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4 18: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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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曦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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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试读:

导言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三省区为主体的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是当前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集中了西部乃至全国最具代表性的边疆边境省区和少数民族省区,拥有50多个民族成分和基本完整的宗教派别体系,汇聚了全国1/3的少数民族人口,拥有231个民族县、10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1个边境县,分别占全国的36.49%、17.06%和39.53%,是中国民族类别最多、民族人口分布最集中、经济发展水平最落后、社会稳定压力最沉重的地区。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以壮族为主体的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全国唯一具有沿海、沿江、沿边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云南省是中国少数民族类别最多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边疆地区,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基因宝库之称;西藏自治区是以藏族占绝对多数人口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藏独”分裂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重点关注的边疆地区。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各民族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以及兄弟省市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济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社会稳定不断巩固。但是由于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多种因素的相互制约和历史发展的曲折性,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非常落后,经济总量小,发展实力弱,贫困分布极其广泛,内生增长能力严重不足,社会发育程度相对低下,民族宗教问题错综复杂,社会冲突与矛盾日渐增多,社会稳定压力十分沉重。由自然生存环境恶劣和社会发展严重滞后等多因素造成的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贫困问题、“藏独”分裂势力以“西藏独立”为目的不断制造恐怖事件的西藏问题、由众多跨界民族引起的以跨国婚姻为代表的跨国社会问题、广泛分布于广西和云南民族地区的毒品伤害和艾滋病扩散问题、跨国犯罪问题以及因经济利益冲突、社会矛盾激化而频发的群体性冲突问题错综复杂,相互影响,相互强化,不仅是直接影响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疆稳固的严重挑战,而且是影响西部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隐患。冷静分析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严峻态势与制约因素,探索建立完善的社会稳定机制,对于有效遏制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社会冲突、科学推进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正安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边疆稳固、维护民族团结及国家安全,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战略意义。

本书研究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边疆稳定与国家安全、建设和谐繁荣边疆与维护民族大团结、消除贫困与增强边疆人民自我发展能力等发展宗旨,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面临的障碍、矛盾和缺陷等现状出发,在系统阐释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发展背景及其地缘安全格局的基础上,从边疆贫困视角研究国家安全,从国家安全高度探讨边疆贫困的治理,分析、研究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严峻的贫困态势及其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并把当前影响西南边疆安全的跨国毒品犯罪、艾滋病扩散、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跨境民族等问题与贫困问题相结合来探讨其内在作用机理,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治理的战略框架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探索、寻求一条适应当前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相互促进的制度创新与机制改革的道路,推进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在政策、机构、部门、制度安排、机制设计等领域的调整与改进,建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的新型扶贫制度以及相应的社会稳定机制。并且也为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战略特殊政策措施、出台维护边疆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国家战略及实施细则提供理论和决策支持,以求切实解决边疆人民脱贫发展、消除边疆稳定与国家安全隐患等重大民生问题与国家战略安全问题,为西南边疆地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基础条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奠定和谐、稳定的边疆环境,为中华民族的崛起开辟繁荣、安全的陆上沿边开放通道。

本书研究认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国贫困面积分布最广、贫困人口最集中、人类发展水平最低的地区之一,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在21个省(市、区),以云南省最多,高达73个,占全省县级区划的56.6%。广西壮族自治区109个县级区划有28个扶贫重点县,占该区县级区划的比重为25.7%。西藏自治区作为整体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进入国家扶贫序列,则其贫困面为100%。全国341个民族自治贫困县(包括西藏)分布于17个省级行政区内,西藏最多,其次为云南。云南112个山区县中有71个扶贫重点县,78个民族县中有51个扶贫重点县,29个自治县中有21个扶贫重点县,25个边境县中有16个扶贫重点县。全国6个特困民族中云南就占4个,包括景颇、佤、拉祜、傈僳等民族,贫困人口占本民族人口的50%以上。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7个国家接壤、3个国家相邻,在8900多千米边境线上许多跨界而居的同一民族大都生活在贫穷和边远地区,持久的贫困往往更容易使他们深陷毒品走私、武器贩卖、非法移民、人口拐卖、“婚托”骗婚等跨国犯罪的泥潭,更容易陷入邪教组织的魔掌。卡尔·马克思(Karl.Marx)曾经指出,赤贫现象以加速度产生着赤贫现象,犯罪行为随着赤贫现象的增长而增长。一些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当发展不平衡问题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纠缠在一起时,往往成为社会动荡、国家分裂的诱发因素。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同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密切相连,使贫困本身带来的社会问题更加复杂而敏感,由此进一步加大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压力。

本书的研究表明,“藏独”分裂势力活动一直是影响西南边疆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藏独”分裂势力不断制造恐怖事件,严重干扰了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对藏区的社会稳定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并且还不断通过制造舆论、制造国际冲突的方式吸引国际势力介入,导致“藏独”分裂势力的国际化进程呈加速状态。云南、广西毗邻世界最大毒源——“金三角”,是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毒品问题最严重的地区,面临着边境渗透与内地流入的双重压力。随着世界毒品泛滥和“金三角”毒品生产的迅猛发展,不仅导致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贫困边民、无业人员、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实施的贩毒、盗窃、抢劫、杀人等多元化刑事犯罪、涉黑犯罪大幅上升,而且也导致该区域成为艾滋病多发区域,艾滋病扩散速度不断加快。近10年来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各种社会经济矛盾交织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反映了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同以企业和政府为代表的强势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纠纷,并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部分性质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基本是企业和政府或者资本和权力勾结的结果,危害甚大,影响恶劣。这表明在社会转型加速期,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种利益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和摩擦增加,使民族地区的社会系统更加复杂化和多元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进一步加剧。群体性事件往往容易和民族、宗教、政治等因素联系起来,使问题变得更复杂而敏感,如果处置不当或者被反华势力利用,就可能使小问题转化为大问题,使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使国内问题上升为国际问题,对西南边疆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毗邻国家众多,在边境地带极易形成行政管理漏洞或法律管辖盲区,加之西南边境地区山多林密,过境非常容易,给侦查工作和打击犯罪增加了很大难度,导致跨国毒品走私、偷盗抢劫、人口拐卖、偷渡赌博等跨国犯罪问题十分突出。与一般犯罪相比,跨国犯罪组织更加严密,目标更加明确,手段更加凶残,破坏性更大。在犯罪行为本身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的同时,更为严重的是威胁到该区域的边境安全和人民生活,甚至影响整个国家的边防巩固与社会稳定。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跨境民族众多,跨境婚姻十分普遍。近年来,跨国婚姻在形式上呈现出公开化、扩散化、有组织化、营利化的特点。在地理上,越南新娘已经从中越边境向内地扩散,并开始出现由中国南方向北方发展的势头。边疆民族之间的跨境通婚基本不履行主体国家相关的法律程序,使其既丧失出生地的国籍,又未重新获得新的公民身份,造成国家身份认同缺失,社会身份认同中断,甚至波及其子女的国家、政治以及法律认同。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开放涉外婚介业务,相关中介缺乏法律约束,绑架、骗婚等非法手段逐渐进入中国,早婚、买卖婚、骗婚、超生现象普遍,挑战中国法律权威,造成边境地区婚姻管理混乱,也为各种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和土壤,成为西南边境地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重大威胁。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加大对滇西边境山区、藏中地区以及广西边境地区的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在民族地区进一步完善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等;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控制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等。”2014年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加快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在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总体背景下,应根据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民族文化、军事地位及经济社会发展所体现的民族性、历史性、敏感性、国际性与重要性特征,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明确定位为中国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与保障区、中国最主要的自然生态平衡与保护区、中国民族文化多样性发展的传承与创新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难点与关键区、中国国家安全的军事战略屏障与重点区。尽快摆脱依赖自然资源开发、以追求GDP为核心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重新确立以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本投资、社会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区域发展思路,明确新的区域开发重点,构建新的反贫困治理结构,塑造新的社会发展体系,建立新的社会稳定机制。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点是大力推进以缓解贫困状况、缩小发展差距为核心的边疆经济建设,大力推进以民族文化融合、多样性文化保护为核心的边疆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以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谐为核心的边疆社会建设。

构建新的反贫困治理结构是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的战略重点。必须制定完善的反贫困法律制度框架,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机构,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主体和贫困人口参与的反贫困组织结构,形成多层次的反贫困政策体系,共同实现扶贫模式上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推进机制上由政策扶贫向制度扶贫转型、传递方式上由纵向扶贫向横向扶贫转型、扶贫目标上由扶持地区向扶持人口转型,始终把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反贫困作为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工程、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缩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战略重点,始终把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健全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态和社会环境作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的物质基础。中央政府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结合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把边境特困人口、边疆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纳入重点扶贫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逐步实施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计划。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财政扶贫资金要重点用于移民搬迁、水渠整治等相关的社会公益性设施建设,信贷扶贫资金要重点支持建立特色产业发展基地和扶贫经济实体,扶持贫困户进行产业开发。以工代赈资金要重点使用在修筑公路、电站建设、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和农业水利设施问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国际机构实施人畜饮水、医疗卫生、艾滋病救助等社会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社会生活常识培训、生产技术培训和保健防疫培训等教育培训项目。因地制宜地实施旅游产业、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等产业发展计划。

将西藏边境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地方病高发区、高寒牧区、藏东深山峡谷区、藏中农牧结合部作为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创造条件编制片区扶贫开发规划,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推进扶贫开发。把云南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滇西边境山区以及藏区等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加快劳动者素质提高。把广西桂西北、西南岩溶石山贫困片区、边境地区贫困片区、桂中石山旱片区、九万大山贫困片区、大瑶山贫困片区作为新一轮扶贫攻坚的战略重点,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扶持的办法,分期分批实施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国家应尽快对边境贫困县的贫困状况和扶贫投入进行重新评估,设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县反贫困基金,设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县特别援助项目,调整或新安排51个边境贫困县的援助对口单位。重点加强边境贫困县交通、能源、通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提高现有乡村公路通过能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以水电为主,大力推广普及小型太阳能用户系统,力争做到绝大多数行政村通电、通路、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在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区、地方病高发区实施移民搬迁计划。加大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力度,重点在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基础设施、文教卫生、能源建设、边境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支持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建立新的社会稳定机制是实现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与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要建立全新的社会稳定机制,必须首先推进西南边疆社会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就业权、健康权、教育权、居住权等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充分利用并保障现行的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信访、工会谈判等渠道能够及时准确地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建立人大、政协、专家委员会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利益诉求的公众参与模式,大力培育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发挥其表达民意、解释政策、提供决策帮助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在保证法律调处的独立性前提下,必须保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保障调处社会矛盾的有效性和示范性,从而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建立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重要工程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建立完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对国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恐怖势力和地方黑恶势力的基层活动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针对重点区域如重点边境地带、敏感民族地区、主要宗教场所、极度贫困区域、资源稀缺地区、连续干旱地区,主要污染行业、重点矿产行业,跨境民族群体、跨境婚姻群体、跨国犯罪群体、艾滋病群体,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对有关危机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类、识别,定期评估社会稳定程度,有效防范和降低社会危机风险。建立完善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借助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整合应急处置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工作效能。必须按照公开透明、迅速有效的原则优化危机处理程序和方式,尽可能防止一些孤立的、偶然的社会冲突事件演化成警民冲突、民众与政府冲突的恶性事件。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进一步加强政府官员问责制度,加大维稳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维稳责任追究制,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构成违纪的则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重大不稳定事件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政府间合作机制和国家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跨国犯罪程序上的配套刑事诉讼制度,如加强毒品犯罪、人口买卖情报交流、国际禁毒司法协助、学术交流与培训、国际经济援助等方面的国际司法合作,特殊技侦手段的应用,普遍管辖原则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以及引渡制度等方面,还必须进一步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公约来具体确定和执行,以加大国内国际打击跨国犯罪的力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间必须加强社会稳定合作,从制度层面构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机制,不断提升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不断完善政府间共同处理地区间、国家间重大社会冲突事件和国际冲突危机的基本能力。1贫困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理论述评及国际案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国民族类别最多、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最集中、经济发展水平最落后、社会稳定压力最沉重的地区,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严峻态势和消极影响是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为突出、尖锐的问题。冷静应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面临的重大挑战,在明确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更为规范的经济发展制度、更加公平的资源开发机制,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均衡的财富分配制度、更加公正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进一步加快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实现社会公正安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边疆稳固、维护民族团结及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战略意义。1.1贫困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理论述评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基本潮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发展是全世界有识之士的普遍心声,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迅速摆脱贫困、寻求稳定发展则是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普遍面临的严峻挑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贫困与社会稳定问题一直是社会科学界和国际机构重点关注、研究的重要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1.1.1 贫困问题及反贫困治理研究的理论评价

1.1.1.1 贫困的经济社会根源

阐释贫困发生的经济社会根源和提出反贫困的战略理论及模式是当代西方贫困问题研究的重要领域。拉格纳·纳克斯(Ragnar Narkse,1953)系统考察了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提出了“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探讨了贫困的根源和摆脱贫困的途径。纳尔逊(R.R.Nelson,1956)利用数学模型分别考察了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本与人均收入增长、人口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产出的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的关系,并综合研究了在人均收入和人口按不同速率增长的情况下人均资本的增长与资本形成问题,提出了关于贫困自我维系的另一种循环过程和机制,进一步证明了发展中国家贫困再生是一种稳定的现象,并揭示了这种稳定均衡的内在机制对突破贫困均衡的临界条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1968)考察了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贫困问题,分析了贫困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来解释不发达国家国民收入低下而导致的愈来愈贫穷的困境,并认为在一个动态的社会中,贫困与各种因素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并呈现出一种“循环积累”的发展态势。他还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不同角度对东南亚国家的贫困原因和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认为社会和经济不平等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因素。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认为贫穷国家的经济之所以落后,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物质资本的短缺而在于人力资本的匮乏和自身对人力投资的过分轻视。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提出社会排斥概念并指出在社会经济和技术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贫困现象,例如失业、家庭不稳、城市边缘低质量住房区的犯罪问题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及消极影响导致了社会整合的破坏。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1981)讨论了与贫困密切相关的能力不足、能力剥夺和社会排斥问题,在其《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一文中明确指出:“贫困必须被视为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贫困首先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生存机会”的工具。随后,它又悄悄地夺去了人们享受生命不受疾病侵害、有体面的教育、有安全的住宅和长时间的退休生涯的机会。人们之所以贫困是由于他们的权利被剥夺的缘故,很显然,一方面是权利被剥夺,另一方面是权利的丧失。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2003)研究了贫困与制度、技术与文化的内在联系,从理论上探讨了贫困落后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问题,并通过提出诱致性技术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假说为扩充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视野和理论框架提供了有益思路。

1.1.1.2 反贫困战略理论与模式

西方发展经济学家不仅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反贫困理论,刘易斯、纳克斯、佩鲁、赫希曼、舒尔茨、缪尔达尔等人还设计出内涵不同的反贫困模型。这些理论或模型主要都是按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来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的,或强调资本积累与投资的功能,或认为应将农业资源转移到工业领域,只有少数人考虑了技术进步的重要性,也只有少数的模型研究了劳动力与人口变化对发展的影响,如刘易斯、纳克斯、哈罗德、多马就把注意力集中在资本积累上,赫希曼认为应采取非平衡增长方式解决贫困问题,舒尔茨强调人力资本投资和传统农业改造,阿马蒂亚·森注重“权利方法”,缪尔达尔则指出贫穷国家的发展应更多地改革政治制度和控制人口增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认为,经济增长本身不足以使大多数国家达到减贫的目标,赋予权力、创造机会、提供安全保障是反贫困的核心。世界银行前行长沃尔芬森(Wolfinsen,2005)则认为,制度和治理是可持续增长和减贫最为关键的决定性因素。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提出,消除贫困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且强调公平性是发展中国家反贫困治理的基本战略。迟福林(2005)认为,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已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新阶段反贫困治理的现实压力,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中国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成为反贫困治理的重大任务。全面实现公共安全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减少贫困的现实需求。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有效的反贫困治理出发,政府应当着力关注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中国的反贫困治理,不仅对政府转型提出现实要求,而且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转型的实质性突破。

国际经验证明,现代意义的贫困不仅在于收入水平低下,更重要的是人的能力不足。正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指出的,贫困的实质是人的发展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机会和选择的被排斥。这样的能力和机会是与人的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直接相关联的。在反贫困战略上,经历了由20世纪50~60年代的物质资本投资战略、70~80年代人力资本投资战略发展到90年代的重经济增长、治理结构与机制的反贫困战略演变历程。在反贫困实践中,世界反贫困历程主要形成了以印度为代表的“满足基本需要”战略模式、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极”战略模式、以韩国为代表的“人力资本投资”战略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反贫困战略模式、以孟加拉国为代表的“小额信贷”模式,以及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社会保障模式”。这些战略及其模式侧重点不同、效果各异、影响广泛,对于深入研究和探索建立中国西南边疆的反贫困战略及其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1.2 贫困危害及其对策研究的理论评价

1.1.2.1 世界贫困问题的严重性

作为推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国际组织,联合国和世界银行也是国际性的反贫困研究机构,其一系列相关研究报告揭示了当今世界贫困问题的严重性。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1997》指出,每年全世界有1800万人死于饥饿、营养不良及与贫困有关的其他原因,远远超过了战争、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2003》显示,世界的两极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占世界人口1%的富有者收入相当于占世界人口57%的贫困人口收入的总和。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发表的《2006年亚太千年发展目标进度联合报告》指出,目前仍有15亿亚洲人口缺乏基本卫生设施,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和新生儿死亡率在一些亚太地区仍难以遏制。1980年以来,世界银行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以“贫困”为主题的研究报告,其中《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2004年世界发展报告:让服务惠及穷人》、《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和《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发展》是世界银行以解决贫困问题为己任发布的五个重要报告,报告在对国际贫困现状和成因进行研究的同时,也对贫困问题的严重影响做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缓解贫困的对策建议。

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0—2001)》以全新的视角对贫困进行了诠释,认为贫困是指福利被剥夺的状态,贫困不仅仅意味着低收入、低消费,缺衣少药,没有住房,生病时得不到治疗,不识字而又得不到教育,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没有发言权和缺乏影响力;在这里,贫困不仅仅是一种悲惨的生存状态,而且是一个多层面、多领域的问题,由相互关联的经济、政治、人类社会文化诸方面的匮乏构成。《2004年世界发展报告:让服务惠及穷人》认为,如果贫困人口不能获得更多他们负担得起的质量更好的医疗、教育、供水、环境卫生和供电服务,摆脱疾病和文盲——即贫困人口脱贫的两个最重要的途径——对于许多人来说仍是空谈。同时,提出了从增加贫穷的服务对象对提供服务的选择和参与、加强贫困居民的发言权、对向穷人提供有效服务的给予奖励及对无效服务给予惩罚等三种改进服务的方式来缓解贫困。《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则从不同形式的不平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了不平等陷阱的顽固性,同时指出,就可持续发展和减少贫困而言,机会不平等是对人类天赋的浪费,对人类发展有害。其政策建议的核心是竞争环境公平化,即经由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公平以及国内和国际环境的公平来缓解贫困。《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发展》认为,农业是实现到2015年将全球赤贫和饥饿人口减少一半这一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发展工具,本着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和贯彻“以农业促发展”议程提供指导为宗旨,旨在通过农业发展“改变数以亿计的农村穷人的生活”。

1.1.2.2 贫困与社会秩序稳定

卡尔·马克思(Karl.Marx)认为:“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虽然导致犯罪的个体原因各不相同,但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乃是产生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当贫困者“穷到要饭和饿肚子的时候,蔑视一切社会秩序的倾向也就愈来愈增长了”,因而作为蔑视社会秩序最极端表现的“犯罪行为”也随着赤贫现象的增长而增长。现代犯罪社会学理论指出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是衡量社会秩序和社会变化的重要尺度,“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一些国际组织领导人及专家也对贫困问题的严重影响进行了研究,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1981)认为,贫困不仅仅是穷人的不幸和苦难,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导致了社会不安并增加了社会成本,以至于贫困者被迫犯罪或危害社会。联合国前秘书长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Boutros Boutros—Ghali,1991)指出,“在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忍受着绝对贫困、饥饿、疾病的现实面前,就发展问题而言,没有其他任何问题比解决这一社会病症的根源和症状更为迫切的了”。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9)》预言到2015年,发展中国家中将有19亿人生活在绝对贫困之中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前世界银行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极其担忧地认为“我们正在输掉与贫困之间的斗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Michel Camdessus)研究认为“世界在进入21世纪后,富国和穷国之间的差距创造了历史纪录,最富有国家和最贫困国家之间的鸿沟在道德上令人愤慨,在社会上具有潜在的爆炸性”。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D.Smith)(2002)研究认为,过去,社会、文化和政治问题构成了抗议的基础,今天是经济问题占了主导地位。边缘性共同体声称,由中心或关键性族裔控制的政府,剥削了他们的资源和劳动,忽视了他们的地区或使该地区边缘化。斯蒂文森·罗尼和塞森·代维(Stevans Lonnie K and Sessions David N,2008)则从经济增长方面研究了贫困的影响。克里斯汀·莫斯(Christine Moser,2008)则研究了贫困对选举的影响。约阿希曼·布劳恩(Joachim Braun,2006)研究了艾滋病、贫穷与饥饿的关系。世界银行对世界60多个国家6万贫困人口进行的调查报告中指出,贫困人口面临的首先是孤独感,他们没有参加利益分配的权利,在重大决策中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他们对现状感到绝望和无能为力。在这种混沌状态之中,人们逐渐趋向于用暴力解决问题,“所有事情都不存在抑制,随时都有开枪发射的可能”。美国社会学家L.汉农在《犯罪机会论和贫穷与财产犯罪的关系》一文中研究认为,贫困导致大量有动机的犯罪进而危及社会稳定。从社会混乱的角度看,经济剥夺导致社会紧张和混乱,从而增加了犯罪动机和犯罪的能力,贫困削弱了社会联系和社会控制机制,从而产生了大量相对来说是不受控制的罪犯。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在《文明冲突和世界秩序重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他的“文明冲突论”,认为“冷战”结束后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主宰全球的将是文化方面的差异——“文明之间的冲突”。首先,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不同文化的族群之间,文明间的冲突将取代民族国家间的冲突而成为国际冲突的主要形式。文明间的冲突一般有两种形式,在地区或微观层面上,表现为不同文明的邻国或一国内不同文明的集团间的断层线冲突;在全球或宏观层次上,表现为不同文明的主要国家之间的核心冲突。其次,文明之间的断层线战争通常发生在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神的人民之间,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

1.1.2.3 贫困与社会冲突、恐怖主义

联合国开发计划着(UNDP,1994)、卡罗琳·托马斯和彼德·威尔金(Caroline Thomas and Peter Wilkin,1999)等国际机构和学者研究认为,“贫困以及贫困引起的社会问题、种族冲突成为国际冲突和冷战后安全问题的决定因素之一”。阿巴迪,阿尔贝托(Abadie,Alberto,2006)、密特拉,悉达多(Mitra,Siddharta,2008)研究了贫困与恐怖主义的关系。弗里德里希·黑格尔(Hegel,Georg Wilhelm Friedric)在《法哲学》一书中也曾写道:“贫穷本身不会使人变成暴民;只有当贫穷伴随着对富人、社会和政府的愤怒等等情绪倾向,才会产生暴民。”贫困和恐怖主义之间,也有这种类似的关系——仅仅是一般的贫穷不会与恐怖主义沾边,长期处于贫困又得不到扶助的人们就难免产生绝望心态,长年贫困与对未来极度绝望的人就会有激愤暴力情绪,就可能被推向恐怖主义。前英国国际发展大臣克莱尔·肖特(Clare Short)主张用强有力的国际努力来阻止贫困国家成为恐怖主义的温床,她认为“滋生他们刻毒与仇恨心理的条件,与贫困和不公正密切相关”。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2010)指出:“极度贫穷的社会为疾病、恐怖主义和冲突提供了最理想的温床。”对全球和平与安全来说,最大的威胁是贫困而不是恐怖主义,因为贫困是恐怖主义得以滋生的环境。肯尼亚计划和国家发展部长彼得·阿尼扬·尼翁戈(2011)所言:对全球和平与安全来说,最大的威胁是贫困而不是恐怖主义,因为贫困是恐怖主义得以滋生的环境。在《2011年世界发展报告》序言中,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佐利克(Robert.B.Zoellick)指出:“制度的合法性是稳定的关键。国家制度不能充分保护公民、防止腐败,或提供获得司法公正的渠道;市场不能提供就业机会;或者社区失去了社会凝聚力,在这些情况下暴力冲突的可能性会有所增加。”世界银行前行长詹姆斯·戴维·沃尔芬森(James David Wolfensen)认为“贫困本身并不会直接引发冲突,更不用说导致恐怖主义。世界上大多数贫困人口对贫困的反应并不是去攻击别人,而是用全部精力日夜劳作为其子女获得收入、食物和机会。但是我们知道排斥也会滋生暴力冲突。研究结果表明,内战往往并非产生于民族矛盾(通常是替罪羊),而是产生于各种因素的组合,其中贫困是一个重要因素,而冲突国家反过来又成了恐怖分子的避风港”。“要建立更美好的世界,国际社会面临的最大的长期挑战就是战胜贫困和促进全世界所有人的参与,这一点目前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重要,因为我们深知恐怖袭击事件将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增长率,使贫困人口增加数百万,使数万儿童死于营养不良、疾病和贫穷”。

国际机构的报告及相关学者的研究普遍表明,贫困作为无声的危机,不仅严重阻碍了贫穷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也是当前地区冲突不断、恐怖主义蔓延和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虽然人类在20世纪的经济增长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缓解与消除人类贫困、寻求多重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人类平等仍然是21世纪人类应当关注的首要问题。国外已有研究成果对于深入研究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及其对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影响具有重要指导和借鉴意义。但由于国外的贫困主要表现为阶层性贫困,其贫困类型与中国有着极大的差别,加上边疆地区的特殊性、敏感性和复杂化,因而国外贫困与社会稳定研究很少关注一国内部特定区域贫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其对贫困引发的各类社会冲突的研究,也大多关注的是国际冲突、区域冲突、种族冲突以及宗教冲突,因而对贫困问题及其对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研究成果也较为少见。1.1.3 贫困问题及其影响社会稳定的国内成果评价

1.1.3.1 贫困与反贫困挑战

刘坚(2006)等研究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政府主导型的农村扶贫开发战略双重强力推动下,中国农村反贫困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扶贫道路,农村反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于中国的国情,中国农村反贫困长期以来主要依靠的是政府主导下的依靠政策的力量予以推进,因而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推动型反贫困战略。胡鞍钢(2001)认为,随着农村反贫困的深入推进,中国农村贫困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境与挑战,扶贫资金的边际效率越来越低、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难度越来越大。贫困问题尚未消除,人类贫困与知识贫困问题又相互叠加。针对农村反贫困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沈红(2000)认为需要探讨扶贫体制风险机制、扶贫制度创新的路径和规则。于洋(2004)研究认为,长期以来我国所实行的种种反贫困举措基本上是属于指标导向型的攻坚战而不是常规化、长期化的固定的反贫困事业机制,这种反贫困模式缺乏有效的制度指导和规范制约,继续依靠这些政策和措施来反贫困,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存在诸多弊端,因此,只有实施扶贫制度化、建立相应的农村反贫困制度,才能持续、全面地发展反贫困事业。胡敏华(2005)认为中国农村扶贫陷入了制度性陷阱,为此,需要对现行政府主导型的农村扶贫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同时提出构建农户的“内在激励机制”可能有助于冲出扶贫制度陷阱,而农户组织化则为该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有益的组织支撑。

都阳(2005)认为,中国农村贫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扶贫政策也需要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就扶贫政策的设计而言,应该根据不同的贫困群体特征设定不同的政策。苗齐(2006)研究认为,现行的扶贫政策设计有意无意地倾向于贫困程度较低者,更增加了深度贫困群体脱贫的难度。唐绍祥(2006)认为,扶贫工作之所以问题重重,主要是因为制度短缺,农村扶贫有待制度创新,因此,应加强扶贫制度建设,相应地调整我国的扶贫战略、制度设计和政策。韩广富(2007)则从建立遏制返贫的保障机制、形成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机制、创新社会力量动员和农户参与机制等方面对反贫困机制进行了研究。徐月宾、刘凤芹、张秀兰(2007)研究指出,中国农村贫困的类型与性质逐步发生了变化,因而,反贫困战略、政策、制度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出了针对绝对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的构想。针对新时期中国农村反贫困面临的种种困难和挑战,国内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都认为需要对原有反贫困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和创新反贫困制度,但对如何创新反贫困制度、建立何种反贫困战略仍处于探索之中。

1.1.3.2 贫富差距与社会矛盾

在中国经济以震惊世界的速度迅猛发展的同时,由于制度安排的缺陷,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拉大。基尼系数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收入差距的测量指标,其数值在0~1之间,数值越高,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越高。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上升到现状的0.48,特别是近两年不断上升,实际已超过了0.5,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指标表明,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高于中国。这种状况说明,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

邓小平(1990)曾特别指出,贫富两极分化会激化中国的社会矛盾,导致社会不稳定,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就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张明明(2002)研究认为,在一个国家内部,贫富悬殊造成的地区贫困状态往往是产生极端民族主义的温床,外部势力的插手使得极端民族主义更为膨胀。王大超、卢萍(2003)认为,许多穷人在得不到物质财富的情况下,便力图借助于教义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一无所有的贫困者在宗教旗帜的感召下,可以不顾一切地为追求所谓“公平”和“正义”而参与“圣战”,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吴志成、朱丽丽(2005)研究认为,非传统安全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会出现气象学中的“蝴蝶效应”,即事件相互激发并造成大范围连锁性的影响;景军(2003)、李小云、唐丽霞(2005)研究认为,艾滋病与贫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艾滋病是穷人的疾病”这一判断在我国也能很好地成立;胡鞍钢、温军(2004)研究认为地区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会使地区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激化;陈衍德(2006)研究了贫困与东南亚国家的民族动乱问题;熊坤新、周建波(2006)研究认为贫困是产生民族问题和民族主义的温床,贫困与饥荒等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亦必然会导致国家和民族间的利益冲突,直至引发民族冲突和社会动荡;徐海清(2005)认为“贫困与恐怖主义互为因果。贫困是恐怖主义长期生存的温床,而恐怖活动又会导致更多的贫困和更深的绝望”。胡联合、胡鞍钢(2007)认为贫富差距问题影响社会心理,引发社会不满情绪的滋生蔓延,影响人心所向,容易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心理温床。贫富差距问题是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经济根源,特别是会诱发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恶化社会治安形势。贫富差距问题影响社会结构,容易导致社会结构失衡甚至畸形化发展,激化阶层矛盾,严重时甚至会造成社会对立与冲突动荡。贫富差距问题影响社会制度的公正和权威,削弱国家的凝聚力,严重时甚至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地区差距过大,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都会产生不满情绪。何跃(2007)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跨界民族往往把贫困归结为各自的政府,进而产生对政府的不满。现代犯罪社会学理论深刻地指出:“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尤其财产犯罪乃是“贫富悬殊的自然结果”;另一方面,更强调犯罪(率)是反映社会变迁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的“晴雨表”,“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是衡量社会秩序和社会变化的重要尺度”。欧盟驻世贸组织前大使保罗·张万亭(Tran Van-Thinh Paul)2010年7月12日在接受腾讯新闻专访时指出,中国这种人口内部贫富的差距,这种巨大的反差显示出中国相对于欧洲的脆弱性,恐怖主义是对于强权绝望式的反抗。恐怖主义源于贫穷与绝望。如果人们处于生存的边缘,常常面临饥饿的威胁,那么对他来说,采取偷盗、抢劫、杀人等犯罪行动的边际成本就大大降低了,当坐牢和死亡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的时候,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也就是说,解决“收入差距问题”不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解决贫困问题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稳定。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长期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传统、梦想“均贫富”、仇富情绪滋长蔓延的国家,贫困与贫富差距更易引发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社会总财富大量增加的背景下,侵财犯罪正是少数人通过非法途径对抗和削减贫富差距的一种犯罪方式。现有研究成果已明确认识到了贫困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分配不均导致贫富差距大,是造成中国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这对贫困的具体影响进行系统分析,为针对具体区域贫困对社会稳定的综合影响进行全面研讨提供了重要平台和研究基础。1.1.4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与社会稳定的研究成果评价

1.1.4.1 边疆及西南边疆贫困问题的严峻性

西南边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问题一直是国内学者关注的重点之一。早在1986年,林凌教授在《论大西南战略地位及其开发》中就提出:“必须要深刻认识到西南地区在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特殊的战略布局——既是重要的战略后方基地,又是重要的前哨阵地,国家必须要把开发大西南提上日程,及早筹划。”前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2006)主编的《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成就与挑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指出,随着农村剩余贫困人口总数的减少,中国农村贫困在地域分布上表现出浓厚的区域性、边远性、民族性、封闭性、复杂性等特征;贫困人口分布呈现点(14.8万个贫困村)、片(特殊贫困片区)、线(沿边境贫困带)并存的特征。中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胡鞍钢(2002)指出,西部地区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等诸多挑战,但所面临的最突出、最大的挑战则是人类贫困。应调整西部地区的反贫困战略,由过去单纯关注收入贫困转向关注知识贫困、权利贫困和人力贫困。

西南边疆地区是中国贫困面积最广、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西藏的全部县为贫困县、云南129个县(市、区)中的73个县(市、区)为国家级贫困县、广西109个县(市、区)中的28个县(市、区)为国家贫困县。边境地区又是边疆贫困地区中的集中连片极贫区域,新疆32个边境县中的14个县、西藏的全部21个边境县、云南25个边境县中的16个县、广西8个边境县中的3个县皆为国家贫困县。倪邦贵(2002)、赵曦(2004)、杨宏伟(2006)曾对西藏边境地区的极度贫困状况及对国家安全、国家形象带来的严重危害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完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报告。哈斯马斯(Hasmath),雷扎(Reza)、詹尼弗(Jennifer,2007)对西藏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初步研究。朱玲(2005、2006)从农村公共服务供应方面对西藏、云南藏区的反贫困进行了初步探讨,指出2006年云南25个边境县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合计140.4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10.8%,低收入人口比重达17.0%,两项贫困指标远远高于全国(2.3%、3.7%)及云南省(6.4%、12.3%)的平均水平,云南边境地区贫困态势极为严峻。肖迎(2010)在《云南边境农村贫困成因分析》一文中,将边境贫困村分为高寒山区、山区、半山区和坝区四种类型。高寒山区边境贫困村,海拔2500米以上;山区边境贫困村,海拔1500~2500米;半山区边境贫困村,海拔1000~1500米;坝区边境贫困村,海拔1000米以下。高寒山区边境贫困村类型主要集中在西北边境线一带,包括了贡山和福贡县的边境乡镇,占25个边境县的8%。山区边境贫困村所占数量较多,共有16个边境县(市)的乡镇属于该类型,占64%,且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部边境线,南部边境线数量相对较少且分布零散。半山区边境贫困村共有4个,占16%,有3个分布在南部边境线。坝区边境贫困村一共有3个,占12%,零散分布在南部边境一线。莫雁诗(2011)指出,在广西边境的8个县中有6个县地处大石山区。居住在边境沿线的群众长期以来戍边固土,生活却十分贫困。尽管这几年来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但只能维持在解决温饱层面上。全社会应该加大对边境沿线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国家应在政策及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帮助他们加快发展。陈传波等(2010)研究认为,在整个边境一线,除少数几个口岸城市外,陆地边境县经济社会结构总体上仍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集“少(少数民族地区)”、“边(边疆地区)”、“穷(特困地区)”于一体的陆地边境4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到2010年整体上只能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的2/3,边境地区的贫困状况非常严峻,反贫困任务任重而道远。沈娅莉(2012)研究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制度等多因素相互影响、互为因果,陷入了“贫困恶性循环”,如果没有外力介入的话,这些地区的农民只能在贫困陷阱中挣扎。李智环(2012)在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进行研究后,认为必须从经济方面切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缩小其与内地居民的经济差距;在政治方面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他们对国家的政治认同。而由于恶劣的自然环境因素、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敏感的社会发展态势及综合研究条件的制约,关于西南边疆地区贫困状况、反贫困与社会稳定的研究还显得相当薄弱。

1.1.4.2 西南边疆贫困、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社会风险、社会稳定等问题,国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德国社会学家、德国慕尼黑大学社会学教授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预言人类已经进入“风险社会”。贝克认为在后现代性条件下,风险社会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风险不仅大量出现而且全球化了,因此比过去更难以被计算、管理或避免。贝克指出,“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风险不断累积、突发事件频发、公共安全危机的破坏性不断扩大的风险社会(Risk Society)之中”。世界金融危机已经证明了当今世界的这一特征,全球化更使得有些风险脱离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贝克认为,当代社会的风险问题在本质上体现为社会性、集团性和结构性。在以前的社会中,风险一般只对局部的、个别的人群产生影响,只对人们生活的某一方面产生影响。风险社会中,风险的规模和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全球化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各种全球性风险与危机,生态、金融、军事、恐怖分子、生化和信息等方面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当今的世界里以一种压倒性的方式存在着。风险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从而对整个人类共同利益存在着威胁。贝克对于社会不平等如何成为面对风险的不平等是非常关注的。他举例说:“2004年海啸灾难的电视形象,把世界风险社会的第一部法则——即大灾难的风险缠着穷人——带入了每个家庭。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做出预测说,气候变化将特别对世界上的贫困地区造成毁坏,因为在这些地方,人口的高增长、贫困、水和空气污染、阶级和性别之间的不平等、艾滋病流行和腐败的威权政府等诸多问题都是重叠在一起的。”中国的风险问题展现出比西方社会更大的复杂性,因为在中国,它所具有的一个特征也导致了其与西方社会的一大区别,这就是“压缩的现代化”(Compressed Modernization)。这种现代化既加强了风险的产生,又没有给风险的制度化预期和管理留下时间。

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发展了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吉登斯判断我们身处一个生态失衡、贫困、战争和暴力的高风险社会,而这些风险都是人类行动和抉择的难以预期的后果。在全球化的过程中,风险和灾难无处不在,人们无法避免。而这又会冲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从而使得社会局势失去往日应有的和谐,变得灾难深重民不聊生,从而导致政权的衰亡和国家的毁灭,这种社会就是风险社会。风险社会就是风险无处不在的社会,而且有各种各样的类型,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技术的、环境的、自然的、人为的等等。美国经济学家夏普、雷吉斯特·格里米斯(Ansel M.Sharp,Charles A.Register和Paul W.Grimes,1996)在《社会问题经济学》中曾对发展中国家贫困的原因与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进行过全面分析,他们认为如果一国没有实现明显程度的政治经济稳定性,要取得很大的进步是不太可能的。

1.1.4.3 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发展与国家安全

安俭(2004)曾指出: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西北和西南地区,这与我国古代民族迁徙的流向及西北、西南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息息相关。这些民族由于其特殊的地缘分布特点往往使其分布在不同地域的族群之间在国家体制、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加之边境地带某些地方的恐怖主义、极端宗教势力、民族分裂主义等的存在以及毒品、艾滋病等错综复杂的因素也威胁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而贫困的存在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威胁,致使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较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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