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7 17:34:42

点击下载

作者:托马斯·哈代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苔丝

苔丝试读:

译本序

《苔丝》的作者哈代,这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既是英国19世纪后期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的代表,又是英[1]国20世纪的大胆探索和开拓的“现代诗歌之父”,在小说和诗歌这两个领域都为人类的艺术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托马斯·哈代于1840年6月2日出生在英格兰西南部多塞特郡的一个村庄——上博克汉普顿,出生在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他出生的这一带地方,在英国历史上曾经是赫赫有名的西撒克逊王国,环境古朴,景色幽静,独具一种神秘的色彩,而且到处都是历史遗迹和古代逸事。哈代的父亲是石匠,同时爱好音乐,是教堂乐队的成员。这对哈代的音乐才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得哈代在孩提时代就对音乐心醉神迷,有着出奇的敏感。哈代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聪慧的女人,可以说是哈代的启蒙教师。哈代长期生活在牛鸣羊咩、鸟语花香的多塞特郡的自然环境里,直到二十二岁才离开此地。他先在村里上学,后来又转到郡城上学。1856年,他十六岁时,开始在一名教堂建筑师身边当学徒,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同时,他刻苦自学拉丁语和法语,又在朋友的帮助下,学习希腊语,并开始写诗。在此期间,他认识了当时多塞特郡有名的语言学家和诗人威廉·巴恩斯,在他的影响下,哈代对诗歌的兴趣得到了激发。1862年,他到了伦敦,仍旧学建筑和从事建筑工作,同时,在自学成长的道路上奋力拼搏,继续从事诗歌创作。但他没有获得发表诗作的机会,于是转而从事小说创作,并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诗人能用富有诗意的语言来获得小说创作的成功。

在文学领域获得成功之后,他放弃了作为谋生手段的建筑工作,专门从事小说创作,自1871年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计出无奈》之后,他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创作激情,以惊人的力量写下了《卡斯特桥市长》《苔丝》等十四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后来,在1895年《无名的裘德》出版之后,他又毅然放弃小说创作,集中精力写诗,用诗歌形式来抒发他的意志和情感。晚年三十多年的诗歌创作和前三十年的小说创作平分秋色。他出版了诗集八卷,近千首抒情诗,此外,还有记叙拿破仑时代的史诗剧《列王》。直到他去世的1928年,当他已是八十八岁高龄的时候,还编定出版最后一部诗集《冬天的话》。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由此可见,哈代的创作可以分为小说创作和诗歌创作两个部分,但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他都满怀深情地描绘了威塞克斯的悲凉和自然风光以及自然中的人类与宗教、法律、伦理道德以及遗风旧俗的悲剧性冲突。

在小说创作方面,哈代将自己的作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性格与环境小说”,这是他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品,标志着他现实主义创作的最高成就,包括《远离尘嚣》(1874)、《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苔丝》(1891)、《无名的裘德》(1895)等著名小说。

第二类称为“罗曼史和幻想”,包括《一双湛蓝的眼睛》(1873)、《号兵长》(1880)等作品。

第三类是“爱情阴谋故事”,包括他的第一部公开发表的小说《计出无奈》(1871)、《埃塞贝塔的婚姻》(1876)等。哈代认为,这类小说所注重的主要是事件本身,有矫揉造作的情节描写,但有些[2]场景并不排斥对生活的忠实。

最能代表哈代创作精神的“性格与环境小说”也被称为“威塞克斯小说”,因为这类作品都是以哈代的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抒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后,小农经济的解体和农民生活的贫困,它们既是英国社会中资本主义逐渐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农村衰落景象的挽歌,又是对这一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习俗进行批判的檄文。

尽管他因《苔丝》和《无名的裘德》遭到强烈抨击之后而放弃了小说创作,但在诗歌创作方面,他那颗悲哀的心灵仍旧背负着人间的苦难,文体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对人类悲剧命运的关注,而是继续描写一些悲惨的偶然细节和悲惨的必然结局。而且,场景范围更加扩大,悲剧意识更加深沉。

哈代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也有着一定的联系,在主题和手法方面,他的小说和诗歌都是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他的抒情诗有着小说的情节性(如《新婚之晨》等),小说家的叙事才能使他得以巧妙地把自己的情感通过不同的人物抒发出来,而不是由诗人直接发言,因而有着明显的戏剧性,所以有的论者说他的许多诗篇是小说化的抒情诗,评论家利顿·斯特雷奇在认真地研究了哈代诗歌之后,就曾认为“他诗歌的独特之处在于诗里随处可见一个小说艺术大师的痕迹”[3]。反之,他的小说有着诗一般的语言、诗一般的意境,有着小说诗化的倾向,哈代“在长篇小说里,依照这种或那种比例,永远存在着[4]与抒情因素和戏剧因素相结合的史诗因素”。《绿荫之下》《林地居民》等小说就是有着诗化倾向的典型例子,英国评论家在评《绿荫之下》时说:“《绿荫之下》是我们多年以来难以见到的一部最精彩的[5]散文田园诗。”至于他的《苔丝》,人们认为,“基本上是一部诗化小说”。《苔丝》是哈代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问世一百年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已经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6],它“不仅是哈代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

[7]一”。

这部小说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

这部小说的杰出成就之一就在于作者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纯朴美丽的少女苔丝的形象。人们认为:“这部小说的巨[8]大力度,就在于苔丝的典型性格。”苔丝是哈代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峰。这个形象被刻画得极为成功,性格也鲜明丰满,在精神生活、思想感情、外部肖像等方面,都写得栩栩如生,令人叹服,成了世界文学画廊中最优美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著名评论家欧文·豪甚至认为,“苔丝是文明世界的最伟大的成功”“是哈代对人类世界的最伟大[9]的贡献”。

正如这部小说是诗化的小说,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作者在书中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借各种不同的人物之口,塑造了这一诗化形象,而且还多次直截了当地把她比作诗歌,如在第二十六章中写道:

她周身洋溢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诗……她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

作者尤其是通过克莱尔和亚雷克,来突出展现了她“周身洋溢着的”诗的特征,展现了她火热的爱和强烈的恨,并且通过这两个男性主人公与她的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了这一形象。克莱尔和亚雷克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在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特性和诗歌力度的认知中,发挥了作用。

克莱尔形象的意义在于展现了苔丝爱与激情的一面,展现了她既追求幸福、又坚忍克制的美好品质,展现了她这首抒情诗中的优美迷人、耽于空幻的特性,并以他这个“习俗和成见的奴隶”(第三十九章)来对照苔丝超尘脱俗的自然形象。

苔丝与克莱尔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苔丝故乡马洛特的游行舞会上,克莱尔那出众的身姿和不同凡响的谈吐,加上没有邀苔丝共舞,使苔丝产生了诗一般朦胧的惆怅。她第二次与克莱尔相遇是在几年以后的一个奶牛场上,这时苔丝已是“失了身的女人”了。但是,沉重的打击并没有使她失去诗的气韵,并没有把她压垮下来;作者通过她与克莱尔在塔尔勃塞奶牛场的相处,揭示了她那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使她成了更加充满诗情画意的姑娘。作者以克莱尔的目光、以诗一般的比喻,来描绘苔丝,认为苔丝是“玫瑰色的温暖的幻影”(第二十章),认为她是“女性空幻的精华——从全体女性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典型形态”(第二十章)。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情,苔丝的生命才更加放射出诗的光彩。作者写道:

苔丝对克莱尔的爱情,现在已成了她血肉之躯的生命力,使她粲然生辉,过去的悲哀的阴影被照得不见踪迹,坚持对她进攻的阴郁的幽灵——怀疑、恐惧、忧郁、烦恼、羞耻——也被一一击败。她知道它们就像嗷嗷待哺的野狼,可她却有非凡的符咒把它们镇服在饥渴之中。

然而,“习俗和成见的奴隶”却出于自私的用心,在新婚之夜得知了苔丝的“失贞”之后,狠心地抛弃了她。

苔丝与克莱尔的第三次相遇是在一年以后,这时的苔丝,不但没有沉沦,反而更加光耀夺目,她在克莱尔的眼中变得更加昳丽迷人、绰约多姿、闪闪发光了。作者写道:

……如今,克莱尔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苔丝的容颜,他觉得在苔丝的脸上能够看出庄严的闪光,这一定是从她远祖那儿继承而来的。正是这种回想,使他又体验到了以前所经历过的那种像电流通过全身的感觉,使他觉得都快要晕倒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受到了玷污,像她这样的女人,就凭她身上现在所存的东西,也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第四十九章)

这时,克莱尔的世俗偏见在美丽的光彩下被照得荡然无存了,“爱情全都恢复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短暂的充满激情、像大自然一般粗犷和质朴的生活。苔丝终于得到了并且奉献了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应该得到和应该奉献的一切。

与苔丝形象进行强烈对照的另一个人物是亚雷克·德伯维尔。对于这个人物,也不能像一般论者提到他时那样简单地下个定义,说他是个“肉欲主义者”“纨绔子弟”“阶级敌人”。亚雷克·德伯维尔的性格也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发展变化正是对苔丝性格的一种烘托和间接刻画。一方面通过他来表现苔丝这一诗化形象对其他人物所产生的影响和感化,另一方面又借助于这一形象来表现苔丝性格中的疾恶如仇的一面。亚雷克·德伯维尔第一次见到苔丝的时候,他笑声淫荡、举止轻浮,从语言到行动都是“邪恶”的化身,而他在小说后半部分则经历了“弃恶从善”和再次“堕落”的过程。所以,他既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又作为感化的客体来反射苔丝形象的光彩和力度。他作为“邪恶”的化身,在第十一章苔丝受害的场景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这样一个优美的女性,像游丝一样敏感,像白雪一样纯洁。为什么偏要在她身上绘上粗野的图案,仿佛是命中注定的一样?为什么常常是粗野的把精美的占有,邪恶的男人玷污纯洁的女人……

由此可见,哈代是用对立面烘托和对照的手法,以粗野、庸俗的形象来突出精美、纯净的诗化形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亚雷克·德伯维尔如同歌德笔下的魔鬼靡菲斯特,是“作恶造善”,他越是对苔丝行恶,就越使苔丝显现出非同寻常的力量和魅人之处。苔丝面对亚雷克的蹂躏,面对他的邪恶,面对四处流传的毁谤和流言,毫不屈从,顽强地生存着。

作者又借助于亚雷克这一形象的反复变化,来反射苔丝形象的内在的光彩和威力。在苔丝这一纯洁形象遭受蹂躏之后,亚雷克为了抵消内心的罪恶感,一度成了虔诚的宗教狂。他曾对苔丝说:“你一走开,我就马上意识到,既然我有责任有愿望拯救世界上所有的人,使他们将来免遭天罚,那么,头一个该救的,就是被我严重伤害的那个女人。”可是,亚雷克心血来潮也罢,脱胎换骨也罢,在苔丝的圣洁的形象面前,他那布道的热情却被扑灭了,一见到苔丝这一诗化形象,他便不能自主了,他觉得自夏娃以来,人世间就从未出现过像苔丝那样令人发狂的嘴唇、令人发狂的眼睛!于是他彻底丢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失却了自己的意志力,拜倒在苔丝这圣洁的形象之下。亚雷克反复无常的变化,正好

说明

了苔丝力量的奇异与强大。他最后在沙埠被苔丝所杀,更是证明了苔丝满腔仇恨的迸发和狂热激情的冲动。

所以,两个男主人公都以不同的方式完善了苔丝的诗化形象,展现了苔丝性格中的火热的爱和强烈的恨交汇一体的特征,说明了苔丝这一形象的奇异、独特、自然、清新、圣洁以及富有激情。通过这两个男性主人公的感受,集中展现了苔丝身上所具有的女性的丰富深邃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生活,也借用这两个人物对她的反应甚至他们的言语,来突出描绘了她那美丽纤巧的容颜和诗的气质。总之,苔丝这一诗化形象的典型性格和本质特征,在与两个男主人公的交往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

苔丝的本质特征首先在于她的纯洁,正如本书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所下的定义。哈代认为,副标题中的“纯洁”二字是“一个胸怀坦荡的人对女主人公所做的评判”,这个形容词具有一种“自然”的属性,它具有自身的“美学特征”,是与“文明礼法中衍生而[10]出的、纯属人为的意思”毫不相联的。她代表了哈代心目中理想的妇女形象。这个生长在古老的威塞克斯土地上的乡村少女,周身洋溢着大自然儿女的清新的气息,有着“大自然女儿”的优秀品德,自食其力,朴实顽强,不慕虚荣,心地善良,热爱生活,感情真挚,并且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哈代的笔下,有着非常丰富的诗情的苔丝,无疑是“纯洁之美”的化身。

其次在于她的反抗性。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大胆地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她坚忍地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和世俗道德的压力,在艰难困苦之中从不乞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如她见到亚雷克·德伯维尔皈依宗教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宗教骗子的罪恶与虚伪,她对亚雷克·德伯维尔说:

你,还有你们那号人,在人世间拿我这样的人开心取乐,让我伤透了心,受够了罪,可你呢,作孽作够了,开心开够了,就想着变换花样,皈依宗教,准备着以后享天国之福了,想得多美呀!真不害臊!

在哈代的小说中,这样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形象,是有一个系列的,如《远离尘嚣》中的芭斯希芭、《还乡》中的尤思塔西娅、《无名的裘德》中的淑等等。她们都追求个性解放,蔑视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的伪善,可以说,是旧时代的新女性。哈代所塑造的这些妇女形象,是他“最可信、最迷人的人物形象。而苔丝则是他全部妇女形象[11]的‘王冠’”。在这一系列叛逆女性形象中,苔丝是最杰出的代表,她和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一样,都是腐朽堕落的社会道德的强烈反抗者,同时也都是采用个人反抗的形式,也都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而且也都在追求中永远遭受痛苦。正因如此,托尔斯泰才特别注意哈代[12]的这部作品,显然感觉到这位作家的天才跟他有着血缘关系,高尔基也肯定地认为《苔丝》中有“列夫·托尔斯泰对哈代的影响”[13]。

当然,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有时候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时候又以自我牺牲的态度去接受一切,并且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这必然导致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幻灭。

再则,她表现了在“文明社会”里的爱的毁灭,是一个被损害者的形象,是一个纯洁无辜的牺牲者。她的毁灭是“自然”与“文明”的冲突,“自然法则”和纯系人为的“社会法律”的对立所造成的。这样,像田园诗一般朴实清新、“像游丝一样敏感”的心地善良的苔丝势必要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成为该社会的牺牲品。所以,有的论者称苔丝是在“进化演变过程中”打了败仗的“日渐衰落的田园[14]生活的代表”。

哈代在小说的场景描绘和人物塑造方面,还时常采用他后来在部分诗歌中所发展完善的艺术手法,即“将自然界的一个景色和人物的[15]一种感情关系结合起来描写”。因而,产生出诗的意境。这种场景和人物的统一被许多评论家称道。他通过自然景色的描绘,来揭示人的心灵历程,反之,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意象充满人的脾性、人的感情。他笔下的自然景色,犹如一幅幅自然风景的写生画,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而且具有人类的灵性和感情,具有各种不同的基调,随着作品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在他的小说中,“大自然完成多种多样的艺术职能。它帮助读者了解主人公的心理。它使全部小说中的社会[16]哲学观念明确化,而永远不只是故事的背景”。

在《苔丝》中,这种外部景色的描写与苔丝内心的发展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每一段自然景色的描绘,都是为了揭示苔丝心灵发展的某一个历程,每一幅画面的强烈感染力,都源于哈代对苔丝性格的强烈兴趣。开头章节中的蜿蜒的山谷与苔丝平淡无奇的生活相呼应;特兰岭的黑暗的森林渲染了亚雷克·德伯维尔对苔丝的摧残;返回故乡之后,那冬夜里的冷风在枯枝之间的悲鸣,仿佛是在对苔丝无可弥补的过失表示哀伤;而万物萌芽、春光明媚的景象则表现了苔丝精神的康复和没有耗尽的青春的苏醒;塔尔勃塞奶牛场的青草繁茂、溪水潺潺则烘托了苔丝对安琪·克莱尔的缠绵的爱情,以及伊甸园一般的愉快的生活;弗林库姆梣那荒凉高原的冬季奇景反映了苔丝被安琪·克莱尔抛弃之后的失望的情绪和悲凉的心境;新开辟的奢侈华丽的游乐胜地沙埠是只追求享乐的暴发户亚雷克·德伯维尔把苔丝“重新弄到手”的合适的背景;而在苔丝的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刻,那建于新石器时代的圆形巨石柱群,也与苔丝的遭遇浑然一体,一边是祭太阳神的祭坛,一边是传统道德和社会法律的牺牲品,从而使场景与人物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以上这些人物与场景的高度融合,也正是哈代后期诗歌创作的主要特征之一,它不仅增强了诗中的画面感,也深化了诗中情感的寓意。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统一或融合是造成这部小说诗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正因为哈代所感兴趣的不是“简单的自然描写”,而是场景的每一个细部的发展变化以及人物内心世界的每一种细腻的活动,所以,正如评论家阿尔瓦雷斯所说:“《苔丝》是真正意义上的诗化小说……它也像一首诗一样优美,一样具有诗的特征:每个细部都是必不可少[17]的,每个片段都充满着情感。”这种诗化特征的确是在作品中随处可见的。我们不妨看一段作者对苔丝倾听克莱尔弹竖琴时的描述:

苔丝既想不到时间,也想不到空间了。她以前所描绘的那种由凝望星星而产生的超然升腾的意境,现在不请自来了。她全身随着旧竖琴的细弱的曲调荡漾起伏,和谐的旋律像清风一般沁入她的心田,使她眼中噙满泪水。飘拂的花粉仿佛是旋律的化身,湿润的庭园也好像是受了感动而哭得泪水涟涟。虽然夜幕即将笼罩大地,那气味浓烈的野花却大放异彩,仿佛过于热切而无法闭合。色彩的波浪和声音的波浪融汇一体。(第十九章)

这种因全身心的观察而产生的意识与情感的深奥、抽象的超然升腾,可以说,已是诗歌的本质特征,超出了叙事小说的描述范畴,进入了现代诗非理性的深沉莫测的境界。

也像诗歌创作一样,哈代在《苔丝》中巧妙地运用象征性手法和大自然意象的形象性比喻,使之产生了一定的寓意性效果,深化了作品的主题,增强了作品的诗意。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研究的东西。

首先,哈代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力,在总体建构、场景描绘、性格刻画,甚至人名、地名等选择使用方面,都广泛地使用了寓意性象征。如作品的第一章是古老世家的发现,这种古老世家既是浪漫气息和古朴、典雅情调的象征,暗示了苔丝身上的诗意特征,也是苔丝命运的悲剧因素的象征,因为正是这一发现,才导致了最终对苔丝的扼杀。人名、地名也常是一种象征,带有语义载荷,苔丝生于马洛特,祖先是佩根·德伯维尔,出生地象征性地说明了苔丝命运的可悲,地名马洛特的英文原名Ma rl ott是由Ma r(毁坏)和l ot(命运)所构成的,象征苔丝的悲剧命运是与生俱来、无法逃脱的;苔丝祖先的名字佩根(英文pagan意为异教徒)则形象性地表明了苔丝性格中的叛逆性,而她最后在膜拜异教的圆形石柱时的被捕,也象征着一种回归,富有悲剧性的崇高气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后苔丝的死并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一个形象的完结,一个生命的实现,所以《苔丝》最后一部的标题用的是ful fil ment(完结、完成),而不是end(终止)。小说最后一段丽莎站立起来,又与克莱尔向远方走去的意象,进一步深化了苔丝这一诗化形象的不朽性,仿佛一曲动人的旋律被演奏之后仍在发出未尽的袅袅余音,仿佛一首优美的诗歌被禁之后仍在人们的脑中萦绕回旋,那美好的形象在人们的眼前荡漾着,很久很久不肯消逝而去。

再则,哈代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自然意象来用作比喻,他对自然界的各种意象的感受都十分敏锐,而且具有独到的观察力,能捕捉到大自然中最典型、最生动的意象来用作比喻的客体,以此来增强这部作品中苔丝形象的诗化特征和自然属性,他甚至“用地质学和古生物学的比喻,来坚固地创立了苔丝形象的古朴特性和她意识的理想品

[18]质”。

由此可见,苔丝形象之所以深深打动人心,与哈代诗歌创作中常用的手法和技巧是分不开的,而且在塑造这一形象时,哈代也饱含着诗的激情。西方有的论者就曾认为,哈代描述苔丝时,不是把她当作他小说中的人物,而是把她当作他失去的,但永远无法忘却的昔日的[19]爱情。他创造了她,用诗的光环装饰了她,又很不情愿地让一个又一个磨难伴随着她,同时对她同情、对她爱怜,并且用自己的胸膛来养息她那受伤的名字(正如卷首的题词所表示的那样)。哈代在二十多年后所创作的组诗《昔日爱情之遗物》中所表现出的那种凄切动人的失落情绪在《苔丝》中已经有了明显的展现。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哈代虽然对苔丝的形象和苔丝悲凉的一生寄予深切的同情,但他是用唯心论解释社会变化的原因,他深受叔本华等人的影响,认为有一种弥漫宇宙的意志力主宰着人类的命运,正是这种在冥冥之中支配人类命运的、不知善恶、冷酷无情的“内在意志”,把人生变成了一系列的不幸和绝望。因此,作者在对苔丝悲剧深表同情的同时,又以神秘主义和宿命论的观点来解释苔丝悲剧的原因,甚至把苔丝的毁灭也看成是“众神的主宰”对她的“戏弄”。出于这种思想的指导,他力图把希腊悲剧的主题移植到英国小说中,认为这是人和命运的冲突。这样,苔丝的形象既有反抗命运的一面,又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这些都是作者本人思想局限性的反映,表现了他既揭露社会阴暗又看不到出路的浓郁的悲观主义情绪。

不过,对人类命运的焦虑以及悲观主义的情绪与诗的因素向来不是对立的,它是哈代小说创作和诗歌创作的一个共同基调。两者在这一方面互为补充、互为渗透,不过,在后期的诗作中表现的焦虑更为明显,所显露出的悲哀更为深刻,悲剧意识也更为强烈了,就连戏弄苔丝的“众神的主宰”也不再过问人间了,如在《健忘的上帝》《除夕》等许多诗篇中,哈代认为控制人生的已经不再是“命运”,而是“偶然”了,上帝已经忘记自己所创造的受苦受难的人间,所以,对于人类来说,上帝即使活着,也已经是虚无的存在了。他甚至表现出尼采式的“上帝死了”的思想,如在《上帝的葬礼》一诗中,他认为上帝“被毫不妥协的、残酷的现实所粉碎”。因此,他在不理解社会罪恶根源和社会弊端的症结所在,找不到解决矛盾的办法的情况下,产生了人生、宇宙都已失去目标的更为强烈的悲观主义情绪,发出一种听天由命、悲天悯人的感叹,流露出一种对人类永远无法逃脱悲剧命运摆布的无可奈何的悲哀和困惑以及“现代主义的创痛”。1991年9月于杭大中文系[1] 诺曼·佩奇:《托马斯·哈代》,伦敦,1979年版,第165页。[2] 以上三种划分可参见哈代《1912年威塞克斯版作品集总序》。[3] 斯特雷奇:《文学评论集》,纽约,1949年版,第222页。[4] 苏联科学院:《英国文学史》(1870—1955),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26页。[5] 吉丁斯:《年轻的哈代》,英国伦敦海尼曼图书公司,1975年版,第168页。[6] 埃文斯:《英国文学简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4页。[7] 威伯:《威塞克斯的哈代》,纽约,1940年版,第133页。[8] 见克拉默编:《哈代小说批评引论》,麦克米兰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36页。[9] 欧文·豪:《托马斯·哈代》,威登菲尔德出版公司,1968年版,第130~131页。[10] 见哈代为《苔丝》第五版及以后各版所写的《

序言

》。[11] 约瑟夫·比奇:《托马斯·哈代的技巧》,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22年版,第207页。[12] 苏联科学院:《英国文学史》(1870—1955),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8页。[13] 见《高尔基三十卷集》第27卷,莫斯科,第313页。[14] 埃伯森:《田园文学的达尔文变体:哈代的苔丝》,载戴逊主编的论文集 《田园文学的模式》,麦克米兰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40页。[15] 吉丁斯:《年轻的哈代》,英国伦敦海尼曼图书公司,1975年版,第169页。[16] 苏联科学院:《英国文学史》(1870—1955)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32页。[17] 阿尔瓦雷斯:《〈苔丝〉引论》,企鹅图书公司,1978年版,第16页。[18] 布鲁斯·约翰逊:《物种的尽善尽美与哈代的苔丝》,载布鲁姆主编《〈苔 丝〉论集》,切尔西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页。[19] 阿尔瓦雷斯:《〈苔丝〉引论》,企鹅图书公司,1975年版,第22页。[1]说明

以下这部小说的主要部分(文句略有不同)曾在《文艺周刊》上发表过,另有数章,是专门为成年读者而作的,也以长篇选载的形式在《双周评论》和《国民观察》杂志上发表过。承蒙这些刊物的编辑和主办人的大力相助,现在得以将这部小说的躯干和肢体连在一起,全部印行,在此一并致以谢忱。

我只想补充的是:出版这部小说,目的极为诚恳,只是试图以艺术的形式来表现相继发生的真实的事情。至于这部书中的观点和情绪,不过是把现今每个人所思索的和感觉到的东西说了出来,如果有任何自诩高雅的读者忍受不了这些东西,那我就请他记住圣杰罗姆的那句人所共知的话语:如果由于真理而受人攻击,那么,宁可受到攻击,也不能舍弃真理。哈代1891年11月[1] 《苔丝》于1891年7月4日起开始在杂志上发表,1891年11月以书的形式分三册出版,这是哈代为初版所写的说明。[1]序言

这部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在主要活动展开之前,就经历了一个事件,人们通常认为,有了那番经历的女人是没有资格担任女主人公的,或者至少认为,那个事件实际上断送了她的前程和希望。可是,如果读者欢迎这本书,并且赞同我的观点,认为对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悲惨事件,就它的隐秘方面而言,在小说中可以叙述的内容,要多于人们已经说出的东西,那么,就和公认的习俗完全背道而驰了。然而,《苔丝》在英美读者中也确实引起了共鸣,这似乎证明,按照人们心照不宣的观点进行写作,而不是恪守人们仅在口头上高谈阔论的社会习俗,也并非一无是处,即使我是以高低不等的局部成就举例说明,也是可以这么说的。我禁不住要对人们的这种共鸣表示感谢。在这个世界上,渴望友谊的,常常只能枉然叹息,只要不被别人故意误解,也就算是受宠若惊了,而我却有幸遇到了这些厚意欣赏的男女读者。遗憾的是,我永远不能同这些读者一一见面、一一握手。

我说的这些读者,包括多数评论家,他们慷慨大方,对这部小说表示欢迎。从他们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们和别的人一样,用自己的富有想象力的直觉,大量地弥补了我叙述方面的不足之处。

此外,这部小说的出发点既不想教训别人,也不想攻击别人,在描述部分,只求简单明了地表达意思;在思考部分,多记印象,少写主见。尽管如此,依然有人反对这部作品的内容和艺术手法。

一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者,在关于什么是适应艺术的题材以及某些其他方面,与我存在着良心上的分歧,他们明确表现出,他们不能领[2]会本书副标题中那个形容词的确切含义,只能将该词与文明礼法中衍生而出的、纯属人为的意思联系在一起。他们完全否认该词“自然”的意思,否认该词所应有的美学特征,更不用说他们毫不顾及他们自己的基督教在最优美的意义上对该词所做的精神解释了。另有一些人提出的异议,在本质上不过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断言,认为这部小说所体现的人生观,是19世纪末普遍流行的,而不是更早些时候、更淳朴年代的人生观。我只希望他们的这种断言能有充分的依据。我要重复一遍:小说所写的是一种印象,而不是一个论点;我不必多说了,因为我记起了席勒致歌德的信中的一段话,正好是对这帮人的评判:“他们那种人,只在一部艺术作品里寻找他们自己的思想,过分评价那些高于事实的东西。因此,这种论争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理方面的问题,所以,要想与他们达成理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还有一段:“无论什么人,只要他在评价艺术作品时,认为有任何比内在的‘必然’和‘真实’更为重要的东西,那么,我一旦发现了,也就算是与他断绝关系了。”

在本书初版说明里,我曾提到过,可能会有自诩高雅的人无法忍受书中这样或那样的东西。这种人果然出现在上述反对者之中了。其中一位,由于我没有做出“唯一能证明那个灵魂得救”的判断的努力,因而不能将此书通读三遍,并为此感到心烦意乱。还有一位,很不赞成在一部体面的小说里出现诸如“魔鬼的叉子、公寓的菜刀、耻辱的阳伞”之类的粗俗的物品。

另有一位先生,充任了半个钟头的基督教教徒,以便更好地表示他对我的痛惜之情,说我在小说中使用了不敬神明的措辞,不过,也就是那同一种固有的高雅迫使他说:“他也是尽其所能了。”他用这种令人感激不尽的话语来表示他对作者的原谅。我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这位伟大的批评家,无条无理地公然责怪一神或诸神,并非像他所想象的那样是我的“原罪”。的确,这也许有一些地方根源,然而,如果莎士比亚是一个历史权威(大概不是),我就可以指出:那种罪孽早在七国时代就被引进威塞克斯了。在李尔王的故事中(也可以说[3]是在威塞克斯国王伊那的故事中),格罗斯特曾经说道:

天神对待我们,就像顽童对待飞虫,[4]

他们随心所欲地宰割我们。

其余两三位攻击《苔丝》的人,都是那种先存偏见、为大多数作家和读者所乐意忘却的人。他们以“文坛拳师”为业,间或装出颇有信心的样子,要做现代的“惩治异端的铁锤”,发誓要把别人打得一败涂地,他们伺机行动,不让别人暂时的部分成功变为日后的十全十美的成就,他们歪曲一目了然的原意,并且打着运用伟大的历史方法的幌子,对个人进行攻击。他们也许有自己必须推行的目标,有必须维护的特权,有必须遵循的传统习俗;然而,一个讲故事的人,仅仅记录世上事物对自己产生的印象,别无其他用心,对于以上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未加注意了,而且可能纯粹出于疏忽,在毫无挑衅的情况下,与这些东西发生了冲突。也许,在梦幻时刻所产生的倏忽即逝的意念,如果普遍地实施起来,那么,将会使这样的攻击者在地位、利益、家[5]庭、奴仆、牛、驴、邻居或邻居的老婆等各个方面遭受相当的麻烦。他因此勇敢地躲藏在出版者百叶窗的后面,高声叫喊:“不要脸!”这个世界也实在太拥挤了,无论怎样挪动位置,哪怕是最有正当理由地向前挪动一步,都会触痛别人脚跟上的冻疮。这样的挪动时常始于感触,而这样的感触有时则始于一部小说。1892年7月

前面那些话是在本书问世后不久写成的,那时候,对于本书所进行的公开和私下的激烈批评,在感情上至今仍令人记忆犹新。既然那番话已经说出来了,那么,不管它们是否具有价值,也仍旧保留在此了,若是现在,我恐怕就不会写出那样的话了。尽管从本书初版到现在,逝去的光阴还极其短暂,但是,惹起我做出上述答辩的那些批评家,已有一些“入寂”了,这仿佛要提醒我们,无论是他们的话还是我的话,反正都已经无所谓了。1895年1月

现在这一版的小说增添了好几页以前各版所没有收入的内容。在我把分散的章节收集在一起的时候(如我在1891年的出版说明里所陈述的那样),这几页被疏漏了,但在原稿里却一页不缺。这几页的内容出现在第十章里。

至于副标题,前面已经说及,现在可以补充的是,这个副标题是我在看过校样之后的最后时刻才加上去的,作为一个胸怀坦荡的人对女主人公所做的评判。我当时以为,对于这种评判,谁也不会驳斥的。谁知,对这几个字的驳斥超过了对书中任何内容的攻击。一字不写,效果更佳。不过,既然写了,还是留在书上吧。

这部小说于1891年11月分三册首次全部印行。哈代1912年3月[1] 《苔丝》的单卷本于1892年出版,通称第五版,此后做过修改。这里的序言就是哈代为第五版以及其后几次修订本写的。[2] 《苔丝》的副标题为“一个纯洁的女人”。[3] 英国学者威廉·坎顿在其著作《不列颠》(1586)中,把李尔王的故事说成是七国时代西撒克逊国王伊那的故事。[4] 引自莎士比亚《李尔王》第4幕第l场。[5] 部分字句引自《旧约·出埃及记》的摩西十诫的内容。

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一张供你养息的眠床。——莎士比亚第一部妙龄少女DIYIBU MIAOLINGSHAONV第一章

5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赶回自己的家乡——马洛特。该村庄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或布莱克摩)山谷里。这位中年人拖着两条蹒跚的腿,步态倾斜,整个身子总是有些歪向左边。他偶尔把头轻巧地一点,仿佛是对什么事情表示赞同,其实,他并没有在特别思考任何事情。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盛鸡蛋的空篮子,帽子上沾着一层乱糟糟的绒头,摘帽子时用大拇指捏住的那个地方,已经磨损了一大块。不一会儿,他遇到了迎面而来的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灰色牝马,信口哼着小调。“你好。”挎着篮子的人说。“你好,约翰爵士。”牧师说道。

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便停住脚,转过身子。“呃,先生,俺真不明白,上回赶集的那天,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俺俩在这条路上相遇了,俺对你说了一声‘你好’,你也是像方才一样回答:‘你好,约翰爵士。’”“不错,我是这么说过的。”牧师说道。“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概快一个月了。”“或许是的。”“那么,你干吗三番五次地叫俺‘约翰爵士’呀?俺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做小生意的乡巴佬,名叫杰克·德贝菲尔啊。”

牧师拍马靠近了一两步。“那只是我一时的兴致所在。”牧师说道,迟疑了一会儿,他又改口说,“那是根据我不久前发现的一件事。我是为编写新郡志而考查各个家谱时,偶尔发现了这件事。我是斯塔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喜爱收藏古物。德贝菲尔,你真的不知道你是古老高贵的爵士世家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吗?德伯维尔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根据《功臣谱》的记载,这位著名的武将是随同征服王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格兰的。”“以前俺可从来没听说过这桩事啊,先生!”“这是真的。仰起你的下巴来,让我好好端详端详你的面部轮廓。不错,这正是德伯维尔的鼻子和下巴——不过瘪了一点。你的祖先就是协助诺曼底的埃斯特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个武将之一。你家族的分支在英格兰的这一带到处拥有庄园,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斯蒂芬王朝时代的《国库年报》里。在约翰王统治时代,其中[1]有几个豪富还把受封领地捐赠给了僧兵团。在爱德华二世时代,你的祖先布赖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族有所衰败,但不算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代,你们家由于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呃,你们家族中已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如爵士封号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相传,那么,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实际上,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呀。”“俺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简而言之,”牧师用鞭子果断地拍了拍自己的腿,做了结论,“在整个英格兰也几乎找不出另一个像你这样的高贵家族。”“天哪,难道这是真的?”德贝菲尔说道,“可俺在这儿到处碰壁,年年都一样,人们不把俺放在眼里,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不起眼的平头百姓……特林厄姆牧师,大伙儿知道俺这桩事有多长时间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桩事已经完完全全地被人遗忘了,根本谈不上是否被人知晓。他自己的调查开始于去年春上的一天,他碰巧看到了刻在马车上的德贝菲尔这个姓氏,由于对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变迁极感兴趣,他就寻根究底地查考了德贝菲尔父亲和祖父的有关情况,直至彻底弄清了这个问题。“开头,我并不想把这个毫无价值的事实讲给你听,免得打扰了你,”他说,“但是,我们的冲动有时候强于我们的判断力。我以为你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情况呢。”“是呀,的确是的,有过一两回,俺听说俺家在来布莱克摩山谷之前,日子要好过得多。可俺没去理会,只是以为俺家曾经有过两匹马,而不像现在这样,只有一匹。俺家里倒有一把古老的银匙,也有一个古老的印章,可是,老爷,银匙和印章又能说明什么呢?……哪里想到俺和这些高贵的德伯维尔一直是同宗共祖哇。据说俺老爷子有些秘密事,他不肯说出他是打哪儿来的……那么,俺冒昧地问一句,眼下俺家的人在哪块地方生烟火呢?俺是说,俺德伯维尔家的人眼下住在哪儿呢?”“你们家的人哪儿也没有了。作为郡里的贵族人家,已经是绝嗣的了。”“真是伤心哪。”“是呀,那些编造家史的人,总是把衰败了的男系世家称作绝嗣家族。”“那么,俺们家的人埋在哪儿呢?”“埋在绿山下的王陴,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里,墓上有雕像,上面还有珀贝克大理石的篷罩。”“那么,俺们家的宅邸和领地在哪儿呢?”“你们什么也没有了。”“哦?地产也没有了吗?”“没有了,尽管如我所说,你们家族曾经兴旺发达,拥有无数的领地。在这个郡里,你们家的宅邸在王陴有一处,在谢顿、米尔庞德、拉尔斯丹特以及井桥都各有一处。”“俺们家还能兴旺发达吗?”“嗯——这个我说不准!”“对于这桩事,俺最好该怎么办呢,先生?”德贝菲尔停了一会儿问道。“呃,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喽,不过,‘盖世雄杰,何竟死亡!’[2]你也只好想着这句话,宽宽自己的心了。当地一些搞历史的和研究家谱的肯定对此有些兴趣,仅此而已。在本郡的一些村舍里,也有好几个别的家族,差不多和你家一样显赫。再见吧。”“可是,你不回头与俺喝一盅提提神吗,特林厄姆牧师?‘醇沥酒店’开了桶的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虽说比‘罗利弗酒店’差一点。”“不啦,今晚不行啦,谢谢你,德贝菲尔。你也已经喝得够多了。”说罢,牧师策马继续赶路,心里疑惑着,向这个人传播这点稀奇的学问,是不是不够谨慎?

牧师走远之后,德贝菲尔充满奇思幻想地走了几步,接着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前。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也顺着德贝菲尔刚才走的同一个方向过来了。德贝菲尔见到他,便举起手来,年轻人加快脚步,走到跟前。“小子,把俺的篮子拿去拎着!俺要你为俺跑趟腿。”

那个细如板条的年轻人皱了皱眉头。“约翰·德贝菲尔,你算老几,凭什么对俺发号施令,还叫俺‘小子’?俺俩谁还不认得谁呀!”“凭什么?凭什么?这是秘密——这是秘密!现在,听从俺的吩咐,好好地去干俺叫你去干的事情……好吧,弗雷德,俺并不在乎把这个秘密讲给你听:俺是一个高贵家族的人呢,这是俺今儿下午刚刚发现的。”宣布这一消息之后,德贝菲尔从本来坐着的地方往后一仰,放纵地伸开身子,躺倒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

那小伙子伫立在德贝菲尔身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约翰·德伯维尔爵士——这就是俺。”仰卧的德贝菲尔说道,“那是说,如果爵士跟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就是一样嘛。关于俺的来历嘛,都记载在册了。小子,你是否知道绿山下的王陴这个地方?”“知道。俺上那儿赶过集。”“嗯,在那个城市教堂的下面,躺着……”“那不是城市,俺是说那个地方不是城市,至少俺去的时候还不是城市,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可怜巴巴的小地方。”“别去管它是什么样子嘛,小子,那不是俺们要谈的问题。在王陴那儿的教堂下面,躺着俺家的许许多多的祖宗——数以百计呀,穿着铠甲,戴着珠宝,装在重好几吨的铅质大棺材里。在整个南威塞克斯,谁家的祖坟也比不上俺家的祖坟那么高贵,那么气派。”“哦?”“现在嘛,拎着这只篮子,赶到马洛特去,到了‘醇沥酒店’的时候,叫他们立即给俺派一辆马车,接俺回家。马车厢里,他们一定得摆点小瓶朗姆酒,记在俺的账上。办完这件事之后,你还得把篮子拎到俺家去,叫俺老婆先把要洗的衣服搁一搁,因为她不用干这种活儿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要紧的事告诉她呢。”

当年轻人半信半疑地站着不动的时候,德贝菲尔把手伸进口袋,从他历来少得要命的先令中掏出了一个。“这是你的辛苦费,小子。”

这枚先令改变了那小伙子的看法。“是的,约翰爵士。谢谢您啦。还有别的事俺能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告诉俺家里的人,说俺今天的晚餐嘛,嗯,能弄到羊杂碎,就吃炒杂碎,若是没有,就吃猪血香肠,若是也没有,猪小肠也行。”“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拎起篮子,准备动身,这时,从村庄那头传来了铜管乐队的乐曲声。“怎么回事?”德贝菲尔问道,“不是为俺的事吧?”“那是妇女在开游行会,约翰爵士。怎么,你女儿不也是其中的成员吗?”“哦,是的,说实在话,俺的脑袋瓜里想的都是大事情,把那件小事忘得精光了!好啦,你到马洛特去,给俺叫好马车,或许,俺还能乘着马车兜一圈,视察视察游行会呢。”

小伙子走了,夕阳之下,德贝菲尔躺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静静地等候。过了好久好久,都没有一个人影打这儿路过,那微弱的铜管乐声成了这青山脚下唯一能够听见的人间的声音。[1] 僧兵团本为慈善机关,由圣地医院发展而成。[2] 语出《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第二章

前面所说的布莱克摩,是一个美丽的山谷,马洛特村就位于它东北部的起伏地带。这一地区群山环绕、清幽僻静,尽管离伦敦只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可是大多数地方仍然未被风景画家或游客所涉足。

要想熟悉这个山谷,最好是从环绕四周的群山的顶峰向下俯瞰——夏季的干旱时节也许是个例外。若是没人引导,在天气不好的时候逛到幽深之处,很可能对狭窄曲折、满是烂泥的道路产生不快之感。

在这片土地肥沃、群山遮掩的乡间地带,田野永不枯黄,泉水永不干涸,它的南面邻接着险峻的石灰岩山岭,这山岭环绕着汉勃勒顿山、公牛冢、荨麻谷、多格堡、高斯陀以及巴勃荡等高地。从海滨地区来的游客,向北艰难地走了几十英里路的石灰质丘陵和谷类庄稼地之后,突然来到这种峻岭的边缘,向下鸟瞰,惊喜地发现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脚下,与刚才所路过的截然不同。他的身后是莽莽重山,灿烂的阳光倾泻在看起来广袤无垠的原野上。一条条小径呈现白色,一排排低矮的小树编成篱笆,空气清澈无色。在这儿的峡谷间,世界仿佛是在更纤小、更精致的规模上建构起来的;田野仅仅是浓缩了的放牧的围场,从这儿的高处看下去,栽成树篱的一排排灌木好像是由绿线编织的网,铺在淡绿色的草地上。下方倦怠的大气染上了一片蔚蓝,就连艺术家称作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地平线上却呈现出最深沉的蓝色。可耕的土地数量不多,面积有限。除了很少的一部分之外,整个景色就是辽阔的草地和茂密的树林,大山抱着小山,深谷套着浅谷,这就是布莱克摩山谷。

这个地区不仅在地形上饶有风味,而且在历史上也妙趣横生。从前,这块地方以“白鹿林”而遐迩闻名,相传在亨利三世执政时期,有一只美丽的白鹿被国王追捕到手,但国王把它放掉了,可是,这只白鹿却被一个叫作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捕杀了,因而此人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那些年代,以及直到不久之前,此地到处覆盖着茂密的树林。即使现在,从古老的橡树丛和存留在山坡上的杂乱无章的乔木地带中,从遮蔽着大片大片牧场的空心大树中,也还可以发现早年情形的痕迹。

御猎场已经不复存在了,但它遗留的一些古时风俗却没有绝迹。然而,许多风俗只是以变换的或改装的形式得以留存。譬如,原来的五朔节舞会,在我们现在所讲的这个下午可以辨别出来,不过,已改装成狂欢会的形式了,或者按当地的说法,叫作“游行会”了。

对于马洛特的年青一代村民来说,这种游行会是一个有趣的事件,尽管其真实的兴趣未被这一仪式的参加者们所关注。它的奇特之处并不在于保留了年年列队游行跳舞这一风俗,而是在于其参加者全是妇女。在男人的圈子里,这样的庆祝虽说正在趋于灭亡,可也不算罕见;但是,不知是女性天生的羞怯,还是来自男性亲属的讥讽,使得尚存的这类妇女庆祝活动(如果还有别的话)丧失了原有的荣耀和盛况。唯有马洛特的游行会依然存在,来纪念当地的谷物女神节。这一活动已经持续好几百年了,如今仍在按期进行,如果说这不是互济会,那么则是一种表示还愿的妇女会。

结队而行的妇女们全都穿着白色长裙,这种明快鲜明的服饰是旧历时代的遗风,在那个时代,目光远大这一习性还没有把人类情感降低到单调一律,欢天喜地与5月时光仍是等同的概念。这一天,妇女们首次出现的时候,是绕着教区排着双行的队列游行。绿色的树篱和爬满藤蔓的房屋前壁衬托着她们的身躯,当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们身上的时候,理想与现实便微微发生冲撞;因为,尽管整个队列都是穿的白色长衫,但是其中没有两件白得一样。有的接近于纯粹的漂白,有的是泛蓝的灰白,而有些年长者所穿的长衫则是白中带着死灰(可能是在箱子里叠了好多年了),而且还是乔治时代的式样。

除了白色女衫这一基本特征之外,每一位妇女和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棍子,左手拿着一束白花。削剥柳枝和挑选鲜花,都是每个人要费出一番心思才能完成的。

游行队伍里,有几位中年妇女,甚至有几位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那满头的银丝以及历经沧桑、饱受磨难所带来的满脸皱纹,夹在喜气洋洋的队列之中,造成了一种近乎荒唐可笑,却又可悲可叹的场面。[1]对于她们,自己要说“生命毫无喜乐”的年头快要临近了。也许,这些饱经风霜、受尽忧患的人,比起她们年幼无知的同伴来,确确实实个个都有更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搜集和叙说。不过,还是让年长者从这儿退场吧,让给那些在紧身胸衣下生命搏动得更为热切、更为猛烈的人吧。

的确,年轻的姑娘在队列中占了大多数,她们满头的秀发在阳光的映射下,放射出金色、黑色和褐色的光泽。在她们中间,有些人长着美丽的眼睛,有些人生着灵秀的鼻子,还有些人嘴唇妩媚动人,身段婀娜多姿,可是将这些美色集于一身的人,固然不能说没有,却极为稀少。在这种简单粗俗地出头露面、被人打量的情况下,该怎样安排自己的嘴唇,对于她们是个难题,脑袋该怎样保持平衡,面部又该怎样排除不自然的神情,显而易见,都不是她们力所能及的,这些都说明她们是真正的乡下姑娘,不习惯抛头露面。

她们每个人不用阳光照射,身上都已经热烘烘的了,每个人都有供自己心灵取暖的私人小太阳,每个姑娘都依然怀着某种梦幻、某种情感、某种爱好。至少是某种渺茫、朦胧的希望,因为希望总是存在的,虽然也许正在化为泡影,因此,她们大家全都高高兴兴,并且好些人还喜气洋洋。

她们绕过醇沥酒店,正准备离开大道,穿过边门进入草场时,一个妇人嚷了起来:“啊,老天爷!看哪,看哪,苔丝·德贝菲尔,那不是你爹乘坐大马车回家吗?”

听到这一声叫喊,队列中一个年轻姑娘转过头来,她是个漂亮标致的姑娘——也许,并不比别的姑娘娇美,但是她那两片充满灵性的牡丹般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纯净的大眼睛,给她的容颜增添了无可置疑的妩媚。她头发上扎着一根红丝带,在整个游行队列中,她是唯一能以这种鲜明装饰而自夸的人。她转过头来的时候,看到德贝菲尔乘坐醇沥酒店的轻便马车,一路驶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卷曲、身体强壮的年轻女人,她的两只衣袖卷到了胳膊肘以上。这是该家酒店的神情愉快的雇工,总是打杂,时而也做马夫。德贝菲尔靠在马车上,眼睛奢侈地闭了起来,一只手在头前晃来晃去,嘴里慢悠悠地吟诵不停:“俺家——在王陴——有一大片祖坟;俺那些被封为武将的祖宗——装在那儿的铅棺材里面呢!”

参加游行会的人哧哧地笑了起来,除了那个名叫苔丝的姑娘。她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当众出丑,不免感到有些害臊。“他只是累了,没别的,”苔丝赶紧解释说,“他搭车回家,是因为俺家的马今天得歇着。”“你真会装糊涂,苔丝。”她的同伴说,“他是赶集的时候灌多了。哈哈!”“听着,要是你们再笑话他,俺就不会同你们向前多走一步了!”苔丝大声嚷道,面颊上的绯红已经扩展到整个面部和脖颈。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泪汪汪的,只好深深地低下了头。她们觉察到真的伤害了她,所以没再吭声。队列又开始正常行进。苔丝的自尊心极强,不愿再次掉头去弄清父亲那番话的真实意义(如果有什么意义的话),因此她默默地随着大家走进围场。舞会将在这儿的草地上举行。到达这一地点之后,她的心情恢复了平静,用柳枝轻轻拍着身边的人,并且像往常一样又说又笑了。

苔丝·德贝菲尔在人生的这个阶段,还只是个未被经验所染指的纯情少女,虽说她上过村里的学校,可是乡音很重:在这个地区的方言中,典型腔调大约表现在“ur”这个音节的念法上,这儿的人把它念得像人类语言中的任何音节一样重。苔丝发这种乡音时,那两片噘起的红嘴唇很难有固定不变的形态,每当她说完一句话准备闭嘴的时候,她的下唇总是要顶一下上唇的中部。

她的面容中仍然不时地流露出一股稚气。她今天走路的时候,尽管周身洋溢着美丽的成年女子的气质,可你有时能从她的面颊中看出她十二岁时的情态,或者在她眼睛中辨出她九岁时的光泽,甚至连五岁时的神色也不时地从她嘴部的曲线中掠过。

然而,这一点很少有人知道,更没有什么人对此加以注意。极少数人,主要是陌生者,偶尔打她身边经过时,会久久地凝视她,一时间被她清新的气韵所迷醉,并想知道以后能否再与她相遇,不过,几乎对每一个人来说,她只是个容颜好看、生动如画的乡下姑娘,仅此而已。

关于德贝菲尔乘坐的由女车夫赶着的凯旋马车,已经看不见,也听不到了。游行队列走进指定的场地,开始跳舞,由于没有男性舞伴,姑娘们起初是女的和女的跳,但是到了快收工的时候,村里的男人和其他一些闲人及行人开始在周围聚集,并且似乎想做舞伴。

在这些旁观者之中,有三个身份较高的年轻人,肩上挎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结实的拐杖。从他们彼此相像的面貌和由大到小的年龄来看,他们似乎是亲兄弟,或者实际上就是亲兄弟。老大戴着白色领带,穿着马甲,头上是一顶普通副牧师的薄边帽子;老二是个标准的大学生;老三嘛,仅凭相貌来看,很难辨出他的身份,在他的眼神和服饰中,有一种未加虚饰、无拘无束的情调,表明他还没有跨入职业的门槛。所以我们只能猜测说,他不过是一名对任何事情都想随便尝试一番的学生。

这三个兄弟告诉偶然相遇的人们说,他们来布莱克摩山谷旅行,是为了消度降灵节假期,他们是从东北面的沙斯顿镇起程的,正朝西南方向走。

他们倚在大路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起这群白衣女人在此跳舞的意义。老大和老二显然不想逗留太久,但是老三看到这群姑娘没有男伴而舞的情景,感到非常有趣,因而不想急于赶路。他把背包和拐杖一起放在篱笆边上,打开了栅门。“你要干什么,安琪?”老大问道。“我想去和她们跳个舞。我们三个干吗不去跳一跳呢?只玩一两分钟,不会耽搁很久的。”“不行,简直胡闹!”老大说,“在公共场所,同一群乡下丫头跳舞,给别人看到了怎么得了!快走吧,要不我们在天黑以前就赶不到斯托堡了,附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投宿;再说,既然我们不嫌麻烦地带来了《反不可知论》,那么临睡之前还得看一章呢。”“那好吧,我五分钟以后就会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用等我,我说到做到,菲利克斯。”

老大和老二很不情愿地离开了弟弟,继续赶路,为减轻弟弟的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