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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19: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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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中国医院协会

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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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1.0版)

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1.0版)试读:

内容简介

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28号文件中,将开展“单病种质量监控管理”列入重点工作。中国医院协会在卫生部医政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对“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脑梗死、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每个单病种的每一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解释与计算公式、质量信息输入、评价分析流程都进行了详述。并附有医院自我评价试用表、“单病种质量报告系统”网上直报简介。

适于医院管理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学院校师生阅读。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系统惟一一家中央级综合性科技出版机构,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您增长知识和才干。

序言一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和永恒主题,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的过程。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是按照我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以下简称《指南》)和《2008年—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医院管理评价工作;活动目标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以医疗服务过程的质量管理为基础的一项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过程的质量定义为规范行为。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医疗质量,提升医疗质量评价水平,强化医疗质量监管,结合我国医疗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借鉴国际上相同领域的先进经验,2008年将“六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作为医院管理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即是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的四个病种,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脑梗死),以及两项手术“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通过评价病种诊疗过程的质量管理措施,开展横向对比、分析,并运用医院内外的信息资源,共同分享病种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最终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目的。

中国医院协会评价评估部在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与支持下,邀请专家及时编写了《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1.0版,书中对每一个单病种的每一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解释与计算公式、质量信息输入、评价分析流程都进行了介绍。目的是促进加深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内涵的理解和应用,有力配合医院管理年的活动。

同时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中国医院协会承办的《单病种质量报告系统》即将开通,实现“六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网上直报,定期为参加网上直报的医院提供“单病种质量”与专家点评的信息。

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积极参加和利用评价系统这个交流平台,为建立我国医疗质量科学评价系统共同做出努力。卫生部医政司 张宗久二八年十月

序言二

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和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2008年—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文件中都将开展“单病种质量监控管理”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点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受卫生部医政司及北京市卫生局委托,自2000年起对北京地区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定期检查,至今已经历时八年。检查内容与项目几经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以“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为核心。

中国医院协会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与理念,结合对医院定期检查积累的经验,从2006年开始尝试我国单病种医疗质量管理的新模式,旨在通过选择代表医院医疗核心质量管理和监控的部分病种,促进医院整体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工作效率及费用控制等医疗管理综合水平的提高。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只是刚刚起步,所设立指标还很不稳定,还要在质量管理的实践中,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为基点,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选择一些有特异性(不受政策及区域的影响,仅反映医疗质量)、普遍性(不论医院大小、类型)、代表性(每个指标均可反映某一方面的主要运行情况)、可操作性(可通过管理系统获得支持)的病种,经过长期观测和追踪,真正能够体现我国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的综合水平。单病种选择和确立,依靠不断提高的诊断技术、规范的临床治疗、明确的临床路径及循证医学、流行病学和管理学理论支持。

在卫生部医政司的指导和支持下,2007年在上年度单病种质量指标基础上,邀请专家讨论进行完善,拟定了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脑梗死)四个病种,两项手术“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过程质量为主的评价标准(试行),将结构质量、过程质量、结果质量三者连贯进行,将医疗过程中的质量评价放在首位,用以评价临床医疗行为是否规范。运用该评价标准,对北京地区16所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再行试评,初步展现了各医院在同一层次上横向比较结果。为大型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质量监管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

2008年卫生部正式发布了“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其目的在于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完善服务流程,促进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中国医院协会评价评估部邀请专家编写了《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1.0版,书中对每个单病种的每一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解释与计算公式、质量信息输入、评价分析流程都进行了系统阐述,以利于医院的质量管理工作者加深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内涵的理解,并付诸实践,为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尽管我们做了很大努力,但由于水平和时间所限,仍然会有不少疏漏和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中国医院协会会长二○○八年十月

前 言

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和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2008年—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文件中,都将开展“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脑梗死)、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个“单病种质量监控管理”列入重点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自2000年起对北京地区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定期评价工作,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以“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为核心,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为依据,至今已经历时八年,检查内容及项目历经修改与完善,医院单病种质量评价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2000—2002年以传统质量指标,即床位使用率、周转率、平均住院日、治愈好转率、死亡率和单病种的平均费用等。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各医院的服务方式、技术与设备条件、服务对象、诊疗方法等方面差距甚大,很难用这些结果质量指标来评价医院。

2003—2005年在上述单病种质量指标基础上增加了切口愈合率、择期手术前住院日、死亡率等,评价方式仍然停留在结果质量的阶段,很难深入到诊疗的过程(环节)质量评价。

2006年在卫生部医政司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入学习国际上质量管理先进理念与方法,开始增设医院单项感染质量指标、ICU质量指标,并且根据我国住院病人疾病种类特点,选择危害大、医疗资源消耗较多、可体现医院总体管理水平的、常见的、多发的“急性心肌梗死、社区获得性肺炎、髋与膝关节置换”三个病种的过程质量评价标准,并在北京地区1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试点,获得大量质量基础信息。

2007年在单病种质量指标试点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最终选定出四个病种“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两项手术“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过程质量为主的评价标准(试行),进行再行试评,初步展现了各医院在同一层次上横向比较结果。单病种质量指标试点评价得到卫生部医政司的重视与认可。

为了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经卫生部医政司同意组建的“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缺血性卒中、髋与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专家组已经完成,今后我们将通过专家组的检查和实践,不断地总结、修整与完善。为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评价评估部在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与支持下,邀请专家编写了《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1.0版,为了加深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内涵的理解和应用,书中对每一个单病种的每一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解释与计算公式、质量信息输入、评价分析流程都进行了系统阐述。同时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中国医院协会承办的《单病种质量报告系统》也即将开通,实现网上直报,并定期为参加网上直报的医院提供“单病种质量”与专家点评的信息。

在此首先要对卫生部医政司王羽司长、张宗久副司长、周军副司长、赵明钢处长、郭燕红处长、焦雅辉副处长、陈虎等的帮助与指导表示诚挚地感谢!同时要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阜外医院副院长杨跃进教授、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王拥军教授等众多医疗、护理方面专家给予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表示诚挚地感谢!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尽管我们做了很大努力,但由于水平和时间所限,仍然会有不少疏漏和不当之处,欢迎读者批评指正。中国医院协会评价评估部 王吉善 张振伟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管理处 李 岩二八年九月

第一章 急性心肌梗死(AMI)

第一节 概 述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在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和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2008年—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文件中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是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为目的。

急性心肌梗死(AMI)是指由于冠状动脉急性狭窄或闭塞,供血持续减少或终止,所产生的心肌严重缺血和坏死。AMI在中、老年多发,男性多于女性,亦可见于青年人;而且起病急,发病凶险,死亡率高,预后差,是冠心病极具危重的表现类型。AMI发病后6小时内若不能有效地使梗死相关冠脉再通,则大面积(>40%)梗死者多会并发泵衰竭,包括心源性休克和左心功能衰竭。

据卫生部统计公报资料显示:在卫生部门城市医院住院病人前10位疾病(ICD-10)构成中,缺血性心脏病(Schaemic Heart Disease)2006年为第10位,构成3.03%,2007年上升为第8位,构成4.06%;在2007年部分市县前10位疾病死亡专率及死因构成中,心脏病为第3位,死亡专率100.61/100 000,构成16.29%。是危害公众健康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及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重点工作中要求: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科间紧密协作。建立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重点病种(创伤、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等)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AMI质量控制指标解释与分析、计算公式、信息分析流程,主要根据国内外AMI诊疗指南和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历年北京地区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定期评价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详述如下。

第二节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

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二、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三、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

1.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治疗;

2.到院90分钟内实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治疗;

3.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须转院。

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无禁忌证者)。

五、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无禁忌证者)。

六、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无禁忌证者)。

七、为患者提供AMI健康教育。

八、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

第三节 质量控制指标之解释与计算公式

一、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的实施目标

1.急诊科对拟诊AMI的患者应尽力争取在10分钟内完成心电图临床检查,即常规描记12导联心电图(疑下后壁心梗的患者,必要时应18导联心电图,即常规12导联加“V7~V9、V3R~V5R)并进行分析。

2.对诊断STEMI有适应证的患者在就诊后30分钟内开始溶栓治疗或90分钟内开始直接急诊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

二、基本信息

住院号/急诊号/门诊号

到达急诊/门诊的时间(时、分)

患者居住地距离医院路程

1.距医院5km/或10分钟路程;

2.距医院10km/或20分钟路程;

3.距医院10km以上/或20分钟以上路程;

4.院内临床科室转来。

既往史:有无胸痛/冠心病史。

费用支付方式:社会保险、个人自负。

三、评价病例的ICD-10编码

急性心肌梗死(AMI)溶栓治疗(ICD-10)I21.0-I21.3,

导管介入(ICD-9-CM-3)

36.01 单支血管经皮腔内冠脉成形术,未使用溶栓;

36.02 单支血管经皮腔内冠脉成形术,使用溶栓;

36.04 由冠状动脉内血栓溶解剂直接由冠状动脉注射、输注或导管插入;

36.05 多支冠脉球囊血管成形术;

36.06 非药物洗脱冠脉支架置入;

36.07 药物洗脱冠脉支架置入。参考资料

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文件.

2.2008 —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文件.

3.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1.

4.ST段抬高心梗治疗指南,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学会(AHA).2004.

5.质量手册.2.4b版、2.5版,美国医院联合评审委员会(JCAHO).2008.

6.CMS中心/国家医院质量激励示范(HQID)项目概述及一年调查结果,美国CMS中心/医院联合评审委员会(JCAHO).2006年4月.

7.ST段抬高心梗治疗指南(更新版),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学会(AHA).2007.

8.阜外心血管内科手册,杨跃进,华 伟,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P123.

9.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国家卫生部 卫医发[2007]222号.

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1

指标代码:AMI-1。

指标名称: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患者。

设置理由

1.冠状动脉内斑块破裂诱发局部血栓形成是导致AMI的主要原因。在急性血栓形成中血小板活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抗血小板治疗已成为AMI的常规治疗,溶栓前即应使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或(和)噻氯匹定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抗血小板药物。

2.阿司匹林:在出现STEMI之前没有服用过阿司匹林的病人,必须咀嚼服用阿司匹林。首次剂量应为162mg(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至325mg(Ⅰ类推荐,证据级别:C),一般使用300mg。虽然一些临床试验在最初给药时使用的是肠衣阿司匹林,但非肠衣阿司匹林剂型可以在口腔中更快吸收。

3.发生STEMI后不管是否接受再灌注治疗,除口服阿司匹林以外,每天加服氯吡格雷75mg(Ⅰ类推荐,证据水平:A),氯吡格雷的治疗时间至少为14天(Ⅰ类推荐,证据水平:B)。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相关信息。

分子:到院即刻使用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阿司匹林禁忌。

1.阿司匹林过敏。

2.到达医院时或到达医院后24小时内活动性出血。

3.华法林或Coumadin作为预防用药。

4.医师记录显示不给予阿司匹林的其他原因。

信息要点:到达医院后,在心电图确认为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之后立即使用阿司匹林,除阿司匹林禁忌者外(目标10分钟之内),给予所有患者嚼服阿司匹林300mg;住院之后100mg/d;对有阿司匹林禁忌及消化性溃疡、消化道出血者,立即给予氯吡格雷300mg嚼服,次日75mg/d;或其他具有同类疗效的药物。

分母:全部AMI无阿司匹林禁忌证的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全部是以AMI作为第一诊断的患者病例。

年满18岁及以上的全部A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18岁以下住院的病例。

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时间计算

1.时间段:到达医院处理—实施心电图(ECG)—口服阿司匹林。

2.时间计算(1)处理完成时间=口服阿司匹林时分-到达医院时分(急诊挂号时间)。(2)处理完成时间=口服阿司匹林时分-实施ECG时分(以ECC描记单上自动打印时间为准)。

注:“到达医院时分”即是医院诊疗体系接触病人的时间,通常为到达急诊科分诊挂号的时间或急诊当班医师开始接诊病人的时间。“口服阿司匹林时分”为患者实际口服到阿司匹林时间,而非医嘱下达时间。

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2

指标代码:AMI-2。

指标名称: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患者。

设置理由

1.左心室功能:所有STEMI病人都要测定左室射血分数(Ⅰ类推荐,证据级别:B)。

2.在AMI患者入院24小时内,应为其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并做出科学的判断,为诊疗活动提供科学的依据。

3.按照AMI心功能Killip分级方案进行左心室功能评价,根据血流动力学状态及肺瘀血或肺水肿情况可分为KillipⅠ级至 Ⅳ级。

4.所有患者需行二维和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检查,评价心脏大小、室壁厚度、LVEF和瓣膜功能(Ⅰ类推荐,证据水平:C)。推荐采用二维超声心动图(2DE)的改良Simpson法测量左室容量及LVEF,因其与造影或尸检比较,相关性较好。超声检查简便、价廉、便于床旁检查及重复检查,故左室功能的测定此法最为普遍。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检查报告单与病程记录)。

左心室功能评价包括:

①超声心动图评价:根据左心室内径和左室射血分数(LVEF),并说明左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②X线胸片:评价肺瘀血或肺水肿及其消退情况。

③其他:还有实验室检查及心肌损伤的生物学标志物检测等。分子: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左心室功能评价首次在住院24小时之内完成,复查应在出院前

1周内进行。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全部是以AMI作为第一诊断的患者病例。

年满18岁及以上的全部A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住院时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18 岁以下住院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未提供服务的主要原因

1.医院不能提供服务设备。

2.医院不能提供服务技术人员(包括节假日)。

3.医师记录显示患者不能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的特殊原因。

时间计算

1.时间段:住院后实施超声心动图与X线胸片检查后获得报告的时间。(1)超声心动图检查完成时间=检查后获得报告的时分-住院时分。(2)X线胸片检查完成时间=检查后获得报告的时分-住院时分。

2.时间计算(1)入院24小时内:首次检查时间=实施时间-入院时间。(2)出院前:末次检查时间=出院时间-实施时间。注:以检查报告单上记录时间为准。

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管理评价指标-

3.指标代码:AMI-3。

指标名称:再灌注治疗。

对象选择: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设置理由

1.所有STEMI病人都要迅速评估是否可以进行再灌注治疗,并且在接诊后迅速实施再灌注治疗方案(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不管采用哪种再灌注方案,最重要的是要尽量缩短患者的总体缺血时间(自出现症状到开始再灌注治疗的时间间隔),应该将其控制在120分钟之内,最好是在60分钟之内。就诊于具备急诊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条件医院的STEMI患者,应该在首次医疗接触后的90分钟内接受急诊PCI治疗(Ⅰ类推荐,证据水平:A),并将其作为医学系统目标(Medical System Goal)。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获得再灌注治疗的STEMI例数(AMI-3.1+AMI-3.2)。

病例范围:全部STEMI病例。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再灌注治疗。

分母:全部住院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ST段抬高型AMI患者(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STEMI发病时间<12小时的病例数。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认定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3.1

指标代码:AMI-3.1。

指标名称:溶栓于到达医院30分钟内实施(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对象选择: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具有溶栓治疗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患者。

设置理由

1.所有STEMI病人都要迅速评估是否可以进行再灌注治疗,并且在接诊后迅速实施再灌注治疗方案(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在STEMI病人中,出现症状后,无论采用溶栓治疗方式还是PCI方式,迅速恢复阻塞冠状动脉的血流是病人近期或远期转归的决定因素。所有治疗STEMI病人的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需要处置创伤病人的方式来迅速分检病人,实施各种治疗措施。从病人来到医院至血管穿刺给药(溶栓治疗door-to-needle)的间隔时间必须在30分钟内,从病人来到医院至进行PCI的间隔时间(door-to-balloon)必须在90分钟内。

3.就诊于不具备PCI条件的医院且不能被转运到有条件的医院,并在到达医院救治系统后90分钟内接受急诊PCI治疗的STEMI患者,应该在到达医院后的30分钟内开始静脉溶栓治疗,并将其作为医学系统目标,除非存在溶栓禁忌(Ⅰ类推荐,证据水平:B)。

4.这个时间目标不应被视为“理想”时间,而应被视为目前可接受的最长时间,应该鼓励争取更短的时间。能使急性闭塞的冠脉再通,恢复心肌灌注,挽救缺血心肌,缩小梗死面积;从而改善血液动力学,保护心功能和降低泵衰竭发生率和住院病死率。因此,这已成为治疗AMI的最重要的急救措施,而且开始越早越好。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溶栓治疗时间的相关信息。

分为以下2个子项评价指标叙述

AMI-3.1a 到达医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

分子:到达医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STEMI病例具有溶栓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的患者来医院(急诊室)至血管穿刺给药(door-to-needle time<30′)溶栓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实施溶栓治疗。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溶栓注射治疗。

分母:符合溶栓治疗指征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ST段抬高(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STEMI发病时间<12小时的病例数。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认定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AMI-3.1b 到达医院至实施溶栓时间>30分钟

分子:到达医院实施溶栓时间>30分钟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STEMI病例具有溶栓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的患者来医院(急诊室)至血管穿刺给药(door-to-needle time>30′)溶栓的时间>30分钟。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溶栓注射治疗。

分母:符合溶栓治疗指征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ST段抬高(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STEMI发病时间<12小时的病例数。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认定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特别提示

溶栓治疗的适应证

Ⅰ类

1.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对症状发生时间小于12小时并且至少2个相邻胸前导联,或至少2个邻近肢体导联的ST段抬高超过0.1mV的STEMI病人,应该给予纤溶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对症状发生时间小于12小时并且新出现或推测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的STEMI病人,应该给予纤溶治疗(Ⅱ类推荐,证据级别:A)。

Ⅱa类

1.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对症状发生时间小于12小时并且12导ECG结果符合真后壁心肌梗死的STEMI病人,可以给予纤溶治疗(Ⅱ类推荐,证据级别:C)。

2.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对持续有缺血性症状而STEMI症状开始时间在12~24小时内,并且至少2个相邻胸前导联或至少2个邻近肢体导联的ST段抬高超过0.1mV的STEMI病人,可以给予溶栓治疗(Ⅱ类推荐,证据级别:A)。

禁忌证和注意事项

Ⅰ类

1.医务人员必须确定病人是否有溶栓治疗的神经系统禁忌证,包括颅内缺血病史、既往3个月内明显闭合性头面部创伤、未控制的高血压或既往3个月内缺血性卒中(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颅内出血危险很高的STEMI病人(≥4%)必须采用PCI而不是溶栓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溶栓治疗延迟原因(>30分钟)

1.全身情况。

2.技术、设备。

3.经济。

4.知情同意。

5.医院管理系统(制度、流程)。

6.其他。

溶栓治疗的并发症

1.颅内出血(大出血,小出血)。

2.颅内出血导致死亡。

测量时间

测量值(分钟)=实施溶栓治疗时间—到达医院(急诊)确诊ST段抬高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时间(以心电图记录的时间为评价依据)。

颅内血量的估算

临床可采用简便易行的多田公式,根据CT影像估算出血量。

方法:出血量=0.5×最大面积长轴(cm)×最大面积短轴(cm)×层面数。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3.2

指标代码:AMI-3.2。

指标名称:PCI于到达医院90分钟内实施(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对象选择: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具有PCI治疗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患者。

设置理由

1.所有STEMI病人都要迅速评估是否可以进行再灌注治疗,并且在接诊后迅速实施再灌注治疗方案(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在STEMI病人中,在出现症状后,无论采用溶栓治疗方式还是PCI方式,迅速恢复阻塞动脉的血流是病人近期或远期转归的决定因素。所有治疗STEMI病人的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需要处置创伤病人的方式来迅速分检病人,实施各种治疗措施。从病人到医院至血管穿刺给药溶栓治疗(door-to-needle)的间隔时间必须在30分钟内,从病人到医院至进行PCI的间隔时间(door-to-balloon)必须在90分钟内。

3.这个时间目标不应被视为“理想”时间,而应被视为目前可接受的最长时间,应该鼓励争取更短的时间。能使急性闭塞的冠脉再通,恢复心肌灌注,挽救缺血心肌,缩小梗死面积;从而改善血液动力学,保护心功能和降低泵衰竭发生率和住院病死率。因此,已成为治疗AMI的最重要的急救措施,而且开始越早越好。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记录中(例如,介入操作记录中要有从病人到医院至进行PCI的间隔时间(door-to-balloon),并需要指出病变血管的范围及支架植入数目等)的相关信息。

分为以下2个子项评价指标叙述

AMI-3.2a 到达医院90分钟内实施PCI

分子:到达医院90分钟内实施PCI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具有PCI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的患者实施PCI治疗,从到医院(急诊室)至PCI须在90分钟以内(door-to-balloon time≤90′)完成。除外病例:外院转入的病例。

信息要点:溶栓治疗。

分母:符合PCI治疗指征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全部ST段抬高(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认定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AMI-3.2b 到达医院至实施PCI>90分钟

分子:到达医院至实施PCI>90分钟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具有PCI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的患者实施PCI治疗,从到医院(急诊室)至PCI的时间>90分钟(door-to-balloon time>90′)。

除外病例:外院转入的病例。

信息要点:溶栓治疗。

分母:符合PCI治疗指征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全部ST段抬高(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认定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特别提示

一、开展PCI诊疗资质

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包括诊疗科目与医师),方可开展PCI诊疗活动,这是诊疗质量与安全的重要保障条件。

二、PCI适应证

Ⅰa类适应证:在ST段抬高和新出现或怀疑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的AMI患者,直接PTCA可作为溶栓治疗的替代治疗,但直接PTCA必须由有经验的术者和相关医务人员,在有适宜条件的导管室于发病12小时内或虽超过12小时但缺血症状仍持续时,对梗死相关动脉进行PTCA(ACC/AHA指南列为Ⅰ类适应证)。

Ⅰb类适应证:急性ST段抬高/Q波心肌梗死或新出现左束支传导阻滞的AMI并发心源性休克患者,年龄<75岁,AMI发病在36小时内,并且血运重建术可在休克发生18小时内完成者,应首选直接PTCA治疗(ACC/AHA指南列为Ⅰ类适应证)。

Ⅱa类适应证:适宜再灌注治疗而有溶栓治疗禁忌证者,直接PTCA可作为一种再灌注治疗手段(ACC/AHA指南列为 Ⅱa类适应证)。

Ⅱb类适应证:AMI患者非ST段抬高,但梗死相关动脉严重狭窄、血流减慢(TIMI血流≤2级),如可在发病12小时内完成,可考虑进行PTCA(ACC/AHA指南列为 Ⅱb类适应证)。

三、PCI适应证认定

由具备资质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认定。

四、PCI治疗延迟原因(>90分钟)

1.全身情况。

2.技术、设备。

3.经济。

4.知情同意。

5.医院管理系统(制度、流程)。

6.其他。

五、效果判定

医师对治疗效果判定,描述确切,准确的时间十分重要。

介入治疗全过程在病历记录中有详细的记载(按手术记录的要求书写)。

判定治疗“无效”之后,诊疗计划应有后续诊疗内容。

六、并发症

PCI并发症的原因:

1.冠状动脉损伤:不仅是指冠状动脉内器械的损伤,还可以由于器械或血管壁上的血栓或粥样硬化斑块脱落后的栓塞引起。例如,冠状动脉撕裂、穿孔、血栓形成和栓塞。

2.其他血管事件:是指由于器械操纵不当而导致外周血管受损,或是血栓或粥样硬化斑块的栓塞。例如,假性动脉瘤、后腹膜血肿、动静脉瘘和脑卒中。

3.系统性非血管事件是指由于手术操作引起的非血管性损伤。例如,造影剂肾病和急性肺水肿。

4.其他。

PCI并发症的种类:

1.死亡。

2.卒中。

3.心肌梗死。

4.心肌缺血需要急诊CABG。

5.血管径路并发症。

6.对比剂肾病。

7.额外失血需要治疗。

8.其他(例如冠状动脉穿孔和心包填塞)。

实施PCI时限计算

时限值(分钟)=实施PCI开通再灌注时间—到医院(急诊)确诊ST段抬高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时间(以心电图记录时间为评价依据)。

AMI介入(治疗),其ICD-10编码:

36.01 单根血管经皮腔内冠脉成形术,未使用溶栓

36.02 单根血管经皮腔内冠脉成形术,使用溶栓

36.05 多根冠脉球囊血管成形术

36.06 非药物洗脱冠脉支架置入

36.07 药物洗脱冠脉支架置入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3.3

指标代码:AMI-3.3。

指标名称: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应立即将患者转往有条件行PCI的医院。

对象选择: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或左束支阻滞(LBBB)的具有PCI治疗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患者。

设置理由

1.有心源性休克并且年龄低于75岁的STEMI病人,必须立即转运到能进行心脏导管介入和迅速血运重建经皮冠脉介入(PCI)或冠脉搭桥术(CABG)的医院(如果能在休克发生后18小时内进行该手术的话)(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有溶栓治疗禁忌证的STEMI病人必须立即或迅速(即在首诊医院,从接诊到转出的时间少于30分钟)转运到能进行心脏插管和迅速血运重建(PCI或CABG)的医院(Ⅰ类推荐,证据级别:B)。

再灌注治疗:STEMI患者就诊于可行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的医院时,应在就诊90分钟内行直接PCI(Ⅰ类推荐,证据水平:A);STEMI患者就诊于不具备PCI能力的医院,且不能在90分钟内转入PCI中心实施PCI时,应在入院30分钟内接受溶栓治疗,除非具有禁忌证(Ⅰ类推荐,证据级别:B)。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降低(具有PCI资质医院),或比率提高(不具有PCI资质医院)。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无条件实施PCI时立即转院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具有PCI适应证,无禁忌证的STEMI患者,医院不具备实施PCI资质;或具有资质,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在来医院(急诊室)至血管穿刺90分钟以内(door-to-balloon time≤90′)实施PCI治疗者。

除外病例:外院转入的病例。

信息要点:溶栓治疗。

分母:符合PCI治疗指征的STEMI例数。

病例范围

全部ST段抬高(STEMI)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AMI患者。

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外院转入的病例。

医师记录显示有不适宜再灌注治疗理由的病例。

特别提示

一、适用

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包括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科目与医师)的医院。

二、或是由以下原因而转院(一)医院自身原因

1.医院不具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科目与医师资质。

2.无床位。

3.同类患者占用心脏导管室及医师。

4.医院管理系统(制度、流程)。

5.其他。(二)患者自身原因

1.患者及亲属要求转院。

2.医疗保险管辖范围差异。

3.费用支付问题。

4.其他。

实施转院时间计算

时间值=实施转院(离开医院)时间—确诊ST段抬高或新发生的左束支阻滞(LBBB)的时间(分钟)(以心电图记录时间为评价依据)。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4

指标代码:AMI-4。

指标名称: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无禁忌证者)。

对象选择:无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对于没有禁忌证的病人,无论是否同时行溶栓治疗或直接PCI,都要立即给予口服β-受体阻滞剂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2.β-受体阻滞剂通过减慢心率,降低体循环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来减少心肌耗氧量,对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失衡、缩小心肌梗死面积、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在无该药禁忌证的情况下应及早常规应用。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有β-阻滞剂的禁忌证。

信息要点:住院60分钟内获得治疗。

分母:无使用β-阻滞剂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年满18岁及以上的STE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1.有β-阻滞剂的禁忌证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3.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4.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不能使用β-阻滞剂的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8.在病历中有医师记录不宜使用的其他原因。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5

指标代码:AMI-5。

指标名称:住院期间有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记录(无禁忌证者)。

对象选择:无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冠状动脉内斑块破裂诱发局部血栓形成是导致AMI的主要原因。在急性血栓形成中血小板活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抗血小板治疗已成为AMI的常规治疗,溶栓前即应使用。阿司匹林和噻氯匹定或氯吡格雷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抗血小板药物。

2.阿司匹林:在STEMI第一天必须给予阿司匹林162~325mg,此后,如果没有禁忌证,则必须继续无限期使用,每天剂量为75~162mg(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3.β-受体阻滞剂通过减慢心率,降低体循环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来减少心肌耗氧量,对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失衡,缩小心肌梗死面积,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在无该药禁忌证的情况下应及早常规应用。(1)在STEMI最初24小时内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并且没有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人,必须在STEMI恢复期早期继续接受该类药物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2)在STEMI后最初24小时内没有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并且没有该类药物禁忌证的病人,必须在STEMI恢复期早期开始使用该类药物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3)在STEMI后最初24小时内有早期使用禁忌证的病人,必须再次评估是否适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C)。

4.ACEI主要是通过影响心肌重塑、减轻心室过度扩张而减少充盈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和病死率。

5.使用他汀类药物(详见AMI-5.1)。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例数。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ACEI的禁忌证。

信息要点:住院期间的治疗记录中有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信息。

分母:无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年满18岁及以上的A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1.具有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禁忌证的病例。2.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3.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4.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不能使用β-阻滞剂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指标代码:AMI-5.1。

指标名称: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评估与降脂治疗。

对象选择: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即他汀类药物问世后,3项二级预防的大型临床试验4S、CARE、LIPID的结果均表明,以辛伐他汀或普伐他汀降低总胆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水平,不仅可显著降低冠心病事件的发生率(30%~40%),而且降低总死亡率(22%~30%),并减少作血管重建及脑卒中的发生率。他汀类治疗的益处不仅见于胆固醇升高患者,也见于胆固醇正常的冠心病患者。

2.我国血脂异常防治建议及美国成人胆固醇教育计划(NCEP)提出,所有冠心病患者均应进行全面的血脂测定。心肌梗死患者应在入院时或入院后24小时内测定,梗死后至少要4周血脂才能稳定并且保证测定的准确性。

3.STEMI后的目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必须显著低于100mg/dl(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a.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0mg/dl的病人必须在住院期间以及出院时给予处方用药,首选他汀类药物(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b.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0mg/d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不清楚的病人,必须在出院时处方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B)(注:根据中国的指南,此类极高危患者应该低于80mg/dl)。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门诊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为以下2个子项内容叙述

AMI-5.1a 有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评估记录

分子:有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评估记录的例数。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评估。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AMI-5.1b 有降脂治疗记录

分子:有降脂治疗记录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降脂治疗。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注:AMI-5.1b与AMI-5住院期间使用……他汀类药物的内容相同。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6

指标代码:AMI-6。

指标名称:有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无禁忌证者)的记录。

对象选择:无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病例。

设置理由

1.近年来,研究者对AMI恢复后预防再次梗死与死亡危险的二级预防策略做了大量积极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凡心肌梗死恢复后的患者都应采取积极的二级预防措施,包括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合理饮食、适当锻炼、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及药物治疗。

2.STEMI康复中病人要无限期口服阿司匹林治疗,每天剂量75~162mg(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3.所有STEMI后病人,如果没有使用ACEI的禁忌证,则在出院时都要处方使用这类药物(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4.除了有不良反应和有禁忌证的病人之外,所有STEMI病人都要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如果在事件发生后没有立即开始治疗,则必须在几天内开始治疗,并且给予无限期持续治疗(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5.STEMI后的目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必须显著低于100mg/dl(证据级别:Ⅰ类A)。a.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0mg/dl的病人必须在出院时给予处方用药,首选他汀类药物(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b.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0mg/d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不清楚的病人必须在出院时处方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ACC/AHAⅠ类推荐,证据级别:B)。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门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例数。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ACEI的禁忌证。

信息要点: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记录。

分母:无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禁忌证的全部AMI出院例数。

病例范围:年满18岁及以上的AMI住院病例。

除外病例

1.具有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禁忌证的病例。2.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3.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4.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特别提示

1.对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无禁忌证的患者,应在出院小结记录中有带药的记录。

2.未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患者,在病历记录中对具体禁忌证的记载。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7

指标代码:AMI-7。

指标名称: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

对象选择: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近年来,研究者对AMI恢复后预防再次梗死与死亡危险的二级预防策略做了大量积极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凡心肌梗死恢复后的患者都应采取积极的二级预防措施,包括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合理饮食、适当锻炼、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及药物治疗。

2.二级预防:STEMI急性期后生存的病人必须制定二级预防治疗计划(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实施健康教育的例数。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特别提示

实施有针对性健康教育执行时间可体现在入院后(或再灌注治疗前)、再灌注治疗中、再灌注治疗后、出院时4个阶段。总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分为以下3个子项叙述

AMI-7.1 健康(戒烟)辅导;

AMI-7.2 控制危险因素;

AMI-7.3 坚持二级预防。

AMI-7.1 健康(戒烟)教育

指标代码:AMI-7.1。

指标名称:健康(戒烟)教育。

对象选择: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据研究报告仅戒烟,使心脏事件发生率下降7%~47%。

2.戒烟目标:彻底戒烟,避免被动吸烟。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为以下2个条款叙述

AMI-7.1a 实施戒烟劝告或咨询教育

分子:实施戒烟劝告或咨询教育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戒烟劝告或咨询教育。

分母:住院前1年内有吸烟史的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AMI-7.1b 实施健康教育

分子:实施健康教育的例数(无吸烟史)。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健康教育。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无吸烟史)。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AMI-7.2 控制危险因素

指标代码:AMI-7.2。

指标名称:控制危险因素。

对象选择: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近年来,研究者对AMI恢复后预防再次梗死与死亡危险的二级预防策略做了大量积极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凡心肌梗死恢复后的患者都应采取积极的二级预防措施,包括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合理饮食、适当锻炼、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及药物治疗。

2.二级预防:STEMI急性期后生存的病人必须制定二级预防治疗计划(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3.冠脉疾病和其他血管疾病的二级预防的目标(1)戒烟 目标:彻底戒烟,避免被动吸烟。(2)降压 目标:<130/80mmHg,糖尿病和慢性肾病者<130/80mmHg。(3)降脂 目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100mg/dl[如甘油三酯≥200mg/dl,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non-HDL-C)应<130mg/dl]。(4)合理运动 目标:每次30分钟、每周7天(至少5天)运动(对心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者)。(5)控制体重 目标:体质指数(BMI)介于18.5~24.9kg/m2;腰围:中国的相关指南建议,男性小于90cm,女性小于85cm。(6)控制糖尿病 目标:糖化血红蛋白(HbA1c)<7%。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实施危险因素控制教育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危险因素控制教育。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AMI-7.3 坚持二级预防

指标代码:AMI-7.3。

指标名称:坚持二级预防。

对象选择:全部AMI住院例数。

设置理由

1.近年来,研究者对AMI恢复后预防再次梗死与死亡危险的二级预防策略做了大量积极的研究,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凡心肌梗死恢复后的患者都应采取积极的二级预防措施,包括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合理饮食、适当锻炼、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及药物治疗。

2.二级预防:STEMI急性期后生存的病人必须制定二级预防治疗计划(Ⅰ类推荐,证据级别:A)。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门诊病历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分子:实施二级预防,有长期服药指导与随访医嘱记录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二级预防。

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特别提示

1.在出院小结/门诊病历中有为患者选择二级预防方案,有长期服药指导与随访医嘱的记录。

2.对AMI出院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教育可以多种形式,如生命网、健康教育大课等。

急性心肌梗死(AMI)质量控制指标-8

指标代码:AMI-8。

指标名称:平均住院日与费用。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患者负担与转归有密切相关性。

指标类型:结果质量(数据)。

表达方式:缩短与降低,横向医院间比较。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相关信息。

项目与结果数据

第四节 质量指标评价与分析流程

一、一般情况AMI-0

二、过程质量(AMI-1至AMI-7)

AMI-1 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分子:到院即刻使用的例数。

分母:全部急性心肌梗死(AMI)无阿司匹林禁忌证的住院例数。

AMI-2 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分子: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的例数。

分母:全部急性心肌梗死(AMI)住院例数。

AMI-3 再灌注治疗

分子:实施了再灌注治疗的例数(AMI 3.1+3.2)。

分母:全部ST段上抬型AMI住院例数(AMI 3.1+3.2+3.3)。

AMI-3.1 溶栓于到达医院90分钟内实施(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分子: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的例数。分母:全部ST段上抬型AMI住院例数。

AMI-3.2 PCI于到达医院90分钟内实施(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分子:到院90分钟内实施PCI的例数。分母:全部ST段上抬型AMI住院例数。

AMI-3.3 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应立即将患者转往有条件行PCI的医院

分子:无条件实施时立即转院例数。

分母:符合PCI治疗指征的例数。

AMI-4 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无禁忌证者)

分子: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例数。

分母:无使用β-阻滞剂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AMI-5 住院期间有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记录(无禁忌证者)

分子: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例数。

分母:无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禁忌证的全部AMI住院例数。

AMI-5.1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评估与降脂治疗

分子: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评估与降脂治疗的例数。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AMI-6 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无禁忌证者)的记录

分子:出院后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的例数。

分母:无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禁忌证的全部AMI出院例数。

AMI-7 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

分子:住院期间接受健康教育服务的例数。分母:全部AMI住院例数。

第二章 心力衰竭(HF)

第一节 概 述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在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和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2008—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文件中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是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为目的。

据卫生部2006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资料显示:2006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中心血管系统病名列第三位、死亡专率90.7/10万,占死亡原因构成17.1%。

据国外统计,人群中心力衰竭的患病率约为1.5%~2.0%,65岁以上可达6%~10%,且在过去的40年中,心力衰竭导致的死亡增加了6倍。我国对35~74岁城乡居民共15 518人随机抽样调查的结果:心力衰竭患病率为0.9%,按计算约有400万心力衰竭患者,其中男性为0.7%,女性为1.0%,女性高于男性(P<0.05),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男性高于女性。

据我国部分地区42家医院,在1980、1990、2000年3个全年段,对心力衰竭住院病例共10 714例所做的回顾性调查,病因中冠心病由1980年的36.8%上升至2000年的45.6%,居各种病因之首;高血压病由8.0%上升至12.9%;而风湿性心瓣膜病则由34.4%下降至18.6%。此外,各年段心力衰竭死亡率均高于同期心血管病住院的死亡率,3个年段分别为15.4%、8.2%、12.3%比5.6%、6.2%、2.6%,提示心力衰竭的预后严重。

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患者预后不良。急性心肌梗死伴有严重左心功能不全患者死亡率非常高,12个月的死亡率30%。《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及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重点工作中要求: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科间紧密协作。建立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重点病种(创伤、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等)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解释与分析、计算公式、信息分析流程,主要根据国内外HF诊疗指南和质量评价标准及历年北京地区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定期评价的资料,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分述如下。

第二节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

一、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二、到达医院后尽早使用利尿剂+钾剂。

三、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RB)。

四、到达医院后尽早使用β-阻滞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

五、醛固酮拮抗剂(重度心衰)。

六、住院期间有维持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记录。

七、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有明示。

八、非药物心脏同步化治疗(有适应证)。

九、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HF)健康教育。

十、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

第三节 质量控制指标之解释与计算公式

一、基本信息

住院号/急诊号/门诊号。

到达急诊/门诊的时间(时、分)。

费用支付方式:社会保险、个人自负。

出生日期:年、月、日。

二、评价病例的ICD-10编码

心力衰竭(HF)(ICD-10)I50.9。参考资料

1.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卫生部卫医发(2008)27号文件.

2.2008 —2010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卫生部卫医发(2008)28号文件.

3.阜外心血管内科手册,杨跃进,华 伟,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4.心血管疾病治疗方案选择,方 全,等,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

5.质量手册.2.5版,美国医院联合评审委员会JCAHO.2008.

6.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急性心力衰竭工作组.2005.

7.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2007.

8.CMS中心/国家医院质量激励示范(HQID)项目概述及一年调查结果,美国CMS中心/医院联合评审委员会(JCAHO).2006年4月.

9.成人慢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05年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学会(AHA)修订本.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1

指标代码:HF-1。

指标名称:实施左心室功能(LVEF)评价。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对心力衰竭患者的左心室收缩功能受损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便于选择适当诊疗方案,提高疗效,减少死亡率。

2.《CHF指南》2007年CMA推荐:所有患者需行二维和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检查,评价心脏大小、室壁厚度、LVEF和瓣膜功能(Ⅰ类推荐,证据等级:C)。推荐采用二维超声心动图2DE的改良Simpson法测量左室容量及LVEF,因其和造影或尸检比较,相关性较好。由于超声检查简便、价廉、便于床旁检查及重复检查,故左室功能的测定还是以此法最为普遍。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相关信息(左室容量及LVEF、NYHA心功能分级)。

分子: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左心室功能评估,即在到达医院后24小时内、在住院期间或在出院前有左心室收缩(LVS)的功能评估的记录内容。

分母:全部心力衰竭的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18岁以上的住院患者。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住院时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18 岁以下住院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时间计算

入院24小时内的首次检查时间=实施时间-入院时间。

出院前的末次检查时间=出院时间-实施时间。

特别提示

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是指在病历记录中患者入院24小时内与出院前均有左心室功能评估的记录。

超声心动图:评价左心室内径和射血分数(LVEF),并说明左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心功能不全的程度判断NYHA心功能分级:

Ⅰ级:日常活动无心力衰竭症状。

Ⅱ级:日常活动出现心力衰竭症状(呼吸困难、乏力)。

Ⅲ级:低于日常活动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Ⅳ级:在休息时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心力衰竭患者的LVEF与心功能分级症状并非完全一致。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2

指标代码:HF-2。

指标名称:到达医院后尽早使用利尿剂+钾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急性左心衰竭和失代偿心衰的急性发作,有液体潴留的情况是应用利尿剂的指征。

2.有液体潴留症状的AHF病人是使用利尿剂的指征(Ⅰ类推荐,证据等级:B)。

3.《CHF指南》2007年CMA推荐:所有心衰患者有液体潴留的证据或原先有过液体潴留者,均应给予利尿剂(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级)。利尿剂必须最早应用。因利尿剂缓解症状最迅速,数小时或数天内即可发挥作用。

4.合理使用利尿剂是其他治疗HF药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有相关使用襻利尿剂和噻嗪类利尿剂+钾剂的信息。

分子:使用利尿剂+钾剂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无。

信息要点:住院60分钟内获得治疗。

分母:全部心力衰竭(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18岁以上的住院患者。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住院时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18 岁以下住院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8.从外院转来的病例。

延迟治疗原因

1.患者自身原因。

2.医师下达医嘱迟延。

3.护理服务流程原因。

4.药品供给。

5.其他。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3

指标代码:HF-3。

指标名称: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RB)(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

对象选择:全部心力衰竭有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LVSD)的成人住院患者,无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RB)的禁忌。

设置理由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ACEI是证实能降低心衰患者死亡率的第一类药物,也是循证医学证据积累最多的药物,一直被公认是治疗心衰的基石和首选药物。

2.ACEI使总死亡率降低23%(P<0.01),死亡或因心衰恶化住院率降低35%(P<0.01)。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对心力衰竭住院患者,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有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LVSD),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RB)的相关信息记录。

分子: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 Ⅱ受体拮抗剂(ARB)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有ACEI的禁忌证。

信息要点:住院24小时内获得治疗。

分母:全部心力衰竭(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1.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2.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患者。

3.18 岁以上的住院患者。

4.无ACEI的禁忌证。

5.LVSD被确定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小于40%或左心室功能(LVF)描述符合中度或严重收缩功能障碍。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住院时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18 岁以下住院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8.从外院转来的病例。

9.有ACEI禁忌证的病例。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4

指标代码:HF-4。

指标名称:到达医院后尽早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CHF指南》2007年CMA:应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根本基础(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的独特之处就是年病死率下降35%,能显著降低猝死率41%~44%。

2.《AHF指南》2005年ESC:认为β-受体阻滞剂AHF治疗的禁忌证。明显AHF、较多的肺底湿音病人应小心使用β-受体阻滞剂,这些病人如有进行性心肌缺血和心动过速,可考虑静脉美托洛尔(Ⅱ类推荐,证据等级:C)。但是,AHF后病情稳定的AMI病人应早期开始使用β-受体阻滞剂(Ⅱ类推荐,证据等级:B)。CHF病人在急性期后(通常在4天后)病情已经稳定应开始使用β-受体阻滞剂(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对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患者,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有相关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的信息。

分子:使用β-阻滞剂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有β-阻滞剂的禁忌证。

信息要点:住院期间获得治疗。

分母:有使用β-阻滞剂适应证(若无副作用)心力衰竭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18岁以上的住院患者。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有β-受体阻滞剂的禁忌证的病例。

5.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6.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7.从外院转来的病例。

8.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9.医师在病历中记录有不适宜使用的病例。

特别提示:用药时间计算。

完成时间=获得β-受体阻滞剂时分-患者到达医院(急诊)时分。

注:“获得β-受体阻滞剂时分”应为药物通过不同途径进入患者机体的时间,而非医嘱下达或录入治疗单的时间。

为此建议:为便于管理,可记录临床上首次使用的临时医嘱(单次即刻执行)的时间。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5

指标代码:HF-5。

指标名称: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重度心衰)(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重度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CHF指南》2007年CMA:醛固酮受体拮抗剂(Ⅰ类推荐,证据等级:B)适用于中、重度心衰,NYHA心功能 Ⅲ、Ⅳ级患者;AMI后并发心衰,且LVEF<40%

的患者亦可应用。

2.RALES试验中入选NYHA Ⅳ级或 Ⅲ级的近期住院患者1 663例,在使用ACEI的基础上加用小剂量螺内酯(起始剂量12.5mg/d,最大剂量25mg/d),随访2年,死亡相对危险下降30%(P<0.001),因心衰住院率下降35%(P<0.0002)。

3.EPHESUS研究对LVEF≤40%、有临床心衰或糖尿病证据,以及MI 14天以内的患者共6 600例,应用新一代选择性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依普利酮。结果显示1年时全因死亡率相对危险降低15%(P=0.008),心源性猝死降低21%(P=0.03),心血管死亡率和因心衰住院率降低13%(P=0.002)。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中有相关重度心力衰竭患者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信息。

分子: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例数。

病例范围:重度心衰(NYHA心功能 Ⅲ、Ⅳ级患者)。

除外病例:有适应证。

信息要点: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治疗。

分母:全部重度心衰(NYHA心功能 Ⅲ、Ⅳ级患者)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18岁以上的住院患者重度心衰。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5.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6.从外院转来的病例。

7.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8.高钾血症和肾功能异常。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6

指标代码:HF-6。

指标名称:住院期间有维持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记录。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AHF指南》2005年ESC:早期稳定的AHF病人不主张使用ACE抑制剂(Ⅱb类,证据等级:C)。然而,如果这些病人处于高危状态,在AHF和AMI的早期治疗ACE抑制剂是有作用的。在病例选择和开始ACE抑制剂治疗的时机仍有争论。

2.《CHF指南》2007年CMA:ACEI和β-受体阻滞剂的联合应用:临床试验已证实二者有协同作用,可进一步降低慢性心力衰竭(CHF)患者的死亡率,已是心力衰竭治疗的经典常规,应尽早合用。

3.ACEI与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合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临床试验均是与以ACEI为基础的标准治疗作对照,证实ACEI加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进一步降低CHF患者的死亡率(Ⅰ类推荐,证据等级:B)。

4.ARB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或ARB+ACEI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目前并无证据表明,对心衰或MI后患者不利。

5.应用ACEI和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β-受体阻滞剂。根据荟萃分析,39个应用ACEI的临床试验(8 308例心衰、1 361例死亡),死亡危险性下降24%(95%CI 13%~33%),而β-受体阻滞剂并用ACEI则可使死亡危险性下降36%(95%CI 25%~45%),提示同时抑制2种神经内分泌系统可产生相加的有益效应。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有相关心力衰竭患者住院期间维持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信息。

分子:住院期间有维持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有禁忌证。

信息要点:住院期间维持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治疗。

分母:全部心力衰竭(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住院例数。

病例范围

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150.9。

18岁以上的住院的病例。

无用药禁忌证的病例。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5.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6.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特别提示

1.用药(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时间计算。

2.用药时间值=长期医嘱终止执行时间-长期医嘱下达执行时间(天)。

3.未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ARB、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的患者,在病历记录中对具体禁忌证的记载。

4.住院期间使用ACEI/ARB的过程中,在病历记录中应有安全性的记录,心衰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心衰时肾血流量减少,使用ACEI/ARB需要注意安全性,应记录安全性方面的信息,如高血钾、肾受损等。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7

指标代码:HF-7。

指标名称:出院时有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建议的记录。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CHF指南》2007年CMA: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ACEI是证实能降低心衰患者死亡率的第一类药物,也是循证医学证据积累最多的药物,一直被公认是治疗心衰的基石和首选药物。

2.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包括B、C、D各个阶段人群和NYHAⅠ、Ⅱ、Ⅲ、Ⅳ心功能各级患者(LVEF<40%),都必须使用ACEI,而且需要终身使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级)。

3.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B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能使HF患者病死率降低。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提高。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有相关心力衰竭患者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信息记录。

分子:出院时有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例数。

病例范围:全部。

除外病例:有禁忌证。

信息要点: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的治疗医嘱。

分母:全部心力衰竭(有适应证,若无副作用)出院例数。

病例范围

1.以第一诊断心力衰竭(HF)收入住院,符合ICD-10:I50.9。

2.18 岁以上的住院患者。

3.无用药禁忌证的病例。

除外病例

1.住院24小时内出院的病例。

2.住院24小时内死亡的病例。

3.体内装有心脏起搏除颤装置的病例。

4.住院期曾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病例。

5.住院时间超过120天的病例。

6.心脏移植术后的病例。

特别提示

对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无禁忌证的患者,在出院小结记录中有带药的记录可明示。

未使用利尿剂、ACEI/ARBs、β-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患者,在病历记录中对具体原因的记载。

心力衰竭(HF)质量控制指标-8

指标代码:HF-8。

指标名称:非药物治疗:心脏同步化治疗(有适应证)。

对象选择:全部住院治疗的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设置理由

1.《CHF指南》2007年CMA: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内科治疗加用CRT或CRT+ICD组,均能显著改善生活质量、心功能分级和运动耐量。近期关于CRT治疗的荟萃分析表明,CRT降低住院率32%,降低总死亡率25%。

2.《CHF指南》2007年CMA: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Ⅰ类推荐,证据等级:A)对预防心衰患者的猝死非常重要,推荐应用于全部曾有致命性快速心律失常而预后较好的心衰患者。

3.心脏再同步除颤器(CRT-D),同时具备CRT和ICD功能,治疗使病死率显著下降36%,ICD可以改善心衰患者的生存率,特别是中度心衰患者。

4.价格昂贵的心脏同步化起搏器治疗,必须要严格遵循适应证,选择适当的治疗人群,仅对心脏有不同步指标,心衰经过药物治疗效果不满意,心功能 Ⅲ级和 Ⅳ级的患者可以给予同步化治疗。

指标类型:过程质量。

表达方式:比率适度。

信息采集:追溯性调查住院病历中有相关心力衰竭患者实施非药物治疗适应证与并发证的信息,如心脏同步化治疗等。

分为以下2个子项叙述

HF-8.1 非药物治疗: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有适应证

分子:使用心脏再同步化治疗的例数。

病例范围:心脏再同步治疗适应证Ⅰ类A级。

信息要点:心脏再同步治疗。

分母:具有适应证,需要安装同步化起搏器的患者例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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