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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1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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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子龙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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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与命运

菩提与命运试读:

童年就是天堂

天堂往往被神话故事描绘得云遮雾绕、虚无缥缈,没有绿色和人间烟火。我所经历过的天堂恰恰相反,那里是一片绿色,而且是一种生机勃发的翠绿,富有神奇的诱惑力和征服性……差不多人人都有过这样的天堂——那就是童年。

童年的色彩就是天堂的颜色,它为人的一生打上底色,培育了命运的根基。因此随着年纪的增大,会更加想往能再次躲进童年的天堂。

我儿时的冬季是真正的冰天雪地,没有被冰雪覆盖的土地被冻得裂开一道道很深的大口子。即使如此,农村的小子除去睡觉也很少呆在屋里,整天在雪地里摸爬滚打。因此,棉靴头和袜子永远是湿漉漉的,手脚年年都冻得像胡萝卜,却仍然喜欢一边啃着冻得棒硬的胡萝卜一边在外面玩耍:撞拐、弹球、对汰……

母亲为防备我直接用棉袄袖子抹鼻涕,却又不肯浪费布做两只套袖,就把旧线袜子筒缝在我的袄袖上,像两只毛烘烘的螃蟹爪,太难看了。这样一来,我抹鼻涕就成“官”的了,不必嘀嘀咕咕、偷偷摸摸,可以大大方方地随有随抹、左右开弓。半个冬天下来,我的两只袄袖便锃明瓦亮,像包着铁板一样光滑刚硬。一直要到过年的时候老娘才会给我摘掉两块铁板,终于能看见并享受到真实而柔软的两只棉袄袖子。

春节过后,待到地上的大雪渐渐消融,最先感知到春天讯息的反倒是地下的虫子。在场院的边边角角比较松软的土面上,出现了一些绿豆般大小的孔眼,我到阳坡挖一根细嫩的草根伸到孔眼里,就能钓出一条条白色的麦芽虫,然后再用麦芽虫去捉鸟或破冰钓鱼。鸟和鱼并不是那么容易捉到,作为一种游戏却很刺激,极富诱惑力,年年玩儿,年年玩儿不够。

二月二“龙抬头”之后,大地开始泛绿,农村就活起来了。我最盼望的是榆树开花,枝头挂满一串串青白色的榆钱儿,清香、微甜,可生吃,可熬粥,可掺到粮食面子里贴饽饽,无论怎么吃都是美味。农村的饭食天天老一套,能换个花样就是过节。这个时候又正是农村最难过的时候,俗称“青黄不接”——黄的(粮食)已经吃光,新粮食尚未下来。而农民却不能不下地干活了,正需要肚子里有食,好转换成力气……

一提到童年的天堂,就先说了这么多关于玩儿和吃,难道天堂就是吃和玩儿?这标准未免太低,也忒没出息了,让现在的孩子无法理解。现代商品社会物质过剩,食品极大地丰富,孩子们吃饭成了家长们的一大难题,家家的“小皇帝”们常常需哄着吓着才肯吃一点。在我小的时候,感觉肚子老是空的,早晨喝上三大碗红薯粥,小肚子鼓鼓的,走上五里路一进学校,就又感到肚子瘪了。可能是那个时候农村的孩子活动量大,平时的饭食又少荤腥多粗粮,消化得快,肚子就容易饿。容易饿的人,吃什么都是享受,便觉得天堂不在天上,生活就是天堂。而脑满肠肥经常没有饥饿感的人,饥饿也可能成为他们的天堂,或是通向天堂的阶梯。我记得童年时候每次从外面一回到家里,无论是放学回来,还是干活或玩耍回来,第一个动作就是踅摸吃的,好像进家就是为了吃。俗云:“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会过日子的人家都是将放干粮的篮子高高悬于房顶,一是防儿,二是防狗。这也没关系,在家里找不到吃的,就到外面去打野食,农村小子总会想出办法犒赏自己的肚子——这就是按着季节吃,与时俱进。

春小麦一灌浆就可以在地里烧着吃,那种香、那种美、那种富有野趣的欢乐,是现在的孩子吃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进入夏、秋两季,地里的庄稼开始陆续成熟,场院里的瓜果梨桃逐渐饱满,农村小子天天都可以大饱口福。青豆、玉米在地里现掰现烧,就比拿回家再放到灶坑里烧出来的香。这时候我放学回到家不再直奔放饽饽的篮子,而是将书包一丢就往园子里跑,我们家的麦场和菜园子连在一起,被一条小河围绕,四周长满果树,或者上树摘一口袋红枣,或者找一棵已经熟了的转莲(向日葵),掰一口袋转莲子,然后才去找同伴去玩儿,或按大人的指派去干活,无论是玩儿或干活,嘴是不会闲着的。

甚至在闹灾的时候,农村小子也不会忘记大吃。比如闹蝗灾,蝗虫像飓风搅动着飞沙走石,铺天盖地,自天而降。没有人能明白它们是从哪里来,怎么会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一露面个个都是凶猛的大蚂蚱,就仿佛是乌云所变,随风而来,无数张黄豆般大的圆嘴织成一张摧枯拉朽的绝户网,大网过后庄稼只剩下了光杆,一望无际的绿色变成一片白秃秃。大人们像疯了一样,明知无济于事,仍然不吃不喝没日没夜地扑打和烟熏火燎……而孩子们对蝗虫的愤怒,则表现在大吃烧蚂蚱上,用铁锨把蚂蚱铲到火堆上,专吃被烧熟的大蚂蚱那一肚子黄子,好香!一个个都吃得小嘴漆黑。

当然,农村的孩子不能光是会吃,还要帮着家里干活。农村的孩子恐怕没有不干活的,可能从会走路开始就得帮着家里干活,比如晒粮食的时候负责轰鸡赶鸟、大人干活时在地头守着水罐等等。农村的活儿太多太杂了,给什么人都能派上用场,孩子们不知不觉就能顶事了,能顶事就是长大了。但,男孩子第一次下地,还是有一种荣誉感,类似西方有些民族的“成人节”。我第一次被正式通知要像个大人一样下地干活,大概是五六岁的时候,我记得还没有上学嘛,提一个小板凳跟母亲到胡萝卜地间苗。母亲则挎一个竹篮,篮里放一罐清水,另一只手里提着马扎。我们家的胡萝卜种在一片玉米地的中间,方方正正有五亩地,绿茵茵、齐刷刷,长得像蓑草一样密实。我们间苗从地边上开始,母亲坐在马扎上一边给我做样子,一边讲解,先问我胡萝卜最大的有多粗,我举起自己的胳膊,说最粗的像我的拳头。母亲就说两颗苗之间至少要留出一个拳头的空当,空当要留得均匀,但不能太死板,间苗要拔小的留大的……

许多年以后我参军当了海军制图员,用针头在图板上点沙滩的时候,经常会想起母亲给我讲的间苗课,点沙滩就跟给胡萝卜间苗差不多,要像筛子眼儿一样点出规则的菱形。当时我最大的问题是坐不住屁股,新鲜劲一过就没有耐性了,一会儿蹲着,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喝水,喝得肚子圆鼓鼓的又不停地撒尿……母亲后来降低条件,我可以不干活但不能乱跑,以免踏坏胡萝卜苗。于是就不停地给我讲故事,以吸引我坐在她身边,从天上的星星直讲到地上的狗熊……那真是个幸福的下午。自从我能下地野跑了,就很少跟母亲这样亲近了。

小时候我干得最多的活是打草,我们家有一挂大车,架辕的是牛或者骡子,还有一头黑驴,每到夏、秋两季这些大家伙们要吃的青草大部分得由我供应。那时候的学校也很有意思,每到天热,地里家里活儿最忙的时候,也是我最愿意上学的时候,学校偏偏放假,想不干活都不行。夏天青草茂盛,打草并不难,难的是到秋天……

秋后遍地金黄,金黄的后面是干枯的白色,这时候的绿色就变得格外珍贵了。我背着筐,提着镰刀,满洼里寻找绿色——在长得非常好的豆子地里兴许还保留着一些绿色。因为豆子长高以后就不能再锄草了,好的黑豆能长到一人高,枝叶繁茂,如棚如盖。豆子变黄了,在它遮盖下的草却还是绿的,鲜嫩而干净。秋后的嫩草,又正是牲口最爱吃的。在豆子地里打草最苦最累,要在豆秧下面半蹲半爬地寻找,找到后跪着割掉或拔下。嫩草塞满了把,再爬到地外边放进筐里,然后又一头钻进汪洋大海般的豆子地。

我只要找到好草,就会不顾命地割满自己的筐。当我弯着腰,背着像草垛般的一筐嫩草,迎着辉煌的落日进村时,心里满足而又骄傲。乡亲们惊奇,羡慕,纷纷问我嫩草是从哪儿打来的?还有的会夸我“干活欺”!(沧州话就是不要命的意思)我不怎么搭腔,像个凯旋的英雄一样走进家门,通常都能得到母亲的奖励。这奖励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允许我拿个玉米饼子用菜刀切开,抹上香油,再撒上细盐末。如果她老人家更高兴,还会给我二分钱,带上一个焦黄的大饼子到街里去喝豆腐脑。你看,又是吃……但现在想起那玉米饼子泡热豆腐脑,还香得不行。

我最憷头的活儿是拔麦子、打高粱叶子和掰棒子。每当我钻进庄稼地,都会感到自己是那样的弱小和孤单。地垄很长,好像比赤道还长,老也看不到头。我不断地鼓励自己,再直一次腰就到头了。但,腰直过十次了,还没有到头。庄稼叶子在身上脸上划出许多印子,汗水黏住了飞虫,又搅和着蛛蛛网,弄得浑身黏糊糊、紧绷绷。就盼着快点干完活,跳进大水坑里洗个痛快……令我真正感到自己长大了,家里人也开始把我当大人用,是在一次闹大水的时候。眼看庄稼就要熟了,突然大雨不停,大道成了河,地里的水也有半人深,倘若河堤再出毛病,一年的收获将顷刻间就化为乌有。家里决定冒雨下地,往家里抢粮食,男女一齐出动,头上顶着大雨,脚下踩着齐腰深的水,把半熟的或已经成熟的玉米棒、高粱头和谷子穗等所有能抢到手的粮食,掰下来放进直径近两米的大笸箩。我在每个笸箩上都拴根绳子,将绳子的另一端系在自己腰上,浮着水一趟趟把粮食运回家。后来全身被水泡得像白萝卜,夜里我睡得像死人一样,母亲用细盐在我身上轻轻地搓……

至今我还喜欢游泳,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练的。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母亲去世,随后我便考到城里上中学,于是童年结束,从天堂走进人间……但童年的经历却营养了我的整个生命,深刻地影响了我一生的生活。我不知别人是不是也这样,我从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就经常会想家,怀念童年的生活……

拉老手

近读国内新版的《蒋经国传》,有一节让我感动。

蒋方良当年不顾一切地嫁给了蒋经国,轰轰烈烈地从俄国跟到中国,最后又跟到孤岛台湾。在她人生的中途蒋经国还曾背叛过她,闹得世界上无人不知,她最终还是全部接受下来,包括蒋经国的思想及其一切。但到了晚年,蒋方良非常孤独,儿子先她而死,自己的身体又不好……

已当了多年“总统”的蒋经国,无论多忙,每晚上必坐在蒋方良的床边,双手久久地拉着夫人的两只手。有话就说两句,没有话就这么拉着手对坐一两个小时。天天如此,直到他逝世。

这就是拉老手!

而现代人则不喜欢拉老手,说:“拉着老婆的手,好像自己的左手拉右手。”更希望拉情人的手或一切小姐的手,说:“拉着小姐的手,一下子回到十八九!”

但,一般人还更习惯于拉小手。孩子是各家的“小皇帝”,在大街上或公园里人们见惯了爷爷、奶奶们的老手拉小手,或年轻父母们的大手拉着孩子的一双小手。社会开放,生活在变,人们在公众场合也经常见到亲亲热热的青年男女拉着手,甚或勾肩搭背,相拥相吻,也习以为常了,既不会大惊小怪,也不会为之特别感动。

于是,城市里最美的一景,是恩恩爱爱的老夫妻,手拉着手,相依傍,相扶持,散步,逛街,遛公园。或轻声说着什么,或一言不发,在浮躁的城市生活中现出一种超然物外的宁静、平和。却又是那样和谐,令人感到舒服、艳羡。

认为心的交流、情的交流,乃至爱的交流,只是青年人的权利,到了老年夫妻就变成“伴儿了”,这是一种误解。“伴儿”有各种各样,简单地相守,缺情少趣,麻木疲塌地等待死神的召见,也叫做伴儿。心心相印,越老越相互依恋,欲没有了,情却加重了,越活越有趣,这也叫伴儿。

老了也要拉拉老手,要有肌肤的接触。事实证明,那些越老越恩爱,同出同进,同说同笑的夫妻,不仅健康快乐,寿命也长。

老年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快乐减少了。要快乐就必须有接触,有交流。不能隔离自己,疏远亲人和朋友,成天装出一副“老正经”的样子。

有夫妻间的交流,还要有跟社会和他人的交流。傍晚或早晨,城市里的许多公园基本上变为老人公园,几个或十几个老人围在一起说说笑笑,练功压腿,或扭或跳,交流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新闻,小道消息,哪怕是发牢骚,传闲话,张家长,李家短,也能排遣孤独和郁闷。

孤独是老年人最可怕的杀手,而自我封闭正是纵容孤独。被孤独越缠越紧,就会出事。

有一种夫妻,上了年纪之后变得相互无话可说了。仿佛一辈子的话早说光了,变成了哑伴儿。生活失去了声音也便失去了色彩,失去了许多欢乐,变得枯燥,漫长,精神委顿,厌世。

宝贵的生命变成了一种痛苦的消耗。

有人退休或离职后,便觉得被社会抛弃了,不愿出门,不想见人,对一切都看不惯。其实是一种胆怯,越退越没路,越缩属于自己的空间就越小。出问题的大多是这种人,或精神崩溃,或过早地谢世。

有句老话叫“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受不了的累”。现在倒过来了,受累是享福,享福是受罪。有人忙碌了大半辈子,到老年却忍受不了清闲,变得精神恍惚。

闲——意味着无用,意味着多余。忙碌的人年轻。所以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上班的时候人是好好的,退休后一年半载人就完了。

人是感情动物,无法在没有感情的沙漠中生活。人是社会动物,与社会隔绝人也无法存活。

法国一著名的洞学家维罗尼凯,曾创造了在82米深的洞穴中独自生活了一百一十天的世界纪录。最后却精神错乱,“在地下看到了不可理解的现象”……于去年自杀身亡。

最近北欧则爆出另一则惊人的新闻,七年前两对夫妇在滑雪时遇雪崩,落进一个山洞,山洞很深,无法爬出来,里边却有水,有昆虫。更重要的是他们有四个人,像个小社会一样,大家有感情,有交流,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吃昆虫,喝生水。七年后被救出来,除去面色苍白,营养不良,基本上是健康的。

心宽者体健,那些乐乐呵呵,能上能下,能富能穷,能高能低的人沾光,兴趣多多,希望多多。厂长不当了可以去看自行车,处长下台了可以找个地方去守夜看大门,局长不当了可以去东跑西颠联系业务,正式工人当不成了可以去找点临时的活儿干,实在找不到活干,玩儿也要玩出点花样儿,游泳、下棋,凑到人堆里聊天,都是不用花钱的。总之不能把自己关在家里发闷,发傻,发呆。

应该提倡每个单位在组织老职工外出参观旅游时,允许带老伴儿。文明的社会提倡“拉老手”。

有些人恰恰到了老年才会体验到自己的青春。

末代圣人家

坐落在山东曲阜的孔子故宅,被尊为“圣府”。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家”。在黑漆大门两侧,有一副金字楹联:“与国戚休安富尊荣公府第;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有趣的是,上联里的“富”字上面没有竖点,是没有头的富,下联中的“章”字最后一竖出了头,其意是:“富贵无头,文章通天”。

一联成箴。历经2500余年,朝代更迭,战乱频仍,你篡我的位,我造你的反,皇帝换了一茬又一茬,胜者王侯败者贼,惟孔宅始终是“圣府”,孔子创立的儒教被奉为“国教”。皇帝们坐了天下大都要到孔府拜圣人,给孔子的后人加封进爵,或者把公主嫁给孔府,乾隆有个女儿,是皇后亲生,看相算命的说她只有嫁到比皇帝还要尊贵的人家,日后才能遇难呈祥。贵为天子人君的乾隆,却认为天下只有孔府是比帝王之家还要尊贵的。

甚至连对中国烧、杀、抢掠,惨无人道地实行“三光”政策的日本侵略者,竟然也对“圣府”秋毫无犯。在孔宅门前张贴布告:“尊重和保护圣裔住宅,凡日本军人禁止入内”。日军还在曲阜“成立孔教讲经班,机构十分庞大,并设有孔学图书馆,专供查阅有关孔学资料……每到孔子生日,日军常派人来致祭,行礼鞠躬后给香钱”。

但是,“富贵无头”人寿有限,“文章通天”天会变化。到了蒋介石时代,将孔子后人一代一代承袭下来的“衍圣公”爵号改为“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享受特任官待遇”——这在当时的中央官员中,算是级别待遇最高的了。于是,孔子的77代孙孔德成就离开了“圣府”,到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去宣誓就职。从此便成了政府中的一员,不再是超脱于政治之上的“圣人”。只能紧跟政治,不跟不行,开始受时局左右……孔德成从曲阜跟到重庆,从重庆跟到南京,从南京又跟到台湾。“圣府”在曲阜,孔子的根基在大陆,传人却在台湾。大陆只剩下他的姐姐孔德懋了,孔德懋有女柯兰,前不久柯兰把她的新著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一见书名心头一震:《千年孔府的最后一代》。

怎么,足可凝结成一部中国文化史的“天下第一家”,到了最后一代了吗?

当时我并没有对柯兰讲出这个意思,我猜她用这个书名一定是经过反复思量的,她应该比我更知道“最后一代”这四个字的分量。孔子嫡裔的“最后一代”留在大陆支撑“圣府”的,是孔德懋。而孔德懋年事已高,实际上由柯兰代母成了现代“圣府”的发言人。数年前,她以孔德懋的名义写过一本《孔府轶事》,海内外流传甚广,至今还有人盗版偷印。其实那本书写得相当拘谨,取名“轶事”,就是不想承担“正传”的名义和责任。无非是“文化大革命”中“批孔”的余悸尚存。这本《千年孔府的最后一代》,就写得自如多了,尽力贴近历史的真实,当仁不让地要为孔府立传了。

除去柯兰似也没有第二个人能为孔府立这样的传。“最后一代”早年在孔府享受过的尊荣富贵她只赶上了一个短短的尾巴,而“最后一代”后来遭受到的磨难她却全部经历过了,甚至受到了更深更大的牵累和伤害。因为她年轻,对生活对未来有着更多的理想和热望。

柯兰也出身望门。可想而知,那个年代能跟孔府结亲的绝非是一般人家。她的祖父柯风荪,年轻时中进士,入翰林,教过光绪、溥仪读书,以后任过典礼院学士、署总监督等多种要职。一生著述丰厚,有《说经札记》、《尔雅注》、《新元吏》、《寥园文钞》、《春秋穀梁传》等等。但他的三儿子柯昌汾喜武不喜文,报考了高等警官学校——这就是柯兰的父亲。这位柯家的三少爷不懂得珍惜孔府的二小姐,很快就找了外室,冷落了孔德懋母女——“女秀才碰见兵”,什么也不说,默默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柯兰从小就跟着母亲颠沛流离,忍受孤苦,14岁时在苏州参加志愿军,过鸭绿江抗美援朝。复员后当过小学教员,下放过农村,参加过工人文学社……她表面上有一种努力想合时宜却老也不合时宜的雍容和孤独,离群索居,谨慎少言。但骨子里又流淌着中国圣人和清廷遗老孤忠的血,老是抑制不住想写点什么的渴望。在北京、天津的几次工人文学讨论会上,我都见到柯兰坐在工人作者中间,沉静而安分,却就是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后来她调进《天津文学》杂志社当编辑,我碰巧也当过几年这个杂志的主编,就一直等着柯兰向我请创作假——我以为她应该放下一切,到曲阜去。孔府的命运和过去历代王朝的国运紧紧扣在一起,那里有许多值得写的东西。而那些东西只能她写,别人是写不了的。可惜,未等到她请创作假,她便被调到河西区当副区长了。许多人向她祝贺,我却深深地为她惋惜,我老以为她命中注定是为孔府而生,为文所生,官场不适合她。后来却发现,她当副区长当得很到位,优雅而从容。到届后又连选连任,直至退休。这给我一个提示,大家闺秀未必就不能当官,“圣府”和柯家的后人,为官应该是驾轻就熟的老本行。

但她终于还是为孔府写出了这本书,孔德懋有女柯兰应该感到欣慰了。当官似乎并不是她这种人的正业,她的祖父曾留下两句诗:“不信书生能误国,功名造次误书生。”当年孔老夫子听门人们谈志愿,这个说要治理国家,那个说要努力学习,夫子问曾皙:“尔何如?”曾皙不好意思说,因为他的志愿不是做官,危立于朝堂宗庙之间。孔子鼓励他,没有关系,我就是要听听各人的志愿而已。曾皙才说,他的志愿就是在暮春三月,穿上新衣服,陪同五六个大人,带上六七个孩子,到沂水河游泳,再到附近的树林里吹风乘凉,然后唱着歌回来。夫子喟然叹曰,我也要陪你去。或者说,我赞成你的想法。

在孔子的后人中,也时常会有人冒出遁世的思想。柯兰的外祖父、76代衍圣公孔令贻,一生平稳,安享荣华,以他的尊贵却创作了《知足歌》、《忍讼歌》、《万空歌》等,在民间流传。其中有句:南来北往走西东,看得人生总是空。天也空,地也空,人生渺渺在其中。房也空,屋也空,转眼荒郊土一封。妻也空,子也空,黄泉路上不相逢。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官也空,职也空,数尽孽随恨无穷。车也空,马也空,物存人去影无踪。世上万般快意事,时移兴过总是空。

60多年前,孔德懋嫁到北京柯府的时候,少年孔德成送给二姐一首诗:“黄昏北望路漫漫,骨肉相离泪不干,千里云山烟雾遮,搔首独听雁声寒。”在一个极其喜庆的日子里发出了这样的悲声,其实是预示了孔府及其“最后一代”的命运。

读罢柯兰的新著,不能不为圣人之后的命运和“圣府”的命运感慨不已。她能写出这一切,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谁能想得到孔府到了“最后一代”,竟把这个责任压到她的肩上。幸好她不愧是圣人之后,颇得先祖遗韵。此书的出版,也是她对“圣府”、海内外众多孔门后人以及天下关心孔府的人,一个很好的交代。

生命中的软和硬

去年一位朋友掉了牙齿,换上一口假牙,洁白而整齐,他却经常抱怨感觉不对了,一下子觉得自己老了。我对此不甚理解,看上去他的假牙比以前的真齿还要漂亮坚硬,只会使他变得年轻了,怎会发出老之已至的感叹?也许是作家太敏感太脆弱了……

前不久我从外面回到家里,有点渴也有点饿,见桌上摆着一盘洗好的名叫红富士的苹果,拿起一个就咬。这种苹果肉质紧密,被我咬下了一大块,却感到自己的嘴里有点不对劲儿,赶紧吐出苹果,才知自己的门牙少了一颗,那颗牙还插在苹果肉里。

这对我打击可不小,对照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嘴,果然变了——掉了一颗牙不仅使整张脸都变了,甚至连气质也变了,我把双唇噘起来像老大爷,把嘴瘪进去则如老太太。我对着镜子反复演示,一番感慨,一番痛悔,一番愤怒,是谁搞出的这种鬼苹果,还起了这么个怪名字,我对他有“没齿之恨”!

说来也怪,牙齿是人身上最坚硬的东西,到老的时候很少有牙齿不坏的。舌头是软的,且运动量比牙齿还要大;吃东西的时候用牙齿也要用舌头,而说话的时候只用舌头不用牙齿。人活一生,说话的

时间

肯定要比吃饭的时间长,不要说人到老了,即便是人到死的时候,也很少有坏舌头的。用牙齿把人咬死太难了,而“舌头底下却能压死人”。

原来世间有许多硬的东西最终都要被软的东西所战胜。水是软的能穿透硬的石头,能锈蚀硬的钢铁。硬接受软的保护才能经久耐用,骨头是硬的包在软的肉里才安全,到老了硬的骨头就会变疏松,易断易碎,而软的肉老了则变粗变韧,蒸不熟煮不烂嚼不动,硬的轮毂要配上软的轮胎才转得轻快而又耐磨,即便是火车的轮子,轴上也要垫软的弹簧。硬的枪炮要受软的政治的操纵等等,难怪比尔·盖茨靠“微软”能成为世界首富。

为什么软比硬会更强大呢?

也许世界本来是由软物质构成的,生命不可缺少的三样东西:阳光、空气、水,都是软的。构成地球的“三山六水一分田”,水和田都是软的,山又怎知不是由软变化来的?硬的钢铁其实是把各种元素烧软后炼成的,硬的陶瓷也是由软的水和土烧成的。把任何物质无限地分解,追到老根上去恐怕都是软的……

由此想到生活,想到男女:人类一直认为男性应该是阳刚之势,雄壮,强硬;女性应该有阴柔之美,温良,娇弱。事实果真如此吗?即便从生理上讲,男性的所谓硬,所谓强大,是短暂的,是靠一种软性的荷尔蒙物质支撑。一旦这种物质泄出,立刻就蔫就软,若非要以软硬论成败,任何男人最终都要败给女人,没有这种失败就没有人类生息的繁衍。

真正强大的是阴柔,是女性。

物质社会发展到今天,男性想维持表面的短暂的强大都遇到了麻烦:目前发达国家已有20%以上的夫妇没有子女,有人预言到了2000年,50%的美国男子将没有生育能力。(引自1994年11月18日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这当然是环境污染的结果。照此下去,有一天男性将会从地球上消失。

为什么环境污染最先受到伤害和受伤害最重的是男性呢?不正说明了阳刚不刚、硬的脆弱吗?妇女们曾焦急地呼唤过男子汉,千呼万唤的结果,严格意义上的男子汉不仅没有增多,反而越来越少。有些男子对此感到不好意思。开始借助于手术隆胸,练肌肉,一有机会就脱掉衣服炫耀自己的肌肉,西方人称其为:可悲可叹的“花花硬汉”。这正是男性的一种失败,已经不能通过内涵使女人感兴趣,只能靠外形去加以引诱。

经过这样一番打击,作为一个男人失去了一些自以为是的优势,可以冷静地思索自己的人生经历了:哪些时候硬,哪些时候软,硬的后果如何,软的结果怎样……发现凡是由着性子硬拼、硬碰,都容易惹起麻烦,对自己的伤害也大。凡是软中有硬、外软内硬,效果都不错。软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如同烧瓷器一样,是一种水火工夫,一种品质的提升。

到掉牙的时候才开始思考这些问题,虽然有点晚,但总比“死硬到底”好。人到中年以后骨质开始疏松,恐怕更应该重视软功的威力。以柔克刚或以柔养刚、以柔抚万物,但又不同于“老滑头”、“老油条”、“老奸巨猾”,才是人生最后一个也是最高的境界。时间

人生的全部学问就在于和时间打交道。有时一刻值千金,有时几天、几个月、几年乃至几十年,不值一分钱。

年轻、年盛的时候,一天可以干很多事。在世上活的时间越长,就越抓不住时间。

当你感到时间过得越来越快,而工作效率却慢下来了,说明你生命的机器已经开始衰老,经常打空转。

当你度日如年,受着时间的煎熬,说明你的生活出了问题,正在浪费生命。

当你感到自己的工作效率和时间的运转成正比,紧张而有充实感,说明你的生命正处于黄金时期。

忘记时间的人是快乐的,不论是忙得忘了时间,玩得忘了时间,还是幸福得忘了时间。

敢于追赶时间,是勤劳刻苦的人。

追上了时间,并留下精神生命和时间一样变成了永恒的存在,是天才。

更多的人是享用过时间,也浪费过时间,最终被时间所征服。

凡是有生命的东西,和时间较量的结果最后都要失败的。有的败得辉煌,有的败得悲壮,有的败得美丽,有的败得合理,有的败得凄惨,有的败得龌龊。

时间无尽无休,生命前赴后继。

无数优秀的生命占据了不同的时间,使时间有了价值,这便是人类的历史。

时间是无偿赠送给生命的。获得了生命也就获得了时间,而且时间并不代表生命的价值。所以世间大多数生命并不采取和时间“竞争”、“赛跑”的态度,而是根据生存的需要,有张有弛,有紧有松。

现代人的生存有大同小异的规律性。忙的有多忙?闲的有多闲?忙的挤占了什么时间?闲人又哪来那么多时间清闲?《人生宝鉴》公布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调查材料。

一个人活了72岁,他这一生的时间是这样度过的:

睡觉20年

吃饭6年

生病3年

工作14年

读书3年

体育锻炼、看戏、看电视、看电影8年

饶舌4年

打电话1年

等人3年

旅行5年

打扮5年

这是平均数,正是通过这个平均数可以看到许多问题,想到许多问题。每个生命都是普通的,有些基本需求是不能不维持的。普通生命想度过一个不普通的一生,或者是消闲一生,该在哪儿节省,该在哪儿下力量,看着这个调查表便会了然于胸。

不要指望时间是公正的。时间对珍惜它的人和不珍惜它的人是不公正的,时间对自由人和监狱的犯人也无公正可言。时间的含金量,取决于生命的质量。

时间对青年人和老年人也从来没有公正过。人对时间的感觉取决于生命的长度,生命的长度是分母,时间是分子,年纪越大,时间的值越小,如“白驹过隙”,年纪越轻,时间的值就越大,“来日方长”。

时间,你以为它有多宽厚,它就有多宽厚,无论你怎样糟蹋它,它都不会吭声,不会生气。

时间,你认为它有多狡诈,它就有多狡诈,把你变苍老的是它,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蹉跎一生,最终让你后悔不迭的也是它。

时间,你认为它有多忠诚,它就有多忠诚,它成全了你的雄心,你的意志。

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时间。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时间观念,就会占有什么样的时间。

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证实时间与空间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任何脱离空间的时间是不存在的,也是没有意义的。人如果能超光速旅行就会发生时间倒流,回到过去。

倘若有一天人类能征服时间了,生命真正成了时间的主人,世界将是什么样子呢?

慈祥的火

——秦兆阳

秦兆阳先生走了,悄悄地走了,没有惊动任何人,甚至没有惊动他自己——他还没有想到自己会走得这么急。前不久,他还对女儿说:“我的文章没有做够,书没有读够,画没有画够,字没有写够,人没有做够。”

和他住在同一间大病房里的20多个普通老百姓,也没有想到他是一位将会被中国现代文学史记住的重要作家,是早在半个多世纪前就投身革命的“高干”,更没想到他会死在普通百姓中间,死得这么仁义,不吵不闹,不兴师动众,静静地默默地温慈地告别了大家,让人感到生死就在呼吸之间。

——这就是秦兆阳的风格。

大约七八年前,在北京召开全国作家代表大会,秦兆阳没有出席这许多年一度的“文坛盛会”,选举的时候却得票很高,在前几名之列。当时没有人公开说破这一现象,但有相当多的人记住了这件事,并生出许多感触……

因为秦先生自1978年复出文坛以来,不“炒”别人,也不被人“炒”。但他从不对别人使用的各种“炒”术发议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用什么办法,使自己成功地躲开了文坛的热闹,几十年来在所有著名的会议上、在电视上,绝对找不到他的影子。

可他本来是一个无处可躲的人。50年代初,先以长篇小说《在田野上,前进!》向世人证明了他是一个深刻有力,大气磅礴的作家。继而以《现实主义——广阔的道路》为题,发出雄浑的强音,震惊文坛,被批判了20年,被摘引了20年。无论批判者或称颂者都无法超过他,这篇文章成了中国当代现实主义文学的理论巨石。在他担任《人民文学》副主编期间,披坚执锐,扶植新人,当代许多知名作家的处女作或成名作是经他的手问世的。

此后到广西过了20年“右派分子”的生活,“文化大革命”结束两年之后重新回到北京,出任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兼《当代》杂志主编。用冯牧先生的话说,秦兆阳是大作家、大编辑家、大评论家。这样一个人物能往哪儿躲呢?

况且他又多才多艺,早年毕业于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美术系,我见过先生为我画的墨荷翠鸟,笔风飒飒,墨浪滔滔,荷杆高二尺,一笔贯到底,挺直灵逸,雄健质朴。时下正是“全才”走红的时候,先生却默默地躲开了时尚。他并不轻视时尚,也不鄙视喜欢热闹的人,有热闹才叫文坛,才叫社会。直到去世他没有出过一次国,当然也不是因为没有机会。我不想以出国与否论雅俗得失,我就出过国,到国外看看是我所希望的。提起此事只想印证秦兆阳的性格,想知道他是怎样消除了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诱惑?

他,隐逸而不逃避,沉博而不孤傲,超拔清脱而不落落寡合,清雅而不闲适,热忱而不偏激,深邃而不沉郁,旷达而不圆滑。所以他不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组织活动的人并不记恨他。人们习惯了他,但没有忘记他,且越发尊敬他。

当今文坛被人爆炒、被人议论、被人艳羡的人不少,被人尊敬或者说值得尊敬的人不是很多。提起秦兆阳,人们很容易生出一种敬意。他躲开热闹却没有躲开人们的尊敬,这简直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奇迹。他的突然去世同样也使许多人对他的生命生出一种崇高感。

历来文坛上少不了恩恩怨怨、是是非非。秦兆阳以前是否和人结过恩怨不太清楚。应该说,他被打成“右派”就是搅入一场大的是非当中去了。他为文个性雄强,喜欢创设新说,以他的为文揣度他的为人,大概也相当锋利。曾取笔名“何直”,这样的性格可能容易得罪人。但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战斗洗礼”,近20年来,谁能说得出文坛上的哪一件是非和秦兆阳有关系?谁能说得出秦兆阳和什么人结过怨?

他并不是老好人。一位还健在的文学大家说过这样的话:“只有秦兆阳改过我的稿子,他敢提意见,敢改任何人的稿子。”这不是责怪,语气里带着敬意。既不当老好人,又不得罪人,该怎样掌控这种火候呢?

他爱自己的国家,却并未因这种爱没有得到回报而变为恨。他长期情绪负重、愤世嫉俗,并未转化成牢骚和叫骂,也不以嬉笑怒骂表达自己的机智和清高。自己挨过大整,并未因此而报复别人以泄怨愤。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谁没有挨过整,谁没有整过人。”对秦兆阳不合适。他关心现实又襟怀高淡,洞彻人事对生活又充满热情,厚重耿介又平正清穆,为文几近炉火纯青,为人宽展谦和、气度从容,人品与文品相契合,相映照,高标当世。

先生是文坛一团慈祥的火,温暖着人心、文心,净化着当代人文精神。他的去世使文坛又失去了一片洁净的天空。然而,他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先生是我和陈国凯在北京文学讲习所读书期间的导师,有一次我们俩到家里去看望老人,正赶上当时的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孙友余在座,听两人纵论天下大势,得益殊深。原来先生对社会状况、对国家的经济文化形势了解得相当多,相当透彻,外和中介,壮怀不已。

一个多月前先生发病住进首都医院,由于不是部级干部,不能进高干病房,只能住进30人的普通病房。先生安之若素,自己本来就很普通,理应住普通病房,心里坦然。这境界真的是很普通吗?去年冬季先生突然发病,人们把他送进了海军医院小病房,他显得不安定,不自然,向家人唠叨:“出版社没有钱,我的级别又不够,只要能治病何必非待在这高干病房里!”

危机一过就坚决逃出了医院。他有肺心病,最怕冷,最怕过冬季,一冷就感冒,一感冒就引发肺炎,剧咳不止,继而引发心肌梗塞,这次就是这样丢了性命。几年前医生就千叮咛万嘱咐,不可受凉,不能感冒。然而每到冬季他总是要不断地受凉,反复地感冒,因为他住在阴面的旧平房里,没有暖气,到冬天阴冷阴冷。去年冬天他为了不感冒,只好穿着棉衣棉裤、戴着棉帽子睡觉,起夜也方便。从这一点看他又不普通了——北京市最普通的住宅楼里都有暖气,然而没有一间是属于他的。也许因为他有自己的老房子,单位便不再给他新房,他不属于那种能给自己搞好几套房子的人。也许他对这所早已被房管所下了危房通知单的老平房怀有特殊的感情,舍不得丢弃它,或拿它去换一间暖和的房子——1957年他被划成“右派分子”后,知道自己前途黑暗,在中国作家协会肯定呆不住了,便拿出全部积蓄匆匆买下这房子,安置家属。

岂知,当时一个“右派分子”的家属,有了房子也难以安置得住,很快就被赶出了北京,20多年后才得以房归原主。秦兆阳又怎会对这所房子没有感情呢?房子问题——这是中国老百姓最容易碰到的难题。正是这个难题,葬送了一位老作家的性命。

如果说秦兆阳先生是“高人”,恰恰因为他普通,他真实。1990年8月29日先生给我一信:“……数月前你给我的复信,至今记忆犹新,原因是你把我看得太好,使我惭意难消。近几年渐入衰老之境,不免常对自己的一生有所回顾,深觉自己各方面都很平常,其所以有点‘名气’,是20余年被当做批判的典型造成的,这连我自己也出乎意外。从本心说,我对自己是颇失望的,再加上经历多了,对许多事情易于看透,故不争不求不扩张,极少参加各种热闹场面,且不通世故,迂阔成性,不善处事,只是时常逃避世事。这样可能就显得与人有些不同,不同就不同,听任自然过自己的日子,求得内心安静而已。因此,请你把我当做一个忘年之交的平常朋友吧。”

平朴,坦诚,宽厚,自然。先生不希望我把他看得太好。读了此信我仍然无法把他看得平常,听了别人几句真诚的好话,一定要直来直去地还自己以本来的面目,眼下这样的人就不多,单凭这一点也可看出先生是大好人。

其实,对他的任何赞美都没有必要。他的一生就是对自己最好的赞美。

57年前,一个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年,提着一个旧皮箱,告别亲人热土投奔延安。他走出了很远,再回头,看见母亲依然站在湖边望着他,形神清肃,目光灼热。从此这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他。前不久秦先生还对大女儿说:“原来母亲的眼光盯了我一辈子。”

一辈子生活在母亲的注视下是幸运的,是充实而强大的。

这母亲也是他的大地,他的民族。

所以,他的内在稳健专一,树立了一种精严凝重的风格,不为当世的浮嚣所动,使淫丽夸饰的风气也难以近身,保持了大家的严格和恬淡。这是秦先生能获得普遍尊敬的主要原因。虽然他走得太匆忙,但他走得气度超拔,神风卓荦。

1983年秋天,先生写完长篇小说《大地》之后,曾即兴向我念了一首打油诗:

莫道人生易老,苦辣酸甜味好;

且喜大地多情,天涯处处芳草;

若无酷暑严寒,哪得绿溶春草;

白头犹自繁忙,只因吐丝未了;

回头无愧于心,始可安然定稿。

秦兆阳先生安息。

红军坟

翻过乌鞘岭,色彩由深变浅,植被由密变疏,直至根草皆无,荒丘列陈,野漠苍苍——这便进入了闻名于世的河西走廊。

南面有祁连山遮护,嵯峨起百重,雪嶂插遥天。北面有合黎山、龙首山挡卫,峰峦相对,留出一条大道通西。道随山转,山弯道亦弯,山高道亦高,绵延两千里,好大的走廊!

进新疆,到中亚、西亚和欧洲,必经此廊下。太平盛世用于商贸,此走廊便是丝绸之路,使者相望于道,“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战乱年代河西走廊便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兵气连云屯,白骨缠草根”。

中国近两千年来的兴兴衰衰,朝代更迭,哪一次可曾忽略了河西走廊?

所以只有河西走廊上才会产生敦煌。一部敦煌学就是一部艺术的中国史。世人甚至可以瞧不起中国,但不敢不崇拜敦煌。可以不了解中国史,但以知道敦煌学为荣。

只有通过河西走廊才能到达敦煌。不亲身走走河西走廊,也就不会真正了解敦煌。

而欲知河西走廊,又须先知道历史。

这条戈壁古道漫溢着一种神秘的气氛。大凡沙漠都是神秘的,可怕的。人们总以为沙漠是最善于遗忘的,可帮助自己掩藏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和东西。恰恰相反,沙漠不仅有凝重的历史感,而且能以某种方式预示未来。

一路走来,凡古迹文物都藏在荒沙绝漠之中。而对一代代后人构成强大诱惑的正是这些荒沙绝漠……

也有一片片绿洲像珠子一样点缀在这漫漫古道上,这是为行人准备的。当你经过长途奔命,已精疲力竭,身上的最后一滴水分仿佛也被沙漠吸干了。戈壁滩便为你提供一块憩息地。好让你补充水分,填饱肚子,恢复力气,以便第二天再投身沙漠。在莽莽大戈壁上只要突然出现了绿色,那里就有水。只要有水,树就长得格外高,格外绿,庄稼长得格外青翠,就有人家可投奔。这些人家渐渐变成了村庄、城镇。使大戈壁枯燥、冷峻、铁板一块的面孔,变得生动了,有了活气,有了笑意。这条原本是千里断人踪的荒漠野径,终于成为一条走廊。且千余年来人踪未断。皆缘于此。

过武威,穿张掖,蓝天四垂,朔气昏昏,大道的北侧猛然推出一大片荒冢。坟堆很小,大的不过筐头,小的只有一抔土,排列极不规则,密密麻麻地在大漠上摊开。有人说三千座,有人说不止三千座,没有记载,无任何资料可查,更找不到一个人能说得清这里到底埋了多少人。当地人把它叫做:“红军坟”。

往西走,这样的红军坟还有几片。

有的坟头上竖着一两根说绿不绿说黄不黄的骆驼刺或别的野草,随风扭摆。有的则光秃秃,覆盖着灰褐色的沙砾,令人想起乱葬岗子,大概从有这片坟的那一天起,就无人来祭扫过,更不会有人来认坟。真正是荒骨弃坟,孤魂野鬼。

然而它们是红军坟。不叫红军坟还能叫什么呢?这里埋葬的确实曾是红军里的将士。然而红军不以他们为荣,反以为耻。在文件里,在党史上,在教科书里,在一切传播媒体下,他们是张国焘错误路线的牺牲品。按中国的风俗,人死后是必须要认祖归宗的,他们的屈魂冤魄既不能回家归位,又不能进革命烈士陵园受后人瞻仰,莫非仍然保留着班、排、连、营、团的建制?否则怎样抵御这绝漠中的风沙、寒冷和漫漫无际的孤寂?

衰草寒烟,风毒沙腥。年复一年,古道上走过各种各样的人,他们寻访河西走廊上一个又一个的名胜古迹,不愿漏掉一处。荒漠多旧迹,许多废墟又成了新景。这一片片的红军坟既不是旧迹,也未成为新景。人们从它旁边走过,却绝少注意到它,更不会深究沙砾下埋着什么人,又怎能想象得出半个多世纪前的一场场艰苦血战?两万多名西路军将士,被数倍于己的马步芳、马步青的精锐骑兵围追阻截,人像草一样成片地倒下,然后草草掩埋……

为了什么?

才不过几十年前的事情,就这样如烟如雾地飘散了吗?

而离此不远的一千六百多年前的魏晋古墓却成了现代文明的热点,只发掘了十余座,便震惊世界。以六号墓为例,在莽莽荒漠中同样也是一个毫不起眼的黄沙堆,寸草不生。挖开来,墓内却极为排场,分“三室一道”,有卧室,书房,饮宴、娱乐和待客的厅房。每一室都是多层楼阁,少则三层,多者五层,雕梁画栋,砖砌门楼。门楼上绘有彩色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前室下部还有三个带拱券门的耳室,分别为库房、厨房和牛马厩。通道宽两米,长二十米,彩砖铺就。墓室内有一百多幅彩绘砖画,多为一砖一画,还有半砖一画和数砖一画。绝妙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有农桑、畜牧、狩猎、出巡、奏乐、博弈、舞蹈、庖厨、服饰等等。用现代人的价值观度量,墓中的每一块砖都价值连城,它有无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今人可通过它研究魏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

这些古墓是国家的宝贝,更是当地人的骄傲。保护它,宣传它,贩卖有关它的书籍和画册。使国内外一切知道它的价值的人眼睛放光,也使国内外并不懂得它的价值的小偷们同样垂涎欲滴,他们知道若能得到墓里的一块砖就可卖大价钱。

现代社会就是这样成了历史的大市场,现代人都有嗜古癖。

人们是多么喜欢厚古薄今啊!魏晋古墓的富丽堂皇和今天的火爆热烈,同旁边的红军坟的惨烈草率和今天的凄冷荒芜相对照,让人不能不情绪翻动……

懂得历史才懂得中国。“厚古”是因为“古”有值得厚的地方,本无可厚非。魏晋古墓群也建于战乱年代,先闹蝗虫,然后瘟疫流行,战祸连年,饿殍蔽野,尸骨塞河。为什么坟墓还修得那样从容、豪华?

中国人是非常重视坟墓的。不仅要选一块风水宝地,有条件的话还要把坟场修得和死者的身份、地位相称。更重要的内容不在表面,而在黄土下面。要把自己的喜欢的东西,诸如金银财宝、吃的用的、娇妻美妾,连同许多秘密统统带进坟墓。中国的一半历史和文化都藏在坟墓里!一座祖坟就是一座宝库。所以挖坟盗墓屡禁不止,发财者有之,丧命者有之,坐牢者有之。

想来红军坟以后也不会被盗的。它们既没有中国古墓里那种丰富的蕴藏,也没有西方人墓地的那种庄严肃穆。西方人信仰死后去见上帝,而见上帝只要有一颗虔诚洁净的灵魂就足够了。他们希望自己的坟墓离教堂近一点,墓碑要刻得有特色,有个性。坟墓里面则没有什么大文章,可以说千篇一律。

而中国人认为到阴间还要生活,还要转世,能够带的都要带走。从外表看都是土堆,里面却五花八门,异彩纷呈。当今一些发了财的人又开始在坟地上做文章了。我在南方曾采访过一个“农民企业家”,那天他正跟家里人怄气,便提着录放机,拿着酒菜,到自己的坟墓里一边听着乐曲一边大吃大喝。那墓室用钢筋水泥建造,坚固而宽大,他坐在自己的坟墓里有一种安全感,这里是他永久的归宿——人活一世如同草活一秋,而有个坟墓,占一块地方,他就能永久地存在。那个农民的坟建在一个草木茂盛的青山坡上,毁了一大片绿油油的植被,代之以刺眼的灰白,远看好像是青山上的一块疮疤。

红军坟的存在却是为了消失,为了遗忘。再过许多年,这一片片荒冢肯定会被黄沙彻底掩埋。一如魏晋时期蔽野的饿殍,塞河的尸骨一样化为灰土。留下来是当时有钱有势的人精心修造的墓室。不论过多少年这些墓室被发掘出来,墓主人都将因他保藏下来的奇珍异宝而名扬于世,载入史册,不会再消失。坟墓中的历史和文化属于有钱人。

有钱可买得历史,买得文化,也可买得不朽,买个永恒。

战死的西路军将士什么也没有。他们在死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被一种错误路线出卖了。正因为不知道,才有为信仰献身的勇迈和自豪。他们活得单纯,死得迅捷,因知道得少而没有失望。

现在他们静卧古道两侧,已经有资格也完全能够彻底拒绝任何声音了。但是他们在看着,河西走廊又变得热闹起来,人声喧沸,车流匆匆,商旅云集,原本比他们幸运的现代人们却被劝告玷污了,被扶乩般的巧言令色迷惑了,知道的东西越多越不想再知道什么了,活得太久也很腻味。倒是无知显得强大,充满生存的欲望和繁衍的能力,且不会太爱惜生命。无知虽然能葬送才华,却也能衬托和成全才华,没有大批无知的机械般服从天才指令的人,人类社会又怎能发展?如果西路军不败,又怎知张国焘是错的。有了张国焘的错误,就越发显得正确路线来之不易,无比珍贵。

红军坟并不孤单。在昆明市郊的一个山坡上,有一大片红卫兵坟。那是一次大武斗留下的杰作,也可以说是另一种错误路线的产物——无知的巨碑。它是风景秀丽的春城的一个无法回避的景观,然而人们都想忘记它,从它旁边经过的时候也不看它。这样的红卫兵坟在全国不知还有多少处?当年每个坟头上都插着一块木牌子,上写:“捍卫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烈士××”,“毛泽东思想的忠诚卫士××”,“文化大革命的战斗英雄××”……不知什么时候这些牌子都没有了。

后人习惯于用某种模式来套历史,或者赋予历史以人为的光环,或者对历史文过饰非。

看过红军坟继续西行,荒漠上多了两种景致:一是旋风,二是海市蜃楼。

非常奇怪,别处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旋风?无遮无掩的暴日把远处的山石烤黑了,把空气和沙砾溶化在一起,风丝不透,一切都是静止的,大戈壁被晒死了。突然在我们的车前车后,车左车右,无端地刮起一股股旋风。风流先是在原地旋转,卷起沙尘,然后笔直地升高,直冲云霄。最后形成一个巨大的黄色烟柱,笔直地挺立着在沙原上移动。像是在引导我们,挽留我们,想诉说什么,警示什么……令人心惊目骇。“大漠孤烟直”——不能不感佩古人组织文字的才华。形容这奇怪的旋风再也找不到比这五个字更生动更简练的句子了。同时又生出许多疑问,为什么此处的大漠多孤烟?且是直的?

莫非这里杀气太重,孤魂太多?

古代有许多旋风告状的故事。不能简单地把一时无法解释的现象说成是迷信和愚昧。科学能够解释的就都变得简单了,世间有许多现象是当下的科学还解释不了的。以前有许多事情被认为是先人的愚昧,以后的事实却证明是一种大智慧。

在大漠上残杀西路军的头号刽子手马步芳,1975年病死在沙特阿拉伯的大沙漠上,也成了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且不能卷起笔直的孤烟。

频频出现的海市蜃楼,不过是一个美丽的骗局,是对游魂的慰藉。楼阁幢幢,碧云团团,山水浮突,飘忽幽谲,心里向往什么,眼里就会看见什么。望履楼而神驰乡井——是大沙漠在戏弄人,还是人在表达对大沙漠的蔑视?

它也是一种“鬼打墙”。

深入河西走廊这样一条神秘的通道,不碰到一些“活见鬼”的事情也是一种遗憾。我继续前行,前面是莫高窟——那是个更神秘的去处。

但我先要记下来的却是这一片片红军坟。

翰墨缘

中国有个习俗,称书法家写的字为“墨宝”。无论是向书法家买字或要字,都叫“求字”。一“宝”一“求”,足以说明中国人对书法的崇敬。因此书法家架子大一点,墨宝难求,也是理所当然。

如果哪位书法家毫无架子,字也好求,就会让人感到格外新奇,无比欣慰,然后蜂拥而至……天津书法界就真有这么一位公认“人缘儿好、好说话”的“好好先生”——宁书纶。

宁先生在书坛上也算“有一号”——天津话里的“有一号”就是“数得着”、在前面占一席地位,相当于官场中的一二把手以下、常委以上。他八岁学书,“以唐楷入门,精习柳、欧、赵,研临隶书及魏碑诸体,博采厚积,然后确立自家面目。其行其楷秀而不媚,畅而不浮”。宁书纶至今已写了七十年,从未辍笔,用秃三千多管毛笔……

老先生一管在握,汪洋恣肆,含情万里,笔墨如风行雨散,润色花开。放下笔为人,却极其谦恭仁厚,随和通达,几乎是有求必应。他的应诺不是一时的盛情难却或兴之所至,而是半个多世纪来一贯如此。人们都说字如人,人如字,但初识宁书纶的人,却似乎难以把一个言行规范、举止一板一眼的人同他那隽秀清丽、超逸悠然的墨字协调统一起来,反差越大,相互映衬越有趣味。只有交往深了,才能发现他的人和字在骨子里的和谐与一致。所以他的笔墨春秋就有点意味,在不计其数的书法家中,他是少数能用笔墨在宣纸上广结“天下之缘”的……

与农人

几年前,宁书纶接到甘肃一位农民的来信:“由于国家政策好,我发家致富了,盖了新房子,屋里想挂幅字,字比年画好,永不过时,永远好看,偏巧我的先人传下来一幅于右任的中堂,想配副对联。想来想去求您最合适,因为您人好字好……”宁先生着着实实地惊奇了一番,感动了一番,如今的农民可真了不得,居然收藏着于右任的字,更怪的是还知道有他这个宁书纶,知道他在天津。虽然地址写的驴唇不对马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许多年来他可没少收到这样的怪信,只要前面写上了天津市,后面不管胡乱写个什么地方,邮递员总能把信送到他的手上。

宁书纶当晚就写了副对子:“丽日风和春淡荡,花香鸟语物昭苏。”

第二天亲自到邮局寄走了。过了一段时间那农民又来信,说没有收到,求老先生再写一副寄去。这回收到了,还寄来二斤炒蚕豆表示感谢。蚕豆炒熟后叫“蹦豆儿”,像玻璃球一样又硬又脆,当然也很香。宁先生开心大笑,即便自己有副钢嘴铁牙,用了快八十年也已松动破损,对付不了这硬蚕豆。

他把炒蚕豆送了人,却紧跟着又接到七八个甘肃农民的来信,也都说自己有幅于右任的中堂,要配副对子……又逗得老先生好不开心地笑了一阵,以后很长时间只要一提起这件事还会笑。这就是农民,编瞎话也不换个词儿,于右任哪有那么多的中堂都藏在他们甘肃农村?但他还是一一写好寄去。此事曾在书画圈儿里传为笑谈,有人笑他迂,明明知道人家在骗他的字,还去上当,而且是上农民的当。

宁书纶有自己的解释:“人家能骗我什么?不就是几张纸、几十块钱的邮费吗?我从小就给左邻右舍写春联,人家求副对子可不能驳这个面子。国家级的领导人找我要过字,我感到荣幸。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大西北农民找我要字,这份荣幸更让我动心……”

与洋人

作为书法界的名人,宁书纶免不了要参加一些有外国人在场的聚会。这些洋人有的买过他的字,有的向他要过字,大多是为了留作纪念,给自己增加一点中国文化色彩,或者纯粹是觉得中国字好看,附庸风雅给环境增加一点美感。有一家中外合资的缝纫机制造公司的外方技师,人称“大西洪”,买了幅宁书纶的字挂在房间里,一有机会就向人夸耀:“中国的毛笔字漂亮得像大美人,风情万种,姿态妍美,我每当想念妻子了,就看墙上的这幅字。”

一个不懂中国书法的外国人,倒没有完全说错,南朝梁袁昂在《古今书评》里就说过:“卫恒书如插花美女,舞笑镜台。”“大西洪”存的那幅宁书纶的长条行书:“从倚彷徨神光,离合乍阴乍阳……”确实写得情驰神纵,飘逸脱尘,望之如灵如动,精魄摄人。“大西洪”越看越爱,越看越秀,字似通神,越久越美。渐渐地他便“走火入魔”,想尽办法,托人打听,一定要见见能写出这种字的人长得是什么样?偏赶上那几天宁先生感冒住院,“大西洪”闯进病房,见到了一位清癯长者,神清气和,善意迎人,脸上一团笑纹:“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没有吓你一大跳吧?”“大西洪”不知如何作答。老人哈哈大笑,感冒顿消,一身轻松:“有个作家早就说过了,你觉得鸡蛋好吃就行了,又何必非要看看下蛋的老母鸡呢!”“大西洪”只是一再表示歉意,来得唐突,没有带鲜花,没有买礼品,临走拿出一百美元非要塞给护士……

其实,靠笔墨真正能结下点缘分的,还是跟东方的“洋人”,他们的文化和中国文化有着很深的渊源,在书法艺术上容易沟通。几年前,在全世界庆祝反法西斯胜利50周年的日子里,宁书纶被朋友拉到一个小型聚会上,在场的一位八十多岁的日本人山川育英,当年并没有作为侵华的日本兵在中国作过恶,席间却两次站起身,为日本侵华所犯的罪行躬身谢罪,言辞诚恳,老眼滴泪。他喜欢书法,饭后向宁先生求字。宁先生大概是对他刚才的谢罪表现感到欣慰,便慨然应允,并顺笔改了一下陆机的句子,把“山、川”两个字嵌在其中:“山蕴玉而增辉,川怀珠而添媚。”山川育英大喜过望,深躬施礼后就在袄袖上抠唆,最后抠下一粒纽扣样的宝石作为回赠,宁书纶坚辞不受。但此后,逢年过节,山川育英必来信问候,用毛笔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字体丰厚端凝,表达一种由衷的敬意。

韩国人也有这股劲。宁书纶先后曾在神州书画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工艺美术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处教授书法二十余年,当然以教授中国学生为主,几十年下来门生两千,也算是一番气象。这其中自然也有一批外国学生,他们都有自己的专业,只是利用在中国留学之便选修中国书法艺术。

宁书纶自编教材,这倒逼得他出版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法理论著作:《赵体书写指南》、《楷书千字文技法》、《行书〈圣教序〉书法技法》、《宁书纶书法集》等,有时连毛笔都是他给学生提供……在这些洋弟子中尤以日本和韩国的学生学得最认真,有的留学期满后又特意多留两年,专门跟他学中国书法。回国后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寄来一封长信,厚厚的一大沓子,多用正楷,有的也用行书或隶书,实际是向老师交作业。宁书纶批改后,一一回信加以说明。积几十年来的“信作业”,他装订成四大册《艺海飞鸿》。有位韩国学生柳英绪,字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1998年春节,宁先生给这位海外弟子中最得意的门生回赠了一副春联:

野竹上春宵才见早春莺出谷

桃花飞绿水更逢晴日柳含烟

1983年,李瑞环率天津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日本,邀请宁书纶同行。这样的一个团里有一位书法家,自然格外受人瞩目,其责任不言自明。日方在神户大饭店请他即兴挥毫,名为“书法表演”,实则是展示中华文化。日本也是个重书法的民族,在场的有不少日本书道高手,那架势一摆又像是一场笔墨擂台。宁书纶先用行书写了一幅中堂,录的是韩愈的名句:“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围观者先被纸面上充盈激荡的气势所震慑,然后请求讲解词意,待宁书纶注释完,那些日本的政府要员、社会名流、书法高人纷纷上前,有的要收藏他的字,有的请他再写一幅,神户大酒店的老板沾地主之光先把字拿走,表示不仅要裱糊珍藏,还要缩小精印,广为宣传,作为酒店全体员工的座右铭。当宁书纶到京都,写了一个楷书的“和”字,求字者竟跪伏于地,双手高举着接他的字。就这样,他结交了一批自称是他的学生的日本书法家。

与穷人

在天津的文化圈儿里传着一句话:“有事找宁老!”

一位热心的记者,将一位垂危的无亲无友的四川籍打工妹送进了医院。然后就把宁书纶请到了义卖现场。救人更胜救火,得动真格的,“春日同和秋霜方厉,南山争高北海度深。一姹紫嫣红耻笑颦,独从末路见精神……”他连写两大张,按当时的价格每张千元。

前年的一天,古籍出版社一位性情内向的编辑突然敲开了宁书纶的家门:“妹妹和妹夫都被汽油烧伤,面积达95%,得需要大量的书法作品打点医生。您的字说值钱也很值钱,却又不同于现金,送人拿得出手,接礼的人也敢收,不算行贿受贿,不会给人家惹出麻烦……”宁书纶不等人家说完就问他需要多少,那位编辑憋得满脸通红,说:“得要十来张。”也真难为他了,这个口实在不好开,哪有上门求字张口就要十张的!

宁先生二话不说,把柜子打开,和夫人一起翻腾,把平时积存下的自己得意的作品都拿出来,有中堂,有条幅,有对子,数了数一共十五件,包好都塞给了那位编辑。

行笔至此,要提一提宁先生的夫人,一般来说人们都讨厌书法家和画家的夫人们,不管来的是生脸儿的熟脸儿的,堵着门口不让进的是她们,进了门像防臭贼一样随时准备堵住你的嘴不让你开口要字的是她们,你如果非要不可让你先看墙上的价目表、然后伸出手叫你先交费的也是她们。宁夫人却恰恰相反,先生要说送给谁字,夫人帮着找。先生倘若感到不太满意,夫人还在旁边提醒:“那天你不是写了幅很得意的吗?大概是顺手塞到放书的柜子里啦。”于是就把最好的字翻出来给人家。也许这就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许多年来,为赈济救灾、为残疾人募捐、为少年儿童的教育事业筹集资金,宁书纶先生捐出的书法作品无以计数。社会上曾送给他一副对联:“善行当仁不让,义举捷足为先。”

凡事都有原因,宁书纶的热心热肠也跟他的经历有关,他知道什么是穷,什么是难。三年度荒时期,他们一家住在北马路一间小平房里,白天上班,晚上练字,当时经常停电,同时也是为了节省电费,索性天天就在煤油灯下练小楷。他谨遵古训:“善为书者以真楷为难,而真楷以小楷为难。作字要熟,熟则神气充实而有余。”还有一个原因,一练字就不感到饿了。全家人都已经浮肿,惟母亲最苦,因为长子的早逝哭瞎了一只眼,对宁家未来的寄托全部押在宁书纶的身上,自己往嘴里放得就更少了。有天买到一把咸萝卜缨子,老人刚吃了一口就噎在了嗓子眼儿,然后就什么东西都不能吃了。也许是长时间喝稀汤,嗓子已不适应固体物质了。眼看老娘就要被饿死,宁书纶想办法买到几块豆腐,拿回家将豆腐放到母亲嘴边,老人拒绝下咽:“我吃不吃都没用了,你吃了比我吃强,你可千万不能饿出事来!”

几天后母亲去世。

人们习惯性地以为书法艺术属于“书香门第”和“富贵人家”所专有,用现在的话说是属于“上层阶级的艺术”。实际上,宁书纶是贫民书法家,是大众书法家。

但,宁书纶的“不拿架子,不炒自己”,也带来一个麻烦,有好作品就送人,他的字藏于民间,自己却存不住自己的作品,要出版书法集还得现找朋友们去搜罗,这可就难了……

1998年夏天,有人用书本遮住了落款儿让他看一个扇面,上面是用指甲大的小楷写的《岳阳楼记》,共计三百六十个字,满纸工心,笔正字秀,骨骼清俊,神采粲然。他太喜欢这字了,望之惟逸,发之惟静,看上去又有点眼熟。待朋友把书本拿开,他看到了自己的落款儿。旁边站着一位衣着俭朴的老者,含笑问他:“宁先生,真的一点也认不出我来了?”“看着面熟,但不敢贸然招呼……”

那位老者告诉他:“1943年我是华丰银号的职员,您在庆益银号管总账,字写得好已经远近闻名了。有一天我求您为我写了这个扇子面儿,还有一张我到贵号办事您用毛笔给我写的字条,这两样东西我保存了五十多年啦。‘文化大革命’中凡是带字的东西都烧了,就是这两件宝贝舍不得丢,东掖西藏地存了下来……”

有人劝宁书纶出高价把扇子面儿买下来,那老者却分文不要,愿意白送给他。宁书纶也实在是喜欢,不要说五十多年前的作品,他手上连自己二十年前的作品都没有。但是,自己喜欢,人家收藏者更喜欢,不喜欢就不会保存这么长时间,君子不夺人之所爱。有人能如此珍惜自己的作品,不正是书法家求之不得的事吗?

他终究没有要回自己的字,反而又送给收藏者一幅大字。

与杂人

杂人者,什么人都有。

宁书纶到监狱讲课,不是讲书法技巧,而是讲做人的道理,做人和写字一样,心端笔才正,神清字才秀,学书在法,其妙在人。并为犯人题词:“不二过。”

他对犯人尚且如此,对机关干部、团体、企业求字,自然也没有理由拒绝。山东孔府一尊日本人赠送的孔子玉雕像,下面有碑文;广东一座孙中山雕像的碑文;宋春元雕像的碑文……都是请宁书纶写的。少的四五百字,多则八九百字,有的用正楷,有的用隶书。天津文庙的碑文两米宽、三米多长,光是在纸上叠格儿就叠了三天,然后用了十天时间才写好。

宁先生说得很实在:“现在写字的人比字还多,中国的常用字不过六七千个,全国的书法家恐怕不止这个数。既然爱上这一行,没有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传世的。怎么传世呢?感谢政府的信赖,在一些永久性的工程上选中了我的字,得以留存于世,是天大的安慰。”

老先生活得平实,知足。因此快乐,多智。

他为闹市区的一家商场题过一块大字匾额:“天海商厦。”这四个字写得充实丰灵,气感风云,经得住看,经得住评。成了当地的一景,也成了他的广告牌。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路过此地,有意或无意地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心态观赏它,品评它。有心人看了这字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地找到他,有北京来的部长,有九十多岁的老学究,有喜欢书法的青少年,有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想方设法地找到他。来找他的人还能有别的事吗?

宁先生有几大册厚厚实实的记事簿,那也可以说是他的作品目录。几十年来,每年他都平均为五百多名不认识的人写字。有人劝告他,物以稀为贵,你写这么多就不值钱啦。既然找你要字你就给,谁还再去花钱买你的字呢?

这是几句好话,老人却不以为然,一个年近八秩的人,不可能没有自己的主意。他多年坚持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自古靠写字没有发财的,古人讲敬惜字纸,哪有借字纸捞钱的。我衣食住行,无忧无虑,是朋友们帮我换房买房,给孩子安排工作,我有病给我请医生,买药送药。社会待我不薄,我除去写字没有其他本事,怎么能为社会吝啬笔墨呢?要字的人多,说明社会需求量大,这是好事。你到大街上去走走看看,中国字快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商品名称、价目表上白字不断,别字连篇,甚至胡乱造字,把大白菜的菜字写成上边一个草字头,下边一个才能的才,这算什么字?有的连门脸儿上的招牌都写错。更不要说把老祖宗留下的方块字写得歪歪扭扭,瞎瞎瘪瘪……我没有能力到马路上去给人家改正错别字,只好谁让我写我就写。这对我不过是提笔之劳,至少让大街上,让商店里,让人们的家庭居室中多一点正确的字,少一点谬误。如果再多一点美感,少一点丑陋,那就是意外之喜了。用天津话说叫混个傻人缘儿,讲点大道理叫清洁中国文字。”

这番议论没有丝毫的矫饰陈腔。老先生的笔下人生已经进入返璞归真的境界。欧阳修有言:“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焉知写得多就不值钱?写得多,流传就广,你不存他存,你不藏他藏,也许反倒会传之久远。

龙隐洞记

世人尽知,“桂林山水甲天下”。到了桂林才知道,山水已经被游人覆盖,人跟人,人挤人,满眼是人。旅游似乎就是凑热闹,随大流,赶景点,看大家都去的地方,人家去的你也去了就不遗憾。我的职业习惯是害怕扎大堆,在桂林也尽量躲开人流的高峰,看一些没有太多人去的地方。

这样游了两天之后,忽然为那些到桂林来只踩热点的绝大多数游客深深地感到惋惜,甚至是悲哀。于是就提出一个问题:桂林最值得看的景点——就是不看它等于没有到桂林来的地方是哪儿?并请当地朋友随意向游客征集答案。

临离开桂林前,反馈回来的结论是一致的:漓江。

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也不会忘记游漓江的情景,买票要排队,上船要排队,游船出发要排队,到了江上还要排着队行进……阵势颇为壮观,有点像海军的舰艇编队。这不足为奇,人们从世界各地涌向桂林,就是奔着漓江来的,乘船游一下漓江就把桂林山水的精华都看了,回去对打问的人也有了个交代。

漓江确实美不胜收。但,光游漓江和几个大溶洞,只能算看了桂林的表面,没有见到桂林的内里,只知“山水甲天下”,不晓“周南太史书”——这是南宋才子陈谠对桂林龙隐洞的赞誉。他认为龙隐洞可与《诗经》、《史记》比肩,读洞中石刻仿佛能感受到太史公犀利的笔锋!龙隐洞才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或者说是整个广西文化的灵魂。

可是,我在龙隐洞里看了大半天,只碰到两三拨游客,稀稀落落,来去匆匆。对比那些人山人海的景点,委实是显得过于冷清了。龙隐洞坐落在七星山瑶光峰脚边,洞分两部分。上部叫龙隐岩,其实也是洞,状如螺蛳,洞顶呈穹隆形,四季滴乳不绝,若琴声淙淙。宋人谭说得最贴切:“天下洞穴类多幽阴,或远水清韵不足。龙隐岩高而明,虚而有容,复临深溪……”

龙隐岩的下部才称龙隐洞,又是另一番景象。一端吞日吸风,一端插入小东江,舒展通透,碧水悠悠,且洞内永远都是清风徐徐。洞顶有一石槽,槽内岩石若龙鳞排列,细细密密,层层叠叠,让人一望而能想到“雷嗔斧山开,龙怒裂而出”之势,及其腾飞后留下的痕迹。但,更重要的还不是洞本身的奇特,而是洞里的内容——二百多件石刻。几乎可以说是一部中国古代“贬谪史”,它记录了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共八九百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征战的重要事件,以及农耕状况和宗教传说……

这是独一无二的,在中国再找不到第二座山或第二个洞具有这样的内涵。现在被誉为“山水甲天下”的桂林,过去曾是令人畏惧的“瘴乡”。《桂海碑林》一书引用古文献记载,称广西“天气炎热,地气卑湿,结为瘴疬,瘴气弥盛……其瘴,春曰青草,夏曰黄梅,秋曰新禾,冬曰黄茅。又有曰桂花、菊花者,四时不绝,而春冬尤甚。唐人谚云:青草黄茅瘴,不死成和尚!”

因此,广西成了遭贬谪的官员的流放地。这些来自开放的京城或中原地区的人,常会碰上“蒸郁为疠”的岚烟氛雾而致病,能侥幸不死的也会脱层皮,毛发掉光。于是广西就被士大夫们指斥为杀人如麻的“大法场”,谈起来无不色变。越是如此,历代朝廷就越要把政治斗争的失败者贬到这里来,他们把京城的文化风物也一并带来,无意中造成了广西的开放。久而久之,反让人们逐渐认识了桂林的真实面貌——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瘴乡”,却原来还有美轮美奂的一面。

与谢灵运齐名于江南的颜延之,性情孤直,恃才傲物,不免屡犯权要,到南朝宋少帝元年便被黜于桂林任郡太守。闲暇常在独秀峰下的岩洞内读书,并留下了最早歌颂桂林的诗句:“未若独秀者,峨峨郛邑间。”北宋书画大家米芾的朋友李彦弼被朝廷贬至桂林,并永不起用。故心生怨气,米芾赠诗劝慰:“骖鸾碧玉林,琢句白琼瑶,人间埃尽,青罗数分毫。程老列仙长,磊落粹露膘。玉沥发大和,得君同逍遥。刻岩栖乌鸦,陟眼透紫霄。南风勿赋鹏,即是登云轺。”桂林第一次被描写成了仙境。

安徽人朱希颜,在任广西经略使兼转运使期间,干脆就直截批驳了“瘴乡”之说:“人言五岭地皆热,谁折一枝寒欲冰;浪道湘南是瘴乡,玉壶银阙四时凉……”“湘南”即今日的桂林——就这样,广西,当然也包括桂林,渐渐地摘掉了“瘴乡”的帽子。也正因为此才有了桂林今日的观光旅游之盛。这个过程全部记录在龙隐洞里。

最为惊世骇俗的当数洞里的《龙图梅公瘴说》碑。“梅公”即梅挚,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官至右谏议大夫,他在任广西平乐县知府期间,有感于当时的官场腐败,写了《五瘴说》一文:

仕有五瘴。急征暴敛,剥下奉上,此租赋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恶不白,

此刑狱之瘴也。昏晨醉宴,弛费王事,此饮食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实私储,

此货财之瘴也。盛拣姬妾,以娱声色,此惟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民怨神怒,

安者必病,病者必陨。虽在毂下,亦不可免,何但远方而已。仕者或不自知,

乃归咎于土瘴,不亦谬乎?

明明是贪官污吏们在制造瘴气,是“人自为瘴”,反诬赖是大自然在“瘴人”!梅挚所列举的宋代官员的腐败行径,竟可以和今天社会上的某些现象对上号,原来腐败也可遗传。

我忽有所悟,是不是因为有了这块惊世之碑,有些官员不敢或不愿到龙隐洞来。于是也影响了对它的宣传,致使许多游客不知有此一洞,更不了解它的价值,才造成这般冷清?既想到了这儿就按捺不住地要请教讲解者:“古代的官员,不论遭贬的还是提升的,到广西来必看龙隐洞。现在的领导干部们到这儿来得多吗?比如成克杰之流?”

年轻的讲解员诧异地打量着我,缓缓说道:“谈不上多,但确有来的。他们只是默默地看,默默地听讲解,一般不置一词。像您这样禁不住要大加赞赏的,几乎可以猜得到不是领导干部,身上肯定也没有沾染五瘴之毒。”

我哈哈大笑,继而向她深深一躬,感谢她话中的美意。这位讲解员的眼睛很厉害,不是指她对我的恭维,而是指她对来看龙隐洞的人的观察。我庆幸没有像许多到桂林来的游客那样漏掉了龙隐洞。和这个洞相比,别的地方即使都不去也不虚此行。

赛里木湖畔

森森戈壁,仿佛只有这条公路是有生气的东西。它像一条灵蟒,蜿蜒、跃动,在太阳下闪着黑色光泽。

爬行的汽车则是这浩瀚大滩上惟一的活物了,它像一条船,颠簸摇荡。我的头忽而撞上车顶,忽而摔在车帮上,可是我并没有睡觉,眼睛始终盯着窗外。

车窗外是一望无际的灰黑色沙石,沉伏着,等待着,赤裸而又神秘,令人触目惊心。这无边无沿的粗沙碎石是从哪儿来的?又是怎样生成的呢?

它们这样等待了亿万年,在等什么呢?

当它被狂风激怒的时候,飞沙走石,铺天盖地,摧毁一切,吞没一切。包括人类赖以骄傲的导弹、飞机、坦克、大炮,不过是它口中的一碟小菜。在它平静的时候,也让人感到一种潜在的威势,冷峻地承受了多少朝代的更迭,多少民族的兴亡。历史并没有在它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进入戈壁,人立刻变得脆弱和微不足道了。一切生命都变得渺小和谨慎了,似乎纤细之物注定要灭绝。强大的是莽莽原野,是坚韧和粗粝。

望着干燥的荒滩大漠,你老有一种干渴的感觉。体内的水分正顺着每一个毛孔,被焦热的戈壁滩吸走,蒸发。跑了几个小时以后,我们停车吃瓜,汽车的后备厢里总是带着好几个大西瓜和哈密瓜。

新疆的西瓜本来就好,甜而脆,水又多。干渴的我们站在如我们一样干渴的戈壁滩上敞开肚皮吃,真是一种难得享受到的野趣。荒野默默,野风徐徐,尽管骄日烈如火,但身上是干爽的,无汗水,无尘土。

我顿起童心,甩开胳膊向远处投扔了几个戈壁石子,还想将啃过的西瓜皮也潇洒地飞抛出去,被司机拦住了。他将大家丢弃的西瓜皮都捡到一起,反扣着摆好,他说这是戈壁滩的规矩,前边的人吃完西瓜,要将瓜皮倒扣,以防被太阳晒干,后边的人如果没有带水或带的水喝光了,凭着这些瓜皮也能活命——这是我们进入大戈壁后上的第一堂课。

水上足了精神就足了,登车继续前行。天山在我们的左侧一直紧紧跟随,或者说我们始终跑不出天山的护围,像地球的围墙,矗立在天涯尽头。我们见到的只是它的北坡,绵延千里没有一根树木,裸露着连成一体的褐色岩石,有时青棱棱,有时泛一点紫色,似钢浇铁铸。沟沟壑壑,森然惊目,像历史的抑或是大自然的一道道伤口。山顶堆积着白雪,由于山形和山岸无一处是雷同的,积雪分布得千奇百怪,更增添了天山的神奇。

公路在拔高。在我们的右侧又出现了一道山脉。我们变成在大峡谷里行进,视野受到局限,戈壁滩不再是一望无垠了。这条大峡谷一头通向内地,另一头仿佛直达天上。公路对天山越贴越近,我们的车在沿着山脚跑。不论是翻越这座天边之山,还是登临这座天上之山,不都是到了天上吗?

路越升越高。戈壁滩却渐渐有了绿色。沙石少了,土多了,起伏不平的荒野长着稀疏低矮的青草。左面的天山越来越高,峡谷却越来越宽阔,右面的山脉变为一片丘陵,草更密,颜色也更绿一些。突然,在我们的头顶上端出现了一汪绿水,汽车像饥渴的马,冲着绿水飞扑过去,水域越来越宽阔……

天上的湖——赛里木湖的全貌,就这样奇迹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谁料想得到,在大戈壁的尽头会有这般奇境,美景。这里海拔两千多米,赛里木湖是新疆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高山湖泊。近五百平方公里的湖面一碧如染,晶莹澈底,微风轻掠,绿波涟涟。赛里木湖的北面西面依偎在天山的怀抱里,此处的天山难见秃石,下部郁郁葱葱,松柏参天,上部雪峰层叠,映日成彩。湖的东面和南面是广阔的草场,万绿丛中有一片片游动的白色和黑色,那是羊群、牛阵,却不见有放牧人。青山、绿树、雪峰、蓝天、草地、牛羊,全部映照在椭圆形的湖面上。越是靠近赛里木湖,越觉得它成了一片魔湖,变颜变色,忽而湛蓝,忽而深绿,半边清翠,半边青碧。雪峰与草原辉映,湖光与山色竞翠,仿佛连同我们的灵魂也一并吸进去了。

我们钻出汽车,饱餐一切色彩,大口吸吮赛里木湖畔的色泽和芳馥,如同在吸吮一种生命的气息。心里体验到一种不可言传的感情,超然有世外感……

静谧,清畅,一下子找到了大自然同人的连带感,找到了与灵魂相熨帖的东西。原来并未觉察的灵魂本性的深刻渴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突然悟到,人们为什么喜欢旅行?是出于一种心灵的渴求,眼睛吞吃美好的风光,重新投进生命之中。这是心灵的拯救。人人都是地球上的匆匆过客,生而不知从何处来,死后不知到何处去,生存就是旅游。

我们要在这儿翻越天山去伊犁。但时间尚早,我的心里盛满绿色和阳光,实在不愿离开赛里木湖。博州的副州长达·刚布,领我们来到一个蒙古包前,迎接我们的是一位身着藏青色蒙古袍的中年妇女,袍子是旧的但非常洁净,束腰紧身,体态苗条轻捷,脸上却有着过多的与身材不相称的褶纹。这褶纹生硬地破坏了她的美貌,她的青春,但遮不住她的风韵,她的气质:善良、质朴、柔韧。她身上有种东西震动了我,她说着蒙语,露出意想不到的真挚和热情,弯腰打礼。我们也还礼不迭。

陪同我们的博州文联主席陶德民先生,精通维、蒙、哈等多种民族语言,向我介绍说,她叫格森,是这座蒙古包的主人。我心里生出疑问,莫非她的丈夫不在家?但不敢多问。

一个穿着孔雀蓝的袍子包着漂亮的黄边的小伙子,牵着一只骆驼,骆驼上驮着两只大水桶,也来到蒙古包前。格森向他说了几句什么,他放开骆驼向我们问好,然后钻进蒙古包拿出一瓶酒和碗。由女主人向我们每人敬上一碗酒,说是下马酒。对我们来说是下车酒。

小伙子名叫嘉甫,身材高大,阔面重眉,仪表堂堂。神情却极为憨厚实在,甚至有几分羞怯。他从骆驼背上卸下水桶,问我想不想骑上骆驼转一圈儿?正中我下怀,我还没有骑过骆驼,在嘉甫的帮助下爬上了驼背。高高在上,前面一团肉驼抵胸,后面一座毛峰靠背,颤颤的,悠悠的,美妙而新奇。挺胸昂首,远眺天山积雪,纵览湖上景色,心情豪迈而恬悦。兜了一大圈儿又回到蒙古包前,我还没做准备,骆驼就曲下前腿,后腿还高高地支撑着,我便一个前滚翻从驼峰上摔了下来。幸好什么地方都没摔疼,连眼镜也没有打坏,主人和客人全都笑了,这哈哈一笑大家的感情亲近了,自然了。

我们可谓是擅自闯来的不速之客,但对格森一家来说,不速之客也许就是稀客,就是贵客。嘉甫杀羊,点火,格森把我们让进蒙古包,放上桌子,摆出奶豆、大馕,沏上奶茶。

不知是我们的红色桑塔纳轿车停在绿草地上格外醒目,吸引了远近的牧民,还是嘉甫的不同寻常的炊烟,告诉他的邻居们自己家有客人来了,牧民们有的骑马,有的骑摩托车,有的步行,陆陆续续都来到格森的蒙古包。有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还有一些妇女和儿童。蒙古包里分成四摊,女人一桌,男人三桌。坐了这么多人,并不显得拥挤,前面还有很大一块活动场地。神奇的蒙古包,它看上去不大,容积却很大。许多人抽烟,包里却存不下烟气,通风好,冬暖夏凉。它直接以草地做床,却不潮湿,我和达·刚布坐在新铺的毛毡上,干燥而温暖。大家穿着鞋在毛毡上踩,毛毡却不脏,没有尘土泥巴,干干净净。蒙古包看似简单,实际并不简单,它体现了牧民世世代代的智慧……

达·刚布是蒙古包里年纪最大、地位最高的蒙族人,因此他代表格森一家向我和另外两位同行的文友张少敏、李俊芬敬献哈达。然后著名的蒙族敬酒仪式开始了……

先由嘉甫敬酒,他端着满满一碗酒站在我的面前。我心里打鼓,这么多酒怎么喝得下?可这酒不喝是不行的,你不喝他就会站着老唱下去。但是等到嘉甫开口一唱,我立刻被震惊,被迷住。他的音调该高时则高亢嘹亮,穿云裂帛;当低时则沉厚婉转,多姿多彩。带着天山的雄浑粗犷,带着赛里木湖的辽阔优美,带着草原的恬静自然。他脸上纯情切切,极为投入,好像不是在演唱,而是在诉说。他的声音来自心灵,来自大自然,来自天堂。

我听不懂他的歌词,但感到感情在被提升,心身在净化。

我听过中国和世界上最著名的歌唱家演唱,他们技巧高超,音色辉煌,我为他们热烈鼓过掌。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感人,这么美好,终生不会忘记的歌声。嘉甫是那么自然,朴实,真诚,不加任何修饰,袍子上带着水印、奶渍、草屑,他的歌声里却真情四溢,创造了一种罕见的气氛,把人带入一种感佩不已的境界。

他一首歌唱完,我不犹豫,没有废话,仰头把一碗酒一气吞下。莫说是一碗酒,就是一碗酒精、一碗火药,也会一口吞下。生怕一个推让的动作,一句客套话,破坏了嘉甫创造的这气氛。

他一首接一首地唱下去,酒敬到谁的面前,谁便一饮而尽。蒙古包里极为安静,只有他的歌声在激荡,无边的激情在漫溢。

他唱得也许是一首连续的长歌,当他把酒举到刚布面前,举到他的姑姑菊德面前,举到他母亲面前的时候,歌声变得沉郁、悲怆,流露出一种至纯至孝、倔强而又自豪的情感。我心中涌动着一股美丽而又疚痛的感觉,禁不住眼睛发潮。不觉抬起头,见男人们全都低着头,女人们满脸都是泪。身为主人的格森,哭着笑,笑着哭,泪如滚珠。

在内蒙古生活过多年的少敏君,大概在歌词中听懂了什么,在我身边已哭出了声。泪光闪闪的陶德民老先生悄声向我作了简单的讲解:“他唱的是自己的身世,我是牧民的儿子,在草原上长大;母亲二十九岁守寡,抚养我们弟兄七个成人,吃尽万苦千辛……”

我知道了他歌唱的内容,眼泪止不住也流下来了。他的大哥中专毕业后在州里当了个经理一类的人物,他的三弟是武警部队的战士,其余的弟弟们还在上学。只有他继承祖业成了地道的牧民,照顾母亲,支撑着这个不寻常的家庭。

嘉甫已经二十四岁,准备明年春天结婚。

他敬完一圈儿酒,他的表姐乌云站起来重新为大家敬酒。她曾是州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音色甜美柔和,用专业演员的技巧和风度,把蒙古包内的气氛引向轻松和欢乐:

把斟满纯情美酒的金杯高高举起

赛里尔白登赛哎

献给尊敬的客人

庆贺我们今天在这里相聚……

乌云唱毕,她的母亲菊德,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站起来先高歌一曲蒙族的长调,苍厚悠远,朴茂深沉。然后一首接一首,她自己放得开,别人的情绪也随着她的歌声飞扬。

菊德已五十多岁,但老得漂亮,老得潇洒,体健神旺,生命还在散发着朴实、快乐、丰富和清新的气息。大家都浸沉在赤裸裸的诚实的快乐之中,相互之间感到特别亲近,特别美好,空气一片洁净。

蒙古包里似乎盛不下这巨大的逐渐高涨的热情和欢乐,几个男人带头,大家便一窝蜂地冲出蒙古包,在草地上围成一圈儿,尽兴地唱,尽兴地跳。

天空忽然飘洒下一阵细雨,不仅没有扫大家的兴,反而助了兴。女主人格森忙里偷闲,换了一双半高跟皮鞋也上了场,舞姿还相当优美,她毕竟才只有四十六岁。我揣度着她的心境:突然闯来几个不速之客,招引得亲戚、邻居都来了,她的家像办喜事过节日一样热闹、欢快。打破了往日的平静,也引出了对许多往事的回忆。丈夫去世的时候,大儿子只有十三岁,最小的儿子还在肚子里,放牧、带七个孩子、顾家,顾草场,更不要说一年两度的大搬家——迁场,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病,全压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上。她有过悲痛欲绝的日子,也有过感到活不下去的时候。改嫁容易,做烈妇容易,做寡妇难。做寡妇并教子成人就更难了!

她终于守住了自己,守住了儿子,守住了简单,守住了纯朴,于是也守住了自己赢来不易的幸福和欢乐。悲痛和不幸也是一种财富,给了她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喜悦。儿子们都长大成人了,且很有出息。

真是缘分,格森的大儿子阿尔肯,不知是听到了什么消息,还是凑巧定在今天回家来看看,当草地上的歌舞进入最热烈奔放的时候,他出现了。穿着跟我们差不多的衣服,也是大高个,一盘圆脸,那笑容跟他弟弟差不多,老实,腼腆。雨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草原青碧如洗,空气清洁芳香。远山如黛,苍苍莽莽。湖面上有白色气团升腾,浮动,如梦如幻……

阿尔肯邀请大家重新回到蒙古包就坐,他以家庭长子的身份又从头给大家敬酒。和嘉甫相比,他更像一个专业的歌星,嗓音淳厚、圆润、悠扬。别人数不清,他自己也记不清会唱多少首歌,可以纯熟地用蒙、汉、维、哈等多种语言演唱。每首歌都唱得很地道,却不费力。

他敬完酒,嘉甫抬上来大半只煮熟的羊,冒着热气,散发肉香。

按规矩阿尔肯把刀递给我,让客人先动手。在陶德民老先生指导下,我割了一块最好的肉,用右手托着送到阿尔肯的嘴边,他吸溜一声一口吞下,又回赠了我一块。嘉甫又端上大盆的手抓面,宴会就正式开始了。

我的五根手指直接参与,却不如两根筷子和一个勺更灵便好使。单抓肉还可以,想抓起拌在肉里的面条可就难了。不得不蹲起身子,两只手一块下,往嘴里捞。

我完全放松了,狂热得忘形了,心里有一种净化感,胸中的尘垢积闷一洗而净,心上的厚茧脱落,像孩子一样赤裸了,真实了,信任自己和周围的朋友,也非常喜欢他们和自己。今天与其说是格森一家的节日,不如说是我的节日,我的心魂的节日。

我的灵魂里响起一种乐声。

席间,格森作为一家之主最后向我们敬了酒。她神情虔诚而和顺,一言一行都有善良的内在境界的烘托,显出一种高贵的气质。她的款待和奉献是真心的,而且为对别人的款待和奉献感到快乐。这种真情正是灵魂的生命。

她那清美、柔弱而又强大的灵魂,令人炫目,令人想亲近她,敬重她。

我向格森一家,以及她的亲戚、朋友、邻居,还有老州长刚布,睿智、飘逸、随和的陶先生回敬了酒。我没有唱歌,我的歌声还没有那么善解人意。我只能说我的感受,我的感谢。

我想起了成吉思汗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个最好的女人,便是我的母亲。”

我多想有机会把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事也带到这个蒙古包里来,让他们感受一下怎样做母亲,怎样做儿女,怎样做亲戚、做朋友、做邻居。人是多么美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多么美好!

人类苦苦追求的文明境界,恰恰在这天山脚下在这赛里木湖畔的草原上让我们体味到了……不知不觉,我们在格森家呆了七个多小时。我们当天还要翻越天山,还有近三百公里的路程要跑,虽然舍不得离开格森的蒙古包,也不得不辞行了。喝了刚布送过来的上马酒,不知说了多少声“再见”,挥了多少次手,最后还得钻进汽车。

汽车在撒欢似的翻坡越岭。许久许久,大家都不说一句话,心里恋恋的,像失落了什么。意识还不愿从格森蒙古包里那种良善无争的氛围中出来,耳边还响着嘉甫的歌声……

我忽然也想唱,也想喊,却记不得曲调,只记住后面的三句歌词:

……到此方知滋味别,粗衣淡饭是家常,养得一生一世拙。

南疆短章

“南疆”——可以有多种含义,南部边疆、南方疆域……可是,当你在电脑上点击“南疆”后,出来的都是关于南半个新疆的消息。这就是说,“南疆”一词,已经成了新疆南半部的专用缩写。

约定俗成,足见新疆和南疆的影响之大。

坐落在东部渤海之滨的天津港,甚至专门修建了一个年吞吐量1000万吨的“南疆石化码头”,其库容量100万立方米,为中国北方最大的石油化工集散基地。

俗云:“不到新疆不知中国之大,不到南疆不算真正到过新疆。”“北疆看风情,南疆看风俗。”

喀什

人一生会走过许多地方,真正印象美好而强烈的能有多少?喀什,正是那种去过一次就让你再也不会忘记的地方,却又很难准确地概括它的魅力……

喀什是神秘的,又是现实的。

你未到喀什,喀什是现实的。它作为一种常识,让你可感可知:南依喀喇昆仑山,北接天山山脉,东临塔里木盆地,西靠帕米尔高原,喀什正好处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带。再加上有高山融雪汇成的喀什噶尔和叶尔羌河,凡山麓和河流流域都水草丰美。

因此,喀什理所当然地成了古代中国通往中亚的“丝绸之路”的要站。既充溢着浓郁的异族情调,又弥漫着“唐家风雨汉家烟”……

喀什又是新疆惟一的一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有被流行文化演绎得神奇曼妙、令人心向往之的香妃墓,阿巴克霍加麻扎伊斯兰古墓群,以及中国最大的伊斯兰礼拜寺——艾提尕清真寺……

但是,当你真的走近喀什才会感到它的神秘和古老,很难真正了解它。

喀什早在公元二世纪就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疏勒国首府。随便一个院子里的随随便便的一棵无花果树,就可能已经生长了三百年;冰川流经的地方,桃树都存活了至少有五百年;那些老杏树已说不清活了有多少年,道边常见的极其普通的胡杨,却能“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生生死死,就是三千年!

南疆的时间,几年、几十年、几百年就如同一瞬。历史在这里显得格外沉凝厚重,你站在喀什,仿佛就站在历史之中。因此,谁又真正能说得清,历史里还掩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喀什仿佛在述说着南疆历史中的神秘情境,站在这里伸手就可以触摸历史,闭上眼睛可以和历史对话,睁开眼睛便又回到现实之中。

历史即是现实,现实宛若历史……

历史本来就没有结局,每一个结局都是新的开始。所以,喀什又是崭新的。

昆仑气脉

公路像缎带,从西边天际垂挂下来,柔软地跃动着,油光闪闪。我们自下盘旋而上,想去看一个帕米尔高原的山口。据说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中那些惊心动魄、出神入化的山口,就是在这儿拍摄的。

一路上恍若在仙境中漫游,干燥的中午,突然看到前方出现一汪清水,仿佛是刚下过大雨,柏油路面还泡在水里。待你走近,水面又移到你更远的前方……或者在公路的一侧出现一片碧海,无边无涯,清波荡漾,海面上有清晰可辨的亭台楼阁,或雄伟壮观,或溢光流彩……

这一切当然都是美妙的幻象。由于我们并不在饥渴中,所以只看见了它的美丽,不觉得它是一种欺骗。只有你有所求的时候,欺骗才会发生。你最渴望的东西构成对你的最大诱惑,你的渴望就是你的弱点。

步入仙境是要无欲无求的。

这种感觉真好,就仿佛一步步离世俗越来越远,灵魂在一点点净化。能有这样一番体验,真是不虚此行。我甚至生出更大的奢望,若每年都能来一趟帕米尔高原,清洁身心,净化灵魂,该是多大的福分、多大的快乐?

一路上我没有看到一个行人,却看到路边有放置得很整齐的东西,一个包袱、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甚或是一件叠放着的羊皮袄,都用石块压着……向导告诉我,山上的牧人下山放牧,越走天气越热,便把用不着的东西放在路边。或十天半月,或一两个月,等到他们的干粮吃完了,回山的时候再一件件拿走。

其他过路的人不会顺手牵羊地拿走吗?

不会的,这是千百年来留下的风俗。

好,果然神仙境界。也只有这样的风俗,才和如梦如幻的帕米尔相称。这让我想起在戈壁滩上第一次吃西瓜,以为可以不必像在城市里那么拘束了,西瓜子可以往野地里随便吐,西瓜皮可以扬手就投得远远的,不想主人跑过去把我丢弃的西瓜皮捡回来,扣放在路边。并解释说:这是规矩,扣着可以尽量保持西瓜皮的水分,万一后面有遇到意外断了水的人,西瓜皮也可解一时之急。

好规矩,我此生都不会再忘记戈壁滩上这个吃瓜的规矩。新疆是个好地方,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好规矩?

越走山越高,气温也越低,阳光从雪峰上折射下来,感受到的不是温暖,而是袭人的寒气。在一个绝妙的转弯处向导停下来,向我们讲解道:这儿的角度最好,可遥望昆仑山。

真是灵境仙台,眼前地脉断绝,但见横空千里,清光炫目。阳峰雪崔嵬,阴崖冰堆玉,“烟霞深护万千重,天上风云起卧龙”,果然是神仙世界。

难怪这里会成为中国神话的发祥地,顾颉刚先生就将中国神话分为两大系统,一是昆仑神话,一是蓬莱仙话。而昆仑神话又保存最完整、结构最宏伟,是中国远古神话的精华。《史记·禹本纪》载:“昆仑其高二千五百余里,其上有醴泉、瑶池。”于是,昆仑山在中国神话中就成了“百神之所在”,而瑶池的西王母,则是中国神话中最有影响的女神。“凌空恍得青云路,回头悠悠觉自然。”我们完成了一次神仙游,下得山来已是皓月悬空,耳边似又响起清人施补华的《疏勒中秋》:“眼中一明月,正映昆仑墟。心中一明月,乍出东海隅。两月本一月,心眼抑何殊……明月在胡天,下照万穹庐。几见我辈人,长吟冰雪都。嫦娥应一笑,佳节今不孤。”

瓜果

新疆好看,新疆更好吃。凡长着嘴的人谁能经得住奇珍异果的诱惑?

平时在自己的家里确有不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吃水果的人,一到了新疆好像都变得贪嘴起来。我去的时候正赶上瓜果熟透了的秋季,哈密瓜五块钱一麻袋,我们的汽车后备厢里永远都堆满瓜果,走一路吃一路,以瓜果代水。每当汽车加油的时候,同时也加满瓜果。

所以,不贪吃跟贪吃的人对新疆的感觉会大不一样。只有贪吃的人在新疆才能无尽无休地花样翻新地感受吃的痛快淋漓。比如吃葡萄,最麻烦的就是吐核和吐皮,而新疆那种无核儿的马奶葡萄,皮儿也极细薄,进口全变成了一兜蜜。既然省却了吐皮儿吐核儿的麻烦,就可以像吃馒头一样塞满口,哎呀,那叫过瘾!

凡能上瘾又大过其瘾,恐怕都要付出代价。在吐鲁番的最后一天,我因吃葡萄过多而泻肚了。不是由于不卫生,是新疆的葡萄含糖量太高。这也让我长了见识,果糖吃多了会拉肚。陪同的朋友告诉我不要紧,也无须吃药,到南疆后利用你贪吃的优势大吃特吃喀什的无花果,保证能立见成效。

无花果也是甜的,难道能以糖治糖?

喀什的巴扎,是我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大的集贸市场。它并不在喀什市内,而在距城市四公里外的旷野上另建起了一座城市,离着老远就能听到人声鼎沸,其中夹杂着悠扬的乐声,时断时续,忽高忽低。各种商家的旗号迎风招展,猎猎作声,五彩斑斓的人流,挟裹着汽车、马车、骆驼、羊群,从四面八方拥向市场,大道上掀起滚滚烟尘。

我们兴奋地走近它,却又被它的气势所震慑,不敢贸然进入。这是一座充满物质诱惑的迷宫,进去容易,想出来可就难了。前后左右、高空地上,挂着的、摆着的、摊着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物品,有当地的土特产,也有带着浓郁异族情调的外国货,令人眼花缭乱,心动神迷,我能感觉得到,逛巴扎的人似乎都恨自己只生了两只眼,此时是真的不够用。

这时候如果有人走丢了,要想找到他恐怕就像大海捞针。于是,陪同的朋友严格规定,谁也不许单独行动,我们今天只走一条街。岂知走进去以后七股八岔,很快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找不到来路去路了……

转了大半天的时间,我们也只是看了喀什巴扎的一个小角。我当时想到的能概括自己感受的就只有四个字:“汪洋大海”。从“汪洋大海”里钻出来,我们都累坏了,在一个巨大的水果摊前坐下,眼前是成堆成垛的西瓜、香梨、石榴、杏干……听朋友的劝告我专攻无花果。

南疆的无花果个个都如扁苹果,只是皮色绿中泛黄,果肉呈乳黄色,风味甘美,满口清香。管它是不是真的能治拉肚,先一饱口福再说。

橡胶林

大自然中惟橡胶树的命运最凄苦,我从未见过高大粗壮带着野性的橡胶树,见到的都是干干净净、规规矩矩的橡胶林,或粗如小腿,或细如胳膊,躯干上被刀割出蛇形沟槽,有白色浆液顺沟槽流出,流进吊在底部的一个铁桶里。病恹恹,瘦嶙嶙,人们称它为“流泪的树”。流出的泪就是橡胶。经常流泪并未引来人类的同情,而是更加频繁地宰割。橡胶树规则地排成行,安分守己地站立着,等待着。

在它们旁边就是侥幸存活下来的热带雨林,绿森森宛如一片铜墙铁壁,横生竖长的各种灌木拥挤着乔木,乔木拉扯着藤条野蔓,你身上有我一只脚,我身上有你一只手,互相扶持,互相依存,牵一根动一片,繁茂庞杂,密不透风,磅礴着一种强大的能威慑人类的生命力。谁也不知道里面藏着怎样的凶险,没有人敢轻易钻进去,大自然森罗万象的原始野性足以逼退人类的好奇心,和橡胶林的驯服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观。

然而近代对海南岛的开发就是从种植橡胶树开始的。

1906年,45岁的马来西亚华侨何麟书筹股5000光洋,带着4000粒橡树的种子,回到故乡海南岛乐会县合口湾,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开出一块地方,创办了“琼安胶园”,又称“琼安垦务有限公司”。可惜连播三年,无一发芽,何麟书所筹股本尽失,股东们丧志,纷纷退出。他重返马来西亚,请教内行,精心选出5000株胶树苗,再冒风险带回故里,惨淡经营十一年,原产于巴西的橡胶树终于在海南岛引植成功。

于是,“琼安胶园”被后人称为“中华橡胶之母”。

何麟书先生的成功吸引了更多的华侨从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地回国,在海南的其他地方开办胶园,渐渐地海南岛建立起91个橡胶种植园,开垦出32000亩胶林。原始的热带雨林以及里面的野生动物,作出了退让。看着当年下南洋的人又回来了,南洋的文明也随着生产橡胶的技术一块上岛了。此时的中国北方大陆正充斥着美孚石油、英美烟草公司生产的香烟和基督教,这三样东西同样也带来了西方文化……

海南岛的历史上曾拒绝过一些名人,接纳过一些名人,也产生了一些名人。拒绝过想征服它的一些著名将领,如东汉的伏波将军马援,三国时期的孙权等。却收留了一批从京贬谪到海南的朝廷重臣,如“五公祠”里就立着唐宋两朝五名宰相和副宰相,后来,声名赫赫的苏东坡也被贬到了海南儋州。海南岛本身也产生了一批名人,如冼夫人、邱浚、海瑞、宋耀如等。但不记得哪位名人为开发海南做过什么事情,土生土长的大人物也都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到外面求取功名,当功成名就最有作为的时候又回不了海南。被贬谪到海南的大人物往往消沉,或绝食而亡,或得过且过,有酒喝有肉吃就不错了。

我不想苛责古人,当时被流放海南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惩罚,可见海南之荒蛮,大人物陷于这种境地还能有什么作为呢?倒是一个不知名的江苏女子困在海南三十年,向黎族妇女学了一手纺织技术,后来回到家乡成了大名鼎鼎的黄道婆。

如此说来,有功于海南的人中,何麟书倒应该被写进海南的历史。在他创办琼安胶园四十五年之后,中国政府在广州成立了华南垦殖局,由当时的中共中央华南局第一书记兼任局长,指挥刚刚由野战军改编成的屯垦部队在海南岛大面积种植橡胶林。

因为橡胶是战略物资。

笼而统之地说,世界是由两种物质构成的:一种是硬的,一种是软的。路是硬的轮胎是软的,骨头膝盖是硬的鞋是软的,钢精做成的压力锅是硬的却少不了软的胶圈儿。有硬就有软,有刚就有柔,有阳就有阴,有钢铁就必须有橡胶。自行车、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一切人间的钢铁制品,都少不了橡胶。制造一艘35000吨的军舰,需要6.8吨橡胶;装备一辆28吨重的轻型坦克,需要800公斤橡胶;生产一架喷气式歼击机,需要600公斤橡胶……更不要说橡胶在医学、化工、轻工等领域广泛而又无法替代的用途。考核一个国家强弱的最简单的标准就是看它的钢铁和橡胶的产量。资本主义强国对刚诞生的新中国很不习惯,开始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橡胶当然在禁运之列。而新中国要想强大,要想发展,不可一日无橡胶。中央政府就把“橡胶自给”的任务交给了农垦大军。

海南岛热闹起来了,成立了近百座农场,一下子集结了70000多名种植工人,其中大部分是转业军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归国华侨,他们不再是几个几十个地回来,而是成千上万地回国,“挑着简单的行李,从海口向垦荒点进发”。首先展开了人与兽的争夺地盘的战斗……

白天,工人们一上山,猴子们便成群结队地下山了,钻到工人们的家里把能吃的东西全部吃光,把坛坛罐罐打烂。如同鬼子进村扫荡,只差没有放把火。夜晚,山猪、箭猪、水鹿、山羊又出动了,甜丝丝的橡胶树的树皮以及橡胶幼苗的嫩叶,非常适合它们的口味,一夜之间可啃光幼苗,捣毁胶园。种植工人不得不建茅寮、设岗哨,夜色降临便敲铜锣,击皮鼓,放土枪,点篝火,大呼小叫,吆喝连天,以驱赶野兽,保护胶园。

人和兽争夺的是生存权。人类建胶园毁了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原始森林。野兽好像报复般地毁了胶园,工人们轻者受处罚,重者被法办。因为拿不出橡胶国家将受治于人,无法在世界立足,不能不严明法纪,也就顾不得野生动物以及它们所赖以生存的绿色环境了。

同一次又一次难以表述的人祸、天灾相比,野生动物的侵害算是最好对付的了。30年风风雨雨过去了,橡胶树始终是海南农垦的“摇钱树”。在这棵“摇钱树”下海南农垦人口达到了百万,国产橡胶的70%是由海南提供的。

至今,海南全岛还有80株橡胶母树,树龄在84年以上。最大的树围2.4米,树高32米,树冠障空,翠云交干,躯干上刀伤累累,疙瘩瘤丘,“老皮张展黑龙鳞”。这些母树是海南开发的活见证,它看着许多农垦人在它旁边倒下了,骨灰又埋在了它的脚下,它看着第三代农垦人长大成熟……

如果从何麟书算起为第一代农垦人,现在已到了第三代。第一代和第二代农垦人是从四面八方来到海南,第三代农垦人则是千方百计地要出去,他们把生意做到了美国、韩国、日本、台湾、香港、肯尼亚、新几内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这一代人的眼光也不再只盯着橡胶……但是,无论现在的海南怎样开放,怎样引人注目,也不能轻视农垦。

农垦系统的收入仍然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曾一哄而起地建立了许多生产建设兵团,随着“文革”的结束也一哄而散了。惟有新疆和海南仍然保留住了早在“文革”前就已经建立起来的庞大的农垦大军,他们不是一哄而起的产物,也不可能一哄而散。历史可以戏弄“文化大革命”,甚至也可以戏弄历史,却不能戏弄土地,不能戏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戈壁滩上创造出来的一块块绿洲和海南农垦战士种植的橡胶林。

铁干钢肤的橡胶母树,是功不可没的,曾接受了种胶工人80多年的谢拜(每逢割胶季节,割胶工每天在割胶和收胶的时候,都要给胶树“做拜”),是不容亵渎的。记不得是谁写过这样两句诗:“材大贤于人有用,节高仙于世无情”,用来做寿联送给橡胶母树是非常合适的。

橡胶不是泡沫,农垦业曾是海南经济的根。随着海南的发达,希望这根不要被砍断,而是越来越粗壮。根深叶茂,大树落落。

国家的投影

国家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每个人一想起自己国家,脑子里就自然会出现一个形状——这是地图告诉你的。你将终生熟记这个形状,热爱这个形状,保卫这个形状,因为这个形状就是祖国的投影。

我此生有幸,曾把自己最美好的一段青春岁月贡献出来,绘制祖国的投影……

那是1960年,经过一场严格的考试,我舍弃了在工厂很有前途的一份工作,穿上了海军军服。几个月的新兵训练结束以后又经历了一次考试,被送到海军制图学校上学。这时候我才明白,别人当兵一次次地检查身体,为什么我当兵要一次次地考数学。我国刚刚发布了12海里领海的规定,国家急需要一批海军绘图员,把祖国海洋的形状画出来,让中国人、让全世界认识我们国家的投影,并尊重这个投影。

一个人一生总是要做过一些事后会后悔和永不会后悔的事情。我当过兵,这是我做过的最不后悔的事情。你想,20岁上下,正是生命的黄金时期,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给了部队,完全可以说是对祖国的初恋。能不珍惜、能不怀念吗?只有当过兵的人才相信这样一句话:“一个男人没有当过兵,他的人生就不能算是完满的。”

我从制图学校毕业后成为海军制图员,当时的世界正处于冷战时期,惟我国的沿海边疆“热战”的火星不断,且不断升级,大有一触即发之势。首先是美国不承认我们的12海里领海权,三天两头派军舰侵犯我们的领海,我国政府便一次次地向美国政府提出严重警告,并出动军舰一次次地把美国人从我国的领海逼出去。摩擦时有发生,从小规模的海战到空战……战斗英雄麦贤得就是我们海军的骄傲。

有时一天可以发生几次摩擦,只几年的工夫我们就向美国政府提出200多次严重警告,打落他们几十架高空侦察机。到以后,美国的军舰干脆就耍二皮脸了,你一个没看到,他就闯进来了,你追过去,他就又退回到12海里以外,等你一个不留神,他就又溜回来了……紧张的时候我一连几个月出不了绘图室。

在共和国成立之前我们没有像样的海图,那时的中国人并不了解自己的海洋,只有一些外国海军丢弃的当初为侵略中国绘制的港口资料,既不精确,又不系统。中国人民海军如果没有自己的海图,在海上就一动也不敢动。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自己的测量成果,精确地绘制出完备的各种比例尺的中国海洋图。也许可以说是美国人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强化了我关于祖国的概念。

其实,兵的意识就是国的意识,当兵的不能没有祖国而存在。以前在学校里培养的国家概念空洞而美好,一进部队,国家概念就变得具体、严酷、神圣,与自己息息相关,且责任重大。那时候我们的吃喝拉撒睡一言一行都和国家的利益连在一起,充分体验到关系国家的安危就是最高命令,没有国家的力量就没有个人的存在。

爱国是一种高贵的情感,“胸怀祖国”不再是一句口号。至少是祖国的海洋,从南到北,哪儿有港,哪儿有湾,哪儿有岛,哪儿是石,哪儿是泥,都烂熟于心,分毫不差。那时,不管夜里是否能回宿舍躺一会儿,或趴在图板上打个盹儿,每天早晨都格外警醒,先要知道我国政府有没有向美国提出新的警告,在什么海域?然后收听广播,中央和“苏修”论战的文章……

现在50多岁的人都能记得那个年代的氛围。天上、海上、北边、南边、思想、物质,我们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逼迫和侵犯,却培养起一种昂扬的情感。爱国是人类最高的道德。当时我把自己生命的热力和理想全都凝注到海图上了,海图上有我,我心里有海,有海才有国家。

有一次我随测量小组登上虎口礁,天地不同方觉远,共天无别始知宽,周流乾坤混茫,远眺海天无垠。那是中国黄海最外面的一块陆地,从虎口礁再向外量12海里都是中国领海,站在礁石的高处能亲眼看得到中美军舰剑拔弩张的对峙局面。领海不仅仅是水,除去国家的尊严还有海洋资源,海权之争是政治之争,更是资源之争。只要拥有了岛屿(包括礁石),就有了海域,有了海域就有海洋资源。哪个国家拥有范围更大的海洋面积,哪个国家就拥有更多的海洋资源所有权。海洋意识既是生命意识,又是国土意识。因之,争夺海洋成了现代战争的根源和动力。一个国家只有海军强大,海权牢固,国家才会兴盛。海军弱,则海权弱,国家衰。美国远在太平洋对岸,为什么要跑到我们的家门口捣乱?它不是吃饱撑得没事干才这样的……

然而,拿破仑有言:“一切帝国皆因吞噬过多,无法消化而告崩溃。”罗马帝国、拿破仑王朝、大英帝国以及希特勒无不如此。可没有一个后来的帝国会吸取前朝帝国崩溃的教训,一旦强盛起来就会遏制不住地要向外扩充,贪得无厌地吞噬……

落日惊涛,浮天骇浪,我在远离大陆的孤礁上呆了几天,看日月吞吐,受大风围困,越孤单就越想念亲友,越远离祖国心里就越有祖国。连茫茫海面上奔腾的波涛也都是翘首向大陆张望,然后一排接一排锲而不舍地向岸边涌扑,直至回到祖国的怀抱,发出一阵阵兴奋的喧哗。那时真希望自己能变成一片海浪,不屈不挠地扑回营房、扑回战友身边,一种对家对国的向往便立刻像大雾一样在我四周弥漫开来。

大风一停,我被急急地接回大队,原来,美国人把对我们没有发出来的邪火撒到了越南人的头上,发动了北部湾战争。我们要援助越南,又要加班加点了……我在绘图室里除去绘制中国海图,还要绘制世界海图,感到一种自豪、一种信心。你只有有国家,才有世界。一个没有强大国家的人,世界也不属于你。

至今,我一想到中国军舰的舰长们使用的海图中有一些就是我绘的,心里还格外滋润和欣慰,这种感觉是出版几本著作甚或受到读者好评都无法替代的。已活到知天命的年纪,人前人后从心里敢大大方方为之骄傲的,就是曾经当过海军制图员——心里永远印下了祖国的投影。

战友情论

在人类各式各样的感情中,战友情是很特殊的——我所说的战友情是指真正在部队里结下的友情,不是泛指一切“共同战斗过的人”的那种感情。“文化大革命”中,如同将阶级敌人扩大化一样,将战友的涵义也扩大化了,除去敌人,剩下的都是“战友”。人们也确实处处、时时、事事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全民皆兵嘛!那时候连江青都穿上了绿军装,无论走到哪里第一句话总是:“无产阶级革命派的战友们……”

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一天在大街碰到了部队上来天津办事的战友,因我的日子正不好过,相互只把万千感慨用到眼睛上,行了个注目礼。未能握手便又分手了,心里却格外亲,格外热,真想把他拉到家里倒上酒好好喝一顿,说他一天一夜的话儿。此后许多年都为那次没有请战友到家里吃顿饭而懊悔。这几年战友间有了联系,每年聚会一次,每聚会一次我都要兴奋几天。我看大家也是如此,其快乐程度胜过任何一个节日。

这让我不能不思索:战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让人这么留恋、这么珍惜?

战友之情是在生命的黄金时期、生活的浪漫时期、社会的特殊需要时期结下的。有生死之交,有血溶于血。不是爱情却有爱情的真,不是亲情有胜似亲情的热,有男人的刚,也有女人的柔。有豪情,有烈性,有无数难忘的故事和美好的记忆。

我是60年代第一个春天当上了海军制图员。赶上了我国界定自己的领海,美国军舰不停地侵犯我国领海,我们不停地发出警告,一次又一次打下敌人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赶上了北部湾战争,这都跟我的业务有关,经常要连续很多天不能离开绘图室;还赶上了著名的“度荒”,我人高饭量大,有个战友每顿饭都要省出一个馒头让给我吃。夏天我们支农,看见能吃的马荠菜就采下来,没带装菜的家伙,就脱下水兵裤,塞满了放在肩头扛回营房,像装备了新式救生设备。

战友聚会之所以迷人,就因为它像一条倒流的时光隧道,让我们重回当年,重温青春时期的种种梦想和碰碎梦想的命运……平的变奇,淡的变浓,甚至连受到的挫折和打击也变成一种有味道的东西。

一个人当几年兵,就足够受用一生,感悟一生,回味一生。打上兵的印记,就永远是兵,刚当兵是新兵,三年后是老兵,退役后是大兵——无论城市和农村,任何一个单位,人们对新来的复员转业军人统称大兵。不管他以前是工程师、学生、工人、农民,军装把他以前的色彩都遮盖了。

五年的制图员生活培养了我终生对海、对图的亲情。海图上有我,我心里有海,眼里有图。生命中怀有和享受过战友情是幸运的。否则,我会以为人生不够完美。

有人说战争是艺术永恒的主题之一,表现战争中最动人的部分是歌颂战友之情。想想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文艺作品,哪一部里没有战友情?甚至在古代被中国人奉为友情典范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其实就因为他们是战友,在漫长的战乱年代中,生死相依,祸福与共,所以友情才那么亲密,那么牢固。

在好莱坞的反战片、动作片和警探片里,也要有战友情的支撑。有一个套子是:某老兵退役后或某杀手金盆洗手后,过着安定幸福的生活,忽然有人来报信,他的战友被杀或被困,立刻重披战袍,冒九死一生、家破人亡的危险,去救战友,演绎出无数惊天动地、感人肺腑的故事。就连傻乎乎的阿甘,在战火中不也舍死忘生地抢救他的战友吗?

没有战友情,就无法支持一场战争。

战友情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权和军队中都起着重要作用,谁是西点军校几期的,谁是黄埔几期的,谁是哪个兵团的,谁是哪个军的,只要知道谁跟谁是战友,别的就不用说了!

当然,古今中外战友反目为仇乃至相互残杀的也很多,就像爱情有结合有离异,友情也有忠诚有背叛,但人们还是不能没有爱情和友情。

但,生活中当过兵的人终究是少数。有幸能成为这少数中的一员,有战友也是别人的战友,终生享受战友之情,不能不说是命运的厚赐。而且战友情像酒,时间越长,越是离开了部队,越醇,越香,越珍贵。

于是,在战友们聚会之后,乘兴写下此文,权作纪念。

父亲这个角色

当父亲很容易,这几乎可以说是天性使然,凡世上正常的男人,只要想当,就都能当得上父亲。生下孩子就是父亲,这是人人皆知的大实话。还有一句大实话,那就是只要有了孩子,怎么样当都是父亲,好也罢坏也罢,高兴也罢生气也罢,永远都是你自己孩子的父亲。古云:“只愁不养,不愁不长。”

当父亲还有另外一面:很难,很难!难到让现代社会出现了许多“朋克”家庭,他们畏惧生育和做父母,不敢要孩子。任何一个生命的诞生,有人为的努力,也有神意,不然在成千上万的精子中只有一个能进入卵子孕育成胎,这未免太巧了,偶然性太大了,谁能保证这个孩子生下来身体是健康的,智商是健全的,在激烈竞争的商品世界能争得一席生存之地?倘若先天有缺陷、中途夭折、后来学坏,总之是不能成功地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当父亲的该怎么办?那时就会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孩子,对不起祖宗,对不起神,对不起社会……如此说来还不如干脆不当父亲。

都不想当父亲,人类岂不要绝种?那是不会的,让那些不想当父亲的人去“无子一身轻”吧,世界上还是想当父亲的人多,而且会当上瘾、越当越当不够的也大有人在。我在这里要说的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神助,都已经成了父亲的人,差别也很大。有的能教子成材,有的教子无方,有的甚至管生而不管教……

对许多男人来说,当父亲是一种“遗憾的艺术”。天下所有由处男变为父亲的人,无不是在毫无实际经验的情况下开始履行做父亲的责任,待到有了经验,知道该怎样针对自己孩子的具体特点而尽职尽责的时候,孩子差不多已经长大,性格定型了,空留下许多遗憾。以前生孩子没有限制,还可以通过实践不断地摸索和总结当父亲的经验,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做父亲的水平。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好坏只能当一次,像压宝一样,遗憾就变得不可避免。

所以,现在格外盛行离婚和男大女小的“老少配”。离婚的男子大多都当过父亲了,再婚后第二次或第三、第四次再当起父亲来,自然就会驾轻就熟。而“老少配”则更厉害了,现在有一种很时髦的理论,专门鼓励老男娶少女。

据说现代人类学家开出了一张让世界引以为骄傲的人物名单,其中有爱因斯坦、弗洛伊德、莎士比亚、贝多芬等,这些人类的巨星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父亲和母亲的年龄都相差悬殊,母亲年轻、身体好;父亲年纪大,富有经验,智慧成熟。这就是说,男女的年龄越不般配,越能生个麒麟儿。

怪了,为什么老女配小男就不能生出天才?我怀疑这个理论是花心老男人创造出来的,借以诱惑那些存有夫贵妻荣、母以子贵念头的年轻女子。但,怀疑只是怀疑,等我有了闲工夫,把世界上的天才人物的传记搜罗起来,将他们的祖宗八代查一遍,就会一目了然。现在,还是回到普通的父亲话题上来,这种普通的父亲占人间父亲中的绝大多数,因为天下的婚姻大多数还是讲究年龄般配。过去中国民间倒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也只是大“三”,而不是大“三十”。

最能体现人间普通父亲心态的,当数前辈作家萧军的一首诗,其中两句是:“无病即是福,有子万事足。”这是一种超脱功利的父亲胸怀,能够重视和欣赏纯天然的父子关系,首先就是个快乐的父亲,而且也未必就不是好父亲。古训也有类似的教导:“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过去生儿子的意义本来就非常单纯,为了“传宗接代”,或是出于尽孝,只要有儿子就行。至于他将来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那是后事。

是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使父亲这个角色复杂化了。想当年我读到萧军诗的时候,正巧刚做了父亲,所以印象非常深刻。当时社会上对复员军人通称“大兵”,许多人在背后使用这个词汇的时候还要特意在“大兵”前面再加上一个“傻”字。我当兵前的老同学、老同事,在就某一件事情开导我的时候总是先铺垫上一句:“你当兵都当傻了。”然后才开始说正文。我复员不久又赶上“文化大革命”,在“制造疯狂”的同时,那也是一场“制造傻子”的运动,“傻大兵”被再造一番,堪称傻上加傻。越是傻子活得越自然,没有许多宏伟的计划和目标,只知道顺应生命本身的程序,结婚、生孩子、当父亲……可想而知,这样当上了父亲肯定是个糊里糊涂的傻父亲。

再傻的父亲,也知道“孩子是自己的好”。大胖小子的漂亮可爱,使初为人父的生活充满巨大的欢乐,我享受这份快乐多于思考对儿子的培养和教育,那个时候好像对子女的教育也不像现在这般重视。一有空就把他扛在肩膀头上到处游逛,傻呵呵地随处散发一个父亲的骄傲和快乐。儿子读中学的时候,也正是我写作最忙的时候,爷俩各忙各的,正好他也不希望我多管他,表现出男孩子一种独立自主的精神。我便洋洋自得地以为儿子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甚至在他面临高考的时候也大撒把,终因丢了准考证而被挡在考场外面半个多小时,这当然影响他的考试成绩,最终还凑凑合合地上了大学。到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正兴头很高地沉浸在一部长篇小说的写作之中,未能认真帮助他选择个合适的工作单位,干了几年他便自作主张地辞职南下,独自去“闯世界”。

至今想起来,我当父亲的经历,除去充分享受了儿子带给我的快乐,就是我欠儿子的,在儿子成长的重要关头都没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此常怀愧疚之感。儿子却显得很大度,他说这叫“歪打正着”,正好让他对自己的未来有了选择的自由,可任他由着自己的天性自然发展。他庆幸我没有用自己的观念塑造他,没有把他限制在我的知识范围里——“父子站得太近,阴影会扼杀孩子的成长。”

也正因为在给儿子当父亲的时候有诸多失误,之后在给他妹妹当父亲时就做了修正,自己感到的遗憾也就少一些。一个男人有几个孩子就要当几回父亲,每一回的责任会有所差别,感觉也不尽相同。就像一个好的演员,扮演一个角色可以演出许多场,每演出一场都会有新的创造,新的体会。

镜子的灾难与灾难的镜子

这题目是从一位老作家在1979年写的一篇评论我小说创作的文章中抄来的,当时社会上十分流行这个观点:文学是镜子,政治是鞭子。

谈起1979年,仿佛已经非常遥远了,恍若隔世。所以,历史多是下一代写,下一代可以重写历史。而当代人说昨天,是翻晒自己的伤口,丝丝缕缕还带着血筋儿,动哪儿都疼。不疼就是假的,疼才是真实的,是好事,在人类的全部感觉中惟疼痛最深刻。

要谈我的1979,又不能不从1975说起。1975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呢?首先证实了民间盛传毛主席说邓小平是“钢铁公司”、“人才难得”的话,因邓小平历史性地又开始全面负责中央工作,并很快就主持召开了全国钢铁座谈会。这个会跟我们行业关系重大,我在工厂的大礼堂听了详细传达。当时给我的感觉是:国家的生产形势不妙,以前的口号是“抓革命促生产”,还把“革命”放在前面,现在则是强调“全面整顿”,首先就是整顿工业,整顿领导班子的“软散懒”,显然是要把抓经济生产排到最前面了。

到秋天,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系统学大庆会议在天津宾馆召开,其实就是落实全国钢铁座谈会对机械行业的要求。我们厂是一机部所属的大厂,我所在的车间里有六千吨和两千五百吨水压机,大会上将公布一批被一误再误的国家重点大锻件产品的清单,要由我的车间承担一部分。所以,我跟着工厂的领导一同参加了这个会。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不能不相信活着就是变化。时间是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思议的历史力量,在需要的当口会突然迸发,生气勃勃,摧枯拉朽,让世间万物都要通过变化而存在。

由此,也把我牵进了文学的旋涡。

怪吧?后来经常有人问我,创作为什么会选择工业题材?哪是我选择工业题材,而是工业题材选择了我,人的一生中总会碰上那么几次鬼使神差、歪打正着的事情。“人”字是由两根棍子斜搭在一起构成,这就是说,一个人的命运要由别人横插上一杠子才能完成。当别人的命运介入了你的生活,并决定着你的命运时,是很无奈的。当时我在会上脑子里想的全是自己将要承担的生产任务,有天下午工作人员把我从会场上叫出来,《人民文学》的老编辑部主任许以来找我,说毛主席批示《人民文学》要复刊,约我写篇小说。

我听了有点发蒙,《人民文学》是“中国第一刊”,我从没有敢把它跟自己联系起来。当时没有问许以何以会来找我,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可能是不敢问,编辑约稿一般都是撒大网,有鱼没鱼的先捞一网看看,光是在天津就不知约了多少人,我又何必问得太多泄了自己的劲?蒙着点气,可鼓着点劲,但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只谨慎地答应试试看。宾馆的条件太好了,两人一个房间,有写字台,有台灯,那时候开会要不断地写材料,发言必先写好稿子,我就以写材料和写发言稿为名,没黑带白地干起来了,夜里干个通宿都没人管,白天到礼堂里找个清静的角落还可以继续写,困了在哪儿都能打个盹儿。

就这样鼓捣出了短篇小说《机电局长的一天》,发在1976年复刊的《人民文学》第一期上。这下可给我惹了大麻烦,先是体验了“在全国范围内批倒批臭”的滋味。当时国内的刊物不是很多,凡能见到的都参加进来对《一天》口诛笔伐,甚至连离我那么远的广西,一家社会学类的刊物和一个大学的校刊,都发表了批判《一天》的长文。新华社1976年6月25日的《国内动态清样》上转载了辽宁分社的电稿:“辽宁文艺界就批判《一天》的事请示省委,省委一领导说中央有布置,你们不要抢在中央的前边,蒋子龙是反革命分子,《一天》作为大毒草被批判,编辑部敌我不分……”

文学得了政治传染病,政治患上了虐待狂。现实的政治又不能容忍文学的政治,便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巨大社会资源和占绝对优势的话语权,以一种偏执的政治激情取替了全社会全民的其他情感。就像叔本华说的,每个人内心里藏着的那头野兽,终于等到机会可以跑出来咆哮发怒,把痛苦加在别人身上。仿佛社会就只能在憎恨、愤怒和恐惧的对立势力中保持活力和维持存在。最令我想不到的还有人打上门来,他们穿着绿军装,胳膊上戴着红袖章,拿着内蒙建设兵团的介绍信,自称是一个排长带着两个战士。声言“天津阶级斗争的盖子没有揭开,要彻底查清蒋子龙的背景以及跟邓小平的关系,不把他彻底揪出来我们不走!”

那个时候天津主管文艺的部门叫“创评室”,如临大敌,年轻人赶紧找出当年的红袖章,也戴在胳膊上,以示对等。奇怪的是那三个反潮流的勇士只在市里闹腾,明知我在天津重型机器厂,却不到厂里来揪我。有人猜测,他们听说工厂在保我,一万多人的大厂没有把握就闯进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后来我在《文艺战线动态》第31期上见到了当时《人民文学》主编写的“交代材料”,相信这才是“真本”:1976年3月18日,于会泳在西苑旅社召开创作会,“于说,蒋子龙的错误主要责任在邓小平,作品受邓的流毒影响,小说中有些话都是邓的。胡说什么在天津开工业学大庆会,刮风就是这个会……小说配合了右倾翻案风,把走资派当一号人物来写,影射美化邓小平,把主人公霍大道写成平头,个儿不高,老战友姓刘,老婆叫庄林,还有小万的名字也影射。霍大道就是豁出去不怕被打倒……”

我真佩服那个年代的政治想象力,而且让你有口难辩,越描越黑。我为什么让一号人物姓霍记不清了,八成是姓这个姓的人少一些,显得新鲜。大道是我当兵时副大队长的名字,他自小给地主放牛,有小名无大号,丢了牛为避祸就拦住部队当了兵。当了兵就得有个名字,接收他的营长当场说:你在大道上参军,就叫王大道吧。如果非要找一个霍大道的模特出来,应该是我们厂的第一任厂长冯文斌,偏巧他也是“平头,个儿不高”,我给他当过秘书,冯头讲话极富鼓动性,每逢他作报告,大礼堂里比看电影人还多。我有个非常尊敬的老大姐叫庄欣,就改个字搬来做了他的妻子。至于为什么要把“走资派当一号人物”,非常好理解,那个时候的文艺作品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用“小将”、“年轻的造反派”做主角,我只是想出点新。还有什么老刘就是影射刘少奇,小万就是万里等等,简直匪夷所思,现在说起来像闹着玩儿,那个时候却可以借此就能毁掉一个人。

1979年10月底,全国第四次文代会在北京召开,那是一个文学的庆典,象征着一种结束,也是一种开始,真正地更新和换代。邓小平在开幕式上致祝词,强调不应要求文学艺术从属于临时的具体的直接的政治任务,更不能对创作横加干涉……我在台下反复端详着他的容貌,也反复掂量着他的话,心里说,若不是受阁下牵累,今天说不定还坐不到这儿。“鞭子”的争论似已有了结论,所谓创作自由,其实就是想象和虚构的自由,允许我让自己的人物留个小平头。有空间才有想象,现实提供的空间毕竟是有限的,真正的自由是在想象的空间里,自由的心态才是美梦般的圆满。自由就是灵魂的呼吸,当灵魂无法呼吸时,环境一定出了问题。

回过头再说1976年,《人民文学》编辑部代我起草了一份关于创作《一天》的检查,在发表这个检查的同时再配发一篇我的小说,以示编辑部还想保我。这体现了文人的幼稚和无奈,新华社的《运动清样》里说他们“敌我不分”,他们自身尚且难保,还能保了我?我也一样,当时妻子刚生下小女儿,市里派来让我在检查上签字的两个人,一个堵在医院门口等我,一个到产房恐吓我妻子。她原本奶水充足,精神一紧张奶水竟突然消失,以后再怎么想办法也催不下来了,真苦了我的女儿。尽管如此,我仍然给她取名叫“一巍”——《机电局长的一天》巍然不动。其实我怎么可能岿然不动?紧接着便是七千多人的现场批斗大会,还登上了梅兰芳、马连良多次演出过的中国大戏院的舞台,有些我所崇拜的名家居然寻根找据地批判我的作品,不知是灾难还是荣幸?我渐渐知道了什么是文坛,什么叫作家。

有一次我从车间的二十四米热处理炉上摔下来,暖风擦过我的脸,火光在身边一闪而过,跟着就失去了知觉。如果就那样死了,也很惬意,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没想到“文革”结束后《一天》没问题了,当初配合检查发的那篇小说又成了大毒草。我好像是在一个错误的怪圈里写作,开始和结束是同一个点,只要动笔就是错的。但,生活的不稳定感和危机性刺激了我的精神,加深了对生活的理解:“没有学问的经验,胜过没有经验的学问。”心会随境而变,却务必要由心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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