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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20: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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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颂杰,吕晓刚,周桂发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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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文存:复旦学报(社科版)复刊30周年论文精选集(经济学卷)

光华文存:复旦学报(社科版)复刊30周年论文精选集(经济学卷)试读:

总序一

章培恒《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复刊时的情景——特别是由此在校内引起的欢欣鼓舞——还恍如昨日,却已30年过去了。这固然不得不使人感慨于时光流逝的迅疾,但更意味着近30年来社会发展快速,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虽然还有弱势群体存在,却也较清晰地看到了希望所在。否则,度日如年,对日子是只会嫌其过得太慢的。

至于那时的欢欣鼓舞,实在不只是由于《复旦学报》的复刊,而是由于复刊的《复旦学报》所追求的学术品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无所畏惧地探索、创新,既富于时代性,又富于学术性。这种追求是在复刊第1期就鲜明地显现出来的。该期所载当时校党委书记夏征农同志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便是其最突出的代表。但要充分了解其意义,则必须联系其时代背景稍作阐述。“文革”期间,“四人帮”假借无产阶级专政之名,疯狂破坏人民民主,正如胡耀邦同志在“四人帮”被粉碎后不久就指出的,他们搞的实质是封建专制主义(见满妹:《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页)。而且,为了搞封建专制主义,他们把民主说成是资产阶级用以颠覆社会主义的反动思想武器。所以,无论是为了揭批“四人帮”和极“左”思潮的实质,还是为了防止封建专制主义的再次肆虐,都有必要阐明民主的重要性及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而这也就牵涉当时思想界的一场严重的斗争。

原来,在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联合发表了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其中公开提出: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通常简称为“两个凡是”)。这篇社论提出上述方针,是经当时的中央领导决定、批准的。这样一来,给人民和国家造成巨大灾难的“文革”不但不能被否定、批判,今后还得根据“最高指示”每隔七八年再搞一次;跟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有关的一切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政策、措施必须继续执行,一切冤假错案也根本不能平反;与此同时,由于“四人帮”的许多罪行和反动谬论(包括他们的疯狂破坏人民民主和对民主的蓄意攻击)往往是以“拉大旗当虎皮”的手段制造出来的,根据上述方针当然也就不能反对而应加以维护了。

正是看到了“两个凡是”的严重危害性,尚未获得平反的邓小平同志在同年4月就公开表示“‘两个凡是’不行”(见满妹:《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221页)。自1977年3月开始担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的胡耀邦同志原就不同意“两个凡是”,在得知了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讲话后,“更加坚定了从思想理论上拨乱反正的信心”(同上书,第221页)。同时,在理论界也有一些勇敢而敏锐的学者自动地在抵制、反对“两个凡是”。于是,在胡耀邦同志的组织和支持下,党内理论战线上的几位有相当地位的负责同志(包括20世纪五六十年代长期担任复旦大学党委书记、当时担任《光明日报》总编辑的杨西光同志)和理论界的有生力量共同努力,撰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文,于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署名发表,新华社当天便作为重要文章予以转发,《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与全国七家省市级大报于次日全文转载。这就揭开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与“两个凡是”的大论战的序幕(同上书,第224—227页)。

不过,“两个凡是”是经当时的中央领导批准、决定的,提倡和支持者位高权重,远在胡耀邦同志之上。所以,这场论战一开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张者就受到了沉重的压力,被批判为“砍旗”——砍倒毛泽东思想这面红旗,胡耀邦同志也受到了点名批评。虽然邓小平同志在同年7月22日与胡耀邦同志的谈话中支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上书,第227—229页),但还不足以推翻中央领导正式批准、决定的“两个凡是”。直到同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举行的有中央和地方党政军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预备会议上,还有人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提出指责,反对“两个凡是”者则挺身而出、据理力争。经过这样面对面的争论,邓小平同志在会上正式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这场斗争才有了明确的结论(见满妹:《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229—230、232—233页)。

而《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复刊第1期是在1978年10月出版的,正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两个凡是”斗争激烈、尚未见出分晓的时期。此期所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显然与毛主席在“文革”时期的某些论述——例如要“在整个上层建筑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相矛盾,从而也是与“两个凡是”相对立的;全文洋溢着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无所畏惧地探索、创新的精神。其提出这个基本观点的理论前提则只能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于其所论证的问题和提出的主张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人民利益极为重要,其论证又切中要害、深刻有力,可以说这是一篇富于时代性和学术性的力作。

我之所以提出这一篇来,乃是为了说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自复刊以来所追求的是怎样的一种学术品格。从复刊第1期我们也就意识到了复旦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今后将沿着怎样的方向发展;当时校内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复刊而欢欣鼓舞,其故便在于此。

现在,《复旦学报》复刊已经30年了。自复刊以来所追求的这种学术品格已越来越鲜明而突出,无论社会科学抑或人文学科方面的论文全都如此(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文学科的有些论文虽然说的是古代的事,但都是为了推动当代的人文学科的发展,因而仍然具有时代性)。对此,我们感到无限的欣慰。

为了纪念《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复刊30周年,我们从中选编了这部论文集。限于篇幅,也限于我们的水平,选编工作不能不存在若干失误,诚恳地希望读者赐予教正。

总序二

俞吾金

记得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深入地加以思索,敬畏之情就越增长,那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其实,在阅读那些经天纬地、笔力千钧的学术论著时,也会油然而生“高山仰之,景行行止”的感受。

当五大卷厚厚的纪念文集摆放在眼前时,我们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从内容上看,这些文集涉及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几乎涵盖了复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全部领域。其中既有以“为往圣继绝学”自况的前辈大师留下的畛域广泛、烛隐发微的珍贵文字,也有以“守护思想”自期的中青年学者写下的返本开新、自出机杼的扛鼎之作。其气象之恢宏,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其说理之缜密,宛如水银之泻地,雕琢之无痕。庄子云:“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这五大卷的纪念文集不正是复旦深厚久远的学思传统的一个真实写照吗?

当我们逐卷浏览文集中的一篇篇杰作时,一阵阵新观念的热浪迎面向我们扑来。从风格上看,这些佳构包罗宏富,色彩纷呈:或考证精审,微言大义;或征事数典,抉发详备;或放言高谈,臧否人物;或独造精微,自成体系。似乎思想的会饮在此岸举行,仿佛精神的百花在这里盛开。从内涵上看,它们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一是正本清源。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们还没有完全从“十年浩劫”的阴影中走出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仍然梦魇般地支配着他们的大脑,而“两个凡是”的错误观念又为思想戴上了新的桎梏。于是,解放思想、正本清源就成了学术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曾几何时,当《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出第一声狮吼的时候,复旦学人紧随其后,在思想学术领域里擎起了拨乱反正的大旗。夏征农先生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漆琪生先生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过时了吗?》、全增嘏先生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史观》、王中先生的《论评论文写作和新闻学上的几个问题》等雄文,高屋建瓴,振聋发聩,别伪求真,发隐举疑,堪称这方面的开山之作,积极地推进了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

二是接续传统。人所共知,“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思想观念常常是以文化虚无主义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在这种表现方式中,传统被推进了硫酸池,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当代中国人的思想似乎像智慧女神雅典娜一样,突然从宙斯的脑袋里蹦跳出来。不用说,这是一个十足的现代神话。历史和实践一再启示我们,即使当某些人以“反传统”自诩时,他们实际上仍然是从属于传统的,因为传统内部本来就蕴含着“反传统”的要素。要言之,“反传统”本身也是一种传统,因而当代人对传统的抗衡,犹如婴儿对母腹、麦子对镰刀的反抗,注定是苍白无力的。当然,肯定传统的重要作用并不等于说它是固定不变的。诚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言:“这种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愈大。”既然我们始终置身于传统之中,那么试图抹掉传统,就像拉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那样,必定是荒谬之举。正确的做法是,从当代生活世界的本质出发,对传统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在这方面,王蘧常先生的《顾亭林逝世三百周年祭》、周谷城先生的《儒学别解》、陈子展先生的《〈橘颂〉解》、郭绍虞先生的《提倡一点文体分类学》、蔡尚思先生的《朱熹的书院教育与礼教思想》、严北溟先生的《论佛教的美学思想》等大文,持论平允,见解深邃,取精用宏,含英咀华,在对传统的接续和反思上,真可谓功不在禹下!

三是融贯中西。与改革开放同步的是,西学东渐又形成了新的高潮。与闭关自守时期百花凋零的学术窘境相对峙的是改革开放时期思想文化上的繁荣昌盛。即便在风雨如磐、素缟遭染、人人谈西学而色变的日子里,复旦学人仍然不骛时尚,不逐时流,孜孜不倦地埋首于对西学经典和最新思潮的探索中。贾植芳先生的《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汪熙先生的《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刘星汉先生的《国际人权保障与美国人权外交》、刘放桐先生的《杜威哲学的现代意义》、金重远先生的《戴高乐的五月十三日》等佳作,陶铸百家,钳锤中外,天姿神迈,独标悬解,无人能出其右。

四是戛戛独造。在披阅文集时,感受最深的是复旦学人老吏断狱般的治学态度和发前人之所未发的创新精神。他们既不泥古崇古,唯前人之马首是瞻,也不矫情鸣高,奉西学之定论为圭臬,而是泛滥百家,首创山林,融贯中西,自造新境。顾颉刚、谭其骧先生的《关于汉武帝的十三州问题讨论》、周予同先生的《“六经”与孔子的关系问题》、胡曲园先生的《从〈老子〉说到中国古代社会》、朱东润先生的《论传记文学》、蒋学模先生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章培恒先生的《关于〈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形成过程与写作年代》等巨制,提挈纲维,开示蕴奥,大音希声,震古烁今,犹如空谷石崩,留下了经久不息的回音。

阅毕文集,如坐春风,掩卷而思,感慨良久。最令人欣慰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复旦青年才俊也远绍前贤,近取同志,寂寞孤怀,卓然颖出,成绩斐然,难分轩轾。限于序言的篇幅,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然而,他们不迷信古人,不趋附时相,沉潜往复,从容含玩,守定身心,厚积薄发的治学精神表明,复旦学思传统的血脉已经贯通下来,足见斯道不孤矣!尽管浮躁情绪不绝如缕,像靡菲斯特菲勒斯一样纠缠着中国人,但复旦学人却愿意不徇流俗,不囿旧说,掉背孤行,心无旁骛地浸淫于学术之中,并把德国诗人歌德在《浮士德》中的箴言引为同调:

浮光只图炫耀一时,

真品才能传诸后世。

分卷序

伍柏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迄今,是我国走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进行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辉煌成就的伟大的30年。

经济体制改革是这30年改革的主要内容。理论来源于实践,为实践服务。经济管理学科也义不容辞地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作为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内容,并把学术成果反映在学报上。

经济建设是党的工作中心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曾经被“四人帮”搞乱了。《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复刊不久,1979年第2期发表的吴敬琏、周叔莲《把党的工作中心放在哪里是个路线问题》中,在揭批“四人帮”编造了一套所谓“继续革命”理论、反对把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全党工作中心的同时,指出:必须“真正弄清楚把现代化建设放在首位的历史必然性”。而只有改革开放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适应更好更快地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改革开放初期,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可循,只得“摸着石头过河”,边试验,边改革,采取双轨制办法,逐步前进,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这段时期,关于我国经济属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计划和市场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等这样一些事关改革目标的基本理论问题,在学术界引起激烈争论。《复旦学报》1986年第5期发表的蒋学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一文,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论述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统一的经济。商品流通构成了市场。所以,从经济运行的角度看,商品经济是市场导向型的经济,也就是市场经济。追溯得远一点,1980年他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第一版,就提出“社会主义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从1980年的第一版到2005年的第十三版,时隔25年,发行了1700多万册,这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提法始终没有改变过。

1988年初,国家体改委委托有关单位研究设计全国1988—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复旦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组织本校经济、管理两学院为主,包括法律、哲学、社科等系、所几十位老中青教师参加的课题组,进行跟踪研究,每年提出一份报告,三年合计三份报告。三份报告的基调是“通过产业组织的改革和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垄断竞争市场”。这就是说,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不是自由竞争市场,而是垄断竞争市场或现代市场;建立的途径是通过产业组织的改革和创新,不同于当时的价格改革论和企业改革论。这一设计,被认为是有特色的“复旦方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模式的确立,标志着从旧计划经济体制内的局部改革转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根本改革。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扩大,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和“开发区”热,带来了土地、房产、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相应地要求建立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制度,通过“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机制。国有企业改革,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融资等宏观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为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本论文集中有好几篇是关于这些方面改革的。到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1998年,改革开放以及在它推动下取得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复旦学报》在同年第5期上,发表了《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理论二十年》和《中国经济改革20年述评》两篇文章。前者阐述了在二十年的改革实践中如何一步步地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理论。后一篇立足于改革的总体,主要分析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现状、问题和今后改革的方向。同时,经济学院一批中青年经济学者,由伍柏麟主编出版了一套《中国经济改革20年系列研究(10卷本)》,从理论、计划、价格、农业、国企、就业、金融、政府、外贸、发展动因等10个方面研究中国的改革过程。

进入21世纪后,新时期的特点是,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到其他各领域的大改革和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西部的大开放。国民经济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前进中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主要是: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未根本改变,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也还存在。这些情况导致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日积月累,等等。因此,新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地科学发展。复旦经济管理学科在新时期中也努力按这一要求,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教学研究。反映在学报中的有:张薰华、朱国宏、彭希哲和戴星翼的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俞忠英、张晖明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尹伯成、姜波克、孔爱国、刘红忠关于金融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保问题(梁鸿)、地区经济(殷醒民)等的研究。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有用部分,阐明中国的现实问题,一直是经济和管理学院倡导的学术方向。文集中也体现了这一点。这里有老一辈经济学家漆琪生、吴斐丹的捍卫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反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声音;有依据现实情况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新认识(洪远朋等);也有关于西方非均衡理论及对分析中国经济意义的介绍(袁志刚);跨国公司理论新进展(薛求知、任胜钢);研究企业组织的新方法(芮明杰、钱平凡)等。更多的是运用西方经济学的某些原理、工具和方法分析中国的问题。诸如:张军与威廉·哈勒根、李慧中、石磊等等关于重复建设、服务贸易与投资动机以及对一个农村社区组织的分析都属这一类。

对世界经济和开放的研究要着重介绍一下。复刊之初发表的郑励志、宋承先关于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问题的两篇文章,经过艰苦研究,用实际材料实事求是地阐明它们战后发展速度的加快及其原因,一扫原来把它们说成一天天烂下去的陈词滥调,使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余开祥、戴炳然、洪文达和伍贻康关于欧共体的货币市场、国际经济调节、国家主权问题的分析,可以有助于认识现代资本主义新现象,对我国的建设和开放也可有所借鉴。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重新认识(华民),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跳越传统发展阶段的比较研究(王战等),对俄罗斯体制转轨的思考(庄起善),都力图从多方面、多角度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他山之石。

学科建设是研究性大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文集内容反映出我们力图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史正富、符钢战的文章,实际上是他们稍后出版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学》的雏形;同样的,潘振民、罗首初在学报上发表的关于企业行为分析的几篇文章,则是他们以后出版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学》的一部分内容。这在当时是对一种新学科的有益探索。苏东水、张文贤等几位的《

论无形资产的管理

》和《会计学革命》在经济管理理论上是具有新意的;叶世昌的《

经济学译名源流考

》,伍丹戈遗作《定量分析法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以及从文化原因研究东西方社会制序历史演进路径差异的《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韦森),都对经济史学做了重要贡献。

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令人鼓舞,新时期进一步改革开放,以科学发展的步伐,迈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设一个富裕、民主、公平、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更是任重道远。谨以此一心情和心愿铭记伟大的中国改革开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过时了吗?

漆琪生一

目前许多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企图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认为它只适用于自由竞争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而不能适用于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生产过程普遍地实现电气化和自动化,资本有机构成急剧提高,等量资本吸收的雇佣工人不断减少,商品生产采用自动化技术装备,按开电钮,自动运转,不需要投入多少活劳动,即能从事大量生产和获取大量利润,因而商品的价值形成发生变化,由工人的活劳动所形成的价值部分相应地减少,从而由他们的剩余劳动所形成的剩余价值亦相应地减少。于是就认为垄断资本主义自动化企业所生产的商品总价值,大部分不是由工人的活劳动所形成,它的总利润,大部分也不是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因此,就诋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认为它已经“过时”,不能适用于现代垄断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例如今年著名的英国剑桥学派的“左派”凯恩斯主义者罗宾逊,在她的《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诽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不是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已经“过时”。

同样的,不少现代修正主义分子亦随声附和,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过时”。例如臭名昭著的老机会主义分子考茨基的儿子B·考茨基,他是奥地利社会党的头子,在该党的代表大会上,明目张胆地诋毁《资本论》理论“过时”,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只能适用于经济落后国家,而不能适用于工业发达国家”,鼓吹所谓高度经济成长的谬论。又如桑巴特亦诬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纯粹是什么“抽象的理论”,不能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实际。再如许多苏联现代修正主义分子,在其所编撰的苏共“二十四大”以后的政治经济教科书中,亦借口社会主义的生产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及产品价值指标的决定主要是根据党和政府的计划政策,因而就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已经“过时”,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经济。

为了批判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和现代修正主义分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狂妄攻击,有必要先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点,作一简略阐述。二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对旧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彻底的革命,严厉地驳斥了一切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价值谬论,并批判地继承了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理论,吸取其合理部分,扬弃其错误部分,科学地建立起来的。它是伟大的剩余价值学说的理论基础,它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点,简括如下:

第一,马克思认为,价值乃是构成商品的两因素之一,它与使用价值一样,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因素,而不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所诡称的那样,纯粹是什么抽象概念,所以他不是从概念出发分析价值,而是从商品这个“外界的对象”出发。他说:“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1]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马克思把价值看做是一个社会范畴,体现着一定的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而且还是一个历史范畴,只存在于商品经济这个历史时期,无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甚至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只要存在着商品经济,价值这个范畴就存在。此外,他还运用矛盾分析法,辩证地分析出商品乃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因而价值和使用价值成为商品的内在矛盾,价值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地位,而与使用价值相对立,它们之间的对立和运动,形成了商品交换的运动过程和运动规律。

第二,关于商品价值的实体,由于价值是生产这一商品时所耗费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就是无差别的抽象人类劳动。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则由人类的具体劳动所创造,决定于这个商品的自然性质,而与价值截然不同。

第三,至于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由于价值不能直接地以其实体的劳动来表现,必须采取一定的交换价值的形式才能间接地表现出来,即必须通过它以一定数量的使用价值来交换另一种商品的一定数量的使用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2]的关系或比例”。这个学说,不仅区分了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差别,而且还阐明了商品交换和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及来源。

第四,关于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问题,如从价值形成过程来看,商品价值既然是这个商品生产时所耗费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则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不言而喻地决定于该商品生产时所耗费的抽象劳动数量的多少,也就是决定于该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例。

从价值实现过程来看,商品的价值由于不能直接地以劳动自身来表现,必须通过与其相交换的另一商品的一定数量的使用价值的交换数量来表现,表现为它的交换价值,这是一种相对的价值表现形式,因此,所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量的大小,一方面固然要取决于该商品自身生产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数量,另一方面则又决定于与其相交换的另一商品生产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数量,两者相互对比,才能具体决定;同时它还因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要取决于社会总劳动对于这一商品生产部门所分配的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数量,而不是单纯由该商品生产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身所决定。这就使得商品的个别价值,与它的市场价值不一定完全一致,出现差距,往往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发生偏离。这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关于价值和价格理论的精深研究和科学论述,也就是他的劳动价值学说优越于古典学派的一个重要地方,然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却借此诬蔑《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的理论相矛盾,这暴露了他们自己的无知浅学。

第五,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问题。由于商品价值的实体是抽象的人类劳动,价值量的大小,是决定于该商品生产时所耗费的抽象劳动的必要量,而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数量,是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动的,马克思说:“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3]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例,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例”。但劳动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指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4]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对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正比例变化的作用。如果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则在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数量必然相应地正比例增多;反之,则必随之正比例地减少。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在这个过程中,所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数量,既然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则在商品使用价值的数量增加时,所增加投入的生产资料必然随之增多,因而由具体劳动从这些物资所移转的物化劳动的价值数量亦必相应地增加,这就将表现为由于商品使用价值的数量增加,遂使包括由具体劳动所移转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与由抽象劳动所凝结的价值之和的商品总价值量亦随之增加的虚假现象。实际上在一定的生产时间内,由于从事劳动的时间未曾增多,工人所耗费的抽象劳动的数量亦未增加,从而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数量亦必然没有增大;相反地,正因为商品使用价值的数量增多了,遂使每一单位商品所分摊的和所包含的抽象劳动的数量反而减少,形成每一单位商品价值反而下降的现象。马克思对此曾经说:“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5]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由此可见,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变化,是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数量变化成正比例,而与每一单位商品的价值的数量变化成反比例。三

早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作为资本主义辩护士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鼓吹各种荒谬的价值学说,妄图对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

首先,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不久,德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杜林,就在《现代知识补充材料》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1867年汉堡第一卷》的文章,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说什么“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并非无可争议”等等,遭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迎头痛击。后来他又不断地发表谬论,鼓吹所谓“五种价值”的怪论,并概括为以“费用价值说”为基础的“生产价值说”和以他的“暴力论”为核心的“分配价值说”,受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彻底驳斥。杜林所编造的“五种价值论”,是以所谓“工资价值说”为主,这是杜林从他的老师——美国庸俗经济学者凯里的“再生产费用价值说”那里抄袭和改装而来。凯里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商品再生产所花费的费用,亦即决定于资本家生产商品所投下的资本,包括投在生产资料上的不变资本和投在工资上的可变资本等费用,这就形成资本和劳动共同决定价值的谬论。杜林将它继承下来,并改编成他的“工资价值说”,认为商品价值只是由工资来决定,其荒谬比之凯里更为厉害。一是把工人所创造的价值,全部作为工资而支付给工人,则没有什么剩余价值了,也就不存在剥削了,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实质,从而替资产阶级的剥削罪行辩护;二是他把工资的性质加以曲解和将工资的范围加以夸大,竟把资本家的不劳而获的利润,亦胡说是资本家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工资,这不仅否定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并且还美化了资本家,把资本家亦说成是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所以杜林鼓吹的“工资价值说”,是彻头彻尾地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的,完全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处于对立的地位,应当彻底批判。

其次,以英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约翰·穆勒和马尔萨斯为代表的“生产费用价值说”。他们死守“斯密教条”的腐朽观点,坚持“三位一体”的错误意见,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生产费用所构成,也就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者所构成,而资本则由劳动,利润则由资本,地租则由土地所生产,归根到底,认为价值是由商品生产时资本家所投入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等生产费用所形成,而不是工人的劳动所形成,并把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的收入作为商品价值的源泉,脱离生产过程而从分配过程说明价值形成的基础,妄图借以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而为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辩护,是极其荒谬的。

又次,以奥地利的庸俗经济学者门格尔、维赛尔和庞巴维克为代表的“主观价值说”,又称“边际效用说”或“限界效用说”。他们纯粹从唯心主义的主观欲望出发,而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混淆为一,按照商品的使用价值即效用来判断它的价值,胡说商品的价值大小决定于商品消费时的“边际效用”。他们竟将商品的效用,说成是消费者主观上对商品的心理满足的程度,随着消费欲望的满足,则商品的效用亦随之减小。在所消费的商品单位数量多时,则消费者的心理满足的程度必大,从而对商品的效用在心理上就感觉小,因此每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消费,则对其效用就将递减,形成所谓“效用递减规律”,对最后消费单位的商品效用,称为“边际效用”,它决定商品的价值。像这种价值学说,很显然地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主观臆造的虚假价值学说,完全否定了劳动与价值的关系,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实质,他们妄图借此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科学真理。臭名昭著而三次荣任财政大臣显职的庞巴维克还特地写了《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崩溃》,专门诋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他扬言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研究方法错误,认为在分析商品价值时,不能将相交换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和撇开,如将使用价值抽去,就不成其为商品了;并且认为将交换方程式两端商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后,所余留下来的共同的第三物,不是劳动生产物,还有一些非劳动生产物亦成为商品,成为这个共同物商品属性的,乃是商品的有用性和稀有性,而不是它们的劳动生产物属性,因此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决定即由它的“边际效用”决定,不是由劳动决定等等,极尽狡辩之能事。

再次,还有不少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将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混淆为一,认为商品价格既受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变动,则商品的价值亦应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变动,于是界定价值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鼓吹所谓“供求价值说”。这是一种离开劳动生产过程的因果倒置的错误主张。

最后,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广泛奉行所谓“均衡价值说”。这个价值学说,是由英国剑桥学派(又称新古典学派)的创始人马歇尔首倡,它是以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所捏造的所谓“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认为一切经济现象都是互相依存和互相制约的,并可以表现为一定的数量关系,而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均衡,表现出各种经济现象之间一定的函数关系,可以运用一系列的联立方程式的数学方法,求出形成这种均衡的函数关系来。商品价值的形成也是一样,价值的具体表现是价格,在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均衡时,则价格稳定,而价格稳定则能反映商品的价值。因此,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商品的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相等之点,即供给与需要相均衡之点。运用数学方法,将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分别绘制成一种数量关系的“表格”和“曲线”,然后画出居于纵坐标的“供给曲线”与居于横坐标的“需求曲线”相交合的轨迹线,这两条曲线相交合之点,就是供给价格和需求价格相等之点,也就是两者的均衡之点,由此决定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供给价格,又由该商品的生产费用所决定,至于需求价格,则由该商品的“边际效用”所决定。所以这个“均衡价值说”实际上是由“生产费用说”、“边际效用说”和“市场供求说”三者拼凑而成,是典型的折衷主义主观价值说,它集中了资产阶级主要的庸俗价值学说之大成,并将价值和价格混淆为一,玩弄数学方法的花招,来掩盖其荒谬无知和反动无比的本质。它被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所普遍信奉和传播,流毒至广。例如嚣张一时的凯恩斯主义的“充分就业”理论和现今相当流行的数理经济学的“计量模型”理论等,都是以此为前提的,所以它是现代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妄图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科学真理的最主要的反动谬论,必须严肃批判,彻底粉碎。事实上在垄断资本阶段,由于垄断资本的迅速增大,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生产扩大,以及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与竞争的加剧,无产阶级贫困化的激化,以致生产日益过剩与有支付能力需求日益缩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厉害,市场经济的均衡日趋破裂,不均衡成为绝对的和经常的现象,而均衡则成为相对的和暂时的现象,因而商品价值的形成,不能由均衡来决定。由此可见,所谓“一般均衡理论”和“均衡价值说”,都是一种主观的臆断和数学的游戏,没有科学的客观根据。四

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日益发展,因而又有许多新的价值谬论应运而生,妄图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为垄断资产阶级残酷剥削无产阶级,掠夺巨额的垄断利润辩护。他们主要是以所谓“三位一体”的反动谬论为基础,胡说什么资本本身具有能够生产利润的天然力量,利润的大小,取决于资本的多少。妄言垄断资本所获得的高额的垄断利润,是通过高额的垄断价格而形成的,而高额的垄断价格的产生及其对市场价格的支配,主要的又是取决于垄断资本数量的大小及其对市场的垄断作用的强弱,所以这种垄断价格的形成和垄断利润的获得,与劳动无关,从而否定劳动价值学说的存在。实际上,垄断利润乃是剩余价值在垄断资本阶段的转化形态,它仍由劳动所形成,亦即由购买垄断商品的劳动者的工资、小商品生产者的成本、中小资本家的利润等所形成。通过垄断价格,他们受到垄断资本的超额掠夺,造成额外损失。这种损失就是垄断利润的来源,怎么能说是由垄断资本创造的呢?

最为当代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所宣传的,就是所谓“资本生产性说”。这个反动学说,基本上是从萨伊“资本生产利润”的荒谬庸俗理论演变而来的,因而认为商品的价值也是由资本所生产,也就是所谓商品价值的构成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因素所组成,这就完全否定了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是毫无道理的,但却深得垄断资产阶级的赞赏。这种谬论,具体地表现在极端反动的所谓《资本家宣言》中,公然宣称:“既然劳动价值论是虚妄的,资本和劳动一样,都是财富的生产者,那么,一切从劳动价值论引申出来的结论,就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赤裸裸地暴露了为垄断资本辩护的可耻面目。成为现时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诬蔑劳动价值学说“过时”的最流行的荒谬理论。

再有一种是所谓“价值变形论”,也就是所谓“无价值的价格论”,为当代不少的“计量经济学派”人物所鼓吹。他们别有用心地歪曲马克思关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剩余价值转化为平均利润的变形理论,以价格代替价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的统计数字,玩弄数学游戏,认为在垄断资本主义下,价值已经变形,而由价格来决定。并引证效用价值学派的陈词滥调,举出土地和古画等非劳动生产的商品有价格而没有价值为例子,证明垄断价格也是一样,它不是由劳动价值所形成,而是变形的价值,借此诋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已经“过时”,这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马克思的变形理论,虽然说明在形式上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剩余价值转化为平均利润,但在实质上两者是一致的,而且在数量上价值与生产价格的总量,以及剩余价值与平均利润的总量,完全相等,不能借此否定劳动价值学说,反而正表明马克思比李嘉图更加正确。至于土地等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只有价格而无价值,亦是以劳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因为如像土地等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只具有价格而无价值,它是经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复杂的社会历史过程,也就是必须经过价值的存在和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才能形成和实现。如果没有在土地等非劳动产品的周围存在着一般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它们生产时所耗费的人类抽象劳动形成这些商品的价值并表现为价格这种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单纯依靠非劳动产品自身,是永远不能具有价格而成为商品的。所以土地虽然不是劳动生产物而只有价格,但这个价格无非是它的地租的资本化,受到价值原理所制约。企图借口“价值变形论”,否定劳动价值学说的科学真理,胡说它已“过时”,是不能成立的。

此外,还有一种颇为时髦的所谓“垄断竞争价值论”,是由英国现代庸俗经济学者张伯伦所倡导,而为自称是当代新凯恩斯主义分子所信奉。这个谬论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他们的祖师爷马歇尔的“均衡价值论”为基础,从而派生出来的庸俗价值谬论。认为现代的垄断资本主义,还不是独占形态的完全垄断资本,仍然存在着竞争,两者交织在一起,发生相互影响的作用,由于供求关系形成一种垄断竞争价格,并决定着商品的价值。这种价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而由所谓商品的“需求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的均衡点所决定,这就是“垄断竞争价值”。很显然地可以看出,这个谬论乃是综合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均衡价值论”、“成本价值论”、“边际效用说”和“市场供求说”等等唯心主义主观价值论的破烂货色拼凑而成的。

同样的,还有自封为“左”派凯恩斯主义者的罗宾逊夫人所倡导的离奇诡辩的“新价值论”,实际上是与张伯伦的“垄断竞争价值论”异曲同工,仍是以市场供求均衡关系为对象而以价格代替价值,为垄断资本辩护的庸俗价值论。她认为当代的垄断资本主义不能实现充分就业,从而鼓吹一整套“不充分就业”的谬论,以此为基础,宣传什么“新价值论”。她也是使用所谓“平均收益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的均衡点,来决定这种“新价值”,并借以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这个谬论的错误,也是与张伯伦的“垄断竞争价值论”基本相同的,不再赘述。

最后,还有一些庸俗经济学者鼓吹一套“机器价值论”。他们认为科学技术既是生产力的一个因素,既然资本能生产价值,作为不变资本的机器自然亦能创造价值,特别是在现今工业机器大生产的时代,机器对于商品的价值形成关系很大,因而倡导这种“机器价值论”的新学说,例如撰写《技术构成与经济》一书的作者F·马特列就是代表。实际上这种谬论,乃是老牌庸俗经济学者克库洛赫所鼓吹的什么机器也参加“劳动”,与自然物一样,也能生产价值的陈旧腔调的翻版,早为李嘉图和马克思所驳斥。然而现今不少的人,认为实行机器自动化就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获得更大的利润,重新拾起这面破旗。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学说的基本原理,明白地告诉说,机器是属于不变资本的范畴,它的价值虽然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具体劳动逐渐移转,但却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利用新式机器虽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只表现在使用价值的单位数量的增加,而不表现为价值量的增加,反而还将使每一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相应地减少。使用先进的机器技术和实行自动化生产的情形也是一样,它虽然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但在一定时间内,只能增加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数量,而不能增加产品的价值量;反将使每一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减少。至于实行自动化可以增加利润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中,论述相对剩余价值增加与劳动生产力提高的关系时,早就明确地指出这种现象只能根据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基本原理,才能正确地说明。他指出某种商品的生产,如果只有个别企业采用新机器和提高劳动生产力,则将由于该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因而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得到较多的利润。他说:“因此,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么他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6]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但如这种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普及到全行业,则将使这种超额剩余价值消失,但在此时却提高了“一般剩余价值率”,从而可以获得较多的相对剩余价值,使得利润量相应地增加。他说:“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正比例,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劳动生产[7]力的发展成反比例。”这就充分地说明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对于实行自动化生产增加利润的根本原因,能够正确地说明无误,因而不能对它有任何怀疑。

根据以上理由,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对于社会主义的商品也适用而不是“过时”。只要这个社会主义经济还处于未成熟的阶段,还存在着商品经济,则价值这个经济范畴也就还存在。因为在这个场合,尽管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在于创造使用价值,而不在于价值,但其劳动产品主要还须采取商品的形式,才能实现流通、分配和消费,因而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抽象劳动就必形成为价值,并以它为进行交换的基础,于是价值这个经济范畴也就没有消亡,必须加以利用。同时在实行计划经济时,关于计划指标的制定、社会劳动的分配、物资调拨的安排、资金周转的确立、物资消耗的限制、成本标准的规定、经济核算的审核等等,无一不利用价值这个经济范畴,来指导和计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效果;如果过早否定价值范畴,忽视商品经济的现实存在,必将发生只顾产量,不计产值,只顾增产,不计成本等不合理弊病,影响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效果,终致完全失败,为害莫大,不能忽视。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既是完全适用于自由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同时也适用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而且基本上也可以适用于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至今丝毫没有“过时”。只要一种社会或一个国家,还存在着商品,也就还存在着价值,从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也就发生科学效能,不能加以忽视。现阶段的整个世界经济都普遍地存在着商品经济,因而客观地决定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这一科学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过时”。这个学说对于指导我国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商品生产,具有非常巨大的现实意义。我们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必须坚决地反对各种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和现代修正主义的错误价值理论,并且还须加倍地认真学习和刻苦钻研,借以帮助我们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建设。原载1980年第1期[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12页。[2]《资本论》第一卷,第49页。[3]《资本论》第一卷,第53—54页。[4]同上书,第59页。[5]同上书,第60页。[6]《资本论》第一卷,第353页。[7]同上书,第356页。

用计划生育来反对马尔萨斯人口论

吴斐丹 遗作

厉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可是,有人却把我国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谬论相混淆,这是极其错误的。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样来控制人口的发展,是不是能够和马尔萨斯的旧人口论相提并论呢?不能。”并且还说过:“我们要搞计划生育来反对马尔萨斯人口论,计划生育是[1]进步的,共产主义的。”

正确区别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是人口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是和我国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有密切联系的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则是歪曲事实,为资产阶级辩护的谬论,两者毫无共同之处。马尔萨斯人口论主要论点是:如果没有特殊的阻碍,人口按几何级数(即以1、2、4、8、16、32、64、128……的增加率)增长,每过25年翻一番,而生活资料,就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食物的增长,即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也只能每25年按算术级数(即以1、2、3、4、5、6、7、8……的增长率)增长,所以人口的增长大大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并认为阻碍人口增长使它和生活资料的增长相适应的决定性因素是战争、瘟疫、繁重劳动、贫困和灾荒,同时主张迟婚和节育,以限制人口的繁殖。为了给资本主义制度作辩护,他还举出一些被歪曲的现象作例证,如把美国由移民所增加的人口,作为人口的自然增长来作每25年人口增长一倍的例证,又把法国在18世纪农业增长衰退的时期,作为食物增长缓慢的例证。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批判现在这里不多说,只把我们的计划生育和马尔萨斯谬论的主要区别加以说明。

第一,提出时的社会经济情况完全不同。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全国解放以后,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工农业生产获得了较好的发展,于1956年基本上消除了失业,实行了计划经济,在经济发展和财物生产增加、人民生活有了显著好转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就在这样的条件下,周恩来同志在一次谈话中说:“社会主义制度对人口没有计划也算是个缺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也没有提出[2]解决的办法,我们要来研究。”毛泽东同志指出,过去“人类在生育上头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3]划生育”。

马尔萨斯的谬论的出笼,则是在18世纪末产业革命中,英国建立起大工业,机器的使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对劳动的需要减少,于是产生了大规模的失业,城市贫民大量增加,劳动者的贫困化日益加深,结果发生了救济贫民的问题。为济贫而发生了对济贫法和征收济贫税的讨论,后来再转而成为对人口问题的争论。同时因为失业人数增多,工人阶级贫困化加剧,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反抗斗争日益扩大发展。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尔萨斯提出了恩格斯所说的“卑鄙下[4]流的学说”,为资本主义剥削辩护,把资本主义剥削所造成的工人阶级贫困化,归因于人口增长过快。

第二,我们提出计划生育的目的,和马尔萨斯抛出的《人口论》完全不一样。我们提出计划生育的目的,是使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建设逐年扩大。马尔萨斯抛出《人口论》的目的,在该书将近结尾处明白地说出:“如果这些真理能一步一步成为家喻户晓的道理(由于意见的相互交流,这在将来大概是办得到的),那么下层阶级的人民,作为一个集体来说,就会成为更温顺的和更守秩序的了,也就不会在缺粮的季节里动辄骚扰滋事,并且由于认识到劳动的价格的工资一词和养家糊口的生活资料问题的解决多半不决定于革[5]命,他们将永远不易受到煽动性出版物的影响”了。这些赤裸裸的话,完全表明了马尔萨斯制造这种谬论的目的,在于掩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日趋贫困化的真相,并要求革命的劳动者放弃革命的要求。

第三,我们的计划生育和马尔萨斯的道德抑制的内容完全不一样。我们的计划生育是适当地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使之有计划地增长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以改变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人类在生[6]育上头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状况。

马尔萨斯在认为战争、瘟疫、贫困和灾荒是减少人口使之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决定性因素之外,也主张以道德的抑制来限制人口的繁殖。关于道德抑制的内容,马尔萨斯也赤裸裸地说:“要等到对子女的抚养有了相当把握的时候才去结婚,乃是我们的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重视这种责任对于预防灾难能起最强有力的作用,道德家对于这种责任就应该加以重视。”他还威胁说:“举世公认的一切美德,即使普遍流行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也不能把社会从贫困绝望的境地和寻常[7]伴随而来的疾病和饥饿中拯救出来。”马尔萨斯竟把人类社会说得如此悲观暗淡,认为人类不可能控制自身的增长速度,绝不可能免除贫困,走上幸福富裕生活的道路。

第四,我国计划生育和马尔萨斯人口论的理论基础完全不同。我国的计划生育是符合社会主义社会人口有计划增长的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口规律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不同的生产方式有不同的人口规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相对人口过剩,只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和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支配下,在积累和伴随资本积累而来的,是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不变资本日趋增多,可变资本部分相对地减少,因而对劳动的需要日益减少,失业人数不断扩大的必然结果。

马尔萨斯的人口谬论的基础是人要吃饭,人要生孩子,粮食生产慢,人口增长快,粮食永远满足不了人的需要,饥饿、贫困是不可避免的,只能由战争、瘟疫来杀伤、消灭人口或道德抑制来减少人口。至于粮食生产永远跟不上人口增长的原因,他又求之于所谓“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对这个“规律”列宁早已彻底地加以批判,指出它完全无视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力提高的作用,[8]而且现在已经有很多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事实证明了它没有根据。

第五,我们的计划生育和马尔萨斯的所谓道德抑制在控制人口的可能性上不同。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生活都有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地劳动,每人都有教养好子女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才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武器,真正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使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使人成为自己的社会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在自身的再生产上,达到有计划地生育的目的。

马尔萨斯所提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采用道德抑制,控制人口,则既是不公道,也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资产阶级本身对人口的看法就非常地矛盾,在失业人数增加、革命运动高涨时,虽然感到人口越少越好,但他们的利润来源于对劳动者的剥削,需要有一支庞大的产业后备军;同时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对外侵略和控制殖民地及势力范围,还需要有一支庞大的武装力量。这些都要有一定的人口做它的基础。此外,生活没有保障的劳动者为了养儿防老,虽然生活困难,但仍然竭尽全力地生育子女。资产阶级则穷奢极欲,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道德抑制的范围之内,因此控制生育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然,因为劳动者生活的困难,以及一部分人贪图安逸,还有因为妇女就业人数的迅速扩大,使她们不能生育,甚至不可能多生育,因此影响某些国家的人口增长率,产生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说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出生率急速下[9]降的现象”。这种情况并不是说明这些国家控制人口取得了成绩,正好相反,这种现象很具体地说明了马尔萨斯人口论的荒谬和虚构。因此,这些国家差不多都是苦于劳动力不足,采取了奖励人口增长的政策而没有效果,并不是如马尔萨斯所说的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的人口过剩。

从上面所说的几点可以看出,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是为了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的内部矛盾,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饥饿、犯罪等等,说成是由于劳苦大众不负责任地多生子女所造成的。[10]它是恩格斯所说的“经济学家的不道德已经登峰造极”的一种“理论”。而我们的计划生育,则是如恩格斯所预示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能够如“对物的生产进行调整那样,同时也对人的生产进行[11]调整”的理论付诸实践,并且已在较短的时间内在我国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原载1983年第2期[1]《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65年11月16日。[2]《在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业会议和解放军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联合举行的报告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1967年2月26日。[3]《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71页。[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8页。[5]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52页。[6]《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71页。[7]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58—459页。[8]关于“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批判,参看列宁的《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判家”》等。[9]大渊宽:《人口思想与人口政策》。日本杂志《国际问题》1978年6月号。[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8页。[11]同上书,第35卷,第451页。

关于郑和七下西洋

朱伯康

郑和出使西洋,比之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及达·伽马海上航行,时间早半个世纪以上,在船队规模、人员多寡、船只大小、装备、装载物资数量,都超过好几倍。哥伦布当年的航行,在地理上、历史上都有开创新世界和新世纪意义,至今美国人民及美洲其他国家移民,均以每年的10月12日为“哥伦布日”,用以纪念这一伟大历史事件。而中国对于明代郑和七下西洋的业绩,四五个世纪以来,均未予以足够的重视。

郑和生于洪武四年,卒于宣德十年(1371—1435),原姓马,字三保,回族。祖父及父亲信仰伊斯兰教(曾朝拜回教圣地麦加〈天方〉),云南昆阳(今晋宁)人。幼入燕王朱棣藩邸为内侍,因从燕王起兵有功,赐姓郑名和,为内官监太监。永乐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先后七次率船队出使“西洋”。第七次回国后不久,于宣德十年病逝南京。

郑和七次下“西洋”(当时称南海以西,孟加拉湾、阿拉伯海、印度洋、加里曼丹至非洲之间的海洋为西洋),虽然每次具体航程有不同,所取航线又曲折繁多,常插进短程航行,然大体上都自南京龙江船厂(南京下关长江边)出发,至长江下游浏河口出海,或从太仓刘家港出发,或从福建长乐太平港出发,向南航行,沿福建、广东海岸线到达海南岛后,向西又向南航行,经交趾洋(北部湾)到占城国(今越南南部)、真腊(今柬埔寨)、暹罗(今泰国),向南至马来半岛、爪哇、苏门答腊及印度尼西亚等地,向西经孟加拉湾至锡兰山(今斯里兰卡)又至印度柯枝国(Cochin)、古里国(Calicut,今加尔各答)、榜葛刺(Bengal,今孟加拉)及印度洋沿岸各地。又向西北行经阿拉伯海至忽鲁谟斯国(Hormus,今伊朗南端霍尔木兹海峡城市),航行至非洲东海岸索马里及肯尼亚等地,并专程到达红海吉达港至伊斯兰教圣地麦加(Mecca,即天方国)。[1]

据记载,第一次于永乐三年(1405)至五年(1407)自南京龙江关出发,经占城到达印度洋海岸,古里等国。当时有华人陈祖义聚众于三佛齐(即室利佛逝国,在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今巨港即其地)劫掠番商,被称为“海寇”,郑和生擒之,载回中国。第二次于永乐五年(1407)至七年(1409)往爪哇、古里、柯枝、暹罗等国,各国王各以珍禽异兽奉献。第三次,于永乐七年(1409)至九年(1411)又往上次所到各国,道经锡兰,其国王不恭顺,谋害舟师,郑和船队遂擒其王,载回献于朝廷。经宽释,命其归国。第四次于永乐十一年(1413)前往忽鲁谟斯,经苏门答腊,擒其伪王苏干刺,至永乐十三年(1415)归国回献。是年满剌加国王亲率妻子至明廷朝贡。第五次于永乐十五年(1417)遣送忽鲁谟斯等国使臣回还,其国王奉献狮子、金钱豹、斑马等,亚丹国(亚丁)献麒麟(长颈鹿)等,木骨都束国(索马里Mogadiso)卜刺哇(索马里Brawa)、爪哇、古里各献异兽及鸵鸟等珍禽。各国君主或遣王男、王叔、王弟捧金叶表文朝贡。第六次于永乐十九年(1421)奉命送忽鲁谟斯各国使臣回国,各国君主贡献方物,比前次更多。第七次于宣德五年(1430)仍往诸番各国宣诏,船队出发时,在太仓(娄东)刘家港天妃宫,及经福建时在长乐天妃宫立石刻文,感谢神灵庇佑。于宣德八[2]年(1433)回国。根据当时人记载,郑和船队到达次数最多之地为越南、爪哇、苏门答腊、锡兰、印度等地,这些地方不仅是当时海上交通要冲,而且为郑和船队经常停泊和再度出发航行之要港。其次为泰国、满剌加(Malacca)、马来半岛诸地。较远常到之地则为伊朗南端霍尔木兹海峡及今也门民主共和国的亚丁港。上述地方,在巩珍《西洋番国志》中记载较详。

郑和下西洋的船队人员组织十分庞大。据载:“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3]币,以次遍历诸番国。”以后每次出洋人员大致都在二万七千之间,以武装部队为主,配备有翻译、阴阳生、买办、医士、书手、舵工,及技术工匠等,各项人员齐备。所乘宝船,常在六十余艘,船大者长四十四丈四尺,阔十八丈,可容一千人。中者长三十七丈,阔十五丈。船桅最大者有九桅,小者亦有三桅以上,每舱隔水不漏,底舱可储水四十余柜,可供每人一年之用。舶中器具无不备,舵设四具,用其一而置其三,以防不虞。橹三十六枝以上,遇逆风则用人力以胜之,不用则载以行。宝船大都由南京龙江船厂所造,浙江、福建、江西、湖广、安庆、南直隶、镇江、苏松等处,亦创海船。今所存《郑和航海图》(即明茅元仪《武备志》卷240《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所绘宝船图式,与《龙江船厂志》、《舟楫志》所载海船法式相同。龙江船厂是洪武时设立的一个最大船厂。

中国的宝船不仅规模大,安全程度亦高,它分舱隔水,任何一舱发生漏水,并不能影响其他各舱。窗口可密闭,不怕风吹浪打,任漂流亦不沉没。桅橹均在三桅以上,帆能转动,随风转换方向。航行走向有罗盘针,比宋代指南针更进步。至今留传下来的明代《两种海道针经》、《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今简名《郑和航海图》)均可为我们作具体而详细的说明。帆船航行技术及其安全程度,在当时世界航海史上无疑是先进的。[4]

出使海船的设备及航海技术,在当时亦属先进。航行除观测日月星辰以辨方向外,主要靠罗盘针。明代指南针普遍应用于航海,航海舟师凭借罗盘针,记下海道方位里程,有《针位编》等书,有“东洋针路”、“西洋针路”图。又有《顺风相送》和《指南正法》诸书及《郑和航海图》留传后世,使我们对明代所用罗盘有具体了解。罗盘划分二十四个方向,用天干、地支、八卦合用,记方位度数,与新式360度罗盘相比,明代罗盘每一个方向划分,相当于十五度。航程以“更”计算,每更六十里,大致一昼夜分为十更。测量水深浅,以“托”为单位,一托相当于两手分开之长度,约合旧尺五尺。测用绳索,一头系驼(铅锤),涂以牛油或黄蜡,放入水中,测水深浅,如起出驼底有泥沙,可以停泊,如起不出沙泥,知为石底,或为暗礁,不可寄舶。又以海上有经验之舵师,主持驾驶,称为火长,用作舟师,相当于现在的船长,航行须听其命令。船上操作篷帆、锚舵,皆有专[5]人。储水于仓!皆事先准备,以防不虞。这些都可见明代航海术已相当进步。

明成祖朱棣之所以这样重视下西洋,不惜耗费巨大物力财力,除“扬威海外”招引“重译来朝”外,自有其政治目的。当年成祖兵占南京城,入金川门时,建文帝宫中火起,谓帝已焚死,当时已无人信之,盛传建文帝行遁山林,或言远走海外。成祖命亲信太监郑和远使[6]海外,暗中寻找,为未便明言之一目的。因此,郑和下西洋,政治意义多于经济意义。船队所到之地,虽有贸易,但不占重要地位。带去的物资,主要用于赏赉和赐赠。载回之物,主要亦为朝贡之品。赏赉和赐赠,有对国王,有对当地统治首领,有对寺庙。今斯里兰卡科伦坡博物馆有当年郑和所立碑,记有永乐七年(1409)施给锡兰佛寺礼品,有金银、织金"丝、宝幡、香炉、花瓶、"丝表裹、灯烛等物。布施供养有金一千钱,银五千钱,各色"丝五十尺,各色绢五十匹,织金"丝宝幡四对,古铜香炉五对,戗金座全古铜花瓶五对,创金全座黄铜烛台五对,戗金全座黄铜灯盏五个,戗金座全!红漆金香盒五[7]个,金莲花六对,香油二千五百斤,蜡烛十付,檀香十烓。在满剌加国其地当时无国王,受暹罗统治,每岁须输纳银四十两。永乐七年(1409)郑和船队到达后,即为其主持公道,并恩赐其地主双台银印、冠带袍服,立国封王,建城竖碑。因此,邻近诸番国与满剌加平等相待,而暹罗亦莫敢侵犯。自此以后,郑和船队几次下西洋,即以满剌加为外府,在其地立墙垣棚栅,设立四门更鼓楼,内立重城,建立库房,贮藏船货。国王既感明廷援助“受皇恩深重”,遂携妻子赴阙谢恩。明廷命造大船赐赠其王,令驾驶回国,与满剌加建立友好关系。在古里国,永乐五年(1407)赐其国王诰命银印,赐诸头目冠服等[8]物有差,并立石为记。此外,凡郑和到过的国家,都有大小赐赉,亦相应获得各国进贡方物和回赠。郑和下西洋“怀柔各国,以来远人”,建立国与国之间友好关系,是有成绩的。

在贸易方面,仅限于官方船队与当地稀少货物之间交换,并未扩大到与商人及人民之间的贸易。如在爪哇国已发现中国铜钱在当地通用,买卖俱用中国铜钱,又有唐人皆中国广东及福建漳泉下海者,逃居于此。又发现其国人最喜欢花瓷器,并麝香、花绣、"丝、硝!等货。如锡兰国(Ceylon),王以金为钱使用,每钱官称重一分六厘,甚爱中国麝香、"丝、色绢、青瓷盘碗、铜钱,就以宝石珍珠为换。王常遣使随宝船、方物进贡中国。如印度西海岸柯枝国,“专收买宝[9]石珍珠、香货,以待国中宝船,及各处番船”。《西洋番国志》又载:在古里国,“中国宝船一到,王即遣头目并哲地人及米纳凡来会,其米纳凡乃是本国书算手之名,牙侩人也。但会时,先告以某打价。至期,将中国去各色货物,对面议定价值,书左右合契,各收其一”。中国宝船带去货物在当地贸易,有牙人经纪。可见郑和下西洋除通使通贡外,有贸易活动,可惜只限于官方。在天方国“太监洪保分#到古里国,适默加国(在沙特阿拉伯境内,即默加、麦加)有使人来,因择通事等七人同往。去回一年。买到各色奇货、异宝及麒麟、狮子、鸵鸡等物,并画天堂图,回京奏之。其国王亦采方物,遣使随七人者[10]进贡中国”。

郑和七下西洋,时处明王朝全盛时期,明成祖、明宣宗又并非保守的专制君主。人们或许可以设想,若政府开辟的新航路能引导人民开创新事业,支持人民出海贸易,发展与各国人民通商友好往来,则其所起的历史作用,可能和哥伦布相似。然而,这只是抛开历史唯物主义的空想。历史是有客观规律的。时代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不可能出现同等事迹。重商主义,海上贸易市场的开辟,让人民有海外贸易自由而政府加以全力支持的政策,不到资本主义初期,是不会出现的。尽管如此,郑和所到之处,仍发扬了中国优良的文化传统,显示了中国物质文明的优越,开创了航海历史新纪元,建立了与各国政府的友好关系,为中华民族在世界上树立了光辉业绩。这是值得后人纪念的。原载1984年第3期[1]见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记》,此碑文见于《太仓县志》,谓宣德六年立。明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十八《道观》记载全文。向达校注、巩珍撰《西洋番国志》附录,亦记载全文。此外,还有福建长乐南山寺《天妃灵应记》,亦宣德六年立。碑文记“自永乐三年奉使西洋,迄今七次。所历番国:由占城国、爪哇国、三佛齐国、暹罗国,直逾南天竺锡兰山国、古里国、柯枝国,抵于西域忽鲁谟斯国、阿丹国、木骨都束国,大小凡三十余国、涉沧溟十余万里”。原石尚存福建长乐县。内容大体与刘家港碑文相同。[2]永乐十四年(1416),当时任翻译(通译翻书)的会稽马欢著有《瀛涯胜览》。宣德九年(1434),曾在郑和船队任“总制之幕”的金陵巩珍著成《西洋番国志》。正统元年(1436),曾在船上“继服戍役”的太仓费信撰成《星槎胜览》。均记载了出使经历,是第一手资料。明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撰于正德十五年(1520),系后出,著者本人并未到过西洋,系第二手资料。诸书所记到过的国家,有三十余,地名有五百余,已知的有三百五十余个,未考出者尚有一百十五余个。经常到达、记载较多的地方,是上述各地。[3]《明史》卷三百四《郑和传》费信《星槎胜览》。[4]向达校注《两种海道针经》第6页。[5]见《龙江船志》完、严从简《殊域围咨录》、艾儒略《职方外记》。[6]《明史》卷一百六十九《胡!传》:载“惠常之崩于火,或言腿去。偏行天下郡乡邑,隐察文常安在。以在外久,至十四年乃还。朱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7]巩珍:《西洋番国志》自序、附录二。[8]见《西洋番国志》及《瀛涯胜览》。[9]《西洋番国志》:“爪哇国”、“锡兰国”、“柯枝国”;《西洋朝贡典录》:“爪哇国”、“三佛齐国”、“锡兰山国”。[10]《西洋番国志》:“天方国”。《西洋朝贡典录》:“天方国”第二十三。

定量分析法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

伍丹戈 遗作

近几年来,经济学界提倡用定量分析方法分析经济现象的人多起来了,一些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也主张用数理方法分析历史上的经济问题,如吴承明先生在《关于研究近代经济史的意见》一文中,就[1]提出要“加强数量概念”。

在经济史研究中,数量的研究究竟应放在什么地位上?这种研究采取什么方法?所谓定量分析法是什么?它包括哪些内容?如果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不反对进行数量的研究,而且主张加强数量的研究,那么在采用定量分析法研究时,是否可以顺利进行和开展?在实现过程中,究竟会碰到哪些问题?这些都值得我们探讨。一、经济史上的数量的研究

早在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曾在《历史研究法》中指出统计方法在历史研究上的作用。他认为,统计方法可以产生“抽象史料”,增进人们对于历史事实的比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人们虽然把梁启超的研究法称为“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但承认它在资料整理上是有“有限”的作用的。也就是说,统计方法等数量的研究在历史研究上还是有用的。不过,关于数量的研究在历史研究中,特别是在经济史研究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的问题却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它是经济史研究的目的,还仅仅是一种手段?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我的答案很简单。在经济史上,数量的研究不单是我们研究时所用的一种手段,而且也是我们所要达到的一个目的。在研究历史上的经济现象和事物的时候,我们探索它们的数量,希望从数量的消长来认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们的性质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之下,数量研究显然只是我们研究工作中使用的一种手段。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我们所要研究的经济现象和事物的数量方面就是我们需要了解和认识的东西,在这里,经济和事物的数量本身显然就是我们研究的目的和要求。明确一点说,我们研究经济现象和事物,既要研究它们的“性质”,也要研究它们的“数量”。对于这两个方面,应该不分轩轾、等量齐观。而且,不单在经济史研究上是这样,就在其他现象和事物的研究上也是如此。

用哲学上的语言来说,事物和现象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它们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某一事物或现象同其他事物或现象相区别的特征和性质;量是事物或现象的一种可以用数目、大小、速度、程度、容积等等来表示的规定性;它们都是客观的,也都表现为事物或现象的本质方面。所以,这两个方面都应该研究,都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在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生活中,除了质的方面,也有量的方面。一种类型的社会和另一种类型的社会的区别不仅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来决定,而且也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工农业增长的速度和程度、个人收入和国民收入的多寡等等来决定。在社会经济生活上,如果只注意生产关系本身的特点,而对于令这些生产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却只字不提,或泛泛而谈,并没有涉及它们的具体的数字,那显然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发展的程度、工农业生产的产量和产值、个人收入和国民收入的数量、消费和积累的比例等等,都作为研究的目标和对象。这些研究的内容,主要属于数量方面。所以,独立的数量研究,也正是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目标。

同时,质和量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在研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种数量方面时,又必须把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化对于它们的影响和作用,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在这里,生产关系的研究是我们认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手段,正如我们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研究作为认识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一种手段一样。

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生活的性质和数量乃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两个目标。我们将中国经济史中的数量的研究明确地列为中国经济史的研究目的之一,显然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所作出的答案,并不是我个人的创造或杜撰。既然如此,那么过去为什么不注意经济史的数量研究呢?我觉得,这同过去中国经济史研究只注意生产关系的性质而不注意生产力发展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过去中国经济史研究有两个明显的缺点:第一,不注意生产力的研究;第二,不注意数量的研究。因此,许多重要的历史问题,如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以及历史的分期问题,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不但难以取得一致的结论,而且也不容易产生重大的进展和突破。因为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研究,就无法知道当时社会所能容许的生产关系的形式,很难完全地、深刻地理解当时的生产组织的性质和特色;倘若不能断定各自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比重和地位,对于它们的数量毫不了解,那就无法断定某一社会经济结构的基本性质。

如果不管数量多少就冒冒失失作出结论,那只能说是猜想,不能成为定论。要理解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须同时理解这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数量。所以,过去那种忽视生产力和数量的研究的缺陷和错误,现在应该加以弥补和纠正。二、定量分析法的内容和作用

定量分析法是进行数量研究所用的方法。我将目前经济史的数量研究上常用的方法分成两种:一种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计方法;另一种我给它起了个名称,叫做数理推导方法。

前面已经说过,在历史研究上早就有人使用了统计方法,现在自然也有人在继续使用。但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要求来说,显然这种方法用得还不够,还需要加强。

中国社会长期停滞在封建阶段,一向以自然经济为主体,机器大工业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在20世纪初期才有一定程度发展的。封建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封建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所进行的不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实现的剩余价值的剥削。而是凭借超经济强制实施的地租的榨取。所以,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所重视的是暴力和权势,而不是经济生活和物质生产。因此,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资料和文字记载中,经济方面的记录,相对地说是不多的,更没有系统的社会经济统计。自然经济下的经济生活虽然比较简单,但也需要进行数量的研究和分析,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人,仍旧需要对它们进行统计工作。

当然,说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缺乏系统的、完整的经济统计,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经济生活方面的数值的记载,我国古代文化给我们留下的历史资料是极其丰富的。这些都为我们对中国经济史进行数量分析和统计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例如,人口和土地方面的数据和资料,就比较丰富。奴隶主和封建主的国家,为了榨取地租和赋税就必须查清田土,制作详细、确实和完整的土地记录,这就是所谓“地籍”;为了奴役人民和剥削他们的劳动,又必须查清户口,制作详尽、实在和完备的人口记录,这就是所谓“户籍”。这些,在朝廷和统治者看来是必须认真办理,努力做到并做好的,可是在各地作为执行者的官员和胥吏却又是一种想法,这些制作完善的地籍和户籍,对于他们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益;而且,真正要做好田土和户口的清查和登记,倒也并不容易;同时,如果容许那些应该呈报田土和户口的人少报或不报,还可以从呈报者方面取得贿赂和酬谢。于是这又产生了地籍和户籍清查和呈报上的弄虚作假、胡乱编造的条件。中国经济史的研究者,一方面,必须珍惜和重视这些长期以来流传的历史资料和数据,因为其中保存着许多宝贵而详尽的史料;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其中又掺杂着许许多多官僚主义的沙子和杂质,还有在行贿舞弊下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肮脏货色,对于这些原始数值,必须作细密的考订和科学的分析,然后才能取得比较合用的数据。

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统计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有很多方面还需要我们不辞辛劳,不嫌麻烦地去进行发掘。

第一,要做大量观察的工作。过去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盛行过“解剖一只麻雀”的方法。这种方法有意义,但也有局限性。用它进行微观研究很有用处,但是用它进行宏观研究就不合适了。一个单位的研究,不管它是多大和多么重要,并不能代替行业的研究或一个阶级的研究。在进行宏观经济研究的时候,就需要对于整体的各方面作数量的观察和分析。这就需要作综合的、大量的考察,这就开始了统计方法的探索。

第二,在我们所要研究的对象数目太多、范围太广,不可能也不需要逐一计算、进行详尽无遗的汇总时,势必要从研究对象中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事物,进行调查和计算。但是样本怎样选择?是有意识地挑选,还是随机抽取一些?样本的数目究竟要多少才比较恰当或适中?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经济史研究者中有人进行过机器工业的典型调查。他们选择的典型是历史较久、规模较大、在同业中地位重要的一家。可是,我倒觉得,那些规模很小的小铁工厂,也应成为我们的研究对象。它们的意义和作用并不小于大厂。因为它们的产量和产值固然不高,但是家数极多,它们的生产依然是这个行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这些小厂,我们是不应该将它们摒弃在选样之外的。因此,在进行数量分析和统计工作的时候,样本的挑选是一桩很重要的事情。

第三,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应用平均数来分析和表明某些经济事物和现象的一般情况已经是常见的,只是在方法上还需要提高,不能老是使用一个简单的算术平均数,应该按照具体情况,选用一个比较恰当的平均数。在研究上,我们除了要知道各种事物的一般情况外,同时还需要了解这些事物之中所存在的种种差别和差距。因此,在使用统计方法进行的研究中,除了一般平均数之外,还要作一些离中趋势和分组平均数的分析。

第四,在进行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时候,我们常常要注意到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对它们不但要作出一般的论证,而且在可能条件下还应作出数量的分析。对相关关系的研究,似乎还未引起人们的重视,我觉得这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第五,使用定量分析法或统计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史时,主要的要求就是希望从数量方面来分析和证明经济情况和经济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中国的经济情况不是缺乏数据,而是缺乏完整、系统的数据。不但古代经济史常有这种情形,就是近代经济史也同样如此。数量研究的一个要求就是怎样弥补某些时期或某些地域在某些方面由于缺乏数据而产生的缺陷,尽可能减少由于数据残缺或短少所产生的对于研究工作的影响。我们可以根据某些实际资料,用推算或估计方法,产生一些假定的数据。只要选择的材料比较可靠,所用的方法又比较恰当,那么,所计算或推算出来的数字也不是没有意义的,有时候它们的价值也并不低于从实际调查所得到的统计资料。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珀金斯(Dwight H.Perkins)在所作的《六百年来中国农业的发展》一书中,对于中国的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等的分析和探索,在数字方面,就常常使用这种方法。虽然他推算的结果不一定可靠,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果谨慎地、适当地使用,这种方法可以作为数量研究工作的一种手段。估计数字和推算数字同实际数字会有出入。在数字算出后,应该对可能发生的误差作出估计。就是一些现成的数据也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对于它们的误差也应该作一个估计。误差的估量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它本身就可以说是数量研究的一种。

以上讲的是统计方法。除此之外,定量分析法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数理推导方法。这是我为了说明方便而划分出来的一种方法。其实,现代统计方法已经将经济理论化成模式并且将它们同具体数字结合在一起进行运算,数理推导和统计已经合为一体,很难分家。我们的统计观念,一般还是指传统的经济,因此,我把数理推导拎出来另立一个项目。这里的数理推导方法,就是用模式来分析和研究经济事物或经济过程的办法。所谓模式或模型就是用来表现所研究的客体或过程的数学符号、公式和方程式等简化形式。拿一句俗话来表达:模式就是“框框”——不过是披了数学外衣的框框。在经济史研究上加强理论的分析,并且用模式来对经济史进行研究,已经成为近二三十年来西方经济史学界的一种风气。他们称这一种经济史是新经济史,藉以同旧的即传统的经济史相区别。那么,在经济史研究上,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上是否要加强理论的认识,是否也要用模式?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也有否定的成分。模式一定要有,人们认识事物总离不开自己的模式,只是不一定披上数学外衣罢了。但是人们不能把自己造出的模式当作帽子或标签,任意给被研究的事物或过程加冠或粘贴。模式只是我们研究事物的一块敲门砖。因为每一个人对客观事物进行研究时,总具有以一定知识作基础的认识水平或思想水平。知识愈丰富、扎实,认识水平就愈高。这种认识水平或思想水平就是我们所说的模式或框框。我觉得用模式进行研究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点也不稀奇。但是把自己的认识或主观看法强加在被研究的客观事物身上,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粗暴、专横和愚昧的勾当。过去我们的史学界中就有人在不同程度上犯过这种毛病。最常见的就是将欧洲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一些模式生搬硬套在中国古代社会头上,例如周武王伐纣灭商,就曾被人描绘成为日耳曼人打垮罗马的翻版。如果模式应用于被研究的事物所产生的是这样一种后果,那么,不管模式本身多么高明,这种办法总是要不得的。

披着数学外衣的模式也是一种研究方法,对于用惯这种方法的人,是会感到方便的。但是我觉得这种方法的应用,在经济史上同经济学上并不一样。后者应用的效果,无论如何,总比前者顺利而良好。因为经济史和经济学在研究上固然都要从事实出发,研究对象又是一样的,但是研究的目标却不同。前者研究的是事实本身,后者却是从事实抽象出来的理论。因为这样,这两者在研究上的要求和方法就很不相同。

经济学着眼的是抽象的理论,如果它讲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在这种方式下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那么,它们都是纯粹的,并没有一点旧制度如奴隶制、封建制等的残余;经济史着眼的却是具体的史实,它所讲的生产方式、经济关系和经济范畴都充分带有当地的风光和特色,是复杂的、混合的事物,一点都不纯粹,经济过程也是如此。此其一。经济学讲的是一般,它所讲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都是普遍适用于某种生产方式的东西;经济史讲的却是特殊,它所讲的只是某一地点和某一时期或某些时代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只出在这个地点和这个时期或这些时代,是独一无二的东西,决不能生搬硬套在别人头上,也无法从别处另借一套来使用。此其二。再次,经济学讲的是必然关系,至于那些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偶然因素是存而不论的;经济史却不同了,它除了注意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之外,也同样注意那些会影响社会发展进程和发展前景的许许多多意外的、偶然的因素,例如,巨大的自然灾害以及长期的残酷的对外和对内的战争,等等,因为它们对于社会的进展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由于经济史在研究的要求和方法上和经济学不同,存在着以上的一些特色,因而它在运用数理推导方法进行研究时,在建立模式和验证模式方面都比经济学麻烦。但是这并不是说它就不能采用,现代的经济计量学就不仅研究一般的理论,而且还着重于现实的经济情况的分析,甚至还要对于未来的发展和变化作出具体的预测。当然,这种分析和预测并不见得准确,但是做得不准确并不能证明这种方法本身就不合理。所以在西方经济学界,经济计量学的这种方法后来也被引入经济史领域。虽然在经济史方面的应用还不够成熟,但是它们在这个领域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觉得,经济计量学的数理推导方法在经济史上的应用也许还要比现实经济情况上的应用方便一些。因为古代经济生活的资料虽然不丰富,但是这种经济生活毕竟比现代经济生活简单得多,而且经济史并没有预知未来的要求。历史学者不会妄想去当创制推背图的李淳风与袁天罡,能够当上“事后诸葛亮”,就已经心满意足、很了不起了。具有一定的数理知识和熟练的演算技术的经济史研究者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是完全可以的。但它并不是唯一的研究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上,现在也还没有非用这种方式不可的要求。喜欢这种方法的人可以将它进一步加以研究和改进,并且以应用它所取得的成绩来奠定它的学术地位。不会使用它的用不着去赶时髦,但也用不着对它深恶痛绝。三、古代中国社会经济性质和数量表现

要使定量分析法在中国经济史上的应用取得应有的成果,不仅需要了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各个阶段的根本性质,而且还需要了解各个历史时代经济生活的数量表现方式,以及各个时代留传下来的数据的性质。在从秦汉直到明清的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封建社会虽然发生很多变化,但是自然经济却是始终处于主要地位,经济生活的数量表现既无迫切的主观要求,也缺乏适当的客观条件。不过其中又分两个阶段,唐宋以前是一段,在此以后又是一段。前后两段的情况很不相同。一般来说,唐宋以前经济生活的数量表现是极其简陋的,往往用形象或空间来表现数量的多寡;而且就是用数字表现的经济生活,由于统一表现数量的筹码的缺乏,所得出的总数往往糊涂而荒唐,并没有多大意义。

1.表现数量多寡的形象法和空间法

对于经济生活或经济事物的数量,所要了解的主要就是它们的多少、大小、轻重或高低之类。但是在自然经济之下,产品和劳役的交换不发达,因此,各种产品和各种劳役就只好用各自的形式作数量的表述,要把它们汇合在一起得出一个总数是困难的。然而实际生活却又需要了解它们总和的多寡。于是,人们就用形象的描写来表达数量的多寡、丰富或贫乏。《汉书·食货志》中形容汉武帝初年财政经济状况良好而丰盈的那一段,是大家都很熟悉的:“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这里既不可能将它们都化成货币,求得总数,表明总数的分量;也不需要将它们的数额分别计算,因为人们从数目还不能得出明确的数量十分丰富的印象。因此,印象的表现代替了数字的表现。这种方法是用得最普遍的。类似上述的描写,不仅在古代记载中时常可以碰到,而且,这种方法在现代也仍旧可以作为表达数量多寡的一种形式。

同上述方法相类似的,是用某种事物所占空间的大小来表达它们数量多寡的办法。这种办法我姑且名之为空间法。随举一例。李清照在她所写的《金石录·后序》中,叙述金人打到宋朝京师,他们夫妇仓皇南下尽量抛弃历年收藏的次等文物之后说:“……凡屡减去,尚载书十五车。至东海,连舻渡淮,又渡江,至建康。青州故第,尚锁书册、什物,用屋十余间。期明春再具舟载之。十二月,金人陷青州,凡所谓十余屋者,已皆为煨烬矣!”在这里,她是用车辆、船只和房间的数目来表达他们历年收集的书籍、碑帖、书画、鼎彝之类文物加在一起的总数的巨大。因为文物或古董的数量,一直到现在,都很难表现。无论是件数或者价格,都不能确切地表现出它们的数量,而它们所占的空间却较易为人捉摸,因此,空间也就很自然地作为表达它们数量的一种手段。在古代,许多实物也常用空间来表达它们的数量,这说明空间已经成为经济方面表达数量的一个重要方法。

2.将不同实物混合加在一起的混一法

除了以上两种表现数量方法之外,还有一种更加简陋的却是权威的方法:将不同品种、不同计量单位的各种物品混合一起总加起来成为一个总数的混一法。说它简陋,是因为在现代人看来,不同物品如粮食和丝绸,计量单位不同,石和匹是不能相加的,加出来的总和是没有意义的;说它很有权威,是因为进行这种计算的是当时朝廷主管财政的机构,作出这种记录的就是当时的财政当局。杜佑《通典·食货六·赋税下》有这样一段记载:“天宝中,天下记帐户约有八百九十余万,其税钱约得二百余万贯;其地税约得千二百四十余万石;课丁八百二十余万,其庸、调、租等,约出丝绵郡县计三百七十余万丁,庸、调输绢丝约七百四十余万匹,绵则百八十余万屯,租粟则七百四十余万石;约出布郡县计四百五十余万丁,庸、调输布约千三十五万余端,其租约百九十余万(石);江南郡县折纳布,约五百七十余万端,二百六十余万丁;江北郡县,纳粟约五百二十余万石。大凡都计租税、庸、调,每岁钱、粟、绢、绵、布约得五千二百二十余万端、匹、屯、贯、石。诸色资课及句剥所获不在其中。”

这是一个全国财政收入总报告,但也是一笔糊涂账。因为在总数共计五千二百二十余万之中包括的品种有钱、粟、绢、绵、布,单位有贯、石、匹、屯、端。我们不知道这些品种和单位怎么能够相加?而相加出来的总和又表现了什么?但它们居然加在一起!《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所记载的宋代熙宁十年(1077)两税收入数额,也是这样,只是相加的品种和单位更加复杂而繁多,夏税有银、钱、斛斗、匹帛、丝绵、杂色六个大项目,杂色中共有实物二十六种,计量单位有两、石、角、筒、秤、张、塌、条、担、团、束、量、口、斤、领、竿,等等。

这就需要用现代统计方法将它们换算为价值数据。首先是搜罗一下当时主要税项如粟、丝绢等项的价格,用当时物价来折算。但是这种折算自然很难(前面就说过当时因为不能用货币统一计算,才用混一法):第一是合适的价格非常难得;第二是即使找到一些物价,但它们是某一地区和某一时间的市价,并不稳定和普遍。同时,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收入总数,也难以同后代的同类数值比较,因为它们用的是不同的价值尺度。另外一种办法,是用后代的物价将前代这些实物数据换算为货币数据,即用后代的币值来统一表现前代的税收,也就是统计方法中常用的“以××年币值计算”的办法。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以作前后的比较。但是这里有一个选用什么时代的物价比较合适的问题。我觉得,选用的物价数据至迟只能是明清之际的,比较恰当的是明代的物价。鸦片战争以后的近现代的物价就不能用,因为这里必须考虑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近代机器工业发展之后所产生的工农业产品的比价,是同古代完全不同的。使用统计方法来改造旧的数值的途径很多,主要看资料的情况以及研究的要求来决定。当然,这样做也未必合适,只是我们的一种设想而已。混一法的出现,是因为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活和生产上需要的各种物品,虽不及资本主义时代那样繁杂,但种类却也不少。它们大多数是非卖品,不能用钱买到,甚至无法用钱估价,因而也没有办法将它们用货币表现的价格来统一计算。如果非要综合计算不可,那就只有眉毛胡子一把抓,将不同品种、不同单位的物品统统加在一起,给人一个模模糊糊的体现着总数多寡的概念。这样一种模糊的总数多寡概念对于我们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是其中各种细数还是有用的。上述数据中除了宋代的“杂色”同总数一样是用各种不同实物胡乱相加没有办法分解外,其余如粮食、布、丝绢、丝绵、布匹、钱等都是重要的项目。我们可以将它们同列朝的同类项目比较,观察一下这些税目发展的趋势。只要在比较的时候,注意这些项目在不同时代所存在的差别,消除它们在比较上的障碍,那么,这种比较还是有意义的。同类项目的比较,只是这些数据用途的一种。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设法将它们改造,使它们成为可以相加的数字,并且由此而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总数。四、古籍记载中的数值的性格

1.数值的零星、笼统和含混

中国古籍中的数量记载,大多是零星的数值,系统的数字记载是难得遇见的。那些零星的数值记载是我们进行统计的重要资料来源。

对于古籍中的数值记载,我们首先必须认识这些数字的性质或性格。有些文字记载中的数字,并不是明确地表示它本身的数目,只是笼统地表现一下数量的多寡。如像《周官·太宰》所说:“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以八柄治王驭群臣,以八统治王取万民。”不多不少数目都是“八”。又说:“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以九式均节财用,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不多不少数目又都是“九”。难道数目都是这样整齐划一?但是这里还是凑足了数目,不单纯是数量多少的表现,并且还指出了具体的事物和内容。有的书籍中的数值记载,却完全是数量巨大或众多的表现,并不是具体的数目,《史记·货殖列传》中的下列一段就是如此:“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美好矣。故曰: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粟;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巳南河济之间千树荻;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巵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这段文字记叙的物品的数量,只是大概情况,并不是确定的数目。其中所用的“百”、“千”、“万”,只是以“百”、“千”、“万”计算,或者像现代口语所说“百把个”、“成千个”、“上万个”的意思。可是有人却当真来计算一下。最初几个还勉强算得出来:牧马二百蹄是“五十匹”;牛蹄角千是“百六十六头有奇也”,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是“二百五十头”。这些已经有点牵强。底下就更难算了。如果硬要计算也可以,但这种距离事实很远的推算,穿凿附会的数值,有什么意义呢?

在古代文字资料中,类似记载很多。这一类数词是不能作为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的。即使没有可代替的资料,非用不可,也只能作为一个估计数。例如,仲长统《昌言》中形容东汉末商人的富足时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这里所用的百、千、万,只是形容数量的众多,并不是指明一百、一千或一万等实数。当然,它们之中也有分别,但也只是分别表明它们是按百计算、按千计算或按万计算而已。

另外有一种数值记载虽然并不精确,却能够作为数据。如像《汉书·章帝八王传》中说济南王康的“奴婢至千四百人”;《马援传》中说“马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以上”;这些,都可以作为数据。还有像《梁冀传》中的“取良人患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窦融传》中的窦融“奴婢以千数”也可以勉强用作数据,因为它们还是一个大概数目,并不是作为笼统的形容词使用的。

还有一种数字记载,是个人对于某种情况的分析或看法,或者对于某种事物的估计和推测。对于这些记载或数词,只好按照它们的本来面目来使用,表明它们是一种个人的认识或意见,不能将它们说成实际情况的记录。如像明代《万历朝实录》卷421中有一条说,成都十一州县之地,“为王府者十七,军屯十二,民间仅十一而已”。顾炎武《日知录》卷10《苏松田赋之重》条说,“吴中之民,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这两条所说的十分之一、十分之七,或十分之九,只是作者的一种主观的估计,并不是实地调查计算的结果,所以决不能当做真实的百分数。当然,个人的估计也有接近事实的,但是主观的判断和客观的调查毕竟是两回事情。我们不能因为尊重作者的关系连这种主观的估计方法也深信不疑。顾炎武对于苏州府官民田土所占比例的推算就是一个实例。他在《日知录》的《官田》条中说:苏州府“一府之地土,无虑皆官田,而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也”。苏州府官田占全部田土的极大比例,这是不错的,但是官民田土并不是十五分之十四与十五分之一的关系。顾炎武的说法,从过去到现在,非常流行,谁也没有怀疑。其实,通过计算,无论是土地面积,或是税粮数额,都不是这样一种比例。所以,我们对于前人在经济情况上的估计和推断应该尊重,可是不能不加稽核就完全接受,必须根据事实验证一下,才能作出结论。

2.数值的混乱、错讹和虚假

上面讲的属于表现数量的方法,或是数值的性质。这里再说一些数值本身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历史资料中有比较详细的数量记载的多是赋役资料。在赋役方面,常常有包括全国各地的系统的数字记录。其中除了税收之外,比较多的是田土和户口的数据,这些资料虽然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但有全国性的概括性的材料和地方性的极其详细的材料。不过,这些数值中包含了混乱、错讹和虚假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系统的、详细的数字记载,如果将它们重新计算一下,常常会发现它们的总数并不等于各项细数相加所得的总和,其中往往有一些差额。有的相差很大,有的相差无几,大多数是相差不多的。为什么发生这些差错?最可能的一个原因是书本上的数字有传抄或刻印上的错误,特别是各地方志的记载中,常有这种情况。另一个原因是计算上的差错。粮食的计量单位在石以下有十几个位数,白银在两以下也有十几个位数,这种很多位数的相加,很容易造成总数在尾数上的差错。此外,当然还有造成总数和细数相加之和不符等原因,只是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对于这种数字上的差错,如果相差不大,我是不去管它的。因为进行大数量的统计工作时,对于那些动辄数万或数百万的数字,我们常常略去千以下的尾数,这些数字资料上的尾数的相差,自然也可略去不计。因为这种相差,并不会影响数字的性质和意义。我们所需要的只是一种近似值。至于相差很大的,那就需要加以研究了。

研究的办法也很简单,即研究各项数据是否合理可靠。不仅对于总数和细数相加之和不符的数字资料要这样处理,就是相符的也要这样处理。这里举田土资料中的两个实例。

一个是万历《大明会典》中所载的四川军屯数额。这部会典所记载的在京、在外直隶卫所及各都司原额屯田细数中,“四川都司并行都司”的屯田是659545顷,全国各处屯田总数是893194顷。四川屯田的数字大得出奇,几乎占到全国屯田的73%,即三分之二以上。事实上是不会有的。明朝万历时代的策衡就怀疑过它的正确。他说:“四川屯田659545顷,而军额不过14822,必不能人耕45顷之地。”据王毓铨先生的考证,四川的军额倒不止14822,应在100800人左右,如果按照规定以其中十分之六的人去屯种,那么每人也得耕地十顷多,即1000亩以上,显然这也是不合理的。后来他进一步从康熙《四川总志》发现《大明会典》所载四川都司并行都司屯田总数,不只“原额”的计量单位弄错,将65万多“亩”误为65万多“顷”,“见额”的计量单位也弄错,因为康熙《四川通志》写的是48804“分”,而万历《大明会典》写的却是48804“顷”,将“分”误写成“顷”(一分为24亩)经过仔细的检查和订正之后,得出总数应为28万多顷,并且认为这个原额应该就是弘治时代的总额。这个考订后的数字虽然不能说绝对正确,但在没有新的确凿的资料出现以前,至少这个数字是一个比较合理和有根据的数据。我觉得,我们对于旧文献记载的数字资料,应学习王毓铨先生认真对待的态度和缜密考证的方法。

另一个例子是洪武二十六年(1368)的全国田土数字。这些数字也刊登在《大明会典》之中。全国田土共计850762368顷,其中湖广、河南等地的数字很突出。早在嘉靖初年重修会典的霍韬就提出这个问题,他将洪武二十六年的原额同弘治十五年的额作了比较之后说:“臣等备查天下额数,若湖广额田220万,今存额23万,失额197万;河南额田144万,今存额41万,失额103万;失额极多者也。不知何故致此!非拨给于藩府,则欺隐于猾民,或册文之讹误也。不然,何故致此也!”他所奇怪的还只是这两处地方额数减少数目的巨大。其实,这两处地方的原额本身就是高得出奇的不合理的数值。湖广占到全国田土的四分之一,河南也占到六分之一。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现在还在纷纷讨论之中,没有取得定论。所以,美国珀金斯在计算中国土地面积的时候,就索性将它们剔除,因为如果将它们计算进去,反会发生不正确干扰正确的现象。这也是一种办法。在计算平均数的过程中,人们为了获得一个合理的平均数,往往将各项数字中过高或过低的个别数字抛弃,免得这些数字在平均过程中发生抬高或压低平均数的偏向。

户口资料中的问题同样复杂。秦汉以后直到明代,封建国家的赋税和徭役都是从人户征收的。在明代,黄册仍是佥派徭役、课征赋税的主要依据。田赋虽然在名义上是按土地征收,实际上却是以人户为征收对象。封建国家固然对于户口的调查和登记极其重视,可是准备侵蚀税收、隐庇人户的巨室豪强,以及希望逃避沉重的赋税负担和有倾家荡产危险的徭役佥派的平民是更加重视。腐败贪污的官吏胥役,既想从中取利,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做好户口调查和登记工作。在这种情形之下,就产生了这样的结果:户口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的,并且是定期修订、经常进行的,这就产生了系统的、全面的、详细的、定期的户口记录。另一方面,这些记录既不是毫无事实的根据,却又掺杂着任意编造的数据。

历史上的数据既然有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呢?我觉得,第一,对于它们决不可以盲目信任,直接搬用;第二,又不能完全抛弃。这倒不是因为抛弃了它们,我们就会变得一无所有,而是因为它们之中确实还包含有同事实接近的成分,只要剔除了所掺杂的虚假并且估断出它们可能有误差,那么,除了少数极不合理的外,有许多资料,经过整理、修订之后,还是有用的。这里重要的是对它们进行考查和验证。主要的或首先的办法就是考查一下它们的合理程度。一个地区的经济数据的起落是否同这个地区发展过程的总的趋势相符合,是它们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地区的户口有大起大落现象,但在相同时期里,这个地区却并没有发生重大的天灾人祸,也没有什么足以影响户口涨落的其他政治经济社会因素,那么,这种数据显然是不大可靠的,决不能盲目采用。反过来说,如果它们的涨落和自然及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的变动一致,那么,它们就是比较合理的,值得进一步研究。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验证的方法。总之,对于数值资料,我们应该多方面进行考证,然后才能掌握这些资料的性质并且作出适当的决定。五、计量单位问题

以上所说都是关于历史资料中数据本身的性质。此外,计量单位也是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计量单位本身并不是数据,但是它们却同数目密切结合在一起,成为决定这些数目的大小或多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在旧中国,商品经济虽然并不发达,但是计量单位却极其复杂,既有古今的区别,又有各地的不同。而且,就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也会发生同样计量的东西,却有不同的单位。

中国经济生活中货物所用的计量单位有一个长期演变的历史。往往同一个名称,在不同时期所表明的数量却大不相同,像度、量、衡、地亩等四种计量单位就都是这样。正式按照规定的度、量、衡计算出来的数量,即使存在不同时代、不同计算标准的差别,那也没有什么大的麻烦,将它们按照一定的差距换算或折算一下就行了。例如,古尺小今尺大,那么按照古尺同今尺的差额换算成今尺也就消除了古今尺度上的差别。现在人们已经将古今各个时代所用的尺(度)、升(量)、斤(衡)、亩(地积)等计量单位的多寡、大小的不同,用历史资料和实物分别计算出来。虽然各家的计算不尽相同,中间还有争执,但出入也不太大。所以,如果要换算,选用一种后出的计算表,不会发生很大的差错。

问题并不在于古今计量单位在数量上的差别,而在于后代人滥用古代计量单位的名称来称呼他们那个时代的计量单位。例如,古代原来以十斗为斛,一百二十斤为石;前者是量器,后者是衡器,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到了宋代,官方法令规定五斗是一斛,两斛是一石。这样,斛和石又合二为一,混淆起来。如果宋代人用斛来计量,没有问题,应该照当时规定计算。倘使明清人讲当时的情况,可是在文字中所用的计量单位名称却是“斛”,这就麻烦了。究竟是古斛?还是宋斛?很难断定。可能两者都不是。作者只是借用斛的古称来指当时的石。这还不说。在明清人的著作中还喜欢用“钟”这个古量器名称来表达当时的数量,这就更使人疑惑。难道作者还用代表六斛四斗的钟来折算当时的“石”,恐怕不见得这样不怕麻烦,大概还是借用古称来替代当时的“石”。然而,对于这些借用古称来指当时计量单位的,也不能单纯用臆测来判断,还要参考当时情况作出验证或结论。

除了古今差别造成的计量单位问题之外,同一时代的计量单位也有许多混淆不清的地方。一种是量器和衡器在名称上的混淆。在清代,石是量器,担是衡器,但有时候量器一石也叫一担,这就夹缠不清了。另一种是官定标准同民间习用标准的不同。不过,“官定的度量衡制以及官制的度量衡器具,实际上只是使用于官民双方间的收支方面;至于民间交易和各行业所用的,却往往另外各有一套,而且后一列的[2]系统比前一个系统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上要重要得多”。官定的度量衡制和民间习用的度量衡制的同时并存,只要按照折合率折算成为统一的单位就行。比较麻烦的是第三种,即各地民间使用的度量衡制度的复杂,不仅各地之间有明显的不同,就在同一地区之中也往往不只使用一种标准的计量单位。对于这种复杂的计量状况,也没有什么统一而又妥善的处理办法,只好随时注意这些单位实际的数量,然后将它们同比较通行的单位换算。

计量单位表面上统一而实际上却更加复杂的是土地面积。土地面积在官方文书或一般的文字记载中都是以“亩”作为计算基础的,但是实际上不仅“亩”有大小的不同,而且除“亩”以外,还有其他各种计算土地面积的方法。梁方仲说:“土地的面积,是以长度单位的平方米来计算的。我国计算面积,亩制向来是用平方步计算,步又用尺计算。所以如果想计算各代亩量的面积大小,即用各该代尺的长度可以推算出来。但历代地亩,并不是完全依照实际面积的大小,而往往结合其他因素如收获、播种及劳动力等来作为亩量的折合,以便于统治阶级征税收租的估计。因此,用尺度来推算亩量是没有科学价值的。它并不能表明地亩的实际变迁标准。”又说:“然而各地的实施情况,大多数是与中央规定不相符的。即如自唐至清,尽管中央作了规定,五尺为一步(清代改步曰弓)、二百四十平方步为一亩;实则各地的亩制极为参差不齐。拿清代的情况来说,苏、浙、皖、鄂、鲁、晋等省,在尺则有部尺、库尺、营造尺,鲁班尺之分;在弓则有三尺二寸,四尺五寸,六尺五寸,七尺五寸之别;在亩则有一百四十弓、二百弓、三百六十弓、六百九十弓之分歧。至如河南省,有以二亩或三亩为一亩者;陕西宜川县,有以四亩为一亩者。奉天、吉林等省,则以‘日’、‘晌’、‘单绳’、‘双绳’为六亩、十亩的区分。所以亩量的大小宽狭,既有一和二、三、四的比例,亦有一和六、一和十的比例。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古代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往往另有[3]一套独特的计算土地面积的单位。”

他还指出过去土地数据中潜在的“大亩”和“小亩”的问题:“由于土地有肥瘠之不同,也有位置上的差别,所以折亩的办法在上古时便已存在,但到宋元后更趋普遍”。顾炎武论述明代的折亩情形和册报亩数的关系最值得注意。他说:“自明开国以后,南北各省许多州县都实行了折亩,当时有所谓‘小亩’和‘大亩’的名称。凡是依照中央规定以240平方步作为一亩的名曰小亩,以较多的平方步(以下简称曰步)折合成一亩的名曰大亩。于是各地有以360步(即一亩五分),或720步(即三亩),或1200步(即五亩)为一亩的,甚至有以八亩以上折合为一亩的。州县编造黄册时,使用大亩的数字来上报户部(中央财政部),但‘下行征派’赋役时,则仍用一亩是一[4]亩的小亩来计算。因此,填报的亩数远远低过实际的面积。”

所以我们看历代的土地面积记载,都是整整齐齐的顷数或亩数,然而其中却潜伏着这么多的计量单位上的差别。对于这些问题,我觉得不妨用下述方法试加以处理:第一,与其将它们作为已垦田地面积,毋宁理解为应税土地单位。对它们进行适当的订正,也可以作为耕地面积的参考数据。第二,这些数据不但有地亩单位大小不等的问题,而且还有计算或记载错误的问题,必须加以考订。第三,订正这些数据的错误,首先考查它们的合理程度,如果册报亩数还大于估算得出的自然面积,那它们显然是荒谬的。第四,某一大行政区域,如行省,它们的数据应该是册报数据的总和,应该尽可能搜罗这一区内州县方志中的数据,用它们来进行核算、验证,倘若相差过大,那就应该订正。第五,如果册报面积过少,那么检查一下有无大小亩不同的因素,再调查一下有无勋贵豪强兼并土地、奴役人户的社会因素。

总而言之,计量单位虽然不是数据本身的问题,但它们却是附着于数据的不可分离的因素,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六、扩大数量研究的范围和发挥定量分析的作用

我们进行历史研究时,常常喜欢使用举例证明的方法。这个方法其实是不大科学的,很容易产生以偏概全的毛病。但是我们要改也难,因为已经习惯了而且也找不到替代的适当办法,顶多是多找一些例证。然而这种方法不改也不行,因为有人找到一些相反的事例,同样也可以论证,这样,论争就会没完没了。我觉得,如果扩大数量研究的范围,用大量观察法来进行研究,也许可以补救一些上述这种方法的弊病。我们如果知道所论争的是正反两方面的数量比例关系,那么,争端大概也可能解决,至少以偏概全的问题会就此消失。

使用举例法论证还有一个附带的弊病,就是所得出的结论常带有浮泛、笼统和空洞的气息。这当然不完全是由于举例的关系。不过,倘若我们对于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定量分析,往往是可以补救或减少上述一些弊病的。美国的珀金斯对于中国近六百年来农业的发展,曾经从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和产量、耕作方式的发展、水利工程的修建以及人口的增长和分布等等方面进行数量的研究。他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说,中国近六百年来的农业生产是有增产的,大概荒地的开垦和土地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两者各居一半。尽管他得出的这个结论是否确切,还有待于今后研究的验证,他在研究中使用的数据有的也嫌粗疏,但是他从生产的数量方面进行探索,却是一个值得介绍的比较切实、具体和深入的办法。

我听人这样说过,不是不想使用定量分析法研究经济史,无奈缺乏所要研究的这一方面的统计和数据。但是从侧面的材料进行数量的研究,并制作所需要的统计,也是完全可能的。西方国家经济学界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利用所得税、货物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等数据来推算生产总值、商品流转数额以及国内外贸易数额,等等。就近代中国情形说,因为有比较完整的关税资料,所以编制国际贸易、进出口商品的统计是极其方便而可靠的。至于国内贸易,旧中国完全没有商品流通的详细记录和完整资料。过去有人就宋代的商税税收数字推算过当时的商品流通数额。对于近代的商品流通量,也有人根据国内厘金的税收记录、子口税、沿岸贸易税的海关报告,估算过国内贸易的数额。这些都是从侧面资料进行数量研究的有意义的尝试。当然,就是有现成的统计,研究者也不见得就可原封不动地搬用,有时也还要重新加工,甚至推翻重做。冀朝鼎为了作中国经济发展地区的研究,在20世纪30年代曾经利用各省通志资料编制过修造水利统计。在20世纪60年代珀金斯为了研究中国农业的发展,也需要水利建设工程资料,但没有直接引用冀氏的统计。他觉得冀氏用的是18世纪通志,没有使用19世纪志书,统计的时间不够完整,编制的方法也嫌粗疏,于是他另起炉灶,重新编制。

应用定量分析法进行数量的研究,本身就是一桩费力的事情,这一点,梁启超是深有体会的。他对于这种费力的方法十分喜爱,还向读者郑重推荐。前人讲过,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为了使经济史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应该扩大数量研究的范围,并且充分发挥定量分析的作用。原载1985年第5、6期[1]见《晋阳学刊》1982年第1期。[2]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26页。[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27—528页。[4]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27—528页。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

蒋学模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是什么?它们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起作用的?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大家的观点很不一致。本文拟谈些看法,参与讨论。一、价值规律的调节不能代替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既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就必然要受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而作为商品经济,又要受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的调节。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要同时受上述两个规律的支配,这是它本身的经济条件决定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片面观点。一种是只承认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作用,否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另一种是否认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作用,只承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

否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是同否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观点的错误,已有大量文章加以论述,为我国经济理论界人所共知,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否认有计划发展规律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调节作用,是从根本上否认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存在出发的。这种观点,虽然早在[1]20世纪50年代就有个别同志提出,但大多数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理论探讨上出现了日益宽松的环境、学术争鸣日见活跃的气氛下提出来的。我认为,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和错误的。

否认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观点,一般是按照如下的逻辑来论证的:(1)有计划发展规律的内容,是调节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而这正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2)既然两个规律都是调节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那就应该是同一个规律,哪有内容相同的不同规律?(3)既然两个规律应该是一个规律,那么,必有一个是真正的客观规律,另一个则是人们主观臆想的规律。(4)价值规律是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论证过了的。计划是主观的东[2]西,有计划发展规律是斯大林臆想出来的规律。本文只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谈一点看法:有计划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都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调节者,都要求把社会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按比例的分配,两者究竟有没有区别?

我认为,两者有着如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两者起作用的经济条件不同。价值规律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条件是商品经济的存在,有计划发展规律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条件是生产社会化的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公有制经济,所以两个规律都同时对它起作用。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商品经济这个条件不存在了,价值规律当然也就不再存在。但有计划发展规律仍将是共产主义经济的调节者。如果只承认价值规律是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调节者,不承认有计划发展规律,那么,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岂非不再有客观规律来调节了吗?其实,如果不是从字面而是从精神实质来说,有计划发展规律并不是斯大林而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致库格曼的信》、《法兰西内战》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中,细致地分析了未来社会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同生产,为什么必然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他甚至明确地把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劳动称作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共同生产的“首要规

[3]律”。

第二,起作用的机制不同。价值规律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有计划发展规律通过计划机制起作用。市场机制是指市场的供需关系影响商品的价格价值关系,从而影响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作用。计划机制是指一切保证计划调节起作用的机构、体制和杠杆。在高度集权模式下,计划机制主要是计划机构及国民经济计划和贯彻计划的指令性指标。在以间接控制为主的计划体制下,计划机制还包括价格、税金、利率、汇率等经济杠杆。所以,市场机制不包括计划机制,而计划机制则可以而且应该包括市场机制。

第三,起作用的方式不同。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是通过计划即预定的比例来分配社会劳动的。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下一个年度或以后五年的生产规模、生产结构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劳动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已经通过计划从总体上和大体上确定了。如果计划的制订是有科学依据的,那么,以后的问题只是在计划的实践过程中随时进行“微调”就是了。价值规律的调节,是用事后纠正的方式来实现的。商品生产者作为分散的经营者,在按照市场信息独自作出决策时,既不知道市场的确切需求量,也不知道其他商品生产者对市场的供给量,这样,供需的脱节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当一种商品的供给超过需求时,价格下跌,商品生产者就缩减生产;反之,则增加生产。商品供需的平衡、社会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流动,是通过这种事后的纠正来实现的。

第四,调节作用的动因不同。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以企业的微观利益和当前利益为基础,是对企业微观活动的一种物质利益的诱导作用。商品价格的高低、税负的轻重、利息率的变动,都会影响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诱导他们作出增产、减产、停产、转产等各种不同的反应。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作用,以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利益为基础。国民经济各部门横向联系的按比例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纵向联系的持续稳定地按最优速度发展,对于保障全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极其必要的。这种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般说来,同部门和企业的局部利益是一致的,但并不时时处处都一致。有时,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利益,往往需要限制甚至牺牲一些部门和企业的局部利益。

第五,调节的明确度不同。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借助于国民经济计划,对各个部门的发展和各种主要产品生产的增产,有非常明确的数量要求。价值规律的调节则只是方向性的引导。某种商品由于供不应求而价格上涨了,就要求对这种商品的生产投入更多的社会劳动,扩大生产。但是,究竟该扩大多少,却不可能从价格信号上找到明确的标度。

第六,调节的运行方向不同。两个规律的调节作用,都既覆盖宏观经济活动也覆盖微观经济活动,但是,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调节,是从宏观导向微观。它首先要求确定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计划,然后通过各级计划机构,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指导各个部门、各个企业,按照国家的计划要求发展。价值规律的调节,则是从微观导向宏观。各个企业按照市场信息决定自己的活动,导致社会劳动在各部门间的流动,调节部门供需的平衡,最终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或失衡。

从以上六个方面可以看出,价值规律决不能代替或吞没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

以上的分析,我想也已回答了两个规律能不能有同一内容(客观要求)的问题。价值规律只是商品经济的规律。但在历史上,纯粹的商品经济是没有的。商品经济总是同这样那样的社会经济制度结合着的。因此,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商品经济,既要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又要受商品经济所依赖的那个社会经济制度的特有规律的支配,这是毫不奇怪的。二、计划机制起作用的两种形式及其优缺点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然同时受价值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的支配,只是证明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和管理,既要借助于计划机制,又要借助于市场机制,缺一不可。但是,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起作用,才最适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应该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人们的认识受高度集权体制实践的束缚,以为计划机制调节社会生产,只能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国家依靠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国民经济一切活动的形式。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计划机构制订出一个包罗万象的国民经济计划,然后,经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计划机构,借助于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把社会生产的一切要素,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社会生产的一切环节,包括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统统都纳入国家的直接管理下,用这样的形式来保证计划的实现。

计划机制的这种作用形式,在实践中暴露出严重的缺陷。首先,由中央计划机构制订出包罗万象的国民经济计划,不可能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难免要犯这样那样的主观主义错误。我国“大跃进”的那次大折腾,就是主观主义的高度集权计划失误的一个典型。其次,国家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企业,把企业的手脚捆得死死的,非常不利于发挥基层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非常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了克服这些缺陷,社会主义国家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到了计划机制起作用的另一种形式,即间接控制的形式。在间接控制形式下,国家不对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在微观经济活动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信息所反映的社会需要,运用自己掌握的生产要素组织生产和经营。计划机制主要通过指导性计划来贯彻它的作用,依靠运用经济杠杆创造一定的市场条件,通过控制市场来引导企业按照国家计划要求的方向发展。同时并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树立行为规范。

计划机制起作用的直接管理形式和间接控制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和适应性。间接控制形式的计划机制,比较适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本性,能够同时发挥国家集中统一领导和企业因时因地制宜的两种积极性。如果运用得宜,就可以在宏观经济活动上保证国民经济稳定而协调地持续增长,而在微观经济活动上,则出现百舸争上游的生气勃勃的景象。但是,这种形式的计划机制要显示它的优越性,计划、财政、金融等综合经济部门必须有一套互相配合的适宜于实行宏观间接控制的体制和机构;建立起价格、利息、信贷、税金等一整套经济杠杆,积累起运用这些经济杠杆的经验和方法;还要求工商企业有同宏观间接控制相适应的微观基础,即要求基层企业有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制约的机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间接控制的计划机制就难以生效,就会出现国家对经济运行失控的局面。我国1984年第四季度由于信贷体制不完善,由信贷膨胀引起的投资膨胀和消费基金膨胀,便是一个例子。至于直接管理形式的计划机制,它的缺陷前面已经谈过了。但这种计划管理形式也有它的优点。如果国家的计划决策是正确的、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行政控制是有力的,那么,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直接管理形式的计划机制仍然是有用的,未可一笔抹杀。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计划机制,便是以直接管理形式起作用的,由于当时需要集中有限的物力和财力保证重点建设,国有企业的数量还不是很多,所以“一五”时期不论在经济协调、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1958年“大跃进”和1978年“洋跃进”之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直接管理形式的计划机制在纠正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方面,也有力地显示了它的作用。为了纠正1984年第四季度和1985年的超高速增长所引起的投资膨胀和消费基金膨胀,我们在积极为实行间接控制创造条件的同时,在财政、信贷和工资奖励等方面加强了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如果没有这些方面的加强,1985年的宏观失控局面,是不可能这样迅速地稳定下来的。

计划机制的两种形式不是互不相容而是可以互相补充的。我国计划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从直接管理为主的旧体制逐步过渡到从间接控制为主的新体制。在未来的新体制下,国家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控制和调节经济运行,但也不排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管理。例如,在投资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将从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传统体制,转向以间接控制为主,划分投资范围,运用经济手段把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兴趣引导到宏观要求目标上来的新体制。在新体制下,大量计划性投资的决策权,将由企业自主地来实施,国家原则上不再负责一般生产企业的投资。但对于跨地区的、不盈利或很少盈利的社会基础设施,对于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的能源、交通运输、部分原材料和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卫生等事业,则仍需要采取政府投资的形式。

直接管理和间接控制都是计划机制发生作用的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视主客观条件的成熟程度,区别情况,把两者适当地结合起来,使各自在其适宜发挥作用的领域展其所长,才能取得计划管理的最佳效果。在以直接管理为主向以间接控制为主的转变过程中,直接管理的减少,必须以国家间接控制能力的加强为前提条件。在间接控制的体系还未具备的情况下,陡然放弃直接管理,便会出现计划管理的真空,就难免出现混乱。过去,我们把国家直接管理视为计划机制发生作用的唯一形式,这是一种片面性。现在,在纠正这一片面性的过程中,如果把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贬得一无是处,那就会陷入另一种片面性,同样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和体制改革。三、市场机制起作用的两种形式及其优缺点

实行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的间接控制,必须利用市场机制。所以,对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不同形式及其优缺点,也很需要进行分析。现在,对于市场机制、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等概念,认识上存在着很大混乱,就是由于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形式缺乏区别的缘故。

市场机制的含义,本文第一节中已有所论述。按照一般理解,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机制,是指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价值关系(价格高于价值、价格低于价值、价格与价值一致)和供求关系(供过于求、供不应求、供求平衡)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作用。例如,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商品价格必呈上涨趋势,而当价格上涨到价值之上的时候,经营者可获得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利润率,这就会刺激生产,增加这种商品的供应,使供需趋向平衡。如果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那就会使价格、生产、供需关系发生反方向的变化。

市场机制的这种作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只要存在着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就不可避免地要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产生上述的调节作用。这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作用实际上就是价值规律的作用,而价值规律如同其他经济规律一样,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是不是可以“逆天行事”,违反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给市场机制的作用设置人为的障碍呢?这在过去的旧体制下,几乎是时时刻刻在发生着的。结果怎么样呢?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如果不相应地提高价格来刺激生产和限制需求,那么,这种商品就会出现严重的脱销现象。而脱销,就生产资料来讲,会阻碍生产的发展;就消费资料来讲,会阻碍人民生活需要的满足,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在商品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如果不相应地降低价格来限制生产和刺激需求,那么,商品库存积压就会越来越严重。而不管被积压的是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总是表明有大量社会劳动滞留在流通领域,降低了社会主义经济效益。所以,违背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阻碍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其结果就是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客观规律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就取得成就,违背经济规律必受惩罚,都是经济规律客观性的表现形式。

市场机制的作用是客观的,但它发生作用的形式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可以有两种作用形式:自发起作用的形式和被人们自觉利用的形式。

在社会主义之前,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商品经济都以私有制为基础,市场机制是以自发势力的形式发生作用的,是作为商品生产者背后“一只无形的手”在调节着生产和流通的。由于几千年的商品经济都是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受自发起作用的市场机制的调节,因此,人们把这种商品经济称为市场经济,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画了一个等号。这种把商品经济等同于市场经济的观点,也是一种片面性的认识。但这种片面性认识的产生毫不足怪,因为人们的认识总要受实践的限制。在市场机制起作用的第二种形式还没有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出现以前,人们不可能凭空把它想象出来。

在社会主义各国的长期实践中,主要商品的价格不是在市场上自发形成,不是采取自由价格的形式,而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统一定价,采取计划价格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就出现另一种形式,即成为受国家计划控制的市场机制。受国家计划控制的市场机制仍然是市场机制。它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调节作用丝毫也没有削弱。只是,这种调节作用不是表现为“无形的手”,而是成为“有形的手”,即社会主义国家的价格政策。这种受控制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究竟发挥得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意图,关键就在于计划价格是否反映了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客观要求。如果国家统一定价时考察到了并较充分地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就会对社会主义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发生破坏作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在这一方面有着大量的经验教训。但不管它的作用究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这种受国家控制的市场机制的客观存在,是谁都不能否认的。

但是,由于理论上的习惯势力,有些同志认为,受国家计划控制的市场机制既然从属于计划机制,是指导性计划起作用的机制,它就不能算是市场机制,似乎市场机制只能有一种起作用的形式,即自发起作用的市场调节形式。从这一认识出发,就认为,既然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那它就仍然是市场经济,只能受支配于市场调节。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往往把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理想化,加以许多溢美之词。

我认为,正如不应当把计划调节理想化一样,对市场调节也不应理想化。只有对计划调节都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恰如其分地反映它们的长处和短处,把它们运用于适当的场所,展其所长,藏其所短,才能为经济体制改革找到合理的目标模式,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建立起最有效的调节机制。

在社会主义的文献中,传统的观点是把市场调节视作帝国主义经济的特有现象,认为市场调节对社会主义经济只会产生冲击计划的消极作用。这种观点现在大家都已认识到是片面的。市场调节,作为价值规律起作用的一种形式,对于任何性质的商品经济都是有积极作用的。它的长处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自发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商品经济微观平衡的自动调节器。例如,商品价格在市场上的自发涨跌是商品供需平衡的自动调节器,其作用机制是:某种商品供不应求→这种商品价格上涨→经营者获利增长→资金和劳动力流入这一生产部门→这种商品的生产增长,供应增加→经过瞬间的供需平衡,出现供过于求→这种商品的价格下跌→生产缩小,供应减少→经过瞬间的供求平衡,又出现供不应求……。同理,利息率在资金市场上的自发涨跌,是资金供求平衡的自动调节器;汇率在外汇市场上的自发涨跌,是外汇需求的自动平衡器;工资在不同部门劳动力市场上的自发涨跌,是各部门劳动力供求平衡的自动调节器。这种自动调节器的作用,是以完全的市场调节为前提的,就是说,生产的扩大或缩小、资金的借入和贷出、劳动者的就业和解雇,都是没有社会阻力的。

第二,在存在自发的市场调节机制的情况下,企业微观活动的决策,是由商品生产者直接依据市场信息分散作出的。分散决策减轻了各经济行为主体的信息处理负担,因而决策快、效率高。而在高度集权的依靠行政命令来实施计划调节的情况下,市场信息须经层层传递,才能反馈到中央决策机构。中央机构作出决策后,又要层层下达,才能到达基层生产组织。从市场需求变化到最后在生产上得到反应,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不仅效率低,而且往往时过境迁,不再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特别明显。由于决策迟缓,往往错失良机。

第三,在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决策者就是执行者,利益直接。决策是根据企业本身的利益作出的,因此,对决策的执行必然是积极的。而在高度集权模式的计划调节机制下,决策者同执行者是分离的。作为决策者的国家计划机构,是根据国民经济全局的长远的需要作出某种决定的,同基层企业的利益往往并不完全吻合,因而执行起来也就不那么主动。

第四,市场调节既是价值规律自发起作用的机制,也是竞争起作用的有效机制。在市场竞争中,讨价还价只在买者和卖者之间进行,而不是在上下级之间进行,任何非经济性质的照顾、优惠、补贴都是不能存在的。竞争的市场压力迫使商品生产者只能依靠不断革新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来赢得胜利。

市场调节的这些长处,是任何性质的商品经济都可以利用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要创造出使市场调节发生作用的一定条件,也可以利用它的这些长处。那种把市场调节视作纯粹是“捣蛋鬼”的传统观点,是没有根据的。但是,市场调节也有它的缺点和短处。

第一,市场调节只能对商品生产的微观平衡起自动调节器的作用,不能自动地导向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平衡。这是因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宏观平衡,是以国民收入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消费、储蓄、投资等总量的平衡为条件的,而这种宏观平衡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所无能为力的。市场调节下的资本主义经济,经常存在着大量失业人口并周期地出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就是明证。

第二,市场调节中信息的传递是直接的和快速的,但是,早晚不同的市场价格只反映市场的短期动态,不能反映供需和价格的长期动态。分散决策的商品生产者可以依据市场反馈的信息迅速改变自己的生产和经营,但他无法知道这同一的市场信息究竟使其他商品生产者作出了什么样的反应。因此,在自发的市场机制作用下,商品生产者的行为总带有盲目性。市场调节的结果总会出现过与不及。上文阐述市场调节对商品供需微观平衡的作用机制时,把供需平衡作为瞬间的现象来表现,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市场调节有利于竞争,但竞争的结果必然引向垄断。听任市场调节长期发挥作用,竞争所推动的生气就必然要被伴随着垄断俱来的停滞和腐朽倾向所代替。

第四,市场调节是以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同企业经营优劣直接紧密联系为前提的。优胜劣败是市场调节和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市场调节和市场竞争普遍导致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两极分化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也会拉开劳动者之间收入的差距。这种收入差别,部分地导源于联合劳动贡献的差别,而有相当大的部分取决于自然资源、生产设备、市场条件等非劳动的差别。因此,除非有适当的措施来限制非劳动条件所造成的差别,市场调节同“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劳动者通过勤奋劳动先富起来”的目标模式,是不完全符合的。四、计划调节为主的原则必须坚持

以上的分析决不是说,计划机制的市场机制以及这两种机制的两种调节形式,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是同等重要、无主次之分的。我认为,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市场调节,即价值规律自发起作用的市场机制,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有益的和不可缺少的。但是,鉴于它固有的弱点和缺点,市场调节不应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唯一的或主要的调节机制,从而,自由价格也不应成为价格的唯一形式或主要形式,否则,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的运行便会出现失控现象,社会主义微观经济的运行也将陷于无政府状态。这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将无从区别。“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模式,便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就无从体现。

第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决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目标,不是为了少数人发财致富,而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经济高效率地和持续稳定地发展,以便保证全社会范围的和以企业为范围的联合劳动者,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为此,必须坚持计划调节为主和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因为,没有计划调节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便不可能成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高效率地发展,便得不到保障。但是,计划调节为主,并不等于恢复直接计划管理的旧模式。在计划机制的两种作用形式中,间接控制的计划机制应是主要的,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管理。

第三,市场调节为辅并不等于市场机制不重要。市场调节固然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指导性计划的管理,借助经济手段对企业实行间接控制,也必须利用市场机制。所以,市场机制的完善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顺畅运行的基本条件。市场机制包括商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的机制,技术和劳务市场的机制,货币和资金市场的机制,外贸和外汇市场的机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已不是商品,所以不再有劳动力市场。但是劳动力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应该有适应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能灵活流动的机制。

第四,间接控制形式的计划机制和两种形式的市场机制要发挥良好的调节作用,要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即基层企业根据市场信息所作的决策,必须是认真负责的。这个条件,对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是不言而喻、无须论证的。因为,不论是以个体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决策不当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完全由商品生产者自己承担。企业破产了,企业主也就走上了绝路。而对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个条件不是天然具备的。有权作出决策的企业领导人,并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只是部分劳动群众(集体企业)或国家(全民企业)委托的代表。怎样通过适当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制度,使社会主义企业真正负责地作出经营决策,是间接控制形式的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发挥良好作用的必备条件,是宏观控制必要的微观基础。没有这个基本条件,企业往往会运用其自主权片面谋求局部利益和职工利益,而不顾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长远利益。这样的放权,往往未见其利,先见其害,是不可取的。原载1986年第5期[1]见《对于计划经济和价值规律的研究》,《计划经济》1957年第6期。[2]参见下列文章:(1)《全省价值规律问题讨论的基本观点》,《安徽日报》1979年11月23日;(2)《国民经济计划发展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人文杂志》1981年第1期;(3)《“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并不存在》,《中国经济问题》1986年第1期。[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20页。

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规范化金融市场

陈观烈

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新体制,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即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固然是迥然不同的,同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提出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十二大)、“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十三届三中全会)等相对比,也不仅是在计划与市场孰大孰小、孰主孰辅的问题上有侧重点的差别。新体制的提出,意味着我们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找到了一条崭新的道路,那就是:“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江泽民在十四大的报告)。显然,这同以往由国家以行政命令来配置全部或部分资源,而企业对此则可以毫不负责或半心半意看待的那种经济体制是有根本差别的。本文试以金融市场为例,论述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今后应有什么改革。一、规范的金融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的核心

改革以前,由于实行统收统支、统存统贷和个人低收入制度,可贷(或可拨)货币资金绝大部分集中在国家(财政和国营银行)手里,其配置是按国家统一的财政预算和信贷计划,“切块、切条、切丝、切末”地分到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和某些重点单位的。虽然银行贷款也收取一定的利息,但利率很低、档次很少,且难得变化,根本不能改变指令性计划所规定的资源配置格局。这种集中的指令式的资金供应方式,虽然曾起到原始积累和保证重点项目需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暴露出很大的弊病:资金配置的主观随意性和资金使用单位对投资效果不够关心;由此而形成的资金“大锅饭”体制,还发展成为普遍性的资金“倒逼”机制,甚至出现信贷规模随产品积压而膨胀的严重局面,其浪费资源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今后,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来配置资金,首先是要把资金当作商品;通过市场渠道来把它出租(称为融资),是资金商品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方式;出租的价格是利率;决定利率的水平与结构的基本力量是资金供求各方自谋经济利益的竞争和国家的必要调控。其次,每个参与资金市场竞争的供方和求方,是作为价格(利率)的接受者,按其所掌握和预期的价格及其他市场信息,自主地决定它(他、她)有利可图而愿意供给或乐于接受的资金数量。再次,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将影响市场中竞争者的微观供求决定;宏观调控本身,也可能出于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而附加一部分“外生”的资金供求;由此,全社会总的资金供给量和需求量决定着资金出租价格(利率),同时决定着资金在各种用途间的配置。最后,市场有纪律,也有国家的有关法规与政策,约束着资金供求各方的行为,例如,资金的本息必须按契约清偿,违者要受到经济的或法律的惩罚;资金商品的租借(融资)对供求双方皆有风险,各方只能自负其责。

在上述市场经济的资金配置方式下,由于微观的资金供求决定是在行为主体考虑过自身利益后作出的,又是受市场纪律约束的,同时,国家的宏观调控又照顾着社会整体的利益,因此,所形成的资金配置格局,一般说来应有较高的效益。

不但如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融资一般是通过证券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股票、商业票据、存款单据、保险单、不动产抵押贷款凭证,等等)的买卖方式实现的,而这些证券不但有收益,还有不等程度的变现能力(流动性),所以,这种市场经济下的资金供求关系,能产生比自然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更强的积累能力,即人们更乐于以持有证券的方式来储蓄,从而扩大了社会上资金的供应。而在自然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情况下,储蓄只能以保存物质产品或现金的方式进行,不但没有可计算的收益,甚至还会有物质的损耗,积累能力就极低。

市场经济的资金配置之所以会有更佳效益,还有一个原因,即融资的事前一般须经过资信的评估或金融中介机构的审核;事后又有市场纪律对本息偿还的约束,因此能保证投资有更高的质量。这种更高的投资质量,属于内涵的扩大再生产,比增加积累或扩大投资,即所谓外延的扩大再生产,有时更有利于经济的增长。

市场经济下资金配置的高效益,实质上反映着各种要素和产品的配置有高效益。因为市场经济中,货币与其他任何物品不同,后者可能只对某一部分人有使用价值,而货币则对人人有用。马克思说:货[1]币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在市场经济中,谁有了足够的货币资金,谁几乎就能取得任何要素和产品;谁能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中获得更大的效益,谁定能更有效地利用该资金所换得的要素和产品,那么,谁也就能为资金的占用付出更高的利率。反之,一个单位在资金市场的竞争中向隅,必是因为它在要素和产品的利用上达不到一定的效益要求,因而其资信就低下,并且也负担不起市场决定的利率。设想一个市场体系中竟然缺乏规范的资金市场,以致资金是按其他的准则,比如按行政命令、甚至是按不正当的“关系”来配置,那么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得到资金者无能力有效地利用资源,而有办法有效利用资源的单位却得不到资金,如此,不论其他的市场是如何地齐备与规范,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是一句空话。正因为这样,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应该是核心。有人还认为,金融改革应该超前。其实,“超前”未必能做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不易,可能是一块拦路石),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来加速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确是当务之急。二、市场的灵魂是竞争

要建立规范的金融市场,首先必须缔造市场的灵魂——竞争。是竞争驱使资金的供给者把资金输送到收益最高的经济领域中去;是竞争迫使资金的需求者不断地寻求高效率的利用资金途径,从而得以在市场上用高利率吸纳资金;也是竞争导致了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经济中最严酷的纪律,也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

竞争之所以能形成,是由于市场上的行为主体不止是一个或少数几个。一个是垄断,少数几个可能是寡头垄断,只有行为主体多元化才谈得上竞争。而多元化格局的保持,又由于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自由的。这里所谓市场,可大可小,大之是指整个金融领域,小之是指某一项金融工具的交易渠道。只有承认一切经济行为主体都有权进入和退出或大或小的金融市场,才能给每个行为主体以多种多样的选择,以实现各自的最大利益,同时也才能阻止极少数的既得利益者“关起门来称大王”,或互相勾结成垄断同盟。垄断会阻遏竞争所能带来的活力和劣化资源的配置。所以,反对垄断,是推行市场经济的第一个必需。

但是,垄断和竞争在对立中又有同一性。可以说,垄断有时就是竞争的产物。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剩下来的就容易形成垄断或寡头垄断,所以要永远消灭垄断是不现实的。重要的是应该有法律和管制措施来保证市场之门常开,使潜在的竞争对手随时可以进入,也使受垄断者宰割的交易对方随时可以退出,从而迫使垄断者也必须注意革新技术、改善管理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这就是所谓垄断下的竞争,是市场经济所不能不接受的。另外还有一种“自然垄断”,因为它有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其产品是大众所必需(如电力、通讯、交通),只要政府能有效加以管制(如美国法律限制电话公司的股息率),也是符合社会利益的。对金融业来说,还有一种地域性垄断(如一个小城镇的一间银行营业所),也是难以避免的。最坏的是一种不是源于竞争和效率,而是凭借特权或非经济因素而取得的垄断,它把进入和退出的通路全堵塞了。资源的配置便无合理性可言。这是市场经济所不能容许的。

联系我国的金融行业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资金的供方和求方,行为主体的多元化是有些进展的。可贷资金的来源,已不仅是财政存款这一大项,而主要的是分散的居民存款和企业存款;资金的去路也不仅是国家所统包的国营企业,而多出了许多自筹资金的乡镇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一部分改变了经营机制的国有企业。但是,这种多元化还未发展到形成金融市场上巨大的竞争力量。因为居民和企业的存款基本上只能交由国营银行支配,存款的主人除了按官定利率取得利息以外,对资金的运用是毫无选择余地的;企业所需要的贷款,虽然已有一部分来自民间或发行债券,但绝大部分还是依赖于国营银行。几家国营银行虽是金融中介,实际上是资金市场上的寡头垄断,而且是双头的垄断——既是买方(借方)的垄断,又是卖方(贷方)的垄断。资金最后如何配置到各个地区和领域,全由这几家国营银行协助国家计划机关决定;资金的出租价格(利率)也是如此决定的。这就是我国的资金配置迄今仍不合理、资金利用效率迄今仍然很低的主要原因。

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重新出现的证券融资方式以及证券二级市场,使我国不少人对直接融资寄予很大的期望,认为这比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更大的竞争性,因而有更高的资金配置效率,今后应占融资方式的主导地位。这个想法看来不切合实际。诚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直接融资方式下,资金直接地由最后供方流向最后求方,各方均有众多的行为主体相竞争,证券行市(利率)由市场决定,而且一般说来,行市的结构大致可以反映资金使用单位的不同效益,所以直接融资比我国今天的间接融资可能有更佳的资源配置。但是,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里,两种融资方式毕竟是互替而又互补的,不能撇开一个方式而单取另一方式,应该使两者平等竞争和协调发展。在当前,我国尚处于股份制试行阶段,缺乏完备的证券交易法规和缺乏足够的证券交易服务设施,更不可能指望直接融资有普遍和迅速的发展。要使竞争精神在我国的融资方式中得以体现,急需的和易行的途径,是使间接融资非垄断化。

在间接融资的非垄断化方面,我们已经迈出第一步——资金最后供求双方主体的多元化应该继续走下去。资金供给多元化,即众多的居民和企业代替单一的政府成为储蓄或市场资金供应的主体,这既是藏富于民的战略部署,也是取代资金“大锅饭”体制的最彻底办法。现在有人对国民收入分配向民间倾斜表示担心,怕扩大财政赤字;也有人把居民储蓄比作是增加银行负债风险的“笼中虎”,这都是不必要的顾虑。其错误在于,把个人的收入或储蓄仅仅同消费相联系,而忽视了这也关系到投资。只要价格和利率的决定是合理的,即以可竞争中浮动而不是由行政命令钉住,储蓄者和投资者可以皆得其利,资金就不会无缘无故地冲出银行而去抢购商品。同时,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了(再加上居民的收入已有一部分转化为消费),国家财政收入也可以增加,不会是“民富国穷”。所以资金供给的进一步多元化,将更有利于一个竞争性的金融市场的形成。如果再考虑到现已获得共识的企业自主经营、自定发展方向,即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自筹资金,也即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多元化,那么,这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建立,更是势所必然的了。

为了适应上述资金供求主体多元化的趋势,间接融资非垄断化的另一个必要的步骤是增加金融工具的品种。品种多了,资金的供应者和需求者的资产负债选择范围就扩大,进入和退出的机会就增多,竞争走向深入,有利于改善投资结构和提高投资效益。同时,把资产选择范围扩大到超出仅有货币(包括存款)和消费品两条路,“笼中虎”的威胁也就减轻,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实现间接融资非垄断化的最重要步骤,在中国今日,应是打破少数国营银行垄断金融中介业务的格局。这一步没有做到,资金最后供方和最后求方纵有千家万户,竞争的利益就与双方无缘,资金的流程便全部按照垄断者的意志和利益而被扭曲,最后是降低资金配置的效率。1989年我国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分立,不过是把“大一统”变成“五小统”,依旧是集中和垄断,其结果已如前述。正因此,证券市场一开放,即便是法规很不完备,供求者也趋之若鹜,同时,要求成立地方银行、股份制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呼声四起,连国外银行也力图挤进中国这个市场。这一切说明金融业的垄断已难以为继,非竞争不可。现在既已明确市场经济的体改取向,那么,多种形式、多种功能、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必将在中国大地上兴起和相互竞争,资金的配置方式和利用效率必将大为改观。当然,由于银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同,它关系着货币的创造(缩减)和流通,关系着千万储蓄者的资金安全,关系着汇率和对外经济关系;银行业又是风险性极高的行业,所以对银行的设立不能放任自流,必须经由政府审核和批准,银行的日常经营也须置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之下。

原来居垄断地位而带有政府机构性质的几个国营专业银行,今后只能走企业化的道路和参加银行业的竞争。既是竞争,对它们也应有“准入”和“准出”,因此,打破原来的专业界限,走向综合经营,同时允许企业在多个银行开户,乃是必然趋势。现在成问题的是,这些银行是否还要继续承担政府所交办的政策性信贷业务。根据以往经验,政策性业务或是与银行获利方针相悖,或是常被滥用而成了“倒逼”中央银行的手段,于国家和银行皆无好处。看来今后只有由国家另设非营利性的政策性银行来司其事。

这样一个按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建立的资金供求主体多元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存、企业化的多种金融中介机构林立的金融体系,要做到活而不乱,中央银行必须负起“最后贷款人”和调控中心的作用,为此,中央银行又必须独立于国家和地方的行政领导之外,其分支机构按经济区域来设置,而且不以盈利为宗旨。

这样一个金融体系要运转自如,归根到底又必须有金融市场的严格纪律。例如,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和普及、借贷款必须如期归还、违约必有惩罚、内幕交易必须禁止,等等。在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如果没有企业的经营机制的彻底转换,什么市场经济都是无从谈起的。三、利率的可变性和结构

市场经济的竞争之所以能导致资源的较佳配置,是因为竞争联结着一个既是最重要信息、又是最权威指挥棒的经济变量——价格。价格在计划经济中虽也存在,但市场经济的价格有它的特点——内生性。也就是说,这种价格虽是以商品的价值为基础,但经常出现在市场上的,是由经济运转过程中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所决定的市价。而不是由经济运转过程之外的主观意志或行政命令所决定的官价。市场中众多的行为主体,每一个都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价格的规定者。能随意规定价格的只有垄断。

市场价格因此便成了供求关系的晴雨表。并且由于价值规律在起作用,市场上相对价格的变动“指挥”着经济行为主体把资源从一个部门或地区转到另一个部门或地区,从而实现了资源的较佳配置。在金融市场中,起这样作用的市价是利率。从长远看,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利润率。但短期里,利率随资金供求关系而波动,并且相应于借贷的期限和风险而有多个档次(利率结构)。利率的波动不断改变着人们的金融资产选择,也就是改变着资金的流量与流向;利率还鞭策着资金使用者讲求投资效率。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利率的形式,却无上述利率的内容与作用。

首先是利率有很强的刚性,过去十几年里,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变动,平均每年还不到一次,根本不能反映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

其次是利率水平被人为地压得很低,甚至常常出现真实利率为负数的情况,这同我们的资源短缺国情是完全不相适应的。

再次是利率结构不合理。由于对经济运行无风险观念,因而基本上没有利率的风险结构;长短期信贷的利率档次也拉不开。

最后是利率没有起到奖惩的作用,例如普遍实行单利制度、存款提前支取而罚息不重、贷款逾期未还加息太轻、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大大低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等等。

这样的利率制度,对存款缺少激励,难怪储蓄的利率弹性极低;另一方面,利息在企业成本中只占极小比重(3.5%左右),企业对此漠不关心,只想着向银行多借钱,借来之后又不好好利用,甚至拖欠贷款,以至全国每元国民收入所需的资金供应量越来越高(1980年的0.66元到1989年的1.70元),形成通货膨胀压力。

为了改变这种浪费资源的局面,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范,建立新的利率制度。

首先,放开利率,使其能适应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浮动。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待起飞、资源仍短缺的时候,放开之后贷款利率水平可能上升,这就要求企业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以更高的效率来吸收更高的利息成本。不过,由于现阶段我国居民的储蓄倾向较强,证券市场的态势基本也是求过于供,因此,存款利率不会有太大的上扬,这可能限制贷款利率的涨幅,对经济运行不会有太大的冲击。

其次,中央银行应该把更大的注意力放在利率的调控上,它既有必要规定市场短期利率的上限和下限,更有必要灵活地调整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利率,时而使它成为惩罚利率(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时而也可以使它成为优惠利率(低于银行的贷款利率),总之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无论如何不能有负号的真实利率。国内外经验证明,真实利率过低(更不要说是负数)对国民经济有巨大的破坏作用,突出[2]的表现为降低投资质量,如囤积原材料、上低效项目、重复建设等。

再次,要增加利率的档次,使之同融资的期限、风险和流动性等差异相适应。

最后,要强化利率的约束性,例如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一律按活期存款计息;对未到期存款的利率就高不就低的做法应该废止,逾期贷款的利息要大幅度加重。四、风险的补偿与避让

价格、利率因放开而波动,说明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竞争会带来经济行为主体所无法充分预期和难以及时调整的不确定性。有的主体可能由此而获利,有的则可能由此而受到挫折,然而,每个行为主体都要自负盈亏,不允许再有“负盈不负亏”的“承包制”企业,这里面就有一个利益与风险相对称的问题——要有高回报就得有大风险,求安稳只能得小利。然而,市场中的经营者又多数是怕担风险而又想得大利的人,这是一个矛盾。矛盾的存在就孕育着解决矛盾的办法。市场经济在成长中自身就萌生了补偿风险和避让风险的机制,这也是客观的规律。

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中风险最多和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上述利率浮动是一个风险,拖欠又是一个风险,此外还有流动性风险(资金周转不灵)、通货膨胀风险、欺诈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国际金融的主权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等。风险可以发生在资金的供给一方(最主要的是拖欠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也可以发生在资金的需求一方(最主要是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集中地发生在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银行一身而兼任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即所谓“借者的集中”和“贷者的集中”。因此,上述一切的风险对它都是存在的,特别是因为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极低,其资产和负债,主要地是由多种证券构成,而各种证券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利率的波动就会打破银行原来资产与负债的平衡,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局面,也可能获得额外利润。此外,由于银行通用的是部分存款准备制,所以,外界的风吹草动常会引起挤兑风潮,使银行因无法避开流动性风险而倒闭。

因此,要建立规范的和活跃的金融市场,必须建立利益和风险相对称或相补偿的机制以及金融风险避让机制,现代银行管理的核心就是风险管理。而这些正是我国过去的国家“统包”体制所缺乏的。

前面提到的某些新金融设施,已有风险补偿和避让作用。例如,“准入”和“准出”就是使行为主体得以趋利避险;金融工具品种的增多,就是便于人们改变资产的组合和实现资产或负债的多样化,从而分散风险;利率档次的增加或结构的复杂化,就是使收益与风险紧密挂钩。此外,国外金融市场中已有不少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可供我国借鉴,例如:(1)银行的资产负债统一管理策略,即精心安排和及时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使两方面在总量上、期限上以及对利率的敏感性上相互匹配,或保持一定差额,以保证在可接受的风险下获得目标利润。(2)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不但可以消除大众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受拖欠的风险,也使银行减轻了受外部因素波及的流动性风险。(3)由法偿货币制造者的中央银行以“最后贷款者”的身份出现,按市场经济规范向面临周转不灵的银行供给资金,这也可以减少银行的流动性风险。(4)发展金融期货交易(Futures Contracts)、期权交易(Options Contracts)和互换(Swapping)等业务,这些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金融市场上广泛采用以减少利率和证券行市变化风险的保值方式。

上述金融业中补偿和避让风险的种种办法,都属于商务性质,是市场经济自身发达的产物,不是政府的“统包”。不过,市场内行为主体避让风险的失败,有时会酿成宏观经济的失衡;金融危机常常触发或加剧生产、贸易危机。所以,为了维持金融市场的秩序和保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各国政府都制定有相应法规和设立专门机构,以防止金融业的过分冒险,例如,银行开业注册制度、证券上市审批制度、禁止内幕交易、限制银行贷款集中、规定利率的上下限,等等。这些举措说明,市场经济并非完全自流,必有政府干预,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尤其不能没有宏观的管理。五、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必须在国家的宏观管理(包括宏观调控)之下运行,这在当代东西方经济学界是少有争论的了。大多数人至少有一个共识,即市场经济有弱点,例如,不确定性带来经济动荡、资源的“摩擦性”闲置,特别是“外部性效应”(经济主体的行为对于社会其他部分的正面的、负面的、近期的、长远的影响)常被行为主体所忽视,等等,因此,某种程度的国家干预是必要的。分歧只存在于国家的干预以什么为目标(包括最终目标和中间目标)、用什么手段和可能收到什么效果等问题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差别,也正是在这些问题上。

就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来说,西方学者与政治家,对他们那个社会制度下上述有关问题久有争论,迄今尚未停止,但基本立场是一致的——要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优先考虑资本家阶级的利益。至于调控的最终目标,大致是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而在高就业、稳物价、适度增长、国际收支均衡和金融的秩序上择一以求;在中间目标上,是徘徊于控制利率和控制货币总量之间;在手段上一般是由中央银行以再贴现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和增减存款准备比例等方法来调控货币的数量。西方金融调控的效果,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降低失业率和维持经济增长势头方面,和在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期抑制通货膨胀方面,似有些成就,但80年代中期以来则不论就哪一个目标来说都很令人失望。根本的原因在于,金融资本的势力因金融“创新”而增强,宏观调控有尾大不掉之势;同时,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使各国的金融管理政策受到多方掣肘。

社会主义中国,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按不同的原则进行金融的宏观调控。中国的历史条件是:要在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以六七十年的时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收入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中国的原则是: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把利用世界各地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把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有序地衔接起来。这决定了我们在金融宏观调控上的特有目标、手段和效果。

关于我国宏观金融调控的最终目标,十三届七中全会早有明确规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是我国四十一年来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客观经济规律的正确体现,……既要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潜力,促进经济增长,又要防止国民收入超分配,重新诱发通货膨胀。”这个规定,照我的理解,是以促进经济的较快增长作为长时期里我国宏观调控(当然也包括金融调控)的首要目标,非如此,“如果我国经济发展慢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会遇到极大的困难”;但是,又不能“一讲加快发展,就一哄而起,走到过去那种忽视效益,片面追求产值,争相攀比,盲目上新项目,一味扩大基建规模的老路上去”(均见江泽民在十四大[3]的报告),这可以说是“进中求稳”,是双重而有主次的目标。

中间目标应该是什么?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下,曾经是贷款增量规模。实行的效果不好,例如,1991年的存贷收支是存[4]差,而货币供应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以致“与世界各国中央[5]银行相比,我国货币政策执行结果与预期计划的误差是最大的”。究其原因:一是贷款规模不包括财政透支和黄金外汇占款,贷款规模便与货币供应量脱节;二是货币乘数极不稳定(1985—1988年,货币乘数的月平均值最高时为2.66,最低时为1.97),即使中央银行能有效地控制基础货币量,也未能确定货币供应量;三是由行政命令决定和贯彻的贷款规模增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能反映经济运行的需求,因而计划与实际相背离是必然的,不能用作中间目标也是理所当然的。以货币供应量取代贷款规模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这也成为国内许多金融专家的共识,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同最终目标相关度最高的,毕竟还是货币供应总量。不过,今后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下,决定贷款量将不再是行政命令,而是市场对资金的供求,而且财政赤字主要应靠公债的发行来解决,黄金外汇占款也应是由中央银行贷给,那么,贷款量同货币供应量的关系将会是很紧密的。因此,计划贷款量仍可以作为置于中间目标(货币供应量)之前的一个操作目标。

在宏观金融调控的手段方面,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专设以来,曾经做过一些试验,结果证明,西方国家通行的一些一般性手段,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没能用上。利率有刚性,且不是银行和中央银行所能自主,因此,贴现率这个手段便用不起来;证券市场弱小,中央银行无从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比例虽然有了,但与银行的贷款规模并无联系,因而也不能用变更准备比例方法来控制信贷规模和货币总量。不得已,在国家统一信贷计划之外创造了一个“再贷款”制度来调控信贷规模。但再贷款制度又暴露出许多缺点,如再贷款有随意性、再贷款利率低于专业银行贷款利率、再贷款的归还无保证,等等,因此再贷款制度反成了专业银行争夺资金和“倒逼”中央银行贷款的工具,“超贷”便时常发生。

今后如果改行规范的市场经济,宏观金融调控的手段倒也不难找。因为在新的体制下,没有行政性的和强制性的统一信贷计划,没有脱离市场供需的僵硬利率制度,而银行和企业又都要自求平衡和自负盈亏,那么,银行只要满足了国家关于资本充足度的要求和按章提留存款准备金,余下的资金就可以贷出,为了自身利润还要力争贷满,这时候,中央银行稍一变动贴现率和准备比例,便能迅速而有力地影响银行和企业的行为,这不就是用上了国外通行的两大调控手段了吗?只有公开市场业务这个手段,在我国还一时难以大规模使用,因为证券市场的发育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不能拔苗助长。当然,即使是贴现率和准备比例两项,要得心应手地加以运用,也须在前述许多改革措施出台之后。而在过渡时期里,不妨继续使用再贷款手段,但须对其作一番改造,例如贷款总额按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放贷以竞争拍[6]卖方式进行,这应该说也合乎市场经济的规范。此外,行政命令性的调控手段,必要时或紧急时也可以采用。日本银行的“窗口指导”,法兰西银行的信贷配给制以及美国1969年制订、1980年援用(1982年废止)的《信用控制法》,都是用行政手段调控金融的例子。不能认为,一动用行政手段,便是计划经济的“回潮”。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一个所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又有坚强政治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要资源配置优化被纳入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只要我们在注意适合国情的同时也重视学习市场经济的一般规范和外国的成功经验,并且就金融市场而言,还有一个独立于行政而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央银行来掌管国家的货币金融政策,那么,我们是有可能有效地实行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以达到宏观管理的最终目标的,我们是有可能使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金融市场比资本主义条件下金融市场运转得更好的。

当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这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只能积极而有序地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在金融市场的建设上,还要注意如何有序地使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相结合或“接轨”。这种结合当然是有好处的。外国机构的竞争会迫使国内机构提高效率,同时扩大它们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加速金融技术的转让,这些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正如世界银行在总结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的金融改革经验时所指出的:“开放金融市场也会引起一些问题。如果过早开放,就会导致资金流动的不稳定,加剧国内的动荡。允许外国机构的自由进入会导致高成本的本国银行减少其媒介作用。而且,国际化意味着在国内的货币政策和金融政策上要放弃很大程度的自主性。”所以该行认为,“对外改革应当一直等到实行对内改革和国内市场复苏之后再开始。当宏观经济稳定已经建立起来,而国内金融体系已实行自由化并进一步深化时,就可以放心地对外国机构和资金流动给予更多的自由,从而使国[7]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相互联结起来”。20世纪70年代中期,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的内外金融改革齐开花的失败教训,可以作为我们的借鉴。原载1993年第1期[1]《资本论》第一卷,第153页。[2]“金融深化论”的创始人之一麦金农(R.Mackinnon)在其近著《经济自由化的次序》(1991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版)一书中,引用了弗莱的研究成果(“真实存款利率每提高一千元分点,……经济增长率相应地提高半个百分点。”)和盖乐勃(AlanGelb)的发现(由真实存款利率的提高所引起的产量增长,经由提高投资效益而获得,比经由储蓄量或投资量增加而获得大三倍),说明放开利率和抑制通货膨胀大大有利于提高投资质量(参阅该书第18页和第22页)。世界银行1989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也有真实存款利率同经济增长率和投资效率有正相关的结论(见该报告中文版,第31页)。[3]参阅拙著:《论货币政策的作用与目标》,《金融研究》1992年第6期。[4]江其务:《融资市场化:九十年代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新金融》1992年第7期。[5]吴敬琏、金岩:《九十年代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改革》1992年第5期。[6]吴敬琏、金岩:《九十年代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改革》1992年第5期。[7]《1989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文版),第128—130页。

试论人口发展规律——兼论我国人口必须进一步控制

张薰华

人总是社会的人。人口规律不是自然界的规律而是社会规律。“事实上,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1]作用的人口规律。”因此,应该从历史的生产方式来探讨人口规律,也就是应该从历史的生产方式的内容(生产力)和社会形式(生产关系)来探讨人口规律。一、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制约人口的发展

纵观历史,即使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人口中绝大多数也是劳动人口,在社会主义社会就更不必说了,在共产主义社会,则全部是劳动人口。因此,人口规律,就它的基本方面来说,实质上是劳动力的再生产的规律。

劳动力是生产力的主观要素。生产力的客观要素(生产资料)如果不和劳动力相结合,就不能进行生产,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反过来看也是一样,如果劳动力没有生产资料与它结合,也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劳动力的再生产问题,又必须放到生产力的构成要素问题中来考察,必须考察劳动力是否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考察两者结合时的质的状况和量的比例以及结合的社会形式等等。

既然只有有生产资料(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与之结合的劳动力,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那么,也只有这部分劳动者才是现实的生产者。如果社会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没有多余的生产资料和另一部分人相结合,这另一部分人就不是生产者。所以,不能笼统地说“人是生产者”。在后一情况下,这另一部分人就仅仅是消费者。

即使只讲那些有生产资料与之结合的生产者,如果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低下,只好靠增加生产者人数来发展生产,这样增加的产量将会有很大部分用于补偿直接生产者所耗费的必要劳动,也就是有很大部分为直接生产者消费掉。这种生产者基本上是近于进行简单再生产的生产者,因而也可以说是贫乏的生产者。

只有在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不断提高的条件下,较少的劳动能够生产更多的财富时,生产成果的较大部分不被直接生产者所消费,生产者提供的剩余劳动才会大量增加,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才会加速进行,社会才会高速度发展。正是因为“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2],所以,只有那些能够为社会提供较多剩余劳动的人口才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生产者。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还要有彼此相适应的质量,而且还会互相促进各自的质量。劳动者在这个结合过程,也就是生产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技巧和智力,并把智力和技巧物化在生产工具之中,然后通过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这就使生产力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终于显示出各个不同历史时代的特征。因此,即使劳动者有生产资料与之相结合,这些劳动者也必须具有该时代的平均智力水平,这些生产资料特别是其中的生产工具,更必须具有该时代的平均技术水平。马克思早就说过:“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3]蒸气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列宁补充说:“蒸气时代[4]是资产阶级的时代,电气时代是社会主义的时代。”处在社会主义时代的劳动者,应该具有高度的文化科学水平,能够掌握现代的自动化技术设备,决不应是文盲和科盲。另一方面,劳动资料也不应停留在“手工磨”式的生产工具上面。不然的话,生产力就不会前进。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仅存在着质的关系,在质的关系的基础上,它们还存在着一种量的对比关系。这种量的对比关系就是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它的价值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为资本有机构成,在社会主义社会为资金有机构成。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水平就表现为一个工人在一定时间内,以同样的劳动力强度使之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资料的[5]相对量”,所以,技术构成的提高,资本或资金有机构成的提高,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如果人口的增长速度、劳动力的增长速度超过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就会下降,从而社会生产力必然随之下降。生产力的技术构成或其价值表现——资金有机构成,还可以近似地通过按人口计算的主要生产资料数量或其价值反映出来。因此,我们决不能满足于生产总量的增加,而必须把它和人口数量联系起来,看看按人口计算的指标是否上升了。如果按人口计算的指标下降了,那就意味着劳动生产力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不管经过怎样的曲折,生产力总是向前发展的。人口作为劳动力,总是适应生产方式的发展需要而发展的。当生产力低下时,也就是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低下时,生产的发展主要依靠劳动力的增加,这时,人口必然增加;当生产力高度发展,生产的增加主要依靠科学、技术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时人口将在质量上提高而在数量上持平甚至减少。总之,要牢牢掌握人口与生产资料的内在联系,掌握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质的结合关系和量的比例,才能弄清生产力发展、生产的发展对人口发展的要求,才能弄清人口的发展规律。二、人口发展规律的社会历史形式

人口的发展不仅要适应生产力技术构成的发展要求,而且又是在生产力的不同社会形式(生产关系)下发展的。不同的生产关系使人口发展规律表现为各种历史形式。但历史形式不能改变生产力发展对人口发展的要求。

1.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口发展状态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低下,发展生产主要靠增加人口。这时生产力的构成的特点是:劳动力是从事手工操作的劳动力;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江、湖、河、海)。因此,随着土地的被开发,人口也就不断地增长。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人口的增加表现为曲折地上升。

人类最早处于动物状态,他们生活在野兽中间,依靠采集和狩猎维持生存。低下的生产力使人口发展缓慢,因为食物经常没有保证,这时还发生食人之风。后来,在原始共产主义氏族家庭的血统纽带下,人类依靠自己的努力,学会了驯养动物和种植植物,特别由于铁器的发明和使用,大大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于是人口大量增殖起来。在这个过程中,血缘群婚转为非血缘群婚再转为个体婚,又促进了人口素质的提高。

奴隶占有制的生产方式造成了比原始公社制度更高的社会生产力,这主要是依靠组织奴隶劳动的简单协作,以及脑力和体力劳动的社会大分工。在奴隶占有制下,虽然人口也在发展,但残暴的剥削很快摧毁奴隶的身体,奴隶本身又没有家庭,只有简单的同居关系,奴隶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另一方面,广大的小生产者逐步破产,或变为流氓无产者,或沦为奴隶;再加上毁灭性的战争使大量人口被屠杀,发展起来的人口因此又日益减少。

在封建制度下,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由于频繁的战争,也由于文化卫生知识的缺乏,劳动人口仍然具有很高的死亡率。不过,在封建社会里,基本劳动者(农民)依附于土地并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土地)相结合的封建形式,从而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家庭形式,又有利于人口的繁衍。但是,劳动资料仍然是手工工具,人口中的大多数仍然是没有文化的、墨守成规的贫乏的劳动者,因而生产力的技术构成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并且,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封建结合形式,就像蜗牛和它的甲壳互相结合一样,它排斥劳动协作,又不可能实现土地的社会化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人口的简单的数量增长,仍然是生产力贫乏的表现。

我国从有正式人口记录的公元2年到1840年鸦片战争时,人口由5959万增加到41200万。一千八百多年净增35241万,虽然平均自然增长率很低(每年仅增0.1%),而且基数不大,但是,长年累月滋生不已,终于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所以,不能小看很低的自然增长率,每年递增不过千分之一,也会把一个五千多万人口的国家,变为几亿人口的国家。

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人口规律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力由从事手工操作转到操纵机器,进而转到使用自动化机器;生产资料主要是机器,而机器本身又向自动化发展,机器不仅代替人的体力,而且逐步代替人的脑力。人口发展的特点是,由数量的增加转为数量的稳定甚或有所减少和质量的不断提高。这个规律的资本形式则是: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不断形成相对过剩人口。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人口增加主要表现为工人人口的增加。因为,资本只有在它能给工人工作的时候才能增长,所以资本的增长就包含着无产阶级人数的增加。

当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取代中世纪的行会手工业时,工艺还是手工业的,只是劳动者的数量突破了行会的限制。但是,工场手工业的进步意义却不在于劳动者人数的增加,而在于由这个增加促成的分工,在于这种分工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大发展。

资本主义大工业兴起以后,机器代替了一部分体力,并代替了一部分手工技巧。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又当作使用童工、延长劳动日、提高劳动强度的手段出现。“资本消费劳动力是如此迅速,以致工人到了中年通常就已经多少衰老了……它的成员迅速耗损,但是它的人数不断增大。这样就需要工人一代一代地迅速更替(这个规律对人口中的其他阶级是不适用的)。这种社会需要,是通过早婚这一大工业工人生活条件的必然后果,并通过榨取工人子女以奖励工人生育子女[6]的办法来得到满足的。”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不发达的阶段,工人人口的动态必然表现为用高度的出生率来补偿高度的死亡率。并且,“不仅出生和死亡的数量,而且家庭人口的绝对量都同[7]工资的水平……成反比”,他们越贫困,他们的繁殖也就越多。简[8]单地说,就是“贫困会产生人口”。马克思形象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个规律……使人想起各种个体软弱的、经常受到追捕的动[9]物的大量再生产。”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高度发展,无论工业、农业,资本技术构成空前提高,机器不仅能够代替人的体力,而且由于“电脑”的使用还能代替人的智力。操纵这样机器的劳动就不能是简单劳动而是复杂劳动。因此,一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不是求人口数量的增加,而是人口文化科学技术素养的提高。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生产领域排挤出来的人口,大部分转入服务行业。服务行业靠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滋养。只有在生产力已经高度发展,从而较少的生产者已能生产社会所需要的大量财富时,国民收入才会大量增加,服务行业才能广泛地发展。

不管服务行业怎样吸收过剩人口,随着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还是有着下降的趋势,以至下降到零增长率上下。

再从资本积累来看,“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这[10]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资本积累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使可变资本相对减少,于是形成相对于资本增殖平均需要的过剩人口。这种过剩人口有着以下特点:(1)相对于他们不能为资本生产一定高度的利润,他们就成为过剩的;(2)他们是作为就业工人的后备军以备资本主义生产周期中高涨时期之用;(3)他们的存在本身就使劳动力的供给总是大于劳动力的需求,从而资本就可以用尽可能低的价钱得到劳动力这一商品;(4)产生过剩人口的原因(资本积累),还会产生相对过剩资本,虽然两者处在对立的两极上,一方面是失业的资本,另一方面是失业的工人人口。

相对过剩人口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既是资本增殖的结果,又是资本增殖的需要,所以这部分工人人口与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形影不离。

3.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人口规律

如果社会主义社会是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来的,那么,它的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已经达到先进的水平,而人口还会有着更高的质量。这时,机器不仅到处代替人的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在更广的范围内代替人的脑力劳动。这时,总人数可能持平,但每一个人的文化科学技术素养却更提高了,因为“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11]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

但若社会主义社会是从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来的,特别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过渡来的,那么,它的生产力的技术构成一般处于贫乏的水平。农业还是手工工具,工业中机器设备也不多;劳动者绝大多数是手工操作,是文盲和科盲。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起初会突然增大。这是因为:(1)旧社会带来的高出生率一下子难以下降,旧社会的高死亡率却得到迅速改变。(2)在旧社会里,工业劳动力的再生产费用由私人负担;在新社会里,这项费用的相当大部分逐步由社会来负担,这也是刺激人口增长的因素。(3)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是手工劳动者,在手工生产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显然劳动力越多特别是男劳动力越多的农户提供的劳动也越多,其收入也越多,农民为了增加收入,势必多养儿子;再加上农业合作社暂时无力设置退休养老金,农民还不得不“养儿防老”。因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还会增长得更快。

随着生产的发展,在城市,一方面工业就业人口日趋饱和,另一方面工业资金的有机构成日益提高,城市人口出生率将会显著下降。在农村,农业的根本出路是机械化,只有用机器操作来代替手工劳动,农户也就不按照劳动力的数量来取得收入,而是按劳动力的质量所能提供的复杂劳动来取得收入。这时,一个农业劳动者可以养活一二十个人,农民收入提高,公共福利基金充裕,“养儿防老”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农业人口的出生率也会逐步下降。

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的。对物的生产要进行计划调节,对人的生产也要进行计划调节。人口多的国家在建国初期,如果按照人口发展规律,一开始就和物的计划同步拟定人口规划,实行计划生育,尽早地控制人口数量,尽快地提高人口质量,国家的社会主义实力就会更快地赶超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三、我国人口必须进一步控制

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问题特别突出。按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我们办一切事情都要从几亿人口出发,人口的数量和质量牵制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关系,人口本身的变化又将影响21世纪。人口问题本是一个战略问题,可是,在建国初期,一开始就没有计划控制人口出生率,那时人口已经有五亿四千多万,反而认为人越多越好,还搞什么多子女补助费,等等。谁持异议,就被戴上马尔萨斯主义的帽子,有些专家还为此被戴上政治帽子。后来,虽然在实践中发现了人多带来的许多问题,提出了计划生育问题,但人们思想上没有解决问题,人口问题仍然是理论上的禁区;再加上农业一直保持手工操作,人口也就越来越多,以致到1978年底竟达到九亿七千多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仍然高达千分之十二,即每年还要净增一千多万人口。

四个现代化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问题。为此,就必须提高生产力的技术构成。贫乏而又众多的人口是难以转化为高度现代化的生产力的。我们必须狠抓人口的出生率,使之逐步下降到死亡率以下,使人口总量逐步减少,同时努力提高人口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以提高人口质量,并在任何部门都“精兵简政”。可是,现在计划生育的要求实际是“只生一个,顶多生两个”。在目前人口基础上,如果每对夫妇生两个孩子,一年就要生两千万人;如果生一个孩子,一年也要生一千万人。扣除六百万自然死亡人口,即使生一个孩子,一年也要净增四百万,人口总数还是有增无减。如果把它改为“顶多生一个,最好有一些育龄夫妇不生”,使一年的出生人口进一步减少,才有可能小于自然死亡人口,一年就可能减少若干万人口。为此,就不能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奖励过多。国家不能把抚养费用统统包下来,因为这意味着育龄夫妇至少生一个孩子,这是从经济上积极鼓励生育一个,从全国来讲,则意味着鼓励每年至少生出一千万人口。这样,人口出生率何日能进一步下降到低于死亡率呢?人口总量何日能绝对地减少呢?按人口计算的指标何日能赶上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呢?所以,在措施上:(1)对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照顾应该适度,即使只生一个孩子,也要父母负担相当的抚养费用;(2)要严格限制生两个孩子;(3)要从多方面照顾不生孩子的夫妇,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照顾农村中没有子女的老年人;等等。不然的话,人口总数还是降不下来。

当前,广开门路,尽可能安排待业人员就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根本的还是要加强对人口的控制。否则还不能解决待业人口继续增加的问题。因为:(1)农业劳动力将随机械化而减少(我国将有几亿农民从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2)集体所有制工业固然可以吸收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但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新建立起来的集体企业要具有同行业的平均生产条件,也要不断提高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因而不能年年吸收大批就业人口;(3)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中,必然会精简人员,有多余劳动力统一调剂,无需再增加新的劳动力;(4)在劳动生产力水平低下并且实行低工资、多就业的条件下,劳动者只有低下的支付能力,建立在贫乏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基础上的服务业,一时也难以吸收过多的待业人口。

总之,人口问题是四个现代化中最重大问题之一,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一方面要照顾眼前利益,妥善安排待业人口。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一定要从坚持长远利益出发,为了四个现代化,也就是为了提高生产力,为了提高生产力的技术构成,坚决地果断地把人口出生率尽可能地降下去,一直降到人口自然死亡率以下,使我国人口总数不断减少,一直减少到和四个现代化相适应的数量和质量,我国的四个现代化才能早日实现。原载1979年第5期[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2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33页。[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4页。[4]《列宁全集》第30卷,第303页。[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2页。[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4页。[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5页。[8]同上书,第25卷,第243页。[9]同上书,第23卷,第705—706页。[10]同上书,第692页。[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3页。

凯恩斯主义与战后资本主义发展速度问题

宋承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都比战前有较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周期性经济危机更加频繁,各个国家的物价水平也持续地加速上涨。这三种同时并存的现象,同凯恩斯主义鼓吹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急剧发展,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众所周知,凯恩斯主义干预调节资本主义经济的办法,虽然花样繁多,归根到底不外是借助膨胀性的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政策的种种措施,来扩大货币流通量,以增加全社会对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需求。本文试图探索的正是凯恩斯主义这套扩大货币流通量的办法,为什么对战后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能够起到一定的刺激促进作用?

表1各栏分别显示了表列各国战后货币供应量逐年急剧增加的具体情况,以及各国的生产发展速度和通货膨胀的情况。

从表1可见,把表列七国合在一起平均计算,在1954—1968年期间,货币供应量是逐年扩大的,平均每年较前年增加8.7%,与此同时,物价水平平均每年上涨3.2%,而实际国内总产值平均每年增加5.5%;在1969—1973年期间,货币量年增长率提高到11.6%,实际国内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率维持在前一时期的5.5%的水平,但通货膨胀率猛增到6.7%;在1974—1975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猛烈袭击下,通货膨胀率除联邦德国以外普遍跃升到两位数字,实际国内总产值除个别国家外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缩减了。

我们知道,如以M代表货币供应量,V代表货币的收入流通速度,Q与P分别代表实际国民收入及其价格水平,则统计数字所表示的M、V、P和Q的量值,具有如下定义性恒等关系:MV≡PQ。因此,[1]既然M的增长率远远超过了同时期的P的上涨率,既然V变动不大,那么,正如统计资料已经证明那样,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在抬高物价的同时,也伴随着生产的增加,就是不言而喻的。现在还需要阐明的是,为什么把不兑现纸币注入流通会伴随着生产的增加?为什么凯恩斯的扩大货币总需求的办法,对于刺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会起到一定作用?

事实上,在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采用金本位制时代,金币的增加和信用制度、信用工具的发展,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的扩大,已经起过重要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已作过相当详细的论述。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按现在的规模,如果只有金属流通,没有信用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反,它会受到贵金属生产的规模的限制。另一方面,我们对于信用制度在它支配或使用货币资本时所具有[2]的生产力,也不应该有任何神秘的观念”。概括说来,马克思谈到的信用制度的作用,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以银行为中介的存款、放款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兴起,有助于把大量分散的零星的潜在的货币资本汇集起来,形成资本的现实积累,即规模扩大的再生产。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信用引起、加速和扩[3]大资本在个人手中的积聚”。我们知道,19世纪上半期铁路的修建,这种需要大规模地长期地预付资本的经营,信用制度的发展显然起了重要作用的。

第二,我们知道,任何预付资本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总是包含着超过预付资本价值的剩余价值,这样,即使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也会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剩余价值借以货币化的货币从[4]何而来?”同样,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这里又出现了和上面一样的问题。用以实现现在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追加剩余价值的追加货币从[5]何而来?”按照马克思对他自己提出的上述问题的论证,在资本积累过程中,为了使得已经生产出来的日益增多的剩余价值货币化所需要的货币,不外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黄金生产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直接表现为货币材料的形式。“以商品形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之所以在流通中找到自己货币化所需要的货币,是因为另一方[6]面剩余价值每年以金的形式生产出来。”其次,“要取得这个具有较大价值的较大的商品量所需要的追加货币,就必须或者更多地节约流通货币量,——要么使支付等等互相抵消,要么加速同一个货币的[7]流通,——或者把货币由贮藏形式转化为流通形式。”后一点包括:(1)原来是个人作为价值贮藏的货币转为流通中的货币;(2)工商企业的准备金存入银行,再由银行贷给其他工商企业使用;(3)银行减少它的库存存款准备金。

第三,我们知道,剩余价值借以货币化所需货币从何而来的问题,马克思是在考察资本的流通过程的时候,在分析剩余价值的流通这个问题时提出来的。事实上,当马克思进而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的时候,还指出了,不仅已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化所需资本,而且工商企业在扩大营业过程中使用的追加的预付货币资本,除了依靠已经榨取到的剩余价值的积累以外,有很大的一部分来自新开采出来的黄金,以及信用制度所提供的同金币一样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支付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大致分为商业信用和真正的货币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例如,棉织厂主、纺纱业者、棉花经纪商等等,他们借助汇票这种信用工具,就可以无需握有巨额的准备资本,而可以依靠相互提供的信贷取得扩大营业所必需的货币资本。在这场合,“生产过程[8]的发展促使信用扩大,而信用又引起工商业活动的增长”。关于真正的货币信用,那就表现为“产业资本家和商人互相的贷款,同银行[9]家和贷款人对他们的贷款交织在一起”。对此,恩格斯曾指出,在如下情况下,银行贷款不仅使借款人得到一笔支付手段,而且是得到一笔新资本。“A凭他个人的信用,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没有为这种贷款提供任何担保品。在这个场合,他获得贷款不仅是支付手段,而且必定也是一笔新资本。这笔资本在归还银行之前,他可以作为追加资[10]本用在他的营业上,并使之增殖”。当然,正如恩格斯紧接着指出的,对A来说,这笔借款成为他的新的货币资本,必须“它是A所有[11]的资本的一部分这个意义上,是货币资本”。这就是说,只有A(假定他是一个工厂主)把这笔借款转化为新的追加的生产资本,并在生产过程中增殖其价值的条件下,这笔借款才不仅是单纯的支付工具,而且是借入了一笔新的货币资本。

不言而喻,无论是黄金产量的增加,还是信用制度的发展,如果在资本积累过程中确实起到了促进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的扩大的作用,那只是因为“在这里,信用是商品形态变化的媒介,即不仅是W—G,[12]而且也是G—W和现实生产过程的媒介”,是因为客观上存在着如下物质基础:“至少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只有当主要食物或较重要的工业原料普遍歉收的时候,才可以谈到生产资本的实际不足”[13]。

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在纸币流通代替金币的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增加纸币发行量以及以其为基础的信用工具的相应扩大,也如同使用金币时期一样,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限度内,显然能够起着刺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作用。所不同的是:第一,在金本位制下,货币流通量(包括金币和信用工具)受到充作币材的黄金产量的制约,并且基本上是由市场自发力量调节的,因而不可能出现物价水平长期的持续的上涨的现象。现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一定时期的货币流通量,基本上可以通过纸币的发行和其他措施,由政府加以调节。第二,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纸币流通量有可能经常超过流通所必需的黄金量,从而引起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即纸币不断贬值的现象。

下面试以日本为例,看看扩大货币供应量在刺激生产方面而可能起到的作用。促使战后日本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因素很多,这里不拟详加论述。其中,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力扩大货币流通量,为垄断资本提供扩大营业所需资金,显然有着重要作用。战后,日本大企业中债务和自有资本的比例,一般是4:1到5:1,而根据美国《幸福》杂志的统计,美国500家大企业在这方面的比例平均[14]是0.5:1。这就是说,日本企业运用的资本当中,自有资本只占1/5到1/6,而美国则有2/3是由企业自己提供的。不错,在日本企业运用的外部资金中,有一部分是来自私人储蓄,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汇集起来,贷放给资本家的,但显然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日本银行扩大货币供应量提供的。表1清楚地表明,战后日本生产发展速度比美国遥遥领先,而日本的货币增长率也远远超过美国。

日本政府增发纸币和放松信用,究竟是通过怎样的途径促进日本经济发展的,可以从下述例解中得到一个大致的说明。

我们知道,日本政府为了刺激航运业和造船业的发展,规定航运公司只要拿出船只造价5%—10%的资金,就可以预订新船,不足之数,63%—66.5%由日本开发银行提供,其余由都市银行提供,而且[15]为减轻其利息负担,还另行给予补助。这样,造船厂就会根据航运公司的订货单生产新船。与此同时,与日本官方银行为此提供的信贷相等的一笔纸币被注入到市场上。至于造船厂为了生产出这批订货所需钢材、设备筹生产资料,可以来自下述三个途径:(1)钢铁厂和机器制造业的现有存货;(2)只要炼钢和采矿等行业现有生产设备还有扩大生产的潜力,就可以引起这些部门的就业和生产的相应扩大;(3)如果这些部门现有生产能力已经无法增产,还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或国外信贷输入矿石和冶炼设备等。作为例解,假定为此所需外汇是1000,再拟定钢铁工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是4:1,剩余价值率是300%,这样,从国外进口的价值1000的不变资本,经过新增钢铁工人(工资为250)的加工,就会变成价值2000的钢材。假定这些钢材有一半即1000再经机器制造业新增工人的加工,变成造船所需的机器,其价值为2000(假定机器制造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同钢铁工业一样);假定另一半钢材即1000作为造船业的原材料,假定造船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剩余价值率和前两个部门一样,则价值2000的机器和价值1000的钢材经过造船工人(工资750)的加工,变成价值6000的新船。在这个价值6000的船只中,有1000是从外国进口的矿石和冶炼设备、1000是炼钢工人新加劳动、1000是机器制造工人新加劳动、3000是造船工人新加劳动,在船只的新加价值5000中,这三个部门的有关工人的工资是(250+250+750)1250,在3750的剩余价值中,如果假定由非生产劳动者和剩余价值占有者用于个人消费的是1250,这就为消费资料部门的产品提供了价值2500的销售市场。至于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2500,则通过资本家之间的相互买卖,表现为他们不断扩大和增多的厂房、设备和其他资本物。

总之,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也如同采用金本位那样,新增的货币量,只要能成功地转化为追加的生产资本,这笔新货币资本,也如同已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积累一样,将相应地引起生产的扩大和剩余价值的增加。在这里,这笔新注入流通的货币,对上例的航运业和造船业来说,是为它们扩大营业提供了一笔新的货币资本,对冶金业和机器制造业来说,则是对它们增产的产品提供了销售市场(如果冶金业新产钢材是用进口的新增设备和原料制造出来的,则这笔不变资本来自外汇储备或国外信贷)。随着有关行业雇佣工人的增加,他们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又为进一步扩大资本主义生产提供了新的资本和销售市场。

以上旨在说明,增发纸币和其他流通工具,为什么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限度内有可能引起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的扩大。统计资料不过是表明,理论分析指出的这种可能性已经成为现实性。当然,如果由此推论说,纸币增发越多,生产发展速度越快,那也显然是错误的。因此,把日本战后经济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美国的原因,归结为日本的货币增长率远远超过美国,显然也是不正确的——尽管扩大货币供应量对促进日本经济的发展起了不小的作用。

事实上,每一个国家任何时期的生产增长率取决于制约生产发展的众多因素。可以把这些因素分类为经济、政治、社会、历史和自然技术等等;也可以分为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生产力三大类,而生产力又可再分为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生产率等等;此外,还可以把这些纷繁复杂的因素,从资本循环和周转的角度归结为两条:其一是资金条件,其二是市场条件。由于货币是实现这两个条件所必需的工具,因此,增发的纸币在促进资本积累的过程中能否起到作用以及所能起到的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这些纸币在实现这两个条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按照马克思再生产图式,在资本有机构成,剩余价值率以及预付不变资本价值在一年内转移到产品中的比例为既定条件下,国民收入或国内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取决于:已实现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追加资本的比例,即资本积累率。由此可以认为,战后日本经济发展速度比美国遥遥领先,是因为日本的资本积累率大大超过于美国。现在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战后以来日本的积累率能够大大超过美国?今后发展趋势如何?这是一个需要在理论上和实际上进行深入分析的复杂课题。在这里只能提出若干初步的想法:(1)在日本,低工资(相对于美国来说)加上劳动生产率的急剧提高,使日本的剩余价值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高于美国;(2)在美国,剩余价值不仅有很大一部分用于非生产性消费和寄生性消费(这在日、美两国差异并不太大),而且其中有很大一个部分表现为美国军火库中的飞机、坦克、导弹等(与此相应则是美国垄断资本手中握有大量公债券),而在日本则表现为生产性积累,即垄断资本家日益增多的厂房设备和原材料,这些生产性积累通过扩大雇佣劳动量又促进资本积累的进一步增长;(3)导致美国积累率较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条件的限制。在美国,依靠战争膨胀起来的生产能力,同市场需求(不仅包括对消费品的需求,也包括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之间的鸿沟日益扩大,因此,美国政府为了刺激生产、延缓危机不断注入流通的新钞票,在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中所起的主要作用,是对已有生产能力所能创造出来的产品和剩余价值的货币化,提供必要的工具,在由此得以货币化的剩余价值中,只有重新用于积累的那一部分表现为净投资。在日本,每年新注入流通中的纸币,除了为原有资本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化提供流通手段以外,由于日本在市场条件方面比美国有较大的继续扩大生产的余地,因而有一部分新钞票有可能在具备必要条件下成为新的货币资本,这笔新资本使用的劳动所形成的新价值或国民收入,在除去个人消费以后所形成的积累,与原有资本的积累共同构成净投资。如果我们这个论点能够成立,这至少部分地说明了这样一些问题:(1)日本政府每年以那么多新钞票注入市场,为什么没有引起物价狂涨?因为这些新钞票不仅为原有生产资本制造出来的增多了的产品提供了流通工具,还有一部分转化成了货币资本,并且把追加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2)在国民收入中个人消费所占比例日本低于美国,为什么战后日本的经济危机不像美国那么深重?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日本的市场条件有较大的扩大生产的余地,因而国民收入中未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能够通过资本家的投资活动而得以售卖出去。原载1979年第4期[1]表列七国的货币的收入流通速度,法国、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基本上相当稳定;日本和意大利减慢了大约15%—20%;英国和美国大约加快了30%—40%。参见《国际金融统计》1972年增刊。[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84页。[3]同上书,第262页。[4]同上书,第366页。[5]同上书,第383页。[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75页。[7]同上书,第383页。[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44页。[9]同上书,第548页。[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16页。[11]同上书,第517页。[12]同上书,第546页[13]同上书,第548页。[14]〔日〕《世界周报》,1972年2月29日,第80页。[15]〔日〕《东方经济学家》,1972年5月,第76页。

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及其国际影响

余开祥一、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欧洲货币市场是在一国国境以外进行以该国货币计值的资金借贷活动。它起源并且至今集中于欧洲,主要是美元资金借贷,故通称欧洲美元市场。这个市场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形成,60年代中期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它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有显著的不同。传统的国际借贷,以贷款国的货币为计值单位(有时换算为借入国的货币),受该国法令的管辖。欧洲货币市场则在一国国境以外进行以该国货币为计值单位的资金借贷,不受该国法令的管辖。它是战后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重要的新现象。它的形成和发展,表面上看是战后一些国家所采取的互不关联的经济货币政策所造成的,实质上是战后生产和资本日益国际化以及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引起的货币金融领域的矛盾的产物。

欧洲货币市场是从1957年伦敦银行系统地开办美元存放款业务正式开始形成的。1957年英国发生英镑危机,英格兰银行为了保卫英镑,宣布提高利率,并加强外汇管制,禁止伦敦银行把英镑资金借给非英镑区国家融通它们之间的贸易之用。而英格兰银行传统上对伦敦的非英镑业务不予干预,特别在它涉及的借款人和存款人是非英国的居民则更是如此。于是英国银行就采取系统地吸收美元存款,并把美元资金借给那些需要贸易信贷的人。这样,一个美元借贷市场就开始在美国(纽约)之外,首先在伦敦发展起来。

欧洲货币市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这时已经具备形成这个市场的客观条件和需要。首先,战争结束前夕建立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使美元取得了国际货币的地位,它不仅成为主要的国际结算工具和国际支付手段,而且成为主要的外汇储备,在国外被广泛接受。美国又利用美元的特殊地位,以迫使其他国家持有美元债务的办法来弥补它为进行军事经济扩张所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西欧国家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积存的美元资金日益增多。其次,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1958年西欧共同市场建立后,生产的扩大、改组和国际贸易的扩展,对外币(如美元)资金的需要大大增加。为了加紧渗入西欧市场,美国许多跨国大公司在西欧扩建企业,也增加了在当地筹集美元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需要。再次,1958年末西欧主要国家解除了外汇管制,对外实行货币自由兑换,资金基本上自由转移,对境外户的外币存放款更加不予限制,这使欧洲银行取得了经营外币存放款业务的可能性。西欧金融市场的存款利率一般比美国高,也吸引了许多美元存款户把美元存款从美国转到西欧。欧洲货币市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

欧洲货币市场在其发展早期,规模并不大。据估计,1957年末欧洲美元存款约10亿多美元,1960年末为20亿美元,1962年末为50亿美元。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1973年间它以每年平均递增31%(按净额计)的速度迅速发展,1970年底,欧洲货币市场总额跨过1000亿美元大关,1973年底超过3000亿美元,净额也达到1600亿美元。在这期间,美国政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刺激了市场的迅速扩大。战后,纽约曾经是资本主义世界主要的资本市场,许多国家都到那里筹集资金。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起,美国国际收支逆差逐步扩大,被迫采取限制资金外流的措施。1963年,美国实行利息平衡税,1965年1月,美国实行旨在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的自愿计划,1968年1月,美国政府对美国的国外直接投资实行强制性的管制。这使外国的工商企业不得不转向西欧筹措资金,也使美国跨国公司更加不愿把国外利润全部汇回美国,并且进一步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寻找资金来源。美国的银行法规也有利于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美国对期限在30天以内的定期存款不付利息,但在欧洲货币市场,对隔夜的外币存款也支付利息。美国银行吸收存款,要交存一定比例的准备金。而在欧洲货币市场则不必交存准备金。更为重要的,美国1933年银行Q项条例,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对银行可付给定期存款的利率规定最高限额。此项规定,在相当长时期内,因为市场利率总是保持很低水平,没有发生什么影响,但是,1965年起,由于侵越战争扩大,财政赤字增加,通货膨胀严重,美国联邦储备当局便采取限制通货膨胀政策,而这时信贷需要正在增加,从而发生信贷紧张、利率上升的现象。Q项条例当时把定期存款利率最高限额定为4%,但市场利率已上升到5%—6%之间,长期利率比这还要高。结果人们就纷纷从美国商业银行抽走存款,把它们改投到国外利息较高的地方。美国银行也不得不转向国外筹措资金。1966年、1968年,特别是1969年,美国银行通过它们的国外分支行,竞相在国外吸收存款,调回国内使用。就这样,Q项条例大大刺激了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

美国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起过重大的作用,但不能把它们看成是欧洲货币市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1970年间,美国联邦储备当局废除了Q项条例即利率最高限额的规定,1974年1月,美国又废除了利息平衡税,取消了对美国居民的国外直接投资的限制,以及美国金融机构对国外贷款的自愿限制,但欧洲货币市场并没有因此衰退。除了1975年明显地由于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速度有所减低外,近几年来仍以每年递增24%—28%的高速度继续发展。

1974年以后,一些新的因素推动欧洲货币市场继续扩张。第一,1971年以来,美国对外贸易连年出现巨大逆差,这更扩大了美国国际收支逆差。美国又在1971年8月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不再以黄金储备部分地抵偿其收支逆差,从而使逆差成为美国对外负债,造成更多的美元资金流入欧洲货币市场。1974年1月美国取消资金外流限制后,美国居民的存款也大量流入欧洲货币市场。第二,1973年10月,石油生产国组织国家宣布提高油价后,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石油美元”)。1973—1978年,六年的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累计达1850亿美元,1979年估计达450亿美元,合共2300亿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估计约有三分之一)以短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欧洲货币市场。而西方许多国家和一些第三世界贫油国家在石油提价后,国际收支出现巨大逆差,纷纷到欧洲货币市场筹措资金,欧洲货币市场乃成为“回流”石油美元的重要渠道,欧洲银行也竞相招徕石油美元,企图利用这些资金捞一把。第三,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解体,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浮动汇率后,各国货币汇率起伏波动很大。为了减少汇率风险和投机牟利,外汇买卖大增,这也扩大了对欧洲货币市场资金的需要。第四,许多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由于业务扩展并便利资金的使用,也增加在欧洲银行的贷放。经营欧洲货币市场业务的欧洲银行,往往为了业务需要,也通过其总行把资金从国内调到欧洲货币市场。1974—1975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相对减缓,固定资本投资不振,出现资金过剩情况,这些过剩资金也涌入欧洲货币市场。第五,第三世界不少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引进技术装备,增加了对外国资金的需要。苏联和东欧国家也大量利用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欧洲银行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竞相延长贷款期限,中、长期信贷开始激增。

必须指出,美国国际收支长期逆差对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关系。美国国际收支逆差,除促使美国实行限制资本输出计划,并使欧洲国家外汇地位改善,从而有可能放松外汇管制外,还造成美元大量输出国外,积存在西欧、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手中的美元资金日益增多。持有过剩美元资金的国家,纷纷把美元资金投放到欧洲美元市场。此外,由于美元过剩,在国际上泛滥成灾,美元一再贬值,也促使人们纷纷以美元抢购其他硬货币,这也推动了“欧洲马克”、“欧洲瑞士法郎”等其他欧洲货币的发展。但是那种认为美国国际收支长期逆差,美元大量流到国外,是造成欧洲美元市场的根源的说法还值得研究。资料表明,欧洲美元市场的增长速度的高低与美国国际[1]收支逆差并无紧密相连的关系。再则,尽管联邦德国国际收支持续保持顺差,但欧洲货币市场的联邦德国马克部分却与美元部分同时增长起来。这从反面说明,一国国际收支逆差,并不是以该国货币为计值单位的欧洲货币市场发展的决定因素。因此不能由此推论,随着美国国际收支逆差的减少,欧洲美元市场必将缩小。即使美国国际收支保持顺差,全世界美元持有者(包括美国国内和国外),仍会被欧洲美元市场所提供的便利和较高的收益所吸引,被鼓励把资金放在那里,而不存放在纽约。

总之,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和迅速发展,其根本原因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生产和资本的日益国际化,国际经济交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扩展,需要有一个发达的国际货币市场为它融通资金。而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引起的货币金融领域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欧洲货币市场适应了这个客观上的需要,从而发展起来。著名的国际金融学家埃因锡克和奎因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说:“……这个制度满足了非常重要的需要,它是随着社会经济进步的基本趋势而发展起来的。货币市场的国际一体化,存款和贷款利率的凝固化的消除或减少;人为障碍的克服,贷款者间的竞争自由,市场机构自动运行的改进,这些需要早已等待解决。奇怪的不是它在50年代发生和发展,奇怪的倒是它没有在比这还早许多年[2]问世。”埃因锡克和奎因所说的“进步的基本趋势”就是战后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必然要求货币金融的国际化,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根源就在这里。二、欧洲货币市场的组成和借贷方式

欧洲货币市场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借贷市场。它由两部分组成:(1)银行间市场,即银行相互间的交易,它的存款占全部市场总额的三分之二左右;(2)银行与非银行间的交易。根据摩根保证信托公司估计,1978年底它的总额达到8950亿美元,把银行间相互转存、重复计算的数额扣除后的净额为4850亿美元,1979年9月底,总额已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净额也达到6000亿美元。这里要指出的,欧洲货币市场的净额,是二十多年来市场已借入贷出的余额数字,当年可能提供的贷款额,则要视这个市场资金流入量和贷款归还的情况而定。每年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实际上只有几百亿美元。据估计,[3]1976年为288亿美元,1977年为417亿美元,1978年为701亿美元。

欧洲货币市场是由参与这个市场活动的一个广泛的国际银行的网络组成的,组成这个网络的银行被称为欧洲银行。这个国际银行网络以伦敦为主要中心,散布在世界许多地方。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欧洲货币市场主要由英国银行和几家美国银行的欧洲分支行所组成,英国银行在这个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以后,参加这个市场的金融机构增加很快,许多国家的银行都在伦敦建立分支机构。60年代末,英国银行在伦敦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已被美国银行所取代。进入70年代以后,日本银行也显著地增强了它在这个市场上的地位,1978年11月底,日本银行份额已达到13.2%。

伦敦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中心,20世纪60年代约有50%的欧洲货币市场交易在伦敦进行,近年来伦敦虽然仍为最重要的中心,但其市场份额降到只占三分之一。1975年以来,巴哈马(拿骚)是次于伦敦的第二大中心,1978年9月底,其份额占市场总额的12.4%。在亚洲,近年来巴林的份额急剧上升,它正在紧追欧洲美元市场的亚洲部分(又被称为亚洲美元市场)的最大中心——新加坡。

欧洲货币市场中,1976年末美元信贷占73.3%,马克次之,占16%,瑞士法郎又次之,占5.8%,英镑占0.7%,荷兰盾占1.2%,法国法郎占0.8%,其他货币占2.2%。在欧洲货币市场组成中,美元仍然保持主要地位,但其比重已略有下降,联邦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比重则在上升。

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1)各国中央银行和政府机构;(2)商业银行;(3)跨国大公司和国内一些工商企业;(4)国际金融组织。按地区分,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西欧国家是资金的主要来源。1973年石油提价后,中东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和政府机构也把剩余美元资金存入这个市场。1976年,欧洲八国占35.5%,石油输出国占18.3%,美国占7.6%,加拿大、日本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占1.29%。

欧洲货币市场资金的去向,按借户分,主要是以下四种:(1)工商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这是市场的主要借款人。美国跨国大公司是欧洲货币市场的大客户。(2)政府和地方当局、公营企业。一些国家的政府和地方当局以及公营企业、公用事业为了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和财政赤字,为了短期周转和实施长期发展计划,也大量向欧洲货币市场借款。(3)商业银行。一般商业银行为了短期周转,融通套汇活动,还有一些投机商为了进行黄金货币投机,也经常到这个市场借款。(4)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各种地区性开发银行以及欧洲煤钢联营有关的机构也是经常的客户。

从地区上讲,20世纪60年代,几乎所有贷款都是给工业发达国家使用的,但70年代初,尤其是1973年以后,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一些“中进国家”也增加了向市场的借款。苏联和东欧国家也力图利用这个市场的资金。1976年,贷款的地区去向如下:欧洲八国占30.8%,美国占7.4%,加拿大、日本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占22.2%,东欧占8.4%,石油输出国占3.9%,除石油输出国外的发展中国家占10%,离岸银行中心占16.5%,其他地区占1.2%。

欧洲货币市场按借贷期限和借贷方式,可分为三部分:(1)短期资金借贷;(2)中长期欧洲信贷;(3)欧洲债券。

短期资金,期限以1天、7天、30天、90天居多,少数为半年或一年。贷款主要是一些银行、企业和私人短期内多余的资金,借款者大多用于短期周转。这种信贷,主要是在银行与熟悉的大客户间进行,彼此凭信用,一般不签订合同,而通过电话电传成交,事后以书面确认。利率由双方具体商定,一般都低于各国国内商业银行对大客户的放款利率。欧洲美元每笔存款的最低额规定为5万美元,但有些银行为了招揽生意,5千美元也在吸收之列。欧洲美元贷款,往往以百万美元为起算单位。

根据英格兰银行1978年5月17日公布的材料,欧洲货币市场的存款(负债),期限3个月以内的占69.7%,6个月以内的占85.7%,1年以内的占94.1%,期限1年以上的只占5.9%。欧洲货币市场的贷款(资产),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占52.3%,6个月以内的占68.9%,期限1年以内的占76.8%,1—3年的占9.3%,3年以上占14.2%。由此可见,欧洲货币市场中,收进的存款,九成是短期存款,放出的贷款中,短期贷款将近八成。

中、长期欧洲信贷,期限从1年以上到5年、7年、10年或更长一些,一般为3—7年。期限1年以上至5年的为中期信贷,5年以上的为长期信贷。在中、长期信贷中,中期信贷占绝大多数。中、长期欧洲信贷从1973年起有很大的发展。根据摩根保证信托公司的资料,全年贷款额从1972年的69亿美元,猛增为1973年的293亿美元,1974、1975年有所下降,以后又回升,1976年为289亿美元,1977年为418亿美元,1978年为702亿美元,1979年为770亿美元。

中、长期欧洲信贷的借款人,1975年前后有明显的变化。1975年前,西方国家是主要借款人,1975年发展中国家则成为主要借款人。1979年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中长期信贷借款约占总额的32%,发展中国家占总额的58.2%。此外,苏联、东欧国家中长期信贷借款也增长很快。1972年只有2.7亿美元,1976年增为25亿美元,占总额的8%,1977年又增至33.9亿美元,占总额的7.9%,1978年为37.7亿美元,占总额的5.3%,1979年为36.5亿美元,占总额的4.7%。

在签订贷款协议和制定贷款文件时,对利率(及费用)和选用货币须慎重权衡利弊得失。中长期贷款利率以伦敦市场银行间拆放利率(LIBOR)为基础,另加一定幅度的利差。LIBOR是伦敦欧洲市场上银行同业间相互拆放3个月或6个月的利率,外加的幅度则视贷款金额大小、期限长短、市场资金供应一般情况以及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资信的评价而有所不同,一般为0.5%—3%不等,平均为1%—2%。

如贷款期限较长,由于市场利率趋势很难预测,出借人或借款人的一方或双方不愿承担利率风险,一般采取浮动利率,每3个月或6个月随市场利率调整一次,支付一次利息。借款人对协定中规定应提用而未提用的部分,要对银行支付带有赔偿性的费用,这就是承担费,通常为年率的0.125%—0.25%。

中长期欧洲信贷金额大(一般为1亿—2亿美元),期限长(一般为5—10年),一家银行很难承担,多是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成由多家银行参与的银团共同提供。牵头银行为主管贷款银行,其他银行为参与银行。为此,牵头银行还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贷款金额大小、期限长短具体确定,最低为0.25%,最高为0.5%。此外,在银团贷款中,还要对代表银团同借款人联系的代理银行支付代理费和杂费。

在浮动汇率和汇价激烈变动的情况下,贷款使用哪种货币关系很大。一般来说,采用软币对借款人比较有利。但这要结合借款的用途,能否借到该种货币的资金以及利率高低等情况统一考虑。中长期欧洲信贷协议中,规定有货币选择权条款,允许借款人转用其他货币,即按照当时汇率提取资金得采用贷款协议中规定之外的货币。有的规定只有在转息时,才能部分或全部改换为其他货币。

欧洲债券是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发行的各种外币票面值的债券。它的发行始于1963年,1967年后有所增加,但1967—1974年,每年发行总额也只有20亿—30亿美元。1975年猛增至85.6亿美元,1976年又增至173.3亿美元,1977年为177.7亿美元,1978年为141.3亿美元,1979年为183.76亿美元。

欧洲债券主要是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私营大工商企业、国际机构以及某些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团体为了筹措中、长期资金而采取的一种借贷方式。而一些银行、大企业、保险公司和福利基金,以及团体或个人为了投资牟利或周转、保值,也大量购买债券。发行债券,一般是先与银行集团联系,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十几家或几十家银行出面代为发行。债券有普通债券、可兑换债券和以旧换新债券三种,也可分为政府债券和私人债券两类。

欧洲债券按货币分,仍以美元票面的债券为主,1978年占51.6%,1979年占66.6%;联邦德国马克次之,1978年占37.2%,1979年占19.2%;再次为荷兰盾及其他西欧国家货币,还有以复合计算单位为票面的(如欧洲计算单位、特别提款权以及多种货币的复合单位,这是为了避免汇率变动而采取的)。按借户分,私人工商企业1978年约占40.0%,1979年占53.7%;国营企业、政府和国际组织1978年约占60.0%,1979年占42.3%。按地区分,西方主要国家占四分之三以上。

欧洲债券,按规定在伦敦、卢森堡股票市场公开挂牌发售,而不是个别提供的,但实际上是两种方法结合在一起使用的。一个银行集团认购债券后,把它转售给一个国际性的债券经销集团,后者又转售给经纪人,然后经纪人直接同买主接触,向买主个别提供。早期,英国银行作为新发行的牵头的管理人,起着支配的作用。但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它们的财力有限,其优势地位已被联邦德国、瑞士的大银行所取代。欧洲债券发行的中心是卢森堡。

欧洲债券期限通常为5—20年,发行额每笔约在1亿美元左右。利率一般略低于国内债券的利率,官方发行的欧洲债券利率一般又略低于私营企业的债券利率。具体视不同的期限、不同的货币以及不同的发行单位而异,大致与中长期欧洲信贷利率差不多。

国际债券除欧洲债券外,还有外国债券,主要是指在美国、瑞士、联邦德国和日本等其他地区发行的以所在发行国家的货币为票面值的债券。外国债券发行总额,1976年为181.9亿美元,1979年为216.6亿美元。近年来,美国债券在外国债券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而瑞士法郎、联邦德国马克和日元债券则不断上升。国际债券发行总额1978年为342.8亿美元,其中西方工业国家占72.8%,发展中国家占12.4%;1979年为400.35亿美元,其中西方工业国家占78.6%,发展中国家占7.6%。过去,发展中国家由于资信及其他条件限制,很难挤入国际债券市场。但近年来,一些“中进国家”,如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已开始利用这个市场。东欧国家中波兰、匈牙利也利用这个市场,但数额较小。三、欧洲货币市场的国际经济影响

欧洲货币市场是国际货币金融机构的一个重大的新发展。埃因锡克和奎因说:“欧洲美元制度的发展,是货币机构的一个重大改进,单是这个原因它就同〔社会经济〕进步的基本趋势相适应。它是在为克服把国际金融体系分裂为彼此隔离的不同部分的民族壁垒的进步过[4]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步骤。”它的出现,沟通了国际有多余资金者和需要资金者的要求,促进了资金在国际的移动。它不仅是跨越国境转移短期资金的主要工具,而且也逐步成为跨越国境转移中、长期资金的重要工具。它迄今为止主要是为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方跨国公司提供了一个方便的资金供应的“蓄水池”,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正在积极地利用这个市场筹集资金。但由于这个市场是不受政府管制的,其资金大多是脱离生产过程的游资,金额庞大,流动性强,投机性大,大股啸聚,到处流窜,因此,对国际金融和世界经济也起着很大的干扰、破坏作用。(1)削弱了政府根据国内需要运用货币金融政策的能力。例如1970年西欧国家面临经济衰退,需要放松银根,刺激经济。但是这时由于美国利率较低,致使欧洲美元大量流出,西欧国家不得不竞相提高利率。1971年以来,西欧国家为了制止通货膨胀,企图实行紧缩政策,但因美元不稳,美国利率下降,欧洲美元又大量涌入,西欧国家反而不得不纷纷降低利率。美国的海外银行从欧洲货币市场大量调进、调出美元资金,也削弱了美国政府的反通货膨胀措施。(2)加剧了世界性的通货膨胀。美国利用美元作为国际储备手段和清算工具的地位,用大量输出美元的办法来弥补其巨额国际收支[5]逆差,这些美元资金流入别国势必增加那些国家的货币供应量,这不啻是以邻为壑把通货膨胀输出国外。而且,这个市场使一国的闲置资金变为另一国的活动资金,提供了大量新增的信贷扩张手段,增加了货币流通速度。此外,欧洲银行为了牟利,往往放松贷款条件。借款人因为较易借到款项,也往往借贷过多,造成经济过热,致使通货[6]膨胀加剧。凡此种种都助长了世界性的通货膨胀。(3)加强了外汇黄金投机活动,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加动荡不安。这个市场,集中了大量的美元游资,市场上汇率稍有差异或变动的迹象或传说,投机者就会进行套利套汇活动,并借进大量美元,抢购硬通货或黄金,造成货币危机、黄金风潮。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到现在,西方金融市场激烈动荡,风潮频繁,欧洲美元市场就在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4)增加了国际信贷结构的脆弱性和风险。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大都是短期资金,但它的借贷期限却越来越长,信贷结构的不平衡和脆弱是很明显的。而且,这个市场缺乏中心领导机构,不像国内金融系统有中央银行做它的后盾,如果发生信贷危机,中央银行会出面支持。参与这个市场的金融机构,一旦发生大规模金融风暴,存户挤提存款,而借户不能如期归还,就有可能会使有关银行停业、倒闭并引起连锁反应。

由于欧洲货币市场加剧了国际金融的动荡不安并潜伏着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的因素,许多西方国家金融当局和有关人士为此忧心忡忡。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米勒曾说:“欧洲美元市场使我们深感忧虑,原因是那里存在着大量以美元为主的货币,而中央银行对它们又无能为力。”因此,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西方一些国家就不断发出了要求管制这个市场的呼声。近年来,这种呼声愈益强烈。1971年6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曾提出管制方案,主张各国中央银行不再把美元存入欧洲银行,并逐步抽回已存入的款项,限制各国企业向欧洲美元市场借款并鼓励企业归还欧洲美元借款。1978年西方金融市场空前动荡,美元、联邦德国马克首当其冲,因此,美国、联邦德国又提出管制欧洲美元市场的要求。1979年6月,国际清算银行每月例会期间,西方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首脑曾讨论过管制欧洲美元市场的方案。会上美国主张用规定最低限度准备金要求的办法来控制欧洲美元,但遭到英国、瑞士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反对,它们担心这可能会损害这个市场作为世界银行体系的一种有用的工具的作用。会上提出的另一项建议是,要求将其国外分行的业务纳入综合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就是要求银行增加它们合法确定的债务的资本数量来减少游资。一些中央银行的代表欢迎这个建议。1979年11月,国际清算银行例会期间,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首脑再度讨论了欧洲货币市场管制方案。会上对一项分两阶段进行的计划,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按照该计划,第一阶段,西方十国中央银行将迫使它们的商业银行发表综合资产负债表,以说明它们全球业务活动的全面情况,包括在欧洲货币市场上的贷款活动;第二阶段,各中央银行将使这些综合账目成为对商业银行在国际和国内放款实施新的数量控制的基础。对西欧来说,预料一家银行可以在其全部信贷金额与其活动资金额之间建立固定比例。对美国来说,联邦储备委员会可能继续采取目前的管制放款办法,要求银行交纳必要的准备金。但是,由于各国的利害不同,西方国家能否真正达成协议,对欧洲货币市场实行共同管制措施,尚待观察。

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主要依靠国内的力量、依靠国内的资金,但是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我们也要善于利用国外资金。正如提出要进入国际市场一样,我们也应提出要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问题,我们就无法真正解决进入国际市场的问题,因为这两者总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我国已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利用欧洲货币市场了。现在的问题是要进一步弄清楚我们对市场可以利用的程度,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地善于利用的问题。原载1980年第3期[1]埃因锡克和奎因:《欧洲美元制度》,1977年英文版,第109页。[2]杜菲和吉提:《国际货币市场》,1978年英文版,第114页。[3]摩根保证信托公司:《世界金融市场》1979年10月号。[4]埃因锡克和奎因:《欧洲美元制度》,1977年英文版,第111页。[5]约翰·休逊主持的国际货币基金一项研究表明,欧洲美元市场的信贷倍数实际上约为1至1.5,但有些估计倍数高达25。[6]同上。

论欧洲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

洪文达 伍贻康

在经济生活国际化的推动下,战后高度发展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调节,日益从国内扩大到国际范围并具有程度不同的各种形式,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是其中发展程度最高的形式。本文将就这种国际经济调节的形成、调节的特点、各个经济领域内调节的实践以及这种调节的矛盾及其局限性,进行概括分析。一

战后发达国家的科技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资本主义世界生产的社会化达到空前的规模。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分工和专业化大生产日益发展,国际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迅猛增长,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成倍扩大,各国社会再生产相互依赖已大大加强。这说明发达国家经济生活的国际化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但它的发展受到国家壁垒的阻碍。特别是,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发展为生产关系的体系,在国际经济联系密切、市场竞争激化的情况下,各发达国家为提高本国垄断资本的国际竞争能力而进行的国家垄断调节,会造成各民族经济的孤立,使世界范围内的生产社会化同资本主义国家壁垒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使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进一步发展。这种种矛盾迫使发达国家适应经济生活国际化的要求,发展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的一面,在不同的范围内、不同程度上进行联合,对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某种调节。事实上,这也是符合垄断资本的利益的。因为,各国社会再生产的运动,在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条件下,已经大大超出一国的范围,其中涉及国际经济关系的部分,当然不是一国之内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调节力所能及的。例如,许多发达国家有大量物质产品是依赖国外市场的,有的国家高达一半左右,这部分产品的销售状况,当然就有赖于国际经济调节。再如,没有金融领域的国际调节来抑制汇率的波动,没有贸易领域的国际调节来减免关税和限制非关税壁垒,自然就会影响国内经济调节的成效和经济的发展。这都说明发展国际范围内共同调节的客观必要。

根据战后国际经济关系来看,这种国际经济调节一类是通过广泛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进行的一般性调节。1945年12月成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47年10月成立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是活动于国际货币、国际信贷和国际贸易领域的国际经济机构。参加国家很多,并不限于发达国家,但是发达国家一开始就利用这些机构来调节它们之间的货币、贸易关系,以及它们对其他类型国家的经济关系。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也只是松散的组织,它所提出的有关发展的指标和协调措施,充其量只是供参考的建议。

另一类国际经济调节,是通过建立一体化的经济集团来进行的高级的经济调节。这是战后新出现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联盟,即若干发达国家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基础上由政府出面实行紧密经济联合的集团。这种集团的经济活动,主要内容就是实行集团内部的国际经济调节。战后在西欧形成了两个经济调节深度不同的经济一体化集团,即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前者经济联合的程度和集团内部共同调节的深度较低,调节活动主要是限于流通领域,调节方式主要是国家间调节。而后者的联合程度和调节深度都远高于前者,在集团内部的经济调节不仅涉及流通领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深入到生产、分配和对外经济关系等领域,调节的方式除国家间调节外还有超国家调节。

一体化集团的经济调节之所以能在西欧实现,主要在于西欧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聚集的地区,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同各国的国家壁垒和狭窄的民族市场的矛盾最为突出。同时,这也同战后西欧经济政治地位的变化有关。最早组成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联邦德国、法、意、荷、比、卢六国,都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它们在地理上连成一片,经济上互相依赖的程度最大。它们对外贸易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向高于美、日等国,特别是六国之间的出口贸易在共同体成立的1958年即已占到六国出口总额的30%,其中荷、比、卢三个小国,对其他成员国的出口更占到出口总额的近50%。长期以来,六国之间资本交织,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上的相互联系也很紧密。因此,在经济国际化日益发展的条件下,突破国家界限,进一步扩大市场,加强经济联合,实行共同调节,就成为这些国家的共同要求。这种要求又是同六国在战后国际经济和政治格局中的共同利害关系分不开的。两个超级大国在欧洲争夺的加剧,使六国有必要加强联合以抗衡美国的经济扩张和苏联的军事政治威胁,而组成集团实行共同经济调节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政治联合,则是恢复和提高六国国际经济和政治地位的重要手段。六国经济联合原来已有相当基础,1944年荷、比、卢三国已缔结关税同盟协定,并于1948年开始实施,1958年三国又进而缔结经济联盟条约。西欧六国也已在1952年组成欧洲煤钢共同体,对煤钢部门实行共同调节,1958年在煤钢共同体的基础上同时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把集团内部的国际调节推向国民经济一级,并在1967年把三个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合称欧洲共同体。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了共同体,再加上十七国欧洲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的范围和影响,就真正具有了欧洲规模。二

欧洲经济共同体自1958年正式成立以来,成员国已从六国扩大到十国。共同体的国民经济一级的调节也逐步形成。从它的发展来看,这种调节形式与前面提到的其他形式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逐步从个别领域深入到各个经济领域,从国家间调节扩大到超国家调节。前述通过广泛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进行的调节,仅仅就某些国际关系如国际贸易、国际信贷、国际货币制度等进行一般性的国家间调节。即使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这种发展程度较低的一体化经济调节,其活动范围主要也仅及于集团内部工业品的免税自由流通。而共同体的国际调节虽然开始于建立关税同盟以保证工业品的自由流通,但它还规定了统一的对外关税壁垒,因而在调节程度上就超出自由贸易联盟。与此同时,共同体还实施了共同农业政策,使农产品也列入了自由流通的范围。在基本上实现了流通领域的国际调节以后,共同体进一步开展了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协调和共同政策的制定。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协调货币政策为中心创建经济货币同盟,逐步通过协调措施和政策把国际调节深入到其他经济领域。

这样一个从流通领域深入到其他经济领域的过程,也是从国家间调节扩大到超国家调节的过程。欧洲共同体的关税同盟虽然主要是国家间调节,但从统一对集团外国家的关税税率,并将关税收入的90%上缴共同体及统一外贸政策来看,工业品流通领域的调节已带有超国家因素。至于农产品按统一价格自由流通和农业部门的其他国际调节活动,显然已经属于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由共同体有关超国家机构进行的超国家调节了。共同体通过集团成员国政策的协调和统一,从关税同盟走向经济联盟,是和超国家调节的扩大联系在一起的。进行调节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有从民族国家向共同体超国家机构过渡的趋向。有的西方学者曾对共同体成员国经济、贸易、金融、社会等方面22项经济政策权限的变化作了统计(见表1所示)。

由表1可见,20年里共同体参与决策的政策领域已增加到14个,根据同书材料,农业、外贸等四个方面还是以共同体为主作出决策的。这说明共同体的超国家调节活动正在扩大,以政策协调和共同政策的制定为中心的经济联盟,已取得初步进展。

第二,适应国际调节的需要,拥有一整套复杂而独特的机构。共同体是根据国家之间的协定建立的,但与通常按双边或多边协定组成的广泛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不同,它根据集团内部国际调节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共同机构。在主要机构中,共同体委员会是执行机构。委员由成员国协商任命,任期四年。委员会代表共同体的整体利益执行超国家调节活动,只接受欧洲议会的监督,而不对各派出国政府负责。它的任务是向理事会提出协调政策的措施或制定共同法规的草案,并根据理事会的决议负责贯彻执行。据统计,1981年向理事会提出的[1]建议就有651项。委员会管理共同体日常事务,包括对外联系、谈判和签订协议。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各派一名部长组成。它在委员会倡议的基础上,负责决定政策法规,重大问题必须协商一致才能作出决定。它通过的法规和重要决定对各成员国及其所属公民和法人团体都有约束力。欧洲议会是咨询监督机构。1979年6月开始,议员由成员国公民普选产生。除预算审议外,没有立法权。它有权监督审议委员会和理事会的工作,在取得2/3多数的条件下,可罢免委[2]员会。据统计,1981年议会向委员会和理事会提出的质询达2946个。欧洲法院是司法机构,负责裁决有关共同体事务的纠纷。法院独立工作,不受成员国干预。它有权解释共同体的条约、法规和案例,并有权对共同体机构成员国、成员国法院、个人和团体法人等作出裁决。[3]1981年,法院受理的案件达32件。此外,1975年起还建立了由成员国首脑组成的欧洲理事会,每年举行3次会议,协调成员国政策立场。

根据这套机构和体制,共同体进行国际经济调节的程序大体上是:先由委员会听取成员国意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提交理事会审议决策。理事会通过、修改或否定这些建议均须一致同意,预算草案还须取得欧洲议会的同意。如发生违背共同体法规的事项,都可提交欧洲法院审理裁决。

上述体制表明,共同体虽然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联盟,但它的一套共同机构则相当于国家建制,而且也依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相互制约。有些机构还具有超国家职能,可以对集团成员国的经济活动进行超国家调节。这和其他国际经济组织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具有鲜明的排他性。通过一体化集团进行的国际调节,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商品流通方面,都是对集团外国家实行差别待遇的,因此,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这和通过广泛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进行的一般调节完全不同。共同体调节活动的深度远大于自由贸易联盟,排他性也就表现得更加鲜明。它通过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把成员国的民族市场结成共同关税壁垒保护下的工农业产品免税自由流通的统一市场,除了促进国际分工和竞争、刺激经济发展外,主要是为了在共同体范围内排挤第三国产品,并在共同体的资助下,扩大某些农产品的出口。这当然是对争夺西欧市场的其他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颇为不利的。再如,共同体为了对抗外国的跨国垄断企业,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共同体内的企业联合和成立欧洲公司,以加强成员国垄断企业的竞争力量。至于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则显然具有对抗美元霸权和对付美元危机的因素。

共同体国际经济调节的排他性说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市场斗争的激化,是一些国家结成一体化集团的重要因素;一体化的经济调节是不可能把所有发达国家都包括在内。

第四,共同体的国际调节是和成员国的政治需要密切结合的。共同体的创建者和一些共同机构的负责人,一开始就期望共同体的经济联合和共同经济调节的发展,会有利于共同体国家的政治联合。共同体委员会第一任主席联邦德国人瓦·哈尔斯坦在谈及共同体发展方向时曾把共同体比作三级火箭。他说:“第一级是关税同盟,第二级是经济联盟,第三级是政治联盟。”他还说:“在六国同盟中,政治目的与经济目的处于同等优先地位。我们不是做买卖的,我们是搞政治[4]的。”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共同体流通领域的国际调节取得预期进展,共同体国家首脑会议针对两个超级大国争夺欧洲的形势,达成了加速欧洲经济和政治一体化的协议;接着又提出要加强政治合作,使“欧洲能用一个声音在世界上说话”;1972年10月共同体还提出要在70年代末,建立一个“欧洲联盟”。由于整个70年代各成员国在政治合作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共同体增强了抗衡苏联的力量,也在对美关系上争得平等伙伴的地位,具有较强的政治影响,成为促进政治联合的因素。这也和其他调节形式不同。欧洲的贸易联盟的经济联合就力图避免表现政治倾向性,这个集团的成员之所以采取联合程度较低的一体化经济调节形式,其具体原因之一是:瑞士、瑞典、奥地利、芬[5]兰等成员国都是属于中立地位的国家。它们从自身政治地位考虑,都不倾向于建立过于紧密的国际联合,尤其不愿参与政治和外交的协调合作,以免使集团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三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共同体的国际调节是迄今为止程度最高的一体化国际经济调节。以下我们再进一步分析这种国际经济调节在流通、生产、分配等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

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在商品流通领域最为明显。其中关税同盟和农业共同市场的建立,是最基本的活动。成员国所有工农业产品都可以在集团内部的统一市场范围内免税自由流通,而且还逐步消除各种非关税的贸易壁垒。例如根据罗马条约第100条规定,共同体理事会授权委员会处理成员国间贸易的技术障碍,委员会拟订的指令,经理事会批准公布,18个月后,如无异议即对各成员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到1978年为止,委员会共发布了180项建立共同体统一技术标准的指令。此外,共同体还采取一些比较灵活的自愿协调的办法,如规定共同体标准和成员国国家标准并存:国家标准限于在本国范围内适用,当产品进入共同市场则必须使用共同体标准。通过国际调节,消除成员国间贸易关系的障碍,就可以起到加强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在生产领域中,农业是共同体内一体化程度最高、超国家调节和干预最深入的部门。对农业生产的共同调节首先是通过统一价格来进行的。农产品贸易与工业品不同,工业品共同市场是自由市场,价格基本上由市场因素决定,而在共同体内部农产品绝大多数是实行统一价格管理的。共同体每年分别为各种农产品确定一次价格。价格主要分两类:目标价格是最高价格,干预价格是最低价格。在农业共同市场内,农产品的市价只能在这两种价格之间变动。超出这一范围,共同体机构即可动用农业基金通过收购或抛售等方式进行干预。因此,共同体的农业经营者进行生产时,必须考虑到统一价格的高低和收益的多少来决定自己的规划。这就限制了市场自发势力的作用,也可抑制竞争激化和价格过分涨落,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社会后果。其次,共同体对第三国农产品的输入课征差价税,对过剩农产品的输出支付出口津贴,这有利于维持共同体范围内原来高于世界市场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从而刺激农业生产。再次,共同体对于某些短缺农产品的生产者发放补贴,对于某些严重过剩的农产品则在生产和销售上进行干预。最后,共同体运用农业基金资助农业结构改革,促进农业技术革新,鼓励农场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现代化,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外,共同体还专门设置旨在援助落后地区和落后经济部门的欧洲地区开发基金,这对农业生产也起到一些调节作用。

对生产领域的国际调节也包括若干工业部门。例如,共同体在煤钢领域有权对成员国的生产和投资进行协调,控制价格和原料分配,并有权决定企业的关停并转;在核能领域有权决定可裂变物质的供应和控制核能设置等。再如,根据竞争规则,共同体有权对各个行业部门的垄断实行控制。对纺织、钢铁、造船、制鞋等趋于衰退的部门,共同体还通过财政补助和给予有关人员职业培训等方式,推动工业内部生产结构的改革。还必须指出,共同体已连续制订了五个中期经济政策计划以协调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尽管这种计划只有参考价值。此外,共同体对货币金融、税收、运输、能源、研究和地区开发等方面的政策的协调,也都间接地起到影响和干预生产的作用。

共同体的国际调节和干预还涉及分配领域。它对成员国财政和税收制度逐步进行协调,并建立本身的预算制度。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共同体九国陆续实行了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共同体的预算收支总额逐年增大,尤其是70年代增长迅猛,1973年共同体预算收支是46亿多计算单位(约合60亿美元),1981年已增至193亿欧洲货币单位(约合237亿美元)。预算收入是共同体的“自有财源”。其来源有三部分:一是各成员国上缴对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差额税的90%;二是各成员国上缴对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关税的90%;三是成员国上缴不超过1%的各自征收的增值税。共同体的预算开支每年由委员会提出,经理事会审核同意,并交欧洲议会通过才可正式实施。预算支出主要是欧洲农业保证和指导基金、欧洲地区开发基金、欧洲社会基金、欧洲发展援助基金,以及共同技术研究开支等项,其中农业基金所占比重最大,长期以来高达80%左右,近几年虽有下降,在1981年预算中还占66%,绝对额仍达127亿欧洲货币单位。由于各成员国的经济状况和工农业产品进出口数量不同,它们在共同体预算的交纳和收益中所占份额也就各不相同。就近几年而言,联邦德国和英国是主要的净支出国,法国是较小的净支出国,其他成员国则是不同程度的净收益国。显然,共同体如此庞大的预算收支,是对各成员国国民收入再分配实行某种程度的国际调节。

为了巩固共同体经济一体化的两大支柱——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确保工农业产品在集团内部自由流通,免受各国币值和汇率波动的影响,进而建立共同体的独立货币体系,共同体还把国际调节扩大到金融货币领域。1979年3月建立的欧洲货币体系,主要是为了有效地对付美元危机和欧洲美元市场动荡的冲击,争取稳定西欧各国货币之间的比价,并为建立独立的西欧货币区创造条件。为此,欧洲货币体系规定了一系列共同调节和干预的办法:(1)建立欧洲货币单位,作为参加国货币的中心汇率的标准,据此确定彼此货币的汇率,并用作参加国国际结算手段和储备手段。(2)规定参加国货币对中心汇率浮动的幅度,如汇率波动超过上下限,即采取稳定汇率的干预措施。参加国如要改变其中心汇率,必须通过有关机构和共同体委员会,不得自行作出决定。(3)计划建立欧洲货币基金,各参加国把20%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交付基金组织,使基金可拥有250亿欧洲货币单位,用以加强干预外汇市场和援助国际收支发生困难的参加国。

共同体的国际调节活动还涉及对第三国的经济贸易关系。共同体先后同土耳其、马耳他、塞浦路斯签订联系协定,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七国分别签订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区的协定。共同体实施共同外贸政策后,成员国只能在共同体同非成员国确定的经济贸易关系基础上,同有关国家交往。例如,由于苏联迄今拒绝同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因而无法同共同体缔结贸易协定。这使苏联同共同体成员国原有贸易协定到期后不能再续订新的协定。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尽管苏联同西欧各国有大宗贸易,但因为没有与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签订贸易协定,也就不得享有贸易最惠国待遇。纵然联邦德国等国很想同苏联扩大贸易,但都无权单独同苏联缔结贸易协定。迄今共同体已同120多个国家建立了正式关系,同第三国或其他国家集团签订了近百个各种类型的贸易协定。

共同体特别重视协调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1975年共同体同46个非、加、太地区国家签订了洛美协定(1979年10月又签订了第二个洛美协定,签约国扩大为58国),部分消除了过去联系协定中的某些不平等关系的色彩。

对外经济关系方面上述种种国际协调活动,显示了欧洲共同体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已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出现。四

欧洲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体现了各成员国为适应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发展,对集团内部国际经济关系所作的部分调整。通过成员国间经济交往一定程度的自由化,使集团内部贸易迅速增长,市场向纵深发展,竞争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了国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进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投资的增长。这几方面互为影响、相互促进,对刺激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但是,这种国际调节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调节,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第一,这种调节是各成员国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基础上协同进行的,而各国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发展程度、主要形式、调节措施上都存在差别。各个民族市场各具特点,通过国际调节虽然存在统一趋势,但事实上很难真正合为一体,竞争条件很难一致,这就为共同调节带来障碍。第二,各成员国在国内都拥有一些用以影响再生产的实际经济杠杆,如国有企业、税收、贷款、投资和订货等,用以调整和干预经济。而共同体在进行经济调节活动时,总的来说,基本上缺乏这些经济杠杆,许多调节政策和措施并无有效贯彻的保证。第三,共同体是由主权国家结合组成的一体化联盟,它的调节和干预活动基本上是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了集团内部的对立。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和周期性危机又加剧了成员国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因而,共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困难重重,甚至既定政策措施执行时也受到破坏。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被认为取得成就的主要是商品流通领域内的调节,共同体因此也被称为共同市场。但就以流通领域的调节来看,矛盾也已明显暴露。通过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共同体成员国间的关税和贸易限额虽已废除,但非关税的贸易壁垒仍不易消除。成员国税收制度、技术标准和安全卫生规则的不同,国家调节手段运用的差异,都会影响到商品的自由流通。特别是爆发经济危机或出现巨额贸易逆差时,某些成员国常援引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保护条款,以种种借口,公开限制其他成员国某些商品的进口。如法国在1968年经济和政治危机冲击下,单方面宣布限制进口和促进出口,意大利在1974年危机时,宣布对所有国家包括共同体成员国采取贸易限制。这类事例在共同体历史上屡见不鲜,严重时甚至爆发成员国之间的剧烈贸易冲突,如英法之间的羊肉战、法意之间的葡萄酒战。近年来,由于普遍发生滞胀,共同体内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非关税壁垒又大量出现。共同体委员会正式文件中也已承认树立新壁垒的速[6]度大于拆除现存壁垒的速度。共同体委员会现任主席加斯东·托恩今年2月在欧洲议会所作演说中也指出,由于危机而引起的保护主义的[7]加剧,使共同体处于危险之中。

一些超国家政策领域,因为更多地涉及成员国的主权和具体利益,矛盾就更为突出。例如,农业部门的超国家调节,是以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作为物质手段的,由于根据规定,各成员国对基金须作出的贡献和可得到的收益有所不同,长期以来,基金一直是有关成员国激烈争吵的问题。再如,货币政策的统一是共同体国际调节措施赖以维持和发展的关键,因为如果汇率不稳定,工农业产品的自由流通特别是农产品的统一价格就要受到破坏,共同体内部的竞争条件和生产费用也无法趋向一致。但是货币政策的统一,影响到各成员国的主权,有赖于各成员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政策的协调以及政治联合的发展,是各成员国利益冲突最激烈的领域之一。因此,这方面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欧洲共同体经济联合的发展情况表明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当调节深入到商品流通以外的其他领域,涉及超国家调节的问题增多的时候,矛盾更为错综复杂,国际调节的进展就日益缓慢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共同体的国际调节有适应当代经济生活国际化,适应现代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生产发展的一面。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属性,决定了这种调节不可能在成员国经济真正融合的基础上进行。各成员国的利益冲突,使国际调节过程中不断出现矛盾,因而影响调节的深入和效果。再加上政治因素、民族因素、社会因素的消极影响,调节的可能就会受到更大的限制。但是,由于经济生活国际化在发展,地区经济一体化在当代经济和政治格局下,还将继续前进,欧洲共同体的国际经济调节也将在复杂的矛盾中不断调整并有所发展。原载1982年第6期[1]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欧洲文件》1982年第6期。[2]同上。[3]同上。[4]瓦·哈尔斯坦:《北大西洋公约与欧洲经济共同体》,载〔法〕《国防杂志》1963年1月号。[5]瑞士和瑞典是传统的中立国家,奥地利是1955年通过对奥和约由美、英、法、苏四大国保证其中立的,芬兰则是通过1948年签订的《芬苏条约》,实际上在西方之间保持一种特殊的政治和外交上的中立。[6]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欧洲经济》第9期(1981年7月)。[7]演说摘要见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信使》1982年3—4月号。

试论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

郑励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增长明显地加快。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它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发展趋势又将怎样?这里,我们就15个主要资本主义国[1]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整理一些资料并谈点粗浅看法。一

在资本主义世界,一般用以衡量一国的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的指[2]标是“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尽管这些指标不很科学,但用于同一类型社会的历史的和国际的比较还是可以的。为了弄清15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战后经济发展速度在近代资本主义史上所占的地位,我们将1871年以来的一百余年分成长短大致相等的三大阶段:1871—1913年;1914—1949年和1950—1977年。1871—1913年是世界上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帝国主义最终确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各国政治上基本上都统一,没有世界规模的大战,发生了第二次科学技术革命,国际经济关系一般较为稳定。1914—1949年则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资本主义历史上空前深刻的经济危机。这一阶段之所以划到1949年,是因为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活动到这时候才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1950年起的这一阶段,与第一阶段有某些相似之处:没有世界性大战;发生了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国际经济关系也较第二阶段稳定。

15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各个阶段按实际国民生产总值计算的经济增长率如表1所示。

表1表明,战后这一阶段,除美国以外,所有国家的经济增长率都比前两个阶段高得多。然而,这是就国民经济的总体而言,并没有考虑到人口变动的因素。由于它们当中的大多数国家(只有加、日、法三国例外)战后的人口增长率都比以前降低,若按人口平均计算,那么这15国在战后的经济增长率都毫不例外地比战前快得多(见表2)。

表2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每一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经济增长率每年是1%—2%,有的还不到这一数字,最高的也只稍许超过这一范围。而战后28年间,多数国家的年增长率都在3%—5%之间,日本则达到7.4%,即使以“走走停停”出名的英国的增长率也同战前发展最快的国家差不多。1953年这15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一共是6014亿美元,1976年则达41230亿美元,扣除这期间[3]的美元贬值因素,实际增加了2.3倍,增长最快的日本在28年间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翻了9番以上。

各国的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比国民生产总值发展速度更高。日本的工业生产从恢复到战前水平的1953年算起,到1976年为止,每年平均递增11.3%,24年间翻了12番;意大利1950—1976年平均每年增长7.2%,联邦德国6.1%,奥地利、荷兰、芬兰的年增长率也超过6%。若将15国作为一个整体计算,战后阶段的工业年平均增长率为1871[4]—1913年年平均增长率的一倍半、1914—1949年的近两倍。[5]

战后阶段,各国农业的年平均增长率大约在2%—3%,这一数字就多数国家来说,也都高于战前各阶段的增长率。

总之,不论从工业、农业或是整个国民经济来看,战后长达近三十年间所呈现出来的发展速度之高,实为资本主义历史上所罕见。

130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6]多,还要大。”现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二十多年中所生产的产品,已经超过了它们在过去两百多年的统治中所生产的总和。以美国为例,它在最近二十年(1958—1977)的工业总产量比它在这以前两百年间的工业总产量还要多。日本最近七年(1971—1977)的工业生产量相当于明治维新后一百年间(1869—1968)的工业生产总量。即使是战后发展最慢的英国,它的工业(包括建筑业)在战后三十年间(1946—1975)的总产量也同18世纪开头(这是现在能找到的英国最早的工业生产统计)起到第二次世界[7]大战前夕止共238年的产量的总和一样多。

对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在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以较快速度发展这一现象,应该如何看待?是否超出马克思主义的轨道?不,恰恰相反,它又一次证明列宁论断的正确性。

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中,在分析资本主义的寄生、腐朽性以后,紧接着说,“如果以为这一腐朽趋势排除了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那就错了。不,在帝国主义时代,个别工业部门,个别资产阶级阶层,个别国家,不同程度地时而表现出这种趋势,时而又表现出那种趋势。整个说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比从前要快[8]得多”。我们认为,列宁在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整个说来……比从前要快得多”指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约二十年间,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在一次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推动下有了较快发展这一历史事实。尽管当时垄断资本主义的统治即将和最终确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已日趋尖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但并不能简单地说从此以后资本主义的经济就停滞不前了。不,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就此完全停滞,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较快发展的时期。列宁的这一论断,非常科学、非常辩证地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趋势。

可是,我们一些同志,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领会列宁对帝国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这一论断,因而对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估计不足,认识模糊。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的一个论断是有一定影响的。

斯大林在1952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一重要著作中,曾述及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趋势,并且断言: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所产生的新条件,列宁1916年提出的,资本主义虽然腐朽,但整个说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比从前要快得多的论点“已经失效了”[9]。斯大林的这一论断使许多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战后帝国主义在经济与技术方面都不可能迅速发展了,甚至一年不如一年。然而战后二十余年的实践证明:斯大林的论断并不符合客观实际,而列宁的论断依然有效。

还应该指出,对于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的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国外的大多数经济学者,包括一些资本主义制度最狂热的拥护者、辩护人也是没有料到的。日本池田内阁的智囊,以设计“所得倍增计划”而出名的下村治,在他那雄心勃勃的20世纪60年代的“十年经济计划”中也只把每年增长率定为7.2%,而且还被当时的日本舆论斥为异想天开,而实际上这十年日本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0%以上。苏联著名的经济学家瓦尔加,早在1963年就写道:“对[10]于资本主义来说,战后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而正是在这以后的十年间,大多数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它们历史上发展最快的“黄金时代”。二

为什么在战后这一段时间,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比过去快,甚至快很多?既然资本主义制度已经腐朽,为何还会出现这种看来与“腐朽”截然相反的现象?我们认为可以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运动中找到答案。列宁指出:“垄断资本主义使资本主义的一切矛盾尖锐到什么程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这种矛盾的尖锐化,是从世界金融资本取得最终胜利开始的这一过渡历史时期的最强大的[11]动力。”我们应该根据列宁关于矛盾的尖锐化是当代最强大的动力这一思想,来认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垄断必然要引起停滞和腐朽的趋势,使生产发展遭到严重阻碍,甚至发生倒退;另一方面,由此引起的日益尖锐化的矛盾给垄断资本的统治带来了致命的危险,它作为一种强制的力量推动着这些国家的垄断资本去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力求缩小危机和加速经济的增长。而在一定的条件下,后者的作用会压倒前者,使国民经济在一段时期出现较高速度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情况是这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情形亦如此。当然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每一国家都有它的特定的历史条件、特殊的情形,各国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也有所不同。但在一些方面则是相同的。就战后来说,它们都着力于发展科学技术、加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以及建立有利于对外扩张的国际经济秩序。我们认为这是促使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在相当长时间内取得较快发展的共同因素。

1.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是各国经济较快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科学技术本身就是生产力。它总是在以往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发展的,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有重大的突破,出现重大的发明创造,带动生产力飞速发展。从历史上看,生产力和科学都存在着加速发展的趋势。

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一方面垄断的统治愈益成为发展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桎梏,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和各种矛盾的尖锐化,又迫使垄断资本去从发展生产力和发展科学技术中寻找出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特别是战后,以美国为首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和企业一道建立了大批的科研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促使战后科学技术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持续发展,出现了被称为人类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局面。据国外科学界估计,全人类有史以来的科学家中,现代科学家占90%,现在人类所支配的科学成果,有一半产生于1960年以来的十几年中。科研成果工业化的周期也比过去大大缩短。据美国资料,工业产品从孕育到普及,19世纪末平均要七十多年,战后则缩短为二十多年。如电是1708年发明的,到1800年才工业化,相隔近百年。而集成电路从1952年发明到1959年工业化,相隔不过七年。

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来源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战后的科技革命已成为推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的极其重大的因素。首先是美国,随后是加拿大、西欧各国和日本都争先恐后地利用这次科技革命的最新成果来维持它们的矛盾重重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榨取最大限度的垄断利润。被第二次世界大战所削弱,从而与先进国家科学技术差距很大的西欧、日本都竭尽全力从国外引进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武装自己的经济,实现工、农、科技的现代化,争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因而,战后从美国兴起的科学技术革命的浪潮迅速波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过去国内外经济学者对这方面多有忽略。这里,就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资本积累、改变国民经济结构以及扩大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作些考察。(1)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一个国家或社会,要使经济持续发展,一般就需要不断投放追加的劳动力或不断提高已有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都普遍地、大幅度地提高,大多数国家超过战前七[12]八十年间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率的两倍、三倍,甚至三倍以上。过去二十多年间,这些国家经济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来实现的。下面作一个各国制造业生产量、投放总工时和劳动生产率三者的年平均增长率的比较(见表3)。为了节省篇幅只列一部分国家。

从表3中可看出,除了发展速度特快的日本投放总工时增加较多外,其余各国增加甚少,有的则绝对减少了。毫无疑问,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是这些国家工业发展较快的最重要因素。

在农业方面,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要快些。战后三十年来美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每年提高6%左右。1964—1975年,西欧一些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每年提高的百分比如下:奥地利7.3%、比利时5.1%、英国5.8%、法国5%(1970—1975)、联邦德国5.8%、荷兰7.9%、意[13]大利6.4%、瑞典5.5%。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大高于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这是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的普遍现象。结果一方面是农业生产在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大量减少。1950年美国的农业劳动力有990万人,1977年已减少到400万人以下。

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生产电气化、自动化、化学化的广泛发展,不仅大大改善和提高生产力的三要素——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质量,而且对改进交通工具、销售技术、企业管理也发生重大影响,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例如,由于设备大型化和自动化的发展,一个年产500万吨的钢厂职工人数,已从20世纪50年代的数万人,下降到现在的数千人。又据说,美国1975年拥有的15万台独立工作的电子计算机所完成的信息处理能力大约等于4000亿人的工作量。很显然,战后各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靠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2)促进了资本积累。

资本积累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战后各国经济发展之所以比战前快,是和这些国家把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更大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分不开的。在这些国家中战前只有个别国家的个别年份的[14]积累率略微超过20%,战后则相反,只有个别国家的积累率低于20%。而无论是哪个国家,战后的积累率都大大高于战前。有些国家[15]如日本,1970—1973年的平均积累率竟高达39.2%。

战后积累率之所以如此之高,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分不开。首先,作为积累的主要来源的剩余价值的大幅度增长,从战后各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主要是垄断资本通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榨取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来实现的。“一旦资本主义制度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在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16]时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更是如此。其次,科学技术是资本积累的物质内容。积累的大部分用于固定资本投资,而固定资本的投资总是伴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方法的采用。没有科学技术的持续较大的发展,就不会有固定资本投资的持续较大幅度的增加。同时没有巨额的资本积累也就不可能持续不断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方法。

战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和资本愈益集中到大垄断资本集团手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财团的势力都比以前大得不可比拟。这就使垄断资本有可能迅速采用耗资巨额的新技术,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3)改变了国民经济结构。

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中另一个令人瞩目的情况,是国民经济结构的重大改变,见表4、表5。

表4、表5清楚地表明,战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结构最显著、最重要的变化,是农业的地位的猛烈下降。如日本1956年就业于农业的人数为1615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39%,1975年已降到740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14%。在另一些国家,战后农业就业人口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且还在迅猛下降。但这种情况并非说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重要。它是在各国都相当重视农业,农业生产继续发展,并且基本上保证本国对农产品的需要(有些国家,如美、加、法有大量出口)的情况下发生的。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重大变化,根本原因在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西欧各国和日本都是利用战后科技的成就,从20世纪60年代前后进入农业的资本主义现代化阶段的。而农业机械化实现较早的北美国家,在战后也继续深入实行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自动化乃至工厂化。现在一两个人就可以顶上过去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劳动。因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而从农业领域不断游离出来的劳动力,成为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行业的发展所必需的追加劳动力的重要来源。

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服务行业”的就业人数猛增。所谓服务行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必须具体分析。有些服务行业专供富商巨贾、达官贵人穷奢极欲生活之用,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寄生、腐朽和没落性。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服务行业为组织现代化生产活动和生活所必需。例如美国农业生产中专业化协作愈来愈发展,出现了诸如种子公司、施肥公司、除草公司、燃料公司、饲料公司、油料公司、兽医公司等等服务行业。1974年美国的“农业服务”[17]企业达6万多家,雇用着50万个职工。这一类服务行业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4)扩大了市场。

市场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必需条件。资本主义市场的扩大,首先依靠生产资料市场的扩大。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使得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得更快。战后资本主义各国经济的较高速度的发展,主要的正是由于科技的发展而引起的生产资料市场的急剧扩大所造成的。首先,科技的迅猛发展所引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新的工业部门、新的其他经济部门的发展,都需要不断地、大量地添置新厂房、新设备。其次,科技的迅速进步,导致机器、设备的陈旧化愈来愈快。据美国有关机构的一项估计,20世纪40年代生产的机床的精神磨损的平均期限是10年,60年代则已缩短为5年。这也是扩大生产资料市场的重要因素。

科技的进步不仅促进生产资料市场的扩大,而且也提供物美价廉、款式新颖、效用广泛的耐用消费品和一般消费品,打开国内外销售市场。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垄断资本从工人阶级身上榨取了庞大的剩余价值,特别是相对剩余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级通过长期顽强的斗争,他们的实际工资也有所提高,尽管这种提高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速度。据官方统计,1954—1976年的23年间,各国工人实际工资的年平均增长率如表6所示。

由于工人实际工资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国内消费市场有了较大的扩充。垄断资本所采取的分期付款办法,在一定时期助长了这一趋势,特别是扩大了汽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市场。

还应该指出,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地改变了交通运输的面貌。大型快速的运载工具如几十万吨级的大轮船、可乘几百人的亚音速和超音速大飞机,可以大量迅速地并且较廉价地向世界各地运输物资。这些都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促使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

2.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加强,在一定时期对经济发展起了刺激和推动作用

各国垄断资本面对着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尖锐的矛盾,不得不依靠国家对再生产的各个领域进行广泛的“调节”,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获得了很大的发展,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重大特点。各国政府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和其他各种政策措施,大肆干预经济生活,渗透到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方面。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重要表现的财政开支愈来愈大,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率在战后一般都大大提高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15国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比率只有百分之几,或百分之十几,只有个别国家在个别年份才超过20%。战后却相反,除瑞士稍低于10%外,大多数国家都在20%以上,有些国家如英国、荷兰、瑞典、比利时、意大利都[18]接近30%或30%以上。这样庞大的政府开支,对于稳定和扩大资本主义市场、提供垄断资本进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各种设施,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各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具有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条件之所以被利用,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国家的干预和帮助。例如各国政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担负了组织科学研究的责任。据估计,1973年各国科研经费中政府负担的比率如下:美国53%、日本27%、联邦德国49%、英国58%、法国58%、意大利51%、加拿大63%、荷兰40%、比利时48%。许多国家的垄断资本利用外国资金和引进外国技术,也有赖于政府的帮助。垄断资本进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大笔资金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的贷款。这在日本表现得尤为突出。可以说,日本战后每一重大的科技发展都是由日本政府推动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频繁发生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反危机措施”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经常性工作。它们通过财政和金融措施,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资本积累、刺激生产以及暂时缓和经济危机、推迟经济危机的爆发,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已经发展到对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订出计划。尽管在私有制和激烈的竞争下面,资本主义整个社会的生产根本谈不上计划性,但像法国、日本等不断抛出的各种经济计划,对引导经济结构的改变和经济的扩张,也是起了一定的刺激和推动作用的。

3.战后的某些国际经济环境,对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国际经济关系是当代资本主义各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资本主义各国之间,既有尖锐矛盾的一面,也有不得不互相依存,以维持资本主义体制的一面。20世纪30年代,受到资本主义历史上最深刻的经济危机冲击的西方各国,为转嫁危机、保存自己而相互进行激烈搏斗,使国际经济关系极端紧张,矛盾空前激化,破坏了各国的经济往来,各国经济因而遭受沉重打击。鉴于此,战后初期,美帝国主义利用它在政治经济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建立了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建立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的一套国际经济机构。美国固然要以此为工具,控制西方国家、称霸西方、称霸世界,但确也促进了西方国家间的经济关系的发展。(1)国际贸易增长迅速。

资本主义大量的生产需要广大的市场,它超过了它们国内自己能提供的,因此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愈来愈大,对外贸易成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生命线”。

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发展都很快,不仅比战前几十年的发展速度快得多,并且大大超过了各国经济的发展速度。1954—1977年各国国民生产总值和出口贸易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对比如表7所示。

出口贸易的持续较高的增长率无疑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它之所以能迅速增长,一方面固然为经济的迅速发展所推动,同时和战后的国际贸易环境也是分不开的。例如根据“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美、日、西欧各国经过几番较量拆除了若干贸易壁垒,它们之间基本上实现了自由贸易。“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些规定和做法,也还有稳定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秩序、稳定某些国际商品价格、稳定国际清算的一面。所有这些,都使西方的国际贸易和金融条件同两次大战之间的时期相比,较为有利。由于各国经济的发展,生产的大规模社会化,使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互为市场的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特别是西欧共同市场的成立和发展,以至实行共同市场内部的完全自由贸易,更加强了这一趋势。第三世界政治上的独立和经济上的发展,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资本主义国家的销售市场。战后至今,西方国家的贸易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也比20世纪30年代小得多。(2)美国资本输出大量增加。

战后,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美国的对外经济扩张大大加强了。大量的美国资本输出到全世界,特别是对第二世界的直接投资增加很快。1946年美国在加拿大的直接投资是25亿美元,在西欧一共才10亿美元,在日本则尚无直接投资。而30年以后美国对这三个地区的直接投资已经猛增到936亿美元,即加拿大339亿美元、日本38亿美元、欧洲559亿美元,其中英国157亿美元、联邦德[19]国104亿美元、法国60亿美元、瑞士57亿美元。通过直接投资,美国的跨国公司在欧洲有了巨大的发展,现在约有7000家以上的子公[20]司在欧洲十国中经营业务、雇用了约200万职工。美国垄断资本向第二世界大肆扩张的目的,固然是要控制这些国家的经济,榨取垄断高额利润,但不能否认几十亿乃至几百亿美元的美国资本流入这些地区,带去了先进的技术、建立了新兴工业、扩大了工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3)技术贸易的发展。

战后各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是靠引进外国技术来实现的。国际技术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许多国家,特别是像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与先进国家存在着20—30年的技术差距。它们利用技术贸易,大量引进外国,主要是美国的先进技术,从而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基本上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这些年来,国际技术贸易的规模愈来愈大。美、英、法、联邦德国和日本5国1973年的国际技术贸易,收入达47亿美元,支出为28亿美元。国际技术贸易的蓬勃发展也是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因素。(4)大量进口第三世界的廉价原料。

从亚非拉地区大量进口廉价的原料、燃料,是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较快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开采第三世界的矿产资源变得更加容易。第三世界国家经过长期斗争,纷纷取得政治独立后,要求发展民族经济,也得和西方国家进行一定的贸易往来。西方国家则利用强加给第三世界国家的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使价格极其低廉的原料、燃料源源不断地从第三世界流进资本主义国家,使后者能比较顺利地实现扩大再生产。

以上三条,我们认为是促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战后相当长时间内保持较高速度的经济增长的共同的、经常性因素。此外,医治第二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日本和西欧国家经济生活上的严重破坏,美国帝国主义对朝鲜、越南的两次侵略战争和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争霸的军备竞赛,也在一定时期推动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在战后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较快发展以后已经进入一个缓慢发展的时期。表8说明了这一情况。

表8表明,20世纪70年代各国的年平均增长率除挪威一国外,普遍下降极其明显。1973—1975年的经济危机是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以往推动和刺激这些国家的经济较快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的作用,已经发生深刻变化。

首先,成为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的科学技术革命,经过了二三十年的发展以后它的波峰似乎已经过去。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经济的发展作用固然很大,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作用带有很大局限性,只有能够给垄断资本带来巨大利润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展。这方面目前也出现了新情况。如上所述,被科学技术的发展所推动的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是依靠生产资料市场的扩大来支撑的。但生产消费(生产资料的消费)归根到底是同个人消费联系着的,总是以个人消费为转移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总是无法解决,这种矛盾日积月累,虽然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时候可以被掩盖,但终究不能消除,最后终于导致了1973—1975年的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危机给各国垄断资本以沉重打击,至今还看不出“光明”的前景。这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产生了影响。此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战后初期存在着的科学技术上的差距,现在已基本上拉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其次,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不可避免的代价——通货膨胀已经日趋恶化。196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通货膨胀率平均数,已从上一年的3.1%猛增至4.7%,从此再也没有回到3%以下。这几年许多国家都为两位数或近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率所折磨。通货膨胀已成为阻碍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再次,由于亚非拉国家在经济领域中斗争的兴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掠夺廉价的原料、燃料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由于美帝霸权地位的衰落,以美国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逐步瓦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的贸易战、货币战更趋激烈,排他性的保护贸易政策有了明显的加强。

由于以上的原因,我们认为战后持续二十多年的较高速度的经济发展时期已经过去,在近期内,像20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样的发展速度是难以出现了。

至于长期的发展趋势,就比较难以预料。因为除了经济上的因素外,还有更加难以捉摸的政治方面的因素。如果姑且不考虑发生大的战争和革命的因素,那么基本趋势虽然会是较低的低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速度,但不会低于战前的速度,不能排除在未来某一段时期再度出现较高的速度。这是因为:

第一,很可能会出现新的科技革命的浪潮。对战后出现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目前处于什么阶段,国内、国外说法不一。我们认为,不管怎样,今后二十多年内很可能再出现科技上的重大突破。因为如本文开头所述,科学技术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它总是在人类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知识积累的基础上,从量变到质变,到一定时候会出现一次重大的突破的。另一方面,固然应该看到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垄断资本对科技进步的阻碍作用有所加强,但更应看到苏美争霸愈演愈烈、军备竞赛日益升级,西欧、日本和美国之间市场争夺战的加剧,能源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压力,海洋、海底等新的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争夺等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的复杂而困难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可能会强制垄断资本去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看来当代自然科学正在酝酿新的重大突破。而从以往历史看,科学技术上每发生一次革命,都伴随着经济较快速度的发展。

第二,经济发展速度问题,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来说,也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西方国家虽然困难重重,但仍要尽力设法发展其经济,以保持对苏联的经济优势。近年来,西方国家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高谈阔论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零增长率”,不过是脱离实际的乌托邦幻想。

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所取代,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资本主义走向灭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其过程是复杂曲折的,并不一定就是表现为经济发展速度的日益下降。然而它们在一定时期的较高速度的经济发展并不能消除那些将导致资本主义最后覆灭的日益加深的重重矛盾。原载1978年第1、2期[1]根据〔联合国〕《统计年鉴》1976年版第686—688页资料计算,这15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占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78.8%,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93.2%。它们按人口平均的国内生产总值几乎也都名列世界前茅。[2]这两个指标的绝对值相差很小。[3]均根据《国际金融统计》1978年5月增刊号的资料计算。[4]根据《欧洲历史统计》、《国际金融统计》等计算,资料来源众多,不一一列举。[5]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生产年鉴》和《农业经济统计月报》等计算,1951—1974年间一些国家的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如下:美国1.6%、日本2.7%、英国2.5%、联邦德国2.1%、法国2.6%。[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版,第256页。[7]根据《欧洲历史统计》、《国际金融统计》、〔美〕《历史统计——殖民时期至1957年》、〔美〕《基本经济统计手册》、《日本的经济统计》:《东洋经济统计年鉴》等计算。[8]《列宁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842页。[9]《斯大林文选》,1962年版,第595页。[10]〔苏〕瓦尔加:《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问题论文集》,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230页。[11]《列宁选集》第2卷,第842页。[12]根据〔美〕《西方国家的经济增长》、《国际金融统计》、〔联合国〕《统计年鉴》等计算。[13]〔英〕《经济学家》1978年3月18号,第82页。[14]指积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积累包括国家资本更新、新的固定资本投资、住宅建筑和库存变动。其中固定资本更新并非积累,而不过是磨损了的固定资本的补偿。但在资产阶级的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中包含着折旧部分,因而将固定资本更新费用也算做积累,这是资产阶级的统计法。这里因资料关系只得袭用资产阶级统计数字。与此相关,这里的积累并不等同于资本积累。资本积累指的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资产阶级统计中的积累既包括剩余价值资本化部分,还包括一部分居民、一部分劳动人民的民用建筑和储蓄等。这些储蓄通过各种渠道,大部分被资本家用于扩大再生产。[15]关于各国战前、战后的积累率根据《欧洲历史统计》、《国际金融统计》等计算而得,不一一列举。[16]《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2页。[17]〔美〕《美国统计摘要》,1977年版,第683页。[18]根据《国际金融统计》、《欧洲历史统计》、美国《基本经济统计手册》、《日本的经济统计》、《东洋经济统计年鉴》等资料计算。[19]〔美〕《商业现况》1977年8月号,第33页。#####〔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情况(统计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第648—649页。[20]〔英〕《经济学家》1978年3月11日号,第103页。

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与工资制度的结构问题

蒋家俊一

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来看,我国对待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和工资制度,存在着以下一些主要问题:(1)由于经济工作中多年来“左”的错误的影响,特别是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对知识分子所从事的脑力劳动未能作出正确的评价,在劳动报酬上没有坚持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分,给知识分子的劳动以合理的报酬。相当一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的中青年知识分子的工资水平,低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而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动者的收入。(2)“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倾向比较严重。没有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把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和他们的劳动能力、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没有按照工作繁简、责任大小和贡献多少,来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津贴,结果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不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3)缺乏经常的考核办法和升级制度。由于过去多年没有办理升级和增加工资,近几年调整工资以后,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工资等级与其职称或职务严重脱节,特别是一部分负担较重的中青年知识分子待遇偏低,工作和生活都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4)在工资管理上集中过多,管得过死,基层单位缺乏一定的机动权,不能把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与各个单位的工作成绩、经济效益联系起来,各个基层单位也不能在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过程中贯彻奖勤罚懒的原则,因而现行的工资制度不能对文教科学事业的发展起很好的推动和促进的作用。二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按劳分配,要在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中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解决现行工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要对知识分子劳动的性质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长期以来,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对知识分子的劳动存在着一种错误的看法,似乎知识分子所从事的脑力劳动,并不是真正的劳动,更不是生产性的劳动。在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的口号中,实际强调的也是要知识分子参加体力劳动,把知识分子排斥在劳动人民之外。只看到体力劳动而看不到脑力劳动的作用,其实是一种小生产的观念。现代机器大生产的发展已经证明,社会财富决不是单纯由体力劳动所创造的,而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共同的产物。社会越是进步,生产力越是发展,知识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也就越大。马克思曾经指出:“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1]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随着机械化、自动化的发展,不仅自然科学知识,而且社会科学知识,都越来越多地变成直接的生产力,成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巨大源泉,我们固然不应该轻视和贬低体力劳动的意义,但同样应该看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脑力劳动者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大,包括一部分体力劳动者,由于劳动条件的变化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也会不同程度地逐步向脑力劳动者转化。因此,适当提高脑力劳动者物质待遇,有利于营造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的社会风气。

一般说来,知识分子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为了获得从事复杂劳动的知识和技能,往往需要付出较多的培养和训练的费用。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并非任何劳动都只是人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许多种类的劳动包含着需要耗费或多或少的辛劳、时间和金钱去获得的技巧和[2]知识的运用。”过去人们往往引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所提出的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复杂劳动的培养费用是由社会负担的,所以创造较大的价值也应归社会所有。从知识分子本人来说,当然不应该以知识作为“资本”,向国家提出额外要求,但这决不等于说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劳动报酬就没有差别。何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知识分子在学习期间,除教育的费用大部分由国家负担外,其他生活等方面的费用还是由家庭负担的。至少在学习期间不能为家庭带来任何收入。而且,在参加工作以后,为了避免知识的老化,要不断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仍然要继续付出“辛劳、时间和金钱”。所以,既然客观上存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就必须同时承认不同劳动的报酬差别,才能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要求。

在我国现有的知识分子队伍中,绝大多数都是由新社会培养出来的,本来就是工人阶级或农民阶级的一部分。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经过长期的锻炼,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积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大多数也已经成为劳动阶级的组成部分。现在我国农村中推行各种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大大增加,产量愈多,收入愈多,实际上是根据劳动的物化形态,取得不同的劳动报酬。在工业企业中推行计件工资和各种奖励制度以后,工人也是按照实际支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取得不同的劳动报酬。根据同样的原则,在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之间,由于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别,而存在劳动报酬的差别,正像农民之间的差别、工人之间的差别一样,是劳动人民内部富裕程度的差别。承认这种差别,有利于鼓励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把知识和技术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又可以进一步增加工人农民的收入。所以,提高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与工人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三

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体现知识分子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结构,可以设想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一是基本工资。这是知识分子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基本工资分为若干等级,确定工资等级的主要依据,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它反映了知识分子的劳动技能和劳动贡献。同时,也要把学历和工龄作为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这并不是什么论资排辈,而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学历愈高、工龄愈长,知识愈丰富、技术愈熟练。所以,对有成就的老教授、老医生等给予较高的基本工资,是完全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视学历,是重视知识和知识分子的标志,它可以鼓励人们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不断提高知识水平。重视工龄,随着工龄的增长,逐步提升职称和工资等级,可以鼓励知识分子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愿意把毕生的精力贡献于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事业。如果有些人不是由于主观原因而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再提升职称或工资等级的,应该给予工龄工资(或称工龄津贴)。工龄工资随工龄自然增长,它不仅考虑到现在的劳动,还考虑到过去的劳动。

基本工资的工资等级,应该结合知识分子劳动的特点和知识分子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等因素来确定。一般说来,知识分子学习的时间比较长,参加工作的时间比较晚,因为知识要逐渐积累、技术要逐渐熟练,所以知识分子的劳动要到中年以后才逐步成熟,这时是知识分子劳动支出最多的时期,也是工作负担、生活负担最重的时期。由于知识分子的劳动主要是脑力劳动而不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因此劳动能力的衰退也比较晚,身体健康的老年知识分子,即使古稀之年,仍然能对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培养下一代的青年知识分子,作出很大的贡献。针对这种情况,知识分子基本工资的最低工资起点,应该适当提高,工资等级不宜过多,级差不宜过小。要使青年知识分子在向中年知识分子发展过程中,随着职称的提升,工资收入也能较快地增长。目前一部分中年知识分子工资等级和其职称严重脱节的情况,必须在近期内逐步解决,只有保证中年知识分子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才能补偿他们劳动的消耗,维持、保证知识分子劳动力的再生产,这是从工资制度上来改善中年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最有效的措施。

二是岗位工资(或称岗位津贴)。为了解决知识分子之间工资待遇上的平均主义现象,在工资制度中,除基本工资外,还应建立岗位工资,对于知识分子在从事教学、科研和技术工作之外,又担任各种行政职务的,应按其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贡献多少,给予不同的津贴。这部分岗位津贴不能包括在基本工资之内。按照领导职务民主选举和废除终身制的要求,凡担任一定职务的,即给予岗位津贴,不再继续担任职务的,即取消岗位津贴。实行岗位工资,有助于解决在知识分子队伍中长期存在的一般不愿担任行政职务的问题,减少工作中互相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增强担任各种职务的知识分子的责任感,从而促使他们把文教科学事业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浮动工资。为改变过去工资制度中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缺点,在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部门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作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的前提下,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由国家统一规定外,可以给基层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建立浮动工资。改变目前人人有份、平均发放综合奖的办法,把这一部分奖金集中起来,加上各单位增收节支结余经费,建立浮动工资基金,浮动幅度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各单位工作成绩大小和经济效益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在一个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和各个劳动者之间,浮动工资部分也按照同样的原则上下浮动。实行浮动工资,可以从工资制度上克服各个单位之间的平均主义,以及同一个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和各个劳动者之间的平均主义现象,从物质利益上把知识分子的劳动报酬和本单位的工作成绩、经济效益及本人的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推动教育、科研等方面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提高。

建立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浮动工资共同构成的工资制度,同时必须建立一整套经常的考核办法。在各单位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无论对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或技术工作,都应该提出一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对各项职务都应该有明确的任务和职责。要对知识分子的劳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凡达到工作规范完成岗位责任的,正常升级,特别优异的破格提升,同时按照奖勤罚懒的原则,决定浮动工资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原载1984年第1期[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9—220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37页。

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理论二十年

伍柏麟 汪斌

自1978年起,中国开始了举世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是在原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开始的,史无前例的改革实践需要改革理论来指导。其中,确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由最初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进而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为经济体制改革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新的理论指导。

随着改革理论的不断推进,渐进改革步伐的逐渐扩大,中国经济也经历了20年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1979—1997年GDP年均增长9.8%,处于世界前列,在人口有了庞大增加后,1997年人均GDP达到720美元,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因而,中国的渐进改革被当今世界公认为是成功的范例。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与局部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式的,作为起步,是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下启动的局部改革。

1.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提出的背景

从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中国历史大转变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短暂的过渡时期。在此过渡时期,通过开展对“四人帮”经济理论的批判,特别是在当时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推动下,极大地带动了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就经济学方面看,通过“揭批”极左理论,政治经济学大体回到传统的苏联教科书的水平;通过“标准”讨论,逐步形成了经济理论研究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要本本主义的新的思想路线。

1978年12月召开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的战略决策。这次全会成为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一个伟大转折点;同样,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根本转变的标志。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方法进行认真的改革,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1]理自主权。”这是改革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的信号,也是要求从理论上打破计划与市场关系旧框框的征兆。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计划与市场关系又一次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许多有新意的观点。特别值得提出的是,1979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院共同发起在无锡召开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全国性理论讨论会,明确提出讨论的重点之一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大会的召开,在我国经济学界掀起了一个讨论这一问题的高潮,为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作了很好的理论准备。

2.“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含义

1982年9月召开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在这次大会上,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这一理论在经济体制领域中国特色的初步体现,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术界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讨论和头几年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十二大报告的解释是:“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有益的”。“除了指令性计划之外,对许多产品和企业要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以保证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

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模式?计划经济、市场调节的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市场调节,它是否也属于计划经济或计划管理的形式?市场调节就是不作计划部分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是由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自发去调节,即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按这种理解,市场调节是计划经济的补充,但本身不属计划经济或计划管理的一种形式。

计划经济或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必要性,按当时一种有代表性的解释是,“因为如果我们是完全根据市场供求和物价的摆动来安排生产,那么我们的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就没有什么两样了”。市场调节为辅是因为:“第一,还存在不同的所有制,特别是保留有个体经济成分;第二,我们的计划方法还不够完善;第三,我们的商[2]品储备还不够充足。”过去,无论苏联或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是,只有计划经济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

在为“主”的计划经济中,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的地位该怎样摆?一种理解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就是以指令性计划为主,它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标志、全民所有制的重要体现。理由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是由国家经营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是由国家掌握的,对这部分占工农业总产值大部分的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就表明我们的经济是计划经济”,“取消指令性计划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就会像资本主义国家的计划那样,顶多对各企业的生产和[3]经营起一些协调作用”。有人提出要“把有没有指令性计划当作划[4]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不同于这种传统理解的则认为计划经济为主,就是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合在一起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绝大部分。对于指令性计划,有人提出,“既要看到它在特定条件下的必要性和比其他管理办法较为及时有效的优越性,更要看到它在一般情况下的局限性和缺陷。所有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国家的经验都表明,这种计划管理形式比较难以解决产需脱节、资源浪费、质量品种差、微观效益低这些传统的集中计划体制的固有弊病。”从发展趋势看,“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在三种经济管理形式中,将来的文[5]章主要做在第二种形式即指导性计划上面。”也有人根本不赞成“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要“既让价值规律起主要作用,又要以计[6][7]划辅之”;或主张“计划经济为主导,市场经济为基础”。不过个别学者的这类超前论点,在当时是形不成气候的。

3.适应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所有制结构和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

计划与市场关系,是经济运行体制和机制问题。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贯彻实行,必须有相应的所有制结构及实现形式相配合,否则,生产力还是得不到解放,实行这一原则还是一句空话。因此,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就指出:“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8]层建筑。”

生产关系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在农业,在农村。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多年来又受到严重破坏,整体来说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为此目的,党的指导思想是“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9]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

为了加快农业发展,“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对粮、棉等重要农副产品规定计划为主,包括下达一些指令性的指标;大多数农副产品放开搞活,让市场调节。在生产关系的调整方面,主要是消除“文革”极左路线流毒,重申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补充;同时,支持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业,使农村经济有新的增长点。至于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

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同时,大地一声春雷,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生产队20户农民立下了一个契约,诞生了“包产到户”的惊世创举。应该说,这与当时农村政策放宽的大环境是有直接关系的。“包产到户”,特别是“包干到户”引起了很大争议。有人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甚至污蔑“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是复辟资本主义”。正在这时,邓小平发话了:“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其实,以组或户为单位的各种联产承包,是适应我国农村生产力的集体经济中的经济责任制。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利益直接、责任明确、方法简便。实行这种制度,农业生产实际上存在着公有土地基础上两个层次的经营。日常田间管理,由承包户以个体方式分散经营,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则由集体经济统一规划和经营,为承包户提供有偿服务。集体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可灵活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因此,这种制度是新的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符合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农业建立将近30年才找到的生产关系好形式。它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改善而不是资本主义复辟;是前进,不是倒退。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符合生产力和广大农民的根本愿望,它没有依靠强迫命令,而是依照实践成绩,依靠事实教育,允许看,慢慢等,逐步在全国推广。到1982年底,大体上有80%的农民实行了包干到户。

在农村体制改革节节进展的同时,城市体制改革处于酝酿、准备、试验、摸索阶段。如关于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政企分离、放权让利理论问题的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讨论等。在改革措施方面,扩大了企业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参照外国经验试办经济特区等等。

4.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意义和局限性

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生产资料国有化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特征,“计划不是臆测的计划,不是想当然的计划,[10]而是指令性的计划”。计划经济中可以自觉利用价值规律,但不允许属于资本主义制度特征的价值规律自发调节或市场调节。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初步突破了传统理论,表现在:(1)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也需要市场调节,虽然这一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作为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又是必要的、有益的;(2)作为主要部分的计划经济,除了指令性计划,还可以有指导性计划;(3)“主”和“辅”不是固定的。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可占不同比例,而且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调节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都相应地增加。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创新又很有限。一来,受市场调节的只是小商品,产值小,生产、供应的时间性和地域性一般很强,范围和产值是受严格限制的;二来,限制市场调节的范围,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是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

虽然有此局限,但选择它作为改革的起步,尤其在农业中突破,是一步好棋。首先,农副业产品除了粮、棉、油少数属于大宗的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外,许许多多都是产值小、品种多、时间性和地域性强的小商品,放开这一部分,对国民经济影响不大。农副产品在市场调节下发展,不但城市职工消费品丰富了,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也可以发展并提供农村的广阔市场。其次,亿万农民在僵化的体制下,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压抑下,受害最深,改革的要求最强烈、最迫切;广大农村和农业,比较分散和相对独立,社会化程度不像城市和工业那么高,是旧体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正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只要改变过去的“左”政策,还给农民以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不管是原来禁封的自留地生产和家庭副业经营、劳动者个体经济,或是“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新的集体经济责任制都会迅速成长,很快见效。1978—1984年农业、工业生产连年丰收,物价稳定,全国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但改革不能局限于农村,必须推向城市,推向全国,因此也呼唤指导全面改革的理论创新。二、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与全面经济体制改革

在农村为主的局部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客观上要求把体制推进到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有计划商品经济替代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成为体制全面改革的理论基础和阶段性目标。

1.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产生的背景

全面经济体制究竟往什么方向改?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答我国经济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是什么。早在1979年讨论计划与市场关系时就涉及这个问题。当时,商品经济或有计划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一个基本特征的新观点,得到经济学界的广泛支持和初步论证。但是,当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作为局部体制改革的原则确立前后,上述观点又受到种种指责,认为这与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原则相背离。有人说:“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只能是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计划经[11]济必然代替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样,又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从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制度意义上对立起来,指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倾向。不突破这种对立,就无法形成全面体制改革的新理论。

从实践背景看,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取得巨大成就,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这要求疏通城乡渠道,要求城市和工业吸取日益增多的农产品,又要求工业生产农村需要的更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但计划经济为主,指令性计划为主限制了工业品、尤其生产资料对农村的供应和城乡的沟通,只有城市工业企业的体制改革,才能解决或缓和这方面的矛盾。以城市和工商企业体制看,前一阶段虽也进行了许多试验和探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开始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经济活跃局面,但旧体制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端未根本消除,加快体制改革是城市和工商业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国际环境看,世界范围兴起新的科技革命,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也更加需要改革和开放。归纳起来,全面改革僵硬的旧体制,建立充满生机的新体制,从根本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已成为一项成熟的、迫切的需要,也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为此,就需要提出并阐明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明确全面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前进方向。

2.突破传统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对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一次新的重大突破,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经济体制方面有新的进一步含义,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新的基本理论依据。

首先,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认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其次,突破了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限于个人消费品、否定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的狭窄观念;但认为商品关系的范围和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不同的。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

再次,《决定》没有再提计划经济为主,对于计划经济也说“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有计划商品经济”比“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在理论上前进了一大步,为全面的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理论依据。既然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只是存在有限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因此经济体制也应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方向,即市场化方向改革;而且,这种改革不能限于单项的、局部的,必须是全面的、整体的。

为了加快和加深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对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含义又作了进一步明确界定。

这次对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调整,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把它放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范围内来考虑,从国情出发来考察。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理论,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既然我们面对的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生产社会化、商品化十分发达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就不能照搬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著作中关于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和商品消亡的论述,把它套用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对计划经济顶礼膜拜,而把实行商品经济说成是“历史上的倒退”。从我国国情出发,必须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在实践中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按照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理论,对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形成了它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的新理解,明确了几个基本观念:(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基础不同。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自觉保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两种形式和手段,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搞资本主义。(2)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应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3)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不再是“计划”一块和“市场”一块的“板块式”结合,而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渗透式”结合。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从这些含义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已近在咫尺、呼之欲出了。

3.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为依据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

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在经济运行体制上,表现为计划与市场双轨并行,在价格、投资、物资、财政、金融、外贸、劳动、收入等方面,既有计划的作用,也有市场的作用。市场体系在加快建立,价格有国家管理的,也有由市场调节的,有固定价、浮动价和自由定价。企业获得生产要素有来自国家经济计划的,也有来自市场,来源不同,价格不一;产品销售也同样。

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企业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国有企业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把经营权交给企业,以法律手段、契约关系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机勃发,充满活力。

宏观调控和搞活市场、搞活企业三者是统一、不可或缺的。采取直接管理方式,生产要素和产品调拨分配,市场形不成,企业没有自主权,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也无法形成和发展。因此,必须从有利于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出发,主要采取间接管理,通过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等,以及法律、行政手段和必要的直接控制,形成宏观调控体系。

在所有制结构方面,要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继续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除前一时期政策已明确鼓励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外,为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提出私营经济、三资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体现出公有体制内和非公有体制外并举的改革思路。在收入分配方面,改革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上,由于财政权力向地方下放,特别是实行财政大包干制度,大大增加了地方的财权和财力。

在双轨并行、双制并举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市场主体和客体开始形成,市场机制开始逐渐发生作用。城乡各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企业和地方自主权的扩大和商品价格的调整和逐步放开,使企业和地方作为供给主体激发了生产和经营积极性,个人也增加了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使城乡居民、企业和地方的收入不断提高,个人、企业和地方的个人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迅速增长,成为牵引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市场也成为配置资源的手段,生产开始由市场导向,供给与需求有了联系。正是由于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并行和公有非公有双制并举,在传统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中注入新活力,使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经济快速增长。1984—1988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工农业生产、特别是耐用消费品中新的三大件——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更有飞速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绝大多数达到温饱水平。

4.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和过渡性

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以及据此制订的改革方针和政策措施,虽起过解放和促进生产力的作用,但从要加快发展,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在原有基础上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等新目标来看,又是不彻底的、有局限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较之“计划经济”,理论上的突破还不是根本性和总体性的。它的主要含义在于强调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利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发展商品经济,还没有摆脱“计划”这种主观因素对“商品经济”这种客观存在起决定作用的旧框框,而且总笼罩在市场自发调节经济是资本主义特征的阴影下。

在改革实践中,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制本身,带来深刻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计划体制下生产无视市场需求导向,投资缺乏约束,无人承担风险,不计效益,不讲究质量,攀比数量和速度的老毛病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正在兴起的市场发育不全,不规范,宏观调控又缺乏体制依托,难免出现无序和混乱现象。这本身说明,有计划商品经济只是一个中间性环节,是经济体制改革过渡性目标,双轨制不可能长期存在,或是并向计划一轨,或是并向市场一轨,这是其必然的内在逻辑。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经济体制的根本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有计划商品经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变革,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特色的基本内容和探索的完成。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的背景“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邓小平1979年11月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关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关系所作的肯定判断。此后,他一贯倡导,从1979年至1990年先后就此讲过10次。由于这是些内部讲话需要逐渐为全党所共识,所以没有见诸党的正式文件,较长时期没有公开发表,社会上一般人也是不知道的。

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这是流传了上百年的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这么说,西方经济学也如是观。

还在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就有了如前所述商品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争论,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后,争论又转到社会主义是不是市场经济上面。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回事,后者是前者的实现过程,供求自发调节经济的过程。对市场经济的分歧是对商品经济分歧的延伸和继续。

1989年风波以后,“左”的声音在1989—1991年又响亮起来了。计划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征,市场经济是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制度特征,把废除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实现市场化改革说成是“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等等累见于报纸杂志。正值“左”的思潮涌来,人们对社会主义究竟能不能搞市场经济也认识模糊的关键时刻,1992年1至2月,邓小平到南方巡视,发表重要谈话,批驳了各种“左”的理论,推动改革开放列车重新向前。

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邓小平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精辟论断,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根本改变。

从实践看,“双轨”、“双制”运行到1988年,经济虽迅速发展,但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经济秩序出现混乱,腐败乘虚而入。经过1989年开始的三年治理整顿,到1991年基本结束。它克服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整顿了经济秩序,但这几年发展速度放慢了,改革有所停顿。多年实践表明,市场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地方和时候,经济活力就比较强,发展态势也比较好。我国经济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继续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2.市场经济理论是对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根本突破

1992年6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前,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对省部级学员的讲话中,提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提法问题,说:“我想在十四大报告中,总得最后确定一种大多数同志都赞同的有关经济体制的比较科学的提法……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市场经济理论,经过近半年的酝酿,终于在理论上取得了主导地位。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第一次郑重宣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接着,在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以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核心,设计了10个方面50条的体制框架。框架由五个基本支柱构成:(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2)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互相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3)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5)建立各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有计划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是一般提法上的改变,而是一次根本性的理论突破:(1)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姓“社”姓“资”基本制度范畴的传统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的新观念;(2)否定了“计划经济为主”或“有计划自觉利用市场”的旧模式,代之以“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起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新模式;(3)突破了把商品和市场限于产品的狭窄范围,确立总产出和全要素投入都可以商品化、货币化和市场化的新方针。

邓小平倡导的市场经济理论,是他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最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贡献,体现了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性质的新认识。因此,理所当然地要把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经济体制目标模式,重新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看,从开始时的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式改革转向在明确目标和一定框架指导下的有步骤建立过程;从体制改革的内容看,由过去单纯破除旧体制转向建立新体制,即转向制度创新;从改革的方式看,变原来单项、局部渐进方式为综合配套阶段性推进。

3.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

从1992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市场体系的建立,尤其是房地产、金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形成,掀起了一轮土地批租和开发区热,引进外资和三资企业加大了力度,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989—1991三年整顿时期,与上一年相比,上述年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仅为4.1,3.8,9.2,而1992、1993、1994年则达到14.2,13.5,12.6。但与此同时,特别是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乱集资、银企债务危机等金融秩序混乱现象。1993年6月实行以整顿金融秩序混乱为重点的加强宏观调控措施,同时推动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1994年元旦,同步实行包括财政、税收、银行、外汇、外贸的体制改革。到1996年,经济“软着陆”成功。不但克服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而且经济继续实现高增长。宏观体制改革的成功,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大规模结束双轨制的开始,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提供了基础,也把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推到了前台。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传统的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基本上是不相容的,必须改革,使其适应市场机制。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十四届三中全会后进度有限,还处于试点阶段。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宏观看规模过大;从结构看太分散、太平均分布,几乎遍布各行各业;以微观企业看,固然有历史包袱、社会负担、宏观环境等因素,关键还在产权不清、机制不灵,又处在与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环境,越加显出其活力不足。因此,其在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而非国有经济比例逐年上升,经营困难日益加重。特别是1996年上半年国有工业企业第一次出现净亏损现象。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

国有制的改革,触及了传统体制的核心部分。传统体制以及相伴的传统理论,很大程度上是“左”的产物。在改革旧体制时,人们按传统理论来思考时,就会从“左”的方面加以反对,把新体制说成是“私”。有人指责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是“私”;私有成分超过了对公有制的“补充”作用,就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安全;“抓大放小”是私有化;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际等同为国有制主体地位,宣称公有制主体地位要表现在任何地区、任何产业中,而且公有制、国有制经济成分要纯而又纯,不可与其他成分联合或混合,提出要反对脱离生产关系单讲生产力的“庸俗生产力论”等等。

姓“公”姓“私”问题成为新形势下困扰人们思想的主要障碍。姓“公”姓“私”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姓“社”姓“资”问题以另一种表现形式的延续。如果不再来一次思想解放,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所有制多元化和所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体制就无法形成。

1997年9月召开党的十五大。江泽民在报告中指出,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江泽民在报告中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且进一步发挥,指出:“这样的历史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这就告诉我们,看待所有制问题,像看待市场经济一样,不能离开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的国情。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报告在党中央正式文件中第一次突破了传统的公有制理论,提出:(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现阶段非公有制也属基本制度一部分,且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再提“补充”了,只要它符合“三个有利于”。据此提出我国所有制结构仍然不合理,需要继续调整和完善。(2)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扩大了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包括新的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集体部分。(3)公有制主体地位指全国而言,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有的地方和产业可以有所区别。(4)国有经济起主导,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在控制力、竞争力增强前提下比重减少些,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性质。(5)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社会主义也可以用;选择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6)不分姓“公”姓“私”,依法对各类企业予以保护和监管。

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思路和方针愈加清晰明确。包括:(1)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2)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不是救活每个企业;(3)把国企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抓好大的,放活小的;(4)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机制;(5)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综上所述,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不仅为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方向和道路,而且在经济体制改革思想上取得重大突破,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得到了新发展。如果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标志着第二次思想大解放;那么,十五大的召开,则标志着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后的第三次思想大解放。因此,“十五大”召开以来,我国各地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步子明显地加快了。可以预测,在“十五大”精神指引和鼓励下,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将大踏步地前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必将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原载1998年第5期[1]《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7页。[2]孙冶方:《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财贸经济》1982年第5期。[3]邓力群:《正确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周报》1982年2月22日。[4]日报》1982年。薛萃、马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实行计划经济》,《光明[5]刘国光:《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人民日报》1982年9月6日。[6]何伟:《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兼论企业的独立性问题》,《经济学动态》1979年第3期。[7]王章琥、代二德:《把计划经济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财政研究通讯》1979年第1期。[8]《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7页。[9]同上。[10]《斯大林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第280页。[11]陶大镛:《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光明日报》1982年6月。经济学译名源流考叶世昌一、“经济”的本来意义

Economy最初在中国没有用“经济”的译名,这有其必然性。中国是重视正名的国家,清代的乾嘉学派又是重视训诂的学派。在这种学风的影响下,不会将两个含义不同的词混在一起。“经济”是中国原有的词汇,它同economy的意义很不相同,故照中国人自己的译法,不可能将后者译成前者。“经济”一词最先见于隋代王通(584—617)的《中说·礼乐篇》。其中说到越国公杨素问薛道衡是否见过王通,薛回答说王通是他的同乡,“是其家传(儒学)七世矣,皆有经济之道,而位不逢”。这里的“经济”,意为经世济民或经邦济世,即治理国家。以后“经济”一词一直流传下来。《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姑劝贾宝玉“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这里的“经济之道”和王通书中所说的完全相同。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这种含义的“经济”仍很流行。光绪二十四年(1898),贵州学政严修奏请设经济特科,分为六个方面: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其中只有理财属于现在所说的[1]经济范畴,“凡考求税则、矿产、农功、商务者隶之”。经济特科除隔一定期限举行一次外,还和科举同时进行,乡试中式的称“经济科举人”,会试中式的称“经济科贡士”。当时得到了朝廷的批准,因戊戌政变而未能实行。到光绪二十七年四月,慈禧又下令开经济特科。光绪二十九年经保荐和考试,经济特科录取一等9名,二等18名。

光绪二十四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作《劝学篇》,其中有《变科举》一篇,借“议者”之口,提出科举之制“存其人体而斟酌修改之”,“以中学、西学经济救时文”。中学经济指“中国史事、本朝政治论”。西学经济指“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政如各国地理、官制、学校、财赋、兵制、商务等类,艺如格致、制造、声、光、化、电等类”。文中还说上述议论“实本明旨特科岁举讲求经济之意而推阐之”。

上面两段文字中的“经济”都是原来意义的经济。当时西方经济学已开始在中国传播,“经济”的新含义实际上已经产生(见后),而原来意义的“经济”一词还这样被普遍使用,懂得一点旧学的中国知识分子之不能一开始就接受“经济”的新含义也就可想而知了。

重温这一段历史还意在说明,在“经济”含义新旧交替之际,在看到这个词时,特别要注意正确掌握它的含义,否则就可能造成失误。如果望文生义的话,很可能把“经济特科”理解为现在意义的经济人才的特科。还有如鸦片战争前后一位思想家包世臣,《清史稿》本传说他有“经济人略”。《清史稿》作于民国年间,这时“经济”的新含义早已得到了普遍承认,而且包世臣也称得上是经济行家,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误会,以为《清史稿》这里所说的“经济”就是现在意义的经济。其实《清史稿》仍是按原来的意义使用这个词,而对它发生误解的情况却确在某些研究包世臣的文章中出现过。二、译名种种

同治元年(1862),北京设同文馆。同文馆初为翻译学校,同治四年起改为高等学堂。改高等学堂后,所设的课程中有“富国策”课,这是经济学的最早中译名。当时同文馆的学制为八年,“富国策”课在第八年开。如果从同治四年开始算,则这一课程最早要在同治十一年开。此课的教师是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所用课本是英国经济学家福西特(H.Fawcett,当时译为法斯德)的《政治经济学指南》(Manual of Political Economy)。此书后来由同文馆毕业生,任同文馆副教习的汪凤藻翻译,总教习丁韪良校订,呈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批准,于光绪六年(1880)首次出版。“富国”和“富国策”都是中国原有的词汇。“富国”一词产生于战国时期,《荀子》中还有《富国篇》。“富国策”则首见于北宋,李觏写有《富国策》10篇。经济学确同富国有关,故中国最先选择了这一译名。

光绪十二年,由英国传教士艾约瑟(J.Edkins)翻译的《富国养[2]民策》出版。此书原名《政治经济学入门》(Primer of Political Econo-my),作者为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W.S.Jevons,当时译为晢分斯)。其所以译为《富国养民策》,看来是为了同已出的《富国策》相区别。“养民”也是中国原有的词,最先见于《左传》文公十三年,以后一直成为治国的一项原则。经济学自然要解决养民问题,所以养民同经济学也有一点关系。“富国养民策”又译作“富国养民学”,书中两者是混用的。

光绪二十二年,梁启超在《〈史记·货殖列传〉今义》中说:“西士讲富国学,倡论日益盛,持义日益精,皆合地球万国土地人民物产[3]而以比例公理,盈虚消息之。”“富国学”即经济学。光绪二十八年,由陈乾生(陈独秀)编写,经学部审定的《富国学问答》出版。“富国学”比“富国策”于义较长。

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国富论》)在[4]汪凤藻译的《富国策》中被译为《邦国财用论》,也有译为《万国[5][6]财用》、《万国富贵法》的,但以《富国策》最为闻名。光绪二十年,《万国公报》上连载由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Richard)口译、蔡尔康笔录的《泰西近百年来大事记》,次年全书出版,改名为《泰西新史揽要》。书中多处提到亚当·斯密及其著作。卷六上《英除积弊一》说:“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英国苏格兰省之戛斯哥海口,有掌教大书院山长(院长)姓师米德名雅堂者,特创一书,名曰《富国策》,家弦户诵,名震一时。”卷九上《郅治之隆一》说:“英国……狃于欧洲之习俗,凡所谓通商章程者,一一加以限禁,至繁极重,名为通商,实为病商。且英廷又沿各项保业旧例,贸易诸人更未可从心所欲……幸而一千七百七十六年(乾隆四十一年),英人师米德·雅堂著《富国策》一书,镂板通行,立通商之根本。新策既行,旧章尽废,诸英人所创之新机,至是始大用之而大效矣。”《泰西新史揽要》出版后,对主张学习西方的知识分子颇有影响。

陈炽就是从《泰西新史揽要》中了解到亚当·斯密及其《富国策》的人。他在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间写了一本经济著作,定书名为《续富国策》,从《自叙》中可以了解到,他是想续亚当·斯密的《富国策》,希望有助于中国的富强。但陈炽并不了解《国富论》的内容,以致闹了一个笑话。他错将上述法斯德的《富国策》当成了亚当·斯密的《富国策》,认为此书翻译得不好,因而进行“重译”。《重译富国策》将原作者改为斯密德(即亚当·斯密),既在光绪二十二年的《时务报》上连载,又单独出书,译者署名为“通正斋生”。

这种张冠李戴的情况不久就被江标发现了。他在光绪二十三年出版的《经济实学考》中对《重译富国策》作了如下的评介:“今案斯米·雅堂虽曾著《富国策》,主张均税,使英人盛兴工商以致富强……观此则斯密德所著《富国策》,与同文馆所译本为法斯德所著者迥不相同。乃合为一人,又合为一书,而谓取原本重译,其谁信之?且篇第、名目、议论均与法斯德所著相同,其为取同文馆本重加删润无疑。不独斯密原书未见,即法斯德原本亦未见也。惟文笔浩肆,正可与原译本参观,其中亦大有申明原书议论繁简得当之处,[7]未可废也。”

江标这段话是实事求是的。“富国策”既作为经济学的译名,又作为同类著作的书名,加上中国知识分子当时对西方经济学的了解还极为肤浅,所以才出现陈炽这样的错误。“富国策”或“富国学”不是最恰当的译名,于是又产生了“理财学”的译法。“理财”源出《易·系辞下》,北宋以后成为常用词。“理财”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指理国之财,即管理国家财政。广义的指理民之财,有管理经济的意思。有些学者想把“理财”作为广义的词,但这只是理想,在实践中“理财”只能是理国之财的意思。日本也一度将经济学译为“理财学”。

由于“理财”是常用词,要明确中国何时开始将economy译为“理财”是困难的。上述经济特科的六个方面中,有一个方面是“理财”,包括税则、矿产、农功、商务等,是属于广义的概念。不管是不是作为译名,总是现在含义的经济的意思。光绪二十三年,梁启超[8]在《〈史记·货殖列传〉今义》中提到“理财之学”,这肯定是经济学的意思了。光绪二十七年,《译书汇编》(由中国留日学生编辑,在东京出版)和《译林》两种刊物连载《理财学》。前者译自德国李斯特(当时译为李士德)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后者为日本川洁所著。次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其中的《高等学堂章程》、《京师大学堂章程》中都有“理财学”课,取代了原来的“富国策”。同年由嵇镜翻译的日本天野为之的《理财学纲要》出版,译者声明此书的原名为《经济学纲要》。此外,以“理财学”译名出版的经济学著作还有杨廷栋著的《理财学教科书》、作新社译的《商工理财学》(以上光绪二十八年出版)、吴启孙译的天野为之的《理财学讲义》(光绪二十九年出版)等。光绪二十年初,商务印书馆在《申报》刊登广告,题为“总理学务大臣审定教科书”,其中有《理财学精义》,其说明为:“凡分四章。首总论,次生殖,次分布,次消费。理极繁博,而译笔极为条鬯(畅)。”

光绪二十六年,严复译成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定名为《原富》,在光绪二十七年和光绪二十八年陆续出版。他译economics为“计学”,并在《译事例言》中解释说:“计学,西名‘叶科诺密’,本希腊语。‘叶科’,此言‘家’。‘诺密’为‘聂摩’之转,此言‘治’、言‘计’,则其义始于治家。引而申之,为凡料量经纪撙节出纳之事;扩而充之,为邦国天下生食为用之经。盖其训之所苞至众,故日本译之以‘经济’,中国译之以‘理财’。顾必求吻合,则‘经济’既嫌太廓,而‘理财’又为过狭。自我作故,乃以‘计学’当之。虽‘计’之为义,不止于《地官》之所掌,《平准》之所书,然考往籍,会计、计相、计偕诸语,与常俗国计、家计之称,似与希腊之‘聂摩’较为有合。”“经济”原意为经世济民,故含义太广;“理财”多指理国之财,故含义又太狭。“计学”的译名被部分学者所采用。例如光绪三十二年出版奚若译、美国劳林(J.L.Laughlin,当时译为罗林)著的《计学》,而书名按现在的译法应为《政治经济学大纲》(The 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

光绪二十八年梁启超作《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先在《新民丛报》连载,第二年出书。“生计学”是经济学的又一译名,梁启超在《例言》中说:“兹学之名,今尚未定。本编向用‘平准’二字,似未安。而严氏定为‘计学’,又嫌其于复用名词颇有不便。或有谓当[9]用‘生计’二字者,今姑用之,以俟后人。”“生计学”的译名也有一部分学者使用。

上引梁启超的话中提到“平准”。这词来源于司马迁的《史记·平准书》。“平准”作为经济学的译名显然“未安”。梁启超还用过“资生学”的译名。光绪二十五年,他在《论学日本文之益》中提到“资[10]生学”,并夹注说:“即‘理财学’,日本谓之‘经济学’。”

以上提到的中国曾经使用过的经济学译名有富国策(学)、富国养民策(学)、理财学、计学、生计学、平准、资生学等。可能还有遗漏。我有意避开了“经济学”译名本身的产生过程,这准备在下一节作集中论述。三、统一于“经济学”

有的书上说“经济学”的译名约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京师大学堂聘日本教习杉荣三郎讲“经济学”课时。京师大学堂究竟何时开始设“经济学”课,还有待于考定。而在此以前,“经济学”的译名早已在中国流传了。

光绪十一年冬,艾约瑟完成了《西学启蒙》十六种的翻译和编[11]写。其中一种是他参考多种西书编写的《西学略述》,此书分为10卷,第8卷为《经济》。卷中的小标题为富国、租赋、英征麦税始末、英征百货税则、富民、国债、钱制、河防、海防、法国经济始末、意国经济始末、筑路、船制、火车铁路、户口。从这些小标题可以看出,这里的“经济”已不是中国原来意义的经济。特别是《法国经济始末》和《意国经济始末》,含义更为明确。如《法国经济始末》中,介绍了户部大臣哥罗伯耳(财政大臣柯尔培尔)、医员该斯奈(医生魁奈)、大臣都耳哥(杜耳哥)、赛者弼(萨伊)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简直是微型的法国经济思想史。同样,《意国经济始末》则是意[12]大利的微型经济思想史。《西学启蒙》出版于光绪十四年。艾约瑟在这里使用“经济”一词,是否受到日本的影响,不得而知。

光绪十七年正月初一日(1891年2月9日),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创建两湖书院的咨文中谈到“课士之法”,指出书院“分经学、史学、理学、文学、算学、经济学六门,延请分教六人,专门训课。诸生愿[13]执何业,各随才性所近,能兼者听”。在两湖书院中,经济学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这是目前查到的中国最早使用的“经济学”的译名。

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时务报》第14册发表古城贞吉译的《日本名士论经济学》。

光绪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间,“经济学”的译名大见流行(和“理财学”的流行同时)。光绪二十七年十月起,《南洋七日报》连载顾学成译的日本持地六三郎的《经济通论》。光绪二十八年,上海广智书局译的日本和田垣谦三的《经济教科书》出版。同年,刊物上还有《最近经济学》(《大陆报》)、《经济政策论》(《游学译编》)、《最新经济学》(《翻译世界》)等著译发表。光绪二十九年,作新社译的《最新经济学》、王宰善编写的《普通经济学教科书》、顾学成译的《经济通论》相继出版。刊物上则有《普通经济学》(《湖北学生界》)、《经济学史》(《翻译世界》)等著译发表。京师大学堂教习杉荣三郎编有《经济学讲义》和《经济各论讲义》出版,未署出版年份,估计不会早于上述各书,更何况此前还有《西学启蒙》和两湖书院的“经济学”分科。

光绪三十年,上海的《警钟日报》发表未署作者名的短文《论中国古代经济学》。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出版的《东方杂志》第2年第1期予以转载。同年正月二十六日(1905年3月1日),《申报》发表《中国之经济问题》一文,其中说:“危哉,中国经济界之困难,未有甚于今日者也!”“亚密·斯丹(‘亚丹·斯密’误排)有言:‘国家之贫富,视庸率(工资水平)之高下;庸率之高下,视工业之盛衰。’此可谓经济学之至理也已。”

以上说明,“经济学”的译名在19世纪末已逐渐被国人所接受。而这一译名在中国流行,中国的留日学生起了主要的作用。

1912年10月,孙中山在上海演讲时谈到经济学的译名问题。他说:“按经济学,本滥觞于我国。管子者,经济家也,兴鱼盐之利,治齐而致富强。特当时无经济学之名词,且无条理,故未能成为科学。厥后经济之原理,成为有统系之学说,或以‘富国学’名,或以‘理[14]财学’名,皆不足以赅其义,惟‘经济’二字,似稍近之。”他主张译为“经济学”。就他在当时的地位和名望,他的意见自然举足轻重。Economics的中译名最后统一于“经济学”,孙中山的影响不可忽视。原载1990年第5期[1]《清德宗实录》卷四一四,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庚寅。[2]《富国养民策》是赫德辑、艾约瑟编译的《西学启蒙》十六种之一。《西学启蒙》的最初版本我未见。《富国养民策》有光绪丙戌(十二年)总税务司印本。[3]《饮冰室合集·文集》(2),中华书局1932年版,第35页。[4]《富国策·总论》:“昔斯密氏首创是学,名其书曰《邦国财用论》。”[5]傅兰雅(J.Fryer)口译、应祖锡笔述《佐治刍言》:“著理财之书者,始于英人阿荡司,按其书名曰《万国财用》。”(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56页)[6]傅兰雅口译、徐家宝笔述《保富述要》第17章:“英国有人名斯米德,作书名《万国富贵法》。”[7]《经济实学考》卷七《商学书目提要》。这里的“经济”也是原来的含义。[8]《饮冰室合集·文集》(2),第36页。[9]《饮冰室合集·文集》(12),第2页。[10]同上书(4),第80页。[11]《西学略述》中有艾约瑟写于光绪十一年孟冬的《序》,此序实为《西学启蒙》的总序,其中说:“抵今五载,得脱稿告成十有六帙,而其中之博考简收者一,曰《西学略述》。”故可确定全部《西学启蒙》完成于光绪十一年冬。[12]卢汉超《赫德传》:“一八八八年八月,西学十六种刚刚印毕,赫德马上嘱托曾经泽给翁同龢送去一套,使翁同龢成为这套‘启蒙书’最早的读者。”(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9页)[13]《张文襄公全集》卷九七《咨南北学院调两湖书院肄业生》。[14]《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0页。标点有改动。

把党的工作中心放在哪里是个路线问题

吴敬琏 周叔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于这一转变的伟大意义,我们应当有充分的认识。把全党工作的中心放在哪里,是一个关系全局的路线问题和重大的理论问题。30年来,我们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是有深刻教训的。经验证明,只有真正弄清楚把现代化建设放在首位的历史必然性,才能排除错误路线的干扰,坚定不移地奔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一、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有人以为,无产阶级在确立自己的统治以后,面前还摆着严重的社会改造任务,因此应该继续把政治斗争放在中心地位。也有人以为,政治斗争和经济建设两方面的任务都是应当完成的,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应当根据每个时期的具体情况轮流突出。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是不正确的。除了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这类特殊情况,任何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都应当以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

首先提出要把主要注意力和工作中心从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的,是列宁。

1918年4月,在签订布列斯特和约,赢得不稳固的和平以后,列宁立即指出:组织对俄国的管理和从事经济建设已经成为主要的中心任务,要抓住这个暂息时机,立即从用武力镇压剥削者的任务过渡到从事经济建设的任务。这次短暂的和平建设时期虽然被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暴乱打断了,但在1920年末击败了外国武装干涉者和国内反革命分子以后,列宁又及时提出:过渡到经济建设,“这就是我们的主要任务,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现在我们必须再一次[1]把这种过渡提到首位,并尽一切力量来实现”。列宁亲自领导和组织了这个历史性的转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列宁所依据的,不是当时当地偶然出现的某个政治经济因素,而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是帝国主义时代每一个无产阶级国家都必然面临的经济和政治条件。

俄国在革命前是一个资本主义只有中等发展程度的帝国主义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准备很薄弱。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产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要以社会化大生产为自己的物质基础。但当时俄国生产力的状况十分复杂,它有少量的现代工业,而在广大农村,却是手工劳动占统治地位。在现代工业部门中,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制生产关系的条件虽已完全具备,但在落后的农业中,情况就不是这样。为了和社会主义大工业相适应,农村居民也要逐步以低级的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组织起来。由于合作化的进程必须和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不能操之过急,而且在没有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合作社也不可能充分巩固,因而在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之间,就出现了某种不适应。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写的《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中就预见到了这种不适应的情况。以后,又在1918年春的《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和1923年的《论粮食税》等著作中,尖锐地指出了这一矛盾。他说:“现在我们俄国无产阶级,无论在政治制度方面或在工人政权的力量方面,比任何英国和任何德国都要先进,但……在文化程度方面,在‘施行’社会主义的物质上生产上的准备程度方面,却比西欧最落[2]后的国家还要落后。”

面对着先进的苏维埃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这种尖锐矛盾,唯一正确的方针只能是在无产阶级政权的保护下,集中一切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技术革命,赶上先进国家,并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否则,苏维埃政权就会受到某些落后的生产关系的很大压力,处于缺乏巩固的经济基础的危险状态之中。即使无产阶级能够凭借某种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对个体经济实行改造,但由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作用,没有社会化的生产力作为物质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也经常面临着瓦解和蜕化为旧经济的危险。

正因为这样,列宁提出了他的著名公式:“或是灭亡,或是在经济方面也赶上并且超过先进国家。”“或是灭亡,或是开足马力奋勇[3]前进。历史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

遵循着列宁的这些教导,在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共产党把尽快使苏联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赶上先进国家规定为党的“基本路线”和“总路线”。斯大林在论证这条基本路线时说:“一方面,我国有最先进的苏维埃制度和全世界最先进的政权即苏维埃政权;另一方面,应当作为社会主义和苏维埃政权的基础的我国工业技术却过分落后。”“要克服这种矛盾必须做些什么呢?为此必须赶上并超过发达的资本[4]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

有人认为,列宁提出的方针,只适用于俄国具体情况,而不是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已经证明,这种认识也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要集中一切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技术革命,是由列宁关于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得出的必然结论。列宁根据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特点,作出了资本主义体系不是首先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家崩溃,而是在帝国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俄国这类相对落后的国家被突破的正确论断。在后一类国家,资本主义只有中等甚至初等程度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尖锐矛盾,是一种合乎规律的普遍现象。在这样的国家,在革命胜利以后都无一例外地应当采取列宁的方针,全力以赴进行技术革命,赶上先进国家。总而言之,“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削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5]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结论是列宁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意义。

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很不发达,解放时,使用机器的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17%左右,而农业及其副业,个体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的产值却占83%左右。旧中国的工业技术陈旧,而且主要是轻工业;农业中使用的生产工具和古代没有多大差别,建筑上是秦砖汉瓦,运输靠肩挑畜驮。解放后,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剥夺了大资本,使社会主义经济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同时,把广大个体农民引上了互助合作道路。但是,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毕竟还很低,无产阶级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很不适应。这种矛盾不是任何人臆想出来的,而是客观存在,是新中国面临的现实。谁都可以看到,在我们这个长期以来受资本主义不发达之苦更甚于资本主义发达之苦的国家里,许多地方还停留在列宁所说的“亚洲式的不文明状态”,充斥着“农奴制文化”和“官僚主义文化”。经济和文化的这种落后状况,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巩固建立,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因此,在革命胜利后的我国不仅存在着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而且,这一矛盾比起俄国更加尖锐。加上近二三十年来,世界科学技术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革,我们的生产力就更显得落后。如果我们不开足马力前进,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保护下,全心全意地搞四个现代化,迎头赶上先进国家,我们就不但不能战胜资本主义,建成社会主义,还将向后倒退,甚至无法自立于现代世界。

早在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我们党就制定了适合我国社会情况的方针,规划了革命胜利后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在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并且解决土地问题以后,必须实行从武装斗争到和平建设的转变,无论城市和乡村,“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其他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建国以后的长时期中,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领导全党实行工作中心的转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了七年建设的经验,肯定了我们党的这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制定了进一步贯彻这一路线的措施。30年来的事实说明,当我们遵循这一路线,以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为中心安排其他各项工作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前进,否则,就遭到挫折和失败。二、林彪、“四人帮”所谓的“两条根本对立的建国路线”

然而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日子里,我们党的这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却遭到了恶毒的诽谤。到后来,路线是非竟然被颠倒到这样的程度:搞经济建设,搞四个现代化都成了“修正主义”和“复辟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谁敢于坚持这条路线,就会横遭迫害。

颠倒路线是非的罪魁祸首是林彪。他在1966年提出了所谓“两条根本对立的建国路线”的谬论。林彪、“四人帮”的宣传机器反复地宣传这种谬论,把它作为他们否定我们党的路线,搞“大翻个”、“大换班”,实行“改朝换代”的依据。他们说:“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怎样建设自己的国家,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一条是“修正主义路线,只强调搞物质,搞机械化,还搞什么物质刺激”;另一条是“毛主席的路线,强调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进行到底,不断地加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促进人的思想革命化,用革命化领导机械化”。建国以来,“这两条路线一直存在着尖锐、激烈的斗争。”这“两条经济建设路线的斗争,实际上是[6]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两个中国命运的斗争”。

什么是“只强调搞物质,搞机械化,还搞什么物质刺激”的路线呢?现在已经很清楚了:所谓“只强调搞物质,搞机械化”,是指列宁说的集中一切力量发展大机器工业,发展电气化,是指毛泽东同志说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他们所谓“搞物质刺激”,是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维护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说穿了,这条被他们用“修正主义”的油墨涂得黑而又黑的路线,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就是我们党的路线。

林彪、“四人帮”给他们自己的路线贴上“革命”的标签,并标榜为“毛主席路线”。但是,既然他们所说的“修正主义路线”就是毛泽东同志早就肯定了的路线,那么又何来同这条路线相对立的“毛主席的路线”呢?他们如此别有用心地颠倒是非、制造混乱,倒是暴露了他们自己的路线才真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相对立的修正主义路线。这是一条具有极“左”特征的修正主义路线。

林彪、“四人帮”把我们党的路线打成“修正主义路线”,所持的理由是它“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而他们的旗号则是“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和所谓的“坚持继续革命”,曾是他们用来反对我们党的正确路线的两件“法宝”,从而给他们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谬论安上了一个虚假的圣灵光环,欺骗了不少人,因此,我们有必要作一点剖析。

他们说: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因此,无产阶级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把政治斗争放在中心地位,哪怕公有制已经建立,无产阶级牢牢掌握着政权,也毫无例外;要把“十分之九的[7]注意力和实际活动”放在阶级斗争上,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像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要求的那样,把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作为中心,那就叫做“丢纲”,就是“篡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究竟是谁在篡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呢?的确,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说过,他们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重视阶级斗争的并不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把阶级斗争和排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联系起来,和发展生产力联系起来,并要求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消灭阶级,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才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特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准确地指出: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8]“历史的直接动力”、“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为什么它能成为这样的“动力”和“杠杆”?这是因为:历史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阶级社会里,腐朽的、阻碍着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由于受到反动阶级的保护而不能得到及时的改变,只有通过先进阶级的阶级斗争,打破反动阶级的反抗,才能为生产力发展开辟道路。可见在阶级斗争这个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的后边,还有更深刻的动力,这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阶级对立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之上的,而阶级之间的斗争,又总是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什么我们在旧中国要把阶级斗争作为中心任务?其根本原因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在人民头上,窒息了一切生机,如果政治不改革,不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一切生产力都要遭到破坏的命运。所以,千百万仁人志士自愿承担最大的牺牲,进行艰苦卓绝的阶级斗争,并不是为斗争而斗争,目的是推翻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动政权,改变腐朽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由于劳动人民由被压迫阶级变成了统治阶级,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生产关系已经被打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无到有,已经占据统治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说劳动人民还必须用主要的力量去进行政治斗争以打破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实在无异于痴人说梦。因为谁都可以看得到,我们通过革命斗争所建立的人民政权和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正是发展生产力的前提。当这种前提已经具备,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航道已经开通的时候,难道我们还不应当把自己的主要注意力从政治斗争转移到生产建设方面来,而是死守着已经过时的口号,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政治斗争上么?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阶级还没有完全消灭,在这个阶段中,不仅存在着剥削阶级的残余,还存在着工农差别以及劳动人民中的其他社会差别。使社会主义彻底战胜资本主义、完全消灭这些差别,是无产阶级在过渡时期的战斗任务,然而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是要大大发展生产力。列宁说:“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9]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谁热心于消灭阶级的事业,就一定热心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如果有人口口声声说热心于共产主义,却在实际上削弱和破坏实现这一事业的物质基础,那不是缘木求鱼、口是心非吗?

我们现在处在从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的历史阶段,因此,还存在阶级斗争。但阶级斗争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这里,对于已经占主要地位的人民内部矛盾,只能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用民主方法去处理。如果不是按照党的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办事,对阶级斗争的状况作出不切合实际情况的估计,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一斗势必把事情斗乱、斗糟。至于少量的敌我矛盾,由于阶级敌人十分孤立,人民政权强大巩固,党的领导正确坚强,完全可以在他们活动所及的范围内,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加以解决,而不必把解决这一小撮人的问题的斗争,扩大到整个社会的范围去,冲击社会主义建设这个中心。十多年来,林彪、“四人帮”鼓吹“斗争哲学”,打着“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旗号,到处制造阶级斗争;甚至借口“贯彻阶级斗争为纲”,破坏毛泽东同志关于“安定团结”和“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等指示的落实,使我国国民经济濒于崩溃。这些惨痛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三、林彪、“四人帮”所谓“继续革命”的实质

为了给他们那条极“左”的修正主义路线制造根据,林彪、“四人帮”一伙还编造了一套“继续革命”理论,用来反对党的路线,反对把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全党的工作中心。

无产阶级夺得政权以后,仍然肩负着改造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重大任务。因此,革命并没有完,革命还在继续。问题在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社会关系的变革是在无产阶级政权的保护下和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同过去那种必须经过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来实现的变革有原则的区别。而林彪、“四人帮”的所谓“继续革命”,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他们所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不断革命”,是要“彻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和“进行全面夺权”,也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制度连根拔除。

可恶的是,林彪、“四人帮”一伙心怀叵测地把他们这一套极其反动的理论栽在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身上,硬说他们的结论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著作作出的。事实上,毛泽东同志在这篇演说中分析了社会主义现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着重指出的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就是说,我国的生产关系是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我们党的根本任务,我们面对的主题,是在社会主义政权的保护下尽快地发展生产力。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断完全正确、极其重要,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的政治和经济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建立起来的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为领导的五种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是同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我们党的根本任务就已经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经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情况就更加是这样。所以毛泽东同志强调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

林彪、“四人帮”在论证他们的修正主义观点时,还就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矛盾的方面所作的分析大做文章,企图以此证明必须不断“革”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命”。

只要用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和林彪、“四人帮”的说法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到,后者玩弄了一个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诡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同志指出了两种情况: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取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毛泽东同志这里讲的,是资本主义关系的残余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和这种情况相类似,社会上的投机倒把等剥削活动,社会主义经济单位中“父子关系”、“猫鼠关系”、官僚衙门习气等封建主义生产关系残余,也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显然,所有这些,指的都是非社会主义成分中已经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可是,林彪、“四人帮”把这类生产关系偷换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说什么由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资产阶级法权”,“生产关系破坏了生产力”。这样一来,就把毛泽东同志的论断完全歪曲了。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演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应当得到巩固和加强,而在林彪、“四人帮”那里,它却成了万恶之源,成了革命的对象。

第二,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这里所说的“不完善”,毛泽东同志也讲得很清楚,是指所有制改变以后,“在各经济部门中的生产和交换的相互关系,还在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逐步建立,逐步找寻比较适当的形式”。对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这种不完善的方面、不完善的环节,自然应当进行调整和改善。但是,正像毛泽东同志所说,这些矛盾应当“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解决了这些矛盾,将会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更加巩固。而林彪、“四人帮”却要通过他们所说的“改朝换代”,通过“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来解决这些矛盾,也就是说,要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制度。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相适应、又相矛盾,是一个万古常新的过程。现在和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当然不会永远和生产力相适应。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现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将和生产力发生新的矛盾,因而要求调整这些生产关系。然而,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向更高级的阶级的发展,都需要一个根本的物质前提,这就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创造这个前提。

林彪和“四人帮”把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关系完全颠倒了过来,说什么“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变[10]革,只有抓革命,才能促生产”。这是对历史唯物论的粗暴践踏。大家知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因此,从根本上说来,是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变革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变革。只有在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说生产力的发展以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改革为前提。林彪、“四人帮”把文化大革命初期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篡改为“只有抓革命,才能促生产”,说它是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毛泽东同志提出“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是为了防止林彪、“四人帮”一类阶级敌人煽动无政府主义,破坏生产,要大家在“文化大革命”中把革命和生产结合起来,努力发展生产。发展生产是需要抓的,如果伸着巴掌,不去抓,生产怎样能上去?林彪、“四人帮”却说为了“革命”,生产不仅不应该抓,还应该加以破坏,因为“一个工厂烟囱不冒烟,就是多给走资派挂上一条绞索”。他们一面疯狂破坏社会主义生产,一面慷慨地打保票:“革命搞好了,生产自然而然就上去了”。请看这样一张破烂不堪的遮羞布,怎能掩盖住他们反社会主义的狰狞面目!

列宁在分析苏维埃俄国的发展前景时指出:必须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实现包括“纯粹文化”和物质文明在内的“文化革命”,发展大机器工业,发展电气化,“我们的希望就在这里,而且[11]仅仅在这里”。如果我们不解决建设的任务,“那么在推翻剥削者和用武力来抵抗国际帝国主义者方面的任何成就、任何胜利都不会有[12]什么结果,那么回到旧制度上去就不可避免”。列宁以一个伟大马克思主义者的洞察力,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是不是集中全力进行经济建设,赶上和超过先进国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说来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国家不仅不能有效地抵御帝国主义的进攻,还将带来旧制度复辟的严重恶果。

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活动造成的严重后果,充分表明他们所谓“坚持继续革命”是什么货色。在他们的所谓“革命”下,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与此同时,地主、资产阶级的活动却由于经济的破坏,由于得到他们的支持,而极为猖獗。特别是在他们篡夺了领导权的地方,旧中国半封建生产关系的复辟更已成为现实的危险。林彪、“四人帮”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他们打着“继续革命”的旗号反对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目的正在于强化自己的社会基础,以便实现反革命复辟。“四人帮”控制的上海“两报一刊”编辑部那篇《两条根本对立的经济建设路线》说了许多屁话,但有一句还是说得对的:“这是两个中国命运的斗争”。事实正是这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两条路线斗争的实质正在于,它是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决战:或者是一个独立、富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就是说,光明的中国;或者是另一个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分裂的、贫弱和愚昧的中国,就是说,黑暗的旧中国。这正是斗争的焦点。四、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30年来,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建国以后,全党遵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定,进行了工作重心从农村到城市、从武装斗争到生产建设的转移。应当说,这个转移是进行得好的。转到经济建设战线上的大批干部,比较快地掌握了他们原来不熟悉的工作,学会了管理城市、管理工业,学会了和资产阶级作斗争。在社会政治稳定、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条件下,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社会运动也进行得比较顺利。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党进一步提出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1955年末1956年初,党中央发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号召。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要求:“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为此,党中央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周恩来同志在会议上号召依靠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联盟,“在不很长的时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完全现代化的、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大国”。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基本方针。这篇著作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起,构成了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的理论基础,使20世纪50年代中期形成了举国一致,一心一意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强国的蓬勃奋进的局面。可是在后来,我们没有能够一贯地坚持这条正确路线。到了林彪、“四人帮”疯狂肆虐的时期,更完全遭到了破坏。路线上的偏离,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遭到挫折和失败。

为什么在1949—1952年,在国内革命战争的硝烟还没有散尽,鸭绿江彼岸又燃起了烽火,我们肩负着抗美援朝的重大国际义务,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还有待于肃清,土地改革正在全国广大地区进行的情况下,我们能够赢得用三年时间恢复被反动统治和帝国主义侵略搞得残破不堪的国民经济这样辉煌的胜利?那还不是因为我们坚决执行了“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实现了七届二中全会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生产建设上去的决定。为什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按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大道上迈大步,实现了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8%,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5%的高速度?原因也在于我们坚持了把着眼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建设方面,正确处理了政治斗争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及经济建设内部的各种关系,保持了社会政治的安定。而在我们偏离了现代化建设这个工作中心,社会政治的安定受到离开这个工作中心的政治运动的干扰时,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下降,党的威信、人民的团结都受到损害。到了后来,林彪、“四人帮”打着“阶级斗争”、“继续革命”、“突出政治”等旗号,中断和破坏了现代化建设,结果就不仅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而且使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我们党与人民的联系、党的民主和党的统一都濒于崩溃的边缘。

空前的创痛教育了人民,使我们懂得,凡是干扰现代化建设的,不论表现得多么“革命”,都只有利于劳动人民的敌人,而不利于劳动人民、不利于社会主义。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正确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必将极大地提高全国人民捍卫党的路线的自觉性,极大地加强全国人民抵制和排除错误路线干扰的自觉性,保证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目标的尽快实现。原载1979年第2期[1]《列宁全集》第31卷,第377—378页。[2]《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50页。[3]《列宁选集》第三卷,第169页。[4]《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214页。[5]《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09页。[6]《人民日报》1967年8月25日。[7]见《红旗》1976年第4期。[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74页。[9]《列宁选集》第四卷,第11页。[10]见《红旗》1976年第4期。[11]《列宁选集》第四卷,第711页。[12]《列宁全集》第31卷,第378页。论无形资产的管理苏东水 何志毅

随着21世纪的临近,世界经济发展更加迅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高速公路”之热席卷全球。即将在法国巴黎举办的以“无形资产管理”为主题的世界管理大会,显示世界各国对无形资产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认识加深,对人在管理科学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更加重视。这一切预示着世界无形资产管理的高潮已经来临。

中国从1978年至今的体制改革成绩辉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又提出实现体制改革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集约型增长方式,即以提高内涵来得到经济增长。低投入、高产出、使经济增长呈良性循环的集约型增长,说到底就是提高企业资产管理中无形资产管理的比例,将无形资产管理提高到国家发展目标之列,可见其意义深刻。一、无形资产管理在现代经济中的现实意义

何谓无形资产管理?无形资产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罗默、卢斯卡、斯科特提出的新增长理论中。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才是经济增长的因素。无形资产包括人的知识、技术、才智、专利以及企业的声誉形象、品牌、知名度、技术诀窍以及企业的传统行为、组织构架、人际关系、财务制度等,无形资产管理就是要对这些无形的企业财富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使之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我们常提到的企业形象(CT)设计(包括广告)、创品牌、企业公共关系、人力资源开发、财务管理等等。无形资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如通过广告等无形资产管理活动,产品得以销售,企业获得盈利,可以扩大生产、购置厂房。(1)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提高了无形资产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原来由有形商品贸易所垄断的状况逐渐被无形商品贸易、有形商品贸易相得益彰的局面所代替。(2)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无形资产受到重视。人类社会的前进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密不可分,正是由于第一次、第二次工业技术革命,才使人类社会由落后的自然经济转到社会化机器大生产阶段,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和发展。实证分析表明,科学技术的进步呈加速发展趋势。在18、19世纪,技术的更新需要20—50年,现在仅需要5—10年甚至更短。技术显然是无形的,但它又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每个国家都把加快科技进步、重视保护技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3)无形资产是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武器。在古典经济学家的眼中,企业是一个生产函数P=F(L,C,I),(其中L为土地,C为资本,I为劳动力),它实际上就是以技术为主的无形资产的外在体现。技术条件不同,企业生产要素的组合也不同,这影响着企业的效率。在劳动力不变时,改变无形资产组合,生产函数改变为P,产出2由原来的Q增加为Q,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了(见图1)。商标、12信誉也是企业竞争力的组成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企业之所以在世界市场上颇有竞争力,这与他们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分不开的。图1(4)在我国,重视无形资产管理更为迫切,传统体制使企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概念)不关心利润指标、不重视资产管理。它们只能听从上级部门的命令,机械地输入原材料,输出产品,至于产品是否符合需要、是否效率较高,无人真正负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这种局面有所好转,但资产管理仍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这不仅表现在国有实物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也突出地表现为忽视无形资产管理。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评估对象只有厂房、机器设备,辛辛苦苦创的名牌、建立的销售网络却被忽视,造成很大的损失。二、无形资产的分类及管理

无形资产一般分为三大类:知识权利类,关系类,内涵类。这种划分有利于对无形资产分别进行管理。

知识权利类。这是与人类的智慧、脑力劳动有关的资产权利,如版权、专利、商标等。这类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中占据重要位置,拥有这类无形资产,无论是自己使用,还是有偿转让都会给企业带来收益。

关系类。这是企业以自己独立身份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一种“关系”,与不具备这种关系的人或企业相比,具有某种优势,如企业享有的优惠政府政策、银行低息贷款、畅通的销售渠道、占有的有利地理位置等。

内涵类。这是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所形成的“自我内涵”,如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管理风格、员工凝聚力等。企业的历史越悠久、发展越稳定,这种内涵类的无形资产就越多,其作用也越明显。

在明确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及其分类以后,企业就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以保护好这种无形的财富。由于无形资产的内容相当多,且各有不同特点,不可能一一详述,本文仅就其中主要的方面予以阐述。(1)专利管理。当今世界范围内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专利“战争”,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免受别人的侵犯,同时尽可能地增加收益,应该采取适当的管理策略:

①专利进攻策略。这是企业积极主动地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它可以使企业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避免受制于人。日本和欧美的许多大型跨国公司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少则上千件,多则上万件,这是他们得以称霸国际市场的秘密和原因所在。

专利组合。专利技术分为核心技术和基础研究成果为内容的基本专利和以由核心技术延伸出来的应用技术为内容的外围专利。企业在对某项技术申请专利后,再将许多辅助性的技术申请专利,将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一些企业虽然不具备基本专利,但是利用外围技术也可以与基本专利权人进行竞争。二战后,日本基础研究落后于美国,但是它积极地开发外围应用型专利,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专利出售。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具有中小型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通过将某些专利出售既可以降低专利技术商品化的风险和成本,又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

专利购买。也就是通过把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收买过来,自己使用,或者再以专利权人身份转让获取垄断利润。

专利与产品、商标搭配。在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专利权时,要求对方同时购买自己的产品,或者使用自己的商标,以此来扩大产品销售量,提高商标的影响力。

专利返销。即先引进别人专利,通过消化、吸收、创新、改进原有技术,在申请到专利权后,返销给原来技术出口方。

②专利防御策略。这是当受到其他企业专利进攻或者因专利纠纷而威胁到本企业利益时,为保护自身利益、减少损失所采取的一种策略。

取消对方专利。这是排除竞争者对本企业专利威胁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主要是利用对方专利存在漏洞、缺陷或不符合专利条例的情况,运用法律手段指控对方专利无效。

技术公开。当认为某项技术没有取得专利权的必要,而又担心其他企业取得这一项技术的专利权后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就公开这一技术的内容,使别的企业的企图不能实现。

交叉承认。企业和企业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互相认可对方的专利,这往往是当双方专利技术比较接近时采取的措施。(2)商标管理。商标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一个图案或一组文字,但它所代表的是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利润。对商标的管理是无形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①及早注册。商标只有在注册并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后,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尤其是当企业要开拓国际市场时,必须及时在当地国注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中国的“青岛”啤酒、“阿诗玛”香烟等名牌产品,由于别国企业抢先注册而丧失了开拓当地市场的机会。

②商标监视。企业应该密切注视市场动态,调查市场上是否有与自己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出现,其商标与己是否类似。如果有,则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同时,企业还要注意积累使用商标的产品销售状况(包括销售地区、时间、数量、利润等),以便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犯即可作为提出索赔的依据。

③广告宣传。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加深消费者的印象,增强他们对商标及产品的信任,同时也给其他企业一个信息:本商标已注册,受法律保护,严禁假冒。

④商标档案。它记载着本企业的商标从设计、修改、注册到使用的经过,同时还保存着使用的商标标签、单据、通信以及有关的侵权商标的包装、广告等资料。同时要记录商标的使用效果(产品销售情况、利润),这样当发生商标纠纷时,就有了充分的证据和索赔依据。(3)企业形象管理。企业形象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良好的形象给社会公众留下美好印象,为大众接受和支持,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在内部,还可以形成凝聚力,使全体员工为了组织目标而努力工作,这种无形资产的作用有时远远超过有形资产,其管理策略如下:

①导入CIS(企业识别系统)。CIS包括三个方面,即观念识别(如经营理念、管理风格)、行为识别(如员工的行为方式、服务态度、工作环境的营造)、视觉识别(如企业名称、名牌标志、建筑物等)。通过对以上几方面进行全面的设计、组织、运用,将企业文化通过行为方式反映出来,并由视觉识别系统传达出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求得公众的认同。

②开展公关。公共关系是企业为了树立组织形象,通过有效传媒与周围公众(居民、消费者、政府)沟通信息的过程。开展公关活动,可以及时收集信息,作出科学预测,使企业对环境变化保持敏锐的反应。一旦与外界发生冲突,可以迅速地解决,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③树立名牌。名牌产品是企业形象的基础,因为只有产品质量高、信誉好,消费者才能予以接受并且对企业产生信任感。世界上的著名企业都以其名牌产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4)企业无形资产的整体评估。每种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具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但并不能保证企业肯定能获利,这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因此,不仅要评估单项无形资产的价值,也要对企业整体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本文研究后者)。当发生企业兼并、收购等产权变动情况时,对企业整体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更为重要。

我们知道,企业资产由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有形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能获得不具备这种财产(或者较少具备)的企业更多的利润。因此说,只有当企业能够获得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也可以是同类型企业平均利润)时,其无形资产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根据这一思路,我们认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有形资产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其他资产的总和;利润率为税前投资利润率。

如图2所示,OA为行业平均利润率,OC为企业利润率,OE为有形资产。EF即为无形资产。

当有形资产一定时,企业盈利能力越大,无形资产价值也越大(α角越大);当企业利润率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时,其无形资产总值为零;当企业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时,无形资产价值为负,有形资产价值也相应降低。这样的企业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面临着被收购兼并的厄运。图2

应当指出的是,无形资产的管理主体不仅是企业,政府在其中也起重要作用。比如在专利管理中,企业固然可以采取种种策略实现资产保护的目的,但这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及法律的完善。三、中国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从前面的阐述可以看出,无形资产管理的目的和核心在于保护无形资产,使之免受侵犯。为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就必须要确立产权,也就是使资产所有者使用资产获得利益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在产权主体明确、产权边界清晰、法律健全的情况下,资产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护。无形资产由于其独特性,如无形、价值不易确定等,其权益更易受到侵犯,对它的保护和管理也更困难。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着一场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经济大变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使用、管理都有了很大进展。就政府来说,先后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旨在保护无形资产的法律,企业的管理者也意识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积极有效地参与无形资产的管理。现在兴起的“企业形象设计”、“名牌战略”都说明无形资产的概念已深入人心,但是我们也看到,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1)无形资产形象受到玷污。无形资产是一种有益于企业经营的资产,不少企业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是他们不是依靠正当手段,如通过增加投入、开发技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来获得和积累有利于竞争的无形资产,而是采用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无形资产。例如大做虚假广告,或是利用金钱买个评比会的金牌,目的在于建立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无形资产的“标签”。由于消费者不了解真实情况,往往会被企业的这种无形资产所迷惑。(2)假冒伪劣产品频频出现。在市场上,尤其是消费品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大量存在,有时连专业的技术监督人员都难以鉴定商标的真假。1995年4月20日召开的中国商标工作会议上透露:199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假冒商标侵权1.6万起,销毁违法商标标志2亿多套。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专门仿制别人商标的地下工厂,还有专门的市场交易假冒商标,只要出钱,什么样的名牌商标都能买到。(3)无形资产的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对无形资产,尤其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加强保护工作。但中国在这方面的起步较晚,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保护的意义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很多为中国所独有的技术未申请专利就公之于众(如中国发明的一种生产维生素C技术,许多外国企业愿意高价购买,结果一个技术人员竟将该技术作为学术论文公开发表),丧失了获得巨大收益的机会;在与外方合资时,对专利技术不了解,外商高估价值,造成中方的经济损失。企业加强产权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将自己开发的技术及时申报专利,中国《专利法》颁布以来的十年里,专利申请累计37万多件,其中外国申请5万多件,这对中国12亿人口、十几万企业来说数目太小了。(4)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国有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无形资产管理出现了许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上:一些地区为吸引外商、外资,低价批租土地;在中外企业合资合作过程中,只计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而专利技术和商标、商誉则没有估价;科技成果的转让,只以成本价或基本成本价作为交易价格,不计算无形资产本身创造的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影响评估价值因素研究不够,造成资产评估过程中的流失。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三点:(1)政府对无形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软弱。由于经济体制方面的原因,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并未有人真正负责。在经济转轨时期,原来计划体制下的行政管理减弱,新的市场约束未建立起来,法律体系又不健全,企业不良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制止。尤其是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政府允许其存在并鼓励其发展,但是放松了某些方面的限制和管理。允许什么、禁止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要么缺乏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要么规定的政策边界不清,当其非法生产经营时也少见有效的行政管理措施和硬的制裁手段,久而久之形成对无形资产管理的软约束。(2)法律体系不健全,为侵犯者提供了机会。旧的行政约束失去效力,新的法规又未成熟,许多投资者觉得有机可乘。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腐败行为,更助长了无形资产侵权行为的发生。(3)企业的素质低下,无形资产管理达不到较高的水平。在一些企业中,无论是厂长经理,还是工人,他们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由于素质不高,他们无法利用科学知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无形资产,也造成了国有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

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参与,而且需要政府参与建立完善的外在环境,具体来讲,为改进无形资产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转变资产管理的思想观念,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长期以来,人们只注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管理,而缺乏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现在只有极少数企业对本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系统的管理、检查、记录,并责成专业人员去管理。由于思想落后、管理薄弱,才使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如果再不转变思想,就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我国提出的加入国际经济体系、增强经济竞争力的目标就可能落空。(2)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无形资产创新机制。企业形象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集中体现,以树立良好形象为指导思想,协调企业内全体人员的行动,加快技术研究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协调公共关系。这其实就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积累和创造过程。目前,中国正在推行“名牌战略”,目的是通过创造中国自己的名牌产品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名牌战略不仅对企业生存发展很重要,对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也具有重要作用。(3)健全法律体系,确保无形资产产权得到保护。自1979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以及技术监督部门发出的法规性规章、文件,已有135个。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企业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都是有利于保护无形资产的法律。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由于执法部门的效率低下,对侵权者处罚较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并未得到根本遏制。我们应该借鉴西方的经验,加强执法力度和办案效率,使法律体系不仅完善,而且更能起到威慑作用。(4)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防止国有无形资产流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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