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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19: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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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祥晶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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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研究

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研究试读:

内容摘要

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早已为人们所重视,并且已有很多学者对此做了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遗憾的是,经济学家主要就金融结构论金融结构,而很少把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时至今日,有关这种关系的研究依然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严谨性。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在现实世界中,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运行的基本细胞——企业的关系被展示得淋漓尽致,而理论却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显得较为薄弱。尤其在当下的我国,这种理论与现实相脱节的奇特现象更是见惯不怪。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结构理论框架,可以说在这方面还没有较为系统的理论成果。实际上,我们应从实体经济角度——企业来研究金融结构。同时资本市场与银行中介在很多功能上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它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与绩效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书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试图构建一个关于金融结构的完整的理论框架,较为深入、系统地研究金融结构。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本书从企业发展这个角度出发,从而避免就金融结构论金融结构,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结构理论框架。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金融结构的变迁归根结底是由企业发展引起和推动的,同时金融结构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会影响企业发展。围绕上述核心观点,通过考察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之间的关系,本书主要研究了金融结构的发展阶段、不同金融结构的比较及发展趋势、金融结构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和我国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现状等问题。

本书的理论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金融结构作为虚拟经济范畴,其变迁归根结底是由实体经济范畴的企业发展引起和推动的,金融结构是适应后者的发展要求而变迁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企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产权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金融功能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和资本市场存在功能上的差异,而金融结构变迁就会扩展和提升金融功能,解决企业的产权矛盾,促进企业发展。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及其变迁是企业发展中产权矛盾的表现形式或矛盾运动形式。

2.企业发展要求金融结构相应地变迁,金融结构的变迁是生产力和企业社会化发展的体现,并为企业发展和社会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适当的运动形式。我们认为支配金融结构变迁的是企业社会化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金融结构的发展变迁是企业发展推动的过程,它基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排除金融结构变迁中还存在其他内在的力量和逻辑。金融结构的自身发展规律就是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发展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3.通过对不同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以及金融结构与企业的适应性分析,我们认为全球金融结构出现互相融合的趋势。

4.金融结构有相对独立性,它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处理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既可能促进企业发展,也可能阻碍企业发展。

通过本书所建立的理论框架,针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错位问题,为推进我国金融结构改革以促进企业发展,笔者提出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其中包括发展全能银行、完善资本市场,实现银行和资本市场的融合。

导论

在导论中,笔者首先阐述了本书选题的背景以及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后概述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论题研究的现状,并对其主要理论观点作出了简要的评价,在现有思想资料的整理中,我们试图从中探索和发现新的理论生长点;随后介绍了本书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研究的基本思路以及逻辑结构安排;最后说明了本书在研究上对理论的推进或理论创新之点,并提出了本书尚存的不足之处,明确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努力方向。

一、选题背景

人类已进入一个新世纪,也正跨入一个新的经济时代。21世纪的经济既是一种知识为本的经济,又是一种金融化的经济,金融已经浸入现代市场经济的每一个细胞中,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神经中枢。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早已为人们所重视,并且已有很多学者对此做了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得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结论,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遗憾的是,经济学家对企业与金融结构的相关研究却显得相对滞后。那么,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看到,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金融结构具有很大差异,这表明金融结构自身处于动态调整与不断发展之中,那么金融结构的发展演化到底划分为几个发展阶段,划分的标准是什么?金融结构演化的根本动力是什么?是什么使其形成,又是什么推动其发展?本书旨在围绕“金融与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从企业发展的视角来研究金融结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金融需求,这样便会涉及很多因素,如金融结构、产权制度、财产关系等。金德尔伯格和赫里克曾做过形象的说明:“正如在人类身上一样,强调增长着眼于身高和体重(或者说国民生产总值);强调发展则侧重于机能上——素质协调的改变,例如指学习能力(或者说经济上的适应能力)”。这就是说,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需求要求金融结构做出相应调整以与其协调。到底什么是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金融结构是由什么来决定的?是否存在什么演进规律?是否存在最优的金融结构?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活动是现代金融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但其对金融结构的系统研究也只是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以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1969)、爱德华·肖的金融深化论(1973)、罗纳德·麦金农的金融抑制论(1973)为代表。美国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理论中将金融结构定义为:一国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他认为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两人把金融结构作为经济发展的要素来研究,他们建立了一个分析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得出了经济发展必然伴随金融结构改善的结论,这标志着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上述学者都把银行和资本市场作为外生的、既定存在的要素来加以研究。随着20世纪80年代内生增长理论的兴起,一些金融发展理论家把内生增长和银行或市场并入金融发展模型中,并在模型中引入了不确定性、不对称信息和监督成本等因素,论述了银行中介和资本市场的内生形成,认为银行中介和资本市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作用是不同的。在经济很不发达时,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没有能力组建金融机构,以缓解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达到一定水平,人们才有能力和动机去参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才得以形成,且认为银行中介与资本市场之间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

上述研究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缺少企业层面的探讨。实际上,我们不应就金融结构论金融结构,而应从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细胞——企业来进行研究。同时资本市场与银行中介在很多功能上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它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与绩效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不同的金融结构在企业发展中的功能如何?从哪些方面影响企业发展?有利影响还是不利影响?金融结构如何调整才能与企业发展相协调?

基于上述想法,我选择了“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研究”这个题目作为我的博士论文,期望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够为经济增长中所遇到的金融结构和企业发展方面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理论上的依据。

二、选题意义

金融结构与企业的关系早已为人们所重视,但时至今日,有关这种关系的研究依然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严谨性。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在现实世界中,金融结构与企业的关系被展示得淋漓尽致,而理论却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显得较为薄弱。尤其在当下的我国,这种理论与现实相脱节的奇特现象更是见惯不怪。我国金融结构虽然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变迁,但仍然不能有效促进企业发展,缺乏畅通的储蓄——投资转化渠道。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金融结构的变迁是在外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进行的,用行政力量推动市场力量,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两股力量交错的复杂经济环境,这样就会存在很多问题。

传统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率高,资本金太少,效益低下。企业依靠债务融资,负债经营,一旦经营不善,导致高负债,到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已无产可破,银行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出现这种问题、长期借钱不还的根源在于金融结构不合理,银行并且主要是国有银行占统治地位,导致企业的融资结构以债务融资为主,最终承担债务融资风险的不是企业而是银行。同时私营企业也由于金融结构问题而面临发展的桎梏。要解决企业高效发展问题,必须调整金融结构,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通过资本市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促使企业上市,改变其融资结构,加大股权融资比例,降低其负债率,这对于促进技术创新、加快企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我国金融结构的现状就是庞大但效率低下的银行体系占统治地位,资本市场虽迅速增长,但与银行部门相比,相对规模较小,间接融资仍然是我国融资方式的主体,市场份额高达90%以上。我国股票市场不成熟,股票市场市盈率太高。国内A股市场比较合理的市盈率是20%~30%,而现在A股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却是40%~50%,远高于除日本之外的其他国家股票市盈率,这其中存在很多泡沫。不仅如此,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居绝对统治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的市场集中度均在70%以上。然而这种垄断不是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中形成的,不是市场运行的结果,而是计划经济时代完全的行政垄断格局在市场经济时代的延续,所以市场绩效不高,利润总额只占40%左右。

金融结构的不合理使得原有垄断性的金融体系缺乏竞争和效率,只有在金融结构合理的情况下,才能打破垄断的金融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有利于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只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银行的状况,造成了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加深,扩大非银行金融资产的比例是现实选择,也是不得不为之选择,并成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现代化、巩固改革成果、促进企业发展的突破口,特别是在当前银行慎贷、惜贷的情况下,需要开拓新的储蓄——投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服务。

目前西方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金融结构理论体系,但由于经济制度和体制不同,经济基础和环境不同,从而西方国家的金融结构理论对发展中国家并不具有普遍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而且其理论本身也存在许多缺陷,如金融结构的理论界定不够明确,概念不够清楚,对金融结构的企业层面研究不够等。现实呼唤理论的发展与跟进,所以本书将主要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结构,即研究以下两方面内容:1. 企业发展在金融结构变迁过程中发挥着哪些作用?2. 一定的金融结构对企业发展产生何种影响?

显然,这意味着主要从企业层面来研究金融结构理论,由于我们的研究在许多方面具有开拓性,所以对很多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与全面。庆幸的是,处在转轨期的我国,金融改革与企业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它们相互牵制、相互配合,使我们的研究具有较坚实的现实基础。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结构理论,解决企业发展问题,这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也是非常重要的政策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助于确立我国的金融发展战略,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国外研究现状

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以熊彼特(Schumpeter,1912)为代表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较发达的金融体系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发育良好的金融体系有助于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储蓄水平、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和长期经济增长。然而,以卢卡斯(Lucas,1988)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们过分强调了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他们认为,经济发展会创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这种需求导致金融部门的发展,是经济增长带动金融发展而不是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虽然理论界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上,何者为因、何者是果目前还远没有达成一致,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却早已达成共识。近年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在承认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前提下更加深入地研究金融结构。

在西方金融理论中,金融结构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的研究;二是着眼于金融部门的产业组织结构和金融市场的微观结构;三是探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前两个方面研究都是对金融体系的局部研究,它们对金融的整体运行状态有影响,但并不能全面反映金融结构,我们主要从第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结构的研究现状。(一)早期研究

1.把金融结构作为经济发展的要素来研究

1955年和1956年,格利和肖合作发表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机构与储蓄——投资过程》,阐述了金融和经济的关系、各种金融中介体,特别是非货币金融中介体(non monetary intermediaries),即除了货币体系以外的其他各种金融中介体在储蓄——投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此可视为把金融结构作为经济发展的要素来进行研究的开山之作。1960年出版的《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是格利与肖对以前关于金融与经济关系的观点的汇总和发展。他们试图建立一个以研究多种金融资产、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和完整的金融政策为基本内容的广义货币金融理论。通过建立基本模型,他们分析了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认为除货币体系(包括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外,各种非货币金融中介体也在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作用,金融的作用就在于把储蓄者的储蓄转化为投资者的投资,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性投资水平。尽管格利和肖没有明确提出金融结构概念,但在他们的货币金融理论中,已包含了金融工具、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和金融政策等金融结构问题。

2.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

首先做这种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戈德史密斯。他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国际横向比较和历史纵向比较相结合的方法,对35个国家进行了大量的统计分析。他认为金融结构就是一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它既包括金融与实质经济的配比关系,又包括各类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中的比例关系;既涉及存量分析又涉及流量分析,并且创造性地提出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通过衡量一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体系,包括金融相关比率、金融中介比率、金融机构发行需求的收入弹性、变异系数等,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其随时间而变化的方式在各国不尽相同。

3.金融深化

戈德史密斯之后,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因果及对应关系成为研究重点。在这方面的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肖和麦金农,1973年,肖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麦金农也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标志着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他们在书中建立了一个分析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分别从“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角度,全面论证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经济发展必然伴随金融结构改善的结论。由于两人都深受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因而对金融发展问题的思考主要从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存在的人为扭曲出发,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放弃过分的干预和管制,进行金融深化,以推进经济增长。麦金农和肖对金融发展的定义常常可以与金融自由化相替换,即他们认为金融发展实质上就是金融自由化。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虽然没有特别强调金融结构问题,但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处在压抑状态,而金融压抑总是与金融结构的扭曲相伴随的。因此,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其实也是金融结构的动态调整和优化的过程,也就是说,金融深化的概念隐含着金融结构的进步,金融深化与金融结构进步所表现出来的金融发展是一致的。

4.早期观点评述

格利和肖把金融结构作为经济发展的要素来研究,认为金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转化上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他们忽略了企业发展对金融结构的影响,没有发现金融结构发展演化的根本动力。

毫无疑问,戈德史密斯开创了将金融活动作为一种结构——金融结构来研究的先河,将金融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并且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了金融结构发展演化的总趋势,但他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金融结构的定义过于狭窄,仅限于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的相互关系及量的比例;仅从量性发展的角度考察金融结构的变迁,而忽略了金融结构的质性发展,忽略了企业发展对金融结构的影响;认为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实际上,金融结构的变化是有方向性的,并非任何变化都是发展;未能更多地结合制度因素来研究金融结构的变迁及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政策含义。

麦金农和肖的理论是经济自由主义在金融理论中的体现,即金融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一样,市场机制的自发力量可以使之处于理想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而金融结构变迁的发展观被搁置一边。(二)近期研究

近期对于金融结构的研究,经济学家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结构比较研究和金融结构与企业及产业成长的相关性。

1.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近期研究认为,包括银行和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系统的发展有利于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目前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日趋深入和细化,并且倾向于实证分析。

本西维格和史密斯(Bencivenga and Smith,1991)、莱文(Levien,1991)分别考察了银行和股票市场提供流动性的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格林伍德和史密斯(Greenwood and Smith,1997)则在一个交叠世代模型中对两种机制的增长和福利效应进行了比较。莱文(Levine,1997)指出现有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金融系统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正向的、首要的联系,金融系统的功能包括动员储蓄、配置资源、实施公司控制、辅助风险管理和便利交易等,这些功能正是通过银行和资本市场最终发挥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的,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对于金融系统的功能实施途径和实施效果而言至关重要。金和莱文(King and Levine,1993)以及莱文和泽沃斯(Levine and Zervos,1998)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无论是否控制国家的数量和政策特征,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进一步的分析说明金融发展对于未来10到30年的经济增长有着很好的预测作用,同未来的资本积累和经济效率提高均有密切的关系,并且指出市场主导和银行主导在资金配置效率上的差异并不大。对于不对称信息环境下金融结构同经济增长的关系,Arnold and Walz(2000)进行了探讨,但是,他们只考虑了银行在监督上的学习效应,资本市场在他们的模型中并无任何明显的功能。所有这些研究都是探讨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金融结构比较研究

许多学者将一国金融结构分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从历史上来说,关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一直围绕在德、日与英、美之间进行,德、日被认为是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而英、美被认为是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对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以艾伦和盖尔等为代表,他们试图通过比较金融系统(Comparative Financial Systems)探讨不同的金融结构在各种金融功能实施上的有效性差异,以及推动金融结构演进的力量,应该说他们的研究深度和研究内容代表了金融系统比较的主流。他们强调金融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认为银行和市场是互相补充的而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并不代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提供了更好的跨域风险配置功能,而银行主导则能够通过跨期平滑等方式消除风险;市场在搜集、加总多样化信息方面做得更好,而银行中介和其他金融机构则能够从处理标准化信息的规模收益递增中获取收益,但它们在处理不确定性、创新、新的思想上获得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市场和中介在谈判中的激励问题、效率问题也存在明显差异。许多经济学家都对金融结构进行了比较研究,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银行主导论

认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更好的观点强调银行在以下方面的积极作用:(1)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在解决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具有优势,能方便地获取企业和经理人的信息,从而促进资本分配和公司监管,进行良好的企业控制。

戴蒙德(Diamond,1984)指出,“银行可以集中监督成本,避免投资者个人对借款者的重复监督”。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所强调的流动市场会使得投资者缺乏远见。在流动性市场上,投资者能非常便利地卖掉所持股份,所以他没有对企业进行监控的动力(拜德,1993)。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85)认为有效市场会使投资者所披露的任何新信息都会很快在股价上反映出来,以至于他无力可图,所以他没有对企业进行深入研究的激励。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能弥补此不足,因为银行在公众市场上几乎不披露任何关于企业的信息(Boot et al.,1993)。在有效市场上,众多分散股东会通过持有股份来获得该企业被外部接管的好处,这就导致接管不是那么有利可图,并且不会顺利进行,会使接管作为一种外部威胁失去实际的可操作性(格罗斯曼和哈特,1980)。(2)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和制度环境较弱的时候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具有明显的优势。

格申克隆(Gerschenkron,1962)认为在不发达经济中银行能比市场更有效地对产业扩张进行融资。权力银行能比市场更好地促使企业披露信息和偿还贷款,特别是在那些合同约束力弱的国家,没有了银行的强制偿还,外部投资者可能不愿意投资到制度不完善的国家。不受规章限制的银行在融资中能充分追求规模经济。Boot and Thakor(1997)认为银行作为投资者的联合在监督企业,减少借款道德风险上具有规模经济,比市场有优势。格申克隆(Gerschenkron,1962)还认为国有银行能克服市场缺陷,引导国内储蓄到对国民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项目中去。Stulz(2002)指出,由于银行会承诺随着项目的进展情况追加投资,它会对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资金支持。(3)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能够克服内部控制风险,提高投资的效用和促进经济增长。

在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下,由于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比外部人拥有更多的信息,外部接管不会对公司构成威胁,这使公司治理面临很大的局限。同样,管理层和董事会可能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关系且通过共谋来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艾伦和盖尔,1999)。而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不存在上述缺陷。

因此,银行主导观点认为,市场发展得越好,可能越会阻碍监控企业和经济增长。银行如果不受制度限制,则可以通过信息传递、有效监督控制道德风险,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以避免信息不对称,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

第二种观点:市场主导论

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强调市场的积极作用和市场相对于银行在资本配置中的优势,体现在:(1)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鼓励创新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权力银行通过收取信息租金和在竞争中保护已建立紧密关系的现有企业来阻碍创新(赫尔维格,1991;拉津,1992)。权力银行通过获得关于企业的内部信息来向其榨取租金(赫尔维格,1991)。由于银行会榨取企业的一大部分利润,银行的市场力量将会使企业减少对有利可图项目的投资(拉津,1992)。银行作为债权人天生偏好进行保守投资,这样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就会阻碍创新和增长(Weinstein and Yafeh,1998;Morck and Nakamura,1999)。(2)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能更有效地进行资本配置

提倡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国有银行对克服市场摩擦不感兴趣,而对政治目标感兴趣。按照这种说法,国有银行更倾向于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融资,而对真正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不感兴趣。这样,一些理论强调市场能弥补银行的不足并能促进以创新和研发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艾伦,1993)。(3)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能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地进行公司治理

如果实力强大的银行在进行经营活动时没有受到限制,它就有可能与经理层勾结来损害其他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治理就不能有效进行(赫尔维格,1998;Wenger and Kaserer,1998)。在市场上,收购能够很容易地进行,这将使企业绩效与收益挂钩来加强企业监控(詹森和墨菲,1990)。竞争性的资本市场在收集信息和将信息传递给投资者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艾伦和盖尔,1999)。由于在流动性市场中可以凭借信息优势盈利,所以投资者有更大的激励去研究企业来获取信息(Homstrom and Tirole,1993)。

因此,支持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的观点强调市场可以减少与银行有关的无效性,通过增强流动性来促进信息获取、激励创新、规避风险,并利于经济增长。

第三种观点:金融服务论

金融服务论对金融结构的考察基于功能观。功能观强调相对于金融机构和组织形式而言,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很少随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改变;而竞争会导致金融机构的结构变化,向更有效的金融系统演进。

基于功能观,20世纪90年代,一些学者不赞成把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提出了“金融服务论”。金融服务论最先由莱文在1997年提出的,他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认为拥有更大的银行和更活跃的股票市场的国家增长得更快,金融系统提供的服务质量非常重要,而其结构安排对增长的影响可以忽略。金融服务观的核心内容就是金融发展水平影响经济增长,强调合约、市场、中介等用来弥补市场不完善并且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安排,金融安排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评估潜在的投资机会、实施公司控制、辅助风险管理、提高流动性和动员储蓄等。通过提供这些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不同,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不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银行还是市场提供这些服务,而是在于创造一个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中介和市场能够更好地提供服务,并且银行和市场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可以互相补充(博依德和史密斯,1998)。

金融服务观视金融体系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研究思路从“非彼即此”到“不可或缺”,其研究视角更加开阔,对金融结构的考察也更加全面,使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第四种观点:法律主导论

这种观点(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and Vishny,LLSV,1998)认为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决定金融结构效率的关键因素,强调法律体系在金融部门中的地位。LLSV(1997)对法律起源与金融结构进行了相关性研究,他们所采用的方法类似于莱文(Levine),也是利用大型跨国的回归分析,但分析的重点集中于法律起源和金融发展程度的相关性。他们的主要结论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对于金融结构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作用。通过对发达国家四个主要法律体系的研究(普通法、德国民法、法国民法和斯堪的纳维亚法),认为那些对产权保护程度较好的国家和那些对合约执行比较好的国家,其股票市场较为发达一些,反之,则银行体系更发达一些;他们还发现,在那些股东保护机制比较完善的国家,企业更趋向于从外部资本市场融资。另外,也有研究显示,日本和德国的公司传统更加强调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英国和美国公司强调关注股东利益,造成两类金融系统的不同发展方向。昆特和莱文(Demirguc-Kunt and Levine,1999)考察了在控制人均GDP水平之后金融结构的法律、管制及政策决定因素。他们发现,在控制人均收入之后,有习惯法传统、对股东有强有力的保护、好的会计标准、低腐败程度以及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更倾向于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反之,有法国民法传统、对股东和债权人保护不好、合约执行能力差、高程度的腐败、差的会计标准、严格限制的银行系统以及有高通货膨胀率的国家,在总体上倾向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拉津和津盖尔斯(Rajan and Zingales,1999)则认为市场比银行更依赖外部的法律体系,从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才是合意的。Tadesse(2001)也指出,最优的金融结构应该与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环境相适应,通过分析36个国家的行业数据,他发现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国家中,实行间接融资体制的国家其企业业绩优于实行直接融资体制的国家。法律观点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由其法律体系发展水平所决定的银行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水平,功能良好的法律体系有助于市场和银行高效运转。这种观点认为在促进增长方面,法律权利和实施机制的发展水平比区分金融结构更有效。

另外,艾伦等学者(2002)通过对中国法律制度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得出了与法律主导论截然相反的结论,即完善的法律体系无助于经济增长。他们将中国企业分为正规企业和非正规企业,前者指国有企业和上市企业,后者则指其他企业。他们的分析表明,正规企业的法律环境比较完善,非正规企业的法律环境不完善,主要依靠人际关系等非法律因素维持,然而非正规企业的增长速度更快。由此,这些学者得出法律对于经济增长不重要的结论。

3.金融结构与产业及企业的相关性研究(1)金融结构与产业的相关性研究

目前金融结构研究从经济增长层面逐步细化到产业层面,从理论上讲,通常认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在资助那些技术和商业战略都被大家所熟知的部门是有效的,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对以新兴的、不断发展的技术为主的部门而言是有效的。艾伦和盖尔(1999)认为在投资新兴行业方面市场比银行更为有利,并进一步对这种观点进行了理论解释。在市场体系中,投资者本人花费高昂的信息收集成本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而在银行体系中,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是由银行管理者代为进行的。由于有关新兴行业的经验证据较为缺乏,意见也有分歧,所以由投资者单独作出决策的市场体系有利于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在成熟行业的投资方面,银行体系要优于市场体系,原因在于人们对于这些行业应该如何管理观点较为一致,因此银行的投资决策代理机制会运作良好,个体投资者会认为没有必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去收集这些行业运转方面的信息。青木昌彦(2001)强调主银行制度在日本的产业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德国的开户银行制度(hausbank system)由于银行与工业企业之间长期的紧密关系,许多银行的客户把他们的股份存在银行,并允许银行代表他们行使代理权,间接地导致银行能够控制大型工业企业的投票权和在董事会中占有较多的席位,获得了许多大型企业的事实上的控制权,对德国的产业成长曾经作出过巨大贡献。

在实证方面,拉津和津盖尔斯(Rajan and Zingales,1998)的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行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他们利用美国的数据研究了依赖外部资金的产业与金融发展程度之间的联系,认为在金融发展过程中,依赖外部融资的产业比不依赖外部融资的产业获益更多。他们指出,金融中介和市场能克服市场摩擦,降低外部融资成本,从而使内、外部融资的价格趋于一致,这就促进了依赖外部融资产业的增长。此外,他们的研究还发现年轻企业(指上市时间不足10年的公司)比成熟企业(上市时间超过10年的公司)更依赖于外部资金。贝克和莱文(Beck and Levine,2002)和莱文(Levine,2002)的研究表明,在影响产业进步、企业扩张、新企业的建立和资本配置效率方面,一国是拥有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还是市场主导的金融结构看上去关系并不大,而法律系统的效率和金融系统的总体发展水平对此却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2)金融结构与企业的相关性研究

金融与企业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至熊彼特的成名之作《经济发展理论》,他指出,为了试用新技术以求发展,纯粹企业家需要信贷,他只有先成为债务人才能成为企业家。良好的银行体系通过甄别那些具有创新产品和创新工艺的项目,对企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创新。金融结构与企业的相关性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资结构上,因为融资结构反映了金融体系发挥核心功能的要素组成、相互关系与量的比率,是金融结构的核心内容。

莫迪利安尼和米勒在1958~1965年的一系列文章中提出来MM理论。MM理论通过严格的数学推导,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的价值与它们所采取的融资方式——是发行债券还是发行股票——无关。随后,MM理论引入所得税,莫迪利安尼和米勒发现在考虑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由于利息可以抵税,企业价值会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而增加。然而债务水平并不可以无限制增加,当它在企业资本结构里占有相当数量时,破产风险会随债务水平的增加变得日益重要。在税差学派和破产成本学派理论的基础上,得出折衷性的权衡理论是比较自然的事。权衡理论的观点在马苏里斯的文章中得到了阐释:一个企业的最优财务杠杆比率取决于一点,即预期负债的边际税收利益等于预期负债的边际成本。此后,诸多的关于融资结构的理论如代理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控制权理论等相继出现。

4.观点评述

上述研究主要以构建模型或大型跨国比较为基础,强调实证分析,理论分析不够,具有一定局限性。尤为重要的是探讨金融结构宏观层面的影响,很少涉及产业和企业层面的分析,得出的结论不够有说服力。

同时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证研究,银行主导和市场主导的“两分法”忽略了金融结构的纵向变迁。“两分法”假定这两种金融结构是相对稳定的,但事实上,银行主导型或市场主导型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另外,“两分法”强调了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对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影响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不够重视。最后,“两分法”的相关研究往往是在隐含着市场经济制度为前提的理论框架下展开分析的,难以解释非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金融结构的变动。

银行主导和市场主导无论是在融资方式还是在动员储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信息获得等方面,都各有优势,所以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制度下,两种类型的金融结构分别适合于不同类型的经济。金融结构从诞生之初就是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自然演进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是相适应的。尤为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在金融结构的变迁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会产生不同的金融需求,从而形成相应的金融结构。

金融服务论将导致“结构无用论”。相反,结构还是有用的。在不同的国家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体系的功能会不断完善。在与金融功能相适应的金融结构的演变中,只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体系功能的金融结构,它的作用才会大大加强,相反地位就会下降。

法律主导论与金融结构相关性的研究深入融合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即从制度层面考虑对经济的影响,并且考虑历史渊源和制度演化,取得了许多显著的进展。虽然如此,法律观点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个国家的法律起源是很早以前就有的,是一种常量,它影响金融结构的其他决定因素,因此金融结构的演进是否与法律起源有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仅如此,法律起源的稳定性意味着金融发展一旦进行就持续下去,因而无法解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美金融市场的发展并未停滞,而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直到20世纪末才恢复到原先水平的现象。

实际上,金融服务论和法律主导论与金融结构的划分并不矛盾。无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还是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其本身就包括了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从纵向来看,两种金融结构随着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会不断促进经济增长;但从横向来看,两种金融结构的作用范围和运营方式还是有差异的,他们的很多功能仍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金融结构还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向题。

总之,国外研究没有深入分析金融结构的发展演化规律,对其发展演化动力探讨不足,与企业的关系只限于对融资结构的分析,忽略了企业对金融结构的影响,没有把企业与金融结构结合起来。我们认为没有最优的金融结构,任何一种金融结构只要能很好地实现金融体系功能,促进企业发展,就是一种好的金融结构。不同的金融结构及其代表的融资方式在对不同性质的企业或产业信贷上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而它们对融资具有各方面的需求,适宜的金融结构应该能够及时地满足企业的各种需求,并在此过程中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四、国内研究现状

国外经济学家认为: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结构特别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因为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金融结构,必须依赖于较高的市场化水平,特别是依赖于发达的股票市场,同时还取决于资产证券化的水平。所以我国进入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金融结构还不够条件,我们必须处理好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关系,二者在功能上相互分工,各司其职,不是一对矛盾体,而是一对统一体,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我国学者对金融结构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主要以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为依据,而对现行的“两分法”研究不足。在实证研究领域,主要进行了以下一些研究:

中央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1992)从内部变化的角度较早地对1978~1991年中国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动状况进行分析,由此说明中国的金融深化进程和金融改革对中国经济运行的深刻影响。易纲(1996)从货币层次划分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金融资产结构,认为中国金融资产主要分为“流通中现金、金融机构存款、金融机构贷款、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剖析了中国的广义货币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迅速上升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赵志君(2000)从流动性出发,将金融资产分为货币、债券和股票三类,分析了这三类金融资产的内部结构、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关系的外部结构和金融资产总量、结构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王维安(2000)根据西方金融结构理论,分析了我国金融结构的三大变迁,即从内源融资主导型转向外源融资主导型、从间接融资垄断型转向间接融资主体型以及从封闭型金融趋向开放型金融,并从金融相关率、金融资产结构分布、金融机构结构分布等指标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状况,然后通过与国际比较,从现阶段特征的角度分析并归纳出中国金融结构具有超额借款、超额贷款、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以及国家银行垄断金融这四大特征。谈儒勇(2001)的研究认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通过银行信贷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与企业资产增长率之间有显著负相关关系,与企业营业收入关系不显著。慕继丰和冯宗宪(2001)、贺晟和孙烽(2002)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他们均认为银行和资本市场之间是互补的关系,并且强调金融结构多样化对于产业成长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张宗新(2001)通过建立一种比较分析的框架,对市场主导型和银行导向型融资制度的特性与形成机制进行分析,指出融资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受制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制度环境,政府对经济的参与程度、金融市场的管制程度、市场机制的发育程度等因素是融资制度形成的重要参数。在此基础上,对两类制度的经济绩效进行比较,指出了不同融资制度在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公司治理与监控机制、经济效率等方面的差异性。同时,伴随着金融国际化与金融自由化,融资制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迁,并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林毅夫等(2003)从比较优势出发,通过对全球制造业1980~1992年数据的经验分析,认为对金融的研究不能局限在金融功能观上,而是不同的要素禀赋决定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金融系统的要求不同。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产业平均规模、企业的集中程度或规模要求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结构,所以和产业规模结构相匹配的金融结构会对制造业的增长有重大的作用。沈坤荣(2003)以上市公司为例研究了外源融资与企业成长之间的关系,认为长期负债对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而短期负债过多则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股权融资尚未成为企业积累资本、提高生产效率的主要途径。

对上述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可以看出国外经济学者关于金融结构的定义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是由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共同决定的;一是现在流行的“两分法”,即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结构和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结构。中国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研究主要以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为依据,而对现行的“两分法”研究不足,并且主要从金融体系本身来研究金融结构,缺少与实体经济层面尤其企业层面的相关分析。

本文以“两分法”为依据,借鉴西方的金融结构理论,避免单纯地就金融结构论金融结构,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结构。

五、研究方法

首先,贯穿本文的基本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其哲学基础是辩证的二元论。我们认为,事物是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斗争中运动和发展的,是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相互转化中演进和变迁的。总的说来,金融结构的变迁应视为企业发展矛盾的产物,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会形成决定其发展的各种矛盾,金融结构的变迁就是为了解决矛盾,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创造出矛盾运动的各种新形式,再开始新一轮循环。因此,本文沿着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之间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运动这一主线展开,试图来揭示金融发展的实质,探索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的历史演变、互动和效应。

其次,在具体的分析中,本文主要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力图把规范分析建立在真实、具体的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经济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果说实证分析是相关事实(如信息)的搜集、描述和整理,那么规范分析就是在此基础上的加工、改制和提炼。在经济研究中,仅仅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所搜集和描述的种种经济数据和运作轨迹是很不够的,甚至是无意义的,只有同时进行规范分析,通过人们对经济现象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才能揭示出各种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性的东西,指导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满足人们的需要。但规范分析必须建立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否则,就可能陷入主观臆断,如果据此应用于经济实践,则可能影响经济的发展。

再次,本书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把宏观的金融结构与微观的企业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最后,各国金融结构由于起点不同和历史、文化及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而本文也运用了比较分析。

六、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企业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高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劳动分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而生产力的各种要素也只有通过企业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在此过程中促进企业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作为每一个新开办的企业的第一推动力”。货币资本的主要来源就是银行和资本市场,这两种不同的来源形成企业的负债和权益,它们的不同组合就会形成不同的产权关系,并且决定宏观上的金融结构。我们首先研究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的关系。(一)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传统理论认为,企业(非金融企业)属实体经济范畴,而金融及其结构属虚拟经济范畴,一般认为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的发展就没有虚拟经济。实体经济状况良好,则虚拟经济的运行就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实体经济出了问题,虚拟经济的运行就会受到影响。一定的实体经济活动规模决定了虚拟经济规模不可能无限膨胀。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实体经济的运动实现形式,它能分散经营风险,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实体经济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由于虚拟经济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体经济会有一些反作用,有时甚至是一些负面影响,比如虚拟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虚拟性更强、风险性更大、稳定性更差,其过度膨胀将会使实体经济动荡加剧。

所以我们认为,金融结构作为虚拟经济范畴,其变迁归根结底是由实体经济范畴的企业发展引起和推动的,金融结构是适应后者的发展要求而变迁的。随着生产力社会化的发展,企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产权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金融功能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和资本市场存在功能上的差异,而金融结构变迁就会扩展和提升金融功能,解决企业的产权矛盾,促进企业发展。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及其变迁是企业发展中产权矛盾的表现形式或矛盾运动形式。

另外,金融结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又会影响企业发展。金融结构变迁除了受企业影响之外,还受其他方面的影响,相对于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独立性。事实上,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滞留于金融市场的虚拟资本为实现价值增值和风险防范,越来越倾向于直接或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地持有债券或股票;而企业至今仍以间接融资为主要的资金融通方式,并没有呈现出从间接融资为主转向直接融资为主的趋势。由于金融结构的相对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发展,这当然包括正反两方面影响。(二)金融结构的发展阶段

从第一部分可知,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既然我们分析的是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那么我们就必须动态地考察金融结构的变迁。金融结构的变迁应以企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为基础,因为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几乎是一个铜板的两面。从历史上看,企业发展经历了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形式(虽然合伙制并没有形成企业发展的一个阶段,但鉴于其对本书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意义,我们把其单列出来进行分析)。形式不同,产权结构就不同,相应地对金融结构的要求也不同。

在业主制发展早期阶段,企业的规模较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产权结构的封闭性,其唯一的资本来源就是业主的资金,银行不发达,这导致企业生产运营的风险完全由企业自身来承担,呈现风险个体化特征。随着业主制发展,企业经常在一定时点上出现货币短缺,由于直接借贷存在着成本高昂、时效性差、便利度低等问题,这就需要发展银行——一个保证借贷交易能够公平实施的第三方,形成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银行信贷提供的外援融资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可以不受企业所有者的资本限制,并且银行信贷形成了企业的负债,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企业生产运营的风险经由银行信贷提供的外源融资渠道溢出,投资者通过银行而间接地承担了企业风险,即呈现风险间接市场化特征。在这个阶段,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不畅,投资主体单一化。产权结构的封闭性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力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大规模投资,这导致业主制逐渐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由于单个业主投资资金来源有限,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这时便出现了合伙制。合伙制是一种过渡的中间形式,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发展阶段。在合伙制下,自然人投资者之间进行资本联合,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得到改善,这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发展了银行。

在公司制下,企业经营规模日益扩大,一方面,企业等资金短缺部门出现了长期性的资金需求,不可能依赖于那些专注于要求“自我清偿性”的商业银行贷款,他们更多地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供其使用;另一方面,居民等资金盈余部门随着收入的增长其货币积累量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投资活动运用资金以获取更大的收益,这就要求资本社会化,需要有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为其提供保证。这样资本市场在与银行的较量中胜出,促使人们更愿意通过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而企业也更愿意通过发行股票来筹措资金,形成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使企业的股份分散在成千上万的所有者手中,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本占有的社会化,形成开放性、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这将导致一方面投资者或股东在管理企业中所拥有的发言权逐步减少;另一方面真正的管理者往往没有足够的财力在他们所管理的企业中拥有股份。个人资本作为股份投入企业,企业由自然人企业转变为法人企业,这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并且两者的分离造成了一个职业的企业家阶层,逐渐形成了科学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从业主制、合伙制到公司制,企业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适应生产力社会化要求所进行的社会化变革过程。企业发展及其产权结构的演化要求金融结构相应地变迁,金融结构的变迁是生产力和企业产权关系社会化发展的体现,并为企业发展和社会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适当的运动形式。根据这个基本认识,我们认为支配金融结构变迁的是企业及其产权社会化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金融结构的发展变迁是企业发展推动的过程,它基础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排除金融结构变迁中还存在其他内在的力量和逻辑。金融结构自身发展的规律就是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发展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三)不同金融结构比较研究及发展趋势

从第二部分可知,金融结构的自身发展规律就是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发展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那么就理论层次而言,在现行公司制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应该都是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不完全相同,这就说明,除了企业发展方面的因素之外,还有其他方面的诸如文化、历史、习俗、社会制度以及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等因素影响金融结构。同时正如斯滕赫(1996)所指出的那样,金融系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路径依赖的(path-dependent),这表明,一旦确立某种金融结构,就会产生正反馈效应,使初始的选择结果得以不断加强,并且还会损害别的路径选择。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形成了目前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两种金融结构并存的局面,所以有必要对这两种金融结构进行比较研究。

我们认为两种金融结构与两种市场模式是同一类问题,后者包含前者,可以用相同的原理来说明。实际上,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各有优点,很难说明哪一种金融结构更优越。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技术进步,竞争和自由化浪潮减少了商品、劳务和生产要素国际间流动的障碍,扩大了国际专业化分工的范围,企业迅速跨越国界发展,这时企业的资本来源已经超出了一个民族国家或社会的界限,是国际资本。国际资本的社会化性质具有了新的意义,从而它是社会资本的超级形式,而企业社会化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产权关系具有了更高的社会性质。企业全球化浪潮导致金融结构国别特色趋于淡化,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的分野出现逐渐融合的趋势。随着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通信技术与金融创新的应用,银行中介和资本市场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创业资本就是银行中介和资本市场相互融合的产物。新经济下,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本需求,出现了银行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和创新,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的出现促进了银行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创业资本本质上是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相容性创新,拓展了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整合效应。创业资本最初发端于资本市场,但在现实运作中具有银行的特点,是银行和资本市场的有效整合与融合。创业资本是经济高度发展条件下市场分工的新产物,是一种金融创新,它的出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金融支持,促进了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四)金融结构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鉴于金融结构有相对独立性,它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处理、融资结构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既可能促进企业发展,也可能阻碍企业发展。由于只有在公司制企业时期,银行和资本市场才形成了一种互补、共生的成熟局面,并且金融结构的相对独立性也比较强,所以在本书中,我们主要进行金融结构对公司制企业影响的分析。

公司制企业需要依赖银行或资本市场等外援融资渠道,所以一定的金融结构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于企业来说,金融结构带来的重要影响几乎都体现在它们之间所建立、维持的融资关系上。企业发展通常需要外部资金,而银行或资本市场是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一条极其重要的渠道,但获取资金是有代价的。而且,企业将筹措来的资金投到项目中并实现投资收益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在这段时间内,情况很可能发生变化,使银行或资本市场所要求的回报无法实现,甚至影响到原先资金的安全回收。所以银行或资本市场在给有关企业提供资金或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后,并不撒手不管,还要跟踪资金的使用动向,对资金所投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除此之外,金融结构对企业的影响还体现在风险分散、投机上。总体来说,金融结构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融资数量与融资成本;二是风险管理与信息处理;三是公司治理;四是企业投机。

七、论文创新与不足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结构理论框架,可以说在这方面还没有较为系统的理论成果。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关于金融结构的完整的理论框架,以较为深入、系统地研究金融结构。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本文从实体经济角度——企业来研究金融结构,从而避免就金融结构论金融结构,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结构理论框架。主要的创新点是:

1.金融结构作为虚拟经济范畴,其变迁归根结底是由实体经济范畴的企业发展引起和推动的,金融结构是适应后者的发展要求而变迁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企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产权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金融功能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和资本市场存在功能上的差异,而金融结构变迁就会扩展和提升金融功能,解决企业的产权矛盾,促进企业发展。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及其变迁是企业发展中产权矛盾的表现形式或矛盾运动形式。

2.企业发展要求金融结构相应地变迁,金融结构的变迁是生产力和企业社会化发展的体现,并为企业发展和社会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适当的运动形式。我们认为支配金融结构变迁的是企业社会化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金融结构的发展变迁是企业发展推动的过程,它基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当然这并不排除金融结构变迁中还存在其他内在的力量和逻辑。金融结构自身发展的规律就是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发展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3.通过对不同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以及金融结构与企业的适应性分析,我们认为全球金融结构出现互相融合的趋势。

4.金融结构有相对独立性,它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处理、融资结构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既可能促进企业发展,也可能阻碍企业发展。

通过本书所建立的理论框架,针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错位问题,为推进我国金融结构改革以促进企业发展,笔者提出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其中包括发展全能银行、完善资本市场,实现银行和资本市场的融合。

对金融结构的考察是一项艰巨的工程,笔者在试图对其进行探索的过程中难免存在种种不足:1. 笔者主要把企业作为赤字部门来研究其与金融结构的关系,忽视

了资金盈余方对金融结构的影响,应进一步加强资金盈余方的分

析。2. 金融结构发展及其变迁除了受实体经济因素——企业影响之

外,还受虚拟经济因素影响,本文却主要从企业这个角度来分析,

对虚拟经济因素研究不够。

第一章 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

金融结构作为虚拟经济范畴,其变迁归根结底是由实体经济范畴的企业社会化发展引起和推动的,金融结构是适应后者的发展要求而变迁的。企业在社会化发展中会产生各种产权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金融功能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和资本市场存在功能上的差异,而金融结构变迁就会扩展和提升金融功能,解决企业的产权矛盾。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及其变迁是企业社会化发展中产权矛盾的表现形式或矛盾运动形式。同时金融结构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会影响企业发展。本章对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进行理论上的界定,为以后进一步分析奠定基础。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发展

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金融结构变迁是由企业社会化发展引起和推动的,所以我们先来对企业及其发展进行研究。

一、企业的本质

1.马克思关于企业本质的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以协作—分工—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为线索,认为企业组织萌芽于协作生产,形成于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协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是由个体小生产转化而来的。在马克思看来,个体小生产向协作转化也即向社会化生产的转化,体现了“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协作本身会产生一种社会生产力”,会导致比个体生产更高的效率。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以分工为基础的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是一种复杂的协作,它为用机器进行大工业生产的工厂制诞生创造了技术和制度的必要条件。企业产生的原因在于其不仅可以节约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提高个人生产力和获得集体生产力。首先,他认为即使劳动方式不变,只要“数量较多”的人在空间上集合起来并共同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节约就会出现。其次,他认为合作生产在扩大劳动作用范围的同时缩小劳动空间范围,这样就可以节约“非生产费用”。再次,他认为合作生产能够提高个人生产力。这是因为分工合作能够提高劳动熟练程度、降低学习成本、减少工种转换时间、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最后,他认为合作生产能够创造集体生产力。他指出,“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随着生产力发展,手工工场逐步发展为工厂,企业的成熟形式应该是以机器大工业为技术基础的工厂制度。马克思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企业,认为较多劳动者协作劳动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而资本雇佣劳动则是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充分条件,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就是“资本家通过雇佣工人,榨取剩余价值,获取垄断利润”。根据马克思的论述,企业首先是一种生产机构,是追逐剩余价值的机体,是一种利用协作劳动的组织生产方式。不但如此,马克思透过现象看本质,出于对生产关系问题的关注,进一步指出企业是一个由契约结成的经济利益矛盾的统一体。他认为资本主义企业契约在形式上具有自由性和平等性,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上是“等价交换”;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企业契约在实质上是不自由的和不平等的,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生产和再生产中存在着“剥削——被剥削”的关系。

2.西方学者关于企业本质的理论

早在1776年,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在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就有对企业的描述,只不过书中的企业是指工厂。他论证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工厂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认为分工创造的生产力是工厂存在的原因,而工厂规模的大小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他明确指出,如果采取单干的方式,“没有哪个人能在一天里制出二十根针,也许一根针也制造不出来”;但若实行分工合作,人们“能够制造出的针肯定不止两百四十根,甚至不止四千八百根”。古典经济学总体上是从如何增加国民财富的角度来认识企业的作用的,因此,它强调企业的生产能力。实际上是把企业看做是一个生产单位,其基本功能是把诸如土地、劳动力、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转化为一定的产出。新古典经济学是在古典经济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也把企业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其功能仍是将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一定的产出。而企业内部的结构、组织、制度和交易行为全部被略去,其研究重点是如何以一定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或者以最少的投入获得一定的产出。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是一个“黑匣子”,有关理论既没有解释(或解释不力)企业产生的原因,也没有说明企业内部组织的经济学意义,对企业本质并没有清楚的认识。

由于上述研究的局限性,奈特(F.Knight)根据不确定性和企业家精神对企业的存在进行了讨论。鉴于不确定性是无法保险的,企业家不得不承受不确定性。按照奈特的观点,企业不是别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装置,通过它,“自信和勇于冒险者承担其风险;并保证犹豫不决者或怯懦者能得到一笔既定的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在面临个人风险偏好差异的情况下,企业是一种最优的风险分配机制。然而,这个具有信心的冒险者可以出卖自己的知识和建议或者与正在生产的人缔结契约,而不一定自己去组织生产,对此奈特无法解释。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5)认为,交易成本的存在取决于三个因素: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并且,这三个因素必须同时出现,否则交易成本就不存在。他从这三个因素出发,对企业的性质进行了探索,这对于大企业的解释是有科学性的。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an&Demsetz,1972)认为企业并没有比市场更具优势,其本质仍是一种契约形式。首先,他们提出了“团队生产”的概念,认为企业的实质是一个“团队生产”,表示一种产品是由若干个集体内成员协同生产出来的,而且任何一个成员的行为都将影响其他成员的生产率,从而企业的激励机制设计和企业中的产权安排变得十分重要。其次,他们说明企业是一种特殊监督装置。对于每一种来源的信息成本,可能有不同的监督形式和契约安排。如果通过市场的监督是困难的,那么就可以设计诸如企业激励机制的契约安排形式。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把企业理论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对于企业存在的分析思路着眼于内部结构而不是外部形式。“团队生产”和监督装置科学地提高了生产率,同时也符合历史事实,历史上工场就是通过集中生产、在监督下生产来完成生产任务满足市场需求的。

张五常提出了关于企业性质的另一种解释,他认为,企业与市场的不同只是契约安排的两种不同形式而已。企业并非为取代市场而成立,仅仅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或者说是“一种合约取代另一种合约”。企业在本质上是一种契约,与市场契约不同的是,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产品,而企业交易的对象则是生产要素。在威廉姆森的理论中,企业是外部性内部化的结果。这种主张没有注意到内部化后的交易在组织内部同样也产生外部性问题,因此,就不能有效地说明在企业内为什么要有监督。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虽然阐述了内部监督产生的原因,但他们把企业的本质视同“团队生产”,将其作契约性质的解释是不充分的。张五常认为,从外部性的角度来理解企业是不充分的,只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理解,才能得出企业的本质是由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这一结论。

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认为,企业产生的动机是金钱上的利益,它存在的方法实质上就是买进和卖出,它存在的目的和结果都是财富的积累,谁要是目的不在于追求财富的增加,他就不会加入企业,更不会自己创业经营企业。杨小凯和黄有光从分工角度阐述了企业的性质,他们认为,企业作为促进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与自给经济相比,也许会使交易费用上升,但只要劳动分工经济收益的增加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企业就会出现。此外,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Hart,1986)从不完全合同的角度阐述了企业的性质。经理主义将企业视为最优的契约安排,行为主义则将企业视为一种适应制度和政治的联合体。纳尔逊和温特(Nelson&Winter,1982)借鉴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的“自然选择”的基本思想,从动态演化的角度揭示企业行为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

3.本文观点

通过以上关于企业性质的多种分析,总体来看,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交易成本是企业产生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应该抛弃片面的做法而从全面的视角来审视企业的性质,倘若如此,企业就是一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综合体,企业的本质在于,企业是资本所有者依照股权或债权契约投入资本,通过雇佣劳动力,进行专业化生产和协作并以推进企业发展为其最终目标的经济组织。(1)货币转化为资本不仅有质的界限,也有一个量的界限。企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企业,必须有一个货币财富的积累过程。没有一定量的货币,就无法完成生产要求一定规模的集中,就不能把个人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就不能组织分工协作生产,就不能形成手工工场——企业。(2)由于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始终充满着不确定性,本身又存在着产权矛盾,所以企业需要通过银行或资本市场来满足其金融需求,通过债务或股份来融入所需资金以解决其矛盾,这样企业的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处于动态变化之中。(3)要素主体具有独立的产权是企业区别于家庭生产的根本标志,家庭生产的特点在于家庭成员不是独立的产权主体,不存在独立产权主体之间的平等、自由的交易活动。企业内各个要素所有者具有独立的产权,凭借其对要素的产权以及这种要素在企业内部创造的收益的大小,取得各自的谈判势力。一种要素谈判的势力大,这种要素的所有者的产权就能在产权制度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反之,则在产权制度中没有自己的位置。(4)债务或股权契约内含不同的产权关系,而产权关系是生产关系最基本的层面,所以企业具有生产关系属性,不同的契约代表不同的生产关系,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5)分工既是企业产生的原因也是企业发展的结果,同时企业在生产中也离不开协作,包括企业内部结成的团队生产和企业外部形成的集群组织(尤其指银行或资本市场),它们共同作用于企业发展。

二、企业发展的内涵

发展是企业的永恒追求。企业作为盈利组织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从创建的那一刻起,就有着扩张的内在冲动。发展成为企业的核心目标,企业的一切活动均以发展为导向。

1.马克思关于企业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认为资本增值这一目的将促使企业组织的扩张,他在分析资本积累过程时,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单个资本)的发展扩张有两种方式: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1)积聚,首先是指一定量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单个资本家手中的集结。“每一个资本,都是生产资料或大或小的积聚并且相应地指挥着一支或大或小的劳动军。”其次还指个别资本通过积累而增大,这是“直接以积累为基础的或不如说和积累等同的积聚”。资本支配更多的劳动从而使企业规模扩大是以个别资本积累为基础的,“协作工人的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累在单个资本家手中,是雇用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和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累的程度。”正是积累产生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协作。“这种变化是自然发生的,这一变化的前提,即在同一个劳动过程中同时雇用较大量的雇用工人,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这个起点是和资本本身的存在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企业规模的扩张,是通过资本积累的方式,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才形成内部的分工体系。(2)集中,指个别资本通过现有资本的互相结合而增大,这已不是“和积累等同的积聚,这是已经形成的各资本的积聚”,它是企业规模扩张的重要形式。资本集中的过程是许多分散资本的“个体独立性的消失,是资本家剥夺资本家,是许多小资本变成少数大资本。这是不同于积累和积聚的本来意义的集中”。个别资本通过集中形式的扩大是在竞争和信用这两大杠杆作用下进行的。马克思认为,现代企业形式——股份公司是资本集中的重要形式。股份公司通过把分散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以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马克思指出:“积累,即由圆形运动变为螺旋形运动的再生产所引起的资本的逐渐增大,同仅仅要求改变社会资本各组成部分的量的组合的集中比较起来,是一个极缓慢的过程。”作为资本联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是对独资企业的否定,以资本联合所有制代替了资本单个所有制,从而突破了单个资本家拥有的资本的界限,以股份公司的形式集中起来的资本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表现为“社会企业”。马克思说:“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20世纪初,在股份公司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一批大股份公司组成托拉斯和卡特尔等垄断组织形式。恩格斯指出:“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

此外,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理论将扩大再生产分为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如果生产场所扩大了,就是外延扩大;如果生产资料效率提高了,就是在内涵上扩大。”积聚和集中与内涵和外延这两对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相互交叉。在外延扩大再生产时,可通过积聚的方式,也可通过集中的方式;内涵扩大再生产可以通过积聚方式,也可以通过集中方式。

2.西方学者关于企业发展的理论

企业究竟是如何发展的?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经济学的源头,即亚当·斯密的分工与协作理论。古典经济学认为,作为一种分工组织的企业,为了获取规模经济的利益,分工可以使更高的产量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所以单个企业的发展与分工的程度正相关,分工的加深不仅使得单个企业规模增大,也会随着分工的自我繁殖,使新企业不断形成,因此企业发展包含单个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数量增多双重含义。随后,马歇尔在他的研究中提出,生产进程和知识积累不只发生在单个企业范围内,而且发生在产业中。为此,马歇尔建议应当把源于企业的“内部”经济问题和源于企业之间交互作用的“外部”经济问题区分开来。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发展就是企业调整产量达到最优规模水平的过程,或者说是从非最优规模走向最优规模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在利润最大化目标既定、所有约束条件已知的情况下,根据最优化规则进行的被动选择,没有企业任何主动性的余地。

科斯在1937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是有关企业起源和成长的理论,他强调企业的契约性质,认为企业是一系列的合约,是对市场机制的替代。科斯认为,与市场通过契约形式完成交易不同,企业依靠权威在其内部完成交易,交易成本的存在是企业产生的根本原因。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作为市场的替代物,可以降低市场中的交易成本。科斯的结论是,企业会扩大到如此程度,使得在企业内部进行一次交易的费用等于同样的交易在市场上完成的费用。所以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企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企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它通常表现为企业功能的扩展,即企业把一些以前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活动纳入企业内部进行。企业发展的动因在于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一个有效的企业,它的资源配置效率比市场的要高,于是企业就把由市场机制协调的交易内化于企业以达到节约交易费用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企业资源配置的能力。

美国经济学家彭罗斯(Penrose)发表于1955年的《企业成长理论》是一部从横向一体化角度,通过研究企业内部动态活动来分析企业行为的开山之作,直至今天仍然被认为是关于企业能力思想最丰富的论著。彭罗斯几乎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于单个企业的发展过程研究,她认为,以企业内在发展来分析企业,特别要重视企业固有的能够逐渐拓展其生产机会的知识积累倾向。企业内在发展是由企业能力特别是企业管理能力和企业创新能力所决定的用于拓展生产机会能量的增强,企业拥有的资源状况是决定企业能力的基础,而组织学习和知识积累会提高企业的资源积累率。她认为,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于知识的积累,而知识的积累主要是企业内部化的结果,这一过程会节约企业稀缺的决策能力资源,这样管理者就会释放出可以用来解决新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的能量。

美国学者钱德勒在1977年出版的《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中系统地研究了19世纪中期以来美国现代工商企业发展的历史,主要讲述了大企业是市场行为内部化(这样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的结果。他认为由于现代企业组织发展,管理协调这个“看得见的手”已经替代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现代工商企业的发展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大规模分配和大规模生产的发展;二是两者的结合或一体化。

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思(Ichak Adizes)的著作《企业生命周期》(Corporate Life cycle:How and Why Corporate Grow and Die and What to Do About It)在1989年正式出版,此后成为研究企业生命周期的经典之作。在这本书中,它明确了生命周期的概念,描述了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行为特征。企业生命周期是指企业从创办开始,到其消失为止所经历的自然时间。爱迪思将企业的生命周期细致地划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以及死亡期十个时期。他认为,企业的发展与老化同生物体一样都是通过灵活性和可控性这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灵活性与可控性决定了企业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他所提出的理论的实质是研究企业发展的问题。虽然在他的理论中论述了企业存在着生命周期,但同时他也指出了如何可以使这种生命周期延长,使企业存续性发展。

此外,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1986)从所有权的成本与收益对比的角度对企业纵向一体化进行了解释。而多斯(Dosi,1994)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对纵向一体化程度做出解释。

3.本文观点

我们认为应全面地、历史地看企业发展,它应包括多个层面。(1)量的增长。所谓量的增长是指经营资源数量的单纯增加,如销售额、利润额、人员、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市场占有份额等指标数量上的增长。实际上,所有这些都可以概括为企业规模的扩张,这是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必然取向。生产规模扩大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从而取得成本或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2)质的改善。企业发展不仅表现为量的增长,而且还表现为企业在质的方面的改善。所谓质的改善是指经营资源的性质、结构和支配主体的革新,比如企业的社会意义不断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企业组织趋于协调和有效,企业成员处于不断紧密的共生体之中,企业内部功能结构处于稳定的进化之中,企业建立起了一种适时变革的管理结构等。事实上,企业片面地追求量的增长可能是十分危险的,它可能会使企业陷入“增长的陷阱”。因此,企业发展不仅包括销售额的扩大、资产的增长等数量的扩张,同时还应该伴随着企业结构的演进,本书中,尤指融资结构的演进。单纯从量的增长方面来理解企业发展是片面的,企业发展是量的增长与质的改善的有机结合。量的增长带动质的改善,质的改善为量的进一步增长提供可能性,二者自始至终是交互作用、互为条件的。(3)制度的变迁。历史地看,企业发展还表现为企业制度的变迁。目前处于企业组织形式主流的公司制是企业制度由低级向高级逐步演变发展而来的,经历了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到公司制企业的发展过程。企业制度的升级变迁是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表现。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企业发展是在生产力推动下,量的增长与质的改善的有机结合,不仅如此,尤为重要的还表现为企业制度的变迁及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且还要与其他制度(金融结构)相协调。本书对企业发展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企业制度的变迁上,因为企业制度变迁同时包括量的增长与质的改善。企业制度的每一次革命性的变化,都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无限的空间,它在企业规模扩张、规避风险和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企业制度变迁的因素分析

在分析企业制度变迁的因素时,我们主要考察生产力、资本社会化和产权社会化对企业制度变迁的影响。

1.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类物质生产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分工,有分工就有协作,分工要求开展协作劳动,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企业。企业是一种具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经济单位,是人类所形成的从事生产和流通活动的基本经济单位。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企业制度经历了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等多种形式,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企业制度变迁。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企业协作的规模有限,市场相对窄小和稳定,风险较低,这时单个企业家依靠其自有资本可以单独建立企业,并可通过积累,逐渐扩大生产规模,独立的自然人是经济活动的唯一主体,这是一种典型的业主制企业。随着生产力发展,企业家自有资本远远不能满足大规模的投资需求,这就需要自然人投资者之间进行资本联合,出现了合伙制。合伙制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企业经营规模日益扩大,逐渐超过了个人资本所能承受的范围,这就需要开辟新的资金来源,要求资本社会化,出现了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首先在个别领域里,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信用制度发展而被创新,后由于有限责任的引入,在其他行业得到迅速推广。

综上所述可知,生产力发展不仅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而且创造出相应的企业制度。

2.资本社会化和产权社会化

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资本社会化,是指资本运动发展的一种趋势、一种状态,即资本逐渐从单个或少数资本家手中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其他成员广泛分化和转移的过程。资本社会化“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这就是:把资本家私人占有的财产转化为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直接的社会财产的“过渡点”,把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集体生产者的单纯的社会职能的“过渡点”。只有社会化的资本,才能吸收和容纳更多的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而“资本社会化最核心的问题是私人资本所有权关系的社会化发展”,也就是说,产权社会化是资本社会化的核心。所谓产权社会化,一是指财产所有权归属与所有权权能的分离,即我们常说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通过产权社会化,所有者不再直接支配、使用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这样归个人所有的物质财富就可以归社会使用和支配,而个人可以取得产权转让收入,解决了产权的个人占有和资产的社会使用、支配的矛盾。这种分离实质上是产权商品化的过程,即所有权的权能在商品货币关系基础上的让渡,所以产权社会化是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产权主体由原来的单一主体分裂成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这样就增强了企业的稳定性。与此相对立的是产权的封闭性或排他性。按亚当·斯密的说法,即把财产权利作为所有者“意志专有的领域”,排他性的“使用和滥用的权利”。在这种“神圣而绝对”的权利支配下,财产所有者既是财产的管理者,企业主也是企业的经营者。而无论此人是否具有经营管理其财产的经验、能力和知识,别人都无权“代劳”。二是指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价值形态的高度分散化,与此相对立的是产权的高度集中和高度垄断。

从企业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产权要求突破它原有狭隘的界限,其权能也要求远离原始的所有权主体,这最终是通过“股份革命”和“经理革命”来实现的。在业主制下,由于业主的资本相对有限,制约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业主通常是以自有资本的大小来确定经营规模。那时劳动者已经有了人身自由,即劳动力已归劳动者自己所有,但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生产资料,仍由单个私人资本完整地拥有所有、使用、支配、处置、收益诸权,产权也仍带有简单性和封闭性。借贷资本虽然已经发展起来,但还不是生产资本的主要形式。因此,在那个阶段,业主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即所有者和经营者是合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还没有分离。

随着企业的技术革新和经营管理的日益复杂,产权简单、封闭的私人资本企业越来越不适应新的情况,因而走上了产权复杂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在合伙制下,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拥有,共同经营,一方面,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大,合伙人仅仅依靠自有资本,已经远远不够了,迫切需要从外部获得资本;另一方面,在资本循环和周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暂时的沉淀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借贷资本迅速发展起来。借贷资本家通过银行将资本借贷给产业资本家经营,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分离,也即资本的所有权与权能分离。借贷资本家持有所有权,并相应地获得“代表单纯的资本所有权的价值”的利息;产业资本家持有资本的经营使用权,并相应地获得利润。马克思谈到当借贷资本家贷款给产业资本家所发生的所有权分解时指出:“他们实际上是伙伴:一个是法律上的资本所有者,另一个,当他使用资本的时候,是经济上的所有者。”但这种所有权和权能的分离有一定的契约期限,产业资本家最终要向借贷资本家还本付息。所以,这种分离不是完全的分离,是有期限的,或部分分离的形式。产权社会化已经发生。但还不是发达的形态。也就是说,在借贷资本的场合,所有权与经营权,有限或部分地分离了。

随着生产力社会化发展,单个资本最低限量进一步扩大,单一的家庭资本远远不能适应在高度竞争压力下资本集约使用的要求,产业资本家通过积累,“即由圆形运动变为螺旋形运动的再生产所引起的资本的逐渐增大”,显得过于缓慢了。“股份革命”通过把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资本融合起来的办法,在转瞬之间,使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迅速增长,并且形成一种新的企业制度——公司制。大量小额股票的出现使越来越多的社会个人购买股票,社会个人资本占有形式出现了所谓股权分散化、社会化的趋向,资本占有者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在这里,投资者购买股票享有与所出资本额相当的出资人所有权(非完整的所有权),而企业则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公司制企业从横的方面看,既不为单个私人资本家所有,也不是几个自然人合伙所有,而是由许多个别资本联合所有。这里所说的“联合”,并非个别资本的简单相加,而是“融合”,即许多个别资本融合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像合伙企业那样,可以随意抽出。马克思认为股份制企业的资本社会化是“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从纵的方面看,通过“经理革命”,大企业不再由原来创业的老板和他的家庭直接经营,而是交给有管理才能、领取薪金的经理人员经营,“与信用事业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一般地说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也就是说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随着产权社会化推进,产权最终所有者的地位愈益下降,企业的控制权由企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垄断逐步向职业管理者转移,如马克思所说,企业资产属谁所有越来越不重要,重要的是资产的运行。但“经理革命”是以“股份革命”为前提的,也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与产权分散化为前提的。而“股份革命”则是以资本市场的充分发展为条件的。也就是说,两权分离和资本市场互为条件。没有两权分离,不可能有资本市场;而没有资本市场,两权分离也不可能实现。两权分离愈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就愈要求有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在资本市场存在的场合,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了。

从以上论述可知,产权由内化走向外化、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两权合一走向两权分离即产权社会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商品经济条件下产权演变的一般规律,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1)适度的产权社会化有助于较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关注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完善治理结构。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了剩余索取权与企业控制权的对称,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2)产权社会化能够快速积聚企业发展的资本。在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中,产权没有商品化,是一种内部所用制。股份公司是一种外部所有制,产权实现了商品化。也就是说,产权社会化推动了企业制度变迁。(3)产权社会化将使风险承担者也多元化,使市场风险机制作用于全社会而不再集中作用于某个人身上,从而使风险分散并通过多方的协调使风险降至最低限度。(4)产权社会化有利于造就企业家阶层。产权的社会化已使资本由选择所有者变为选择经营者,其社会化程度又在这种转变中得到强化。

第二节 金融结构

一、金融体系、金融制度与金融结构

1.金融的两大支柱——货币和信用

金融是顺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发源于农业的出现,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活动贯穿了整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伴随着农业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才产生了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由此而诱发了商品和商品交换的形成。商品交换从简单的物物交换开始,经历了简单的、个别的和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四个发展阶段。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它不是人们协商的产物,更不是聪明人的发明创造,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结果。

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而信用的产生是与私有财产的借贷相联系的。在货币产生以前,信用的形式是实物借贷,货币产生以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信用一直是以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并存,并逐步以货币借贷为主。信用的出现,解决了商品买者和卖者时间上的不一致而出现的困难,而且信用还通过加速资本的积累和集中,为扩大再生产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推动力。“当货币的运动和信用的活动虽有密切联系却终归各自独立发展时,这是两个范畴。而当两者不可分解地连接在一起时,则产生了一个由这两个原来独立的范畴相互渗透所形成的新范畴——金融”。

2.金融体系内涵

金融体系在现代经济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作为沟通居民储蓄与企业投资行为的桥梁在企业之间分配投资资金,允许企业和居民共担风险,所以对于任何市场经济社会来讲,金融体系都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狭义说来金融体系仅包括金融部门;广义说来金融体系不仅包含金融部门,而且包括与金融部门相关的实体经济部门(主要指企业),同时还包括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基于本文的研究需要,我们认为金融体系是一个在金融部门的基础上范围更加宽泛的概念,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金融体系是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联结,这两部分通过金融工具使一个高度复杂且专业化的经济能以分散的方式运作。根据银行(金融机构的代表)和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代表)的规模大小及各自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伯洛夫(Berlof,1990)将金融体系分为“银行主导型”(Bank-dominated)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主导型”(Capital market-dominated)金融体系。在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当中,银行对整个金融的运行发挥主导作用,资本市场的规模比较小,只起辅助的作用;相反,在资本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当中,资本市场主宰金融的运行,银行的功能作用相对比较薄弱。无论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还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都是在实体经济部门(主要是企业)要求金融部门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下产生的。(2)企业主要通过融资方式(Financial Pattern)来影响金融部门。融资方式指企业为投资活动筹措资金的方式,它反映资金的净结余和净赤字双方,是通过以银行为媒介间接进行借贷还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进行借贷活动,并包括所使用的融资工具。伯洛夫(Berlof,1990)将融资方式分为“银行导向型”(Bank-oriented)和“资本市场导向型”(Capital market-oriented)。顾名思义,在银行导向型融资方式下,企业主要以银行为金融中介,通过从银行获取贷款的方式满足对资金的需要;相对应的,在资本市场导向型的融资方式下,企业为投资活动融通资金,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这种融资方式下,银行作为金融媒介所起的作用相对比较小。当然我们并不排除企业可能出于风险分散、投机等其他目的来对金融部门施加影响。(3)金融部门对其服务对象——企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企业治理上。企业治理就其本质来说,无非是要处理好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公司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关系。金融部门对企业治理的影响,反映在对企业的控制和监督管理方式上,尤其是资金提供者在企业的控制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据此,企业治理可分为股东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股东治理认为企业是股东的财产,管理者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行事,股东利益至上,这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联系。企业的控制和管理,主要通过企业收购和接管市场对企业管理层形成巨大的压力来实现。利益相关者治理认为公司的董事长不仅仅是股东的信托人,同时还应是公司其他成员的信托人,包括雇员、消费者,甚至整个社会,这与银行相对应。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企业应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服务。除此之外,金融部门对企业的作用还表现为融资数量、融资成本、风险管理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这三方面内容之间存在交叉重叠,很难明确划分,也没有必要对它们之间规定明确的界限。金融体系是金融部门对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的一个体系或系统,它包括构成这一体系的金融部门、企业及它们之间的作用渠道;金融部门中银行和资本市场相互间的规模、比例及关系;银行和资本市场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社会资金如何通过银行和资本市场对企业融资等。这些内容之所以能成为一个金融体系,是因为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适合、协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

那么它们之间是如何相互联系、协调的呢?从上述可知,每方面内容都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并且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在一个金融体系当中,如果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获取贷款以满足对资金的需要,即采用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方式,那么,这个体系也一定是一个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银行一定在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当中发挥主导作用。此外,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及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方式,一定适合或者对应于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同样,如果企业采用资本市场导向型的融资方式,这个体系一定是资本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在这个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在金融部门中的地位比银行重要得多,并且对应着股东治理模式。

可以看出,这三方面内容之间存在相互对应和协调的关系。并且,上述两种金融体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金融体系,至少从理论上可以说这两种金融体系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图1.1 金融体系图

图中箭头表示资金流,从中可看出,我们主要把企业作为赤字部门来研究其与金融部门的关系,忽视了资金盈余方对金融部门的影响,这是本书研究的不足之处。

3.金融制度

什么是金融制度?我国理论界对此还未达成共识,目前大致有五种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指社会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

第二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指有关资金融通的一个系统或体系,它包括构成这一体系的各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个人及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在这一系统中的地位、作用、职能以及它们彼此间的关系;整个社会资金在这一系统中如何进行流通以及各资金融通机构的运行机制,以及这一系统中的金融监管机制。

第三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指有关金融交易的规则、惯例、组织安排,它通过提供这些规则和组织安排界定人们在金融交易过程中的选择空间,约束和激励人们的金融风险,进而保护债权和债务关系,促进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四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指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

第五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指在金融体系中,使资金从最终提供者(资金供给方)向资金的最终需求者(资金的筹措方)转移得以实现的机制中有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约定俗成和国际惯例的总和。

上述五种关于金融制度的界定,第一种和第五种过于抽象和笼统而使研究内容无法加以有效限定,第二种内容过于具体而影响了概念的一般性和精确性。我们立足于第三和第四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是有关金融交易的规则、惯例和组织安排。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1)金融制度通过某些规则、惯例和组织安排,为金融交易提供了激励和约束机制,界定了选择空间,降低了交易费用,并为金融交易关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使个体间的金融行为预期成为可能。(2)金融制度是金融交易赖以进行的社会形式,它表现为一系列人们在金融交易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规则、秩序和规范,由于它和集体行动交织在一起,所以这种遵循可能是自觉自愿的,也可能是被迫的或有组织的。(3)金融制度本身不是“独立”的,而必须有实际的承载体如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资本市场、金融资产等,像金融机构这样的组织,本身就是由金融制度来支撑和维系的,或者说金融机构的组织安排本身就是金融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上述三方面含义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金融制度。

4.金融体系协调与金融制度变迁

相对于金融体系而言,金融制度是有关金融交易的规则、惯例和组织安排。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是有区别的,金融制度的外延是金融体系,它包括金融部门、企业及它们之间的作用渠道等。换言之,金融制度是金融体系的框架,具有更基本的意义,从根本上决定了金融体系的性质特征和效率状况。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金融制度是约束金融体系的内涵,而金融体系则是表现金融制度的形式。在一定的时期内,金融制度具有稳定性而不易改变,而金融体系则具有多样化和灵活性,即同一制度或规则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来实施,并且具有不断改良或完善的动态性质。

金融制度的变迁,其缘由来自于规避风险和追求利润、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是金融制度发展中的“常态”。金融制度变迁是金融体系协调的结果,金融体系的协调是上一次金融制度安排到下一次金融制度安排之间的积累过程,即量变的过程。金融制度的安排不是突然完成的,一种金融制度安排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必然存在着不适应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成分,克服这些缺陷的任务就要由金融体系的协调来完成,而金融体系协调的成果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必然会发生质变——金融制度的变迁,美国的金融机构由混业经营制度到分业经营制度再到混业经营制度的变化过程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金融制度安排是金融体系协调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例如,从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来看,我们惊奇地发现,交易成本的降低,正是每次变迁过程的结果之一,而这种导致金融体系效率提高的过程往往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可以均衡持续运行很长一段时期,直到下一次变迁发生。下一次变迁的原因在哪里?——不协调。这种不协调或是金融工具种类和功能缺乏,或是金融部门不能适应企业发展,或是企业治理不完善,或者兼而有之。金融体系协调的内在原因是动态的,而使其完善的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也是动态的,是一种均衡与协调。因而金融体系协调与金融制度变迁可以做如下表示:金融体系协调——金融效率提高——金融制度变迁——金融体系再协调。

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金融体系的协调要以金融制度为保障。这是因为金融体系的协调可以说是金融制度的一种微调,它不可能过分地突破现有的金融制度。现有的金融制度是根据当前现实的金融、经济及社会的运行状况来制定和实施的规范,如果偏离这个规范太远会造成投机过度、金融秩序混乱甚至金融危机。因为过度的金融自由化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例证。又如,金融创新可以看做是金融体系协调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必须受到金融监管的约束,它可以绕过金融监管的规则,但却不能直接违反金融监管的规则。

5.金融体系与金融结构

毫无疑问,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与增长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我们开始关注金融体系内部结构的演变,及其在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个高效有序的金融体系,必须保证金融体系内部(包括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企业部门)的协调,所以体系自身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而金融体系的协调强调金融体系内部分工、结构的重要性。不同的金融部门及其代表的融资方式在对不同性质、规模的企业的金融需求上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而企业对金融具有各方面的需求,协调的金融体系应该能够及时地满足不同企业的各种需求,并在此过程中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协调的金融体系不仅有利于不同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间的竞争(金融发展),还要有利于不同金融部门和融资方式间的分工(金融结构),以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我们认为金融体系的内部结构就是金融结构,从金融部门来看,金融结构可分为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和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从企业方面来看,融资方式可分为银行导向型融资和资本市场导向型融资,它们之间相互协调,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金融体系的不断协调发展会改变金融结构。

金融结构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若抽象掉政府干预等其他人为外生因素的影响,一国的金融结构应主要内生于企业发展需求。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变化,金融结构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以适应企业的金融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并不能先验地认为某一种金融结构优于另一种金融结构。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发展是金融结构的变化”。适宜的金融结构就是能够满足企业金融需求的金融结构,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变化,金融结构所发生的相应变化就构成了不同发展阶段最优金融结构的演化路径,这是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金融结构的内涵

诺思(1991)曾经指出,一个社会的知识存量和资源禀赋决定了该社会的技术性生产边界;而对应于不同的产权制度结构,该社会也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生产边界。除了努力提高技术性生产边界以外,经济增长的另一个主要动力来源就在于设计适当的产权制度,以使结构性生产边界尽可能靠近技术性生产边界。由此,作为经济制度乃至整个社会制度的核心部分,金融体系的不同结构安排就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对金融结构内涵的理解,至今国内外学者还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

1.国外学者对金融结构内涵的理解

国外学者对金融结构的解释,有较大影响的理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传统的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结构取决于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结合”,具体包括各种现存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存在、各自的性质、分布、相对规模、经营特征和经营方式,及金融中介机构中各种分支机构的集中程度等;另一类是现在流行的“两分法”,即以资本市场为主的金融结构和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结构。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划分是以“比较”为基础的,是相对的。在对主要发达国家进行比较研究时,多将美国和英国看成是市场主导型的代表,而将德国和日本当做银行主导型的典型。两类结构在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规模与结构、金融机构的规模与结构、居民资产组合、企业融资结构和股权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资本市场远没有银行重要,且银行业具有垄断性的产业结构;对于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资本市场的重要性要大得多,且资本市场与银行等中介机构之间、中介与中介之间都存在着较强的竞争性。

2.国内学者对金融结构内涵的理解

国内一些学者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关注和探索金融结构问题。王兆星(1991)认为金融结构是各种金融要素有机联系的整体,包含着各种金融要素间质的联系和量的关系。从横向上它是金融主体、客体、形式、工具、价格及市场的有机整体,从纵向看则是微观基础、中观市场和宏观管理的有机整体。他认为金融结构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系统,有着自己内部的协调和运行方式,有着自己特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有着自己特殊的功能和效应,是一个纵横交错、多相交叉的立体开放性系统,是一个多元素、多变量、多层次、多功能集合而成的多维复合性系统。一定的金融结构反映一定的金融功能及效率,也反映了一个经济的金融体系的特征。董晓时(1999)从主客体的角度分析金融结构,并将其分为“主体结构、客体结构、联系结构”三个方面,其中主体结构包括体制结构和调控结构,客体结构指居民、企业和政府,联系结构包括金融市场结构、金融市场价格结构和融资方式结构。王旭东、苏启林(2000)认为金融结构是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的有机统一体,它反映了这样一个过程,是金融机构在金融制度总体框架下如何运用金融工具来获取部门、社会总体经济利益的过程,体现包括各种金融机构相对重要性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动态关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量(2000)把反映一定时期各种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形式、内容、相对规模和比例理解为一国的金融结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广谦(2002)认为,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或总量)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规模、运作、组成与配合的状态,金融发展过程中由内在机制决定的、自然的、客观的结果或金融发展状况的现实体现,在金融总量或总体发展的同时,金融结构也随之变动。张立洲(2002)认为金融结构实质上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在宏观上是指在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资产等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在微观层次上是指上述各个组成部分内部的构成、比例关系及其变动趋势。辽宁大学教授白钦先(2003)认为,“金融结构可以是狭义与广义的。狭义的金融结构指短期金融与间接金融同长期金融与直接金融比例的不平行发展与不均衡发展,以及后者对前者的逆转,即‘金融倾斜及其逆转’。广义的金融结构就要复杂得多了。它可以包括全球不同类型国家或一国不同时期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市场、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商品、实质经济与虚拟经济(金融)的数量变化(比例)与质量高低,上述因素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要素的变化与比例等”。劳平(2003)认为金融结构反映了实现金融资源动员和转移的各类市场、各种机构和交易工具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相对规模、地位及其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她认为金融结构的演进规律是循着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向发展的,金融结构的演进会从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再向相互融合的阶段发展,最终银行或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取决于哪种金融结构能为相应的经济发展阶段提供较低的交易成本。李健(2003)从多角度对金融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在某一时点上考察金融结构时,它表现为一个静态的既定状态;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结构始终处于动态的演变状态,其结果导致了金融水平和层次的提升。并认为金融结构由构成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组成。林毅夫等(2003)认为广义的金融结构涉及金融体系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融资方式、金融中介、金融工具的相对比例,例如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相对地位,外资银行占国内银行市场中的相对份额,国有银行与私人银行在信贷市场中的相对规模等。孙伍琴(2004)从层次上分析并把金融结构分为宏观金融结构、综观金融结构(金融功能结构)和微观金融结构三个层面,在每层下又进行了分类。宏观层次上的金融结构主要指涉及一国金融体系的各种结构,包括融资模式结构(金融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中介主导型)、金融机构结构(金融机构的形式及其各类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金融工具结构(金融工具的主要形式及其在金融市场上所占的比重)等。微观层次的金融结构是指各经济主体的内部金融结构,包括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业务结构等。而综观层次的金融结构是联结宏观和微观层面的金融结构,主要是指金融功能结构,包括金融功能的丰富程度、质量高低和各种金融功能的相对重要性。高连和(2004)基本赞同李健对金融结构的定义和孙伍琴对金融结构的分类,但是综观金融结构不应是金融功能结构,而应是金融产业结构,并且认为应从它的概念中性、结构状态、结构高度和结构适应性来理解金融结构。

3.本书观点

从以上论述可知,中国学者对金融结构内涵的理解主要以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为依据,而对现行的“两分法”研究不足。他们通常从金融层面来对金融结构进行研究,忽视了包括企业在内的实体经济对其的影响,没有注意到金融结构对一国经济增长的源泉——企业发展的影响。实际上,金融体系的内部结构就是金融结构,可从金融部门和企业两方面来进行分类,并且它们之间存在相互协调、一一对应的关系。对于金融结构我们应明确以下几点:1.金融结构是一个中性概念,既没有一个绝对好的金融结构又没有一个绝对坏的金融结构,只要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促进企业发展,就是一个好的金融结构。2.金融结构应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尤其企业发展水平相互适应,有效率的金融结构应能满足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不论哪种金融结构,只要与既定的制度安排和现时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够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就是一种有效率的金融结构,因为特定的金融结构是随着企业发展而出现,并为企业发展而服务的。3.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结构的演变主要取决于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及银行和股市的功能差异和在企业融资中相应的比较优势。4.金融结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金融结构内部的组成部分及其各占的规模与比例是相对的。基于此,我们把金融结构定义为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所决定并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各种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形式、内容、相对规模和比例,是企业融资方式选择制度的表现,具体指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相对规模和比例。基于本书的研究需要,本文以“两分法”为依据,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结构。

三、金融结构的分类

金融结构不仅在国与国之间存在差异性,而且在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也发展变化着,金融结构是多种多样的,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分类。

格申克隆(1962)考察了19世纪中叶到一战时欧洲工业化中所出现的三种不同的融资方式:英国模式、德国模式和俄罗斯模式。在英国,短期的银行贷款成为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在德国,银行与企业建立了一种长期的关系,银行不仅给企业提供资金还提供管理方面的支持;在俄罗斯,由于商业制度不健全,没有办法发展出一个银行部门来支持工业化,从而需要政府在中间起一个直接融资的作用,即通过征税压制消费的方式。

戈德史密斯(1969)根据金融相关比率的大小、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总量、工具类型、分布以及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等特征把世界上各主要国家的金融结构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金融结构金融相关比率很低,约在0.2~0.5之间,债权凭证远远超过股权凭证而居于主导地位,在全社会金融资产余额中金融机构所占比例有限,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据了突出地位。这样的金融结构处于初级阶段,在18~19世纪欧洲和北美出现过;第二类金融结构金融相关比率仍然不高,债权凭证仍然大大超过股权凭证,银行仍然在金融机构中居主导地位,但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在有些国家,股份公司大量存在,但作用不大,储蓄率与投资率不太高,金融中介比例较高。这在20世纪上半叶的大多数非工业化国家中出现过;第三类金融结构金融相关比率较高,约1左右,有的高至2。债权凭证仍占金融资产总额的2/3以上,但股权凭证对债权凭证的比率有所上升。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资产中的份额也己经提高,金融机构日趋多样化,从而导致银行体系地位的下降以及契约性金融机构及投资银行等地位的上升。这些在20世纪初期以来的工业化国家较为常见。

卡林顿和爱德华兹(Carrington and Edwards,1979)区分了两种结构,即银行主导(bank—based)的金融结构和资本市场主导(capital market—based)的金融结构。齐斯曼(Zysman,1983)根据投资的形成渠道进行了类似的划分,但他提出三种金融结构:以信贷为基础(creditbased)的金融结构、以资本市场为基础(capital marketbased)的金融结构和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资本配置的金融结构,分别指储蓄转化为投资是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向外放贷的形式、投资资金的获得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和日本式的通过行政手段配置资金,并辅以产业政策指导的投资方式。迈耶(Mayer,1994)提出了所谓银行经济与市场经济(Bank Economies and Market Economies)的区分。Pollin(1995)将融资结构分为用嘴投票和用脚投票(即Voice/Exit的区分),用嘴投票指的是银行和企业之间有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双方相互协商,通过各自的声音(voice)表达各自的意见;后者指证券持有者通过出售其证券行使他的权利和影响,表达他对该企业的管理运营意见。

根据以上国外学者对金融结构的分类和本书研究的需要,我们把金融结构分为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和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这两种金融结构由企业发展所决定,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起不同的作用,满足企业不同的需要,并为企业提供不同的分散风险、处理信息和公司治理等服务。两种金融结构的特点如表1.1所示:表1.1 两种金融结构的特点比较

四、金融功能观与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功能差异

1.金融功能观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理论界流行用“功能观点”(functional perspective)来解释全球金融结构的趋势性变化。传统的机构观点将现存的金融机构和组织结构作为既定前提,认为金融体系的职能与改革只能在这种前提下进行。也就是说,金融要发挥功能必须在现有的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然而随着技术的更新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机构的性质、业务范围和职能在不断变化,机构观点无法对金融结构变迁提供合理解释。

针对上述缺陷,博迪和默顿于1993年提出了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来分析和观察金融体系的新方法——功能观点,他们强调相对于金融机构和组织形式,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很少随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改变;而竞争会导致金融机构的结构变化,向更有效的金融系统演进。在不同的国家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体系的功能会不断完善。在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结构的演变中,那些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体系功能的作用会大大加强,相反地位就会下降,所以绝不能把现存的金融结构作为既定的前提,认为金融体系的功能只能在这种前提下进行。金融结构是不断变化的,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经济功能,什么样的金融结构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体系的功能。

博迪和默顿进认为金融系统主要执行以下六种基本职能:(1)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资源,即金融系统为不同的时间、地区和行业之间经济资源的转移提供了途径。经济越复杂,金融系统为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转移提供高效率的手段的角色越重要,而且由于这种跨时间和空间调动资金的机制,资金的利用效率得以提高。(2)提供管理风险的方法,金融风险随着资金的流动而在金融系统中转移和流动,金融系统由于掌握了大量的信息以及拥有专门的管理人才进行风险研究和管理,所以能够提供管理风险的方法,而且它还是管理风险的核心。(3)清算和支付结算,即金融体系提供完成商品、服务和资产交易的清算和支付结算的方法。这是金融体系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功能,它因交易成本而产生,所以它的出现可以帮助交易者避免为了完成支付而耗费不必要的时间、金钱和精力。(4)储备资源和分割股份,即金融体系通过银行和资本市场可以储备或聚集家庭的财富,为单个家庭或个人提供了参与大规模投资的机会。这项功能能有效地使企业家和投资者互相匹配,优化企业或家庭的资源配置。(5)提供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金融体系中的各种交易通过价格的不间断变动,不停地向外界发放经济信息,这能够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然而对于巨大的信息量,企业和个人难以对此进行有效的处理来获得对自身有用的信息,而金融体系就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处理优势,为不同的客户提供信息服务。(6)解决激励问题,激励问题实际就是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激励问题是内生的,所以金融体系对激励问题的反应也是内生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提供多种工具,例如股票期权、管理层收购、可转换债券等来解决激励问题。

莱文(1997)认为,在改善交易和信息成本中,金融体系最主要的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便利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这一主要功能又可分解为五个基本功能:(1)防范、分散和分担风险;(2)配置资源(3)监督经理人员并实施联合控制;(4)动员储蓄;(5)便利商品和劳务交换。

博迪和默顿的金融功能观、Levine所概括的金融五大功能,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从金融机构和结构来研究金融体系的范式。参考以上学者的分类方法,并围绕本书研究的主题,我们认为金融体系的最基本功能始终是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事前如何促进储蓄、选择最有效的投资项目;事中如何实施监督,处理信息与风险;事后如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四类:(1)动员储蓄;(2)风险管理;(3)提供信息;(4)公司治理。

金融功能观易导致“结构无用论”,它认为结构是无关紧要的,只要金融体系能提供这些功能就可以,而不在于是银行还是资本市场提供这些功能。然而金融市场与中介的各种功能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金融结构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制度下,两种类型的金融结构分别适合于不同类型的经济。金融结构从诞生之初就是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自然演进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是相适应的。尤为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在金融结构的变迁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会产生不同的金融需求,而银行和资本市场具有不同的功能,就这会形成相应的金融结构。

2.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功能差异

我们认为银行和资本市场无论是在融资方式还是在动员储蓄、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和公司治理等方面,都各有优势,正如富兰克林·艾伦和道格拉斯·盖尔所认为的那样:市场提供了更好的跨域风险配置功能,银行更能够通过跨期平滑等方式消除风险;市场在搜集、加总多样化信息方面做得更好。而银行中介和其他金融机构则能够从处理标准化信息的规模收益递增中获取收益,但它们在处理不确定性、创新上获得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市场和中介在谈判中的激励问题、效率问题也存在明显差异等。既然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各种功能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现在我们来具体研究银行和资本市场到底存在哪些差异。(1)动员储蓄

银行可以通过动员储蓄来对企业贷款,我们通常称此为间接融资。银行充当了信用中介,具有规模经济、节约成本的优点。并且由于银行是负债型企业,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因而有利于相对成熟的产业或企业的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属于直接融资,企业或其他部门以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并且一个竞争性市场的存在便于处理观点多样化的问题,因而有利于创新性企业或项目的融资。当今世界是创新的世界,因而我们认为在动员储蓄上资本市场更优越。(2)风险管理

银行通过跨期平滑能够消除风险,由此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险。即银行通过将大量具有不确定性的短期流动性需求的投资者集中起来,根据大数法则来提供流动性,同时享受长期投资带来的高收益,并可以通过积累风险低、流动性强的资产来减少风险。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代际的风险分担,即将与一定存量资产相关的风险分散到具有不同经历的各代之间;另一种是通过资产积累来减少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消费水平的波动。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跨期风险分担而减少甚至消失。资本市场允许个人分散投资组合,对冲特殊风险,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整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这样就可以横向风险分担,意指在既定的时点上,不同的人可以进行风险互换。从这个角度看,资本市场比银行能够提供更多的选择,因而似乎更加优越。但是如果市场不够发达,或者市场参与者不够完全,那么市场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3)提供信息

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金融中介机构的信息生产职能。20世纪70年代,花旗银行负责人沃尔特·瑞森就说过一句银行业的经典名言:“银行业的关键不是钱,而是信息。”银行在与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拥有大量与企业相关的信息,同时银行还拥有信息加工和信息处理的专门人才和技术。因此,银行就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是信息生产中的规模经济。金融中介机构经常地、频繁地处理大量的资金流动事务,平均信息费用就大大地降低了;二是银行在信息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搭便车”的问题。通过信息生产,银行可以直接对相关企业提出建议,也可以间接用于决定是否发放资本性贷款。资本市场能够节约并扩散有效决策所需的信息,而且股权的分散化激励大量的个人去搜集企业信息和监督企业运作。投资者通过分析、处理这些信息,有助于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然而投资者研究得出的信息大多是私人性的,因为他们可以据此买卖股票,获取利益,这有可能导致“搭便车”现象,势必出现在信息上投资不足的问题。(4)公司治理

现代经济的最重要特点就是企业资金供应者与需求者分离,以及由此引起的利益冲突或委托—代理问题,所以不管是银行还是资本市场都必须有一种机制能够监督企业,乃至在必要时干预资金的使用。

在公司治理方面,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和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与目标不一致,就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而银行可以克服这些问题的发生,因为银行不仅可以向企业提供资金,而且凭借内部信息优势,对企业拥有实际的控制权,这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联系,从而减少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减少监督成本。戴蒙德(Diamond,1984)提出的银行的代理监管理论认为,企业的股东需要监督管理者,但是,如果股东数量很多,单个股东承担监管成本就不合算。股东可以雇人来监管管理者,但是这个人本身又需要被监管。这个难题可以通过金融中介来解决。假设一家银行对很多企业提供资金,由于企业数量大而且分散,根据大数法则,银行可以减少风险,为存款者提供固定的收益。存款者无须监管银行,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固定的收益;银行必须监管企业,否则他们就不能为存款者提供固定的收益;由于单个企业是由单个银行监管的,监管成本也实现了最小化。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通过“用手投票”、“用脚投票”和控制权市场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一个活跃的能够实施企业控制的市场,对于确保资本主义经济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因为它一方面能够使得资源集中在有能力的管理团队中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惩戒经营不善的管理者,防止资源浪费。然而,在这种体制下,投资者“用脚投票”和随时可能出现的敌意收购是主要的企业控制机制,但不利于管理者进行长期决策,容易造成短期主义倾向。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银行和资本市场在很多功能上存在难以消除的差别,随着企业发展,对金融产生不同的需求,必然导致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相对重要性的变化,导致金融结构变迁。

第二章 金融结构的发展阶段

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作用是不同的,王广谦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为适应性阶段、主动性阶段和先导性阶段三个阶段,他依据的是历史标准,适应性阶段和主动性阶段的分界线是17世纪新式银行的建立;主动性阶段和先导性阶段的分水岭则是金本位制的解体和金属铸币流通的终结而信用货币制度的开始实施(王广谦,1997)。王凤荣依据理论逻辑标准也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为适应性阶段、主动性阶段和先导性阶段(王凤荣,2000)。金融对经济的作用阶段不同,金融结构也就不同,它自身处于不断发展变迁之中,那么它是否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资本运动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二者间是金融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因此,在金融供求关系中,金融结构的决定应该是二者统一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两大经济体系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既然我们分析的是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那么我们就必须动态地考察金融结构的变迁。金融结构的变迁应以企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为基础,因为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几乎是一个铜板的两面。从历史上看,企业发展形态不同,资本来源就不同,金融需求也不同,因而要求相应的金融结构来满足其金融需求,促进其发展。

第一节 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的关系

一、内生金融发展理论与金融结构变迁

1.需求追随型与供给领先型的金融发展

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结构变迁就是金融发展,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休·T·帕特里克在论述金融发展的战略阶段时曾提出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demand-following)模式。他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主体会产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作为对这种需求的反映,金融体系不断发展。也就是说,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导致了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产生,强调的是金融服务的需求方;另一是“供给领先”(supply-leading)模式。金融机构、金融资产与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需求,强调的是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越大,发展中国家越有可能急切地人为模仿“供给领先”的金融发展路径,以促进实体经济部门的增长和发展。

帕特里克认为这两种模式对应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早期“供给领先”模式居于主导地位,随着经济增长,“需求追随”模式逐渐成为主导。我们认为金融体系,无论是金融工具还是金融组织等都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日益复杂化,也就是说,尽管“需求追随”型的金融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消极的成分,但它是金融发展的基础。其实,在历史上,任何一种金融工具、金融组织的出现,其最初大概都主要是遵循着“需求追随”型的发展路径,而一旦这些金融工具和金融组织创立之后,它就会反过来推动金融部门自身并进而推动实体经济部门的增长和发展,这时就演变成“供给领先”型的金融发展了。这是因为,金融组织出现后便具有了所有“经济人”共同的“逐利性”特质,为了追逐最大化的利益,金融组织就会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断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与工具,刺激实体经济部门对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促进金融业自身快速,而且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独立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人们所谓的“虚拟经济”或“符号经济”范畴。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迁,同时企业是实体经济部门的代表,这就是说,金融结构是在企业发展的需求下逐步形成并发展变迁的,同时一定的金融结构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

2.内生金融发展理论与金融结构变迁

内生金融发展理论旨在阐明金融结构是如何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变化而演进的,它与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随”型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格林伍德·杰里米和博杨·乔瓦诺维克(Greenwood Jeremy and Boyan Jovanovic,1990)、格林伍德·杰里米和布鲁斯·史密斯(Greenwood Jeremy and Bruce Smith,1997)通过引入固定的进入费用和固定的交易成本,借以说明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是如何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发展的。他们认为,在经济发展早期,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无力支付固定的进入费,或者即使有能力支付也因为交易量太小、交易所负担的单位成本过高,而没有激励去利用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由于缺乏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服务的供给无从产生,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由于其收入和财富达到了临界值,他们就有激励支付固定的进入费用去利用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这样,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就得以建立起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收入和财富达到临界值的人越来越多,利用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人也越来越多,从而促进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不断发展。

在莱文的模型里,固定的进入费用与固定的交易成本是金融服务复杂程度的增函数,即金融服务越复杂,进入费用和交易成本也越高。在这种框架下,简单的金融体系会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演变为复杂的金融体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复杂的金融体系能够对项目和融资者进行调查、监督,并把资源动员起来以充分利用有利的生产机会。但只有当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这类金融中介才会形成。如果人均收入很高,人们就会购买金融服务,以充分利用投资机会;相反,如果人均收入水平很低,人们会发现这些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额外收益不足以抵偿成本,因而不会去购买这些金融服务而满足于现有的简单金融体系。

我们认为,内生金融发展理论主要是从金融资产需求方的角度来分析金融结构变迁的约束条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收入水平的一个增函数,而收入水平与企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从而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变迁。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进而决定金融结构变迁。在企业发展早期,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较低,人们只有能力组建金融中介机构来降低信息和交易成本,对其他金融组织、服务与金融工具的需求较少。并且此时金融中介具有较高的效率,因而在不存在外来干预的情况下,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效率较高,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活动在社会的金融活动中占主导地位。随着企业发展,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才有能力、有激励积极参与金融市场活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鉴别,此时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效率较高。然而内生金融发展理论只是从资金盈余者的角度来考虑金融结构变迁的,而忽视了资金短缺者——企业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二、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的关系

现在我们主要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结构变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传统理论认为,企业(工商企业)属实体经济范畴,而金融及其结构属虚拟经济范畴。我们认为,从产融关系的角度看,金融结构作为虚拟经济范畴,其变迁归根结底是由实体经济范畴的企业发展引起和推动的,金融结构是适应后者的发展要求而变迁的。随着生产力社会化的发展,企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产权和财产利益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就要求金融功能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和资本市场存在功能上的差异,而金融结构变迁就会扩展和提升金融功能,解决企业的产权和财产利益矛盾,促进企业发展。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及其变迁是企业发展中产权关系和财产利益矛盾的表现形式或矛盾运动形式。同时,金融结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又会影响企业发展。金融结构变迁除了受企业影响之外,还受其他方面的影响,相对于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独立性。事实上,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滞留于金融市场的虚拟资本为实现价值增值和风险防范,越来越倾向于直接或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地持有债券或股票;而企业至今仍以间接融资为主要的资金融通方式,并没有呈现出从间接融资为主转向直接融资为主的趋势。由于金融结构的相对独立性,它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发展,这当然包括正反两方面影响。(一)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现代金融结构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漫长发展过程而逐渐孕育发展起来的。随着企业、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金融活动越来越发达,金融结构也就越来越高级,反之亦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结构的变迁主要取决于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及银行和资本市场在金融功能上的比较优势,是企业产权关系和财产利益矛盾的表现形式。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发展程度不同,其对资本社会化要求就不同,金融结构就会有明显的区别

若排除政府干预等其他人为外生因素的影响,金融结构必须与基本的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其发展变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随着企业发展,资本社会化、产权社会化水平才会不断提高,企业通过金融市场的金融需求才呈现出增长态势。业主制企业是由个体小生产转化而来的,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一个向社会化生产转化的过程,体现了“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

在业主制早期,企业用于生产的资本本身是不明晰的,家用与经营之用很难分清,因为“家庭成员等同于企业成员,企业及其主人的住处都在同一所房屋内,而家庭全部成员都用家庭的联合账户来进行贸易”。企业通常规模比较小,只具有一种经济职能,经营单一的产品系列,只在一个地区经营。此时银行不发达。随着业主制企业的发展,生产单位迁出家庭所在地,经营资产开始独立化、明晰化,经济得到了发展。在业主制早期,储蓄投资转化是分散的企业内源融资行为,其资本形成转化的特点是分散化、小型化和低效率。为了克服以上不足,有组织的降低资金交易成本的金融中介——银行获得了发展,这样就解决了单个资本形成在时间、空间和数量、方向上的矛盾,使得资本形成具有了集中化、大型化和高效率的特点。这个时期形成了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业主制企业产权无法分解,即企业管理者兼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企业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管理经营权是合一的,形成高度合一的产权关系,业主风险很高。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资本需求的进一步增加,单个资本所有者无力承担企业生产经营对资本的需求和风险,这就要求资本所有者联合,于是出现合伙制。合伙制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进一步发展了银行。由于银行所提供的资本局限在短期性货币债权融资之内,不能满足企业长期性资本需求,同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只能在一定时期内适当分离,企业所有者风险还是比较高的,这就需要发展新的融资来源。公司制企业的产权分散在成千上万的所有者手中,所有者风险大大分散了。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制的实施,企业所有者的风险被限制在所投资本之内,风险也大大降低了。公司制企业实现了资本占有的社会化,形成了开放性、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多个资本所有者共同投入资本,由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构成了“社会资本”,所有权变得极为分散,并且与经营权发生分离。由于所有权的转让和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在该时期,为促进资本性融资机制的形成,产生了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促进了财产终极所有与法人所有的分离,从而使得资本形成具有了长期性,资本集中与聚合效率更高,同时资本市场也把企业置于社会、市场的监督之下。这个时期,形成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2.企业资本社会化要求不同,融资结构就不同,而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融资结构决定金融结构

企业是重要的经济主体,经济中资金融通多以企业为核心而进行,企业的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国的金融结构,这是因为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是选择银行还是选择资本市场,在微观层次上存在一个最优的均衡结构,如果微观决策的基础是相对稳定的,那么就会导致宏观上金融结构均衡。也就是说,在企业微观决策——融资结构决策的基础上,金融结构从整体上来说将实现均衡。

首先,资本社会化程度不同,会影响企业的内源与外源融资结构,这是因为企业发展初期主要是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时需要的资金相对较少,资本社会化水平低,技术较为简单,规模经济不十分突出,内源融资是普遍的融资方式,金融体系不具有任何主动意义。而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和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企业成为经济中的主体。它具有较明显的规模效应,资本社会化水平较高,因而平均规模较大,扩大的投资规模需要额外的资本,由此外源融资规模日益扩大,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投资规模需求。所以我们认为外源与内源融资的相对比例影响到是否需要金融体系及金融体系规模的大小。

其次,资本社会化程度不同,会影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相对比例。在企业发展初期、资本社会化水平不是很高的情况下,银行就可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这样就会形成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随着企业发展,资本社会化水平越来越高,银行对企业提供的短期资金逐渐不能满足企业资本需求,企业需要其他的长期资本来源。资本市场提供的资金周期长且规模巨大;直接融资具有独特的资源再配置功能,能较好地满足企业生产过程中整合资源的需要。例如,通过股份的转让进行企业间的兼并收购,通过债转股对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直接融资更适合新兴产业。艾伦(Allen,1992)指出,银行只能提供“一元审查”机制,而市场能提供“多元审查”机制,即资本市场通过多种机制(市场价格、交易量、并购企图等等)来提供多元审查,所以当最优的决策规则难以形成并且对企业如何运作存在争议时,资本市场将配置资本。以上种种使资本市场在与银行的竞争中逐渐占有优势,这时企业主要以直接融资为主,形成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总体说来,企业的融资结构决定金融结构,随着企业发展,其资本社会化水平越来越高,初期的金融结构应主要为中小企业融资,从而形成主要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要求为特征的金融结构,即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到了发展后期,大企业日趋重要,从而导致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也日趋增强。

3.企业资本社会化水平不同,其对待风险和信息的态度就不同,导致不同的金融结构

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存在着不可绝对避免的风险。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经济活动具有不同的内容、性质和规模,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这会对金融结构产生影响。

在企业发展初期、资本社会化水平较低的阶段,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过程中不确定因素比较少,风险小,例如那些较多利用便宜劳动力的产业(鞋、玩具等),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流和利润。这时,银行通过跨期平滑能够消除系统性风险。随着企业发展,资本社会化水平越来越高,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逐渐具有比较优势。由于企业规模逐渐增大,投资风险逐步上升;资金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使得投资项目的技术风险不断增大,所以此时企业风险很大,并主要是特殊风险,生产什么能够盈利是不确定的,因而需要有一个能够将信息披露、汇集并迅速处理(即信息社会化)的资本市场,以便于风险控制。资本市场的竞争程度较高,有利于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时通过横向风险分担,对冲特殊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风险(即风险社会化)。实际上,资本市场在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上具有比较优势。从风险分担机制的角度看,资本市场只有在企业有利润时才给资金供给者分红,不像银行那样,不管企业赚不赚钱都要按时还本付息,所以适合给有较高风险的企业提供资金;从风险控制成本的角度看,随着信息和电子交换技术的进步,资本市场上融资的成本越来越低,并且摆脱了传统的关系型间接融资的模式,可以为具有高风险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资金。

总之,资本市场相对于银行来说,可以向社会提供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方式,对企业提供信息,帮助企业在全社会范围内集中、分散和转移风险,所以逐渐居于主导地位。

4.企业资本社会化水平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同,形成不同的金融结构

在业主制发展早期,银行不发达,企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内部股权融资,并且内部股权不能上市公开交易,企业对外源融资的依赖是分散的。此时,企业的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业主的手中,经营的代理成本被业主内部化了,没有什么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随着业主制发展到成熟期,银行也获得了发展,这时企业对外源融资的依赖是集中的。虽然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业主手中,但如果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则控制权将会转移到银行手中,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但银行信贷融资是一种保持距离型的融资,它会出现较高的代理成本。由于银行在对借款人的筛选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融资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越来越严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加剧了金融的脆弱性。尽管青木昌彦(1995)认为,以银行为中心的监控机制的优势在于,无力偿债可以触发控制权从内部人控制者向放款银行的自动转移。但在这种保持距离型的融资安排中,银行对企业的事前治理是较弱的,只有当潜在的委托—代理风险暴露出来之后,对企业的控制才会转向提供信贷的银行。这种“木已成舟”,将“烂摊子”甩给银行去收拾的相机治理的保持距离型融资代理成本相当高,金融稳定的基础较弱。

在合伙制下,企业的融资来源也主要是内部股权融资,内部股权也不能上市公开交易。由于合伙制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进一步发展了银行,加强了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在以上两种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会遇到投资分散化问题。在业主制企业中,业主们不得不把自己大部分时间和财力投向他们的企业,所以在一个业主制企业中,过分依赖单一的业主人力资本、依赖内部融资,所出现的风险必然很高。在合伙制企业中,一旦合伙人向企业投入资产占其自有资产的比重较小时,合伙制就为人们提供了降低风险承担成本的机会。但所有这些都与投资于多种不同证券的投资者区别很大。同时这时没有出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虽然这样会降低代理成本,但没有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的低效是可想而知的,这将使得经济增长率远远低于潜在增长率。

所以,在银行这种保持距离型的融资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金融体系就需要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降低代理成本、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促使管理才能与资本的交易和对企业经理人员进行有效地激励与约束,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形成现代公司制。这就要求产生资本市场,形成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从以上论述可知,企业发展演化的过程就是一个适应生产力社会化的要求所进行的社会化变革的过程。企业发展演化要求金融结构相应地演变,也就是说,金融结构的变迁是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断适应企业社会化发展的需要而发生的。现代公司制企业比合伙企业社会化水平要高,合伙企业比业主制企业社会化水平要高。因此,由企业社会化发展所决定的金融结构有由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向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演变的必然性。然而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细胞,它不仅单向决定金融结构演变,而且反过来也受金融结构的影响。也就是说,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演变是一种共生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动态博弈导致了金融结构演变,并对企业发展进而经济增长产生促进或促退的作用。(二)金融结构反作用于企业发展

金融结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又会影响企业发展。金融结构变迁除了受企业影响之外,还受其他方面的影响,相对于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独立性。一定的金融结构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金融体系的功能上,尤其表现在它们之间所建立、维持的融资关系上。给定的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联系紧密,储蓄与投资二者功能的分离使得能否合理安排金融结构关系到资金的最佳使用,这将会影响企业的健康运行。适宜的金融结构会促进企业发展,而金融结构失衡将阻碍企业发展,银行或资本市场所形成的金融结构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融资数量与成本方面的影响;二是风险管理与信息处理方面的影响;三是企业治理方面的影响;四是企业投机。我们将主要在第五章中进行说明。在此我们主要研究金融结构的失衡将会导致金融危机这个问题。

1.金融结构失衡与金融危机

金融结构多样化与金融脆弱性负相关的原因主要是金融自身效率的提高与金融风险的分散,金融结构决定金融风险在体系内的分布,其失衡将导致风险分布失衡,比如资本市场缺乏或不发达,金融风险就会集中在银行体系内。同时金融结构还决定了金融风险能否在体系内转移、分散,金融结构失衡将导致金融风险不能有效地在体系内转移和分散,如某国的金融市场缺乏做空机制,风险就难以得到对冲和转移。另外,金融结构失衡还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这有两种可能:一是企业运行中有部分风险管理的要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如缺乏外汇衍生交易,企业就会面临巨大的汇率风险,企业因汇率而失败的可能性增加;二是经济风险的总体分布失衡,如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水平过高,一些本来应该由企业承担的风险被转嫁到金融体系中。所以当金融体系不能发挥应有的风险管理功能时,金融危机就可能爆发,甚至经济危机。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的剧烈释放过程,也是对落后或者扭曲的金融结构强制调整的过程。

始自20世纪70年代的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开放浪潮提高了金融体系自身效率,使金融结构复杂化,由于消除了阻碍经济发展的“金融瓶颈”而取得了一二十年的快速增长。这些国家希望通过进一步的金融自由化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和宏观经济的稳定,然而却频频遭遇金融危机的侵袭。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分析。(1)发展中国家金融结构与金融危机

戈德史密斯指出发展中国家金融结构不平衡。其金融体系可以描述为中央银行、现代存款银行、土生土长的小型金融机构均占主导地位的状态,其中部分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储蓄银行、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和保险组织。银行是政府调控的手段,政府对金融资产经营业务权的垄断供给以及对银行破产的默示保证,使银行之间缺乏竞争;不仅如此,银行在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缺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使银行不能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分竞争。而发达国家金融结构合理,“拥有全套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银行不仅内部竞争,还和其他金融机构竞争,而竞争会提高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进而提高金融市场效率,这样就可以减少金融体系对冲击的敏感性。

发展中国家金融结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并且银行是不完全竞争的,这样会使金融体系效率低下,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容易发生金融危机。银行在扩大现有金融市场份额及开拓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方面,虽然进行了竞争,但由于政府担保的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银行有强烈的动机与政府进行博弈,投资成功,银行自己获益,如果失败,政府会以最后贷款人的身份出现,来维护银行及存款人的利益。所以发展中国家金融系统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发达国家金融系统的不良信贷比率一般在1%~3%左右,即使是以不良资产著称的日本,其不良资产比率也仅为4%左右。而东亚工业化国家的不良信贷比率一般为7%~15%,东欧转轨国家的不良信贷比率约为10%~40%。正是由于这种博弈的存在,银行道德风险造成高风险融资的过度膨胀,一旦企业发生支付危机,必将导致银行危机进而金融危机。同时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市场化水平低,有的甚至更本不存在,所以金融市场内部及金融市场之间也是不完全竞争的。这样就导致一方面金融市场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对银行体系不形成竞争威胁,银行效率也低下。发展中国家必须促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分竞争,并充分发展资本市场使其金融结构合理化以避免金融危机。

现在我们来看看美国的情况,如表3.1所示:表2.1 (1860~1963)美国商业银行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份额(%)资料来源: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中的数据计算而得,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43页。

根据表3.1中的数据可清楚地看出,以1929年为分界线,商业银行资产所占比例逐年呈下降趋势,实际上即戈德史密斯所论述的商业银行地位相对下降,金融机构日趋多样化的趋势。而自1929年之后,美国包括许多发达国家,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比较严重的系统性金融危机,这与我们上述金融机构多样化与金融稳定是一致的。(2)发展中国家银行体系与金融危机

银行体系与金融危机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银行体系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银行体系都是不完全竞争的,这会对银行以及金融体系的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现在我们来对完全竞争与不完全竞争的银行体系的行为进行比较。

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每家银行在市场上都只占很少的份额,能够以固定的利率获得它所需的任何数量的存款,独立地决定是否提供贷款,这意味着银行拥有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D,储户的供给曲线为S,银行的供给曲线(也就是边际成本曲线)为S'=(1-c)S,其中c为银行现金流存比率。假设银行每一货币单位贷款的中介成本为α,如果银行只获得正常利润,则

在完全竞争情况下,均衡点在S'与D的交点A上,此时贷款量为OL,贷款利率为r,存款量为OD,存款利率为r,如图3.1所示:Ld图2.1 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银行体系的行为比较

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是不完全竞争的情况。为简便起见,假设只存在一家垄断银行,它所面临的情况与完全竞争的情况一致,唯一不同点在于它选择边际成本S'与边际收益MR的交点B为均衡点。在此点,它能使其利润最大化,较低的贷款量OL,较低的存款利率rd',较高M的贷款利率rL’。

上面分析有两个要点:其一是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银行提供的信贷量小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信贷量;其二是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银行中介缺乏效率,与完全竞争相比,提供的信贷量要少,对借款人收取的利率要高,对存款人支付的利率要低。

尤为重要的是,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银行可能会由于不良贷款的影响而导致银行和金融危机。这是因为在竞争条件下,如果一家银行不良贷款大量增长,它就会亏损或者退出该行业或者与其他有效率的银行合并。只要不良贷款增加的银行是随机的,整个银行体系还会继续有效运转,银行的贷款量还会维持在上图的OL水平。而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一家银行都具有一定的市场力量,这样他就可以通过提高存贷利差来弥补其不良贷款增加的贷款成本。S'向左移到S''位置,贷款量进一步减少,贷款利率进一步提高而存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存款人与借款人都分担了银行的由于信贷风险而增加的成本。然而问题到此并没有结束,由于银行贷款量减少,利率提高,很多借款人开始违约;由于存款利率下降,存款者预期可能改变,致使他们把资产向其他市场转移,甚至国外。这些举动会导致银行进一步减少贷款量和提高存贷利差,对银行体系及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容易导致银行和金融危机。

上述分析表明了银行体系的竞争状况与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转之间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关系。在发展中国家,首先存在政府干预,其少数几家银行控制了大部分存款,存在不完全竞争;其次通过国有,限制外国所有等措施有意或无意地鼓励不完全竞争。这样做的后果一方面导致政府必须明示或暗示对存款进行担保,而这成本是很大的,能高达GDP的30%;另一方面导致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不完全竞争的银行体系。不完全竞争的银行体系不仅使金融体系脆弱性加强,而且加大了宏观经济运行成本,恶化宏观经济状况,容易发生金融危机。这就表明发展中国家必须建立充分竞争的银行体系以避免金融危机。(3)发展中国家的其他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与金融危机

正如完全竞争的银行能使银行体系有效运转一样,运行良好的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在健全的法律法规下通过与银行竞争也能促进银行体系及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转。问题是发展中国家不存在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或者不能有效运转。有很多因素阻碍其发展。例如,有些国家政府要求银行以优惠利率对财政赤字融资,这会限制国债市场的发展;金融机构及企业的广泛国有会限制股票市场的发展;对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交易的限制不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容易使“黑市”盛行等。

所以我们有必要建立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允许其他金融机构自由进入银行业,这样可以加剧银行之间的竞争;其二是在国内建立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来与银行竞争。如果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能够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起来,就能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因为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不仅能够减少银行的存贷利差,提高银行效率,并能减轻银行在面临冲击时对宏观经济的波动,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

在此,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资本市场,这是由于资本市场在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活跃且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有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资本市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它为国内企业提供了除银行信贷之外的另一个融资来源;二是如果缺乏功能健全的资本市场,就形成不了有效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企业过度负债的代理成本很高。在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之前,银行不能使资本配置达到最优,并潜藏着巨大的银行危机甚至金融危机。所以我们有必要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这有助于避免金融危机。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需要政府的支持。(4)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危机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行金融自由化,与发达国家由市场力量推动所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是由政府所推动的。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发达国家形成了成熟的金融体系,并具备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结构,而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为了追赶发达国家,面临着金融结构现代化的问题,所以迫不及待地推进金融自由化和扩大金融开放。这些后发国家无论是推进金融自由化还是扩大金融的开放程度都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次序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对金融结构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金融结构对企业的影响。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改革路径来看,大致分为两类:渐进式和激进式。渐进式改革是要等待前期改革的结果比较明朗后再采取下一步的改革措施,而激进式改革则往往同时改革多个金融领域。就已有的实践结果看,实行渐进式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开放的国家如印度尼西亚、韩国、新加坡、斯里兰卡等比实行激进式金融开放的国家如阿根廷、智利、马来西亚、菲律宾、土耳其和乌拉圭等更加成功。大体说来,20世纪80年代前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具有渐进式特征,而拉美和苏联及东欧国家则属于激进式。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包括东南亚在内的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日益转向激进式。以泰国为例,从1989年泰国政府宣布撤销一年期以上存款利率上限起,到1992年就已实现利率自由化。在已有金融机构很脆弱的情况下实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开放,骤然加剧的竞争就会导致金融机构特权价值的普遍降低,促使大量的金融机构不顾自身管理风险能力而更多地参与高风险业务,这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增长是极其危险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同样存在内在的逻辑顺序,金融衍生商品实际上是金融基础商品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不同的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也有发展的次序。20世纪90年代初期,泰国对金融业采取了高度自由的开放政策,建立了柜台交易的金融衍生商品市场,而没有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突出的结构性缺陷使泰国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发源地。

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可能出现制度运行中的不相容,具体表现为制度的内部不相容和对外不相容两种类型。内部不相容是指发展中国家金融结构快速变动容易造成各制度之间的不相容和不配套,如强制性制度变迁或制度移植能迅速改变法律规定等“硬”制度,却难以迅速改变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软”制度,而且法律的执行质量也难以同步提高。制度之间的相互不适应将影响整个制度体系功能的发挥,并可能导致整个体系的混乱。这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不是单单地使金融结构现代化就可以了,它要受制于基础性制度和相关制度的配套情况,股票市场的高效率运行就不仅仅依靠交易规则,更需要完善的企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等作为支撑。外部不相容是指一国制度不适应国际制度和国家环境的状况。IMF的专家对1980~1995年间53个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金融自由化引起了金融结构的变化,增加了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但如果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这种可能较小,尤其法律地位得到尊重、低水平的腐败、良好的合同实施机制是相关制度的重要特征。在转型初期的私有化浪潮中,苏东国家多数都积极发展股票市场,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基础性制度支持,上市公司往往被内部人控制,这些国家的股票市场大多出现了萎缩,并给企业带来了不利影响,容易发生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正是这些国家金融监管制度如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等与金融结构不相容的表现,更深层次上是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过度背离的表现。由于不适当的金融自由化和开放导致制度不相容而阻碍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说,在消除了金融瓶颈之后,改革的重心就应转向企业这样的实体经济部门,尤其是要通过加速技术创新来促进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多利和马西森(Dooley and Mathieson)认为,贸易自由化应先于金融自由化。因为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调整速度不同,由资本项目开放所引起的实际汇率变动会使国内外商品市场的一体化变得困难。贸易自由化会使资源转向出口部门,但因资源转移与生产具有时滞,贸易会出现暂时的赤字,这会引起有利于出口的贬值效应。而金融的开放则关系到财富的再分配,一定程度上会给本国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带来全面的冲击。

所有这些都表明,金融结构失衡将导致金融危机,而金融危机是对落后或者扭曲的金融结构强制调整的过程。我们认为从金融稳定性的角度来考虑,存在着一个适宜的金融结构,股票市场相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经济效率和经济稳定性要比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高得多,美国和日本的比较就是适例。

第二节 业主制下的金融结构研究

一、金融结构的变迁

戈德史密斯(1969)首次对金融结构的演变过程和金融发展的道路进行了分析,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学术界对金融结构的转型及演变的研究日趋深入。白钦先(1989)在《比较银行学》中指出,一个国家金融结构的演变实际是从初级到高级、从间接融资为主(金融倾斜)发展到直接融资为主(金融倾斜的逆转)的过程,即“金融倾斜及其逆转”的过程。克劳迪娅·兹奥贝克和约翰K.加勒特(Claudia Dziobek and John K.Garrett,1998)提出了金融系统的趋同问题,美国转向全能型银行,而德国加强了其市场导向的融资,这两种金融系统看起来似乎要趋同于一种共同的中间模式。两种观点均认为金融系统的结构变迁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只不过,前者总结为金融倾斜及其逆转,相当于说从银行主导型趋向于市场主导型,后者认为金融系统的结构变迁趋同于银行和证券市场的融合。

还有一些学者对金融结构变迁的内在因素进行了分析。拉津和津盖尔斯(Rajan and Zingales,2000)认为金融发展国别差异的重要因素是经济开放程度或政治体系的集权程度。唐寿宁、王晋斌(2002)认为金融结构演变实际上是通过投资者对日常金融产品、金融中介的选择进行的。郭翠荣(2003)从家庭部门金融资产的选择行为、金融部门的资产配置行为及经济结构的递进三方面,阐述了金融倾斜及其逆转的原因。

以上学者都没有从企业——这一实体经济角度来研究金融结构,缺乏深刻性,我们认为,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既然我们分析的是企业发展视角中的金融结构,那么我们就必须动态地考察金融结构的变迁,从企业发展和金融结构的研究中发现二者的相关性。金融结构的变迁应以企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为基础,因为金融结构与企业发展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从历史上看,企业发展经历了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资本来源就不同,社会化水平也不同,相应的金融需求也不同,要求金融体系能够动员储蓄、风险管理、信息处理和公司治理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因而形成相应的金融结构。企业发展会产生对金融体系功能扩展和提升的需要,这是经济系统的内在需要,总的来说,随着企业发展,要求金融体系在动员储蓄、风险管理、信息处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在传统上,在以银行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金融功能被简单地限定在单纯的中介功能,而在金融市场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在金融经济中,金融的功能得到不断丰富、扩展和提升,如资产重组、风险分散、资源配置和以高乘数效应为核心的对经济的极强的杠杆效应等方面。”资本市场在动员储蓄、风险管理、信息处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其将在金融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金融结构变迁就是从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发展到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

本章的分析框架如图2.2所示:图2.2 企业发展决定金融结构变迁

二、业主制企业的产生

企业作为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基本单位,是生产力社会化发展的产物,企业制度的演化主要取决于生产力的社会化发展状况。从企业发展与金融结构关系的角度看,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可看做三种特殊企业形态,与金融结构存在特殊关系。业主制企业萌芽于协作生产,协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是由个体小生产转化而来的,在马克思看来,个体小生产向协作转化也即向社会化生产的转化,体现了“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协作本身会产生一种社会生产力”,会导致比个体生产更高的效率。协作生产向业主制企业转化,是生产力社会化发展的结果。

人类社会的手工工业生产活动的基本方式一直到18世纪初还停留在家庭作坊阶段,生产活动以农业为主,其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少量的剩余产品也只与邻居或在小范围内进行互通有无的交换。在简单而偶然的初始交换中,以物易物仍然是重要的交换方式。8世纪末到9世纪初,西欧仍处于纯粹的农业社会状态,土地几乎是生活的唯一来源,是构成财富的唯一条件,动产在经济生活中不起任何作用。在工业活动中存在大量的家庭小作坊,它分散在众多的家庭中,遍布城乡的工匠师傅带着几名学徒及帮工,往往不实行分工,就像一个家庭构成那样,进行手工业生产。维持这种组织形式的正常经营,主要依靠手工业者家庭的微薄积累,并且这种家庭式的生产组织主要以谋生为主,没有追求利润的条件。这一时期的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没有市场的经济,不是因为人们不愿意出卖自己的剩余产品,而是因为没有买主。虽然这一时期也有大量的小集市,但它的作用只限于满足附近居民的家庭需要,同时也满足了人的娱乐要求而不是商业意图。在这一时期,人们只是基于使用的需要进行交换,其流程是C—C,商品的内在矛盾——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还未形成显性表现。

随着生产力发展,市场逐渐扩大,生产活动逐渐由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人才来完成,产品生产也逐渐形成完全的分工。到了11世纪,城市里集中了大批工匠,当时出现的第一批店铺其实就是面包师傅、屠户、鞋匠、铁匠、成衣工以及其他小手工业者的作坊。这类工匠最初不得不离开店铺,到集市去出售产品。他们的工作使他们同店铺保持前店后场的关系,在集市歇业的日子里,工匠很快就在自己的店铺营业,即在自家门口售货。这时,生产与销售并没有完全分离,产品以“自产自销”为特征,保尔·芒图称其为家长制工业的古典形式。

后来,在以自产自销为特征的手工业生产中,出现了充当交换介绍人的中间商,他把自身积累的资本投入到贸易周转中去,通过外包工制周旋于生产者和购买者之间,仅从事买卖,而不亲自动手制造产品。并且商人一般提供原料,并身兼协调、联络、销售和领导等职责。商人的出现导致早期商业店铺发生变化,其结果就是生产和销售的分离。例如,纺织业在当时已是相距很大跨度但又互有联系的单位,商人提供原料或生产工具,主持从纺到织,从缩绒、印染到整修,直到完成最后一道工序,付清工资或以部分产品抵充工资,最后将远程或短途贸易的利润留给自己。到工业革命前夕,不仅形成了生产和销售的分离,而且生产活动也发生了进一步分工,并形成了生产者和生产工具的分离。当时“使用的唯一的固定资本货物”是建筑物和运输工具(特别是船舶),但它们不附属于制造业,而是附属于商业,由于固定资本需求不高,所以这种组织形式依靠手工业者家庭的积累和商人提供的部分资本便可满足需求。

中世纪后期,随着新大陆的发现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市场需求急剧增加。在生产方式不能相互变化以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通过生产组织的创新以增加供给成为必然。热衷于外包工制的商业资本家将原来分散在各个家庭中的手工业者集中于一个或大或小的“中心工场”中,这个方式不仅稳定了商人(生产的组织者)与手工业者之间的联系,而且提高了效率。据当时一位英国商人说,外包工制下100台织机所织的布匹,不如10部织机在一个工头直接监督下,由雇来固定5人织得多。在早期的手工工场中,尽管生产方式依旧不变,但是,由于可以共同使用工具和设备,更由于纪律的约束作用,生产效率必定高于家庭手工业制。

随着产业革命的推进,用于生产而不是用于商业的固定资本货物的种类与数量开始显著增长,业主制企业发展到成熟期。到18世纪中叶,英国率先实现了机器化生产,随后,欧洲、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大规模采用机器生产,手工工场逐步让位于工厂生产。马克斯·韦伯认为,“工厂是使用自由劳动和拥有固定资本的一种作坊工业”。当时,工厂主用于投资(主要指固定资本)的资本,或源于自己的以往资本积累,或是从商业资本、借贷资本转化而来。

许多历史事实表明,技术在产业革命中的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产业革命固然依赖于蒸汽机的发明,但更为重要的因素则是企业制度。产业革命前,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机器发明,如1733年约翰·开伊发明了飞梭;1735年约翰·淮亚特发明了纺纱机等。随着蒸汽动力代替水力、风力而成为一种方便经济的动力,工厂制促进了产业革命的推进。工厂制是传统企业制度的高级阶段,它伴随新的生产方式而产生,是工业化的财产组织形式,是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组织体。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旦工厂制度达到一定的广度和一定的成熟程度,特别是一旦它自己的技术基础即机器本身也用机器来生产,一旦煤和铁的采掘、金属加工以及交通运输业都发生革命。总之,一旦与工业相适应的一般生产条件形成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就获得一种弹力,一种突然的跳跃的扩展的能力,只有原料和销售市场才是它的限制”。

业主制是这个时期最流行的企业制度,这是因为它适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经济商品化状况。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社会分工很不发达;经营管理还没有成为一种专门的技术和职业,经理还没有从所有者中分离出来。在这种条件下,实行业主制能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

三、业主制企业产权结构的特点

业主制企业是最古典的企业制度,其唯一的资本来源就是业主本人的资金,内源融资是其唯一的融资方式,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产权结构的封闭性

在业主制条件下,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或叫出资者),其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在企业所有者手中。业主制企业建立了完整的产权关系,当业主在企业投入自有财富时,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是完整的,可以称之为业主所有权。因为业主自己除了占有权能,还有完全的支配、使用和处分权能。业主制企业的特征就是以单个业主为唯一人格代表的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等各种权利高度一体化的产权结构。企业所有者的目标即是企业主体目标,他们直接控制和经营企业,有高度的自主权。也就是说,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主体,所有者全权控制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是“典型的企业资产所有者控制型的企业制度”。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企业所有者直接控制,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仅可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且所付成本也较低。然而这种集所有者与经营者为一身的高度一体化的产权结构逐渐不适应生产力社会化发展需求,并且导致企业寿命短,经济过程出现非连续化。

2.企业所有者自负盈亏,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企业的发展主要靠内部积累

业主制企业主要以自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基础,即以自我积累为主。在发展初期,企业的内部自我积累机制能满足企业的扩张需求。正是如此,业主制企业产生不久就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并极大地推动了经济以更为迅速的速度发展。然而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导致企业生产运营的风险完全由企业所有者自身来承担,呈现风险个体化特征。这使企业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过大,导致企业所有者不愿投资到风险大的产业,从而阻碍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同时,由于一方面业主的储蓄余额可能并不多,另一方面储蓄余额受到地域的限制,通过业主来调动地区之间的资本余额基本是不可能的,外部融资存在极高的交易成本。随着生产力发展,企业难以根据生产力和企业发展状况及时扩大企业规模,难以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但银行的出现促进了业主制企业的发展。

3.自然人产权

业主制企业规模较小,其产权主体是自然人,这种以自然人身份对象化于财产客体上的产权关系限制了主体流动和客体的分解,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自然人(个人或者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的合一性质本身限制了企业和资产的规模,它无法适应生产经营迅速扩展的需要。财产经营责任的无限性和对自然人的依附关系限定了企业组织的“存在寿命”,使企业很难有强大的市场生命力。企业主退休或者死亡,企业往往就会面临解散的危险。因为作为企业的继承者——先前企业主的儿子,可能并不具有同他父亲一样管理企业的能力。

业主制企业产权高度合一,虽然产权集中能使持续成长权益流失减少到最小,能够抓住一切可能成长机遇,但是这种产权制度只能表现为一种所有权制度,形成一元化产权结构,往往导致把产权关系和血缘关系融为一体,企业始终无法摆脱个人和家庭而独立存在,企业成长长期受到个人和家族的困扰。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局限,导致企业制度创新的需求产生,出现了合伙制,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合伙制作为另一种古典企业制度,并不是在业主制失去主流地位后才出现的。

四、业主制企业下的金融结构(一)业主制企业发展早期的金融结构

在业主制企业早期,货币和信用彼此相对独立地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它们对经济的推动作用还只是“适应性的”。这时期完整意义上的银行和资本市场尚未出现。

随着业主制企业的出现,商品交换变得频繁而复杂,货币的出现克服了物物交换的困难,小范围交换中的支付通过一种货币的实时直接交割就可以完成,不需要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结算。在货币出现后,储蓄总量大大增加,储蓄与投资的分离与融合成为可能。然而这时只有货币而没有金融资产,没有提供任何会竞争性地分配储蓄的银行和金融市场,初始经济的金融制度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它只提供了货币这样一种金融资产,并且没有充分利用金融对储蓄的推动力,也没有充分利用在各个投资机会之间使储蓄有效地分散出去的金融媒介作用。

建立在商品交换关系基础上的业主制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产权结构的封闭性,其唯一的资本来源就是业主的资金,主要通过内源融资进行生产经营来获取价值增值,不需要银行和资本市场。内源融资是企业在创办过程中的原始资本积累,由业主自身的资本能力决定,是自有资本。业主在企业的管理中居于支配地位,需要付出大量的个人努力,即业主的企业家才能。业主制企业是实物流和货币流的复合体,货币对于企业经济发展和生产运营发挥的是定价功能(价值尺度)和中介功能(流通手段),实物流是货币流的使用价值载体,货币流是实物流的价值(价格)表现。货币流从属于实物流,作为实物流流通的媒介而存在。货币的定价和中介功能的发挥不需要通过复杂的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二)业主制企业发展成熟期的金融结构

随着业主制企业进入成熟期,它需要在投资和储蓄之间进行某种程度的专业化安排即银行以满足其金融需求,这样就可以使整个经济更有效地安排投资。现代商业银行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它与封建社会的高利贷资本和钱庄不同。单个资本循环周期的差别造成了生息资本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货币资本职能的独立化(即资本的分工)形成了资本主义生息资本,所以业主制企业要求生息资本的主要经营者——银行的发展,这个时期形成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

1.银行的出现

在业主制企业发展成熟期,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扩大,到哪里去解决这个燃眉之急呢?这就产生金融需求。约瑟夫·熊彼特在其成名之作《经济发展理论》中强调了银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他认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由实现新组合的企业家完成创新活动,而实现创新与信用之间存在关键联系。信用使得企业家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不依靠继承的财产但“跨上负债而取得成功”,资本也成为进入经济过程的一个新要素。所以说,企业发展要求成立银行以对其提供资金支持。

银行部门真正发挥积累资本的功能是现代商业银行建立以后的事情。虽然早在13世纪,意大利就出现了银行,但17世纪以前的银行,主要业务是为贵族存放贵重物品、存款、汇兑、兑换等,贷款不是其主要业务,而且当时银行发放的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手工业者和商人根本无法承受如此高的费用,因而大部分贷款贷给了政府和贵族阶级,以满足他们的战争支出和奢侈消费。因此,早期的银行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是相对脱节的。

直到17世纪以后,在银行提供的资金数量有限和局限于向政府贵族提供高利贷与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主需要大量廉价的资金和周到的金融服务的矛盾的推动下,银行自身进行了调整和创新,促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即新式银行的确立。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是当时新式银行的一个典范,它把自己定位于社会化大生产中的特殊企业,把货币作为资本来经营,以盈利作为经营目标,向新兴工商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确立了商业银行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并且它在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诸多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新,开创了银行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新式银行在经营利润目标的驱动下,一改往日被动地积累资本的方式,通过建立存款付息制度,主动吸收存款。为了增加存款,扩大银行的可支配资本,银行存款利息确定在较为合理和对存款人颇有吸引力的水平上,有效吸收了中小资产阶级、个体手工业者和社会劳动者手中的闲散资金。贷款方面,新式银行改变了原先主要向政府和贵族提供带有高利贷性质的消费性贷款的做法,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向资本主义工商企业提供低于工业生产和经营的平均利润率的生产经营性贷款,满足了资本主义生产扩大的资本需求,对经济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2.业主制企业对金融结构的需求分析

鲁宾逊(Robinson,1952)指出,“企业领先一步,而金融紧随其后”(Where enterprise leads finance follows),根据这一观点,企业发展诱致了对特定金融安排的需求,金融结构是对这种需求的自动而被动的反应,这是因为银行或资本市场的产生与存在根源于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具有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基本性质。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交换范围的日益扩大,工业革命的推进,业主制企业逐渐进入成熟期。那么哪些因素的出现或变化导致企业产生出金融需求,促使银行产生呢?影响企业产生金融需求的因素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外部环境,另一类是自身状况,即外因和内因。(1)外部环境

企业与其所处的环境之间有着一种不对称的互动关系。“互动”是指企业的行为既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即在企业与环境之间有着双向影响。“不对称”是指双向影响的力度不一样:环境对企业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这是由于企业力量的薄弱。正是因为不对称,我们更关心环境对企业的影响,尤其是环境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具体说来,环境的变化又可分为可预知的变化和不可预知的变化。这两类变化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但影响机理不尽相同。对于可预知的变化,企业通常有较充裕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应付这种变化带来的影响,在此过程中,企业带有一定的主动性;而对于不可预知的变化,企业在事件发生伊始通常只能被动地适应,被迫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只是等到事件发生过后,或事件持续一段时间以后,企业才有可能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或对策,将危害减至最低(对于不利的冲击)或者将有利影响发挥至极致(对于有利的冲击)。总之,环境变化对企业产生影响进而导致企业产生金融需求。我们认为在这个时期,业主制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的环境变化当属工业革命,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工业革命来是如何影响企业产生金融需求的。

欧洲的重大技术发明开始于15世纪和16世纪,而技术发明的广泛推进则发生在17世纪之后,其间有长达100多年的时滞。导致这一时滞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如果在生产中实现这一重大技术革命,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17世纪新式银行出现以前,单个资本的积累还不足以支持实现这种技术革命,正是新式银行的广泛兴起和信用创造功能使工业革命成为现实。工业革命后,欧洲出现了拥有机器设备以及用水和蒸汽作动力的工厂,建立了一大批真正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新式工商企业,大量的科学发明被应用于生产领域并迅速转化为技术革新和生产力。例如炼铁业和一些纺织厂,许多劳动力集中在大小不等的厂房里,以便于分工和监督。工业革命使用于生产而不是用于商业的固定资本货物的种类与数量显著增长,单靠资本家的私人积累是非常困难的,这时便产生了金融需求。其中最迫切的:一是要能更顺利地获得足够的贷款,以满足新兴工商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革新和扩大再生产中的资金需求;二是要求把利率降低到平均利润率以下,以使新兴工商企业的负债经营有利可图;三是建立起有效而便利的融资机制和完备的支付体系。在需求驱动下,形成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2)自身状况

除了环境因素,企业的自身状况也会对其需求行为产生影响。尽管环境因素与自身因素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且相互影响,但为了方便分析,我们假定企业外部环境条件一定,在这种前提下研究企业自身因素对金融需求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早期的业主制企业逐渐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小规模的经营,较低的信用能力,从一开始就成为业主制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而业主制企业发展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资金的匮乏。由于技术与物质资本的不可分割性,尤其对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而言,大量的资本投入远远超过单个的资本积累。在缺乏集合众多社会闲置资本的金融中介的场合,拥有项目的企业家因自身财富的限制,需要面向其他社会成员筹措资本。在储蓄和投资分离的前提下,由于预期收益率的差异一些社会成员的储蓄会超过投资,而另一些社会成员的投资会超过其储蓄,然而由于交易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企业家很难向一个毫无关联的人筹资。于是威廉姆森所说的“身份”在此场合中就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时借贷活动多发生于彼此具有血缘关系的范围,或者在一个相互熟悉的比较狭隘的地域范围。这类“人格化”交易的成本较低,但是一旦超出上述范围,交易成本就会急剧上升,甚至使交易无法实施,这是由于实物资本投资的期限较长,投资回收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投资者要冒很多的风险,所以需要某种组织上的安排。如何集中一些人的盈余来弥补另一些人的不足,这就需要存在一个共同的交易制度背景,有一个保证交易能够公平实施的第三方即金融中介,那么交易就可以从原来狭窄的范围拓展到这个共同制度的整体范围,这就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的非人格化交易,这样就可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中介创造金融工具,“使得家庭和其他经济单位从它们自己的储蓄(未消费的收入)与投资(固定资产支出)之间那种不可解开的紧箍咒中解放出来。如果没有金融工具,每个单位的储蓄就必须等于投资。金融工具一旦存在,一个单位的投资就可大于或小于其储蓄,这就是货币金融工具的魅力所在,因为未投资于本单位的储蓄现在也能取得收益,这就为以积累无盈利的货币为形式来进行的储蓄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所以通过在投资和储蓄之间进行某种程度的专业化安排即银行,可以使整个经济更有效地安排投资,同时在这个时期形成了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

综上所述可知,在业主制企业早期,信用制度不发达,银行数量少、规模小;在业主制企业成熟期,银行得到了发展。总体说来,产权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低。随着生产力发展,业主制企业逐渐不能满足大规模投资需求。

第三节 合伙制下的金融结构研究

虽然合伙制并没有形成企业发展的一个阶段,但鉴于其对本文研究所具有的特殊意义,我们把其单列出来进行分析。合伙企业形态可以称其为公司的原始形态,是一种过渡的中间形态,没有形成独立的发展阶段。在业主制为主阶段就已存在合伙制,业主制向公司制过渡时期也存在合伙制等许多中间形式,同时在公司制为主阶段仍然存在业主制和合伙制。

一、合伙制企业的产生

由于单个业主投资资金来源有限,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这时便出现了合伙制。企业如果要扩大生产规模,个体所有的资本量已不足以支配整个生产过程,这就需要自然人投资者之间实行资本联合,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自然人以合伙的方式组建生产单位,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扩大了企业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从而提高了其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加速了一系列技术发明不断涌现,为资本主义的确立奠定了经济基础。

合伙经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世纪中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负有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普遍的形式。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使得合伙人因为害怕承担过高的债务风险而不愿扩大企业规模。由于普通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风险很大,早在16世纪下半叶,在意大利的商业城市立法中已经提到了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的最初含义是指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合伙人的合伙企业,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为“隐名合伙人”,即仅出资、不出面,无执行业务的权力,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实际上这样的合伙人介于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这样的合伙企业可以认为是公司的原始形态,是一种过渡的中间形态。合伙企业所有者数量增加,所有权趋向分散化,从而对商品经济的相容程度增加;资金筹集范围扩大,数量增多,信用能力增加,获得贷款能力增强,从而使企业规模扩大成为可能;企业管理权分散,有更多的人参与到企业组织的决策和管理中,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减少企业组织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获得更多的扩展机会和更大的抗风险能力,进而使企业可以从事风险较大的投资,有能力开拓新的产业领域,所以合伙企业一经产生便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

但是这种企业制度形态并不是企业制度创新的终极形态,它还有很大的缺陷。尽管企业资金来源拓宽,但依旧很难满足其规模扩张的需要。

二、合伙制企业产权结构的特点

合伙制是由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投资企业形成的一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业主制的不足。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合伙制企业的所有权趋向分散化,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期限内发生分离

由于合伙企业所有者数量增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出资,共担风险,所有权趋向分散化,从而对商品经济的相容程度增加。同时合伙企业信用能力增强,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银行信用是借贷资本运动的形式,“把资本放出即贷出一定时期,然后把它连同利息(剩余价值)一起收回,是生息资本本身所具有的运动的全部形式”。马克思认为:“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把社会上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发挥作用的资本交给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家支配,以致这个资本的贷放者和使用者,都不是这个资本的所有者或生产者。因此,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扬弃了资本的私人性质,它本身,但也仅仅是就它本身来说,已经包含着资本本身的扬弃”。也就是说,当合伙制企业能够从银行得到信用时,在一定时期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

2.合伙制企业资金来源有限,并且企业主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阻碍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合伙制通过汇集几个人的资源,减轻了业主企业所面临的财务约束,因此,合伙企业相对而言可以获得某些规模上的优势,但与公司制相比,其所能筹到的资金依旧很难满足其规模扩张的需要。根据连带无限责任原则,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的责任。这意味着,就普通合伙制而言,合伙人数越多,企业的规模越大,每一个合伙人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使得合伙人因为害怕承担过高的债务风险而不愿扩大企业规模,容易造成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因此,合伙制本身还存在着阻碍扩大企业规模、进行风险投资、开拓新产业的因素。

3.自然人产权

合伙制企业是自然人产权,在自然人产权下,企业资产归合伙人所有,企业所有者既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经理尚未从企业所有者中分离出来专司经营管理职责。企业主在获得资产收益的同时,为自己运用资产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自然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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