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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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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榛子壳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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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星星睡着了

听说星星睡着了试读:

【楔子】

夜色旖旎,灯火阑珊。

城市的霓虹灯一点点亮起来,这座新兴的城市唯有在夜晚才会显现出它独特的宁静与不同寻常的喧嚣。

我坐在“伊甸园”吧台前的高脚凳上,以一个孤独的姿态手斟一杯倒映着灯光碎片的长岛冰茶,冷眼望向来来往往的人群,眼光清冷,透着丝丝寂寞。

有男子过来搭讪,他送我一杯彩虹,我向他示意手中的长岛冰茶,然后礼貌而又寡淡地微笑着摇头。

乐队开始唱歌,As Time Goes By。电影《卡萨布兰卡》的经典主题曲,时光不待人。

我苦涩地勾一勾唇角,忽然想起那双星子般漆黑清亮的眸子,仿佛夜空中闪烁的繁星,那么耀眼,那么夺目。

然而,年华只是路过,这个世界,再没有关于你我的永恒童话。

曾经我对“离别”这两个字看不真切,只觉得生老病死,爱恨情仇,人世间的烦恼不过尔尔,没有什么大不了,也没有谁会离不开谁。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一种渗入灵魂和骨髓的痛,像是毒瘾发作时的痛痒交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自己,提醒自己的不珍惜,不懂得。

江辰星走后的很多个夜晚,我都喜欢一遍又一遍地回想我们俩趴在窗台上分吃一袋薯片时的情形。他总是对我说,“谢晨曦,告诉你多少遍了,这玩意是垃圾食品,吃多了人会变傻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很自觉地将薯片放进他自己的嘴里,然后我便会扑过去一口咬住另一半。

那种感觉来得太过美好,美好得不似真实。以至于他消失后的好一段时间我依然缓不过劲来,总觉得他还在我身边,看着我,陪着我。

金三顺说过,回忆是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东西。我曾经无数次地幻想,或许某一天,当他感应到我的执念,就会回来,回到我的身边。如果他回来,我一定会紧紧握住他的手,再也不放开。

可惜这个世上有很多转折的词汇,明知某些事情永远都无法发生,我却只把这个假设留给自己。就那么傻傻地活在自己的臆想之中,一生负疚,一生枷锁。

如果,没有如果。

望着杯中亮莹莹的液体,我自虐般地仰头送进嘴里,一饮而尽。

眼前模糊一片。我看不真切,听不清楚。眼前和耳畔只回响着一阵又一阵尖锐的谩骂和羞辱,所有人的面孔渐渐重叠起来,他们对我哭泣,对我微笑。

那是我整个颓唐而残酷的青春年少,那是我拼尽全力也要去逃离的枷锁与噩梦。

很多张脸孔从我面前闪过。林北生,苏婷婷,周晓薇……最后的最后,我的记忆里就只剩下一张单薄而苍白的脸。

我自以为终于找到了停靠的港湾,然而一阵狂风吹过,一切皆不再来。

江辰星说:晨曦,我累了,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请你别再折磨我了,算我求你了成吗?

那是他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我不告而别,甚至没有说一声再见。

……

那么多的声音,那么多的脸孔。我闭上眼,看不清,也不想再看清。

Please come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辰星,已经整整一年了。我寻遍四方,却始终没有你的消息。

在这等待中的365个日日夜夜里,我学会了珍惜,努力地成长,然后在寂静无人的黑夜,细数我们曾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此时的我终于明白,逃避不一定躲得过;面对不一定最难过;有时孤独只是我们的臆想;而痛苦终究也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

I'm willing to become the stone bridge, endure 500 years of the ruthless wind, 500 years of the burning sun and 500 years of the freezing rain , for as long as that girl walks across this bridge.《剑雨》里有这样一段话:我愿化身石砣,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求那少女从桥上走过。

我想,前世的我们是否也曾这样。

你化作石桥千年等待,换得与我的一次回眸,一场痴恋。

我虔诚祈祷,途经你的风景,于是驻足长留,短暂相守。

可即使这样,却依然逃不开宿命的羁绊。躲不过,忘不了,是离情。

我游离于梦境之中,在充满回忆的痛苦与甜蜜里渐渐迷失心智。

你转身消失在我的世界之外,将彼此所有的往昔带入那片虚荒之境。

强颜欢笑,只是因为自我麻痹。假装忘记,只是因为不愿想起。

江辰星,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请你原谅我的后知后觉,免我苦难,免我无枝可依。

我的亲爱,请原谅我这么久才懂得你曾背负的隐忍和包容。

江辰星,如果你会梦见我,请你,再抱紧我。

【Chapter 01】

苏婷婷把我从酒吧弄走的时候我还在那胡搅蛮缠地跟人搭讪。

我一边醉眼朦胧地向调酒师抛着媚眼一边大秀自己的黑色低胸吊带,我说,“哥哥你长得真好看,特像我男朋友,小样儿老水灵了!”

我的笑容格外猥琐,我的语气充满挑逗。所有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是我开始耍酒疯的前兆。

说来有些惭愧,其实呢我酒量还算不错,这都得归功于林北生那个败类。

当初要不是他天天搂着我的小蛮腰四处跟他的兄弟们炫耀我是一女中豪杰,我也不至于真被他练就得一身酒气。结果第一次出山我就狼狈而归,才喝了五瓶啤酒便直接栽倒在林北生的怀里,晕过去前还不忘气壮山河地大吼一声,“你们都欺负我,我让我家北北揍死你们!”

前尘往事如风月,酒过三巡,如数忘尽。

伊甸园的调酒师应该是个新来的小伙子,五官性感而又欧化,有点像混血,手头也利索,就是不说话。

我翻了个白眼。这种人看着挺内向挺腼腆,其实骨子里闷骚着呢!

所以在我调戏完了之后,他唯一的反应就是微笑,微笑,再微笑。直到笑得我毛骨悚然,于是头脑一热,一句话未经思考就崩了出来,我说,“哥哥,您不会是哑巴吧?”

他终于笑出了声,“妹妹,你还真是个活宝!”

我一听他说话就更高兴了,对着他笑得花枝乱颤,正准备继续交流呢,就听见一个聒噪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说话的同时,周身还伴有剧烈的拉扯。

苏婷婷在我耳边吼,“闹够了没?赶紧跟我回去!”然后不由分说便叫了两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把我架了出去。

我一看,要跟帅哥分别了,内心多少还是有点不舍的。于是我冲着那位调酒师发出一声高亢而又兴奋的尖叫,“帅哥,我叫谢晨曦,我看上你了,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说完这句话我便昏睡了过去。

前头我说过我的酒量还算不错,无奈今天色字当头,既然搭了讪,多少也要给那位调酒师哥哥点面子。于是我喝了整整一大杯酒。

不是啤酒,而是烈酒,马爹利。

我睁开眼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苏婷婷正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敷面膜。侧过脑袋看看窗外,日头已经偏西。

我竟然睡了整整一天……

刚准备开口,苏婷婷已瞅准了我的所思所想,立刻接口道,“放心,我已经打电话让你同事帮你请假了,她说你们老板今天不在,晚点去也没关系。赶紧去厕所收拾收拾吧,对着镜子给我好好瞧瞧你那怂样,看着都闹心!”

她的语气中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和厌恶。我皱了皱眉头,要不是知道她这人天生刀子嘴豆腐心,我早就俩耳光抽上去了。

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那张怨妇相,我突然觉得格外内疚。苍白瘦削的巴掌脸,曾经水汪汪的大眼睛如今已变得呆滞无光——时光真是把杀猪刀,自从江辰星离开之后,我竟然把自己“糟蹋”成了这个德性,真是白瞎了我妈遗传给我的那张水水嫩嫩的蜜桃脸。

我掬了捧水狠狠地拍在脸颊上,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苏婷婷斜倚在门口不动声色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应该是想跟我说些什么,而那些大抵都是我不愿听到的。

于是我转身从她身边疾驰而过,企图逃避她的责难。结果还是慢了一步,当她紧紧拽住我的胳膊恶狠狠地瞪着我时,我突然觉得,两个雌性激素分泌旺盛的大龄女青年住在一起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谢晨曦,以前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还挺痴情的啊。瞧你这德行,不就是个男人么,至于么!”

我不理她,该干嘛干嘛。

口水炮轰再次失败之后,苏婷婷终于放弃。她去柜子里换了一件米色的无袖针织衫,牛仔短裙,露出纤细而修长的大腿。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女人平日里妖精惯了,好不容易换上一套稍微素净一点的衣服,还真有那么点清水出芙蓉的范儿。她亭亭玉立地站在门口,臂弯里挎着个据说3000多美金的LANCEL经典款鳄鱼皮水桶包,见我出来,立刻亮出八颗牙,一副迎宾小姐的职业性微笑。她说,“今天晚上我有约会,所以,我们要赶紧出门!”

我一愣,“我上我的班,你约你的会,为什么你要跟我一起出门?”

她冲我魅惑一笑,“我约会的地点,正好在你们公司写字楼下的咖啡厅。可是约会之前,难道不应该先逛逛商场,买几件新衣服捯饬捯饬吗?”

我白了她一眼,顺手将钥匙和公交卡扔进自己的包里。临出门的前一秒,我回头看了看这间50多平米的出租房,内心忽然腾起一种前所未有的落寞和无力感。

我记得,有那么一个人曾经在这里为我做饭,洗衣,收拾屋子。他喜欢一边为我们的接吻鱼换水,一边听我在他身旁唱着跑调的歌曲;他喜欢在我洗碗时从身后抱住我,一边给我讲笑话,一边帮我把碗筷搁回橱柜。

他从不会嫌弃那个邋遢的我,他一直都那么包容无理取闹的我。

可是我却把他的包容当成了纵容。于是,世界这么大,我们终究遇到;世界这么小,我却还是弄丢了自己的爱情。

同事说的没错,今天老板出差,顺便带走了记考勤的人事主管。于是还未到打卡时间,一票人已经蠢蠢欲动,收拾东西准备提前回家。

跟着他们去夜市撸完串,晚上回家已经将近十点了。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在文学网上继续更新自己的青春小说。

打开留言板,有一个叫Apollo的读者在底下留言:作者可不可以提前剧透一下,晨曦到底找到辰星没有啊?

我分析了一下剧情走势,顺便感慨了一下毫无进展的人生,想了想,然后点击回复:不知道,看缘分吧。

看缘分吧。这句话像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无法预料我与辰星未知的未来,也不知道这样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终将如何发展,所以只能耐心等待,等待下一场春暖花开。

苏婷婷曾经问过我,我的这部小说究竟是在陈述一个心境,还是在寻找一个人。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就连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刻意地想要出名,将这两个简单字母的搜索率和认知率扩大到整个互联网,是否就是为了让他某一天能够看见。

看见我的等待。

看见我的坚定。

更新完固定的三千字,我起身合上电脑,换上睡衣准备睡觉。

站在狭小的门厅里,我看着苏婷婷卧室里因为电压不稳而忽明忽暗的灯光,内心忽然衍生出一丝叹息。

有句禅语说: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人的一生总有太多无奈,正如世间发生的太多悲欢离合,上天在赐予我们惊喜的同时,亦会带来同等的悲苦。他会考验我们的意志、毅力、忍耐,以及决心。

所以,辰星,如果时光可以回溯,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一定会紧紧握住你的手,告诉你一件事情。

——

人世间的相遇和相爱,原本就是一场无可划分的奇迹。

时光慢慢回放。像一部老旧的投影仪,开始对我的年少青春做一场无声的道别。

那是三年前的我——刚刚经历完一场突如其来的背叛,整个人冷漠,自私,暴躁,脆弱,像个矛盾而又易碎的结合体,浑身透着一股子厌世的决绝。

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回想当时那副令人震惊的画面。

大二寒假,我在林北生家将他跟那个叫陈茉锦的狐狸精捉奸在床,眼睁睁地看着我的男朋友赤裸着身体半倚在床沿上,见我来了,既没有慌张地穿上衣服,也没有半丝让那个女人回避的暗示。

我捡起地上的避孕套,歪着脑袋看他:“林北生,你最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合理的解释?我,给你?”他淡漠地看着我,微微勾起的唇角满是不屑,他说,“谢晨曦,男女之间的游戏,你让我跟你解释什么?”

我没有像那些小说里的女主一样狠狠给他一巴掌,一是怕他弄脏我的手,再者,我是真的累了。

这是第几次分手,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不是没有经历过类似羞辱的场合,也不是不知道林北生是什么样的人。只是以前他多少会收敛一点,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带着女孩子堂而皇之地来家里“做运动”。

是我逾越了,天真了。我以为自己对他应该是不一样的,可是现在却只恨自己没能早些看清,他这样的人,终究不是我所能掌控得了的。

于是僵持了几秒之后,我很平静地冲他竖起中指,以一句蹩脚的英文作为我们之间三次分分合合的结束语,“You’ve got damn son of a bitch!”

这是我除了“Fuck”之外唯一能够脱口而出的英文脏话,从欧美电影上学来的,没想到第一次使用的时间和地点竟然这么的讽刺。

我在大冷的冬天暴饮暴食,在DQ吃完了三大杯暴风雪,然后去大排档连吃了20串烤肉。那种毫无知觉甚至不知死活的吃法吓坏了陪我发泄的苏婷婷,她颤抖着手指用我的手机给林北生打了一个电话,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林北生在看到来电显示之后,直接关掉了手机。

2011年的冬天真是冷啊。我浑身瑟缩地蜷缩在南花园步行街的街头,紧紧攥着苏婷婷的手哭得一塌糊涂,被冻得苍白干裂的嘴唇翕合半天也只抖出了几个字,“婷婷姐,不要求他,不要求他!”

我想,彼时刚满19岁的我大概还是有一些傲骨的。知道已经丢了面子,那么至少得保留点里子。

我这个人好就好在,从小就懂得“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知道今天这么一折腾,身体肯定受不了,所以才在纠结之中想出了一个伟大的补救措施:去路口的药店买盒吗丁啉。

奈何我这身体实在不争气,没走几步,胃突然开始拧巴地抽搐起来。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整张脸扭曲得几乎看不出原状,后来用苏婷婷的话说就是,“谢晨曦,那会我才发现你的易容术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我要是你妈我绝对不认不出街口那大秀变脸绝技的人是我女儿!”

我心也疼,肝也疼,胃也疼,浑身都疼。所有的疼痛都像是商量好了一样,箭一般“飕飕”射进我的身体,令我的五脏六腑无处遁形。

我悲哀地想,老天爷你怎么这么狠毒啊,心理生理一起给我施压,难道今天你大姨妈来了心情不顺畅吗?

还没等我上天入地的想完,胃里的抽搐突然一个加剧,我眼前黑了黑,世界在我面前变成了千万个重影。我拉着苏婷婷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阿弥陀佛”,最后一波剧痛袭来之时,我白眼一翻,直直栽了过去。

晕倒的前一秒,我依稀看见一个身影疯了一样冲我扑了过来。我没太看清他的脸,因为那时我只注意到了身旁苏婷婷惊讶而又惊艳的表情。

我只记得,那个男孩有一双漆黑而深邃的眼睛。很干净,很明亮,仿佛天上的星子,一刹那,整个世界都熠熠生辉。

醒来时是在医院。

窗外天光大亮,清晨的微光暖暖懒懒地照射进来,我眨了眨眼,确定了下自己是否还活着。

我像个尸体一样死气沉沉地躺在病床上,右手打着点滴。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空空荡荡,整个房间充满了消毒药水的刺鼻气息。

我想我大概又得胃出血了,嵌在我体内的这个器官,实在不怎么令人待见。

第一次胃出血发作是在一年前,我即将度过自己的18岁生日,却在头一天收到人生中最讽刺的一件“礼物”。

我那位积极筹划着嫁入豪门的母亲毫不犹豫地拖着箱子离开了我们的家,桌子上只有一张数额不明的银行卡,甚至没有一句告别的话。

我在自己的成人之日歇斯底里大哭一场,去酒吧空腹灌下一杯BLOOD MARY,以最自虐的形式发泄自己的无助和不满。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什么酒量,杯中液体见底,我也几乎呈昏死状态倒在了地上。

身旁脚步声纷繁,似乎有很多人经过,他们打量我,注视着我,却没有一个人管我的死活。

我自暴自弃地躺在地上,有些悲观,有些绝望。酒精麻痹了我的思想,也麻痹了身体上的痛感。

直到有人走过来抱起我,并且指挥一帮人将我送入医院。我不知道他是谁,恍惚间只听见他淡淡的不带一丝情绪的声音,他对我说,“你别睡,先忍忍,我送你去医院。”

那人的声音有一种令人安心的定力,我没有彻底昏厥,而是一直支撑着挨到了急救室。

进去的前一秒我听见有人在调侃,“林北生,你换口味了啊?竟然看上这么个小萝莉!”

他依旧是那种不带一丝波澜的声音,他说,“我只是不想看她难受。”

林北生。这三个字像是从天籁传来的弥撒,在我18岁的青春里,突然谱写出一支绚烂而璀璨的歌。

当初缘何会遇见,又为何会爱上,说句很烂俗的话:都是缘分惹的祸。

我想,“林北生”这个名字之所以如此熟悉,不是因为它多么动听或者好记,而是,这个人,我总是阴错阳差与他相遇。

临近高考,一群男孩将宋晓磊堵在了胡同口,说宋晓磊抢了他们大哥的女朋友。

其实我觉得这事纯属扯淡,那个时候的宋晓磊纯洁得跟个小和尚似的,我给他讲个黄笑话都要面红耳赤半天,有次我俩不小心在公园的小树林里看到一对情侣接吻,他立刻捂住眼开始念叨“非礼勿视,非礼勿视”,结果声音太大,引得那两个人双双回头。

所以那天放学,当那群男孩将宋晓磊团团围住时,从小就坚持“除了我自己,别人谁也不许动他”的女霸王也就是我,华丽丽地出现了。

然而,敌强我弱的现实环境非常不利于我美救英雄的英勇行为。我没有打倒那群男人,但是仍然坚持着在被他们打晕之前气壮山河地吼出一句话,我说,“把你们大哥叫出来!丫的不卸他一条腿老子的名字倒着念!”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笑容灿若朝阳的男孩一步步缓缓走到我面前,所到之处投下的阴影隐隐覆没住我的世界。他无比温柔地对我说,“我腿在这呢,美女你尽管卸啊!”

我承认我很花痴,所以无法拒绝他那副极具杀伤力的微笑。我有气无力地翻了翻白眼,表情有点狗腿,“那啥,帅哥,我叫谢晨曦,名字倒过来更好记,吸尘蟹,嘿嘿。还有,如果我出点啥事,能帮我先垫下医药费不?”

他点点头,表情十分认真,“没问题!我叫林北生,最常去的地方是酒吧街的伊甸园。记得还钱啊!”

脑海里一瞬间闪过许多片段,我愣了一下,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

第一次因为母亲的抛弃而在酒吧醉酒,他将我送到医院,我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没想到,缘分竟是如此玄妙的一个东西,它让我们一次次地遇见,也更让我坚定地相信,这个世上,真的会有奇迹。

在林北生杀伤力十足的眼神下,我很狗腿地点着头。然而下一秒,头部突然传来一阵撕裂般的剧痛,眼前一黑,我终究很没有形象地昏了过去。

后面的事情无需多想,晕倒之后,又是林北生将我送进了医院。

那是他第二次救我。“救”这个字虽然听起来有些尖锐,有些凄惨,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或许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那么点雏鸟心态,第一眼看见了谁,便毫不犹豫地认定了谁。

伤好后,我去伊甸园还钱,却再也没有见到过他。酒保小哥告诉我,林北生并非这里的常客,一年能去一两次,如果没有预约,想见他都得撞大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我,究竟是想让我还钱,还是不想让我还钱?

可我还是觉得那是我生命中的奇迹,似乎他每一次的出现,都带有一种宿命般的、救赎的色彩。所以,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林北生就像我人生中的第一缕微光,虽然稀薄,却是真真正正地照亮了我的世界。

只是这个人的感情来得太过凉薄,真情太少,所以才显得格外珍贵。

回想起这几年的是是非非,我怨他的残忍,笑自己可怜。

说句有点矫情的话,曾经我多么的感激他,如今,就有多么的恨他。金三顺说,回忆是最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东西。我知道我不该总是沉浸在这些糟糕的记忆里无法自拔,我也知道我这种心态不好,既然他不义,我便该早早放手,放自己一条生路。

可,人生病的时候最是脆弱。尤其现在的我,身心俱疲,似乎连放弃,都没有足够的力气。

【Chapter 02】

听见门锁旋转的声音是在我第17遍祷告之后。

在这之前我非常虔诚地祈祷,有没有人来给我送点吃的,不然就算我不被无聊死也会被饿死——很惭愧,虽然我不了解自己的胃是什么构造,但是我清楚地感觉到,它又开始“咕噜咕噜”地跟我沟通了。

大概是老天爷心情终于好了些,给我派来了一位救赎我的天使,男性天使。

男孩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淡淡微笑着站在我面前,他问我,“感觉好点没?”

我抬起头,这才发现,眼前的人竟是那位在大街上疯狂扑向我的帅哥!

我的小心心终于无可遏制地澎湃了,因为我突然觉得上天总算对我公平了一点。面前男孩皮肤白皙,眼眶微陷,鼻梁高挺,那一双黑色的眸子深邃而清亮,像极了传说中的混血。

只是,这个人怎么看,都有那么一丝面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我自我安慰道:大概,所有的女生都会觉得自己跟帅哥似曾相识吧。尤其,作为一个标准的外貌协会,我对他人美心善的行为更是十分赞赏,好感度瞬间爆棚。

我睁大眼一眨不眨地打量着他,

见他依然一脸期待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回答,思考了下,我决定遵从自己的胃,用一种比较委婉的方式告诉他我目前的身体状态。

我可怜巴巴地抬头看他,说,“我饿了。”

男孩怔了怔,随即笑了。那一笑仿佛春暖花开,我骨子里的花痴细胞在这一刻被全部激发出来,连带着一身的病痛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冲他很狗腿地笑,“是你救了我吧?救命恩人,谢谢你啊。现在这个世道,人要都像你这么善良,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指日可待了呀。

一听这话他笑得更欢了。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在听到他的下一句话之后,心脏顿时跌倒了谷底。

他说,“谢晨曦你不记得我了?我是江辰星啊,去年的那个圣诞节,你还差点把我送进派出所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江辰星的那句话像是一道炸雷,瞬间劈开了我的记忆,从对林北生救赎以及背叛的念念不忘,瞬间转移到了与他初遇的天雷地火。

我说这个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不打不相识的“老熟人”啊!

一年前的12月25日,那是多么美好而又多么伤感的一段回忆啊,因为那个时候我和林北生还没分手,可是,却已经出现了危机的前兆。

恋爱一个月,恰逢圣诞节。我站在王府井步行街的入口处,一件醒目的红色羽绒服,红围巾红帽子,甚至穿了双玫红色的靴子,像个红彤彤的火烈鸟一样手捧礼盒等待着我的白马王子。

我一直觉得这身造型实在有损我青春玉女的美好形象,可是由于从头到脚都是林北生亲自为我参谋挑选的,我实在无法开口说出一个“不”字。因为他特别淡定地对我这身装束表示了肯定和赞美,他说,“晨曦,我就是喜欢你这副红红火火朝气蓬勃的样子啊!”

好吧,既然他喜欢,我干吗要惹他不高兴呢。那时候的我喜欢他喜欢得要死要活,他撇撇嘴我就觉得他心里有事,他皱个眉头我心尖都疼。

于是我就穿着一身朝气蓬勃的红外套地按照约会的时间地点准备去跟他会面了。结果等了三个小时,等得我都快变成火烈鸟化石了,我的男主角还没有来。

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晨曦,我有事,你先回去吧。

我哭了,毫不顾忌形象地哭得昏天黑地。我甚至有些卑微地想,我这是又做错什么了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啊?

江辰星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他一直强调他是救我于危难之中的王子,可惜被没心没肺的我当成了流氓。

为什么呢?因为他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或许我这种看似病病殃殃却又格外倔强的身体,尤为招致这些英雄救美的桥段。

那天我又饿又冷地在街口站了三个小时,加之胃原本就不太好,于是直接饿昏了过去。正准备去商场购物的江辰星作为一名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五好少年,非常热情地蹲下来伏在我身上,开始对我施行人工呼吸。

结果他的嘴唇刚碰到我,我便醒了。

我推开他疯了一样地喊,整条大街还能听到我杀猪般惊天动地的嚎叫:救命啊,有人耍流氓啊!

那个时候的我真是脑子不够用,他占了我的便宜,丢人的是我,我却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公诸于众。

我觉得我纯洁的灵魂被亵渎了,于是当我看见他依然一脸茫然的表情时,我义愤填膺地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一个耳光挥了上去,极其剽悍地冲他吼了一句,“你个不要脸的臭流氓,光天化日就敢骚扰良家妇女,跟我去派出所,老娘要告到你身败名裂!”

耳光当然没打成,因为他反应太快,我的手还没挨到他的脸便被他飞速躲闪过去。

他铁青着一张脸,牙关紧咬,我几乎能听见那位仁兄在隐忍之下咬牙切齿的“咯吱”声。我想,如果上天肯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绝对会就地将我就地解决。可是最后,他却什么话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给我一个莫名其妙的背影。。

因为这场误会,离开时,我们谁也没有留谁联系方式的意思。从始至终,我对这个男孩子的印象不过是长得好看,眼神明亮。对于其他,五官究竟精致到什么程度,我是真的没有太过注意到,毕竟那个时候,我满心满脑子都是林北生,谁会关注一个不是自己男朋友的陌生人啊?

我从未想过,我与江辰星竟然在那个时候就有了交集。多么奇怪的缘分,只能感叹,世界太大,城市太小。

林北生和江辰星,这两个人总是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将我遇到。

Destiny takes a hand.

或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命中注定吧。

我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一天,挺尸一般翻过来倒过去,眼前始终浮现着江辰星似笑非笑的那张脸。

他很温和很有耐心地问我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水果,我看着他一翕一合的嘴唇,总是会忍不住想起大灰狼诱哄小兔子开门的画面,然后脑海里便开始脑海里歇斯底里地回响着一句话。

——黄鼠狼给鸡拜年,谁知道丫安的什么心思?一看那张小白脸就知道是上门寻仇迷惑我的,我不能上当不能上当,要把守阵地,坚决抵制糖衣炮弹!

我不敢看江辰星,可还是忍不住自己的花痴心理,将眼睛张开两条缝向着他所在的方向瞟去。

见我偷偷瞟他,他突然心情大好地摸摸我的脑袋,眼神很柔和,完全没有那种想要打击报复我的意思。

他俯身过来,依旧是那副温和无害的样子,体贴地问我,“你饿不饿?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吃流食,不然胃会受不了的。”

我十分感激地点点头,哑着嗓子指使他:“那你出去给我买点吧,随便什么都行。谢谢啊。”

他笑看着我,不说话。早晨的阳光清浅温煦地照射在他身上,像个毛茸茸的光球,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温暖。我这才开始细细观察他,观察我的救命恩人,看着他那双漆黑清亮的瞳仁,仿佛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那么明亮,晃得我的心跳似乎都漏掉了小半拍。

正当我大为感慨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明亮这么澄澈的一双眼睛时,我面前的这位仁兄突然将脸凑到我面前,大眼瞪小眼地与我对望了一会,然后很无耻地说了一句话。“谢晨曦,你真以为我是活雷锋,做好事不求回报啊?我救了你两次,你难道不该给我点报酬吗?”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终于沉默。

江辰星。春江花月房地产集团老总的孙子,网络上有一个很狗血的名称:富三代。

同林北生一样,从小就是养尊处优的小公子,他们所谓的身份地位,本就不是我这种生长在灯红酒绿下的孩子所能够攀附得起的。他们有一个很小的圈子,能进去的人非富即贵,谁想要高攀,都得先经历一番洗脑式的嘲讽。想要站稳脚跟,要么家里有背景,要么自己有颗铁打的心。

我一穷二白没背景,还有一颗玻璃心。

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将林北生捉奸那天,我从屋子里跑出去时,背后那个叫陈茉锦的女孩嘲讽而又尖锐的声音,她说,“谢晨曦,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北生肯陪你玩那是抬举你,不过是个没人要的野种,你有什么好牛逼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羞愤,那种明明被抛弃,明明已经被逼到了极端,却依然不被放过,依然还要被继续践踏、继续蹂躏糟蹋的耻辱。

精神上的,以及心灵上的耻辱。

就是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自卑,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回避掉江辰星倒映在我眸中的双眼。

可是江辰星不允许我躲避,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不说话,只是注视着我微笑。我的内心不断提醒自己要淡定,可是僵持了一会儿,终究抵不过他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目光,我只得轻声问他,“你想要什么?”

面前的男孩稍稍愣了下,半晌,终于扯出一丝浅浅的笑容。于是我也笑了,配合着他的表情,皮笑肉不笑。

我没有自以为是到认为他会对我一见钟情,可是我有一种预感,自分别后的这整整一年之中,他始终都在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

不然,中国那么多人,我们的城市那么多人,在我痛晕过去的刹那,为何唯独看见了他的身影?如果不在乎,那么他冲过来抱住我时,眼神为何那样焦虑,就仿佛,我痛,他也在痛。

我问他,“苏婷婷呢,她已经把我卖给你了吗?”

江辰星毫不掩饰他对我的欣赏,他微笑着点点头,又恢复了那副温和无害的样子。他说,“嗯,还好你脑子运行正常。作为救你的代价,你得把自己抵押给我还债。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你做我的女朋友,天天讨好我哄我开心,没有期限,直到我对你厌烦为止。”

WHAT?你这是在逗我?

我简直快要抓狂了,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啊。我跟他很熟吗,还哄他开心?他怎么不去德云社听相声呢!

刚想骂他,手机的短信铃声突然“叮呤咣啷”地响了起来。

苏婷婷说:晨曦,对不起,他给我买了一个GUCCI的限量版,我没能抵挡住敌人的诱惑,请你原谅我。但你要相信,我还是爱你的。

……

我战战兢兢地苦守了一个上午,直到自己终于因为忍耐不住饥饿而哭天喊地应允了江辰星的不平等条约,他这才松了口,答应出去给我买吃的。

不得不说,江辰星的那句话彻底颠覆了他这张看似“温和无害、纯澈温良”的脸,在他用那副无辜的神情对我说完最后一句话时,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放起了一句歌词: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

点滴已经吊完,唤来护士为我拔掉针头之后,江辰星便被我打发出去买早点了。

作为一名正处于虚弱状态的病人,我觉得很有必要行使一下自己的主权,于是我一副山大王的嘴脸对他说,“咱俩这关系都快确定了,好歹你也得表示一下不是?这样吧,赶紧去给我买点粥,在我面前多表现表现,也让我这个突如其来的‘准女友’做点心理准备不是!”

我以为他多少会推脱一下,好歹拿拿劲儿,不想他二话不说,拿起钱包起身就走。这副无条件服从的乖巧姿态倒是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想想此刻,一个跟我并不算熟悉却成为我名义上“男朋友”的男孩正为了我的健康鞍前马后,刹那间我只觉得自己充满了生命力,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莫名的激情。

于是我更得瑟了,在他关上门的前一秒,冲着他的背影大吼一声,“我只喝庆丰包子铺的薏米粥!”

周晓薇进来的时候我还沉思在自己无与伦比的幻想之中。

我幻想着自己一身华服地挽着江辰星的手臂充满挑衅地站在林北生面前,然后看着他一脸悔恨哀思地看着我,愧疚地说,“晨曦,你回来吧,我不能没有你!”

入戏太深,结果表情暴露了自己的智障。

周晓薇翘着二郎腿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坐在我面前的椅子上,笑,“哟,瞧你乐的,这是遇到什么好事儿了,说出来让我也开心开心啊。”

我将思维转移回现实,望向她笑得无比端庄,“晓薇姐,无事不登三宝殿,不知今天因何事到访啊?”

她冷哼一声,涂着鲜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厉鬼一般伸到我面前捏捏我的脸,我顿时觉得脸颊被扯得生疼。她说,“你小丫头少给我臭贫啊。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了?说吧,这又是唱的哪出啊?”

见我立刻摆出一副恹恹的神态,顿了顿,她无奈地叹口气,道,“早就提醒过你,林北生你招惹不起,你偏不听,最后闹得要死要活,让一群人都在那儿看笑话。”“我没有为了他要死要活,我只是那天吃多了不舒服,你知道,我胃一直就不太好……”“跟我这儿就别嘴硬了,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你啊。”话没说完便被她打断,“说老实话,要不是看在你妈的面子上,就你这一根筋的倔脾气,我才懒得管你。”

我的表情终于在瞬间沉寂了下来,因为我听见她提到了我的母亲。

那是我唯一无法面对却又避之不及的软肋。

说起来,如果单按辈分算的话,我应当管周晓薇叫“小姨”。

倒不是因为沾什么亲带什么故,毕竟我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因为当年我母亲在全市最火的春玉夜总会当头牌时,她曾是母亲的小跟班。

如果要用现在的水平来形容当时的春玉夜总会,那种豪华等级应是相当于现在的“天上人间”,而我妈恰恰是个台柱子,用古代文艺一点的词语来修饰,叫做“花魁”。那个知名度,那个夜夜笙歌的火爆场面,怎一个High字了得。

不过,人人都说上天都是公平的。事业火了,爱情和生活却不一定能够得以完满。

于是,我那位心高气傲的母亲在遭受了N次背叛抛弃之后,终于挂上了一个肯好好待她的老男人,作为未来的第三任太太打入敌人内部,成功地攀上了高枝。

可是你想想看,商人最精明的地方在哪里?必然是无“奸”不摧啊!那位大爷年岁已近花甲,孙子都好几个了,所以压根就容不下我这个拖油瓶。

虽然他没有明说不管我,但是我亲爱的妈妈为了保住她的地位,毫不犹豫地收拾行李走人了,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了那个冰冷的小屋。

如此一来,我和我妈关系终于彻底决裂。

那个时候我正备战高考,最紧要的关头却总有那么点家破人亡的萧瑟。有那么一两个月,我的早点都是靠学校门口的早餐工程中勉强维持,午餐晚餐吃食堂,周末叫外卖。我以为自己就该这样马马虎虎地凑合下去,直到苏婷婷搬到我的住处。

她见我时的第一句话就是:“谢晨曦吗?我是周晓薇的表妹。我姐让我来照顾你,前提是,你得让我免费住在这里,因为,我租的房子到期了,我一时半会也没钱交房租。”

年轻女孩的直白和坦诚仿佛在我灰色的世界里打开了一扇天窗。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我有多么多么的心酸,又有多么多么的感动。

我接纳了这个比我大四岁的女孩进入到我的生活,我的世界。我开始跟她分享一切,因为我知道,这些消息很快就会被传达到晓薇姐甚至我妈妈的耳朵里。

青春期的女孩子总有些渴望被人关注的冲动,我想让她们知道我的所思所想,不论好还是坏。而她们给了我一个契机,现实的状况恰好符合了我的一切愿望。

苏婷婷就是一个眼线,这一点大家早已心照不宣。可是我依然感激,感激周晓薇的细心和体贴,她怕我因为母亲的缘故会对她产生尴尬甚至抵触情绪,所以她选择远远观望,找来这样一个人,在我最孤立无援时陪伴在我身边,从始至终,不离不弃。

直到我高考结束,顺利进入大学,却依然选择走读的形式。只是因为,长期不与外界交流,我变得不大懂得沟通之道,我舍不得丢弃和苏婷婷这份熟悉的信任,只要有她在,我便会感到安心。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苏婷婷的出现,其实是我妈妈的意思。

哪有母亲真的不爱孩子?不过是有很多苦衷,说不出口罢了。

只是年少的我不懂,以至于很久很久,我都辜负了这一番好意,傻傻地活在自己的愤怒和绝望里,别人进不来,我也出不去。

自从周晓薇提到我妈之后,我便一直沉默。不论周晓薇说什么,我也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表情,以不变应万变。

她着实无奈,只好起身准备离开。临走时她往桌子上放了一个信封,望向我的目光里有着毫不掩饰的同情,她呵斥我,“去给自己买点营养品,你看你这小身子骨,瘦得跟个瘟鸡似的。”

我一看那东西就知道是谁委托她带给我的。我没理她,直接把头钻进被子里,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

半晌,只听见头顶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然后是高跟鞋踩在地上清脆声响,门锁相互碰触,发出尖锐的撞击声。

一连串的响动在我周身响起,可是此刻茫然无助的我却觉得病房里寂静得可怕。

身体上的疼痛永远也比不上心灵所承受的压力与创伤,那种伤口无法愈合,那是一种不得言说的铭心刻骨。

我双臂交叉紧紧环住自己的肩膀,以一种婴儿蜷缩在母体中的姿势将自己完全隐藏在被单之下。

书上说,这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我小心翼翼地躲在自己为自己设立的保护层之下,没有眼泪,却在心里很小声很小声地,哭了。

【Chapter 03】

粥买回来了,是我最喜欢的莲子薏米粥。

江辰星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坐在我面前直喘气,我惊讶于他的神速,问他怎么这么快,他长出一口气,哼唧道,“打车呗,难不成坐火箭啊。”

我抱着包子铺的饭盒一边喝粥一边在心里感叹,有钱人就是活得滋润啊。要知道我所在的医院离卖粥的地方分属于两个区,他跑这一趟就花了近两个小时,这得浪费多少银子啊。

大概是我脸上那副痛心疾首的抠门样儿太过明显,江辰星“噗嗤”一声笑了,他安慰我,“得啦小财迷,瞧你那点出息,又不花你的钱,你有什么好心疼的?”

我长叹一口气,对他这副挥金如土的言论十分不赞同,“这叫节约,你不懂的。哎,你们富人不懂穷人的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刚说完,苏婷婷的短信就来了。我一看,顿时很无语。

她说:我跟你说啊晨曦,我听我们这边的朋友都说了,江大少可是个有情有义的有钱人啊!遇上这么个主不容易,你可一定要把握住了,争取一周之内扑倒!相信我,姐姐这双眼睛阅人无数,不会骗你的! 

看着那三个触目惊心的感叹号,我抬眼望了望江辰星,不得不感叹道:小白脸的作用就在于,在迷惑敌人之前,便已经顺利拿下了敌人猪一样的同盟战友。

我在医院只呆了五天就出院了,虽然胃部依然伴有间歇性的抽痛,但我仍然以一种宁死不屈的精神,顽强抵抗着医生和护士的频频施压。

为什么呢?药费贵啊!看个病跟捐款似的,光往那收费处存钱了。

江辰星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自然不懂我们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他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我说,“谢晨曦你活腻歪了是吧?病还没好透就要走,还想整个胃穿孔怎么着?”

我不想接受他的施舍,而我若是说实话的话肯定又得遭鄙视,没准某人还会很大尾巴狼地给我来一句:“没钱你怎么不开口呢?小爷我啥都没有,就是有钱!”

于是我换了一种“以柔克刚”的方针政策,以“女朋友”的思维方式和立场柔声细语地答道,“少爷,你不觉得医院伙食和住宿条件太差了吗?你看这几天苏婷婷也不在,你顿顿都吃病号饭,晚上往我旁边硬邦邦的病床上一躺,那萧瑟的样子看得我都心疼。作为一名刚刚上任却要陪着我‘风餐露宿’的男朋友,你不觉得委屈吗?”

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将近半个小时口干舌燥的说教之后,江辰星终于点头认可了我的观点。

但是,人类对未来无法把握的地方就在于,我们往往只想到了事情的结果,却没有预料到矛盾的突发性。

当江辰星把我送回家,不到一个小时便再次出现在我家门口时,我愣愣地看着他,然后问了一句很白痴的话,“你有什么东西忘拿了吗?”

他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眉示意我看向他手中的便捷型旅行箱。我终于恍然大悟,说了一句更白痴的话,“哥哥,我还真没考虑过未婚先同居啊!”

江辰星无奈了,他叹口气,提着箱子从我身旁挤了进去。当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把苏婷婷那间比我还要凌乱的屋子整理干净并把物品摆放进去时,我终于反应过来,冲到他面前痛心疾首地说,“你住到这里,那婷婷姐怎么办?”“她都为了一个限量款的包把你卖给了我,你竟然还在担心她的去处?让我夸你什么好呢,有情有义,嗯?”面前的男孩果然是一条披着羊皮的狼,他毫不掩饰眼底的得意,摸摸我的脑袋笑得老奸巨猾,“。好了,谢晨曦,从今天起,其他人的去留都与你无关了。现在,你的所有权,归——我——!”

他很无耻地将那个“我”字拐了个弯,可是那一瞬间柔和的表情,却让我的心突然小小地悸动了一下。

不过在家刚呆了几个小时,厨房里的锅灶还没暖热,我便接到一个电话,来自一个N久没有联系的人,我的竹马小兄弟,宋晓磊。

说起来宋晓磊应当算是我实实在在的发小,虽然我们俩相伴的时间只从幼儿园坚持到了小学毕业,但还是建立了非常深厚的革命感情。

所谓革命感情只用三个字便可概括:虐,以及被虐。

很小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有暴力倾向。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潜藏着隐忍的自卑和骄傲。加之由于我妈工作背景的缘故,我进出坐的都是高级轿车,比如红旗啊桑塔纳啊。那时年少分不清是非曲直,只觉得这样很有面子很拉风,所以便处处想显示自己高人一等。

于是,幼儿园时我整个就一叱咤风云的小霸王,偷鸡摸狗,欺压弱小,无恶不作却理直气壮。那时我是孩子们眼中的“女王”。直到那一天,我遇见了宋晓磊。

宋晓磊的父亲貌似是某国企单位的小科长,官不大却也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是以他在转到这个幼儿园时就享受到了许多特殊待遇。老师巴结着,小朋友们欢迎着,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小男孩被包围在一圈光环之中,一种叫做“嫉妒”的邪恶种子在幼小的心底生根发芽。

第二天,我趁他坐板凳的时候用脚把凳子往后一勾,他“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几秒之后突然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

我看见宋晓磊的裤子上瞬间漾开一大片斑驳的殷红血迹,因为那张凳子底下,整整齐齐地放着我从家里带来的10枚图钉。

毕竟是4岁大点的小孩,见了血哪能不害怕?

那一刻,我的眼底终于泛起层层惊恐。眼前蔓延开大片大片化不开的殷红,慌乱中我被一群孩子推搡到他面前,在直直望进他那双无辜而又充满惧意的双瞳时,内心头一次腾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愧疚。

从初中到高中,我们虽说并不常见面,可是再见面,却从未有过生分。

可自从这位重色轻友的仁兄在大学期间有了女朋友,便将我这个死党抛到脑后,除非重要的事需要他亲自出马,否则见他面的机会跟进中南海的几率基本保持平齐。

至于他所谓的重要之事,我总结了下他刚刚打来的这十分钟的通话内容,大致情况如下:宋晓磊和他女朋友张惊蛰在夜市上摆了一个卖毛绒玩具的小摊,俩人一腔热忱地邀请我过去捧场,并再三强调,如果我去的话一定免费让我挑一堆小玩意,只要不超过十块钱。

我非常干脆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搪塞过去,并没有告之我身体不适。一是怕他们担心,二来也不想再让这个世界上多出两个同情我的人。

我出生虽卑微,可人格却并不卑贱,我有手有脚心灵手巧,凭什么需要别人的同情来过日子呢?

虽然我曾经无数次地提出申请并且强烈抗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失体统,然而江辰星还是很无耻地进驻了我的生活,侵占了我的领地。他的官方说法是:他要让我的世界都充满他的味道。

我心里一阵恶寒,一边嫌弃他一边无耻地喝着他给我买回来的奶茶。

虽然不知道江辰星是怎样跟家里人解释的,总之,这位仁兄将“鸠占鹊巢”这一方针政策实施得非常彻底。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苏婷婷的房间收拾干净,然后将他的东西一件件摆放进去,虽然不多,但是足以显示他的坚定和决心。

我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江辰星,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根本就不熟,或者说,我压根就不认识你。答应做你女朋友也是权宜之计,我这么脆弱的一个18岁小萝莉,怎么可能跟你住在一起?就算你不在乎,我们姑娘家家的名誉还是很重要的,你作为一个有点责任心的男人也该为我考虑一下是不是?”

谁知道他居然轻笑一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开口道,“小萝莉?你怎么不说你是小萝卜头?至于你说的什么姑娘家的名誉之类的,那些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更何况邻里之间谁也不认识谁,在乎那个干吗?你只要知道,我认识你就够了。谢晨曦,你也不傻,难道你就没想过,为什么你出事的这两次陪在身边的人不是林北生而是我吗?”

我哑然。后面的话我没有问,他也没再说下去。我就这样默许了一个对于我来说仅仅相识五天的人进入了我的生活,之后的几天我们很默契地将这段对话自动屏蔽,绝口不提隐匿在这之中的波澜,彼此和睦相处着粉饰太平。

那时我尚未想过我和林北生的分手是否还有其他因素,比如人为,比如算计。我只是单纯地想着,既然江辰星有能力救我,有能力闯入我的生活,便自然懂得怎样消除我的顾虑和不安。

果然,这个人很懂得给单调的生活加点调味剂。每每理所当然地用完我的东西之后,他总是会大言不惭地加上那么一句“媳妇儿,我刚刚用完了咱俩的XXX……”,那话吼得叫一个气壮山河,生怕我忘记了那已经是我俩的共同财产。

他用东西用得顺手,叫“媳妇儿”叫得更顺口。我三番五次地警告他注意言辞,可是每每都会被他那双电压极高的清眸看得心烦意乱。于是最后只得作罢,由着他去了。

寒假即将结束,我去图书市场买来新的学习资料,打算每晚回家自己学习。

我是大学里唯一一个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我坚持走读,老师让通知家长来协调此事,电话打到我妈那里,她却委托周晓薇过来协调沟通我住宿的问题。

也可能我们这所学校的氛围过分宽松,老师也懒得管,家里走走关系就能搞定一切。总之,我被告知可以继续以走读的形式完成四年学业,理所应当地继续住在我自己的小屋里。

而此时此刻,我和江辰星也正式开始了我们的“二人世界”,虽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居,可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依然免不了有些尴尬。

要说这种事情在上大学的情侣之间或许比较常见,可关键是,我们只是名义上的情侣啊!我这么纯洁的人却做着如此不纯洁的事情,这是一件多么令人亢奋而又充满挑战性的事情啊。

于是,抱着一种要与世俗作斗争的心态,我开始学着接受这个事实。

起初还有些不习惯,生活中多出一个人来并不可怕,毕竟苏婷婷刚来时我接受得也挺顺其自然。可是突然多出来一个男性,还是在我空窗期时冒出的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性,这个问题就有些严重了。

他刚来的那几天我日日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像防贼一样防着他盯着他,他一靠近我我立刻就摆出一副标准的自我防卫姿态,弄得他哭笑不得。

我讨厌富二代,林北生跟我分手的那天我就知道,灰姑娘的童话是格林写给后世的一部谎言,他们这群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真心,不过是吃够了大油大肉,偶尔喝喝清汤图个新鲜罢了,我当然掂量得清自己几斤几两,也再没有想过要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江辰星这个意外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看不懂他眼中的含义,也惹不起他身后的背景,只能跟他嘻嘻哈哈,插诨打科。

不过,习惯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像是毒瘾,戒不掉,时间一长便只能依赖。更何况江辰星对我的照顾显然跟苏婷婷不一样,我已经孤独了太久,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宠溺到溢于心底的温暖,有人跟我作伴,还无微不至地照料我的日常生活,我觉得如果这算是一种福报的话,那上辈子我一定是个慈悲远渡的大好人。

仅仅一个星期,我竟已经开始习惯于江辰星的呵护,习惯于他的用心和他带给我的一切。某天早晨起床时,看见他站在厨房里安静地替我热豆浆,我的眼眶突然有些酸涩。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家的温馨,也很久不曾有人给过我这样一种感动。

那个画面是那么的美好,清晨的阳光暖暖懒懒地照射在男孩身上,他背对着我,忙碌而又快乐的身影仿佛来自于神话里的田螺姑娘。

我呆呆地看着,努力仰起头,拼命将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温热液体逼了回去。

那一刻脑海里竟然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地问自己: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是我的终点。

周六下午的时候我正在卫生间洗衣服,听到门铃响起的那一刻,毫不犹豫地便冲着正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的江辰星大喊一声,“嘛呢,开门去啊!”

我想,我这种毫无缘由的条件反射应当是一种下意识的依赖。我完全没有想过谁会出现在门外,更没有考虑到如果让我身边的朋友看到一个陌生男孩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的家里,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后果又会怎么样。

当宋晓磊和他的女朋友张惊蛰目瞪口呆地看着只穿着居家卫衣的江辰星迎宾一般站在门口时,六目相对,天雷滚滚。

所以,当我满手泡沫地从卫生间里跑出来时,宋晓磊终于爆发了。

他像是被人扒光了一般大惊失色地冲我尖叫,“谢晨曦,你不纯洁了!你竟然敢跟男人同居,而且那个人还不是林北生!”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保持缄默,再没有开口。

或许有些人的迟钝是天生的,也或许,宋晓磊到这里就是为了一场目的明确的捉奸。他丝毫不掩饰自己那副白痴的神情,明明已经看见了我的沉默,却依然不知死活地对我说,“晨曦你真的学坏了啊,就算是跟林北生分手,也不能这么随便地找个男人自暴自弃啊!”

我咬紧牙关狠狠瞪着他。

为什么要跟我提这个人?为什么要在我最难过的时候往我的伤口上泼硫酸?!

所有的人都知道,自林北生跟我分手之后,他便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禁忌。说不得,碰不得。

可是现在,在我想要忘记一切开始一段新生活的空当,该死的宋晓磊为什么要将这三个字彻底演化成这样一场悲剧!

于是我失控了,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了。

在听到那三个字之后,我几乎是使出了吃奶的劲,竭尽全力将他从屋子里推了出去,然后准备狠狠地摔上门。

我不明白,从小就那么温和甚至有些懦弱的宋晓磊,从小就很会看我脸色甚至有些讨好的宋晓磊,他为什么会这样毫无顾忌地撕扯我的伤口,提起我最不愿面对的回忆。

直到张惊蛰突然伸出手拦在门沿淡淡开口时,我终于知道宋晓磊来此的真实目的。

女孩用一种略带敌意的眼光看着我,轻声道,“谢晨曦,事情已经发生,大胆面对就是,有什么好回避的?何必找这么一个替身,害人又害己。你不知道有人一直都很担心吗?”

宋晓磊和张惊蛰走了,留我一手泡沫一脸颓丧地坐在原地。

江辰星走过来,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逼迫我直视他的眼睛。他问我,“很难受吗,难受得想死是吗?”

我发现他的嘴巴还真是贱,我都这么难过了,他非但不安慰,反而冷眼旁观地看我笑话。我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竟然被他拿捏得死死的,推了半天他却纹丝不动,于是我只好逞嘴皮子快活,“你才想死,你们全家都想死!你还是不是我男朋友啊,竟然诅咒我!”

江辰星冷笑一声,“你也知道我是你男朋友啊?那你当着我的面想别的男人,甚至为他难过的时候,你有想过我的感受吗?”

他蓦然松手,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眼神很复杂,冷冷的,却又带了些说不出的怜惜。那种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目光却在瞬间穿透了我的身体,直达心里。

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只得努力抬头迎上他清亮如星的双眸,张了张嘴,却发现再说什么都是徒劳。

的确,是我太自私,没有考虑过江辰星的立场,没有替他想过这样会将他搁置到怎样的一种尴尬境地上。

我心里明明惦记着另一个人,却依然毫无立场地要求他安慰我的伤心,包容我的无理取闹。

彼此就这么沉默了半晌,我终于偏过头轻声开口,“江辰星,今天是我失态了。仅此一次,从现在起,我会努力学习忘记。”

【Chapter 04】

我和江辰星又恢复了往日的关系,不冷不热,却依然有着一种彼此依附的亲密。

江辰星即将升入大四,学计算机的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闲赋在家,一边编程写代码赚钱,一边准备考研。

早晨六点半起床,桌上便已摆放着热好的牛奶和切片的吐司。

想我何德何能,竟然让这样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给我做早餐。他说他为我做什么都是自愿,可是我的良心仍然有些不安。

毕竟,我们还没有熟到那种老夫老妻可以一起过日子的状态啊。

每每对上我歉疚的神情,他总是无比安慰地一笑,道,“谢晨曦,你能不能不要总皱个菊花脸,难看死了。我就喜欢打入基层体验生活,怎么了?”

我于是便不再言语。然而喉咙却似被堵住了一般,总有莫名的情绪翻涌上来,让人哽得难受。

周日的下午,江辰星神秘满满地说,“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一脸期待,“什么好地方啊?”

他但笑不语,直到我们打车来到一家KTV门口时,我才满头黑线地看着他,很无语地问,“什么时候你的品位居然降到这么低了,一个KTV就把你给打发了。”

结果我进了包间才知道江辰星的险恶用心。他叫了一大帮子人,有男有女,都是他所谓的狐朋狗友兄弟姐妹,一个二个地坐在大包厢的沙发上用一种看外星人似的眼光来回扫射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我扯扯江辰星的袖子,问他,“这是什么情况啊,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不等他说话,那帮男生已经嬉笑着抢先开口,“我们就是想看看,一个先迷惑了林北生又拿下了江辰星的女生到底是何方神圣!”

原来是团体围观来了,我有些气愤,然而碍于我从小自我修炼而成的心理素质,我还是冲他们皮笑肉不笑道,“我又不是草泥马,有什么好看的啊。看我你们是能升官还是发财啊?”

有人在一旁轻笑,“哟,这丫头嘴皮子还挺利索。以前跟我哥出去吃饭时他就跟我说,有个黄毛丫头一天到晚给他逗得嗷嗷的,今儿个一见,还真是!我说怎么与众不同呢,原来是人家舌功好啊,舌头都比人长一截。这话接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全场突然静默了。谁也没有再接下一句,我转头看看江辰星,他的表情未有太多尴尬,可是脸色却明显沉了下来。

我望向角落,那处声音的源头。刚刚开口的男生穿一件黑色毛衣,翘着二郎腿毫不掩饰地回视着我,昏黄的灯光斜斜打在他脸上,看不清眉目,却能感觉到他笑容里的讽刺和挑衅。

沉默半晌,江辰星缓缓开口,“文杰,是北生哥有错在先,他自己都承认了,你有什么可打抱不平的?”

那天的气氛一直很压抑,因为江辰星的最后一句话,整个包厢陷入一场没有无烟无火却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

这还不算尴尬,去卫生间的时候,还听到两个女生略带鄙夷地议论我,一个声音说,“那个谢晨曦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嘛,刚分手就换了一个,听说两人还同居了,也不知道江辰星怎么想的!”

另一个也跟着附和,“所以才说世风日下嘛,听说那女的家境挺不好的,这不明显是看上辰星的钱了嘛。哎,现在的女大学生可真行,还不到20岁就这么糟践自己……啧啧!”

……

最后那两声“啧啧”听得我心里直冒苦水。我很想冲上去揪住她们,让她们睁大眼睛看清楚到底是江辰星追的我还是我死乞白赖要缠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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