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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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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家煊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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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六讲

语法六讲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语法六讲作者:沈家煊排版:燕子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1-12-01ISBN:9787100083898本书由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沈家煊,1946年生,上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哲学部学部委员,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从事语法和语言理论研究三十余年,著有《不对称和标记论》和《认知与汉语语法研究》。现任中国语言学会会长。前 言

这里收录的是近几年里我在国内外一些大学和研究所所做的六个演讲,有的题目在多个场合讲过,内容都是跟汉语语法研究有关的,涉及近年来我读书、思考、观察和研究的一些问题。不少的内容还以论文的形式在期刊上发表过,演讲的时候或换了一个角度,或做了一些综合,并增加了一点通俗性。自认为这些内容还有点意思,而演讲的时候因为时间所限讲稿中有一些就跳过去没有讲,现承商务印书馆不弃,将这些讲稿全文刊印出版,总括取名《语法六讲》。我要感谢每次演讲后听众的提问,让我知道哪些地方没有讲清楚,哪些地方不用多讲,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地思考和反思。如果有人发现这本小册子的内容有跟当时提供的讲稿不完全一致的地方,那是我已经根据听众的提问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沈家煊2011.9.29第一讲 汉语语法研究摆脱印欧语的眼(1)光

诸位,我先要感谢立命馆大阪孔子学院的邀请,也感谢中川先生主持我的演讲。我要讲的这个题目就不用多做解释了,下面就直接开始讲。一百年来两个“不停息”

回顾历史,一百年来先觉先悟的中国知识分子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纷纷从西方借鉴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从别国里窃得火来,本意却在煮自己的肉。”这是鲁迅的话。在中国的语言学界,从《马氏文通》(1898年)开始,我们向西方借鉴语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努力也一直没有停息过。我想强调的一点是,还有一个同时存在的“不停息”,那就是我们想摆脱印欧语的研究框架、寻找汉语自身特点的努力也一直没有停息过。1949年以来,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有过三次重大问题的讨论:一是汉语词类问题的讨论;二是汉语主语宾语问题的讨论;三是汉语单句复句问题的讨论。这三次大讨论都反映了上面两种看上去方向相反的努力,特别是后一种努力。最近我们又在对汉语的词类问题展开新的讨论,这次讨论的特点是有从事中文信息处理的人参加,讨论者也更加自觉地把汉语放到世界语言的范围内来考察,可以说是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特点。

吕叔湘先生和朱德熙先生是在汉语语法研究上卓有成就的两位前辈,他们在晚年分别说了两段引人深思的话,可以说是在敦促后来者还要继续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我把这两段话照录下来:

要大破特破。……要把“词”、“动词”、“形容词”、“主语”、“宾语”等等暂时抛弃。可能以后还要捡起来,但这一抛一捡之间就有了变化,赋予这些名词术语的意义和价值就有所不同,对于原来不敢触动的一些条条框框就敢于动它一动了。(吕叔湘《语法研究中的破与立》)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先入为主”,意思是说旧有的观念的力量是很大的。我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不知不觉之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不过就目前而论,能向前跨一步总是好的,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一步。(朱德熙《语法答问》“日译本序”)对“汉语的特点”已有的认识

我想先说一说我们对于汉语不同于印欧语的特点已经取得哪些认识,只能挑主要的说。

第一,汉语里语素的地位不亚于词的地位。这是吕叔湘先生的话。组词造句的单位就好比建房盖楼的用材单位,有大有小。建材单位是小的砖块、大一点的空心砖,还是更大的预制板?造句的单位是语素、词,还是固定的词组?印欧语的基本造句单位是词,汉语里作为基本的造句单位,语素的地位不亚于词的地位。汉语里的双音词很多是“离合词”——可离可合的词,或者是“短语词”——像词又像短语的词,例如:

慷慨 别慷我的慨。

提醒 不用你提我的醒。

放松 你就放你的松吧。

结婚/示威 你结你的婚,我示我的威。

演出 等赚够了钱,我可能不会演太多的出。

最后这个例子是从电视采访节目中听来的,香港著名的小提琴家李传韵喜欢玩车,他说等我赚够了钱就去买好车开好车,不用“演太多的出”了。哎呀,连“演出”都能这样拆开来用。

这是因为汉语受汉字的影响,构成一个复合词的音节一般都有意义,即便是没有意义的音节也会赋予它一个意义,例如:

不管是马克思还是牛克思

管他是托尔斯泰还是托她斯泰

一个音节一个语素,一般如此。音节有很强的独立性,可以再从复音词里离析出来成为造语造句的成分,例如“形状”和“状态”里的“状”就可以离析出来做造语造句的成分:

他又做出一本正经状

做欠了他八百辈子债状

比较英语和汉语,要是英国人照汉语“你结你的婚,我示我的威”说出“You mar- your -ry, and I de- my -monstrate”这样的话来那简直不可思议,而学了一点英语的中国中学生却会说出“你quali-得-fy,我quali-不-fy”(“你够得上,我够不上”)这样的洋泾浜来。

第二,汉语里语素和词、词和词组的界限不清。吕叔湘先生说,辨认语素跟读没读过古书有关系。

经济经济,经世济民。

书信—信使—信用

比如“经济”,一般人觉得它跟“逻辑”一样,不能分析,读过点古书的人就说这是“经世济民”的意思,“经”和“济”可以分开讲,是两个语素。书信的“信”和信用的“信”,一般人觉得意义连不上,念过点古书的人知道可以通过信使的“信”把两种意思连起来,意思可以连起来,那么“信”只是一个语素。

词和词组的界限也不清楚。有人曾经做出以下的区分:

驼毛(词) 羊毛(词组)

鸭蛋(词) 鸡蛋(词组)“驼”不能单用,“羊”能单用,“鸭”不能单说,“鸡”能单说,所以“驼毛”和“鸭蛋”是词,“羊毛”和“鸡蛋”是词组。“鸭”不能单说那是在北方,在南方是可以的,记得朱明瑛唱“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这样的区分不能说一点没有道理,但是跟一般人的语感不符,显得做作而可笑,同时也证明汉语里词和词组的界限还真是不容易划清楚。

有人问我对“字本位”理论怎么看待?我就顺便说一说我的看法。“字本位”对古代汉语比较适用,对现代汉语已经不大适用,要突出语素的地位,把话说到“汉语里语素的地位不亚于词的地位”就可以了。现代汉语的词典大多是字本位,字头下面列词条,但是也有直接列词条的。那么有人会追问什么是现代汉语里的“词”呢?我的回答是,现代汉语里典型的“词”同时是韵律词、词汇词、语法词。韵律词是双音词,例如“羊毛”,尽管“羊”和“毛”都能单用单说。词汇词的意义不是两个成分简单的加合,例如“甘苦”,你知道“甘”和“苦”的意思,还是要有人告诉你“甘苦”是什么意思。语法词的两个成分不能扩展,当中不能插入其他成分,例如“大车”不等于“大的车”,跟“大树”不一样,不能说一棵“小大树”,但是可以说一辆“小大车”。

第三,汉语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没有“名词化”。这是朱德熙先生坚持的观点,我认为是我们在摆脱印欧语眼光的道路上向前跨出的重要的一步,虽然还总是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朱先生说,汉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无论是做谓语还是做主宾语,都是一个样子,传统的汉语语法著作认为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经名词化了,这是拿印欧语的眼光来看待汉语。就汉语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看,动词和形容词既能做谓语,又能做主宾语,做主宾语的时候还是动词、形容词,并没有改变性质,这是汉语区别于印欧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我这里举几个动词做主宾语的例子,注意相应的英语动词都要变形:

哭没用。(Crying is useless.)

我怕抓。(I fear being scratched.)

你听见爆炸了?(Did you hear the explosion?)

眼见为实。(Seeing is believing.)

汉语的动词不仅可以直接做主语和宾语,还可以和名词并列在一起:

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

时间与忙(*time and busy)

吃与营养(*eat and nutrition)

人与贪(*man and greedy)

婚姻与孤独(*marriage and lonely)

傲慢与偏见(*proud and prejudice)

最后一例“傲慢”是形容词,“偏见”是名词,小说《傲慢与偏见》英文一定是pride and prejudice,不是proud and prejudice。

美国的认知语言学家乔治·莱考夫讲“本体隐喻”——也就是把抽象的动作和事件看做一个实体,他是这样用英语来表述的:PUBLICATION IS (出版是一个实体)AN ENTITYTHINKING IS AN (思想是一个实体)ENTITYHOSTILITY IS AN (敌对是一个实体)ENTITYHAPPINESS IS AN (幸福是一个实体)ENTITY

中国人会对这种表述形式——不是对隐喻本身——提出这样的疑问,PUBLICATION、THINKING等在词形上已经表明它是一个实体,那就等于说“一个实体是一个实体”,这还是隐喻吗?在中国人看来,像下面那样表述才是本体隐喻:

PUBLISH IS AN ENTITY

THINK IS AN ENTITY

HOSTILE IS AN ENTITY

HAPPY IS AN ENTITY

汉语里的形容词除了做定语和主宾语还可以做谓语和状语,名词除了做主宾语还可以做定语,一定条件下还可做谓语(老王上海人,小张黄头发)和状语(集体参加,重点掌握),动词除了做谓语和主宾语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做定语(调查工作,合作项目)和状语(拼命跑,区别对待)。总之,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第四,汉语词组和句子是一套结构规则。这个特点跟上面那个特点是联系在一起的,也是朱德熙先生始终坚持的观点。英语里句子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a.He flies a plane.(他开飞机。)b.To fly a plane is (开飞机容易。)easy.Flying a plane is (同上)easy.

fly在谓语位置上是限定形式flies,在主语位置上要用非限定形式to fly a plane或flying a plane。汉语的情形不同,动词和动词结构不管在哪里出现,形式完全一样,flies a plane、to fly a plane、flying a plane用汉语说出来都是“开飞机”。按照英语语法的观点来看,主谓结构构成句子或子句,它是和词组相对立的东西。汉语的主谓结构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它可以独立成句,也可以做句子成分,例如:

象鼻子长。

今天天气好。“鼻子长”和“天气好”既是句子也是词组。对“汉语的特点”新有的认识

关于“汉语的特点”我们已经取得的认识我已经说了个大概,下面是我要讲的重点,说说近年来对“汉语的特点”取得的新的认识,这些新认识有许多是我个人的认识,但是离不开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我很在意这些新认识,希望能跟诸位分享,打算分六个方面来讲。一、重叠是汉语最重要的形态,一种不同于印欧语的形态手段,双音化也是一种形态手段。

最近看到报道,十大最佳“洋泾浜英语”评选的结果,荣登榜首的是这样一条:

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不知道在座诸位是个什么反应,我当时看到这个结果的反应是十分的兴奋,评得太好了,当之无愧!因为它突出反映了汉语和英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差异——重叠,而英国人要理解这个说法又没有多大困难。形容词“好”可以重叠,名词“天”也可以重叠。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是,汉语里名词、动词、形容词都能通过重叠变成摹状词(简称“状词”),请看例子:

名词重叠形成状词:

虎  眼睛瞪得虎虎de

肉  喜欢长得肉肉de女孩子

山  水山山水水de画个不停

妖精 打扮得妖妖精精de

动词重叠形成状词:

飘  飘飘白雪飞扬在空中

抖  母亲抬起手臂抖抖de指着干粮筐

摇摆 花儿在风中笑得摇摇摆摆

指点 指指点点de议论起来

形容词重叠形成状词:

白  把脸抹得白白de

长  长长de走廊

随便 随随便便说了几句

大方 衣服要穿得大大方方de

单音的名、动、形加XX也都变成状词:

单音名词XX: 夜沉沉,眼忪忪,情切切,月蒙蒙

单音动词XX: 叹连连,呼啸啸,死虎虎,笑眯眯

单音形容词XX:冷冰冰,轻悠悠,静悄悄,软绵绵

就连重叠的X本身也可以是名、动、形三类:

X为名:冷冰冰,甜蜜蜜,黑漆漆,白雪雪

X为动:圆滚滚,香喷喷,动飘飘,直挺挺

X为形:红彤彤,白茫茫,笑盈盈,病恹恹

这些重叠后置的XX本来可以前置,前置在方言里还很常见,上海话就说成:

漆漆黑,雪雪白,冰冰冷,笔笔直,喷喷香,滚滚圆,彤彤红

这些事实说明,汉语的实际是第一个层次先区分“大名词”和“状词”,“大名词”包括事物名称、动作名称、属性名称,第二个层次才在“大名词”内对名、动、形有所区分,重叠是汉语的一种不同于印欧语的重要形态手段。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传统上重视“名”和“重言”这两个概念,不重视把“名”和“动”在概念上对立起来。

讲语法离不开讲结构的类型——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定中结构等等,但是讲汉语的语法结构类型,单音节和双音节的区分甚至比名词和动词的区别还重要。这个话听上去很新奇,却是事实,汉语的实际是名动之别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现代汉语词典》到第5版才开始标注词性,过去一直不标好像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有人告诉我,有一些中小学的语文教师一直使用《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教学,他们说还真没有意识到里面有标词性的问题。现在“房屋”标为名词,“出租”标为动词,皆大欢喜,但是请诸位想一想,在没有上下文的时候你居然不知道“出租房屋”这个组合是动宾结构还是定中结构。然而改变音节的数目,把单音和双音互相搭配,“出租房”[2+1]十有八九是定中不是动宾,“租房屋”[1+2]肯定是动宾不是定中。这就是吕叔湘先生最早指出的,三音节的组合,定中以[2+1]为常态,动宾以[1+2]为常态。

定中结构: 出租房  *租房屋

动宾结构: 租房屋  ?出租房

这表明,在汉语里要确定一个组合是动宾结构还是定中结构,主要不是看这个组合的成分哪个是名词哪个是动词,而是看哪个是单音哪个是双音。同样的情形还有:

碎纸机    *纸碎机

?粉碎纸张机 纸张粉碎机

上下左右的对立显然也跟“纸/纸张”是名词、“碎/粉碎”是动词这一区别没有什么关系,而是跟单音双音(以及词序)有关系。“纸张粉碎机”能缩略成“粉碎机”,尽管定语“粉碎”是动词,不能缩略成“纸张机”,尽管定语“纸张”是名词。我最近有一项研究就是要说明汉语里单音变双音的“双音化”也是一种语法形态手段,或者叫“准形态手段”,以后有机会再详细讲。也请诸位不要误会,以为我反对在汉语里区分名词和动词,我只是说名动的区分不那么重要,区分还是有用的,比如“汽车出租”,你知道“汽车”是名词后一定不会把它理解为动宾结构。二、印欧语是“名动分立”,汉语是“名动包含”。

我最近提出汉语和印欧语差异的ABC,ABC也是常识的意思,为了认识这个ABC我们花了一百来年的时间,可见传统观念之强大。*He fly a plane. He flies a plane.A.他开飞机。*He flies plane. He flies a plane.B.他开飞机。*Fly a plane is easy. Flying a plane is easy.C.开飞机容易。

A和C这两点差异是朱德熙先生早就坚持和强调过的,我只是指出并强调B这一点。A是说汉语的动词,例如“开”,进入句子充当陈述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陈述化”的过程——英语fly要变为flies,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的动词就是陈述语。B是说汉语的名词,例如“飞机”,进入句子充当指称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指称化”的过程——英语plane要变为a plane,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的名词就是指称语。C是说汉语的动词做名词用也就是充当主宾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名词化”的过程——英语fly要变为flying,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的动词也是名词,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B的例证如下:

老虎是危险动物。

Tigers are dangerous animals. / The tiger is a dangerous animal.

老虎笼子里睡觉呢。

The tiger is sleeping in the cage. / The tigers are sleeping in the cage.

他昨天终于看见老虎了。

He saw the tiger(s)/a tiger/tigers at last yesterday.

第一句里的“老虎”是类指,指一类动物,汉语光用“老虎”,英语不能光用tiger。第二句里的“老虎”是定指,指某一只或某一些老虎,汉语还是“老虎”,英语也不能光用tiger或tigers。第三句里的“老虎”根据不同的上下文可以是定指、不定指、类指,汉语还是“老虎”,英语就要用the tiger(s)、a tiger、tigers等不同的形式。从这三个例子还可以看出,汉语不仅是光杆名词“老虎”可以充当各类指称语,光杆动词“是”、“睡觉”、“看见”充当陈述语也无须像英语动词那样发生数和时态的变形。B这一现象长期以来我们熟视无睹,倒是美国一位著名的形式语义学家看出来了,他说,啊,原来你们汉语的光杆名词是可以直接充当主语和宾语的!

范畴甲和范畴乙的对立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此即彼的排除关系,可以叫“甲乙分立”,一种是非排除的包容关系,可以叫“甲乙包含”。前者像汉语里“男人”和“女人”的对立,后者像英语里“man”和“woman”的对立,woman也都是man,但是man不都是woman,也就是man包含woman。雅可布森早就在音位对立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形态学中有后一种对立的存在。

就名词和动词的对立而言,当今的“生成语法”从英语出发认为人类语言里名词和动词的对立都是分立模式,名词是[+N],动词是[+V]。这是只看到前一种排除关系的对立,其实人类语言还有名动包含的模式,名词是[-V](表示名词没有标明是否具有[V]特征),动词是[+V]。我已经用好几篇文章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论证,汉语的名词和动词就属于这种包含模式。英语汉语

英语noun和verb的对立好比“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而汉语名词和动词的区别好比“man”和“woman”的关系。英语的“man”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包含woman,一个意思不包含woman;汉语的“名词”也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包含动词,一个意思不包含动词。包含动词的名词可以叫“大名词”,不包含动词的名词可以叫“小名词”。从一个角度看,可以说汉语里名词和动词是不分的,因为动词都是名词(大名词);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说汉语里名词和动词又是分的,因为名词不都是动词,小名词不是动词。这个格局就是名词和动词的包含模式,动词作为一个特殊的次类包含在名词这个大类里边。

总之,用“名动分立”来描写汉语,那是印欧语的眼光,带来许多不良的后果。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采用“名动包含”的观点,汉语语法中过去有许多不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有机会的时候我会专门来谈这个问题。三、汉语的语法和用法分不大开,讲汉语语法离开用法就没有多少语法可讲。

一般认为,“主语”和“谓语”是句法范畴,“话题”和“说明”是语用范畴,句法范畴比较抽象,语用范畴比较具体。赵元任先生说,汉语句子的主语“其实就是话题”(literally the subject matter),“在汉语里,把主语、谓语当做话题和说明来看待,比较合适”。这就是把句法范畴和语用范畴合二为一了。

汉语的话题和英语的话题很不一样,这一点W.切夫也看出来了,他说,不同的语言有不同性质的话题,英语的话题是句首具有对比性的成分,而汉语的话题是“为后面的断言确立一个空间、时间或人称的框架或范围”。例如:

The pláy, John saw yésterday.

那个人洋名乔治张。

那些树木树身大。

星期天大家不上班。

天空乌云遮日。

第一例表明英语的话题,如the play,是对比的焦点,看的是the play不是别的。下面四例表明汉语的话题跟日语的话题一样只是提供一个时空框架。既然汉语的话题跟英语的话题性质不一样,那么汉语主语和话题的关系也就不同于英语主语和话题的关系。赵元任先生的话符合汉语实际,说出了汉语和英语的差异。

一般认为“句子”或sentence是句法单位,“话段”或utterance是语用单位,也是前者抽象,后者具体。许多人将汉语的“句子”对应于英语的sentence,但是汉语里的“句子”跟英语里的sentence是不对等的,实际上相当于英语里的utterance。赵元任先生将汉语的句子定义为“两头被停顿限定的一截话语”,又说在汉语口语中,不完整的“零句”(没有主语或没有谓语)占优势。朱德熙先生也说,英语的sentence包含主语和谓语两部分,转换生成语法的转写规则S→NP+VP,其中的NP和VP实际指的就是主语和谓语,而汉语“从先秦古汉语一直到现代口语,句子没有主语是正常现象”,“没有主语的句子跟有主语的句子同样是独立而且完备的”。朱先生将汉语里的无主句归纳为五类:(1)打闪了。轮到你请客了。(根本安不上主语)(2)热得我满头大汗。(陈述对象不在主语位置上)(3)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陈述对象泛指)(4)打算写本书。哪天回来的?(陈述对象是言者自己或听者)(5)怎么样?还不错。(陈述对象可以从语境推知)

这些句子要是翻译成英语就都要安上个主语,所以朱先生最后说,“确定汉语句子的最终根据只能是停顿和句调。”这样定义的“句子”恰恰等于英语里的utterance。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汉语的名词就是指称语,汉语的动词就是陈述语,名词和动词是句法范畴,指称语和陈述语都是语用范畴,可见在这个上头汉语的句法和语用也是合二为一的。总之,句子、主语和谓语、名词和动词,这些都是讲语法的时候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具”或“理论构件”,汉语和英语的这些差异反映了两种语言在语法系统上存在根本性差异。我们在讲汉语语法的时候为了照顾习惯和便于跟其他语言比较,仍然可以采用“句子”、“主语、谓语”、“名词、动词”这些名称,但是得时刻记住它们的内涵跟英语等印欧语言有重要的区别。

我还想从另外两个角度来谈这个新认识,也就是汉语的句法和语用是不大分得开的。先看下面的例子:

a.这本书出版了。

b.?这本书出版。

这本书出版,那本书不出版。

——这本书出版不出版?——这本书出版。

b前头打?号表示它一般不能单说,要对举着说或者回答问题的时候说。那么a和b的对立到底是句法上的对立还是语用上的对立呢?句法规则具有强制性,例如英语“this book publish”违反句法规则,在任何情形下都是不能说的。既然上面的b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可以说,那就说明a和b的对立是语用上的对立,b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句法上不合格。但是这样的回答会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我们会遇到许多类似的情形,例如:

a.今儿怪冷的。

b.?今儿冷。

今儿冷,昨儿暖和。

——今儿冷不冷?——今儿冷。“今儿冷”也要对举着说、回答问题的时候说。按照上面的回答,这里b应该也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句法上不合格,a和b的对立应该也是语用上的对立。如果有人根据这种对立把“冷”和“怪冷的”分别划归不同的类,比如像朱德熙先生那样把“冷”划归性质形容词,“怪冷的”划归状态形容词,这两个类也只能是语用的类而不是句法的类。然而,大家(包括朱先生在内)却都把a和b的对立作为句法问题来讲,都认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是两个句法范畴。对汉语而言,上面这种句子能不能单说的对立是大量的,极其常见的,要是你说这些对立都是语用问题,我讲语法只讲句法不讲用法,那么你究竟还有多少句法问题可讲呢?所以我说汉语经常是离开了讲用法就没有办法讲语法,或者没有多少语法可讲,因为所谓的语法范畴、语法单位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语用范畴、语用单位构成的。

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比较汉语和拉丁语的词序的时候朱德熙先生举例说,“保罗看见了玛丽”在拉丁语里可以有六种说法:

Paulus vidit Mariam.  Mariam vidit Paulus.

Paulus Mariam vidit.  Mariam Paulus vidit.

Vidit Paulus Mariam.  Vidit Mariam Paulus.

为什么词序会这么自由呢?因为主语有主格标记,宾语有宾格标记,动词还有跟主语相配的一致标记,所以不管词序怎么变化,谁是主语谁是宾语是不会搞错的。也就是说,这六种说法只是词序不同,结构并没有变,都是“主—动—宾”结构,词序的变化所引起的不是语法结构的变化,只是语用上的变化,如话题、焦点、视角的变化。相比之下,汉语的词序变化不仅引起这些语用上的变化,还引起句法结构的变化。例如:

我不吃羊肉。

羊肉我(可)不吃。“我不吃羊肉”是“主—动—宾”结构,“羊肉我不吃”跟“象鼻子长”一样就是“主—主—动”结构,也就是主谓结构做谓语的结构了。再例如,如果我们按不同的分布把“打”和“挨”划归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把“掉”和“玩”划归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不同的词类序列代表不同的结构,那么也能看到下面的词序变化同样引起句法结构的变化:

你淋着雨没有?(跟“布什挨着拳头没有?”是同一结构)

雨淋着你没有?(跟“拳头打着布什没有?”是同一结构)

他住在城里。(跟“孩子掉在井里”是同一结构)

他在城里住。(跟“孩子在屋里玩”是同一结构)

这些例子很好地说明,拉丁语里句法变化是句法变化,语用变化是语用变化,两者是分开的;汉语里语用变化往往同时也是句法变化,句法变化就包含在语用变化之中。四、汉语构词法以复合为主、派生为辅,汉语的造句法也更多地采用复合的手段。

从构词法的类型上看,英语构词以派生为主,汉语构词以复合为主,这已经是公认的事实。派生构词,构成词的意义大多是“透明”的,例如英语sweetness就是一个派生词,知道根词sweet的意义,又知道词缀-ness的意义,也就知道了sweetness的意义。复合构词,构成词的意义大多是不透明的,例如“甘苦”,知道“甘”的意思也知道“苦”的意思,不一定知道“甘苦”的意思,“甘苦”作为一个整体,它的意义不能完全靠它的组成成分推导出来。要突出这种整体性,这样的复合可以叫做“整合”。

当代句法学注重探究句子生成的方式,比如“生成语法”认为各种各样的句子都是由一些基础的根结构(深层结构)通过成分的“移位”、“删除”那样的句法操作派生而成的,例如英语被动句“The vase was broken by John”是从根句“John broke the vase”通过移位等变形操作派生而成的。其实句子的生成方式也有派生和复合两种,我在一系列文章中论证过,复合不仅是汉语构词的重要方式,也是汉语造句的重要方式。复合造句的方式跟复合构词的方式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概念或词语的整合。

先看我们怎么通过复合来构词,以“的姐”一词的生成为例:

a.哥哥  b.的哥

x.姐姐  y.(—)←xb的姐

汉语里已经有“哥哥”和“姐姐”两个词,又有“的哥”一词指“开的士的男子”,但是还缺少一个词来指“开的士的女子”。于是我们取b“的哥”的一部分(它的框架加上“的”字)再取x“姐姐”的一部分(后头那个“姐”字),二者复合而成“的姐”一词,xb表示“的姐”是x和y糅合的产物。把“的姐”填入y的位置,就得到一个完整的a:b=x:y的方阵。通常我们说“的姐”是仿照“的哥”类推而成的,要知道凡是类推都有一个a:b=x:y的方阵打底,类推一定是通过糅合式的复合来实现的。

再看我们怎么通过复合来造句子。“王冕死了父亲”这个句子——注意英语不说“John died his father”,按照派生造句说,它是这么生成的:

根句“死了王冕的父亲”+移位/删除→表层句子“王冕死了父亲”

其实这个句子的生成方式很可能跟“的姐”的生成方式是一致的,请看:

a.王冕的钱包丢了  b.王冕丢了钱包

x.王冕的父亲死了  y.(—)←xb王冕死了父亲

汉语里已经有“王冕的钱包丢了”和“王冕的父亲死了”两个句子,又有“王冕丢了钱包”一句表达“王冕因为钱包丢失而受损失”的意思,但是还缺少一个句子来表达“王冕因为父亲死亡而受损失”的意思。于是我们取b“王冕丢了钱包”的一部分(它的框架加上“王冕”一词)再取x“王冕的父亲死了”的一部分(“父亲”、“死”),二者复合而成“王冕死了父亲”一句。把“王冕死了父亲”填入y的位置,同样得到一个完整的a:b=x:y的方阵。

我们还对其他一些看上去很特殊的句子,例如“他的老师当得好”——注意英语“His teacher teaches well”不能表达“他当老师当得好”的意思,“老王是去年生的孩子”——英语“John is a baby born last year”也不能表达“老王的孩子是去年生的”的意思,还有“你结你的婚,我静我的坐”这样的句子,同样用糅合式复合来说明它们的生成方式。我不是说英语里就没有复合造句的情形,英语的形态正在变得越来越简化,所以复合造句的情形也变得多起来,例如下面一段话:

Don't write anything you can phone, don't phone anything you can talk face to face, don't talk anything you can smile, don't smile anything you can wink and don't wink anything you can nod.(Earl Long)

董桥先生把它翻译成:

能够在电话里谈的事情千万不要写在白纸上;当面能谈的事情千万不要在电话里说;轻轻一笑能带过去的就千万别唠叨;眨眨眼睛示意一下既然行了,那就不要微笑;点头可以了事的则不必使眼色。

其中的smile和wink都是不及物动词,却都带上了宾语,这也是类推复合的结果:b.talk somethinga.talky.(—)←xb. smile somethingx.smile

我们总要分清主次,英语虽然也有复合造句法,但是远不如汉语那么普遍和重要,就像汉语也有类似派生的构词法,但是远不如英语那么普遍和地道。五、汉语语句的“主观性”强,“移情”的成分多。

所谓“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说话人在语句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包括态度、立场、情感等。从语言类型学上讲,有的语言属于主观性较强的语言,例如日语,发达的敬语系统表明说日语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确的形式来表达说话人对所说内容和对听话人的态度或感情。许多东亚语言(包括汉语)的被动句带有一种“不如意”的遭受义,这也是主观性强的一种表现。汉语里的虚词大多能表达各种主观意义,比如“就”和“才”这一对副词,“吃了三碗就不吃了”,“就”表示“三碗”是个主观上的小量,“吃了三碗才不吃”,“才”表示“三碗”是个主观上的大量。近年来对虚词的主观性的研究有许多新的进展,特别是在一些语气词和所谓“话语标记”的研究方面。这个方面我今天暂且不讲,我想讲一讲句式如何表达主观性,集中讲三种表达主观性的句式——主观处置句、主观得失句、主观认同句。

1)主观处置句——“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

把字句也叫处置句,“我把他打了一顿”是我对他的处置,那么有人要问,“我打了他一顿”难道就不是对他的处置了?通常说把字句的宾语应该是有定指对象的,比如代词“他”,那么“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专有名词“晴雯姐姐”自然是个定指对象,为什么它的前头还要加上“(一)个”?还有“没(mò)”在这里是个不及物动词,怎么能用在把字句表示处置呢?通常说把字句的谓语动词应该是复杂的形式,比如不说“我把他打”要说“我把他打了一顿”,但是研究近代汉语的人发现,把字句最初形成的时候谓语动词却都是简单形式,这又如何解释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区分两种互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处置”,一种是“客观处置”,一种是“主观处置”:

客观处置:甲(施事)有意识地对乙(受事)做某种实在的处置。

主观处置: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做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和实在的)。

客观地叙述甲对乙进行了处置是一回事,说话人主观上认定甲对乙进行了处置又是另一回事,虽然两者之间不是没有联系。我在《如何处置“处置式”?》一文中论证,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达“主观处置”,传递说话人对处置对象的“移情”,“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表达了说这句话的人对晴雯姐姐的强烈感情。再举一个《红楼梦》里的例子,第24回里贾芸对凤姐说的一段话,里面有把字句也有一般的动宾句:

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派我那个。“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是把字句,“再派我那个”是一般的动宾句。贾芸想方设法求凤姐,一心想得到在大观园里种花种树的“这个”差事,凤姐却拿明年还有烟火灯烛的“那个”差事来搪塞他。贾芸知道那个烟火灯烛虽然是个大宗美差,却可望而不可即,因此一心想得到的还是眼前“这个”差使。“这个”是说话人贾芸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把字句里做宾语,“那个”不是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一般的动宾句里做宾语。如果把这样的配置调个个儿,情形就大不一样:

先派我这个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把那个派我。

这种说法的意味是,贾芸好像是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个”,一心想得到的是“那个”。“主观处置”才好解释为什么“晴雯姐姐”前面会加“(一)个”,因为“(一)个”经常用来表达主观小量,比如“看把个大小伙子愁的!”,表达说话人对自己心目中的弱小者的同情。把字句刚形成的时候谓语动词是简单形式,后来才变为复杂形式,这个问题也能得到相应的解释,把字句用得多了,功能磨损,主观处置义的力度就减弱了,谓语动词的复杂化可以重新恢复主观处置义的力度。

2)主观得失句——“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这个句子的动词“死”是一个公认的不及物动词,只能带一个名词性成分,句子怎么会一前一后出现“王冕”和“父亲”两个名词性成分呢?比如英语就不会说“John died his father”,这样说不合英语的语法。“王冕死了父亲”能说,“王冕病了父亲”不能说,有人说这是因为“死”和“病”分别属于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所属的句法范畴性质不一样。但是“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或者“王冕病了一个工人”却能说——如果王冕是个工头的话。“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很好,“王冕七十岁死了父亲”就不好,这都是为什么?

我在两篇文章里论证,这类句子可以叫做“主观得失句”,能说不能说虽然跟客观上的得失大小有关系,但是归根结底取决于说话人是否认为得失的大小值得计较。这种句式的意义与其说是“计量得失”,不如说是“计较得失”。“计量”是客观的,“计较”是主观的。“王冕病了工人”不能说,“工人”前加上数量词“一个”后就能说了,正是表明说话人在那儿计较得失。也请诸位不要误会,我并不否认汉语里“死”和“病”可以分属两类,我的意思是这种句法类别对汉语来说相对不重要,汉语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可以压倒这种区别,“王冕家病了一个人”和“王冕病了一个工人”的说法都是说话人在计较得失,并且表达对王冕家和工头王冕的移情。属于“病”一类的不及物动词进入这种句式的例子多得很,比如:

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

在场的人哭了一大片。

不到七点,我们宿舍就睡了两个人。

今天上午这台跑步机一连跑过三个大胖子。

他们办公室接连感冒了三四个人。

学校毕业了一批又一批,同学结婚了一个又一个。

3)主观认同句——“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有人把“去年生的”叫做“准定语”或“伪定语”,形式上是定语,但是语义上不起修饰“孩子”的作用。汉语里这种定性为“形义错配”的句子多得很,对于这类句子的生成有人提出“宾语挪后说”,原句是“我是去年生孩子的”,宾语“孩子”移到了“的”字后头,有人提出“后置主语说”,原句是“我孩子是去年生的”,主语“孩子”移到了“生的”后头。跟学生灌输这些不同的移位说不解决问题,为什么要这么移呀?移和不移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在《“移位”还是“移情”?》一文里论证,这类句子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移情和主观认同。请诸位比较下面的a句和b句:

a.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b.我是美国太太。

a.我是昨天出的医院。

b.我是协和医院。

对“我是美国太太”和“我是协和医院”这类b句,我们并不觉得有太特别的地方,因为大家承认汉语里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又如“我是炸酱面”,“人家是丰年”,“他是两个男孩儿”等等。日语也是这种情况,比如“我是鳗鱼”是有名的“鳗鱼句”,假如妻子比丈夫年龄大日语就可以说“他是姐姐老婆”。那么为什么对于a句就非要说它是“形义错配”呢?只因为“我”不是“孩子”也不是“医院”吗?其实a和b的句法和语义类型是很一致的,都表达一种主观认同的意义。客观上“我”不是“孩子”,这跟“我”不是“太太”是一样的,但是主观上说话人可以把“我”和“我的美国太太”等同起来,同样也可以把“我”和“我的去年生的孩子”等同起来。“昨天出的”和“协和”一样是“医院”的修饰语,客观上“我”不是“医院”,但是主观上可以把“我”和“医院”等同起来。跟“我的太太是美国人”或“我娶的是美国太太”这样的说法相比,“我是美国太太”的说法虽然简单,但是简单产生力量,它表达了说话人对自己太太的一种强烈的移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说话人不仅可以移情于人,还可以移情于物。“我是协和医院”就是移情于物的情形。最近看到《北京青年报》一篇报道,标题是《我是iPod》,讲在美国很多人都有一种“iPod情结”,不管它出了什么新产品,它的粉丝们都会无条件地想去拥有。

讲一类句子的用法,讲个三条五条语法规则,学生很可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是在“瞎子摸象”,缺乏从整体上对句式意义的感性把握。记得董桥先生说过,“人心是肉做的”,语言也是肉做的,语法规则可以演绎理性的程序,却未必阐释得了感性的波谱。“樱桃红了,芭蕉绿了”是理性的陈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却是感性的创作。在汉语语法教学中,要使学生掌握汉语语法的特点,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设法使学生体会到汉语一些重要的句式所包含的说话人的“感性波谱”。六、英语看重“是”,汉语看重“有”。

为了比较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我先让大家看看两句名言。莎士比亚《哈姆雷特》里有句名言是“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一般翻译成“生存还是死亡,问题就在这里”;曹雪芹《红楼梦》里有一句名言是“无为有处有还无”,是第一回“太虚幻境”里的一副对联的下联。再来看通俗作品,美国流行歌手佩姬·李演唱的一首歌叫“Is that all there is?”,我把它翻译成《如是而已》——翻得太文气了,歌中反复地吟唱“Is that all there is?Is that all there is?”赵本山和小沈阳一起演出的小品《不差钱》里的对话“这个可以有”,“这个真没有”已经家喻户晓。我想让大家看到,英语经常用“be”来表达一些重要的意思,汉语经常用“有”来表达一些重要的意思。

我最近的一项跟否定词有关的研究是给“是”、“存在”、“拥有”三个概念画了一张“语义地图”,英语和汉语在地图上的划分方式是不一样的:

英语“be”是一大块,包括“是”和“存在”两个概念,汉语“有”是一大块,包括“存在”和“拥有”两个概念,“存在”就是“存有”。汉语里“有”是“有”,“是”是“是”,“有”和“是”是两个分立的概念。否定“有”有否定“有”的否定词“没”,否定“是”有否定“是”的否定词“不”。“是”的概念在汉语里通常无须用“是”字来表达,如“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和“老王上海人”。“是”的注意点在“做不做这件事”,“做不做这件事”跟“是不是这件事”一样是个“是非”问题,而“有”的注意点在“有没有这件事”,不是“是非”问题而是个“有无”问题。有无问题属于直陈的语气,“是非”问题是主观判断,属于非直陈的语气。汉语“是”字的源头跟“指示”有关,引申义跟“是非”有关,都有主观性和非直陈性。汉语的“有”字三千年来同时表“拥有”和“存在”,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拥有”和“存在”有紧密的联系,可以互相转化,“X拥有Y”意味着“X那儿存在着Y”,请比较:

你还有多少钱?

你手里还有多少钱?

英语表达“是”的概念用be,表达“(存)有”的概念用there be,仍然离不开be。否定be用not,否定there be还是用not,可见英语里“是”和“有”是不怎么分的,there be“有”也是一种be“是”。英语have表“拥有”,(there)be表“存在”,这两个概念倒是分开的。

中国人学英语,老师首先告诉他there is的用法,提醒不要把“公园里有很多游人”说成“The park has many people”,要说“There are many people in the park”。西方人学汉语,经常听到他们该说“山上有座庙”的时候犹豫不决,说成“山上是座庙”。对西方人来说,to be还是not to be,这是个首要问题;对中国人来说,“有”还是“无”,这是个首要问题。

汉语的名词和动词都能用同一个否定词“没”来否定,对中国人来说“有没有这样东西”和“有没有这件事情”的区分并不重要:

有车  没有车/没车   有没有车

有去  没有去/没去   有没有去“有去”在普通话里不怎么说,但是现在受南方方言的影响这样说的人越来越多,这也很自然,古代汉语就能这么说么!汉语历史上否定词在更替,但是不管哪个时期总是有一个否定词既否定名词又否定动词。跟汉语相反,英语里be“是”和there be“有”不怎么区分,注重的是“有没有这样东西”(没有用no)和“有没有这件事情”(没有用not)的区分,所以首先区分的是“否定名词”和“否定动词”。

总之,西方“名动分立”而“是有包容”,“有”(there be)也是一种“是”(be)。中国“是有分立”而“名动包容”,动词也是一种名词。我觉得汉语语法中许多跟印欧语不同的地方要追根溯源的话,都会追到这个根子上,比如说,英语的“完成体”要用have,说“Have you said it?”,过去时不用have,“Did you say it?”。汉语的“有”跟英语的have不一样,“你说了没有?”,回答“说了”或者“没有说”,“有”跟表示完成的“了”相通,但是“你说过没有?”“你有说过没有?”——这种说法现在在北方也经常听到——也可以用“有”。要讲清楚汉语里的“体”(aspect)跟英语的异同,就必须了解我上面画的那张语义地图。这就不能不说一说中西哲学的不同背景了,赵元任先生曾经说过下面一段话:

[英语的]“There is”无法直译成汉语,汉语里只有“有”。“There is a man”译成“有人”。……碰巧的是,“There is”与“has”都译作“有”,而“有”字与作“是”字解的“is”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西方哲学中有关“存在(being)”的问题很难用汉语说清楚,除非特别切断“存在”与“是”的联系,把它与“有”挂钩。

哲学界还有不少人谈到,西方哲学是围绕being而进入形而上学的思辨,而中国先秦名家则是通过对“有”的反思而进入形而上学的思辨,“有无”概念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核心概念。中国人习惯于“类比”(analogy),把“是”变成了“好像是”或者“就当是”,“甲,乙也”是传统的训诂学的基本格式,还有“我是美国太太”和“我是炸酱面”,所以“是不是”的问题不值得深究,不值得注意。我们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中国“是有分立”而西方“是有包容”的哲学背景。

还有人谈到,中国哲学很早就注意到“物”与“事”之间的联系,郑玄在界说《大学》中的“物”时,便认为:“物,犹事也。”这一界定一再为后起的哲学家所认同,如朱熹在《大学章句》中就继承了对物的这种界说,王阳明也认为“物即事也”。我们认为这很可能就是西方语言“名动分立”而汉语“名动包容”的哲学背景。结束语

我大概讲得太长了,赶快做个简单的小结。我们说汉语语法研究“要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印欧语的眼光”好像成了个贬义词儿。其实我不是这个意思,“要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是“要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用印欧语的框框来套汉语当然不对,但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是必要的。比如前面说过,由于我们习惯于从汉语看汉语,所以迟迟意识不到汉语的光杆名词可以直接做指称语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汉语的一个特点。从这个意思上讲,我们不仅要有印欧语的眼光,也要有非洲语言的眼光、美洲印第安语的眼光,等等。日本学者研究汉语语法,在我看来,有的比中国人自己研究得好,他们从日语的眼光看汉语,看到了许多我们看不到的现象,给我们新的启迪。不管是研究哪一种语言,都要通过跟其他语言的比较才能获得深刻的认识,汉语的研究也是如此。我就引用下面两句来结束我的演讲。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谢谢诸位!

参考书目

关于对汉语的特点已经取得的认识,请参看吕叔湘(1979)《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朱德熙(1985)《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关于名、动、形重叠后都变成摹状词,请参看华玉明(2008)汉语重叠功能的多视角研究,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论文。关于汉语的名词包含动词,请参看沈家煊(2007)汉语里的名词和动词,载《汉藏语学报》第1期27-47页;沈家煊(2010)我只是接着向前跨了半步——再谈汉语的名词和动词,载《语言学论丛》第四十辑3-22页。关于汉语的语法和用法不易分开,请参看赵元任(1968)《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朱德熙(1985)《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关于汉语的复合造句法,请参看沈家煊(2006)“王冕死了父亲”的生成方式——兼说汉语糅合造句,载《中国语文》2006年第4期291-300页;沈家煊(2006)“糅合”和“截搭”,载《世界汉语教学》第4期5-12页;沈家煊(2007)也谈“他的老师当得好”及相关句式,载《现代中国语研究》第9期1-12页;沈家煊(2009)“计量得失”和“计较得失”——再论“王冕死了父亲”的句式意义和生成方式,载《语言教学与研究》第5期15-22页。关于汉语里句式表达的主观性,请参看沈家煊(2002)如何处置处置式?——论把字句的主观性,载《中囯语文》第5期387-399页;沈家煊(2008),“移位”还是“移情”?——析“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载《中国语文》第5期387-395页。关于英语看重“是”而汉语看重“有”,请参看沈家煊(2010)英汉否定词的分合和名动的分合,载《中国语文》第5期387-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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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内容曾于2010年12月5日在大阪立命馆孔子学院、12月8日在神户外国语大学中国语学科做过演讲。第二讲 谈谈“摆事实和讲道理”(1)——语法研究方法示例

诸位,我这次来东京之前,问大岛教授想让我讲什么,大岛教授说先讲讲研究的方法,我想到的就是这个题目,做研究、写论文无非是摆事实和讲道理。有人说摆事实重要,摆足语言事实不讲多少道理总比长篇大论地空谈道理好。有一个“钱币和钱串子”的比喻,语言事实是钱币,理论是钱串子,钱币当然比钱串子重要,事实少而理论多的朋友是“小本钱”在那儿做“大买卖”。也有人说这个比喻不恰当,还是讲道理重要,光是罗列一堆语言事实不讲其中的道理那有什么意义?他们说现在中国也实行市场经济,小本钱而做大买卖那才算有本事,值得称道。争论的双方争锋相对,互不相让。我想用我最近做的两项研究来谈谈我所体会的摆事实和讲道理之间的关系,一项是现代汉语的,一项是古代汉语的。这些体会只是供诸位参考。示例一 话题“李白”和“杜甫”的引入

闲来看书看朱鸿写的《大时代的英雄与美人》,是“文汇原创丛书”之一,其中最后一篇是《诗人多难》,讲唐代诗人的生存状态。全文共25段,每一段讲一个或两个诗人,按其出生先后排序。除首尾两段,其余每段都是开头第一句引入一个要讲的诗人,诗人通过这一句而“出场”,现照录如下:(二)大约在王绩出生四十年之后,骆宾王出生于婺州义乌一个书香之家。(三)大约在骆宾王出生十年之后,卢照邻出生了。(四)大约在卢照邻出生之后十四年,王勃和杨炯问世。(五)在王勃和杨炯六岁那年,宋之问呱呱坠地。(六)在宋之问出生之后五年,陈子昂降临人间。(七)在陈子昂出生十八年之后,张九龄出生。(八)王之涣小张九龄七岁,是公元688年出生的。(九)孟浩然小王之涣一岁,是襄州襄阳人。(十)王昌龄小孟浩然一岁,生于公元690年。(十一)大约在王昌龄出生十年前后,王维出生。(十二)李白小王维一岁,是公元701年下凡的。(十三)高适小李白一岁,大约出生于公元702年。(十四)大约在高适出生之后十年,杜甫出生。(十五)岑参小杜甫三岁,是南阳人。(十六)在岑参出生三十六年之后,孟郊出生于湖州武康。(十七)孟郊出生之后十八年,韩愈登陆于河南河阳。(十八)韩愈出生五年之后,刘禹锡和白居易问世。(十九)柳宗元小刘禹锡与白居易一岁,是早逝。(二十)柳宗元出生之后六年,元稹和贾岛出生。(二十一)元稹和贾岛出生十二年之后,李贺出生。(二十二)李贺出生十四年之后,杜牧闯入人间。(二十三)大约杜牧出生之后十年,李商隐出生。(二十四)大约李商隐出生之后二十年到三十年之间,黄巢一声啼哭,来到曹州冤句一个商人之家。

我把这23个句子罗列出来,不做一点归纳,大家一定不满意,也不感兴趣。那好,我就来做点归纳,这些让诗人“出场”的句子使用以下两个句式,以李白和杜甫为代表:

a.丫小Xn岁。(李白小王维一岁。)YXn

b.X出生之后n年Y出生。(高适出生之后十年,杜甫出生。)XnY

摆事实摆到这个地步是不是就够了呢?恐怕还不够,我先要问,让李白出场的句子为什么是a而不是a’,让杜甫出场的句子为什么是b而不是b’,尽管a’和b’也都是语法上合格的句子?

a.李白小王维一岁。

a’.王维大李白一岁。

b.高适出生之后十年,杜甫出生。

b’.杜甫出生之前十年,高适出生。

这个问题好回答,出场者是陈述的对象,让李白出场就是让李白成为话题,让杜甫出场就是让杜甫成为话题。话题通常放在句子的头里充当句子的主语,而a’和b’里的“李白”和“杜甫”都没有充当句子的主语,这两句分别在讲王维怎么样和高适怎么样,而不是在讲李白和杜甫怎么样。我已经开始讲道理了,只是这点道理很浅显,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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