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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16: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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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阿尔贝·加缪 著,吕洋 (译)

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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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局外人试读:

编者的话

关于这套书

我们几乎从来到这个世上那一刻起,就一直被父母、师长不断地叮嘱:人要多读书!由此,很多人爱追问读书的意义:“为什么要读书?”“读书有什么用?”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问一百个人,也许会有一百个答案。

然而真正手边不离书的人,很少问这样的问题。想起之前读到过一个关于杨绛先生的小故事。

杨绛先生小时候,父亲有一次问她:“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

她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书呢?”

她说:“一星期都白活了。”

父亲笑了,说:“我也这样。”

也许,这是“我们为什么要读书”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

一位先哲曾说过:“不读书的人,天和地都是狭小的,他充其量只能活上一辈子;多读书的人,天和地都是广阔的,他能活上三辈子——过去、现在和将来。”如果硬要下一个俗套的结论:读书可以让我们成为更完善的人。

读书要读经典。经典记载着历史,反映着当下,思考着未来。厚重的历史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生价值观、追求真理的不屈心灵……这些无一不是衡量经典的标准。阅读经典,无形中使我们在精神层面上得到提升,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样的阅读中,我们有机会获得更丰富的人生体验,有机会成长为更完善的人。

我们编辑出版的这套书,是一套面向广大年轻读者的世界文学经典读本。本套书所收录的文学名著都是甫一问世就受到了世人瞩目,集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于一身,甚至一度引领当时社会的思想潮流,都曾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至今畅销不衰。其中许多作品都曾反复被改编成戏剧、电影等。希望这套书能引领您进入经典文学世界,开始一次美不胜收的世界文学之旅。关于《

局外人

》《局外人》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局外人》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局外人》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局外人》酝酿于1938年至1939年,完成时间基本上可确定是在1940年5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加缪26岁,此时他已在亲友的资助下完成了大学学业,专业是哲学。并且已经开始文学创作,主要集中在戏剧方面,他不仅写剧本,还办剧团,甚至亲自登台表演。从希特勒上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加缪一直积极投入反法西斯抵抗运动。1940年,他离开阿尔及利亚,前往巴黎,参加地下抵抗运动。1942年,加缪出版了小说《局外人》,一举成名。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默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默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加缪在他的小说、戏剧、随笔和论著中深刻地揭示出人在异己世界中的孤独、个人与自身的日益异化,以及罪恶和死亡的不可避免。但他在揭示出世界的荒诞的同时却并不绝望和颓丧,他主张要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就像他的那句话:“重要的不是治愈,而是带着病痛活下去。”

加缪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大无畏精神,使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并最终在全世界成为他那一代人的代言人和下一代人的精神导师。

20世纪伟大的作家、时任法国文化部长的马尔罗这样对加缪定论:“二十多年来,加缪的作品始终与追求正义紧密相连。”即使是曾经跟加缪反目成仇的萨特也表示:“他在本世纪顶住了历史潮流,独自继承着源远流长的醒世文学,他怀着顽强、严格、纯洁、肃穆、热情的人道主义,向当今时代的种种粗俗丑陋发起了胜负难卜的宣战”。

瑞典文学院在授予加缪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中说:“他作为一个艺术家和道德家,通过一个存在主义者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形象地体现了现代人的道德良知,戏剧性地表现了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纽约时报》称:“这是从战后混乱中冒出来的少有的文学之声,充满既和谐又有分寸的人道主义声音。”《时代》周刊也高度赞扬加缪的人道主义精神。 美国作家福克纳在谈到阿尔贝·加缪的时候说:“他有着一颗不停地探求和思索的灵魂。”局外人第一部一

妈妈死了,可能是今天,也可能是昨天。我不清楚。养老院给我发了一封电报,上面写着:“你母亲已过世。明日举行葬礼。特此慰唁。”这不代表什么具体时间。可能妈妈昨天就死了。

养老院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远,在马朗戈地区。乘公共汽车去的话,我明天下午两点钟出发,傍晚之前就能到,赶得上守灵,当天就可以回来。我向老板请了两天假。虽然看上去很不情愿,但他没法拒绝,毕竟有这样的原因。我补充说:“这不是我的错。”老板没理我。反正我没什么需要他原谅的,他倒应该向我表示慰问才是,所以大概我不这么说也行。不过等到后天看见我戴孝上班时,老板肯定会有所表示的。就好像妈妈此时还没死,要等到下葬后才算是成了定局,一切才会正式带上悼念的色彩似的。

下午两点钟,我坐上了汽车。今天很热。我跟平时一样在赛莱斯特的饭店里吃了饭。他们都为我妈妈的过世而感到难过,赛莱斯特说:“妈妈是唯一的啊!”等到出发时,他们一直送我到大门口。一想到还要找艾玛努埃尔借黑领带和丧事臂章我就有点儿烦。他伯父几个月前刚刚过世。

为了赶上公共汽车,我一路奔跑。心里本来就急,这么一跑,加上一路的颠簸和汽油味,道路和天空还亮得晃眼,搞得我昏昏沉沉,几乎睡了一路。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正斜靠在一位军人身上,他向我笑笑,问我是不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我懒得回答,只说“是”。

到了村子后,还需要走两公里才能到养老院,我选择了步行。我很希望能马上见到妈妈。然而门房说院长要先见我一下。院长正在忙,我只好等了一会儿。等待的时间里门房一直说个不停。后来我就在院长办公室见到了他。这是个佩戴着荣誉团勋章的矮个子老头。他双目明亮,不住地打量着我,握着我的手不放,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把手抽出来。他翻阅了档案,说:“默尔索太太已经在这里生活三年了,她唯一的赡养者就是您。”我以为他在责备我,连忙向他解释,但他没让我说下去:“亲爱的孩子,您不用解释。我看过您母亲的档案。她需要人照料,而您的薪水却比较有限,无法负担这笔费用。把她送到这儿来她反而过得更好些。”我说:“正是如此,院长先生。”他接着又说:“她在养老院还能交到一些年纪相仿的朋友,这您也知道,他们对以前的话题兴趣相同。您还年轻,跟您在一起,她反倒闷得慌呢。”

这倒是真的。以前在家时,妈妈总是一天到晚看着我一言不发。刚去养老院时她还不习惯,总是哭。过了几个月之后,要是让她离开养老院她才会哭呢,当然也是因为不习惯。因此,近一年来我没怎么来探望过她。当然,也有来一次就花一整个星期天的时候,这还没有算赶公共汽车、买票以及坐两小时的车所费的气力。

虽然院长一直在对我说话,但我基本上没在听了。他最后说:“我估计,您还想再见您母亲一面吧。”我沉默地站了起来,跟着院长出了办公室。他一边下楼一边向我解释说:“我们把您母亲送到小停尸间里了,免得刺激到别人。每次有老人去世,总要过个两三天,其他人的情绪才能稳定下来。这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来说很麻烦。”我们穿过一个有很多老人的院子,他们正聚在一起闲聊天。一看到我们路过,他们就沉默了下来;我们一走过去,他们又像一群鹦鹉一样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院长把我带到一幢小房子门前,说:“您自便吧,默尔索先生,我先失陪了,在办公室等着您。下葬时间原则上定在明天上午十点。之所以今天就把您请过来,是因为想让您能守守灵。另外,您母亲似乎曾经向她在这儿的朋友们提起过,希望死后按宗教仪式安葬。我已经按照她的意愿安排好了,不过还是得跟您说明一下。”我向院长道了谢。妈妈也不是不信神,只是活着的时候从未关注过宗教。

小屋里面有一间明亮的厅堂,有个玻璃天棚,墙上刷着白灰。地上放了几把椅子,还有几个X形的架子。棺材已经盖上了盖子,停在屋内正中央,由两个架子支撑着。棺材上有一些还未拧实的螺丝钉,闪闪发亮,在褐色木板的对比下显得非常醒目。一位穿着白大褂的阿拉伯女护士站在棺材旁,头上戴着一块方巾,颜色很鲜艳。

门房这时走进了屋,来到我的身后。他说话有点儿结巴,估计是一路跑来的:“盖子被他们盖上了,我把它打开吧,这样您才能看看她。”他走向棺材,我阻止了他。他问:“您不打算看看吗?”我回答说:“是的。”他只好站住了。我好像不该这样说,有点儿难为情。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我,问:“为什么?”听上去并不像在责备我,似乎只是好奇地问问。我说:“我也不知道。”他没有看我,只是一本正经地捻了捻发白的胡子说:“我懂。”他面色红润,眼睛是淡蓝色的,非常漂亮。他搬来一把椅子。我落座后,他坐在了我的后面。那位女护士站起来走了出去。门房告诉我:“她长的是一种疳疮。”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瞧了瞧那女护士,她眼睛的下面缠了一圈绷带,绕过整个头部。在本该是鼻子的那个地方绷带很平。这圈雪白的绷带便是她脸上唯一引人注意的地方了。

护士离开后,门房对我说:“我先失陪了。”不知是因为我的什么手势,门房没有走,站在了我的后面。有人站在后面,我感到非常不自在。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洒满了整个房间。玻璃天棚上有两只大胡蜂在嗡嗡乱飞。我有点儿困了,头都没回地对门房说:“您已经在这儿工作挺长时间了吧?”他马上告诉我:“这是第五年了。”那语气听上去仿佛一直在等着我问他问题。

然后他便滔滔不绝地聊了起来。要是有人说他会在马朗戈养老院当一辈子门房,那他必然是不赞同的。他来自巴黎,今年才六十四岁。听到这些,我打断他问:“哦,原来您不是本地人?”我这才想起来刚刚跟他去见院长前,我们聊起过妈妈的事。他说这一代是平原地区,天气比较热,特别是这个地方,所以最好赶紧下葬。就在说起这些时,他说以前在巴黎生活过,一直很怀念那儿的生活。在巴黎尸体可以在家里停放三到四天,但到了这里就不行了。这边尸体放置的时间特别短,匆匆忙忙就得跟着柩车下葬,他一直无法适应这一点。他老婆在一旁提醒他:“行了,这些事不应该对这位先生说。”老门房红着脸向我道歉。我赶忙调和说:“没事,没事。”其实他说得很有意思,也很有道理。

我们待在停尸间,门房说他是因为没钱才来养老院。他觉得自己身体还很结实,就毛遂自荐做了门房。我说,就算是这样,他仍然是被养老院收留的人。他不同意。之前我就觉得奇怪,他提起养老院里的那些人时,总是称之为“他们”“那些人”,有时也叫他们“老人们”,但养老者中有些人甚至比他年纪要小一些。显然他想通过这种方式表明自己跟那些养老者们不是一回事。他是门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些人还要被他管着呢。

这时,女护士走了进来。夜幕降临,天一下就黑了。浓重的夜色很快就弥漫在玻璃天棚上。门房打开灯,突然出现的光亮使我一时之间睁不开眼。他请我到食堂去吃晚餐。但我还不饿。他便建议为我端杯牛奶咖啡来。我很喜欢牛奶咖啡,便接受了他的提议。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个托盘回来,我喝掉了咖啡。我有点儿想抽烟,但是有些犹豫,不知道能不能在遗体面前这样做。我想了想,觉得这没什么要紧。我给门房递了一支烟,两人一起抽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您知道,令堂在这里的朋友们也要来守灵,这是院里一直以来的习惯。我得去找些椅子,弄点儿咖啡来。”我问他能不能关掉一盏大灯。刺目的灯光这样照在白墙上使我不好受,感到非常困乏。他回答说不行。灯就是这样设计安装的:要么全开,要么全关。我后来懒得再去注意他。他进进出出地拿来一些椅子摆好,在其中一把椅子上放了一个咖啡壶,旁边摆了一圈杯子。然后,门房隔着妈妈的棺木在我对面坐下。那个女护士也坐下,整个人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来看,我想应该是在织毛线。屋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了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息。我觉得自己打了个盹儿。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把我给弄醒了。我刚打了个盹儿,现在乍一睁开眼睛,更觉得屋里白得瘆人。我的面前没有一丝一毫的阴影,每一样东西,每一处角落,每一条曲线都清清楚楚,轮廓分明,非常醒目。妈妈的院友们就是在此时进来的。大概有十来个人,静悄悄地在这耀眼的灯光中挪动着。院友们坐了下来,没有一把椅子响过哪怕一声。我仔细地盯着他们看,我还从来没有这样打量过别人,他们的面孔和衣着的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然而,我却听不见他们的任何声音,简直难以相信此刻他们真的就在那里。几乎每个女人都系着围裙,束腰的带子使她们的大肚子更为明显。我还从没注意过老太太会有这么大的肚子。男人们基本上都很瘦,一个个都拄着拐杖。令我十分惊奇的是,在他们的脸上很难看见眼睛,一堆皱纹之中勉强能见到一点儿混浊的亮光。他们落座后,大多数人便都看向了我,略有拘束地点点头。他们的嘴唇陷进没有牙的嘴里,也不知道是在向我打招呼,还是只是脸上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他们是在与我打招呼。这时,我突然发现他们都坐在门房的两旁,摇晃着脑袋面对着我。一时之间,我产生了一种可笑的印象:他们仿佛是审判我来了。

过了一会儿,有个女人哭了起来,就在第二排。我看不太清人,因为她躲在一个人的身后。她断断续续地哭着,看上去不会停了。屋里人就像没有听见一样。这些人看上去如此沮丧,愁容密布,人人不声不响。除了棺材、手杖或偶尔四处张望,他们什么都不看。第二排的女人一直没停止哭泣。我完全不认识她,心里感到很奇怪。真想让她别哭了,但这种话又不敢真的对她说。门房走到她身边,弯下身对她说了什么,她低声应了几句话,随后摇摇头,继续低低地啜泣着。门房没办法,便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边看着别处边跟我说:“令堂和她关系很要好。她说自己在这儿只有这么一位朋友,现在却什么也没有了。”

我们这么待了很长时间。第二排的女人一直在抽泣,但很少能听见她的叹息和呜咽,最后终于没了声音。我感到很累,虽然不困,但是腰酸背疼。人们的沉默令我压抑而难受。房间里时不时地响起一种奇怪的声音,我无法分辨是什么。过了很久我才猜测出应该是几个老头嘬腮帮子发出的怪响。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在自己的世界里,大概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我原本认为屋子中间的死者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但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门房为大家准备的咖啡每个人都喝掉了。我不太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这个夜晚就这样过去了。到现在我还能想起来一个老头,其他人都缩在椅子上睡着了,除了他。有时我一睁开眼,就能看到他在盯着我看。他拄着手杖,下巴压在手背上,那个样子看上去就像他就等着我醒过来一样。我又睡着了,可因为腰太疼,又给疼醒了。这会儿从玻璃窗看出去,晨曦已经渐渐显露。没过多长时间,有个老头儿剧烈地咳嗽,咳醒了。他有一块很大的手帕,方格的,掏了出来往里面吐痰,每一次都拼尽全力。人们被这声音吵醒了,门房告诉大家说应该离开了,他们便一个个地站了起来。刚刚过去的这一夜让每个人都很不舒服,人人面如死灰。但令我很意外的是,每个人离开房间时竟然都与我握手,仿佛共同经历了这样一个沉默的漫漫长夜,我们之间变得更亲切了一样。

我感到十分疲惫,跟着门房回到了他的房间里洗了把脸,门房给了我一杯牛奶咖啡,味道非常美好。走出房间时,天已经完全亮了,日出的红光照耀在马朗戈和海洋之间这片山岭的上空。山间有轻风拂过,闻起来有海的咸味,今天看起来天气不错。我很久没来过乡下了,要不是还有妈妈的丧事,趁着这天气出去散步一定很舒适。

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我走到树下,站在那里等待着。空气中有股泥土湿润的气味,倒让我失去了困意。我突然想起了同事们,现在这个时间,他们大概已经起床准备上班去了,这个时刻真是太难熬了。房间里突然传来一阵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有人在屋里一阵忙乱,又渐渐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太阳升得更高,强烈的阳光晒得我腿脚发软。就在这时,门房走过庭院来到我面前,说院长想见我一面。我便去了院长的办公室。他拿了几张纸给我,要我签字。院长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以及一条有条纹的长裤。签完字后他拿起电话,先问我说:“殡仪馆的人要来盖棺,已经在外面等了一会儿了,您要不要再看一眼您母亲?”我谢绝了,院长便低声对电话那边的人说:“费雅克,跟殡仪馆的人说他们可以过去了。”

挂了电话,院长表示他也会跟着去送葬,我向他表达了谢意。院长交叉着腿坐在了写字台后面,对我说,除了一位执勤的女护士,只有我和他会去送葬。事实上养老院只允许老人们参加守灵仪式,并不允许他们去送殡。他表示这是人道问题。但是也有例外,这次我妈妈去世,院长就应允多玛·贝莱兹一起去送殡,她是妈妈的一位老朋友。说到这里,院长停了下来,对我笑了笑,说:“多玛·贝莱兹与您的母亲非常亲近,形影不离。这份感情有一点儿孩子气,所以在这里人们都拿他俩打趣,他们跟贝莱兹开玩笑,管您母亲叫贝莱兹的未婚妻。然而贝莱兹听到只是笑笑而已。人们觉得很开心。默尔索太太过世了,贝莱兹非常难过,我想不能拒绝他要去送殡的请求。不过医生有医嘱,所以昨天没有让他一起守灵。”

我和院长又沉默地坐了很久。过了一阵,院长走到窗边观望了一会儿,说:“马朗戈的神甫到了,他来得很早啊。”教堂在村庄里,从这里出发,至少需要三刻钟才能走到。我和院长便下楼了。有两个唱诗的孩子跟神父一起站在门口等我们,其中一个孩子拿着一个香炉,神甫正弯腰调整香炉上的链子。走到门口时,神甫已经调整好了,他称我为“儿子”,同我说了一些话便进屋了,我也跟着走了进去。

刚一进屋,我便注意到屋内站着四位黑衣人,棺材上的螺丝钉已经拧紧了。院长告诉大家车子已停在了门口,神甫便开始为妈妈祈祷。这一刻起,所有事情仿佛都加快了脚步。四位黑衣人在棺材上盖上了一条毯子。我和院长跟着神甫和唱诗的孩子一起走出了房间,看到一位陌生的太太站在门外。院长向她介绍了我的名字,却没有对我介绍她,只知道她是安排过来的护士代表。这位太太面容十分严肃,一张瘦削的长脸上毫无笑意,她对我微微点头示意。我们站成一排给棺材让路,随后跟着抬棺材的人一起走出了院子。门口停着一辆长得像铅笔盒似的长方形送葬车,油漆闪闪发亮。一位衣着滑稽的矮个子葬礼司仪站在车旁。在他旁边,站着一位看上去很做作的老头。我顿时想到,这位应该就是贝莱兹先生了。棺材经过他身边时,他摘下了帽子,那是一顶圆顶宽边的软毡帽。他的裤子过长,裤脚都堆在了鞋上。衬衫又太大,硕大的白色领扣搭配的黑色领花太小了。贝莱兹先生的鼻子上全是脏兮兮的黑点,他的头发花白,看上去又细又软,两只耳朵耷拉着,耳郭卷起一个乱七八糟的角度。他哆嗦着嘴唇,血红的耳轮与苍白的面孔让我非常难忘。司仪指挥大家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走在最前的是神甫,后面跟着送葬车和四位抬棺人。我和院长走在送葬车的后面,贝莱兹先生和严肃的护士女士则走在最后面。

阳光变得越来越热烈,地表温度迅速升高了。真不知道为何要等到现在才出发。深色的衣服使我感到格外热。走在最后的小老头原本戴着那顶圆毡帽,这会儿也摘了下来。院长在旁边与我攀谈,聊到贝莱兹时,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院长告诉我,到了傍晚,贝莱兹先生和我的母亲经常在一位女护士的陪同下出来散步,有的时候甚至能一口气走到村子里。我不禁向四周望去,田野间耸立着一排排直通远方山岭的柏树,土地上房子不多,红色房子与绿色田野交织,显得错落有致。我能明白妈妈当时的心情。这里的傍晚让人感到伤感。而今天此刻,大地在火辣阳光的照射下发抖,一切都显得冷酷无情和令人疲惫。

队伍终于起程了。直到这会儿我才发现,贝莱兹先生走路时一瘸一拐的。送殡车开得有点儿快,这个老人力不从心落在了后面。车旁另一位跟不上的人也渐渐落后,走在了我身边。真是怪啊,太阳怎么这么快就升得这么高了。田野间全是虫子嗡嗡的声音和风吹过草丛时簌簌的声响。我流了一脸的汗,没有帽子可用,只能拿出手帕扇出一丁点儿风来。身边殡仪馆的那个人也热得掀了掀鸭舌帽帽檐,拿手帕擦着头上的汗。他不知对我说了什么,我完全没听见。“怎么样?”我扭过头问他。他一边指着头上的太阳一边连连说:“真是够晒的。”我说:“可不是么。”沉默了一会儿,他接着问我:“今天这里边是您母亲吗?”我跟他说对。“她年纪挺大了吧?”我也不知道妈妈到底多大岁数了,便跟他说:“还好。”送殡人便不再与我搭话了。回过头,看见队伍已经把老贝莱兹甩出五十多米了。他不住地扇着帽子,急急忙忙追赶着队伍。我又扭过头看了看院长。他的头上也都是汗,却并不去擦,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在我身边庄严地走着。

队伍好像越走越快。放眼望去,四周全是被阳光晒得发白的原野。刺目的阳光让人无法直视天空。我们路过了一条新修的公路。漆黑的柏油马路被炽烈的阳光晒得鼓了起来,人一踩上去就软软地陷了进去,在油亮的表层留下一道道裂口。车夫坐在车顶上,戴一顶黑色的熟皮帽子,那颜色仿佛在这油亮的黑色泥里滚过一样。一抬眼就是蓝天白云,身边的一切都是单调的颜色,被踩裂的柏油马路十分黏糊,呈现一片黑色,目之所及的人们都穿着死气沉沉的黑色衣服,送葬车则黑得发亮,这一切都使我头昏脑涨。剧烈的阳光、皮革、马粪、油漆味混着香炉里的味道,这一切加上一夜未眠的疲惫令我头晕眼花,神志模糊。回头看去,贝莱兹已经离我们很远了,空气中是一片热腾腾的水蒸气,它们包裹着贝莱兹,把他隔绝开来,让人更看不见他了。我仔细辨认了半天,才发现他并不在马路上,而是自旁边的荒野里走了出来。我这才发现,原来路到了前面会转一个弯。看来贝莱兹对这一带很熟悉,打算抄近路追上我们。终于,他在前面拐弯的地方追赶上了大部队,但走了一会儿又被落在了后面。他就这样一次次地穿越田野追赶着。我呢?我只觉得太阳穴被血冲得突突地跳。

后来的事就都顺其自然,按部就班,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走到了村口时,护士代表来与我交谈。与她的长相非常不匹配的是,她的声音有些发抖,但又抑扬顿挫。她说:“慢慢走就会中暑,加快走又浑身是汗,到了教堂是要着凉感冒的。”这倒是真的,让人很为难,不知要怎么选择。当天还有一些画面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比如,走到了村口时贝莱兹总算追赶上队伍的样子。他看上去非常激动,也很难过,泪水成串划过脸颊,只是他脸上的皱纹太多了,眼泪在皱纹之间来回流动,使他哀痛得扭曲的脸上都被铺了一层水光。除了这些,还有教堂,在附近站着的村民,盛放在坟头的殷红色天竺葵,昏过去的贝莱兹就像一个失去了支撑的散架木偶,妈妈棺材上血红色的泥土和夹杂在中间的白色树根,还有人群中嗡嗡的说话声,村庄,在一家咖啡店前漫长的等待,响个不停的马达声,汽车开进闹市区时骤然响起的喧哗声,以及一想到可以在床上睡上整整十二个小时时的喜悦。二

第二天早上睡醒之后,我才意识到为什么跟老板请假时他这么不高兴,原因就是今天是周六。我是完全不记得这回事了,直到起床时才意识到。请假时老板一定是想到了这一层,加上周末,我是可以休息四天的,他肯定不高兴。但问题是,妈妈的葬礼日期不是我定的,所以也不能说是我的过错;再说,不管怎样,周末本来就应该属于我。但虽然道理是这么说没错,我还是可以理解老板的心情的。

因为昨天过于疲惫,今天差点儿起不来。早上洗漱刮脸时我不住地想今天应该做点儿什么,最后决定去游泳。出门坐电车去了附近的海滨浴场。一到地方,我便立刻跳进了水里。有很多年轻人在那里游泳,其中就有玛丽·卡尔多纳。她原来是一名打字员,跟我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当时我很想把她钓到手。现在想想,玛丽当时应该也有这个意思,可惜还没等我俩好上,她就辞职去了别的地方。玛丽想爬到一个水鼓上去,我在一旁帮助她。扶着她时我借机轻轻碰了碰她的乳房。她爬上去后便趴在上面,转过身看着我,一直在笑。我便也爬了上去,躺在她的身边。今天的天气不错,我半开玩笑地抬起头枕在玛丽的肚子上,她没说什么,两人便这样静静地待着。我抬头望着天空,天空一碧如洗,金色的阳光耀眼夺目。我能感觉到玛丽的肚子在我的头下随着呼吸微微地起伏着。我们就这样昏昏欲睡地在水鼓上待了很久。后来阳光渐渐强烈起来,玛丽钻到了水里,我便也跟着下水追上她,一边揽着她的腰身一边和她一起游泳,玛丽笑个不停。回到了岸上等着水分被晒干时,她对我说:“我被晒黑了,比你还黑。”我邀请玛丽一起去看电影。她始终在笑,说她想去看一部片子,主角是费尔南德。穿衣服时玛丽看见我戴的黑色领带有点儿惊讶,问我是在戴孝吗?我告诉她我妈妈去世了。她问我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对她说:“就在昨天。”玛丽没说什么,却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我有点儿想跟她说这又不是我的错,但最后还是没说,毕竟之前已经这样对老板说过了。其实说了也白说,反正人生不是这里有错,就是那里有错,总是这样。

玛丽到了晚上时便已经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她选的这部影片实在太蠢了,虽然有的地方挺滑稽可笑。我抚摸着玛丽的乳房,两个人腿挨着腿。直到电影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我笨拙地吻了玛丽。离开电影院后,她便跟我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玛丽已经离开我家去她婶婶那儿了。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天,这太烦了,我一直不喜欢星期天。于是我翻身到了玛丽睡过的那一边,她的头发在枕头上留下了海水的味道,我在这味道里一直睡到了十点。醒来后不想动,躺在床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就这么待到了中午。一想到如果去赛莱斯特的饭馆吃饭就会被熟人们问东问西,我就不想去了。最后在家煮了几个鸡蛋,没加面包,就这么直接吃了。面包之前就已经吃完了,但一直懒得下楼去买。

结束了午饭,我烦闷地在屋里转来转去。这套房子在我和妈妈一起住的时候大小是很合适的,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住,就显得房子太大了。没办法,我只能把饭厅的桌子都挪进了卧室。整套房子里只有这间我真正在使用。房间里有几把麦秸椅子,中间被坐得有点儿塌陷了,一个柜子,镜面已经旧得发黄,另外还有一个梳妆台和一张铜床。其他房间我都不管,只在这个屋里生活。这么待了一会儿,我找出一张很早以前的报纸打发时光。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克吕逊盐业公司的广告,我把它剪下来贴在了一个旧本子上。这个本子里收集了报纸上各种让我开心的剪报。干完这些,事情就算告一段落,我洗了洗手来到阳台上。

这间卧室正对着的是本市区内的一条主干街道。此时正是中午,天气非常好,但是行人却很少,每个人都行色匆匆,走过的马路路面非常肮脏。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下面那些散步的人们,其中有两个小男孩,穿着海军服,他们的短裤有点儿长,盖过了膝盖,衣服又过于笔挺,致使男孩们显得十分拘谨。还有一个穿着黑色皮鞋、扎着硕大的粉红色花结的小姑娘。孩子们的母亲跟在他们的后面,这个女人穿一件栗色的连衣裙,身材十分高大。他们的父亲则很瘦弱,个头也不高,看上去非常眼熟。他的头上是一顶窄檐的草帽,领口扎了一个蝴蝶结,拿着一根手杖。看看他和他老婆站在一起的样子,我忽然理解了为何他会被这个区里的人们评价说气质优雅。在他们之后没过一会儿,一群来自郊区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他们的头发擦了头油,油光锃亮,领口打着鲜红的领带,腰身处的衣服收得很紧,口袋上还绣了花纹,穿的都是方头皮鞋。他们这么早就出来,看来是要去城里看电影了。这伙人一边说说笑笑,一边急匆匆地去赶电车。

在此之后,路过的行人就渐渐没几个了。我猜那些有意思的去处应该开始热闹起来了。街上只有一些店主和猫还在。街道两旁种着榕树,从它们的上空望向远方,是个晴天,但天空却并不明朗。街的对面有家烟铺,老板把椅子搬出来倒着放在门口,他跨坐在上面,胳膊拄在椅子靠背上。电车刚刚还很拥挤,现在却几乎没什么人了。烟铺旁边是一家小咖啡馆,叫“皮埃罗之家”,店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个侍应生在清洗地面。真是一个典型的星期天的样子。

我学烟铺老板的样子,也把椅子倒过来放,这样坐着更舒服一些。坐着抽了两支烟后,我进去拿了一块巧克力回到窗边吃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天变得有些阴沉,我还以为会有一场暴雨。但它又渐渐放晴了。可接二连三的乌云一直在天空飘过,使得街道看上去非常昏暗。我就这样仰头看着天空,在窗边待了很久。

轰隆隆的电车在下午五点的时候陆续开了过来,车上全是刚从郊区看完比赛回来的人,十分拥挤。有的人站在电车踏板上,还有一些人扶着栏杆。运动员乘坐的电车紧随其后,通过他们随身携带的小手提箱可以认出来。他们兴致高昂地欢呼歌唱,高喊着队伍战无不胜。好几个人热情地招呼我,还有一个对我大喊:“我们赢啦!”我用力点点头,效仿他喊回去:“是的!”他们的电车驶过后,街上的小汽车就多了起来。

天色渐晚。屋顶上方的天空泛着微微的红色,随着黄昏的降临,周末出来游玩的人们也渐渐回来了。在人群之中,我看到了那位仪态不凡的先生,几个孩子一边哭一边跟在父母的身后。附近一带的电影院此刻也涌出了大量的观众,蜂拥来到街上。我猜刚才播放的可能是一部惊险刺激的影片,因为观众里有一些年轻人明显比平时看上去要有冲劲得多。还有一些观众刚从城里的电影院回来,这些人显得更庄重一些。尽管彼此说笑闲聊,但神色却有些疲惫,看上去若有所思,在对面的街道上来回踱着步。附近的姑娘们并不戴帽子,都披散着头发挽着彼此在街上溜达;年轻的小伙子们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设法与她们擦肩而过。他们大声开着玩笑,引得姑娘们不住笑着回头看。这些女孩里有几个人与我相识,还同我打招呼。

正在此时,街两旁的路灯突然亮了,刚刚在夜色中缓缓升起的星星在这灯光下黯然失色。人行道上灯火通明,行人熙熙攘攘,看久了眼睛很累。湿润的路面和不停驶过的电车被灯光照得闪闪发光,这光也照在人们油光水滑的头发、精致的银手镯和笑容上。又过了一会儿,电车渐渐少了,穿过树木与街道看向天空,夜色已经非常深了。不知不觉间,路上变得空荡荡的,能看到猫慢悠悠地走过空旷寂静的马路,我这才想起来还没吃晚饭。靠坐在椅子上的时间太长,脖子特别酸。我在楼下买了一些面包和果酱,稍微加工了一下,站在那儿就吃完了晚饭。本来想在窗边抽支烟,但是这个季节天气已经很凉了,有点儿冷。关上窗户后我转回身,正好从镜子里看到桌子,桌面上有一个酒精灯和几块面包。又是一个忙忙碌碌的星期天,我想。妈妈已经入土为安,明天又要去上班,生活还是这样,没什么变化。三

今天上班,干了很多活儿。老板看上去非常和气,他问我累不累,甚至关心了一下我妈妈多大年纪了。我模棱两可回答说:“六十来岁。”这样就不会把具体的岁数说错了。不知为何,老板听了仿佛松了一口气,就像完结了一桩大事一样。

桌上堆了厚厚一沓提单,都是需要我处理的。到了中午吃饭时间,离开办公室去午餐前我去洗了手。每天中午我都会这样打理一下。但到了晚上我就不愿意再去洗了,办公室用的是公用转动毛巾,被大家用了一天后已经湿淋淋的了。有一次我曾跟老板提过这件事。他说,他对此也很遗憾,但这总归不是什么大事。今天下班很晚,到十二点半时,才跟发货部的艾玛尼埃尔一起走出去。办公室就在海边,我们先站在外面眺望了一会儿海港里的船只,船身被阳光照得发亮。一辆卡车带着链条碰撞的哗啦声和内燃机噼噼啪啪的轰鸣声开了过来。艾玛尼埃尔问我:“咱们过去看看怎么样?”我就跑向了卡车。卡车很快超越了我们,我俩就跟在后面一直追赶。噪声和灰尘把我们湮没,看不见任何东西,只知道自己在拼命跑着,就像一场比赛。绞车、机器、半空中晃动的桅杆和附近停靠的轮船包围着我们。我先抓住了卡车,一下就跳了上去。然后我拉着艾玛尼埃尔上来坐好。两人都气喘如牛。码头的路面起伏不平,卡车在路面上不住颠簸。就在阳光与尘土的包围之中,艾玛尼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到了赛莱斯特的饭馆时,两个人都浑身大汗。赛莱斯特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白色的小胡子,还是老样子。他问我应该还过得下去吧,我说是,并且告诉他我非常饿了。我吃得特别快,还喝了一杯咖啡。因为还喝了酒,所以回到家后倒头便睡。醒来之后有点儿想抽烟。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一路跑着去赶电车。下午埋头苦干,办公室里特别热。晚上下班后,我沿着码头慢慢溜达回家,感到非常自在快活。绿色的天空让我神清气爽,但我还是直接回家了,打算回去自己煮土豆。

走廊里漆黑一片,上楼时我不小心撞到了同楼层的邻居沙拉玛诺老头儿。他牵着那条八年来一直形影不离的狗。这条狗是西班牙猎犬,患了皮肤病,身上的毛掉得所剩无几,我猜是因为丹毒的原因,它满身都是长满了褐色痂块的皮。由于整日和狗挤在窄小的房间里,时间一长,老沙拉玛诺跟那条狗长得也特别像了。头发不仅稀疏而且发黄,脸上有不少淡红色的硬痂。跟主人一样,狗也学了他走路时弯腰驼背的样子,伸着嘴巴,紧绷着脖颈。这些相似之处使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同一个种族的,但彼此又互相厌恶。每天上午十一点和下午六点,他们都会出来散步。他们从不改变散步的路线,就这样持续了八年。这里的人经常能看到老沙拉玛诺牵着狗在里昂街散步,狗在前面跑,把后面的老头拽得蹒跚趔趄,老头气得打骂那条狗,把它吓得趴在地上,老头只好又拖着它走。没过一会儿狗就把这事忘在脑后,又拽着老头跑了起来,老沙拉玛诺再一次打骂它。于是他们就瞪着彼此停在了人行道上,狗怕人,人又恨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狗在外面要撒尿,有的时候老头就偏不等它,硬把它扯走,狗就哩哩啦啦地淋了一路。要是某一次狗碰巧尿在了房间里,必然要被老头狠揍一顿。他们就这样过了八年。赛莱斯特经常说他们太不幸了,但事实上谁也说不清。我在楼梯上碰到了正在骂狗的沙拉玛诺,他愤怒地说:“浑蛋!脏兮兮的玩意儿!”狗在一旁直哼哼。我问他狗又干了什么,他也不理我,自顾自地骂狗:“浑蛋!脏兮兮的玩意儿!”他一边骂一边弯腰摆弄着狗的项圈,我又大声地问他怎么了。沙拉玛诺并不看我,只是压着火回答说:“它总是这副死样子。”说着便拽着狗离开了。那畜生趴在地上,被沙拉玛诺硬拖着前行,一直哼哼唧唧。

跟我住在同一楼层的邻居就在这会儿回来了。附近的人们都说他是个吃软饭的。如果被人问起,他总说自己是仓库管理员。附近的人一般都不怎么喜欢跟他来往。不过因为我会听他说话,所以他倒是经常找我聊天,也会去我家坐一坐。本来嘛,我也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这位叫作雷蒙·桑泰斯的邻居尽管长得很矮,肩膀却非常宽,鼻子则很塌。他穿衣服总是很考究。我们聊起了沙拉玛诺,他说了同样的话:“这真不幸!”雷蒙问我觉不觉得这对难兄难弟很讨厌,我说不。

我们一边聊一边走上楼,快分开的时候他对我说:“要不要来喝一杯?我这儿有香肠,还有酒。”这倒不用我自己做饭了,这样一想,我就接受了他的邀请。除了一间没有窗户的厨房以外,雷蒙的屋子也只有一间房。一个粉白相间的仿大理石天使雕塑摆在他床头的上方,墙上有两三张裸女的画片,还有几张体育冠军的照片。他的屋里乱七八糟,看上去脏兮兮的。点上了煤油灯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卷脏兮兮的纱布包扎了右手。被我问起来时,他说这是因为刚跟一个找碴儿的人打完架。“您知道的,默尔索先生,”他说,“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但我性格比较烈。那浑蛋冲我喊:‘有种你就从电车上下来。’我说:‘滚开,别找事儿。’他就骂我没种。于是我就下去了,我跟他说:‘行了,你再不住口,我就要教训你了。’他还继续挑衅我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所以我就打了他一顿。我把他打倒在地后,正准备拉他起来,这浑蛋却踹了我,所以我也踹了他,还扇了他两巴掌,打得他满脸流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我坐在床上,雷蒙一边跟我聊着这事儿,一边缠好了纱布。他说:“您看,这完全是因为他先冒犯的我,可不是我爱惹事。”这是真的,我非常认同。他说,他正想征求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在他心里,我是一个有生活阅历、可以帮到他的男子汉,他想交我这个朋友。我没什么表示,雷蒙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交朋友。我说随便,都可以。雷蒙挺高兴的。他没说什么,拿出了酒杯、盘子、餐具和两瓶酒,又把香肠放在炉子上烤。我们坐下来边吃边聊,雷蒙给我讲他的故事时,还不太好意思对我说:“最近有个太太跟我走得很近……实话实说,她算是我的情妇。”刚才故事里那位被他揍了一顿的人正是这位太太的兄弟。我没说什么。雷蒙说他一直养着她,虽然邻居们经常传他的谣言,但他问心无愧,他就是一个仓库管理员。“说到我这个情妇,我发现我被她骗了很久。”雷蒙替她付房租,每天还给她二十法郎作为餐费,给她的钱刚刚够维持日常生活。“每月房租就要三百法郎,饭钱要六百,有时候还给她买袜子,这些加在一起都上千了。这女人在家什么都不干,倒会指责我说这点儿钱还不够她生活的。我总是劝她:‘为什么你不能去找个只上半天班的工作呢?这样我也就不用再操心你的零花钱了。我每天给你二十法郎,替你交了房租,这个月还给你买了一套衣服,你呢?你姐妹每天来这儿喝咖啡,你就拿我的咖啡和糖去招待人。我对你这么好,还养着你,你却不知足,还指责我。’就算被我这么批评了,她也不出去工作,只是抱怨钱不够花。我这才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问题。”

雷蒙说,他在这女人的包里找到了一张彩票,她也解释不出为什么会有这张彩票。没过几天,雷蒙又发现了她当掉了一对手镯,当票就在家里。然而雷蒙并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对手镯。“我算看出来了,这个女人就是个骗子,我就把她甩了。揭开她的真面目之前,我先打了她一顿。我说你就是拿我当个乐子。默尔索先生,我跟她说:‘你不是不知道别人多羡慕我对你这么好吗,以后你就明白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以前他从来没打过她,但这次却把她打得直流血。“以前也不是没动过手,但也就是轻轻碰几下。只要她稍微一喊,我就关上窗户,也就算了。这次我是动真格了,就算这样我还觉得对她惩罚不够呢。”

正因为这样,雷蒙说,他才想听听我的意见。说完他便沉默了下来,把快烧完的灯芯又拨了拨。听雷蒙讲故事的时间里,我喝掉了差不多一公升的酒,这会儿太阳穴都发烫了。我自己的烟已经抽光了,于是一直抽着雷蒙的香烟。末班车驶过后,从郊区传来的嘈杂声也淡了下去。雷蒙还在继续诉说着,他对这个女人还有感情,这让他非常苦恼。他还是认为需要惩罚她。起初,他打算把这女人骗到旅馆去,叫来串通好的“风化警察”制造一起丑闻,这样她就会在警察局留下案底。后来,他又跟流氓帮里的几个人商量过,也没商量出什么结果。不过正如雷蒙之前跟我说的,跟流氓帮的人一起混还是值得的,这些人听说他的事后,建议他把那女人弄破相了。但雷蒙有点儿不愿意,还得再想想。他想先听听我的意见,看我对这事怎么看。我对他说我没什么想法,只是觉得这事挺有意思的。雷蒙想知道我是不是也觉得他被人骗了。我说看起来是的。他又问我是否也认同应该惩罚她,要是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怎么做。我说我很理解他的心情,但是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聊了这么多,我又喝了点儿酒。雷蒙一边抽烟一边说着他的打算。他准备给那女人写封信羞辱她,再说点儿别的让她悔恨自责。如果她看了信之后回到他身边,他就跟她上床,然后在最后一刻吐她一脸唾沫并把她赶出去。我说这种做法确实可以让她受到惩罚。但雷蒙表示自己写不出这样的信,所以想请我代他写。我没应声,他便问我现在就写的话,我是不是不太方便。我说不会。

站起来之前,雷蒙又喝了一杯酒,然后收拾了餐盘和剩下的香肠。仔细地擦干净桌上的漆布后,他回到床头柜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色的信封、一支红色木质笔杆的蘸水笔,以及一个方瓶的紫色墨水。雷蒙跟我说了那女人的名字,听上去应该是个摩尔人。我写完了信。虽然写得很随意,但没必要让他感到不满,所以我尽量写得让雷蒙感到满意。雷蒙一边抽烟一边听我大声念着这封信,连连点头。后来,我又给他念了一遍。雷蒙特别满意,说:“我就知道你见识多。”起初我没注意到他已经不再用“您”,而是用“你”来称呼我了。直到他说:“从现在开始,你就真正是我的朋友了。”听到这里我才感到惊讶。雷蒙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是的。”做不做他的朋友我是无所谓的,但雷蒙似乎确实想交我这个朋友。雷蒙把信封好后,我们又喝了一会儿酒,沉默不语地抽着烟。窗外十分安静,一辆汽车驶过的声音非常明显。我说:“挺晚了。”雷蒙也赞同,他觉得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这样。我太困了,又站不起来。大概我现在看上去显得疲惫不堪。雷蒙说我不应该灰心丧气。一开始我没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雷蒙解释说,他听闻了我妈妈的死讯,不过这种事早晚会发生的。我表示同意。

最终我还是站起来了。雷蒙紧握着我的手说,男人互相理解。离开雷蒙的家后,大门在身后关上,我站在漆黑的楼梯口,一个人待了一会儿。走廊里一片寂静,一股隐隐约约的潮湿气息从楼梯洞的深处蒸腾上来。血液流动的声音在耳骨中轰鸣,我在黑暗中一动不动。沙拉玛诺老头的房间里传来那条狗低低的呻吟声。四

这一整个星期我工作都很起劲儿。雷蒙来找我,告诉我他已经把信寄给那个女人了。艾玛尼埃尔和我一起去看过两次电影,他经常看不懂影片在讲什么,我只好给他解释。昨天星期六,玛丽按照约定好的来我家找我。她穿了一件漂亮的红条纹连衣裙,脚蹬一双皮凉鞋,丰满的乳房隐约可见。她的皮肤被阳光晒成了棕色,看上去就像一朵花。一见到她我就心痒难耐。我们乘车去了几公里之外的一处海滩,海滩被悬崖峭壁环绕着,离岸边最近的地方长了一片芦苇。下午四点时阳光已经不那么晒了,但被阳光晒了一整天的海水还是温暖的,波光粼粼的水波与天空接壤。玛丽教我在游泳时迎着浪含一口水,再转过身来把水朝天上喷出去。这样水就会像泡沫花带一样洒向空中,接着又会像一阵温热的雨一样洒在脸上。没玩几次,又咸又涩的海水就把我的嘴烧得发烫。玛丽游了过来,紧贴在我身上。她的嘴贴着我的嘴,用舌头把我嘴唇上的咸涩舔了个精光。我俩就这么在水里搅在一起半天。

在沙滩上穿衣服时,玛丽一直用火辣辣的目光看着我。我一把抱住她吻了下去。这时起就没人再说话了,我紧紧抱着她,我们迫切地想搭上车回我家,迫切地想上床做爱。窗户没有关,夏日的夜色在我们棕色的皮肤上缓缓流动,美妙极了。

第二天早上玛丽还在,我跟她说一会儿一起吃午饭。我走到楼下买了些肉,往回走时,听到雷蒙屋里传来女人的声音。没过一会儿,沙拉玛诺老头又开始骂他的狗了,木头楼梯上响起了人走路的声音和狗爪子的声音,以及“浑蛋!脏兮兮的玩意儿”的叫骂声,老头牵着他那条狗上街了。玛丽听了我给她讲的沙拉玛诺老头的故事后哈哈大笑。她穿着我的睡衣,袖子挽了起来。看着她在那儿笑,我的欲望又升腾起来了。待了一会儿,玛丽问我爱不爱她。我说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但我觉得应该是不爱的。玛丽有点儿伤心。不过到了做饭时,她又自顾自地乐了起来,一见她笑,我又忍不住亲了她。就在此时,忽然听到一阵争执声从雷蒙的房间里传了出来。

我们先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然后雷蒙大吼着:“你跟我作对是不是?你跟我作对是不是?我要让你知道跟我作对的下场!”紧跟着就是几下重重的抽打声以及女人的哭喊声。她喊得太凶了,楼里的人们立刻涌向了楼梯口。我和玛丽也走出了房间,那女人一直在惨叫,雷蒙也一直没有停手。玛丽说这太可怕了,我没应声。她想让我叫警察,但我回答说我不喜欢警察。后来,三楼那个做白铁工的租户把警察叫过来了。警察一敲门,屋里就安静了下去。警察使劲儿砸门,没过一会儿屋里又传来女人哭泣的声音。雷蒙把门打开了。他脸上堆着笑,嘴里叼着烟。那女人冲出房间找警察诉苦说自己被雷蒙打了。警察问:“你叫什么?”雷蒙插嘴替她回答了。“跟我说话时别叼着烟!”警察对雷蒙训道。雷蒙犹豫地看了我一眼,又抽了一口。一眨眼的时间,警察狠狠一记耳光抽在了雷蒙的脸上,香烟被他扇得老远。雷蒙一下就变了脸色,但没敢反驳,只低声下气地问警察他能不能把烟捡回来。警察同意了,但又警告他说:“下次你就知道警察是不跟你开玩笑的。”那女人还在旁边哭,一直向警察控诉:“这人是个男鸨,他还打我。”雷蒙反驳道:“请问警察先生,诽谤别人是男鸨合法吗?”可是警察没理他,命令他闭嘴。雷蒙便转过身对那女人说:“小娘儿们你等着,咱们走着瞧。”警察呵斥他让他闭嘴,叫那女人赶紧走,让雷蒙哪儿也不要去,在家等着传讯。他还表示,雷蒙都醉得直打哆嗦了,他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雷蒙狡辩道:“我没醉,警察先生,完全是因为现在在这儿,站在您面前,我才无法控制地打哆嗦。”围观的人见雷蒙关上了门,便也渐渐散去了。我跟玛丽做完午饭,但她没吃,说不饿,于是我自己都吃了。下午一点钟玛丽走后我又睡了一觉。

将近下午三点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雷蒙走了进来。我还没起床,仍旧在床上躺着。雷蒙沉默不语地坐在床边,我问他怎么搞成了这样。他说自己完全按计划行事,最后也如愿以偿了,结果那女人打了他一巴掌,他便揍了她。剩下的我都知道了。我觉得那个女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应该满意了,便把我的想法对雷蒙说了。雷蒙没有异议,并且表示那女人已经被他揍过了,就算警察来管也是白费力气。雷蒙还表示,他太了解那些警察,太知道应该怎么对付他们了。他问我,我那会儿是不是也希望他扇警察一巴掌。我说什么都没希望,但我一直不喜欢警察。听到我这么说,雷蒙看上去挺满意的。他邀请我跟他出去溜达溜达。我下床梳头。雷蒙想让我给他做证。我无所谓,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雷蒙说只要我能为他证明那女人确实不尊重他就行。我答应了。

雷蒙请我出去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又去打台球,我也去了,差一点儿输掉。他说要去逛妓院的时候我拒绝了,我不喜欢这事儿。我俩便慢慢走回去。他说他很开心,因为惩罚了那个情妇。雷蒙对我挺好,我觉得跟他相处挺愉快的。

还没走到楼跟前,我就看见沙拉玛诺老头焦躁不安地站在门口。走到近处才发现狗没在他身边。他在门口转来转去,不住地张望,一个劲儿地朝黑漆漆的走廊里看。他一个人嘀嘀咕咕,瞪着一双充血的小眼睛仔细地在街上搜索着。雷蒙上前询问他发生什么事了,没有得到回答。他的神情看上去非常焦躁,我隐约听到他咒骂着:“浑蛋!脏兮兮的玩意儿!”我问他怎么没看到他的狗,他没好气地说狗跑了。然后,他突然对着我们絮絮叨叨地说:“今天我照旧带它去了练兵场,那附近人特别多,有很多做买卖的商贩棚子。我看到《消遣之王》就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结果转身再看的时候,狗就不在旁边了。我确实一直想买个小点儿的颈圈给它戴上,没承想这脏东西这么快就跑了。”

雷蒙安慰他说狗应该很快就会回来了,估计只是迷路了。他找了好几个狗跋涉了十几公里找到主人的例子。听了雷蒙的话,老头儿反而越发不安。“但是您知道,那些人会把它抓走的。真希望有人收养它,不过这也是痴心妄想,大家看到它一身疮的样子就讨厌,我敢肯定警察见了它一定会把它抓走。”我便说他应该去招领处找找,给他们点儿钱,就能把狗领回来了。老头儿问我那需要多少钱。但我也不知道。他便非常愤怒:“竟然还得为了这个脏玩意儿花钱!哼!还不如让它就这么死了呢!”老头儿气得破口大骂。雷蒙一边哈哈大笑一边钻进了楼里。我也跟着进去了,跟雷蒙在楼梯口分了手。没过多久,沙拉玛诺老头儿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了起来,紧接着便听到他在敲我的房门。我开了门,他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邀请他进来说,但他拒绝了。他长满硬痂的手哆哆嗦嗦,眼睛只顾盯着自己的脚尖。他并没有看我,只是问:“您说,那些人不会把它抓走吧,默尔索先生?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是不是?要不我可怎么活啊。”我告诉他,狗在招领处可以待三天,主人在此期间可以去认领,三天后如果还没人认领,他们才会去处置那些动物。他听了沉默不语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向我道了晚安。他回到房间,关上房门,隔着墙壁能听到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的声音。接着,床嘎吱响了一声,一阵奇怪的声音传了过来,听得出来是老头儿在哭。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想起了妈妈。可是明天早上我还得早起。反正也不饿,于是我没吃饭,就直接睡下了。五

我在办公室里接到了雷蒙打来的电话,说他跟一个朋友说起过我,那人周末想约我去阿尔及尔附近的海滨木屋去玩。我告诉他我很乐意去玩,可惜这周末已经跟女朋友约好了。雷蒙当即表示我可以带女朋友一起过去,那位朋友也有妻子,在一群男人的聚会里能有个女士做伴,他妻子一定很开心。

老板很不喜欢城里的人们给公司员工打电话,所以我本来想立刻把电话挂掉。雷蒙让我先别挂电话,他本可以晚上回去再邀请我的,但还有别的事想跟我说,所以现在打了电话。今天有一群阿拉伯人在盯他的梢,里面就有他那个姘头的兄弟。“要是你今天下班回家时看到附近有可疑人员,千万记得跟我说一声。”我说没问题。

没过一会儿,同事过来说老板叫我,我以为他要教训我多干活、少闲聊,不禁觉得很烦躁。然而老板并没有说这些,只是说他有个还不成熟的想法,想先跟我聊聊。他只是想问问我对这个问题怎么看。老板准备在巴黎设置一个与大公司做生意、负责市场方面业务的办公室,不知道我愿不愿意去那边工作。如果我愿意,就可以在巴黎上班了,每年还可以四处旅行。“我想你会喜欢这种生活的,毕竟你还年轻。”我说这倒没错,不过对我来说其实都无所谓。老板问我是不是不喜欢改变,我告诉他,生活都差不多一个样,是无法被人们改变的,我并不讨厌现在的生活。老板看上去很扫兴,他说我总是这样答非所问,没有志气,这可不是做生意的好材料。跟老板聊完我就回去工作了。我实在是不觉得现在的生活需要改变,并不是想让老板扫兴。认真算起来的话,我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幸的。上大学时我也曾雄心勃勃,等到辍学后才明白,一切都不重要。

玛丽晚上过来了,她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我是无所谓的,跟她说都可以,只要她愿意我们就结婚。她便又问我爱不爱她。我说这事已经讨论过一次了,简直毫无意义,非要问不可的话那大概是不爱的。她反问我既然不爱为什么又要娶她。我解释说这并不重要,她想结我们就结;话说回来,是她想跟我结婚,我只不过没有反对。玛丽认为婚姻是件大事,我说:“不是。”玛丽无话可说,一声不吭地看了我一会儿,问我,如果此刻有另外一个女人,她跟我的关系与玛丽跟我的关系一样,她也向我求婚,那么我会答应吗?我说:“当然啦。”玛丽听了后暗暗思索自己是不是真的爱我,但我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一阵沉默后,玛丽咕哝着说我可真是个怪人,可她也正是爱我这一点,以后或许也会因为同样的原因讨厌我。我对此感到无话可说。看到我这个样子,她又笑了,挽起我的胳膊说想跟我结婚。我说你想什么时候结,咱们就什么时候结。我跟她说了今天老板跟我的谈话,玛丽挺想去巴黎看看的。我在巴黎住过一段时间,玛丽听了后问我巴黎怎么样。我说:“挺脏的,鸽子非常多,那里有很多院子,都黑漆漆的,那儿的人皮肤很白。”

聊过之后,我带她去外面走了走,全城的几条大街都去逛了。我问玛丽发没发现街上的女人都挺漂亮,她说发现了,甚至发现对我有了更多了解。我们沉默着走了一会儿,俩人都没说话,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她陪在我身边。我建议晚上去赛莱斯特那儿吃饭,玛丽说虽然很想去,但是她晚上还有事。正说着,我们就走到了住处附近,我说:“再见。”玛丽瞪了我一会儿,说:“你都不问问我有什么事吗?”我挺想知道的,只是没想着真的去问她。她看上去有些责怪,但一见我有点儿尴尬,便又笑着上前吻了吻我。

晚上我去了赛莱斯特那儿。正吃着饭时,一个有点儿怪的小个子女人走了进来,她问我能否跟我共用一张餐桌。当然没问题了。她急匆匆地走了过来,双目炯炯有神,脸很小,像颗圆苹果一样。她脱了夹克衫后坐了下来,匆匆忙忙看了一眼菜谱就招呼赛莱斯特过来,语速飞快又很干脆地点完了菜。上主菜之前会先上一些小吃,等小吃的工夫里,女人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小片纸和一支铅笔,提前把饭钱算了出来,她从包里拿出餐费,又分文不差地附上小费,一起放在面前。小吃端上来后,她迅速地一扫而光。下一道菜还没来,她又从包里拿出一支蓝色的铅笔和一份杂志,看上去是这一周的广播节目杂志,她仔细耐心地把所有节目一一做了勾选。直到用餐结束,她还没把这本十多页的杂志勾选完。我已经吃完了,她还专注于那本杂志。过了一会儿,她用餐结束,站起身后像来时一样麻利又机械地穿上夹克衫走出了饭店。我无事可做,便也走出饭店跟着她。她一直走在人行道边上,步伐快速、脚步稳健,头也不回地大步向前走去。我一直跟着她,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我便往住处走去。当时觉得她挺怪的,然而一转头就把她忘了。

沙拉玛诺老头站在我房门口,我邀请他进来,他说他的狗不在招领处,看来真的丢了。招领处的人说他的狗可能被轧死了。他又去了警察局,想看看能不能打听到别的消息。人家说每天都能见到很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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