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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21: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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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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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就会变成你

爱你就会变成你试读:

内容提要

我温柔地摸着他纱布空隙中的皮肤,轻轻地说,枫,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所以我就会变成了你,变成你的眼,变成你的皮肤,你的声音,我已经是你了,分不开,挥不去,这一次不论什么原因,你都不可以,离开我。

枫拉起我的手,慢慢的掌心合在一起,十指深深相交,一辈子不再分离。

一切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你看不见我的笑,因为它埋在了风里

我忘了是否是我的父亲执意叫我涯俟。

从我记事起,他就一直这么苍老下去。于是他不再是那个每天天未明便出海打渔的男人了。他会坐在被踏得光滑的门槛上看太阳从巨大的扶桑后面升起。散发出闪耀如金的光芒。然后他抱起年幼的我,掩上门。他把我置于粗糙的榆木椅子上,用衣角轻轻拭去我嘴角的唾沫。

我的父亲随后说,邑,天明了。

那张用以谋生的渔网被他晾在屋外。海风扑面而来。从紧闭着木门缝隙里四散逃逸,呜呜作响。

我的童年的甜蜜而美好的回忆是关于那个喜欢穿堇色绸衣的母亲。她有着渔村里任何一个村妇所没有的矜持和眼神。清澈。哀伤。有时候我觉得我母亲的眼里似乎有一股蓄势待发的泉眼,随时都有汹涌而出的可能。这样的眼神,就连我后来遇到的女子一览也不曾有过。又或者是她不曾在我的面前流露过这样的哀伤。

我隐隐的感觉到我的母亲似乎有些漠视我的存在。只是在她记起有涯俟这么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冲着我招手,低头看我,眼神清澈哀伤。

她对我说,涯俟。去村外等等你的父亲,他该回来了。

可是我依旧执着地喜欢着我的母亲,喜欢她的眼神,也不管她是否会在意我,或者还要遭受到她的冷漠。当我长成一个少年的时候,我的父亲开始流露出他对我的排斥。他总是呵我尾随在他的身后。出海打渔。进城置办生活必需。形影不离的样子。他变得不和我多说一句话,只是一再地向我发出一个字或者两个字的命令。走。拿着。停下。放那儿。给我。上船。进去。回家。有几次我随父亲出门的时候回望我的母亲,我看见她在倚门而泣,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出口,她的手僵在半空中,挥之不去。后来,这个奇特的姿势变成了我的母亲和我一种不言而喻的告别。我远远地望着她,转过身去追我的父亲。

这一年的时候,我尾随我的父亲一路小跑,跟着他的步伐,穿过我整个秋冬春夏。穿过我朗朗的少年。于是我跌倒的时候习惯自己爬起来,习惯了双手抱着重得有些难以负荷的粗粮跟在父亲的身后,习惯了不去在乎阳光有多么强烈山路有多么难走。

我的记忆里总是会出现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子,她或者站在一障山上对我微笑,或者是在我奔跑的时候留给我陌名的背影。我无法预料这样的一个女子,因为她比我的母亲更为模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都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和我有什么关联,这些我都无从得知,甚至有时候我会惶恐地以为自己的存在是一个巨大的骗局。而为何是我,兴许都是如我的母亲所说的那样,一切,自有天命的安排。

我不再心存感激地怀念起童年的美好,我总是想是不是我一生的快乐都在童年里消磨掉,所以才换来现在的这种陌名的难受。

渔村里有十几户人家。这里最为辉煌的事情已随着我童年的结束草草收场。年轻的渔夫一个接着一个地葬在滔滔的巨浪之中。后来,仅剩下的几个年轻渔夫都窝在破败的屋子里。渔网像蛛网一样被风吹散各地。他们变得像任何一个深闺待嫁的姑娘。再后来,年轻的渔夫们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消失得让人匪夷所思。连足迹也没有留下来。

只是那些悲痛欲绝的老人们有时候会指着西北的方向。并且老泪纵横。据说,他们都越过这些绵亘的山河,到咸阳去了。

我的母亲着一身堇色倚门发出短促的嘲笑。她的声音如同婉转的夜莺般唱出弥漫死亡的乐声,她说,他们都死了,是不是。她漠不关心地瞥了一眼老人们漏洞百出的固作镇定,她拉起我的手,说回家了。

在我们和老人们的背后,黑色的云朵有如塌陷般聚集在西北连绵的山上。我在想,要是那一天黑色的云朵翻滚而来,最后变成一群遮天蔽日的乌鸦掠过我们的头顶,那些老人会不会吓得魂飞魄散呢。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母亲的时候,她神情诡异地看着我,不动声色。她顾自地说了一句,一切,不过都是如此罢了。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她牵着我的手回家。好像她并没有听见我的问话而我也始终漠不作声下去。老人们撒不圆的谎,和我母亲的不动声色,都成为我无法得知的洞穴,渐渐地被夜以继日无望的风沙埋没了。那些年轻的渔夫们死了,为何我的母亲会如此肯定地作出猜测。最终都不得而知。

我转过身去看那些老人,他们站在黑色的云朵下面,神色张皇。我突然看见那个女子又出现,她站在老人们的中间,手上掌着一盏昏黄色的灯,她慢慢地朝东海的方向走去,而老人们似乎都没有看见她一样,各自张皇,各自不知所措着。

渔村自此破败了。那些跋山涉水的商贩不再光临这个破败的渔村。也不再有骑高头大马的侠客从此经过了。

后来渔村里的姑娘一个接一个地被嫁到山河之外的地方了。永远远离了弥散在这里挥之不去的鱼腥味。那些迎亲的人或者平庸,或者貌丑,或者新寡。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已经破落的渔村,像在集市里挑拣蔬菜一样把深闺的姑娘们一个一个地挑走。然后付给老人们一笔嫁妆,带走他的新娘。老人们喜笑颜开了,自从年轻的渔夫们一个接一个的不见,他们终于只能把自己的女儿或者媳妇像鱼一样卖掉。

那个时候我的父亲正让我跟着他到不远的山上去。我看见一个做边脸上长了一个瘤的男子面带贪欲地向渔村欢畅地跑去。

于是我问我的父亲,爹爹,他来得太晚了是吗。所有的姑娘都已经被卖了。

我的父亲并不搭理我的话,他继续赶路,我跟在他的后面踉跄地跑。

我又问他,如果我是女孩,你会不会也把我卖了。像卖鱼一样把我卖掉。我看见我的父亲愤怒的转过身,面孔因为他的愤怒而扭曲着,他严厉地呵斥我道,你胡说什么。他的声音像是大浪的涛声一样汹涌。

即使在多年以后,我仍然无法了解我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为何待我那么冷漠。这件事情一直到我父亲和母亲临死的时候也没有被允许得知答案。而我的想象中,我的母亲是因何原因离家去国来到这个东海的渔村。又为何他们会在一起生活却又形同陌路。我一直以为我的母亲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她的神情,她的矜持,总是在小时候一遍一遍地被我颠覆着自己的妄想,我总是觉得,她必定有带有传奇的精彩,同那些赶路的侠客一样,带着神秘,带着隐忍。但这些我最终都无法得知。

我还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常会带我出海。太阳还未升起,木筏之上,我的父亲在一片摸索声中出海。海风低吹,带着一股刺鼻的咸腥味儿。

有时候的出海会一无所获。是已日暮,黑色的云朵飞扬跋扈地压上。不见海鸟的踪迹。一直到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海鸟始终没有出现。像年轻的渔夫一样都消失不见了。我随我的父亲静静地站在东海的木筏上,望着连绵无尽的苍穹,听我父亲摆桨的声音。直到很久以后,我才觉察到我的存在便如同那些消失的海鸟——无法引起我父亲的注意。

冬日已至。我的十六岁飞快而仓促地过去。一片惨烈的哗然。渔村里的最后一个少女盈瑶也像个枚成熟的果实,绽放奇特的芬芳。她独自居住在一障山通往渔村的小道上。离离的荒草埋没了她的小房子。

少女盈瑶唯一的哥哥作为村子里的渔夫已经早早的死去。

在所有的姑娘都远嫁山河之外的时候我和少女盈瑶都站在山上看着一幕一幕类似的场景。年轻。年老。平庸。丑陋。健壮。瘦弱。等等等等。他们将渔村里的姑娘们背过一障山,然后消失不见了。

我问少女盈瑶,你什么时候离开我们的渔村。被她弄脏的脸上袒露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骄傲,她眉毛飞扬跋扈地上挑,像我遇到的任何一个市井无赖一样推了我一把。少女盈瑶终于开口,她对嚷道,你就是那个疯女人的儿子吧。你给我走开。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别人关于我母亲的评论。而站在我面前的这个飞扬跋扈的少女辱骂着我的母亲,她骂道疯女人。疯女人。这三个字从她的口中挣脱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它在瞬间瓦解了我对我母亲最为隐蔽的幻想和形象。她叫她疯女人让我感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压抑。羞耻。愤怒。和訇然的塌陷。

我和少女盈瑶扭打在一起。我疯狂了一样拉扯着她的衣服和头发。我听见她的尖叫冲出了我所知道的范围,兴许传到遥远的山河之外。

后来,我的父亲带着一脸的愤怒和不满把我拉扯着回家。我看见盈瑶站在一障山上对我袒露出不屑一顾的嘲笑。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注定了输家的角色。我看着盈瑶的背影慢慢地消散在落日的余辉之下,我隐约地感觉到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落寞。

那一年的末尾似乎过得有些漫长。整个冬天,我和我的母亲几乎没有出过家门。我的父亲赶着夜色回来,他嘟囔道,天越来越冷了。

渔村是在一年四季都温暖如春的南方。而这一年的冬天却冷得异乎寻常。我坐在榆木椅子上,耳畔刮过一阵响亮的风,穿过小小的木屋呼啸着离开。我的父亲呵着气,把手放在升起碳火的炉子上,他嘟囔道,冷死了,冷死了。我爬到床上,我的母亲正看着窗外,我探过头,突然有些想念少女盈瑶,我不知道现在她怎么样,一个人是不是会害怕,会不会想念她的哥哥。我看见窗外漆黑如墨,天与海,分不清谁是谁了。

我裹上厚厚的衣服,飞快地跑着出门,我身后是父亲的叫嚷和母亲的叹息。

这一年的冬天真的异常的冷,我记得我的母亲说过。她说,涯俟,上天是不会无缘无故带给你灾难的。涯俟,天命,一切都是天命。我不知道她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同样都无法明白。她说,天命。一切都是天命。一切都不可能得到宽恕的。

寒风有些张狂地划过我的脸,我似乎感到自己的血会喷薄而出,我在想着少女盈瑶,我担心她会死去,天这么冷,她能怎么办呢。

突然我听到远处传来一阵繁杂的喧闹声。在一障山上闪烁着点点的烛火,在一片漆黑之下,似乎有什么阴谋在进行着。在兵荒马乱着。我听见,一障山上传来少女盈瑶的尖叫声,就如同那个午后,我和少女盈瑶扭打在一起,我拼命地扯着她的头发,她发出的刺耳的尖叫。我躲在草丛里,一障山上的烛火越来越大,突然,少女盈瑶的房子燃了起来,火光一下子将漆黑的夜空照亮,干燥的离草烧了起来,黑色的云朵訇然压境。

杀。杀。杀。

一面军旗在火光之下。红色染红了天空。这一年末尾的风呼啸而过,吹在少女盈瑶燃烧起来的房子上,妖冶地抛向空中。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怖散发到身体的各个部位,我的身体被冷洌的风僵住,我的声音想发出尖叫却被火光掩盖掉了。东海的浪涛疯狂地汹涌着,排山倒海地倾倒着。

我听见他们手持长矛,整齐地击地,他们叫道,杀。杀。杀。杀。杀。杀。

顿时火光照亮了整个渔村。老人们惊恐万分地将身体探出窗外,黑色,夹杂着火光,渲染着死亡的临近。

天明的时候,渔村像是荒废了百年千年,白色的烟从坍塌的木屋上缓慢地升起,半空中,突然被一阵不经意的风吹得魂飞魄散。东海的浪涛慢慢地平息了,只剩昨夜晚留下的灰烬在无望地支撑着。我匍匐在一障山荒草离离之上,看着脚下的土地,我所有的一切,在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渔村,少女盈瑶,我的父亲和母亲,以及我终没有等到的答案。

头顶的天空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姿态,我突然想起我的母亲说的话,她说一切,不过都是如此罢了。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我站在被踏平了的渔村,春日的第一股风呼啸着从遥远的东海之外传来。升起的烟四散逃逸,又不顾一切的再次升起。我跌倒在渔村离离的荒废之上,眼睛鸿蒙一片。

不知道过了多久,记忆中的那个女子站在了我的身旁,她的脸上带着决绝和坚强。她拉起我的手,对我说,涯俟,我们回家。

一切,不过如此罢了。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此情若是久长时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可能熟悉我写作的人,会发现这篇文章是多么矛盾。首先,这是我第一次在习作前加上题记;其次,这是我第一次以爱为线索串联杂乱的文字;再次,这是我第一次在对立的时节发表对立的看法;最后,这是我第一次既亲笔又代笔来抒发情感:

不要等待奇迹的发生,不要等待付出的收获,不要牵挂梦呓的女孩,不要期待心怀的梦想——把它们看作判断题,正确答案是True 还是False?不清楚。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是和我一样,在不清楚的世界中盲目地走下去。偶尔会跟着路标踏上平坦的道路,不过它们其实更喜欢沼泽;更喜欢湿地;更喜欢当累的时候就可以立刻躺下,不管再次起身时人会变成什么样子。当它们对于自己身份的定义打上问号之后,才发现,这仅仅是问号而已。好像觉得自己是最现实的人,也就是最不虚幻的人。所以对于这些判断题,不清楚是最好的答案。

可是,又有一种人,它们最虚幻,最不现实。读着一本又一本言情小说,开始懂得了哭泣,又在懂得哭泣之后懂得了抑制眼泪的滴落又蒸发。因为它们开始改变,开始下意识地像小说一样过着所谓的现实生活。偶尔会跟着路标踏上平坦的道路,不过它们其实更喜欢小道;更喜欢竹林;更喜欢当累的时候就可以感受到痛苦,不管再次快乐时是否依然是真心的微笑。其实对于愉悦,它们没有拒绝,或许根本就拒绝不了,是天的定数吧。可是有权利享受其相对的东西。因为,对于它们来说,这才是所谓的现实生活。

以前,我未曾仔细读过《圣经》,可是一直让我清楚的是:人类的祖先是亚当。我想当上帝觉得亚当过于寂寞的时候,才取出了他身上的一根肋骨,创造出了夏娃。对于撒旦引诱他们偷食禁果的事情,我不加评论。我只想说,亚当是一种人,而夏娃是另一种人。我曾经无数次设想,假如亚当回答我前面提出的那几个判断题,它的答案会是什么。不知道,不知道它是否回答不知道。

挽首看看题记,问问,有多少人知道这词是谁写的呢?我不能确定,我只知道北宋有个词人叫做秦观;再问问,有多少人知道这词的标题是什么呢?我不能确定,我只知道牛郎织女会在鹊桥相会。那天,是七夕节,是多少热恋的人忘记而失意的人记住的节日。其实那夜晚就比除夕一样,月亮就是那么圆。我坚信,牛郎织女不是仙人,却胜过凡人一点滴。相聚如同梦幻,霎时间消失,对于此,他们是否相信,即将的别离相对于永恒来说只是瞬间?“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古文评论家说,这个“顾”用得好,作者没有一袭前人“踏”的写法,却用这回眸显露出深深情意;“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当代评论家说,这个“岂”用得欠佳,作者所表达的感情在现在看来只是回收站的废品,已然没有人乐意失去朝朝暮暮,而是享受卿卿我我。

留住我的记忆,在一夜之前也好。让我能够拥有好好做梦的甜蜜,好好做美梦的甜蜜。让我来不及设想到底是委屈还是被判,你是否一样呢?允许我继续读着飞鸟集,继续读着十四行诗集,让我慢慢懂得爱的真谛究竟是什么——第5大道上的仿塞纳河畔的咖啡吧,10点过后烟火烂漫留却的爝烟,半夜爬起看到7颗流星中飞过的唯一……在此,我否定很久的答案却画上了一个由快乐的弯钩和痛苦的星点组成的问号。

你在何处?睡觉的时候,你的头朝哪个方向?北边还是东边?或者两者都不是;你在何方,三年之后,你的心朝着哪个方向?北边还是东边?或者两者都不是。未名湖畔将会有我的身影,那么你呢?是在燕园中和着鸟儿歌唱,还是在外滩聆听着海风吹袭的声音?不得而知,可以告诉我么?

于是,有一些东西,能留住就留住,不能留住,暂且遗忘……

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GuaChon,Spotsero,Afish,Chopsi愿亚当保佑你们快乐;

Rannabbit,Cisuan,Luoier,Shucy愿夏娃祈祷你们幸福。

FINS泛情笔记

其实6点就醒了,硬是决定在家里睡觉,一直睡到了11点。

突然不想画画了,这个时候如果我手里拿着那套黑杆子的上海油画笔厂出品的笔,我想我会吐的,怎么说我和画画这件事也谈了一场天长地久的爱了,我时刻爱并恨着他,今天早上我决定和他分手,现在我决定反悔。

我想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啊,我不想画了,我伪装成病了的样子,我明天会参加天津美院的考试,我决不会去天津读书,我过年的钱就要用完了,我拿他们买了书,KENZO,一顶具有妖孽气质的帽子,施德楼的加碳8B,水粉纸,一盒给X的极品芙蓉王,帮狒狒垫了一餐必胜客,和ANS去MC吃了520餐,拿到了那一对红通通的赠品手套,但还是习惯把手放在他的口袋里走路。

还有,我想你们了,你,你,还有你,你们坐在班里的孩子知道我说的是你们吧,我多久没回去了,秋天的时候我脑袋上有62根小辫子的时候手上刮着叮叮响的银镯的时候你们看到了我吧,我没心没肺的样子是能让人印象深刻的,现在我不再自以为是了,我中圈套了,这个春天芬芳的空气从南边儿杀过来了我闻到了,某人唇齿之间的味道就是我中的圈套,他说啊我怕你不要我了,我总是怕,就好像拿着一亿的存折在五一路上走的那种怕,怕你没在我口袋了被抢走了,我说,我不相信你。

丑丑,我多久没这样叫你了,你们家的小妖孽FIN现在一定是你不认识的样子了,连我都不认识她了,她现在回来看到你写的那些过往啊故人啊她手足无措了,她现在还叫你丑丑是告诉你她还爱你啊,你千万不能不理她。

湘啊,我们家闺女,和和.2005了还没把自己嫁出去啊,现在我想坐下来听你唱歌了我不嫌弃五音不全了,我记不来《那些花儿》到第二段的时候你怎么走的调了,现在是你没走调我走掉了,现在我听到《那些花儿》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笑出来了,我说了我自以为是地抑郁太久了,现在我不自以为是我只是抑郁了。

KT,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话了,我想给你打电话,我害怕我打的是我一个人的电话,与你无关的,我变了很多招摇撞骗的性格还是没变的,我想着近期怎么都得跟你找点麻烦才好。

现在,还有你,我知道我们已经像我原来预言的,弄丢了彼此,回不去了来不及了,我的生活就是在钻圈套,就相马戏团红着脸的猴子,跳出一个圈套又跳进另一个,有一些话我还没来得及说的,现在我就不能说了,我的旁边,已经站了其他的人。

还是要给厉老师拜年。

只需温暖

只需温暖(小续)

飞机降落在悉尼的某个机场,韩的父母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来迎接这位来自中国,自己的亲生儿子,十二月的悉尼正值夏季,空气中混杂着飞机排出的尾气与潮湿的气体相互混淆的味道,一切都是那么陌生,父母嘘寒问暖,韩只是淡淡一笑,那张落寞的脸和夕阳的余晖交融在一起,扭曲,变形,挣扎,但太阳下山的那一刹那,绽放出了阳光最美丽的那一瞬间。

韩上了车,离开机场,在一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父母已经在澳洲定居,也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接到这里来,接受最好的教育,韩父给他找了一所学校,但是此时澳洲的学校正放假,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要在这别墅里度过。

凌晨两点,韩打开电脑上QQ,他没有隐身,他盯着玲灰暗的头像发呆,好像在期待什么,在线的头像不停地在闪动着,他什么人都没有理,像等玲那天一样,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似的,给玲留了一句话:“我好想你。”傻笑着关了电脑,昏昏的睡着了。

次日,他由路人的指引来到悉尼的一家有名的刺青店,接待他的是一个中国华人。

“May i help you,younger?”“帮我刺几个字。”韩一脸冷漠,稚嫩的脸上英气逼人。“你是中国人?好,小兄弟,你想要刺什么?刺青是一辈子的事你想清楚了么?”“恩,我想的很清楚,我的手腕,一串英文。”说这些字的时候他没有一点表情。“恩?”刺青师开始准备着一切的刺青工具。

“……”

留下的梦

我听见自己潮湿的脚步

你的身影朦胧恍惚

是否中就要踏上远去的道路

留我一人在窗前徘徊反复

月光击碎寒冷的雾

星星把他们砌成我的小屋

放进所有的泪与痛

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

看着日落又日出

放飞给你的祝福

在梧桐树下重复同一个梦

与你在塞纳河畔漫步

能够柔软石头的阳光(组诗)

1.《一粒沙》

一粒沙在风中飞翔甚至呼啸

不可触及的天空离爱情很近。我最初看见

一粒沙。她在一缕风中飞翔的姿态

以及她阳光的雨里旋转的闪烁

让一种深度向我伤痕累累的内心掘进

是你是风儿我是沙的那种

热爱的泪水与淡淡的愁绪一齐流淌

停在风的心里。让我接近苍茫或者晴朗

并且接受。白云比白还白

驿动的青春不会因为那粒沙掠过我的手指而飘落

我无法洞开我们之间热爱的疼痛之门

一粒沙在风中飞翔甚至呼啸

还未落入一个站成“大”字的人的眸中

另一粒开始倾听到清澈的澎湃之声

2.《变化》

夜一闪一闪。高脚杯因为透明被吹得挺绿

我依然醒着,我依然醒着么

我终于看见我的存在在忽明忽暗的圈里晃动

一片裙子飘过来。旋转的浪漫之美

居然没有吹灭我指间闪烁的一截烟头的孤寂

音乐停滞的瞬间仿佛暗了几分

记不住是谁又喊出一只小小爱情鸟

我忍不住看她一眼,不!是两眼

觉得她很美的同时好像少了些许什么

打那之后我去海边读海去了

很现代的我竟然没写出一首好诗打那之后

打那之后我发现回家的路弯了又弯

后来。我非常熟悉的一个人

她使劲儿推了我一把

推醒我一段快乐的坠落

3.《呼声》

我的凝视从城市的繁华开始

低了又低的秋天的晴空

久违的鸟音仍然未能在我的凝视中显现

楼群与楼群之间我想可能曾是白云的故乡

于是城市的上空我的目光盘旋

它究竟游向了哪里呀

在乡村的清碧的荷塘

在大海辽阔的蓝中

曾经的白云,它的游弋可否飘逸依然

哪一朵白云下面是我最初的赞美

又是什么与我在歌声中一点一点长大

薄雾使灯迷离起来。城市不夜

精致的小汽车们的速度比夜气到达的快得多

我怎么也想象不出那些烟囱潇洒的姿态

我的这首诗篇掠过城市的道路的上空

抑或挤入城市的缝隙之中

不知能不能一下将它们砸醒

4.《能够柔软石头的阳光》

比什么都鲜美,比什么都锋利

能够柔软石头的阳光

它的根须长在雨滴的心里

它的呼吸栖在辽阔的额头

怎么这样柔软,怎么这样灿烂

谁心间的石块开始松动

闪烁着真实和热爱,这才是阳光!

这是能够柔软石头的阳光!

因为你,我仿佛够着祖国花园上空

又一次红杏出墙的昭示了

包括春天的故事和我的歌唱的翅膀

包括那一夜独饮月光的梦语情长

能够柔软石头的阳光,它的关怀

多么晶莹!我的歌开始潇洒若雨

剑南春

这是一个江南的水乡小镇

镇上有一条很宽的河

他是一名剑客

他有浓浓的眉毛刚毅的脸

他还有一把很好的剑

剑客每次杀人之前都会到她的铺子里买一坛酒

喝了以后,趁着醉意将他要杀的人杀掉

第二天醒来,又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从他十七岁开始,剑客在她那里喝了多少坛酒他已经记不清

她笑着给他倒酒,尽管他从不笑

她并不知道他喝了酒以后要去做什么

她以为他和其他人一样,借酒浇愁罢

直到有一天深夜,剑客忽然闯进她的铺子

血顺着他的左手滴下来

她惊恐万分地关了铺子替他包扎伤口

剑客仰起脸,看着她左眼角的那颗褐色的痣说,谢谢

她很快地摇摇头,她不会说话

从那天起,剑客每次来喝酒她都会静静地坐在他身边

而他总是匆匆地喝过酒,留下酒钱,然后离开

他只是一名剑客,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逃到了河的这边

自从父母被杀以后他的命运也只是杀与被杀

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复仇

他无法给她任何简单的承诺

他沉默了七年

她等了七年

在他二十四岁的那个春天,剑客去她的铺子里买最后一坛酒

剑客说我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以后我不会再来买酒

她焦急地比划着,你要走?

剑客抬起头,不,我会回来和你一起卖酒

她含着泪笑着点点头,用手指蘸着酒在桌上写道,去多久?

剑客说,你看河岸有一棵柳树,你每天折一支柳条插在岸边

当岸边种满了柳树时我就回来了

剑客带着他的剑和那坛酒到了河的对岸

他找到从前家中的老仆,向他打听仇家的下落

老仆说,他们在很多年前已经死了

死了?

是的

他有些遗憾,不能亲手为父母报仇

但是他们有个女儿

女儿?他握紧了手中的剑,在哪?

在河的对岸,长的很美,可是不会说话,左眼角有一颗褐色的痣

船在河的两岸来来回回,她每天折一支柳插在岸边

剑客看见河的对岸种满了柳树,每年的春天,翠色满堤

可是他始终没有喝那坛酒

他始终没有回到对岸

他只是一个剑客

江南小镇,阳春三月

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没有结局,已然全剧终

关于雨林,关于蓝天

和雨林相识是在腾讯讨论组,他在我的一篇关于大话的帖子后面跟了帖,然后就成了彼此的好友,我们起初的交谈也只是大话,都是带着感情去感受这个游戏的,所以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慢慢的了解到了他许多大话以外的生活,比如他的学校是师大,他还没有女朋友……我们不光只是在大话上志同道合了。

我喜欢叫他林少,他在大话中的昵称,这样让我感觉很亲切,林少是很好的林少,在我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时他的反应,我就知道他是很好的林少,他在努力劝我,尽量让我留下来,他甚至还说等他上完大学再让我走,这样他就有钱可以养活我,无论他说的是否是真的,我都感激他。

我最终还是走了,离家出走,那时候他在实习,我没有给他任何消息.4天我跨越了三个城市,带着1000块钱,然后选择了一个小城租了套一间的小房子,只在那里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被警察通过QQ上的IP地址查到了我的去向,然后我狼狈的跟着一些我不想跟的人回家,在回家的途中我感到周围的人是那么的陌生,都是和我有血缘的人,却仿佛从未相识。

回到家我在QQ上遇到了实习回来的林少,我说林少我走了,可又被抓回来了,第二次离家出走又被抓回来了。“空气乖,我的空气是最棒的”他说,虽然是用QQ发过来的消息,可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他是第一个用不变的眼神看我的人,和同学老师亲人们异样的眼神完全不同,空气没变,她只是带着伤痛回来了,惟有林少还能重复着这一句话——空气乖。

林少是个善良的人,固执又善良,固执就是执卓,他会不停的向自己的梦想飞去,他爱读书,爱蓝天,爱我们这些蓝天下的孩子,他会把我们作文里的经典句子一条一条记下来,写成文章给我们惊喜,每个月他都会打一两个电话给我,然后会讨论学习直到忘了我们在打长途,我会把心里的秘密全告诉他,包括我的爱情,遇到不顺心的事他都会不倦的开导我,帮我走出阴影,我喜欢他曾经在蓝天上写给我的歌词,在中考前鼓励我前进,他是希望我幸福快乐的,他也希望你们这些孩子是幸福快乐的。

林少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高大的身材,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他,我们的关系也不止是网友了,他是BEST朋友,也是大哥哥。

我希望能和他一直这样下去,做永远的兄妹。

林少给我最好的礼物,就是蓝天,刚开始他介绍给我的时候,蓝天里的小写手们还不多,现在多到显得我那么渺小蓝天和我们一样也在慢慢的成长,我恨自己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能来这,我爱这里的人和文字,写手们都很团结,我在这的朋友虽然不多,但是一篇回帖足以让我记你在心,我知道兔子喜欢周芷若,樱空释LOVE JAY,优优与5彩猪猪大概也是很好的朋友吧!(我知道的还不够多我还想知道哦)

蓝天真好,认识你们真好,我希望我们可以这样一直下去我希望我们蓝天的写手们成为永远的BEST朋友!

希望雨林能考上研,希望蓝天茁壮成长,蓝天下的孩子们快乐幸福……魔力(空气)写给你们

特别?没什么不同!

夜晚。

汽车盘旋于湘西险峻的山岭之间。左边,只能听见小溪的潺潺。右岸,是陡峭的山坡。在黑夜中慢慢摸索的我们只能模模糊糊地看见几点灯火。

颠簸崎岖的山路在这一片漆黑夜晚,伴着夹着雪花的细雨的纷繁飘落,加上车子里暖暖的空气和悦耳的歌声,使我的心情反而没有了往常坐车时的反感。

深夜的县城人迹罕见。经过6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可以卸下重重的行囊,我迫不及待地敲开了外婆家的门。家里还是暖和好多啊!

大年三十。

好不容易从被窝里钻出来,抬头一看,哇!已经是中午了。还没等洗漱完毕,邀请吃年饭的电话已经打来。穿梭在几年没见的街道,嘿,变化还真不小呢!可是街上几乎没人,大概都和家人团年去了吧,就连平日里人来人往的商店都关门大吉。也许这正是和城市里最大的不同。但我还是暗自庆幸能搭上“交通工具”,如果此行也不营业,那……

刚刚踏入亲戚家的门,一阵“猪头肉”的香气扑面而来。我马上溜进厨房,手都来不及洗,管它三七二十一抓一快就咬了起来。你看我只知道吃,忘了介绍:“猪头肉”乃我们家乡年饭上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啊,是——“绝对主力”。

围着旺盛燃烧的炭火,我眼看着一道道美味佳肴接二连三地被端上桌,肚子早已唱起了“空城计”。话不多说,时辰一到,鞭炮辟辟啪啪的响起,开饭!

首先大家都把筷子伸向了青菜和白菜,这意味着清清白白。然后就是举杯、祝酒、吃。年饭在吃吃喝喝说说笑笑中持续了足有2个小时。

要说三十这天晚上,首先就是要洗澡,就算不洗澡那也一定要认认真真地洗个脚,然后围着旺火,一起守岁。还没到零点,窗外的鞭炮声已经震耳欲聋。家家户户的鞭炮响彻了整个县城,照亮了整个夜空。人们以不同的形式欢度新的一年的到来,心中确是同样的感觉。

过年这几天,说有地方特色吧,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你看,这不给我最大的感觉整个一个早上不起,晚上不睡。颇有雅典奥运会期间熬夜看比赛,白天呼呼大睡的风范哈!

赶快把时差倒过来!

我笑了

我笑了,表情重新嫁接于难得的绚烂

尽管海与天的交接出依然阴霾而模糊

苍穹在我的笑声中因震撼而惊异。

久违的月光飘扬奇异的温柔。

怜悯我的痴狂。

我笑了,脸颊再次荡漾起透明的涟漪。

就算水的滋润不会溶化我干涩的泪水

熟悉在肌肤中因惊醒而瑟瑟发抖。

幽幽的海水是对某人的顾念

浸湿我的顽强。

我笑了,眼球旋转出金碧辉煌的华丽

哪怕海市蜃楼承认真实的遥远与虚无

叶子在左耳中

因甜蜜而交头细语

岑寂的绿林被万物层层簇拥

猜忌我的清爽

在那一刻,我真的笑了……

:咧开嘴,探进一丝甜,

我咀嚼着该有的感觉,

或许它就是人与人梦寐以求的吧

笑阿,那个路人甲

永远不要问原因的笑吧

……

长发

女孩有着一头长及腰部的乌黑长发,走在街上总是引得人们频频侧目,那丝般光泽的长发总是随着女孩轻盈的步伐轻轻的摇摆,如行水流云。

女孩十分爱惜她的长发,每天她都会用那把湖南衡山产的桃木梳子一遍遍的从发根到发梢仔细梳着头发。

初二的那年,女孩无意中看到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长发三千为君留”,心中一动,至此印在心上,也许,那一头长发是所有相思的凝积,沉淀着一份相识与默契,和青春的爱情一样,长发是浪漫与执着的同义词,从那以后,女孩留起了长发,也开始编织着一个梦,其实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是临桌的一个男生说了一句话“我喜欢长发的女孩”。

那个时候,女孩在心里默默的修按着那个男孩,她认为那个男孩是她今生所有的梦想,于是她除了在自习课上的时候常常偷偷地看他以外,就是格外地珍惜自己的头发。

后来,初中毕业了,女孩的头发已经及肩,却再也没有机会看到男孩了,女孩考上了重点高中,男孩则去了一所普通高中,从此后,女孩依旧留着长发,并且对它呵护备至。

再后来,女孩考上了大学,他没有经过任何人工雕琢长发成为了许多男孩追求的目标,但是女孩依旧一个人在校园里走着,她心中依旧想着那句诗和那句话。

时间无声的流逝,坐在镜子前,女孩的脸上开始了有岁月的痕迹,三十了,应该是女人了吧,她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长发,在灯光的照耀下,头发如乌黑的丝绸,闪着温柔的光,一切都有所改变,如容颜,如爱情,而不变的只有长发,不老的也只有长发。

一天,在超市中购物,看到一个体态略胖的中年男人,那张脸似乎相识,没等开口,男人先打了招呼,原来就是当年临桌的男孩,几句寒暄之后,男人说“你的头发这么长了,记得初中的时候,你一直梳着短发。”女人心中有点戚戚然,原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更不会知道那为他而留的及肩长发,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跑了过来,墨绿的的裙子,利落的短发。“这是我的女儿,淘的很。”男人笑着说,一脸的骄傲与宠爱。“怎么没留长发?”心中所想脱口而出。“她妈妈说,小女孩梳短发精神些。”男人依旧笑着。

女人没有再说什么,匆匆离开。

再一次坐到镜子前,女人发现租户所有的执着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固守着的那个梦一下子散了,原来许多年以来,一直是自己生活在自己的梦中,演出着一场只有一个人的戏剧。

第二天,女人去了发廊,在发行师的惋惜声中剪段了十几年来细心呵护的长发。

发型师问女人要不要留一屡长发做个纪念,女人摇摇头,已经纪念十几年了,算了吧。

不久以后,女人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女孩,一天丈夫说:“过几年,给女儿留长发吧,小女孩长头发好看。”女人听了心中再次一动,赶紧跑到洗手间,镜中的自己已经泪流满面,有一种缘分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无论你执着还是等待。

只需温暖

玲,十七岁,有着一张美丽的脸,苍白且冷漠,身材消瘦,学习优异,但从来不与同学接近,总是背着一个黑色的登山包独来独往。

一天放学,同学都匆匆的离开了,只剩下玲和空荡的教室,她走上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喜欢聆听寂寞绽放的声音,但却不习惯那寂寞属于我。”写完后,她就披着长发,盘起腿坐在正对着黑板的桌子上,在灯光惨百的映照下,一动不动的看着那句话,直到传达室的老大爷告诉她要关校门时,她才拎起书包,跳下桌子,回家。

玲躺在床上,在黑暗中定定的看着天花板,失眠对于她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忽然,她皱了皱眉毛,因为她想起,在她临回家之前忘了擦掉黑板上的字,而她的字又容易被同学看出,她的字就和她的人一样,让人觉得透着一种寒冷,虽然她并不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但也不喜欢成为他人议论的话题。“明天要早点去,把字擦掉。”然后,她下床喝了一杯牛奶,喝完之后就回到床上,昏昏的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她叼着两片干得掉渣的面包推开教室的门,然后惊奇地发现黑板上的字消失了!但她却是第一个来的人,“还是被人看到了”她的心抽动了一下,她不喜欢被别人看到她内心的情感,因为那样就让她觉得,她就像一只被剖开的鱼,赤裸地暴晒在阳光里。

放学后,她去了网吧,打开了她的QQ.然后就收到一个叫做韩的同学发来的消息,虽然,她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得来自己的QQ号。“……是你帮我擦”?“是,昨天我回去拿东西时看到了,就顺便帮你擦了。”“哦,谢了”

然后,她就离开了网吧。

晚上十一点了,玲却还背着她的黑色的包,在闪烁的霓红灯下闲逛,后来,她在一个叫“夜”的酒吧前停了一会,然后走了进去。

玲穿过一对对的情侣,找了个最清静的角落坐下,然后要了一杯啤酒,在那儿静静的看着前面的舞台。

台上有一个男孩,他低着头,略长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一身黑衣,斜抱着一把黑色的吉他,令人忧郁的声音就从他柔软的指间缓缓流出,与周围的幽蓝灯光交融在一起。

玲尽力回想着她所知道关于他的事情,他叫韩,就是上次帮她擦黑板的哪个男生,也是十七岁,总是一身黑衣,在白天的时候有时逃课,到了晚上便会来这里弹吉他。

韩弹完了一曲,放下了吉他,走到了玲的身旁坐下。“你怎么来了?”韩嘴边带着一丝微笑。“哦,想听听你唱的怎么样呢?”“那我唱的怎么样呢?”“还不错。”

两个太过相像的人,就默契到语言都被省略。

玲和韩就在那里静静地倾听着抒情的萨克斯,韩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而玲则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为什么喝这么多?”

玲抬起头看着他漆黑的明亮的眼睛回答道:“我只想让酒精给我些温度。”她拿起了透明的酒杯晃了晃,用一种几近婴儿一般的的天真眼神看着杯中橙黄的液体,轻笑的继续说:“但是她没有。”“我们走吧。”

玲轻轻的点点头。

灰黑色的云在城市上空弥散开来,闷热干燥的风吹着凋落的树叶从路面上掠过,一会儿,雨点便从天而降,他们并没有躲,只是默默在雨中行着,雨水顺着他们的头发蜿蜒而下,使他们感到彻骨的寒冷。

雨越下越大,雨滴砸得人睁不开眼,这使他们不得不在一家已经关门的杂货店前停了下来。

玲紧紧环抱着双臂,瑟缩着。“给我一支烟。”“什么?”韩一脸惊诧的看着她。“给我一支烟。”

韩递过来一支烟,玲说了声谢谢,然后她从黑色的登山包里拿出了一枚精致的打火机,也许是烟受了潮,也许是因为她的颤抖,点了几次,但始终都没着,玲愣了一下,随后就挥手狠狠的把打火机摔到了地上,就在她抬手的那时,触到了韩那只她原以为很温暖的手,但玲却感到他是同她一样的冰冷。

在两只冰冷的手相触的瞬间,韩竟感觉有一种奇异的温暖,那温暖直达胸口,韩伸开手臂,想要拥抱玲,而在他要触到她的那一瞬间,他听到了玲冰冷而清晰的声音。“不,要,爱,上,我。”

韩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下,然后还是把玲拥在怀里,并且在她耳朵边轻轻地说:“我不会爱上你。”就在他回答完的那一刻,他感到怀中一直僵直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三个月过去了。

一天,玲和韩在一家咖啡店里,静静地吹着冷气,静静地喝着咖啡。“玲”“恩?”玲抬起头看了看韩,然后小口了缀着她的蓝山咖啡。“这个星期我就走了。”“可能要在那里呆上很长的一段时间。”韩盯着玲的脸,想从上面寻找一丝他所希望得到的消息。“哦。”玲仍是面无表情,她拿起勺子在杯里轻轻的搅动,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然后看着杯中旋转的旋涡,一点一点的消失。

星期六晚上七点,韩来到网吧,打开了QQ,等着玲。

晚上十点,韩还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什么人都不里。

凌晨,韩觉得有点冷,想要出去买些啤酒,但又怕玲会上来,就给了网吧老板一百块,让他帮买几罐啤酒回来。

凌晨两点,韩喝着最后一罐啤酒,想起玲的那句话:“我只是想让酒精给我些温度,但是它没有。”还有,她那时的眼神。

凌晨三点,玲终于上线“你来了。”“没什么。”“我只想问个问题?”“我们算不算恋人?”“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记得。”“我们需要的只是温暖。”“但是,但是我爱你!”“谢谢,一路顺风。”

接着,韩就看到哪个刚刚还在跳跃的闪动着的小头像,一下子变的灰暗……

韩在机场的侯机室等了很久,但最终,玲还是没有来,在飞机起飞的那一瞬间,窗外的的天蓝的使韩不住晕眩,忽然,他想起了玲手腕上的刺青。

It is just a dream.

爱你,就会变成你

爱你,就会变成你

今天是枫离开我的五百二十三天。

我在日历上用红笔打了一个大大的“X。”以前我是用日记记录我和枫的爱情,现在枫走了,日记里一片空白,因为我的生活也变成了空白,没有任何色彩,所以我只是每天在日历上打着大大的鲜红的“X”,它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枫离开了我。

在别人的眼中,也许我和枫的爱情并没有希奇之处,故事也不是曲折离奇,但这是我的爱情,所以它被我小心翼翼的珍藏着,我不喜欢它一直在我的心中。

枫离开后,我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里做晚班服务生,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害怕夜晚,一个人的夜晚。

许久以来,我没有拒绝回忆,而且还经常主动温习,温习枫的手是如何握住我的手,温习枫睡着了了以后微微撅起的唇,温习枫的手掌轻轻覆盖在我的熟睡的面颊上,然后等我醒来,对我温柔的一笑,温习枫在我胃痛的时候着急的眼神,一口一口喂我他亲手做的米粥,温习枫每天清晨用略带烟味的唇亲吻我的唇,温习我们俩最后一次站在露台的摇椅上看万家灯火,枫从身后抱紧我,说,有你真好,可是,我害怕夜晚,哪个时候,所有关于爱的记忆会扑面而来,瞬间将我淹没,思念从心底涌起,然后慢慢弥漫,一直到每寸皮肤,到每一屡发丝。

不仅如此,房间里弥漫的也是枫的气息,好像他并未离去。

刚刚买的刮胡泡沫,咖啡色格子的长袖睡衣,水晶烟灰缸上吸了一半的烟,看了一半仍在书桌上的书,枫离开以后,我用枫淡蓝色牙刷刷牙,穿他的拖鞋,把他的白色衬衫套在身上,躺在他的枕头上,我用力地吸着空气中残留他的味道,然后再用泪水洗涤我的思念。

阿如说我这样会折磨死自己的,她是唯一知道枫去向的人,但是她不告诉我。

枫离开那天,他和平常出差没有什么差别,他临出房门的时候亲了亲我的额头,说宝贝,byebye.

可是,一周后,一封信通过阿如到达我的手上,信是枫写的,他说他走了,不再回来了,让阿如帮他收拾一下他的用品,他说对不起,他说他突然觉得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更适合他。

看完信后,我先的沉默,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哭,我爱枫,很爱很爱,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让他如此离开我,没有一点先兆,甚至没有任何理由。

难道他又有新的女人,我问阿如,她只是摇头,不语,那么,那个女人是谁?是你吗?阿如还是摇头,我使劲儿地晃动着她的身体,你是我多年的朋友,你怎么可以抢走我的枫,你怎么可以!慢慢的我蜷在地上,阿如,我求求你,把枫还给我好不好?我不能没有枫,不能!

阿如扶起我,她用一贯平静的语气说,不是我,真的,枫打电话给我,让我来收拾东西,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么信呢?是他邮回公司的,叫我一并带来。

看着阿如的眼睛,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我彻底绝望了,就这样,我的爱情没有理由的结束了,我的生活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我没有让阿如带走枫的任何一样东西,我要保存他的气味他的味道,我不能再失去它们。

枫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每次阿如来看我,总会说这句话,你的生活里全是枫的影子,你应该开始新的生活,阿如继续劝着我。

我轻轻地笑,没有了枫,生活对我没有了任何意义。

阿如硬拉着我去逛街吃饭,突然,她的手机响起,怎么会这样,你不是说没有问题的吗?他现在怎么样了?阿如焦急地对手机大喊,第一次看到她这样子,一直以来,她都是冷静的人,所以她是枫最好的助手,也是公司里最年轻的部门经理。

对不起,我有点事,得先走了,阿如向我解释着,她的脸色很差。

我点点头,目送她离去,在她离开我之后,我看见她再一次拿出手机,透过商场玻璃橱窗,我看见她的唇说出一个字——枫。

那一瞬间,身体仿佛被电击到,一阵心悸,所有的毛孔好像都张开去读哪个字——枫,没错,我不会看错,哪个唇形一定是,是哪个我每天念上无数次的字——枫。

我理不清自己的思绪,枫现在和阿如在一起,但是那天阿如坚决的眼神应该不会说谎,难道自己最爱的的男人真的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

我辞去快餐店的工作,开始跟踪阿如,我有种感觉,阿如知道枫在那里,我要找到枫,就算和阿如在一起,我也要找到他,只问他一句,为什么,为什么,没有说再见就走?

阿如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经常去一个二层的小独楼,有的时候带去一些食物,每次出来都是神色沉重,一种不安笼罩着我。

终于有一天,我走近哪个小楼,阿如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顺着声音我看见一个人坐在树下的摇椅上,脸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枫?我轻轻的叫着,那身材那神态太像了,可是刚才的声音,可是脸上厚厚的纱布,我觉得自己的心一点点的下沉,然后痛了起来。

那个人一楞,他似乎判断着我的位置,突然他起身,向屋里走去。

在他起身的瞬间,我看见了他左手中指上的白金戒指,没错,他是枫,我的枫,我朝思暮想的枫,我不可以让他再离开我,不可以,我跑过去,拉住他,是我啊,枫,是我啊,我拉着他的手放在我的脸上,我来了,别再走了好吗?

枫的眼睛上缠着纱布,他的唇剧烈的抖动着,他的手在我的脸上抚摸着,一点一点,一寸一寸,最后,他紧紧地把我抱在怀中,我不需要任何解释了,我明白了一切,不管今天的枫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再让他离开。

我温柔地摸着他纱布空隙中的皮肤,轻轻地说,枫,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所以我就会变成了你,变成你的眼,变成你的皮肤,你的声音,我已经是你了,分不开,挥不去,这一次不论什么原因,你都不可以,离开我。

枫拉起我的手,慢慢的掌心合在一起,十指深深相交,一辈子不再分离。

在纸堆里发现的老文章

《崩溃前纪史·贤哲记·勒芒莱特荣誉男爵》

公认的开国三杰之一勒芒莱特男爵为王国独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男爵组织的青年救国军在腥风血雨的日子里战斗在解放事业的最前线;男爵本人亦多次出生入死,与另外两名领袖:护国公任晏坚大师,银百合伯爵——夏特杰洛德·海因茨二世共同开创了森榭民族光明的新纪元。

然而,男爵的声名不仅仅建立在这些功绩上。他作为抒情诗之王,在革命年代里写下一首又一首鼓舞人心的佳作。哪个受过教育的森榭人不能熟练地背诵出一两首男爵的作品呢?他的《写给过去的歌》更被视为森榭抒情诗中的压卷之作。七百多年过去了,研究男爵的专家已是多代传承,关于他的文章数不胜数。但是,男爵作为诗人的生平一直是模糊的。在战乱年代成熟起来的诗人留下的有关记录并不多,成为首任院长后又因公务繁忙无暇顾及写作,他人的回忆录就成为了宝贵的资料。惜于著者个人角度不同,所述事件也不尽相同,我们只好在比对中研究。历史不可完全还原,谬误自然无法克服。

半个月前,得知当朝行政院长穆斯唐·恩狄摩夫向王国档案馆捐出其祖依茜丽雅·爱薇安吉尔·恩狄摩夫伯爵的私人日记时,我欣喜若狂。众所周知,这本日记中应该完整记录了男爵的少年时代的点点滴滴。勒芒莱特男爵夫人,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竟在自己的回忆录付梓之际,将15岁至19岁的日记完全删去,这样,也将自己和丈夫共度的最初岁月一笔勾销。现在,依茜丽雅·恩狄摩夫伯爵的私人日记弥补了这段遗憾。真是应了男爵的一句话:我忘却了岁月的记忆,在我的爱人笔下延续……(《书店里黑色的海水》),令人感慨。很多的为什么在我阅读日记的过程中逐个被解答。我就像亲身经历了男爵的少年时代——这是一次令人激动的旅程:七百多年前同样美丽却动荡不安的森榭大地,少年学生燃烧着民族爱国之血的呐喊,男爵和伯爵最终失败的感情……在我成为王国史官长后,一直有将他生平作传的想法,现在我无法再推脱了。

男爵说过:“诗人是情感的奴隶,禁锢在幻想之中,受飞驰的想象力折磨。”他们的爱情大多极其绚丽,有如绯红的晚霞,灿烂的星空,绽放的花朵。可惜绚烂并不是幸福。诗人的心灵过于敏感,善于幻想;不料敏感成为神经质,幻想化为无端的猜忌。而爱情,需要足够的粗心大意,足够的忍耐与遗忘。男爵大概也曾后悔吧?我在作传过程中,每每隐隐有种感觉,诗人好像正在我的身边,带着他反复描写过的主人公的那种“惯常的骄傲的痛苦”,缓缓地,忧郁地讲述自己的故事。而波琳·勒芒莱特男爵夫人和依茜丽雅·恩狄摩夫伯爵这两位诗人一生最爱的人,一左一右端坐在他的身侧。我常想,男爵的不朽诗名大概有赖于他的爱情经历,如果没有这段持续终身的折磨,他不会杰作频出,可能只是个普通帕拉勒市民,在街头巷尾终老一生。多么微妙!命运和历史,人类的法官和监狱!

以上为传序。

二月焰火

二月焰火:我如松鼠一样在树洞里安睡,任凭时光在洞外飞速地奔跑,像是八月的台风。

新年似乎就这么快的到来了,在抬头的瞬间,焰火灿烂了天空,黑暗的突然明亮,告戒着一天又这么的过去了。

从一月底,院子在午夜的凌晨总会有绚烂的色彩迸发,这时候我就抬起头,看见光亮从窗户的这边反射到那边,然后突然爆破,残屑飞横。像极了过了12点的灰姑娘,但他们依然没能有童话般的美好,在孩子们的笑声过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感受过童年时过年的气氛了。那时候我记得我周围是铺天盖地的焰火,而现在,新年的夜晚,我的身边有厚厚的书本,课内的,课外的,杂志,小说。

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总是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我总能整日整夜得呆在家里,不看电视,不上网,只是喝着杯里不断添加的咖啡,望着某个地方或着听着MP3地老天荒。我从不回答他,黯然一笑,看着他离开跟他的朋友去玩,依然喝着自己的咖啡,有苦有甜。不是我怕他不懂,而是知道他太懂,或许有一天他也会象我这样的呆上很久很久,我只是不希望他的那一天来的这么快,我清楚的看到当他的爸爸阻止他的玩耍而要他认真做数学时他眼里仇恨的火焰妖娆放肆,语文70分时在他爸爸的脸上映闪着孤独的他的眼泪,有时候我真的不懂一个10岁的孩子要跟大他5岁的姐姐,哥哥去比成绩单吗?!我现在能够清晰的看到他的笑容和他的眼泪,他的笑容有我嫉妒的单纯和美好,可他的泪却总洋溢着不属于他的寂寞,我想我不是个好姐姐,否则他不会在他痛苦的时候狠狠的撕裂我的伤口,他不会在他快乐的时候嘲笑我的寂静~,我想用尽可能的虔诚来赎渎,我希望他能够快乐的生活下去,他是个浮躁的人,所以身边要有更多的朋友,不要寂寞。

有时候我会没日没夜的在家做作业,那个时候就真的不思考了,ABCD的迅速填写,就像现在一样,我记得初三的哪个寒假,看到自己一大堆的试卷上密密麻麻的蓝色墨迹和红色字迹,我就很幸福的笑了,仿佛那是我的战利品,我就要赢战争了。在我的弟弟玩累了之后他会跑到我家,做一会自己的作业然后,用手支撑着脸看我的笔很迅速的划过纸面,他说:姐姐,他们会痛的,你得轻点。这时候,我就放下笔跟他聊聊,然后给他听MP3里震耳欲聋的乐曲,看他一脸吃惊的问我:你听摇滚?!之后他就打开电视,看《猫跟老鼠》,爷爷他们总说弟弟还没还没长大,可我怎么就觉得他已经很大了呢~

管他呢~谁知道呢~

我的猫

我是喜欢猫的,我想。要不然我不会不间断的收养一两只那毛茸茸的家伙,妈妈是很怕它的脏的,但我跟她说:它会陪我。妈妈也就不说什么了,因为这是真的,就像现在,在窗外依旧灿烂的焰火下,陪着我的是我的猫,有着最纯白的毛发,深蓝色的眼睛总是又明又暗的,它是很怕热闹的,爆破的声音让它觉得很不安全,蜷缩在我的怀里,虔诚的像个教徒~,有时候它会让我有种跟它同类的错觉,它喜欢我爱吃的一切食物,它也喜欢在我练画时给我做模特,而我很喜欢跟它一个姿势的匍匐前进,喜欢它呼吸时一阵一阵的鼾睡。隔壁家的小妹妹也是喜欢猫的,所以我们常常呆在一起讨论应该怎样让我们的猫忠诚于我们,我像个孩子一样陪她和我们的猫玩过家家,有时笑笑着就真的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五光十色的童年。

从来都没有想过失去了我的猫会怎样,因为我总是不留时间去思考它,当一只猫遗失,我会很快抱来另一只,这样我就没有时间去悲伤了,一个16岁的孩子,该有60岁的悲伤吗?但我和我的隔壁的小妹妹却同时丢失了我们的猫,她哭泣着看到我若无其事的抱这一只幼小的猫时愤怒的朝我吼:我不喜欢你!我就这样又失去了一个朋友。我抱我的猫,看着她哭花的脸深深的难过了~阿K曾经在我的弟弟伤害我的时候跟我说不要去在意那些孩子。可他们的眼泪让我无法清晰视线。

有时候会很任性的强迫猫们做它不喜欢的事,比如给很震撼的摇滚乐逸满整间屋子,看它害怕的上窜下跳。难过的时候很用劲的抱着它,无论它的难受,直至呼吸困难反咬给我一道很深的伤痕,象现在嘴角上的那道永远不会被磨灭的痕迹,可竟然是痛快,痛而快乐。

二月的焰火还在继续,我要不要还是呆在洞里听时间流过呢?

我在听JAY的《回到过去》:

思绪不断阻挡着回忆播放 盲目的追寻仍然空空荡荡 灰蒙蒙的夜晚睡意又不知躲到哪去

一转身孤单已躺在身旁

焰火熄灭了~低头,怀中的猫睡了,我的作业,满满的字迹。

尝试

那年寒假,我在家闲得无聊。中雨(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同学打电话给我:“情人节去卖花怎么样,咱们也独立一把!”这倒是挺有意思,ok,就这么定!

提着一大兜玫瑰,我才发觉自己的心乱如麻,头也大了,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我的心七上八下的,眼睛也不知道该向哪里看了,更别提鼓起勇气去卖花了。我想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提着兜满处溜达。再看看旁边的同学,似乎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眼看天一点点黑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不只是那些情侣,卖花的人也多了。再看看他们,一个个打扮的(得)和花天使一样,带着小帽,挎个小篮,真是太“职业”了。看来我们是够缺乏经验的了。我正想着,两个女生过来问道:“小姐,您要卖花吗?”哎,我真是哭笑不得啊!同学见状,过来举起手中的兜子在她们眼前晃了晃。这时,她们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同行啊!

等她们转身离开,我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刚才那两个“职业卖花女”。这样不行,我想,好,就这样,我才不要输给她们。“先生,要不要买朵玫瑰?”我朝过来的一对情侣走了过去。不幸的是,他们竟径自走开了。我垂头丧气的向前走,心里想,难道真的卖不出去?我不信。于是我又强打起精神,开始了我的“神奇旅行”。还好,这次有人理我了:“这花多少钱?”“……”我成功地进行了我人生的第一笔交易,拿着钱,我心里乐开了花,虽然只是买了一朵花,但这对我来说,好像一份珍贵的礼物。

虽然后来的过程也不是那么的顺利,而我也只是卖出去两朵花,但是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做这件事,并且认真地投入进去。我想,人生就是这样,要想成功就必须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同时,我始终坚信,尝试了不一定失败,没有尝试一定会失败。

我的人生还有无数次尝试,我相信,我会做得更好。

往事并不如烟

当歌里唱着往事只能回味,章诒和却和我们说:往事并不如烟。

为什么往事不如烟?因为,有明天。

我们喜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然而这句话,现在已不敢说。我用硬纸版做了一个中考的倒计时,我每一天都擦拭去一个笑脸。而现在,纸板都磨出了绒毛,柔软地刺痛了若有所思的我。

如果说整个初中像一场舞会,那我记得刚刚进入这场舞会的时候,无需门票。每个羞涩的人都张望着,彼此寂寞地憔悴。我们带着共同的希冀,寻找明天。

音乐响起,我们伴随着旋律摇曳生姿。大家渐渐地围向中心,看清了灯光下的每一张脸。那是怎样的灯呢?昏黄的,青涩的,艳红的……

有时有一曲壮丽的篇章,我们手拉手向光明迈去。每个人的眉宇间凝着坚定,仿佛要用这坚固去冲破某些困难。演奏家们不断地给我们指引,直至踏上光明的旅途。

或者我们将上一首演得圆满,演奏家会换些欢快的小调。我们微笑,我们喧闹,我们带着青春的骄傲。这时光华更加绚丽多姿,让我们在微醺中轻舞飞扬。

当然,华尔兹总会带来优雅的悲伤。在金色的迷幻中,我们沉溺了,找不到彼此的舞伴。演奏家们不断地将曲子引向激亢,但我们仍然跳得黯然。这是花儿的非典型忧伤。

有时歌曲并不是那么华美,也有桑巴,那种激情使我们意犹未尽,犹忆如新。《加州旅馆》是闲暇时的消遣,夏日香汗淋漓,有些舞是为了纪念,有些却是忘却。

最后,演奏家们走下舞池,和我们一同跳告别的圆舞曲。每一张脸默默地向后退,在光辉下暗淡下去……

每个笑脸就这样被我拭去。那些至关重要的人和事,那段至关重要的青葱岁月,你们都去哪了啊?

每个人寂寞地憔悴着,突然,又一束光华闪现,是月亮。

往事历历在目,纵然不堪回味,但是并不如烟。明天,明天又是一张充满希冀的脸,张望着,千里共婵娟。

冻雨

快过年了。天很冷。今年的三十在二月八日,而从一月二十日起,C城便开始无休止地浠浠沥沥地下雨。

沐彤已经在三点一线间熬了整整十天。六小时前,他从厚厚一叠卷子中抬起布满血丝的双眼,机械地去厕所,机械地上床。睡觉。刚刚,体内的生物钟在他睡满四个小时后狠狠地把他闹醒。他“腾”地一下弹起来,顾不上洗漱,又急忙坐到书桌前拿起笔“唰唰”地写了起来。

雨真的很讨厌,一直几滴几滴往下落,总也不见停。沐彤想:你要下就痛痛快快下,赶紧下完了晴天,这样一点点羊拉屎一样几时才是个头?于是沐彤就很厌恶雨。

往年的寒假,沐彤都要和朋友们疯很多天的,他们一起去买花炮,一起放花炮,不时来点恶作剧,把太太小姐们弄得惊声尖叫才乐不可支地蹦开。而今年,他高三了,一切都变了。他已经记不起最近一次和伙伴们出去是几个月前的事了。

雨依旧是下,丝毫不因为沐彤的反感而减少。外面似乎更冷了。他在空调房里打了个哆嗦。

门被推开。妈妈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进来,放到桌上说:“快喝了它,补充补充。”边说边迫不及待地附下身体伸长脖子往沐彤的卷子上看,眼珠子斜的都快见不着黑了。沐彤苦笑一下,这已经是妈妈两个小时来第四次送吃的进来了。他突然觉得她多象一只修炼千年的狐狸精啊。在肯定沐彤确实在认认真真做卷子后,狐狸转身出了门。

沐彤忍不住偷偷打开窗户贪婪地呼吸着这久违的新鲜空气。他把手伸出去接了一滴雨,冰凉冰凉的雨。一阵风突如其来的吹过,冻的他浑身一颤。他赶紧缩回手想进屋。就在他低头关窗的一刹那,他看到楼下有几个小孩子打着花伞正在燃烟花。

回到桌前,沐彤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觉得极不平衡,他只希望所有人都在计算排列组合,所有人都在研究农民起义。

起风了,窗外呼呼地响。

那几个孩子的笑声更大了,透过风和玻璃传到沐彤的耳朵里。他找来两块棉球塞住耳朵,但依然静不下来。他恨,恨的牙痒痒的。终于,他实在受不了,抓起一杯咖啡往楼下倒去,叫道:“吵什么吵!别人还看不看书?!再吵我掐死你们!”他恶狠狠地关上窗户,剩楼下那几双惊恐无辜的眼睛。

沐彤得胜似的坐回椅子上,僵硬地列开嘴笑。因为喝了太多的牛奶和咖啡,他起身去厕所。就在他开门的一瞬间,他听到“啪”的一声。接着就看到关掉的电视机和做在沙发上的狐狸以及还没来及收回的手和手上的遥控器。狐狸很妖媚的朝他笑了笑,他又打了个哆嗦。从厕所出来,却看到狐狸气势汹汹地正从他房中走来,劈头就问:“从刚刚到现在你怎么只做了十八道题?!中午前你要是写不完四张卷子就别想吃饭!”沐彤木然的点点头。回房。关门。“砰!”狐狸出去打麻将了。

雨越下越大,豆子一般打在窗户上,留下一道道伤疤一样的雨痕,把窗户砸的劈啪响。

沐彤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满桌的卷子,不自觉地变焦,直到所有字都变成一双,看3D图一样。他好像看到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妖魔正向他扑来。他吓得怪叫一声,浑身打个激灵,拿来打火机朝堆得小山一样的卷子猛点。很快,眼前就火光一片,把沐彤的脸映得通红。这时候,他觉得很暖和、很舒服。一对眸子在渐为灰烬的卷子前闪着异样的光芒。

窗外的雨和屋里的火形成了强烈的温差,使玻璃蒙上一层厚厚的雾。

沐彤慢慢地推开门,冲进雨中,一时间仿佛所有的雨一齐冲他砸来。很凉,真的很凉,冻冰了一般。很快,沐彤浑身就湿透了。他颤抖着,一步步,一步步地走向远方……“你只是个孩子,你什么也做不了。”

是,我只是个孩子,我是个如此重要的孩子。

我喜欢被父母称为掌上明珠,这个称号让人觉得骄傲。我喜欢被父母叫唤作小宝贝,腻的让人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的确,我应该是很幸福的。从呱呱坠地的娃娃开始,我一直在父母的嘘寒问暖关爱倍至中谱写着自己的成长历程。

我总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自豪,我是个多么重要的孩子。是的,我原以为,我是个多么重要的孩子。

我没有留意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谈笑风声却成了空旷寂静。原本温馨的气氛却成了一阵阵让人打颤的寒意。冷漠无表情的面孔,紧崩冷凝的空气,连笑一笑也成了一种奢侈,一份尴尬。只有在偶尔必要时,父母才会说上那么一两句话,然后转背离开,连给对方哪怕那么一点点思考以及回话的时间都那么吝啬着。

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在乎到底发生了什么。此时,我只是希望我能发挥起自己这重要的作用,找回那个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我一定可以。

我开始用心去体会家庭的重要,我开始深深的明白,原来我最大的幸福就是一直呵护着我却不起眼的家。我收起了小千金的身份,开始去做很多一个女儿该做的事。我开始会叮嘱爸爸要他注意身体,不要太晚回家。我开始会时不时的找妈妈谈心,夸奖她越来越年轻了。每个月我会订时的记得给爸爸买好眼药水,以滋润他那总是布满血丝的双眼。我会总是鼓励妈妈,让她把日子安排的充实点,多对自己好。我能感受到他们内心那日渐增多的温存,我能看到他们脸上那来自内心深处的恬美笑容,那些因为我的温暖。

我会常常写一些贴心小字条,趁他们睡着以后塞进他们的钱包里,那些对家的温馨的眷恋与召唤的文字。我感觉到他们对我越来越深的爱,可也仅仅只是父亲对我或者母亲对我的爱而已。仅此而已。

内心的堤始终还是被对家庭和睦的强烈欲望所击垮。我在父亲面前哭了,撕心裂肺的哭。我说我想要回那个原本开心幸福的家,我不在乎多少零用钱,不在乎我能拥有多高档的物质生活。我的呼唤是那么的歇斯底里,却又那么真切。父亲是最害怕我哭的人了。以前不论我与父亲发生多大的争执,只要见到我的眼泪他就会心软。更确切的说是心疼。

我想尽了我所想到的办法,我做尽了我能做到的事情,可冰冷的空气依旧没有一点温热来奢予,气愤依旧紧张,毫无更变。耳边仅仅只有父亲对母亲的指责与母亲对父亲的埋怨。

我曾骄傲着我的核心地位,我曾沉浸于我的自大构想中。我原以为对他们而言我是个多么重要的孩子,可原来一切都只是我的所想,那么的虚无。这是个孩子对于自己天真的期望。

人生的橡皮擦

据说,犹太王大卫的戒子上刻有一句铭文:“一切都会过去。”契诃夫小说中一个人物的戒子上也有一句铭文:“一切都不会过去。”

一位哲人曾说:成功和失败只代表过去,忘记过去,才可能走进新的天地。另一位哲人又说:过去不能忘,因为历史是一个永远的存在。

请以“忘与不忘”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①所有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

②立意自定,文体自选,题目自拟。

③不少于800字。

从最原始的一个比喻说起。人刚生下来时好比一张白纸,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划上,红的,黑的,蓝的。有的人红的太多了,想再找快白点的地方划个新颜色都困难,有的人黑的太多了,白纸成了黑纸外加几个白点。他们是同样痛苦的,需要的都是一个橡皮擦——学会忘。

擦去一些,海阔天空。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有点小风小浪。有人被浪打翻了,有人破浪前行。能前行的,如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一样,永远是少数。从某种方面来讲,忘就是看得开。这些成功者的与众不同也正应在此。人们打碎了东西都会叹息好久,更别说死老婆了。庄子却可以在丧妻后放声歌唱。这,就是高人,能忘。

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应该以自己的眼光去要求别人,有句话说得好:“把别人当成别人。”人总会有些坏习惯,但大体上是好的,用一颗包容的心去看待别人,忘掉那些成见,还别人一个自由的天空。

看开点,也就使自己海阔,使别人天空。

忘,是一种能耐。

诸葛亮三气周瑜,能把周瑜气得箭伤崩裂,大脑溢血。何也?——周瑜不能忘。倘若他把这些都不放在心上,气从何来?曾经有人评过骂人十段。最高境界不是什么练成了三寸不烂之舌,而是从心理上压倒对方,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不在意,怡然自得,最终使对方自己越骂越气,达到无招胜有招的地步。

忘,其实很简单,不用学。每个人都会,但。

小时候写的作文题最多的就是是“最难忘的一件事”,而现在想来这些“一件事”多半都忘了。忘,是忘。记,是记。而忘和记丢一起,就是忘记,还是忘。汉语的博大精深就在与此:要用脑子永远记住一件事,几乎不可能;而忘掉一件事,是迟早的事。聪明人,就会及时将该忘的忘掉。能忘很简单,但要做到这点就困难啦。

在素描里,除了炭棒,还有一种笔,那就是橡皮。

画里面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用笔勾出来的,有些地方是该用橡皮故意弄模糊的。但如果用橡皮擦得太多,还是画么?人生亦如此,有些是该忘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都该忘。要是全忘了那就不是人了,是猿。要是全记了那也不是人了,是神。

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上帝都给他发了一张白纸,一套彩色铅笔和一个橡皮。到死的那天,交卷了。有人的变回了白纸,有人的变成了黑纸。你呢,会用橡皮擦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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