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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5 18: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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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雪村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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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死于贪婪

多数人死于贪婪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多数人死于贪婪作者:慕容雪村排版:红枫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09-01-01ISBN:9787807593706本书由杭州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幸福取决于要的多少,而不是要到多少。——题记  第一章 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二十五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米多高,其实绝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但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支笔写写画画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记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二百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四十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十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挨,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我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支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 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

我的天啊。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150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怡一身服饰价值76万美元,合人民币600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18000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200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8吨。  第二章 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厘米,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 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一千八百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位,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划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我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了。万宝龙:Mont 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的3M。品牌创始于1906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4810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普通款万宝龙的圆珠笔售价2300余元,如果买其他品牌的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4000支;如果买面包,可以买3000个。  第三章 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绝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知道,当然了。”“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型,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型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一千二百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二百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一千二百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

一千二百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八千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一百二十年!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马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邦邦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我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两千四百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一九五八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二十一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第三个问题比较抽象,我想到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字:爱。这世界多多少少患有一点道德恐高症,这个字越来越不值钱,但她总还是说过的吧?就在这张床上,她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卡,我是说,她只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卡。“我爱你,我爱你。”漂亮的红发卡一闪一闪地亮。那点亮总是真的吧?我那时相信,现在也愿意相信:是的,她爱我,不是爱一辆汽车;她爱我,在那时,而不是在我失业之后;她爱我,在床上,而不是在盛满荷兰豆和猪肝的冰箱里。

我那时是什么样子?我连个漂亮的红发卡都没戴。我感动了吧?我想是没有,资产阶级才感动呢,我无法说清自己的感受,就像是……还是找个蹩脚的比喻吧,就像是看见了烤鸡腿,忽然之间就有了胃口。

我相信,这年头的爱情都是从胃里来的,甚至是比胃更低的器官。这结论不知道会不会写进二十一世纪的断代史。这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她爱我像爱肯德基那么多,看见阿一鲍鱼自然就会出轨。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我对她的忠诚像伊利牛奶那么甜,给我一碗更甜的冰糖燕窝,我肯定也要叛变。这事没什么好稀奇的。“你睡着了?”“嗯。”“你睡着多久了?”

我气鼓鼓的,说:“我都睡了他妈的几千年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说小气鬼,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当真了?说完蹬了我一脚,一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表情:“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还没说呢,我……去给我拿一块西瓜来,我饿了!”

你看,我说是从胃里来的吧。我坐起身,看了一会儿迷人的宾利美女,被她迷得阵阵头晕。我顶着头晕来到客厅,打开新飞冰箱,看见了西瓜的残骸、水的尸体、青菜的尸体,还有一条鱼的尸体。这鱼凉得都结冰了,它老婆总该嫁过几百次了吧?这真让人伤感。我切着伤感的西瓜,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真的睡了几千年一样,我一觉醒来,不明所以,而我的老婆还站在冰箱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变凉。我对她说:亲爱的,别急吼吼的,我还没死呢。

如果我真能睡那么久就好了。我端着西瓜走进卧室,慢慢地想:现在还是公元前四百年,我就是那个讨厌的丈夫,我还没死,但我正在死,我死时心有不甘,满怀绝望,一边死一边望着你。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400张优质牛皮,约合15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宾利728加长版售价888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1188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17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17000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4000件。  第四章 迪奥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这么说吧,你听他上课,每三分钟至少可以学到一个美国、两个欧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为巴黎就在他家后院。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三十六平方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十二平方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轮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我在里面待了一分半钟,共打了九个喷嚏,一直没敢睁眼,心里不停赞叹着人类的生存能力。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止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瞭阵”,瞭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二百二十伏的电一分钟能抖一百下,那我表哥就是被一百十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我女朋友也怪,平日里那么神圣贞洁高不可攀,一旦听说隔壁住了个香港脚,眨眨眼就变成了叶子楣,缠着我不停地要,要到我想逃,频次和强度都有大幅提高,连嗓音都变了,啊啊啊的,又高又尖,稠得粘住苍蝇。我表面高兴,心里却像是装了个菠萝,疙疙瘩瘩的,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另外,恕我无知,我实在没想到表哥这玩意儿还能当春药用。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说我们又不是公务员,费那个钱干吗?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我连着吹了几天鼻孔,吹得一身酸软,心想既然表哥负责买菜,我就不用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所以说,女朋友太过痴情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电视肯定是被我表哥摸过了,一个劲儿地放广告,看得人心里臭烘烘的。我越看越无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到我的声音愣了一下,我急忙解释:“你给过我一支笔,还开车送过我两次……”他哦了一声,说是你啊,我还以为你又把我的电话弄丢了呢。好像有点不大高兴,然后问我:“你找我什么事?”我说没事没事,突然灵机一动,信口胡诌起来:“我爸昨天开车出事了,我想提醒你一下,最近天热,人容易烦躁,你开车也要多加小心。”说得自己都感觉无耻,赶紧给自己找理由,想我不过是没话找话,哪有那么灵验?再说我爸开了几十年的车,除了擦挂也没出过大事。

电话那边一下子静了下来。他问我:“你爸没受伤吧?你是不是要用钱?”我心思飞转,想我当然要用钱,不过肯定不是给我爸借医疗费,这说起来太难听了。在心里冲着自己吐了一阵口水,表面上却装出轻松的样子,说就一点轻伤,没什么事,我只是提醒提醒你。他又哦了一声,说没事就好,我现在正忙着,有空再跟你联系吧。然后无声无息地挂了机。

看了一眼通话时间,总共还不到一分钟,我脸蛋红扑扑的,想这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热情?还说我像他,真是白像了。在屋里溜达了一圈,心里空落落的,想人和人之间,唉,还是有差距的,一个有钱人,一个穷光蛋,根本就不是一个阶级,有什么可说的?我还是别做梦了。想得脸红如漆,感觉自己真是不值钱,白一厢情愿了,狼没套着,连爹都搭了进去。

他们回来了。买了鸡,买了肉,还有一条丰满的石斑鱼,我女朋友从一进门就嘎嘎地笑,笑个没完,像一个炒得过分的开心果,说你猜表哥炒股赚了多少?我说多少,她又把全部手指伸了出来,说十三万,整整十三万哪!我暗自佩服,想她的手指头真厉害,见风就长,前两天还十二根呢。正嘟囔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得意洋洋地冲我炫耀,“看,表哥送我的,毒药!”我想了想,说对,咱们家最近闹耗子,是该买点毒药治治了。她白我一眼,断定我就是耗子的直系亲属,然后给我上课:“你知道毒药是什么?香水!迪奥香水!知道迪奥吗你?法国名牌!”好像她自己也是什么不得了的法国名牌一样。

他们在厨房洗菜,我闲得良心不安,凑过去想帮忙,被我女朋友一把推了出来,说歇着吧你,洗又洗不干净。我笑笑退出来,拿着那瓶八百多块钱的毒药,听他们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地说话,远远地闻到了法国的香味,香得我有点忧郁。

吃完饭坐在沙发上闲扯,表哥两脚对搓,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投资计划。说也奇怪,他赚钱之后,脚好像也不那么臭了,白白胖胖的,饱经沧桑的脚皮噼啪落地,让人莫名感动。我女朋友冲完凉,往身上喷了至少半斤毒药,威风凛凛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嗅自己的腋窝,我想她一定恨自己的腋窝太少,要是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啊。我说过,她身材不错,双腿修长如养生堂牛肉棒(这个字在二十一世纪的字典里读“邦”),皮肤白滑如海王牛初乳,屁股长得也比较科学,如果单看背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不过这睡裙,这件短得遮不住科学的睡裙,买来至少有一百年了吧,她可从来没穿过,真不知道今天是撞了什么邪了。听我们谈得热乎,她也不去睡觉了,一臀部坐在中间,手拄下巴,聚精会神地听我表哥演讲。投资家表哥正亲切地谈论着他在华尔街的几个亲戚,巴菲特啊、索罗斯啊等等,谈论了四十分钟,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们缺心眼儿,而聪明人只有他自己。我女朋友频频点头,不停赞叹,每隔一分钟抬一次手,以便显摆她的法国胳肢窝。我看着看着,不觉出了神,在他们的背影里慢慢飘离地面,在空中无声无息地飞,借着大光明牌吊灯蓝幽幽的光,我发现下面的自己又矮又小,像一只卑鄙的爬虫。而爬虫心里的那只菠萝,已经越长越大,现在是一片浩瀚的菠萝的海。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法国品牌,华丽女装的代名词。创始于1946年,产品除高级女装、高级成衣以外,还有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内衣、化妆品、珠宝及鞋等。2004年戛纳电影节上,香港女星陈慧琳身着CD晚装,仅饰物的价格就接近200万港币。辣妹维多利亚曾为其夫贝克汉姆向该公司订制过一瓶Clive Christian香水,价格高达3万英镑,合人民币近40万元,如果将这瓶香水换成桶装纯净水,可以换40000桶;用以买家庭用水,可以买12万立方米,够一个三口之家用300年。  第五章 伯百利“我们把房子卖了,也去炒股好不好?”“不好。房子卖了你住哪?钻水泥管子?”“那你跟表哥借几万,也跟着炒好不好?”“不好。他的钱都是借的,我怎么开得了口?要借你去借。”“那我们——”“不好!”我把她拦腰打断,翻了个粗鲁凌厉的身,伸手把灯按灭,“睡觉!”

她狠狠掐了我一把,在黑影里吱吱地磨牙。我刚刚落回地面,大脑皮层还在滋滋散热,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从磨牙声想到耗子,从耗子想到毒药,然后归纳了一下,想到了世间那些昂贵的名牌,忍不住叹了一声,想我为什么就不是名牌?她一直没说话,听见我叹气,不知触动了哪根筋,伸手又掐了我一把,掐得我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我们认识不久就躺到了一张床上,也说不清楚是谁先勾引谁的,这年头的爱情好像都不大经得起推敲,即使有,也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爱情。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前些日子我们吵架,她给我算了这么一笔账:我们在一起三年有余,以每周一次计,她一共向我交了一百五十次货,以每次二百元计,我一共欠她三万块。这真够冤的,冤大头的冤:一是价格比较离谱,萝卜就应该当萝卜卖,不能跟人家牛肉攀比;二来我是大宗批发,理应给我打个折。想想真是后怕,如果这账在六十岁的时候算,那我可真要破产了。所以我一直觉得爱情这东西靠不大住,经济学发展到如此高度,哪还有什么真爱?早算账算死了。与其说love,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love就是up。后面这个词儿是她教我的,那天我们在酒吧喝酒,就是她戴着漂亮红发卡的那天。一瓶喜力下肚,此人眼神开始黏稠;两瓶喜力下肚,她就讲开了意大利语;等喝完第四瓶,我发现她连北都找不着了,摸着我的膝盖问:“你……约我出来,打的什么鬼主意?”我彼时年少皮薄,放不开,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大堆,大意是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让友谊之光伴你我走过漫漫长途之类,反正是挺酸挺跩的一段话。她撇撇嘴直奔命门:“少跟我酸,说,你是不是想up我?”我一直以为up是个介词,没想到介词都能使得这么生猛,一下子给镇住了,半天才缓过神来,深沉地回答:“其实up up也不是什么坏事,对不对?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她在空中一圈一圈地摇她的头,说那不行,那不行,“No love,no up.”我还以为遇到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个烈女了呢,后来才知道她是要收费。Up完之后,她对我说:“我跟你在一起就是让你疼的。”我听了心里麻酥酥的,还以为这就是爱情呢,后来才知道没爱情什么事,原来她只是想掐我。

隔壁表哥又开始喃喃自语,我迷迷糊糊地听着,慢慢进入了半昏迷状态,她又把一条鬼鬼祟祟的腿搭了过来。“天这么热。”我嘟嘟囔囔地推了回去,她嗯了一声,鼻音悠长,直拖到公元元年,听得我肝颤肺硬,忍不住发了一句牢骚,说我还欠你三万多呢,她嘻嘻地笑,喘着气说可以打折。我说打折也不行,你得倒贴。她说那就倒贴。我在黑暗里冷冷地笑了一下,笑到零下十度,一把将她拖了过来,手脚发力,像修闹钟一样摆弄得她铃铃直响,不唯隔壁表哥,估计连尼加拉瓜的总统都能听到。维修完了,她起身梳洗,我躺在那里喘了几口粗气,心情突然烦躁起来,有股子邪火嘭嘭地往外冲,忍不住骂了一句娘,不过,阿弥陀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骂的是谁的娘。

没想到事情真就那么邪,过了一周,我妈给我打电话,哭得泣不成声,说我爸在高速公路上撞了车,躺在医院里一天一夜,一直人事不省,让我赶快回家。我脑袋嗡的一声,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一下子僵在了那里。我妈哭得气都喘不匀了:“你快点吧……回来晚了,最后一面啊……”

我慢慢地放下电话,心里想:我刚刚找到的工作,连试用期都没过,这下又完了。然后一点点想起了爸爸,他今年五十四了吧?明年就该退休了。表哥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我愣愣地盯着他,感觉声音不像是从自己的腔子里发出来的,说我爸……我爸大概快死了。说完慢慢地坐到沙发上,心里也不怎么难过,只是闷乎乎的,像堵了块又黏又厚的肉。表哥拍拍我的肩,嘴张了两下,不过什么也没说。我咬着嘴唇,使劲地想着爸爸的样子,想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眉毛,可越想越觉得不像他,一片模糊,只有多年前的一个细节还算清晰:那是我第一年上大学时的情景,他到火车站送我,手里提着一袋红富士苹果,笑呵呵地对我说:“拿着吧,啊,拿着吧,啊。”

身边轰轰地响了起来,那是我女朋友在收拾行李,表哥回房待了一会儿,拿了厚厚的一摞钱出来,我推开他的手,使劲地摇头,心里糊涂得无法形容。我女朋友把我叫进屋里,问我要不要带套西装,我迷迷糊糊地说:“带吧,不用了,好吧。”然后直直地盯着她,一个念头忽闪忽闪地冒着,顺嘴就溜了出来,我问她:“你这么急着催我走,有什么目的吧?”

她十分困惑,说:“你说什么?”

我居然笑了起来,心头混混沌沌的,像未开辟的洪蒙,她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说:“没事,大家都没事。”然后提起包来就往外走。

表哥一路都在安慰我,我低头不语,心里那个邪恶的念头越跳越快,几次差点脱口而出,都被我死死憋了回去。终于到机场了,他帮我买机票、买机场建设费,风风火火地拉我去排队,后来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那时就像鬼附身了似的,既不伤心,也不难过,甚至没怎么挂念爸爸,心里反反复复地只想着一件事:我走后,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对不起我?想得一头虚汗。表哥也不安慰我了,站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忽然眼睛一亮,捅捅我,说:“看,那条裤子。”我扭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矮矮胖胖的家伙,长得跟港商似的,一身花里胡哨的行头,最显眼的就是一条风骚的大方格裤子。我心里乱糟糟的,也没细想裤子和我爸是什么关系,顺嘴问了一句:“什么裤子?”表哥眨眨眼告诉我:“Burberry,伯百利,名牌,值很多钱!”那家伙大概是听到了,冲我们点点头,两手叉腰,得意地把屁股又撅高了几厘米,表哥羡慕地仰望着,好像他看到的已经不仅是一个屁股,而是天下所有屁股的典范,是一个抽象的屁股、一个后现代的屁股、一个形而上学的屁股、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无限大于屁股本身的屁股,同时还是屁股主义的法定代表人。我嘎嘎地笑起来,想陶渊明说得真是对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现在连亲戚都不余悲了,我爸眼看着就要死了,他还在那惦记别人的屁股。

要进安检了,我终于鼓足勇气,叫了一声表哥,说能不能今天就搬走。他一愣,摸了摸我的额头,说你不是急糊涂了吧,我搬走住哪里?再说要搬也不用这么急啊。我想干脆就狠到底,又笑了一下,自己都能感觉到狰狞,说你住哪里我管不着,反正不能住我家里。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安检门,感觉后脑勺被他盯得滋滋发烫。

我爸死了。从他咽气,到遗体告别,再到推进焚尸炉,我一滴眼泪都没掉。我老觉着他不是我爸,他搽了粉,涂了口红,眼睛紧紧闭着,显得又冷漠又英俊,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这还是我爸吗?就算他是我爸,我又为什么要哭?我从没在意过他,更没想到他居然还会死。每次给他打电话,除了要钱还是要钱。我真的爱他吗?只是因为他给过我钱?

我妈坐在地上啊啊地哭,我扶起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是的,他是我的爸爸,但爸爸不过是这么一种人:与其说你爱他,不如说你认识他;与其说你认识他,不如说你跟他在一起住了二十年。现在这个跟我一起住了二十年的人死了,我真的应该伤心?这又是为什么呢?亲戚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我看着他们慢慢地想:也许我真的该哭一哭了,因为,他再也不能给我钱了。

抚恤金一万六,他厂里的同事又另外凑了几千块。这就是死亡的价格。他活着的时候一个月值一千八,他死了只值十个月。我拿着那笔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心里想,我的父亲多么便宜啊,开了一辈子车,最后只值一个轮胎价。而我呢,我死的时候能卖多少钱?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睡,翻着爸爸的照片,来来回回地想那个电话,如果我不咒他,他还会不会死?还有那个人,他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打那个电话?我说:我爸出车祸了。他就真的出车祸了,如果我让他活过来呢?这时窗外响起了沙沙的雨声,我漫不经心地听着,看见照片里的爸爸慢慢伸出了手,手越伸越长,横过午夜三点,终于无声地伸到了我的脸上。

一只横过午夜三点的手,不揭示任何秘密,但终于让我无声地哭了起来。

回程的火车上,我又想起了那个人,我总觉得他跟我爸的死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应该恨他。我咬着牙,鼓着气,在心里反反复复地骂他,用所有我能想到的恶毒语言。但骂到最后,我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恨他,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有一辆一千二百万的宾利。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心情很奇怪,有点心酸,还有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算兴奋吧,我想:是的,现在我爸爸死了,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说那句话了。“是你啊,”他说,“有什么事?”

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哽咽着说:“我爸爸出车祸死了……”

他没说话。

我继续哭着说:“你以后……你以后开车一定要小心……”伯百利:Burberry,又译作博柏利、芭宝莉,英伦式优雅的典型代表,在中国的高尔夫球场上、高尚人士的酒会中,随处可见其经典的条纹/方格标记。品牌创始于1856年,产品包括服装、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及鞋等。于1955年和1989年两次获得英国王室授予的“皇家御用保证”徽章。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式羊毛大衣售价约2万元,带有伯百利经典标志的雨伞售价约1200元,一件专为宠物狗制作的狗夹克售价2995元,根据导购小姐的介绍,一只名犬一冬天至少需要4件这样的狗夹克,因为——“您的爱犬总要换洗呀!”4件是11980元,相当于400个失学儿童一年的学费,相当于一个中国农民一生的穿着,但现在,只是一条狗一冬天的服装费。问题在于:如何让一条狗领会英伦式优雅?  第六章 劳力士

从气质上说,中国诗歌大致可以分为三派:

一、腰疼派;

二、×他妈派;

三、我爱李寡妇派。

腰疼派以杜甫为代表,最大的特色就是忧国忧民,看谁都觉着可怜,唯独拿自己不当人;×他妈派的代表是四川好汉李白,一个不合作主义者,三天两头被炒鱿鱼,每每对着老板骂娘:“棰子哦,老子不干了!”这话翻译成文言就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爱李寡妇派包括婉约词和李商隐,琼瑶的玩意儿太烂,否则她也可以算一个。这一派都是闲人,吃什么屙什么,靠睾丸素过活,没事就嘬着牙花子念叨爱情,一年四季思春,不过那时候空气质量还不像现在这么差,偶尔发发闷骚也有益身心健康,只是看起来有点缺心眼儿。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在我看来,二十一世纪就像后蜀孟昶那个镶满七彩宝石的马桶,外面挺漂亮的,还会发光,只是里面臭得不太像话。哪个圣人愿意生在马桶里呢?耶稣够草根的了,也只选了个马槽。可以想象,如果杜甫这个患风湿病的老头儿活到今天,他一定不会再去写什么劳什子的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符合房地产行业的规则。二十一世纪的杜甫们大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房子一定要贵得买不起那才是房子,所以毛笔一扔,袖子一卷,跟着温州炒房团跑了。×他妈派就可怜了,我们公司原来有个小伙子,跟李白一个德性,一点不顺心就要辞职,结果辞来辞去,连买包方便面都得找人融资。至于婉约派,这么说吧,别看我现在挺胖,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婉约派,也曾挚爱过李寡妇,只不过现在这世道,咳,李寡妇都成女权主义者了,一天比一天开放,嫁人只嫁月抛型,有男人的时候使狠用男人,没男人的时候恨不能拿下半身蹭树,谁给她钱她就向谁绽放,实在是伤透了我婉约的心。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被橘子占领的世纪。人们掀翻山脉,刨掉草皮,砍光树木,在地球表面糊上一层层的水泥,用毒气、污水和避孕套建起一个美丽的新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诗,没有诗。

从火车站出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辆宾利,它停在一个禁止停车的位置,旁边还有两个毕恭毕敬的警察。想不到警察也有怕的人。我慢慢地走过去,这时我女朋友远远地对我招手,我假装没看见,轻轻地敲了敲车窗,他开门出来,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也不知是怎么搞的,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滚了下来,那两个警察奇怪地看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安慰道:“节哀顺变,节哀顺变,上车吧。”

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伤心过,也没想起过我爸爸。这说明人类的悲伤不过是个会计科目,归经济学家管,如果死了爸爸能中六合彩,那么可以肯定,这世上至少有一半人会诅咒他爸爸死,另外一半不那么差劲,他们会苦口婆心地讲六合彩的重要性,直到他爸爸自觉自愿上吊跳井。当然,奇迹总是有的,说不定也有那么一两个怪物不希望他爸爸死,那他爸爸准是李嘉诚。

他请我和女朋友吃饭、喝茶,我就一直哭丧着脸,天知道我哪来的表演天分。大概是为了安慰我吧,他慢条斯理地讲起了各种典故,开始都是跟爸爸有关的:林肯的爸爸病危,想见儿子一面,他居然一直都不肯回家,说见面也是痛苦;庄周死后,他儿子拿着铜盆当锣敲,说他爸爸终于看见了纯粹理性,把盆都敲漏了。我耳朵听着,眼睛望着窗外那辆价值一千二百万的宾利,心里有个东西不停地跳,差一点就笑了起来,好容易才把那股劲憋了回去,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挤出了两滴眼泪,就是闷骚派经常说的那样:“他怔怔地流下了泪。”他拍拍我的手,换了个话题,跟我讲起了社会学,下面这些话就出自他的语录:

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你说他是骗子;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再开张发票,那就成了商业。

这世界有三种谎言最可恶:广告、广告,以及广告。

如果牙膏的目标是没有蛀牙,他就应该白送给你用。

物有所值就是那些不做广告的东西,大米五毛钱一碗,猪肉五块钱一斤。

市场经济就是掩耳盗铃,卖价一百块的东西,你明明知道它只值一块钱,还是要买。“阿琉达希卡”是什么?一种化妆品。这个词什么意思?没意思。

这世界骗来骗去的,骗子都被骗子骗了。

中国的股评家都是好人啊,拿着庄家的工资冒充散户的亲戚。

骗人不是罪恶,骗不成才是。

回家的时候下了点雨,他把车停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我,又一次问起了那个老问题:“你说咱们俩是不是挺像的?我父亲也是很早就去世了。”

我说:“挺像的,挺像的。”“我说的不是长相,”他说,“是心里的。”

我说:“心里的,心里的。”

他挥挥手开走了,我咧开嘴,慢慢地开始笑,从门口笑到楼梯口,从楼下笑到楼上,从客厅笑到卧室,直笑到晚间新闻,我女朋友有点发毛:“你怎么了?傻笑什么呀?是不是你爸爸根本没死啊?”

我闭上嘴,拿起遥控器换了个频道,那是一档爱国教育节目,主持人说:“中国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文明……”“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司机?”“那还不简单?”她说,“你看看他手上那块表!”“什么表?”“劳力士!”她惆怅地说,“我也没看出来是哪一款劳力士,不过……总要几十万吧,啊呀,如果我能有那么一块……”

我静静地看着她,发现她慢慢地变成了一块巨大的劳力士,钻石为刻度,黄金为指针,走着,跳着,滴滴答答地响着,一点点指向遥远的无名之处。“你说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她问。

我没说话。

她抱住我的肩膀,“他不是说这两天还要找你吗?你跟他说说,让我到他公司里去吧,我们那个破老板又丑又小气,还老想吃我豆腐。”

我闭眼装睡,感觉她的目光严严实实地扣在我脸上,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轻轻地躺在我身边,我睁开眼,一片漆黑中看见她正定定地望着我,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是面无表情。

一张在黑夜里隐隐闪现的脸,像是什么都没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不过醒来一个都没记住。大概是五点多钟吧,凌晨五点是一天中最危险的时刻,外面隐隐约约传来走动声、说话声,还有远远的汽车开动的声音,我想着自己的前半生,忽然伤感起来,拍拍她的肩膀问了一句:“我们认识多久了?”“三年多吧。”她迷迷糊糊地说。

屋里还是很黑,我闭上眼,看见那三年多轻飘飘地飞起来,没有重量,没有声音,就像一张无字的纸。她一点点地醒了,嘟嘟囔囔地说:“其实你挺好的,挺好的,你啊,你知道不知道?昨天,你啊,看见你那样,我觉得你,挺可怜的……”我轻轻地笑了一下,她好像又睡了过去,过了不知道有多久,她慢慢坐起来,一边划拉衣服一边摸我的脸:“不过,你要是能发财该多好啊,你要发了财,我也不用天天这么早起了。”

我习惯性地伸出手,帮她扣背后乱七八糟的扣子,信口回答:“发财?唉,卖了你还差不多。”“那一定要帮我找个有钱的主儿,”她拖拖拉拉地起身,出门前又补充了一句,“最好是开宾利的。”

我笑笑,抱着枕头靠在床边,看见她一点点变成了那辆宾利,一千二百万的宾利,闪亮的外壳,胡桃木的心,她轻巧地发动,低鸣着,颤动着,从卧室驶进厕所,从厕所驶出家门,然后轻盈地、优雅而豪迈地驶进二十一世纪日出前的阴影里……劳力士:Rolex,瑞士钟表业的经典品牌,创始于1908年,以庄重、实用、不显浮华的风格广受成功人士喜爱,美国球星奥尼尔曾一次送给队友们24块,香港特首董建华腕上也是一款端庄典雅的劳力士钢表。小甜甜布兰妮曾为其夫购买过一块价值65000英镑的劳力士手表,合人民币约80万元。越南末代皇帝保大戴过的劳力士金表,在日内瓦拍卖会上曾拍到34万2000瑞士法郎,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格林威治Ⅱ型蚝式表是第一块登上珠峰的手表,算是该品牌的入门级产口,售价39300元,如果买国产中档手表,可以买400余块,买尿素,可以买26吨。  第七章 罗特斯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巫骑着笤帚在天上飞,她侠肝义胆,神通广大,从远古飞到未来,从地球飞到月球,干的全是劫富济贫的买卖。她每年到人间出差一次,你如果遇见她,只要能在她消失之前念完那个咒语,她就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的愿望是当个上等人。按政治书上的说法,统治这国家不是别人,正是我这个无产阶级,我领导富农、地主、资本家和一切有钱的坏蛋,这要是真的该多好啊。事实上这些坏蛋全骑在我的脖子上,我拿他们当偶像,他们拿我当罐头。我贵为一国之尊,却只有一颗渴望被腐蚀的心,天天想着被坏蛋们拖下水,像个公务员一样,被钱反复砸晕,被美女一次次拖下苦海……

我对着全世界的笤帚练习那个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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