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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1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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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文杰

出版社:山东友谊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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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心灵

重塑心灵试读:

前言

2003年,中央为彻底解决制约全国监狱工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决定在全国推进监狱体制改革。随着监狱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发展,全国监狱工作战略重点逐渐转移到教育改造工作上来,特别是2008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后,全国教育改造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2008年9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在会上对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2008年10月,司法部又召开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首要标准”,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创新发展,促进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10月,在全国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会议上,吴爱英部长明确提出“把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这标志着在新型监狱体制下,全国监狱工作的重点正转移到教育改造工作上来,中国监狱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性发展阶段。

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谋划,正确决策,提出了“双先”战略,创新又极具前瞻性地提出“文化育人”工程建设。在此背景下,山东省任城监狱党委审时度势,提出“文化塑心”的基本理念,全方位地开展文化创新发展研究,力争在教育的水平层次上有所突破,在教育罪犯的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一、研究目标、内容、方式及课题组织(一)研究目标

根据深化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实际需要,具体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解决文化建构的具体方向问题。针对目前监狱文化过于平面化的格局,通过文化的整合研究以及对监狱罪犯开展教育改造活动的具体实验,在广泛汇聚融合的基础上,突破平面化的现有构成,从中寻找提炼出适应任城监狱实际需求的具体文化理念,并对文化理念的内涵与外延做出具体分析和界定。

2.解决文化的特色与个性问题。针对目前任城监狱文化与其他监狱相类似的状况,通过文化建构的理论分析和实验研究,在教育思想理念、教育的环境文化建设、教育的载体与手段以及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上,形成任城监狱自己的特色。

3.解决文化教育改造的路径问题。针对目前监狱文化教育改造中存在的头绪多、途径多等问题,本课题将通过调查研究和文化论证,进行较深层次的文化挖掘与探究,在原来监狱主要领导所提出的“攻心为上”的教育改造思想的基础上,从教育的纵向上选择“塑心”为教育改造的突破口,并以此为路径形成深度教育内化的新机制。

4.解决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问题。根据目前教育方式中存在的因时而定、因事而定的随机教育现状,可通过主题文化的建构,为监狱各种教育活动和内容建立链接,在适应社会要求的同时,对教育方式方法做出科学有序的规划设计,形成凸显主题、灵活多样、活泼有序的教育改造工作新局面。(二)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方式

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论证,山东省任城监狱确立了“文化塑心”的教育改造基本理念,形成了课题的基本结构,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文化塑心课题的提出及对其意义的探究。二、文化塑心研究的理论意义,从德主刑辅思想、儒家救赎思想、塑心成人思想的历史演变中寻求文化塑心的理论意义。三、文化塑心的内在原理。四、课题的具体实验研究。(三)课题的组织

任城监狱党委对此次研究活动非常重视。王文杰监狱长多次强调这次研究活动的重要性,王东华政委定期与课题组的同志们一起研究思路,张国勇副监狱长亲自去一线调研,其他监狱领导也多次参与调研。为确保研究活动的顺利开展,监狱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王文杰监狱长任组长,王东华政委任副组长,张国勇副监狱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并专门划拨经费,抽调各监区精干力量参与课题各项活动的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大体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研究准备。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课题组。第二阶段,收集有关信息。广泛收集国内外以及本省有关监狱工作的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资料。第三阶段,咨询专家。邀请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院等知名专家学者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四阶段,调研。到监区现场调研,听取警察意见,与罪犯进行面谈。组织各监区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召开理论研讨会,征集论文。第五阶段,起草研究报告,评估研究报告。二、课题研究的具体方法及措施

在研究过程中,拟采用如下研究方法:(一)调查法。根据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监狱文化的现实状况及历史状况材料。具体来说就是综合运用历史资料、观察记录等方法,尤其是运用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法,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初步决定不少于三次,即入手调查、研中调查、成果调查。对调查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为开展更广泛的研究提供规律性的认知。(二)文献研究法。根据监狱文化课题的设定及展开的实际需要,广泛查阅古今中外各类文献资料,从中寻找出主题文化建构的理论依据,以便更好地了解历史与现实的演变,使研究具有更深的学术意义和价值。特别注意广泛借鉴有关专家的前沿研究成果以及一线工作者所总结出的有参考价值的相关资料,拓展研究的时空,开阔研究的视野,进一步深化理论见解。(三)实验研究法。依据研究所设定的文化义理模式,根据监狱服刑人员的接受能力、知识变量、内化程度等,在方式选用上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育改造原则,进行文化教育实验研究,以便从中发现文化的契合度以及心理变化规律,并以实验成果推进理论研究。同时根据需要设置相关的情景模拟实验,例如服刑人员的文化行为教化实验、服刑人员的社会参与度实验、服刑人员的群际交往实验等,以此发现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过程中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四)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是监狱教育改造最直接有效的研究方法。本次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一是采用个体剖析研究,从不同类别的研究对象中,选出具有不同特点意义的研究对象,分时段对其做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文化教育的实际功能与作用。二是组别对比研究,根据监狱里不同服刑年限罪犯的心理状况和观念意识,有意识地进行教育改造难点或结果效益的对比分析研究。特别是服刑年限与心理变化的研究和入监与出监时的心理比照研究,以求从中发现监狱中最佳的教育时段和方式。三是问题研究,对文化教育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活动形式、文化议题、教材认知、手段运用等进行专门性的调查研究,以便建立最佳的教育改造方案。(五)其他辅助研究手段。一方面,在研究过程中,依据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实际需要,建立相关的信息中心,负责各类信息的采集和编订,并适时地掌握研究进程和监控研究程序,为最后结集成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在选定的监区中设立观测点,由相关人员进行日常观测记录,对服刑人员的文化接受程度以及内化程度做动态了解分析。第三,尤其注意研究过程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实行定时定量的阶段总结研究,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调整和规范。三、课题研究成果的基本呈现方式

本课题研究从纵向上分为不同的阶段,在前期的调研和分析论证阶段中,所有的研究资料均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呈现出来。在中期实施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研究阶段的相关内容,分别作出分析论证报告。研究的最后阶段则形成整体性的研究报告。因为本课题研究在横向上涉及不同的领域和群体,所以,在不同领域的研究考察和实验求证的过程中,分为研究课题组的随机研究观察报告,特殊试点和问题的分析论证报告,监狱领导以及教育科的具体研究分析报告,监狱干警的不同类别采样报告,其中还包括服刑人员对于“文化塑心”理念学习与运用的实际案例以及个人思考体会等,并在广泛积累采集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性的报告。另外,还有在文化环境的建设中对于“文化塑心”教育作用的分析论证,监狱与社会联动进行“文化攻心”教育的具体做法和有效经验等,这些都以特定的小型研究报告的形式予以反映呈现。理论篇第一章“文化塑心”课题的提出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自上而下开展了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一时间,文化建设迅速成为热门话题,众多理论工作者从各自行业出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自抒发对于文化建设的见解。在监狱理论研究领域,监狱文化建设课题也日益成为探讨的热点。也正是在此文化背景下,山东省任城监狱领导审时度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以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以创造富有中国特色的监狱教育改造机制为目标,通过理论研究探索出监狱文化建设的科学路径,确定了任城监狱以“文化塑心”为主题的监狱教育改造新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任城监狱积极探索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模式,以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实效性为支撑点,以建设多媒体网络教育平台为突破口,以规范完善入监、出监教育体系为着力点,打造了一支能够实施高水平文化教育的队伍,在狱中形成软硬文化、虚实文化、学教文化等多种教育质因相融合的立体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局面和新机制。第一节 “文化塑心”课题的背景与依据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立国的根本。文化对人们的价值观、信仰、情趣的影响看似是间接的、柔软舒缓的,其实却能深入心髓,影响着人们人格和行为方式的形成。正所谓“文化育人、文化塑心”。从监狱改造的历史以及现实境况分析,文化才是监狱教育改造思想的本源所在,文化教育是最有效的教育;同时,实现内心的转化,形成全新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改造的主体任务,也是教育改造成功的重要标志。所以,以“文化塑心”的理念建构监狱文化教育体系,既是监狱文化得以提升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监狱教育改造现实环境的迫切需要。一、课题提出的时代背景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过程中,文化的发展演变必须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同步,只有在文化内蕴强有力的支撑与带动下,社会才能够以健康合理的方式运转前进,“以文化人、以文塑心”的“文化塑心”体制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当今时代,文化的形式不断创新,内容更加丰富,吸引力、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早已上升为文化的竞争。党的十六大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布局出发来思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始终从培育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深层支撑上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党高度的文化自觉,以及对传承文化、发展文化、繁荣文化的历史使命感,促进了全社会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真审视和追求。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对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作出过精辟的论述。由此可见中央对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视程度,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如果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先进文化的引领,没有创新的持久推动,那么在竞争中他就会落后,甚至被淘汰。

我们的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这些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千百年来人们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文化的积累,其中的思想精华往往能超越历史的时空界限,起着凝聚一个民族智慧和力量的作用。尤其是儒家文化,它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社会主义道德得以形成的基石,是长期维系中国社会的精神支柱。儒家文化特别关注人的道德修养、道德完善和社会的安乐,倡导以“仁爱之心、公正平等”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和惩恶扬善的道德规范,主张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要求建立和维护纯正的社会道德风气,有效地调整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在历史的考验之下,儒家文化以其独特而强大的生命力流传至今,成为人们迎接新时代挑战的动力,激发了人们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着全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前进。

而人类历史的发展,也都与传统文化密切相关。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当社会化过程把传统文化内化为人的精神素质时,便赋予了人这个主体以一定的思想、观念、性格、感情和倾向性。所以人们都会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去从事某种活动,其自身的文化素质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并熔铸于活动的结果之中。尤其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有利于建立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社会道德风范,也有许多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的行为规范,如:勤劳智慧,奋发有为;爱国爱家,仁政恤民;勇于创造,革故鼎新;廉洁奉公,为民请命;轻利重义,舍生取义;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尚贤选能,注重文事;敬老爱幼,尊师重教;诚信谦和,敬业乐群;胸怀博大,协和万邦等等。这些内容对人性的锤炼和品性的塑造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同样,对于监狱工作来说,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也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资源。如:在罪犯中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有助于唤醒罪犯的良知,唤醒罪犯的“孝心”、“爱心”、“廉耻心”、“恻隐之心”、“仁义之心”;有助于唤醒罪犯的“礼仪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等。从实践来看,我国监狱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传统伦理道德影响的必然结果。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它的产生、发展都遵循着国家、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也都与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相适应。因此,监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是必然的。中国传统文化对新中国监狱制度的建立、罪犯改造实践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和谐文化、道德修养文化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当代价值,这对打造当代中国监狱文化具有实践价值。因此,将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监狱文化建设相融合,更能够促进监狱工作的稳定、和谐发展。

罪犯的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无时无刻不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新中国监狱历来采用“教育与劳动相结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教育人、改造人”。将传统文化引入监狱工作中,努力打造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监狱文化,从罪犯的心理承受能力出发,因势利导,努力寻找传统和现实的结合点,传承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把握驱动点,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的基本功能,并在分析如何转变罪犯思想的基础上,将其有用的东西重新熔铸,使其升华为教育改造罪犯的新文化的构成因素。这不仅能为监狱建设注入新的时代内容,而且还能够更新行刑理念,推动监狱向现代法制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方向发展。

监狱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现代监狱工作的主体,在某种意义上,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不仅关乎监狱管理工作的层次水平、稳定安全、效益效能,同时,还关乎服刑人员的社会回归成效以及整个社会是否能够稳定与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各项事业进入了与世界接轨的发展新历程,而监狱管理工作以及对于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也进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新阶段。各级监狱管理部门,尤其是监狱中从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一线司法干警,为适应社会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突破了监狱以关押为主的传统改造模式,借鉴中国儒家传统思想文化和西方社会中监狱人文化、人性化的新理念,探索研究新的教育改造方式和方法,创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机制。几十年来,我国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成效显著,监狱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监狱管理工作呈现出全新的精神风貌,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教育改造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

只是,受当代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怎样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融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之中,真正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与监狱教育改造理念的有机结合,这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还存在着认识和行为上的差距。一些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经过几千年来的沉淀,延绵不断,一脉相传。它们是历史的概括与总结,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也是时下社会道德认知和思想文化的根系所在。如若能够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的资源,并进行有效的整合与提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手段,寻求与罪犯改造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使罪犯能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化,在自觉参与中得到熏陶,提升道德境界,修正自身偏误,则不失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一个新的教育理念。虽然有一些监狱认识到了这一历史资源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如何将中国传统文化真正引入到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过程中,以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拓宽教育改造领域,当前多数监狱还认识不足,在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上也缺乏足够的认知,也就是不知该怎样来做,以至于许多监狱尽管有想法、有意识,但是只能采取老一套的做法,用传统的管教方式来管理罪犯,监狱教育改造的硬件设施建设虽大幅度地提高了,但监狱的文明和文化层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十分可喜的是,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转型的新时期。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必须在适应社会回归理性和道德重构新趋势的形势下,进一步拓展管理改造工作的理论和文化视野,加快从管理体制到管理方式再到教育改造理念改革创新转变的步伐。而其中将传统文化纳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之中,便是拓展和深化教育改造认知的有力举措。因此,全国各地纷纷发掘地方文化优势,建立以地方文化为主体内容的教育改造新机制。

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山东省任城监狱审时度势,提出了以“以文化人”、“文化塑心”进行监狱教育改造的基本理念。为此,任城监狱专门成立课题组,全方位地开展文化创新研究工作,凭借地域优势推进区域文化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融合,力争在既往教育改造工作的水平层次上有所突破,在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此种研究意识及举措,不仅符合现今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对监狱文化建设以及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启发与示范意义。二、课题提出的现实依据

在监狱教育改造中实施“文化塑心”课题研究,有其特定的文化视域和理论意义。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实践的前沿阵地。监狱要想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罪犯进行洗礼转化教育,关键是要有一个清晰的工作理念和一套成熟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也就是说监狱作为国家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在其职能上,要通过强制性的和人本化的教育改造措施矫正罪犯扭曲的灵魂,在其功能与作用上,要修补罪犯思想道德方面的缺失,使其重归社会,成为有益社会的新人,这些都需要全新的教育改造理念的指导。尤其是人类社会已经跨入了新的世纪,监狱的传统理念与现代治狱方式的撞击与摩擦、冲突与交锋越来越激烈。观念上的模糊与理论上的困惑,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广大监狱工作人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变得越来越迫切。

就目前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来说,主要任务就是教育改造罪犯并使其成为社会新人。教育改造的手段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刑罚的执行、监规的制约,我们姑且称之为强制力。这种强制力是法律赋予的,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强制力对罪犯的改造来说,只是一种外力的强加,是通过惩罚使罪犯收敛行为,不敢做什么,但不敢做并不等于不想做,他们的心灵并未真正受到触及,思想深处的问题也并未解决,一旦有机可乘,他们还会重蹈覆辙,重新犯罪的。所以强制力对罪犯的改造只是治表,不是治里;只是治身,不是治心;只是慑于眼前的恐惧而不敢为,不能保证恐惧压力解除后不会为、不想为。这种手段使用的结果充其量也只能是保证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底线,其安全性、长久性很难保证。

另一种是辅之以文化教育和思想引导,我们不妨称之为感化力方式。这是一种能够真正深入罪犯心灵深处,感化罪犯,促使罪犯脱胎换骨、奔赴新生的方式。它能从罪犯灵魂深处解决问题,可以开启罪犯尘封的心理,唤醒罪犯内在的良知,对于罪犯改造来说是可以表里兼治的,往往收到“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效果。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起着神奇的作用,对于罪犯中残存的腐朽的思想、肮脏的意识,只有用精神的力量才能彻底改造。两种方法中,刑罚执行是推动力,文化教育是牵引力,前推后引,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自然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推进任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性,“文化塑心”研究课题组早在课题提出之初,就对监狱的文化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从教育改造更深层的要求以及更富有实效性的立足点出发,具体分析了先前文化教育的质因、构成以及具体的作用意义。监狱作为社会的特殊场所,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一个具有特殊内涵和规律的领域,文化的选择和运用也有其特殊规律规范。我国监狱文化建设还正处于急速发展变化的历史时期,各种思想观念替代变化速率加快。于是,课题组针对监狱教育改造文化的选择构成,特别是监狱文化是否具有自己特色文化的内涵意蕴,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化的考察。考察发现:目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文化构成,尤其是在文化的针对性、有效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其文化构成的质因更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以明确监狱工作的应然性、科学性、效益性,发挥文化强大的功能与作用。

同时,调查研究还发现,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尽管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犯罪类型不尽相同,但在他们身上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现象,即道德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是他们犯罪的共同根源,也是他们在现阶段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基本道德的缺失,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道德启蒙教育缺乏,家庭伦理观念淡薄。由于家庭环境所致,有的因家长溺爱,教育松懈;有的因父母离异或不在身边,自幼便没有受到良好的道德启蒙教育。他们对长辈缺乏孝道,对同辈缺乏尊重,对晚辈缺少爱心。不能正确对待恋爱婚姻,一旦感情破裂,就反目成仇,甚至行凶报复。2.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有些服刑人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非常严重,他们信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人生哲学,游手好闲,不劳而获,为了个人的享乐,不择手段,偷抢扒拿,杀人越货。3.不讲信誉,欺骗诈骗;有的信用观念淡薄,唯利是图,尔虞我诈;有的掺假造假;有的利用合同诈骗;有的私开增值税发票,破坏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规则。4.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有的服刑人员信奉极端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狂妄自大,我行我素,缺乏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观念,为了个人私利,不惜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对法律、制度、规范缺乏敬畏之心,任意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5.道德认知不足,善恶不分,真假不辨。有些服刑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对道德规范的认知能力弱,做了违反社会规范的事,竟无愧疚感。他们缺乏理性,感情冲动,经常拉帮结伙,讲哥们义气,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

针对目前监狱服刑人员的这些具体情况,原有的监狱教育改造理念和方式已不再适应现有的需要。而且,监狱也不同于以往,不再是过去那种“内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内入,使人知幽闭困苦之状以顿挫其顽心”的监管强控之所,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监狱社会化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服刑人员即使是身处监狱之中,各种信息也会通过电视、报纸、书刊等渠道大量涌进来,其中外来文化中的“垃圾”文化对服刑人员的诱惑、腐蚀最为严重,不少服刑人员由于识别能力低下,盲从心理严重,对外来文化不分好坏、不辨美丑,全盘吸收,有的甚至还对一些“文化垃圾”极为欣赏。如果不加以正确有效的规范和引导,服刑人员不但旧恶未除,恐怕又添新患,监狱教育旧人、造就“新人”的任务会越来越艰巨。

尤其还应注意到,随着社会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世俗文化、快餐文化、享乐文化,甚至是颓废文化纷纷抬头。社会上各种文化思潮和观念相互激荡、交织渗透,原本思想坚固牢靠的警察队伍,在一些落后腐朽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少数警察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衰退,吃苦精神、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差,业务素质平庸,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有新的监狱文化理念来培育警察队伍的核心价值观,改进警察队伍的精神风貌,提高其整体素质。

由于现代社会信息交流传播速度极为迅捷,不仅突破了以往时空区域的界限,还出现了一些新的手段与方法,例如依靠四通八达的网络渠道,信息无所不至,再加上信息领域虚拟模糊等特点,在很长的时间内,对我国的监狱工作,西方世界捕风捉影,大加攻击和责备,他们以西方国家惯用的所谓“人权”问题为借口,横加挑剔和责备我国的监狱建设与管理工作,除了别有用心地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以外,还故意夸大某些负面现象,以不同的文化观念和人权标准等去评头品足、论说是非,与我们做不同向的话语交流。这些所谓的现代精神理念,不仅影响到监狱的管理层面,甚至对一般监狱工作者的思维观念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当然,外界的指责与评议,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有助于我们创造出与世界相结合的监狱教育改造文化,有助于提出新的研究课题。在当今世界各国交往日益频繁,和谐共处理念得以倡导的全球性文化时代,如果我们提出并倡导新的监狱教育改造理念,则可能起到以文化为共同话语,增添一条与其沟通的理念渠道,从而开启在监狱工作方面与国际合作的新篇章。

同时,通过对监狱的现场调查与了解,山东省任城监狱所采用的教育和改造的方式方法,与其他监狱大体相似,多有共同之处,基本上分为硬文化建设和软文化建设两个类别,具体的方式有:一、文化环境的改进与创设。目前监狱内部的环境建设已达到较高水平:自然环境方面,绿化优美,景观怡人,堪称花园式监狱;人文环境方面,宣传教育,人文塑造,已达全面精美之境,堪称文化的苑林。所以,任城监狱已经成为一座充满文化意蕴的监狱。二、文化活动的开展与实施。近年来,任城监狱每年按照计划,有序地开展各种监狱活动,以活动来促进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的开展,其中包括文化娱乐活动、知识教育活动、思想教育活动、社会共建活动等。三、教育改造工作的推进与深化。根据国家关于罪犯教育改造的相关规定,监狱除了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以及监狱规则教育外,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规定教育、生活秩序和行为规范教育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任城监狱在教育改造的思维理念上,还曾有过极其深入的思考,并按照此种方向与理念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为了在原来的基础上将任城监狱的文化教育工作向前推进一步,王文杰监狱长几年前就曾提出过“攻心为上”的监狱管理以及教育改造的工作理念,要求全体干警站在文化的高度,从时代人文化的角度出发,对服刑人员实行新的内在心灵转化教育机制,用将心比心、以心待心、以心服心的策略,使服刑人员从心底感受到监狱教育改造的温暖。并且监狱中的各位监管人员,深入到监狱服刑人员之中,解决他们生活和思想中的问题,令许多服刑人员为之感动。同时,广大干警也在工作中自觉地从感情和心理上去关爱服刑人员,生活上关怀服刑人员,精神上体贴服刑人员,这使得监狱的冰冷环境得到了改变,不仅服刑人员那曾经灰暗死灭的心灵得到软化,使得监狱中充满了温情,而且监狱的安全和管理秩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具体分析监狱所创造和使用的诸多教育改造方式,采用全面性、多维化的文化教育方式,虽具有其合理性与有效性,但是,此种教育系统的构成和实施,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有时太过平面性、普遍性、模糊性和随机性。尤其是在当前监狱文明的创设与提升阶段,如何进一步拓展教育改造工作的时空,寻求教育改造工作的更高层次上的文化意蕴,产生较高的教育改造效率与良好效益,形成任城监狱独具的文化特色等方面还有待研究。也就是说,在目前的工作状况与条件下,监狱应当进一步从具体工作的实践出发,探究出新的更具有文化深度与内化成效的教育改造理念,寻找出能够突破平面化局面的切入角度和方向,以推进监狱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并以此为基础和契机,最终建构起任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机制,创新出更富生机与活力的监狱文化面貌,将任城监狱引向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

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本次设置“文化塑心”教育研究课题,所要达成的目标就是将原本的直觉行为提高至理论的高度,予以更高层次的理论阐释和方向探究,同时依托监狱得天独厚的区域文化优势,借鉴传统儒家文化中关于道德教化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心性之学,从人性基元出发,诚心正意,化性起伪,以“塑心”为主要深进方向,逐步形成任城监狱文化教育的新机制。我们知道,济宁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被誉为“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是始祖文化、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多种文化在这片土地上兼容并蓄、熠熠生辉,素有“风姓古国、运河之滨、有仁之城”之称,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尤其是儒家心性思想的精华在监狱的狱政管理及教育改造手段等方面也曾为新中国的监狱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纵观以上几个方面,任城监狱开展“文化塑心”研究和建设“文化塑心”工程,不但意义重大,而且还迫在眉睫。第二节 “文化塑心”的基本内涵“文化塑心”研究是一个新的组合式概念。它既强调了文化的基础地位,又指明了塑心研究的基本方向与目标。因此,要理解“文化塑心”的基本内涵,就必须了解文化的历史演变、内涵及其特质,这样才能正确把握本课题中“文化塑心”的基本义理。一、文化的基本内涵“文化”是一个意义非常广泛的历史概念,要想弄清它的内涵,同时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古往今来,不少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直努力,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答案。

据专家考证,“文化”是中国语言系统中古已有之的词汇。“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易·系辞下》载:“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称:“五色成文而不乱。”《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叉。”“文”在这些文献中均指“各色交错的纹理”之义。在此基础上,“文”又有若干引申义。其一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尚书·序》所载伏羲氏画八卦,造书契,“由是文籍生焉”;《论语·子罕》所载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就是两个实例。其二,由伦理之说导出“彩画、装饰、人为修养”之义,与“质”、“实”对称,所以《尚书·舜典》疏曰:“经纬天地曰文。”《论语·雍也》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三,在前两层意义之上,导出“美、善、德行”之义,这便是《礼记·乐记》所谓:“礼减而进,以进为文。”郑玄注:“文犹美也,善也。”《尚书·大禹谟》所谓:“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也是此等含义。“化”,本义为:“改易、生成、造化。”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中“可以赞天地之化育”等等。归纳以上诸说,“化”是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后来“化”又引申为教行迁善,即教化之义。“文”与“化”并联使用,较早见之于《易·贲卦·彖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段话里的“文”,即从纹理之义演化而来。日月往来交错文饰于天,即“天文”,亦即天道自然变化的规律。同样,“人文”,指人伦社会规律,即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纵横交织的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所构成的复杂网络,具有纹理表象,所以也叫“文”。《易经》中这段话是说:治国者须观察天文,以明了时序之变化,又须观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从文明礼仪,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在这里,“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以文教化”的思想也已十分明确。

西汉以后,“文”与“化”方合成为一个整词,如《说苑·指武》有:“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文选·补之诗》也有:“文化内辑,武功外悠。”这里的“文化”,或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对举,或与无教化的“质朴”、“野蛮”对举。

可见,在汉语系统中,“文化”的最初本义是个动词,是“以文教化”,它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本属精神领域之范畴。尽管随着时间的流变和空间的差异,现在“文化”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成为众多学科探究、阐发、争鸣的对象,但文化永远是人类生活的反映、活动的记录、历史的沉淀,是人类精神得以承托的框架,是人们对伦理、道德和秩序的认定与遵循,是人们生活生存的方式方法与准则。

由于文化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协调群体关系、调节自身情感的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因此文化在它所涵盖的范围内和不同的层面上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中,经济和文化是两个基本形态,不仅几乎同时产生、同等重要,而且一直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支撑与动力。这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世界的显著标志。动物只有对物质的需求,而没有对精神的需求;动物的活动和需求都是本能的,而人类的活动和需求则是充满创造性的。正是人类这种在物质需求之外对精神、道德、审美、理想、情操、智慧等的需求、向往和实践探索,催生和孕育了不同于物质文明的另一种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就是文化。文化一旦产生,便使人类具有了更为强大的创造力,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我国古代文化典籍《易经》中“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说;才有北宋哲学家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论。先哲的这些精辟概括,既是对文化性质的深刻揭示,也是对文化功能的正确总结。从中可以看出,文化与经济之于人类,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决非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经济的功能是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文化的功能则是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它能够增长人的智慧、涵养人的德行、陶冶人的情操、砥砺人的品格,为人们提供正确导向,丰富社会生活。文化的这种性质和功能,决定了真正有价值的文化必须具有文明内涵和积极意义,一旦失去了这个根本,就必然会贬值和变质;一切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必须具有责任意识和高尚追求,一旦偏离了这个原则,就必然会陷入迷途与歧路。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永远都在于它对人类社会的思想启迪、精神引导与道德提升。

虽然文化是无形的,但它在塑造人与社会方面却能产生无穷的力量,文化对各民族所起的作用是无穷的。它是一个民族传承绵延的精神血脉,是形成民族归属感、认同感的精神纽带,是孕育民族气质品格的精神基因。就文化与监狱的关系来说,一方面是站在文化的高度审视监狱的建设与管理,进而形成独具特色的监狱文化形态,重塑监狱的文化形象。另一方面是在具体的教育改造过程中,就教育改造的程序与方式而言,将先进科学的文化灌注于工作之中,形成教育改造的新机制。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从封建社会一直到现代社会,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监狱的惩罚和改造工作从内容到形式,包括监狱的组织、纪律、制度、法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精神风貌,以及监狱的设置、结构方式、管理程序等,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有的观念形态及相关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从最初的囹圄关押到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一直到后来将犯罪人员关押并进行劳动改造,通过劳动这样一种特定的方式方法来重塑人的正确生活观念,并且以这种特有的监狱意识形态及相关的制度和组织构成为特征,形成了华夏民族独特的监狱文化。

我国现代监狱的建设与管理,继承了古老的劳动改造的历史传统,同时在监狱文化的创设上,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又有了新的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四个不同的文化内质维度。其一是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主体的法律政策文化作为监狱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其二是以人文精神为主体的现代文明理念作为监狱发展进步的总体方向;其三是以现实观念为主体的世俗生活方式作为监狱日常生活管理和运转的基础;其四是以传统思想为主体的道德观念文化作为监狱内在精神与心理教育的主体机制。应该说,前三个方面的文化建设与运作,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也包括各种教育的手段,各个监狱几乎都是相同的,既无法反映出不同监狱的特色,也无法展现监狱文化的深度与广度。只有在第四个方面的软文化的选择与运用上,不仅会凸显不同监狱的文化特色,而且可以形成不同监狱内在的灵魂意蕴。

本课题正是从任城监狱所处地理位置以及文化习惯出发,讨论传统儒家思想文化与任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具体融合情况,进而形成任城监狱独具特色的教育、改造和管理理念,打造全新的监狱文化形态,这既是一个着眼于现实需要的选择,更是一个站在历史与文化高度的理念创构。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文化,人们对于儒家文化并不陌生,它就潜存于我们生活的细部,已经内化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潜意识和非自觉。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形式、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而形成的文化积累。它不仅以程式化的经典文献、制度等客观形式存在着,而且广泛地以长期历史过程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的思维模式、知识结构、价值系统、伦理规范、行为方式、审美情趣等主体形式存在着。这些文化积累以生物遗传和社会遗传的形式世代延续,已经深深地融化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中,内化为人们的一种心理和性格,并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特别是人们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制约社会历史发展,甚至人的思想行为和日常生活的强大力量。

监狱承担着“关押改造罪犯”的根本任务。在现代监狱概念中,它所担负的职能更重要的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合格建设者”,即将违法犯罪的特殊人教育改造为合格的社会人,从这一方面说,监狱担负着重要的人性以及思想观念方面的转化职能。

人的改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工程,这其中,改造的根本在于改造人的思想,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关键是要解决他们在思想道德、行为规范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严重失范问题,让他们从已经倾斜的人生道路上转入正轨,学会重新做人。而儒家思想文化恰好就是一门教人如何做人的学问。经过历代人的研究积累,浩瀚的儒学长流,为我们在修身立志、治国安邦、成就事业等方面留下了大量可资借鉴的宝贵遗产。儒家文化从一般公民教化出发,从根本的道德问题入手,重视“心性、人格、修身、伦理、道德”方面的修养,强调在实现每个人的人生目标过程中,以“真”、“善”、“美”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仁爱”、“礼仪”、“信”、“义”、“廉耻”、“忠”、“孝”、“自省”、“慎独”等内容来修养自己。这在帮助人们培养基本道德准则、遵守社会规范方面,无疑都是有益的。

儒家文化尤其侧重于政治伦理教育。它的政治伦理思想是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上的,其核心是“有道”。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人,劝告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天性的“善”的境地,使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那么社会自然就安宁了。所谓“有道”,就是所有的人都按照封建礼制的规定,上下有序、各行其是,不允许越轨,如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孝敬赡养父母,各自遵守社会基本伦理规范和生活规范,讲究礼节礼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公德意识等。这些观点,在现在的监狱教育改造中,仍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所以说,儒家文化对罪犯而言,一方面能够从根本的道德问题入手,在改造他们的道德思想,重塑他们的道德观念,养成他们的良好行为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另一方面也能从体现人性的情感问题入手,充分发挥“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的感召力量,以亲情唤醒他们的良知与觉悟,改变他们的改造态度,激发他们内在的改造动力,强化教育改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所以,将儒家文化引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之中,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创新教育改造方式,以拓宽教育改造领域为突破口,以把罪犯改造成为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守法公民为目的,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的资源,并进行有效的整合与提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手段,寻求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使服刑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化,在自觉参与中得到熏陶,从而提升道德境界,修正自身偏误。所以,这不失为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且行之有效的监狱教育改造创新理念。二、“塑心”的基本内涵“塑心”是本次研究所建构的一个新概念。此“塑”字,既有“育”的内涵,又有生成的内涵。正如有人所分析,“育”在这里是个会意字,从云(变形),从肉。“云”字“从二从厶”,“二”指“再”、“复”,“厶”指“自我”,“二”与“厶”联合起来表示“自我复制”、“自我拷贝”、“自我繁殖”,“肉”指“肉身”、“身体”,“云”和“肉”联合起来表示“身体的自我复制”。本义:人的复制。这种人的复制不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的自我复制,而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的自我复制。人类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两重属性。只有生物性而没有社会性,则不能称其为人。比如,孩子出生以后把他丢弃在原野上,结果被狼群收养,他就成了“狼孩”,吃食和狼一样,要把生肉丢在地上,他才肯去吃,而且是像狼那样直接用嘴吃,绝不会用手把肉拿起来送到嘴里吃,后一种吃法是人类社会里人的习惯吃法。狼孩在生物学意义上是“人”,在社会学意义上是“狼”,是狼群养育了他,并教会他狼群社会的习俗和规则。所以“狼孩”不是完整的人。或者说,是因为在狼群中的化育而生成了自己的狼性品质。

所以,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来说,必须要用人类社会的习俗和规则加以培养,并进行必要的化育生成,这就是“育”的意思。《诗·大雅·生民》曾有:“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虞书》有:“教育子。”《说文解字》也解释“育”即“养子使作善也”。可见“育”有培育、培养、教育、指导的意思,是人类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地对人进行指导、教育和训练。如:育才(培养人才)、育德(培养德性)、德育(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等。“育”的观念,既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生存在与发展的基本体认,又是对于人之为人、人生不断提升与进步的基本理解。所以,我们的先民们从一开始就十分强调人的学习,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最初是统治者垄断教育,选择最好的老师“以教胄子”,而且要在教育过程中尽可能地实行润化教育,所谓“八音和谐,神人以和”,在悠扬和谐的音乐声音之中,让胄子,也就是统治者的贵族子弟内心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仅使自己的内心达到“和”的状态,甚至可以达到人与神之间“和”的状态。后来是孔夫子将教育从统治者的垄断下扩展到民间,形成所谓的普泛教育,将“育”推阐为民族的文化精神与历史传统。

在传统儒家看来,人生的化育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人生化育不仅是一个伴随着人们一生的课题,也是一个几乎贯穿在人们所有生活方面的课题,比如中国古代十分重视“齐家”,就在于人们认为家教是人生的必须,是人生化育不可或缺的内涵。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不经过规范严整的家教,人无法成长;不经过家庭生活的训育,人就不能成熟。所谓“贫寒出孝子”,甚至认为家庭越是艰难,越是穷困,便更具有化育子女的功能与作用。从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一直到夫妻恩爱,“孝悌和亲”成为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观念,“家和万事兴”、“和为贵”、“和气生财”成为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传世格言。这些都充分反映出传统文化关于化育教育的基本思想观念。

事实也一再证明,在现实生活中,不善待父母的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欠缺教养,他们会成为人们痛斥的“不肖子孙”,好吃懒做、骄奢淫逸的“败家子”和没良心、缺德的人,这是人性化育不够的原因。没有文化的化育,用荀子的话说就是不经过“化性起伪”,只能是一个原始意义上的“禽兽”。只有经过教育,人才会成为人,也才会成为有境界的人。因此,中国历史上诞生出了那么多的教化育人的好故事、好榜样,如“杀猪教子”、“孟母三迁”、“断机教子”、“孔融让梨”、“刺背教子”等,也产生了如《颜氏家训》等诸多的家规、族规等教育后代的文献,体现出前人对于化育人生的高度重视和精深思考。当然除了家庭以外,社会生活的历练也是古人非常重视的方面,所谓“友直,友谅,友多闻,益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个人应该学会在生活的实践中磨砺自己。“心”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具有本原性和主体性双重功能的范畴。它同哲学上的“气”和美学中的“风骨”一样,是在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语境下产生的概念,体现了中国文化重融合统一、形象直感而又混沌多义的特征。不仅如此,中国文化中的一系列心理范畴,例如情、性、志、意、思、感、想、悟等,都由“心”衍生出来,与“心”密切相关。中国古人对“心”的推重是至高的,认为“心”是宇宙中最微小又最宏大、最简单又最复杂的东西。人们无论是入世进取还是遁世无为,都纯系乎一心;是谨小慎微还是慷慨任性,亦在于方寸之间。心既能纵横时空,打通天地,也能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

华夏民族的先人不仅很早就发现了人心的存在,也很早就关注并开展了对人心的观察与研究。这其中,儒家对于心的学说又是最为丰富、最为深刻的,儒家认为,心是主宰身体的,也是主宰一切的,它无所不包、无所不通。心是主体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所在。人之所以能够挺立于天地之间,就在于心。在儒家看来,人作为天地万物之灵,人的生命在世界上是最为宝贵的。而人的精神价值则是儒学强调的核心价值,道德的理性和道德的情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重要特征。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即很少讨论世界本体之类的问题;但是他断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主张人自身对于所生活的世界的内在超越性。孟子强调“上下与天地同流”、“万物皆备于我”,认为离开了人的心去讨论世界本体,没有什么意义。人的内心深处潜藏着向善的因素,如孟子的所谓“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而人的善性的实现,则是个人后天自我努力的结果。而只有真正体会了内在生命的仁心和创造性,人才能完成安身立命的理想,实现生命自身的意义。因此,儒家伦理的最高境界就是一种心的自律。儒家认为人的道德行为应该建立在心性修养的基础上,心性修养是由道德认知到道德践行的不可或缺的连接环节或桥梁。强调人应该注重心性修养,注意内在良知的培养,并以此导引人的善行义举,通过读书明道和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自我确立,自我把握,自我修炼,自我成长,实现安身立命,乐天知命,顶天立地。所以,本课题中的“文化塑心”的基本内涵和儒家的心性修养的内涵是紧密相连的,或者说就是在继承和发展儒家心性学说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实践研究。

总括以上两个方面:所谓“文化塑心”,是指在监狱这一特定环境下,借助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主体的法律政策文化、借助以人文精神为主体的现代文明理念、借助以现实观念为主体的世俗生活方式、借助以传统儒家思想为主体的道德观念文化,尤其是儒家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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