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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15: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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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建宏

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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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师办案记(职场浮世绘)

小律师办案记(职场浮世绘)试读:

总序

职场小说于近年来异军突起,其读者基石是高度焦虑的职场人群。职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工作步伐一天比一天加快,人们越来越需要一个出口抒发自己的紧张与不安,也需要大量经验带领自己度过职场小白阶段。因此职场小说分为了两个派别,一是心理派,与主角同成长共命运;

是实战派,能够提供职场实战经历。开山之作掀起巨澜,紧随的后起之秀又高潮频出。

本套“人间职场浮世绘”系列图书,完美结合当下职场小说两大主流派别,既有身在职场的成长与奋斗,用主人公的事业浮沉与情感纠葛牵动读者心灵,也有满满的职场干货,教你如何在职场官场生存。这一切都与作家群体的专业度密不可分,瑜伽师展现梵境追求与利益趋势下的矛盾频生;营销专家用真实案例带你翻涌金融风云;职业律师案件重演塑造现代版拍案惊奇……

脱离狗血爱情的大特写,踢翻华而不实的烂鸡汤。还原现实职场与小说情节发展是否冲突?行业行规有哪些需要避而不谈?激励的源头来自主人公的成功还是失败?这些都需要职场小说作者去考虑、权衡。职场小说需要精彩,也需要现实,只要有职场生活经验的人都可以畅谈自己的职场历史,职位没有门槛,但职场小说的撰写确实有门槛。平衡好虚构与非虚构的关系,在保证情节完整的同时保留职场特性,让读者既不觉得乏味,也不觉得虚伪。本系列图书的作者将这种平衡纳入了小说之中。

作为读者,疑惑自己于职场中身处的位置,质疑所在城市对自己的包容,生活在纷繁都市中,作为万千职场人中的一分子,多少会对这些问题带有迷惑,不如一同展开职场浮世绘的画卷。人生曲折离奇勾画众生相,职场则是它的小小缩影,而职场中的小人物,塑造的其实就是千姿百态的大人生。《收获》编辑部二一七年七月

自序

上世纪七十年代,法学研究兴起两个分支学科:法律与经济,法律与文学。学者称之为一对“孪生兄弟”。

十多年后,两个孪生兄弟的命运发生了很大变化。法律与经济已然成为一门重要学科,波斯纳为其奠基人。而它的另一兄弟——法律与文学可就没这么幸运。波斯纳本人也批评文学与法律的研究,说“那是一场误会”。就在加入论战时他发现了兴趣所在,后来便有著作《法律与文学》的诞生。

或许没有人比波斯纳更有资格谈论法律与文学,这位在耶鲁大学读文学、在哈佛读法学都以第一名毕业的人,据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他在担任美国上诉法院法官、法学教授的同时,每年还要出版一本专著,撰写

十多份法律意见书,其作品被引用统计,历史第一。他以法学家的身份解读狄更斯《荒凉山庄》、卡夫卡《审判》、陀斯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等文学经典,读来让人耳目一新。国内一些法学家,如苏力等也撰文探讨《窦娥冤》《梁祝》《十五贯》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法律现象。有趣的是很多作家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卡夫卡都有法律从业的经历。司汤达更是每天要朗读几段法律,为的是让自己的语言简洁有力。

法律纠纷成为文学作品最喜欢的表达内容之一。今天,影视编剧们对炮制车祸、遗产纠纷这样的事件乐此不疲,有关律师和法庭的笑话更是不计其数。至今,法律与文学是否为一个学科仍在争议之中,但法律因文学而生动,文学因法律而真实却是不争的事实。

我大学里修的是法律,一

九七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二

年起做专职律师,这期间接触、办理了一批案件。回想这些案件,我感觉每个案件就是一个精彩故事。我曾对有些故事做过种种设想,比如案件没有发生,证据没有找到,官司胜诉,但无论何种可能,都不及现实这一种恰当合理。我的苦恼在于如何把这些故事讲述出来。法律之规定、诉讼之严格都无法使人随意发挥——我是个律师,所写的作品就不能违反法律之一般规定。

二一二年

月的一天,我找到了感觉,一口气把这些故事写了下来。当然,既是文学作品,我就想努力给故事披上一件彩色外衣,使之看上去更美丽,只是能力所限,这种努力常常显得苍白。后来我索性放弃努力,老老实实写案件。因为对于我,记述现实远比想象来得容易。《小律师办案记》讲的就是这样一些法律故事。那个交通事故案件基本是照搬。离婚案件没有那么夸大。最让我难忘的是割孩子耳朵的案件。最有趣的是那个房产案子,我以为那会成为一个“死案”,快要完稿时,委托人突然来找我说,“房子拆了”,于是故事有了最好的结局。我写得最痛苦的是最后一个案件,因为那个案件还没结案,我没有参照。但是,那个遗嘱案件除外,我没有办理,却也并非子虚乌有,我有个朋友曾咨询过,办理的过程正如作品中所述,她现在移民了,她说:“没想到结局会是那样。”惭愧的是,我只是个小律师,所办的也是些交通事故、工伤、婚姻、继承、劳动争议、拆迁和房屋买卖等案件。可有时我又想,谁的生活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每个案件都有真实原型,法律上的处理更是严谨的,包括法条的出处和引用。《小律师办案记》不是单纯的文学故事,阅读本作品还可学习和收获法律知识!大家一定记得“药家鑫案件”,我曾经痛心疾首地想,如果他懂一点点法律知识,知道自己的车有保险,事故发生后,他几乎不用赔偿一分钱时,他还会去杀死张妙吗?我想不会。如果读了本作品的人还能学到一点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面对一个纠纷,那将是我最大的心愿。另外,作品中也有不少有关律师与法庭的笑话,如“嫁给律师的理由与不嫁给律师的理由”、“女孩穿裙子的法律分析”等,读来令人捧腹,它们是法律人的共同智慧,不是我原创,我只是作了归纳与引用。

我曾读过一些国内写律师的作品,基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把律师写得很坏,他们和法官勾结,操纵案件,无恶不作;一类把律师写得很高大,他们成了正义之化身,或许还有一种,办理了不少奇案、大案。其实,任何一种都不符合真实的律师职业。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里专门论述道:“没有任何合法的职业,像律师一样毁誉参半。被奉为英雄,也被贬为无赖,因为律师会以同等的努力同时捍卫正义的事业与邪恶的利益。”执业多年,我的理解是,律师首先是一种制度,其次才是一个职业、一群人。是公民个人权利的捍卫者,本质是对公权的限制。当一个人与公检法打交道时,他就要去请律师。只是在当下中国,做律师充满了艰辛,路途布满荆棘,但在民主与法治的进程中,他们又扮演着其他行业无法替代的角色。遗憾的是他们常常被误解,越是民主的国家,律师越发达,反之,则警察发达。在这里,我要深深祝福我的职业和同行!特别是那些在一线维权的律师,他们是我们这个行业的灵魂,我对他们充满敬意!《小律师办案记》是我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现在看比较幼稚,能够出版,非常感谢原编辑周昌义先生、走走女士和上海文化出版社。此后我又写了短篇小说集《案件集》、长篇小说《实习律师》和《刑法第六

七条》,这些作品将陆续出版。但愿读者能够喜欢,同时恳请律师同行及文学界的朋友提出批评,让我能够不断进步,写出更好的法律小说。谢谢!田建宏二一七年五月

引子

我是个律师。工作中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把自己办理过的案件记录下来。随着“律龄”的增长,我对这种记录兴趣越来越大。我为好人伸张正义,也为坏人辩护开脱,每个案件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有人说法庭是个舞台,每天上演着人间的悲喜剧,只是角色固定,演员也就是那几个人:法官、律师、原告、被告,而故事也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我常常在工作之余,翻阅我的记录簿,那时我的感觉是:生活比虚构离奇。

比如,我在电脑上敲下这几行文字之前,有一个人上门来咨询我。他有点腼腆地说:“律师,我想问一下,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你结婚了吗?”“结了。”“那就够条件了。”

他摇摇头又说:“我不能离,这婚不能离。”“感情这事嘛,不能勉强,古语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与其两人痛苦,还不如分手了之。”我想接下这个案子,他不离婚,我挣什么钱?律师是靠办理案件吃饭的。“我们中国人有个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拆一个家,其实离婚是生活的另一个起点,新生活的开始。把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绑在一起,日夜煎熬,那太痛苦了。”说完,我又引用了一句名人名言,“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当然,赤裸裸劝人家离婚,有点不道德。但以我的经验,若夫妻二人各自开始求助律师,十有八九是和好不了。即使承受不了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勉强生活在一起,但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有多少家庭并不是因为爱情而存在着!

我忽然对他产生一丝同情:“当然,各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比如感情、孩子、财产等。”他依然无动于衷。

我有些焦急地劝道:“长痛不如短痛,分手了还是朋友。”话说完,我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分,为了揽到一个案子也太不要脸了吧!可是,你又不得不承认,律师这一职业有时候与道德关系不大。我们只服从法律和自己的委托人。律师是公民个人权利的代表。人们请律师的目的只有一个:保护自己,对抗他人,特别是公权——防止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任意侵犯,所以当一个人开始与公检法打交道时,他就去聘请律师。

看着他面无表情,我说:“您来咨询我离婚,但又不愿意离,这说明你有顾虑,你也可以冷静思考一下:离还是不离,这是个问题。”这又是变相引用了莎士比亚的名言: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回顾一下这几年我办过的所有离婚案件,对有些人而言,离一次婚等于死了一回。

他抬起头看着我:“我还是不能离。”“为什么呢?孩子小?房子不好分割?还是另有隐情?”我必须弄清他不离的原因。我突然想起来,这家伙是不是那方面不行,或者他老婆是性冷淡。

我委婉地说:“性生活在夫妻关系中也非常重要。有个专家曾对三千对夫妇做过一个调查,在财产、孩子、性三个要素中,性的比重占到百分之

十,甚至超过了孩子。”“当然,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不一定适合我们东方人的价值观念。”我补充道。

他仍然无动于衷。“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离,为什么又不离?”

他“腾”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愿意和她离,但她离了要嫁给我爸,她由老婆变成了娘,我儿子要叫爷爷为爸爸,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我承认,做律师多年,经历奇案无数,他的话还是让我非常吃惊!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但是瞬间我就恢复了平静,常年的法庭实战,早练就了我临危不乱的心理。

我站起来,绕开办公桌,走到他跟前,双手扶着他的肩,把他重新按到沙发上,盯着他的双眼说:“冷静点,相信我一定能够帮助你,请你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

我拉过一把小凳,坐在他面前。这是个秋天的上午,青城闷热的夏天刚过去。鱼缸里的热带鱼自由地游来游去,一株巴西木在屋角默默地展示着它的绿色。红色的超大沙发有些刺眼,给人一种暴发户的感觉。与一个律师严肃的办公室有点不太相称,但是当你知道它没花钱时,无论如何都认为值。半年前,我为一个家具商讨回了一批拖欠多年的欠款,他为了感谢我而送了这组沙发。他说来自于意大利,但我确信它来自浙江的某个城市,因为我在他的仓库见过包装——他太忽视一个律师敏锐的观察力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一个看上去有些颓废的农民工正坐在上面讲他的故事,他身高一米六,有些瘦,看上去比他实际年龄要大,我则像个小学生一样认真地倾听。

他说他母亲去世早,他常年在外打工,一年也回去不了几天,慢慢地,老婆和自己的老爸好上了。这个事情,现在村里人基本都知道,是一种半公开状态。老婆也说了,坚决不离,就是离,她也不走。儿子才五岁,离婚后,她无地无房——熟悉中国农村妇女地位和仔细研究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人应该知道。

送他走后,我赶紧把这个案件记录下来。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有短暂的空闲。写完后,我慢慢地翻看着前面的记录,三百多个案件,几乎包括了我从业以来办过的所有案件。离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继承、房产买卖、股权纠纷、破产和刑事辩护等等,每个案件就像一位老朋友,熟悉而亲切,它们常常在这样的工作间隙或不眠的深夜造访,微笑着和我谈起每个故事。瞬间,法官、委托人、对方律师,还有那些公正与偏见,蓄谋与巧合,妥协与斗争,都清晰再现。

这些案件真实记录了我这个草根律师的成长之路,小小纠纷,惊天大案,巨额财产,得而复失,有人身陷囹圄,有人至今生死不明。爱与恨,法与情,还有我朝夕思考的律师与法治,时过多年,只要想起,一切就像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从眼前流过。

只是由于时间关系,案件记录比较简单,有些已经模糊。我决心把它们重新写一遍,就当是对过去律师生活的一种回访。

从哪个案子入手呢?

就从我独立执业时办理的第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写起吧。

上部

时间倒退到二八年,那一年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忆犹新:一是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金融危机使很多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又让工人的维权意识空前增强,我们每天处理着成堆成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天下午,我正在忙着和一个企业的工人谈打包处理他们劳动争议的案件。那是一个生产玩具的韩国企业,向海外出口的合同停止后,老板跑路,工厂倒闭。工人委托我们讨要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条件是要回来的钱百分之三十归我们。几百个工人,应该说回报非常丰厚,但是我们只接有把握的案件。那个企业已经人去楼空,厂房和土地都是政府无偿租赁给他们的,也就是说不是企业财产,就算将来打赢了官司,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官司岂不白打了?白打与不白打,律师费照样要收。我们说每个工人收一千元的律师费,这样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万,只要我们把协议签订好,将来钱要不来,不是律师的错。我们可以保证打赢官司,但不保证要回钱,这是两回事。

我想得很美,就算工人把价出到五百元我都愿意干,这样的案子办起来很简单,办一件和办十件一样,找几个实习律师算算账,到仲裁那里走走程序就行。但我想错了,工人比我们精,他们说可以,从赢回来的费用里扣除。一句话,就是不出钱。后来我们把费用降到四百元,他们还是不愿意。我生气了,对他们说:“你们另请高明吧。”

从内心讲,我非常同情工人,但是又特别讨厌他们。他们总是不想掏钱还要请律师,收到钱又不愿意付律师费,或者干脆跑掉,你连人也找不到。现在,我早已不办理劳动争议的案件,有些推不掉的,就转手给年轻律师。经验告诉我,人的道德与财富没有关系,有钱的并非都为富不仁,没钱的也不见得都纯洁高尚。

正当我们为律师费争吵不休时,前台接待黄丽进来说,永庆玻璃的张总在接待室要见我。

永庆玻璃是我们的大客户,每年付的律师费不少,我们的合作一直很好。张总亲自登门,我扔下工人,直奔接待室。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杨晓玲,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姑娘真高啊!两条腿长长地伸到茶几下。站起来与我握手时,竟与我齐眉,两只眼睛虽然小了点,但不失为一位美女。“你好,李律师,这位是我侄女,这位是她母亲,今天早上她父亲在上班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了。”张总介绍说。“哦,太不幸了。”我的同情持续了有数秒钟,然后就转为喜悦。开棺材铺的人会因为死人而高兴,律师有时候也有同样的感受。张总找我自然是要办这个交通肇事案。这样的案件每个律师都愿意办,特别是交强险改革后,保险公司都被追加成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律师的收费有所保证,不怕赢了官司收不到钱。当然,表面上我努力保持着庄重和严肃,并且加了一点点的悲伤,就好像死者也是我的亲人。

我快速地问了他们几个问题,显示出我对这件事的关心与专业。报警了没有?司机拘留了吗?肇事车有没有保险?是单位车还是私家车?等等。她们一脸茫然。其实,早上刚出的事,估计这会儿连交警也未必查清,更别说委托人了。“这个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懂法律的问题,所以求助于你。”“张总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您找律师是对了,公安部刚刚出了个便民服务条例,律师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可以提前介入,帮助受害人处理事故及相关的理赔事务。再说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于公于私都义不容辞。”

永庆玻璃的老总名叫张平,我们都喊他张总,东北人,没多少文化,为人却很豪爽。据说是靠往俄罗斯贩卖中国廉价羽绒服和裘皮大衣发家。五年前他来青城投资,很快发了起来,但是外面又欠有巨额债务。他有多少资产,又有多少债务,始终是个谜。他和我们的主任房峰过从甚密,业务却由我来做。“有李律师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她们的事就交给你了。”张总站起来说,“我还有个会要开,详细情况让她们和你谈,至于律师费嘛,要优惠的。”说完,他笑呵呵地和我握手告别。

张平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直犯嘀咕,什么意思?要是他自己的亲侄女,那打死这律师费也不能收。他说要优惠又是什么意思呢?是可以收,但要照顾,少收?

我叫来黄丽,让她做一个详细的接案笔录。对我来说,最纠结的还是律师费。

不一会儿,黄丽就送来接案笔录。

接待律师:李正。

记录:黄丽。

委托人:杨晓玲。

联系电话:13100016×××

案件内容:死者杨海洋,委托人父亲,汉族,1959年7月2日生,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安居物业公司员工。2008年3月26日早6时30分在海尔路与华山路口发生车祸死亡,属城镇户口。被抚养人:无。

肇事车辆:鲁U8N2××。

其他信息:无。

我快速扫了一眼接案记录,委托人姓杨,和张总不是一个姓,说明这个杨晓玲并不是张总的亲侄女,至于是什么关系,那就不好说了,对于纠结的收费问题,我马上有了主意。

我让黄丽为她们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协议。在谈到律师费时,我说算了吧,我和张总不是一般的关系。她们说,那怎么行呢?执意要我按规定收。我说:“你们这样做是让我为难,打回来再说吧!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眼下最要紧的是要查清案件事实,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我说得义正词严,她们听得连连点头。“打回来再说吧!”我撂下这话是没有把话说死,我没有说不收!中国人说话都这样,含糊其词。我打算先不收,这样的案件有保险,不怕白干,结案后按比例收要比正常收费高很多,这叫以退为进。如此,我不但卖了张总一个人情,钱收回来也不用给所里交提成,简直一箭双雕。

这样想着,我当着她们的面给我们的房峰主任打了个电话,我说张总侄女的父亲发生车祸,这律师费咱不能收吧?房峰在那边说,那是那是。

杨晓玲和她母亲感动得快流出了眼泪。

人在这时候最需要他人的安慰与帮助,我对她们的这个好,她们会记一辈子的。二

我写这个案子的时候,曾经一度想放弃。因为比起我后来办理的案件,这起案件平淡无奇。但一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主意,我不但要写出来,而且尽可能写得详细。我还希望任何读了这个案件的人能有所收获,并且学到一些法律知识。我甚至认为这是我——一个法律人的责任。毕竟,并不是每个开车的人都懂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

一年前,在中国的西安发生了一起吸引全国人民眼球的“交通肇事”案。一个弹钢琴的大学生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工撞倒。彼时,那位女工还没有生命危险,她试图记下肇事车的牌号。这位大学生认为,“农村人很难缠,以后的麻烦没完没了”,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女工“八刀,刀刀致命”。最后,这个大学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该案引发了全国人民的讨论。那段时间,只要我们一打开电视就会发现,记者在跟踪报道,专家公开释法,民众街谈巷议。有位教授甚至说,那个孩子之所以杀人,是因为他弹钢琴,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网民则在网络上互相攻伐。大学生为什么杀人?他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甚至有相当多的人对杀人的大学生表示同情。他们认为:罪非一人,我们的家长、社会和学校都有责任。后来该案又衍生出一个名誉权案:孩子的父亲与受害人的代理人之间打起官司。那位代理人认为在法律上他们占理,那么在道德上就有随意批评他人的权利,结果他因口无遮拦,伤害了孩子父亲的声誉,法官判他向孩子的父亲道歉并象征性赔偿一元钱。这个案子引发的争论和判决具有启蒙的意义,在二

十一

世纪,让更多的中国人知道了什么是法治。

我们那位“优秀”大学生杀人的动机是“农村人难缠”,他的本意是不想赔偿或者他认为他根本赔偿不起,“还不如将其杀死”。那时,我就想,他的车应该有保险啊!有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他担心什么呢?这几年百姓收入增加,小汽车开始走入寻常人家,人们知道买车时不买保险上不了牌照,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出事故后如何赔偿。如果那位肇事大学生有一定的保险知识,他知道在那起事故里,他几乎可以不出一分钱的赔偿时,他还会去杀人吗?

我想不会,那是一个生活常识,而不是法律问题。

拿到《接案记录》后,我最关心的还是肇事车的保险,鲁U8N2××投没投保险?都投了什么险种?从何去查呢?

我试着给肇事车司机打了个电话,我说我是杨海洋亲属委托的律师,想了解一些情况。他的态度非常不好,说杨海洋横穿马路,他根本没有责任,或者最多是个同等责任。我说您的车在哪个保险公司投的保,都投了什么险?他说无可奉告,由交警处理好了,什么样的结果他都能接受。我想给他解释一下保险方面的知识,但他直接挂了我的电话。

我又生气又无可奈何,这就是我们的某些司机,撞人撞得理直气壮。

那时候的我年轻,没有经验,保险公司参与诉讼的时间也不长,要是现在,我就直接骂他孙子或根本不理他。

我们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涉及保险公司无数,除了大一点的人保、平安,还有什么太平洋、大地、安邦、天安、国泰、康泰等等,要是一家一家地查下去,会被累死,贴进不少电话费不说,保险公司一听是律师,警觉一下提高了,没有保单号或身份证号,绝不给你查。

我坐那儿不知如何是好,同事刘文良进来和我聊天,我把发愁的事告诉他。他点了支烟说:“把那司机的电话给我。”他抓起桌上的公话,拨通了肇事司机的电话:“我是交警队王警官,你那个车是在哪家公司投的保?什么?你和驾照、行车证一起送交警大队了,我怎么没见保险单的复印件?送来了?事太多,我再找找,你先说是哪家公司?中国平安?好吧!”

他挂了电话哈哈大笑:“不就这么简单嘛!”

刘文良一阵诈唬,还真的套出了肇事车的投保公司。对他的做法我很吃惊,想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持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是可以调查的,但是律师执业的环境太差,很多部门不拿律师当回事,有时只能用一下这种歪招。

坐了一会,我给杨晓玲打了个电话:“下午去交警大队。”我还是想亲自见一下具体办案的民警,一方面递交委托手续;另一方面,赶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

杨晓玲说她母亲因悲伤和过度劳累在医院输液,她半小时候后才能和我见面。

在交警大队一楼的过道里,我看见挤满了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人。墙上挂着安全驾驶的宣传图片,每幅图片上面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看着这样的图片,有一种今后不敢开车的恐惧感。数年前,我看过一个报道,说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十万人左右,超过一个中等规模人口的县,真是车祸猛于虎啊。

我和杨晓玲见到了负责她父亲案件的王警官。他正在处理几个案件,几个人围着他,他看了下我的委托手续和律师证,将案卷交给我。

鲁U8N2××的肇事司机叫薛怀让,车辆登记在一个叫冯力的人名下,在市平安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车损险、不计免赔和五十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这让我大为宽怀,有保险,又增加了一个实际车主,不用担心将来的赔偿没有保障。按照法律规定,车主和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事故责任的划分不容乐观,按照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且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司机依法应当拘留。司机没被拘留,说明交警认为遇害人杨海洋也有责任。我看了交警的现场勘验图,肇事车停留在逆行道上,受害人的尸体在人行线附近,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说明被撞得相当严重,肇事车有超速可能,综合这些因素,司机应负全部责任。我说:“应当拘留司机。”王警官断然否决了我的意见,他说最后的停车点不代表相撞点,受害人极有可能是没有在斑马线上过马路。“那个路口没有监控,关于肇事车是否超速,我们还要委托做专门的鉴定,初步认定,双方是同等责任。当然,这不是最后的结论,你们也可搜集、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

从交警队出来,我和杨晓玲去了事故发生的现场。有了赔偿保障后,事故责任的划分至关重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或者单独的民事赔偿,都以《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全部责任、同等责任、主次要责任的赔偿结果迥然不同。

在海尔路和华山路口,前一天发生车祸的痕迹还依稀可见,斑马线附近有一块血迹留下的黑色。杨晓玲一看,止不住失声痛哭,那是她父亲的血啊,怎能不伤心!

我将车停留在路边上,观察了一下周围情况。这是一个两条路的交叉点,很像一个不规范的“十”字。两条路的交汇处比较高,要是车速快则很难看见对面来车。两条路交汇的东南角上有个中石化加油站,西北角有一个小卖部和几间民房,西南角有两棵树,树下有一个修鞋人,正在低头补鞋。或许他知道事故经过,我径直走过去:“师傅,这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您知道吗?”

修鞋人头也没抬说:“这路口隔三岔五就发生车祸,我知道你问的是哪天的?”“昨天早晨,大概是六点半。”“我六点半会出来修鞋吗?”这一次,他抬起头来,我看见他戴宽边的近视眼镜,年纪有五十来岁,饱经沧桑的样子。他挪了一下身子,原来是个腿有残疾的小儿麻痹症患者,与腿的羸弱相比,他的双手坚强有力,像鹰爪一样牢牢地卡住一只红色女靴的鞋帮。

杨晓玲往他面前的铁皮盒里放了五十元钱,这个钱相当于他修十双鞋子的收入。“我爸爸昨天早晨被一辆车撞了,在医院没抢救过来,您要是看见的话……”

修鞋人停下手中的活,把杨晓玲放入盒子的钱拿了出来:“可是我没看见啊。”说完,他放开手中的活,无奈地把两手往外一摊。

我们转到路西北角的小卖部,我买了两瓶绿茶,递给杨晓玲一瓶。然后问那位售货员:“昨天早晨六点半,这个路口发生过一起车祸,不知道您是否有印象?”“六点半?我八点才开门。”

我们极度失望地从小卖部出来,也再没去那几间民房。六点半天刚蒙蒙亮,的确没有几个人起床。

杨晓玲说,她父亲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不能干重活,他虚弱的身体很难抵抗东北寒冷的天气,每年冬天,他得咳嗽好几个月。全家人支撑着在沈阳上学的杨晓玲毕业后,义无反顾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青城。杨晓玲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杨海洋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杨海洋很珍惜这份工作,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有人聘用就不错,因此工作仔细、认真,每天很早就到小区打扫卫生。昨天早晨,天还下着点小雨,他依然穿着雨衣骑车去公司,结果发生了车祸。“那张总是您的……?”我问。“他是我妈妈的表弟。”杨晓玲说。三

一年前,我办了一起离婚案件,委托人是一位女性。和大部分这类案子一样,她老公外面有了人。两个人大闹一场离了婚,房子归她所有,并且拥有七岁儿子的监护权,老公净身出户,还要付给她十四万元的补偿。判决后,男的搬了出去,把房子给了老婆,但那十四万元补偿款却一直未付。今年春节的一个晚上,女的叫男的到家陪她,并提出只要男的和那外面的女人断绝来往,她愿意复婚。女的当时很急切,希望男的晚上能住她那里。男的看有机可趁,就说:“那十四万元的补偿款?”女的说:“我以后不要就是了,都一家人了。”男的说:“那还是等我们复婚后吧!”说完就要离开。女的抓住男的胳膊说:“我给你打个欠条,如果我要那十四万元,你就拿出欠条,这下行了吧?”于是,女的给男的打了一张十四万元的欠条,当晚男的就住在女方家里。过后,男的并不想和女的复婚。“男人说话算数,母猪也会上树。”她来找我时粗俗地说。

这是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对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如果她反悔,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但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她问我律师费多少?我随口说一万元。她早有准备,从包里取出没开封的一万元扔在我桌子上:“赶紧给我办,不用说一年,老娘一天也不想等。”

晚上加班写好了诉状,第二天上午在市南法院立了案。从立案庭出来,我非常开心,这个案子很简单,律师费却相当可观。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杨晓玲。“李律师,你不在所里?”我说我去立案了,半个小时后回事务所。

杨晓玲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等我,和前几天相比,她好像瘦了,一脸的疲倦,我进去时也没有注意到。父亲去世,母亲病倒,短短一星期家里的两个支柱倒了。一个女孩,在此之前,她可能还在父母那里撒娇,现在所有的困难都要她独立承担了。我不禁对她充满同情,我叫了声“晓玲”,她好像从睡梦中惊醒一样,说:“李律师,您回来了?”

杨晓玲问我现在她父亲的尸体能否火化?

我说可以啊!可她母亲不答应,说要是那个司机再不出面,她就和老家来的人一起把杨海洋的尸体抬到司机家里去!

不知是出于对司法的不信任,还是什么原因,很多当事人愿意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他们认为,只要死人了,你就得给我赔偿。去年,我和我们的房主任办了一个案件,有一个事业编制的警察在某健身俱乐部健身,突发心脏病死亡。这家人知道诉讼的话赔偿很少,他们就堵了俱乐部的门,在门口摆花圈烧纸,会员无法健身,俱乐部不能营业,不出十天就关门了。那老板一看死者的要价很高,赔偿不了,一跑了之,结果两败俱伤!

我说:“这个车有保险,你父亲的赔偿有保障,采取这种闹的方式不一定有什么好结果,何况《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这种做法对你死去的父亲不尊重!”

杨晓玲说:“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我妈非得让那个司机给我爸爸磕头。”

我苦笑着摇摇头。“这事得听我的,我要让我爸及早入土为安。”几天来我第一次见这个柔弱的女孩表现出少有的刚强。“可是我实在不知道这事情怎么办。”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期待,我觉得再也不能拒绝。

我说:“虽然,这不是我们委托协议的范围,但你的确需要人帮助。”“我打听过律师收费,我们不会让你白干的,律师费按百分之十给您。”

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我们和张总的关系,还有目前你们家的实际情况,我都不会收的。她有些生气,泪眼婆娑地说:“对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我都会记他们一辈子的。”

这样一个楚楚动人的美女,不要说是付费,就是一句话,我也不会推辞的,我站起来,豪气顿生:“跟我走!”

人民医院后面有几家专门处理殡葬代理的小店,他们提供整容、联系火化、供应骨灰盒等“一条龙”服务。我们随便走进其中一家,把所有的礼仪与服务包给他们,收费六千元。杨晓玲没带那么多钱,我昨天收的一万元律师费还没交到所里,从中数出一半扔给他们。他们说这种事不讲价的,我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们:“就这么定了,我是律师,以后我们还会合作。”然后留下我们的电话,挥挥手就出来了。

坐到车上,突然发觉这话说得不对,这几年为了开拓业务,逢人就发名片,这样说不是巴不得死人吗?不过对从事殡葬服务的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愿望,只有死了人他们才挣钱,律师有时候也一样。

办完这些刚好是午饭时间,杨晓玲非要请我吃饭,我不好推辞,就说:“我请你吧。”想起银沙滩边上的渔夫酒家,开车过去,要了一间二楼的小单间,推开窗户,凉风习习吹来,脚下海浪“哗哗”,大海尽收眼底,真是个好地方。“我怎么从来没发现这样的地方?”杨晓玲把手伸出窗外挥了挥,大海一望无际。几天来笼罩在她脸上的阴云逝去,露出一点点笑容。她注视着远处的大海,久久没有声音。想父亲了吗?还是病中的母亲以及今后的生活?无论怎么样,没有了父亲的生活,对一个刚刚离开大学校园不久的女孩是一种考验。

我给张总打了个电话,我是“做好事也要留姓名”。我给他汇报了这几天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委婉地说,明天杨晓玲父亲的葬礼,他一定得参加。张总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并说明天一定会参加。

杨晓玲父亲的葬礼来了很多人,张总亲自到场,他单位里的那些东北老乡都来了,估计都是冲着张总的面子。花圈送了有二十多只,还有大小不等的红包,和几天来娘儿俩形单影只的情形相比,堪称隆重。

告别仪式后,遗体被推进火炉,高高的烟囱上一股青烟冒过,半小时后,从另一间房子收取一小盒子骨灰,那情形就像烧了一车煤,看得我无限感慨。人的一生就这样,我们从母亲的身体来到这个世界,最后从火葬场的烟囱出去,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不带走任何东西。

杨晓玲哭得像个泪人,世界上最爱她的那个人走了。四

律师界有这样一句话:案源就是生命。没有案源那就是等死。我刚刚独立执业,虽然收入大超实习期,但案子仍然少得可怜;拼命地在合伙人前卖力,才换得来他们忙不过来时的小案。这个月我只接了这一个案件。杨晓玲说她父亲的案子可以按赔偿额的百分之十提成给我。交强险能赔偿十一万元,超过部分就要看责任认定。也就是说,两人间的责任划分也关系到我的利益。如果能认定肇事方为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一切都会向有利于我们的方面发展。但这难度很大,除非有新的证据。想了一会儿,我关了电脑,出了律师事务所:与其坐而等死,不如主动出击。

在出事的路口转悠,我希望能找到车祸发生时的证据或目击证人。听说事发后,有一个人路过,他帮助司机拦了一辆出租车,还把没知觉的杨海洋送到了医院。一连几天,我和杨晓玲穿行在夹杂着脂粉和卤货味的海边空气中,走遍了附近的小吃店、洗头屋、理发店、修脚店,人们的回答都一样:不知道。那是些此前我从未光顾过的地方,回到所里,我累得像个民工。刘文良佩服我的毅力,但嘲笑我的做法,说还不如挂个横幅,上书寻找证人云云,他的话启发了我。

第二天,我和杨晓玲真做了一个横幅,“悬赏3·26事故目击证人”。春风里,那个横幅就像一面旗帜,向路人传递着它要表达的信息。我突然充满了期望,我想会有人目睹事情的经过,我们的案件会因此出现转机。虽然六点半有点早,但那些勤劳的人已经起床了。果然,看到这个横幅,一下围过来好几个人,他们问起事故,更多的是关心赏金有多少。

下班后,我又陆续接到十多个电话,都声称是现场的目击证人,但说得驴唇不对马嘴,后来我干脆不接陌生电话。

三四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消息,过问的人日渐减少。横幅上的字已经模糊,我的信心逐渐没了,杨晓玲也是如此,一脸疲惫,后来我干脆让她别去,我一个人守着。

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和一个退休的老头在路边下了一下午棋。他棋臭得要死,几乎每盘都会输给我,后来我要走,他拉着我的手,非说再来一盘不可。我说我还有事,并指了一下树上的横幅。他说:“那你看我能不能给你做证?你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他的话让我心里一动,但很快又打消了主意。薛怀让认识那个人,并和他一起将杨海洋送到医院。到法庭做证,法官、对方律师都会询问,要是作假,几句话就会露馅儿。让老头做假证,会坐牢,打死我也不能干。每个律师都知道《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律师伪证罪,那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随时会掉下来。律师办案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至于为一个案件把身家性命搭上。一大把年纪,出这么个馊主意,想到这里,我站起来说:“滚,一边去!”

眼看一天结束,又没有收获,我满怀沮丧,将车开进加油站,准备加油回家。最近天天在外面跑,油耗得很快。从年初开始,油价已经涨了两次,再涨下去,这车都开不起了。

石化妹妹主动迎上来:“93号还是97号?”“你看我这车值得加97号吗?”

妹妹知趣地将93号油枪插入车的油箱。年前,我们的头儿买了辆奥迪A6,将他的捷达扔给我开,动不动要我拿五万元,说这车皮实,虽然跑了三十万公里,在二手市场上仍然能卖七万元。我现在供着房贷,一个人养活全家,不要说没钱,有钱也不会买这破玩意。他也不好意思要回去,把一些脏、累、差的活扔给我办,这捷达我就一直开着。

计价器飞速跳着,我两眼紧盯着,每公升油价六块九毛三,估计加满至少要三张“毛主席”。妹妹突然热情起来:“加个燃油宝吧,对车好?”

我依然是那句话:“你看我这车值吗?等我开上宝马一定加。”“哥,您就帮个忙吧!我这个月任务还没完成。”她突然变得可怜起来。职业的关系,常常在法庭上争论,我吃软不吃硬,她这么一说,我反而心软了。“你们不是油老大吗?还差这钱?”说着,还是从皮夹里掏出二十元钱,示意她加一个。妹妹欢天喜地,刚才对我的不满一扫而光。

我顺势问起来:“上周三这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人被车撞了?”“哥,您就别说了,不知道是哪个脑残,把十字路口设计在坡顶,看不到对面的来车,经常发生车祸,今年有三四起了!”

我把车停在边上,茫然看着远处,下午三点多,路口行人和车辆三三两两,到哪儿去找呢?“哥,那个人是您的亲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石化妹妹又凑了上来。

可能是我茫然发愁的样子,让她同情。我苦笑着摇摇头:“不是,但关系重大。”“路口没监控吗?”加油的车不多,她索性和我聊起来。“警察说没,妈的,要是有就好了。”“我们有,你看头顶那个圆圆的东西。”

我顺着她的手往上看,在加油站的天棚角上,有一个三百六十度的监控探头,我估计这个路口差不多都能看得到,突然激动起来。“能不能看看三月二十六日你们的监控录像啊?”“这个,可以吧,给我们经理说说。”妹妹直接把我带到里面的房间,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西服的女人正在打电话。不是说加油站不能打电话吗?我们耐心地听她打完电话。妹妹说:“经理,这个人有个亲人,三月二十六日在咱们加油站前面路口出了车祸,他想看看咱们的监控。”

女经理一言不发看着我,我憨厚地冲她笑笑,生怕她拒绝我。她盯着我看了有几秒钟,一声不吭地带我到后面房子。这里好像是员工宿舍,窗口处有台电脑,她操作了一阵,调出三月二十六日的录像。那时候你会感觉科技进步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好处。我们找到了当日早晨的录像,当时的情景清晰再现。

录像显示,杨海洋骑着车,在人行线上过马路,一辆面包车减速过来,让骑车的杨海洋通过。这时候从后面急速开来一辆白色小轿车,没有减速,直接绕过面包车超车,瞬间和杨海洋撞了个正着。身着黑色雨衣的杨海洋腾空而起,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平行飞出十多米才落到地下。轿车冲出去二十多米才刹住,虽然光线有点暗,但清晰地看出车牌号是鲁U8N2××。

真是老天开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急忙向经理提出要复制录像的要求,她有点警觉,问我干什么用?这份证据对我和杨晓玲无疑是救命稻草,一定要想办法得到。

我长叹一声说,那个死者是我亲叔叔,事故发生后那辆车逃逸,我婶子心肌梗塞住了院,我奶奶哭得眼睛快瞎了,我侄女也不上学了。只要能拷贝到录像,不要说我叔叔已经不在人世,就是他还活着,我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就让他再死一回吧!中国的律师很可怜,没有一点职权,处处受打压,还被百姓当坏人看。要是我提出自己是律师,牵连到官司,女经理肯定不会给我复制。我看她是一位女性,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赢得她的同情心。

一阵诉说后,女经理同意了。我连忙从包里取出随身携带的U盘。刘文良说了,律师的包里要有“四大法宝”:一是律师工作证,用来出入等级森严的公检法;二是一盒印泥,签字后随时让委托人摁上手印,要是抵赖,立马鉴定;三是一个数码相机,用来取证或翻拍案卷;四是一个20G的U盘,用来储存资料。女经理很快就把三月二十六日早晨六点三十分的那段录像拷下来给我,仅仅三分多钟,但这三分钟比金子还珍贵,因为这份证据,整个案件将会逆转。当她把U盘给我时,我差一点激动地喊起来。

我向女经理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又向加油妹妹鞠了一躬。这不是表演,而是发自内心的。鞠躬时,我看见那个石化妹妹的胸牌上写着“012号:李敏”。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只因一瓶燃油宝,换来了如此大的收获。

出了加油站,我给杨晓玲打了个电话,说找到他父亲遇难的录像了,把她叫到所里,杨晓玲看了录像,非常高兴,但看到父亲被撞的经过,又难过地哭了。

我写了两份书面材料,随杨晓玲一起送到交警大队。一份是《关于提交3·26事故案件证据的说明》,一份是《关于3·26事故案件的律师意见》,说明录像的来源与取得,并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另外,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应当拘留肇事司机。

王警官非常重视我们的证据,反复看了我提交的录像,说他还要去加油站核实一下。真担心我的撒谎会败露,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下午,王警官来电话说肇事司机已经拘留了。杨晓玲很高兴,非要请我吃饭,我说,你最应当请的人是李敏,那个加油站女孩。

我们到加油站去请李敏,她坚决不来,说你叔叔刚去世,她只是做了应该做的,怎么好意思让我们请吃饭。一副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样子,说得我非常不好意思。杨晓玲问我怎么回事,我把下午谎称她父亲是我叔叔的事讲给她,并向她道歉,说这是没办法的事。“这没什么啊,我谢还来不及呢,凭空赚了个哥哥。”

杨晓玲动情地说,上帝带走了她的父亲,但给她又送来一位哥哥,说得我惭愧不已。我也暗暗发誓,一定要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呵护她。

那段时间,我无事可干。做律师就是这样,有几天忙得焦头烂额,有几天又无所事事。

一天,杨晓玲的母亲到所里找我,她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我说快了,司机被逮捕,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我们已经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让她耐心等待。“其实,司机被关起来后,我就不担心了,可是……”她欲言又止,以前这事总是杨晓玲出面,怎么没见她呢?“晓玲呢?”“她这几天总是把自己关在屋里,也不和别人说话,有时候对着爸爸的遗像喃喃自语,我很担心。我咨询了医生,说她可能是忧郁症。你看,这是我从她床头拿到的安眠药,我真担心。”“可能是父亲去世后,对她的打击非常大,过段时间就好了。”“晓玲和她爸爸亲,爸爸从小就特别宠她,这一去,她接受不了。前一阵子,忙着处理爸爸的后事,还感觉不到,一旦事情处理完了,她就会想念爸爸。工作也辞了,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这死人的事有个了结了,可活着的人呢?晓玲是我现在唯一的亲人了。”说到这里,她眼泪下来了。

我觉得应该去看看她。

杨晓玲对我的到来感到意外,听母亲说李律师来了,跑到客厅和我打招呼。她刚起床,身上穿着睡衣,头发零乱,一副慌张的样子,与我日前见到的她判若两人。“不欢迎我吗?”“刚起床,欢迎,欢迎。”

杨晓玲的母亲说要去楼下买些水果。我在屋里走动了一下,见客厅里挂满了一家三口大大小小的照片,从杨晓玲出生直到大学毕业。那场车祸却使这个幸福家庭的欢乐从此中止。

我转到杨晓玲的房间,发现墙上贴满了画和一些我不认识的明星照片,床头还有一个很大的洋娃娃——典型的女孩子房间。

我折回到客厅,杨晓玲给我倒了一杯茶,她对我发现录像的事仍然称谢不已。然后她突然问我:“李律师,法律好学吗?我想自修法律,考律师,怎么样?”

司法考试有天下第一考之称。法条浩如烟海,概念生涩难懂。每年的通过率非常低,录取人数比博士还少。她怎么突然有这个想法?“我要学法律,考律师,帮助那些弱势群体,将来当一个像你一样的律师,你说行吗?”

说完,杨晓玲认真地看着我,双目一丝杂念也没有,看来她是认真的。我说:“司考,怎么说呢?有人觉得难,有人一考就过,大连曾经有个修鞋的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你人聪明,又是学计算机的,一定会过关。民国时期有个非常有名的女律师,叫史良,能背六法全书,你将来就做一个像她一样优秀的女律师。”

杨晓玲听了非常高兴:“真的?那好,反正我现在辞职了,就跟着你学法律吧!那你给我说说,法律是什么?”“哈哈,法律是什么?古今中外,各种说法太多,法是规范,是权利,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中国古代的礼也叫法,所谓礼法、礼法,至今也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照我看谁说了算就是法。体制不同,立场不一,叫法有时截然相反,岂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这么复杂?那就具体点,什么是物权法?”“这东西是我的——是物权法。”“合同法呢?”“你答应给我的——合同法。”“公司法呢?”“不是我干的,是老总干的——公司法。”“税法呢?”“留下买路钱——税法。”“破产法呢?”“我从此不再给你了——破产法。”“有意思,现在人们热议的新婚姻法呢?”“我人是你的,但房子还是你的——新婚姻法。”“哈哈,担保法呢?”“没关系,有我呢——这是担保法。”“宪法?”“听党的——这是宪法!”

杨晓玲兴奋得跳起来,鼓掌说:“法律太好玩了!您真是位好老师,一句话就把法律讲清楚了。”“很久没见晓玲这么高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杨晓玲的母亲回来了。那天老太太非常高兴,一定要留我吃饭,给我们做了地道的东北酸菜水饺,非常好吃。

晚饭后,杨晓玲送我出来,我们沿着海岸慢慢向前走。五月的海边,天气不冷也不热,富氧的空气吸进胸部,让人觉得兴奋。远处高楼上的彩灯陆续亮起,照得海面五彩琉璃。“听你妈妈说,你最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见人?”

杨晓玲的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李律师,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还不能让妈妈看见,她刚出院。现在只要闭上眼睛,我就看见爸爸,时时觉得他还在身边,早上叫我起床,提醒我上班的时间到了……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没有他,心里空了,活着也失去意义。”

她把头埋在手中无声地哭了。我想过去安慰她,甚至想把她搂进怀里,手伸出去又缩了回来,只是说:“别担心,有我呢,以后有什么事就告诉我,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哥哥吗?”那一刻,我感觉她真的是我的亲人,而我会用一生去照顾她,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疼她、爱她。五

这一天,刘文良约我去做遗嘱见证,有位老人的房子要拆迁,几个儿子争房产。他说立遗嘱的人行动不便,要上门去做。他开车来接我。律师见证是件风险很大的事,做不好,律师事务所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每次开会,房峰都会强调律师见证的风险。我在车上仔细审阅他代笔的遗嘱,检查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刘文良突然说:“啊呀!忘了一件事,前几天法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有个案件要和你谈谈,是个交通事故,说赔偿一些钱,让你们受害人这边出个谅解书,他们想争取一下,给肇事者办缓刑。”“我还纳闷呢,这么长时间案子没消息,已经到法院了,你小子太不像话了吧?”

刘文良嘻嘻地笑着:“这几天太忙,忘了。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到咱们所里,你们当面谈。”

做完遗嘱出来,我心情非常不好。人性本如此,其实并不是拆迁惹的祸,而是拆迁暴露了他们的本性,把他们最贪婪的一面显现出来而已!

我们赶到所里时,法理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已经等在那里。好像有次和房峰开庭,我见过他,又想不起来。旁边还有一位女的,想来是司机的亲属,一问,果然是薛怀让的老婆。“那么,你们愿意赔多少?”我开门见山。这是我的惯常做法,其实这时候的谈判就是砍价,先要知道对方的报价。他们没有接我的话,而是大谈家中的困难,然后又和我拉关系说人情,最后把球踢给我:“那你们打算要多少?”

这其实是很难说的一个数字,如果你坚持要得高,对方有可能拒绝赔偿,选择接受刑事处分,就是蹲监狱。反正交通肇事罪是轻罪,如果适当赔一点,作为量刑时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说不定在里面待个一年半载就出来了。但是要在一两年内赚几十万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一天的监狱也不愿意蹲,因为那意味自由的丧失,他们宁肯花钱免罚。所以,找一个平衡点,让双方都能接受是最好的。这个点又是由赔偿人的心理、能力,以及索赔人的期望值等因素综合决定的。

我东拉西扯,问她是做什么的,探听到她的职业,也就基本知道其赔偿能力了。肇事的是一辆现代伊兰特轿车,又是从别人那里借的,说明这小子的经济能力非常一般。

她说:“我们俩刚结婚,在镇上经营着一家五金铺,也没有其他收入,而我又怀孕了,要人照顾,你就帮帮我们吧。”

我叹一口气说:“那家的人没有了,多少钱能买一条人命呢?从录像上看,你老公超速、占道,事后态度又不好,也不出面安抚下受害人亲属,哪怕说一句对不起呢。虽然,我和王律师也是熟人,但不好做工作啊。我委托人条件不错,她们说了,不在乎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话说得简单,但绵里藏针,句句逼对方死路。谈判就是这样,要讲策略,有时候要狠,一下将死对方,逼着签城下之盟!我也知道,这样的谈判,艰难而持久,别想一次就成功。我没想着在当天达成协议,所以态度很坚决。

对方果然不吭声了,停了一会说:“那你总得说个数字吧。”

我想了想说:“按照人身死亡的赔偿标准,外加十万元的精神损失,总计六十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什么精神损失啊?你没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办案思路,这个案件,我会打三个官司,为了主张精神损失,民事部分我会单独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为了减轻刑事处罚,你们不可能不赔偿一部分吧?这算是第二个。等这两个处理完了,我还会提起劳动仲裁,杨晓玲的父亲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是第三个案子!”“刑事附带民事或是单独的民事起诉,这里面需要智慧,但操作有难度吧,不一定能兼得,那保险呢?”王律师说。“那自然是我们的,我已经办理了肇事车的财产保全,车你就别想开走了,起诉后,我们会保全保险利益,申请法院到保险公司查封,保险赔偿款也是我们的。”“其实,保险完全够赔偿你们的损失,也有保障,这本来就是你们的,要是保险之外再按人身死亡标准赔偿,那就是双倍赔偿了——任何人不应在灾难中获利,这是法理学的一个原则。”“不达到这个条件,我们是不出谅解书的。”

王律师不再说话,我掏出一支烟扔给他,进门时我看见他抽烟。态度虽然要强硬,但也要把握一个度,不能把他们逼得离开谈判桌。我给他点上,才给自己点着,长长吸了一口,又软了口气说:“我也就是个代理人,这是我委托人的意思,没办法啊。”

他们说回去考虑一下,然后回去了。

送走他们,我给杨晓玲打了个电话:“我来接你,咱们出去一下。”

我决定亲自去调查一下对方的赔偿能力。这样的案子胜诉应该没有问题,但是能不能得到赔偿,则不好说,很多时候往往是官司打赢了,当事人手中只有一张判决书,拿不到钱。所谓民事案件执行难,我们把这叫法律上“打白条”。上个月,我们主任房峰及法院执行庭的人去了一趟浙江东阳。两年前,东阳某公司在青城施工,租借了委托人的脚手架,但完工后一直没有交还。起诉后不久,房峰就和办案法官去浙江查封。案件判决下来,执行也就走个程序,直接从对方账户把钱划来。我清楚地记得,在飞机场房峰兴高采烈,但是同行的另两人神情黯然。他们也随法官去执行,因为没有查封,被告的账户钱不够,官司虽然赢了,钱没拿到。这样的官司和没打差不多,委托人不但没有要回来钱,还追进去一大笔费用——都是律师,区别还是很大的。

我们来到王台镇,打听到薛怀让家的五金铺。我假装买几颗钉子,一个很瘦的老头从角落站起来,他可能是薛怀让的父亲。我仔细打量这个五金铺,就是把里面的东西全变卖了,也就值个十万八万。看来,我太高估他们了。幸好有保险,否则,这官司可能就白打了。

晚上下班,刘文良到办公室,说要请我吃饭。我说咱俩还客气啥,有什么事直说。他说先吃饭,拉着我出了门。

下班时分,刘文良说不用开车,穿过两条街道,来到一家叫欧典的西餐厅。店虽然不大,但环境优雅,座位也是沙发,坐上去相当舒服。刘文良在我对面坐下,递给我一支烟说:“杨海洋的案件想要六十万元?”

原来他请我吃饭是为这事。我说:“您是做说客吧?”

刘文良哈哈大笑:“你先别问这个,他们现在愿意赔偿一部分,主要是想取得你们的谅解,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个谅解书。民事赔偿部分有保险,给你们十万元得了,要是不答应,他们说就把钱送到法院,这也是量刑情节之一吧?也可能判缓刑,就算实刑,也就是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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