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2019年第2辑/总第12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2 14: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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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云毕力格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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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2019年第2辑/总第12辑)

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2019年第2辑/总第12辑)试读:

《西域歷史語言研究集刊》編委會

主辦: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西域歷史語言研究所

主編:烏雲畢力格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西域歷史語言研究所

編委:沈衛榮 清華大學

索羅寧 中國人民大學

畢波 中國人民大學

劉迎勝 南京大學

華濤 南京大學

榮新江 北京大學

羅新 北京大學

烏蘭 中國社會科學院

寶音德力根 內蒙古大學

趙令志 中央民族大學

葉爾達 中央民族大學

黃維忠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阿依達爾·米爾卡馬力 新疆大學

才讓 西北民族大學

陳維新 臺北故宮博物院

Christopher Atwood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

Ling-wei Kung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Ralph Kauz 德國波恩大學

Lars Peter Laarmann 英國倫敦大學

二木博史 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

荒川慎太郎 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

井內真帆 日本神戸市外國語大學

承志 日本追手門學院大學

S. Chuluun 蒙古國科學院

Ts. Battulga 蒙古國立大學

Bakhyt Ezhenkhan-uli

中國人民大學、哈薩克斯坦國立L.N.古米廖夫歐亞大學天馬雙翼(2):察合臺文在哈薩克與清朝交往過程中的媒介作用巴哈提·依加漢一[1]

在本系列論文的第一篇,筆者們討論了托忒文在哈薩克與清朝交往過程中的媒介作用。其中提到研究清代天山南路文書語言制度者如博大衛甚至把準噶爾汗國前後的蒙古文(托忒字蒙古文)稱為“通[2]用語文”(lingua franca)。不過,在承認蒙古語文廣泛傳播於13世紀後歐亞大陸上的事實,承認托忒文在清朝進入天山南路初期的重要媒介作用的同時,我們似乎需要對蒙古語及托忒文在中亞影響的地域和時段做更具體的分析。首先需指出,儘管明代以降哈密、吐魯番等地統治集團成員掌握蒙古語的傳統為清朝在天山南路地區傳達其統治意志提供了一定的文書方面的便利條件,但這一條件對於整個天山南路地區來說顯然是不充分的。正如筆者在本系列論文的第一篇中指出的,在其實行於天山南路地區的文書制度中,清朝的確使用了托忒文,但除了托忒文外,其寫往天山南路的文書還有察合臺文(滿文中稱之為“hūise gisun i hergen”,清代漢文文獻中稱其為“回文”。我們權[3]且把它理解為“狹義的回文”),二者是並行的,旨在更有效地溝通往來,清朝曾加強對察合臺文的研習,加強有關文書制度的建設。在天山南路的實地需要自然是促使建立這一制度的最主要刺激因素。從這一點出發,所謂“清代衙門維吾爾語乃是地方性產物”的結論[4],當有其一定的合理之處。然而,有一個不容低估其意義的事實是,因為有朝廷的有意經營,察合臺文方可成為清朝與其直接統治的天山南路六城之地甚而中亞其他突厥語族地區溝通的最重要媒介手段。包括察合臺文在內的多體語彙書籍的編撰乃是清廷這一主動性作為的一種表現。提及這類書籍,人們自然會首先想到《西域同文志》《五體清文鑑》等規模較大的辭書;除此之外,清廷在乾隆朝時期實際上還[5]編著了各種規模較小的“字書”亦即詞彙及常用語對照讀本。毫無疑問,清廷編撰這些辭書和“字書”的現實目的中必有用察合臺文繕寫公文的因素。衹是囿於明代“四夷館”傳統的影響,清廷未設立專[6]門機構來系統主持與察合臺文相關的事務。但這並不表明清廷在其公文制度建設過程中不曾建立起用察合臺文與中亞突厥語族進行溝通交往的某種機制。筆者曾在本系列論文的第一篇中引用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信息平臺所見檔案號為03-0177-1682-031、題名為《奏將回文托忒文之上諭恭呈御覽後裝匣諮送兆惠處》、清軍機大臣傅恒寫於乾隆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1758年3月29日)的一篇滿文奏片中提到的與清朝早期西域公文制度有關的乾隆諭旨,並指出:在與中亞各族建立聯繫初期,清廷對不同的民族或地區所使用的文書語言也是有區別的,對於天山南路,它使用的是托忒文和察合臺文,而對於哈薩克和布魯特,它使用的則是滿文和托忒文。哈薩克人和布魯特人使用托忒文而非回文的情况反映出:對於剛剛正式涉足“西域”事務、需要充實並完善其公文制度建設的清廷來講,還沒有廣泛使用察合臺文與包括哈薩克和布魯特在內的所有中亞突厥語族進行交流的條件。但是,這一情况在後來是有變化的。近年來,筆者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7]館查閱到一批用察合臺文繕寫的諭旨。存在察合臺文清朝諭旨的事實本身即已充分說明察合臺文在清朝公文制度建設中並不衹具有地方性的意義。在某種程度上,察合臺文也曾成為清廷公文制度中的一環,成為清廷據以與包括哈薩克在內的“外藩”進行溝通交流的重要工具。

而對於中亞突厥語各族來講,用阿拉伯-波斯文字母書寫的察合臺文經由15—18世紀的發展早已成為其共同書面語。事實上,察合臺文在17—18世紀不僅是突厥語族之間的交流媒介,它也被中亞突厥語族用來與其他語族或政權進行溝通。以下事實乃是其證據:從布哈拉汗國檔案中反映的情况來看,該汗國統治者在18世紀20年代曾[8]用察合臺文致信於準噶爾統治者。

基於中亞歷史的這一大背景,作為突厥語族穆斯林的哈薩克人使用察合臺文就不是什麽值得奇怪的事情了。哈薩克斯坦學者伊莉娜·葉若菲耶娃集其多年搜尋所得,於2014年出版了題為《1675至1821[9]年間哈薩克統治精英們的書信遺產》的二卷本史料集。此史料集收録了808件察合臺文及3件托忒文書信;其中的大部分信件是所述時[10]期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成員寫往沙俄各級政府的。從中我們看到,哈薩克汗國統治者至遲在頭可汗統治時期的1675年就已開始使用察合臺文。而且,如果我們把哈薩克與清朝建立正式關係的乾隆二十二年(1757)秋作為一個截止日期的話,那麽,哈薩克統治集團成員至該時間為止用察合臺文寫成的各類信件就有322份之多。這說明,哈薩克統治上層使用察合臺文書寫公文的傳統是由來已久的。

當然,由於其遊牧生活方式的特點,哈薩克社會內部可能並未建立過代代相沿的固定的文書制度。但是,豢養來自中亞南部地區的經師和書記員為其服務則是哈薩克汗國統治集團各家族中普遍存在的現象。與此相關,18世紀英國旅行家、畫家約翰·卡素(John Castle)[11]所著旅行記中留下的一幅畫首先映入我們的腦海。這幅畫是約翰·卡素於1735年6—8月在哈薩克小玉茲旅行期間畫成的,是其遊記中所展示的一整套民俗及人像插畫中的一幅(見圖1)。根據約翰·卡素書中的記述,此畫中所呈現的三人分別是哈薩克小玉茲汗阿布林海[12]爾、阿布林海爾汗之子葉拉里(Erali)以及一“布哈拉毛拉”。從其懷抱經書緊隨阿布林海爾汗父子的形象來看,這裏的“布哈拉毛拉”乃是哈薩克小玉茲汗廷的伊斯蘭教經師及教育貴族子弟的私塾先生無疑。图1 約翰·卡素旅行記中的人像插畫

18世紀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招引中亞南部突厥語定居民中的宗教人士來草原從事伊斯蘭經文教育、充當家族私塾先生及文字書記員的情况在近十多年來發布的滿文檔案文獻中亦有所反映。如以下二則史實即為其例:(1)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1780年10月23日)伊犁將軍伊勒圖收到哈薩克“王”阿布勒必斯用察合臺文寫來的一封信,信中阿布勒必斯請求伊勒圖為其遣出的某人提供經由伊犁赴喀什噶爾的旅行便利,並說道,“此人乃是我們的毛拉,多年以來教授著吾子卓勒齊和博普以回教之道。他是喀什噶爾人,來自Ar-[13]Artuš”;(2)據署伊犁將軍保寧寫於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初六日(1790年9月14日)的一份奏摺,當時赴伊犁貿易的哈薩克首領告訴保寧:“我這次帶來的人當中有三名安集延回子……他們是八年前來我處的,當時我們讓這些人留住了下來,讓他們教我們的子弟讀經[14]文。”

來自中亞南部的經師兼書記員以及接受其文化教育的貴族子弟們的存在為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利用察合臺文與外界溝通提供了可能。所以,哈薩克人在與清朝接觸伊始原本可以利用察合臺文進行交流。不過,正如我們上面所提到的,清朝在著手處理天山南路及其相鄰中亞地區事務之初,還沒有廣泛使用察合臺文向所有中亞突厥語族發送公文的條件,所以清廷最初是用滿文和托忒文兩種文字書寫公文予哈薩克和布魯特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情况逐漸發生改變。從滿文檔案史料所反映的情况來看,起碼是從乾隆三十年(1765)開始,哈薩克已經用察合臺文向清廷發送書信(見下)。儘管在隨後的20年裏哈薩克人並未完全停止使用托忒文,但作為公文書信語言,察合臺文在此後的清哈交往中逐漸成為主要的交流媒介。而這一變化與清朝的邊境政策的調整有極大的關係。二

自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秋與清廷建立正式關係後,除了不定期地派出使臣赴清廷朝覲請安、向清朝皇帝提出各種請求外,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還需經常派出人員與清廷及其地方大員交涉,處理雙方之間發生的諸如貿易、逃人及偷盗之類的具體事務。哈薩克寫往清廷的書信更多是與這些具體事務相關的。這種書信包括兩種情况:一是寫往清廷的,二是寫給清朝駐烏魯木齊、塔爾巴哈臺、伊犁甚至喀什噶爾等地將軍大臣們的。滿文文獻把這兩種書信均稱為“bithe”。在此,對與寫往清朝哈薩克文書之傳達管道相關的問題需略加說明。儘管在早期,哈薩克人有路經烏里雅蘇臺由北邊的蒙古之路東行出使的,也有向東南直接去烏魯木齊貿易的,但到後來(自伊犁將軍設立前後開始),哈薩克統治集團的使臣代表抑或其商團在清朝控制地域內行走的路綫逐漸被規範化。除了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可以自行處置的事宜之外,清哈之間幾乎所有的重要事務均需經由清伊犁將軍之手來處理。東赴清廷的哈薩克人亦需首先赴伊犁。這幾乎成了清朝要求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遣使時遵守的一項成規。這樣,除了决定是否容許來到伊犁或塔爾巴哈臺的哈薩克人繼續前往北京或熱河外,伊犁將軍和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也成為最早接觸並組織翻譯哈薩克書信,[15]並把這些書信作為其奏摺附件上呈皇帝的人員。需要指出的是,清朝地方一級處理文書的條件與中央政府是有所不同的。由於伊犁地區自準噶爾時期以來就有塔蘭奇回人被遷入,清朝平準後又有“回屯”建設,故清朝伊犁將軍府自一開始便具備了處理察合臺文的人員[16]和能力;而清屬塔爾巴哈臺地區則沒有這類回人,因此,在很長一段時期裏(最起碼到乾隆四十八年為止,見下文)該地是沒有處理察合臺文文書條件的。

實際上,清朝建立伊犁將軍制度的時期也是其為充實原準噶爾之地的疆域而調整民族政策的時期。由於厄魯特遺衆已不復原有的組織和勢力,而在文化上他們又本是滿洲-蒙古的親近族群,因而,也就是在設立伊犁將軍前後,清政府開始實施吸納厄魯特遺衆回歸清朝治下的政策;清朝希望利用數年前還被視作清剿對象的這些厄魯特人回歸清朝境內的做法來部分地達到充邊固疆的目的。其結果之一便是,原或為避難或被擄掠而至哈薩克的許多厄魯特人在18世紀60—80年代陸陸續續地逃入或被哈薩克人主動交付給清朝。這一變化對於托忒文作為清哈交流媒介的地位也造成了影響。

這種影響首先反映在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處理托忒文所需人員的流失上。在本系列論文的第一篇,筆者曾提及阿布賚汗的妻弟巴雅爾於乾隆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63年8月4日)投往清朝的故

[17]事。其實,從近十多年來公布的滿文檔案中所反映出的有關信息來看,在18世紀60年代之後流入清朝境內的厄魯特人中不乏曾經充當哈薩克使臣者。例如,從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滿文哈薩克檔》所存檔案號為03-18-008-001754-005、題名為《乾隆年間哈薩克名冊》(以下簡稱《名冊》)之檔冊和相關奏摺可知,除上述巴雅爾外,起碼還有一些厄魯特人先是代表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出使清廷,後來遷居到了清屬伊犁之地(見表1)。表1 原代表哈薩克出使清廷、後遷居清屬伊犁之厄魯特人

在這一時期,也有一些哈薩克人遷往清朝直接管轄的伊犁之地,其中包括懂蒙古語並在哈薩克與清朝的交往中起過重要作用的人員。[18]哈薩克烏默爾便是這樣的一個人物。準噶爾統治時期出生於伊犁[19]地方、與上述巴雅爾一樣亦是阿布賚汗妻弟的烏默爾,早在乾隆二十年七月二十五日(1755年9月1日)就曾作為阿布賚使臣往赴清[20]軍將領班第等人的軍營。此後亦曾數次代表阿布賚與清朝交往。乾隆二十七年赴清廷朝覲時,受封三等頂戴。其受封三等頂戴的事實亦體現了他在哈薩克社會及清哈交往中的地位。乾隆二十八年八月至[21]二十九年初,烏默爾兄弟八戶共三十餘口遷居清屬伊犁。

由於托忒文書寫人才的流失,哈薩克人在其與清朝的公文交流過程中逐漸轉向使用察合臺文。而這也促使清朝不得不改變其對於哈薩克的公文政策,逐漸加大了使用察合臺文的分量。這一點首先表現在清地方一級政府與哈薩克的交往中。伊犁將軍伊勒圖寫於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初七日(1781年3月31日)的一份奏摺中的如下話語是這一變化的最好寫照。baicaci. tarbahatai i ba/hasak de jecen acahabi. hasak sa/tarbahatai i hebei amban de bithe alibure./tarbahatai i ambasa hasak sade bithe afabure/baita kemuni bi. neneme hasak sa/bithe alibure de. gemu tot hergen/baitalame. tarbahatai i bade hasak sade bithe/afabuci. inu tot hergen i bithe baitalame/ofi. uthai tubai tot hergen bahanara/ūlet sede afabufi ubliyambume arabumbi. talude/hasak sa aika hūise hergen i bithe/alibuci. tubade hūise hergen takara niyalma/akū ofi. ili de benjibufi ubliyambufi/benebumbihe. te tarbahatai i hebei amban hailing ni/bsaci. duleke aniya ukanju yolbotu be/gaije jalin. hasak abulbis de tot/hergen i bithe afabuha de. ceni bade/umai tot hergen takara niyalma akū/ofi. ai baitai jalin afabuha be/sarakū. amala abulbis i jui jolci be/acafi. dere tokome getukeleme alafi. ulame/abulbis de anggai alira jakade. teni/afabuha bithei dorgi turgun be safi./jolboltu be jafafi benjihe. turgun be/fonjici. hasak sade umai hergen akū./onggolo ceni bade ūlet se labdu/ofi. tot hergen i bithe alibumbihe. ere/utala aniya ūlet se siran siran i/baime dosinjifi. tot hergen takara niyalma/komso oho turgunde. ere udu aniya ce/gemu hūise hergen i bithe alibumbi. ede/cende bithe afabure de. hūise hergen/baitalario seme baiha mudan bi. ereci/julesi. ceni alibuha hūise hergen i bithe./abulbis sede bithe afabure de. aika/ili de benebufi. hūise hergen i arafi/benjihe manggi. jai icihiyara. cende afabure/oci. amasi julesi largin banjinambime./tookabure sartabure be inu akū obume/muterakū. tarbahatai de emu juwe hūise/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 bici. baita de/tusa seme aha de hebteme jasinjihabi./baicaci. hasak sa ere sidende/tot hergen arara niyalma baharakū de. gemu/hūise hergen arafi unggireo seme baiha/babi. te hailing ni baci. tarbahatai de/umai hūise 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akū. mudandari ili de benjibufi ubliyambuci./tookabure sartabure be boljoci ojorakū. ili i/hūise 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 be./tarbahatai de emke juwe unggire babe/hebteme jasijihangge. hono siden i baita de/tusa ojoro be bodome gūniha. giyan i/ini jasinjiha songkoi ili ci hūise/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 be tucibufi/unggici acambi. baicaci. ili i gūwa aiman i/coohai dorgi. umai hūise hergen takara/arara niyalma akū. damu usin tarara/arara niyalma kemuni bi. aika hūise/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 teile unggici./hūise gisun hafumbume muterakū de inu ubliyambume muterakū. urunakū emu hūise/hergen takara arara niyalma. jai emu/hūise gisun hafumbume mutere niyalma be/sasa unggici teni ubliyambume mutembi. uttu/ofi,aha i baci. ili i hūise sei/dorgi. hūise hergen takara arara mutere. jai hūise gisun hafumbume muterengge be/emte sonjofi. tarbahatai de unggireci tulgiyen./ese gemu usin tarire banjimbime. boigon/anggala bi. hon goidame teci. ceni/banjire were de tusa akū. cembe/inu gūwa aiman i coohai adali emu/aniya emteri halabuki. jai ese siden i/baita jalin tarbahatai de alban kame/yabure be dahame. inu anafulara ūlet/coohai adali cende dabsun sogi menggun/kunesun bahabuki.(漢譯)查得,塔爾巴哈臺之地與哈薩克相連,哈薩克人和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均有相互致信之事。從前,哈薩克人的來信均以托忒文寫就;塔爾巴哈臺之地劄付哈薩克人時,所使用者亦為托忒[22]文。彼處懂托忒文的厄魯特自可為其翻譯、書寫。間或亦有哈薩[23]克人用回文呈來書信者,值此情形,彼處則因無人識讀回文,所呈回文書信會被攜至伊犁譯出後再送回。現今,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惠齡來文與臣相商,稱:“去年為取獲逃人岳勒伯勒圖,曾用托忒文劄付哈薩克阿布勒必斯。但因為其地無識讀托忒文者,該哈薩克竟不知為何劄付於彼。而後,吾與阿布勒必斯子卓勒奇會面時,彼親承口傳,方知劄付內容,並送來岳勒伯勒圖。究問其因,哈薩克[24]人竟全無文字。過去其地因厄魯特人衆多,故彼等得以呈來托忒文書信。這些年,厄魯特人不斷投奔而來,致使其地識讀托忒文者减少。故此,彼等這幾年全用回文寫信矣。有鑒於此,彼等償有詢問吾處能否用回文覆信之情形。從今往後,阿布勒必斯等人呈來回文書信而需吾處回覆時,如果先把來文攜至伊犁,在伊犁寫出回文信,把寫好的回文信送回這裏後再發往彼等的話,則來回奔波,徒生煩擾;甚而誤事,亦無可知。而如果塔爾巴哈臺有一二識讀並會寫托忒文之人,則於事有所裨益矣。”查得,這段時間,哈薩克人因不得書寫托忒文之人,故均以回文寫來書信;而且,因其地無識讀托忒文之人,哈薩克阿布勒必斯請求用回文寫劄付回覆彼等。現在,惠齡則來文與臣相商,稱:“塔爾巴哈臺無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而如果每次都送往伊犁翻譯的話,抑或會誤事。請從伊犁遣來一二識讀且會寫托忒文之人於塔爾巴哈臺。”此乃是為相互間公務帶來益處之想法,理應照其來文中所說從伊犁選出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遣往。查伊犁外旗軍隊當中竟無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然種田回子當中則有此種人。不過,設若衹遣[25]去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而所遣之人不會翻譯回語的話,則又無法譯出來文。在遣去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外,必須一同派去可翻譯回語者一人,方可譯出來文。故此,臣欲自伊犁回子之中挑選一名識讀並會寫回文之人和一名可翻譯回語者,遣其赴塔爾巴哈臺。此外,因為此等均為種田之人,都有家口,如果長期在外,則於其生活無益。故臣欲將其視同外旗軍人,一年一輪換。此外,這一期間彼等因當差行走於塔爾巴哈臺,亦當視其若戍邊之厄魯特兵,使其[26]領得鹽菜銀口糧。三

哈薩克統治者用察合臺文向清朝寫信的最早時間與上述清朝邊疆政策變化開始的時間是基本吻合的。現今我們所看到的最早發往清朝的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是哈薩克中玉茲蘇勒坦阿布勒必斯於乾隆三十[27]年寫給乾隆皇帝的一件“呈文”和寫給伊犁將軍的一封信。此後,哈薩克人用察合臺文向清朝寫信的歷史一直延續到道光年間:我們所知的最後一封哈薩克致清朝察合臺文書信是作為伊犁將軍的德英阿於道光八年四月二十六日(1828年6月10日)所呈奏摺附件而留存[28]的、阿勒坦沙拉的“謝封哈薩克汗之恩”信。

2004—2018年間,筆者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共查到有近120件哈薩克致清朝察合臺文書信,並獲准閱讀、複製或抄寫了其中的近百件。表2所列乃是到2018年為止查明且閱讀、複製或抄寫的哈薩克致清朝察合臺文書信的情况。表2 清乾隆三十年至道光八年(1765—1828)哈薩克各統治家族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部分)

從表2中我們看到,哈薩克致清朝察合臺文書信所涵蓋的時間跨度要比托忒文書信的長,其所涉及的哈薩克地域和家族也更廣泛。此外,從我們已接觸的文獻材料來看,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在內容上也比哈薩克托忒文書信遠為豐富,其中不僅涉及雙方之間出現的貿易、政治、移民-逃人以及尋求藥物等方面的問題,還涉及哈薩克統治集團的內部權力鬥爭以及哈薩克與吉爾吉斯(布魯特)、浩罕等中亞其他民族和國家或紛爭或和好的史實。從表2中的信息裏我們也看到,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寫往清朝的信件在數量上是有所不同的,且基本上呈現出越往東越多的規律。這反映了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與清朝關係的遠近程度,同時也表明,哈薩克統治者與清朝發生聯繫更多是基於雙方的現實需要,二者交界之地需要處理的各種具體問題乃是催生這些文書的主要因素。而從單個發信者的角度來講,活動於成吉斯山—塔爾巴哈臺山一帶、以乃蠻部為其主要屬民的中[29]玉茲蘇勒坦阿布勒必斯是向清朝寫信最多的哈薩克統治者,遠多於清朝視為哈薩克統治正統代表的阿布賚汗。

這些哈薩克致清朝察合臺文書信中承載了大量傳統史料中不曾提及的有關哈薩克與清朝關係的故事。需要指出的是,迄今為止的相關[30]研究中雖不乏把部分察合臺文哈薩克書信引入清哈關係史的研究[31]當中並就具體歷史問題提出新見者,但無論是從歷史學的角度還是從文獻學的角度來看,許多察合臺文哈薩克書信仍待深入研究。在儘量認清文書的背景和寫作緣由、梳理相關具體歷史事件之來龍去脈的基礎上,由哈薩克寫往清朝察合臺文書信的史料學價值方可得到進一步的發掘。當然,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那些據以做對比研究的史料能得以不斷充實,首先是有待相關清代檔案文獻的儘早公布。同時,考慮到18—19世紀哈薩克歷史的特殊性,還需盡可能地發掘沙俄檔案、布哈拉及浩罕檔案以及哈薩克口碑史料中的相關信息。

那麽,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有哪些文本方面的特點呢?因其書寫者的文化水準及所處時代的不同,這些書信在行文風格及內容品質上有一定差異。所以,要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從語音、語法及文書格式等多方面對所有相關文獻做系統全面考察。本文在此衹[32]能以蜻蜓點水的方式列舉出其中較常見的幾個文本特點。

首先,這些信件在文本形式上大多表現出它們對中亞察合臺文書信傳統的繼承。這首先反映在書信格式上。

1.指稱皇帝時使用的贊美之詞。在寫給清朝皇帝的察合臺文哈薩克“呈文”中,或有運用充滿阿拉伯-波斯語借詞的繁複華麗的套話來贊美清朝皇帝的,例如,“Hū Āllah tamām yurtnïŋ uluġï barčadayïn uluġ ‘azīz pādšah ‘alam sa‘ādatabd‘aẓ‘ar malmïl sözüyüydä ‘umr salṭanat panāh ‘alam sa‘ādatdastgāh […] ḥazrat šah mardān barča tamam yurtnïŋ uluġ igämïz,barčamïznïŋ ġam hazzāri [33]uluġ bogda ḫān”,但更多情况下,寫給清朝皇帝的察合臺文哈薩克“呈文”使用的多是一句大意為“君臨天下的清朝皇帝”的固定套語,“yerning yüzïn,künnïng közin biläp turġan Ejen bogda ḫān”。[34]當然,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形外,寫給清朝將軍大臣們的察合臺文哈薩克書信中並無這類贊美之詞。

2.相對固定的程式化格式。除了帶有繁複贊美套話的“呈文”,察合臺文哈薩克書信的基本格式是收件人及寫信人姓名尊號+寫信人的問候+用以表示“吾欲告知者”之意的句子“salamdin soŋ söz bu(或ul)kim”+信的主體亦即寫信者要說的主要事務+使者名單+禮[35]物清單(主要是馬)。

3.中亞穆斯林式的日期標記法及印章運用。日期方面雖有個別例外,但察合臺文哈薩克書信在表示日期時所遵循的基本上是中亞流行的幾種阿拉伯-波斯式曆法,例如,“sunbula aynïŋ bešï küni pitildi”;[36]而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的、時間上涵蓋18世紀50年代至19世紀20年代的近200封察合臺文及托忒文哈薩克書信上所蓋印章中的印文全都是用阿拉伯-波斯字母書寫的,印章形制亦屬中亞傳統(基本上都是呈桃形的指環印章,有幾個附帶有俄文文字的例外)。

其次,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的語言受到葛邏禄語支突厥語言的重要影響。這自然與上述哈薩克統治集團各家族招引中亞南部突厥語定居民中的宗教人士來草原從事伊斯蘭經文教育、充當家族私塾先生及文字書記員的傳統有關。大致說來,這一影響表現在如下方面。

1.從語音學的角度來講,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中的詞語顯然帶有強烈的葛邏禄語支突厥語言的發音特點。其最顯著的表現乃是詞首“y-”音以及詞中各處“š”音的頻繁出現。筆者在本系列論文的第一篇中曾說道,哈薩克語中本應讀作“j-”的詞首音到了清朝史料中常變作“y-”,此乃是哈薩克語的詞語被來自清朝回地的譯人“葛邏禄化”的結果。這種被“葛邏禄化”的現象也出現於由哈薩克草原發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中。詞首音“j-”變作“y-”的例子不勝枚舉,其中有:“yïl”<哈薩克語“jïl”(“年”);“yüz”<哈薩克語“jüz”(“百”);“yïnä/inä”<哈薩克語“jäne”(“並且,另”)。哈薩克語中一般發作“s”的音在文書中變作葛邏禄語支突厥語中的“š”音的例子可見下文。

2.從詞彙學的角度來講,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中出現了大量具有葛邏禄語支突厥語言特點的詞語,例如:“üč”(“三”,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üš”),“beš”(“五”,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bes”),“yaš”(“歲數”,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jas”),“kičik”(“小”,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kïšï”),“ušlab”(“上呈,提議”,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usïnïp”),“šu”[“(代詞)其,他,那個……”,其哈薩克語對應詞是“sol”]。

3.從形態學的角度來講,這些書信語言中也出現了不少具有葛邏禄語支突厥語言特點的詞綴及詞。例如,(1)哈薩克語中的第三人[37]稱詞綴“-dï”常作“-dur”。例句:“ol jaŋjuŋ qaytïb ketïpdur”,[38]“bizgä zorluq qïladur”。(2)最常出現的連詞及格的附加成分。如阿拉伯語連詞“wä”以及波斯語連詞“häm”(均意為“以及,另”。現代哈薩克語一般用“jäne”,書面語中偶爾也用“häm”)以及表示助格(工具格)的“bïrlä”(現代哈薩克語中一般用附加成分“-men/-ben/-pen”來代替察合臺文中的“bïrlä”)。

自然,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所受中亞察合臺文書信傳統影響的深度和廣度遠非上述幾點所能概括。况且,哈薩克人在歷史上並非衹向清朝發去過察合臺文書信。實際上,如果把17—19世紀哈薩克書面語歷史視作一個整體的話,那麽,在討論所述時期哈薩克察合臺文書的文本及其語言特點時,還應對包括寫往伊朗、奧斯曼土耳其和俄國的同類信件做綜合的考察,尤其應把寫往俄國的數量更[39]多、時間跨度更長的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當作研究客體的一部分。單從寫往俄國的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語言的角度來講,相關的研[40]究可以說已延續近80年。但由於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的集中發布乃是近十多年纔發生的事,所以,無論是從俄國檔案文獻的角度還是從清朝檔案文獻的角度來看,迄今為止的相關研究也衹是為我們展示了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語言以及公文制度歷史的一個側面。由於過往時代意識形態的禁錮或相關文獻的缺乏,這些研究中的某些結論在今天看來不乏有失偏頗者。例如,自蘇聯學者М.П. 維雅特金開始,研究者大多傾向於過分強調來自中亞突厥語定居社會的書信傳統所施加的影響而忽視哈薩克語言本身在哈薩克察合臺文書信語言發展過程中[41]所起的作用。這引出我們有關由哈薩克寫往清朝察合臺文書信另一文本特點的討論。四

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的另一文本特點是:書信中的察合臺書面語出現了程度不同的本土化(vernacularized)趨勢。在此需提及野田仁和小沼孝博著作中的如下兩個觀點:(1)清代察合臺文(作者稱作Turki)哈薩克書信語言中所呈現出的突厥語族欽察語支(西北語支)語言的某些特性應來自韃靼語;(2)“(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的語言)對察合臺文(作者稱作Turki)語法及正字法的明顯偏離為我們展現了當時哈薩克人書寫察合臺文[42](Turki)的實際水準”。這些結論多少呈現出一種在文獻不足或受學界舊論影響下由現代認識出發對古人古事做主觀評判的傾向。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因其書寫者的文化水準及所處時代的不同,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在行文風格及內容品質上呈現出差異。但並不能因此就說這些文書是對察合臺文語法及正字法的偏離。據我們的理解,所謂“察合臺文”或“Turki文”乃是後人整合的、用以泛稱在15世紀至20世紀初以阿拉伯-波斯字母書寫的各種突厥書面語的概念。在其發展過程中,察合臺文文獻中的確出現過所有突厥語族文人據以模仿的諸如納瓦伊作品之類的美文美詩,但說察合臺文曾有過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適用於各種突厥語的嚴格的寫作標準則可能並不符合實際;察合臺文在各突厥語族中傳播的過程也是其不斷吸納各種語言因素、不斷“本土化”的過程。而作為哈薩克汗、蘇勒坦們的門客,韃靼或回人書記員所寫的東西不可能不受其主子話語亦即哈薩克語的影響。客觀地對待這一“本土化”的變化過程將有助於我們對歷史文獻的理解、釋讀。

由哈薩克寫往清朝的察合臺文書信“本土化”的特點最突出地表現在詞彙方面。其表現形式乃是葛邏禄語支突厥語中所少見的哈薩克習語以及哈薩克口語詞彙在文書中的運用。讓我們從《哈薩克諸蘇勒坦致清朝文書集》一書中的幾處釋讀來說:(1)書中把第13號信(文書M)第2行末尾的讀為“men Jӧji goŋ aġa-i[ini]miz birlä,elli yurtumïz birlä”,並把這裏的[43](elli yurtumïz)釋作“50 帳落”(fifty yurts)。但與這一釋讀相左的是,寫信者卓勒齊乃是在其父阿布勒必斯“王”逝世後爭奪以乃蠻人為主體、活動於成吉斯山—塔爾巴哈臺山一帶中玉茲哈薩克統治權的蘇勒坦,因此,他和他的族人不可能衹擁有區區50帳落。實際上,這裏的乃來自哈薩克語中表示“一方土地上的人民”之意的習語“el-jurt”,所以,該句應譯作“吾,卓勒齊,與吾之兄弟及所屬人衆一道”。(2)該書作者把第12號信(文書L)第9—10行中的和分別讀作“halāw”和“tübï özümniki”,但未能理解二詞的含義,衹是利用與該文檔相關的滿文奏摺中的“概[44]譯”,對此處的語句做了大概的翻譯處理。其實,這裏的兩組詞語均屬哈薩克語:乃來自哈薩克語中表示“意願,請求”之意的“qalaw”()一詞,因此,信中的當譯作“此乃吾之請求”;而中的(tübï)亦為哈薩克語詞,表示“歸根結底”,故相應語句應譯為“(王之繼承權)歸根結底是我自己的”。

上述例子說明,哈薩克語特有的詞語出現於書信中時,往往會引起習慣於葛邏禄語支突厥語閱讀者的困惑。從文獻中我們看到,這種現象早在清代就已存在,以下即為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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