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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0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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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房崇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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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寻家记

北美寻家记试读:

自序

我本来是学文学的,2017年是我们考进大学的第四十年。有些同学著作等身,这却是我的第一本书。未能免俗,曾经请我的老同学并且同宿舍的陈建功作序。他回信说:“在2013年岁末为一友人撰写的序言里,我已宣布为人作序之事,到此为止了。其实学兄之尊作,何须我辈荐之?愚以为学兄顶多来篇自序即可。今人之所尚牛人牛事之谓也。”我虽不牛,却也只好自己写几句了。

年轻时也曾是一介书生,也曾经舞文弄墨,也曾经与如今文苑艺坛上的一些大咖称兄道弟。没想到出国了成为海漂,没想到倒弄起房子成为“房虫”,没想到自己修房子成为工匠,没想到以此而在北美华人中成为网红,没想到我的第一本书竟是这个内容。百无一用是书生。我干的这些,该算是有用还是无用呢?

本书最初的创意,起于2009年3月。那时候,我已经在加拿大的房地产市场上摸爬滚打了10年(算上自己的第一间自住房是15年),买卖、翻修、居住、出租过近二十座房子。当时刚刚修好一房,在赏心悦目的房间里才喘口气,就赶上了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全球经济衰退,本地的房市也一片萧条。我不敢再折腾房子,只好坐待静观,不知何时是出头之日。闲中上网,看到别人的修房帖,勾起了我的显示欲和写作瘾,于是就开始在网上写起与房子有关的博客帖子来。

开篇

文章是对刚完工的修房成果的炫耀,就是本书里第十八、十九两回的内容。没想到一鸣惊人,反响强烈,我的自信心和虚荣心都倍受鼓舞,于是一发不可收地继续写起系列文章来。内容是对前几年经历的回顾,形式上采用章回体,起初名之曰《倒房演义》。冠于文前的“楔子”,也是模仿着半文半白,对当时的形势颇感悲观:

话说天下房市升久必降,降久必升,而大趋势必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也。余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始迁北美,适逢房市盛极而衰,绵延七载,至一九九六年降至谷底。而后缓缓爬升,至二零零二年渐呈腾飞之势。旋有金融厦里,大鳄弄权;华尔街头,宵小藏奸。或策划于密室,或点火于基层。那时节无业亦可有房,债多不怕压身,量入为出者低头自惭,寅吃卯粮者摇首扬威。数年里房价如野马脱缰,焉能不失蹄而跌?终落得泡沫吹破,沙塔坍塌,次贷危机,金融海啸,祸延万里,痛遍寰球。美国房市于二零零七年起一泻而下,加拿大自诩稳健,强撑一年,也难免被大浪裹挟,从二零零八年秋起滑落。有广闻博识者曰:此次危机,百年难遇,唯八十年前之大萧条可比。余少经史无前例之“文革”,今见史少前例之危机,东邪西毒,均得身历,此幸耶不幸,谁能告我?

开头几篇比附三国的典故,所以有了“初出茅庐”、“走麦城”和“过五关”等回目。我在三个多月里,连续写出了十几篇,跳跃着描述了几个片段,大概涵盖了我折腾房子经历的一半,这就是本书的前身。

对《倒房演义》这个名字,我一直不太满意,就在于对“倒房”这个词吃不准。它和国内常说的“炒房”还不一样,我指的是买了房子在短期内经过翻修再转卖,英文有个专门的词叫flipping,做这事的人叫flipper.Flip的本意是翻动,如翻纸牌、翻跟头。在北美,这是个中性词,是合法挣钱的一条路子。但是中文里比较接近的“倒房”,好像混同于“炒房”,更多地包含贬义,绝非正业。我在好几年里,干的就是这类事,如果不用这词,又该怎么说呢?

在我贴出来贸然买两房、失利走麦城那一段(见本书第十一、十二回)之后,有人跟帖幸灾乐祸地指责我,说让这样的人一败涂地倾家荡产才好。我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遭此诅咒?这也太不厚道了吧?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呢?我觉得这代表了一种误解,需要为“倒房”辩护。

首先,在中国所说的“倒房”或“炒房”,与北美的flipping相比,其含义和所指的行为是不尽相同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兴起是近二十年的事,此前并没有商品房;二十年间旧房大量拆除,多数没有重修的价值,公寓楼房内也较少有改造的空间。因而在国内所说的“倒(炒)房”,大多是指近年内借助于双轨制的差价和未成熟市场的暴涨,非正常的买卖、囤积牟利行为。要从中赚钱,靠的是权力、关系、钻空子、投机取巧,在灰色空间里潜行。而在北美,成熟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房产实体有着循序渐进的发展和供应,大量的老旧低层独立房屋需要也值得装修改造,这就决定了市场的公平透明,很少有空手套白狼的机会。要想在短期内重售盈利,除了对市场有透彻了解,具备过人眼光,对房子作精明选择外,还必须追加装修改造的资金成本和人力劳动,使房子改变面貌。所以在北美,flipping是相对积极的建设性行为,而并非纯粹的投机。

其次,房子既然是商品,既然有更新再利用的价值,那么把二手的商品房加工翻新、包装后再出售,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赚钱也是应当。把农民和小生产者的倒买倒卖、自由市场等,都当成是投机倒把,这种思维,早就应当摒弃了。我看现在北美的flipping与此类同,某些中国人表示藐视,恐怕难说不是过时思维流风余韵。

第三,从主观上看,flipping是眼光和辛苦的结合,是脑力和体力的结合,要承担风险,是劳动的回 报。有些人专门以此为生,他们也就成为专业,其工程经得起检验,并非靠偷工减料欺人(我不否认确有少量欺人者,但他们在规范的市场中混不下去,难以立足)。有些自认为唯有读书高的知识分子,自己不愿也不能动手,却认为“无商不奸”,看不起“倒房”牟利的人,甚至发出诅咒。这是脱离实际,不谙世情,看似清高,实为狭隘。

第四,从客观上看,人们都不希望看见房地产市场增长过快产生泡沫,但这个增长是因为供求关系和宏观经济原因而造成,并非少数“倒房”者所能挑起,他们没有这么大本事。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倒房”行为对社会、经济有正面的贡献,理应肯定。它促进了城市细胞的更新,人居环境的改善;它吸收了人员就业,增加了政府税收。房子本身需要装修翻新,过二十年又来一次。很多住房人、买房人没能力也没时间自己做,就需要买已经修好只需迁入的房子,正是“倒房”人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这样供需两便、各得其所的双赢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和任何其他生意一样,“倒房”是有风险的。要想在“倒房”中盈利,就需要低买高卖,在升值速度上超过房地产市场的平均值,这需要买卖中有过人的眼光,需要装修中有高超的控制管理能力。可以说,他们是房地产市场上的弄潮儿。“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我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我的“走麦城”就是落水旗湿了。作为书生“房虫”,这是我的一个追求罢了。

话扯远了。当我在写《倒房演义》的同时,正在买卖房子,卖掉修好的华屋,又买进一座旧房,那正是在2009年5月市场最低迷的时候。7月里开始了一轮规模更大的装修,由文人转成了“武匠”。那真是修起小楼成一统,管他市场沉与浮。我虽从戎,却不投笔,又同步开始写记录修房全过程的《房崇修房》,这个“演义”的写作就中断了,有始无终。

一转眼已是近八年之后,我这座房一连四年才修好,至今还住着,我的身体和心态都与以前不同,从此刀枪入库,不再“倒房”。现在再一次清闲下来,是真正的闲云野鹤,“散淡的人”(这是诸葛亮的自称,又与三国扯上关系了)。这才想起,何不把以前的半部“演义”续完,成为我这一段人生的一个完整记录。此次重整旧作,补充了当时空缺的几个段落,重新加工润色了已写篇章,理顺了时间先后的排序,增添了近八年更胜于前的新篇,成为一个全本,篇幅比旧本扩大了一倍以上。续写时保持了章回体形式,但是书名还须再作斟酌。纵然“倒房”无罪,毕竟名声可疑,不能随身辩解。什么书名能更上一层楼呢?

正当我彷徨无计时,偶遇上《我爱我家》。这不是指国内某中介公司,而是我的老同学梁左所作经典情景喜剧。房因有爱而成家,倒换是因为寻觅,那何不改“倒房”为“寻家”呢?“倒房”是形而下的说法,限于务实表象,略含自嘲意味;而“寻家”则有所升华,可以引申提炼,稍显深度内涵。从房到家,就是从house到home,从物质到精神,从商品到爱巢,从冷酷到温馨。大丈夫四海为家,所以我们出国了;问游子何处是家?所以还需要寻找和建设。寻家也是立业,所以不限于自住房,包括投资房、出租房也是广义的寻家。立业后更需精神港湾,所以营造家园、养护居所也还是具体的寻家。从文人化成游子,又从“房虫”变为工匠,这就是我在寻家之路上的多元身份,这就是我记录于本书中的轨迹脉络。而且,到这时我的自身状况也改变了,变“倒房”为安居,貌似家已经寻找到。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个书名——《北美寻家记》。

我与加拿大房子有关的故事,包括了买房、修房、租房和卖房四个方面。大体上起于1994年,历经二十多年,涉及到二十多座房子。只是来而复去,并非同时拥有。我曾经频繁地搬家换房,当时的目的是以此谋利为生,事后回味的效果是寻家之旅的站台。在书中,我为自家住过的九座房子都各起了一个中式别号,不仅是文人积习,也算是情感的寄托吧。

8年以后,读者已经换了一茬人。我的故事又由网上转到书上,从海外回归国内。这既可以视为游子回家,也可以视为我的寻家之旅还在继续。

是为自序。开篇

安大略湖是著名的北美五大湖之一,是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界湖。这五大湖再加上延伸出来的水道,差不多占了美加边界的五分之二。所以在北美的华人中有个调侃的说法,管美国叫湖南,管加拿大叫湖北。按我们在中国生长所培养起来的地理概念,实在是无法想象五大湖有多大。这么说吧,安大略湖是五大湖中最小的一个,面积却比中国的五大淡水湖加起来的总和还大,接近于五个鄱阳湖或洞庭湖。安大略湖又是五大湖中最东边、最下游的一个,有河流直通大西洋。安大略湖的北岸是加拿大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所以我住在这里,也是事出有因。本书故事发生的背景,本故事上演的舞台,就是我移居过的三座城市,都围绕在安大略湖边。

加拿大的房子与美国的基本相同,从概念到实体,从市场到法规,从品类到建材,所以可以把它们合二为一。自从8年前我开始上网谈房,给我点赞、与我讨论的华人读者遍布美国和加拿大,前者更多于后者。所以,本书题为《北美寻家记》。这“北美”并不是指在美国以北,而是说基本上可以代表美、加两国,即地理学概念上的北美洲大陆。而北美的房地产却与中国有很大不同,也是从概念到实体,从市场到法规,从品类到建材。来自于空间地域和文化语言上的隔阂毕竟是存在的,为了避免理解上的歧义,有必要先略作解释。

初学过英文的都知道房子就是house,在北美,它指的不是大楼里的公寓,而是独立屋,准确点叫single detached house,就是四面不靠的单独一座房,以此区别于多间连体的townhouse(镇屋,亦译连排别墅)和两间并肩相贴的semi-detached(半独立屋或双拼)。这样的房子,在当代中国国内的常规称号是别墅,连带又产生了连排别墅。可是在传统的、规范的中文里,别墅应该是主要居所之外偶尔一住的郊外次要居所,亦称别业。别业字面上是第二产业,这又与现代中文产生歧义了,改成第二房产,却不是投资出租的房产——这真是越纠缠越乱,还是打住吧。别墅中有名的,古代有唐朝王维的辋川别墅,近代有溥仪之师庄士敦在香山樱桃沟的别墅,现代有庐山上以美庐为代表的众多小楼……或避暑热,或躲尘嚣,短期居住,哪一个也不是主人的主要居所。那为什么现在管独立房子叫别墅了呢?大约是中国人多地少,房子的主流是高层公寓,别墅是过去上等人的高级住宅,又多是小楼,故以之代称“独立屋”。海内外这一称呼上的错位,似乎主要不是文化差异,而是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的不同所致。我在本书中要正本清源,只称“独立屋”。

第二项需要解释的,是中西房子的新旧年纪概念有很大不同,几乎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民居建设,近年来如雨后春笋,更新换代,量多而寿短,5年尚新,10年已旧,20年很可能就该拆了。当人们说70年产权时,已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沧桑。暂且不论这短寿的原因为何,也不论这加快新陈代谢的优劣是非,其内幕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我想,这种对房屋寿命的压缩,会不会把人的眼光和历史感也同时压缩了呢?大跃进时有言“一天等于20年”,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时间与速度有关,莫非房子的寿命亦因此而变?反观海外的民居建筑,在欧洲几百年的老楼仍然宜居者举目皆是,正巧我刚看到一个好例子:某英国华人买了一间公寓,电告在国内的父亲,父问:哪年建的?答曰:乾隆年间。这真不是开玩笑,那公寓楼真的二百多年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历史短,百年的建筑已可算老,但愈加珍贵。50年左右的房子算正当中年,二三十年的房子就可算是年轻了,正与人的寿命相类似。房子的寿命长与不懈地装修密切相关,因其长寿和升值才值得加料整修,因部件和用材的更新换代而延长了房屋的寿命。在中国说房屋装修,大多指新房时从毛坯房到精装修;而北美的装修主要指整旧如新,平均20年左右要更新一次,就像是过20年又是一条好汉。人在渐老有病时应该送医而不是送终,房也同理,而这是以先天素质好和社会认同其存在价值为前提的。中国的历史长而房寿短,美加的历史短而房寿高,这个剪刀差细想起来很有趣,其背后的道理,值得有学问者进一步探究。

第三项中西差异,就是西人提倡自己动手,中国习惯雇工装修。从孔夫子就讲了,劳力者治于人,君子动口不动手,鄙薄体力劳动。中国的文人墨客,向来是以脱离实务为荣的。君子远庖厨,亦远锛凿斧锯,不可能自己动手做装修。这既是出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是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便宜的客观条件。农村劳动力大量涌进城市,做建筑或装修工就是男人最合适的出路。我在回 国时就见过马路边摆开简单工具站着等活的民工市场,农民工那么便宜,谁还要自己做呀?但是在西方,至少是我熟悉的北美,房主自己动手修房者众多,这些人受到赞美乃至尊敬。专门的缩写叫DIY(Do it yourself),专门的名词叫handyman(动手能力强的人,音译为“汗滴男”)。这一是因为传统,自有住房的年头长了,男孩子从小就看着跟着父亲修房子,就像女孩子从小学会了煮炊、女红一样自然。二是专业修房的人工贵,一般家庭为省钱,也只好学着自己动手。三是由市场需求发展出的工具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使动手修房成为一种嗜好,就像是打牌、钓鱼、唱戏、挥毫一样,使人不觉其苦,反而乐在其中。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例外是明朝的天启皇帝,耽于做木匠活而误了国事,被作为反面教材而载入史册;而美国前总统卡特也喜欢做木工,他在卸任后带头做义工建宜居房,被传为美谈。

以上是主要的三点,中西对比,与住房相关的种种差异还不止于此。比如,是安居乡野还是愿挤市区,是享受清幽还是追求热闹?你选择靠近公共交通还是树林河谷?高楼大厦和低层房屋哪一个更显高尚?如果你离不开繁华喧闹,会把清幽看成是冷清破败;如果你习惯了灰霾蔽空,会把蓝天丽日看成是反常稀奇。

回到开头所谈的独立屋,在北美成了居住的常态,不会像在中国买别墅那样难。单纯从文字上说,我喜欢其背后的引申含义。住国内的高层公寓,就像是有组织有领导,有亲戚有朋友,大家挤挤拥拥,互相依靠。住海外的独立屋,四面无依无靠,全凭你自己迎风挡雨,决定一切。你失去了依靠,获得了自由,正如我二十多年来走过的路。

本书中将讲到二十几座房子,除了三座例外,其余都是这种意义上的独立屋。正是:本是独立民居屋,何须作态称别墅?闲言少叙,且听我从头道来。第一回白手起家有心无力初出茅庐“扫叶山房”

说起我与房子的关系,不能从我在加拿大第一次买房开始。就让我追根溯源,从根上讲起。

我在中国长到中年,从来没拥有过房。不光我,我上一代也没有,一直是租房,先租私人再租政府的。我爷爷可能有过,所以落了个地主的成分,给我爸爸和我留下了吃不完的瓜络,像个疮疤不敢提起。直到我离开中国前,每月工资只有100元,所以对买房没有任何经济和经验的准备。那么修房呢?在我记忆中,我爸爸是典型的文科知识分子,从来不动锤子、改锥(北京说法,上海叫榔头和螺丝刀)之类的,我妈妈倒有时动手。要说我有过什么早期准备的话,那就是,小学时作为课外书读过《少年电工》,中学只学了一年物理就停课了。1967年,中学生可以随便成立组织,随便占房为王。我们在北京四中校园里占了间屋子,是民国年间的平房旧屋,门口贴了我写的战斗队名称叫“卫东彪”。一天我要自己拉线接电灯,关掉开关灯灭了,我就上去拆灯头,竟被220伏电打了下来。从此我懂得了,开关要断开火线才算关。

这么着就失学了,从插队到工厂,那些年锻炼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力争万事不求人。到1977年考大学,我这种基础只能考文科。我居然进了燕园里的中文系,在同学中还算名列前茅的,这助长了我的自信心。毕业后当了几年编辑、记者,接触了些艺坛精英,现在有些在全国是响当当的人物,当年我跟他们论哥们儿。我干得正欢之际,妻子进修去了加拿大,1989年春天我开始办探亲,到夏秋之交才成行。谁想到这一留就是二十多年,随波逐流而已,绝对不是我计划内的人生。

我们初来时,基本上是赤手空拳。我落脚在渥太华,开始打工,学英语。第一天我只领到20加元工钱,还挺高兴,因为按汇率超过了我在北京一个月的工资。事后一想那是什么时候?正是加拿大上一次房地产热的最高潮啊(1989年至1990年)。那潮水的浪花居然也拍到了我身上。

一个间接认识的香港人地产经纪,非得忽悠我和妻子去看房,记得是15万加元的一座两层楼,觉得挺破旧,木结构外贴着一层油毡皮,印着假砖。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房子是不是就该这样,那时一点概念也没有,看后也一点感觉都没有。就跟我当时的老板,一个南京小伙子说了。他陪我们又去了一趟,看后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却说:咱们几个一起推,看看能不能推倒!后来这个小老板去欧洲旅游,就让我们住在他的独立屋中看房,看着他的敞开的、中间岛式的厨房和高顶的大厅,羡慕得我心中发痒。他有一架清代的红木雕花架子床,是从江南农村访来的,费尽周折运到加拿大,占满了一个房间。那物件要留到今天,怕比一座房还要值钱吧?

十几万,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天文数字,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对房子感兴趣。妻子想起她的房东P先生,一个山东人,国民党退伍老兵,在加拿大做水利工程师退休了,在大学周围拥有好几座房子,租给中国学生,以吃房租为生,我们就去请教他。据说他访问北京时,到加拿大驻华使馆办事,先跟卫兵说山东话,当然不得其门而入,哪来的土老头?他只得用英语大喊我是加拿大人,表示抗议,才得进去。他给我们讲了一些买房的基本常识,通通忘记了。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说:你们是大陆留学生中第一个想买房的,好,有志气!

这只不过是空想,妻子上学我打工,我们其实是没有条件买房的。接着房地产退潮就来了,我们也搬家移到了多伦多。先是放下身段到麦当劳打工,忙得我脚不沾地、腰酸背痛时,心中常怀恨意。老子当年在人民大会堂吃饭都不要钱,今天却在这儿烤肉饼,被南美马仔呼来喝去!五个月后我就辞了工,开始自创生意,摆摊刻图章、卖书法。这个点子,就是跟南京小老板学来的,我管这叫文人谋生,出奇制胜。与其被动地找工作,还不如自己创造一个。那时我的年收入不过两万多加元,一个中文报纸的记者来采访我,登在报上,管这叫收入不菲。可见在北美当中文记者没有出路,我也死了那条心。

大约在1991年,稍微有了一点钱,我们又在多伦多看了几次房,看过大厦公寓也看过独立屋,还想过两家朋友合买一房的怪点子,有时差点就出价要买了,终于没有实行。也幸亏没有下水,90年代初的房地产,还在逐年下跌。是妻子先看出了我的这个文人小买卖干不长久,必须另辟蹊径。1992年,我们买下了一家正经的鞋店,义无反顾地再次搬家,换到了汉密尔顿。妻子停了学业来管店,生意红火,8个月挣回本钱。我则把图章生意又坚持了一年多,在两个城市间每天穿梭。

那时候我总结了一个理论,像我这种没有海外学历和专长,除了打工就靠开店维生的人,应该先买店后买房,一两年就可唱《翻身道情》;如果把次序倒过来,把积累用于首付先买了房,被房贷压着攒不出资本,十年还唱杨白劳的“漫天风雪一片白”。电影《创业》里的台词:先生产后生活,党委定的原则嘛!绝对正确。我这样劝过朋友,还打越洋电话告诉我在新西兰的大学同学。同学后来怎样不知道,那朋友听了我的,现在比我有钱。

故事讲到这里,需要介绍一下背景环境。沿着安大略湖的西北到西南形成了一个半环形的城市圈,是个马蹄铁的形状。这里是安大略省甚至全加拿大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所以被称作金马蹄地区。汉密尔顿(Hamilton)市就处于这半环的中心位置,在大湖的西南端顶点,有湖湾也有山崖,兼具湖山之胜。一道从尼亚加拉瀑布附近绵延过来的山崖横亘城市中间,把一个城市分成了上下两个部分。山下部分从湖边到山脚是个狭长的走廊,只有两三公里宽,地皮有限,城市在二百多年前从这里开始发展,有市中心和许多老旧的社区。而山上其实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大约在二次大战以后才扩大发展起来,社区相对较新。

汉密尔顿有两座钢铁厂,建在大湖边上。从多伦多去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高速公路要经过一座“天路”桥,多数到多伦多旅游过的人都走过这段路,必能隔湖一眼看见黑压压一片高炉和烟囱,烟火升腾。过客们对这座城市只是顺便一瞥,便印象不佳。钢铁是城市的支柱产业,从上世纪初到60年代是这座城市的黄金年代,与多伦多不遑多让。可是到了70年代以后,城市开始衰落,这与钢铁和制造业的下滑不无关系。这座城市的劳工蓝领和下层平民较多,房价比较便宜。另外在西部有一所在全国排名还不错的麦克马斯特大学,为城市带来文气,对工业造成的衰退多少是个弥补。

我们在汉密尔顿住了一年半,换过三次出租房。这期间我们埋头开店,一心一意搞建设,生意发展顺利,腰包日渐充盈。与此同时,加拿大的房价还在继续下跌,到1994年初,已经连续四年了。这还不是底吗?还能跌到哪去呢?(后来的事实是继续跌了两年,1996年为谷底。)这两个主客观条件一综合,我们觉得买房的时机成熟了。在两头生意的圣诞忙季收获之后,在新年假期里歇过乏来,便有时间顶风踏雪开始看房。这是在两番探头、两度缩手之后,我们终于抬腿迈进加拿大的房地产市场了。

那时候还没有因特网,要买房只能看报纸广告找经纪。买家与经纪之间的联系,只有电话一途,还主要是固定电话和传呼机。买家要想获得房子的信息,没有任何自主的办法,只能是经纪带你看什么是什么。而经纪们获得信息的途径,是房地产协会每周印刷的大厚本图录。虽然那时候我们因为做生意,已经有了FAX机,但是像买房这样的正式文件,还是要经纪穿梭往返,签纸上的协议。那时也没有数码照片,不到现场,难见真容。

我从广告找到的第二个经纪,就是当时才二十多岁的伊女士,后来与我合作二十多年,买卖二十余次,赚得几十万加元。我亲眼看着她从妙龄女郎变成了中年妇人。2009年我要写“倒房”文章,无图无真相,可惜不曾拍,就请她从MLS(多重放盘系统)的房屋交易存档中为我提供了很多照片。从这些档案照片中也能看出技术的演变,越早越不清晰。伊女士说:“我希望你在文章中提到我。”我答:“当然了,一定,只是我的文章是中文的。”

伊女士告诉我,政府有一个首次买房退税的办法,在刚刚过去的1993年底结束了。谁让我们被生意忙得不可开交而根本不知道呢?只好自认倒霉向前看。那时候对买房完全不摸门,只能大概提出一个价位,几间卧室,然后经纪带你看什么是什么,完全没有自我主导。我最开始学得的一条就是房子至少要有三间卧室,两卧室的房子不好卖。伊女士还教导我说,买房后一般三年内不要卖,否则可能赔钱。这话适合于初学者,可是我几年后的倒房轨迹,完全违背了这一规律。我从7万加元的连排屋(townhouse)看起,逐步抬高,当看到12万加元的连排屋时,忽然转念一想,都说独立房子保值升值,这价钱也差不了多少了,何不直接买独立屋呢?于是看房也转了方向,直到我们可以负担的极限——15万加元左右。

在2月里雪最大的时候,我们看到了这座房。是在山上相对较新的社区,一座六十年代初建成的一层平房,有3个卧室,室内面积1000平方英尺(93平方米),占地是53英尺×110英尺(约542平方米),在城市里算大的了。以我现在的观点来看,这房子的缺点是明显的,没有车库,没有餐厅,房里的几乎所有设施都三十多年未变。但限于我们当年的经济能力和经验眼光,这房子的优点也是明显的,处于一个规划完善的小区内,小区中心是小学和公园、运动场,房子背后没有邻居,稍远是一所社区学院,至于房子的新旧程度,在我们可负担的范围内还算好的。这是1994年卖房的原始照片,别埋怨它的小和差,您得感叹这20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现在事后想来,那时的市场是何等惨淡,这房子应该是圣诞节前已经上市,整个冬天卖不出去,终于遇到了我们。后来我才明白,冬天是卖房最不利的季节,因为冰雪覆盖不便看房,叶落草枯卖相不好。卖方很少有人上市,买方也许能捡个便宜。

我们出了offer(出价合同草案),要价是15.5万加元,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同意在14.8万加元。我如果懂上述的规律,本还可以进一步压低,在最后关头一时糊涂,我想终结在8这个幸运数字上,就说把冰箱和炉子留下,我同意你的数字。后来才明白,这两台老旧电器只值200加元,还有碍观瞻,成为厨房里的鸡肋。

然后就是验房,这是一般人买房前必经的一个步骤。请验房师来,将房子内外上下仔细看上两个小时,花大约300加元,买一个放心。那年的雪大,我们几次看房,都没见到过屋顶的颜色和车路的状况,验房报告上也只能写雪盖着看不见。验房子内部时,我关心为什么电插座是两个眼的,台式电脑的插销怎么插呢?又是几年后我才明白,那说明老电路没有接地线,不安全,而要电路升级是很麻烦的。当验房师检查屋顶夹层(attic,亦指阁楼)里的保温材料时,我当时10岁的儿子非要也上去看看,大概是童话读多了,以为阁楼里会藏着什么宝贝吧?验房师指出了些小问题,而结论是:well built,well maintained(建造良好,维护良好),我们才放心了。冬之多雪(摄于1997年初)

再后就是贷款。那时也是两眼一摸黑,我们和伊女士介绍的抵押贷款代理人见了一面,又谢绝了他,理由是不知他来历如何,不放心。那代理人临走时留下一句话:不放心的应该是借出钱的人,而不是你们。我们又回过头去找银行,因为是自己开店的小业主,收入很难证实,所以不容易贷到款。最后找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一个黑人经理很爽快,说我了解你们中国人,马上为我们办了手续。看来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族裔间的文化理解。我们把贷款定期为三年,想的是到时能付得差不多了。

按说至此已经万事俱备了,但初次买房的我们还是犹豫不决,自我怀疑。这是最佳选择吗?山下靠西边那个区还没看过,有没有更好的选择?于是我们先不忙解除条件,又去西区看了五六个房子,觉得还是前者为好。这种不自信其实是没经验者的通病,瞻前顾后,疑神疑鬼。后来我们有了经验时,就完全不同了,总是能一见即知,立马决定,经验是学出来的。

当我们按规定给当时租住的大厦管理员60天通知,说我们将搬出时,她也好奇,问我们的去向。得知我们买了房,她自以为聪明:让我猜猜,一定是山下东头(穷人区,价廉)。一听说是西山上(较新,属中上等区)时,她大为惊讶。

我们在1994年4月初进入有房阶级。那时候家里东西少,我们也还年轻,搬家居然没雇人也没请朋友帮忙,租了一个箱型车,傍晚6点才拿到车,夫妻二人连夜搬家,儿子还小帮不上忙。那时妻子考下了驾照半年,我则还没有驾照,所以只好由妻子开车(我在搬家的同一个月里考了驾照)。忘记是跑了三趟还是四趟,只记得有一次在黑暗中把东西从前面往后推,猛听“咔嚓”一声,是儿子的电子钢琴从车里摔落地上。那琴花了2000加元,是当时全家最值钱的物件。搬进屋才看见伤痕,这个心疼啊。我们披星戴月,往返于上下山的公路上,直搬到后半夜方歇。

为了避免高比例贷款要交的保险费(大约3000多加元),我们倾其所有,凑出所有的钱付了25%的首期,加上土地转让税和律师费,刚刚搬进新家的我们,真是囊空如洗。在差不多半年的时间里,什么东西也不敢买,有床垫睡觉即可,沙发餐桌皆无。有一次我碰上商店倒闭清仓,看见20加元一把的椅子,犹豫再三都没敢买。好在店里还有进项,半年后就缓过来了,才买了新沙发和电视机,逐渐布置起来。

生活必需的洗衣机和干衣机,我们只能到别人家买旧的,夫妻俩自己运回家来,还要移到地下室。我们那时还不知道怎么搬这狼亢大物,在楼梯上突然失手,洗衣机砸在妻子腿上,我则滚翻摔到楼梯下,竟撞碎一颗门牙。做缺钱的房主是要付出代价的。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房东时,还多次为出租房做过这种搬运工的活,已经是方法得当,操作自如了。春之繁花。据一个来访过的朋友说,是山丁子树。

刚住上这房子的时候,心里颇为自得,不免要卖弄一下自己的文才,其实是摆刻字摊时,去大学的东亚图书馆临时抱佛脚补来的知识。明朝的文彭是文徵明的儿子,文人治印的开创者。他给自己起了很多斋堂馆室的名号,刻成印章,却往往有印无房。所以他说:“吾之书斋,印上起造。”如今我也可以这样说,却是另一个意思:我买房子的钱,建立在刻印的基础上。因为印的材料是寿山石,所以基础牢固。我也不妨命名一间书斋,就叫“印上起造之斋”。

那怎么又叫了“扫叶山房”呢?还另有出典。秋天里,要打扫没完没了的落叶,我在扫叶子时想起当年研究《红楼梦》学来的知识。清末民初在上海有家出版商,叫“扫叶山房”,取义于古语“校书如扫落叶,随扫随落”,一度是上海最大的书店。但是上海是长江口的泥沙堆积而成,能有什么山呀?我这房位于汉密尔顿山上,更为切题。

记得当房子刚刚接手,银行的贷款利率就涨了,我们颇为庆幸赶上了这班车。而当时我们不可能预测的是,房市的下滑还要再持续两三年。天地良心,我那时绝不可能有倒房谋利的想法,和多数家庭一样只想着好好过日子。妻子找到工作去多伦多上班了,儿子安心上学了,我则接手了鞋店认真经营。我们老老实实在这座房子里住了五年半,享受着初入中产阶级的安定生活,也开始了我做“汗滴男”的最初尝试。

谁想得到,我初试修房的结果,不仅没有使房子增值,相反地到五年后卖房时竟赔了。而且,并非出于市场的外因,完全是我自己的责任。怎么会呢?

正是:印上起造根基稳,屋中享受心底虚。

欲知是何缘故,且听下回分解。第二回“扫叶山房”汗滴乍练半截装修欲售难销

上回书说到1994年买下“扫叶山房”,我们平生第一次做了房主。我们在中国只住过四合院和公寓楼,哪懂得西式的独立房子?那时候连“别墅”这个词都还没有流行。北美的独栋民居都是木架结构,自家供暖,四面不靠,有院无墙,处处与国内不同。不管是谁搬进来,都必须从头学起。

这房子大约建于1960年,当时已经三十多年了,内外还都是原装旧貌。如果在中国,这岁数的房子就该拆了重建,但是北美的房子没有这么短命,需要的是多方面更新升级。如果是10年之后的我,肯定要大修大改了。但是那时候我和所有移民新房主一样,一是不知道什么需要修,修到什么程度为宜;二是没有钱用于装修;三是对保养和维修的技术一窍不通。

比如雪化之后露出屋顶,才知道屋瓦已经到了该换的年限;窗户木框油漆剥落,其实应该整体换新了。对这些我只能一仍其旧,能拖多久是多久。第一个冬天暖气炉就坏了,它虽然已经三十多年,我还是只换了个鼓风机马达接着用。烟囱上的砌砖表层有碎裂,我用最简单的办法爬上去抹了些水泥,也不顾颜色不一。谁能想到,十多年以后我会自己拆开烟囱重砌。那时候我开始做的任何维修,首先考虑的都是简易、节约,这是由我们当时的经济状况决定的,也是由从小在紧缺经济下养成的生活习惯决定的,我就这样开始了自己动手修房的起步阶段。

只要拥有房子,总不能避免修理。所以第一步,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发生问题时被动解决。有两个例子记得比较清楚,都跟水有关系。

先是浴缸水龙头的开关失灵,不能上下分掣浴缸龙头和淋浴喷头的水了。我设法把开关拆开,拿着旧零件去买新零件。那时Home Depot(家得宝)还没有在加拿大开业,我查了半天电话黄页找到一家水管用品专门店,买到了原厂零件,自己把它装上,问题竟解决了。从这事中学得的是怎么找零件、换零件。后来还是这个浴缸,每当洗澡时,楼下就滴滴答答漏水。还好地下室的这个部分没有装修,可以清楚看到漏水的位置。我想到用排除法来寻求水源,不用淋浴,只洗盆塘,楼下就不漏了,这说明漏在墙上,不在池下。再一查,墙上的瓷砖中间镶嵌着一个瓷肥皂盒,边缘处似有缝。买来防水硅胶涂了一圈,问题又解决了。从这件事中学到的是如何排查根源,找到症结。最初的成功鼓舞了我的信心,接着干了下去,乃至一发不可收拾。

还有一个问题是厨房水池的龙头晃动不牢,在买前验房时已发现,要求卖主修,搬进来发现只是抹了一圈硅胶,这不是糊弄事吗,不解决问题。这时我知道了买一个新龙头并不贵,所以就决定自己换装。那是我第一次躺在地上,仰面钻进水池下面去接冷热进水管。不知怎么铜管比原来短了,我只好用力把管子往上提,总算勉强接上了,试试不漏水,我又得意了,就放心地锁上门,全家出去买食品。等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回来时,还没开门就听见屋内水声大作,如瀑布一般。说时迟那时快,我循声飞奔到楼下,只见厨房水池的正下方飞流直下,地下室水深及寸,地毯成了海绵,我挂在墙上的国画镜框(后文里将看见的水墨荷花)也摔到地上碎了。我立即关掉了总水闸,再查看原委,发现我刚刚提上去的铜管仅靠摩擦力吊着,通水后的压力再加上地心吸引力,就掉下来了,所以水可以百分之百地毫无阻碍地尽情尽兴地喷涌。一个装修新手就连这基本的常识都想不到!幸亏我们只出去了一个小时,水只积了一寸,如果我们出去一天,将会是什么结果?暖炉进水?电被水淹?真不敢再设想下去了。此后吸水烤毯,重新固定水管,自是一番忙碌,不在话下。进门就是客厅。这里的沙发是空置了半年多以后才买来的。

从被动维修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就是主动地做些美容式的升级更新,这才叫装修。我那时候已经知道了最重要的室内装修是厨房,于是就在这里初试身手了。我因为好心又胆大而开启了过程,却因为技术跟不上而不能完成,初试身手获得的是不成功的经验。几年后卖房时的照片还在,记录了我当年的浅陋。

我在厨房里拆掉了所有原来的上柜,去宜家(IKEA)买了些新橱柜,自己动手安装起来。我对原状所做的最大改变,是拆掉了中间的吊柜,改成两盏下垂的灯,在视觉上打通两边,显得通透敞亮。因为我那时技术上是菜鸟,拆了上柜不敢拆下柜了,因为我不敢动水呀!结果搞成了半新半旧,下柜和台面还是旧物,明显地上下柜不是一个颜色和款式。就像是上半身换了新西装,下半身还是旧长袍。冰箱、炉子都很陈旧,还是我买房谈判中专门要来的,当时也无力换新。这厨房的布局也有问题,炉子和冰箱挤在一起,我当然更没有改变布局的能力了。这样的半修还不如不修,在以后卖房时反而成为一个障碍。

作为减少了两个吊柜的补偿,我在另一边增加了一排墙柜,是用四个上柜叠加组成的,里面还加了灯。上图中隔门可以看见一个红木的博古架,它是我还在租房摆刻印摊的时候,参观一个工艺品展销会,一时兴起,奢侈地花200加元买来的。它是家中当时唯一的亮点,展示着一些我的石章,以形象地证明“吾之书斋,印上起造”。这个博古架在20年后还保留着,仍然是我家现在的亮点。

地下室的四壁是上世纪70年代流行的假木板墙,到了90年代中期,我还没有意识到它的落伍过时。中间隐约可以看见一对法式玻璃门(French door),那是我装上的,是我早期的DIY实验。我在这个厅的左边增加了一间卧室,是由贮藏室改成的,铺地毯时买了块旧的,还不懂得底下要加软垫。右图里后墙上贴着一排的,是我捡来的书法挂历,那是1997年春节我第二次回国时,在报社宿舍楼下的垃圾堆旁,看到邻居扔出来的前一年的挂历,我如获至宝捡起来带出了国。它们在后文的其他房子中,还将反复再现,直至如今。

在“扫叶山房”里居住期间,有一对可称贫贱之交的夫妇来访,几年前在渥太华,我们两家人曾经合租一套公寓。见到以上的几项小工程后女士说:没想到你还是handyman(巧手男人,音译“汗滴男”)啊!那是第一次有人这样称呼我,所以难忘。今之视昔,当年的那点活,何足挂齿!但是,也不必悔少作,没有当年的幼稚起步,哪里会有15年后的大动干戈、大展宏图呢?这房子没有单独的餐厅,只有个小小的吃饭区与厨房相连。我在此重贴了新的墙纸和上沿花边,几年之后,我才知道这种装饰方法早已过时,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做同样的事情了。

就是在我住这房期间,美国的建材业巨头Home Depot(家得宝)开始进入加拿大,逐渐开店布局,成为加拿大家居建材业的龙头老大。当我第一次在密西沙加看到首个大店的时候,如入迷宫,满目琳琅,流连忘返,一见钟情。后来我越来越频繁地进出这个和类似的建材大店,或修或建,总有需求。我的一个朋友说:凡是逛这个店的,都是好人。虽是玩笑,却很有道理,基本属实。因为一,凡是来这的基本上都是房主,有家有业便有责任,改进家装就是改进生活,有益社会。其二,爱家的男人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了家装上,就是用在正道上,心无旁骛,不会饱暖思淫欲。其三,愿意动手的人应该是勤劳、聪明、灵巧、爱美之人,都是美德。我至今认为,常逛建材市场之人,要比常逛服装市场和奢侈品商店的人来得高尚,与喜逛文物收藏品市场之人在伯仲之间。这可用刘禹锡《陋室铭》中的话来形容,就是“唯吾德馨,何陋之有!”

我们在“扫叶山房”里,老老实实一住五年半。在三年半时,就把贷款还清了。要不是在将近三年时扩大生意买了间咖啡店,还清房贷还要提前。我们遵循着大多数中国人的习惯,不喜欢负债,要节衣缩食赶快还清贷款。在当时,我们还缺乏靠借钱开拓局面的认识和勇气。

时间到了1999年,我产生了换大房子的想法,可是妻子不同意,她说,光靠咖啡店收入还不够,你要是想换,先想办法多挣钱。有什么办法?于是想到了吃瓦片收房租,也就是以房养房,以出租房养自住房。买出租房是从1999年春天开始的,当时没有想到,这竟是我出国旅加10年之际一个命运的转折点。可以说我是由此走上了以房地产为业的路,或者用不太好听的说法,是“房虫”之路。至于出租房中的酸甜苦辣,将另立专回细表,现在只说怎样换了自住房。

虽然是第二次买房(不算出租房),却是第一次换房,还是没有经验,并无事先的计划,只是随机贸然而行,以致处处被动。

最开始我们想买新房,也经历一次平地起新房的过程,这人生不就更完整了吗?找到了合适的地点、楼盘和建筑商,甚至选好地块谈好价钱签了约。但是过了约一个月,我们又后悔了,找个借口退了约。那建筑商也通情达理,没有扣钱,反正新房还没开建,也不耽误他什么。我们实际的理由是想法的改变,当时房地产不热,买二手房有捡漏的可能,前人的损失就是后人的赚头,升值空间更大;而新房总是造价成本加上利润,顶多是个平价,建筑商不可能赔钱卖给你。按照这个思路,此后我们一直没买过新房,看来人生难以求得完整了。

秋天里我们看见了后来被我称为“萍华居”的房子,既新又大,对我们很有吸引力。那时的市场很冷清,房子上市了一个多月也无人来买。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我们就买成了。当时我们高兴得太早了,没有意识到其实陷入了一个窘境,那就是还没有卖旧房,尚不知旧房能卖多少钱,要费时多久。房地产这个坑的水真的很深,要喝几口浑水,才学来了教训。

得知我们要卖“扫叶山房”,邻居安很不理解。安当时60岁左右,是本地白人老姑娘,与八十多岁的母亲相依为命,已在此居住了三十多年。她问我:你们之前的房主养大了三个孩子,不嫌小,你们只有一个孩子,怎么会嫌小?你说让我怎么回答她?说白了吧,住房子是否嫌小,不在于几口人,而在于经济实力。

我们当然还是找帮我们买房的经纪伊女士来卖房,开放屋开了多次,按经纪的统计,在将近两个月里,有一百多人看过房,可就是没有人出价愿买。眼看新房子在11月底就要交割,我们心急如焚,如果旧房卖不出,新房就没钱买呀。还好,在11月中旬,终于盼来了买方出价。是一对越南人,孩子多,看中了我有三加二睡房,而不太在乎装修的视觉效果。这时我们已经没有讨价还价的本钱了,只能被动地接受。成交价14.7万加元,低于我五年半以前的买价1000加元。除去给经纪的佣金和其他开销,我倒赔了1万多加元。这就是我初出茅庐之初尝败绩。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没有血的教训也值得总结。以我后来过来人的眼光回顾,这次赔钱的原因是可以分析出来的。

第一,买时没有经验,匆忙入市,不摸行情,买价偏高。第二,买时是严冬,屋顶和车路都盖在雪下看不见,雪消才发现都很老旧。还有门窗、暖炉都已近40年没换。那时我舍不得花钱,卖时又老了五年,当然不招人待见。第三,我虽做了些小规模装修,但材料和技术都不够好。特别是厨房上新下旧,半今半古,让人看着怪异,一般人不知道修这半截厨房还要再花多少钱,只能望而却步。第四,我们不得不承认,种族之间还是有沟的,西人(主要是白种人)多数不愿意买中国人的房,而反过来“西人业主”就成了对华人值得宣扬的优点,至今如此,何况是二十多年前。所以买我房者是越南人,以后我还3次卖给了印度人。我为什么宁肯多付佣金也要找白人经纪作代理,并且一以贯之呢?就是要尽量隐藏淡化我的华人形象。中文读者别骂我自己看不起自己,华人经纪也别骂我不照顾你们生意,这就是现实,我先要顾我自己的钱包。(没想到时届2017年,情况竟然大变,见尾声。)

这里还存在着一个重大的普遍性疑问,就是除了首次买房之外,以后只要换房,总会纠结于:应该先买还是先卖?这问题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纠缠不清。我曾经以此问题求教于经纪,却得不到明确的解答。读者也有此疑问吗?那您算来着了,经过我的独创研究,此问题已经有解。接着看下回,我有数学定理一样的准确答案,必能指引迷津。

有诗为证:

英雄也有旧时辰,曾将地库变水盆。

教训记取即为宝,何处敲开芝麻门?

欲知道理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第三回“萍华居”渐入佳境乘潮起见异思迁

上回书的结尾,说到一个两难的选择,就是如果要换房,应该先买还是先卖?这貌似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难寻其解。试析其各有利弊:如果先买,现住房就面临多长时间、什么价钱售出的不确定性,或者便宜卖出,或者不能及时卖出而无钱过户新房,至少需承受同时拥有两座房(不是出租)的经济压力。如果先卖,卖时倒是没有压力了,可是一旦卖出,就马上面临能不能立刻找到满意的房子,能不能协调两次交易的时间,弄不好还要租房过渡,两次搬家。这里略作剧透,我在其后的几年里多次换房,往往都是先买后卖。一是因为我们“捡漏”心切,没有顾及后路;二是便于我先装修,后入住;三是价不太高,两房重叠期间的开支还负担得起。这些都是主观条件,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客观条件,就是当市场热时,易卖难买。但是在上回书1999年那种冷淡的买方市场条件下(后来在2009年初又短暂出现过),就要反过来,先卖后买才稳妥。加上后来我房子的价值越换越高,同时养两个房的利息和税金太贵,我也只好先卖后买,忍受边住边装修的不便,后来我真的这样实践了。

分析至此,就可以得出一个简单而明确的结论:卖方市场先买,买方市场先卖。当我写下这12个字的时候,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怎么能概括得如此简洁,如此经典!它既是我的即兴发挥,也是我的经验凝结,完全原创,版权所有。很庆幸居然让我找出了答案,看来这问题比鸡和蛋容易。

新买的房子还是坐落在汉密尔顿的西山上,在一个新发展起来的小区之内,建成只有3年。5年前当我们第一次买房的时候,这里正值新区肇始,我们还来参观过样板房。当时觉得梁园虽好,但是不在我们的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之内。五年之后我们来了,这片小区见证了我们财力的上升。在我们后来买过的二十多座房中,这是年头最新的一座。

我们买第一座房和此房时,都注意了朝向,都是坐北朝南,这说明我们还保持着国内特别是北京人选房的习惯。此后定居久了入乡随俗,就不那么注重朝向了,在北美,房子的地点和格局比朝向更重要。因为独立房不像公寓大楼里的某一套,只有单面朝向,这是四面有窗,八面来风,东方不亮西方亮,阴了北门有南窗,总有一面是朝阳的。这种小楼一般都是厨房和主卧在后面,是这二者朝阳好还是前面的大门和客厅朝阳好呢?我们后来在这条街上与路对面的一家人有交往,曾经对比过,委实是各有好处。

这次买第二座房,我们基本上还是不懂,却大胆地没有请专业验房,而是请了朋友夫妇来代替参谋。说起来这家的先生三十多年前是我北京四中的校友,二人都有在北京房修公司工作的经历,也比我们先买的房,我便以为他们会比较懂房。他们也真敢应承,进屋看了一圈,打着哈哈说不错,却不讲怎么不错。以我后来看,他们也水平有限,跟我现在的经验相比差远了。但直到现在,我们还是好朋友。

这座房子的卖主,是一对比较年轻的白人夫妇,因为离婚而卖房。我这人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百无禁忌,不怕他家的霉运会传给我们,倒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压低价钱。在卖房过程中,出面打交道的一直是女方,男方已经提前搬出去了。我进房后整理地下室时,突然在顶棚的木梁间,发现一支长枪。估计是男方偷藏的,女方在搬家清理时并不知道。我给女主人打了个电话,把枪支包裹起来,别让路人看见,送去了她换买的小房子,女主人自然十分感谢。若按照美国人的规矩,买枪是天赋人权;若按照中国人的规矩,持枪是非法招祸。在加拿大,介乎于二者之间吧,这枪即使是白来的,我也不敢要。

我们搬进“萍华居”之时,正是千禧年到来的前夕。之所以给这房子起名叫“萍华居”,是从其英文街名意译而来,本是苹果开花之意,又稍加变化。在繁体字中,苹果之“苹”就是浮萍之“萍”,而“花”本通“华”,从而在字面上引申出另一番含义:华人在海外身似飘萍,萍水相逢。这名字在当时就起好了,为的是我参加了中文笔会,要在其内部刊物上开个专栏,就叫《萍华居随笔》,打算每期写一篇。开栏第一篇,专议中国传统的斋馆别号与西人给建筑命名之间的异同。我说中国文人给建筑和厅室命名时,里边包含着文化典故,或寄托着自己的情怀抱负;而西人命名建筑一般只是单纯的人名,只是纪念尊崇某人而已。我的结论是,西式命名,终不若中式之雅。

这座房子是90年代中期比较典型的二层楼民居建筑,面积2860平方英尺(约266平方米),比我的第一座房扩大了一倍多。房子的里面有四间卧室,两个半浴室;外面是全砖墙,还有双车库,而前一房是没有车库的。幸好还能找到当年的档案照片,借以看看房子的基本面貌。可惜拍摄者的器材和技术都有限,那时卖房经纪还不太懂得包装。

我们买下来的价钱是25.5万加元,根据当时当地房地产的资料,这个价格已经进入了本市所有房子交易价格最高的前12%。从我们两人合起来的收入看,我们也已经超过加拿大人平均收入的中位水平。也就是说,该属于加拿大人中的中产阶级了。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达到这一点,我们用了10年时间。在买此房之前,我们已经有了第二个生意,有十几个雇员;已经买了两座出租房,有十几家房客,他们还都是本地白人。对比这些由我们提供职位和遮身屋檐的雇员和房客,他们土生土长,没有文化语言障碍,却一直未能脱贫,很多人到老也没有改变,我们已经差堪自豪了。所谓融入主流社会,一般指移民被当地人接纳。像我们这样给洋人当老板和房东,却并不是文化和社交层面的充分交流,这算融入了吗?我也不知道。

在这房里,我们住得顺风顺水,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如果在北美生活久了的,知道这样的大小和形式,就是中产家庭的典型住宅,毫不足奇。但是对于从中国或日本过来的朋友,就感到很新奇了。我们在这房里招待过新移民朋友,也接待了从国内来访的家人,他们都表示羡慕,赞不绝口。我妹妹已经在日本生活了十几年,她一进门看见楼梯就惊叹了:哇,旋转楼梯,在日本这是富豪家才有啊!

这房子是90年代中期比较新的格局,整体上通畅而明亮,只有三四年新,不需要做什么装修,基本上保持原貌。按照将近20年前的标准和那个房价,已经达标。室内的地面都是满铺的地毯,这是一般新房的标准配置,已经有点脏或松动了。按照我后来的标准,无疑应该换成地板。但那时候我一是心中的标准还没有提高,二是真不知怎么做,望而生畏。因为新房室外的回填土壤需要时间沉降,所以车库外还没有建车路,临时铺着碎石子。我们雇人铺设了水泥车路,花了4000多加元,这是唯一的大工程。一进门后看到的旋转式楼梯,通往楼上的四间卧室。一楼右侧的客厅与客厅相连通的餐厅

已经开始起步了的“汗滴男”,要想动作从哪里着手呢?我的目光投向了空旷的地下室。加拿大和美国北部的房子都有地下室,这并不是多余的奢侈,而是为了避免土壤冻与融之间的波动,地基必须深入冻土层以下。新房的地下室一般都没有装修,就像国内的毛坯房,只是有柱无墙更为通透。装修地下室,是扩大使用面积最经济有效的途径,也是一个大规模、全方位、多任务的工程,当时的我完全不可能胜任。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虽不敢全装,却试图在一角做出一个房间来,这是我在这座房子里自己动手的最大尝试。但是在技术上,我完全不摸门,不知道每项任务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怎样的,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人家做呀!那时候还没有网络和视频可以咨询,我也没去找书本作指导。咱不是受过“敢想敢干”的训导吗?咱文科生不是会发挥想象力吗?我的一切做法都是自己空想出来,现在看真是像全民炼钢一样不靠谱。一楼左侧的家庭厅,我开始有了些中式风格的布置。一楼中间的厨房一楼后方的早餐区,有升起的高顶和天窗。

用木方立隔墙,我不知怎样在水泥地上进钉固定,用钻头在水泥上一个个钻眼,费尽牛劲,进展缓慢。外墙我不知怎样能贴住灰板,买来人家清仓处理的1英寸×2英寸细木条,用沥青粘在水泥墙上,既不牢固,也不保温。到了上石膏灰板阶段,我不知道怎样裁切灰板,竟用电锯来锯,造成灰尘上升,效率下降。像我这样爱自己琢磨却羞于请教,完全盲目摸索,必是事倍功半。干到一半,不知怎样为继,终于成了烂尾工程,到卖房时也没有完工。又一次不成功的实验,就像是在“扫叶山房”里把厨房修成了新旧参半一样。但可贵的是,我表现出了自己动手的强烈冲动,不因失败而气馁,这就是发展的基因,是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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