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生涯(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4 14: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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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罗伯特·加尔布雷思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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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生涯(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

罪恶生涯(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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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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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罗伯特·加尔布雷思排版:蕾蕾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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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书由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致西恩·哈里斯和马修·哈里斯:请随意使用这份致敬,只是不要——千万不要——用它来画眉。I choose to steal what you choose to showAnd you know I will not apologize—Yo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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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re mine for the t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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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I'm making a career of evil……Blue Öyster Cult,‘Career of Evil’Lyrics by Patti Smith你有什么我就偷什么,你也知道我不会道歉——你的一切任我取用。这就是我的罪恶生涯……——蓝牡蛎崇拜乐队,《罪恶生涯》帕蒂·史密斯作词1

二〇一一

This Ain't the Summer of Love

这不是爱的夏天

他没能彻底洗掉她的血。一条黑线残留在他左手中指的指甲里,像个括号。他努力把黑线抠出来,虽然他其实挺喜欢看见它——昨日愉悦享受的纪念品。他徒劳无功地擦洗一分钟后,把染血的指甲放进嘴里吮吸。金属的气息让他回忆起鲜血的味道:那股血流喷溅到地砖上,洒到墙面上,浸湿他的牛仔裤,将原本干燥蓬松、叠放整齐的粉色浴巾变得血淋淋、湿漉漉。

今天早上,事物的颜色显得比往常更加明亮,这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不错的地方。他心怀虔诚,精神抖擞,仿佛吸收了她的存在,把她的生命汲取到自己体内。你一旦杀死她们,她们就属于你了:这是一种远远超越性爱的占有方式。知晓他们临死时的模样,就是两个活人永远不可能经历的亲密体验。

没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他想到这些,心里一阵激动。他愉悦而安详地吮吸着中指,靠着四月阳光下温暖的墙面,望着街对面的房子。

那座房子体积不小,外表普通,应该相当宜居。相比之下,昨天的那套公寓要狭小得多:浸满血液后变硬的衣服装在黑色垃圾袋里,等待被焚烧;他的几把刀摞在厨房台面下的U形管后方,用漂白粉洗净的刀刃闪闪发光。

对面的房子门前有片小花园。黑色的栅栏,急需修剪的草坪。两扇白色的前门紧紧靠在一起,表明这座三层小楼已经被改装成上下两套公寓。一个名叫罗宾·埃拉科特的姑娘住在二层。他已经知道她的姓名,但在脑海里,他称她为“小秘书”。他刚见到她的身影在凸窗后一闪而过。鲜艳的发色很好认。

观察小秘书给了他一项额外的娱乐。他有几个小时无所事事,于是就跑来看她。今天是休息的日子,夹在辉煌的昨日与灿烂的明天之间,一边是过往成就带来的满足,另一边是对未来的激动期盼。

右侧的门突然开了,小秘书和一个男人走出来。

他仍然靠在温暖的墙面上,望向远方的街道,以侧脸对着他们,摆出一副在等人的模样。两人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肩并肩走远了。他们走了将近一分钟,他尾随在后。

她穿着牛仔裤、薄外套和平底靴,长长的鬈发在阳光下显得比之前更红。他感觉这对情侣之间的气氛有点紧张,因为他们没有交谈。

他看人的眼光很准。昨天那个姑娘就是在他细致观察后被他钓上了钩,死在浸满鲜血的粉红色浴巾之间。

他尾随他们走下长长的居民街,双手插在裤袋里,缓步向前,仿佛要去商店买东西般从容。在灿烂的朝阳下,他的墨镜并不显眼。树木在春日的微风里轻轻摆动枝叶。前方的恋人走到街道尽头,向左拐上宽敞繁忙的大道,道路两旁都是办公楼。高层的平板玻璃窗在他的头顶上方闪闪发光。那两个人走过了伊灵市政厅的大楼。

小秘书的室友——也可能是男友,外表整洁,从侧面看过去有个方下巴——开始对小秘书说话。她简短地回了一句,没有笑。

女人都卑鄙,爱欺负人,肮脏又矮小。一群阴沉的婊子,希望男人去取悦她们。她们死在你面前,一脸空洞地躺着,才会变得纯洁而神秘,甚至称得上美好。只有到了那时,她们才属于你,不会再辩解、挣扎或离开,就在那里任你摆布。昨天那位就是这样。他把她放空血,尸体沉重而瘫软。他的等身玩偶,他的玩物。

他跟着小秘书和她男友穿过人头攒动的阿卡迪亚购物中心,在他们身后左右穿行,就像鬼魂或神灵。周六的购物人群看得到他吗?还是说他已经彻底变身,拥有双重生命,获得了隐身能力?

他们在公交站停下。他站在不远处,假装在看旁边的咖喱店,看杂货摊上的水果堆,看报刊亭窗前威廉姆王子和凯特·米德尔顿模样的面具,但其实是在观察他们在玻璃上映出的影像。

他们要上八十三路公交车了。他的口袋里没多少钱,但他太享受观察小秘书,还不打算就此结束。他跟在他们后面上了车,听见那个男人提到温布利中心站。他买了票,跟着他们爬上公交车二层。

这对恋人在公交车最前排找到挨在一起的空座位。他在不远的位子上坐下,挨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怏怏不快地移开她的数个购物袋。他们的声音偶尔会压过其他乘客的低沉交谈声,飘到他的耳畔。小秘书不说话的时候,就扭头望着窗外,脸上没有笑容。他很确定,小秘书一定不想去他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小秘书抬手撩开眼前的一缕发丝,他注意到小秘书手上的婚戒。这么说,她快要结婚了……她以为自己真能结婚呢。他把脸藏在竖起的夹克领里,藏起脸上隐约的笑意。

温暖的正午阳光通过车窗,倾泻而入。一群男人上了车,占领他们周围的空座。有两个男人穿着红黑相间的橄榄球队队服。

他突然觉得持续一天的灿烂光辉变暗了。那些队服上印着弯月和星星,与一些他不喜欢的事物有关。那队徽会让他想起从前,他那时还没觉得自己如神明般无所不能。他不想如此快乐的一天被糟糕的回忆污染,但之前高涨的情绪已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动怒了——那群人里的一个少年不小心对上他的目光,立马警惕地转开头。他站起身,走向台阶。

一位父亲带着年幼的儿子,紧抓着车门边的立杆。他感到一股怒火从腹部蹿上来:他本来也会有个儿子。或者说,他本该到现在还有儿子。他想象自己的孩子站在身边,抬头望着他,崇拜他——但他的儿子早就没了,全怪一个名叫科莫兰·斯特莱克的男人。

他要报复科莫兰·斯特莱克,让他饱受折磨。

他在人行道上站稳后,抬起头,透过公交车的前窗,望了金发小秘书最后一眼。他们二十四小时之内就会再次相见。这个想法让萨拉森人队队服引起的怒火平息了一些。公交车轰隆隆地开走,他掉头往相反的方向步行,边走边安慰自己。

他的计划完美无缺。没人知道,没人怀疑。家里的冰箱里还有件非常特别的东西在等着他。2

A rock through a window never comes with a kiss.

Blue Öyster Cult,‘Madness to the Method’

打破窗户的石头永远不会带着亲吻。——蓝牡蛎崇拜乐队,《疯癫做法》

罗宾·埃拉科特二十六岁,订婚已超过一年。婚礼本来应该在三个月前举行,但她未来的婆婆突然去世,婚礼只能延迟。在过去三个月里,发生了太多事。她忍不住想,婚礼如果如期举行,她和马修会不会相处得好一点?她手上的蓝宝石订婚戒指有点松了,她现在如果也戴着金色的婚戒,他们吵架的次数会不会少一点?

她挤在周一清晨托特纳姆法院路上的人群里,头脑里正在重放前一天的争吵景象。他们去看了橄榄球赛。但他们出家门之前,争吵的种子就已经埋下。罗宾和马修只要是和萨拉·夏洛克和她男友汤姆一起出去,就会吵架。球赛进行时就在酝酿的争吵持续至凌晨时分,那时,罗宾再次指出一个事实。“是萨拉没事找事,看在老天分上,你看不出来吗?是她追问他的事,问个没完,不是我想讲……”

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周围没完没了地修路,切断了罗宾去丹麦街私人侦探事务所上班的路线。她在一大块瓦砾上差点摔一跤,心情变得更差。她蹒跚两步,找回平衡。横在她面前的是一道深沟,里面站满戴着安全帽、穿着荧光服的男人。他们不怀好意地冲她吹口哨,叫喊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她涨红着脸,无视他们,甩开眼前红金色的长发,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萨拉·夏洛克身上,还有她追问的那些关于她老板的狡猾问题。“他有种奇怪的吸引力,你说呢?看起来有点颓废,但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他身材性感吗?个子不矮吧?”

罗宾努力用冷淡的语气回答,注意到马修的下巴绷紧了。“办公室里只有你们两个?真的?没别人了?”

婊子,罗宾心想。她从来没能在萨拉·夏洛克面前保持自己与生俱来的好脾气。萨拉绝对是故意的。“他真的是在阿富汗受的伤?是吗?哇,这么说,他还是个战争英雄?”

罗宾努力阻止萨拉一头热地赞颂科莫兰·斯特莱克,结果徒劳无功。球赛结束后,马修对未婚妻的态度已经非常冷淡。但在他们从维卡拉格路体育场回家的路上,那股不快并没阻止他和萨拉一起开怀大笑。而汤姆——罗宾觉得他既无聊又迟钝——也在旁边跟着吃吃发笑,对涌动的暗流浑然不觉。

罗宾走在正在修路的沟里,被周围的行人推来挤去,好不容易抵达路对面的人行道。她穿过中央大厦如格子般的石墙投下的阴影,想起凌晨争吵最激烈时马修说的话,又生起气来。“你就是他妈的没法不提他,是不是?我都听见了,你对萨拉——”“不是我提起来的,是她,你有没有听我——”

马修开始模仿她,用那种象征愚蠢女性的高嗓音:“‘哦,他的头发好可爱——’”“看在老天的分上,你简直是个该死的妄想狂!”罗宾喊道,“那是萨拉在不停地说雅克·伯格那该死的头发,没说科莫兰,我只是说了一句——”“‘科莫兰可不是——’”他用同样的愚蠢高嗓重复道。罗宾转弯拐上丹麦街,感受到和八小时前一样的怒火。当时她怒气冲天地走出卧室,决定睡沙发。

萨拉·夏洛克,那个该死的萨拉·夏洛克,是马修的大学同学。她曾经费尽心思地想抢走马修,让他离开罗宾,那个留在约克郡的姑娘……如果这辈子再也不用见到萨拉,罗宾会欢欣鼓舞。但萨拉会出席他们定在七月的婚礼,之后毫无疑问还会留在他们的婚姻生活里,阴魂不散,说不定哪天还会想办法钻到罗宾的办公室,亲自见见斯特莱克——如果她表现出的兴趣是真的,而不只是为了造成罗宾和马修不和。

我绝对不会把她介绍给科莫兰,罗宾决绝地想,走向办公室所在大楼的大门。门外站着个快递员,快递员双手戴着手套,一手拿着签名板,一手拿着一个细长的长方形包裹。“是寄给埃拉科特的吗?”罗宾走到可以和他说话的距离内,问道。她在等一批象牙色纸板包装的一次性相机,相机将作为婚宴上的小礼品。她最近工作时间太不规律,在网上买东西,在办公室收货方便些。

快递员点了点头,向她递出签名板,没有摘下摩托车头盔。罗宾签了字,接过细长的包裹。包裹比她预想得沉得多。她把包裹夹到腋下时,似乎有个很大的物体在里面滑动了一下。“谢谢。”罗宾说,但快递员已经转过身去,抬腿跨上摩托车。罗宾听着他发动摩托车而去,拉开门进了大楼。

楼里的鸟笼式电梯早就坏了。她走上绕电梯盘旋而上的金属楼梯,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发出阵阵回响。她爬上楼,打开锁,拉开反光的玻璃门,玻璃门上刻着显眼的深色字:“C.B.斯特来克,私人侦探”。

她有意来早一些。他们已经被案子淹没,她想先完成一些文书工作,再继续跟踪年轻的俄国大腿舞者。她根据从头顶传来的沉重脚步声判断,斯特莱克还在楼上的住所里。

罗宾把长方形的包裹放到桌上,脱下大衣,把衣服和手提包一起挂到门后的木钉上。她打开灯,接壶水烧上,伸手去拿桌上的拆信刀。

她想着马修是怎样拒绝相信她喜欢的是橄榄球侧卫雅克·伯格的浓密鬈发,而不是斯特莱克那头真的很像阴毛的短发,生气地把刀捅向包裹,划开封口,打开了纸箱。

箱子里侧放着一条女人的腿。因为空间不够,脚趾都向上翘了起来。3

Half-a-hero in a hard-hearted game.

Blue Öyster Cult,‘The Marshall Plan’

激烈比赛中的半吊子英雄。——蓝牡蛎崇拜乐队,《马歇尔计划》

罗宾的尖叫声从窗户反弹回来,在室内激荡。她向后退去,盯着桌上的可怖物体。那条腿瘦而光滑,肤色苍白。她拆开纸箱,指尖划过肌肤表面,感受到那如冰冷橡胶的质感。

她刚用双手捂住嘴,止住叫声,玻璃门在她身后猛地打开。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的斯特莱克紧皱眉头,衬衫的扣子没系好,露出猩猩似的黑色胸毛。“怎么——”

他顺着罗宾惊骇的目光望过去,看见了那条腿。罗宾感觉到他的手粗暴地抓住自己的上臂,把她带到门外的走廊上。“怎么来的?”“快递员,”她说,任凭他推着自己上楼,“骑摩托车。”“待在这儿别动。我去报警。”

他关上门。罗宾一动不动地站着,心脏狂跳不止。罗宾侧耳听着他的脚步声回到楼下,嗓子里一阵泛酸。一条腿。有人送了她一条人腿。她带着一条腿浑然不觉地上了楼。装在包裹里的女人腿。那是谁的腿?这个人身体的其他部分呢?

她跌跌撞撞地走向最近的椅子,在装着金属腿的廉价塑料椅上坐下来,手指还紧按着麻木的嘴唇。她突然想起,包裹是指名寄给她的。

与此同时,斯特莱克正站在办公室窗边,低头俯视丹麦街,寻找快递员的踪影,手机举在耳边。他走回桌边检查那个打开的包裹时,已经打通警察的电话。“一条腿?”侦缉督察埃里克·沃德尔在电话另一头说,“一条他妈的人腿?”“不是我那条。”斯特莱克说。罗宾如果在场,他不会开这样的玩笑。他的裤腿挽了起来,露出充当右膝的金属杆。他听见罗宾的尖叫时,正在穿衣服。

他说话时注意到,包裹里的腿和他失去的那条一样,也是右腿。这条腿截断的地方也是膝盖下方。他举着手机,更仔细地观察那条腿,鼻孔里充满一股类似鸡肉刚化冻时的难闻气味。白种人的肌肤:光滑苍白,小腿上有块存在时间不短的淤青,腿毛刮过,但刮得不算彻底。留下的毛发颜色很淡,脚趾甲上没涂指甲油,看起来有点脏。截断的胫骨在周围血肉的衬托下,泛着冰冷的白色。切断处很利落,斯特莱克初步判断凶器是斧子或剁肉刀。“你说是女人的?”“看起来是——”

斯特莱克注意到,面前的小腿上有些伤疤。那是很久以前留下的疤痕,与分尸无关。

他在康沃尔郡度过了童年时代,那时,他有多少次在背对着喜怒无常的大海时被海浪打个措手不及?不熟悉大海的人往往会忘记大海的顽固和残忍。海水有如冰冷金属,蛮狠地打中人的身体,人总会吓得魂飞魄散。斯特莱克在职业生涯中无数次面对、忍受并战胜恐惧,但这些古老的伤痕让他一时间惊骇得喘不过气,因为他这次真是一点准备都没有。“你在听吗?”沃德尔在电话里说。“什么?”

斯特莱克断过两次的鼻梁离女人腿的断面只有不到一英寸。他想起一个女孩受伤的腿,他从未忘记过那幅景象……他上次见到这女孩是在什么时候?她现在多大了?“是你给我打电话的。”沃德尔提醒道。“嗯,”斯特莱克说,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我希望你能过来,但你如果不能——”“我已经在路上了,”沃德尔说,“很快就到。老实等着。”

斯特莱克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到一边,仍然凝视着那条腿。现在他看见腿下面有张字条,字条是打印出来的。斯特莱克在军队里接受过侦查步骤培训,忍住想要扯出并阅读字条的冲动。不能污染法医物证。他摇摇晃晃地蹲下身,读起包裹上倒垂下来的地址单。

包裹的收件人是罗宾,他对此可一点也不高兴。姓氏没有拼错,打印在一张白色贴纸上,姓名下面是他们办公室的地址。这张贴纸下面还有一张纸。他眯起眼,决心不移动箱子分毫。他看到下面那张纸上写的收件人是“科莫兰·斯特莱克”,第二张纸上写的才是“罗宾·埃拉科特”。

对方为什么改了主意?“操。”斯特莱克小声说。

他有些艰难地站直身体,拿起罗宾挂在门后的手提包,锁好玻璃门,上了楼。“警察马上就来,”他说,把手提包放到罗宾面前,“喝杯茶?”

罗宾点了点头。“掺点白兰地?”“你这儿没有白兰地。”她说,声音微微沙哑。“你找过了?”“当然没有!”她说,好像对她会私自翻找他的橱柜这种假设很生气。斯特来克不禁微笑。“只是你——你不是那种会存着医用白兰地的人。”“啤酒怎么样?”

罗宾摇摇头,仍然笑不出来。

斯特莱克泡了茶,捧着自己的马克杯,坐到她对面。他的人就是看起来那样:大个子退役拳击手,抽了太多烟,吃了太多快餐。他有两道粗眉,一个被揍扁了的歪鼻子,不笑时面容阴沉,脾气似乎很坏。他茂密的拳曲黑发刚洗过,还没干透,又让罗宾想起雅克·伯格和萨拉·夏洛克。那场争吵仿佛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她上楼后,只短暂地想起过马修一次。她一点也不期待告诉马修今天发生了什么。他会很生气。马修不喜欢她为斯特莱克工作,更不喜欢今天这样的事。“你看过——看过了吗?”罗宾喃喃地说,端起热茶又放下,一口都没喝。“嗯。”斯特莱克说。

她不知道该问什么。那是一条被砍断的人腿。这件事太可怕,太恐怖,她能想到的问题似乎都太傻,太可笑:你认得出这条腿吗?你觉得他为什么要把这东西寄到这儿来?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把这东西寄给我?“警察会想了解那个快递员。”他说。“我知道,”罗宾说,“我正在回想关于他的一切。”

楼下的门铃响了。“应该是沃德尔。”“沃德尔?”她警觉地重复。“他是对我们最友好的警察,”斯特莱克提醒她,“待着别动,我去带他上来。”

在过去一年里,斯特莱克成了伦敦警察厅最不欢迎的人,但这并不完全是他的错。媒体不厌其烦地报道他破案生涯里最为辉煌的两次胜利,警方的一切努力都付诸东流,所以对他恨之入骨。但沃德尔在第一个案子里帮过他,也因此享有部分荣耀,所以两人的关系还过得去。罗宾没和沃德尔见过面,即便是在出庭时。她只在报纸的相关报道中见过他的照片。

沃德尔真人挺英俊,有一头浓密的栗色短发和巧克力棕色的眼眸。他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他进屋时,沉思地望了罗宾一眼——目光飞快地扫过头发、身材和左手,在镶嵌着蓝宝石和钻石的订婚戒指上停留片刻。斯特莱克不知道自己是觉得好笑还是恼火。“埃里克·沃德尔,”他低声说,露出斯特莱克觉得相当多余的迷人微笑,“这位是侦缉警长埃克文西。”

和他一起上门的是一位瘦瘦的黑人女警官,头发梳到脑后,绑成发髻。她冲罗宾短暂地一笑,罗宾不禁因为另一位女性的存在而感到安慰。然后侦缉警长埃克文西才四处打量斯特莱克的卧室兼客厅。“包裹呢?”她问。“在楼下,”斯特莱克说,从兜里掏出办公室的钥匙,“我领你们去。你老婆还好吗,沃德尔?”他一边带着侦缉警长埃克文西往门口走,一边问道。“关你什么事?”督察回嘴。他在罗宾对面坐下,摊开笔记本。让罗宾感到安心的是,他很快收起那种她暗自比喻为教导员似的态度。“我走到这儿时,他就站在大门外,”沃德尔问起人腿被寄来的经过,罗宾如此描述,“我以为他是个快递员。他穿着黑色皮衣——一身黑,只是夹克的肩上有些蓝色条状图案。头盔也是黑的,面罩放了下来,是反光镜面面罩。算上头盔,他比我高四五英寸。”“身材呢?”沃德尔做着笔记,问。“要我说,挺壮的,但应该也有夹克的缘故。”

斯特莱克回来,罗宾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到他身上。“我是说,不是——”“不是老板这种死胖子?”斯特莱克听见前面的部分,接了话。沃德尔从不会放过挖苦斯特莱克的机会,听到这话,小声笑起来。“他戴着手套,”罗宾说,没有笑,“骑摩托用的黑色皮手套。”“他当然会戴手套,”沃德尔说,又记下一条,“我想你大概没注意那辆摩托车吧?”“是辆本田,红黑色的,”罗宾说,“我注意到车徽了,像翅膀。我猜排量是七五〇。车挺大的。”

沃德尔显得既惊讶又佩服。“罗宾是个车迷,”斯特莱克说,“开起车来像费尔南多·阿隆索。”

罗宾暗自希望斯特莱克别这么兴致高昂。楼下有一条女人的腿,她身体其余的部分在哪儿?她可不能哭。她每天应该多睡会儿。可恶的沙发……她最近在那沙发上睡过太多次了……“他强迫你签字了?”沃德尔问道。“算不上强迫,”罗宾说,“他把签名板递过来,我就自动签了。”“板子上是什么?”“看起来像送货单……”

她闭上眼睛,努力回忆。那张表格看起来挺粗糙,好像是用手提电脑随便制作出来的。她这么说了。“你在等包裹吗?”沃德尔问。

罗宾提到婚礼用的一次性相机。“你接过包裹以后,他做了什么?”“他上车走了,去查令十字街。”

有人敲门。侦缉警长埃克文西出现在门口,拿着斯特莱克之前发现的压在人腿底下的字条。现在它装在证据袋里。“法医鉴定组来了,”她告诉沃德尔,“包裹里有这张字条。不知道上面的话对埃拉科特小姐是否有意义。”

沃德尔接过装在塑料袋里的字条,扫了一眼,皱起眉。“胡言乱语,”他说,随即念出声来,“‘A harvest of limbs, of arms and of legs, of necks,手脚的丰收,胳膊和腿的丰收——’”“‘—that turn like swans,——转动的天鹅绒般脖颈的丰收’。”斯特莱克接上。他正靠在灶台边,不可能隔着那么远看清字条,“‘as if inclined to gasp or pray,仿佛注定要喘息或祈祷。’”

三个人都盯着他。“是歌词。”斯特莱克说。罗宾不喜欢他的表情。她看得出,这些歌词对他意义重大,不好的意义。他显得有些挣扎,但最终解释道:“是《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鲑鱼盐小姐》的最后一段。蓝牡蛎崇拜。”

侦缉警长埃克文西仔细画好的眉毛扬起来。“谁?”“七十年代的老牌摇滚乐队。”“你好像很了解他们的作品。”沃德尔说。“我知道这首歌。”斯特莱克说。“你知不知道可能是谁寄来的?”

斯特莱克犹豫。其他三人凝视着他。侦探头脑里飞速掠过一系列杂乱的画面和记忆。一个低低的声音说:She wanted to die.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一个十二岁女孩的纤细双腿,腿上有交叉纵横的浅白色伤痕。一双鼬般的黑色小眼睛,充满蔑视,眯了起来。黄色的玫瑰刺青。

他又想起一张案件记录单——它比其他记忆落后一步,如烟雾散去般逐渐清晰。别人也许会第一时间想到——那上面记录了从尸体上割下阴茎事件。阴茎被寄给了警方的线人。“你知不知道可能是谁寄的?”沃德尔又问一遍。“也许吧。”斯特莱克说。他瞥了罗宾和侦缉警长埃克文西一眼。“最好和你单独谈。你们还要询问罗宾吗?”“需要名字、住址什么的,”沃德尔说,“瓦妮莎,交给你行吗?”

侦缉警长埃克文西拿着笔记本走过来。两个男人的脚步声逐渐消失。罗宾再也不想见到那条断腿,但她还是因为被排除在外而心生委屈。包裹上写的可是她的名字。

可怖的包裹还躺在楼下的桌子上。侦缉警长埃克文西之前已经带着两名同事进去,现在这两人一位在拍照,另一位在用手机打电话。他们的长官和斯特来克从旁边走过,两人都好奇地看了斯特莱克一眼。他是警界的名人,但也经常与警方处于敌对状态。

斯特莱克关上里间办公室的门,和沃德尔在书桌两边坐下。沃德尔把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说吧,在你认识的人里,谁喜欢把尸体肢解,再寄给别人?”“特伦斯·马利,”斯特莱克犹豫片刻后说,“先从他说起好了。”

沃德尔没写字,目光越过手里的笔,瞪着他。“‘挖掘工’特伦斯·马利?”

斯特莱克点点头。“哈林盖伊犯罪集团里的那个?”“你认识几个‘挖掘工’特伦斯·马利?”斯特莱克不耐烦地说,“里面又有几个喜欢给人寄人体?”“你是怎么跟挖掘工扯上关系的?”“跟缉毒小组联合行动,二〇〇八年。贩毒团伙。”“让他入狱的那一次?”“没错。”“见鬼的老天,”沃德尔说,“哈,那差不多可以确定了。那家伙是个该死的疯子,刚放出来,能跟伦敦一半的妓女搭上线。我们最好赶紧去泰晤士河打捞某个妓女的尸体。”“嗯,可我当时是匿名作证,他不应该知道我在那个案子里的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沃德尔说,“哈林盖伊犯罪集团——跟他妈黑手党似的。你听说过吗?他把哈特福·阿里的阴茎寄给伊安·拜文。”“嗯,我知道。”斯特莱克说。“那首歌又是怎么回事?他妈的丰收什么的?”“嗯,这就是我所担心的事,”斯特莱克慢慢地说,“我感觉这不是挖掘工干的,他不爱玩这种花样。所以我想,也许是其他三个人之一。”4

Four winds at the Four winds Bar,

Two doors locked and windows barred,

One door left to take you in,

The other one just mirrors it……

Blue Öyster Cult,‘Astronomy’

四风酒吧的四股风,

两扇门锁了,窗上栅栏重重,

一扇门开着让你进,

另一扇不过是镜中倒影……——蓝牡蛎崇拜乐队,《天文学》“你认识四个会给你寄人腿的人?四个?”

斯特莱克站在水池边刮胡子,能在旁边的圆镜子里看见罗宾惊骇的表情。警察带走人腿,斯特莱克宣布暂时停工,罗宾还坐在他这厨房兼客厅的富美家餐桌边,手里捧着第二杯茶。“跟你说实话,”他说,大片大片地刮胡子,“我想应该只有三个。我也许不该跟沃德尔提起马利。”“为什么?”

斯特莱克给罗宾讲述自己与那个职业罪犯的短暂交集。此人的最后一场牢狱之灾,有一部分是拜斯特莱克作证所赐。“……沃德尔现在认为,哈林盖伊犯罪集团发现我当时作证了。但我出庭后不久就去伊拉克了,也没听说过特别调查局里有谁因为出庭作证就暴露身份。再说,那些歌词一点也不像是挖掘工的手笔。他不是喜欢这种花哨把戏的人。”“但他会杀人,分尸?”罗宾问。“据我所知只有一次——但是你别忘了,给我们寄来人腿的人不一定杀了人,”斯特莱克岔开话题,“也许是从已经存在的尸体上砍下来的。也许是医院处理掉的截肢。沃德尔会去调查。我们得先看鉴定结果怎么说。”

至于从活人身上把腿砍下来这种恐怖的可能性,他决定略过不提。

在随后的沉默里,斯特莱克打开厨房水龙头,洗了洗剃刀。罗宾盯着窗外出神。“嗯,可你总得把马利的事告诉沃德尔,”罗宾说,转头望向斯特莱克,他们的目光在镜子里相遇,“我是说,他以前给人寄过——他究竟给人寄了什么?”她有点紧张地问。“一根阴茎。”斯特莱克说。他洗干净脸,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才又说:“嗯,你说得对。但我越想越觉得不是他。等我一下——我换件衬衫。你尖叫时,我扯掉了两颗扣子。”“抱歉。”罗宾小声说,斯特莱克钻进卧室。

罗宾呷着茶,环顾自己所在的屋子。她以前从没进过斯特莱克住的这间阁楼,最多只是敲敲门,传达个口信,或者在业务最忙、他们最缺觉时过来叫他起床。这间厨房兼客厅面积狭小,但收拾得相当整洁。从四处的布置看不出任何性格:不成套的马克杯,煤气灶边叠着一条廉价抹布;没有照片,没有装饰品,只有挂墙橱柜上摆着张小孩的画,画中是个士兵。“这是谁画的?”斯特莱克穿着干净衬衫重新出现时,罗宾问道。“我外甥杰克。他挺喜欢我的,不知道为什么。”“别装可怜。”“我没装。我不太会跟小孩说话。”“所以你认识的人里有三个——”罗宾重新提起之前的话题。“我想喝一杯,”斯特莱克说,“我们去托特纳姆酒吧吧。”

路上不可能谈这种事,气钻的噪音还在不断从施工的大坑里传出。但斯特莱克走在罗宾身边,那些穿着荧光服的工人既没有吹不怀好意的口哨,也没说任何调侃的话。最后他们走到斯特莱克最爱的本地酒吧,里面有华丽的镀金镜子、深色的木板和闪亮的黄铜酒泵,头上是彩色玻璃圆顶,旁边挂着费利克斯·德容所绘的嬉笑美女。

斯特莱克点了一大杯“厄运沙洲”啤酒。罗宾没心情喝酒,点了杯咖啡。“所以,”侦探回到穹顶下的高脚桌边,罗宾又问,“那三个人都是谁?”“别忘了,我很可能彻底搞错了目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说。“好,”罗宾说,“是谁?”“心灵扭曲、有理由对我恨之入骨的人。”

在斯特莱克的脑海里,一个腿上到处是伤、吓坏了的十二岁瘦小女孩正透过屈光眼镜打量着他。她伤的是右腿吗?他想不起来了。上帝啊,千万别是她……“谁?”罗宾又问一遍,已经失去耐心。“有两个是军队的人。”斯特莱克说,揉了揉还留着胡茬的下巴,“他们都挺疯狂暴力的,完全有可能——有可能——”

他话没说完,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罗宾等着他进一步解释,在心里猜测他前一天晚上是不是和新女友约会了。埃琳是位前专业小提琴手,如今在广播三台做主播。她是个长相颇具北欧风情的金发美女,在罗宾看来像是萨拉·夏洛克的美貌版。她想这就是自己一开始就不喜欢埃琳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埃琳曾在罗宾在场时称她为斯特莱克的“秘书”。“抱歉,”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给可汗那件案子写笔记。写到很晚。”

他看了手表一眼。“要不要下楼吃个饭?我饿坏了。”“等一会儿。还不到十二点呢。我想知道那几个人的事。”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好吧。”他说。一个人走过他们坐的桌子,去上厕所,斯特莱克压低声音。“唐纳德·莱恩,皇家直属边境军团。”他又想起那对鼬般的小眼睛,里面强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让他被判了无期。”“那他——”“过了十年就出来了,”斯特莱克说,“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莱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疯子。他是头野兽,聪明又狡猾的野兽;反社会——货真价实的反社会,要我说的话。让他被判无期的那件案子本来不该由我调查。他本来就要逃掉指控了。莱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但他没说莱恩到底做了什么,也没说他斯特莱克为什么会去调查那件事。有时候,特别是谈到特别调查局的工作时,罗宾能从斯特莱克的语气判断出他什么时候不想再讲得更详细。至今为止,她从来没再逼他往下说过。她不太情愿地放弃唐纳德·莱恩这个话题。“另外那个军队的人呢?”“诺尔·布罗克班克。‘沙漠之鼠’。”“沙漠——什么?”“第七装甲旅。”

斯特莱克似乎越来越不情愿说了,表情也阴郁起来。罗宾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饿了——他需要定时进餐才能维持状态——还是其他更阴暗的理由。“我们吃饭吧?”罗宾问道。“好。”斯特莱克说,将啤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

地下室的餐厅很温馨,房间里铺着红地毯,另设第二处吧台,四处摆着木头餐桌,墙上挂满镶框画。他们是第一桌客人。“你之前说什么来着,诺尔·布罗克班克?”斯特莱克点好炸鱼配薯条后,罗宾点了沙拉,催促道。“嗯,他也有理由对我怀恨在心。”斯特莱克简单地说。他不想谈唐纳德·莱恩,似乎更加不愿意谈布罗克班克。他的目光越过罗宾的肩,盯着虚空看了很久,然后说:“布罗克班克脑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是你把他送进监狱的?”“不是。”斯特莱克说。

他的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罗宾等了一会儿,明白他不会再主动说什么关于布罗克班克的事了,又问:“第三个呢?”

斯特莱克没说话。罗宾以为他没听清。“谁是——”“我不想说。”斯特莱克咕哝。

他怒视着新端上来的啤酒。罗宾可不会就这样被他吓倒。“不管那条腿是谁寄的,”她说,“收件人可是我。”“好吧,”斯特莱克犹豫片刻,不高兴地说,“他叫杰弗·惠特克。”

罗宾感到一阵震惊。她不用问斯特莱克怎么认识杰弗·惠特克的。她已经知道了,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谈过这个人。

关于科莫兰·斯特莱克的早期生活,网上有详细记载,之后媒体报道他成功破案时,又无数次把那些记录翻出来。他是一位摇滚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发生关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莱克二十岁时因吸毒过量而死。杰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纪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为杀死她的凶手,但最终无罪释放。

两人沉默地坐着,直到侍者上菜。“你怎么光吃沙拉?不饿吗?”斯特莱克问,吃光他的一盘薯条。正如罗宾所想,他的情绪随着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显好转。“婚礼。”罗宾言简意赅。

斯特莱克什么都没说。他私下给两人的关系制定了严格的界限,评论她的身材绝对是越界行为。从两人认识开始,他就下决心不要和她变得过于亲密。不过他还是觉得她已经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里这么想想已是越界),她还是圆润点好看。“你不会连你和那首歌的关系,”罗宾沉默几分钟后,开口问道,“也不肯告诉我吧?”

他咀嚼了一会儿,喝了几口啤酒,又点了一杯“厄运沙洲”,才说:“我母亲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他不想告诉罗宾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实根本就不愿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让他快活起来。罗宾从来没有对他过去的生活表现出丝毫兴趣,他想今天给罗宾提供些信息,算是种回礼。“那是她最喜欢的歌。蓝牡蛎崇拜是她最喜欢的乐队。嗯,‘最喜欢’可能不太准确,她简直对这支乐队五迷三道。”“她最喜欢的乐队不是‘死亡披头士’?”罗宾不假思索地说。斯特莱克的父亲是死亡披头士的主唱。他们从来没聊过这位昔日摇滚巨星的事。“不是,”斯特莱克微微一笑,“在莱达眼里,可怜的老乔尼只能排在第二。她最想要的是埃里克·布鲁姆,蓝牡蛎崇拜的主唱,但从来没能得手。他是为数不多成功逃脱的乐手。”

罗宾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一直在想象,自己母亲辉煌的情史如果全都暴露在网上,被所有人看到,那她会产生怎样的感受。斯特莱克新点的啤酒到了,他喝了一大口才接着说:“她差点给我取埃里克·布鲁姆·斯特莱克这个名字。”他说。罗宾正在喝水,差点呛到。她冲着餐巾直咳嗽,斯特来克大笑起来。“说真的,科莫兰这名字也没好到哪儿去。‘蓝色’科莫兰·斯——”“蓝色?”“蓝牡蛎崇拜,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老天,”罗宾说,“你可从来没说过。”“你如果是我,会说吗?”“歌名是什么意思,‘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鲑鱼盐小姐’?”“我哪里知道。他们的歌词都莫名其妙。跟科幻小说似的,胡言乱语。”

他的头脑里响起一个声音:She wanted to die.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

他又喝了几口啤酒。“我大概没听过蓝牡蛎崇拜的歌。”罗宾说。“不,你听过,”斯特莱克反驳,“《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别怕——什么?”“他们最出名的歌。《Don't Fear the Reaper,别怕死神》。”“哦,这——这样啊。”

在一瞬间的恐慌中,罗宾还以为斯特来克是在警告她。

他们在沉默中吃了一会儿饭。最后罗宾再也按捺不住,一边担心着自己的语气是否太过恐惧,一边问:“你觉得那个人为什么要把那条腿寄给我?”

斯特莱克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我也在想,”他说,“我想我们必须要考虑到,这很有可能是种威胁。所以,我们搞清楚——”“我可不休假,”罗宾语气激烈地说,“我也不会待在家里。马修巴不得我待在家里。”“你和他通过电话了?”

斯特莱克和沃德尔下楼时,她给马修打了电话。“嗯。他气我签了字。”“我想他应该很担心你。”斯特莱克言不由衷地说。他见过马修几次,每次之后都更讨厌马修。“他才不担心呢,”罗宾愤怒地说,“他只是觉得这下好了,我会吓得要命,辞掉这份工作。我才不会呢。”

马修听说这件事后相当惊骇。但与此同时,罗宾也听出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满足,听出了他没有明说的想法:在一个连正常薪水都付不起的私人侦探手下工作,和他共同进退——她现在总该明白这是个多么荒谬的决定了吧。斯特莱克让她的工作时间毫无规律,所以她在办公室收包裹。(“我收到一条人腿,可不是因为亚马逊没法往家里送货!”罗宾生气地争辩道。)对了,还有,当然啦,斯特莱克现在有了点名气,总能成为朋友聚会时的话题。而马修只是个会计,论声望远不及此人。他的怨恨和嫉妒相当深,还在不断膨胀。

斯特莱克没傻到要鼓励罗宾以任何方式对马修不忠,何况她冷静下来恐怕会后悔。“把腿寄给你而不是我,是他之后才想到的,”他说,“他一开始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猜他要么是想表明他知道你的名字,让我担心,要么就是想把你吓跑,不再为我工作。”“哈,我可不会被吓跑。”罗宾说。“罗宾,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不管他是谁,他想告诉我们的是:他很了解我。他知道你的名字,今天早上也知道了你的长相。他近距离观察过你。我不喜欢这一点。”“你显然不觉得我的反跟踪能力有什么了不起。”“看看你是在跟谁说话。我可是送你去上了我他妈能查到的最好的课程,”斯特莱克说,“还读了你拍到我脸上的那封烦人的推荐信——”“那你就是觉得我的自卫能力不怎么样。”“我从来没见识过你的自卫能力,你自称学过而已。”“对于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见过我撒谎吗?”罗宾感到受了侮辱,忍不住如此质问。斯特莱克不得不承认他没见过。“那不就得了!我不会傻乎乎地去冒险。你教过我怎么观察可疑的东西。再说,你也没法让我休息。手头的案子已经让我们忙不过来了。”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抬起两只毛茸茸的大手,揉了揉脸。“天黑以后哪儿都不要去,”他说,“你得带个报警器,质量好点的。”“行。”她说。“反正从下周一起,你就要去忙雷德福的案子了。”他说,想到这里稍稍安心。

雷德福是个富有的企业家,想让侦探扮成兼职员工,潜入他的办公室,调查某位高级经理是否在进行非法交易。罗宾是当仁不让的选择——他们破的第二桩案子过于受人瞩目,太多人都认识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喝光第三杯啤酒,想着要不要劝雷德福延长罗宾的工作时间。他想确定罗宾每天朝九晚五地待在富丽堂皇的办公楼里,直到寄来人腿的疯子落网。

罗宾抑制住阵阵袭来的疲倦和隐约的呕吐感。一场争吵,支离破碎的夜晚,然后是人腿带来的惊骇——她回到家之后,又得重新解释自己为什么要为一点微薄的薪水做如此危险的工作。马修曾是她获得安慰和支持的首要来源,如今却变成下一项等待排除的障碍。

那幅景象再次违背她的意愿,不请自来:塞在纸盒里的冰冷断腿。她不知道多久之后才能不再想它。不小心碰到过断腿的指尖微微发痒,她摆在腿上的手不自觉地握成拳。5

Hell’s built on regret.

Blue Öyster Cult,‘The Revenge of Vera Gemini’

Lyrics by Patti Smith

地狱由悔恨建成。——蓝牡蛎崇拜乐队,《薇拉·杰米尼的复仇》帕蒂·史密斯作词

几个小时以后,斯特莱克目送罗宾安全坐上地铁,回到办公室。他坐到罗宾的办公桌后面,在一片静默中陷入沉思。

他见过不少残缺不全的尸体。它们或在集体坟场里默默腐烂,或带着刚炸出的鲜血躺在路边。断肢残臂,血肉模糊,骨头粉碎。特别调查局,皇家军事警察的便衣分支负责的就是非正常刑案。他和同事们到现场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开玩笑。你只能以这种方式面对支离破碎的死者。清洗遗体,再将其放进铺好绸缎的棺材,那是特别调查局所无福消受的好活儿。

棺材。装人腿的纸箱看起来相当普通,无法查明其生产地。也没有可以据其追查前一个收件人的痕迹。什么都没有。整个箱子包装得那么整齐、谨慎、干净,最让他不安的就是这件事,而不是那条可怖的人腿。这种细致入微、几乎像外科手术般精准的作案手法让他胆战心惊。

斯特莱克看了手表一眼。他今晚和埃琳有约。他已经交了两个月的这位女朋友正在经历一场难熬的离婚,其过程仿佛国际象棋大师赛,每一步都是令人心惊的险着。已经与她分居的丈夫非常富有,斯特莱克第一次跟她回家后才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公寓俯瞰摄政公园,宽敞,铺着木地板。根据他们协商好的抚养权安排,她五岁大的女儿不在家时,她才有空出来见斯特莱克。他们每次约会,都选择偏僻、幽静的餐厅,因为埃琳不想让已经与她分居的丈夫知道她另有新欢。这样的安排对斯特莱克尤为合适。在普通人寻欢作乐的夜晚,他往往得在外面跟踪别人不忠的伴侣,这是多年来阻碍他发展恋爱关系的难题。何况他也不想和埃琳的女儿搞好关系。他没对罗宾撒谎,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小孩说话。

他伸手拿过手机。他在赴晚宴前,还有几件事要做。

第一个电话没人接,转入语音信箱。他留了言,叫以前在特别调查局的同事格雷厄姆·哈德亚克给他回电话。他不知道哈德亚克现在是否还在职。他们最后一次通话时,他正要转职去德国。

他想找的第二位老朋友的生活轨迹几乎与哈德亚克正相反。让斯特莱克失望的是,第二个电话也没人接。他留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留言,挂了手机。

他把罗宾的椅子往电脑拖近些,打开电脑,盯着开机界面出神。违背他的意愿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他母亲的裸体。都有谁知道那块刺青的存在?首先是她的丈夫,然后是在她生活里进进出出的那些男友,还有在他们非法居留过的公寓和流浪过的肮脏窝棚里,所有见过她换衣服的人。在托特纳姆酒吧里,他还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性,但他没告诉罗宾:莱达也许拍过裸照。以她的性格,这一点也不奇怪。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移动,但他只打出“莱达·斯特莱克”和“裸”,便用食指生气地反复点删除键,把所有字全都消掉。这可不是正常人会想涉足的领域,不是你会想留在搜索记录里的字眼。但遗憾的是,这也不是可以派别人去做的事。

他盯着刚清空的搜索栏,鼠标毫无表情地冲他一闪一闪。然后他又用两根食指打字法,打出“唐纳德·莱恩”。

叫这个名字的人不少,特别是在苏格兰。根据莱恩的年纪、在他服刑期间出现的房租和投票记录,他仔细地把其他人依次排除,最终锁定一个人。对方似乎在二〇〇八年住在科比,和一个名叫洛兰·麦克诺顿的女人同居。根据记录,洛兰·麦克诺顿现在自己住在那里。

他删掉莱恩的名字,输入“诺尔·布罗克班克”。英国叫这个名字的人比唐纳德·莱恩少一些,但斯特莱克还是一样撞上死胡同。有一位N.C.布罗克班克二〇〇六年独居于曼彻斯特,但如他果就是斯特莱克想找的人,记录里显示他和妻子分手了。斯特莱克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他向后瘫倒在罗宾的椅子里,开始思考此事可能的后续发展情况。警察很快就会要求民众提供情报,沃德尔已经答应斯特莱克,在开发布会前通知他一声。如此荒诞残忍的故事一定会变成新闻,媒体肯定兴趣浓厚。他想到这里,非常烦恼,因为这条腿寄到了他的办公室。如今的科莫兰·斯特莱克很有新闻价值。他在伦敦警察厅的鼻子底下解决了两起谋杀案,而那两起案子就算没有私人侦探参与也已经备受瞩目:第一个案子的受害者是位年轻漂亮的女人,而第二个案子则是诡异的仪式性谋杀。

斯特莱克不禁自问,收到这条腿会对他拼命经营的侦探业务造成怎样的影响?后果恐怕不堪设想。网络搜索是社会地位的残酷晴雨表。很快,在谷歌上搜索“科莫兰·斯特莱克”,首页结果不会再是对他两次成功破案的大肆宣扬,而是无情的事实:有人给他寄了一部分碎尸。他有至少一个非常不好惹的仇敌。斯特莱克自以为很了解民众,至少很了解私人侦探赖以生存的那一部分——他们没有安全感、战战兢兢又饱含愤怒,很难信赖一家曾收到过人腿的侦探事务所。在最好的情况下,新客户会觉得他和罗宾光应付自己的事就已经够忙了;在最糟的情况下,他们会以为两人出于莽撞或无能,卷入了远远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麻烦。

他本打算关机,临时改变主意,比搜索母亲裸照时更不情愿地输入“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

脸书和Instragram网站上都有同名者,同名者在他从来没听说过的公司工作,在自拍照里灿烂地笑着。他仔细检阅那些照片。她们大多都是二十多岁,她应该也在这个年纪。他可以排除黑人姑娘,但无法再通过其他数据排除任何人,不论她们都是棕发、金发还是红发,长相漂亮或平凡,在照片里笑容灿烂、脸色阴沉还是对镜头一无所觉。没有人戴眼镜。她是否觉得拍照时戴眼镜不够漂亮?她做了近视激光手术?她也许根本不用社交网站。她一直想改名来着,斯特来克记得。她也许根本不在这些人里头,而原因很简单:她死了。

他看了手表一眼。该换衣服出门了。

不可能是她,他心想。然后他又想:千万别是她。

因为如果是她,那就是他斯特来克的错。

6

Is it any wonder that my mind’s on fire?

Blue Öyster Cult,‘Flaming Telepaths’

我的头脑着了火,这有什么可奇怪的?——蓝牡蛎崇拜乐队,《燃烧的传心术师》

当晚,罗宾在回家的路上格外警惕,偷偷观察车厢里的每一个男人,与记忆里递给她那个可怖包裹的黑色皮衣高个子进行比对。她第三次和一个穿着廉价西服的瘦小亚洲男人对上目光,亚洲男人满怀期待地冲她微笑。在那之后,她就一直盯着手机,手机只要有信号,她就在BBC网站上四处浏览,和斯特莱克一样,也想知道那条腿什么时候会上新闻。

下班四十分钟后,她在离家最近的车站下了车,走进旁边的维特罗斯大超市。家里的冰箱几乎空空如也。马修不喜欢出门买菜(在他们倒数第二次争吵时,他否认这一点)。她很确定,马修是觉得她的工资还不到两人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这些他不喜欢干的日常琐事自然是她罗宾的义务。

穿西装的男人们独自往购物篮和购物车里扔加热就能吃的速食快餐。职业女性步履匆匆,抓过货架上煮一下就能喂饱全家的意面。一位神色疲惫的母亲推着尖叫的婴儿,在货架间转来转去,像只晕头转向的飞蛾,无法集中精神,购物篮里只有一袋胡萝卜。罗宾沿着货架缓步而行,神经格外过敏。这里没有人长得像那个一身黑色皮衣的男人,没人在一旁埋伏,想象着砍断罗宾的腿……砍断我的腿……“借过一下!”一个想拿香肠的暴躁中年妇女说。罗宾道了歉,退到一边,惊讶地发现自己手里正拿着一包鸡腿。她把鸡腿扔进推车里,快步走到超市另一端,在各种酒水的包围下暂获宁静。她拿出手机,给斯特莱克打了个电话。铃声刚响第二次,他就接了。“你还好吗?”“嗯,当然——”“你在哪儿?”“维特罗斯。”

一个秃顶矮个男人在罗宾身后仔细浏览雪莉酒货架,目光与她的胸部平行。罗宾往旁边挪了一步,结果他也跟过来。罗宾怒视对方,男人脸红,走开了。“哦,在维特罗斯应该没事。”“嗯,”罗宾盯着秃顶男人逃走的背影说,“听着,这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刚想起来:过去几个月里,我们收到过几封奇怪的信。”“精神病函?”“别这么说。”

罗宾一直抗议他用这个词统称那些来信。斯特莱克自从解决了第二桩谋杀案,声名远扬,奇怪的信件越来越多。有些语句相对通顺的信会直截了当地要钱,以为斯特莱克富可敌国。还有一些人希望斯特莱克帮助解决一些诡异的私仇,他们似乎把所有时间都用来证明异想天开的理论。那些需求和愿望写得逻辑不通,语句支离破碎,读信者唯一明白的是,写信者患有精神疾病。最后一类写信者是认为斯特莱克相当迷人的男男女女(“这才叫精神病呢。”罗宾如此评论)。“寄给你的?”斯特莱克问,语气突然严肃起来。“不,给你的。”

她能听见斯特来克在自己的屋子里走来走去。他也许要和埃琳约会。他从来没谈起过这段关系。要不是某天埃琳亲自来到办公室,罗宾恐怕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也许直到斯特莱克戴着结婚戒指来上班的那一天。“信里说什么?”斯特莱克问。“嗯,有个姑娘说她想砍掉自己的腿。她写信来征求你的意见。”“你再说一遍?”“她想砍掉自己的腿。”罗宾口齿清晰地复述,在旁边挑选粉红酒的女人惊恐地瞥了她一眼。“我的老天,”斯特莱克嘟囔,“你还不让我叫他们精神病。你觉得她真的做了,现在把腿寄给我,通知我一声?”“我想这么一封信也许和现在的情况有关系,”罗宾压抑着语气说,“有些人就是想砍掉自己身上的某些部位,这是一种医学现象,名叫……可不叫‘精神病’,”她补上一句,提前堵住斯特莱克的话,斯特莱克大笑起来,“还有另外一封信,署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那封信挺长的,不停地说你的腿,还说要补偿你什么的。”“如果要补偿我,应该送条男人的腿过来。把现在这条装在我身上,我会看起来像他妈的傻——”“别,”她说,“别开玩笑了。我不懂你怎么有这个心情。”“我不懂你怎么就不能。”他温和地说。

罗宾听见一阵熟悉的窸窣声,随即是洪亮的咣当声。“你去翻精神病抽屉了!”“你不该称之为‘精神病抽屉’,罗宾。这对精神疾病患者可不尊重——”“明天见。”她说,忍不住露出微笑,在他的大笑声中挂断电话。

她在超市里慢慢走,她抵抗了一天的疲惫卷土重来。最累人的部分是决定吃什么。如果能跟着别人列出的单子买东西,她会觉得很放松。罗宾和那些全职上班的母亲一样,寻找适合快速烹饪的食材,最后拿了好多意面。她在结账处排队时,发现前面就是之前带着婴儿的那位年轻女人。婴儿终于哭累了,睡得很死,拳头胡乱摊在两边,双眼紧闭。“真可爱。”罗宾觉得那姑娘需要鼓励。“只有在睡着时。”年轻母亲露出虚弱的微笑。

罗宾回到家时真的累坏了。让她吃惊的是,马修正站在狭窄的走廊里等她。“你买东西了!”马修见到她手里提着四个鼓鼓囊囊的购物袋,说道。罗宾感觉到马修的失望——他做的好事得不到应有的赞赏了。“我给你发了短信,说我会去维特罗斯!”“我没看到,”罗宾说,“抱歉。”

她当时大概正和斯特莱克打电话。他们也许是同时去超市的,只不过她有一半时间都躲在酒水区。

马修伸出手臂,向前迈一步,将她搂在怀里,表现出的宽容态度让罗宾不禁又生气。但罗宾必须承认,他和平常一样英俊:一身深色西装,浓密的金褐色头发向后梳去。“很可怕吧。”他低声喃喃,吹在罗宾头发上的气息很温暖。“是啊。”罗宾说,伸手搂住他的腰。

他们安静地吃了意面,没人提起萨拉·夏洛克、斯特莱克或雅克·伯格。她早上还下定决心要马修亲口承认,之前对鬈发表示赞赏的是萨拉,不是她。现在那股气势已经消失殆尽。马修带着歉意开口时,罗宾觉得这是对自己成熟忍让的奖赏:“吃完饭,我还有些工作要处理。”“没问题,”罗宾说,“反正我也打算早点睡。”

她冲了杯低热量热巧克力,带着本《红秀》杂志上了床。但她无法集中精神。过了十分钟,她起床去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回到被窝里,在谷歌上搜索杰弗·惠特克。

她曾经带着歉疚搜索过斯特莱克的历史,读过惠特克在维基百科上的词条。现在她更加仔细地读了一遍。词条开头是惯例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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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惠特克

杰弗·惠特克(一九六九年生)是个音乐家。他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与“骨肉皮”莱达·斯特莱克结婚闻名,并于一九九四年被指控谋杀了她。惠特克的父亲是学者、杰出服务勋章获得者兰道夫·惠特克爵士。

早期经历

惠特克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他的母亲帕特里夏·惠特克未成年就生下了他。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惠特克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曾因拿刀捅伤教职工而被戈登斯敦中学开除。他本人声称,他被学校开除后,他祖父把他关在一间工棚里三天。但他祖父否认这一指控。少年时期的惠特克离家出走,度过一段艰苦的生活。他说自己曾当过坟墓挖掘工。

音乐生涯

惠特克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为几支激流金属乐队弹过吉他,写过歌词,其中包括康复艺术乐队,恶魔之心乐队和死灵乐队。

个人经历

一九九一年,惠特克认识了莱达·斯特莱克,她是乔尼·罗克比和里克·范托尼的前女友,当时正在为考虑签下死灵乐队的唱片公司工作。惠特克和斯特莱克于一九九二年结婚。同年十二月,她生下一个儿子,名为斯维奇·拉维·布鲁姆·惠特克。一九九三年,惠特克因为吸毒被死灵乐队解雇。

莱达·惠特克于一九九四年死于过量使用海洛因,惠特克被控谋杀了她,但最终被无罪释放。

一九九五年,惠特克因为殴打罪和意图绑架自己的儿子被捕。当时,他的儿子由他的祖父母抚养。他因殴打祖父被判缓刑。

一九九八年,惠特克用刀威胁同事,获刑三个月。

二〇〇二年,惠特克因阻碍尸体下葬入狱。与他同居的卡伦·亚伯拉罕死于心脏衰竭,惠特克将她的遗体藏在两人同居的公寓里,时间长达一个月。

二〇〇五年,惠特克因贩毒入狱。

罗宾把这一页读了两遍。今晚,她很难集中注意力。信息进入她的头脑后会滑到一边,无法被她完全吸收。但惠特克个人史的某些部分跳了出来,诡异得让她无法不在意。为什么会有人愿意把尸体藏在家里一个月?惠特克是害怕再次被控谋杀罪,还是另有原因?死尸,四肢,分成几块的冰冷肉体……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做了个苦脸。那味道仿佛是放了香料的尘土。她为了穿上婚纱后能显得苗条,已经一个月没碰过真正的巧克力了。

她把马克杯放回床头柜上,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摆好,在图片搜索栏里输入“杰弗·惠特克,审判”。

图片布满整个屏幕。两个不同的惠特克出现在法庭上,时间相隔八年。

被控杀死妻子的年轻惠特克脑后束着肮脏的马尾辫。他穿着黑色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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