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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0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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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虎

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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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的美好,不多也不少

这世间的美好,不多也不少试读:

序言:为你的每一次华丽转身

花虎的第一本散文集终于要出版了,朋友们都由衷地为她高兴。当初我说什么来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说起来,她写书和我的推波助澜还有关系呢。我也趁机邀一下功吧,尽管我知道在她心里只有老俞(俞敏洪)才是她的伯乐,不过喜爱俞老师胜过我也正常。

我和花虎是北师大教育系的同班同学。由于爱好广泛,偏偏对所学专业兴趣一般,因此大学时她的主课大都应付过关而已,越是选修和旁门左道的东西她学得越欢。我印象最深的是,她是全系唯一一个不上英语课的人。因为她从中学开始外语学的就是俄语,在北师大由全校各系学生组成的俄语班,她也是成绩最好的那一个,在我们考四级、六级时,她却捧着俄语原版小说鏖战正酣。

本科毕业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又返回校园读研,却愕然发现她在上新东方的出国英语补习班,这距她从ABC开始学起只有不到两年时间。她之前从没参加过任何英语考试,第一次上的就是托福,成绩出来更是让人惊掉下巴,考分接近600,作文居然得了满分。

然后她又去学GRE,再次考出让人难以置信的成绩,成功申请到本专业美国名校的全额奖学金。加上平时她糊里糊涂的,我们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觉得她“真乃神人”,太让人难以置信了。我这个一贯的好学生,也感受到了“坏学生”变好的神奇。

但是她又开始变卦了,决定放弃原来的教育专业,选了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专业,因此进入一所州大的商学院,踏踏实实补足了本科专业课,做足了实习,拿到了西方财会的硕士学位。我难以想象她活蹦乱跳的一个人,会踏踏实实坐下来数豆子,不过她说不管多繁琐复杂的报表放在她面前,她都觉得心特别平静。她挂在嘴边的理想是以后能当个老会计,有时间可以写小说,不得老年痴呆。

花虎性格开朗外向,不拘小节,爱管闲事,有时得罪了人自己还觉察不到。可是凡是跟她打过交道的人,无论三流九教,都能感受到她的古道热肠。她的室友小妹妹学费凑不齐了,她二话不说就把信用卡借给她刷,要知道她自己的学费都是在假期拼命打工赚来的。一个德国小伙子因只需要短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她就在我们客厅沙发后面放了张床垫,留他住了两个月。餐馆里有个大厨是福建偷渡过来的农民,没有电话,她就让他每星期到我们的公寓跟国内的老婆孩子通电话,等等。

我从北师大教育学专业毕业后,在北大读心理学硕士,再分别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读博士、博士后,听起来就是个老套的一帆风顺的留学故事,但也经历了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我就是那件一度极为轰动的中国首例电子邮件侵权案的当事人。当时,花虎为我的官司取证,更是把她的侠肝义胆发挥到了极致。

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在国内还没有普及,电子邮件更是少数高校和科研单位才享有的奢侈品,而且电子邮箱是大家共用的。硕士毕业那年,我在收到密歇根大学的导师为我提供奖学金的电子邮件后久等不到正式通知,经花虎打听才知道有人冒用我名从共用信箱发出邮件把学校的offer给拒了。后来断定是一位室友所为,于是我愤而把她起诉到民事法庭。

花虎则二话不说在美国这边踏上艰难的取证之路,在繁忙的学业和打工间隙,无数次穿梭在学校的学院办公室、研究生院、留学生办公室,然后是几百公里外的州政府、领事馆,个中艰辛她曾在一篇文章里有详细描述。

花虎早我一年出国,巧合的是我出国那年她也搬到了录取我的密歇根大学所在的城市,于是她就为我承担了所有打前站的工作,找好了公寓,到机场接我,每星期的食品日用品也都是她开着自己的二手车去超市搞定,来美国留过学的人可能更理解这些意味着什么。我感到无比幸运,能在生命中遇到花虎这样的贵人。

别看花虎表面上是个女汉子,但她对小猫小狗等小动物却又爱心爆棚,展现出温柔细腻、热爱生活的一面。紧张的留学打工之余,她不仅养花种草,还养了几条金鱼和一只小猫三虎,实在想象不出她还会耐下心来给小猫洗澡梳毛剪指甲,照顾得无微不至。

三虎离开之后,她又从流浪动物收容所领养了两只猫和一条狗,所以当她后来毅然离开职场,变身全职老妈,全心在家照顾俩娃时,我就不再觉得诧异了。

她记忆力很好,一件小事经她绘声绘色一白话就令人忍俊不禁,说明她拥有超强的语言天赋和文字能力,写作能让她充分展现才华。我数次建议她,之前的日子都为生存奔忙了,现在有条件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多写点这边的故事吧。她大笑说“得了吧你,我哪有那两下子”,可是我知道她太有两下子了。

真正让她对写作这件事认真起来的是2010年她回国见过俞敏洪之后,一回来她就迫不及待地跟我煲起电话粥,激动地告诉我说她为了见俞老师,事先给他发了一篇中文邮件,居然被他看出了端倪,也鼓励她搞写作呢。我嘴上装作耿耿于怀的样子说,“唉,谁让咱人微言轻呢,咋说都没用,还是得老俞给你打鸡血”,心中暗喜她终于有了动力,所以还是真心感谢俞老师,不断地在人生的不同阶段给予我们鼓励。

话说N年前花虎在爱猫三虎死去后很是悲痛,最后把她的哀思全都寄托在键盘上了。她一发不可收拾,关于三虎的前生今世一口气写了七八万字。当时她每写一篇都分享给我看,看完两篇,我立马变成“花粉”,急吼吼地催她赶紧写下一篇,真心佩服她就一只小猫也能写出这么长的文字。

在三虎之后,花虎又零零散散地写了一些身边的故事,我鼓动她在北美某知名网站开了个博客。虽然她的作品不多,只是在有兴致的时候写,但一贴出来就会被转发到首页。有时候电话聊起来,问她什么时候能看到她的下一篇作品,她总是感叹俩小娃把她的时间都打零碎了。她写的东西极具个人风格,诙谐幽默、轻松有趣,虽是身边生活小事,被她写出来却充满了让人思考的空间,不跟更多人分享真是可惜了。

这本集子里写的都是发生在花虎身边的琐事,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了花虎的个性和为人。花虎热情随和,有一种让人亲近的魔力,短时间内就能与任何人聊得火热,所以她身边总是有一堆朋友,我的很多朋友都是通过她认识的。正因为这种特质,使她既出人意料又理所当然地在出国十几年后,仍能联系上俞老师并当面向他表达感激之情。相信上过新东方的学子都记得俞老师当年在课上常说的一句话,“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花虎是个做事坚决果敢、风风火火、绝不拖泥带水的人。决定留学看世界后不惧从ABC开始学英语,两年拿下托福、GRE;出国靠自己打工支持学业,拿下商学院硕士学位;毕业后因喜欢繁华都市的生活只身从舒适的小城闯到芝加哥,成为职场丽人……她的爱好之多,兴趣之广,无人可及。

我对花虎的再一次华丽转身很有信心,期待更多的人像我一样喜欢花虎的文字,变成“花粉”!也希望花虎不要辜负我们的期望,赶紧动笔让你的第一部小说尽早问世。薛燕戈2017年9月于美国新泽西

自序:“风城”仆仆之我在美国的日子

20世纪80年代的最后一年,我从北师大教育系毕业,分配到了一个不太适合的工作岗位,时刻都能体会到瑰丽的青春哗哗流走的无情。但好处是,置身“北京男—北京女—外地男—外地女”生物链的最底层,我得到了一纸令人趋之若鹜的北京户口。

转年职工春节联欢会上,一位和气的中年男子走过来和我打招呼,叫我小师妹,还敬了我一杯。原来他是我母校50年代的毕业生,名副其实的老校友。更糟的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他位居单位的第一把交椅,难怪会问我适不适应,工作上有没有问题。

当然不适应,当然有问题,不是谁的错,就是不般配。我很想再学些什么,亲朋中有出过国的,难免不被他们口中的花花世界所打动,加之我是地道的英语盲,目不识A,放眼远眺,最终得出懂点英语没有害处的结论。

在顶头上司面前碰了钉子后,经人暗示,我把脱产报告小心翼翼地提到老校友面前。他毫不犹豫地说年轻人想学就学,别把时间浪费了,好像就差催我快走了。于是我咬牙办了一年停薪留职,此举意味着离经叛道,跟职称和升迁等就恩断义绝了。

我先在惴惴中参加了一个培训班,遇到了人生的第一位英语老师,来自加拿大的义工莱斯利小姐,跟她学了半年的听力和口语。之后我返回原单位上班,自学之余,在中关村一间小破房碰见我真正意义上第二位也是最后一位英语老师俞敏洪。那时他还不是名满天下的留学教父,而是位留着波浪卷发、学长模样的年轻人,我每周两晚长途跋涉风雨无阻去上课。

幸亏事先我不知道他是北大英语系的,否则一定会被吓死,等明白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兴趣、激情和梦想吸引住,即使辛苦也欲罢不能了。一起上课的同学都是附近名校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基础好水平高,使我产生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同时也迸发出孤注一掷的勇气。

感谢俞老师,经过两个爱恨交加的四季,我先后攻下了托福和GRE,曾经遥不可及的美国近在咫尺了。我面临过两个选择:东部一所名校全额奖学金继续教育专业的学习;中部一所州立大学半费攻读商科。

最终我放下了面子,带着几分轻松几分懵懂,倒向了后者。因为尽管我考试时可以拿到不错的分数,但是并没有做学问的天赋,而对跟现实生活联系广泛的职业更感兴趣。我有位堂姐是会计,刚到五十岁就退休了,除了返聘还兼做半职,自在又悠闲。我非常羡慕,希望将来能像她一样有钱有闲去干喜欢的事。

但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度从头开始学一门全新的专业,谈何容易,毫无疑问我为此付出了不少代价,小到被美国大使馆拒签三次,大到为学费奔波,以及源源不断的功课压力,期间的艰难困苦无以言说。可能许多人会觉得我挺折腾,不过如果时光倒流,我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所以无怨无悔。

我入读的大学叫东密歇根大学,坐落在离底特律不远的一座小城,只是所普通的公校,尤其在大名鼎鼎的邻居密歇根大学的笼罩下,更少有傲人之处。但当地人仍然非常为之自豪,大家都专注自己的事情,没人比来比去,确是个能让人踏实实干的好地方。

我刚开始对学校条件之优越惊讶万分。记得大雪天隔着落地玻璃窗,对着碧波荡漾有着五十米泳道的室内游泳馆发呆,可惜没工夫去奢侈一把。还有结束漫长的一天后,我精疲力竭地拖着双腿走在空无一人的商学院,脚踏柔软的地毯,耳边是低回曼妙的音乐,眼中柔和的灯光一层一层从天井挥洒而下,把底楼休息区橘红和鹅黄的椅子映得如艺术品一样亮丽而温暖。只是故国、家乡、亲人和朋友全留在了身后,自己的一切都被一架越洋飞机连根拔起,除了珍惜眼前的机会,再无他路可走了。

但我是个心性自由、向往远方、不喜欢被拘束的人,从来都不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除了想步堂姐后尘之外也没有什么理想和规划。好在对读书本身感兴趣,因此面对一块块砖头一样厚重的专业书,能够死啃下来没商量。

其实有书的倒简单,至少还知道在跟谁较劲,更吓人的是很多没有书的,全凭自己去搜集整理和探究。我很没出息地在成本会计的考试上崩溃过,被教税法的教授罚站过,起早贪黑累到吐血方忙完的作业最后没保存过,甚至对活着这事也了无生趣过……当然,三年时间里,我完成了24门功课及在保险和地产公司的全职实习,抽空在餐馆或校园打工,每天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比付出更多的是回报。

拿到财会硕士学位后,因为喜欢芝加哥的风景优美、活力四射和就业机会充足,我搬来了这座城市,先后在律所、酒店和科技行业做了多年的内部金融分析员和高级会计师。作为外国人,身份一向是一道难跨又不得不跨的坎,大学和高科技领域容易些,外籍员工多的公司也比较好,我就占了后者的便利,勤恳工作了三年多后获得了绿卡。

这个过程是既自然又必要的,对多元文化的美国社会来说只是又多了一个新移民,对我则意味着有了更多的选择权。我跟老美同事相处得始终不错,即使有发生矛盾的时候,认真敬业,坦诚交流,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透明,就是解决的法宝。在美国企业文化的熏陶下,以及横跨不同行业的经历,让我褪掉了很多弱点,变得越来越通达。最有意思的一点是我从没感觉到被歧视过,不知是运气太好,还是心理强大,总之谁爱歧视就随他们去吧。

不过艰难困苦孤独挫败也曾是常态。记得有一次我近两个月没说过一句中文,因为身边一个华人都没有,自己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到大年三十那晚往家打电话,猛然意识到跟母亲讲话的温馨,不禁泪流满面,但还得不让她听出来……

好像有一件事不论在哪都无法避免,与身居在何处没有太大关系—而立之年后,生活的童话开始像泡沫一样一个个迸裂了,玫瑰色慢慢让位于暗灰。这个变化让我在疑心重重中思考生存的终极问题,逐渐拥有了自己的信仰,从此也获得了全新的使命。

新世纪的第一年,我认识了一个学数学和经济的德国人老彼,一连串的巧合,使得南辕北辙的两个人结了缘。随着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以及陆续领回的猫猫狗狗,我又华丽又褴褛地一转身,练成了武艺高强的主妇。

在这个被称为风城的大都市,从开着一辆丰田独自闯来,到拥有了根植于此的生活,说英语多于中文,吃面包多过饺子,不修边幅,种花养草,看球赛,做义工,选总统,关注中美之间的大事小情,明明白白地,已把他乡当故乡了。

关于美国生活的话题,永恒地见诸于媒体网络,曾经喜好舞文弄墨的我被人问起过,偶尔也闪过自己何不写一写的念头。但完成这本文集实乃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它跟我繁忙的日程完全没有交集,就生生地挤进来,盖因我终有一颗八卦的心吧。对于生命的一段段旅程,一幅幅风景,有的人默默收藏在心底,有的人丝毫也不留意,有的人则喜欢说一说—我属于最后这一类。

具体地讲,我是从2011年初开始着手准备本书的前身—一些中文涂鸦的,主要记录凡人小事的点滴。当时我不会中文打字,因此全部用圆珠笔写在纸上,然后慢慢誊到电脑里。用电脑敲英语我习以为常,但中文极具挑战,没有了一笔一画细细研磨的逸致,思维总被打断,顾得了手顾不了头,脑子清醒了爪子又乱套了,并且一关机一切都烟消云散,感觉很抓狂。

好在陆续练了半年多,终于与时俱进了,遗憾的是那些布满勾勾画画的手稿早化成了纸浆,留下几张作纪念就好了。

我没有预料到这些东西有一天将会被装订成册,与更多的人分享。所以端坐在这间自己鏖战过无数个周末和夜晚的咖啡厅,呼吸着空气中溢满着的新出炉的面包香,既惴惴然又欣欣然,欧耶!

本书首先献给我老妈吧,感谢您耐心地从七十多等到了八十岁;感谢从安娜堡起就永远给我支持的朋友们:老燕、老强、晓卉、老朱、小惠、小冯、小方、小李、小孙、老李、冬冬、小熊……感谢在芝加哥结识的家人和朋友:老明、奥拉、劳里、丹尼尔、比尔、老赵、老柳、小王、教会读书小组的成员……还感谢个别认为我不务正业的人,对于最终捣鼓出一本书来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是很意外的。

更感谢俞老师,二十年后我给你发了一封中文邮件求接见,只想面谢当年的辛勤教诲,还有点小私心就是,我再也不怕你考我英语了。没想到你鼓励我搞写作,并耐心读我用闲置二十多年的中文写的八卦。在中国时你教我英语,到美国了你辅导我中文,如此逻辑,吓煞人也。多亏本弟子把“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牢记在心,不敢怠慢。

最后衷心感谢每一位翻开这本书的读者,祝愿大家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即使在最不可能的日子里。花虎2017年9月于美国芝加哥

美丽的克里斯蒂

那年冬末,由于女儿林林的到来,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热闹的芝加哥市区,从城里的公寓搬到了郊区的房子,加入了乡下人的行列。接下来的春季,降水特别多。没有电闪雷鸣、刀光剑影,是淅淅沥沥、缠缠绵绵的那种,连我这个内心比较不软的北方佬,都有一种愁肠百转的感觉了。

但是寂寞了未几,我开始喜欢那里了。因为不经意间,一片片凋萎的草地变得青翠欲滴,一个个硬朗的树冠也萌出温柔的鹅黄,清新的空气中回荡着大大小小的鸟儿的欢唱,弥散着林林总总的花儿的芬芳。

小镇沿着一条蜿蜒的小河精心而建,是美国著名建筑师、纽约中央公园等众多名胜的设计者弗雷德里克·奥姆斯特德先生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杰作。它像一座美丽的花园,使人很难不陶醉其中。很快,我认识了几个邻居,以及他们的孩子和猫狗。

一天,我正独自在房前捡拾被风吹下的树枝,瞥见一位陌生的白人女子,袅袅婷婷地越走越近,手里还捧着一个蒙着暖色餐巾的水晶盘。她在我面前停下,笑盈盈地打起招呼,自我介绍叫克里斯蒂,和丈夫大卫及两个女儿住在隔着几栋远的一座英式乡村风格的房子里。她说真诚欢迎我们的到来,顺便带些自制的点心,然后又不好意思地补充,其实是她母亲的手艺。

尽管先前我已经被别人这么招呼过好几回了,但心里还是暖暖的,忙接过托盘向她致谢。她饶有兴趣地跟我进屋看林林,一个劲儿地夸女孩就是好,打扮起来很漂亮。她的两个女儿分别是三岁和五岁,家里小姑娘的东西特别多,还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就去挑些回来。我告诉她我可不是个会错过好事的人,到时候可不要后悔。她笑起来说,那大卫会高兴死了,他已快被那些花花绿绿的玩意逼疯了。

她走后,我盯着她的背影出神许久,因为她实在是个明艳端庄、亦今亦古的美人。先说白皙的脸庞上那对绿莹莹的大眼睛,温和地注视着你,如同明媚的阳光。加上光洁的前额、挺拔的鼻梁、剔透的双唇和松软的草莓红金发,搭配得精美绝伦。她说话也特别好听,简洁明快,很有生活版希拉里的风格。致命的还有她无比匀称的身材,走起路来完全不像典型洋妞那般大刀阔斧,而是自然中透着妩媚,随意中露着优雅。美女我见过不少,电影中镁光灯打出来的,大街上化妆品抹出来的,医院里手术刀割出来的,但这位从天而降的邻家主妇,毫无疑问是上帝的精美原创。

生活中常有这种情况,即一旦认识了某人,感觉遇见她的次数就会多起来。与克里斯蒂也不例外。我起床的时间跟她送孩子去幼儿园的时间刚好吻合,因此我几乎每天早晨都能透过二楼的窗户,看到她和女儿从我家门前经过。两个小女孩金发飘飘,永远穿着考究的小裙装,背着可爱的小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妈妈则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开始总是我先发现她们,便居高临下逗逗小姑娘;后来我也常被楼下几声快活的“嗨”声拽到窗前,腾出手向外摆摆。

很快我和克里斯蒂熟了,发现她不但容貌出众,而且思维缜密、心地善良。她原本是一名商业律师,两年前辞职在家带孩子、做义工。她了解很多信息,大事小情都不忘通知我一声,还有求必应,使我对新妈妈的角色和新社区的环境有了很好的过渡。

有段时间我有些迷惑,总感到家里有股他人的气息。原房主我没见过,但知道她在这栋房子里住了50年。克里斯蒂闻听怔了一下,灿烂的眼神飘忽起来,居然接了一句:“那该多好啊!”我更糊涂了,她轻揽一下我的肩膀说:“别担心,那位老太太很善良,绝不会对你有伤害。”当我终于明白她为何口出此言,已是半年之后了。

我们两人都兴趣广泛,很喜欢在一起交流东西文化的异同。有一次我讲起对这两种生活的体验,她竟听得泪光闪闪,说走过世上很多地方,但漏掉了中国,实乃终生遗憾。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你不用这么多情,而且你们美国人还不用担心会被拒签,想去中国就吱一声,我给你免费当参谋。

可是不久后跟克里斯蒂的几次约会,比如带孩子去公园、出去喝咖啡,都被她闪烁其词、满怀歉意地或临时取消,或无限拖延了。夏天幼儿园放假,早晨也再见不到她送女儿的身影。随着我返回公司,跟克里斯蒂的接触骤停下来。

一晃到了初秋,在邻居克雷尔儿子的生日聚会上,克里斯蒂意外地出现了。我俩有些日子没见,彼此都很开心,忙避开疯跑的孩子,躲到一棵安静的大树下寒暄。但刚聊没几句,头顶就响起一阵惊呼,有个半大孩子爬上去下不来,骑在树丫上吓哭了。克里斯蒂腿长臂长,踮起脚小心地把他接下来,一边抱着一边哄。

克雷尔也闻讯赶来,见此场景朝她大声喊起来:“天哪克里斯蒂,快放下,你叫别人就行了,不要干这个。”同时紧张地把男孩伸手抱了过去。这时刚好克里斯蒂的女儿要骑马,从远处喊妈妈,她有些歉意地向我示意待会儿见,就奔过去了。

我对克雷尔的过激反应有点不解,心想克里斯蒂哪至于这么娇气。噢,是不是怀孕了,她说过想要三个孩子的。克雷尔听了我的问题后大吃一惊:“怀孕?谁怀孕?克里斯蒂?你不知道她有癌症吗?晚期肠癌,扩散到多个器官,她已经放弃治疗了。”“你说什么?”我顿时头昏脑涨,盯着克雷尔仿佛不认识她一样。勉强定下神来,想起克里斯蒂的确提到过身体不适,并未刻意隐瞒。只因我掌握不好跟老美谈这个话题的分寸,也没深究,就说了一堆多喝水多睡觉的废话,哪里料到这么不可救药,难怪我们约了几次都泡汤。

我急迫地搜寻过去,见她正悠闲地在小马和孩子中间溜达着,目光跟着她女儿的身影转,我则跟着她的身影转。细看才发现,她美丽的脸庞变得苍白,优雅的步履显得拖沓。我想象不下去,她如何忍受凶险的肿瘤带来的致命折磨。

再次见到克里斯蒂是几天后,她问我要不要尝尝她家后院结的樱桃西红柿。我说你忘了,初次相识我就坦白过,我不会错过任何占人便宜的机会。她笑了,一偏头示意我快过去。

开始干枯的枝头果实累累,很多已掉在地上,早该收获了。她拿篮子的手在微微颤抖,好看的绿眼睛在频频眨动,整个人有些哆嗦。我急忙把她拦下,她很乖地退到边上,跟我东扯西拉学区、油价等,还不时逗得婴儿车里的林林咯咯直笑。对于我小心翼翼关于她病情的询问,她心照不宣地笑笑,表示她不在乎结果,反正没有区别,只是时好时坏的未知比较烦人。先前没跟我明说是因为她试着像平常一样生活,更不想给我的心境带来负面影响,哪怕一丝一毫。

说话间保姆把她的女儿从外面带回来了。小女孩们礼貌地跟我打完招呼,就怯生生地躲到屋里。克里斯蒂轻叹了一声,说由于她的健康状况,女儿大多只能跟她待在室内。如果她最希望能再多点什么,就是跟孩子在外面疯跑的机会,一起抓兔子、追松鼠、看虫飞、听鸟鸣,或者就用棍子扒土玩……我的心情止不住变糟,但还是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夸西红柿好甜。

天开始冷了,但只要是晴朗的时候,克里斯蒂还是会步行送孩子上学。碧蓝的天空下,晚秋的阳光穿过道旁树上已经变得稀疏的枝叶,从她们的背后斜打过来,大小三个美人悠悠然地踢踏着满地的落叶,共同沐浴在金色的晨曦里。我不想惊扰她们在一起的安宁,就躲在窗后默默欣赏这幅动人的图景。

冬天来临了,再看不到母女三人步行的身影,改为克里斯蒂的深蓝面包车接送。她会按下车窗向我挥挥手打个招呼,就转瞬即逝。很快就只剩她同样做律师的丈夫大卫的黑色沃尔沃匆忙地驶进驶出,从不停留。

一场大雪后,克里斯蒂病情加重,邻居们开始自发帮她做饭。我煮过手工水饺,炒过无油蔬菜,后来她只能吃流食,就熬了几种不同的汤,一罐一罐装好,有人负责送去。一天,大卫突然发来一封邮件,说他妻子对轻盈的蛋花感到开心,专门要他谢谢我。

圣诞节到了,到处充满喜气洋洋的气氛,却掩盖不住克里斯蒂家上空的愁云。我们很希望能去探视,但她坚持让大家记得她以前的样子就好,找开心的事情去做,不必为她难过。除了丈夫和父母,连两个女儿都没能够看到她。不久后,大卫发群邮说克里斯蒂开始陷入长时间昏迷,意识清醒时做得最多的就是对他轻轻耳语I Love You(我爱你)。

新年后不久,克里斯蒂病逝了,离她向我走来那天将近一年。消息是克雷尔传达的,她已经泣不成声。我笨拙地搜寻着合适的英语安慰她,心中难以言表的悲伤却已缓缓漫溢,尔后决堤。

第二天是克里斯蒂的追思会。早晨起来望着窗外空荡的小路,想到再也看不到她投过来的柔和目光,又忍不住潸然泪下。我挑出一件从没穿过的黑礼服,对着镜子精心梳妆,克里斯蒂那么完美,我当然要以配得上她的风格为她送行。

追思会是在小城中一座殡仪馆举行的。与外面的肃杀截然相反,大厅里暖暖洋洋,摆满了盛开的鲜花,回响着动听的小提琴曲。芳香扑鼻鲜艳夺目,悠扬高远如泣如诉,若不是身临其境,我都不能想象那座典雅的建筑本是印象中令人生畏的地方。克里斯蒂的枣红色棺木摆放在里面的一个套间,盖子是盖上的,环绕着无数大朵洁白的百合。大卫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一身挺括的黑色西装,一头整齐的棕色短发,面带微笑守立在旁边,伸出双臂跟来访者握手拥抱,不停地说着谢谢。

大卫身边还有一对风度翩翩的老夫妇,鹤发童颜,不用说就知道是克里斯蒂的父母。两位老人同样不断跟人打着招呼,间或窃窃私语一番,也听得到轻轻的笑声。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爱女的悲伤令人难以想象,可是看不到他们在人前哭天抢地,只有忙碌着帮助女婿接待客人的从容。

接下来的纪念厅里,出现了更加温馨的一幕:数码相框中持续变幻着克里斯蒂的生活照,电视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她的录像片。有胖嘟嘟的洋娃娃,有青春飞扬的美少女,有身披洁白婚纱偎在新郎臂弯天使般的新娘,有怀抱初生的婴儿心满意足的母亲;有蓝天碧海间诱人的比基尼倩影,有黑色博士帽下坚韧自信的面容,有家宴上搂着双亲脖子纵情的欢笑,有医院里瞪着满身的管子俏皮的目光……克里斯蒂,这个美丽的女子,以“神赐的生命,在地上终结,在天上继续,我爱你,所有和我分享过珍贵时光的人们”为结束语,给世界留下了她斑斓的色彩。

来客个个满面微笑,泪眼婆娑。克雷尔靠过来,悄悄地示意我往大厅看。是克里斯蒂的两个女儿,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连衣裙,散下瀑布般的披肩金发,正嬉笑着在人群中追逐。她们偶尔窜到爸爸身边兜一圈,仰着头咕囔些什么,然后又飞快地跟着别的孩子跑远了。多么天真的小姑娘,还不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意味着什么,人生刚开始就要直面缺憾,永远失去了母亲的爱。

强抑制住的泪滴又向外涌,但冥冥中似乎出现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抚弄我的面颊,好像在嗔怪“你这是干什么,非要哭丧个脸吗”。我渐渐感到安宁,意识到不过是跟克里斯蒂暂时道个别而已,和送机送站没什么区别,只是她没有返程票罢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留下来的完全不需要远行的人回头,因为注定要步其后尘,只是还不知道搭哪一班而已。那么在启程之前,善待这里的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享受每一分钟,这就是分内吧。

前来吊唁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看起来更像参加一个大聚会,哭笑间谈着克里斯蒂,谈着家长里短,充满了对生命的感恩。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原因,克里斯蒂在教堂举行的葬礼我未能参加。我留下一张支票,算作我们全家的一点心意。

几天后,邮箱里收到一封来自大卫的公文,是发给所有参加追思和葬礼的人员的,感谢大家为他妻子送行,感谢对他的支持,尤其感谢大家的慷慨解囊。捐款者的人名洋洋洒洒列了好几页,总额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大卫说克里斯蒂喜欢孩子,因此他把这笔钱全部捐给了小城一所幼儿园,作为对有残障的儿童的资助。

阴霾的冬日渐渐退去,还是几场哗啦哗啦的小雨打头阵。不知不觉间,薄绢般清纯的迎春花挂上晶莹的水珠,软缎般华贵的玉兰湿淋淋地怒放,春天又悄悄地回来了。在树木繁茂、鸟声婉转的早晨,克里斯蒂的两个小姑娘又恢复了走路上学的习惯。只是跟在她们身后的,变成了姥姥、姥爷或爸爸。两位老人的步伐已不轻盈,男人的背影也格外落寞,孩子小小的身躯更显得孤单。后来,我再也不往窗外看了。

此后每年的春季,小镇的居民都有机会购买一种由志愿者捐赠、为克里斯蒂基金募集更多资金的物品—设计精美的购物袋。那布满鲜花和阳光的手绘图案传达着同样的主题—关爱和成长。我碰到后就一定买几个,有的送给别人,有的留给自己。那些简单的包包袋袋,装着从店里买来的油盐酱醋、瓜果梨桃,却承载着对生命的珍爱和纪念、哺育和希望。

惊心动魄之老彼骑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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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刚与孩儿他爸老彼相识,就听他说自己最爱的运动是自行车。我撇了撇嘴,心说那算什么运动。我一直无法理解老外们穿成五颜六色,撅着屁股吭哧吭哧有何好玩儿,尤其那车座又细又窄,坐在上面……有些问题是不能问的,出于礼貌我回应说我也挺喜欢。

等我真正见识到他对骑车的狂热时,一切都晚了。家里车库挂满了形形色色的自行车,还不时莫名其妙地多出些车轮、车架、零配件……原来,多年间他陆续买了很多辆,无处放置就花钱寄存,有了房子后便撒欢往回搬,连地下室也塞上两个。如此这般对我唯一的好处是,它解决了我买鞋时他表示异议的问题。

记得第一次和老彼外出骑车,他专门跑到车行帮我挑选头盔手套、护腕护膝、挡风镜自锁鞋,在我的坚决反对下,才没买一套紧绷绷的单车服。不就骑个车嘛,我没车高时就用我妈的老式永久自行车学掏裆,别说见,听都没听说过这些家什。不过在他热情高涨地对我进行指导之后,我发现他们骑自行车的确花哨些。

老彼心爱的国际大赛,除了世界杯足球,就是环法自行车。前者皆因他们的“国足”太牛,后者才是发自心底的激情。他常常提起自己的青葱岁月,每天骑个上百英里是家常便饭,穿过青山,掠过田野,时而烈日流火,时而暴雨狂风……我可以想象那一定很壮观,同时不忘提醒他湖畔有的是自行车道,可他反应很不积极,认为骑车最过瘾的还要数公路。

当我们搬到近郊后,到市中心有12英里的距离。老彼嗅到了机会,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初闻此讯我吓了一跳,因为即使开车这段路也不算近。但我的疑虑是多余的,他变得愈发活力十足,天天骑车往返,把那辆早已从车库中被挤兑出来的SUV彻底晾在车道上。但是我俩围绕此事的纷争也多起来。本来他就是个工作狂,加上骑车更早出晚归,我工作之外家务陡增。我更担心的是他的安全,因为芝加哥公路上很少有专用的自行车道,司机也没有与单车共享公路的意识。每看到自行车在汽车间穿梭,我都心惊胆战,毕竟是以血肉之躯对抗钢筋铁骨。

但是老彼对自己的车技非常自信,认为我的担忧没有根据。他还找来一堆数据,证明比起我喜爱的滑雪,骑车更为安全。每天见他装备得如同变形金刚一般跨上坐骑,闪电般消失在小街尽头,我总有种不祥的感觉,只能默祈他平安归来。果然,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一天晚上,老彼一瘸一拐地挪进家来,扎着两手,举止怪异。原来他从右侧经过一辆等红灯的汽车时,一扇车门突然毫无征兆地打开,一下把他拍翻在地,胳膊腿儿摔得青红一片。我虽然投去一抹揶揄的微笑,端汤送水却并没耽搁。

令我不解的是,他爬起来后居然挥挥手就让肇事者走了。他的解释是那是一车墨西哥人,里面挤满了孩子,闯祸的和开车的都吓得说不出话来,估计连身份都没有,叫警察会给他们惹来麻烦,就算了吧。虽然好人他做了,但一连数日他总声称这疼那疼,什么活都不干。我有些恼火,不过他骑不了车,我倒暂时少担一份惊。

平静了一阵后,老彼好了伤疤忘了疼,开始重操旧业。也许是我唠叨的结果,他加入了个自行车俱乐部,定时与一群志同道合者出行。因为有组织,目标大,貌似很安全。可惜高兴了没多久,又出事了,尽管遭殃的不是他,但完全可以是他,而且后果更加严重。

那是个晴朗的周末,当他们风驰电掣般沿着通往威州的公路北上时,一辆挂着拖车的皮卡与自行车队剐蹭,造成数辆车连环相撞。当时,老彼急刹车飞了出去,落到别人身上没有受伤。而车队里直接被撞的那个人却没那么幸运,他死了。无独有偶,肇事的又是墨西哥司机。

于是老彼消停了不少。蛰伏一冬后,树上刚刚冒出几片嫩芽,他又跃跃欲试,恢复骑车上班。为了不使我反对,他给出了有力的理由:找到新的路线,走罗斯福大街,道宽车少,绝对安全。

风平浪静数日后,波澜再起。那天傍晚他推车进门,神色惶恐,在我的追问下才吞吞吐吐地交代,刚才差点让小流氓给毙了。走罗斯福大街,要经过城乡交界一个特殊的地段。那里破败的房屋、丛生的杂草、冷清的街头,无不显示出典型的黑人区特征。当时他正像往常一样飞奔,突然在一个街角窜出一群黑人小子,不容分说将他拦下。他翻遍全身也没找到现金,令对方非常愤怒,揪住他就往一条巷子里拖,有人还拔出了枪。

老彼承认平生第一次感到绝望。他长得人高马大,尽管骨子里乃一介书生,但貌似威猛,还没人敢欺负他。然而恶虎不敌群狼,拉拉扯扯间,他被推搡着离公路越来越远。万幸的是,身后突然传来尖利的鸣笛声,一位路过的大货司机显然看到了这一幕,不停地狂按喇叭。黑人小子们一愣乱了阵脚,老彼趁机夺路而逃。他说太危险了,但又补充道不是骑车危险,而是人类危险。不论怎样,我想他这次得到教训,下次一定不敢了。果然,他言之凿凿地表态:“今后再也不骑……这条线路了。”之后他搜索到几个车友,重新启程。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相安无事,直到秋末某晚我刚把孩子们送到床上,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自称是老彼的车友,说老彼被汽车撞了。我照着洗衣筐踹了一脚,十万火急地赶往医院。急诊室外,那位同样打扮得像变形金刚似的中年男子向我复述了出事的经过:傍晚时分他和老彼结伴回家,穿过橡树园街口时,一辆垂直方向的汽车违章抢道,撞向老彼。随着几声巨响,老彼被抛来抛去,砸碎了挡风玻璃,最后狠狠地摔在水泥便道上,坐骑则完全报废。

我在来医院的路上想象过老彼缠满绷带的可怕模样,但眼前的一幕更加恐怖:他全身多处刮蹭,而且伤口居然全部裸露着,血肉模糊,组织液不断地外渗。医生为确保没有内伤,需要病人保持清醒,所以暂不采取任何止痛措施。

老彼吸着凉气小声地说:“对不起,都怪我,你差一点就成百万富翁了。”我知道他的意思。我俩各有百万的人寿保险,假如他今天驾车西去,这笔钱就归我了。我既没责怪他断了我的财路,也没像琼瑶小说女主人公一样扑上去问他好不好,而是正式警告他:这是最后一次,再撞车不要给我打电话!

这时进来一位女护士,要为他清理伤口,我问能否擦得狠一点,让他记住什么叫疼。她哈哈大笑说:“你先生不错了,只玩玩自行车,我家那位玩摩托。每次他呼啸而去,我都害怕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活着。我早跟他讲明,以后如果他病了,我会照顾他一辈子,但如果是骑摩托撞了,就直接去福利院,我可不想跟一个一条胳膊半条腿的人枉度余生。”女护士一边说,一边麻利地忙着。我本来只想泄愤,没料到她更猛。跟她比,我还算贤惠呢。

后来老彼告诉我,当他发现那辆汽车横冲过来时,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完了!不知过了多久,在天旋地转和满眼金星的剧痛中,他听到警笛大作,脚步嘈杂,摸了一下头盔发现脑袋还在,才知道自己没死。又一次,用老彼的话来说,“骑车不危险,只是人危险”。违章的是一个72岁靠福利生活的黑人老太,无照驾驶没有保险的破车,老彼再次选择放弃追究其任何责任。

伤好后,老彼一改往日不以为然的态度,对自行车明显冷落下来。他口称太忙,实际上是意识到再骑下去,终点将是有人带着他的钱财和儿女去改嫁,这是他不愿看到的。几次被撞,老彼对肇事者都毫无怨言,潇洒得不可理喻。说宽容大度,好像到不了这地步,盖因西方人维持社会和谐的一种惯性吧。

时隔几载,因为他常去纽约办公,在当地依靠地铁或出租出行不便,就让我把一辆久未碰触的赛车寄去。人终究是很难改变的,就像为老彼所漠然的滑雪,却恰恰是我的最爱。在我看来,头顶一碧如洗的晴空,在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峦之间徜徉盘旋,是与天地交融最接近飞翔的一种感觉,即使用女皇的宝座来交换我也不乐意。但这项无以伦比的运动,却被老彼认定危险至极。

后来偶然读到一篇文章,说美国最近的生活趋势是,骑车渐渐成为高中产阶级的时尚,而高尔夫球则开始在劳动人民中间流行。就像《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提过,在美国的江河上,开着汽艇狂奔的往往是蓝领,呼哧呼哧划船的往往是精英。照此说来,老彼好像成了引领潮流之先驱。事实上他的人生宝典从未收纳过“时尚”这个词汇,对他来说,不骑车等同于生命失去了色彩,他只是在简单地过自己的生活而已。

琴瑟和鸣,即使用一生的时间来演练也不见得能完成,只好在吱吱嘎嘎中,尽量不漏掉每一个悦耳的音符。祝老彼在纽约骑车快乐。[1]作者花虎的爱人是一德裔美国人,名为彼得。这里作者戏称其为“老彼”。

美韭加咖啡

五六年前一个初冬的傍晚,一位住在另一座城市的朋友小刘来我家小聚,同行的还有她从北京来探亲的父母。我们以前一起住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的时候,跟她父母见过面,所以彼此之间不陌生。

寒暄一阵后,她妈很神秘地掏出一个小塑料袋,边拆边说花虎你猜我给你带什么来了。我伸头一看,是几团干巴巴的枯草根。见我不解的样子,老太太得意地笑了:“韭菜,是韭菜!我专门给你挖的,待会帮你种上,以后保你家韭菜管够。”

韭菜?我礼节性地道了谢,实际上没兴趣。镇上标准的独立房四面见光,除了草坪,根本没有能种东西的地方。加上我跟小刘久未谋面,相谈甚欢,对老人家自然比较怠慢。

可这位阿姨不是普通的老太太,特别执拗,操着一口不知是唐山还是天津话,跟我分析她这韭菜的好处,说如果从种子种起,韭苗太细,前两年都不能吃,只有移栽的才根深苗壮,立竿见影,云云。我被唠叨得心里挺烦的,可毕竟不是我妈也不好发作,便敷衍她放那儿就行,我会找时间处理。小刘也很无奈,一直催她妈“你就坐会儿呗”。

老太太答应是答应了,可不一会儿没影了,我怕遇到传说中的“老老中”,把好好的草坪刨了,补起来比韭菜还要贵,忙跟出门外去查看。果然,在初冬乍冷的寒风中,老太太正东张西望为韭菜选址。她先后相中的几块地盘都被我一一否决了,僵持中她来了一句,“你这么大的院儿咋就容不下我几根韭菜呢”。我瞬间崩溃,意识到对手太强大,终于一拍脑门,被逼出了个主意。

车库后面朝北与邻居花坛接壤处有条二尺来宽的小地块,因为太窄机器上不去,每次工人来剪草都很费事。牺牲这点草起码有两个人会高兴,我忙向老太太一挥手说,阿姨这儿就归您了。

老太太挑剔地向四周环视几圈,抬头看看天色辨辨方向,有些遗憾地摇摇头,说你们美国人没治了,都喜欢草不喜欢菜,这就这吧,总比没有强。然后她觉得外面太冷,把我往屋里轰。本来我就不是来干活的,已暗下来的天实在也不暖和,于是给她拿来铁锹和手套后,自己飞快地跑进去了。

过了半天她终于回来了,两手沾满了泥土,很兴奋的样子,宣布几月份就可以收割了。她还叮嘱我要施点肥浇点水,我满口应承,当然事后早忘了,一件也没干。而且除了出于礼貌我当着她的面去看过两眼—无非是几撮小赖毛—此后忙碌的日子中,我把这件事整个都忘了。

转年春暖花开的一天,女儿跑来,举着一根嫩嫩的小草说:“妈妈,我觉得这个可以吃。”“吃什么吃,哪儿揪的,赶紧扔了,小心有毒!”我一边忙一边下命令,根本没空理她。但小家伙很固执,坚持说她认为“真的是个菜”,并伸着小手把草凑到我的鼻尖下:“你闻一闻嘛。”

一股清新熟悉的韭香顺着柔弱纤细的草叶拂面而来……哦?我这才突然想起冬天前,朋友老妈不由分说埋下的几团枯草根,真活了?女儿把我带到车库后面、她找到“能吃的小草”的地方,果然窜出一簇一簇萌萌的新绿,比起周遭的草坪明显叶宽而形散,不是一样的。说来惭愧,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长在土里的韭菜,既没施肥也没浇水,就能不劳而获,真是“离离原上草”的节奏啊。

这块顶多二尺长二尺宽由几撮枯根起家的韭菜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出产的韭菜斩不尽杀不绝,绵绵无绝期。它们越长越密越扩越宽,除了冬天偶尔为之,正如阿姨所言,我再也不需要买韭菜了,多余的还可以送给别人,并可暗暗地鄙视国货店里裹挟着浓郁的烂叶子味的老韭菜了。

韭菜盒子、韭菜鸡蛋、三鲜馄饨……全是我家人的最爱。每当看孩子们吃得欢天喜地,我就会想起朋友小刘固执的母亲。她跟我谈韭菜经时我一点也没听进去,还嫌她磨叽,如今享受这鲜美的收获,心中对她充满了感激。有些事就是这样,开始你看不到它的意义,只有时间才能够让你理解它。可惜阿姨心脏不好,无法再来美国,亲眼看看她种下的韭菜早已郁郁葱葱。

至于她为什么非给我种韭菜不可,是因为她爱屋及乌,觉得出国的孩子都挺可怜的,中国的好东西也享受不着,买把韭菜还得大动干戈地上高速,所以决定出手相助。她全家当年曾被下放内蒙古,生活拮据买不起鲜菜,唯有速生速长的韭菜成了她给孩子们调剂口味的拿手好菜,从此就有了韭菜情结。小刘劝过她不用担心,我们不可怜,享受到的很多东西是你想象不到的。老太太很干脆:“想象不到我就不想,能给你们干点就干点。”

去年夏天我和小刘碰巧都回国探亲,便约了在北京碰面,自然也见到了她老妈。阿姨听说我的韭菜长势良好很开心,说这就叫“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笑得我们肚子疼,看来她种韭菜的动机并非那么单纯。听说我们要去买油条,她说外面的不好,自己忙乎半宿,第二天当我们在油香飘飘中醒来,餐桌上已摆上了金灿灿的大油条。什么减肥节食那类废话,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跟着大的小的们一齐扑上去。老太太抹着汗滴,倚着厨房门微笑着,看差不多了就转身进去接着炸,谁都换不下她。记得当天北京气温38摄氏度,厨房里没有空调。

秋天采摘了最后一盆韭花后,我为小小的菜园铺上一层有机肥土。吃饱穿暖的韭菜以火热的方式回报了我,不过几场春雨,现已窜到了一尺高。两个孩子对中餐很在行,早就嚷着要吃韭菜盒子,昨天终于烙了几大盘,任他们吃了个够。可惜饭前饭后不是这个要游泳,就是那个要演出,我只好胡塞几口,根本没有品出滋味。直到今早他们都上学去了,只有家狗小明偶尔哒哒地各处踱步,才想起该尝尝韭菜盒子这款劳动成果。又煮上一杯咖啡,实在是因为需要头脑清醒,以便梳理忙乱的日程。

不知道在别人的世界里怎样,我反正从来没有安排韭菜和咖啡同台登场过,端上桌子才发现有点茫然,不知是先吃后喝,还是先喝后吃,或者边吃边喝。犹豫间,发现边上的草莓也红灿灿的,陡生出些小感动,反正生活挺不错的,怎么都可以吧—拿出手机,先留下这美好一瞬间再说。

我是微信世界的菜鸟,刚学会扑棱着在朋友圈中晒幸福,决计早餐被我消灭前,先广而告之一番。大家乐了,呼啦呼啦回了一大片,说这款任性加土豪,早就有说法呀,叫“美韭加咖啡”啊……

关于小刘的母亲如何搞到的韭菜根,也颇具戏剧性。紧挨着小刘家后院,住着一户美国白人,不知哪天起总有韭菜从栅栏那边窜过来,守株待兔好事一桩。当然原产地更丰盛,但那家美国人不识货,给当杂草剪了,老太太觉得太可惜,一天瞅机会挥手把那家的男主人招过来,比划着想要他那片草。人家不但答应了还帮她挖出来,事后搞得老太太的女婿,一个同样不谙韭事的异族人士,看见那男的在院里就不敢出去,不好意思了好几天。

一问那家的原房主,原来是位韩国人,应该是始作俑者吧,结果就是,我有了我的美韭加咖啡。

由“男人哪里最性感”引出的

我有几个很要好的女朋友是南美洲的拉丁裔,热情奔放,可以无话不谈。

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大家又聚在一起,聊完工作聊孩子,聊完美食聊减肥,最后话题转移到那个顶天立地、不可或缺的物种身上—男人。不知是谁先提议,说说男人的哪个部位最性感。需要解释的是,不是说看见男人就盯着这些地方陡生爱意,而是说如果喜欢一个人,最容易被他的哪里所吸引。大家都是有点文化的人,庸俗也要设个底线,所以讨论范围当然要限于内裤之外。

于是有人说眼睛,有人说鼻子,还有下巴、肩膀等。另外,有点肥的肚子,以及有点光的脑壳,竟然也不乏有人青睐。轮到我表态了,非常困难,因为直到那一刻前,这个问题从来没在我的脑子中出现过。为了显得合群些,我倒也给出了答案:从指尖到臂弯那一段。异性一双结实有力的手,延伸到轮廓分明的小臂,的确是我习惯第一眼就瞧过去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猜测可能有两个原因。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常泡医院,在刺鼻的药味和冰冷的针头间,最大的安慰是枕着父亲的胳膊,由他轻抚我的乱发和小脸。也许从那时起,在我稚嫩的心田里,就埋下了温暖的种子。长大后恋上一位高个子的男同学,柔滑的小手和粗壮的大手第一次碰撞,不啻于宇宙大爆炸。他轻轻地攥着我的手,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我静静地挽着他的胳膊,是世上最快乐的时光。

当然,后来那位男同学又去攥了别人的手,我也挽了他人的胳膊,但是没有什么能改变我不由自主对手臂的好感。它们代表着力量,能够搬去如山的重荷,更代表着呵护,可以抹去我的泪滴,拥我同看日落日出、月圆月缺。

讲完了,我都快被自己的肉麻羞到桌子底下,拉丁美女们却非常感动,一致认为我的爱法很有品位,不像她们,很快就直奔主题了。在国外住得久了,了解的风俗广了,比如仅看一下南美的狂欢节,就不难想象,东方式云山雾罩的含蓄对拉丁女友来说比高科技还诡异。但不做不等于不欣赏,我被她们一致认为最有诗意。

这场谈话其实发生在几年前,偶尔想起我仍觉得有趣。更有意思的是,就在之后不久,我这种美好的感受却被另一位好友轻轻的一句话重重地搅碎了。

她叫文迪,是一个率性的美国白人,相识十几年来始终单身,我和我们俩共同的华人女友小敏甚至怀疑过她是女同性恋。那天和她一起吃饭,意犹未尽提到我对男人手臂的感觉,想听她有何高见。她停了几秒,认真地问我是否真这么想的,我毫不犹豫地答了是,并稍稍偏离拉丁女郎的本意,给自己拔了拔高:我之所以欣赏男人的手臂,是因为它是一种亲情与爱情的混合物。

听我陈词完毕,慢慢啜着饮料的文迪又问了一句话,让人大跌眼镜:“你没挨过揍吧?”“挨揍?挨谁的揍?”“挨男人的揍。”她吐出吸管,坐直身子,目光淡然。“没有啊。”我心说谁敢动我,反了他了。“问题就出在这儿,”文迪娓娓道来,“同样一双手臂可以做很多事情,你只看到它的好处,却没看到坏处。我跟你刚好相反,我特别害怕它,在我这里手臂完全是危险的同义词,因为我历经过太多次我爸打我妈。”

她以前提过自己父母离异,借此为我补充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原来文迪的父亲是一个私生子,从小就被送人,他养父乖张暴戾,造成其个性也非常扭曲。高中时文迪的父亲看上了自己的同学,即文迪的母亲。她双亲早逝,性情柔弱,很快被文迪父亲牢牢地控制住,开始了十几年的悲惨婚姻。文迪说记不清有多少次,不论有没有缘由,父亲发起脾气就揪着母亲暴揍,拳打脚踢在她家就像空气一样稀松平常。有一次父亲甚至当着文迪的面,把她母亲按进盛满水的浴缸,差点把她呛死。

每次毒打都跟手有关,以至于她一看到父亲抬胳膊,就浑身发抖。当年美国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尚不健全,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她母亲为了维护一个表面完整的家,从心存侥幸地期待,到心惊胆战地忍耐,最后沦为不折不扣的受虐狂。直到文迪十二岁那年,有一次父亲出差整整一星期,家中如此安宁,她对母亲说,要是爸爸永远不回来该多好。母亲终于意识到是时候带着女儿逃离那个噩梦般的家了,可她有所不知,那些暴力的场面对女儿的影响也彻底造成了。

因此文迪最怕异性接近她。多年来她谈了不少男朋友,可每当需要承诺时,想象这个男人将会挥起拳头,像父亲对母亲一样毒打她,她就精神崩溃,以结束恋爱恢复单身告终。她的人生目标是:绝不允许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碰她一根手指头。人生目标?这也算人生目标?我纵使再伶牙俐齿,也顿时语塞。

在外人眼中,文迪乐观大方,浑身充满艺术细胞,本科学绘画,硕士又进入闻名遐迩的芝加哥艺术学院专攻雕塑。那是个很酷的力气活,凭想象和创造力,每天跟刀斧、泥水、金属与火焰在一起,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我和她却是在一门高级统计课上相识的。母亲的一场大病改变了她的职业方向,让她认识到有稳定收入的重要性,被迫离开了“钱”景不明的艺术生涯。十几年过去,她已成为一家公司的财务总监,手下几乎全是男的。因为她经常加班,我提醒她对有家庭的员工要体谅,不然叫你老处女或工作狂,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她大笑起来:“有啊,老处女加工作狂!”

2009年夏天我回国去江南旅游,文迪也同行了。她喜欢在街市闲逛,感受浓厚的生活气息。在苏州,她给下属每人买了一条质地精良的领带,到上海,又为每人定制了一枚石料上乘的中文印章。当时,光把那一长串的鬼名字译成中文,就把我累个半死。从中国归来后,某晚她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异常地嚷嚷开:“早晨来上班,吓了我一跳,公司的着装规定是休闲装,可今天一个个却西装革履,阴阳怪气地冲我笑。原来系的领带都是我送的,老板节他们合伙算计我。而且交来的文件都不署名,加盖中文印章,我哪看得懂,你说年终奖该不该扣他们几个百分点?”

想象那个场景,我不禁感叹老美的幽默。凭借多年的了解,我毫不奇怪文迪在公司的受欢迎程度。除了工作,她爱好健身、旅游,帮朋友看孩子还倒搭钱,甚至还照顾她潦倒的父亲。她拿手的还包括做红娘,帮朋友成了好几对。就是这样一个人,人生目标居然是不被人打!我作为朋友,消化起来真不容易。

朋友小敏也非常不解,她爸打的是她妈,又没打她,这么多年了,她怎么还认定男的都打人?退一步讲,有人动手再跑也不晚,何必心中一想就逃之夭夭呢?面对我们的疑虑,文迪一次次耐心地解释,她的理想就是不想被男人打。单身不等于寂寞,结婚不等于不孤独,尽管选择的是一种有缺憾的生活,但她能熟练地驾驭它,无悔无怨。

人生有很多真相,也有很多假象,难得糊涂最好,我们也就不再好心地难为她了。但是一件事的发生使我改变了主意。那是2010年暑假,文迪又和我一起去香港。有人向她推荐了一家制衣店,我们慕名而去,衣服果然漂亮,她立刻选中了好几款。半成品出来后,店老板指挥一个瘦小的老师傅帮她试穿,然后精心地比量、画线、别针,围着她忙得团团转。尽管店里空调冷得刺骨,她却大汗淋漓,勉强配合着完成两套,就死活不干了。裁缝和老板面面相觑,规劝无效只好作罢。

从店里出来,我不解地责问她一番,她的回答令我大吃一惊:“我害怕那裁缝。”“怕他什么?”“怕他离我太近到处乱碰。”“喂,那不叫乱碰,那叫有目的地碰。他如果不那样,怎么发现哪里不合适?再说了人家老师傅镇定自若,就当你是根木桩子,你多哪份情?”

文迪白了我一眼,小声道:“那种恐惧难以遏制,我真不是故意的。你大概是对的,我该怎么办呢?”“你就这么办,回去把你的医生、理发师、健身教练,凡是能名正言顺跟你动手动脚的,全部换成男的,看你会不会死。”

小敏闻听也很震惊,经过商量,我俩都希望能为文迪摆脱阴影助其一臂之力,起码不能放弃尝试。小敏开始认真地给她洗脑:“你见过我爸吧?超级帅男是不是?但还不是听老婆的?要问他打不打我妈,我妈不打他就不错了。这世界上不打老婆的,加上被老婆打的,是占绝对压倒性比例的。你还把你爸视为男性的代表,简直是对世界文明的侮辱。”我也添油加醋:“是呀,我从来没见过我爸打我妈、我哥打我嫂子、我弟打我弟妹。至于打我的,还没进化成人类呢!以后真碰着施暴的别忙着跑,先报警把他关起来,等再遇到好的就留下霸占他的窝,有什么难的嘛。”

话虽这么说,我们其实是命好,家暴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现象,远比人们想象的严重。但因习俗和制度的原因,在很长时间内,它并不被认为是不可饶恕的恶行。幸运的是,三十多年来,得益于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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