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史:从上古部落到大清王朝(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30 13: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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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勒内•格鲁塞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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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史:从上古部落到大清王朝

中华帝国史:从上古部落到大清王朝试读:

译者序

提起勒内·格鲁塞(1885—1952),中国学界最为熟悉的是他的《草原帝国》《蒙古帝国史》《成吉思汗传》等蒙古史研究专著,格鲁塞术业有专攻,但对中国历史的整体研究也颇有心得。

相比许多历史学家,格鲁塞并没有长期在高校执教的经历,他曾任法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后来又担任了吉美博物馆及塞尔努什基博物馆馆长。长期接触和考证丰富的亚洲历史文物,让格鲁塞的历史研究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

1942年,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格鲁塞写出了一部关于中国的简要通史《Histoire de la chine》,英文译本为《中华帝国的崛起与辉煌》(The Rise and Splendour of Chinese Empire),本人在翻译此书时,将其命名为《中华帝国史:从上古部落到大清王朝》。

激荡与复兴,展现出了中国历史的两大特点。华夏文明的历史长达五千年,相比世界其他文明古国,它的历史从未中断,尽管也曾经屡次为外族入侵,甚至有蒙古与女真对帝国全境的占领,但中华文明依旧能够生生不息,浴火重生,在周期性的震荡中不断向前发展,终于在康乾盛世时期(1661—1796),达到了传统社会发展的最高峰。

这是一本不到二十万字的简明通史,想要面面俱到既不必要,也无可能。因此,作者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心得,撰写出了一部独具特色的通俗读物,它的语言鲜活,文笔生动,即使是没有受过多少历史教育的人,都可以看明白。

本书的特色之一,是重视对文化脉络的解读与分析。这显然与作者职业背景密不可分。我们过去所接触的通史读物,往往过于偏重对政治和经济的研究,而对文化的涉猎做得不够。格鲁塞的著作,显然在这一点上,让我们受益良多。他根据历史发展的脉络,比较详细地解读了中国学术、宗教、诗歌、雕塑、绘画和陶瓷的发展演变,并指出中国过去的伟大,首先就在于其复兴与创新的无穷力量,在于有创造精神的自发性,这些精神反过来造就了商代青铜器的辉煌、庄周的形而上学理论飞跃,以及孟子的超人视角,等等。而中国近代的落后,显然与背离这种传统脱不开干系。

本书的特色之二,是将中国置于世界发展史的大格局中,用相当多笔墨分析中外关系的演变及对中国发展走向的影响。通过对商代文物的研判,中国的丰饶物产,决定了其自给自足的可能性;中国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其与周边邻居交往的障碍。但中外之间的交流从未停止,每当国力强盛之时,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也会发展到一个较高水平,横跨两大洲的丝绸之路,就是这种交流的标志。而佛教、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也相继传入了中国,并对中国人的生活与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本书创作于1942年,与其代表作《草原帝国》出版时间相距不远。作为蒙元史研究的权威专家,格鲁塞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元朝的好感,以至于用了整整三章来讲述元朝,而对于在中国历史学家看来更重要的明清两朝,他一共也只用了三章篇幅。元朝是一直为我们所忽视与误读的朝代,格鲁塞的分析解读无疑会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元朝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重新评估这一伟大朝代。这可以视为本书的第三个特色。

格鲁塞毕生潜心钻研亚洲与中国历史,著述丰厚,取得了很高成就。他从未到过中国,仅有两次造访亚洲的经历,这应该说是一种遗憾,但并不能成为他研究的掣肘。对于中国史的把握与解读,他显然已经站在了一个极高的平台之上。即使本书已经出版了六十余年,许多观点非但没有过时,反而还有着很强的生命力,今天读来,依旧可以使我们受益良多。

中国历史是独一无二的,但其衰落与发展,并没有违背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中华民族是无与伦比的,但正是在与周边民族不断的冲突与交流之中,她才逐步演变到了今天的格局。

是为序。第一章中土

亚洲文明是“美索不达米亚”[1](Mesopotamia)式大冲积平原的产物,在这些区域,天然肥沃的土壤,激发了人类的农业技能。正如早前西亚的巴比伦文明一样,东亚的中国产生了“中原”文明。

这片大平原,从北方的北京直抵南方的淮河,从西部洛阳的大道,延伸至东部山东的山脊,覆盖面积达到12.5万平方英里[2]以上,超过了英格兰与爱尔兰的总和。根据希罗多德[3](Herodotus)的说法,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而以同样方式,中原成为了黄河及其支流的馈赠。“在一个相对较近的时期——在地质学家赋予的意义上使用这一用语——这片平原还是一处海湾,浪花冲刷着山西的悬崖绝壁,而如今的山东半岛,彼时还是座海岛。”从远古时期开始,黄河就从更远的西部黄土高原,携带着庞大的泥土冲积层向东奔流,将它们堆积在这一地区,从而创造了一片令人不可思议的肥沃冲积土。作为泥沙沉积物不断积累的结果,海水被阻隔,海岸线则不断地向东后退,这一进程如今仍在继续。因此,年复一年,造成的结果就是:泥浆抬高了黄河河床,沿岸居民不得不一直相应筑高堤坝,以至于黄河到了入海口附近时,只能在远远高于地平面的水道中奔流;这种境况看似合理实则荒唐,并且极度危险。

再向西越过中原,有大片的黄土梯田绵延,占有面积超过了26万平方英里,那条养分丰富的大河即由此流下。事实上,一种巨大的黄色土层,覆盖了这个丘陵地带。它类似阿尔萨斯黄土,是过去数千年来,被大风堆积起来的黏土、沙粒和石灰岩细粉尘所形成的大片聚合物,并通过侵蚀作用被切割成梯田。大体上说,这是一片与中原同样肥沃、同样适宜农耕的土地(当时那里并不缺少雨水),是黍稷和小麦[4]的集中产地。最后,还有一些广袤地域,从北京到开封,再由开封到南京的周边,在那里,西北的黄土丘陵与中原的冲积土层不知不觉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整个地区中最为肥沃的部分。在这一区域,黍稷与水稻[5]的种植结合在了一起。前者适合黄土梯田,而后者更适合于淮河及长江[6]流域。伏羲女娲交媾图

中华文明在这一区域崛起,并与农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或者更具体地说,是与黍稷生产及后来的水稻种植息息相关。不为人熟知的史前若干世纪中,人们焚烧和清理覆盖西北黄土高原的灌木丛林,排干在东北部中原地带已经占据大片区域的沼泽湿地。《诗经》中的古老民歌赞美了这些劳作:“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7]以及“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艺黍稷。”[8]在因指导这些集体劳动而得到歌颂的神性英雄中,有一位是神农氏,他教会人们焚烧灌木丛及使用锄头;另一位是后稷,即“黍稷之王”。还有一项同等重要的贡献要归功于大禹,他是传说中夏朝的建立者。[9]在其排水及挖沟的劳作中,大禹从水中拓展了土地,“让江河退至大海”,并增加了沟渠与水道的数量。

在黄土地区和中原,汉人的祖先从事农业劳动,过着定居生活。这种方式将他们与其他部落区分开来。后者还继续以游牧和打猎为生,要么游荡于陕西和山西北部的辽阔草原上,要么生活在淮河与长江流域的泥泞丛林中。这两类人很可能属于同一种族血统。设想他们存在种族差异,甚至假设后者是某些原始中国人种的移民——有人说来自中亚,都是没有合理依据的;而且这些“野蛮部落”,环绕着远古中原的狭窄领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自己注定要采用汉人的生活习惯与思维方式。从古风时代[10]末期开始,这些部落逐步抛弃了自己的游牧方式,并转向农耕生活。(在长江下游的游牧部落中,这一转变是自然的。)越南北部同样如此。如果说安南人和他们的近亲芒族人有所不同,是因为安南人成了沿海平原稻田的耕作者,而在内陆森林中,芒族人并没有去尝试学习任何农耕方法。

在同一地区里,古风时代的中国农民,生活方式与今人并无多大差别。在大平原上,他们住在土屋之中(砖是后来才使用的),房子通常无法抵抗季风雨冲刷及侵蚀性损坏;而在黄土高原地区,农民则居住于在峭壁一侧挖出的洞穴[11]中,如此一来,田地就会悬于农舍之上,而洞穴的通风口有时就会奇怪地通到了耕地中间。养蚕业的历史也很悠久。如果我们能相信《禹贡》(大约公元前7世纪)中所采用的经济地图,那山东及周边地区就很可能一直是“桑树之地”。除此之外,传统上一般认为,神话中“三皇”的第二位,即传说中的黄帝[12],他曾亲自教汉人养蚕抽丝,并用丝织品取代他们由稻草或者野兽皮毛做成的“野蛮”服装。最后,似乎从远古以来,汉人农民就一直从灌木林和沼泽地中开垦土地,为的是自己征服的区域能采用一套精耕农业制度,直到今天,这种制度在其后代中依然有效。有人曾写道:“中国的农业,只不过是大规模的园艺业。”我们可以补充说,在汉人的发祥地,无论是黄土高原还是中原的冲积地,都难以找到真正的林地。无论在哪里发现森林,他们都不会喜欢。华中和华南原本都是林区,汉人花费了很长时间才实现了殖民。他们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之后,就有组织地砍伐林地,其数目远远超过了自己直接的燃料需求。他们也无意对山丘做进一步开发,就让它们光秃秃地待在那里。因为,汉人一直是由西北的梯田或东北绵延的大片低地哺育的,他们根本不愿意在高地上生活。如此一来,平原上的黄土就一直发挥着塑造汉人的作用。

没有谁的生活比中国农民更加勤劳辛苦的了。虽然汉人有着坚韧顽强、不屈不挠的耐性,黄土高原和中原大地有天然沃土,他们终究还得听任大自然的支配。在饥荒岁月里,黄土地带会受到可怕的饥荒威胁;而在中原,尽管因为有季风雨,旱灾的威胁较小,但黄河会带来洪涝灾害,并引发可怕的流民问题。汉人对他们所称的“河神”,怀着一种迷信式的惧怕,证明了河水沿岸居民对其未驯服的“邻居”心存恐怖。为了安抚河神,汉人习惯于定期献出童男童女作为贡品。这些大片低洼地中林木的缺乏,导致了对水旱灾害的防护不力。当地的农民,相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同行,都要更加勉强地依赖土地。他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受制于季节的变迁。黄帝炎帝

相比其他任何农业社会,汉人的乡村生活被分成了两个更为明显的不同阶段:从春季到秋季劳作于农田里,随后于冬季守在室内;到了春分时节,冬季数月里一直置放于田间的“禁令牌”被立了起来。还要进行一种最为重要的仪式,即“圣田”的首次耕作,由国王亲自庄重地完成,以为土地“驱神”。春分预示着土地的肥沃,也预言着种族的兴旺。在“燕子回归之日”,冬季被禁止的婚礼,这时候就能恢复进行了。在乡下,“随着初雷乍响”,农家少男少女们聚在一起,唱起情歌,并在田地中交流:

溱与洧,方涣涣兮。[13]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在秋分时节,庆祝完丰收盛典之后,村民们封闭的冬日生活就开始了,在此期间,妇女们将全部劳作时间都用于纺织。

可以看出,农民的生活模式严格地追随四季循环。中国人最初关于宇宙的概念,特别是将事物分成两大类别的最早“分类法”,很可能就源于这种一致性。直到今天,二分法依旧无一例外地支配着中国的所有哲学学派。在人类社会早期,农民生活被严格划分为封闭的冬季时期,此时女性的工作占主导地位(它是纺织者的季节);以及农业劳作时期,主要由男性来承担。根据类似的区分方法,万事万物都可以划分为两种性质或状态:阴,与阴影、寒冷、收缩、潮湿及女性相一致;而阳,则与明亮、炎热、扩张、干燥及男性相对应。这两种原理,就像它们似乎要模仿的季节阶段一样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变更、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亦或负责它们交替与变化的规则,就是宇宙和社会的秩序。如果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它就是“道”——这个中心概念,构成了之后一切哲学学说的主旨。

原始的中国宗教,其最初的目的就是确保四季循环与农业生活的周期相一致,或者,就像后来所说的,天人合一。仙界的秩序由皇天——也被称为上帝——来维护,他住在大熊星座。人类秩序以同样方式由国王来保证,为达到这一目的,他被授予“上天之指令”(天命),并让自己成为了“天子”。为管理农事而调整历法,用必要的祭品及与至高皇天相协调的仪式活动,来庆祝四季的到来,都是国王的职责。在其最高祭司的角色中,国王的首要义务就是主持迎接新年的典礼,通过献上一头作为燔祭的红色公牛,向皇天祈求春天到来。紧接着就是耕作圣田,这是农业劳作开始的信号。在夏季的第二个月,国王要再次进行献祭兼带求雨,如果没有成功,随之而来的就是处决所有的巫师和巫婆。这些人将被活活烧死,因为他们的咒语被证明是无效的。最后,在冬季即将到来之时,国王要主持弃田仪式,随后带着祭品返回冬季的住所(与古罗马的Suovetaurilia仪式类似),此次的牺牲品是一头黑色公牛。贡品是献给“日神”的,接下来的另一次祭祀,就是向祖先献礼了。丰收庆典是所有仪式中最重要的一个,它的举行标志着一个周期的结束。所有民众都要加入到普天同庆中来,欢歌畅饮。在每个季节,国王都要穿上适合季节“方位”的服装;冬季穿着黑色,春季穿绿色,夏季穿红色,冬天则穿白色:这些都是他在行使首席祭司职责时所穿着的宗教袍服。在其多种岗位上,他都有一个完整的占卜者及魔法师“团队”来协助——后者在早期中国哲学的潜心研究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将在稍后解读。

除了这种“季节循环”之外,还有“祖先循环”,如今全体中国百姓对此都习以为常了,但在远古时期,只限于贵族阶层参与。事实上,只是那些出于种种理由,被祖先附体的贵族才能循环,因为仅有这一阶层才拥有可以复活的灵魂。实际上,他们拥有两个灵魂,一个纯粹是动物的散发物,注定要变成一种鬼魂,围绕着尸体盘旋;另一种是精神上的灵魂,死后以神怪的形式升上天空,但只有当其实体被后代的葬礼祭品滋养时方能存在。这种“祖先崇拜”本质上与日常的或季节的供奉相关,祭品能让死者参加到家庭生活之中,他(她)由其牌位来代表。就其起源来说,土地神的崇拜,在原初时期为树木或者粗石所代表,同样与这种领主信仰有关。这类神是最早的地域性神明,既凶猛又残忍。“土地神喜欢血腥,”马伯乐[14](Henri Maspero)评论道,“向他献祭时,要先用牺牲品的鲜血涂抹他的石碑。祭品通常是一头公牛,但如果用人来做祭,他也并非不喜欢。”

在这段原初时光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农业社会。人们生活在中原和黄土沉积层的交汇之处,致力于清理这片原始中国家领土上的树下灌木丛。这是一个有贵族阶层和君主制度的社会。那些战争领袖的存在,证明了汉族农民们不得不生活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他们要经常警惕地提防自己周边的半游牧猎人部落。尧帝舜帝

这个农业社会中,农民辛勤劳作所积累起来的财富,很快在社会结构顶端造就了一个奢侈政权。尽管事实上,我们对最早的王朝——夏的政治史一无所知,但这个远古时代人们所使用的器皿,近来的考古发现给我们指出了某些迹象。而关于第二个王朝——商朝(前1558—前1046),在最近七年中,考古学则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意想不到的发现。商汤王真像

可以追溯到夏朝的最早考古发掘,出土了一件装潢粗糙的陶器,以所谓的“篦纹”样式修饰。这是一种在俄罗斯欧洲部分普遍使用的风格,在公元前2000年到前1500年间相当出名,它的发现也许显示,那时两个大洲之间已经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了。[15]接着是彩绘器皿的出土。近来在河南省仰韶和秦王寨的村落中,发现了一些砖红色的陶罐,上面绘有一种生机勃勃、很有灵气的装饰图案,包括几组让人意想不到的波纹、三角、斑点交叉线及带有睫毛的眼睛。这些仰韶陶器出现在大约公元前1700年,这个年代相当于夏朝的第二阶段。

半山陶器,得名于甘肃省内的一个地点,1921年起开始发掘,其年代为公元前1500至前1400年间,或根据某些观点,是公元前1400至前1300年,因此相当于商朝的第一阶段。这些器皿是真正的艺术品,有红黑两色螺旋纹的华美装饰,其装潢品质堪比爱琴文明[16]时期的文物。而且,这种相似性并非仅仅是风格上的,有鉴于类似主题曾在乌克兰和俄罗斯的史前彩绘陶器上发现过,这就让人猜想,它们可能是由爱琴海滨,途经俄罗斯大草原运抵中国西北部的。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外来装饰风格无法在华夏土壤中持久扎根。在半山,除了这种爱琴风格的螺旋纹之外,我们还能发现一种更加简单的装饰形式即棋盘图案,显然这是模仿自编织物。这种本土装饰形式,是在下一个时期(大约在公元前14世纪)能够发现的唯一形态(螺旋纹已经被舍弃了),从甘肃的马厂遗址[17]中发掘。在那里,我们看到彩绘陶器上引入了多种多样的隔行编织物图案,而在下一时期,我们将看到它们进入到了最早的青铜器的装饰之中。

这里,我们涉及了青铜器在中国出现的秘密。根据考古学家门金[18](Menghin)的说法,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青铜冶炼技术被引进到了西伯利亚。不过,在中国,特别是在安阳发现的少量很早时期的青铜箭头,却显示出了它们源自西伯利亚。而且,一些商代早期的青铜器皿还显现出了对木制品简单模仿的迹象。青铜工匠忠实地复制他们的模型,甚至还要效仿凹口和刀痕。中国人突然间邂逅了西伯利亚的金属冶炼技术,似乎一夜之间,就丢弃了他们过时的陶制和木制的祭祀器皿,并用青铜器取而代之。

1934—1935年间在安阳(位于今天河南省的最北部)所做的考古发现,将诸多问题呈现在了我们面前。在这个公元前12世纪兴盛一时的商朝古都中,我们发现自己突然遇到了一种已经达到巅峰的物质文明,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任何能帮助我们了解其起源的东西。其中的一个发掘地点,占地大约6公顷,完全被一座建筑的地基所占据,它的规模相当大,想必是一座王宫。这里的坟墓显示了用人和动物做祭祀牺牲品的殡葬痕迹。事实上,我们知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活人祭品在宗教仪式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王室迎接新年的仪式中,就将四个人牲分别置于城市的四个主要城门处。用于占卜的骨头和龟壳,上面刻有最早的、一直流传至今的汉字字符。它们显示出,当时书写与绘画的差别相当小。埃及象形文字、巴比伦楔形文字以及中国的方块字符,都是从相似的图画技法中发展而成的。不过,在安阳发现的汉字已经充分程式化,这就迫使我们承认,汉字自从真正的“原始”图形以来,已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初步精细化过程。到目前为止,其原型尚未大白于天下。司母戊鼎

在安阳的发掘工作中,最具代表性的发现是让人赞叹的青铜器皿,在1934—1935年间,它们的出土量有相当规模。考古学家们非常吃惊,他们不得不承认,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各类青铜器的形态和装饰就已经很好地确定了。[19]如果我们并未知道,依据中国的传说,安阳不过是商朝末期的首都之一,那我们的确会认为它是个奇迹,如同雅典娜全副武装地从宙斯头颅中跳出来。更早的都城从未得到发掘,它们无疑与中国早期青铜器生产的艰苦努力同期。如果我们承认,青铜制造技术是在公元前15世纪或其末期经由西伯利亚传入中国的,那在我们能够确定中国青铜生产的起点之前,还遗留了大约三个世纪的时段有待探究。

因此,近年来在安阳发掘的商代青铜器,向我们展露了一个艺术的巅峰,却没有必不可少、笨手笨脚的初始阶段。在以后的时期里,中国的青铜工匠们在祭器上达到同样的材质构建能力,或者类似的质量平衡。最著名的例子,是有盖的大烹罐(被称为盂或罍);但类似的、有说服力的例证出现在一些更为简单的样式中,例如三脚罐和三脚酒杯(分别被称为鬲或鼎,以及爵)。事实上,这种节制绝不会破坏形态的典雅,正如觚,它是一种庞大的酒杯,看到的人们却为它的细长感到吃惊。大部分的祭祀用青铜器上,都有几何及神话图案作为修饰,同样呈现出一种华彩。人们会为这些怪兽面具的气势而大吃一惊,特别是饕餮,它们起初是逼真的公牛、公羊、虎或熊之头颅,随后逐渐程式化,演变为可怕的鬼怪。商代青铜器(以及玉器)上能看到的另一种神话形象就是夔龙,“一种声如打雷般的牛龙”。中国传说中的英雄敲响用这种怪物之皮做成的鼓,“如阵阵雷霆般的发出命令”。“作为宇宙力量的象征,”乔治·萨勒[20]说,“这些传说中的动物,赋予了其所装饰的对象一种神秘而强大的能量。”

在安阳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些充满活力的大理石圆雕,或者说是雕刻过的大理石块,描绘的正是神话中的怪物。(这种对圆雕的偏好,在商代以后似乎终止了,直到很久之后的战国时期才重新出现。)

最后,除了青铜器,安阳文明还产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玉器,它们在礼仪中同样重要。玉是纯洁的象征,根据古代中国的信仰,它拥有一种内在的“美德”。我们从中国经典中得知,王族的头饰,允许用玉做装饰,而王权的重要标志,就体现在一块大玉板(圭)上。它被系在君主的腰带上。商代遗址的挖掘中,发现了大量玉制的刀、斧、戈,其中一些为棕色或浅黑色,似乎有意模仿青铜器的颜色。还有两种非常有特色的玉制祭器:璧和琮。前者是中心有穿孔的圆盘,代表着天;后者是外圆内方的物件,代表着地。这两种形态的玉器,可能也和青铜器一样用于季节祭祀,国王将之献给上天,以求得土地的肥沃。

物质文明的这种丰富,证实了中国古代史书中提及的商代国王之生活。其末代君主,受辛(纣王),留下了一个“中国尼碌[21]”的恶名,他是一个精致、奢侈及腐败的宫廷之产物,是一个已经衰落的文明之例证。他“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益收犬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取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22]不过,在这种巴比伦式的奢华外表背后,汉人种族的扩张依旧在继续。

[1]古希腊对两河流域的称谓,意为“两条河流之间的地方”,两河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境内。本书不加说明的均为译者注。

[2]约合32.37万平方公里。

[3]希罗多德(约前484—前425),古希腊历史学家,《历史》一书的作者。

[4]原书注:今天,整个华北几乎都种植黍稷或小麦。山西大约是43%的黍稷,16%的高粱,14%的小麦。而河南、陕西和甘肃则是45%—60%的小麦。

[5]原书注:水稻非华北原有,很早时期就肯定在南方有种植,公元前8世纪,它已经被列入五谷之中。

[6]原书注:对于外国人来说,这条河一般称为扬子江,但只有当其流过镇江之后,中国人才如此称呼。长江则是整条河流的通用名称。

[7]出自《诗·周颂·载芟》。

[8]出自《诗·小雅·谷风之什·楚茨》。

[9]西方史学家通常不明确承认夏朝的存在。

[10]Archaic Period,也称狩猎游牧时期,是古希腊史采用的分期,通常指公元前8到前6世纪。

[11]即窑洞。

[12]原书如此。实际上中国传说中的三皇应为燧人氏、伏羲氏及神农氏,黄帝是五帝之首。

[13]出自《诗·郑风·溱洧》。

[14]马伯乐(1883—1945),法国汉学家。

[15]原书注:我们应当特别注意最近在河南北端安阳附近的后岗村发现的雕刻及绘制陶器,装饰有平行线和简单的方格图案。还有侯家庄附近发现的陶器,装饰有须根及编织物的痕迹。这两批文物也许都可以追溯到夏朝初期。(吴金鼎:《中国史前陶器》,1938年)

[16]大约公元前2000年,在爱琴海南端的克里特岛上,以及几百年后在希腊半岛南部的迈锡尼等地,出现过一些奴隶制小国。它们的文明曾辉煌一时,被称为爱琴文明,主要包括以克里特岛、昔克拉底群岛为代表的“克里特文明”和以希腊半岛南部迈锡尼为代表的“迈锡尼文明”。爱琴文明为古代希腊文明奠定了基础。

[17]原书注:事实上,在一些马厂陶器中,我们可以看到圆形波纹,它们让人联想到半山陶器的装饰,仅仅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才没有那样大量地被用来充当棋盘格图案的特色圆环饰边。(参见吴金鼎:《中国史前陶器》中的插图,1938年)

[18]19世纪德国考古学家。

[19]原书注:各类青铜器风格上的确定,从最早时期开始就几乎没有改变过,这显然归因于它们用于祭祀仪式的重要性。

[20]巴黎现代艺术博物馆馆长。

[21]古代罗马暴君,公元54—68年在位。

[22]出自《史记·殷本纪》卷三。第二章先民的扩张

看起来似乎有些荒谬,如果我们将中国历史与任何其他伟大的人类社会相比较的话,首先应该选择的是加拿大或者美国。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洲大陆,基本和实质性的关注,远非政治的兴衰变迁,而是一个辛劳民族对无边无际的处女地之征服。在他们的拓荒之路中,汉人能够发现的只有半游牧族群。这场征服中最为困难的部分,必定是与大自然本身的直接抗争:清理土地,砍伐原始森林,驯服河流,以及在所到各处开辟可耕地。不过,法裔加拿大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1]只用了三个世纪就将北美大陆开拓完毕,汉人的农业征服却花费了几乎四千年。公元前第二个千年,这场征服在黄土地与中原的边界之内开始,直到今天仍未完全完成。因为在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倮倮和苗族“土著居民”依然在抵挡着汉族农夫的干涉。

毫无疑问,在商代中期(公元前14世纪),汉人殖民者就开始形成了紧密团体,越过中原的边界,去“蛮夷部落”那里开垦新的耕地。后者要么被他们征服,要么被同化,或者被争取过来。这一进程,与汉人19世纪在蒙古草原上占地耕田,或者20世纪开发砍伐满洲森林相比,可以说没有多大区别。汉人最早的这次扩张,向南前进到了长江流域,当时此地几乎完全为森林所覆盖;向北到达了山西的黄土梯田,向西北来到了陕西与世隔绝的渭河河谷,这是一处同样从黄土中开拓出的区域。在接近长江的地方,中原农夫遭遇到了一些依旧处于半开化状态的部落(尽管毫无疑问和汉人属于同一种族),他们靠打猎和捕鱼为生,并在汉人的指引下,逐步过上了定居农业的生活方式。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西北。一个勤劳的拓荒者部落——周人在这一区域定居下来,并承担起了清理并耕种这片丰饶的冲积平原之任务。他们将自己置于一位农业神人“后稷”的保护之下,此举很有象征意义。这是一片从黄土中开拓出的领地,覆盖着精细的灰黄色黏土。正是在这里,后来修建了陕西省府西安城,或称长安。此地盛产玉米和粟稷,堪与加拿大相媲美。古代史书带着有所克制的热情,谈及在这里定居的周人家族最早的首领们,说他们在其他所有人之前“就开始耕地和播种”。他们将创立一套“屯垦”制度,能够持久地对抗其定居地周边的蛮夷部落。荒凉的中国西部之定居者,与所有类似位置的殖民者一样,都过着粗陋生活。他们开拓可耕地的顽固决心,危害了毗邻梯田地区的半游牧部落,也让自己付出了高昂代价。古老的史书显示,他们一度在野蛮人的攻击下被迫撤退,接着,再次从黄土高原下来,奔向渭河流域,“将士扶老携幼”。周文王

作为边界捍卫者及高原开拓者,周人的首领们在严酷的工作中适应了战争的艰苦。公元前11世纪中叶,他们之中的一人,在历史上以武王而闻名,因商朝末代君主受辛的不受欢迎而受益,后者由于其残忍及放荡而广受憎恶。武王领导了一场反叛,并歼灭了王室军队。受辛逃回自己的宫殿,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自杀:“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2]武王凯旋进入都城。“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铖斩纣头,县大白之旗。”[3]周武王姜太公

这是边境之民,是西部高原河谷的粗俗拓荒者,对奢华的朝廷,对中原富裕的耕作者之胜利。周人就这样夺取了政权,并拥有在渭河流域维持其住所近三百年的智慧,他们将自己的力量归因于地理位置,从这里,周人能够控制中原。这一时期(公元前11和前10世纪)的艺术,以风格比前代更为粗糙的青铜器为主要特征,带有一种严苛的线条韵律(或者以龙为主题),有时还会有相当笨重的几何图案。[4]瑞典考古学家高本汉(Karlgren)最近对此做了毋庸置疑的确认。如果我们能相信这些迹象的话,就可以推测,相比商代那些奢华而让人炫目的艺术作品,周代最初统治者的物质文明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倒退。

一场灾难终结了周朝的强盛。公元前771年,他们的首都遭到了西部蛮族的突袭和劫掠。这个王朝抛弃了其边境的住所,迁移到了洛阳地区,这里是中原的门户,也是当时中国的中心。周人在洛阳获得了大得多的安全,但很快丢掉了他们的武士个性;国王退缩成了有名无实的王室领袖,与此同时,真正的权力转移到了封建诸侯的手中。

[1]指北美大陆的英格兰移民,今日多数美国白人的祖先。

[2]《史记·殷本纪》卷三。

[3]《史记·周本纪》卷四。

[4]原书注:多种形态的青铜器出现在这一时期,例如钟和椅。第三章封建制度与骑士精神

公元前8世纪到前3世纪的古代中国,能够向西方的中世纪学者提供封建制度比较研究的素材。在上述时期的中国社会中,王室权力衰落所催生的制度,与10世纪的法国有几分相像。封建领地的分割持续了相近的时间,随后,与法国类似,一定数量的大诸侯引发了领土的重新整合。春秋战国进度图

我们无意列举出中国全部的封建诸侯国,但应当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国家的形成是出于地理原因。今天的中国各省,通常相当于好几个欧洲国家的大小;相应的,在历史长河的起起落落之中,它们与总是重复出现的永久性单元保持一致。(像后者所做的那样)这些大的地区性单元,在中国古代的诸侯国时期就已经很明显了。例如在西北,位于渭河河谷之中的今天之陕西省——这条河谷是从黄土中开辟出来的,它控制着河南平原——自从这段历史时期的开端就已确定了。我们已经看到,周朝的国君是如何从这些西部边陲出发去赢得王位的。他们曾经丢弃的边境之王角色,被其封臣秦伯承担起来了。后者在陕西开拓了一处地盘,并注定要有一番引人注目的事业。在山西省的黄土梯田上,另一个诸侯国[1]建立起来了,这要归功于其高于中原的优越地理位置,这种优势使它能够成功地建立霸权并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第三个占优势的诸侯国[2]建立在山东东部,这个有独特性的省份,从神圣的泰山山岳一直延伸到中国的“布列塔尼”[3]——岩石丛生的山东半岛。在长江中游的湖北(一处湖泊纵横交错的浅盆地,在当时遍布森林),蛮夷部落被中华文明的典范所吸引,自发地采用了一种汉人的生活及思维方式,并建立了第四个大国。[4]以上我们只提及了最强大的几个诸侯。如果试图列举所有其他小国,包括从封建领地中再分出去的较小诸侯国,我们就能得到大约六十块封地。春秋列国图

同样地,我们将不能详谈各类诸侯国之间的残酷斗争。这与11世纪法国的封建争端一样冗长无味,而只有从历史地理学的视角来看才是有意思的。这里,重要的是这一时期的社会结构本身及社会生活,这是我们法国封建时代的对等物。

这是中华民族的骑士时代。那个时期的战争,是一种有侠士风度的较量,是使用那种高贵的贵族装备——战车——进行的。无论是通过古代史书的描述,还是凭借汉代的浅浮雕,都能让我们对这类战车相当熟悉。战车上套着四匹马,其中两匹套在车辕上,另外两匹通过皮带从两“翼”拖动它。它们是矮小、粗壮、强健的骏马,营养充足,充满激情。它们的马嚼子上装饰有小铃铛。战车上有一个短小狭窄的框架,它的后部开口,装在两只轮子上。中国的战国像亚述人[5](Assyrian)的一样,能载三人:御者居中,一名长矛兵居右,一名弓箭手居左。三人全都着胸甲,戴护臂,并穿着浸渍牛皮制成的护膝。长矛上装着小钩子,以便能叉住敌人,弓上则镶有象牙。三位同伴共用一个涂有明亮色彩的盾牌,他们盔甲上的亮光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与此同时,在前方,后面和两翼,都有军旗高高飘扬,旗上绘有象征四种主要方位的标志性动物——朱雀代表南方,玄武代表北方,白虎代表西方,青龙则代表东方。晋文公与楚交战(元代王振鹏《养正图》)

当一位君主的军队入侵邻国之时,后者的首领,出于蔑视和虚张声势的目的,往往会派出一队人马,带着给养送给侵略军。有时,这种挑衅会采取一种更加血腥的形式,国君会向其敌人派出信使,而这些勇士则在对方面前割断自己的喉咙。有时,一辆战车会全速驶到敌人城门下,并做出侮辱举动,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场以亚述方式进行的混战。“千乘战车相互冲击,战旗对战旗,荣誉对荣誉。”如同荷马时代一样,当两军中的一些勇士彼此相认时,他们就会从战车的最高处交换“傲慢的赞美”。有时在开战之前,他们会一起饮酒,甚至互换兵器。这种对手之间的战争,不得不遵照一套严格的礼仪准则来进行。被征服者如果有证据证实自己的勇敢,或者懂得如何以真正的侠士精神向其胜利者致辞时,就能得到释放,如同以后日本的武士阶层,“名声是通过慷慨大度的行为赢得的”。此时,已经有了一种与武士道相近的观念,即侠士荣誉的规则。因为这样的准则,勇士们在张弓之前,将自己无所畏惧地暴露在敌人的箭矢之下;同样因为这样的准则,侍从们刻意求死,为的是给其主人的纹章增添荣誉。早期的编年体史书《左传》中,不止一个段落描述了这些史诗般的美德。秦王的首席御者,即便浑身中箭,依然不停地擂鼓,因为“擐甲执兵,固即死也”“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岂敢言病”。[6]

在和平时期,绅士们也抱持着同样的理想。这些人的腰带上饰有玉佩,发出“清脆和谐之声”;他们来到国君的朝堂上,参加贵族射箭比赛。空气中弥漫着轻柔的乐曲,处处都有高雅的互相致意,整体气氛如同一场芭蕾舞剧。

这种忠诚于国君、公平对待敌手的侠士理念,这种对交战诚实的尊重,这种和平时期在“礼教”中所表现出来的高贵礼貌准则,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并从此产生了儒家学说的部分教义。

[1]指晋国,公元前403年分裂为韩、赵和魏三国。

[2]指齐国。

[3]法国西北部的一个半岛。

[4]指楚国。

[5]主要生活在西亚两河流域北部(今伊拉克的摩苏尔地区),公元前8世纪建立起了强大的军事帝国。

[6]两则引文均出自《左传·成公二年》。第四章上古先贤

中国哲学,如同希腊哲学和印度哲学,代表着人类思想史的一种原初面貌。

在中国,哲学思考很可能产生于非常古老的四季交替的自然概念。对于这种季节规律的观察,想必铸就了远古时期中国人的思想。它将事物分成两个一般类别,即阴与阳,分别代表黑暗与光明,潮湿与温热,由此类推,还有天与地,收缩与膨胀,女性与男性。这两种法则的相互对立和交替,以及它们的相互依存,或者说二者的相互转变,解释了宇宙中万物与一切生命的演变进程。在这两种对立法则之上,还叠加着第三种原理——道,它可以描述为前两者不可分离、相互依赖并无穷演进的法则。

这些自然主义观念,在原始思维的最早分类中是与生俱来的,接下来,是从占卜之学中引出的更为复杂的概念。[1]早期的中国社会中,占卜者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方便自己的表演,他们虚构了一个抽象世界,它高于并支配着可知世界。这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有些相似。不过,中国的占卜涉及了几何抽象,还用到了对不同组合的认知,从而形成了一整套以“三爻”、“六爻”形式排列的虚线和实线系统,并象征着阴与阳的各种组合,也就是宇宙的多种面貌及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纯粹中国式的、关于数目的定性价值之理念。[2]我们能够意识到,这种特殊的观念,为远东哲学之后的演变充当了一个出发点。孔子画像(唐代吴道子作)

正是在这种知识背景之下,孔子——在汉语中被称为“孔夫子”或“孔先生”——诞生了(通常认为其生于公元前551年)。他是鲁国(在今天的山东省)一个破落贵族家庭的孩子,有一段时间曾离开家乡,走访多个邻国之宫廷,随后回国创办了一个智慧学派。因其教义的道德特质,人们将孔子与苏格拉底(Socrates)相提并论。两人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点,即生前都没有留下任何书面作品。我们不得不从柏拉图(Plato)和色诺芬[3](Xenophon)留下的肖像中(有时会有出入),重建苏格拉底的可能形象。但就孔子而言,这一工作甚至可能更为麻烦。我们所熟知的其格言,及与别人的对话,是经由一个他去世五百年之后的修订本[4]传递给我们的。不过,这个文本中,浮现出了一位有迷人个性的人物轮廓,欣欣然地展示了其敏感性,以及发自内心的机敏应答。这永远不可能是常规的歌功颂德者所能编造出来的。

孔子的思想历程,就我们所能追随的内容来看,似乎绝不追求革新。模仿保守派笔吏的样式(他与这一派联系紧密),孔子的教义表现为对古代传统的一种评注。人们在他身上会再度发现对“天”的敬重,也就是对宇宙秩序的推崇。阴与阳的古典理念,以及更高一层的“道”之理念,在孔子这里,通常意味着正道(也就是古之道),而他的道教对手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则是在不同的意思上使用它。

如同他这一学派的所有圣贤一样,孔子鼓吹孝道,以及对亡灵的虔敬。也就是说,崇拜祖先。尽管有这些传统主义理念,一些逸事告诉我们,他并不认为自己应当绝对为礼仪规则所制约;他特别赞赏的,似乎是动机的纯洁与心灵的真实。[5]本质上说,他的教义似乎是一种行为学说,他传授的是一种积极的道德。“看来,正是作为良知的指导者,令他赢得了声望。”

儒家学说可以用“仁”的概念来概括,这一概念既意味着对他人的仁爱之感,也表明对自身人格尊严的感知。简而言之,这是对自身及他人的一种尊重,只要对方拥有这一理念所包含的所有附属美德:宽宏大量,诚实守信及仁慈宽容。在外部关系中,仁表现在持续的自我控制之中,这是对礼仪的尊重及一种正式的礼貌,而这种礼貌,正如前文说过的,不过是一种内在优雅的外在表示。在这里,人们可以发现一种谦恭,它在骑士理想的支配下,在欧洲贵族阶层中催生出了封建时代的礼节。

如同苏格拉底的教义,儒家学说首先倾向于教人了解自己,以便于促成自我完善。正如苏格拉底宣布放弃爱奥尼亚哲学家们对宇宙起源的研究一样,孔子——无论如何也不是不可知论者——拒绝探究命运的奥秘,不愿“语怪力乱神”。“知之,”他说,“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6]又说:“未知生,焉知死?”[7]他的教义,不承认个人道德与公民及社会道德之间的差异。其目的就在于行仁政,正如在所有中国哲学体系中一样,仁政要靠君主美德与上天秩序的和谐来确保。“正是统治者的道德力量,他从天命中唤起的超自然影响力,导致其臣民是行善还是作恶。”因为人们强调这些格言,孔子后来被尊崇为圣人典范,以及儒家学派的至高权威。

如果不得不将儒家思想的精神浓缩为一个简单准则,那我们会说,它是一种与宇宙秩序相联系,或者说相合作的民事秩序。墨子

孔子的继承者墨子,展示出了最大的独创性。(他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后期和前4世纪早期。)通过一次大胆的飞跃,这位著名的思想家走进了一神论,这让人难以理解。他援引了“上帝”,一位人格化的神,来取代其前辈们非人格化的“天”。上帝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而且本质上是品性端正的:“善行的主要理由,应当是对天上之主的畏惧。他能看到森林、山谷中所经过的一切,还能看到人眼所不能看穿的所有隐蔽之处。他是我们应当努力取悦之人,他喜好善行并憎恶恶行,热爱公正且痛恨不公。天下的一切权力都从属于他,并必须根据他的意见来执行。他希望国君善待其子民,所有人互敬互爱,因为他,上帝,爱所有人。”[8]

从这种一神论中,墨子提取了一种非常高级别的道德。孔子的利他主义,在他这里变成了兼爱,甚至于发展到了自我牺牲的程度:“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9]墨子以同样方式强烈谴责封建战争。以下格言概括了他的思想:“夫知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知矣。”[10]

道家学派则有着迥然不同的性质。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史前占卜者对于阴、阳及道理念的探究,这些我们均已经讨论过。它们还与古代神汉巫婆自我暗示的行为有关联,他们狂热的舞蹈导致了恍惚状态,能够捕捉神的注意力,并保持后者的在场。然而,从这些粗鲁的实践(依然充满了原始巫术)到“道教之父”们的崇高思想,必定是一条漫长之路。而且,正统观念更倾向于无视其可疑的祖先。根据传统,作为哲学的道教,由一位名叫老子的圣人所创立,我们对他没有任何确定的了解,但依照传说,他很可能活到了公元前5世纪。对于道教第二位圣人列子,我们也不会知道更多。相反地,第三位圣人庄子,已经清楚地显示,他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下半期,大约死于公元前320年。老子

道教一直保留着从古代巫术实践中继承的一些古怪的控制呼吸练习,更精确地说,是一套真正的“呼吸体操”,为的是将初学者送入一种狂喜和飘浮状态。这些方法并非古代中国所独有,因为人们可以在印度瑜伽修行者中间发现。这些自我暗示法,因一种神秘实践而显得高贵,正如印度瑜伽一样,其目的也是“让灵魂清空所有一切,只留下纯粹的本质。”道教圣徒因此达到了一种永久的入迷状态,“一种神奇的优雅,也是真正的自然情形。”

道教书籍向我们揭示了这种神秘方法的不同阶段。“自吾闻子之言,”在《庄子》一书中,一位圣人的弟子断言,“一年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11]类似的还有另一段:“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列子》一书更加精准地分析了这些冥想状态,人即使处于俗事最繁忙之时,也能维持上述状态,因为它们可以与尘事交流:“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不觉形之所倚,足之所履,随风东西,犹木叶干壳。竟不知风乘我耶,我乘风乎。”[12]

这种智力上的苦修,赋予道教徒非凡的力量。葛兰言[13](Granet)写道:“他实现了一种状态,他不再是任何其他,只是一种纯力,没有重量,无懈可击,并且完全自主,圣徒完全自由地通过环境。”

庄子教导说,在这种超然状态下,圣人超越一切世俗的可能性之上:“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14]他像一个纯粹精神体,穿过一切物质,因为对他来说,所有物质似乎都能渗透。《庄子》一书以柏拉图式神话开篇,讲述一只巨大的神鸟为求道而越飞越高:“‘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15]在这种立于巨大神鸟之翅上的星际飞行中,在这种渴望一举达到能推动世界的无名力量之狂热里,庄子感觉他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庄子

因此,为了让自己与大自然合为一体,并与宇宙力量联系起来,道教徒必须首先抑制他们的逻辑推理,并“吐尔聪明”。“目无所见,”庄子教导说,“耳无所闻,心无所知。”[16]社会及文明不过是惯例。就像卢梭的信徒,他必须回到一种自然状态,并生活在与野兽和家畜都保持亲密的状态;为了让他重新发现自然状态,唯有除掉文明中的虚饰。这样,他就能找到一切学派都在寻求的长寿秘诀。为了无限期地延长生命,我们只需要保持自己生命力的平和,不要人为干预。在其日常应用中,道教智慧从本质上说,在于避免一切无用的烦乱。《老子》中讲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17]

通过深化古老的“道”之概念,道家为中国思想界提出了一种形而上学理论,它有着不可思议的威力,即使提出者从不打算给它下一种明确定义。“道”是宇宙中的物质,不受任何事物决定。

老子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18]

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19]

在具体的物质中,阴与阳不过只是两种模式,宇宙的连续统一,使得它们可以永恒反转,但宇宙本身是未知和不可言喻的。“道可道,非常道。”因此我们只能消极地理解它。以下是《老子》中的陈述,它得到了人们的经常引用:“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20]

然而,如果认为这种一元论是静态的,那就错了。它实际上是一种动力论。正如马斯佩罗(Maspero)和葛兰言所观察的那样,道与其被视为一种存在,不如被当作一种力量。它总是有热情及生命的冲动。“以其不能生,故能长生。”或者不如说“宇宙固有能量的永恒准则”,宇宙的力量等同于生命动力。

通过一次奇特的倒转,绝对的一元论就变成了彻底的相对论。如果“万物”是一体的,它们就可以相互交换并相互取代。智者本人如果隐姓埋名,丢弃自己的品性与其个人特征,他就会变得与世间其他人没有区别。“昔者,”《庄子》中写道,”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21]或者再举一个莎士比亚剧一般的场景,列子提着一颗在路边捡到的人头,如哈姆雷特似的低语道:“谓予与彼,知而尔未尝生,未尝死也。”[22]就像勒南(Renan)想到其“天狼星的形象”一样,庄周为了确立其普遍相对论,邀请我们到类似的观象台去观察事物。“如果你登上太阳战车,”那么这一样一种高度下,“物我”,或者如我们经常说的主体与客体,就会完全相同:“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23]

这种相对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普遍的可逆性,造就了一种超然态度,平静且安详地接受人世间的一切变化无常。马可·奥勒留[24](Marcus Aurelius)说:“啊,世界!你带来的一切都对我有益。”以同样的方式,庄周说:“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25]“吾师乎,吾师乎,”他呼喊着,向“道”致辞,“齑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道教的总结性课程,就是漠不关心。杨朱

另有一种非凡的哲学,即杨朱哲学。此人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中叶。现在,我们来到了非常糟糕的战国时代。这是一个诸侯混战的时期,伴随的是对全体平民可怕的伤残及屠杀。对于这刀光剑影的几个世纪,杨朱留给我们的影像是绝望及嘲讽的。他的教义是一种悲观的宿命论,其苦闷怨恨有一段私人笔记所见证,让人联想到卢克莱修[26](Lucretius):“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遣,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27]法家代表人——韩非子

如果说思想家们对现实世界的图景深为失望的话,有一个学派却坚定地接受了一切,这就是法家。在这个武力的世界里,他们试图建立一种不依赖道德的治国之教义。从人类的本性,以及其所有罪恶出发,法家构建了一种本质上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善政学说。这套法律,即使在个性平庸的君主统治下,通过“双管齐下”的交替使用,明赏罚,依然能够保证国家的健康发展,以及百姓事实上的幸福康乐。政治是种技巧,法律价值的标准,并非它们理论的道理品质,而是其实际效果。就这方面而言,主要的事情是:法律应当以实力作为后盾:“夫虎之所以服狗者,爪牙也。”[28]

孟子,大约生活在公元前372到前288年,是一位儒家学派的道德家。他讲述一种中庸之道的道义,介于杨朱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与墨子宣扬的完全自我牺牲之间,并坚决反对法家的残酷无情。简而言之,他回到了孔子的人道主义,并使之与更现实的正义理论相协调。孟子

孟子特别强调教育:“心灵之卓越,由培育善的胚芽而达成,如同一粒麦种,受益于沃土及丰年。”这种温和的教义,当时并不受青睐,直到后来,汉代的统治稳定之后,才收获了成功。当下,战国时期正处于其最糟糕的阶段,法家所有的现实主义学说,都几乎无法满足暴君及冒险者对它们的要求。

[1]原书注:早期的中国人懂得两种形式的占卜方法:一是借助龟甲(解释龟甲在接触火时出现的裂缝),二是通过摇动蓍草杆,正是蓍草杆多种多样的可能排列,产生了我们稍后要讨论的六爻理论。

[2]原书注:数字1=水=北=黑,2=火=南=红,3=木=东=绿,4=金=西=白,5=土=中=黄。北的象征动物是玄武,南是朱雀,东是青龙,西是白虎。

[3]色诺芬(约前430—前354),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雅典人,苏格拉底的弟子。

[4]即《论语》。

[5]原书注:但孔子是作为一位礼仪的支持者而出名的,他将“礼”看作是表达并激励美德的重要元素。

[6]出自《论语·为政篇第二》。

[7]出自《论语·先进篇第十一》。

[8]这一段话并未出自《墨子》,故没有用文言翻译。

[9]出自《墨子·大取》。

[10]出自《墨子·公孟》。

[11]出自《庄子·杂篇·寓言第二十七》。

[12]出自《列子·黄帝第二》。

[13]葛兰言(1884—1940),法国汉学家。

[14]出自《庄子·内篇·齐物论第二》。

[15]出自《庄子·内篇·逍遥游第一》。

[16]出自《庄子·外篇·在宥第十一》。

[17]出自《老子·第四十七章》。

[18]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

[19]出自《庄子·内篇·知北游第二十二》。

[20]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1]出自《庄子·内篇·齐物论第二》。

[22]出自《列子·天瑞》。

[23]出自《庄子·内篇·齐物论第二》。

[24]马可·奥勒留(121—180),罗马帝国最伟大的皇帝之一、斯多葛学派学者,著作有《沉思录》等。

[25]出自《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

[26]卢克莱修(约前99—前55),罗马哲学家及诗人。

[27]出自《列子·杨朱第七》。

[28]出自《韩非子·二柄第七》。第五章火与剑

最终,几个大的诸侯国从封建战乱中脱颖而出,它们兼并了一些次等的领地,彼此间很快开始了你死我活的争斗。在决定其中哪个会因统一中国领土而受益的竞争中,所有国家都是敌手。从公元前335年开始,最重要的几个诸侯国之首领,就不再麻烦自己操心周朝那位有名无实的君主了,并开始自己戴上国王的头衔。(如同在公元前305年之后,即亚历山大大帝死后的希腊世界,其将军们也做了同样的事情。)现在,战国时期到达了其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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