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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07: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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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毛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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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典藏全集

三毛典藏全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三毛典藏全集作者:三毛排版:汪淼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9-01ISBN:9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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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总目录CONTENTS

封面

版权信息

雨季不再来

撒哈拉的故事

稻草人手记

温柔的夜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万水千山走遍

送你一匹马

亲爱的三毛

我的宝贝

滚滚红尘

流星雨

你是我不及的梦

兰屿之歌 清泉故事

刹那时光

目录

CONTENTS

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

胆小鬼

吹兵

匪兵甲和匪兵乙

约会

一生的爱

紫衣

蝴蝶的颜色

逃学为读书

蓦然回首

惊梦三十年

我的三位老师

得奖的心情

补考定终生

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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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鸟

雨季不再来

一个星期一的早晨

秋恋

西风不识相

安东尼·我的安东尼

初见蒙娜丽莎

最快乐的教室

倾城

还给谁

老兄,我醒着

赴欧旅途见闻录

再临香港

买了一家怪公司的包机票

换了三次座位

大约六十八岁

阴沟里翻船

我不闭嘴

人生几度坐监牢

英国佬不信我们有电视

复仇者

真像疯人院

开仗了

我的反击

猪吃老虎的游戏

寄语读者

我从台湾起飞

艺术型的企业家

漂泊的岁月

有妻万事能

台湾是大好财源

没有一件同样的衣服

像一条驴子

人生的愿望

我需要台湾的产品

能的,只是太淡泊了

翻船人看黄鹤楼

手心有奇兵

不识抬举的经理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吃回头草的好马

真想打他一个耳光

满天都是皮货

明天才看得懂中文

黄鹤楼上看翻船

一刀一刀刺死他

雄心又起

去年的冬天

书信(西班牙·台湾)

返回总目录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之所以不害羞地肯将我过去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一段时间里我所发表的一些文稿成集出书,无非只有一个目的——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和感受。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

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逆子,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因此,她从小不在孝顺的原则下做父母请求她去做的事情。

一个在当年被父母亲友看做问题孩子的二毛,为什么在十年之后,成了一个对凡事有爱、有信、有望的女人?在三毛自己的解释里,总脱不开这两个很平常的字——时间。

对三毛来说,她并不只是睡在床上看着时光在床边大江东去。十年来,数不清的旅程,无尽的流浪,情感上的坎坷,都没有使她白白地虚度她一生最珍贵的青年时代。这样如白驹过隙的十年,再提笔,笔下的人,已不再是那个悲苦、敏感、浪漫而又不负责任的毛毛了。

我想,一个人的过去,就像圣经上雅各的天梯一样,踏一步决不能上升到天国去。而人的过程,也是要一格一格地爬着梯子,才能到了某种高度。在那个高度上,满江风月,青山绿水,尽入眼前。这种境界心情与踏上第一步梯子而不知上面将是什么情形的迷惘惶惑是很不相同的。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二毛的确跌倒过,迷失过,苦痛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

我多年来没有保存自己手稿的习惯,发表的东西,看过就丢掉,如果不是细心爱我的父亲替我一张一张地保存起来,我可能已不会再去回顾一下,当时的二毛是在喃喃自语着些什么梦话了。

我也切切地反省过,这样不算很成熟的作品,如果再公之于世,是不是造成一般读者对三毛在评价上的失望和低估,但我静心地分析下来,我认为这是不必要的顾虑。

一个家庭里,也许都有一两个如二毛当时年龄的孩子。也许我当年的情形,跟今日的青年人在环境和社会风气上已不很相同,但是不能否认的,这些问题在年轻的孩子身上都仍然存在着。

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在对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往往因为过分执著,拼命探求,而得不着答案,于是一份不能轻视的哀伤,可能会占去他日后许许多多的年代,甚而永远不能超脱。

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平凡地长大,做过一般年轻人都做的傻事。而今,我在生活上仍然没有稳定下来,但我在人生观和心境上已经再上了一层楼,我成长了,这不表示我已老化,更不代表我已不再努力我的前程。但是,我的心境,已如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对人处事我并不天真,但我依旧看不起油滑;我不偏激,我甚而对每一个人心存感激,因为生活是人群共同建立的,没有他人,也不可能有我。《雨季不再来》是我一个生命的阶段,是我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它不好,都是造就成今日健康的三毛的基石。也就如一块衣料一样,它可能用旧了,会有陈旧的风华,而它的质地,却仍是当初纺织机上织出来的经纬。

我多么愿意爱护我的朋友们,看看过去三毛还是二毛的样子,再回头来看看今日的《

撒哈拉的故事

》那本书里的三毛,比较之下,有心人一定会看出这十年来的岁月,如何改变了一朵温室里的花朵。

有无数的读者,在来信里对我说——“三毛,你是一个如此乐观的人,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能这样凡事都愉快。”

我想,我能答复我的读者的只有一点,“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

乐观与悲观,都流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地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而更坏。

我,只是一个实际的人,我要得着的东西,说起来十分普通,我希望生儿育女做一个百分之百的女人。一切不着边际的想法,如果我守着自己淡泊宁静的生活原则,我根本不会刻意去追求它。对于生活的环境,我也抱着一样的态度。我唯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著,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如果将我这种做法肯定是“乐观”,那么也是可以被我接受和首肯的。

再读《雨季不再来》中一篇篇的旧稿,我看后心中略略有一份怅然。过去的我,无论是如何的沉迷,甚而有些颓废,但起码她是个真诚的人,她不玩世,她失落之后,也尚知道追求,哪怕那份情怀在今日的我看来是一片惨绿,但我情愿她是那个样子,而不希望她什么都不去思想,也不提出问题,二毛是一个问题问得怪多的小女人。

也有人问过我,三毛和二毛,你究竟偏爱哪一个?我想她是一个人,没法说怎么去偏心,毕竟这是一枝幼苗,长大了以后,出了几片清绿。而没有幼苗,如何有今天这一点点喜乐和安详。

在我的时代里,我被王尚义的《狂流》感动过,我亦受到《弘一法师的传记》很深的启示和向往。而今我仍爱看书,爱读书,但是过去曾经被我轻视的人和物,在十年后,我才慢慢减淡了对英雄的崇拜。我看一沙,我看一花,我看每一个平凡的小市民,在这些事情事物的深处,才明白悟出了真正的伟大和永恒是在哪里,我多么喜欢这样的改变啊!

所以我在为自己过去的作品写一些文字时,我不能不强调,《雨季不再来》是一个过程,请不要忽略了。这个苍白的人,今天已经被风吹雨打成了铜红色的一个外表不很精致,而面上已有风尘痕迹的三毛。在美的形态上来说,哪一个是真正的美,请读者看看我两本全然不同风格的书,再做一个比较吧!

我不是一个作家,我不只是一个女人,我更是一个人。我将我的生活记录下来了一部分,这是我的兴趣,我但愿没有人看了我的书,受到不好的影响。《雨季不再来》虽然有很多幼稚的思想,但那只是我做二毛时在雨地里走着的几个年头,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雨季不再来》本身并没有阅读的价值,但是,念了《撒哈拉的故事》之后的朋友,再回过来看这本不很愉快的小书,再拿这三毛和十年前的二毛来比较,也许可以得着一些小小的启示。三毛反省过,也改正过自己在个性上的缺点。人,是可以改变的,只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时间。我常常想,命运的悲剧,不如说是个性的悲剧。我们要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固执不变当然是可贵,而有时向生活中另找乐趣,亦是不可缺少的努力和目标;如何才叫做健康的生活,在我就是不断地融合自己到我所能达到的境界中去。我的心中有一个不变的信仰,它是什么,我不很清楚,但我不会放弃这在冥冥中引导我的力量,直到有一天我离开尘世,回返永恒的地方。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胆小鬼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也问过好几个朋友,问他们这有没有同样的经验,多半答说有的,而结果却都相当辉煌,大半没有挨打也没有被责备。

我要说的是——偷钱。

当然,不敢在家外面做这样的事情,大半是翻父母的皮包或口袋,拿了一张钞票。

朋友们在少年的时候,偷了钱大半请班上同学吃东西,快快花光,回去再受罚。只有一个朋友,偷了钱,由台南坐火车独自一人在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了,也就回家。据我的观察,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失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小孩子偷钱,大半父母都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平日不给零用钱才引得孩子们出手偷,当然这是比较明理的一派父母。

我的父母也明理,却忘了我也需要钱,即使做小孩子,在家不愁衣食,走起路来仍期望有几个铜板在口袋里响的。

那一年,已经小学三年级了,并没有碰过钱,除了过年的时候那包压岁钱之外,而压岁钱也不是给花的,是给放在枕头底下给压着睡觉过年的,过完了年,便乖乖地交回给父母,将数目记在一个本子上。大人说,要存起来,做孩子的教育费。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期待受教育的,例如我大弟便不,他也不肯将压岁钱缴还给父母。他总是在过年的那三天里跟邻居的孩子去赌扑克牌,赌赢了下半年总有钱花,小小年纪,将自己的钱支配得当当心心,而且丰满。

在我们的童年里,小学生流行的是收集橡皮筋和《红楼梦》人物画片,还有玻璃纸——包彩色糖果用的那种。

这些东西,在学校外面沿途回家的杂货铺里都有得卖,也可以换。所谓换,就是拿一本用过的练习簿交给老板娘,可以换一颗彩色的糖。吃掉糖,将包糖的纸洗洗干净,夹在书里,等夹成一大沓了,又可以跟小朋友去换画片或者几根橡皮筋。

也因为这个缘故,回家来写功课的时候总特别热心,恨不能将那本练习簿快快用光,好去换糖纸。万一写错了,老师罚着重写,那么心情也不会不好,反而十分欢喜。

在同学里,我的那根橡皮筋绳子拉得最长,下课用来跳橡皮筋时也最神气。而我的母亲总弄不懂为什么我的练习簿那么快就会用完,还怪老师功课出得太多,弄得小孩子回家来不停地写了又写。

也就在那么一个星期天,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着一张红票子——五块钱。

当年一个小学老师的薪水大约是一百二十块台币一个月。五块钱的价值大约现在的五百块那么多了,也等于许多许多条彩色的橡皮筋,许多许多《红楼梦》里小姐丫头们的画片,等于可以贴一个大玻璃窗的糖纸,等于不必再苦写练习簿,等于一个孩子全部的心怀意念和快乐。

对着那张静静躺着的红票子,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眼光离不开它。

当我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

没敢回房间去,没敢去买东西,没敢跟任何人讲话,悄悄地蹲在院子里玩泥巴。母亲喊吃中饭,勉勉强强上了桌,才喝了一口汤呢,便听母亲喃喃自语:“奇怪,才搁的一张五块钱怎么不见了。”姐姐和弟弟乖乖地吃饭,没有答理,我却说了:“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没有拿出来?”母亲说不可能的,我接触到父亲的眼光,一口滚汤咽下去,烫得脸就红了。

星期天的孩子是要强迫睡午觉的,我从来不想睡,又没有理由出去,再说买了那些宝贝也不好突然拿回来,当天晚上是要整理书包的——在父母面前。

还是被捉到床上去了,母亲不肯人穿长裤去睡,硬要来拉裤子,当她的手碰到我的长裤口袋时,我呼一下又涨红了脸,挣扎着翻了一个身,喊说头痛头痛,不肯她碰我。

那个样子的确像在发高烧,口袋里的五块钱就如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一样,时时刻刻烫着我的腿。“我看妹妹有点发烧,不晓得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听见母亲有些担心地在低声跟父亲商量,又见父亲拿出了一支热度计在甩。我将眼睛再度闭上,假装睡着了。姿势是半斜的,紧紧压住右面口袋。

夏天的午后,睡醒了的小孩子就给放到大树下的小桌边去,叫我们数柚子和芭乐,每个人的面前有一碗绿豆汤,冰冰的。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游记》在看,我们想听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总是说,多念要收钱,一小段不要钱。她收一毛钱讲一回。我们没有钱,她当真不多讲,自己低头看得起劲。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给了她两毛钱,那个孙悟空就变了很多次,还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绝不给,我就没得听了。

那天姐姐说《西游记》已经没意思了,她还会讲言情的,我们问她什么是言情,她说是《红楼梦》——里面有恋爱。不过她仍然要收钱。

我的手轻轻摸过那张钞票,已经快黄昏了,它仍然用不掉。晚上长裤势必脱了换睡衣,睡衣没有口袋,那张钞票怎么藏?万一母亲洗衣服,摸出钱来,又怎么了得?书包里不能放,父亲等我们入睡了又去检查的。鞋里不能藏,早晨穿鞋母亲会在一旁看。抽屉更不能藏,大弟会去翻。除了这些地方,一个小孩子是没有地方了,毕竟属于我们的角落是太少了。

既然姐姐说故事收钱,不如给了她,省掉自己的重负。于是我问姐姐有没有钱找?姐姐问是多少钱要找?我说是一块钱,叫她找九毛来可以开讲恋爱了。她疑疑惑惑地问我:“你哪来一块钱?”我又脸红了,说不出话来。其实那是整张五块的,拿出来就露了破绽。

当天晚上我仍然被拉着去看了医生。据母亲说给医生的病况是:一天都脸红,烦躁,不肯讲话,吃不下东西,魂不守舍,大约是感冒了。医生说看不出有什么病,也没有发烧,只说早些睡了,明天好上学去。

我被拉去洗澡,母亲要脱我的衣服,我不肯,开始小声地哭,脸通红的,哭了一会儿,发觉家里的工人玉珍蹲着在给洗腿,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五块钱仍在口袋里。

穿了睡衣,钱跟过来了,握在拳头里,躲在浴室不出来。大弟几次拿拳头敲门,也不肯开。等到我们小孩都已上了床,母亲才去浴室,父亲在客厅坐着。

我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地丢到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去,这才逃回床上,长长地松了口气。

那个晚上,想到许多的梦想因为自己的胆小而付诸东流,心里酸酸的。“不吃下这碗稀饭,不许去上学。”

我们三个孩子愁眉苦脸地对着早餐,母亲照例在监视,一个平淡的早晨又开始了。“你的钱找到了没有?”我问母亲。“等你们上学了才去找——快吃呀!”母亲递上来一个煮蛋。

我吃了饭,背好书包,忍不住走到母亲的睡房去打了一个转,出来的时候喊着:“妈妈,你的钱原来掉在夹缝里去了。”母亲放下了碗,走进去,捡起了钱说:“大概是风吹的吧!找到了就好。”

那时,父亲的眼光轻轻地掠了我一眼,我脸红得又像发烧,匆匆地跑出门去,忘了说再见。

偷钱的故事就那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奇怪的是,那次之后,父母突然管起我们的零用钱来,每个小孩一个月一块钱,自己记账,用完了可以商量预支下个月的,预支满两个月,就得——忍耐。

也是那次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天,父亲给了我一盒外国进口的糖果,他没有说慢慢吃之类的话。我快速地把糖果剥出来放在一边,将糖纸泡在脸盆里洗干净,然后一张一张将它们贴在玻璃窗上等着干。

那个下午,就在数糖纸的快乐里,悠悠地度过。

等到我长大之后,跟母亲说起偷钱的事,她笑说她不记得了。又反问:“怎么后来没有再偷了呢?”我说那个滋味并不好受。说着说着,发觉姐姐弟弟们在笑,原来都偷过钱,也都感觉不好过,这一段往事,就过去了。吹兵天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疯水牛一路追进学那校。

跑的开始以为水牛只追一下就算了的,或者会改去追其他的行人,结果它只钉住我锲而不舍地追。哭都来不及哭,只是没命地跑。那四只蹄子奔腾着咄咄地拿角来顶——总是在我裙子后面一点点距离。

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小学的朝会就此取消了。同学很惊慌,害怕牛会来顶教室。

晨操扩音机里没有音乐,只是一再地播着:“各位同学,留在教室里,不可以出来,不可以出来!”

我是把那条牛引进学校操场上来的小孩子,双手抓住窗口的木框,还是不停地喘气。同学们拿出了童军棍把教室的门顶住。而老师,老师们躲在大办公室里也是门窗紧闭。

就是那一天,该我做值日生。值日生的姓名每天由风纪股长写在黑板上,是两个小孩同时做值日。那个风纪股长忘了是谁,总之是一个老师的马屁鬼,压迫我们的就是她。

我偶尔也被选上当康乐股长,可是康乐和风纪比较起来,那份气势就差多了。

疯水牛还在操场上找东西去顶,风纪股长却发现当天班上的茶壶还是空的。当时,我们做小学生的时候,没有自备水壶等这等事的,教室后面放一个大水壶,共用一个杯子,谁渴了就去倒水喝,十分简单。而水壶,是值日生到学校厨房的大灶上去拿滚水,老校工灌满了水,由各班级小朋友提着走回教室。

牛在发疯,风纪股长一定逼我当时就去厨房提水,不然就记名字。另外一个值日小朋友哭了,死不肯出去,她哭是为了被记了名字。我拎了空水壶开门走到外面,看也不看牛,拼着命就往通向厨房的长廊狂奔。

等到水壶注满了滚水,没有可能快跑回教室,于是我蹲在走廊的门边,望着远处的牛,想到风纪股长要记名字交给老师算账,也开始蹲着细细碎碎地哭了。

就在这个时候,清晨出操去的驻军们回来了。驻军是“国庆日”以前才从台湾南部开来台北,暂住在学校一阵的。

军人来了,看见一只疯牛在操场上东顶西拱的,根本也不当一回事,数百个人杀声震天地不知用上了什么阵法,将牛一步一步赶到校外的田野里去了。

确定牛已经走了,这才提起大茶壶,走三步停两步地往教室的方向去。也是在那么安静的走廊上,身后突然传来咻咻、咻咻喘息的声音,这一慌,腿软了,丢了水壶往地下一蹲,将手抱住头,死啦!牛就在背后。

咻咻的声音还在响,我不敢动。

觉得被人轻轻碰了一下紧缩的肩,慢慢抬头斜眼看,发觉两只暴突有如牛眼般的大眼睛呆呆地瞪着我,眼前一片草绿色。

我站了起来——也是个提水的兵,咧着大嘴对我啊啊地打手势。他的水桶好大,一个扁担挑着,两桶水面浮着碧绿的芭蕉叶。漆黑的一个塌鼻子大兵,面如大饼,身壮如山,胶鞋有若小船。乍一看去透着股蛮牛气,再一看,眼光柔和得明明是个孩童。

我用袖子擦一下脸,那个兵,也不放下挑着的水桶,另一只手轻轻一下,就拎起了我那个千难万难的热茶壶,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带路,就将我这瘦小的人和水都送进了教室。

那时,老师尚未来,我蹲在走廊水沟边,捡起一片碎石,在泥巴地上写字,问那人——什么兵?那个哑巴笑成傻子一般,放下水桶,也在地上画——炊兵。炊字他写错了,写成——吹兵。

后来,老师出现在远远的长廊,我赶快想跑回教室,哑巴兵要握手,我就同他握手,他将我的手上下用劲地摇到人都跳了起来,说不出有多么欢喜的样子。

就因为这样,哑巴做了我的朋友。那时候我小学四年级,功课不忙。

回家说起哑巴,母亲斥责我,说不要叫人哑巴哑巴,我笑说他听不见哪,每天早晨见到哑巴,他都丢了水桶手舞足蹈地欢迎我。

我们总是蹲在地上写字。第一次就写了个“火”,又写“炊”和“吹”的不同。解释“炊”的时候,我做扇火的样子。这个“吹”就嘟嘟地做号兵状。哑巴真聪明,一教就懂了,一直打自己的头,在地上写“笨”,写成“茶”,我猜是错字,就打了他一下头。

那一阵,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光荣的,每天上课之前,先做小老师,总是跟一个大汉在地上写字。

哑巴不笨,水桶里满满的水总也不泼出来,他打手势告诉我,水面浮两片大叶子,水就不容易泼出来,很有道理。

后来,在班上讲故事,讲哑巴是四川人,兵过之前他在乡下种田,娶了媳妇,媳妇正要生产,老娘叫哑巴去省城抓药,走在路上,一把给过兵的捉去掮东西,这一掮,就没脱离过军队,家中媳妇生儿生女都不晓得,就来了台湾。

故事是在“康乐时间”说的,同学们听呆了。老师在结束时下了评语,说哑巴的故事是假的,叫同学们不要当真。

天晓得那是哑巴和我打手势、画画、写字、猜来猜去、拼了很久才弄清楚的真实故事。讲完那天,哑巴用他的大手揉揉我的头发,将我的衣服扯扯端正,很伤感地望着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想他未曾谋面的女儿就是眼前我的样子。

以后做值日生提水总是哑巴替我提,我每天早晨到校和放学回家,都是跟他打完招呼才散。

家中也知道我有了一个大朋友,很感激有人替我提水。母亲老是担心滚烫的水会烫到小孩,她也怕老师,不敢去学校抗议叫小朋友提滚水的事。

也不知日子过了多久,哑巴每日都呆呆地等,只要看见我进了校门,他的脸上才哗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来。后来,因为不知如何疼爱才好,连书包也抢过去代背,要一直送到教室口,这才依依不舍地挑着水桶走了。

哑巴没有钱,给我礼物,总是芭蕉叶子,很细心地割,一点破缝都不可以有。三五天就给一张绿色的方叶子垫板,我拿来铺在课桌上点缀,而老师,总也有些忧心忡忡地望着我。

也有礼物给哑巴,不是美劳课的成绩,就是一颗话梅,再不然放学时一同去坐跷跷板。哑巴重,他都是不敢坐的,耐性用手压着板,我叫他升,他就升,叫他放,他当当心心地放,从来不跌痛我。而我们的游戏,都是安静的,只是夕阳下山后操场上两幅无声无息的剪影而已。

有一天,哑巴神秘兮兮地招手唤我,我跑上去,掌心里一打开,里面是一只金戒指,躺在几乎裂成地图一般的粗手掌里。

那是生平第一次看见金子,这种东西家中没有见过,母亲的手上也没见过,可是知道那是极贵重的东西。

哑巴当日很认真,也不笑,瞪着眼,把那金子递上来,要我伸手,要人拿去。我吓得很厉害,拼命摇头,把双手放在身后,死也不肯动。哑巴没有上来拉,他蹲下来在地上写——不久要分别了,送给你做纪念。

我不知如何回答,说了再见,快步跑掉了。跑到一半再回头,看见一个大个子低着头,呆望着自己的掌心,不知在想什么。

也是那天回家,母亲说老师来做了家庭访问,比我早一些到了家里去看母亲。

家庭访问是大事,一般老师都是预先通知,提早放学,由小朋友陪着老师一家一家去探视的。这一回,老师突袭我们家,十分怪异,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几乎担了一夜的心。而母亲,没说什么。

也因为老师去了家里,这一吓,哑巴要给金子的事情就忘了讲。

第二天,才上课呢,老师很慈爱地叫我去她放办公桌的一个角落,低声问我结识那个挑水军人的经过。

都答了,一句一句都回答了,可是不知有什么错,反而慌得很。当老师轻轻地问出:“他有没有对你不轨?”那句话时,我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鬼不鬼的,直觉老师误会了那个哑巴。不轨一定是一种坏事,不然老师为什么用了一个孩子实在不明白的鬼字。

很气愤,太气了,就哭了起来。也没等老师叫人回座,气得冲回课桌趴着大哭。那天放学,老师拉着我的手一路送出校门,看我经过等待着的哑巴,都不许停住脚。

哑巴和我对望了一眼,我眼睛红红的,不能打手势,就只好走。老师,对哑巴笑着点点头。

到了校门口,老师很凶很凶地对我说:“如果明天再跟那个兵去做朋友,老师记你大过,还要打——”我哭着小跑,她抓我回来,讲:“答应呀!讲呀!”我只有点点头,不敢反抗。

第二天,没有再跟哑巴讲话,他快步笑着迎了上来,我掉头就跑进了教室。哑巴站在窗外巴巴地望,我的头低着。

是个好粗好大个子的兵,早晚都在挑水,加上两个水桶前后晃,在学校里就更显眼了。男生们见他走过就会唱歌谣似的喊:“一个哑巴提水吃,两个哑巴挑水吃,三个哑巴没水吃……”跟前跟后地叫了还不够,还有些大胆的冲上去推水桶将水泼出来。

过去,每当哑巴兵被男生戏弄的时候,他会停下来,放好水桶,作势要追打小孩,等小孩一哄跑了,第一个笑的就是他。也有一次,我们在地上认字,男生欺负哑巴听不见,背着他抽了挑水的扁担逃到秋千架边用那东西去击打架子。我看了追上去,揪住那个光头男生就打,两人厮打得很剧烈,可是都不出声叫喊。最后将男生死命一推,他的头碰到了秋千,这才哇哇大哭着去告老师了。

那是生平第一次在学校打架,男生的老师也没怎么样,倒是哑巴,气得又要骂又心痛般地一直替我掸衣服上的泥巴,然后,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来拥抱这个小娃娃,终是没有做,对我点个头,好似要流泪般地走了。

在这种情感之下,老师突然说哑巴对我“不鬼”,我的心里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哑巴来往,不许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师,不能玩跷跷板,连美劳课做好的一个泥巴砚台也不能送给我的大朋友——

而他,那个身影,总是在墙角哀哀地张望。

在小学,怕老师怕得太厉害,老师就是天,谁敢反抗她呢?

上学总在路上等同学,进校门一哄而入。放学也是快跑,躲着那双粗牛似的眼睛,看也不敢看地背着书包低着头疾走。

而我的心,是那么的沉重和悲伤。那种不义的羞耻没法跟老师的权威去对抗,那是一种无关任何生活学业的被迫无情,而我,没有办法。

终是在又一次去厨房提水的时候碰到了哑巴。他照样帮我拎水壶,我默默地走在他身边。那时,“国庆日”也过了,部队立即要开拔回南部去,哑巴走到快要到教室的路上,蹲下来也不找小石子,在地上用手指甲一直急着画问号,好大的“?”画了一连串十几个。他不写字,红着眼睛就是不断画问号。“不是我。”我也不写字,急着打自己的心,双手向外推。

哑巴这回不懂,我快速地在地上写:“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他还是不懂,也写了:“不是给金子坏了?”我拼命摇头。

又不愿出卖老师,只是叫喊:“不要怪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用喊的,他只能看见表情,看见一个受了委屈小女孩的悲脸。

就那样跑掉了。哑巴的表情,一生不能忘怀。

部队走时就和来时一般安静,有大卡车装东西,有队伍排成树林一般沙沙、沙沙地移动。走时,校长向他们鞠躬,军人全体举手敬礼道谢。

我们孩子在教室内跟着风琴唱歌,唱“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旁……”而我的眼光,一直滑出窗外拼命地找人。

口里随便跟着唱,眼看军人那一行行都开拔了,我的朋友仍然没有从那群人里找出来。歌又换了,叫唱“丢丢铜仔”,这首歌非常有趣而活泼,同学们越唱越高昂,都快跳起来了,就在歌唱到最起劲的时候,风琴的伴奏悠然而止,老师紧张地在问:“你找谁?有什么事?”

全班突然安静下来,我才惊觉教室里多了一个大兵。

那个我的好朋友,亲爱的哑巴,山一样立在女老师的面前。“出去!你出去!出去出去……”老师歇斯底里地将风琴盖子砰一下合上,怕成大叫出来。

我不顾老师的反应,抢先跑到教室外面去,对着教室里喊:“哑巴!哑巴!”一面急着打手势叫他出来。

哑巴赶快跑出来,手上一个纸包;书一般大的纸包,递上来给我。他把我的双手用力握住,呀呀地尽可能发出声音跟我道别。接住纸包也来不及看,哑巴全身装备整齐地立正,认认真真地敬了一个举手礼,我呆在那儿,看着他布满红丝的凸眼睛,不知做任何反应。

他走了,快步走了。一个军人,走的时候好像有那么重的悲伤压在肩上,低着头大步大步地走。

纸包上有一个地址和姓名,是部队信箱的那种。

纸包里,一大口袋在当时的孩子眼中贵重如同金子般的牛肉干。一生没有捧过那么一大包肉干,那是新年才可以分到一两片的东西。

老师自然看了那些东西。

地址,她没收了,没有给我。牛肉干,没有给吃,说要当心,不能随便吃。

校工的土狗走过,老师将袋子半吊在空中,那些肉干便由口袋中飘落下来,那只狗,跳起来接着吃,老师的脸很平静而慈爱地微笑着。

许多年过去了,再看《水浒传》,看到翠屏山上杨雄正杀潘巧云,巧云向石秀呼救,石秀答了一句:“嫂嫂!不是我!”

那一句“不是我!”勾出了当年那一声又一声一个孩子对着一个哑巴聋兵狂喊的:“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人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而人生的不得已,难道只用“不是我”三个字便可以排遣一切负人之事吗?

亲爱的哑巴“吹兵”,这一生,我没有忘记过你,你还记得炊和吹的不同,正如我对你一样,是不是?我的本名叫陈平,那件小学制服上老挂着的名字。而今你在哪里?请求给我一封信,好叫我买一大包牛肉干和一个金戒指送给你可不可以?匪兵甲和匪兵乙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始

却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大约是十一岁或者十岁。是台北市中正国民小学的一个学生。

每一个学期的开始,学校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同学演出歌舞、话剧和说双簧等等的节目。

记得那一次的同乐会演出两出话剧,毕业班的学长们排练的是《吴凤传》。我的姊姊被老师选出来女扮男装,是主角吴凤。

姊姊一向是学校中的风头人物,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而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始终在当班长。她又有一个好听的绰号,叫做“白雪公主”。

看见姊姊理所当然地扮演吴凤这样重要的人物,我的心里真有说不出的羡慕,因为很喜欢演戏,而自己的老师却是绝对不会想到要我也去演出的。

说没有上过台也是不对的,有一年,也算演过歌舞剧,老师命我做一棵树。竖着比人还要大的三夹板,上面画的当然是那棵树。笔直地站在树的后面直到落幕。

除了《吴凤传》之外,好似另外一出话剧叫做《牛伯伯打游击》。这两场话剧每天中午都在学校的大礼堂彩排。我吃完了便当,就跑去看姊姊如何舍身取义。她演得不大逼真,被杀的时候总是跌倒得太小心,很娘娘腔地叫了一声“啊——”

吴凤被杀之后,接着就看牛伯伯如何打游击,当然,彩排的时候剧情是不连贯的。

看了几天,那场指导打游击的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本没有高潮和激战。于是他临时改编了剧本,用手向台下看热闹的我一指,说:“你,吴凤的妹妹,你上来,来演匪兵乙,上——来——呀!”

我被吓了一大跳,发觉变成了匪兵。这个,比演一棵树更令人难堪。

以后的中午时间,我的工作便是蹲在一条长板凳上,一大片黑色的布幔将人与前台隔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地经过布幔而来时,我就要唬一下蹦出来,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

有匪兵乙,当然,也有一个匪兵甲。甲乙两个一同躲着,一起跳出去,一齐大喊同样的话,也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假装是长枪。

回忆起来,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发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也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在当时的小学校里,男生和女生是禁止说话也不可能一同上课的,如果男生对女生友爱一些,或者笑一笑,第二天沿途上学去的路上,准定会被人在墙上涂着“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之类的鬼话。

老师在那个时代里,居然将我和一个男生一同放在布幔后面,一同蹲在长板凳上,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天天一起蹲着,那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却渐渐充满了我的心。总是默数到第十七个数字,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于是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厮杀去了。

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

同乐会过去了,学校的一切照常进行了。我的考试不及格,老师喝问为什么退步,也讲不上来。于是老师打人,打完后我撩起裙角,弯下腰偷偷擦掉了一点点眼泪。竹鞭子打腿也不怎么痛的,只是很想因此伤心。

那个匪兵甲,只有在朝会的时候可能张望一下。要在队伍里找他倒也不难,他的头比别人的光,也比较大。

我的伤心和考试、和挨打,一点关系也没有。

演完了那出戏,隔壁班级的男生成群结队地欺负人,下课时间总是跑到我们女生班的门口来叫嚣,说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

被误解是很难过的,更令人难以自处的是上学经过的墙上被人涂上了鬼话,说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

有一天,下课后走田埂小路回去,迎面来了一大群男生死敌,双方在狭狭的泥巴道上对住了,那边有人开始嘻皮笑脸地喊,慢吞吞地:“不要脸,女生——爱——男——生——”

我冲上去要跟站第一个的男生相打,大堆的脸交错着扑上来,错乱中,一双几乎是在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惶的眼神传递过来那么快速的一瞬,我的心,因而尖锐甜蜜地痛了起来。突然收住了步子,拾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低下头默默侧身而过,背着不要脸呀不要脸的喊声开始小跑起来。

他还是了解我的,那个甲,我们不只一次在彩排的时候心里静悄悄地数着一二三四……然后很有默契地大喊着跳出去。他是懂得我的。

日子一样地过下去,朝会的时刻,总忍不住轻轻回头,眼光扫一下男生群,表情漠漠然的,那淡淡的一掠,总也被另外一双漠漠然的眼白接住,而“国旗”就在歌声里冉冉上升了。总固执地相信,那双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中午不再去排戏了,吃完了饭,就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也是那一次,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在操场上打架,匪兵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骑在他身上,一直打一直打。那是雨后初晴的春日,地上许多小水塘,看见牛伯伯顺手挖了一大块湿泥巴,啪一下糊到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去,被压在下面的人四肢无力地划动着。那一霎,我几乎窒息死去,指甲掐在窗框上快把木头插出洞来了,而眼睛不能移位。后来,我跑去厕所里吐了。

经过了那一次,我更肯定了自己的那份爱情。

也是那长长的高小生活里,每天夜晚,苦苦地哀求在黑暗中垂听祷告的神,苦求有一日长大了,要做那个人的妻子。哀哀地求,坚定地求,说是绝对不反悔的。

当我们站在同样的操场上唱出了毕业的骊歌来时,许多女生稀里哗啦地又唱又流泪,而女老师们的眼眶也是淡红色的。司仪一句一字地喊,我们一次一次向校长、主任、老师弯下了腰,然后听见一句话:“毕业典礼结束。礼——成。散——会。”

没有按照两年来的习惯回一下头,跟着同学往教室里冲。理抽屉,丢书本,打扫,排桌子,看了一眼周遭的一切,这,就结束了。

回家的路上,尽可能地跑,没命地狂跑,甩掉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奔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喘着气拼命地张望——那儿,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之外,没有什么人在等我。

进初中的那年,穿上了绿色的制服,坐公共汽车进城上下学,“总统府”的号兵和“国旗”一样升起。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

也是在夜间要祈祷了才能安心睡觉的,那个哀求,仍是一色一样。有一次反反复复地请愿,说着说着,竟然忘了词,心里突然浮上了一种跟自己那么遥远的无能为力和悲哀。“当年,你真爱过牛伯伯吧?”

我笑了起来,说没有,真的没有。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两次小学同学会,来的同学都带了家眷。人不多,只占了一个大圆桌吃饭。说起往事,一些淡淡的喜悦和亲,毕竟这都已成往事了。

饭后一个男生拿出了我们那届的毕业纪念册来——学校印的那一本。同学们尖叫起来,抢着要看看当年彼此的呆瓜模样。那一群群自以为是的小面孔,大半庄严地板着,好似跟摄影师有仇似的。“小时候,你的眉头总是皱着。受不了!”一个男生说。“原来你也有偷看我呀?!”顺手啪一下打了他的头。

轮到我一个人捧着那本纪念册的时候,顺着已经泛黄了的薄纸找名单——六年甲班的。找到了一个人名,翻到下一页,对着一排排的光头移手指,他,匪兵甲,就在眼前出现了。

连忙将眼光错开,还是吃了一惊,好似平白被人用头敲了一下的莫名其妙。“我要回去了,你们是散还是不散呀?”

散了,大家喊喊叫叫地散了。坐车回家,付钱时手里握的是一把仔细数好的零钱。下车了,计程车司机喊住了我,慢吞吞地说:“小姐,你弄错了吧!少了五块钱。”没有跟他对数,道了歉,马上补了。司机先生开车走的时候笑着说:“如果真弄错倒也算了,可是被骗的感觉可不大舒服。”

那天晚上,我躺在黑暗中,只能说一句话:“嗳,老天爷,谢谢你。”约会直到了初中二年级有了“生理卫生”课之前,我都不知道小一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这个问题从小就问过母亲,她总是笑着说:“是垃圾箱里捡出来的呀!”我从来也知道这是母亲的闪烁之词。如果天下的垃圾都会幻化为小孩子,那些拾荒的人还敢去乱翻个不停吗?我们是垃圾变的?真是不可思议。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除了堂兄、弟弟和父亲之外,对于异性,只有遥遥相望,是不可能有机会去说一句话的。我们女生班的导师一向也是女的,除了一个新来的美术老师。他给我的印象深,也和性别有关。第一天上课时,男老师来,自我介绍姓名之后,又用台湾腔说:“我今年二十四岁,还是一枝草。”那句话说了还嫌不够,又在黑板上顺手画了一枝芦草。我们做孩子的立即哄笑起来。起码很明白地听出了他尚未成家的意思——很可怜自己的那份孤零就在这句话里显了出来。“那我是一朵花呀!”我跟邻位的小朋友悄悄地说。老师第一天来就凶了人,因为上课讲话。他问我:“讲什么,说?!”我站起来说我是一朵花。全班又笑得翻天覆地,老师也笑个不停,就没有罚。

那时候我们在学校也是分派的,情感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要怎么办才能表明心迹,于是就去结拜姊妹。当然,不懂插香发誓等等,可是在校园一棵树下,大家勾手指,勾了七下,又报生辰,结了七个金兰。大姐的名字我仍然记得,就是当今政治大学总教官的太太,叫王美娟。我排最小,老七。

义结姊妹以后,心情上便更亲爱了,上学走路要绕弯,一家一家门口去喊那人的名字,叫到她蹦出来为止。中午吃便当就不会把饭盒半掩半开地不给旁人看是什么菜了,大家打开饭盒交换各家妈妈的爱。吃饭也只得十五二十分钟,因为课业重。可是讲闲话必是快速地抢着讲,那段时光最是一生中最大的快乐。

那时候,我们其中有一位发育得比较早的同学,在生理上起了变化,她的母亲特别到学校来,跟女导师讲悄悄话,她坐在位置上羞羞地哭。等到下课的时候,大家都围上去,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死不肯讲,只是又哭。老师看见我们那个样子,就说:“好啦!这种小事情将来每个同学都要经历的,安静回座位去念书呀!不要再问了。”

吃中饭时,我们就谈起来了。“她妈妈讲流血啊什么鬼的,我坐第一排,听到啦。”我说。“流血什么意思?”“就是完蛋了!”“怎么完?”“就是从此要当心了,一跟男生拉手,就死了。”“怎么会死?”“不是真死啦!傻瓜,是会生出一个小孩子来。”“小孩子是这样来的呀!”我们听得变色。“没有那么简单,真笨!还要加亲吻的,不亲只拉手小孩子哪里会出来?”其中一个杨曼云就讲了。“一亲一吻,血跟男人就会混了,一混,小孩就跑出来了。”

我们七个姊妹吓得很厉害,庆幸自己的血暂时还不会跟什么人能混,发誓要净身自爱,别说接吻了,连手也不要去跟人碰一下才能安全。从那次以后,在学校看见我那同住一个大家庭的小堂哥陈存,都不跟他讲话。

虽然对于生小孩子这件事情大家都有极大的恐惧,可是心里面对那些邻班的男生实在并没有恶感。讲起男生来当然是要骂的,而且骂得很起劲,那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其实,我们女生的心里都有在爱一个男生。

这种心事,谁都不肯明讲。可是男生班就在隔壁,那些心中爱慕的对象每天出出进进,早也将他们看在眼里、放在心底好一阵子了。

多看了人,那些男生也是有感应的,不会不知道,只是平时装成趾高气扬,不太肯回看女生。朝会大操场上集合时,还不是轻描淡写地在偷看。这个,我们女生十分了然。

有一天我们结拜姊妹里一个好家伙居然跟邻班的男生讲了三两句话。等我们悄悄聚在一起时,才说,男生也有七个,约好以后的某一天,双方都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池塘边去。这叫做约会,男女的。我们也懂得很。

问我们敢不敢去,大家都说敢。可是如何能够约时间和哪一天,实在不能再去问,因为众目睽睽,太危险了。

没想到第二日,就有要跟我们约会的那群男生,结队用下课的时间在我们教室的走廊上骂架,指名骂我们这七个姊妹。不但骂,而且拿粉笔来丢我们,最后干脆丢进一个小布袋的断粉笔来。我们冲出去回骂,顺手捡起了那个白粉扑扑的口袋。围得密密的人墙——七个,打开袋子,里面果然藏着一张小纸片,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相会。

事情真的来了,我第一个便心慌。很害怕,觉得今生开始要欺骗妈妈了,实在不想去做。我是六岁便进了小学的,年纪又比同学要小一些。男女之事,大人老讲是坏事,如何在六年级就去动心了?妈妈知道要很伤心的。倒没有想到老师和学校,因为我心中最爱的是妈妈。

要面子,不敢临阵脱逃,下了课,这七个人背了书包就狂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那长满了遍地含羞草的池塘边去。也许女生去得太快了,池塘边男生的影子也没一个。当时,在台北市,含羞草很多的。我最喜欢去逗弄它们,一碰就羞得立即合上了叶子。等它合了好久好久,以为可以不羞了,我又去一触,刚刚打开的那片绿色,哗一下又闭起来了。

就蹲在池边跟草玩,眼睛不时抬起来向远处看,眼看夕阳西下,而夜间的补习都要开始了,男生们根本没有出现。离开池塘时,我们七个都没有讲太多话,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难堪极了。

也不敢去问人家为何失约,也不再装腔作势地去骂人了,只是伤心。那时候快毕业了,课业一日加重一日,我们的心情也被书本和老师压得快死了,也就不再想爱情的事情,专心念起书来。

总也感染到了离愁,班上有小朋友开始买了五颜六色的纪念册,在班上传来传去。或留几句话,或贴一张小照片,写上一些伤感与鼓励的话语,也算枯燥生活中心灵上一些小小的涟漪。

男生班里有一个好将——不是我中意的那个,居然将他一本浅蓝色的纪念册偷运进了我们七姊妹的书包里。我们想,生离死别就在眼前,总得留些话给别人,才叫义气,这个风险一定要冒一下的。于是,在家中大人都睡下的时候,我翻出了那本纪念册,想了一下就写——“沈飞同学:好男儿壮志凌云。陈平上。”写完我去睡觉了。纪念册小心藏进书包里,明日上学要传给另外的女生去写。

第二天早晨,妈妈脸色如常,我匆匆去学校了。

等到深夜放学回家,才见父母神色凝重地在客厅坐着。妈妈柔声可是很认真地问:“妹妹,昨天,你写的那本纪念册是给男生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好男儿壮志凌云,是什么意思?”我羞耻得立即流下了眼泪,细声说:“我想,他长大了要去当空军。”“他当空军?你怎么会知道?交谈过了吗?”我拼命地摇头,哪里晓得他要做什么,只因为他名字上就一个“飞”字,我才请他去凌云的。

父母没有骂也没有打,可是我知道跟男生接触是他们不高兴的事。仍然拼命流泪。后来,父母说以后再也不许心里想这种事情,要好好用功等等,就放我上床去了。

眼看毕业典礼都快来了,男生那一群也想赴死一战,又传了话过来,说,填好“初中联考志愿单”的第二天是个星期日,学校只那一次不必补习,要约我们七个去台北市延平北路的“第一剧场”看一次电影。

我虽然已经被父母警告过了,可是还是不甘心,加上那时候铅笔盒底下一直放着拾块钱——足够用了。就想,反正又不跟男生去靠,更不拉手,看场电影了此心愿,回家即使被发现了受罚,也只有受下来算了。

那时候,坐公共汽车好像是三毛钱一张票,电影要六块。我们七个人都有那些钱。也不知,女生看电影,在当时的社会是可以由男生付账的。

很紧张地去了,去了六个,王美娟好像没有参加,反正是六个人。也没有出过远门,坐公车不比走路上学,好紧张的。我们没有花衣服,一律穿制服——白衣黑裙。

延平北路那家“荣安银楼”老店旁的电线杆下,就聚着那群男生。我们怯怯地还没有走到他们面前,他们看见我们来了,马上朝“第一剧场”的方向走去。男生走,我们在好远的后面跟。等到窗口买票时,男生不好意思向售票小姐讲:后面来的女生最好给划同一排的票。他们买了票,看了我们几眼,就进去了。我们也买了票,进去坐下,才发现男生一排坐在单号左边,我们一排在双号右边好几排之后。

那场电影也不知道在演些什么。起码心里一直乱跳,不知散场以后,我们和男生之间的情节会有什么发展。

散场了,身上还有三块多钱。这回是女生走在前面,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吃,站得远远的,也在一根电线杆下等。后来,公车来了,同学都住一区的,坐同样的车回家,也是前后车厢分坐,没有讲话。

下车,我们又互看了一次,眼光交错地在一群人里找自己的对象。那一场拼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一生的爱时候,或说一直到现在,我仍是那种拿起笔来一张桌子只会那画出三只脚,另外一只无论如何不知要将它搁在哪里才好的人。如果画人物或鸟兽,也最好是画侧面的,而且命令他们一律面向左看。向右看就不会画了。

小学的时候,美术老师总是拿方形、圆锥形的石膏放在讲台上,叫我们画。一定要画得“像”,才能拿高分。我是画不像的那种学生,很自卑,也被认为没有艺术的天分。而艺术却是我内心极为渴慕的一种信仰,无论戏剧、音乐或舞蹈,其实都是爱的。

就因为美术课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美术老师又凶又严肃,总是罚画得不好的同学给他去打扫房间。那一年,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了,就算不做值日的那一排要整理教室,也是常常低着头,吃力地提着半桶水——给老师洗地去啦!因为画不像东西。

美术课是一种痛苦,就如“鸡兔同笼”那种算术题目一样。我老是在心里恨,恨为什么偏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叫人算它们的脚。如果分开来关,不是没有这种演算的麻烦了吗?而美术,又为什么偏要逼人画得一模一样才会不受罚?如果老师要求的就是这样,又为什么不用照相机去拍下来呢?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怨恨,对于什么才是美,那位老师没有讲过,他只讲“术”。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小孩,就被讥笑为不懂美和术。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这,是现在才敢说给他的认识。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字和故事,写出一张一张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说起一生对于美术的爱,其实仍然萌芽在小学。

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台北,等待十月十日必然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地方住,便借用了小学的部分教室作为临时的居所。兵来,我们做小孩的最欢迎,因为平淡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不同的颜色加入,学校生活变得活泼而有生趣。下课时,老兵们会逗小孩子,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又加鬼魅的故事给我们听。也偶尔会看见兵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用刺刀剥开狗的胸腔,拿手伸进去掏出内脏来的时候,那只狗还在狂叫。这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做小孩的,又怕又爱看,而日子便很多彩又复杂起来了。

每一年,学校驻兵的时候,那种气氛便如过年一样,十分激荡孩子的心。

在学校,我的体育也是好的,尤其是单杠,那时候,每天清晨便往学校跑,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本事大到可以用双脚倒吊着大幅度地晃。蝙蝠睡觉似的倒挂到流出鼻血才很高兴地翻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将血迹涂掉,很有成就感的一种出血。

兵驻在学校的时候,我也去练单杠。

那天也是流鼻血了,安静的校园里,兵们在蹲着吃稀饭馒头。我擦鼻血,被一个偶尔经过的少校看见了,认识那一颗梅花的意义。那个军官见我脸上仍有残血,正用袖子在擦,就说:“小妹妹,你不要再倒挂了,跟我去房间,用毛巾擦一下脸吧!”我跟他去了,一蹦一跳地,跟进了他独立的小房间;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内。那时,驻的兵是睡教室里的,有些低年级的同学让出了教室,就分上下午班来校,不念全天了。官,是独占一小间的。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住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那个军官见我双眼发直,人都僵了,以为是他本人吓住了我,很有些着急要受拖累,便说:“小妹妹,你的教室在哪里?快去上课吧!快出去啰!”我也是个敏感的孩子,听见他暗示我最好走开,便鞠了一个躬快步走了。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地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地挤着。看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地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地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濛濛地贴在那幅人脸上,孩子同样微笑着。光影不同,她的笑,和白天也不同。我恋着她,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自自然然滴下了眼泪。

一次是看《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雪地中遇见泊舟客地的父亲,大拜而别,那一次,落过泪。同一年,为了一个画中的小女孩,又落一次泪。那年,我十一岁半。

美术老师没有告诉我什么是美,因为他不会教孩子。只会凶孩子的人,本身不美,怪不得他。而一次军队的扎营,却开展了我许多生命的层面和见识,那本是教育的工作,却由一群军人无意中传授了给我。

十月十日过去了,军队要开回南部,也表示那张人脸从此是看不到了,军官会卷起她,带着回营。而我没有一丝想向他讨画的渴求,那幅最初对美的认知,已经深入我的心灵,谁也拿不去了。

十二岁多一点,我已是一个初中学生了,仍上美术课,画的是静物,蜡做的水果。对于蜡做的东西,本身便欠缺一份真正水果的那份水分饱透而出的光泽和生命,是假的色和不自然的光,于是心里又对它产生了抗拒。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作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字,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得了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实在热爱的仍是画,只因不能表达内心的感受于万一,才被逼去写作文的。这件事,爱画的心事,使得我虽然没有再热心去上美术课,却注意起画册来了。

我的二堂哥懋良,当时是与我父母同住的,因为大伯父与大伯母去了一阵香港。堂哥念师大附中时我尚在小学,只记得他在高中时,爱上了音乐,坚持不肯再上普通学校,并且当着我父亲——他叔叔的面前,将学生证撕掉,以示决心。大人当然拿他没有办法,只有忧心忡忡地顺着他,他去了作曲老师萧而化那边,做了私人的学生。

我看的第一本画册,一巨册的西班牙大画家毕卡索的平生杰作,就是那个一天到晚弹琴不上学的二哥给我看的东西。

二哥和我,都是家中的老二,他是大房的,我是二房的。我们两匹黑羊,成了好朋友。看见毕卡索的画,惊为天人。嗳!就是这样的,就是我想看的一种生命,在他的桃红时期、蓝调时期、立体画、变调画,甚而后期的陶艺里看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心深处的生命之力和美。

过不久,我也休学了,步上二哥的后尘。休学后被带去看医生,医生测验我的智商,发现只得六十分,是接近低能儿童的那种。

我十三岁了,不知将来要做什么,心里忧闷而不能快乐。二哥说,他要成为一个作曲家——今天在维也纳的他,是一位作曲家。而我,也想有一个愿望,我对自己说:将来长大了,去做毕卡索的另外一个女人。急着怕他不能等,急着怕自己长不快。他在法国的那幢古堡被我由图片中看也看烂了,却不知怎么写信去告诉毕卡索,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女孩子急着要长到十八岁,请他留住,不要快死,直到我去献身给他。

这一生,由画册移情到画家身上,只有专情地对待过毕卡索。他本人造型也美,而且爱女人,这又令我欣赏。艺术家眼中的美女,是真美女。毕卡索画下的女人,个个深刻,是他看穿了她们的骨肉,才有的那种表达。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也美,只有艺术家才懂的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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