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从传统到现代-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3 23: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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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萍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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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从传统到现代-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

女性从传统到现代-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试读:

总序

王文章

以宏阔的视野和多元的思考方式,通过学术探求,超越当代社会功利,承续传统人文精神,努力寻求新时代的文化价值和精神理想,是文化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以来,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学者们,正是以“推陈出新”学术使命的担当为己任,关注文化艺术发展实践,求真求实,尽可能地从揭示不同艺术门类的本体规律出发做深入的研究。正因此,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们的学术成果,才具有了独特的价值。

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曲折的发展历程中,经历聚散沉浮,但秉持学术自省、求真求实和理论创新的纯粹学术精神,是其一以贯之的主体性追求。一代又一代的学者扎根中国艺术研究院这片学术沃土,以学术为立身之本,奉献出了《中国戏曲通史》、《中国戏曲通论》、《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国美术史》、《中国舞蹈发展史》、《中国话剧通史》、《中国电影发展史》、《中国建筑艺术史》、《美学概论》等新中国奠基性的艺术史论著作。及至近年来的《中国民间美术全集》、《中国当代电影发展史》、《中国近代戏曲史》、《中国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发展史》、《中国音乐文物大系》、《中华艺术通史》、《中国先进文化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西部人文资源研究丛书》等一大批学术专著,都在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十多年来,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学者出版学术专著至少在千种以上,并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处于大变革时代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学者们以自己的创造智慧,在时代的发展中,为我国当代的文化建设和学术发展作出了当之无愧的贡献。

为检阅、展示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们研究成果的概貌,我院特编选出版“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丛书。入选作者均为我院在职的副研究员、研究员。虽然他(她)们只是我院包括离退休学者和青年学者在内众多的研究人员中的一部分,也只是每人一本专著或自选集入编,但从整体上看,丛书基本可以从学术精神上体现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一个学术群体的自觉人文追求和学术探索的锐气,也体现了不同学者的独立研究个性和理论品格。他们的研究内容包括戏曲、音乐、美术、舞蹈、话剧、影视、摄影、建筑艺术、红学、艺术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学等,几乎涵盖了文化艺术的所有门类,学者们或以新的观念与方法,对各门类艺术史论作了新的揭示与概括,或着眼现实,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对当前文化艺术发展趋向的敏锐观察与深刻洞见。丛书通过对我院近年来学术成果的检阅性、集中性展示,可以强烈感受到我院新时期以来的学术创新和学术探索,并看到我国艺术学理论前沿的许多重要成果,同时也可以代表性地勾勒出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艺术发展及其理论研究的时代轨迹。

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我国唯一的一所集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学术机构,始终以学术精进为己任,以推动我国文化艺术和学术繁荣为职责。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艺术研究院改变了单一的艺术研究体制,逐步形成了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教育三足鼎立的发展格局,全院同志共同努力,力求把中国艺术研究院办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教育中心和国际艺术交流中心。在这样的发展格局中,我院的学术研究始终保持着生机勃勃的活力,基础性的艺术史论研究和对策性、实用性研究并行不悖。我们看到,在一大批个人的优秀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的同时,我院正陆续出版的“中国艺术学大系”、“中国艺术学博导文库·中国艺术研究院卷”,正在编撰中的“中华文化观念通诠”、“昆曲艺术大典”、“中国京剧大典”等一系列集体研究成果,不仅展现出我院作为国家级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自觉,也充分体现出我院领军国内艺术学地位的应有学术贡献。这套“中国艺术研究院学术文库”和拟编选的本套文库离退休著名学者著述部分,正是我院多年艺术学科建设和学术积累的一个集中性展示。

多年来,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几代学者积淀起一种自身的学术传统,那就是勇于理论创新,秉持学术自省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以贯之的纯粹学术精神。对此,我们既可以从我院老一辈著名学者如张庚、王朝闻、郭汉城、杨荫浏、冯其庸等先生的学术生涯中深切感受,也可以从我院更多的中青年学者中看到这一点。令人十分欣喜的一个现象是我院的学者们从不固步自封,不断着眼于当代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问题,不断及时把握相关艺术领域发现的新史料、新文献,不断吸收借鉴学术演进的新观念、新方法,从而不断推出既带有学术群体共性,又体现学者在不同学术领域和不同研究方向上深度理论开掘的独特性。

在构建艺术研究、艺术创作和艺术教育三足鼎立的发展格局基础上,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艺术家们,在中国画、油画、书法、篆刻、雕塑、陶艺、版画及当代艺术的创作和文学创作各个方面,都以体现深厚传统和时代创新的创造性,在广阔的题材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及艺术探索的独创性等方面,都站在时代前沿的位置而起到对当代文学艺术创作的引领作用。无疑,我院在文学艺术创作领域的活跃,以及近十多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方面的开创性,都为我院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更鲜活的对象和更开阔的视域。而在我院的艺术教育方面,作为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家艺术学一级学科单位,十多年来艺术教育长足发展,各专业在校学生已达近千人。教学不仅注重传授知识,注重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更注重治学境界的养成及人文和思想道德的涵养。研究生院教学相长的良好气氛,也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学术研究思想的活跃。艺术创作、艺术教育与学术研究并行,三者在交融中互为促进,不断向新的高度登攀。

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国艺术研究院将不断完善发展的思路和目标,继续培养和汇聚中国一流的学者、艺术家队伍,不断深化改革,实施无漏洞管理和效益管理,努力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知识创新、学术创新和理论创新,尊重学者、艺术家的学术创新、艺术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在艺术研究领域拿出更多科学的、具有独创性的、充满鲜活生命力和深刻概括力的研究成果;在艺术创作领域推出更多具有思想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时代标志性和代表性的精品力作;同时,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真正把中国艺术研究院办成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教育中心和国际艺术交流中心,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和促进我国艺术与学术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2014年8月26日第一编儒家传统女性观念易学与男女两性观念一 先秦易学与男女两性观念《周易》相传是西周初年周文王和周公所作,一直被儒家奉为经典,故又称《易经》。几千年来,各朝各代,儒家不断从这种天人合一、一分为二的思想中寻找思想武器,为现存秩序寻找理论依据。后(上来儒者不断对它进行发挥、注释、演绎,有《文言》、《象辞》下)(上下)(上下)、《彖辞》、《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就是《象传》。《易传》的作用是对卦、卦辞、爻辞进行解释、(包括对男女)说明、补充、发挥,代表了作传时代人们对世界的看法。《易传》比起《周易》更多体现了后来儒家的思想观念即等级观念和男尊女卑的男女两性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深厚,但真正有了典章制度确是在父权制较完备和成熟的西周,周文王和周公旦制《周礼》,撰《周易》,开始了中国文明社会的初创期。他们的贡献不可抹杀,但需要提醒的是:他们做这一切全是为了周贵族统治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治人,以达到治理社会、国家的目的。因此我们不需要过分夸大这些典籍的伟大性,《周易》本质上体现的是统治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说服天下人服从周贵族的统治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在当时人们的认识很有限的水准下,就要制造一套看起来很深奥且能自圆其说的理论,那就是《周易》中的乾坤、阴阳说。这套哲学理论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上体现的就是等级思想,在男女关系上体现的就是男尊女卑思想。天子是上天派来的;天子周王的权力是上天赐予的;大人、小人是命中注定的;大人、君子是高贵的,小人、女人是卑贱的;高低、贵贱、尊卑是有秩序的;认清自己的地位,服从与顺从统治,这是人们应该认识的,认识了这套理论,天下就安定有序,否则天下则会大乱。不管它说了多少激励男人的话,如君子自强不息等,但最终确是要小人、底层人、女人知道自己的名分。因此,千万不要兀自以为男人就是君子,男人也分三六九等。

值得一提的是,周代有《周易》,商代也有类似卜筮的书叫《归藏》,夏代的卜筮书叫《连山》。商代的《归藏》与周代的《周易》在乾坤论说上持完全相反的认识,《归藏》又名《坤乾》,与《周易》乾坤的思想正好相反,是先坤次乾。这正说明了所有的解释都是人为的解释,反映的是当时社会的权力关系。《周易》是历代统治者与儒家思想的武器,因为《周易》反映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统治者的思想,是男性中心社会建立国家、私有制之后的思想。后来,每逢社会变革、动荡或遭遇危机时,儒家代表人物总是从“易学”中寻找思想(所谓先人、古人、老武器,以证明他们思想的正统和统治者统治的合法祖宗的说法)。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思想与学说,都有它当时形成的社会基础与学说服务的对象,男尊女卑这样一个明显违背情理的思想与观念,后来竟能流播几千年,那是因为适应了男权中心社会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需要。西周初到战国末这八百年,是儒家两性基本观念逐步形成和定型的时期,而两性观念的哲学基础就是《周易》及它演化后的《易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男女、夫妇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一直流播几千年。

从西周到战国末期的八百年间,是《周易》哲学向《易传》哲学逐渐演化的过程,是儒家两性观念逐步形成和定型的过程。《周易》哲学虽然体现的是维护男性中心利益的男尊女卑的核心观念,但它的表述并不像后来《易传》那样赤裸裸。《易传》急切地、毫不掩饰地、态度鲜明地表达了男权、父权中心社会的利益与核心价值,《易传》比《周易》的男尊女卑思想更进一步,比如,《周易》只说坤承顺天,女,贞专,恒德。是指女性对于一个男人存续关系期间的忠贞。而《易传》则赤裸裸地解释说:女,从一而终,则是要求女性一辈子只能有一个男人。

易的基本思想是“变”,易就是“变易”的意思,贯穿于变异之中的是“万物交感”论和“万物有象”论。基于“交感论”的认识,先秦时代的易学肯定两性的自然功能——生殖的作用,“男女构精,[1](《周易·系辞下》)万物化生”,对生育的承认、肯定与尊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贯思想。从原始社会对人口的需要,到周贵族及各朝代的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的需要,中国人充分认识到生育的重要性,以至今日这种思想仍然保存。因分封重家族兴隆与家庭关系的传统,使人们在先秦就朴素地认识到男女、夫妇的作用:

先有天地然后有万物,先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先有男女然后有夫[2]妇,先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先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易·叙卦》)

这种对两性自然属性和人伦功能的认识反映了先秦易学的朴素性(统治者和为与客观性。遗憾的是汉以后这种朴素的唯物论思想被男权统治者服务的儒家)人为地篡改为“三纲”思想,因而失去了男女两性关系最自然的一面,也彻底改变了中国两性关系的格局与种种情感的自然成分。

易学通过“万物有象”论,论述乾坤、阴阳、天地、男女的尊卑、高低、上下、统顺、刚柔关系。《易传》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3](数)(《周易·系辞下》)男、天——乾阳,具有刚和统的性质,女、地——坤阴,具有柔、顺、承、从的性质。儒家正是从“万物有象”即“观物取象”理论出发关照事物,但这种“观物取象”法具有主观与片面的性质。他们从男女天地抽象出“乾”、“坤”的一般观念,他们赞美男人和天,具有乾的创始作用。[4]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周易·乾卦·彖辞》)[5]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周易·坤卦·彖辞》)而女人、地则具有坤的特性,顺承天。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统坤,男统女,男女的主动、被动,男女的主次作用与地位,在这里被规定下来。因此男统女从、男主女顺的两性关系在中国文化最早的经典著作《周易》中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后世一直以此为据,解释男女两性关系。女性柔、顺的特性正是源自于此。

值得一提的是,儒家男女两性观念经历着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如果以一阶段的一句话概括与代表儒家的两性观念,并不客观。先秦儒家的《易传》在人伦关系中重视男女夫妇的价值与地位,他们客观承认男女、夫妇在人伦秩序中的优先次序,在《周易·序卦》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措)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在一个以家庭为社会结构单元的文化中,重视夫妇之道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这夫妇之道所指更多的是夫妇这一对关系的自然的生殖意义,在此夫妇不可拆开来理解,并不因为重视夫妇之道因而就尊重妇女,更非家庭生活中平等的夫妇关系,父权制社会对夫妇的重视还是重在生育的意义。因为在《周易》和以后的《易传》中,男女主从、统顺、高卑的关系已经确定。《周易》说“阴疑于阳必战”,阴达极盛近似于阳时,必会引起争战,道出了夫妇之道的本质。《周易·文言》曰:

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6]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运。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7]道也。地道无成。

虽然《周易》及《易传》发现,万物都是成双成偶才能发展变化,但一旦阴阳变化中由和谐到冲突,阴必要懂得自己的承顺性质,懂得没有阳,阴将不能成事。阳不仅是主导的,阴根本就离不开阳,离开阳,阴什么也不是。

如果说在自然与人伦关系中,男女关系还有自然朴素的一面,到了社会生活中,男女关系就显出了它的另一面: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显出了胜利者与失败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就有了种种严格的规定与尊卑不同的地位。夫妇关系中两个自然的人,却有了尊卑不同的地位,男女、夫妇对人类的繁衍与家庭的兴隆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却要在社会生活中作出如此截然的划分,这只能说明从母权社会到父权社会的(也因以前女转变过程中,男人对女人的害怕与决心将女人统治的用心人更受尊重,所以必须通过矫枉过正的办法改变观念,通过矫枉过正的强硬规定让女人服从统治、屈服、屈从,只有如此才能改变原来女尊的社会,这就是男权社会中两性关系残忍的开端,父权取代女权的结果)。因此在两个自然人中,必须人为地赋予不同的特性与人格,将他们生硬贴上尊卑高下的标签,从此以标签辨别,以规定的特性认识:

乾刚坤柔。乾,健也;坤,顺也。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夫坤,天下之至顺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坤至柔而动也刚(直),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周易·坤卦·文言》)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俭矣;动静有常,刚柔断[8]矣。(《周易·系辞上》)[9]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周易·系辞上》)

易学将乾坤阴阳天地男女等赋予特定的性质——尊卑、贵贱、高低、刚柔、动静等,这种将本来并非截然不同的事物根据自己的需要与目的,如此显明、急切、牵强附会、强词夺理地赋予完全不同的特性,如此简单地将更为复杂的事物赋予截然的特性,通过这种简单的有象论与对比法,将复杂的天地男女关系一分为二地对立起来,以此为准,千年不变,这就是高深莫测的中国哲学渊源《周易》中的乾坤阴阳说,男尊女卑两性观念说。

既然乾天高尊,坤地卑下,阳贵阴贱,那么坤阴一方的地、子、妻、臣因为卑贱就应该受乾阳一方的天、父、夫、君的统治,因此男支配女,天经地义。只有将所有人伦关系规定有序才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在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中,首先要对男女进行规定:

女正位于内,男正位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父母、丈夫),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10]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周易·家人卦·彖辞》)(正家而天下定)(男女正,天地之治天下先要治家庭,治家庭先要治女人大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坤道其顺乎。静就是柔,柔顺是坤道的德性,坤道谦恭之德的特性就是不为人、物之先,必须有待乾阳的主宰才能运行不殆。所以坤道不敢独立成事,柔顺才贞吉。如果僭越自己柔顺的特性而专成,将不吉利。《周易》中,《家人》、《妬》、《渐》、《归妹》等卦专讲女柔之德。《妬》也,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女之终也。柔女要等待遇到刚男,嫁给男人,才是女人最终的归宿。那么男女怎么才能恒久呢?“恒,久也,刚上而柔[11](《周易·恒卦·彖辞》)下……久于其道也”。不仅要男刚女柔,而且还要刚主宰柔,男主宰女,才是正常秩序,才能恒久。什么是恒德呢?“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12](《周易·恒卦》)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妇人贞专,才能恒久。女从男是吉利,男从女是不吉利。《易传》第一次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要求。双重道德标准和双重人格就这样以阴阳、天地的名义规定下来。女人顺从男人是吉利,男人顺从女人就是不吉利,从卜筮的吉利与否来规定男女顺从与否,从迷信到愚弄,暗藏着的目的确是统(也包治,这就是儒家思想的根源,说来儒家的哲学思想在性别关系括君臣关系)上实在也没有什么公理充实其中,而竟然能延用千年,而无人提出异议。《易经》中的性别观念如此赤裸裸又不公平,《易经》竟然是中国文化与思想的源流之作与最经典的著作,可见中国文化从源头就失去了它的公理性与真理性,这样的思想与文化源远流长的结果是,这些谬误一直充斥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中国人精神的痼疾,毒害着中国人的思想。但由于统治者的提倡,思想的灌输,观念的牢固,迷信的手段,很难突破,一直影响中国人三千年之久。男尊女卑关系被这样规定下来,实质就是强权的一方对弱势一方的硬性要求,却硬要寻找理论依据——乾坤阴阳哲学,实在也是荒谬可笑。关键是这强词夺理的观念竟延用了三千年之久,并奠定了儒家“三纲”中的“夫为妻纲”、束缚妇女的“三从四德”思想的理论基础。儒家为了为现存统治秩序寻找理论依据,而创造了乾坤阴阳说,乾坤阴阳说思想适应了当时的统治秩序,统治者又将乾坤阴阳说广为传播,加上许多看似有道理实则荒谬之极的推演,最后竟成了中国思想的源泉和哲学的基础。二 汉代易学与男女两性观念

在汉代儒家经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是今文经学的“谶纬之学”,它包括解释儒家经典的“纬书”和预言吉凶的“谶图”。解释《易经》的纬书叫《易纬》。《易纬》对先秦易学的宇宙间架有了新的发挥——向“阴阳五行家”的宇宙间架靠拢并合而为一。《易纬·乾凿度》就是将阴阳八卦配以四方四时来解释宇宙的模式。它认为,易始于太极,太极分阴阳,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秋冬,故生四时;四时各有阴阳八卦,故生八卦。汉代易学的特点是系统化、整齐化,更大的特点是将易学神秘化。经不起质疑但又要强行的东西一定要神学化,所以汉代将《易经》神学化后,人们只能当宗教接受了。

到了汉代,经济繁荣,政治大一统,君主集权专制,为了适应大(前179—前104)一统统治,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根据孔孟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伦理纲常,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为了给“三纲”说寻找合理依据,创立了“阴阳说”。董仲舒从凡物都有阴阳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推论“三纲”的合理性。他认为:

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父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王道之三纲显然比《周易》中男女的统顺关系更进一步,《周易》之中的男统女顺只是讲出了天统地地承顺的道理,而“三纲”则是纲性要求。虽然本质一样,但在态度、口气与实施上更进了一步,一个是劝说,一个是要求。

到了东汉,由班固整理的官方哲学代表作《白虎通》更进一步明确了“三纲”的含义和它在易学上的根据。他解释三纲说:一阴一阳(导)谓之道,阳道阴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在这里说明了臣、子、妻必须以君、父、夫为纲;解释了阴阳之道就是阴不敢独立成事,必须是阳导阴得,否则就是颠倒阴阳,破坏社会秩序。汉代的天人合一增加了许多神秘性的解释,也增加了威慑性和权威性,目的仍在六人关系必须明白各自尊卑贵贱的地位,明白主宰与被主宰和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董仲舒为了统治者的利益灌输天人(君王)(天意)合一的天命思想: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这天人合一的“天”并非自然,而是统治者与御用文人理解、规定的天,天是具有意志的,这意志显然就是统治者的意志,是统治臣民的意志。对于男女、夫妻关系,御用文人班固则推波助澜说:阳唱阴和,男行女随。董仲舒则特别强调并说明:丈夫虽贱皆为阳,妇女虽贵皆为阴。他将男女、夫妇两性的奴役关系凌驾于阶级奴役关系之上。官方哲学家御用文人班固进一步解释说:妻事夫,犹地之承天。夫妻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男女关系、家庭关系,而变成了奴役的纲常关系,上升到“天道”、“王道”的高度,这样性别赋予了政治的意义,男女夫妇关系再也不是私人范围之内的事情,而是有关国家君王统治的天道、王道的事情。汉代的两性关系特别把性别差异、性别奴役凌驾于阶级差异与阶级奴役之上,从此女人的地位降到了最低谷。只要是夫妻关系,再卑贱的男人也是女人的天,这就是汉儒董仲舒之流对中国文化中男女、夫妇两性关系的“特殊贡献”,无形中绝对化了男性对女性的统治,贻害无穷,至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女、夫妇关系核心观念的本质昭然若揭。《周易》最初只是卜筮书,汉代的易学更是充满迷信色彩。汉代易学开始用阴阳五行八卦解释灾异,用灾异说污名化女性,最终达到统治女性的目的。在天地、阴阳系统中,天是主宰地的;在人伦关系中,臣顺君,子顺父,妻顺夫。但在五行金木水火土序列中,“土”又最尊,“土”即“地”,代表“君”,君是地上的主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其他四行,又分二阳二阴,火为太阳,代表君、父、夫,(祸水说正是由水为女而来)位尊上。水为太阴,代表女,位卑下。木金分别为少阳少阴,可曲可直。

汉儒的阴阳五行八卦讲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我们总认为这是中国文化顺自然的特点,其实汉儒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是为维护君主至上权力服务的哲学思想,因此在人伦关系中必须规定好各自的秩序与尊卑,知道自己的命与地位,才不至于僭越各自的地位,如果僭越,将遭天谴。汉儒用“灾异”来“谴告”人的“天人感应”说,是为了达到他们打击权臣和后党的目的,在政治派系斗争中取得道义上优势。汉儒认为日食是“阴侵阳”,表现在人事上往往是臣权大于君权,后族势力大于皇族势力。汉儒认为地震是坤女没有以安静为德,因此要遏制后妃。汉儒以水火感应象征夫妻君臣之位,说:水火交感,阴阳以设,夫妇象也。妻象太阴,臣法金位。妻是“水”为太阴,纯柔之性,绝对要服从“火”之夫。臣为金,一定要服从君。女人“水性”,祸水能灭火。因此,要提防妇妾为政,如果妇妾为政,则被视为祸水。骂女人祸水是男权社会对女人权力的遏制,最后变成了对女人的仇视。“三纲”关系的规定、说教与解释本质不离先秦的易学,只是比易学更加鲜明地表露出维护大一统集权帝国的目的,比先秦易学更进一步地强调君权高于一切人伦关系的思想。汉代易学的男女夫妇观已失去先秦易学朴素的一面,在人伦秩序中,将“夫妇”、“男女”置于“君臣”、“父子”之下,妇女的地位完全跌落,妇女的价值完全消解,妇女生活完全控于“三纲五常”。各朝各代的官方哲学与思想为了维护统治者自己的利益,制造一些神秘的说法控制人们的思想,以达到永久、稳固统治的目的。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易学,从周到清,不管冠以什么名堂,有多么深奥与神秘,最终达到的目的确只是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明白了这个奥秘,也就明白了这些思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三 宋代易学与男女两性观念

汉之后到唐之前,宋代道学家认为是纲常伦纪受到破坏、人欲泛滥的时期。因此到了宋代这个积弱不振、社会矛盾激化的朝代,以重整纲纪、再正世风为己任的宋儒提出一套理学的易学模式。其实他们也没有什么新鲜创说,无非是将周易与汉易结合创造一套所谓的宋代(理)易学——太极图说,以太极为基础创造出比以前各个朝代更禁锢人性、人心的“存天理,灭人欲”理论。

宋代的太极,《周易》中就有。《周易·系辞》讲: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宋儒结合汉儒的阴阳、五行、八卦,又直接从道士那里借用了“太极图”,经过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发挥,形成一套理学的宇宙观与方法论,其实不脱离《周易》的阴阳、天地、动静、刚柔和汉儒的“三纲五常”。周敦颐《太极图说》:“五行——阴阳,阴阳——太极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就是理)这不还是周易与汉易的思想汇集吗?只是宋儒把太极,理解成是先验的,这种无所不在、生成万物的“理”是一种超于物外而又支配世界的绝对观念。汉易是由“天”主宰阴阳五行的,宋儒认为天之外还有绝对观念“理”,这个理就是超越一切而又支配一切的“天理”。朱熹把秦汉儒家的“三纲五常”说成是先验存在、极好极善的“理”,是“天理”。这个“理”用在治理国家上,就是从尧、舜、三王、周公、孔子一脉相承的圣贤之“道”,是亘古不变的。每个人都要受“理”支配,这个“理”归结到人事社会就是伦理纲常,比如说“三纲五常”是“理”,那是还没有君臣、父子、夫妇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必须受其支配。宋儒将纲常伦理绝对化,宋儒认为服从与受天理支配是天然的,没有选择的,只能如此,没有他途,这是天经地义。“理”、“天理”、人的本性、“三纲五常”都是至善的,但人的私欲、欲望却是罪恶的,私欲妨碍“天理”流行,因此必须“灭人欲”,这样才能“存天理”。理学家、道学家创造这套理论是要帮助统治者一统思想,再正世风、人心,统治者当然心知肚明,他们知道可以利用这套理论巩固统治、维护封建秩序。这是中国社会伦理纲纪禁锢时代的来临,至此之后,对妇女的禁锢一代严于一代。结论

在男女两性观念上,历代易学所要表达的思想无非证明一个道理:宣布在男权社会男子对女子的绝对统治乃是社会的根本法则。

先秦易学虽然在社会领域强调男统女顺,但在自然领域还是承认乾坤男女交感产生的人伦序列,承认在人伦序列中男女夫妇的优先次序。但汉儒的易学颠倒歪曲人伦序列,君权至上,将一切自然、人伦关系都赋予政治统治的意义,创立“三纲”说,将性别差异与性别奴役置于阶级差异与阶级奴役之上,完全抹杀女性的价值,将女性的地位降到最低。宋儒的易学更认为,“三纲”的道理是先验的,在人类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女子受男子统治、支配,顺从男子是超越人事的天道,只可服从,无可争辩。

从三千年前的《周易》开始到《易经》在各朝代的繁衍,《易经》将男女的特性、地位、尊卑、分工都已做了严格的规定,不究《易经》中的男女性别观念,不足以明白各朝各代男女生活、行为的规范的哲学根源与理论依据。明白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女性别观念的哲学基础,我们也就好理解男尊女卑、三纲五常是怎么来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各代统治者为什么要将男尊女卑的观念一再灌输;男女性别观念体现的是父权制、男权制、君权制的意志与思想;儒家经学家们是为统治者谋,而结果贻害的却是百姓,特别是妇女。

[1]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44页。

[2]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73页。

[3]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45页。

[4]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5]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

[6]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39页。

[7]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1页。

[8]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04页。

[9]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05页。

[10]《周易》,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页。

[11]《周易》,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第155页。

[12]《周易》,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第158页。儒家婚姻中的两性观念一 序言

中国的传统婚姻制度与婚姻礼仪在周初基本完备,是周贵族家国一体化与儒家尊卑秩序大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婚姻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但因这种婚姻是建立在男权制基础之上,所事宗庙,所继后世,所指都是男本位。这种婚姻是妇女在世界范围内历史性失败基础上建立的,男女两性主体客体的关系是天与地的关系,体现的是“男尊女卑”、“男外女内”、“三从四德”的两性观念。

父权制下家国一体化或曰家天下的最大特点是人伦、政治、道德一体化,统治需要流着自己纯正血统的后代,子孙必须在长幼尊卑人伦关系的家庭中成长,要拥有众多的子孙后代必须有众多的女人生儿育子,因此婚姻成了统治与子孙来源的源头,所以儒家说:婚礼是王化之基,人伦之端,万世之嗣。

儒家一方面重男女夫妇在人伦关系中的地位,《易·序卦》说: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1]夫妇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一方面又男尊女卑,男主女顺,男女有别。男女夫妇之重要,主要指作为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法社会的传宗接代与宗法家庭的香火延续。男权制下,男女夫妇家庭人伦再重要,也是在男尊女卑、夫为妻纲性别原则之下的性别关系。

但在父系男权制前,男女关系并非男尊女卑,而是相对平等的两性关系。女性甚至比起男性还略微更受尊敬。《说文解字》说:娲,[2]古之神女,化万物者也。但《淮南子·览冥训》高绣注却说:女娲,阴帝,佐宓牺治者也。开天辟地的神在三国之前是女娲,但到了三国之后被篡改为盘古。到了男权社会,女人的地位由原来的创造世界变成了后来的辅佐;由原来的主导者变成了后来的附属品。周代以后连辅佐的资格也取消了,完全困在狭小的家庭中,成为附属品,男言不入,女言不出。从神话到哲学基础再到礼乐典章制度,当历史进入父权制度完备的周朝,男尊女卑的观念被确立,一系列重男轻女的制度与风俗形成。最终男性将女性彻底赶入婚姻家庭,就是在婚姻家庭中,也是男性说了算。男权制后中国的婚姻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形成的。二 男女不同的地位

男权社会把女人挤出政治舞台,赶出公共领域并束缚在家庭中,还不罢休,还不断强化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目的是彻底征服与统治女人,以达到性的忠贞与婚姻中的顺从。原先的女人并非现在的女人,而是商代妇好那样的女人,可领兵打仗,可统治国家,因此男人是害怕女人的,所以为了矫枉过正,就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周贵族统治者与儒家,正是出于对女人的不放心,才规定了许多现代看起来非常过火的原则与规范。什么“三从四德”,什么“男尊女卑”,但正是通过这不近人情的规则的一代代的强制与压迫,最终才建立男性统治的男权社会。儒家经典中对女人种种规范的制定,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从周初开始,儒家从神话到哲学再到典章制度一步步将女人变成男人的奴隶。下面让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一步步做的。

先秦时代的《诗经·小雅·斯干》这样形象的说明男女的不同地位: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漳。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禓,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3]是议,无父母诒罹。男女的待遇不同,还要加一句不要给父母惹麻烦,岂有此理,有必要这样过分地强化男女的尊卑吗?有,只有不断地强化,才能让女人接受她们卑贱的命运,生为女人变成了一种不幸,生为男人变成了一种幸运,只因这是一个男权社会。这段话又反证了儒家虽然重男女夫妇人伦之端,但却轻视女人。女人是宗法家族社会传宗接代的人类生产者,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因为失去了权力,就变成了卑贱者。中国的整个两性史,统治者及儒家不断告诫、警告女性自己卑贱的地位;告诉女人:卑贱者必然遵守卑贱者的规矩,遵守卑贱者的道德。这样分别对待是有意的,后来就变成了观念与习俗。女人事实上成了男人的被征服者,成了男人的奴隶。而男人成了征服者,成了主人。主人为奴隶规定好了一整套的伦理道德与劳动分工。女人一生: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

一个女人的一生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大约前二十年,在父母家,为将来嫁到公婆家伺候公婆、丈夫做准备,学习家务劳动与女红;第二个阶段,大约二十年,做了人家的媳妇,直到自己熬成了婆婆,受着各种的限制与奴役;第三阶段,做起了压制媳妇的婆婆。男人则像下面《礼记·内则》描写的那样,被培养,被重用,被尊敬,是室家的君王,国家的栋梁,世界的主宰者,社会的主人。所以男女的教育与成长自然不同。《礼记·内则》:(男子)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绔;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凡[4]女拜,尚右手。

男女七岁开始有别。十岁始,男子外出读书学本领,为将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准备,至三十岁才始理男事。以后他们在公共领域所做的任何事都尊崇的不得了,都有关国家社稷、家庭命运,所以他们受到格外的尊敬。女子则十岁不再出门,只是在家学习桑蚕、酒食之事,为将来嫁到婆家服侍丈夫公婆做准备。女子从十岁开始干家务一直到死,她们没有机会学习、受教育,只是一味地劳作,与男子三十岁才始理男事相比,女子一生承担更多的家庭劳动与义务,甚至实际她们同时承担着养家的责任。但这样的男女分工,因为一味地强调男性工作的重要与崇高,对女性的家务劳动不仅没有重视、尊重和充分承认,反而贬低女子的劳动价值,说她们的劳动容易、不创造价值,靠男人生活。这样截然不同的成长与教育经验,还有不同的价值评价,使男子博学多闻,备受重视;女子无知无识,受尽歧视。男女不仅地位不同,识见差距也大,又反证了女子不行的男尊女卑观念。男女从一生下来就开始提醒他们的尊卑,从此以后不断强化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婚礼使这种灌输达到高峰,婚后是这种思想的实践。男人一生用两字概括:发展,学做主人;女人一生用两字概括:顺从,学做奴仆。

男权传统婚姻观,男本位,所以对男家有利就是福,对男家不利(男家)就是祸,《国语·周语》中说: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女家)则福,利外则取祸。整个社会男统女顺,家庭内部男帅女从。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是传统社会的两性价值观,男外女内是社会的劳动分工,三从四德是家庭中对女性的原则要求。三项齐备为女性一生的做人准则。男权社会一切以男性的利益为准则,为了确立男性的统治,树立男性的权威,只能以极端的办法压制另一个性别,让其彻底的屈服,彻底的服从。为此让他们有不同的地位,不同的待遇,不同的人生。但儒家又特别的重视结婚这件事情,重视结婚的礼仪,因此人们以为儒家也是重视女人、重视妻子的,其实不然,婚礼之重要是借婚礼之机灌输男女不同的规范、原则、责任、义务,并宣告一个男人传宗接代的开始。传统思想大多通过习以为常的风俗灌输、接受。以为本该如此,其实是有意为之。三 儒家婚姻观

为什么要有婚礼?婚礼的意义是什么?《大戴礼·感德篇》:

凡淫乱生于男女无别,夫妇无义,婚礼享聘者,所以别男女,明[5]夫妇之道也。故有淫乱之狱,则饰婚礼享聘也。《淮南子·泰族训》:

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乱。……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礼,[6]故男女有别。……待媒而结合,聘纳而娶妇,而亲迎,然而不可易者,所以防淫也。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其事是一,故云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礼记·昏义》说得最清楚: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7]重之。

婚姻既然这么重要,婚礼当然要非常的隆重。儒家结婚的婚仪“六礼”,表明对婚姻的重视与隆重。结婚必须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孟子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的行为被看成是父母、国人皆贱之的非礼之举。儒家将婚礼抬到礼之本的位置,婚礼为别男女。婚礼的仪式是灌输男尊女卑观念的时机,儒家通过婚礼的仪式再一次地告诫妻子,应该怎样:成妇顺,明妇责。而且要明白“壹与之齐,终身不改,夫死不嫁”。男先于女。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从一而终”与“三从四德”的教谕由此进一步确立。

儒家这样论述夫妇及婚礼。《礼记·郊特牲》曰: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器用陶匏,尚礼然也。三王作牢,用陶匏。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昏[8]礼不贺,人之序也。

儒家在这里将婚礼的价值说得明明白白,结婚为了生育。结婚仪式告诉男女的是:主从、帅从关系,更告诉女人,三从特别是从夫是女人的命运,且要从一而终。而且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婚礼安排好了男女的命运。婚礼礼节多、隆重,预示一个男子可以传宗接代。女人的一切由男人代理,所以女人的荣辱附属男人。女人没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从夫,事人,唯一的价值是生育。

婚仪“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问名、纳吉是议定婚约的节目,“纳采”是男方向女方家求婚;“问名”是男家写帖派人到女家问女子的名字;“纳吉”是订婚前的卜求吉日;“纳征”是正式订婚,男家下聘帖派人给女家送聘礼;“请期”是请女家同意婚期;“亲迎”是正式迎娶,“亲迎”是娶妻节目的高潮环节,除天子外,贵族平民都要亲迎。孔子的弟子们编撰的《礼记·昏义》非常详细地记述了婚礼的这个过程,现录于下: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鴈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鴈,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执笲,枣栗段修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9]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

婚礼过程重要,最终归于“成妇顺”,这才是关键,妇顺,家和,可长久,故重要。因是男权社会,一个外姓女子,来到夫家,顺从地为夫家生孩子,干家务,对夫家来说,这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对一个家庭来说,妇顺,则万事顺,但以牺牲女性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为代价。

因为传宗接代,儒家给予婚礼相当的敬意。孔子将婚礼视为礼之本,重视婚礼的亲迎,鲁哀公不解。《礼记·哀公问》记载鲁哀公向孔子请教亲迎礼是否太重:

公曰:“寡人愿有言然。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寡人欲问,不得其辞,请少进。”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逐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孔子逐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敬与?君子无不敬,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10]行此三者,则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如此,国家顺矣。

婚礼之重要谈的还是作为男子成人后所承载的责任的重要性,也谈及婚姻中夫、妻、子三者的重要性。孔子在这里确实明白无误地讲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确实表明了婚姻中妻子角色的重要,但还是从生育的维度所讲,而婚姻的实质则是要求女性“从与顺”。孔子重家庭,认为治理国家从家庭开始,所以重夫妇角色。但在男女性别角色中,又是“三从四德”,“夫,妻之天也”。这在孔子似乎并不矛盾,重婚礼说的是重宗庙子嗣接续,婚礼是宗庙子嗣接续转乘的开始,所以非常重要。传承子嗣没有妻子不成,所以敬妻,这实在是绕不过的角色。但这敬妻不是说妻子作为个人在家庭中得到应有的尊敬,这敬,恐怕是概念之敬(不能没有这个角色)(对外)(各司其,恐怕是礼数之敬,男女有别之敬职)(礼重于情),举案齐眉之敬,最终是出于“天地不合,万物不生”之敬,而非尊敬女性这个个体,这个具体的妻妇。三从四德、男行女随、夫唱妇随,主仆关系的敬,还不是平等意义上的敬,我们不要夸大了孔子一时讲过的敬,而忘了女性在夫家所充当的真正角色:生子与事人。传统社会妻之身份复杂性在于:一人身上集合了主与仆双重身份。对外讲是主,对内实质是仆。对上讲是仆,对下讲是主。从结婚时,夫妇双方父母对儿女的劝告可以看出:婚姻的本质是夫家的大事,夫娶了一个女人到家里来,以夫家的利益,按夫家的规矩办事。迎娶时,男家父亲告诉儿子:以后你就可以接续我家的宗庙祭祀之事了,你将成为社稷之主。女家父母则告诫女儿:诫之敬之,夙夜无违命;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男女以后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与身份在这里彰显无疑。一个男孩变成了男主,一个女孩变成了谨小慎微的服侍人者。结婚,对男人是成家立业的标志,对女人则是遵命从命的开始。一个扬眉吐气,一个如履薄冰。如此不对等的关系,敬从何谈起?

从《礼记·内则》的规定,让我们看看一个妻妇嫁到夫家后的生活,看看她是否被敬了?看看婚姻是不是有利于男性。《礼记·内则》规定: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既食恒馂,……少事长,贱事贵,共帅时。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11]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妻妇没有权利,没有财产与财产的使用、借赠权,没有自由,没有人格。对于夫家来说,娶来一个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女人最合算不过,这样一个奴仆不可能被尊敬。四 不对等的夫妻关系

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时时处处体现男尊女卑。“夫,妻之天也”,“夫为妻纲”,这是夫妻总的关系原则。具体的生活中更加细微严苛,《礼记·内则》规定: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椸枷,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12]少事长,贱事贵,咸如之。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

妇事夫,如少事长,贱事贵,不平等难以亲。“不敢……不敢”,体现的是夫妻间权利的不对等,关系的不平等。

已婚妇女在大家庭中没有独立身份与地位,她们的辈分称谓随丈夫而定。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其次,儒家要求“夫妇有义”。儒家认为夫妇是“人伦之始”,“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夫妇有义然后父子有亲”。先秦时,圣贤规定要夫妇有义,要敬妻,社会舆论褒奖敬妻的男子,但因为男尊女卑的两性观念,因为妇女的从属地位,因为对妇女的要求是贞、顺、从、柔,因为权利关系的不对等,实际生活中男子很难做到敬妻,只有有德性的男子、家中有公道的公婆的家庭,才能做到敬妻。也就是,想敬则敬,想不敬则不敬,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道德水准。让你的主人——一个比你尊贵的人尊敬你,取决于他的道德。“夫妇有义”的“义”的释义是:适宜、恰如其分、应当如此等,“夫妇有义”与孟子所说的“夫妇有别”是一回事。是要求夫妇双方各尽义务、各守职分,要求这些义务与职分做到恰如其分。要求丈夫承当“俯畜妻子”的义务,以“道”和“义”来“使妻”,《礼记》说的“夫义妇听”。儒家也讲:丈夫应该“贤贤易色”,不要一味以貌取妻。要按规定的数目娶妻,按一定的规定御妻,但事实上有权势的男人并不按规定行事。可见只要权利不对等,再好的道德实施起来也会是另一回事。男人可以不按道德行事,女人可不能不按道德规定行事,可见因为地位的不同,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双重性。要求妻子尽妇职妇道,事双亲不懈,事丈夫柔顺,与家人和睦,对内不忌妒,这些女人都必须做到,否则就会被舅姑休掉,被丈夫离弃。主人与仆人,道德要求相同,处理起来却是不同的,因为权力在主人手中。

及至君主专制的汉代,为了实现君主的绝对权力,君主是男人,也为了实现男人的绝对权力,从社会到家庭都体现着绝对统治的政治色彩。随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也就变“夫妇有义”为“夫为妻纲”了。先秦时圣贤要求如果丈夫无道,妻子可以不听。汉代则要求,不管是什么样的丈夫,妻子也要绝对服从。夫妻关系强调丈夫对妻子绝对的统治和妻子对丈夫绝对的服从。儒家声称的所谓“夫妇一体”其实是以消灭妻子的人格、意志、权利、自由为代价的“夫妇一体”,因此我们不能说儒家曾说过什么,我们要看当时实际的生活中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在这种“夫为妻纲”的夫妇人伦关系中,夫妇的人格是不可能平等的,妻子要绝对地服从丈夫。孟子说:妾妇之道,以顺为正。那个将妇女生活推向深渊的班昭在《女诫》中说,如果妻子因为与丈夫争论是非曲直而遭丈夫辱骂毒打,完全是妻子咎由自取。在这种“夫为妻纲”的夫妇关系中,夫妻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再对等,丈夫有支配妻子的权利,妻子却只有服从的义务;丈夫掌握妻子的命运,妻子却无权反抗。此时的儒家规定“事夫子之道”,妻子要像子女孝顺父母那样顺从。班昭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即使在夫妻的性生活上,也是不平等的。儒家习惯将夫妻生活称为丈夫对妻妾的御与幸,是施与和接受的关系,是恩赐与感恩的关系,是上对下的关系,连性生活都充分体现权力统治关系,而权贵往往又荒淫无耻,而皇帝更是荒淫无耻至极,后宫动辄成百上千人,女性变成了淫欲的对象。

这种完全有利于男方,完全不利于女方的婚姻,是男权制婚姻的特色。享受着特权的男性享受着婚姻的种种好处,被奴役的女性忍受着婚姻的种种苦痛。

[1]南怀瑾、徐芹庭:《周易今注今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第473页。

[2][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九州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页。

[3]马乘风:《诗经今注今译》,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页。

[4]陈戌国点校:《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396页。

[5]韩永贤:《大戴礼探源》,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9页。

[6]刘安著、高诱注:《诸子集成·淮南子注》,岳麓书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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