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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16: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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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斯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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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粥铺

深夜粥铺试读:

深夜粥铺

作者:大斯排版:昷一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5-01ISBN:9787559418586本书由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致过去的你我。致不会过去的一切。深夜粥铺1

我卖粥,小砂锅,也卖点猪肠粉,夜一到就开铺。只是一个很小的铺面,开在一个居民区的入口处不远。我小的时候喜欢熬夜,长大后却发现夜越来越难熬,像我这样没伴的人很容易感觉孤独,所以在夜里熬点粥,熬完了粥有人来喝,彼此聊聊天,也算是生活的慰藉。

我坚持买最新鲜的食材,力求把粥熬得诚恳正宗。瑶柱、冬菜、香菇、香菜一应俱全,黄鳝与虾蟹落得足斤足两,小沙煲架起来一排,我孤独,我的粥热热闹闹。

小区里的主妇对外面的食物仿佛并不信任,她们经过时,脸上总带着冷漠和不屑,头颅高昂,目不斜视,黄色的灯光把她们的脸和身子照得明亮,我每晚都像旁观着一场场模特走秀。我的粥铺也就维持着不痛不痒、冷冷淡淡的样子,光顾的多是对饮食要求不高,生活简易的单身租客。

男孩是在约莫第二个月出现的。跟小区里的那些主妇一样,他先是目不斜视地直直走了过去,随后迟疑了下,又转身退了回来。“什么粥?”问得很简洁,语气斯文。“今天是黄鳝粥,新鲜的。”我回。“哦,来一碗。”他把背包脱下来放在折叠桌面上,面朝我坐下。我探身把粥端给他,心也随着桌面上的影子,带着影绰不定的曲折,往他的方向滑翔。我认得他。

他在广场旁边的日本拉面店打工,令人印象深刻。进店时是他招待我和友人,笑容很爽朗,神情很羞涩,下巴有些许胡茬,身形健硕修长。在一个男人的形体上我发现了男孩青涩有礼的神情。他安排我们坐下,给我们点单,耐心,温柔,他会微笑着盯着你,诚恳地对你问话,比起姿态,更像修养。我总是不自觉地盯着他,看他把别人领进来,看他歪着头看着菜单认真地听客人点单,看他微笑着朝客人确认和点头,真是可爱极了。我要是再年轻十岁,估计会大张旗鼓地露出花痴的神态,但我现在只适合感受脸颊悄悄的发烫。耳边是友人的絮叨,我的脑子里,却是一片朦胧的晕沉。

命运多巧妙,重新见到他时,身份竟发生了置换,此时却换由我来服务他。我的心从多年的沉闷、麻木中,突然又闻到了荤的味道。哦,或许是粥里的黄鳝。我把碗放到那个男孩面前时,他抬起头,漠然地看了眼我:“谢谢。”便低头打开筷子。

我盯着他,心里突然暗了下去,有些失落和不安。是一个正常人独自饮食的正常样子,沉默的,手起头倾的,但我却感觉不正常。他很快便吃好,沉默地递了钱,然后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太不对劲了,突然有点不甘心,有点焦急,有点疑惑,有点迫切,我情不自禁朝他的背影唤了一声“哎你……”他停下脚步,回过头,眼神是疑惑。我死死盯着那个男孩的脸,小心翼翼引导似的冲他笑了笑,“好吃吗?”他愣住,然后恍然大悟的样子,点了点头,“哦……不错啊。”我没有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有些失望地看着他,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那下次再来啊小伙子!”他又点了点头,转身迈开脚步,缓缓湮没在小区里的暗处。

架子上还在用小火熬着的粥,突然发出了一声“咕噜”,像是某种回响。

没有,他的脸上没有一点笑容。有些疲惫,有些严肃,有机械性的礼节,但不是,不是那个在店里笑意温柔的他。一时间我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从那以后他偶尔会来,他点猪肠粉,我就多撒白芝麻和酱料,他点粥,我就捞足了料端给他,再附送几个煮好的牛肉丸。他喝粥时,热气会腾腾地弥漫他的脸,叫人看不清神情。我最喜欢在这个时候看着他。他的脸和我的眼神一样,朦胧且湿润。多奇怪,隔着雾气,反而感觉少了眼神的障碍。暗恋的时候是不是都这样?明明那么想要到达的心意,神情却遮遮掩掩,怕被捕捉。

面对我对他的特殊照顾,他一开始颇为尴尬,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久了便会用多一点的温度来回报我,比如他后来过来,会叫我一声:“阿姨。”2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父母亲吵架,母亲总是会血泪控诉说:“我可不是你家里的阿姨,任你随意使唤!”但我现在倒真希望是他家里的阿姨。

可我怎么就成为阿姨了呢?我一直以为我是我,是小时候姥姥牵着手给我买芋泥包子的我,是小学翻墙逃课赶回家看五点档动画片的我,是高三边听讲边把头埋到课桌下面偷吃零食的我,是大学时和暗恋的学长聊天时眼神发光的我。我是每一个记忆中新新鲜鲜的自己,可我怎么会成了听起来干巴巴充满保鲜剂味道的“阿姨”了呢?

我突然想知道,一朵新鲜的香菇莫名其妙地被制作成了干货的心情。

晚上回家边脱胸罩边听到电视里一个戴黑色宽檐帽的男人拿枪指着另一个男人说“这个女人你肯定认识,而且很熟”。我茫然地回过头盯着发亮的电视屏幕,心想,“她是谁?”3

就像身为一个机器人居然死于害羞,43岁的我居然会为20多岁的他心动,这未免有些离奇。不知是回光返照,还是心有不甘,心动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么?

有一天刚下过雨,他从远方的路口拐进来,拿着一把合而未系、湿漉漉的长柄伞,边走边漫不经心地舞摆,水珠扬起来,在路灯下破碎四散,水汽笼罩了他一身,就像一位披着露珠与雾水晨练归来的剑客,朝气蓬勃得理得所当然。

他就这样走近我,坐下来,叫了一碗粥。

在沉沉的暮色中,有车辆缓缓驶进小区,下过雨的天气空濛苍白,随着夜色慢慢转变为淡灰色。在变化来到的时刻我并不会清晰地知道,我只是隐约地意识到了罢了。我仿佛听到一颗方糖融入了红茶,那样悄无声息,带着一点寡淡微甜的哀愁。那是曾经以为光荣退役了的少女心在蠢蠢欲动。

我给他盛好粥,递过去,他接过手时指腹轻微地按压在我的指节上,那里的神经突突猛跳。我想是因为粥太烫了。

他喝粥时很安静,就像水中的钟。我在一旁搅动我的粥,带着些许迷醉与克己的安分。时间的帧率开始放得很慢,空气湿润,路灯弯折。天空浓厚的云团,似散未散;随着搅粥时手臂的动作,我投射在桌面上的阴影,与他低头喝粥时的侧影,似聚未合;他坐在我面前,明明遥不可及,又仿佛伸手可触,似远还近。

我的手稍微向前伸一点,再伸一点,操纵着一团阴影缓缓往前延伸,直至与他手部的阴影重叠。我微微握了握拳,假装握住了他的手。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很难过。像被锋利的锯齿刀豁破伤口,要过一会才渗出血。就像汽车旅馆里简陋无趣包装的即溶咖啡,居然也是咖啡,这样的一份心动与在意,居然也能被称之为爱情吗?4

听说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很宽容。最近的报道说卵子和卵子在一起就能孕育新生命,爱情之大,无奇不有。它们或许会衍生丑闻,受到攻击,遭人辱骂,同性恋是病,老少配是心机,师生恋是道德沦丧,跨国恋是贱。但一个43岁的中年妇女,默默地对另一个生鲜的年轻男孩产生了隐秘的爱恋,会受到更多的耻笑和羞辱,因为是病,是贱,是不要脸,是道德沦丧。而对那男孩来说,我可能是女的,是女性,但不会是“女人”。

心里怀着这样的爱情,注定遭受的阻力会比扭开一个蜂蜜盖子更为黏稠。“我还有月经。”我甚至愤恨又委屈地想。我还是一个女人,不是阿姨,不是大妈,不是大婶。我真的是一个女人,但似乎没有人在意。5

我总是故意少算漏算他一两块钱,并冲他眨眼睛,嘱咐他不要声张。还经常赠送他许多优惠券。说实话,路边的小粥铺哪有什么优惠券可言,可我偏要给他做一些,担心他有一天再也不来。

有次男孩结账时忍不住问:“阿姨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因为阿姨喜欢你啊。”我盯着他,笑着回答。然后我看到了——

我看到了,我也听到了。那个曾经在拉面店里让我突然陷入晕晕沉沉的他。

只见他唇部的线条慢慢朝上拉伸、延展,像两根苗子朝相反的方向各自发芽,然后这两根树苗勾起了唇两侧的帷幕,缓缓升起露出舞台,就像深海里的蚌壳突然打了个嗝,露出了珍珠的光泽。是他的牙齿。看啊,他微笑的嘴角,就是我当初挂上情意的钩子。

他咧开嘴冲我笑了,“阿姨真的很可爱,我也很喜欢阿姨啊。”“哗滋啦”隔壁街食肆里的一盘花甲被丢进大深锅里爆炒,年轻人碰酒杯的声音,以及车辆驶过的鸣笛声,城市夜晚的熙攘和活力,就在旁边另一条街发生。而这条街上此刻却是令人窒闷的静谧深夜。“锵锵锵”锅铲快速用力的声音,那边;“滋滋滋”,炸锅的声音,这边。

是我的心里突然炸了锅。

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说可爱是多么雀跃,可我知道他冲我说出“可爱”两个字时,并没有把我当女人。一个女人听到喜欢的男人用“喜欢”来回应自己的心意时是多么振奋,可是我也知道,有的“喜欢”与告白无关。这有点像女人在商场举起两件衣服问男人“喜欢哪件?”“都喜欢啦。”他们甚至都没正眼瞧过它们的样子。6

对43岁的我而言,时间就像仓库里积压的存货,具有厚重的质地与体积感。这对他而言,则是难以处置的多余。他所不在乎的在粥铺里消磨的时间,是我每天最珍贵的一段时间。

白天的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事干,我是个作曲家,没什么名声,但是能赚点钱。有时去给音乐培训机构当课时老师,来钱更快,方便,自由。他来以后我录歌也就更勤快了,晚上他若来了,我就放给他听,我前所未有地觉得自己创作的歌终于有了它们正确的归宿:早上被创作,晚上便有听众。对于它们来说才叫恰得其所。

虽然他并不知道这些歌都是写给他的,甚至可能没有认真听过一个音符。可是有一天,他听着听着,突然泪流了满脸,像一颗被榨碎的葡萄。

我仓皇失语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外部的风眼,感受着内心的漩涡,慌乱无措之中带着点忐忑的窃喜,“他知道了!”

我小心翼翼地递上一张纸巾,他眼神闪烁地接过,低下头深深吸了一口鼻涕,带着尴尬的神情。我想要解释些什么,我不知道可以解释些什么,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解释些什么。我张了张口,问:“粥……烫到了吗?”

人为什么会在某些时刻变得那么愚笨痴呆?

他摇了摇头,吸了吸鼻子,把脸撇到一旁。此时雾汽已经慢慢消散,天空中是海浪般厚重的墨蓝,带着一抹紫,坠落在树荫里晕染出一大片夜色,他看向远处的眼神比流浪汉还飘渺。“她说我们不适合。”嗓子里还带着哭意。

是有多难过,或是多寂寞,对一个粥铺的阿姨,他忍不住还是选择倾诉。“谁?”我明知故问,心里对自己发出了一丝冷笑,突然感觉自己要是有前世,一定是个贩剑的古代军火商。

歌还在款款地放着,粥还温着,夜还带着凉意,我的问题不冷不热,我的脸颊发烫,内心冰凉。“我女朋友。”他掏出手机,翻找出她的照片给我看。“嗯,很年轻。”我探头望过去,脱口评价。“是很漂亮。”不是补充而是纠正的语气,仿佛我说了一句可能正确却不值一提的话,完全走了题。

20出头的姑娘可能会收获到许多的赞美和评价,最没价值的就是“年轻”,毕竟年轻对她们来说是人人均享的定义,而不是需要被评价的特质。而一开口就给予“年轻”这个评价的人,一定是已经到了把年轻当作特质的年龄。因为太刺眼,太触目惊心,年轻这个事实。他们啊,光20岁这个事情,就可以打败全世界。

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句露馅的话,感觉到窘迫。

他理所当然地没有感觉到我的窘迫,开始叙说他和他女朋友的矛盾。在那些扶着我心脏的歌的衬配下,他的言语像瓦檐下的雨线一样绵延不休,絮絮叨叨。我大概知道了他女朋友家境富裕,有些看不起他工作的意思。

这些爱情里的疙瘩,就像数学中的无理数,地质运动产生的鸿沟,魔法世界的结界,棋盘上的楚河汉界。

你知道,有些粥铺会在粥里加上一种叫“一滴香”的食品添加剂,能使清水瞬间变为浓郁的高汤。可惜爱情里不能加“一滴香”,不然于他于我,都不失为绝佳的法宝。“可是我不明白。”他说,“我以为我们之间是爱情。”

我问他觉得爱情是什么。他想了想,说不知道,但他认为所有爱情之外的事情都与爱情无关。

我心想,是否对他怀有爱情的我,也就是那“爱情之外的事情”?“那么,”我搅动着面前砂锅里的粥,问了一个与他的爱情故事毫不相干的问题,“你觉得阿姨漂亮吗?”7

我每天独自一人守着店铺,对男孩的到来翘首以盼。现在他即使不来喝粥,经过时总是要叫我一声“阿姨”的,像每天工作回家,丈夫对妻子说一声“我回来了”。

我每天都在等他,等那个我在拉面馆第一次遇见的他,但我每天都没等到他,哪怕他就坐在我的面前,粥气中面目氤氲模糊。在拉面店里的他,是属于我的他,与我长大后遇到的男人都截然不同的他,年轻,斯文,永远有着温柔的笑意注视且回应,像春天永不凋谢的花。而在粥铺里的他,是属于他的他,是卸下伪装后的疲惫乏力,像人从暖气房里出来,裹好棉衣,弓着背垂着头,走入深沉寒冷的冬夜,这个他,像我,像所有年轻人后来的故事。

我觉得不等了,我要去找他,找那个属于我的,拉面店里的他。

他在拉面店看到我时,有点惊讶,随即马上笑容亲切,羞涩,朝我点点头,说“真巧啊,阿姨”,边说边把我往里头引。他把我往里头引,我也想把他往里头引。

从那天起,偶尔我早上去光顾他,偶尔他晚上来光顾我,在热气与水汽氤氲的那些夜晚,我总带着潮红的面色,说“谢谢惠顾”,目送他离开。我是说,吃的事情。

他来,我就放我写的歌,而对我而言他更像那首远在远方的歌,比远方更远。

我已经记不得时间是怎么一秒又一秒地从我人生中流逝的了,像一个轻功了得的剑客,迅猛而不动声色。有时候我想,时间的力量那么大,应该掌握不止一种魔法。它可以选择变成凶残的伏地魔,或是变成走钢索的驴子,要不然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内裤外穿的超人,或者它可以喷火喷珍珠项链喷葫芦娃,它甚至可以变成一根阴毛。它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多么稀奇古怪多么莫名其妙我们都不会讥讽或数落,毕竟它是时间啊,除了它,谁可以代替它浪费自己呢?

可时间拥有那么多时间,却从不干正事。它选择做一个小偷,打家劫舍,永远不知疲倦,堪称世界上最富有的恐怖组织,秒杀ISIS。可明明时间是个小偷,我们却像是时间的通缉犯,再怎么努力,也逃不出这座五指山。所以我注定,永远与他无关。是摆摊卖粥的阿姨,是一个人去吃拉面的阿姨,是“谢谢惠顾”的阿姨,是永远无关的阿姨。或许对于他,我是个美貌的妇人,但并无挑逗性。

无论是我坐在卡座里,他为我端来拉面。还是他坐在粥铺对面,我俯身给他端过一碗小砂锅,我们的距离像是永远隔着一张桌面。一张永恒的,无限延伸的桌面。这张桌面就像中国的城南城北,东城西城,美国的上中下城,巴黎的左岸右岸,具有明确划分的意义。这绵延无止境的界限,不能像挑开一杯热牛奶上那层薄薄的奶皮一样,轻易挑走。

我不带头推翻任何世道与陈规,大声疾呼爱的平等与广阔,我不是这种人。我只是普通的人,感受到了爱,不避开它,想要回应它的人。不是出自天真的赤子心,只是没有办法,只能如此。没有办法前进,也没有办法停止,站在原地也好,无法视而不见,无法丢弃。看到喜欢的人的手,怎么能遏止想要握上去的心情呢?而这般强烈的欲望一旦不能实现,既不能激发它,也无法抑制它,只能任它发展为一种更为细腻的感情,它的发生如同冬夜里的薄雪,出自天意。“那么,你觉得阿姨漂亮吗?”那天我问他,带点不合时宜的任性。他从自我的悲伤中突然哽住,看向我。这大概是他第一次用认真的眼神看着我。我眯着眼,带着氤氲曲折的笑容也看着他。他有点发愣,心里正纳闷,我便哈哈大笑,掌心在桌子下面暗暗握了又放,然后像下了决心,带着隐秘的心跳,身体微微前倾,手缓缓抬起,前伸。手的影子落在桌面上,小心翼翼又坚定地滑向桌子边缘,然后影子开始飞翔,在夜风凉爽中。

听说,影子是心的轮廓。它飞翔的时候,我的心也高高悬浮在上空,颤颤巍巍。

啪。手掌着陆在一片温暖的,柔软,微棕的草原。男孩的眼睛因吃惊而微微睁大。我的手停了停,然后轻轻地、温柔地拍了两下他的头顶。“逗你的,开心点吧,这锅粥阿姨请你咯?”

他放松了警惕,松弛下来,随之慢慢扩大的笑容,就像非洲纪录片中的大红蝇缓缓地向镜头飞近。拉面馆里随和亲切的他和粥铺里悲伤寡淡的他,在这一瞬间合二为一。他低头,吞下一颗香菇,然后抬起头,“那你呢,阿姨,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我歪了歪脑袋,用手指一指,“爱情的形状,像我这儿的眼角纹吧。”

他露出了“什么嘛”的神情。“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抵抗,遮掩不住的事情啊。”我冲他笑着眨了眨眼。

他注视着我,沉默好一会儿,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漂亮啊。”“什么?”“你刚刚不是问我吗?我觉得漂亮啊,阿姨你。”

他露出的笑容像英国的雾一样具有渗透力,又像北京阴霾那样,有毒。8

收铺前,我舀了一碗剩余的粥,挑出一枚香菇,闭着眼把上唇搭在它饱满的边缘,吮吸。上面温热的粥汁,湿润的圆滑,我吞吞吐吐,感受一个离奇的吻。从桌面下方拿出一沓优惠券,用手指捏着一张,置于灯光下,眯着眼看,上面用我少女时代才玩的隐形墨水,一字字用心写满了“我爱你”。我把他喝过的纸杯连茶水都不换,直接贴唇就饮,托着纸杯的手指,轻轻抚摸纸杯底部悄悄写上的字迹,也是一行“我爱你”。站起来收拾清点零钱时,随着音乐——那是封密码模糊的情书——身体轻轻摆曳。我有两盒零钱,蓝色的饼干盒里是普通的零钱,方形的月饼盒里是我用来找给他的钱,每张钱都随机写了一个字母,总共有四个字母:O,E,L,V。我搭乘晚班车回家,只有两站路,我一般坐在公车最后排,翻开手机相册,有一个相册专门存放我每天偷偷绕到他身后,拍下的他背部的影子。

我爱你,还在每一个望向你的眼神,在每一次和你触碰的指间,在每一句和你说的无关痛痒的话,它们全部都写满了我爱你。

我爱你,因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能爱你。9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来了。毕竟曾向一个粥铺的阿姨袒露自己的内心,或多或少会感觉到某种程度的尴尬。人们不总是如此吗?恰恰因为往前了一步,却因此而离对方更远。

他走了,也就走了。就像雷暴走了,大雨停了,烟霞散了,云层低了,对我而言没什么至关紧要的影响。本来爱情这件事,需要男人参与的时候就很少。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改变。有什么不同呢?就像“爱”与“哎”,不都只是一个短促有力的发音吗?没什么了不起的分别。

我依旧作曲,熬粥,坐在夜班车的最后一排回家。只是从此以后,我的月饼盒里不再装着钱,只装着月饼。这仅是一种回归,再普通不过的事了。我是说,43岁的我,曾经对21岁的男孩怀有爱恋这件事情,就像月饼盒里只装着月饼一样,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又不是在月饼盒里,装了一颗心。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改变,那估计是以前我孤单,是因为“一个人”。现在我孤单,却是“因为一个人”吧。

有些人像走错片场,漫不经心地来到生命中,明明没有谱写任何情节,却在你的心中留下波澜。对他而言连路人都算不上的你,却自导自演了一场深情。像努力伸手,非要在一片无影无形的空气中,抓住一些爱的养分。

有一天,他们带来的涟漪终将消散,一切重新复位,和他们到来之前别无两样。可就像夜晚的一场小雪,悄悄地下了,又悄悄地停了,在汽车顶盖留下了一点痕迹,又随着汽车驶去,留下空气里的水珠。

触不可及

1“你是帮别人化妆的吗?”阿照仰头看着李笛。眼睛眨动,像一颗半熟荷包蛋上被戳破的缺口。生嫩柔软的气息从里面流淌出来。这种气息,与这种地方格格不入。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孩,还有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李笛突然顿住了动作,然后下意识地,把手中的烟掐灭,干巴巴地回答:“算是吧。”“你能不能帮我也化个妆呢?”阿照冷不丁地向他抛出了一个请求,“我每次偷用我妈的化妆品,都会被训。”她补充,带着点委屈劲。“不行。”愣了一下,李笛再一次给出了一个干巴巴的回答。被拒绝得那么干脆,阿照始料不及,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不知是羞愤还是伤心,红着脸,一溜烟地跑开了。

阿照那一年九岁,这是她和李笛的第一次相遇。这世间不是所有的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但第二天,李笛又见到了阿照。对此他感觉莫名其妙,并对她产生了好奇。一个小女孩,是不可能连续两天都到这种地方来的。

李笛主动拉住她问:你到这儿来跑来跑去做什么?

阿照笑嘻嘻的,像完全不记得昨日那桩事,“听说这里有个化妆间,我想化妆,想成为女人。”

李笛忍不住笑了。看到李笛的笑容,阿照像得到了某种鼓舞,“你能帮我化妆吗?”她突然又问了那个问题。“不行。”还是一样的答案。只是这次,李笛的声音没有昨天那么硬邦邦了,带了些温柔。

这一次见面李笛才知道,阿照的父母也都在这儿干活。用阿照的原话说:妈妈是卖花的,爸爸是烧炉火的。李笛马上明白了:阿照的母亲在这里负责打点出售花圈花篮、骨灰盒和各式棺木,而父亲,则是这里头的火化工。而李笛的工作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灵魂化妆师。具体来说,就是入殓师。日常的遗体入库登记、冷藏防腐、擦洗换衣、为遗体上妆,都是他要负责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笛是笑着拒绝她的,阿照并没有把这次拒绝太当作一回事,反而认为李笛是在逗她玩。从那天起,李笛和阿照,算是正式认识了。2

制冷设备发出低沉的嗡嗡声,狭长的冷藏间两侧,是密密麻麻三百余个冷冻柜,还有密密实实弥漫着的消毒药水味儿。冷冻柜的储存温度,一般是零下10-18摄氏度,而停尸间的温度则保持在零下5摄氏度左右。大体躺在冷藏柜里头,而李笛站在停尸间当中。他时不时需要检查冷冻柜上的温控设备,把遗体拉出来观察。重复着这些工序时,有时候他也分不清,到底谁是机器,自己又和冷冻柜里的大体,有什么不同。

和其他同事不同,李笛没有过多的职业自豪感。当初他在招生简章里看到现代殡仪管理这个专业时,他立马感觉闻到了香喷喷的铜臭味。他认定这是一份高薪、牢靠的职业,就像传闻中那样。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浓重的血腥与腐臭味。第一次帮人打下手,他便遇到溺亡的遗体。由于在水中浸泡时间太长,遗体膨胀了不止一倍。此后的两三天,他吃米饭都感觉有死人味儿,只是硬着头皮才勉强咽下。日子长了,嗅觉敏感度便会直线下降,许多掩人眼鼻的臭味也会变得不值一提。比如说,现在的李笛已经对别人放屁这件事失去了感知能力。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李笛慢慢地发现,死人味儿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没人味儿。

阴阳两界,按理说该是最遥远的距离,彼此触不可及,可李笛却认为,这远远不及现实生活中两颗不相向的心来得遥远。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交往圈子变得越来越小。刚认识的朋友问他是做什么工作时,一开始他总会如实相告,但渐渐地,他便察觉大家看他的眼光变得不再自然,于是后来只能改口为:在民政系统工作。以往要好的朋友亲戚,也愈发疏远他,再也没人愿意与他搭伙打麻将,因为嫌他晦气。朋友结婚生子,也几乎收不到任何请帖。死亡在很多人眼里,都是充满禁忌的事,与逝者一直打交道的入殓师,自然而然成了一个晦气的存在。明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可有时候李笛还是会忍不住想,为什么人们对可以沟通阴阳的算命师趋之如鹜,却又对给予生者安慰、逝者体面安息的入殓师避之不及呢?人到底还是矛盾的产物吧。

李笛慢慢习惯了孤独。人生就这样僵持和胶着着,像墙角干枯了的油漆,又像冬天的一座风扇,落满了无人问津的灰。他觉得这样的生活,无论发生什么,都仿佛什么都不会发生。

直到阿照的出现。

代替“你好”,只要一见面,阿照便笑容灿烂地问:“今天呢,能帮我化妆了吗?”阿照始终认为,李笛之所以一直拒绝她,只是因为她还太小,而不是因为这是一件值得避讳的事。她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多多少少。但她不知道这和李笛一如既往的拒绝有什么关系。

九岁的阿照看着年龄小,但其实早已脱离了懵懂无知的状态。她的百无禁忌不是出自无知的天真,而是出自肆无忌惮的性情。“为什么因为给死人化妆,就不能给活人化妆了呢?死人和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阿照只是不甘心地随口一问,其中蕴含的答案却远远超越了这个年龄应该说出口的话题范畴。然而,难道这个答案放在李笛这个刚进入社会没多久的青年人身上,或是放在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家身上,就能驾轻就熟地轻易说出口了吗?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毕竟属于人类的终极问题,任何年龄都能给出自己的答案,任何年龄都在生命本质的答案面前,显得过于稚嫩。正如有人所说,人生不过是尝够了人间烟火再尝元宝蜡烛,又有什么不同呢?3

李笛不能回答死人和活人有什么不同,但是人与人之间有什么不同,他倒是有所体会了。

出自撒娇和任性,李笛越是拒绝,阿照越是来劲。她来找李笛的次数变得越来越频繁,一旦逮着他出来休息,便缠着他要他讲鬼故事,因为有一次李笛对她说:“死亡是很可怕的。”能有多可怕呢?她并不当一回事。李笛为了吓她,便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不料阿照听了后咯咯直笑,直说有趣,从此以后,名义上找他化妆,她更多的是来找他听鬼故事。她来找,李笛就说,并没有多想对一个才九岁的姑娘说鬼故事,到底有多不妥。他只知道:起码这件事,我可以做到了。

有次阿照津津有味地听完鬼故事,激动兴奋得原地蹦跶,是那样年幼,浑身充满了鲜榨的活力,每个毛孔都洋溢着刚被剥开的蔬果般的脆嫩感,门牙像两颗藏着珍珠的贝壳。李笛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好看,如果非要形容,他会说:阿照好看得就像阿照那么好看。不知不觉,阿照成为了李笛对美的、鲜活的事物的唯一参照物。阿照的到来,让他再一次感觉到了人味儿。

李笛十分喜欢阿照,觉得她生机勃勃,从不害怕、避讳他。然而有一天,当他刚想把手搭在阿照的头顶,像宠妹妹一样,摸一摸她毛茸茸的头发,一声急切、带有愠意的呼唤从不远的地方传过来:“阿照?”紧接着就是快速冲过来的身影。一双手强有力地握住了阿照的手腕,边把她往旁边拽。他这才看清,是一个盘发的中年女人,阿照管她叫妈。

女人一边牵着阿照往远处走,一边训斥着些什么,尽管刻意压低了嗓音,但焦虑和气愤的声音还是传进了李笛的耳朵:“我说什么了,你不要乱跑,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么你?”“可是……”阿照小声嘟囔的声音,李笛听不清,他最后只听到一句话:“他刚碰着你没?”随后这句话的尾音,就随着两人的身影,渐渐散去了。

那是李笛第一次发现,除了健全人和残疾人的手是有区别的,手和手之间,也是有区别和等级的。

这世间大抵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力总是太少,而排斥力总是太多,无所遁形。同类不但难以彼此理解,而且还最容易彼此相斥。比如婊化女性的用语,大约都是由女性自己创造的。毕竟大部分男生压根不在乎爱的人是绿茶还是白莲花,特别是做李笛这行的,巴不得女生像一株株清净的植物呢,哪还会出言相讥?李笛与阿照母亲明明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按道理应该互相理解,结果阿照母亲对他的成见,却比普通人更甚。毕竟阿照父母选择在这里工作,并非出自对这份职业的理解,而是因为生活所迫。大部分的人不都是这样吗?对自己的工作谈不上什么热爱和自豪,更多时候只是忍耐着、承担着自己无能为力的生活而已。我们过不了称心满意的生活,又要在这种局限的生存空间内找到自我价值,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创造等级来压制别人,催眠自己在同类中过得算是不错。每个人互相压制,从对别人的压制中获取自身的力量和验证自己的地位价值,这就是社会。于是在殡仪馆里相对拿高工资的入殓师,成为了其他员工心里最煞气的存在。4

李笛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另外一份职业,像他这么孤独,有没有另外一份职业,比他承受更多凄苦。

这世界上难以忍受的声音有很多。金属勺子刮锅底的声音、指甲划黑板的声音、领导讲话的声音、录音机里自己真实的声音。有情人怨怼的声音、无情人冷漠的声音……一旦听见,便全身过敏似的产生厌恶与不适感。听说有些警察让嫌犯老老实实招供的绝招,便是找来一块铁片,贴在嫌犯耳边用刀尖刮擦,发出刺耳的声音,扰得他煎熬焦心,最后只好乖乖就范。而在殡仪馆听到的哭声,哪怕夜深人静,也会一次次地重新涌进他的耳廓,像幽魂一般焦灼痛苦,不肯轻易消散。那是一波波怨怼的、凄绝的、发泄的声音。李笛对这类声音并不陌生,但无论听到多少次,终归还是无法适应和习惯。

偶尔身兼遗体告别工作时,李笛常常站在一侧,沉默不语地看着家属们在大厅里嚎哭,随后按照预设的流程,安静地进行各种工作,偶尔开口也只是问:“炉子运行是否正常”,“下一个是谁”。像是和大体们在停尸间里待久了,人也失去了情感的活性和温度。别人都认为他们早已经习以为常,然而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内心所受的煎熬。

李笛认识的一些同行,都各自用各种自救的方式,来驱散心中的阴影。有的人一天唯一感觉舒服和喘息的时候,就是回家洗澡的时候。有的人一下班就去逛街,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鬼魂,迫不及待地需要看遍充满生机的脸、吸收天地间的阳气,才能恢复元气,重新幻化为人。有的人选择上网写博客倾诉。

而看到阿照,看见她站在那里,看见她咯咯咯地笑,对李笛来说就是最好的治愈。阿照是他想要好好守护的一个存在,是令他心灵得到抚慰的力量。他守护她的唯一方式,就是不去触碰她。就像必须轻手轻脚,才能保全果实上的粉霜。

阿照依旧时不时会出现。她的母亲尽管强硬禁止,但工作一旦忙起来,还是无法控制女儿到处乱跑。而她还小,不知畏惧,有无限的好奇心,也比较任性倔强,母亲越是不允许,她便越是要对着干。再说,她对李笛也有了感情,她觉得他就像一个愿意逗她,陪她说话,给她讲故事的大哥哥,充满了亲切感。

后来阿照再来,李笛便有意识地戴着手套给她递糖果和其他小零食。并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脏。说实话,他并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有没有煞气这种东西。这谁又说得清呢?但如果有,哪怕真的有,他是理解阿照母亲的担忧的。他自己也不愿意阿照因为他而沾染上一丝一毫不好的东西。她还那么生鲜,刚冒出芽儿,水灵灵的。而他的手接触的多是那些逝去的、老朽的、腐坏的尸体。他不能。5

有次阿照问他:“他们刚才为什么骂你?”李笛先是一愣,随即马上明白过来:她显然是目睹了刚才混乱的场面。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适才被刮耳光的火辣感已经消退,苦涩感却依旧浓得化不开。

按常规,每化好一具大体,入殓师都会请家属过目,看是否满意。尽管大部分的家属都会表达感激,但也有像刚才遇到的家属那样,情绪激动,把无处宣泄的悲痛和愤怒化作对入殓师的怨怼。“她不是这个样子的!”李笛经常听到这种哀恸的嘶吼。他明白,这更多的是一种拒绝,而不是一种斥责,更多是一种对事实的否定,而不是对妆容的否定。

明白归明白,可每每被家属指着鼻子骂,莫名其妙地承担对方排山倒海的哀苦,咬牙切齿的伤怨,李笛内心的凄惶之感便一次次地被拧开龙头,把他浸了个满身。也不知是对逝者,还是为了家属,抑或是为了自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阿照的问题,他想告诉她,比起小孩因为做错事而被骂,大人被骂经常是毫无缘由,又理所当然的事。只要活着,就会发生的事。但他只是说:“大人也会被骂的。”“那和小孩没有区别嘛!”阿照努了努嘴。

李笛摇摇头,“小孩被骂可以哭,大人被骂经常还得笑哩!”

这话阿照自然是想不明白,弄不清楚的。她瞪着双天真的大眼睛,茫然地看着他,半天憋出一句:“你们大人可真奇怪!”“可不是嘛,”李笛表示同意,“某人却迫不及待地想成为大人来着。”

像是终于想起还有这桩事,阿照连忙把话接了过去,“要不今天不讲鬼故事,你帮我化妆吧?”“今天讲两个鬼故事。化妆,不行。”李笛叹了口气。6

渐渐地,阿照上了初中,然后进了职中。渐渐地,阿照终于成为了大人。失去了童年到处晃荡的好奇心,也不再需要整天黏在父母身边,阿照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和生活乐趣,便来得越来越疏了。这毕竟不是什么好地方,探亲访友都不适合。更何况入殓师的工作三班倒,每次李笛忙碌起来便是连续好几个小时,并不是随时都能碰到。但阿照依旧保持着和李笛的联系,每次约在外头碰面吃饭,都亲切地喊他:哥。

阿照毕业后,便打算去其他城市打工,临行前来找李笛道别。李笛说:“你一切注意当心了,一个年轻的姑娘,自个儿保护好自己,世道太乱。”她不屑一顾,对他的神情就像当年她拒绝母亲劝诫的神情。是啊,她从来就不怕,她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这个世界,而不是别人的警告。

阿照说:没关系,都是命,我不怕。“你不怕死?”李笛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不怕。李笛问为什么。阿照便反问回来:“你不是每天都要面对吗?难道你还怕吗?从小到大,我就觉得死不可怕,你以前给我讲鬼故事,我也只是觉得有意思。”李笛问:“你觉得我是在唬你?”她说:“倒也不是,我只是觉得,比起害怕死亡,我更害怕我还没经历过任何事情,就提前产生了害怕之心。”

李笛问:“你还回来吗?”她说:“回,衣锦还乡那种。”“那是哪种?”她便笑了:“比如说,脖子上挂条超级闪耀的珍珠钻石链子,雄赳赳的,光鲜亮丽地回来。”“光鲜亮丽地回来了,然后呢?”“去旅行。挣好多钱,出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多远?”“比它们去的地方近一点。”李笛转头顺着阿照的眼神看过去,看见了对面的灵堂。

阿照临走时下起了一场暴雨,雷声流泻,雨在全世界挂着,砸下来如黄豆清脆炸响。李笛送她去打车。暴雨天,出租车总是满的,他那天第一次使用打车软件,但并不怎么好使。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无人应答。而雨下得跟不要钱似的,轻轻的泥溅到阿照的小腿上,像污泥中鲜嫩的竹笋,让人感觉特别清甜,而不会使人感到污秽。她并没有不耐烦,反而是李笛感觉很抱歉,这点事都无法帮她做好。阿照耸耸肩说没关系的呀,等等会来的。可空车还是一直不来,打车软件依旧无人接单应答。

这时阿照用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哎,我来看看。”伸手从李笛手里拿过手机,倒腾了一会儿,再还给他。没多久,便有一个司机了单。

阿照上车后摇下车窗道别,李笛点了点头,“照顾好自己。”其余的话他不能说。他不能说“下次再见”,也不能说“一路走好”,这是从事殡葬业的人的潜规则,就像不主动告知职业,不递名片,不与人握手一样。小时候认为工作了就会成为社会人这件事,对他们来说并不适用。

尽管李笛真的很想对阿照说一声:再见。再见了阿照,再见吧,阿照。

送走阿照后,李笛好奇地打开手机看。阿照把他输入的位置“银川殡仪馆”,更改成了“银河墓园。”李笛百感交集,内心如同受潮的一团盐巴,既咸涩又温软。

后来李笛许久没有见到阿照了。他时常想象她的样子,是像绿茶,还是像白莲花。他曾经很渴望新鲜的生活,然而现在他只是牵挂着阿照的消息,再不新鲜的也行。阿照对他来说,就是这世上的最新鲜。7

几年后,阿照放年假回来了。眼神稍微不再清澈,眉宇稍微落了点俗,却不显老气横秋,角角落落还是那股生鲜劲,让人清晰地感觉到,即使踏入了社会,她还没有将自己浇熄,一分一毫都没有。

再次见面,他俩坦荡又情真意挚地打了招呼,没有丝毫扭捏和生疏隔膜。对李笛来说,阿照就是一针活性剂,她的回归让李笛感觉重新从废墟里找到清泉,从冰山中找到火焰。

阿照说,她在一个大城市搞按摩,刚换进了一所会所,挣钱更多了。只是会所24小时营业,所以按摩的工作需要三班倒,早班六点开始,夜班要上到凌晨一点。李笛发现了,阿照的脸上也开始隐隐有了些生存的疲惫。她说最近行业竞争很大,她和部门经理闹不愉快,和36号按摩师之间也有矛盾。李笛问,为什么是号码。她说每个人都是号码,我们基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其实都一样。有什么意义呢。“对你来说,每具尸体不都是冷藏柜上的那个号码吗?”她问李笛。李笛说:“可你指的那些,都是活人啊。”阿照摇摇头,“死人活人都一样。和我们没有关系的人,都只是一串我们拨不通的号码而已。”

阿照绘声绘色地给李笛讲她打工的会所有多高级,配套服务有多完善,午餐晚饭消夜各式水果饮料,单人沙发影院健身间水疗客房,她讲得神采飞扬,李笛却只是问:“这些,你都享受过了吗?”“当然没有!”阿照满是坦率,看不见半点失落。但李笛知道,与有荣焉倒是假的,不着痕迹的失落才是真的。李笛缓缓说:“我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养蚕的乡下女人去了趟城里,看到许多妇人都穿着丝绸料子的衣裳。而自己作为养蚕人,却穿不起那样的衣裳。”阿照听后咧嘴笑了,“这是我听你说过最恐怖的故事了。”

阿照说,虽然如此,你可别看不起我,我们这些人要进去,可得一个个用尺子量身高,光长得好看也是不要的。李笛笑着问:“你长得好看吗?”阿照瞪了他一眼说:“你是没见过我化妆的模样,那可是真的美。”李笛想起她小时候缠着他让他帮化妆的事,现在倒是不提了。阿照说她们会发工作套装,是小短裙,配12厘米高的细高跟,露出大长腿。看见李笛皱起眉头,阿照连忙说:“你可别想歪,这些不过是搞形象的小花招。我们帮女宾上钟时也这么穿。这是要求,没别的。”

阿照一解释,李笛马上感觉到了愧疚,为自己那么一瞬间,哪怕只有那么一瞬间,对阿照的误解。他这辈子都活在他人的有色眼镜下,孤独着,委屈着。他岂能、岂愿自己反过来成为阿照的这种“他人”?李笛面色窘迫,小声说:“对不起。”他在阿照面前反过来成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阿照温柔地摇摇头,“我知道的。”她知道,李笛的无心与抱歉,她也知道,“按摩小姐”这四个字,每次都因为什么而出现在新闻报道以及人们的视线里。她清楚明白自己从事的职业有多少猫腻和灰色地带,但她并不觉得自己从事的行业低人一等,并且说自己做的是靠自己挣钱的、有尊严的工作,“就像你的一样”,阿照对李笛说。“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自尊自重,不能让别人看不起。”她的语气充满倔强的硬度,而神情中却浮现出某一种软弱。

李笛说,阿照,你该找个人照顾你。阿照却说:“恋爱对我来说太奢侈了。”阿照原本是谈了个对象,平日里他声称尊重她的选择,不在乎她的职业,可某次吵架,他却对她吼了句:“我还不够爱你吗!除了我谁愿意跟你这么个按摩女在一起?”那次之后,阿照主动提出了分手。阿照并没有怀疑他对自己的喜爱,但她也知道,他并没有打从心底尊重爱护过她。“他那句话就像尖锐的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我从能够被人理解的美梦中猛地清醒过来。”阿照说。

阿照的心里也是有无奈和痛楚的啊,李笛的神情由短暂的惊讶转为温柔的疼惜。这种心情李笛何尝不明白。所谓自己挣钱的尊严,多多少少包含着只能以此挣钱的心酸。好像总是如此,哪怕李笛出身科班,哪怕阿照有着别人无法掌握的技艺和力道,在这个社会上的地位里,也只能如此。入殓师,按摩女,异样的眼光。在行业里再拔尖也好,再自尊自重也好,能否得到尊重和认可,有时候并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

阿照反过来,也让李笛赶紧找个伴。李笛说难。阿照说,你得整些浪漫的。李笛打趣说:“怎么整?别人耍浪漫或许会说,以后你的人生我来负责。我耍浪漫指不定只能说:以后你死了我来负责。”阿照听后却没有笑,反而突然静了下来。这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安静,李笛感觉到这里面有着些什么非同一般的东西。他感觉阿照的眼神变得扎人。

阿照目光柔和地注视着李笛,轻声说:“你见我时,总是戴着手套呢。”然后突然地,朝他伸出双手。明白过来阿照的意图,李笛浑身一激灵,触电似的,迅速将双手向后缩,藏到了背后。阿照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李笛哥哥,”阿照的嗓音涩涩的,她把手收回,放到自己面前怔怔地盯了会儿,然后又抬头看着李笛,“我也该为我的双手,感觉羞愧吗?我也该为这双触碰了无数人肉体的双手,感觉难为情,觉得自己污秽吗?我也该为这双手而嫌弃自己,不敢触碰任何人吗?”她的声音先是温柔,然后越发激愤。

长大后的阿照在某一天明白过来,李笛为什么不愿意为她化妆,见她时又为什么总是戴着手套。这个世界从来不曾温柔对待她,但她却从李笛这双从未触碰过她的双手里,感受到了这个世界能够给予她的最大温柔。

她看着李笛藏在背后的双手,眼眶有些发红,“你总把它们藏起来,仿佛它们见不得人似的。”阿照的眼里慢慢噙了泪,“这个世界,有多少活着的人都不能得到温柔的对待,可你的双手却给予了多少死者以尊重?在这么冷酷的世界里,那么温柔的一双手,如果也能握住活着的人,抚慰他们的疲惫,那该有多好?”

这冷暖世间的无奈与无常,何止死亡。冷漠与温情,痛苦与甜蜜,泪水与笑容,一幕幕每日交织上演。生不是只有挣扎,死也不尽然全是解脱。人终其一生,无论生死,寻求的不过一个安慰。李笛只知道,阿照是自己人生中的幸运,却并不知道自己也给了阿照多大的安慰。他不知道,阿照多需要这样一双手。她需要被这样一双手温柔地握住,需要被这样的一双手真正地尊重和爱护。生活本就那么平凡,只要有过这么一双手,就能好好生活下去。可李笛却以这双手为耻,拒绝触碰阿照,拒绝自己的幸福。“你不是只能负责别人的死亡啊!”阿照为李笛感到心酸而气愤。

她走了。又走了。“下次,下次让我握一下你的手,好吗?”临走前她说。她还说,下次回来帮你按摩,化好妆来,让你看看。8

她如约而至,被送进了88号冷藏柜,很吉利的一个数字。听说因为被醉酒的客户施暴强奸,她拼死反抗。那个人说:你穿得那么暴露不就是为了给人干吗!一双手粗暴地掐住了她的脖子,掐着掐着就没声了。都是听说的。

穿上一次性隔离衣,戴上口罩和手套,李笛走过一间间摆放着花圈的小厅,走过存放着棺材的仓库,走过停放遗体的冷藏间,打开88号的柜门,将遗体移上一架铁推车,最后来到隔壁的化妆室。他解开包裹遗体的蓝布,然后阿照就躺在了他的面前。她的遗体应亲属要求送回来出殡和火化,所以害怕老去的她此刻身上比一般的遗体多了一些防腐剂,特别在容易腐烂的腹部。李笛看见她的脖子上有一圈深紫发黑的血痕,有点像想保平安的人颈上的绳儿,只是颜色不一样。他想起她离开时说,要戴着钻石链子、光鲜亮丽地回来。

化妆间空荡而幽暗,一座空调使劲地吹着冷风。李笛身旁摆放着镊子、梳子、药水、油彩、海绵块、专用粉底、口红和各型号的粉刷。随后李笛便开始帮阿照化妆。他先用棉花蘸药水清洁了阿照的面部,然后粉刷打底,涂上腮红,再用镊子轻夹她的嘴唇,仔细地将她微微张开的口合拢,最后用棉签棒一一擦拭她的指甲。另一位女入殓师作为副手帮忙给88号进行全身按摩,让她身体松软,然后为她更换衣物。屋内静悄悄的,两人像做精细的手术那样全神贯注。外头下着大雨,不时雷鸣滚过,而整个过程却安静而细致。

这是李笛的手第一次触碰到阿照。他从来都小心翼翼不敢触碰,怕给她带来晦气,可是为什么呢。可是为什么呢?化好妆的阿照面色红润,恢复了青春靓丽,安静地躺着。李笛盯着面前的这张脸,突然想起阿照说的话“比它们去的地方近一点”。可是为什么呢,可是为什么呢?把阿照推入告别厅前,李笛按捺住身体的颤抖,握住了她冰冷的双手。

人直到死亡,还是摆脱不了一股仪式感。哪怕成为了一具尸体,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完成一系列的程序。从冷藏柜拿出来解冻,化好妆被推进告别厅,再被推入火化炉,一点也由不得你。整个殡仪馆大院里,哀乐、哭泣、脚步、仪器运作、车辆行驶……所有庞大细微、远远近近的声音都交织在一起,热热闹闹的,一刻也不肯停歇,比哪儿都人气鼎沸、热力腾腾。最终,打破常规的生离死别,还是被稳稳地装进了统一包装的人间套路里。仿佛一包被压碎的方便面,依旧被装在体面的塑料包装袋里。

阿照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李笛按惯例去洗手,洗了足足十分钟,洗到手都红了一圈,才洗除了所有血腥味,只留下洗手液的味道。李笛突然觉得自己做错了。他觉得是自己把阿照最后的血气给洗掉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帮阿照化妆。也从来没有想过,是他亲手将阿照送上了旅程。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李笛双手撑着洗脸盆,终于失声痛哭。这是他从事入殓师那么多年来,第一次因为尸体而哭。因为这个尸体不是88号,而是他的阿照啊。

珍贵的东西该如何追忆啊,都是野马留下的尘埃。眼看着野马坠出轨道,眼看着星辰石沉大海。李笛觉得人生最好的时光已经随着阿照的离去全面沽清了。没了阿照,地球照样会转动,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地球又不会对李笛笑,不会叫李笛哥哥。李笛感觉自己缓缓地滑入了深渊的寂寞。他感觉自己成为了阿照遗留在这个世间里,尚未被焚烧处置的一具遗体。离开的人离开了,而留下的人因为拥有着记忆,便成为了时光的遗物。

滑落间,李笛又见着了阿照,她在黑暗中兀自发着光亮,笑着问他生和死有什么区别。李笛感觉周遭的一切都在流动,唯有阿照站在那儿,静止不变,像一帧定格的画面,令人分外着迷。李笛看着面前的阿照,露出惨淡的笑容,“我不知道生与死有什么分别,我只知道我们永远不会真正分别。我记得你,你便有一部分在我身上活下来了,你离开我,我便有一部分随你死去了。”阿照笑着对李笛说:“我现在再也不用听你讲鬼故事了,我就是你的鬼故事啊。”李笛说:“而鬼故事,是最生生不息的。”阿照笑了,对李笛招了招手,就像一滴墨落在水里一样,散开了。李笛对着一片空茫,终于说出了那句话:

再见。再见了阿照,再见吧,阿照。

墙另一侧的女孩

1

听说煎生煎包时,老师傅靠听觉来判断什么时候加水。光有油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快烧干时是嘎嘎嘎,加过水就变成哗啦啦,然后吱吱吱。有次我和妻子经过一间卖生煎的店子,驻足倾听了会儿。“我什么都没听出来,”我对妻子说,“鸭子的嘎嘎声也好,鸽子的咕咕也好,我什么都没听出来。”妻子轻轻握了握我的手,说她听得很清楚。我用不以为然的神情幼稚地表达我的不服气。

我很爱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初恋,我的青春。听起来整个就很俗套。但如果有谁的青春不够俗套,那就很糟糕。

十年前的初中盛行台湾流行文化。SHE林俊杰梁静茹MVP情人。女生聚在一起唱《分手快乐》,场面十分温馨。男生聚在一起聊色情笑话,拆游戏王卡牌。在一片快乐祥和勤勉温馨的学习氛围中,小霸王阿晶不知从哪个偶像剧得来灵感,让我们约定十年后必须实现彼此的一个愿望。愿望不光得写,还得读出来,反正阿晶说的就是规矩。

有的愿望是搜集完全套游戏王卡牌,有的希望撒尿时射程最远,但被阿晶用力拍后脑勺给毙了,“妈的,这个要我们怎么帮你啊?重写啦?”后来改成要做泡妞高手。而有人的愿望,居然是要娶阿晶。

男生们开始嘘他和起哄,说他嫌命长。他们扭作一团时,阿晶作为唯一的女生——如果算的话——冷眼旁观着这群荷尔蒙旺盛的幼稚男孩,伸手把大家的字条扯过来,丢进怀里的纸盒。

十五岁的我也大声宣布了我的愿望,和那个嫌命长的家伙异曲同工:“我要当程殊的男朋友。”

他们说我疯了,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唯有阿晶支持我。就像全部人都说喜欢阿晶的人疯了,唯有我理解他一样。

阿晶十分男孩子气,终日疯疯癫癫,思维也十分古怪,但我认为她挺酷,也挺可爱。我不是对她毫无兴趣。

一起值日时,她佯装巫婆骑在扫把上,落日时分我们在夕阳余晖中互相追逐时,我也曾突然停步,被她天真灿烂的美所吸引;打篮球时,她挽起散落的头发的瞬间;早上去帮生病的她拿作业本,开门时对上她睡眼惺忪的脸时。就是那么一些瞬间。不能说完全没有动过心。

后来阿晶跟我们坦诚,她暗恋着秦可。可惜秦可是我们当中最早步入直男癌阵营的人,眼里只有低眉垂眼娇滴滴的妹子。我们的阿晶在她们面前扫帚落地,失去了一切魔法。2

他们一直认为喜欢程姝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毕竟无论怎么想,程殊也不可能和我这种差生扯上任何关系。他们并没有误解程殊,也没有误解我。可是那又怎样,他们还是误解了我们。

故事的开头就似一张面目模糊的脸,具体的事由和细节,我并不打算详细说明,其实我也并不太清楚,我的爱情是怎么开始的。当我意识到它时,它已经开始了。

怎么开始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开始了,就像怎么发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没有为什么,没有应不应该。比逻辑更理所当然的存在,就是“事情已经发生”。这就是每份莫名其妙的爱的正当性。

十五岁那年,我确实搭上了爱情的早班车。那年我在学校的泳池馆认识了一个女孩。刚认识她时,我还不认识她。我的意思是,尽管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秘密见面,我们却始终没有跟彼此打过照面。我们每次的“见面”,都隔着一堵厚实的、贴了白蓝色瓷砖的墙。她在墙那边的储藏室内,我在面对泳池的墙这边。这堵墙就是我们的默契,我们之间的安全距离。

一开始,我们隔着墙彼此戒备,互相对峙。我先发制人,她按兵不动;来回试探,兵戎交接;不分胜负,言和妥协。这就是大概的过程。结局是,我们终于放弃了试探对方的身份,也终于开始了肆无忌惮地交流。

她信任我,是因为我让她安心。不是因为我是让她安心的人,而是任何一个墙对面的陌生人都让人放心,因为无从泄露。人们往往愿意把心事托付给萍水相逢的过路人,也无法向长期陪伴左右的人袒露心声,并认为这样既保守了秘密,又缓解了内心的肿胀。

而我呢。我那时不过是个肤浅的小屁孩罢了。十五岁那年,恐怖杂志十分盛行。两块五一本的恐怖周刊,眼珠子和脑浆滚满了每一页,夜多量大。意外遇见、无法现出原形的墙背后的她,满足了年少的我肤浅的英雄主义。我觉得自己养了一只女鬼,并隐隐地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自觉有别于其他同龄的、幼稚吧唧的、没见过世面的同龄人,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人。

我向她托付我的一切,我最深沉、委屈的烦忧。比如说:整天被班主任在课室门口罚站;打架时摔伤了腿;瞒着父母挪用了课本教材费去拆卡包,结果一无所获。总之,真是十分苦恼。

对于我这些扯鸡巴蛋,自己说完也觉得没劲的小事,她倒认认真真、诚诚恳恳地给予安慰。我背靠着墙听着,窗外灯光映照下,泳池天花板上浮动的水光,在瞳孔里粼粼地浮动。

我默默地听,努力地辨认她的声音。字与句倒是很清晰,可声音却像先套了一层薄膜,又加了一个扩音器,无法辨析,甚至难以记忆。本是细微的,透过墙,应是闷闷的声音,被泳池的空旷扩散开去,显得又闷又宽阔。

日子长了,我便有些喜欢上了墙背面这只看不见又摸不着的女鬼,除了因为她足够温柔,还因为她时不时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有次她问我:“你认为有没有前世今生?”那声音隔着墙传到这边来,有一种不真实的氛围,像被灌入了泳池里的水般,既远又近,虚无缥缈。“有吧。”我回答。“那么,你认为人转世后,样貌会不会有所改变?”“……我想应该会。”“那人的思想、大脑、性格、爱好、父母、周围朋友都会有改变的,是吧?”“智力,嗯,智力应该不变。”“智力当然也会变的。你想,如果你变成了一只青蛙或者水母?”“好吧。然后呢?”“然后?然后,你一切基因都发生改变过后,你凭什么判定那个人就是你?”“什么?”“你凭什么说下世那个你就是由今世的你转世而来?”

我愣了愣,然后歪了歪头,用手比划了一个圈(虽然她并不能看到):“那如果……嗯,回到开始,人转世后样貌是不变的呢?”“那么为什么没有人从历史的照片中发现有人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也对,若转世投生到不同的家庭后,血缘和基因也不同了,是不太可能样子不变的啊……”我表示赞同地点了点头,“唉,可是……讨论这个做什么?”“看了个电影。她对他说,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

“……”“可是下辈子的他,恐怕和这辈子的他一点联系都没有。无论哪方面都毫不相干。为什么下辈子要和与面前的这个人毫不相干的人在一起呢?尽管是由他投胎而得的。这是不是一种愚爱?而且我觉得这也是种背叛。感觉就像在宣告我下辈子要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不是另一个人吗?绝对是另一个人啊。”

“……”“所以说,喜欢一个人,并且认定一个人的理由到底是什么?”程殊抛出了一个终极问题。“我不知道。”我老实地回答,“可是如果说,我是说如果。你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青蛙的话,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会养你的。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理由的话……”因为我喜欢过你吧。这是没有理由的事。因为我喜欢过你啊。我心里这么回答。并没有说出来。“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理由的话?”她逼问。“我可能就喜欢养青蛙啊。下辈子。”我头靠着墙,笑了笑。3

持续了好一段时间的秘密会晤后,终于一天晚上,我按捺不住内心不断升腾涌溢的好奇心,假装先离开,然后悄悄藏伺在一旁,看着女鬼从泳池馆走出来取出她的单车,然后偷偷尾随她骑到了一个院子门口。

从那时候起,泳池馆的这个女鬼便有了名字:程殊。毕竟据我所知,只有程殊住在这个院子里。

我小心翼翼地掩饰内心的雀跃,知道了她的身份,也不去拆穿。我享受这种她不知道我是我,而我知道她是她的状态。同时,我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她。

这并不容易。

程殊十分高冷,总是带着清冷的娟阁气,和老成寡淡的神情,似乎对整个世界都抱有疏远的距离,令人难以靠近。我对她灿灿烂烂,她对我冷冷淡淡。如果说阿晶枝繁叶茂热力腾腾像蒸笼上的包子,那程殊就像珊瑚和白纱一样温度匮乏,却缭绕,像鸟爪轻挠锁骨,难以捕捉,引发内心涟漪与骚动。让人小心翼翼,又蠢蠢欲动。

有时候我会怀疑她早已知道真相,却对我不闻不问,爱搭不理。这么想时,我自然会感觉委屈和一点隐隐的愤怒,觉得她在玩弄我,就像婴儿吮吸自己的手指,带着无辜纯真的神情。但更多的时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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