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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0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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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言文学发展与跨文化交流》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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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发展与跨文化交流

语言文学发展与跨文化交流试读:

编选说明

1. 本书选文范围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语言文化类论坛2009年9月—2011年6月举行的共计40余场讲座的整理文稿,入选的共19篇。另有1篇系陆俭明教授讲座之外与学生的座谈会记录,我们认为颇具可读性,整理后以附录形式收入。2011年6月以后所举办的讲座,待日后再进行续编。

2. 演讲文稿均经讲座人同意后收录,因录音资料不全、篇幅有限、作者未授权等原因,部分讲座未予收录。所收文稿,原则上根据讲座现场的录音或速录稿转写完成,力图保留讲座原貌,个别语言表述与现行文字规范不相符合之处,编者作了一定的技术处理。部分篇目的文稿由讲座人本人提供,或补充了新的内容,或根据学术惯例进行了修订。

3. 为保证学术质量,国际学院特聘请在学术研究、文献整理及出版等相关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编审委员会。本“语言文化卷”由陈满华负责审定总体规划、确定编选原则、监督工作进度等各项工作;国际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部分同学参与了讲座的主持、录音及速录稿的转写和整理工作;讲座整理成文字稿后,陈超联系讲座人审读、修订;同时由陈满华、曹睿昕、董正存、姜艳、李丽琴、陶曲勇、王友华、徐江胜等老师对全部文稿进一步校对加工,王平老师也校读了部分篇目。之后,陈满华、董正存、陈超对大部分文稿再次校订,最后由陈满华统稿。

4.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每一篇讲座文集前附主讲人简介,内容主要包括讲座人所在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学术活动及其主要学术成就等。

5. 许多讲座内容涵盖较广,我们只能按照学科类目对篇目进行大致分类,不代表某一讲座专属某一类目。讲座在各类目中的编排顺序依讲座的时间先后而定。

6. 所收文稿内容反映的是主讲人个人的学术思想,编委对文稿的处理仅限于文字整理、加工,不更改作者的思想和文稿的内容(核实、订正基本事实除外,如核对并改正误记的年号、数字、名字等)。

7. 本书的编选工作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华东分社社长沃群锋先生的大力支持,秦源、陈奕两位编辑为保证本书的出版质量,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谨此致谢。

8. 因本书内容涉及面广,整理、编辑工作浩繁,加之时间紧迫,书中难免出现粗疏、错漏之处,敬请各界人士批评指正。本书编委会

语言本体篇

■ 贺阳 

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形成与印欧语的影响

■ 陈满华 

威廉·琼斯的印欧语假说及相关问题

■ 马真 

汉语虚词研究中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 周荐 

漫谈汉语字词典字条义项的词性标注问题

■ 张勇先 

汉语拼音、韦氏拼音以及汉英专有名词翻译

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形成与印欧语的影响贺阳贺阳 男,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攻读普通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胡明扬教授。1988年获硕士学位,留校任教。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院长,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主编,北京市语言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06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研究领域包括北京话、现代汉语语法和语言接触,先后参与和主持的研究项目有“北京话研究”、“现代汉语词类问题考察”、“现代汉语句法问题考察”、“间接语言接触的个案调查与理论研究”、“汉语国际推广研究”等。著有《现代汉语欧化语法现象研究》等。在讲座中,贺阳教授首先用丰富而生动的例子讲述了五四运动前白话文的发展简史,然后详细介绍了五四运动期间的文言白话之争、白话文改造两场运动。结合这两个背景,贺阳教授进一步说明了“欧化”为什么会成为白话文改造的重要途径,并由此总结了汉语书面语的变革特征。随后贺阳教授重点论述了汉语欧化给汉语语法带来的变化。通过大量的语料分析,他认为,欧化现象的大量出现是汉语从文言到白话文过渡中最突出、最重要的标志。欧化是汉语开始由重意会转向重形式的标志,欧化对现代汉语的词类功能和格局产生了一定影响,欧化还使汉语语法形式开始产生了明显的语体分化。以下是讲座全文。一、五四运动前的白话文

文字产生之后,语言就有了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口语和书面语。书面语是在口语的基础上产生的,在通常情况下总是与口语基本一致的,虽然完全一致的局面永远不可能存在。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言:“要是指绝对的一致,那是古今中外都没有过的事。”(吕叔湘《文言和白话》)

历史上,汉语长期存在书面语与口语严重背离的局面,当然这是指文言文而言的。文言远离口语,这是人人都熟知的事情。但只说汉语书面语在历史上曾严重脱离口语是不确切的和不全面的,因为除了文言传统之外,还有一个白话传统。“白话”就是“白话文”,不是指口语,而是指一种接近口语的书面语。白话是一种接近口语的书面语,但不能说凡接近口语的书面语就是白话,因为“白话”是一个和“文言”相对的概念,有“文言”,才有所谓“白话”。

文言脱离口语是逐渐形成的,其间经历过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一般认为,先秦的书面语和当时的口语相去不远,如《论语》大多是孔子的语录,很能反映当时的口语。到了汉代,汉语已有不少变化,但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文人仍可读懂和模仿先秦的书面语,以致书面表达和口语逐渐有了距离。时至唐宋,文人尊崇古文,注重对先秦两汉书面语的模仿,于是,汉语的书面语从自然发展走向凝固,以先秦两汉书面语为典范的、严重背离口语的文言系统最终形成。

在文言系统形成的历史过程中,一种接近口语的书面语传统始终与之并行。汉代有乐府民歌、汉译佛经等,如: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陌上桑》)过去久远时有国王,名曰恶生,将诸妓女,入山游戏。王令官属,住顿山下,唯从妓女,步涉山顶。王疲极卧,诸妓女辈舍王取华,见一道人端坐树下。诸女心悦,皆前作礼。(《中本起经》卷一)

隋唐时代有白话诗、禅宗语录等,如: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王梵志《他人骑大马》)祖夜至三更,唤惠能堂内,说《金刚经》。惠能一闻,言下便悟。其夜受法,人尽不知,便传顿法及衣:“汝为六代祖。衣将为信禀,代代相传;法以心传心,当令自悟。”五祖言:“惠能,自古传法,气如悬丝,若住此间,有人害汝,汝即须速去!”(《六祖坛经》)

宋代有话本小说,如:当下崔宁和秀秀出府门,沿着河走到石灰桥。秀秀道:“崔大夫!我脚疼了,走不得。”崔宁指着前面道:“更行几步,那里便是崔宁住处。小娘子到家中歇脚,却也不妨。”(《碾玉观音》)

自唐宋以来,白话文虽与文言文分庭抗礼,但在书面表达领域,文言文却始终占据正统地位,白话文只是占据了通俗文学这一隅之地,在所有正式程度较高的书面表达领域,文言文几乎成为唯一的表达工具。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五四运动。二、五四白话文运动与汉语书面语变革

五四时期是一个思想文化全面解放、全面更新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汉语书面语发生深刻变革的时代。五四白话文运动作为五四思想解放运动和文学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试图通过汉语书面语的转型和改造,使思想和文学挣脱文言文和旧白话的束缚,从而实现解放思想和创造新文学的目标。

就汉语书面语变革本身来看,五四白话文运动经历了文白之争和白话文改造两个并行的过程,前者起于胡适的八事主张,终于国民学校教材的白话化,前后不过三四年的时间;后者则贯穿于整个五四时期,并一直延续到30年代。前者以白话全面取代文言为最终结局,后者则以融入欧化成分的新白话代替传统小说的旧白话为显著成果。

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宗旨是要用白话文全面取代文言文,将后者从所有书面表达领域驱逐出去,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应该用一种怎样的白话文来取代文言文,应该怎样去写白话文,这在现代汉语书面语的规范尚未建立、人们只习惯用文言写作的当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困惑。于是有人问:“若要用国语做文学,总须先有国语。如今没有标准的国语,如何能有国语的文学呢?”也有人认为“做白话很不容易,不如做文言的省力”。

白话文不同于文言文,首先就在于它是活的语言形式,是以现实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于是人们自然会到身边的口语中去找寻白话文的摹本。但写作和说话毕竟不能等同,黄遵宪所谓“我手写吾口”是对文言文严重背离现象的矫枉过正,严格照此办理却是行不通的。

白话文既然不能完全凭借现实口语,人们又把眼光转向历史上的白话文作品,希望从中获得可供仿效的榜样。但人们很快发现,与西方语言相比,历史上的白话文作品也不足以作为现代书面语的范本。虽然宋元以来,汉语书面语中始终有一个与文言并行的白话传统,但由于文言处于绝对的正统和主导地位,五四之前白话文的使用只限于极其狭窄的领域,而其中称得上有影响、值得看重的只有通俗文学一隅。这样的白话存在严重的不足,它既不能适应现代科学和思想的表达需要,也难以满足因文言被全面驱逐而对白话提出的语体多样化要求。[JP]

从五四时期一直到30年代,人们在消除文言、推崇白话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对以往的白话传统乃至作为白话基础的汉语口语,提出各种批评和责难。这些批评和责难起因于旧白话对新时代、新思想的不适应,反映出当时的知识分子对创造新型白话以满足时代需要的渴望。这些批评和责难主要有:(1)旧白话的语法不精密、不完备,不适合表达复杂的思想。中国原有的语体文,太模糊而不精密……文法需要改进之处也很多。(陈望道《语体文欧化的我观》,1921年)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鲁迅《关于翻译的通信》,1931年)(2)旧白话的表达形式贫乏,不足以表现丰富多样的思想和情感。我们不特觉得现在使用的白话异常干枯,并且觉着他异常的贫——就是字太少了。……也不仅词是如此,一切的句,一切的支句,一切的节,西洋人的表示法尽多比中国人的有精神。(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1919年)中国的旧文体太陈旧而且成滥调了。有许多很好的思想与情绪都为旧文体的程式所拘,不能尽量的精微的达出。不惟文言文如此,就是语体文也是如此。(郑振铎《语体文欧化之我观》,1921年)(3)旧白话语体单一,长于叙事,但不足以抒情和说理。只可惜我们历史上的白话产品,太少又太坏,不够我们做白话文的凭藉物。……况且小说一种东西,只是客观的描写,只是女子、小人的口吻;白话散文(Essay)的体裁极多,很难靠他长进我们各类的白话散文。小说中何尝有解论(Exposition)、辨议(Argumentation)的文章?小说以外,中国也没有用白话做的解论辨议的文章。(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1919年)其最大的缺点却在于文体的单调。……明清小说专是叙事的,即使在这一方面有了完全的成就,也还不能包括全体;我们于叙事以外还需要抒情与说理的文字,这便非是明清小说所能供给的了。(周作人《国语改造的意见》,1922年)

对旧白话进行改造需要榜样和范本。由于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文明普遍持欣赏和学习的态度,加之当时对旧白话的种种责难都是比较着西方语言而发的,西方语言自然成为许多人心目中的典范,“欧化”便顺理成章地被当作改造白话的利器和重要途径。

五四时期第一个比较系统地提出以欧化来造就新白话的是傅斯年。在谈到应如何改造白话文时他说:我们拿西洋文当做榜样,去模仿他,正是极适当、极简便的办法。所以这理想的白话文,竟可说是——欧化的白话文。(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1919年)

傅斯年的这一主张当时得到很多学者和文化人的支持和响应,汉语欧化顿成风气:为求文学艺术的精进起见,我极赞成语体文的欧化。(郑振铎《语体文欧化之我观》,1921年)凡是思想精密、知道修辞、了解文法的人们,一定不会反对语体文底欧化,而且认为必要。(陈望道《语体文欧化的我观》,1921年)精密的所谓“欧化”语文,仍应支持。(鲁迅《答曹聚仁先生信》,1934年)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鲁迅《玩笑只当它玩笑》,1934年)白话文必不能避免“欧化”,只有欧化的白话方才能够应付新时代的新需要。(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1935年)

白话文在文言白话之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改造旧的白话文,创造适应新时代的新白话,就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在汉语书面语变革中的主要追求。在这场变革中,以“欧化”来改造白话文的自觉意识,以直译来“输入新的表现法”的大量翻译,以及“新体白话”作品所产生的广泛社会影响,都使得现代汉语书面语——白话文在五四前后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迅速地完成了从旧体白话向新体白话的转变,而欧化现象的大量出现和融入则是这一转变最为突出、最为重要的标志。

对于汉语书面语五四以来在印欧语影响下所发生的这种巨大变化,许多经历了这一历史过程的中国语言学家和文学家都有着深切的感受。刘复早在1920年就曾对印欧语影响下的汉语发展作出过预测:到最近二三年以内,欧洲近代文字的潮流,又渐渐的向中国文字上激荡……若依着这种情形进行,预料再过十年八年,中国的文字,一定可以另外锻炼成功一种新气息。(刘复《中国文法通论》,1920年)

金兆梓在1922年时也作出过类似的预测:这种句法(注:指欧化句法),跟着近年来,翻译西籍的出版品陡增的程度,也就风行一时;将来于中国文字还要因此起了不小的变迁。(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1922年)

如果说刘复、金兆梓等在20年代初还只是经历了这场变革的开始,因而还只能展望汉语书面语未来的变化,那么到了40年代,人们就已经可以真切地感受到这场变革给汉语书面语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了。朱自清在1943年时描述道:新文学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语在加速的变化。这种变化,一般称为欧化。(朱自清《王力〈中国现代语法〉序》,1943年)

作为语言学家,王力于1944年作出的描述则更让人感受强烈:从民国初年到现在,短短的二十余年之间,文法的变迁,比之从汉至清,有过之无不及……文法的欧化,是语法史上一桩大事。(王力《中国语法理论》,1944年)

白话文由旧体到新体的转变,从清末民初的文学翻译中已悄然开始,但只是到了五四这一社会剧烈变革的时代才以极大的能量爆发出来,并在五四以后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就基本完成了这一转变。就我们的观察来看,现代汉语书面语的面貌从五四到40年代这短短的几十年间便已基本形成,而这与印欧语言的深刻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三、汉语欧化给汉语语法带来的变化1. 由重意会向重形式标志的转变

我们所说的“意会”,是指句法结构中的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不用外部标志显明,而需通过语义和逻辑关系来体会。在汉语传统中,外部形式标志的使用要比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少得多,许多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常常都是通过意会的方式表达的。五四以来,汉语受到重形式标志的印欧语影响,原有传统逐渐发生变化,外部形式标志的使用有了明显的增长,许多依汉语传统可以意会而不需要使用形式标志的地方,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也都以使用形式标志为常。

在我们考察的欧化语法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都体现了这种由重意会向重形式标志的转向,这些欧化现象包括指物第三人称代词产生复数形式、“一+量词”的名词标记用法的兴起和发展、新兴介词和介词结构的产生、介词使用范围的扩大和频度的增加、连词使用频率的增加、“和”的用法发展、“地”使用范围的扩大、“着”使用范围的扩大、“们”使用范围的扩大、被字句使用频度的增长等。如果说上述一个个欧化语法现象的细节都是局部性的,那么由这些局部的细节汇集起来而形成的上述转向,对汉语语法发展而言则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下面是我们对连词的一些具体考察结果:

为了说明现代汉语并列连词使用频率的变化,我们从部分旧白话和现当代汉语作品中,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5万字的语料(每部作品5万字),就名词性并列结构中连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考察,下表是考察和统计结果:表一 单位:例

为了说明五四以来汉语偏正连词使用频率的变化,我们从部分旧白话作品和现当代汉语作品中,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5万字的语料(每部作品5万字),就小句间的转折、条件、假设和因果关系的连接形式进行了考察,下表是考察和统计结果:表二 单位:例2. 对词类功能和格局的影响

五四以来,在印欧语言的影响下,一些汉语词类的功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些变化有些甚至会对汉语的词类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五四以来,以动词为中心语的定中结构在汉语书面语中得到复苏和发展,这反映出在印欧语行为名词用法的影响下,相当一部分动词向名词漂移,动词和名词这两个基本词类之间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起来,以至于传统的动/名二分格局已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些词的功能特征。再如,汉语中的双音节形容词基本式从类的功能上看,原本并不具有做状语的功能,五四以来,在英语等印欧语影响下,“地”扩大了使用范围,可以经常出现在双音节形容词基本式之后,使这些形容词可以出现在状语位置上。又如,五四以来,在印欧语的影响下,汉语增添了复合量词这个量词的次类,区别词也由于大量吸收英语的不可分等级的形容词和一些前缀而迅速扩张,从而为其独立成类提供了更为充分的理据。这些牵涉整类词的功能的变化对汉语语法系统的影响远比孤立句法格式的引入来得深刻。

我们选取部分旧白话作品和五四以后的现代汉语作品,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从这些作品中各抽取数量相等的样本,对以动词为中心语的定中结构的出现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的项目限于:(A)“N的V”结构,如“决议案的执行”、“国家的昌盛”;(B)“NV”结构,如“环境保护”、“生命安全”;(C)“PP的V”结构(“PP”指介词结构),如“对经费的滥用”。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考察范围只包括动词表示自指的情况,不包括动词表示转指而转化为名词的情况。下表是我们的考察和统计结果:表三 单位:例3. 语法形式——语体分化的扩大

五四以前的汉语,除去文言而仅就白话而言,语体分化是极不完善的,由于它的书面语仅限于通俗文学,因而口语和书面语差别不大,二者的语法形式基本上是共享的,不存在明显的语体分化。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系统中产生了许多仿印欧语语法的成分和现象,这些成分和现象大都带有较显著的书面语色彩,与保留汉语传统的口语语法有着明显的距离,汉语的语法形式开始产生明显的语体分化。就语法而言,虽然口语和书面语共享的部分依然是主要的,但二者间的差异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而且有进一步加深和扩大的趋势。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的欧化造就了一批基本上只能由书面语来独自占有的语法形式和语法习惯,这些语法形式和语法习惯的产生使语体分化逐渐成为汉语语法的重要事实。威廉·琼斯的印欧语假说及相关问题陈满华陈满华 男,1963年生于湖南安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学院副院长;全国语言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学会常务理事、语义功能语法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理论与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语言学研究生班,曾长期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同时培养中国研究生,开设“普通语言学”、“现代语言学论著选讲”等课程。1986—1988年任教于印度国际大学(Visva-Bharati University),2003—2004年任教于英国达勒姆大学(Durham University)东亚系。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方言和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后转向普通语言学、语法学等方面的研究,已有四十多篇论文刊发在《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当代语言学》、《外国语》等我国语言学核心刊物上,代表作有《构型性:语言共性研究的另一个视角——汉语主宾语不对称现象的构型性解释》、《关于构式语法理论的几个问题》、《威廉·琼斯学汉语的经历及其对中国经典的解读》、《体词谓语句研究》等。陈满华教授首先介绍了琼斯的生平,主要介绍其在哈罗公学、牛津大学求学和在印度创建亚洲学会的经历,接着介绍了琼斯的印欧语假说(也称“琼斯构想”),该假说后来被证明完全符合事实。接下来陈教授从几个方面探讨了与该假说相关的问题:印欧语假说的版本、如何翻译提出假说的那段著名文字、印欧语假说的继承与创新问题、印欧语假说的影响和贡献。主要观点有:印欧语假说是人类有史以来语言学著作中引用得最多的一段话,在辗转引用中出现了很多版本,文字上各有出入,以1807年版的本子为底本可以校正目前流行的版本中的一些错误。印欧语假说的翻译需要特别注意idiom、philologer等几处文字。在琼斯之前,也有欧洲的学者注意到了梵语与拉丁语和希腊语的相似之处,但是琼斯的“构想”比前人的疑惑或发现大大进了一层,有了质的飞跃。当然印欧语假说的形成和成熟经历了一个不算很短暂的过程。琼斯在《第三周年演讲》中没有展开证明,有些研究者提供的例证不是琼斯当时征引的,不过,在其他地方琼斯也谈到过一些例证。印欧语假说将人类对语言的探索引向了一个新的时代——历史比较语言学时代,为现代语言科学奠定了基础。以下为讲座全文。

先请大家看看两幅画像。(演示以下图片)

照片上的这个人是一位伟大的学者,他叫威廉·琼斯(Sir William Jones),主要生活在18世纪下半叶。他是英国东方学家、翻译家、语言学家,还可以说是一位法学家,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语言文字卷和法学卷都能找到对他的成就的介绍。琼斯以懂得近30种语言而创造了语言学习的奇迹。不但如此,他最早正式提出东方的梵语、波斯语和西方的拉丁语、希腊语等语言同出一源,这就是著名的印欧语假说(Indo-European Hypothesis),现在我有时采用国外比较新的名称,把这个假说叫“琼斯构想”(Jones's Formulation)。他的学术工作和贡献对后来的语言学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在语言学和东方学史上都有很高的声誉和地位。英语里有两个意义有些相关的词:polymath和polyglot。前一个的意思是操多语言者,后一个的意思是博学者,两者用在琼斯身上都合适,因此我称他为“双P人物”,了不起的大学者。

今天我就介绍、研究他的最有名的学术贡献——印欧语假说。当然,也涉及相关的一些问题。这个话题听起来好像很学术,其实,我们下面要谈的除了个别内容,对于非专业的人来说,也是很有意思的。一、琼斯的生平

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琼斯的生平,因为这对于我们了解他的印欧语假说有帮助。琼斯生于1746年9月,具体日子学界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生于9月23日;另一种是生于米迦节(Michaelmas)前夕,即9月28日。我采用第二种说法。他家在英国伦敦的威斯敏斯特,父亲威廉是当时有名的数学家,跟大科学家牛顿(Newton)、著名天文学家哈雷(Halley)、大词典编纂家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等都有交往。他父亲威廉还是皇家学会会员(F.R.S)。

琼斯小时候被烧伤,胳膊、颈部都留下了疤痕,你们看刚才的画像,他的脖子上都围了纱巾,这可能是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他要遮一遮,哪怕在印度这样的热带地区。琼斯的母亲堪称贤妻良母,贤妻这里就不说了,良母名副其实。母亲在琼斯很小的时候就让琼斯接触莎士比亚作品中的语言,给他讲寓言故事,等等,开发了他的记忆力,引起了他对事物的好奇心。他有个姐姐,比他大很多,也很让他,帮他学习。

琼斯的人生早期有两个光辉的转折点,一是母亲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仍然把他送到了哈罗公学(Harrow School),二是上牛津大学,都是英国最出色的学校。前者是英国最牛的贵族学校,就像咱们的人大附中一样有名,而历史渊源要比咱们人大附中还要长得多!后者就不用我啰唆了。在哈罗公学,琼斯对拉丁语和希腊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牛津大学的拉丁语教学都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他又开始学习波斯语等,进步很快。1768年,琼斯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1770年,他改行学习法律。因为搞法学将来挣钱比搞文学、东方学容易得多。请不要以为他放弃了对语言的兴趣,他学法律,业余时间还是很爱钻研语言。当时没有语言学(linguistics)这门独立的学科,相关的研究可以叫语文学(philology),他就对语文学着迷,在牛津大学时就写出了《波斯语语法》,翻译了波斯语和阿拉伯语的文学作品和其他一些文献。1772年,威廉·琼斯当选为皇家学会会员,那年他才26岁。当时的伦敦很重视学术,可谓大师云集,群星灿烂。例如,他参加约翰逊博士的文学俱乐部(Literary Club),接触了约翰逊(Johnson)、吉本(E. Gibbon)、斯密(A. Smith)这样的学术大腕。约翰逊是18世纪英国最著名的大文豪,还是大语文学家,编了第一部英语词典;吉本是著名史学家,他写了《罗马帝国衰亡史》;斯密就是鼎鼎大名的亚当·斯密,他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来源之一,写了《国富论》,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这些经历对琼斯的影响很大。1773年,琼斯获得文学硕士学位。第二年,他在伦敦当诉讼律师和巡回律师。当时他在法学方面也表现出了杰出的才华,法律工作是他长期从事的正式职业,他的《保释法论稿》(An Essay on the Law of Bailments)在英美影响很大,据说这是最早的研究保释法的专题论文。他还仔细地、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印度的古代法律。可惜,琼斯在法律方面主要限于司法实践,除了翻译介绍印度等东方国家的古代法律外,个人法学著作不多。

1783年,国王乔治三世授予琼斯爵士勋位,英国政府也已给了他在印度的一个重要职位,派到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最高法院(the Bengal Supreme Court)当法官。跟他一起去的,还有他的新婚妻子安娜。

他一直没有放弃对东方语言的学习和对东方文化的研究。在加尔各答从事司法工作之余,他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于了东方学的研究。1784年琼斯在加尔各答创建亚洲学会(Asiatic Society),他一直担任亚洲学会会长。这个学会是当时世界上东方学的重镇,会刊叫《亚洲研究》(Asiatick Researches),名气很大,现在还在办。琼斯在该学会每年的年会上都发表周年演讲(Anniversary Discourse),一共有11次,都发表在《亚洲研究》上,大都成了经典,不过分属于不同学科。其中第三次演讲最有名,下面会详细介绍这次演讲的最主要贡献——印欧语假说的提出。

琼斯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在语言方面的成就最为突出。据可靠的资料记载,他学习了28种语言,精通其中的英语、拉丁语、法语、意大利语、希腊语、阿拉伯语、波斯语、梵语。《大英百科全书》介绍他的时候也有这样的记载(例如,可查看该书第15版“Jones,Sir William”这个词条)。

琼斯到印度以后一直再没有回过英国。1794年4月27日,威廉·琼斯病逝于印度加尔各答。他是西方人,人们却把他称做“东方琼斯”(Oriental Jones)。为什么?同学们想想,不难找到答案。二、印欧语假说

如果要选择一个日子,作为人类了解自身每天都离不开的语言的最重要的日子,那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1786年2月2日。这也是语言学史上一个很重要的日子。这一天,在加尔各答,在最高法院的一间屋子里,亚洲学会第三次周年会议举行,亚洲学会主席琼斯在演讲中说了这么一段话:The Sanscrit language,whatever be its antiquity,is of a wonderful structure;more perfect than the Greek,more copious than the Latin,and more exquisitely refined than either,yet bearing to both of them a stronger affinity,both in the roots of verbs and in the forms of grammar,than could possibly have been produced by accident;so strong indeed,that no philologer could examine them all three,without believing them to have sprung from some common source,which,perhaps,no longer exists:there is a similar reason,though not quite so forcible,for supposing that both the Gothick and the Celtick,though blended with a very different idiom,had the same origin with the Sanscrit;and the old Persian might be added to the same family,if this were the place for discussing any question concerning the antiquities of Persia.

下面是我的翻译:梵语不管多么古老,它的结构是令人惊叹的,它比希腊语更完美,比拉丁语更丰富,比二者更精练,但是与它们在动词词根方面和语法形式方面都有很显著的家族相似性,这不可能是偶然出现的,这种相似性如此显著,没有一个考察这三种语言的语文学家会不相信它们同出一源,这个源头可能已不复存在;同样有理由(虽然这理由的说服力不是特别强)认为,哥特语和凯尔特语尽管混杂了迥异的语言,还是与梵语同源;假如这里有篇幅讨论与波斯历史有关的问题的话,或许能把古波斯语加入同一个语系。

本来琼斯当时的讲座有一个题目,叫做“关于印度人”(On the Hindus),后来这个标题提得少了,人们多用“第三周年演讲”,甚至写成了带书名号的《第三周年演讲》。可能连琼斯本人也没有想到,现在这段话成了人类有史以来所有语言学著作里引用率最高的一段话。(注意:这里说的是段落,而不是论文或著作。)美国当代语言学家坎贝尔(Campbell)就明确说,他的原话的用词是“most quoted”。世界上很多著名语言学家,包括叶斯柏森、索绪尔、霍凯特等都高度赞扬了这段话。在语言学史上这是名副其实的“划时代”的阐述。

为什么呢?因为琼斯这段话正式提出“梵语与拉丁语、希腊语、波斯语同源”的思想,后世称为印欧语假说或琼斯构想。这个假说当时在欧洲就引起了轰动,据说歌德拍案称奇。这个假说也引起了全世界语言学者的重视,于是纷纷搞历史比较语言学,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难怪霍克和约瑟夫(Hock & Joseph)在《语言历史、语言变化和语言关系》中说,琼斯的这次著名演讲是“我们了解历史比较语言学方面的一个转折点”。经过19世纪许多语言学家前赴后继的研究、考证,人们都相信这一假说反映的是事实,就是说,这是科学的论断,成了定论。琼斯的这一次演讲成了语言学史上的一件大事。

我们现在都知道,根据谱系分类(这种分类有点像找语言的血缘关系),世界上的语言分为印欧语系、汉藏语系(例如汉语)、阿尔泰语系(例如蒙古语)、含闪语系(阿拉伯语)等,今天我们对印欧语同源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大家想想,在200多年前,人们对世界诸语言的渊源关系的认识还混沌一片,《圣经》里的巴别塔的说法恐怕很多人心里并不认可,而且即使相信它,那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世界上的众多语言只有一个发源地,就在巴比伦。这是不可能的。《圣经》的说法跟印欧语同源的发现不是一回事。琼斯那时没有研究团队(他一个人搞这项研究),没有国家、省部级项目资金可以获得,没有互联网,甚至没有电灯(他当然是在油灯下啦),没有电扇(他是在热带的印度),没有专门的时间(他只好白天办案子、晚上挑灯夜战),诸如此类,他要独立得出这么一个重大的结论,从而开创一个学科的新时代,多么的不容易!三、与印欧语假说相关的几个问题1. 版本问题

含有印欧语假说的这段话我们能见到很多版本,文字上各有出入,显然这与印欧语假说被反复辗转引用有关。我在上面采用的是我到目前见到的最可靠的版本,即出自1807年的《威廉·琼斯爵士文集》。以上我们引用时,那段话完全依照原文,连与现代不同的拼写也是依照当时的,所以你会以为有的地方我写错了,其实当时就是这样拼的。跟现在不同的地方如下:

首先是“梵语”这个词,琼斯的拼写是Sanscrit,而现在是Sanskrit。不是误写或印错了,我看1807年伦敦版的琼斯文集,里面的“梵语”这个词都是这么拼的。

其次是Gothick和Celtick,注意后面有个k,现在的拼写是Gothic和Celtic,后面没有k了。这里是有原因的,或者说琼斯的拼法是有根据的。当时,约翰逊博士是学界的一面旗帜,他当时在文坛和学术界可以说是一呼百应。他写了一部流芳百世的《英文词典》(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影响很大。他规定了一些拼写习惯,大家都遵守。例如,他规定单词末尾用-ick而不是-ic;用单用的l,而不是用双写的ll,例如downhill 他写成downhil,unroll他写成unrol,overfall他写作overfal。这件事费尔南德·莫塞在《英语简史》里也谈到过。琼斯对约翰逊很崇拜,采用的也是约翰逊的英语正字法系统。

其他的版本与我们引用的并不完全一样,有的相差还比较大。例如,著名历史语言学家莱曼(W.P.Lehmann)的《历史语言学》里的这段话是这样的:The Sanscrit language,whatever be its antiquity,is of a wonderful structure;more perfect than the Greek,more copious than the Latin,and more exquisitely refined than either,yet bearing to both of them a stronger affinity,both in the roots of verbs and in the forms of grammar,than could possibly have been produced by accident;so strong indeed,that no philologer could examine them all three,without believing them to have sprung from some common source,which,perhaps,no longer exists. There is a similar reason,though not quite so forcible,for supposing that both the Gothick and the Celtick,had the same origin with the Sanscrit;and the Old Persian might be added to the same family.

比较我们采用的版本,会发现如下区别:如果以琼斯著作的1807年的版本(Jones,1807,vol.3:34-35)为依据,那么以上所引文字有与1807年版不一致的地方:“ Celtick”和“ had”之间省略了 “though blended with a very different idiom”,但是没有用省略号,结果看不出来;“no longer exists. There is...”应该是no longer exists:there is ...”;“Old Persian” 应该是“old Persian”(“o”应该小写);末尾的“the same family”应是“the same family,if this were the place for discussing any question concerning the antiquities of Persia”,最后一处不一致在许多著作里都存在。

莱曼的这本书在我国语言学界影响比较大,包括这段话在内,我国学者也受了莱曼的影响。例如,刘润清、封宗信两位教授2002年出版的《语言学理论与流派》就照搬了莱曼著作的那段话。

另外,不少著作将最后一句的“波斯”误作“波斯语”,这是因为一些国外的著作把 the antiquities of Persia写成了the antiquities of Persian。2. 翻译问题

这段话有几处在翻译时很值得认真琢磨,而且要小心别看错了。翻译这段话,一定要从琼斯的整个印欧语假说的大背景去理解、解读。(1)the Gothick and the Celtick。语言学家岑麒祥的《语言学史概要》(岑麒祥,1988:119)把这段话中的the Gothick and the Celtick译为“峨特语和克勒特语”。现在一般翻译为“哥特语和凯尔特语”。(2)idiom。有人按照现在通常的做法,将它翻译为“习语”、“习惯说法”等,我认为不太妥当。idiom 可以指语言,或者指不同语言的具有特色的语法习惯。先说后者,这个用法在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里就有说明。再说前者,这个用法在一般字典里没有,但是在琼斯的著作里就有。例如,他给波兰王子写的一封信开头是这样的:Nothing could be more honourable to me than your letter,nothing more flattering than the sentiments which you express in it;but I am so little used to converse or correspond with Princes,and have so long been accustomed to the plainness of the ancients,that I should address your Highness with more facility in Latin than in any modern idiom. Yet as you not only perfectly understand my native language,but even write it(I speak sincerely)with elegance,I will try to answer you in English,with Roman simplicity.

琼斯的这段话前边部分是客气话,后面的意思是,他很不习惯跟王子们对话或通信(大概那样有很繁琐的外交辞令吧),而习惯古人(说话)的简练。因此他本来应该跟波兰王子用拉丁语写这封信,这样比用其他任何现代语言都方便些。不过,对方不但完全懂琼斯的母语(英语),而且还能写漂亮的英文,所以琼斯还是准备用英语回信,用罗马字母嘛,省事儿。这段话里的idiom与拉丁语、英语相提并论,显然是指语言,特别是与拉丁语的并列,很清楚。我们读琼斯的著作,在其他地方也会看到idiom指语言的用法。

因此,我们把blended with a very different idiom 翻译成“混杂了迥异的语言”,或者“混杂了迥异的语言成分”。当然,也可以翻译为“夹杂了迥异的文法”,或者“有迥异文法混杂其间”。(3)有人将这段话里的affinity译为“亲和力”或“亲和性”,举个例子,鼎鼎大名的文化批评家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W.Said)写了一本《东方学》,这本书影响很大,书中介绍了琼斯这段文字,中译本把其中的affinity就译成“亲和性”(三联书店2007年第2版第102页)。这样译有问题。affinity有互相吸引、亲和力这样的意思,但是这都是引申义,本来的意思是具有家族相似性,就是有血缘关系。琼斯在这里就是要特意强调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等派生于同一远祖,所以这个词他选得很到位。翻译这个词的时候,要扣住相似性这一点,而不是亲和性。正因为这样,可以译为“相似性”,严格地说,这个“相似性”仍然没有把原文affinity的全部意思表达出来。因此,可以进一步译为“家族相似性”。(4)philologer。这个词也写作philologist。许国璋先生为1988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撰写了“W.琼斯”词条,该词条也部分引用了琼斯的这段有名的话。他把philologer翻译为“哲学家”。这是有问题的。先说philology,这个词一般指古典语文学,所指类似我们中国传统的“小学”(注意不是小学、中学的“小学”),如解经注疏一类的活儿,没有什么词儿能很好地对译,大家就选了“语文学”这个译法。philologer自然是从事philology的人,一般译为“语文学家”或“语文学者”。我怀疑许先生可能是把philologer误看成philosopher了。即使philologer可以指哲学家,在这段文字里也是译为“语文学家”更贴切。(5)the antiquities of Persia。关键是antiquities,在这里,它不是指一般的古董、古物,这样理解狭窄了一些,当指一切与古代有关的事物,包括历史人物、事件、文物、古迹,等等。我觉得很难找一个词很准确地对译,从宽译为“历史”吧,这是权宜之计。3. 印欧语假说的继承与创新问题

在琼斯之前,也有欧洲的学者注意到了梵语与拉丁语和希腊语的相似之处。例如,在印度传教的法国耶稣会士格尔都(G.L.Coeurdoux)在1767年的一封私人信件里谈到过梵语与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很多相似的词汇。他列举了一些梵语与拉丁语相似的词语。下面是岑麒祥教授提供的例子:“例如deva与deus(神)、mrityu与mors(死)、ganitam与genitum(产生)、gnu与genu(膝)、dattam与datum(给予)、dnam与donum(礼物)等。他并且指出梵语vidhav与拉丁语vidua(寡妇)相同,而梵语的vi是‘没有’的意思,dhava是‘男人’的意思。这样的例子引起了欧洲学者很大的兴趣。”但是,他们没有指出前者与后两者同源,即没有从历史的角度溯源。而琼斯不但做到了这一点,而且他的思想里已经有了语系(family)的雏形。

琼斯的“构想”虽然比格尔都等人的疑惑或发现大大进了一层,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也不是一夜之间就产生,它的形成和成熟经历了一个不算很短暂的过程。

首先,早在1779年——离琼斯到印度还有4年,波兰王子沙托里斯基(Adam Czartoryski)曾写信问他波斯语和欧洲语言的关系问题。琼斯回信说:“为什么这么多的欧洲语言词汇渗入了波斯语?我不是很明白。我想,普劳克朴斯(Procopius)提到过波斯与北欧、北亚的国家之间在战时与和平时期都有大融合(the Great Intercourse),这些国家的人被古人称做塞西亚人(Scythians)。许多有学问的治古史者相信,在这些北方的国家之间存在一种几乎全境通行的原始语言(primaeval language)。不但凯尔特语派生于此大语言,而且甚至希腊语、拉丁语也来自它。”虽然这里的思想与后来的琼斯构想的思想有较大的差距,但已经包含了一样重要的东西:原始共同语(protolanguage)的思想,而这是琼斯构想的基石乃至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础。

其次,琼斯在形成他的构想前可能有前人的某些相关思想和所揭示的事实的启发。举几个例子:

约翰逊博士的词典可能对他有一定的启发。1755年,约翰逊出版了他的影响深远的《英文词典》,在词典的导言“英语历史”中第一页就列了一个简化的日耳曼语诸语言的谱系表。约翰逊具体说明了三支派生语言:盎格鲁—萨克逊语(Anglo-Saxon)(即低地德语)、富兰西克语(Francick)(即高地德语)和西姆不里克语(Cimbrick)(即北日耳曼语)。据说英语来源于萨克逊语,而萨克逊语派生于哥特语,或者是萨克逊语和哥特语来源于某个共同的原始语(parent)。琼斯与约翰逊有一定的私交,约翰逊的这一“来源于某个共同的原始语”的思想可能在琼斯来印度以前就已有之,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启发了琼斯“同一来源”的假想。

英国人类学家蒙博多(Lord Monboddo)曾经探讨过语言起源和发展问题,撰写了《语言的起源和发展》(Of the Origin and Progress of Language),1774年在爱丁堡出版。当时琼斯与安娜谈恋爱,经常去她家。蒙博多是安娜父亲的朋友,也与安娜家有比较多的交往。他们可能在安娜家碰见过,并一起讨论过语言问题。琼斯与蒙博多有通信联系,现在能见到的已经发表的信件中有琼斯写给蒙博多的一封,蒙博多写给琼斯的有两封。这些通信表明他们讨论了语言问题。琼斯很可能读了蒙博多的书。

在《语言的起源和发展》中,蒙博多猜测希腊语和梵语在远古有相似关系。蒙博多当时还没有掌握梵语,书中用了一些二手的资料来进行这一推测。他使用的二手资料来自一个叫庞斯的神父(Père Pons)的一封信。庞斯神父是派往印度的耶稣会传教士,这封信是他于1740年11月22日写给修道院院长(superior)杜哈德神父(Père du Halde)的。蒙博多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印度人和希腊人都是从埃及获得了语言和其他艺术。蒙博多的结论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的,当然没有被琼斯接受,但是,书中所猜测的印度人和希腊人的远古关系,却与琼斯后来的构想有部分相似性。

琼斯的朋友豪尔赫德(N.B.Halhed)的关于梵语的语法书也可能对琼斯有所启发。琼斯和豪尔赫德在牛津的时候就成了朋友,豪尔赫德写过题为“孟加拉语言之语法”(Grammar of the Bengal Language)的书。注意书名里的the Bengal Language不能翻译成“孟加拉语”,因为书中介绍的不是作为梵语后代之一的孟加拉语,而是孟加拉地区的梵语,尽管当时应该只有少数人讲梵语了。这是一本讲解梵语概貌的书,里面显示了梵语与北印度语言(North Indic Languages)之间的相承关系,并通过几组词语的对应,暗示了梵语是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祖语。琼斯在第三次演讲之前读过豪尔赫德的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可能也给了他某种启发。但是,豪尔赫德的这种梵语是希腊语和拉丁语等欧洲语言的祖语的思想在今天看来显然是有问题的,琼斯的“构想”与此有性质上的区别,而且豪尔赫德就连这样的思想也并没有明确地说出来。所以,不能认为琼斯搬用了前人的成果而没有创新。琼斯的另一位朋友维尔金斯(Sir Charles Wilkins)也值得一提。(维尔金斯也是豪尔赫德的朋友。)琼斯到达印度时,维尔金斯还在印度学习梵语。1784年4月24日,琼斯给维尔金斯的信说,他因为忙别的事,还不打算学梵语,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他需要维尔金斯的帮助。这以后不久,维尔金斯就回英国去了。在他们的交往过程中,维尔金斯也可能向琼斯提到梵语与拉丁语等的相似之处。然而,现在没有文字材料表明这一点,我们也没有见到维尔金斯本人正式发表这方面的思想。

此外,很早以前欧洲就有学者开始思考罗曼语诸语言(Romance languages)可能有共同的来源,著名诗人、学者但丁(Dante)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设想,认为这些语言都源自拉丁语。很多研究语言学史的著作对此都有介绍,例如罗宾斯(Robins)的名著A Short History of Linguistics中曾提及。具有诗人身份的琼斯可能对但丁的设想有所了解。

当时流行于欧洲的塞西亚语假想(Scythian hypothesis)对琼斯构想的形成也应该有所启发。据坎贝尔,在琼斯以前(或几乎同时)已经有一些欧洲传教士和学者指出欧亚大陆北方的语言之间有相似之处,可能有共同的来源,如鲍克桑[M.Z.Boxhon(ius)]依靠词汇的对应指出操塞西亚各语言的人“学的都是有同一来源的语言”,贾格尔(Andreas Jager,也有人如刘润清教授译为“雅杰”)在1686年说:“在遥远的过去,在高加索山区人们曾经讲一种古语言,移民的浪潮把这种语言带到了整个欧亚。”这种语言后来“发展为多种方言,而这些方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独立的、互相不能沟通的语言”。他把这些演化出来的语言称为“祖语”(ancestral Languages),包括波斯语、希腊语、古意大利语(Italic)、古斯拉夫语、凯尔特语,最后还有哥特语及其他日尔曼诸语言。

此外,还有路依德(Edward Lhuyd,1707),萨吉诺维克斯[Johannis(Janos)Sajnovics,1770],普罗亚特(Abbe Lievin Bonaventure Proyart,1776),爱德华(Jonathan Edward,Jr.,1787)等都有关于塞西亚语假想的论述,甚至德国大哲学家、科学家莱布尼茨也有类似的主张。上文提到的琼斯给波兰王子的信表明他知道这一假说。

当时有的欧洲人甚至已经注意到梵语与欧洲语言的某些相同之处。例如,沃尔特(T.Walter,1773)辨认出了梵语、希腊语和波斯语的数词的相似性并用塞西亚语理论进行解释,吉吉尼斯(De Guignes,1770)指出:“大量的旅行者已注意到印度语言、甚至印度人的知识阶层所使用的语言中,有许多拉丁语和希腊语词语。”这句话转引自坎贝尔的The History of Linguistics的第89页;在同一页,坎贝尔指出,琼斯引用过吉吉尼斯的话。可见琼斯在创立他的构想时参考了吉吉尼斯等人的思想。

当然,无论是塞西亚语假想还是格尔都等人的说法都与琼斯构想还有相当的距离。

除了在第三次年会演讲中,琼斯在其他场合也表述了与“琼斯构想”相似的思想。例如,那次演讲以后的第二年,他在写给朋友考尔迪科特的信中说:“那种语言(指梵语——引者)跟希腊语和拉丁语都相似,你会对此感到很吃惊。”这封信标明写信时间是1787年9月27日,地点是Crishina-nagur。4. 印欧语假说的例证问题

在谈到琼斯构想的时候,有一个事实应该澄清一下。有一些语言学著作介绍琼斯的第三次演讲中的这段著名的话,还列举出几对具体的梵语和希腊语、拉丁语的对应词汇,并声称琼斯观察到了并考察了这几对词。这样一来,虽然没有明确说是琼斯本人举出的例子,但是,从上下文看,读者很容易理解为是琼斯本人当时(或后来)举出了这些例子。例如,罗伯特·麦克拉姆(Robert McCrum)等在介绍英语的历史时专门介绍了琼斯的发现:在(英国)统治(the Raj)的时代,驻印度的英国法官,在加尔各答的亚洲学会发表了个出色的致辞,这是他考察古代梵语的成果。作为一个热心的律师,他原本打算想熟悉印度本土的法律条规。使他吃惊的是,他发现梵语跟两种他熟知的古代语言拉丁语和希腊语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观察到,梵语里的“父亲”这个词,从那奇特的字母里转写后,写作“pitar”,与希腊语和拉丁语的“pater”惊人地相似。梵语里的“母亲”是matar;在上古时的拉丁语是mater。经过进一步的考察,他发现很多类似的对应成分。“the Raj” 在这里指British Raj,即英国对印度的统治。毫无疑问,琼斯一定观察到了这些具体的具有对应关系的常用词汇,而且还一定观察到了比这些多得多的对应的词例。但是,如果琼斯本人没有具体列举出来,那我们就不应该用上面引文中的那种措辞来描述琼斯的观察和考察。事实上,在琼斯的第三次年会演讲中,他的构想的上下文中没有举这些例子,在整个第三次演讲中的其他地方也没有有意地举任何例子来证明他的发现。非但如此,我们在查检了现在所能见到的所有已经正式出版的琼斯的著作后,也没有发现他为此举出过以上的例子。当代研究琼斯成果最多的坎农(Cannon)说,“他从来没有把梵语词语与他认为有关系的希腊语或拉丁语的词项列在一起”,甚至他的被保留下来的、未正式发表的遗稿中也没有发现这样的对照表之类的内容。他的一些梵语手稿里在行与行之间“有拉丁语译文,他通常采用这些译文作为他的梵语和最后的英文本之间的过渡”。但是,这并不等于他在有意地、单独地进行这几种语言之间的词汇对照。因此,上面引用的那段话里的例子都是后人列举出来的。在介绍琼斯的贡献时,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至于琼斯为什么明明有丰富的例证可支撑他的构想而没有写进他的演讲稿或其他著作中,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另外说明,这里不谈了。

不过,我们在琼斯的第三次演讲中却发现有一处提到的地名可以看出印度语言与希腊语之间的关系。琼斯介绍印度人描述自己的国家的边境、河流等地理情况时说:“他们说喜马拉雅山脉横亘于北方,西部是文迪亚(Vindhya)山脉,希腊人也叫做文迪亚(Vindian)山脉,在它的外部,有几条支流的信德河(the Sindhu即印度河)注入海中……”文迪亚山脉远离希腊,而希腊人对它的称呼与印度人一样,这种“巧合”固然可以解释为借用(此处指音译),但是,我们认为可能性不大,而可能反映两国有某种历史上的渊源,当然包括古语言的密切联系。然而,琼斯提到这一事实时,他并没有想以此作为他的构想的证据,至少是没有特意地这样去证明。

另有一处的情况与此相似。琼斯在他的构想中说:“同样有理由(虽然这理由的说服力不是特别强)认为,哥特语和凯尔特语尽管夹杂了其他迥异的文法,还是与梵语同源。”关于这句话,当时也没有举例子。但是,在他的第八次演讲中,我们看到这样的句子:“……因为我有信心认定哥特人和印度人原来有同样的语言,他们给恒星和行星取了同样的名字,敬拜相同的假想的神灵,进行同样的流血祭祀(bloody sacrifices),有同样的关于死后受赏或受罚的观念。”哥特人和印度人“给恒星和行星取了同样的名字”,当然可以看做哥特语和凯尔特语“还是与梵语同源”的证据,因为在各民族语言里一般都有自己的最常见的日月星辰的名字,两种语言在这些名字上相同,是很难解释为借用的。有点遗憾的是,琼斯又一次没有具体罗列出这些称呼的例子。

有的著作虽然没有明确说是琼斯本人观察到的例子,但是,从上下文看,也可能理解为琼斯本人举出了有关的具体例子。例如,1988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有“历史比较语言学”词条,谈到琼斯的这一贡献时,该词条说:1786年英国学者W.琼斯在对梵语做了深入的研究之后指出:梵语同拉丁语和希腊语之间存在着非常有系统的对应关系。例如下表3组词在3种语言中的读音非常相近,就词首辅音而言,“三”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都是t,“父亲”都是p。这种系统的对应现象非常普遍,绝不可能归结为偶然因素。琼斯同时认为,要解释这种现象,只有认为它们共同源自现在也许已经消亡了的某种语言。

这种表述也容易引起误解,最好作适当的调整,以避免可能的误解。5. 印欧语假说的影响

大量的事实表明,历史比较语言学不是一个突然出现的现象,在18世纪甚至更早就逐渐有人发觉了古老的东方语言梵语与西方的拉丁语、希腊语等有较多的相似之处,这些在上面我们有大量的介绍。无疑,这些人的发现对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诞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就好比拂晓的东方出现的几屡微弱的曙光(许多人没有见到),但是太阳还没有出山,因为,他们只是在非正式的场合提到他们的发现,没有正式发表,没有产生较大的影响,正如约翰·莱昂斯(John Lyons)所说:“在十八世纪末,人们发现印度古代的宗教语言梵语跟拉丁语、希腊语以及别的欧洲语言有关系。这是好几位学者各自独立发现的。在他们中间,最有影响的是威廉·琼斯,他(于1786年)宣称……(以下是琼斯那段著名的话,此处我们省略),自那以后他说的那席话变得很有名了。”莱昂斯的话既没有抹杀其他人的发现,又实事求是地说明了是琼斯带来了最为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觉得这番话是客观公正的。如果没有琼斯的正式演讲的重大影响,其他人的零星的说明不一定会引发19世纪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热潮。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同类发现中,只有琼斯的发现实现了突破。由此,我们不禁要说,在某种意义上,琼斯是幸运的。语言历史学家克劳迪(Cloyd)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必须说的只不过是:如果说琼斯不是第一个说(这话)的人,或者说不是最有根据可以说这番话的人,那么,至少他在合适的时间里跟合适的听众讲出来了,或许,说到底,这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就是说,机遇和运气也促成了琼斯的突破。克劳迪的这句话是很值得玩味的。

当然,琼斯的“幸运”,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幸运而已,因为还有比机遇更重要的东西。这主要是:无论是塞西亚语假想还是吉吉尼斯等人的说法都与琼斯构想还有相当的距离,就塞西亚语假想而言,基本只涉及了欧洲的语言,有人提到了亚洲的波斯语,但印欧语的关键语言梵语没有涉及;吉吉尼斯等人一般只是报告了梵语和欧洲语言的某些词汇的相似,还没有进一步思考他们已经发现的这一现象,格尔都对这种词汇相似性的原因有所思考,但他怀疑是借用(borrowing)的结果。相比之下,琼斯的思想显然有了质的飞跃,这一质的飞跃体现在三个方面:(1)他第一次明确地用同源的思想解释印欧语的显著的相似性。以往的语言同源思想局限于解释塞西亚语假想,范围在欧洲和西亚,并不包括梵语;至于前人对零星发现的梵语和欧洲语言的相似性一般都以为是借用的结果,即使有人怀疑这些语言有渊源关系,也没有像琼斯那样肯定,或者他们暗示梵语是欧洲语言的祖语,这当然是错误的。相比之下,琼斯的“同源”思想无论在覆盖语言的范围还是在准确度上都超出了前人,堪称一大突破。(2)他第一次清楚地指出了这种同源认定的依据在于“动词词根方面和语法形式方面”。前人一般是根据词汇的相似来判别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即使有人注意到了语法方面的相似,也没有明确地以之作为判定同源关系的最重要的依据。有一种说法称西班牙人潘杜罗(L.H.Panduro)的《语言目录》“第一次提出语言的真正亲属关系主要应该取决于语法上的证据,而不取决于词汇方面的相似”。《语言目录》于1800年出版,而琼斯的印欧语构想诞生于1786年,即使以刊印时间为准,也是1788年。琼斯的构想就是主要依据语法上的证据而非词汇的相似来确定亲缘关系的,在讨论印地语跟梵语的关系时他的这一主张更加明确。琼斯引入了语法方面的比较标准,并且以此作为最重要的标准,这也是一大突破。(3)他正式提出了“语系”(family)的概念,这一概念后来成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核心概念。

因此,我们说琼斯的这些思想为历史比较语言学奠定了基础。

琼斯的重大发现和结论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集大成者们,可以说,如果没有威廉·琼斯的演讲和所造成震撼欧洲(尤其是德国)的极大影响,那么,19世纪的语言学家们很可能走的是另外的语言研究的路子,而不是历史比较语言学,或者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出现会晚一些时候。只要承认这一事实,那么,我们以为,琼斯是否以研究语言作为职业、是否在语言的历史比较方面有大量而系统的成就(就像格林、拉斯克、葆朴一样),并不是关键的,甚至是不重要的。他的影响启发了众多的职业语言学家,这些语言学家,无论成就有多大,都直接或间接受到了琼斯的启发,他们是在琼斯开辟出的道路上前进,只不过琼斯在他的时代刚刚开拓出的道路是羊肠小道,且方向尚不很明了,而史勒格尔、格林、拉斯克、葆朴等几代人慢慢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所以,我们认为,威廉·琼斯开辟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的道路,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创始人,堪称历史比较语言学之父。

一般地,语言学界认为严格意义上的语言科学的诞生是以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出现作为标记的,而威廉·琼斯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创始人,那么威廉·琼斯也可以被看做第一位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学家,甚至可以被称为语言学的开创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历史比较语言学诞生于18世纪末,琼斯的第三次年会演讲提出印欧语假说是其标志。这一学派从琼斯到施莱歇尔(Schleicher)可以说经历了诞生、发展和基本成熟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琼斯发表琼斯构想及其他一系列的相关思想,实现了第一个突破,开创了历史比较语言学。史勒格尔的著作进一步指明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向。

第二阶段。葆朴、拉斯克、格林、维尔纳等因为找出并解释了具体的语音和语法结构的对应规律,从而实现了第二个突破,发展了历史比较语言学。

第三阶段。施莱歇尔等因其卓有成效的原始印欧语的构拟和建立具体语言谱系的工作而实现了第三个突破,使历史比较语言学达到基本成熟阶段。

语言学界一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语言科学的诞生是以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出现作为标记的。甚至现代语言学也可以被认为开始于历史比较语言学。有学者指出:“对于现代语言学开始的时限,在西方语言学著作中有两种不同的提法:一种指与传统语言学相对而言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另一种指与历史比较语言学相对而言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目前大都倾向于后一种提法。”关于现代语言学的起点,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第一种意义上的现代语言学开始于琼斯,第二种意义上的现代语言学开始于索绪尔。既然我们主张威廉·琼斯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创始人,那么他也可以被看做第一位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学家。

总而言之,威廉·琼斯既是一位语言天才,又是一位开启了人类语言研究新时代的杰出语言学家,他的以印欧语为核心的系列成果标志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诞生,最终使语言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威廉·琼斯可以被称为历史比较语言学之父,甚至可以说他是现代意义上的语言科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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