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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1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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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振中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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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经济学研究)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经济学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经济学研究)作者:王振中排版:KingStar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4-29ISBN:9787509772911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完善经济体制,仍需深化思考王振中

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23年的历程。现在离2020年初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就差5年了,我们的预期能够如愿实现吗?从时间长度来算,这又将是一个28年!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起,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那么,如果从1992年算起,我们经过28年能否建立较为完善的新经济体制?客观地讲,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纵观历史进程,要想实现我们经济改革的预期目标,除了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外,还必须对市场机制、创新驱动、民生保障三个问题进行深化思考。

一 市场机制:不可淡忘的经验教训

凡是学过西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他们论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时,从来都不回避存在大量的市场失效。尤其是通过2007年以来的经济危机,西方经济学界不断地在反思这次市场失效对全球经济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以至于2009年美国出版了一本书IN FED WE TRUST(《我们信赖美联储》),替代了原本的“IN GOD WE TRUST”(“我们信赖上帝”)。然而,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却似乎有所不同。2012年有一个调查——相信市场经济的人在各国所占的比例,结果如下:中国是74%、德国69%、美国67%、英国61%、法国58%、波兰53%、意大利50%、西班牙47%、俄罗斯47%、希腊[1]44%。也就是说,该调查认为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认知度最高,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认可程度比处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中的德国人高5个百分点,比美国人高7个百分点,比英国人高13个百分点,比法国人高16个百分点,比意大利人高24个百分点。此调查结果十分令人怀疑。中国仅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上走过23年,国人极其容易在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的种种数据面前对市场经济产生思维的偏差,即完全忽视历史上和现实中存在的诸多市场失效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决定的这一思路时又特别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从中可以看出有两点不容忽视:一是在资源配置中有市场和政府两种手段;二是在不同的资源配置中市场和政府起着不同作用,因此简单地把其归纳为“市场万能论”不仅是扭曲的,而且也是违背常识的。前一个可以从美国政府克服金融危机的做法中得到印证,后一个可以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较量中得到印证。

其实西方经济学中所宣扬的“市场万能论”,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观点的扭曲理解。2007年,意大利的乔万尼·阿里吉教授出版了一本极有影响的著作《亚当·斯密在北京》。乔万尼·阿里吉教授在书中尖锐地指出:“在‘以往的经济学大师’中,斯密很可能是其著作‘被引用最多而被阅读最少的一位’。但无论是否如此,他和[2]马克思一样,肯定是遭受误解最深的一位。”事实的确如此,不少人非要把斯密宣传为一位反对政府干预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这根本就不是斯密的真实思想。例如,斯密强调“如果任何一种制造品是保卫社会所必需的,依靠我们的邻国来供应提供可能是不明智的;如果这种制造业非奖励即不能在国内自行建立,那么对所有其他产业部门课税去支持它,也未必是不合理的”。由此斯密提出了“国防比国家富裕更重要”(defence is of much more importance than opulence)[3]的理念。所以,英国剑桥大学历史与经济中心主任艾玛·乔治娜·罗斯柴尔德(一位罗斯柴尔德家族成员)指出,一部巨著里一个词出现一次,最多只能称其为一个文化信息,这不是经济学思想,更不是理论,亚当·斯密也就没有定性解释过它的本质特性。所以艾玛·乔治娜·罗斯柴尔德说“‘看不见的手’不是亚当·斯密的经济学重要概念,而[4]是在开一个反讽的玩笑”。令人感慨的是,230多年之后的金融危机又对“市场万能论”开了一次大玩笑。当2007年出现次贷危机时,人们再也不能容忍其任性下去,美联储果断地拒绝了新古典经济学家宣扬的“市场万能论”。2008年3月,为了吸引摩根大通银行收购贝尔斯登公司,尽管濒临破产的投资银行既不属于美联储的监管范围,也不是美联储的依法保护对象,但美联储还是破天荒地同意提供300亿美元的贷款。2008年9月,美联储此举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评,他们对伯南克说:“你必须得信任市场,任由它们倒闭吧,市场能应付得了。”伯南克却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愚蠢的。他说:“我没有被这样的论调说服,我相信在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中,大型金融机构的倒闭不仅会通过传染效应感染其交易对手,而且很有可能会对民众的市场信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原来早在1999年伯南克曾经狠批过日本央行没有尝试一下罗斯福式的解决方案,他说:“也许现在该是日本尝试一下罗斯福式解决方案的时候了,罗斯福总统推出的许多政策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发挥作用,但是最终罗斯福总统还是获得了极高的荣誉与评价,因为他有勇气抛弃了那些失灵的旧体制,[5]做了他该做的事。”因此伯南克决心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也要拯救美国的金融系统,此后伯南克坚持实施了三次量化宽松政策,即QE1、QE2、QE3。美联储的救援行为说明他们抛弃了70多年来传统的央行功能的理论。也就是说,此次美联储的作用不仅是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而且是在解决银行体系丧失偿付能力的问题。正是在美联储的有力干预下,美国经济用了不到6年的时间就走出了衰退的阴影,使失业率从10%的高峰降到了6%以下,通胀率保持在2%以下。事实再一次证明了灰色的理论在常青的生活之树面前是大为逊色的。人们有理由相信,没有美联储的干预,美国经济不可能如此快地得到修复。由此使我想起了罗伯特·巴罗(Robert J. Barro)出版的一本小册子《不再神圣的经济学》(Nothing is Sacred),他用下面这段话作为全书的结语:“我想起曾经有个大金融公司的人员问我是否想放弃象牙塔式的学术生活,到他们公司来做首席经济学家。他们还说,如果我在华尔街工作,我将不再会认为金融市场是有效率的。由于我还在象[6]牙塔中工作,也许人们能够原谅我仍然坚持以前见解的态度。”巴罗的这一表态正说明了其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这并不奇怪。正如美国犹他州大学经济学教授E.K.Hunt在History of Economics Thought:A Critical Perspective一书序言中所说:“就我个人看来,所有的理论学家、所有的历史学家,甚至所有人(当然包括我自己)在所有的认[7]知活动中都明显包含相互贯穿的价值取向。”当然每一位经济学家都可以坚守自己的理论信仰,但事实也是不容否认和改变的。由此可以断定,在资源配置中存在着市场失效,因此在资源配置中不能完全排除运用政府干预手段。正如牛津大学1992年出版的《理解市场经济》一书所言:“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纯粹的’市场经济——一种所有的经济决策都由自由市场作出的经济。所有的市场经济都是混合[8]经济。”

二 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当熊彼特研究创新问题时,还没有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后来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的同时也就产生了专门的统计数据,随后经济学界通过各种定量分析来探究增长的原因。目前基本达成的共识就是,技术创新对财富创造起着核心作用,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关键要素。所以,目前许多国家都把创新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不仅美国、欧盟、日本、韩国这些发达经济体提出了创新教育和提高竞争力为核心的国家创新战略,而且俄罗斯、印度、巴西、新加坡等国也先后提出本国的创新战略和创新规划。我国也不甘落后,2006年1月9日,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宣布中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目标: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9]有力支撑,我国“十二五”规划也制定了相应的预期性指标。甚至全球的商业领袖也对我国充满了期待,2011年9月20日,《哈佛商业评论》对全球1379位商界领袖进行了有关“哪个国家是全球最具创新力的国家”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46.3%(46.3%的商业领袖认为是美国,以下同)、中国10.4%、日本8.5%、印度6.0%、德国4.4%、韩国2.8%、巴西2.2%、新加坡2.1%、以色列2.0%、瑞士2.0%。在这个调查中,似乎中国比日本和韩国更具有创新力,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直至2013年的数据都不支持此结论。例如,在居民专利申请数量方面我们与韩、日的差距明显。2013年,每千亿美元(以2011年PPP计算)的GDP中,居民申请专利数量韩国为9739件,日本为6014件,我国为4506件。如果按人口计算,我们的差距就更大,在2013年每百万人口中的居民专利申请,韩国3186件,日本2134件,中国519件。众所周知,创新型经济是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标志的经济。我们的经济规模虽然很大,但是含金量却不高。因此,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减缓,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就成为当期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但是如何才能使创新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如何才能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仍然是需要深化认识的。

首先,对创新的重要性需要深化认识。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创新之所以十分重要,并不仅仅是因为可以保持经济的增速和就业,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抵御全球供应链脆弱性所引发的负能量。因为在全球价值链中,商品的原材料供应过程、零部件生产过程、产品组装过程、产品交换过程的各个环节,高度分散在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国家之间,在这种新型产业组织分工形态下,参与国在受益的同时也承受着全球价值链随时有可能断裂的风险。这一点已经通过2011年日本海啸以及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得到了印证。正如联合国的研究报告所说:“高度一体化的全球系统促进了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但也给冲击提供了蔓延的机会。如当全球供应链中断时,受影响的人数远远超过冲击发源国的受影响人数。”据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估计,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仅在纺织服装行业,中国估计损失了多达1000万个就业机会,印度损失100万个,巴基斯坦20万个,印度尼西亚10万个,墨西哥8万个,柬埔寨7.5万个,越南3[10]万个。全球价值链引发的脆弱性不仅表现在对就业的冲击,而且还表现在收入分配的进一步恶化。例如,2006年一项有关苹果iPod价值链的研究发现,与iPod相关的所有职位中,30%位于中国,但是中国工人的收入仅为与iPod相关的工资总额的3%。再如,2010年的证据显示,苹果公司在iPhone生产中获利58.5%,中国劳动力的收入却只有最终销售额的1.8%。而引资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通常会对外资企业的低薪危险发展放任自流,从而使工人的劳动环境更加恶化。

其次,对创新的艰巨性需要深化认识。原因在于,创新形成新的增长点是需要资金投入和时间耐心的。例如在生物制药的资金投入,美国Tufts新药研发中心分析了2001年以前25年间的新药研发费用情况,结果显示,研发一种新药平均需要投入8.02亿美元。2004年,全球十大制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平均比例为20.6%。又如在时间耐心方面,据统计,美国一般在研制新药的过程中只有不到5%能够进入临床前研究,然后又只有2%能够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即使进入临床试验的药物也有80%会被淘汰,也就是说美国新药的成功率仅为[11]1/5000。这期间需要相当的耐心才行。而我国政府官员任职顶多10年,在这10年间很可能有许多发明专利,但是要形成新的增长点却是需要许多条件和时间耐心的。

再次,对创新的专业化分工需要深化认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从2010~2012年八大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来审视我[12]们的差距和优劣势所在。

在运输设备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法国0.348、德国0.334、瑞典0.202、奥地利0.094、日本0.044、韩国0.031、中国-0.241,即我国在运输设备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负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的专利份额很少。

在基础化工原料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巴西0.231、荷兰0.183、德国0.150、中国0.118,即我国在基础化工原料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正值,表明拥有一定的份额。但是与巴西、荷兰、德国相比,我国还有较大的差距。

在计算机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印度0.427、以色列0.308、美国0.192、加拿大0.186、芬兰0.162、韩国0.003、中国-0.026,即我国在该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负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的专利份额很少。

在数码通信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芬兰0.597、瑞典0.579、中国0.380,即我国在数码通信技术领域中具有相当高的份额。

在光学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日本0.342、荷兰0.140、韩国0.057、中国-0.259,即我国在光学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负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的专利份额很少。

在制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印度0.621、瑞士0.454、比利时0.429、西班牙0.429、中国0.033,即我国在制药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正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拥有一定的份额。

在医学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如下:以色列0.513、澳大利亚0.254、美国0.252、中国-0.368,即我国在医学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负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的专利份额很少。尤其从生物技术专利来看,美国、欧洲、日本分别占59%、19%和17%,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仅占5%。在国际疫苗市场中,葛兰素史克、默克、惠氏、赛诺菲巴斯德这4家公司占据全球90%以上的份额。可见,目前跨国公司主导着全球专利药品的市场。而我国虽然有生物制药企业400多家,但在同质化竞争的气候下,产业整体缺乏竞争力。

最令人吃惊的是在其他日用消费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方面,具体如下:土耳其0.774、俄罗斯0.304、韩国0.244、中国-0.077,即我国在其他日用消费品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是负值,表明我国在此领域的专利份额很少。所以,加工制造业大国的国人跑到日本去抢购电饭煲和马桶盖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通过以上7个领域的专利申请相对专业化指数比较,可以看到,我国在运输设备技术、计算机技术、医学技术、光学技术、其他日用消费品技术领域均为负值。这就是我们的劣势所在,也是我们可以期待发挥后发优势的空间。

但是,面临气候变化的挑战,我们更大的差距是在与能源相关的技术创新领域。例如,在燃料电池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方面:芬兰0.305、日本0.290、英国0.278、中国-0.317;在地热能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方面:波兰0.778、加拿大0.749、韩国0.193、中国-0.084;在太阳能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方面:瑞士0.060、澳大利亚0.052、以色列0.048、韩国0.048、中国0.030;在风能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相对专业化指数方面:丹麦0.668、挪威0.569、俄罗斯0.421、中国0.119。从以上与能源相关的4个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来看,在太阳能、风能技术领域,我国专利的相对专业化指数为正值,表明我国占有一定的份额。但在地热能和燃料电池领域,我国专利的相对专业化指数均为负值,表明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专利申请份额较少,尤其是在燃料电池技术领域。曾记否,2009年1月颁布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3年内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的发展目标。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要求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2012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再一次重申,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粗算我国在6年间曾3次提出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50万辆的目标。然而截至2014年底,我国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只有11.9万辆,而按照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咨询与Autofacts业务合伙人金军在2014年的统计,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可能达近9[13]万台的规模。我们的技术创新进程和预期目标差距如此之大,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深思吗?

三 民生保障:人类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制定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目标时提出了一个“总体思路”,即要保持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的平衡,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在制定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目标时提出了一个“基本思路”,即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基本思路要求“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中央为此着重在创业就业和精准脱贫方面做出了如下许诺:“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些思路和许诺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底线”在哪里?“底线”都包括哪些内容?这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例如,“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是“以人为本”的“底线”吗?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以人为本”里的人不仅仅是孩子,还有青年、成年人、老年人。目前国际社会在研究“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时,都采用“生命周期方法”(包括幼儿发展阶段、从青少年到成年人的过渡阶段、从成年人到老年人的过渡阶段),探讨如何以人为本,以培养其终生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这是因为人类在儿童、青少年及老年等人生不同阶段会面临不同的风险,需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联合国有关报告特别指出人生的某些阶段至关重要:婴儿出生后的前1000天、毕业生从校园步入职场以及离开职场迈入退休阶段。在这些人生关键阶段面临的挫折将难以克服,并可能产生深远影响。所以在以人为本的社会,民生保障问题绝不仅仅像政府承诺盖多少保障房或修几条马路办几件实事那么简单,衡量一个国家是否以人为本的标准是人类发展指数。

人类发展指数是联合国早在1990年提出的一个涵盖收入、教育和健康三个维度的综合衡量指标,其目的是用于代替GDP以便全面、正确反映人类发展所取得的进展、成就和问题。后来人类发展指数又增加了不平等、性别和贫困三个指标。更为重要的变化是在2014年,联合国将目光从人类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延伸到所面临的危险和波动,尤其是那些会给穷人和准穷人等受剥夺更严重的群体造成影响的因素,提出了降低脆弱性,增强抗逆力,促进人类持续进步的理念。提出上述理念的目的就在于审视社会保障政策是否可靠,是否足以帮助个人和社会应对负面事件。运用这些信息就可以判断公共政策是否以人为本,判断人类发展目标是否得到充分满足。

在构建民生保障体制时,尤其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结构性脆弱”人群,即那些因个人经历或遭受社会不平等待遇而比其他人更加脆弱的人。这种脆弱性一旦形成会持续很长时间。在这方面,残疾人在“结构性脆弱”人群中十分突出。由于残疾人认知、智力或身体上的障碍削弱了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或行动能力,使得他们难以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甚至使得他们无法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的自然灾害。尤其是残疾人就业率较低,所以残疾人会相[14]对贫穷。要知道,这类结构性脆弱人群在中国的数量要比整个法国人口数量还多。2010年,我国有8502万残疾人(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6.5%),如果按残疾程度分,轻、中程度残疾的有5984万人,重残的有2518万人;如果按残疾类型分,言语残疾有130万人,智力残疾有568万,精神残疾有629万人,视力残疾有1263万人,听力残疾有2054万人,肢体残疾有2472万人,多重残疾有1386万人。

另一个是不平等现象的脆弱性。当前这种不平等现象的脆弱性突出表现为财产和收入的不平等现象的脆弱性。据联合国机构估计,世界上最贫穷的2/3人口所获取的收入只占了全球总收入的不到13%,而最富有的1%人口却拥有近15%的全球总收入。除收入外,目前世界上最富有的1%人口掌握着全球将近一半的财富,全球最富有的85位富豪所拥有的财富相当于最穷的1/2人口的财富总额。这种不平等现象已经超过一定程度,不仅导致了社会疏离感、社会动荡,甚至破坏了社会凝聚力和阻碍了社会流动,并助长社会紧张情绪,任其发展下去必将导致国内不稳定。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财产和收入不平等的加剧却十分令人担忧。这可以从2003~2012年的三个指标来衡量。

第一个指标是基尼系数。在49个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智利最高为52.1%,瑞典最低为25%;在52个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塞舌尔最高为65.8%,乌克兰最低为25.6%,我国属于此组,为42.1%。在上述101个经济体中,只有20个左右经济体的基尼系数比我国还高。

第二个指标是1/5人口收入比值(即20%最富有人口与20%最贫穷人口的平均收入之比所得的值)。在49个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智利最高为13.5,斯洛伐克最低为3.6;在52个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巴西最高为20.6,白俄罗斯最低为3.8,我国属于此组,为10.1,这表明我国20%最富有人口的平均收入是20%最贫穷人口平均收入的10.1倍,而同属于转型经济的斯洛伐克为3.6倍,白俄罗斯为3.8倍。

第三个指标是帕尔玛比值,即国民总收入中10%最富有人口的总[15]收入与40%最贫穷人口的总收入的比值。在49个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智利最高为3.5,匈牙利最低为1.2;在52个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员中,哥伦比亚最高为4.5,白俄罗斯最低为0.9,我国属于此组,为2.1。这表明,我国10%的最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是40%最低收入群体收入的2.1倍。而同属于转型经济的匈牙利为1.2倍,白俄罗斯仅0.9倍。

上述三个指标足以反映我们的财产和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平等现象是如何严重。在此我们应该记住《21世纪资本论》作者皮凯蒂对中国读者的提醒:“若认为腐败是导致极为不公的财富不平等和财富过度集中的唯一根源,就想得过于简单了。其实私人资本的积累和分配[16]过程本身就具有使财富集中且往往过度集中的强大推动力。”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国不平等现象的脆弱性不仅存在于财产和收入领域,而且存在于教育、医疗、供水、卫生以及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不足为奇的是,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经济界也存在一种心照不宣的假设,就是只有当经济增长带来更高收入以后,才能够为全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但现实存在的典型事实击碎了这种机械看法。例如,哥斯达黎加、丹麦、韩国、挪威以及瑞典等国政治制度各不相同,但这些国家在实现工业化,跻身富裕国家行列以前,在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的发展阶段就迈出了为全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的第一步。哥斯达黎加在1949年人均GDP为2123国际元(以1990年作为比较标准)时就在教育投资、公共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领域采取综合民生保障措施;瑞典在1842年人均GDP仅为926美元时就在国内推行儿童义务教育,在1891年人均GDP 1724元时就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丹麦在1892年人均GDP 2598元时颁布了《疾病保险法》;挪威在1894年人均[17]GDP为1764元时颁布了《强制事故保险法》。这些事实说明,提供面向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民生保障并不总是以较高的国民收入为前提,相反,在哥斯达黎加、丹麦、韩国、挪威以及瑞典等国家,它们是在推行面向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民生保障制度后才出现了经济腾飞。究其深层原因,这些国家都秉承平等主义和团结的精神,认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不具备这种意识,那么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愿望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1] 《美国人眼中的中国——纠结的经济大国》,搜狐财经:看图说话第25期。

[2] 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路爱国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3] 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杨敬年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512页和572页。

[4] 引自360百科。

[5] 详细的内容请阅读《我们信赖美联储》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 罗伯特·J.巴罗:《不再神圣的经济学》,中信出版社,2013,第173页。

[7] E.K.亨特:《经济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序。

[8] A.J. 伊萨克森等:《理解市场经济》,商务印书馆,1996,第6页。

[9] 我国“十二五”规划制定的有关指标是: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0年的1.7件提高到2015年的3.3件,年均增速为1.6%。

[10] 《2014年人类发展报告》,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出版。

[11] 参阅《推动经济转型的新引擎——战略性新兴产业系列报告》,ICBC投资银行部研究中心,2010年。

[12] 参阅 《世界知识产权指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4。计算公式为,公式中的FC和 FT表示C国在T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数。数值为正的表明在相关技术领域中拥有相对较高的专利份额。

[13] 参见 2015年2月21日中国经济网。

[14] 《世界卫生调查》对51个国家的统计显示,男性残疾人的就业率为52.8%,女性残疾人的就业率为19.6%。而健康男性和健康女性的就业率分别为64.9%和29.9%。详见《2014世界人类发展报告》。

[15] 该比值的假定前提是中产阶级的收入几乎总是占国民总收入的一半,而10%最富有人口和40%最贫穷人口则占了另一半。显然,这一比值并不能完整反映中国的实际情况。

[16] 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中信出版社,2014,中文版自序。

[17] 详细资料见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出版的《2014年人类发展报告》。第一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基于制度结构的转型路径分析[1]周冰

内容提要:体制的制度结构树状图上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是突变式的转型;自下而上的改革是一种目标有限的局部改革,本质上是制度结构对环境的一种适应性调整,但不同于自发的制度演化,而是宏观决策主体主动、自觉的调整。过渡性制度安排是减小改革阻力,实现体制平滑转型的机制。自下而上改革的风险主要在于改革停滞甚至倒退和变性,使体制长时间处于扭曲、不稳定的病态,社会经济失序。因此,改革信念、改革文化以及领导者的改革决心和勇气,是实现体制平滑转型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体制转型路径 平滑转型适应性调整 过渡性制度安排 转型风险一 突变模式与平滑模式:体制转型的两种基本方式[2]

笔者在《论体制的制度结构》一文中对体制结构和体制的制度结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一个制度系统中最基本的制度是元制度,不同的元制度彼此之间是平行、独立的关系,互不统属。体制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是由一组元制度共同决定的,这组元制度可以称为该体制的制度核。制度只有在对人们的行为方式能够直接加以规约的时候才是有效的。元制度作为一种抽象的基本原则不具有操作性,因此需要通过由它所派生出的具体制度来体现。一个元制度往往派生出多个和多层次的具体制度。由同一个元制度逐级派生的直到最具体的直接操作性的制度安排,构成一条制度链。由同一元制度派生出的所有制度安排,也就是多条制度链,共同构成体制的一[3]个功能模块。上述静态的制度结构如果用树状图来表示,从元制度到最具体的操作性制度安排,其结构就像一棵倒置的树,最上面的元制度是树根,最下面的树梢是最具体的操作性制度安排,两者之间的部分,越靠上面树干部位的是越基本的制度安排,越靠下面树枝部位的则是越具体的制度安排。而整个体制的制度结构就是一座由其制度核生发出来的、自上而下生长的倒置的树林。

由此观之,体制模式的转型方式,也就是一个体制的制度核改变的路径,存在着两种可能的基本路径:一种是自上而下从元制度开始进行改革并带动整个制度系统的改变;另一种是自下而上从具体操作性制度安排改起,逐级推进到元制度层面直至整个制度核发生变化。这里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是就制度安排在体制的制度结构树状图中的位置而言,与通常所指的权力大小和来源方向不是一回事。诚然,现实中的改革路径往往并不是单纯的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这两种路径不仅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而且在体制转型的不同阶段所采取的路径及其组合方式还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呈现出非常复杂多样的改革方式和转型路径。但是就理论逻辑而言,体制转型所有可能的路径都可以简化成这两种基本路径。因此,这两种基本的改革路径就是研究、探索体制转型方式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真正深刻、透彻地理解体制转型方式的理论逻辑。

很显然,自上而下的转型路径是一种整体性的改革,因为对元制度的改革必然使从它派生而来的整个制度系统顷刻坍塌,因此自上而下的改革就不仅是对元制度的改革,而且是对整个制度系统同时进行的改革;自下而上的转型路径则是一种通过一系列的局部改革来实现体制转型的方式。

国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大多支持整体改革,而不赞成局部改革。反对局部改革的基本理由是,任何制度都有其内在的统一的运行逻辑,局部改革则会打乱制度的运行,造成混乱,其结果甚至还不如不改,并且提出了两个非常著名的比喻来形象地论证这种观点。第一个是交通规则的比喻,即把制度规则比喻为交通规则,例如车辆沿公路左行还是右行的规定,要么就全部改变,要么就不改。如果进行局部改革,就如同让一部分车辆左行,而另一部分车辆仍按原来的规则继续右行,必然造成交通混乱,甚至瘫痪。第二个比喻是说改革就像跨越一条壕沟,而人是不可能分两步跨过一条壕沟的。以此来说明局部改革根本行不通。

然而,这两个传说很广的比喻却都经不起推敲。因为它们都是把改革的对象比喻成了一个单项的制度安排,因此是一个不可分解和拆卸的整体,但是体制转型改革的对象是体制的制度结构,即一整套的制度系统。这两个比喻同样都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其实,把改革的对象比喻成一个单一的简单事物,也就不存在所谓整体改革和局部改革的关系问题了,因此也就不能论证所要说明的问题和支持他们的观点。众所周知,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一种非常普遍的治疗手段,说明生物机体的构成是可以局部替换的。体制和制度结构作为社会系统是比生物体更加复杂的巨型系统,其中包含着纵横交错的复杂的结构关系,既有紧密依存的纵向的派生关系,也有彼此平行并列的耦合关系;既有衔接非常紧密的制度链条,也有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其中对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单独进行改革,就类似于生物体的器官移植。因此,局部改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还能够成为体制模式转型的两种基本路径之一。

制度和体制最基本的功能是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秩序。不同体制下秩序的性质和特征是不同的。我们把由体制的基本结构及其特征决定的反映了体制性质的秩序称为体制的宪法性秩序,体制转型意味着体制的宪法性秩序的转换。自上而下或曰整体性改革,由于是从元制度这个根上改起,因而整个制度系统会随着元制度的改变而崩溃,而新制度系统的建立和与之相应的秩序形成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之前就会出现一个宪法性秩序的中断和真空状态,据此可以把这种转型方式称为体制转型的突变模式;自下而上的转型方式因为是从具体的操作性制度开始进行改革,是通过一系列局部改革逐步推动体制模式转型,其中宪法性秩序的转换是一个平滑的过程,因此可以称为体制转[4]型的平滑模式。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转型的突变模式可以画等号,自下而上的改革是否能实现平滑转型,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二 适应性调整:改革和演化的区别

体制转型的不同模式是由作为改革决策者的权力机关选择后直接决定的,决策者的知识水平、理论观念、意志和决心、操作能力等主观原因成为直接决定转型方式的关键因素,尽管这种选择要受到诸如体制结构、改革时机、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的严格制约。

决策者为什么会不惜冒秩序崩溃的巨大风险实行突变模式的改革呢?突变式改革首先从元制度着手,反映出决策者从一开始就是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就是要改变整个体制模式,是以体制模式的转型为其改革目标的。决策者之所以要彻底抛弃原有体制进行改弦更张的改革,一定是对原有体制的弊端已经有了深刻而透彻的认识,对新旧体制两种模式的优劣比较已经有了自信是确定无疑的判断,也就是说,他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有着明确的理论或思想观念的指引。由于改革有着明确和清晰的目标,决策者就可以对改革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当其认为改革将要获得的收益可能大于付出的成本,或者除了进行改革已别无出路时,就会以一种义无反顾的态度推行这种自上而下的突变式改革。而改革失去控制和宪法性秩序的崩溃并不在决策者的预期和计算之中,这反映了转型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和理性的局限性。因此,自上而下的改革或者说转型的突变模式具有鲜明的理论和观念先导的[5]性质。

自下而上的改革则有很大的不同,它在开始时显然并不打算彻底[6]抛弃原有的体制,不论决策者在口头上如何宣示,他在实际上并不[7]是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因此才不在元制度层面触动制度核。虽然要进行改革,但是又不想改变原有的体制性质和基本特征,也就是说自下而上的改革至少在开始阶段,并不是以体制模式的转型作为其目标的。决策者之所以选择自下而上进行改革,是因为一方面原有体制的运行绩效低下已经无法实现决策者的期望目标,这时体制的弊端已经暴露得比较充分,因此需要进行改革;但是另一方面,决策者对原[8]有体制的信心并没有完全丧失,还存有幻想,因此试图通过局部的改革来达到目的。由于是在原有体制模式的框架内思考问题,受到意识形态和眼界的双重局限,对于来自完全不同甚至对立体制模式的理论和政策主张,人们是不可能真正接受、采纳并实行的。因此改革方案的选择,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原有理论的边际上进行修正、突破并根据实践摸索出的经验来加以调整。这在本质上是制度结构对外部环境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适应性调整。

制度结构对环境的适应性调整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自发的制度变迁,也就是制度和体制演化。制度本身作为人们的关系规范和行为规则是重复发挥作用,也就是不断再生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制度作用的环境是不断变化着的。当环境中或细微或剧烈的变化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使得由制度所规约和限定的行为方式已经不适应时,就需要对制度加以调整和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例如,活动规模包括发展水平的扩大、缩小等累积引起的变化,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知识的积累、改变和技术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灾害、战争、动乱等剧烈冲击,文化风俗的改变等,都会引起资源相对稀缺程度的变化,从而改变原有制度的效率,产生制度和环境之间的不适应问题。但是,制度本身并不会“要求”改变,要求改变的是相关的行为主体——人。往往是制度的执行者或者受制度规制的对象,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相关制度安排进行调整。例如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执行人,为了减轻自己的操作成本对制度进行简化,或者为了分散和转移制度风险,增加或改变制度的操作程序;为了获得寻租收益而添加手续,或者交易主体为了获得制度外的额外收益创设新的制度安排;等等。这些从制度系统和制度结构的末梢最具体的操作性制度安排开始发生的变迁,并不是宏观制度决策者的主动选择,而是微观主体自发行动的结果,因此这种制度变迁具有盲目性,宏观管理者往往是在事后甚至很久以后才被动地接受既成的事实。

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局部改革。局部改革虽然也是对制度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但它是制度决策者的主动选择,是一种自觉行为,有着比较明确的目标。所以,改革和制度演化有两点显著的不同:一是推动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不同;二是社会的自觉意识在其中发挥着截然不同的作用。三 局部改革而非所谓的“渐进改革”模式

一般来说,自下而上的局部改革是目标有限的改革,并不以体制模式转型为目标,因此不宜称作“渐进式”改革。因为所谓渐进式改革是和激进式改革相对的概念,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两种改革都有相同的目标,差别只是采取的策略不同,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有所不同。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称之为局部改革更加符合实际。例如中国在改革起步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中期)关于改革对象和任务的理解,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动力不足和经济效率低两方面的问题,其中在第一个方面采取了财政分权、企业利润留成和扩大自主权、恢复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等许多具体的举措,但是并没有试图改变按劳分配这一收入分配领域的基本制度。也就是说,当时的改革并没有也不打算触及元制度。

这种局部改革不仅不会去触及元制度,甚至往往还会被认为是对原有体制的“完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所以在中国改革启[9]动阶段,主流的理论和观念是“回到马克思”,即以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设想为标准,作为指导改革实践的理论依据,来衡量、评价和批评现实。例如,当时连续召开了四次全国性的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针对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等理论问题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实际就是要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改革制造舆论并提供理论认识工具。

不可否认,自下而上的局部改革作为一种改革策略,自然也包含着决策者控制改革风险的考虑。但是决策者对于改革风险的认识,是从原有体制的角度进行的思考,并不是对体制转型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理解,并不是为了化解风险而采取渐进的改革策略。例如,邓小平在实行改革开放不久即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在实行对外开放时选择设立经济特区进行试验,都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改革目标是有限的。这一点,是理解自下而上的局部改革路径的一个要害。

目标有限的局部改革为什么能成为一条推动体制转型的路径呢?这是因为局部的改革带来了某种新的体制因素,从而引导着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改革有可能逐步深化直至元制度和制度核的改变。但是,这种改革的深化发展和体制性质的逐渐变化是出乎决策者的预料的,并不是事先设计的改革策略。譬如,中国在1980年提出“三结合”[10]的就业方针,大力发展城市集体经济并允许个体就业,本意是为了解决城市巨大的就业压力和下乡知青集中回城出现的社会问题,但却在不经意间启动了所有制结构调整这扇受意识形态禁锢最坚固的闸门;再譬如,企业改革中实行的厂长责任制和优化劳动组合等措施搅动了企业中沉淀的大量冗员,形成了在职“下岗”和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等特殊经济景观,在无意中扣动了劳动制度改革和建立劳动力市场的扳机,而这也就从最深的基础上将企业的性质由传统的全民所有制改变成了国家所有制。

由于局部的改革在本质上是对体制结构的一种适应性调整,因此在改革举措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上都有强烈的“撞击-反射”性质。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形象而准确地概括出了这种改革方式的特征。尽管自下而上的局部改革是宏观决策主体的自觉行为和主动选择,但是其后续的发展和带来的改革深化,却并不是其完全预期和可控的过程,明智的决策者只能顺应形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演化的性质,所以说,“渐进式改革”的提法和概括并不准确。四 过渡性制度安排:平滑转型的机制

局部改革之所以能够成为一条体制平滑转型的路径,关键在于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特殊的制度形式——过渡性制度安排。正是由于一系列过渡性制度安排逐次替代并推动着体制的性质逐渐变化,才最终实现体制模式的平滑转型。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局部改革并不是对原有体制的补充和完善,原因如下。第一,二者出现在体制存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尽管二者都是对具体操作性制度安排进行的适应性调整,但是只有在体制形成和建立过程中的调整才是补充和完善,而在体制相对稳定运行以后再进行的调整则是改革。第二,尽管二者都是具体制度安排的适应性调整,但是适应的对象却不同。补充和完善是对正在建立起来的体制的制度结构的适应,而局部改革则是对体制的外部环境特别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第三,二者调整的依据和动力来源不同。补充和完善是从体制自身的性质和运行逻辑的要求出发,使具体制度安排适应于其上层的基本制度,也就是为了使制度安排之间和整个制度结构更加协调而进行的调整;而改革是对变化了的环境进行的适应性调整,因此往往会和其上层的或相衔接的制度安排发生摩擦冲突。总之,对原有体制的补充和完善是服从于既有的体制逻辑和原则的,而改革,哪怕是局部的改革也会带来新的体制因素,是对原有体制逻辑的挑战和创新。

作为改革举措推出的新的制度安排,因为是在原有体制框架内进行的局部调整,因而必然要受到原有体制的束缚,带着旧体制的因素。但是,作为对变化了的外部环境的适应性调整又具有某种新的体制因素,因而同时具有新旧两种体制的双重性质,因此是一种过渡性制度[11]安排。例如,中国农村改革中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改革中实行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经营承包制、价格改革中的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等,都不是直接抛弃旧的体制,而是在原有的体制中注入一种新的体制因素,把新的体制因素纳入到旧体制的框架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体制的性质和运行方向。这些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安排,既不同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不是市场经济下正常的制度安排,而是一些同时兼有两种体制性质的过渡性制度安排。

过渡性制度安排遵循的并不是某种单一的体制规则,而其运行的环境又处在快速变化当中,因此必然会带来一些出乎决策者意料的非预期的结果。例如,土地承包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双轨制引发[12]了“官倒”和全民经商热,这是因为局部改革和过渡性制度安排引起的制度摩擦。改革中推出的新制度安排虽然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但是却会和更上层的基本制度相冲突。不仅如此,凡是与其存在耦合关系相衔接的其他制度链和体制的功能模块都会出现新的不协调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决策者事前难以预计的,因此会产生一定的混乱。例如,扩大企业自主权后出现了奖金发放失控以及所谓“工[13]资侵蚀利润”和消费基金膨胀的问题,允许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出[14]现的“三乱”现象至今都难以消除。这种摩擦成本是局部改革的主要成本。过渡性制度安排由于保留了原有体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新制度安排与原有体制的冲突,有利于降低改革的摩擦成本;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它对新旧两种体制都产生了扭曲,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改革过程中的制度摩擦。

作为局部改革举措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适应正在变化着的当时的体制环境的,因此会带来效率的提高,产生改革红利。改革红利和制度摩擦就像在池塘里投进石子激起的波纹一样,从最先改革的地方一波一波地向更上层级的制度和其他相衔接的制度链和功能模块传递扩散。只有当改革最终扩散到了整个体制的范围和元制度层面,使体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平滑转型才能最终完成。但是由于存在着摩擦成本,局部改革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在每一个新的环节上都有可能会出现停止、中断和倒退。由于改革过程持续时间相当长,人们的利益关系和改革态度都会发生变化,前期的改革者可能成为新的既得利益集团阻碍后续的改革,但是在体制转型尚未完成之前整个体制是不稳定的,因此改革就会呈现出间断性的一个波次一个波次逐步推进的特征。而这也就是人们误认为是一种“渐进式改革”的重要原因。

在局部改革的过程中,决策者始终面临着在改革红利和摩擦成本之间进行对比和选择的问题。原则上讲,只有当预期的改革红利大于因制度摩擦引起的秩序混乱和风险损失时,改革才会进一步扩展和深化。改革红利只能来源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和直接生产者劳动水平的提高,因此改革举措必须是能够顺应直接生产者的利益诉求,向生产者倾斜的。例如,中国的土地承包不仅使农户可以拥有自己增加的生产剩余,而且获得了支配包括自己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的经营自由,结果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同时还刺激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承包经营则催生了新兴企业家阶层的涌现。这里问题的复杂还在于,改革决策和一切决策相同,都是面对未来做出的选择,改革红利和成本都是预期的,特别是在涉及改革决策的社会博弈中,成本和收益的承担者往往并不是同一个行为主体。对于究竟什么是改革的成本,什么是收益,不同的社会行为主体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在关于改革决策的社会博弈中,人们的主观认识和思想观念甚至比真实的成本收益更加重要,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五 边际循环推进:平滑转型的路径

樊纲和胡永泰在《“循序渐进”还是“平行推进”》(2005)一文中专门讨论了体制转型的推进路径问题。他们认为,最优的路径和政策选择应当是平行推进。然而事实上,通过局部改革最终实现平滑转型的路径,既不可能是循序渐进,也不可能是平行推进。樊纲和胡永泰对于循序渐进路径的不可能性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论述:理论上的原因是,它没有考虑体制内各种制度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和制度变迁过程中各种制度必须相互协调或相互兼容的基本要求;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因为不可能事先为不同领域改革分别设定一个完成的“检验标志”,以判断以前的步骤是否完成以及下一步该怎样做。由于改革过程的复杂和内容的多样,以至于单方面的“标志”并没有多大意义,而如果要等待所有方面都达到这个“标志”,就会使整个过程[15]慢得无法进行。这里的关键是,由于体制内各领域、各方面制度之间的协同作用和耦合关系,使得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方面的制度进行单独改革都不可能走得太远,一方面因为受到其他尚未改革的制度掣肘,产生了不协调成本;另一方面人们也无法对某一领域的改革是否“到位”进行判断,因此没有任何一方面的改革可以单独“完成”。“平行推进”的提法容易使人们产生所有领域的改革同时展开和各领域改革齐头并进的联想。但是由于不同的体制因素的改革速度和新体制的成长速度之间存在着差异,即使同时启动的不同领域的改革也不可能齐头并进,因此樊纲和胡永泰主张的“平行推进”改革策略,主要“在于在各个领域内同时进行的部分改革,尽可能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不是相互阻碍”。诚然,他们强调避免改革中产生过大的不协调成本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由于局部改革的决策者并不是以转型为其改革目标,其改革目标是在改革过程中随着形势的发展逐步推进而动态延伸着的,因此也就不可能从一开始就在所有需要改革的领域都同时进行改革,因为很多领域和很多方面都是在改革推进的过程中才逐步被认识到也需要改革的,事实上各个领域的改革同时进行(启动)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现实的改革路径不可能是平行推进。

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局部改革是以“边际循环推进”的方式逐步深化和实现体制平滑转型的。首先,改革是在多个领域、多个方面同时启动,并不是只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孤立进行的,即局部改革并不是个别领域的单项改革。其次,各个领域的改革都具有“边际”改革的性质,即改革总是从操作性具体制度开始,而不是从基本制度开始,改革初期往往并不触及这一领域的元制度和体制的制度核,所以各个领域的改革都不是“彻底”的改革,而只是局部的改革。再次,不同领域和不同方面改革的力度和推进速度存在着差异,必定是参差不齐的。那些推进速度较快,变化非常明显并且取得成效比较显著的改革,就会被人们视为改革的“突破口”。然而事实上,改革过程中并不存在类似军事防线一旦突破就可以势如破竹、长驱直入的那种突破口。由于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摩擦作用,推进较快和成效较大领域的改革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势头就会减弱乃至停顿下来,而下一波次的改革重心又会转向其他改革相对滞后的领域。也就是说,改革的重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领域,而是在各个不同领域之间运动转移着的。因此,整个改革过程就呈现出一种“边际-循环”推进的特征。

由于转型没有完成之前整个体制始终处在不协调、不稳定的状态,新旧两种体制因素之间的制度摩擦既是制度运行的阻力,也是促进改革深化的契机。在每一波次改革之后新旧两种体制因素之间的摩擦成本最高的地方,就是社会矛盾最尖锐、冲突最激烈的地方,要求改革的压力也最大,达成改革共识相对也比较容易,所以也是改革的阻力最小的地方,因此往往就会成为下一轮改革的“突破口”。自下而上的改革就是按着压力最大和阻力最小的原则,采取边际循环的路径逐步推进,就像剥洋葱一样,逐层深入,逐渐向元制度和制度核接近。

与突变式转型相比,自下而上的改革由于实现体制模式转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连续努力才能最终实现,因此存在着另一种不同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就是在每一个波次的改革浪潮之后,随着改革势头的衰减,都有可能停顿、倒退或变性,以致半途而废,造成社会和经济的失序,体制状态长时间处在扭曲和病态中难以自拔,如同一些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一样。因此樊纲和胡永泰建议,永远都要在充分顾及协[16]调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快地在所有领域推进改革!这不仅需要决策者具有坚定的改革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勇于承担自己的历史责任,而且需要形成一种改革的文化,从而使每一任决策者都能传递好[17]改革的接力棒,绝不等待和拖延。中国古代秦人连续七代领导人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和目标奋斗,持之以恒,再接再厉,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旷世伟业,在历史上树立了一个经典的成功范例。参考文献

[1]樊纲、胡永泰:《“循序渐进”还是“平行推进”——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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