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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1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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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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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玫瑰花

迟到的玫瑰花试读:

简介

有个男人,在女朋友过生日那天,送给她一扎鲜红的玫瑰,那年他22岁。三年后,他们结婚了,在婚后的第一年妻子生日那天,男人又送了玫瑰,他说:“婚后第一年,我送了你一支玫瑰,第二年送你两支玫瑰……”妻子听后,感到很幸福,她笑了,但又装着生气的样子抿着嘴说:“你不用那么浪漫吧!”妻子嘴上说是说,但心却是很希望男人这么做。而粗心的男人却当了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30年,既幸福也平淡,这30年里,每逢妻子生日,男人送过手表,送过化妆品,可就是没有再送玫瑰。

第一章

赞美爱情的精美语言

如果你是鲜花,我就是绿叶,如果你是绿叶,我就是枝桠,如果你是枝桠,我就是树干,如果你的树干,我就是树根,如果你是树根,我就是泥土,一生一世,和你永远在一起。

如果你是鲜花,我就是牛粪,我要滋养你,你也许哪天不小心,误插在我的身上,哈哈,狂赚。

爱上你的容貌是肤浅的,爱上你的大脑是智慧的,爱上你的钱包是庸俗的,所以我全部都爱,包括你的缺点,但是你没有俊美的外表,天才一样的大脑,丰满的钱包,想我只爱你的缺点……那么您只能期待奇迹发生的。

与人争执时,退一步海阔天空;追女友时,退一步人去楼空。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鼠标双击我的钱包,然后选中一张100元,按住“ctrl-c”接着不停的“ctrl-v”……

恋爱不是慈善事业,不能随便施舍的。感情是没有公式,没有原则,没有道理可循的。可是人们至死都还在执著与追求。

作为成熟男人,应该清楚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该舍时要舍得。

太太抱怨先生:“哼!你一点也不了解女人的心,说些我爱听的话。”先生:“好嘛!你爱听什么,就提醒一下吧!”太太:“至少称呼改一改,不要老叫‘老婆’,叫三个字的,亲呢一些的。”先生:“我明白了,老太婆。”

网上岁月如飞刀,刀刀无情催人老。革命身体最重要,上网不要熬通宵。为把身体保养好,两点以前睡觉觉。

一种花代表真爱,那是玫瑰;一种树代表气节,那是苍松;一种情代表真诚,那是微笑;一种愿代表祝福,那是偶的!

执子之手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协议一则爱情书

闲得无聊,在网上乱窜,发现了一则爱情协议书。是曾经红极一时的某甜星与某公子签订的情色游戏合同。合同制订得颇为周详,从每周见面次数到亲吻拥抱时间、态度都有具体要求,外加一连串的“务必”和“禁止”。某甜星的这段交易家喻户晓,但游戏合同却未必确凿,多半是好事者的杜撰。不过,如果撇开伦理道德价值观,单纯从技术性操作的角度来看,我倒觉得这不失为一种科学的爱情,由于有刚性的约束,既可以保证爱情的质量,而且还可持续性发展,不啻是给爱情买了一份保险。

这话也许不耐听。爱情讲的是纯真浪漫,轰轰烈烈,好聚好散,用合同章程来束缚爱情,还有什么情趣和刺激可言?给爱情买保险,完全是在亵渎爱情的圣洁和诚信,太不吉利了。其实不然。比如人寿保险,难道买保险的人就是希望自己死于非命?不过是将人生的风险规避到最小值而已。给爱情签一份合同,可以使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

当然,现在的中青年人抗挫能力都很强,尤其是在爱情面前,很少有人缺钙。那种因失恋就沦为花痴者已鲜有所闻。大家都坚信天涯何处无芳草,歌城酒吧随便找。在这个崇尚嬉皮无厘头的时代,面对爱情也不再毕躬毕敬,可谓来时嘻嘻哈哈,去时潇潇洒洒。爱情,不再令人肃然起敬。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还爱情以崇高、神圣和尊严。

也许正因为公认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吧,人们对婚姻反倒敬重得多。古时的国人谈婚论嫁必遵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以表慎重其事;老外们向女子求婚必卑躬屈膝,以表真心实意。结婚时,国人必一拜天地,求得乾坤的认同和见证;老外则必进教堂向主起誓,并互赠戒指作信物表心迹。虽然有天地日月为鉴,婚姻还是天天都在土崩瓦解。不过,垮了的婚姻很快又能修葺一新,甚至更加熠熠生辉。爱情呢,则如凋谢的玫瑰,最多只是暗香浮动。

如果爱情也能像婚姻一样得以公证,也有诸如合同似的协议书,肯定会精彩得多,也保险得多。比如,敢带着恋人招摇过市,或者有勇气相互登门拜访未来的公公婆婆泰山岳母,那么这样的爱情绝对不会突然死亡。反之,就有风险了,要么是他(她)脚踏三只船,要么就是属红杏出墙或偷吃青苗。当然,这只是最初级的爱情公证,却也能让相恋的人享受到更多的阳光、空气和回头率。

但是,为什么人们都只在乎婚姻公证,热衷于婚前财产公证,却对爱情公证毫无兴趣呢?也许,是人们可以天天享受爱情,就像天天可以享受到打折的商品一样。遗憾的是,爱情不是商品,而且货真价实的爱情从不打折。

第二章

一只青瓷花瓶的爱情经历

三月,阳光灿烂的一天。她和另外的一堆青瓷花瓶被运上了卡车。

车停在了喧闹的大街上。接着她走进了一家富丽堂皇的大的大厦。她和另外的几个走进了橱窗。

很久以来,她就这么站着,站着迎送日月星辰,站着看橱窗外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

后来,有一根玉样的手指点了点她,她就被那个和她朝夕相伴的女人从橱窗里取了出来。那一刻,她看了看那玉手的主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像她在晚上梦见的天使一般清纯白皙。她正在心里赞叹女孩的漂亮时,她看到了女孩另一只玉手里的他,她的心不觉抖动了一下。她想,或许爱情来了。

等到她和他一起躺进那个红盒子的时候,她确信爱情真的来了。她本想偷偷看看他的,可惜盒子里太暗,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他均匀有节奏的呼吸声。于是,她心满意足地笑了笑,开始了天马行空的遐想。

阳光是一下子跳进她眼皮的。她和他被那个“玉手女孩”摆在了那张古色古香的桌子上,惟一让她感觉遗憾的是他们的距离有点远。她一下子就想起从前听到的“牛郎织女”的故事来。

于是,她只好远远地望着他。慢慢地,她也习惯了。

第二天,她在遥望他的时候,突然被一个粗鲁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她看到一个撅着啤酒肚的矮个子男人进来了。他一下子就握住了那双玉手,然后开始在那“玉手女孩”的脸上乱啃。她惊呆了,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她不仅是惊讶,更多的是愤怒——那个男的将“玉手女孩”像剥笋一般剥得一片白净。那是一片明晃晃的白!她一阵眩晕,连忙闭上了眼睛。

时间一点点地从她对他的注视里溜走。偶尔那男的又会来。来得频繁了,她也就习惯了。

岁月,继续在她的凝望里老去。那个男的已经很久没来了。“玉手女孩”的叹息也一天天厚重起来,就像覆盖在他们身上的灰尘一般。

有一天,她看到“玉手女孩”拿了块布,开始收拾房子,但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也就是这心不在焉,让她亲眼目睹了一出“悲剧”的整个过程,像电影一般清晰。女孩的另一只玉手不小心碰了碰他,他就倒了,然后打了几个滚。一声尖叫后,瞬间便是一地白花花的碎片。那些碎片变成了一把把飞刀,朝着案上的她飞去。她应声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后,地上什么都没有了,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但远处那个空荡荡的地方让她明白,一切都已经发生了。

她的心就这么空荡着过了几天。后来,她就开始回忆远远凝望他的美好经历。伤痛一点点减少,她也开始留心起“玉手女孩”来。当看到“玉手女孩”的时候,她吓了一大跳——女孩好像是一下子变老的。

遥远的“他”已经面目全非不知去向了。那个男人也一直没有来。屋里依旧冷清着。偶尔,她会在回忆的空隙注视“玉手女孩”。有时刚好和女孩的目光撞个满怀。

那天,她和往常一样回忆完和“他”的那段美好时光后,笑了笑。她转过来看到“玉手女孩”正站在自己身边,她着实吓了一跳。然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那只熟悉的“玉手”握住了。她想起第一次被女孩握住时的温暖。但现在虽然快夏天了,女孩的手心却是一阵冰冷。

她感觉女孩的玉手像皱纸浸泡在水里舒展开来,然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下坠。

和地面接触的瞬间,她听见一种欢快的声音从身体里向四周传递开去,就像一朵花的开放过程一样。

听说爱情回来过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起个文件名吧,”我说。“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不,3元。”“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文件名?”“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欢迎再来。”“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啊,好大的雨。”“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暗恋是最美丽的

《一》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一直都很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暗恋算不算是初恋。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堂堂正正的说:“我已经有过初恋了!”

她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从一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对她另眼相待。因为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很有趣。她算不上很漂亮,但是让人感到很舒服,是属于那种清纯可爱型的女骇。脸圆圆的,笑起来还会有若隐若现的两个小酒窝。她戴一副大大的眼镜,面积几乎等于她的脸的1。2,使人一眼看上去就会先看到她的眼镜。但是她的鼻子又是比较小,完全不堪大眼镜的重负,所以眼镜就会慢慢地滑下来,直到架在鼻尖上。于是她只得动用她的纤纤素手,轻轻的把它推上去。这轻轻一推,太酷了,简直杀死人不陪命,胜过小李的飞刀,段誉的一阳指。我完全被她倾倒了。

她还有一个很显着的特征就是后脑很发达。后来我知道她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高中的,哦,难怪后脑这么发达。我不由地对她崇拜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反正她在我的心中已留下了一些影子。

于是我的生活就开始以她为主轴在旋转着。

我的座位跟她离得比较远,每天我都要在这两点之间做七八次匀速直线运动,要么借她的课堂笔记,要么问她不懂的问题。尽管我的成绩也相当不错,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一来二去,我都跟她混得相当熟了。

有时,我也会耍耍我的小聪明,出些问题考考她。然而没有一次可以难倒她。

在她面前,我象是一颗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有一次,我恰好看到她走在我的前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接近她的好机会。于是我想起了周星驰在《逃学威龙》里追朱茵时所用的招数。我抄条近路飞奔到她的前方,然后若无其事的站在那里,等着她过来。等她走近的时候,我故作惊喜的跟她打招呼:“HI,这么巧?”她却笑着奸诈地说:“咦,我刚才还看到你在我后面的,怎么一下子在我前面了?这个情景好象比较熟悉啊,我想一下……哦,周星驰好象有这一招,是不是?”

我顿时无地自容,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

但是我怎么可以输给她呢?我大声笑道:你看错了吧,小姐。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然后,就象被一只老虎追赶一样的逃离了现场。《泡妞十八法》第一招大败而归,我真是无脸面对祖师爷。不过厉害的在后面呢,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如今我才一出祁山而已,有什么所谓呢?

我更坚定了用烈火劈开这座冰山的信心。

等着瞧!

机会总会有的!

过了一个学期,全班同学换位置,我希望能抢占到一个有利的地形。

果然,天从人愿,我竟然神差鬼使般地被安排到她后面的座位。

哇,我发达了!我平时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今天终于得到如来佛祖的奖赏。

我不禁的要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

于是,天是那么地明朗,花是那么的鲜艳。在我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愉快。每天我都找机会跟她聊天,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我更是一个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家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个前世就应该相遇的人终于相遇了。我们真是“香味相投”,聊的话题从数学老师的秃顶到化学老师太矮,从手指聊到脚爪,从买菜的老太婆到007邦德,包罗万象,什么都聊,我们的话就象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在与她的交往中,我渐渐地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人,她的知识范围相当的广(看来她的后脑容量大,装的东西也多)。

她爱写诗,而且写的诗相当有水平。例如,有一次,她给我看她写的一句诗:

一朵黄花,

沿着墙角落了,

连一丝清香也不曾留下

如此有诗意的句子,我看了真是想哭。我对她的敬佩更加深了,我抬起头,久久望着她那双藏在大眼镜后的眸子,似乎想从那里发现一些什么。

她还知道乔丹,坎通纳,杰克逊,麦当娜,她可以随时随地的背出徐志摩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似乎并不拘束于所谓的淑女规则,她可以和我们男生大谈特谈许多问题。

她走起路来也绝对不是“纤纤作细步”,但却是“精妙世无双”。

和她聊天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以前读书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到现在,我才发觉时间的珍贵,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时间可以买卖的话,我会用我所有的钱买那段日子。

我们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在全省都是赫赫有名的。学校管得很严,校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校长的眼睛。任何人触范了条例,都要遭受《满清十大酷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学校的多少“天下有情人”在封建压迫之下不得不挥泪斩情丝,难成眷属。很多学生都称可恶的校长为“法海和尚”。

有人说:二十岁还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在我们学校,99.9999%的人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智商还算比较高的有为青年,在目睹了许多场《白蛇传》之后,自在没有胆量去亲自再主演一场。

而她,作为我们学校智商最高脑袋最发达脑细胞作多的才女,在无数双眼睛盯着她希望她有所作为,自然也不能轻举妄动。

因此,我尽量压抑自己的感情,以免在那多少人陷入的“百幕大三角”中迷失自己。但是,我越这样做,我就越无法控制自己。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围绕着她在转。

早自修,我就一动不动的望着她那美丽的背影。

上课时,她的脸就似乎经常出现在黑板上。

而到晚上,我的眼中,心中竟然只有她,Nothing else!

到这时,我才明白台湾的一个“太监”为什么会唱一首《爱如潮水》,而且竟然会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太监”。

但是,在她的面前,我尽量的掩饰自己,不暴露我那颗滚烫的心。让她觉得我只把她当作普通的同学。“喜欢她,就应该让她快乐”。我绝不会为了一时之快而不顾两人的大好前途。要知道,按照我们的水平,应该闭着眼睛都可以考上一流的重点大学。这样,我既要内心克制自己,在表面又得装得从容自如。可想而知,我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我想,如果我去当演员的话,哪里轮得到那个恶心的小白脸去主演《泰坦尼克号》,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是没问题的,那样的话,不是可以拿足所有的奖项,来个圆满的结局。

我知道,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会毁了自己的。

我是一个孝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父母的一片期望。

我也一个好学生,因此也不能令老师失望,不能让一位未来的伟大的科学家就这样消失了。

如果爱因斯坦当年碰到我这种情况,我保证他一定发明不出电灯泡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年我若凌云时,看她还不乖乖的投怀送抱。

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必须来一个了断。

当我有了这分心思之后,我的心也踏实多了。

怎么样来个了断呢?这个问题又使我的脑细胞死伤大半。我想出了我在电影,小说中看到过的所有方法。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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