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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2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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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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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念传奇故事(二)

悬念传奇故事(二)试读:

第一章

猫咒

米莉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林太太。可是惬意不了几天,她又淡眉轻锁郁闷了起来,为什么?那就是寂寞两个字!

老公林芝南毕竟是一家大公司的总裁,每天都有应酬不完的事情,更让米莉苦恼的是,他还三天两头南来北往地跑,十天半月不见他的人影子。一个人像金丝鸟似的整天被关在笼子里,不闷死也愁白了头发。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米莉可不想老,到时自己再有天大的本事,也拴不住像林芝南这样年轻又有钱的男人了。

这不,前两天林芝南又外出了,说是要到新加坡去考察一个项目,没有一个多月不能回来。米莉想跟着去,林芝南没让。

为了打发寂寞,米莉考虑了几天,决定养宠物,在宠物当中她最喜欢的是猫了,猫温驯,又善通人性。她不想养那种名贵的猫,那种猫娇贵,难服侍,她只要那种普通而又好看的猫就行了。可是米莉走遍了宠物市场,就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猫。

那天,米莉又在宠物市场转了整整一天,依然一无所获。看看天快黑了,她弄了一点儿吃的,就往家赶。刚刚穿过一条街,从一条黑乎乎的小胡同里跟游魂似的钻出来一个老头。那老头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黑衣裳,赤着一双脚,乱七八糟的头发遮住了整张脸,加上他一直低着头,没有人能看清他长的是什么模样。他这么懵里懵懂地冒出来,还真能把人吓死。米莉自然吓得不轻,正要开口大骂,突然止住了口,两眼被他怀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那是一只小白猫,长得跟小白兔子似的,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米莉盯着那只猫看,那猫两眼也盯住她看,它的眼神好像有一种奇妙的穿透力,直看得她心里泛起一圈圈柔柔的涟漪。倏地,那猫冲她“喵”地叫了一声,随即从它两眼滚出一串泪来。

就在那一刻,米莉的心像被针刺了似的一疼,她一下子舍不得离开那猫了。“老人家,”她开口求起那老头来,“你能不能将这只猫卖给我?”那老头连头也没有抬,嘎声问:“你真想要这只猫吗?”米莉说:“是的,你想要多少钱我都给!”老头嘿嘿地笑了起来,不知怎么一回事儿,那笑声让人听了直感觉透骨地冷:“行啊,你真想要我就送给你,不收你的钱!”米莉一听乐坏了,迫不急待地从他怀里接过猫来。那猫也真够奇的,好像前世里和米莉有缘似的,到了她手上,直朝她怀里钻,就撒起了欢来。

米莉捧着那只猫乐得不行,又是亲又是抚摸的,等她想起要给那老头道谢时,一抬头,却发觉那老头不见了,他走时她竟连一点知觉也没有。可当时她也没有顾得上多想,抱着心爱的小白猫回到了家里。

自从有了这只猫,米莉感觉好多了,生活的空间里增添了许多的乐子。可她连做梦也想不到,随着这只猫的出现,一场灾难悄然降临到她头上了。事情发生在一场朋友的聚会上。

有一天,米莉有一个要好的姐妹请她到她家去做客,临去时,她将那只小白猫也带去了。聚会的人很多,大多是她所认识的朋友。大家在一块吃着说着,笑着闹着,话题一转,就有人提起米莉现在的处境来,好多人都羡慕她有福气,嫁了一个好老公。有人就问她是如何将林芝南给追到手的,米莉却笑而不答。姐妹们追问得紧了,她这才回答道:“这有什么可问的啊,他喜欢我,我也爱他哦,你有情我有意,不就到一块儿来了吗?”大家对她这一回答当然不满意,有人正要嚷着要她“老实交代”,突然间不知是谁惊叫起来:“啊——那猫……”原来那只小白猫不知什么时候跳到米莉后背上蹲了下来,几个人发现那猫的眼睛里蓦地冒出阴森寒冷的绿光来,接着它像人一样直立起来,从嘴里吐出一尺多长舌头,那舌头正向下面滴着血,一滴、一滴地滴到米莉的肩上……

在场的人谁见过这恐怖的场面,都吓得嚷嚷了起来。米莉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从后背上取下那只猫,看看却什么异样也没有。“米莉,你从哪儿弄来的这只猫啊?”一个姐妹对她说,“吓死人了,快把它扔了吧!”米莉一听可不乐意了:“你说什么啊,你是看花了眼吧,我这猫讨人喜欢都来不及哩,有什么吓人的?”其他人却都说:“总不能我们都看花了眼吧?你这猫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快快扔掉了好啊!”

这只小白猫已经成了米莉形影不离的宝贝了,她见大家都那么说,气得不行,以为是她们嫉妒自己现在的处境,不好冲她来神,就把气撒到她那只猫身上了。她“腾”地站了起来,怒道:“好啦,你们别冲我撒气了,我知道你们看不惯我,姑奶奶我走!”好端端的一场聚会,就这样被一只猫给搅得不欢而散了。

你别看米莉泼辣,可对那猫却是没得说的。回到家,她给那只猫洗了澡,又给它穿上花衣裳。临了,米莉坐在沙发上,摩娑着小白猫的背,念叨着:“宝贝我的宝贝,今天可让你受委曲了,你别怕,有我哩,不论我怎么样,我也不会让你遭罪的!”她这话刚说完,那猫就冲着她“喵”地长长叫了一声,好像听懂了她话似的。

当晚,米莉像往常一样带着那只小白猫上床睡了觉。可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她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见一个女人坐在她的床头,仔细一看,那女人却是自己,还冲着她很邪魅地笑着,吓得她总是醒了过来。这样一连折腾了好多次,一直到了后半夜,她这才安稳地睡着了。

岂料,天亮时米莉醒过来刚睁开两眼,真的就看见自己的床头坐着一个女人,一个和自己的长相、穿着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模一样的女人!米莉这一惊非同小可,“腾”地直跳起来,想质问对方是什么人,谁知一张嘴却从口里发出一声“喵”地猫叫声。她低头一看自己,在那一刻,她差一点儿没有吓得昏死过去,怎么啦?——她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小白猫!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我怎么成了一只猫?米莉急得五脏六肺都跟着翻滚起来,她大喊大叫,可从嘴里发出来的依然是“喵喵”地叫声。倒是坐在床头前的那个女人,好像听出她的意思来了,她冲她邪邪地一笑:“怎么啦米莉,你急什么?我告诉你,我就是你从那老头手里要过来的那只猫——更准确地说,是我找上了你。在你看到我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在你的身上下了我的咒语,你会鬼迷心窍地要了我,并且迟早我们得掉换位置,你做猫,我做你,嘻嘻……”那女人说着就笑了起来,她的笑听起来是那样的妖异……“你……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米莉大喊大叫,她气得要发疯了。这时她才明白,她的那帮姐妹说的没有错,那只小白猫真的不是好东西,唉,早知道就该把它弄死好了!

尽管听起来从米莉嘴发出来的还是猫叫声,那女人还是听懂了。“为什么?”那女人发出一声冷笑,“因为你我真的有仇,我就是来找你报仇的!”

米莉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和一只猫结下了仇恨,她恼怒地嚷道:“你是在胡说八道!我根本与你没有仇,你这个猫精,你快让我变回我自己,你快呀……”她说着,一纵身子跃上前去,扑到那女人身上又抓又咬,在她脸上抓出几条深深的血痕!

那女人疼得大叫起来,伸手将米莉给按住了,“你给我死去吧!”她抓起她,跑出卧室,从阳台上将她狠狠摔了下去!

幸好米莉家只住在三楼,就在她被那女人摔下的时候,又被楼下一户人家的遮阳棚给挡了一下,轻轻那么一弹,落到地上时并没有遭受到什么损伤。她知道,现在家里有了那个女人,自己是再也无法回到家里了!她恨死那个女人了,她想趁林芝南回家的时候,向他说出真相,救回自己。

米莉也是气疯了,她此刻在人们眼里只是一只小猫了,而且又不能说话了,她如何能向林芝南揭露出这一事情的真相?几天后,林芝南回来了。那时她正伏在楼下的过道里,看到老公,她扑了过去,喵喵地叫着,谁知他对它连望一眼都不望。她流着眼泪,跟在后面喊着老公,一直来到家门口。林芝南按响门铃,开门的正是那个女人。“老公!”那女人扑上来就搂住他的脖子撒起娇来。“莉,”林芝南也紧紧地搂着那女人的腰道,“我想死你了,让老公亲亲你!”说着两人就亲吻起来。

看着这一场面,米莉心里像刀绞一般。她怒发如狂地又向那女人扑了过去,她恨不得一口就将她咬死。“猫……老公快救我!这只猫疯了,你看我脸上的伤痕,就是这只猫抓的!”那女人却轻轻一闪,躲过扑上来的米莉,她藏在林芝南的怀里叫道。林芝南这才看清那女人脸上的几道伤痕,他发怒了,“哪里来的野猫!”拉开大门,他抬腿一脚,就将米莉踢出了门外……

有家不能归的米莉,只得回去找娘家的人,找和自己认识的那些好姐妹们,可是谁也认识不出来她是米莉变的,没有一个人肯收留她。就这样,米莉成了街上的一只流浪猫。这时她才真正地品尝到被人抛弃的那种滋味,她整天只能以泪洗脸,却再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重新回到林芝南的身边!她饿了,只能在街角落里的垃圾筒里找一点儿吃的。可是她却怎么也想不到,大街上也有不少流浪猫,猫和人类一样有时也很霸道,她有时为挣着弄一点吃的,常常被那些流浪猫欺负,将她抓咬得头破血流。

米莉想不到自己会落到这一个地步,她更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惹上了那只小白猫,她和它的仇恨是什么时候结下来的。心念百转间,她蓦地想起那个像游魂似的老头,对,找他去,也许他明白其中的原由。

那天半夜,米莉果然在那条黑黑小胡同口碰上了那个老头。那老头还是那一身穿着,头发披散在脸上,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老头,我终于找到你了!”米莉惊喜地喊了起来。奇怪的是,在那老头的身边,她居然说出人话来了。

那老头分明听见了米莉叫喊声,也看到了她。他嘿嘿地笑了起来:“你是那位林太太米莉吧?我认得出你啊!”他伸手从地上将她抱了起来。这当口,米莉这才看清他的脸,她这一看,顿时就吓得灵魂出窍,那张脸竟然是紫色的,七孔都在向外流着血,滴答滴答地滴了她的一身。“啊——”她惊叫一声,想从他的怀里跳出来,可他却将她搂得紧紧的,她怎么挣扎也没有逃出他的手掌。“你是不是很害怕”那老头冲着她阴恻恻地一笑,“像你这样的狠毒女人也知道害怕?也许你不认识我,可有一个人你肯定认识,那人就是雪儿!”

听到雪儿的名字,米莉如雷轰顶!原来,雪儿是林芝南的前任妻子,那时米莉还是林芝南身边的一个秘书,她早就暗地里看中林芝南的家产了,为了能嫁给他,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设计害死了雪儿,并不惜一切诱惑的手段,成功地嫁给了林芝南,当上了林太太。由于她做得天衣无缝,在别人眼中雪儿是暴病而亡的,至今都没有怀疑上是米莉干的……这事过去有一年多了,米莉想不到会从这老头的嘴里听到雪儿的名字,她如何不惊慌?“你……”她惊恐地问那老头,“你……你是谁?”

那老头恶狠狠地道:“我就是雪儿的父亲!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雪儿死后,我早怀疑上是你干的了,可惜找不到证据来告你。伤心之下,我服毒自尽了,想到阴间找我的女儿。谁知我到了阴间,这才知道我女儿已经投胎变成了一只猫。就这样,我偷偷跑到人间,找到了我的女儿。为了报仇,我们父女开始找起了你……嘿嘿,米莉,你现在终于明白一切了吧?老实告诉你,你今天落到这个地步,是你自食其果,从今以后,你就陪伴着我这个孤魂野鬼过一辈子吧,哈哈……”老头说着,发出一阵尖利刺耳的狂笑声。米莉一下子昏了过去。

……

从此以后,在这条街上,在半夜里,有人经常看到一个游魂似的老头,怀里抱着一只小白猫,四处游荡着。那只小白猫两眼滴溜溜地望着街道上的过往行人,眼里流出一串串泪水来……

晚上不要照镜子

在民间有这样一种说法:晚上不要照镜子。

意思是说,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七分人气,三分鬼气,到了晚上,阴盛阳衰,鬼气上升,这时照镜子时往往会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可我要说的这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她特别爱在晚上照镜子,为什么?她为的是冲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自己跟自己说话!

林艳人长得相当漂亮,看到过她的人都说她长得像某位电影大明星,加上她又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像她这样一位惹眼的女白领,按说追求她的小伙子应该是不少的。可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她都是三十出头的人了,却至今连男朋友也没有。

说起来这与林艳的性格有关。她这人早在读大学时遭到过一次失恋的打击,之后她脾气就变得刁钻古怪,喜怒无常,再好的人都难以与她相处长久。她在职期间,手下的人换了一轮又一轮,不论什么人在她手下都干不长,那些员工见到她个个都胆颤心惊的,唯恐稍有不慎就被她炒了鱿鱼。而且她炒人的时候,从来不问什么理由,全凭自己一时间的脾气和好恶。像她这样一个人,自然很难和人处好关系,更别说有什么好朋友了。林艳见别人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她却不在自己身长找缺点,反而总是怪怨他人有意刁难她。就这样,她渐渐养成了一个怪癖,晚上感到孤寂无聊时,就对着梳妆台照镜子,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形影相吊,孤芳自赏,自己跟自己聊天。

起先几个晚上,林艳照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自己跟自己说话倒也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时间长了,怪事出来了,她常常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发现镜中自己的脸在扭曲、变形,越看越不像自己,越看越陌生。她心里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每当上床睡觉时,总隐隐约约地感到暗中有一双陌生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她。她一个人再也不敢呆在屋子里了,就派人从乡下把她一个二婶接了过来。

林艳出身农村,从小父母死得早,是二婶把她拉扯大的,两人的关系形同母女。二婶孤身一人,说来就来,她来了后,林艳这才有了安全感。二婶发现这侄女儿有晚上照镜子自言自语的怪癖后,就劝她晚上不要这样,那样不好。可林艳偏偏听不进去。她不听,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有几次,二婶发现她一早自己到菜市场去买菜,买的都是鸡鸭和一些动物的内脏,但又不见她带回家,不知道她弄哪儿去了。问她,她像做梦似的,说不知道,她根本没有买那些东西。二婶想不明白好好的一个林艳,怎么变成这样了,她总觉得她这样下去要出事,不久还真出事了。

那天傍晚,天不好,又是刮风又是下雨的,林艳兀自一个人在房间里照着镜子,二婶在客厅里忙着收拾着餐具。天黑透下来了时候,二婶忽然听见从林艳的卧室内传来一声尖利而恐怖的惨叫,她慌忙跑过去一看,竟发现林艳披头散发地跌坐在地上,脸上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两眼空洞无神直勾勾地盯着镜子。二婶走过去将她从地上扶起来,问她出什么事了。“我……我在镜子里看……看见了……”不知是过于害怕还是怎么的了,林艳用手指着镜子颤抖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了。二婶也紧张起来,问:“你在镜子里看到了什么?”听了二婶的问话,林艳却“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扑到她的怀里道:“我在镜子里看到我变……变成好可怕的鬼了!”“胡说!”二婶笑道,“我叫你晚上不要照镜子,你偏偏不听。那是你对着镜子看久了,看花眼了啊!”她虽然这么说着,心里也禁不住生起一丝丝寒意。

真是越怕越出事。这在这当口,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好端端地突然停了电,整个屋子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外面的风声更响了,雨点敲在窗户玻璃上,就好像许多什么怪物的爪子在敲击着似的。蓦地外面扯起一道闪电,伴随着这一道闪电林艳又发出一声尖叫,紧接着听到“哗啦”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二婶,”她两手死死地扣住二婶的腰哭喊道,“我……我看见屋里有……有一个披散着长发的白衣女人冲着我哭……”二婶也吓得发起抖来。可她还是安慰着林艳:“别再胡说了好不好?艳儿,人吓人,是能吓死人的啊!”说着,她壮起胆子,起身摸了一只蜡烛,点燃了。

但不知道又是怎么一回事儿,随着蜡烛火的亮起,卧室内也好像弥漫起一股淡淡的白雾,那白雾中总好像隐藏着什么东西似的,冷气嗖嗖的。梳妆台上的镜子不知怎么的,好好的碎了一地。二婶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什么怪事都见得多了,但她从来没有遇见过像今天晚上这样怪异的事情!她见林艳整个人都吓得缩成了一团,自然是十分心疼。她把她弄到床上睡了下来,自己也就睡在她的脚头。

说来也怪,林艳上了床就很快就睡着了,这倒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二婶心里装着事,哪里睡得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朦朦胧胧地正要合上眼睛睡下,冷不丁地心里一惊,又睁开的眼睛。也就在这时,她发现对面从林艳的身上爬起一个人来。那是一个女人,浑身上下穿着一套白衣衫,披着长长的头发,一直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那白衣女人悄无声息地下了床,像一缕风似的飘着,从关着的卧室内的门缝里出去了。此时此刻,二婶隐隐感觉到有一些不妙,她也不知从哪儿来的胆子,也悄悄地起了床,打开房门跟了出去。

二婶一直跟着那白衣女人出了大门,下了楼梯。这时外面的雨停了,云开月出。拐过小区,那女人走向一个垃圾堆,弯腰在里翻起什么东西来。明晃晃的月光下,二婶仔细一看,那女人竟变成了一只狼狗,它从垃圾堆里翻出一只活生生的鸡来,用嘴撕咬着,吞咽着,血,从它的嘴角一缕缕地往下流着……

如同惊雷贯顶一般,二婶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了!与此同时她也明白了,原来林艳是恶鬼附身,难怪她的性格潜隐着那么多的古怪,也难怪她不知不觉地买了那么多的鸡鸭和动物内脏又不见了,原来都藏在了这儿。她听人说过,鬼最怕沾人生血,沾上人的生血就不能遁形了,并为人所驱使。为了不让这只狼狗再回到林艳的身上,二婶突然间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她咬破自己的食指,悄悄向那只狼狗靠了过去。

也许那只狼狗察觉出了二婶,猛地转过身来,“呼”地一声,张开白森森的牙齿向她扑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二婶将食指上的鲜血“唰”地一下,洒在了它的身上。说来也怪,那只狼狗的身上沾了手指上的鲜血后,一下子瘫痪在了地上。二婶趁着这个机会,脱下外衣,撕扯成布条,扎了一个圈套,套在那只狼狗的脖子上,牵走了。

二婶牵着那只狼狗,没有敢回到林艳那儿去了,她怕林艳看到那只狼狗会出什么意外。她出了城,拦了一辆夜车,连夜回家了……

再说林艳那一觉睡得好香,一直到日上三竿时才醒。她醒来没有见到二婶,以为她有事出门了,没有顾得及多想什么,就去公司上班了。不知怎么的,她觉得今天心情特别畅快,见人就笑嘻嘻。公司里的员工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开朗过。暗地里都十分纳闷。

直到中午,林艳在办公室里接到二婶打来的电话,说她已经回乡下去了。林艳觉好奇怪,问她为什么不辞而别。二婶笑着说:“艳儿,你老大不小了,总不能要二婶陪你一辈子吧?你以后多多在自己身上找一些缺点,不要总怪怨别人对你有什么偏见。记住听二婶的话,晚上不要独自在房间一个人照镜子自言自语了,有什么事找朋友谈谈,多与别人找交道,一个人太孤僻了,是容易惹事的啊。二婶救得了一次,可救不了你第二次的啊!……”

听了二婶的话,林艳如坠五里云雾中了,二婶说话怎么这么怪怪的啊,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她什么时候救过我啊?她正想追问,可二婶把电话给挂断了。

一年多后,林艳结婚了,男的是一个政府部门里官员,人长得非常帅气,性格温和。举办结婚典礼的那天,二婶从大老远的乡下赶来,送给了林艳一枚白金钻戒。林艳知道二婶家的日子并不怎么宽裕,问她是从哪儿来的钱,买了这么一只贵重的钻戒送她。二婶笑着却没有告诉她。

林艳哪儿知道,二婶将那只狼狗牵回去养了,天长日久,那鬼变的狼狗沾了生气,成了一只地地道道的狼狗了。后来被一个大款看中,花了一万多块钱买走了那头狼狗。二婶就将那钱存了下来,留着等林艳结婚时买件什么礼物头给她。

一直到二婶过世,她也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林艳,她只希望那枚钻戒带给她的是更多的快乐。因此,有关那枚钻戒的来历,成了林艳心中永远的迷。

悬挂在店门口的骷髅头

清末年间,皖南宣城北门的剪子巷内,有一家专门经营各种花色糕点的孟记糕饼店。店主名叫孟启发,五十多岁的年纪,为人和蔼可亲,童叟无欺,加上他家这个糕饼店,在全城内是独家经营,生意十分红火,顾客往来不断。

孟记糕饼店虽说不是什么大店铺,但装潢非常独特,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孟记糕饼店大门口正中的门楣上,悬挂了一颗粒白森森的、冷不丁地让人见了准吓一大跳的骷髅头。

店门口装饰什么不好,为什么要悬挂一颗死人的骷髅头呢?一些不明真相的人,都百思不得其解。而孟老板对那颗骷髅头十分上心,他每天早晨打开门第一件事,就是端张凳子来到门口作垫脚,把那骷髅头小心翼翼地擦拭一遍,然后点上一柱香,供上供品,葡伏在地,冲着那颗骷髅头拜上三拜。

孟老板有一个儿子,名叫孟书屏,从小便被父亲送到桐城读书去了。有一年冬天,孟老板偶感风寒,一病不起,延医调药,百治无效。孟老板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一封急信,把儿子孟书屏叫了回来,想把整个家业都交给他去打理。他清楚儿子年纪轻,坐惯了书斋,少不更事,不懂世故,更没有经商的经验,便把儿子托付给了老伙计老范头。他要孟书屏凡事得多多向老范头请教,不可摆少爷架子,更不可随便自作主张。孟老板在弥留之际,特别地再三嘱咐儿子,要看护好悬挂在店门口的那颗骷髅头,每天早上开门,得像他一样,亲自将那颗骷髅头上的尘埃擦拭干净,上香进供。

孟书屏像外人一样,同样不知道自己家店门口,为什么要悬挂那一颗吓人的骷髅头,他正待向父亲问个明白,也是合当有事,这当口孟老板偏偏被一口痰堵塞住了喉咙,一口气没有喘上来,当即撒手离去了。

孟老板离世后,孟书屏便子承父业,当上了孟记糕饼店的少掌柜。老范头是孟家多年的老伙计,对孟家忠心耿耿,可以说,孟家有一半的财政大权都掌握在了他的手里。老掌柜死了,他把孟书屏像当作自己亲生的儿子一般看待,凡事都亲自出面打理,生怕劳累了孟书屏。

谁知,对于老范头的一片好心,孟书屏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一个多月下来,他感到做生意并不是什么难事,总觉得老范头有些碍手碍脚的,可又碍于父亲去世前有过交代,不好将他辞掉。

老范头住在乡下,有一次他家里有事,托人带信叫他回去一趟。孟书屏乐坏了,说:“范老伯,您这次难得回去一趟,回去后不要急着回来,就多住上一阵子吧!”阴雨看天,说话听音,老范头听孟书屏那话音,岂有不明白的,少掌柜这分明有嫌弃他的意思了。他不好说什么,便把自己多年来经手的账目全交给了孟书屏。

老范头一走,孟书屏自以为搬走了一块绊脚石,心想:这一下子我可以自由地一显身手了,我要让别人知道,本掌柜离开了那个老范头,不仅能照样把生意做好,而且还可以使孟记糕饼店发扬光大,生意更加红火。

孟书屏寻思:人要衣装,店要门相。他想自己家的店铺门面装潢还是多年以前的老样子,得改改新样子了。他首先雇了几个工人将店铺内重新粉刷了一遍,接着又添置了一些时髦的摆设。孟书屏又嫌店门口悬挂的那颗骷髅头太碍眼,容易吓走顾客,也顾不上父亲临终前的嘱托,当众将那颗骷髅头取下来,找个地方挖个坑给埋了,门口两旁一律换上了大红灯笼。随后,他又在糕饼的包装上在做文章,对各色糕饼进行了不同的包装。

做完了这一切,孟书屏满以为自家的糕饼店在他的努力下,生意会越发火爆起来。不料,事情却恰恰相反,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来的顾客一天比一天少,没有多长时间,店门口冷清得几可罗雀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就在孟书屏满腹疑惑急得两眼窜火的当口,老范头因不放心店铺内的生意提前赶回来了。他走到门口,抬头一看门楣的正中没有了那颗骷髅头,顿时脸色突变,口里叫苦不迭,大步抢到店内。“少……少掌柜,”老范头见孟书屏正坐在柜台前兀自发着呆,急得连说话也得口吃了起来,“店门口的那……那颗骷髅头怎……怎么不见了?”“让我取下来挖了个坑给埋了!”孟书屏见老范头开口就提起那颗骷髅头,很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回答道。“糟糕,这可坏大事了!”老范头一听,连连顿足长叹道,“少掌柜呀,你这一下子可把孟家糕饼店这一项祖业给弄砸了呀!”“什么?”孟书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生意的清淡,迫不急待地追问,“范老伯,那颗骷髅就有这么重要?”“不仅重要,你把那颗骷髅头给取下来了,恐怕日后你想在宣城重振家业都休想了!”老范头说着,他几步来到老掌柜孟启发的灵位前,“扑通”跪了下来,老泪纵横,大哭道,“老掌柜,我对不起你呀,我辜负了你临终前的嘱咐,没有保住孟记糕饼店呀,孟记糕饼店这一下子全完啦……”

听着范老头的哭诉,孟书屏好像丈八的金刚,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上前伸出双手将老范头给搀扶了起来,问:“范老伯,我真糊涂了你能告许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呀?”“本来这件事儿老掌柜在临终前,他将告许你的,”老范头抹了一把混浊的老泪,哽咽道,“可惜老掌柜还没来得及说出来,他就咽气了。而你和我又说不上三句话,我也一直没找到机会和你好好谈谈……”接着,老范头向孟书屏讲出了以下这么一段离奇的故事来了——

也不知是哪一年发生在哪一个朝代的事情了。

有一年秋天,有一家子河南人逃荒来到了宣城,主人姓林,人很聪明能干,他在北门的剪子巷租了一个门面房,开了一家在宣城唯一的糕饼店。

林老板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在周围的人缘相当不错,加上他所制作出来的各种糕饼味道又好,生意做得很是红火。可是,这一花独放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几年,一些人眼见林老板开糕饼店赚了大钱,也都纷纷防效,开起了糕饼店来。

就好像在一夜之间似的,宣城一下子冒出了二十多家糕饼店。这些店铺相互之间竞争得十分激烈,明里不仅争相贬价,各不相让;暗地里还时常找人拆对方的台,甚至将对方的店铺给砸了。这事情闹得一直没有个了结,连官府都感到头疼,想不出个解决的办法。

也就在这当口,一场塌天大祸降临到了林家。有一天,林老板到城外去拜访一个朋友,在天黑回来的半途中竟被人用刀砍倒在一片树林子里面。待林老板的妻子花氏获得消息赶到现场时,林老板早已经咽了气了。

此时,宣城新调来一位姓蓝的县令。蓝县令接到报案后,迅速派人追查行凶的凶手。不久,这个凶手就被抓到了,发现竟是另一家糕饼店的老板,他是眼红林老板这个竞争对手而起杀机的。姓蓝的县令了解到宣城那些糕饼店明争暗斗的情况后,眼珠一转,想出一个解决目前状况的妙计来了。

说起蓝县令想出的妙计,也甚为可笑。据说此公乃是绿林出身,为人行事总不脱江湖中人的习性。那一天,蓝县令在衙门口传来了各糕饼店的老板,又请来当地德高望重的几位老人前来作证,支上一只大铁锅,锅底下燃上炭火,煎满一锅油,待油沸腾时,他叫人将一只秤砣扔进锅中,说谁能用手从沸油中捞取出秤砣,在宣城谁就拥有了世代专门经营糕饼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从事这同一类行业。

蓝县令此言一出,所有糕饼店的老板都傻了眼儿啦,众人眼睁睁地瞅着那满锅滚花的沸油,有谁敢赤着胳膊去捞取那只秤砣?他们都怕秤砣捞不着,连累丢掉了一支胳膊!

眼见得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油锅里去捞秤砣,蓝县令不由得勃然大怒道:“怎么,你们平时那种明争暗斗的本事都上哪儿去了?既然大家没有这个胆量,从今往后,本宣城内所有的糕饼店都给本官关门歇业,不允许任何人家再开糕饼店!”

谁知蓝县令的话音刚落,忽听见有人大喊道:“慢!”

众人循声望去,发现此人乃是北门剪子巷林记糕饼店里的一位姓孟的小伙计。这姓孟的小伙计原本是一个从外地讨饭到宣城来的小乞丐,有一年冬天,天上飘着鹅毛般大的雪片,姓孟的乞丐病倒在了林记糕饼店的大门口,被林老板救了下来,后来又将他收做了店内的伙计。这当口,这姓孟的小伙计站出来,是代替林记糕饼店去油锅将那秤砣给捞取出来。

姓孟的小伙计不顾花氏的阻拦,在众目睽睽之下,毅然来到油锅前,伸出一只手从油锅里取出了一只秤砣,投到了地上。但他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一只手臂当场脱落了下来,他被抬回去不久就死掉了。

蓝县令以及在场的人,无不为姓孟的小伙计那种舍生忘死大义凛然的精神而震撼,从此,经营糕饼的权利,就归林记店铺独家拥有,任何人都没有了异议。花氏为报答姓孟的小伙计,将自己唯一的儿子过继给已死去的姓孟的小伙计,改姓孟,并在儿子断任掌柜时,将店名又改叫做了孟记糕饼店。同时,花氏请了蓝县令前来作证,将姓孟小伙计的骷髅头悬挂在了店门口,作为以性命换来特许专利的标记,代代相传下去。除非孟家后人有谁当众取下这颗骷髅头,则表示自己愿意在地方退出经营糕饼这一行业,否则,任何人到任何时候不得开第二家糕饼店。

因此,多少年过去了,那颗骷髅头一直是作为以性命换来特许专利的标志,悬挂在孟记糕饼店的门口。现在虽然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孟记糕饼店门口那颗骷髅头的来历了但在市井中一直流传着这一感人的故事;为此,多少年来人们一直恪守这一流传故事中的约定,没有人在宣城开设第二家糕饼店——地处北门剪子巷这一偏僻地方的孟记糕饼店,之所以一直生意都十他红火,就是靠的是悬挂在店门口的那颗骷髅头呀……

老范头说完这则故事,对孟书屏叹道:“少掌柜,小老儿敢说,自从你取下那颗骷髅后,本城已冒出多家的糕饼店,故此抢走了我们孟记糕饼店的生意。而按故事里流传的约定,你是自愿停业,以后不得再开糕饼店了!”“会有这种事?”孟书屏听了一点儿都不相信。

那毕竟是一个流传的故事呀,即使所有的事情是真实的,但这事情发生有多少年了啊,那种约定难道对现在的人们还有约束力吗?这种传统的道德力量对当今的人,真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吗?

老范头见他不相信,就带他在城内的大街小巷各处转了一圈。他果然发现,城内好像是雨后春笋似的,在一夜间平地冒出了十多家糕饼店……

孟书屏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了!他哭丧着脸问老范头:“这种约定不能改一改了么?难道我非得改行不可了么?”“唉!”老范头又叹了一口气,道,“做生意最讲究的是诚信二字,这种约定多少年来,别人都没有破坏,你怎么能随意破坏呢?算了吧,少掌柜,这也许就是天意如此,也怨不得你啊!”

小偷的惊魂奇遇

澄江市有个名叫阿三的人,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偏偏干上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按他的话说,虾有虾路,鳖有鳖路,世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还别说,自从他做贼以来,还从没有失过手,凭着他一手出神入化的偷技,每天晚上出去转上一圈,能保几天逍遥快乐、吃喝不愁。市民们骂他是“害人精”,同行中的人,都称他是“妙手神偷”。

谁能想得到,就他这么一个人,前不久的一天晚上,他还在市中心森林公园门口,攀上了一个名叫王小丽漂亮的女朋友,一来二去半个月时间不到,就跟天上打个闪、小孩做游戏似的,两人商量着准备结婚了。

结婚当然是需要钱的,阿三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决定干一笔大的买卖,设想是首先办完婚礼,然后再和新婚妻子到全国各地的风景名胜潇洒走一回,好好风光快活一下……

经过几天的“采点”侦察,阿三终于找到了下手的目标。在距城东十多里外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依山傍水有一户单门独院两间二层的小洋楼,据说户主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妻,在外地“情深深、雨蒙蒙”地度着蜜月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一个从乡下请来的小保姆在看守房子。阿三打听到那对小夫妻都是做生意的,还有个舅父在海外搞房地产,家里很有钱,心想,这真是送到嘴边的一块肥肉,干我们这一行的,除非是傻子,不吃白不吃啊!特别值得阿三兴奋的是,这儿一带的环境很偏僻,前不着村,后不傍店,周围没有一户人家,即使被发现,叫起来也没有人理。他那个高兴劲呵,就像老天爷大发慈悲,给他送来了一大堆金光灿烂的大元宝似的。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阿三准备好了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黑布罩脸,穿上了一套夜行衣,把自己打扮得就像影视中的那些飞墙走壁的黑衣杀手,按捺不住一颗激动的心跳,来到了他要下手的目的地。一纵身翻过院墙,就地来了一个“惊蛇出洞十八滚”,阿三很快贴近了小洋楼的大门旁。

阿三是个老江湖了,什么样的门锁他都能打得开。他从身上掏出一段短铁丝,朝锁眼里一插,三旋两旋不知怎么的就把门打开了。

要说这个阿三啊,胆子大得敢把手伸进老虎嘴里拨牙,可这一次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当他打开门一步跨进黑洞洞的屋里时,忽觉得一股冷森森的阴风扑面而来,那身子不由自主“索索”地发起了抖来。凭着他做贼多年练就的特有的嗅觉,总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今晚他好像来到的不是人住的屋子,而是一座坟墓。

可是,做贼的最忌讳的是空手而回,他壮了壮胆子,还是向楼梯口小心翼翼地摸了过去。

上了楼梯,从一间卧室的门缝中透射出一道昏黄的亮光。门是虚掩着的,阿三缩手轻脚地推开门,往里一看,只见里面只点了一支蜡烛,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风,吹得那只蜡烛上豆料大的火苗子上下直跳。眼睛再朝旁边一扫,一幅奇特的画面,顿时使得阿三惊得目瞪口呆,怎么啦?他发现一个年轻的女人正面壁而立,背朝着他,慢慢地梳理着自己一头瀑布似的长发。她那梳头的动作很慢,慢得就像电影中的特写镜头一样。令人不解的是,她对面的墙壁上并没有装镜子,可她不时地冲对面墙壁上张望打量着,一会儿正正脑袋,一会儿伸伸脖子,好像她能通过墙壁看到自己的相貌、发型似的。

阿三从来还没有遇见过这种怪事,他只觉得浑身一阵一阵的发冷,汗毛全直竖了起来,正想抽身而退,忽然听见那女人软声叫道:“阿三,你既然来了,怎么不坐一会儿就走?”

听那女人一口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恰似惊雷贯顶一般,阿三一下子被钉在了地上,惶恐地道:“你……你……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那女人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做了一个鬼脸:“你仔细看看我是谁?”

阿三一看那女人,傻了:“怎么是你?”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即将要与阿三结婚的那个名叫王小丽的女朋友!天呀,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王小丽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只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那怪异的眼神,让人见了能叫人从脚底心里冒凉气。“阿三,我爱你!我们要结婚了,我送你一样宝贝——”说着,她突然从脖子上慢慢地将自己的一颗脑袋一拧,取了下来,双手捧着,一步一步向阿三走了过来。“啊——”阿三一见魂飞天外,“天呀,原来你是鬼?”

阿三吓得慌忙退出卧室门外,孰料从旁边钻出一个男人来,伸手一把拉住他,冲着他呲牙咧嘴地一笑。笑着,笑着,那人把嘴一撇,却带着哭腔哽咽道:“你别走呀,唔唔……我也要送你一样东西!”话落,蓦地抽出一把刀来,“唰”地一下寒光一闪,他把自己的一支胳膊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送到阿三的面前:“你拿去,这支胳膊是我送给你的。只要你砍去自己的胳膊,换上我的这支胳膊,保证你以后做贼一帆风顺,万事如意!”“不要……我不要……”饶是阿三的胆子再大,却也承受不了这一连串的惊吓,他双腿一软,两眼一黑,骨碌碌……就跟滚皮球似的,沿着楼梯一溜跟头翻了下去。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等阿三醒来时,他爬起来刚想站直身子,“砰”地一下子,头顶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伸手一摸,四周的空间很小,全是木板。大骇之下,他摸出随身带来的打火机,打着火一照,竟发现自己躺在一口棺材里。“救命呀——”阿三就一惊非同小可,尿、屎撒了一裤裆,他拼命地呼起救来,声音之凄切,就像被拖到屠宰案板上被宰的猪一样。

恰巧,阿三的呼救声,被一个从这儿路过的一个放牛的白胡子老头听到了,把他从棺材里扒了出来。阿三抬头一看,太阳从地平线上已经升起一丈多高,这才知道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明晃晃的阳光下,他看到周围到处是杂草丛生大小不等的坟墓。在他爬出来的那座坟墓前,竖了一块大石碑,上面刻了这样一行字:“王小丽之墓”。看着墓碑上所刻的字,阿三瞪着一对眼珠子,呆若木鸡!

那老头好奇地问他,好好的一个人,怎么钻到坟墓里来了?阿三八成是已经被吓傻了,哭丧着一张脸,竟把他当贼的事一五一十、老老实实地说的出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做贼,所交的一个女朋友竟是一个鬼变的——而他偷东西,居然偷到她的坟墓里来了……

那老头故作惊炸炸地样子道:“我看你是被那女鬼缠上了!”“那……那我怎么办?”阿三“扑通”冲那座坟墓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一般说:“小丽,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码吧……”“哈哈哈……”岂料,那老头见状,仰头大笑,大叫一声:“OK!”

一言甫落,从一旁冒出十多个人来,有几个人的肩上还扛着摄影机,从不同的角度把阿三在坟墓旁磕头的那付狼狈相,拍摄了下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阿三正惊愕之间,那个老头一伸手摘下了嘴边的一大把白胡子,笑着拍了拍阿三的肩膀说:“谢谢你的合作,阿三,害你受惊了!”

原来这个化妆成放牛老头的人,姓周,是某电影制片厂的大导影,人称周导。这次他带了一帮人来澄江市,是想拍摄一部名叫《一个小偷的惊魂奇遇》的恐怖电影。在选场景时,周导看中了地处偏僻的那对做生意夫妻的小洋房,化钱租了下来。准备开拍时,正好碰到了前来“采点”寻找下手目标的阿三,周导一眼看出他是个贼,而且此人无论从长相上看,还是一举手一投足,都比他安排的那个演员要强,于是决定就用阿三做这部片子里的主人公。为了加强这部电影的真实感,周导事先没有告许阿三。至于阿三从昨晚到现在所遇到的一切,都是周导用特技预先安排好了的。

真相大白,阿三冲着周导大吼起来:“妈的,你知道你这样做,对我的身心有多大危害吗?你们差点儿把我吓死了,我要告你们!”“阿三,你放心,”周导说,“你虽然是一个真正的贼,但我们不会白白的让你受惊吓一场,会给你一定的报酬的!”“给多少?”听说有报酬,阿三的口气软了下来,迫不及待地问。

周导用商量的口气说:“一千,给你一千块钱怎么样?”

阿三一听给他一千块钱,乐得眉毛快飞起来了,说:“行!行!行!下次如果还有这样的好行当,请千万别忘了还让我干!”他接过周导递过来厚厚的一叠钞票,一边眉飞色舞地数着,一边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哎,对了,我碰到的我那个女朋友王小丽是怎么一回事儿?”

周导说:“你问她吧——”笑着顺手一指,从人群背后走上来一个年轻的姑娘,正是阿三的女朋友王小丽。不过,此时此刻,他一见王小丽那一身打扮,吓了一大跳。只见她竟穿了一身警服,手里还拿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王小丽来到阿三的面前,“啪”地一下子,就用铁铐把他双手给铐上了。阿三急了:“小丽,你要干什么?”

她笑着对他说:“阿三,实话告许你,我是一名新调到澄江市的警察,真名叫李小倩,我早就注意上你这个‘妙手神偷’了,为了抓住你的犯罪证据,这才化名王小丽,假装和你交朋友。本来我早就要把你抓起来了,只因是周导的央求,便配合他拍了这一部电影……”

原来如此!阿三身上三魂去了七魄,就像一滩稀泥似的瘫软在了地上。

据说,周导由此受到启发,还把李小倩抓阿三作为主线索,安排到了他那部电影中,卖座率很高……

薛宝钗出家

薛宝钗是贾宝玉的妻子,大家都知道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她怎么也跟着出了家呢?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一段不为外人所知的故事。

话说那贾宝玉在结婚当天晚上,就发现自己中了家里人所设置的圈套,新娘子并不是他所爱的林妹妹,而是薛宝钗。对于这位姓薛的妹妹,他从来只有敬重,却没有爱情,他怎么能和她在一起呢?无奈父亲贾政派了很多人将他看管了,不让他迈出新房一步,别说他想逃出去与林黛玉会上一面办不到,就连找人传一封书信都不行。贾宝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可又想不出逃出去的办法来。

那薛宝钗比林黛玉早进贾府几年,虽然她比贾宝玉年长一岁,但暗中她对他也是情有独钟,只是她不像一般女子那样,轻易在脸上表露出来。暗地里,她一直和林黛玉较劲儿,凭自己的心算,她料定在这情爱的角逐场上,赢的一定是她。事情果然像她所预料的一样,凭着她的机智和沉稳大方,终于赢得了胜利。可在新婚几天里,薛宝钗发现自己不论怎么样去笼络贾宝玉,他的心全不在她身上,不由得心中十分难过。她不忍让他再遭受折磨,一天早上,她偷偷打开后门,将他放了出去。

可是,贾宝玉哪里想到,就在他成婚的那天晚上,林黛玉因承受不了这一打击,一气之下已经吐血而亡了。当他找到林黛玉的丫环紫鹃,得到这一消息后,一阵天旋地转,两眼一黑,昏倒在地。醒来后,他又哭又闹,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想活了,要找林妹妹去。贾政不由得恼羞成怒,抬手打了他一记耳光,喝骂道:“我贾家怎么有你这样一个没有出息的东西?真是白养你这么大了!早知这样,当初在生下你时,就该一下子把你掐死好了!”谁知,这一巴掌好像把贾宝玉给打清醒了过来似的,他直着眼睛盯着父亲问:“在你眼中什么叫有出息的人?”贾政道:“有出息的子弟就应以读书为重,将来好蟾宫折桂,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好,”贾宝玉冷笑道,“我知道父亲眼中只有这些,全不顾做儿子对幸福的追求,也罢,来年我就去京城赶考,给你拿个状元回来好了!”贾宝玉真是说到做到,从此他当真大门不出,二门不进,认真读起书来。

说来也巧,第二年适逢京城大比,贾宝玉收拾好行装,当即动身就去京城参加大比了。贾政原本就没有把他这次赶考放在眼里,岂料一个月刚刚过去,突然有报子上门来报喜,说贾宝玉考上进士了,皇上很看中他的才气,三月后,要让他到浙江余姚当县令。贾政连做梦也想不到儿子当真考上了,不由得喜出望外,他逢人便得意地道:“这真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多亏当初我那一巴掌把他打回头了,你们瞧,宝玉真有出息了,看来我们贾家有希望了!”随后,贾政又亲自执笔写喜帖,散发给诸亲好友,单等贾宝玉一到家,大摆酒宴,以示庆贺。薛宝钗得知这一喜讯,心中也是万分高兴,如果贾宝玉真的回心转意了,夫贵妻荣,正是她求之不得的呀!

谁知,贾府上下的人高兴不久,跟随贾宝玉出门的那个书僮却带来了一个坏消息,说是贾宝玉在大荒山的青埂峰出家做了和尚了。薛宝钗听说后,如惊雷贯顶一般,当场昏倒在地上。贾政气得两眼发直,连连跺脚。

眼看着离贾宝玉到余姚赴任的日期越来越近了,他这出家的事如果传到朝庭,便是犯了欺君之罪,贾府上下的人都要跟着连累遭殃。这一下子可把贾政急得慌了张,忙不迭地派人央求贾宝玉回来。可派去的人找到贾宝玉,贾宝玉却说:“林妹妹死了,我的心也早已经死了,我这次去京城赶考,无非是想在父亲面前证明他儿子并不是一个无用之人,现在一切都已经完结了,你们也休想能让我回去了,至于后事如何处理,我相信我那父亲自有料理的办法的!”去的人回来把贾宝玉的话转告给贾政后,贾政气得差一点儿发了疯:“这个混账,分明是和我过不去啊!”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来了。他想叫人暗中到外地寻一个与贾宝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认作儿子,顶替贾宝玉到余姚当官。薛宝钗的哥哥薛蟠听说了这事后,主动要求承办这一件事情。贾政也就答应了下来。

别看那薛蟠平时不务正业,对这事倒显得十分热心,没过多久,他真给贾政找到一个与贾宝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回来了。贾政问薛蟠,那人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做什么的。薛蟠回答说,那人名叫秦越,江苏人,是个给人教书的秀才。贾政听了,倒也满意,又问薛蟠,那姓秦的乐意不乐意做他的儿子?薛蟠道:“这事儿他倒是求之不得的,只不过他提了一个条件,说冒充别人当官,这事非同小可,为了将这事做得像真的一样,他要我妹妹宝钗跟他假扮夫妻,一道去赴任!”贾政只想能把这事糊过去,同时也好在外面显耀他贾家也出了人,顾不得多想别的,一口答应了下来。

哪料,当贾政把这事告诉薛宝钗时,薛宝钗死活也不答应。贾政急了,“扑通”跪在了她的面前,苦苦哀求道:“宝钗,不看僧面看佛面,你就看在贾家一门人平时对你的好处上,你也要答应这件事儿啊!况且你们是假扮夫妻,外人没有谁知道这事儿,这对你名誉也没有什么损害,贾家一门的性命全在你身上啦!”薛蟠也在一旁帮衬:“妹妹,你就应下这事儿好了,贾家真出了什么事,对我们薛家也没有好处啊!”薛宝钗哭了,她想不到自己费尽了心机,嫁给了贾宝玉,最终会落到这种地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啊?

经不住贾政和薛蟠的再三纠缠,薛宝钗终于含泪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几日后,她便和那素不相识的秦越假扮成夫妻,到余姚上任去了。

起先,那秦越待薛宝钗还好,一举一动,礼仪有加,从不敢越雷池一步。白天像夫妻一样,你唱我和,到了晚上,各居一室,井水不犯河水。可时间长了,那秦越却有些忍奈不住了,常常拿言语来调戏薛宝钗。一天晚上,他竟撬开薛宝钗卧室的门,强行要和她睡在一张床上。薛宝钗恼了,抬手打了他一耳光。“你敢打我?”谁知那秦越顿时恼羞成怒,回手恶狠狠地也回了她一记耳光,凶相毕露地吼道,“姓薛的,你以为你是谁?老实告诉你,你既然随我到这儿来了,你就是我的人了,这一切都是你哥哥薛蟠一手安排的,你想跑也跑不掉的!”说着,他从身上还掏出一纸卖身契来,扔在了薛宝钗的脚边。

薛宝钗捡起那张卖身契一看,就像被人当头打了一闷棍,差一点儿晕了过去。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原来,那秦越根本就不是江苏人,更不是什么秀才,只是一个街头的小混混儿,踢寡妇门,挖绝户坟,什么坏事都干。他和薛蟠经常在一块鬼混,吃喝嫖赌,样样都来。有一次,薛蟠与他在一起赌博,一下子输掉了上千两银子,急了,他知道如果还不上这笔赌债,秦越是不会放过他的。他正不知道从哪儿弄这些银子还他时,听说贾政要找一个人顶替贾宝玉当官,顿时心生一念。他找到秦越,说自己没有银子还他,却可以给他找个官当当。秦越一听,以为他在开玩笑,等他说明原委,也乐了,他早就听说薛宝钗长得美艳无比,不知如何才能弄到手,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他哪肯放过?因此,他两眼一转,说让他冒充贾宝玉去做官不难,但得让薛宝钗和他一道去。薛蟠说行,他会安排的。秦越怕他说话不算数,便写了一份卖身契,算是将薛宝钗卖给他了,并让他在上面按了手印。就这样,秦越找人易了容,跟着薛蟠去了贾府……

薛宝钗得知这一事情的前后经过后,又气又急:她气的是哥哥太绝情了,为了自己还赌债,竟做出这种没有廉耻的事情来了;她急的是自己落在姓秦的手中,不知如何脱身!那秦越见她一付慌乱的样子,更加得意了,狞笑道:“小美人,你认命了吧,反正别人都说你是我的老婆,你今晚就陪我好好玩个痛快吧!”说着,他一把扯过薛宝钗,将她扔在床上,一个饿虎扑食,便扑了上去,将她压在了身下。薛宝钗百般挣扎,可哪里是他的对手,绝望之中,她哭喊起来:“救命啊——”

说时迟,那时快,只得窗外“嗖”地一声响,飞进一颗石子,正击中秦越的额头。那姓秦的痛得“嗷”地一声大叫,从床上直跳起来,用手一摸额头,满手都是血。“是哪个吃了豹子胆了,敢坏大爷的好事?”他正叫着,“嗖”,又是一颗石子飞来,射进了他的嘴里,他吐没有吐出来,脚被凳子一绊,摔在地上,后脑勺正好磕在香炉上,血流如注,顿时一命呜呼了。

就在这当口,从窗外翻进一个人来,薛宝钗抬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贾宝玉。

贾宝玉怎么来到这里了呢?说来也巧,他这次是来这儿化缘重修庙宇的。这天晚上,贾宝玉正想找个地方住宿,恰巧路过薛宝钗的窗口,正听到她的呼救声。他伏窗一看,一下子认出了薛宝钗,并从她和秦越的对话中,听出了那姓秦的和薛蟠的勾当,他不由得气急交加。眼看无辜的薛宝钗就要遭受到凌辱,他急忙从脚下捡起两颗石子,朝秦越狠狠砸了过去,却想不到第二颗石子竟要了那姓秦的命。

薛宝钗见了贾宝玉,真是又惊又喜,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伤心地哭了起来。“宝兄弟,”薛宝钗哭道,“想不到我会在这里见到你,我这不是在做梦吧?”贾宝玉从怀里将薛宝钗推开,道:“姐姐,是我害苦了你啊,你不会怪罪于我吧?”薛宝钗道:“我哪会怪罪你呢?宝兄弟,我只是你的人,我们把这姓秦的尸体处理掉,你留下来吧,好不好?”贾宝玉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道:“好姐姐,我这一颗心早随林妹妹去了,这红尘之中,已经不是我留恋的地方了。对不起,我要走了!”说着,不顾薛宝钗的阻拦,开了门,一溜烟地走了出去。“宝兄弟——”薛宝钗哭着追出门去,明晃晃的月光下,可哪里还有他的身影儿?她一下子瘫在了地上。她这才终于明白,造成自己今天的这个悲剧,怨不了天,怨不了地,都怨一个自私造成的,贾家的人和自己的哥哥,还有自己……私心太重,害人害己啊!

薛宝钗以“贾宝玉在任上暴病而亡”的名义,处理了秦越的后事,随后她便离开了余姚。她没有回到贾府,她在大荒山青埂峰贾宝玉出家的那座寺庙对面的无稽崖,找了一座尼庵,也削发为尼了。

第二章

致命的艳遇

不久前,卢新利用业余时间,成功地研制出了一项热水器最新的更新技术成果,这事在电视上报道出来以后,一下子被邻市一家名叫宏远公司的老板沈阳剑看中了,表示愿意拿十五万元钱来买下他这项技术开发的专利所有权。

卢新所在单位一直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他在单位虽然大小是个小科长,但工资经常拖欠发不出来,十五万块钱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能得到这一笔钱,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这天一大早,卢新带上了所有的技术资料,准备趁火车赶到邻市,与宏运公司的那个周老板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

在这之前,卢新和沈阳剑见过一面,按照事先的约定,卢新到达邻市后,他将亲自来接他。谁知,当卢新坐火车赶到目的地后,他在火车站前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快到下午三点多钟了,也没有见到姓沈的人影子。这人是怎么一回事儿,卢新焦灼起来,心想,即使没有时间来,事先得给我打个电话呀,我好自己前去,也没必要在这里干等啊!

心里想着,他夹着皮包走出了火车站的大门口,准备自己叫一辆车子,赶到宏运公司去。

就在他要叫车时,突然耳旁响起一个甜美的声音:“请问,你就是卢新卢先生吧?”

卢新转头一看,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出现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那女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长发披肩,一双眼睛摄人魂魄,长得很有韵味;特别是她那一身紧身唐装,更衬托得她身材曲线玲珑,波浪起伏。她浑身都透着一种令男人克制不住想探幽寻密的欲望,让人遐想不已。“你是……”卢新不认识那个女人,既有一些儿紧张,又有一些儿吃惊地问,“你……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那女人笑道:“卢先生现在是大名人了,连中央电视台都上了,有谁不认识呀?”

接着,那女人自我介绍说,她名叫唐丽,是宏运公司老板沈阳剑的秘书,因沈阳剑临时突然有事到外地出差了,要她来火车站来接他的。

卢新一听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长长松了一口气,笑了笑道:“难怪呢,我还寻思着你们沈老板是怎么一回事儿,是不是事到临头又变卦了!”唐丽大笑道:“这怎么可能呀,我们沈老板可是一位说一不二铁板上钉钉的人,他怎么会半途变卦呢?”说着,她叫了一辆的士,送卢新来到了一家高级宾馆。

晚上,唐丽单独作陪,引他来到一间豪华的包厢,那儿摆了一桌相当丰盛的酒席,四周点了三十二支蜡烛,迷蒙的烛光里,一旁的音箱正播放着凯丽金演奏的萨克期《爱无止尽》乐曲。唐新如入梦境一般,特别看到唐丽在烛光中向他不使地投过来的那迷人的笑容,他虽然酒未沾唇,但人先醉了。“唐先生,”唐丽请他入座后,笑道,“区区薄酒,权当为你接风洗尘,不周之处,还望唐先生多多包涵啊!”卢新受宠若惊地道:“唐小姐,你这样说,简直叫卢某无地自容了!”说罢,抢着给她斟了一杯红葡萄酒。

唐丽好像不胜酒力,一杯酒下肚,便脸泛桃花,柳眉重晕了。她提议要和卢新跳一支舞,卢新迫不及待地将她揽到了怀里,踏着音乐的节奏,在那间不大的包厢里旋转了起来。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一向跳舞跳得很好的卢新,竟有几次把脚踩到了唐丽的脚背上,好在善解人意的唐丽,一直佯装不知,使他还不至于陷入难堪的境地。

跳完一支舞,两人重新坐回到了酒桌子旁。唐丽道:“卢先生,你舞跳得真好,不知你夫人可会不会跳啊?”卢新家里是有妻子的,听唐丽这么一问,他不由得心念一动,笑着说:“说来不怕唐小姐笑话,卢某至今还没有找到我另外的一半呢?”“卢先生不是开玩笑吧?”唐丽好像显得很吃惊,说,“像你这样英俊潇洒、在事业上又有成果的人,怎么有可能至今还没有成家呢?”这时,卢新已逐渐胆壮起来,他两眼火辣辣地盯着唐丽的脸,带有挑逗的语气说:“实不相瞒,我这人找女朋友很挑剔,不是我心仪的人,是不会随便胡来的。唉,如果能找到像唐小姐这样的人,此生也不算枉过了!”“真的吗?”唐丽一听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容就像晨露中一朵刚刚绽放的鲜花,说不出的绮丽和妩媚,“唐先生真是这样想的吗?”

卢新索性放开胆子,得寸进尺,赤裸裸地说:“在唐小姐面前,我怎敢随便打诳语啊!只可惜,唐小姐是名花有主,卢某便是有千般思念,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呀!”

谁知那唐丽说:“卢先生,其实我和你样,至今也还是独身一人哩!”“真的?”卢新一听,不由得喜出望外,有些失态地一把抓过唐丽的手,说,“唐小姐,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呀,这难道是老天有意安排的么?”

唐丽一点儿也不显得害羞,迎合他说:“你说的一点儿也不错,也许这真是老天着意安排的啊!”

一个是男有情,一个是女有意,春宵一刻值千金,这一晚,两人竟住在了一起,那种巫山云雨、鱼水之欢,自不别细说。卢新乐得差一点儿发了疯,这真像别人说的一样,人要是运气来了,用门板挡都挡不住,这边研制的新成果刚要换到一笔巨款,那边又有美人投怀送抱,天底下的好事真让他占全了!

真是欢娱嫌夜短,一宵春梦醒来,已是日上三竿,卢新见枕边佳人已走,急忙起床,谁知就在这当口,他发现自己那个装有重要技术资料的黑皮包不见了。要知道,那些技术资料就是即将要到手的十五万块钱呀,卢新东寻西觅不见影儿,一下子急得两眼翻白张牙舞爪地快抽鸡爪疯了。

慌忙中,卢新打车赶到宏运公司,岂料那位沈老板根本没有出差,他一见到他就搓着两手跑上前来,呲牙裂嘴吸着气地埋怨道:“卢科长,你怎么今天才来?我昨天在火车整整等了你一下午,也没有找到你一个人影儿!”卢新一听大惊失色,问:“怎么,你没有出差?昨天是你的一个名叫唐丽的女秘书到火车站去接我的呀!”姓沈的道:“唐丽?我身边没有这个女秘书,也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卢新就像当头被人打了一闷棍,双眼一黑,两耳嗡嗡如蜂鸣,差一点儿当场昏倒在地上了。

他知道自己遇上女骗子了,这一下子好了,他和沈阳剑之间的转让合同也订不成了,也就是说,那到手的十五万块钱也飞了!他想去报案,可这事到了公安局,又怎么一下子能说得清呢?

卢新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中的。妻子何赛花见他两手空空地回来了,连忙追问是怎么一回事儿。坦白从宽,搞拒从严,卢新找不到任何借口来搪塞何赛花,只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从头至尾一滴不漏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出来。

何赛花本来就是一个厉害角色,听他兜出实情,顿时火冒三丈,大发雌威:“好啊,姓卢的,老娘在家给你立贞节牌坊,你倒在外面搞起野女人来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们离婚吧!”说离婚就离婚,何赛花首先张开两手,冲他脸上抓了个纵横交错的血沟沟,然后就像老鹰揪小鸡似的,拖着他上了法庭。

这一闹,卢新的名声算是发扬光大了,单位里的头儿正是他的岳父,这层翁婿关系一断,他也跟着被扫地出门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卢新欲哭无泪,真是叫天不应,呼地不灵。又谁知半个月还没有到,一天晚上,他正独自在家里一边喝着闷酒,一边看着电视,突然从电视中看到了宏运公司里的那个老板沈阳剑,正面对观众展示着他们新开发出来的一种产品。卢新仔细一看,气得差一点儿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这是怎么啦?原来沈阳剑所展示的,正是卢新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研制出来的热水器更新产品。一霎那间,他蓦地明白了过来,自己原来是给那个姓沈的耍弄了!

卢新哪里能咽得下这口恶气,第二天就坐上火车扑向了邻市,他要找到沈阳剑,当面向他讨个说法。

当卢新雄赳赳、气昂昂地赶到宏运公司时,那个姓沈的好像早就预料到他要来这儿似的,大老远迎了上来:“卢科长,你来得正好,我们公司的老板正想见一见你哩!”“姓沈的,”卢新一听,简直是气不打一处儿来了,大声吼道,“你不就是这家公司里的老板嘛,你还跟我转什么圈子?”那姓沈的满脸堆笑地道:“你从头至尾都闹误会了,我只不过是顶了我们公司老板的一个名儿,我的真名叫吴世贵,真正的沈阳剑,你马上就会见到的!”他带他转过一道门,来到里面的一个办公室门口,说:“我们真正的老板就在里面,你进去吧!”

卢新推开门,一看到里面的那个人,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了,原来那人是一个女的,正是那个唐丽!

唐丽看到他跨进门来,冲他抛过来一个迷人的笑容,说:“卢科长,吴世贵说的不错,我才是真正的沈阳剑,唐丽是我的化名,也就是说,我才是这家宏运公司真正的法人代表!”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卢新的头脑一下子都转不过弯来了。“你……”他半晌回过神来,愤怒地大声质问,“你……你们这是唱的哪出戏?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阳剑冲他又是粲然一笑,她没有直截回答他的问话,反问:“请问卢科长,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你还记不记得林茜这个人了?”

听她提起林茜这个人的名字,卢新浑身就像触电似的打了一个哆嗦,脸“唰”地一下子变白了,他颤声问:“你……你怎么知道林……林茜这个人的?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沈阳剑笑道:“说出来你也许又不相信了,沈阳剑也是我的化名,我原来就是林茜!”“啊,”卢新惊得直跳起来,“你胡说,你根本不是林茜!”“信不信由你,等我把整个事情经过说出来,你就明白了!”

林茜是谁呢?她和卢新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听到她的名字显得那么吃惊呢?

原来,卢新出生在农村,林茜和他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人,两人从小在一块儿长大,又在一个学校里读书。读高中时,两人暗暗地好上了。

有一年,卢新和林茜同时考上了大学,但两家人生活条件的限制,他们两人只能允许一人去大学读书。林茜毅然选择了留在家中,她对卢新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们两人还是由你去上大学,家里的一切由我来负责!”卢新听了她的话,十分感动,临去学校时对她发誓道:“茜,等我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后,我们就结婚,不论以后你怎么样,我们说好不分手!”

谁知读完三年大学,卢新被分配到城里工作后,他却和本单位头儿的女儿何赛花好上了,两人并结了婚。林茜赶到城里得到这一消息,如同五雷轰顶一般,一下子昏倒在了大街上。她醒来后,觉得自己无颜再回到乡下去了,但她也没有去找卢新,而是辗转到外地一个城市打起的工。

林茜先是在一家酒店做临时工,谁知那家酒店老板对她起了不轨之心,一天半夜里潜进了她的卧室内,将她强暴了。为了给自己讨还一个公道,她毅然将那家酒店的老板告上了法庭。事后,那家酒店的老板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也因此得到了一笔巨额的赔偿费。

虽然打赢了这场官司,可是没有过多久,林茜就发现自己被传染上了艾滋病,她一下子陷入了极度痛苦、恐慌和绝望的深渊。她恨透了卢新,如果不是他的背信弃义和绝情,她哪儿会弄到今天这种下场!她决计向卢新复仇。

于是,林茜通过整容,化名沈阳剑,来到了卢新所在那个城市的邻市,几经努力,创办了宏运公司。也就在这个当口,她从电视中看到了有关卢新研制出了热水器更新技术成果的报道,顿时眼前一亮,一个完整的复仇计划在她的大脑里形成了。接着她让手下的吴世贵出面,冒名沈阳剑,找到了卢新,说是用十五万块钱来买他的技术成果,而急于想得到这一笔巨款的卢新,就这样,被她一步一步地引进了她精心设置好了的圈套中……

当林茜向卢新说完事情经过后,她从办公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份医院出具的化验单,随手扔给了他,轻描淡写地说:“我没有吓你,你看看这张化验单吧!”

卢新接过来一看,果然是林茜的艾滋病化验单,他吓傻了,歇斯底里地狂叫起来:“林茜,你……你好恶毒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害我?”“为什么?你为什么不问一下自己怎么那么花心呢?当时你如果能把握住自己,也许一念之间,我会放弃我的复仇计划的!”“我……”“好啦,”林茜惨然一笑道,“这样也正好兑现了你当年的诺言,说好我们不分手的。现在我先走一步,在奈河桥上等你……”她话没有说完,由嘴角突然流出一缕紫黑色的血来,随即瘫倒在了地上。

原来林茜在见卢新之前,她早就偷偷地服了毒。

卢新也绝望地倒了下去……

绿绡刺

江湖上传言:九月初九重阳节,武林界第一大美女、紫霞山庄庄主南乡子的女儿绿绡姑娘,将嫁给黑风堡的堡主楼小扇为妻。

提起楼小扇,江湖中人无不对他痛恨切齿,此人武功高强,内外兼修,仗着父亲在朝廷官居极品位高权重,称霸江湖,无恶不作。他不仅以残杀无辜为乐事,而且嗜好吃孕妇腹中的胎儿,每年不知有多少孕妇惨死在他的屠刀之下。

十年前,黑风堡以恶名崛起江湖,十年来,江湖中不知有多少正直侠义之士一直想铲除黑风堡。无奈黑风堡固若金汤,刁斗森严,内设重重机关,加上楼小扇已臻化境的武功,没有一个人能成功地铲除黑风堡。当年在武林中一直久负盛名的“神刀联盟”的盟主陆百龄陆老英雄,曾抱着为武林除害的决心,组织了一支敢死队夜闯黑风堡。一行人好歹闯进去后,却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来。可怜陆老英雄就如陨星划空忽归寂灭,人们在发现他的尸体时,这个凭着一口宝刀曾经叱咤江湖威震大江南北的一代风云人物,竟已被大卸八块晒成肉干,又被楼小扇当众喂了狼狗。

——黑风堡实是江湖上的一大罪恶渊薮。

像楼小扇这样一个罄竹难书的大恶魔,别人避之都唯恐不及,绿绡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她怎么会嫁给他呢?

当消息传到皖南栖花庄少庄主花不语的耳朵里时,打死他都不敢相信这事是真的。这种传言虽非空穴来风,但丝毫没有理由啊,他怎么会相信呢?

只怕在这一生中,花不语永远也望不了三个月前,他曾去杭州游玩时,在西子湖畔不期然与一位姑娘相遇的情节——

入夏时节,本不是放风筝的时候,他却看到了一个身着淡淡绿衫、明艳不可方物的绝色少女,长发飘飘,赤足沿着白公堤像蝴蝶一般飞着,纤纤素手正牵着一只高飞入云的蝴蝶风筝。由生以来,花不语还从没有见过长得这么美的姑娘,当真惊为天人。

正当他二目凝神跟痴了一般远远地注视着那姑娘时,突然间见那姑娘手中的牵线绷断了,那只飘在蓝天白云间的风筝像是中了箭的大鸟一般忽忽倒栽下来,挂在了一棵高高的树梢头上。眼看得那姑娘盯着树梢头上的风筝急得双脚直跳,不知将它如何弄下来之时,说时迟那时快,花不语足下一顿,身子一飘而起,纸片儿似的贴着树杆飞了上去,伸手摘下那只风筝,纵身一跃到了那姑娘身边,将风筝还给了她。

那姑娘许是被他那一式绝顶的轻功惊呆了,好半天这才回过神来,嫣然俏笑,向他道了一声谢问:“公子尊名?”花不语回答:“花不语。”“花不语?”绿衫女切切笑着打趣道:“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千秋去。好名字,只是稍嫌凄切些,何不改叫花解语?”花不语笑了笑:“父母起的,岂敢擅自改动!”回问绿衫女芳名时,方知她乃为武林名宿紫霞庄庄主南乡子的女儿绿绡。

二人自此竟一见钟情,山盟海誓,一个非郎君不嫁,一个非卿卿不娶,并相约待明年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时节,两人便结为伉俪。临别时,绿绡姑娘从怀中取出一块名为“相思璧”玉璧,作为爱情信物送给了花不语,并向他含情脉脉地再三交代,她和他的婚事,千万不要对外传言,他日他若去紫霞山庄时,以这块玉璧作证物……

想来两人分手只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啊,绿绡姑娘怎么会突然变卦呢?如果说绿绡当真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子,嫁猫嫁狗,她也不会嫁给恶名远播的黑风堡的堡主、身边已有粉黛三千的楼小扇呀!

花不语思之再三,他决定亲到紫霞山庄去一趟,是真是假,找绿绡问个水落石出。紫霞山庄位于河南濮阳。花不语当下披了一袭雪白大氅,腰佩长剑,匹马前往。心中有事,途中哪里顾得上歇息个一刻半刻,花不语恨不得插上双翅,一步飞到绿绡身边。

三天后,花不语便赶到了河南濮阳的紫霞山庄庄前,当他掏出那块“相思璧”向把门人禀明身份时,突然只见由庄院中蜂拥出一伙手执刀枪的庄丁来,一字排开,为首一个头目模样的虬髯黑脸大汉冲着他戟指大喝道:“哪来的混账小子,吃了豹子胆了,敢来这儿冒充我们家小姐的未婚夫?我们家小姐早已许配给黑风堡的楼堡主了,识相的你立即从这儿里消失!”

花不语闻言,即惊且怒,他想不到江湖上的传言竟是真的,两眼发黑差点儿晕了过去。他不想和那一帮人理论,气咻咻地当即回马便走,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暂住了下来。

半夜时分,一条黑影翩如惊鸿,宛若游龙,轻轻飞过紫霞庄外围一丈多高的院墙,谁知就在那人双脚刚刚落地时,一张铜丝网蓦地从天而降,兜头罩了下来。“咯咯咯……”随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黑地里亮起无数的灯笼火把,一个身着淡淡绿衫的年轻姑娘排众而出,面对着那个身陷铜丝网中的人哂笑道,“花少侠,本姑娘料你今夜一定会来找我,果不其然,花少侠真是一个多情的种子啊。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既然来了,本姑娘岂能有失地主之礼?——来人,将花少侠恭请到‘香雪厅’歇息!”

一伙人应声直扑上前,七手八脚地按住花不语,一人伸手摘下他腰间的佩剑,一人一抖手中铁锁链,“呛啷”一下子套住他的脖子,将他锁了起来。“绿绡,”花不语此次来本想偷偷找到绿绡当面问个明白,却想不到身陷铜丝网,这当口听了绿绡所说的那番话,直气脸红脖子粗,额上的青筋能当绳搓,厉声质问道,“你说要嫁给我的,却为何爽约,怎么答应嫁给那黑风堡的楼小扇,你如此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绿绡一听,扬声大笑:“花少侠,本姑娘天性爱玩,只不过拿你开开玩笑,用计请你来帮我做一件大事而已,你当我会真嫁给像你这样的一个江湖浪子?人家楼小扇有钱有势,我嫁给他有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你能办得到吗?”

花不语怒问:“你……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什么事?”绿绡咯咯笑道,“我暂时不告许你,急一急你!”说着仰头大笑而去。“你……”花不语一时气结,恨不得吐一口唾液啐到绿绡的脸上。

那伙庄丁推推搡搡地将花不语押到了“香雪厅”。花不语走进一看,赫然发现屋中竖有三十二根石柱子,其中三十一根柱子上都绑着人,一色的年轻男人,他进来,正好凑齐双数三十二个人。使花不语吃惊的是,那些人中有不少的人他都认识,什么缚虎大力士纪要、风雷剑韩仙客、无敌铁腿金三郎等人,都是些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他们怎么都跟赴约似的,全出现在了这儿?“花不语,别来无恙!”花不语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向他打招呼。回首一看,却是与自己平时交往甚密的黄山剑客聂震远。他不由得骇然道:“啊,震远兄,你怎么也在这儿?”“你问我,我还要问你呐。”聂震远脸露一丝苦笑,凄然道:“花不语,实话告许你,我们都中了绿绡那小贱人的美人计啦!”

花不语不解地问:“此话怎讲?”

聂震远告许花不语,在半年前,他就和绿绡相识相爱了。七天前,他也是风闻绿绡要嫁给楼小扇的事后,为赶到这里查清事情真相,一时大意竟中了紫霞山庄里的一个庄丁撒出的“金蚕蛊惑失魂粉”,昏倒在了地上,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被绑在了这里的石柱子上了。这时他才听人说,那绿绡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经许配给黑风堡的楼小扇了,并定于今年的九月初九嫁到黑风堡。起先,她一直对外隐瞒着自己和楼小扇的婚事,并四处活动,专找江湖名门正派年轻的侠士“谈情说爱、私许终生”,到时又故意将她嫁到黑风堡的风声放出去,将那些年轻人引上门来……“她为什么这样做呢?”花不语想不到聂震远与绿绡相识还比自己早两个月,窘迫得恨不得地上裂一道缝钻进去,没等他说完,便迫不急待地问了起来。“她为什么这样做?”一旁的风雷剑韩仙客勃然怒道,“让我们替她送亲,送她去黑风堡。”“我明白了,”花不语黑着脸沉声道,“这个不自惭怍的小女魔!她这样做不仅使她的婚礼显得风光有气势,而且还满足了她这个江湖第一大美女对武林征服的欲望!”“不错。”聂震远叹道:“我还担心我们这三十二个自作多情的大傻瓜,此次去黑风堡,只怕那楼小扇再来个卸磨杀驴,我们是有去无回了!”

花不语后背沁出一层冷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九月初九这天,紫霞山庄里里外外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午时过后,三声礼炮冲天而响,鼓乐声起,一行送亲的队伍落浩浩荡荡地由庄里缓缓走了出来。南乡子就这么一个女儿,这场喜事办得自是排场。但最为引人注目的不是那一拖几里路长的豪华嫁妆,而是那一行铁链加身的三十二个夹在队伍中送亲的年轻人。花不语等人俱被点了穴,能走路,却发不出声,叫不能叫骂不能骂,一个个目光滞呆,都跟中了魔法似的,机械地跟着前面的人移动着两腿。

南乡子紧紧地跟在花不语等三十二个人的身后,就像押送犯人的监斩官似的。在他身边有八个人抬着一口大红楠木箱子,有人说那里面装了他历年来所积藏的金银珠宝,现在全陪送给他的女儿了。

这一行送亲的队伍历时了五天,渡黄河,过济宁,迤逦千里,终于赶到了黑风堡前。

早有人将消息送到堡内。“轰、轰、轰……”自黑风堡中飞起一朵朵硕大的烟花,冲向天空,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的飞蝶,点缀在碧空间,又像是成千上万的彩色蝙蝠,漫天飞舞流窜。“哈哈哈……”随着一阵势若豹啸的大笑声,身着团花新郎装的楼小扇,在一众剽悍精壮大汉的前呼后拥中,骑着一匹高大头大马,走出城堡,将一行送亲的队伍迎进堡内。他身旁的那些人奉仰谄媚地齐声唱诺道:“恭喜堡主拥得玉人归!”

新娘的花轿在楼府的大门口停了下来。按规矩,楼小扇得进花轿将新娘背出来。可是,当满面傲色的楼小扇跳下马背,钻进花轿中时,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啊——”只听得从轿中传出绿绡一声尖利的惨叫,她整个人破轿而出,衣袂飘飘,直飞到南乡子的身边。随后就见楼小扇青紫着一张脸,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跌跌撞撞从轿中跑了出来。

轿中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绿绡显然是被楼小扇一掌打出轿来的。

她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父亲喊道:“姓楼的已经中了我的‘黑煞刺’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南乡子“嗖”地一下,从腰间拨出佩刀,唰、唰、唰……手起刀落,眨眼间砍断了花不语等人身上的铁锁链,同时解开了他们身上的穴道。绿绡随即运力于掌,一掌疾出,“啪”地一声,打开了那口大红楠木箱子。众人一看,原来里面装的都是自己的兵器,一霎那间,他们仿佛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诸位兄弟,为武林除害的机会到了!”花不语一声长啸,绰剑在手,身子一掠而起,跃起数丈来高,飞鹰缚兔般直向楼小扇那里扑了过去。

黄山剑客聂震远、缚虎大力士纪要、风雷剑韩仙客、无敌铁腿金三郎等人也都操起兵械,直似滚雪球一般地杀向黑风堡的人。一时间,刀剑纵横狂潮怒卷,杀气四激风雷彻空,尖啸惨嘶声彼起此伏,天地为之色变……

楼小扇中了绿绡的毒刺,浑身忽冷忽热,脸色忽青忽白,手脚更是不灵便。这个生性冷酷、凶残暴虐的家伙,一向自视甚高睥睨天下唯我独尊,连做梦也想不到绿绡突然会行刺于他。在他的意识里,自己能娶她绿绡为妻,实是她南家的福星高照,她怎么如此不识好歹呢?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连一点儿防备都没有的楼小扇,一霎间惊懵了!此刻,他正想拔腿回到屋中去取剑出来应战,倏地一条人影夹着凌厉的风势,自空而降,横拦在了他的面前。“看剑!”花不语怒喝一声,一式“画帘半挑,风卷落花愁”,长剑迸出七朵剑花,直刺他的前胸。

楼小扇霍地慌忙抽身一闪,回手招架,一式“云龙摘珠”,力贯五指,臂如锋镝,骈指如剪,想赤手夺下对方手中的剑来。岂料一运力,他只觉得体内五脏六肺跟掏空了似的,冷汗涔涔,功力一现即失。大骇之下,花不语又是一剑刺到。“救……”楼小扇招架不住,知大势已去,一个“命”字还没有喊出来,就被一剑穿胸,一声闷哼,一头栽倒在了地上,一命呜呼。

楼小扇一死,黑风堡的人一时大乱起来。不知是谁喊叫起来:“准备火炮,炸死这些人,为楼堡主报仇!”谁都知道,黑风堡的火炮在江湖是赫赫有名的。南乡子听到喊声,突然掏出打火石,一下子点燃了全身的衣衫,飘身而起,就像一只火鸟似的,凌空一翻,兔起鹘落,疾飞向黑风堡的火炮库。“父亲——”绿绡见状,发出一声惨呼,想冲过去阻拦自己的父亲,可已经来不及了。

南乡子犹如一支脱弦的飞箭,破窗冲进了堆满了火药的火炮库。“轰隆隆”,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库房爆炸开来。上千片屋瓦“嘶嘶”地尖啸着,在气流中跟黑老鸦似的四散激飞;熊熊的烈火舔着天底,烧红了整个苍穹。南乡子在这阵爆炸中,身子也化作了无数的黑色碎片,向四周飞散开来……

黑风堡的人,眼见最后的一线希望都没有了,已无心恋战,腿长的拨脚就溜了。

不可一世的黑风堡,一眨眼间就这样江湖中彻底地瓦解了!

事后花不语等人才知道绿绡的用心良苦,原来她的所作所为,一切都是为了铲除黑风堡。早在一年多前,姓楼的风闻绿绡美色绝代,派人前来紫霞山庄提亲,绿绡这才想起借此机会来铲除黑风堡。但她知道,凭她和父亲的力量,是根本无法能做到的。为此,她这才用奇计,找来了花不语等一些名门正派的侠义之士前来相助,又因事关隐密,为保证此次的行动万无一失,故此她没有向任何人透露一点风声。当事人花不语等人自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计划,她那细致缜密的计谋。

她还以自己的名字,把这次行动命名为“绿绡刺”。

——刺杀楼小扇,铲除黑风堡。

花不语此时方明白,绿绡那半带开玩笑地说请他来帮她做一件大事,原来话中有话。

真相大白,花不语等人哪能还有半点怪罪绿绡之心,都把她当作武林中第一侠义之女。他们深知,楼小扇被除,他那个在朝廷中官居一品位高权重的父亲决不会因此善罢甘休,一行人离开黑风堡后,迅速隐遁到深山,一个名叫短松岗的山谷中。

说出来谁也不相信,到了深山里后,绿绡和花不语、聂震远等三十二个人举行了婚礼。因为她向他们每一个人都承诺过,她这一生是非他们莫属的,她得实践自己对他们的承诺。一个姑娘一下子嫁给三十二个男人,说起来这很荒唐,但他们就这样做了。他们三十三个人攀上短松岗对面一座高耸入云山顶,在山巅跪成一排,折草为香,对天起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又虽然他们成了夫妻,但睡觉时,三十二男人围在绿绡的身边,却没有一个人碰一下她的身子,在他们的心目中,她是一个圣女,一个不能让任何人玷污的圣洁的女子。她既是圣女,又是所有人的妻子。三十二男人和一个女人,就在那片深山里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出则同伴,进则随影,云水悠悠,笑语晏晏……

绿绡和那三十二个男人奇特的夫妻关系,给这幽闭、静谧的深山,点缀了一道绮丽而夺目的风景线。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所隐居的地方,很快被楼小扇的那个在京中当大官的父亲所派出的人侦察到了。

楼小扇的那个父亲,人称楼老怪,原本是六扇门中人,他是靠镇压义军而爬上今天这个位置的,其铁臂神功在江湖也堪称一绝。他为了给儿子报仇,手持一柄三百多斤重的大砍刀,亲自率领了数百名大内高手和上千名缇骑,昼行夜驰,一天半夜时分潜至短松岗,将绿绡、花不语等人的藏身之处围了个水泄不通。

明月高悬,星辉遍地。

风不动,树不摇,秋虫唧唧,如梦如幻。

一切仿佛始自鸿蒙之初,万物都是静止不动的。

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短松岗上,绿绡纤腰束素,脸上凝结着一层寒霜。她那一双琉璃似的星目,静静地辗过围在她身边那三十二个男人的脸上——那一张张都是年轻英俊的脸啊,也是任何女孩都在梦中期盼的脸!

绿绡此时心中似有万般难言的断肠之痛,一点红唇颤了几颤,半晌,这才启齿道:“各位夫君,大敌当前,生死一战,再所难免。可叹我与夫君们虽有夫妻之名,却无红绡帐中绚丽而浪漫的夫妻之实,碧血黄沙,明月空照,短暂人生,也许今夜就此结束,你们会不会对我有所恨怨?”“绿绡,你说哪里话?除魔卫道,乃是每一个侠义之士职责和夙愿。能与你战死一起,那是我们的荣幸。如果有来生,但愿我们还能在一起!”

聂震远等人齐声长啸道:“绿绡,我们都愿与你战死一起,无怨无悔!”

刀在手,剑出鞘,箭上弦,齐斩斩的宏声犹在夜空里回荡,一个女人,三十二个男人,他们都跃上了马背。

随后,绿绡又簇马向前,逐一在每个人的脸上深深地吻了一下,在每一个人的脸上留下了她的一点红唇印。皎洁的月光下,她看见自己那三十二个夫君轮廓分明的脸上、蜿蜓着一行行闪亮的液体……

据说,那天半夜所有参战的人,都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深山。次日,当有人走到那儿时,触目遍地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山沟沟里几可血流漂杵,所有倒在地上的人都已面目全非,认不出谁是谁了。山色苍茫,阴风凄厉,带血的夕阳悄然西落。人们将那些尸体翻了个遍,也没有从中辨认出绿绡、花不语等那三十二个人的尸体来。

后来江湖中人给他们立了三十三座衣冠墓。在坟墓的中间,竖了三十二座年轻男人和一座女子的塑像。那女子的脸上有一层浅浅的笑容,是那种很婉约的笑容。

但也有人猜疑他们根本没有死,还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并且活得非常好……

幻月神镜

清光绪年间,皖南宣城敬亭山脚下的巴掌村,住着一个姓尚的老秀才,他有一个名叫段红烟养女,年方二八,长得是明眸皓齿,娇媚动人。她身边藏有一面镜子,这镜子可不是一般普通的镜子,不论多么凶恶的歹徒,只要一碰上这面镜子,就得听凭她的摆布了。

段红烟原本是苏州人,父亲段天誉是当地的一名商人,经营了几家米行,不知怎么回事儿,他竟得罪了一个名叫金守利的知府,姓金的愣是给他捏造了一个谋反的罪名,上奏朝廷,得到了皇上的圣旨,要将段家满门抄斩。那天半夜,段家人正在睡梦中,姓金的带了一帮人马出其不意地冲杀了进来,除了段红烟一人逃脱以外,可怜段天誉一家人都惨遭杀害。当时段红烟才六岁,一路上靠着乞讨,流落到了皖南,后来被尚老秀才收养了下来。

尚老秀才夫妻二人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生育。虽然如此,但他们子女不少,那些孩子都是他们从路边捡来的,都是一些无家可归的孤儿。尚老秀才祖上是做大生意的,家里有的是钱。他利用自己的学识,在家开了一所学堂,教那些孩子读书。在这些孩子当中,最聪明的要数段红烟了,无论教她什么,总是一学就会。闲时,段红烟便跑到敬亭山上习练武功。每到月圆之夜,她还喜欢从怀里摸出一尺见方的玉片来,在月亮底下搜集一些草叶上的露水,放在那块玉片上,用心地打磨。每打磨一次,她都要割破手指,用自己的鲜血来清洗掉玉片上面的污垢。日长天久,段红烟的武功虽然练得只是平常,但那块晶莹的玉石,却被她打磨得像碧海夜空中的一轮明月,她还为它取名叫幻月镜。可段红烟怎么也想不到,这面幻月镜的出世,竟给尚老秀才一家人带来了杀身之祸。

原来有一天傍晚,段红烟无事,和尚老秀才收养的那几个兄弟姐妹闲聊,聊着,聊着,天黑了下来,她眼珠一转笑着问他们:“大家是不是肚子有一点儿饿了?今晚我请客,请你们到月亮的广寒宫里品尝嫦娥的拿手好菜去!”众人一听都大笑了起来:“红烟,你真会开玩笑,这月宫如何去得?”“你们不信?”段红烟狡黠地冲着他们眨了眨眼睛,道,“我马上就领你们去!”说着,她叫人吹熄屋内的蜡烛,从怀里取出那片幻月镜来,冲着上面轻轻呵了一口气,一霎间,只见那面幻月镜大放光芒,整个屋子里的东西都被笼罩在清辉之下,如同白昼一般。在场的人都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说来也怪,那面幻月镜在人们的眼前好像变得越来越大,有一人多高时,渐渐地,那镜子里竟出现了琼楼玉阁,里面不断有丝竹伴着歌舞之声传来。段红烟笑道:“好啦,我们还是去广寒宫玩玩吧!”接着,她领先一步跨进了幻月镜中。其余的人像中了魔法似的,不由自主地都跟着跨了进去。恍惚间,大家好像来到了城郊野外,只见段红烟把手一招,从旁边叫来一辆马车,众人全上了车子。

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那辆马车载着一行人,也不知行驶了多久,前面的琼楼玉阁越来越近。到了面前,段红烟领着他们走了进去,穿过几个走廊,来到一个大厅,又沿着厅内一旁的阶梯拾级而上,居然来到了一座酒楼之上。她带着他们在一个桌前坐下,早有人送上酒和菜来。隔着一道屏风,有十多个年轻女子在那儿歌舞弹唱。一行人吃着喝着,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酒足饭饱,段红烟笑道:“我们该回去了。”走出酒楼,尚老秀才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了一下,他这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道:“咦,这不是才开张的‘月宫酒楼’么?我们怎么到城里来了?”其他人一看,也都惊得目瞪口呆,问段红烟是怎么一回事儿,只见她竟从怀里掏出那面幻月镜来,笑着不答。一时间,所有的人都懵了:大家明明跟着她进了那面镜子里,而那镜子怎么在她的怀里呢?

段红烟有一面幻月神镜的事,没隔几天就很快传开了。那天一早,天刚麻花儿亮,段红烟像往常一样,去敬亭山上练武。待日上三竿回家里,人还没有跨进家门,就有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面而来。她情知不妙,大步流星冲进屋内,只见养父母以及那些兄弟姐妹全横七竖八倒在了血泊之中。“天呀,”段红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扑到尚老秀才的身上大声哭喊起来,“父亲,这是怎么啦?你醒醒啊!……”幸好尚老秀才还有一口气,段红烟哭喊了好一会子,他终于睁开了眼睛,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原来就在今天一早段红烟上山习武的时候,来了一个自称名叫储天飞的人,脸上有一道斜斜的刀疤,手里提着一柄三尺阔口大刀,张口要尚老秀才交出段红烟,他要找她要那面幻月镜。尚老秀才见来者满脸杀气,又深知那面幻月镜是段红烟的心爱之物,自然不肯说出她的去向。谁知那姓储的家伙顿时勃然大怒,一刀就将他老伴给砍倒在了地上。众人一见,全扑上去要与那姓储的拼命,无奈都不是他的对手,全倒在了他的刀下。“红烟,”尚老秀才气若游丝一般地向段红烟叮嘱道,“那姓储的一定还会找你的,我在他面前说你到外地去了,你……你快逃离这里吧……”话刚说完,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不,我不会逃的,”段红烟跪在地上,仰天长啸道,“我要替你们报仇!”

安葬了养父母和那些弟妹们,没有等那姓储的找上门来,段红烟却开始四处寻找起他来了。

却说那储天飞绰号叫白眼狼,是多年前从外地流蹿到这儿一带有名的大盗,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由于这家伙武功高强深不可测,再加上他善于易容行踪诡秘,官府曾请了多少能人异士,想把他逮捕绳之以法,但都有去无回死在了他的剑下。眼下段红烟却要找这种人报仇,没有人不替她捏一把汗,说她是飞蛾投火,自己找死。有许多好心人劝她算了,趁那姓储的没有找上她,赶快远走高飞,找个地方隐藏起来。可段红烟一点儿听不进去,说她如不亲自除掉这一凶顽,决不罢休!别人都还以为她是疯了,凭她那点儿武功,怎么是那姓储的对手呢?

段红烟怎知,她在找白眼狼的同时,白眼狼为了得到那面幻月镜,也在四处打听她的下落。这天,段红烟正在邻县一个小镇上的饭馆吃饭,白眼狼一下子闯了进来,一见她扬声狂笑:“段红烟,你让我找得好苦,终于让我打听到你来这儿了?”“你就是别人说的那个白眼狼?”段红烟抬头一年看他脸上的那道斜斜的刀疤,便猜出他就是白眼狼了,“你来得正好,我也正在找你。听说你想得到我手中的幻月镜,这也不难,只要你能胜得了我手中之剑就行了!”说着,嗖地一下,她从腰间抽出一柄长剑来。白眼狼见了,仰头又发出一阵得意地狂笑:“姑娘,你真不知死活,就凭你也想跟我交手?哈哈,今天大爷就连你和那面神镜一块给夺过来!”一边拨出大刀,一边向段红烟扑来。

岂料段红烟就在这当口,冷不丁地从身上掏出那面幻月镜来,她在上面呵上一口气,一时间光华四射,与此同时,那面镜子在人们的眼前一下变得好大,白眼狼一时间看得呆了。此时,只见段红烟往镜中一跳,回过头冲他厉声喝道:“白眼狼,你过来,我要与你比个高低!”白眼狼身不由主地也跟着跳进镜子,再一看,四周云雾缭绕什么也看不清,哪儿还有段红烟的人影儿?“你……姓段的,”白眼狼大叫道,“你在哪里?”“我在这,你来啊!”随着段红烟的话音,云雾散尽,远远见一片山林,她身披一袭红衣,正用剑指着他回答。白眼狼一个白鹤展翅,疾扑过去,眼睁睁地看到了她的面前,却又不见了她的踪影。不久,段红烟又在另一个地方出现了,这时她却换了一袭蓝衣,他再扑过去,又扑了一个空。白眼狼三番五次捕捉不到段红烟的踪影,不免心生惊慌,就在他摸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时,忽听从背后传来一声娇叱:“白眼狼,你死去吧!”未待转过身来,一柄剑已由后背穿透到了他的前胸……

几天后,当段红烟提着白眼狼的脑袋回到宣城时,一下子引起了轰动,宣城县令亲自撰文,请求朝廷对段红烟给予表彰。时隔一个多月,朝廷圣旨果然下来了,赐以段红烟为“天下第一侠女”的称号。同时,宣城县令又在衙门里摆酒设宴,为段红烟举行了隆重的庆贺典礼。段红烟是滴酒不尝的人,可经不住县令的再三劝酒,勉强只喝了小一口。谁知她刚喝下那一小口酒,就一阵天旋地转,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顿时不省人事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段红烟醒转过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好像是一个大客厅,四周还有许多带刀侍卫把守着,正中的一张楠木太师椅上,坐着一个尖脸猴腮年近半百的老头,他的手中正把玩着她藏在身上的那面幻月镜。不同的是,那面幻月镜在段红烟身上时,颜色是洁白晶莹的,拿出来能像月亮一样放出清辉来;而此时,那镜在那老者的手中,呈现的却是一种紫黑色的颜色,没有一点儿光泽度。“段红烟,你这一觉睡得真长呀,”那老头见段红烟醒了过来,抖着鼻子下的两撇老鼠胡须,突然狞笑了起来:“一睡就是五六天的时间,看来你们宣城县令那放在酒中的蒙汗药还真够厉害的呀。”段红烟闻言大惊失色:“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你什么时候将我的幻月镜给搜去了?快还我!”“呵呵,想知道我是谁?”那老头道,“老夫不妨告诉你,本人正是当年的苏州知府金守利。想当年,为了你身上的这块玉,老夫费了多少苦心啊,只是想不到多年不见,你竟把它打磨成了一面什么幻月镜,更成了一件绝世之宝。你告诉我,为何这面镜子到我手里竟变了颜色了?”

原来,段红烟早先身上所藏的这块玉,又名叫天灵玉,是她父亲段天誉年轻时去高丽时,一个高丽朋友送给他的。传说这玉能通灵,不能什么人带在身上都有一种超感应能力,能感觉到远在千里之外亲人的生死祸福。后来这事不知怎么的被身为苏州知府的金守利得知了,就想将这块宝玉占为己有,派人到段家来索讨。谁知段天誉根本不买他的账,这一下子把他可气坏了,这才上告朝廷,给段家捏造了一个罪名,要将段家人全置于死地。可他没有想到,他杀了段天誉的一家人,却没有找到那块天灵玉。后来,他凭着关系,升调到京城当了大官,一直到前不久,宣城县令上文朝廷要给段红烟进行表彰,这才查清段红烟是段天誉的女儿,她已经将天灵玉打磨成了一面神奇的幻月镜。为想夺得这面幻月镜,他暗中下令让宣城县令设宴以给段红烟庆功为由,有蒙汗药将她药倒,并将她送至京城。宣城县令深知他是慈禧太后眼中的大红人,哪敢得罪他,于是按他的计策做了……

得知事情经过,旧仇新恨一下子涌上了段红颜的心头。面对仇人,她故作镇静状,道:“原来你就是金大人啊!你知道为什么这面幻月镜在你手里会变黑吗?因为你心肠太黑了!”“胡说,”金守利一听恼了起来,“你今天一定让它给我变白,否则我立即让你死!”段红颜又装做害怕的样子,道:“大人,你将幻月镜给我,我自有办法让它还回本来面目!”金守利看看大厅中有那么多带刀侍卫在场,料想她插翅难逃,就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那面幻月镜递给了段红烟。

说来也奇了,那面幻月镜一到段红烟的手里,霎时变得晶莹透明,她在上面呵上一口气,立即放出清辉来,整个大厅好像被罩在了如水的月光中。那面幻月镜在众人的眼中越变越大,段红烟一转身,霍地一下子,跃进了镜中,转身就跑。那金守利好像想起什么,跺脚冲那帮带刀侍卫喝道:“快,你们快给我将那姓段的抓回来……”说着,带头跳进了镜中。待那帮侍卫跟着跑进那面镜中后,屋里顿时一暗,那面镜子连同金守利一行人也倏地没有踪影儿了。大厅里的几个仆人都看得呆了。

别人哪里想到,那天灵玉还有一样奇妙之处,如果在月圆之夜,用露水和鲜血将它打磨成镜子,它不仅能像月亮一样大放清辉,而且能根据人的意念产生神奇的幻觉。镜子变大,以及段红烟跳入镜中,那都是一种假象,只是别人看不出来罢了。而别人跟着进入这种幻觉中,大脑就会不受自己支配了,而任由段红玉来摆布了。另外,这幻月镜能认人,因为是用段红烟身上鲜血打磨出来的,因此,也只在她的手中才能产生这神奇的效果来。

一直过了半个多月,有人在距京城几十里外的山中的一座悬崖旁,发现了金守利的尸体。但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他的尸体竟吊在一棵一丈多高的树梢上,看上去像是自尽而死的,那一帮带刀侍卫,有的躺在悬崖下,有的头扎在阴沟里,还有的盘腿坐在地上,一只手提着刀,一只手提着自己的头颅……

至于段红烟,谁也不知道她带着那面幻月镜到什么地方去了。

欺骗女儿的市委书记

张姗是嘉江市市委书记的女儿,明年就要大学毕业,暑假期间,想找一个单位实习,感受一下社会和校园的不同。按说张姗是学教育的,要实习应该到学校里去,可是暑假里学生都放了假,哪里有什么课好上。爸爸建议她到机关里锻炼锻炼,张姗小嘴一撅,说:“哼,到机关里,人家都知道我是市委书记的闺女,肯定都让着我,能学到什么东西。”张书记一听连连夸闺女有见识,他提议:“不行,就找一家企业?”

书记夫人可不答应了:“那哪行?现在企业效益普遍不好,工人工资都发不下来,对市委意见大着呢,你让闺女去厂里打工,那些工人说不定怎么捉弄她呢。”

一家人正讨论不定,爸爸的朋友林伯伯来访,他是刚刚辞职下海的市规划院院长,打算开一家酒店,他说现在正缺一名酒店经理,欢迎张姗屈尊就任。爸爸连连摆手:“她小孩子家,懂什么。让她做经理,还不把你的老本都赔进去了!”“怎么会赔,姗姗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就觉得她格外聪明,学什么会什么。现代社会讲究的是全面发展,让姗姗学学做生意也没什么不好嘛。不管你同不同意,我可是要重金聘请啊。”

张姗本来就对林伯伯辞官经商十分佩服,一听他说要聘自己当经理,顿时来了劲,“好啊,林伯伯,我正想学您做商海强人呢。”爸爸拗不过张姗,只好由着她,但是一再叮嘱张姗凡事多请示林伯伯,不可自作主张,试试不行就赶快辞职,别耽误了人家的经营。

第二天,张姗就走马上任了。在开业庆典上,张姗还亲自剪彩。很多单位和个人前来致贺,当地媒体的记者还采写了新闻在晚报上发表,报道了珊瑚酒家大胆聘用在读女大学生担任经理的事迹。这下子珊瑚酒家出了名了,许多人来吃饭,就是冲着见见市委书记家当经理的女儿。

张姗在经营上的确很用心,决心干出点成绩让爸爸看看。她发现林伯伯为所有菜谱定的价位都很低,普遍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张姗心想可能是因为刚刚开业,为了促销吧。一个星期过去了,由于菜价太低,微有盈利,张姗很惭愧地向林伯伯做汇报,没想到林伯伯一看营业额就要求:“继续降价!”“还要降价,再降价就没有任何利润空间了!”“要让利于民嘛,做生意不能只顾眼前。另外可以广做广告啊,为节省费用,你这个经理可亲自上电视做推介呀,姗姗长得这么漂亮,效果一定不比明星差。哈哈!”林伯伯拍拍张姗的肩膀,笑呵呵的。

因为爸爸交代经营上要多听林伯伯的意见,张姗也只好遵从他的意思。经过全面降价和大做广告以后,营业额一路飙升,每天都是顾客盈门,别的饭店都眼红得不得了,林伯伯整天高兴得乐呵呵的。

但是价位这样低还能赚到钱吗?张姗去找会计,会计说老板交代只对他一个人负责,账目不能让任何人查看。她又去找林伯伯,他笃定地说:“薄利多销嘛,咱们营业额这么大,自然有钱赚的。姗姗,你的工资是按照营业额提成的,放心好了,伯伯不会亏待你,更不会做赔钱的买卖的。”爸爸经常过问张姗的打工情况,她把疑问告诉爸爸,爸爸笑着说:“做生意可能是各有各的招数吧,你只管按林伯伯的安排做就是了。”

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开学前,林伯伯又一次来到张家,带来了一只厚厚的大信封,里边是两万块钱,说这是张姗的工资。爸爸说什么也不肯收。林伯伯笑着说:“讲好的按营业额提成,我不能在孩子面前食言啊,这两个月我们的营业额超过了两百万呢。”林伯伯一走,爸爸马上安排秘书把两万元存进了廉政账户。张姗挺委屈,觉得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应该被爸爸没收。妈妈劝她说:“既然是打工,长本事才是最重要的,赚不赚钱倒无所谓。”

经过两个月的实习的检验,张姗自认为还真有经营天赋,她想不如毕业后就搞经营好了。寒假还没有开始,她就盘算着继续到林伯伯的酒店实习锻炼。从学校回来一下火车,她来不及见爸爸、妈妈就直接跑到了珊瑚酒家,没想到珊瑚酒家已经关门了。

回到家里,张姗立马拨通了爸爸的电话,爸爸告诉她,林伯伯因为贪污罪被逮捕了。“为什么?”张姗惊讶得眼珠子都要飞出来了——“傻孩子,你在珊瑚酒家打工的经历,帮助我们发现了这只蛀虫。林子豪辞职前,已经有人举报他贪污,他担心露出马脚才提出离任,但是经过离任审计没有发现他的经济问题,只好允许他辞职。离任后他立即开了珊瑚酒店,又请你做经理,原以为他想借你是市委书记的女儿做不用花钱的广告,没想到他是一箭双雕,要借开酒店的名义洗钱,使他的非法收入合法化,这就是为什么他总是把菜价压得很低的缘故。他开酒店并不为了赚钱,而是要借生意兴隆的声势掩人耳目,我也将计就计让你从酒店里发现他亏本经营却宣传盈利丰厚的问题。你暑假过去开学后,反贪局组织了对他的调查,查明他的来源不明收入居然达到五百多万!”

张姗委屈极了,“爸爸,你们早就知道他有问题,却把我一个人蒙在鼓里做你们的道具,我的打工还有什么价值?”“乖女儿,你帮助全市人民挖出了大蛀虫,使五百多万资产收归国库,这里边有你很大的功劳啊。”

奇特的谋杀案

这天下午,青江市苏阳区光华路派出所来了一位衣着华贵的中年妇女,说有重要案情要报告。接待这名妇女的是干了二十年刑警的老警察贺光明。

中年妇女说,她是威野电脑有限公司的财务部经理王南雁,她得到消息,有人要谋杀她们公司的总经理朱运旺。

贺光明和助手小罗对视了一眼,问道:“这个情况你怎么知道的。”“这个……”王南雁有些犹豫,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反正这事情绝对是真的,至于我怎么知道的,你们就别问了。”

接下来不管贺光明怎样追问,她再也不肯多说一句。核对了口供记录之后,贺光明不得不让王南雁离开了派出所。

接着贺光明把这事情跟所里的头头们汇报了一下,他觉得王南雁说话的态度感觉不像是说谎,再说她编这么个谎话对她自己也没有一点好处。因此他建议,此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等出了事再采取行动就晚了。

最后,所里经研究决定,对朱运旺实施保护,并请他来派出所协助调查。

朱运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秃顶,腹部隆起,典型的暴发户形象。听派出所的同志介绍了情况,问起他是否跟人结仇,他一个劲儿地笑着说:“我们这些生意人最讲究和气生财,怎么会跟人结仇呢。不过,生意上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但也不至于为这要我的命吧。”听说是自己公司的财务经理王南雁提供的消息,他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我最近在工作上跟她有点矛盾,可能是她故意吓吓我吧。”

朱运旺走后,贺光明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派助手小罗去跟踪并保护朱运旺。

小罗开着北京吉普盯上了朱运旺的大奔,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车到比较偏僻的青飞路时,突然对面有一辆大型卡车疾驰而来,径直对着大奔撞了上去。小罗一声“啊”还在嘴里打转,两辆车已经撞到了一起,大奔像橡皮模型车一样严重扭曲变形。卡车停了一下,马上加速离去了。因为天已经开始黑了,小罗拼命睁大眼睛也没看清货车的车牌号,只隐隐看到最后三个数字是848。

小罗暗叫不好,飞快赶过去,先保护好现场,然后立马打电话给贺光明,简单介绍了这里的情况。贺光明一听叫声糟了,赶紧赶往出事地点。

贺光明到达的时候,朱运旺已经被120的救护车载走了。小罗告诉贺光明,朱运旺当场死亡。贺光明皱了皱眉头,果断地说:“马上传王南雁。”

王南雁听说朱运旺死了,脸色大变,但她还是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出消息的来源,贺光明没有办法。因天色太晚,只好让王南雁回家,并一再叮嘱她好好想想,配合调查。

第二天,在对威野电脑公司员工逐一调查后,没有发现可疑的人,贺光明决定再次找王南雁谈话。

谁知这时却发现王南雁已经失踪了,无论是公司还是她家都再也找不到她的影子。贺光明想,根据她事先提供的消息,显然她有可能知道这件事的内情?她的失踪是不是怕凶手杀人灭口?或者她已经被凶手灭口了?

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现在,唯一的线索是小罗那天看到卡车的车牌号尾数是848。干警们来到交通局,查询了全市所有尾数为848的卡车,共有36辆。经过近一个月的艰难排查,贺光明他们把目光集中到了一辆车号为青A3848的卡车身上。卡车的主人是个生意人,他提供线索说他的车雇了一个名叫苟金钟,外号“皮皮狗”的小青年当司机。可这个“皮皮狗”在一个月前突然失踪了,连工资也没问他要。后来他才发现卡车上有严重的撞击痕迹。

经鉴定,这辆车正是朱运旺车祸中的肇事车辆。

干警们根据车主提供的情况直扑苟金钟的老家,把回家避风头的“皮皮狗”逮了个正着。

审讯中,面对大量的证据,苟金钟承认那辆大奔是自己的卡车撞的,他说出事那天他喝了点酒,有点迷迷糊糊,不知怎么就把轿车给撞了。当时他吓了一跳,匆忙看看四周没有什么人,就开车跑了。

事情已经清楚了,但贺光明总觉得哪里不对?如果这是一个意外,王南雁怎么会预先知道呢?而且事后又为什么会偷偷离开呢?但调查显示,苟金钟和朱运旺是两个完全不同阶层的人,没有任何关系,苟金钟没有理由去谋杀朱运旺啊。

这时,却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在一次偷窃案中抓到的小偷,为了将功折罪,主动供出他相熟的一个混混“花龙”在一次喝醉酒时说,最近接了一桩生意,去杀一个什么电脑公司的叫朱运旺的老板。

贺光明问:“你为什么把名字记得这么清楚?”

小偷说:“因为我当时觉得好笑,心想还运旺呢,马上就不旺了,命都丢了还能旺吗?您说呢?”

贺光明又问:“知道是谁让他去杀的吗?”

小偷说:“没见过,不过听花龙说,是姓朱的手下一个经理,还是个女的。”

贺光明大吃一惊:难道是她?王南雁?莫非她是畏罪潜逃?可转念一想不对呀,既然她出一大笔钱请人杀朱运旺,又为什么来报案呢?那钱不是打水漂了吗?

正在大家为这件事焦头烂额的时候,王南雁出人意料地来投案自首了。

王南雁交待,的确是她雇人谋杀朱运旺的。因为她最近在公司的一个预算上跟朱运旺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性格暴躁的朱运旺在公司的高层会议上当着众人的面用粗野的语言斥骂她。自尊心很强的王南雁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当晚她在酒吧喝得大醉,一个名叫“花龙”的混混儿趁机凑上来蹭话,听王南雁说了事情经过之后,就一个劲儿怂恿王南雁“整死”朱运旺雪恨。盛怒中的王南雁哪经得起他一再相激,头脑一热,决定以六万元的价格,托“花龙”帮他找个杀手杀掉朱运旺。“花龙”收了钱后答应她会尽快把事情办妥。“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要上派出所报案?”

王南雁说当初找人杀朱运旺是因为一时冲动,事后却越想越怕,她知道这是犯法的,杀头的罪,她早就跟丈夫离婚了,独自带着还没成年的儿子,如果自己出了什么事,孩子该怎么办?她越想越胆颤心惊,最后决定取消这个杀人计划。可她却怎么也找不到“花龙”了,想来想去没有办法,无奈之下想出个险招,上派出所报案。她想只要警察保住朱运旺的命,即使杀手被抓到供出她,因为后果不严重,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罪。

可是出乎她预料的是,朱运旺真的死了。她害怕了,那晚从派出所回来之后就收拾东西带上孩子逃走了。可逃亡途中那种心惊胆颤的感觉实在不好受,更让她难受的是,才十三岁的孩子也跟着她受罪。稍通法律的她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最好只好回来自首。

王南雁被依法拘捕了。

再审苟金钟,他坚决否认收过“花龙”的钱去谋杀朱运旺,他甚至不承认自己认识“花龙”,他坚持那起车祸只是个意外。

贺光明感到有点棘手,这样一来,没有直接的证据指向王南雁,证明朱运旺的死跟她有关。看来,目前唯一的办法是找到“花龙“。贺光明和他的同事在王南雁常去的酒吧蹲了很长时间,连“花龙”的影子也没瞧见。看样子这小子溜了。

正在着急,小罗报告说,邻市在一起聚众赌博案中抓到一个外号“花龙”的混混,因见了青江市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就立即通知了他们。贺光明大感振奋,立刻派人把“花龙”从邻市带了回来。经过突审,“花龙”终于全部交待了。

事情的真相大大出乎干警们的意料之外。

花龙承认,王南雁的确曾经交给他六万块钱让他帮忙雇人杀朱运旺,但朱运旺的死却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当时他收了钱就跑了,根本没替王南雁办事。他想这王南雁是个弱女子,跟黑道也没有联系,这笔钱吞了也是白吞。为保险起见,他带着钱迅速离开了青江市。

真相大白,朱运旺的车祸纯粹是意外,却没想到造成了一个天大的巧合,差点把王南雁送上了断头台。

对于王南雁买凶杀人的行为,念其与朱运旺死亡事件没有关系,而且有后悔投案表现,进行教育后再罚拘禁三个月,六万元钱依法没收。

贺光明语重心长地对王南雁说:“人在社会中生活总会碰到各色各样的矛盾,我们要学会冷静和宽容,也要学会珍惜生命。一时冲动,毁掉的不仅是别人,也会是自己和亲人啊!”

王南雁泪水涟涟,重重地点点头。

第三章

失传的“玫瑰红”

这一年,皖南宣城一带出了个名叫卜天雕的飞贼,他武功高强,杀人放火,采花睡柳,几乎无恶不作。每次作案后,他都要在墙壁上画一个白骷髅头,江湖上人称“骷髅盗”。

骷髅盗曾拜一西域异人为师,练就了一口混元真气,他能随意改变自己的体形和容貌。官府虽然多次张贴榜文,请武林高手捉拿骷髅盗,但终因骷髅盗神出鬼没,对他的相貌和行踪一无所知,结果不了了之。

这天,一个叫媚娘的神秘女子,在城东租了一个门面,开了一个酒店。她在别人面前,始终以一袭轻纱遮面,谁也看不清她的真实面孔。她卖的酒是她亲手酿造的,酒的名字也挺吸引人,叫“玫瑰红”。

媚娘酒店开张的头一天,就赢得开门红。不知道她从哪儿学到一种绝活,酿出的“玫瑰红”酒,不论喝多少都不会醉,几碗下肚,能迅速从体内排出,看起来像是淌的汗,不过那汗是红色的,并散发出玫瑰花般的香气。喝过这种酒,再洗一个澡,整个人会觉得神清气爽,超凡脱俗。

一时间,媚娘与她的“玫瑰红”酒名声大震,南来北往的客人,都以能品尝到媚娘酿的美酒而感到荣幸。一些有钱人,不管路途多远,都要隔三岔五地往媚娘酒店里跑。可没过多长时间,媚娘就订下了一个古怪规矩,每三天开一次店门,不管是谁来了酒瘾,肯花多少钱,要想求得她多开一天店门,她也不答应。后来,她竟一个月只开两天店门。再后来,她索性三个月才开一次店门。有一次,县令皇甫一逸要给自己的母亲做寿,亲自来找媚娘买几坛“玫瑰红”,因没有到酒店开门之日,说什么她也不肯卖。逼得紧了,她竟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来,横在自己的脖子上,说:“大人,小女子订下这个规矩,自然有其中的缘由。你如果再逼我,小女子便死在你面前!”弄得皇甫一逸脸红一阵白一阵,摇着头悻悻而去。

媚娘酒店雇了不少伙计。有人给她算了一笔账,自从她订下这个古怪规矩后,不但不赚钱,反而每天要倒贴上不少银两,以付伙计的工资。她放着这么红火的生意不做,到底是图个啥?大伙儿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别人议论纷纷,媚娘照样我行我素。为了防范有人明着得不到“玫瑰红”酒,却暗中来偷,她特地安排伙计在酒店周围日夜巡逻。

一天夜里,她的酒店遭遇了盗贼,巡逻的伙计居然无一人发现。媚娘是第二天早晨在查看库房时,发觉酒被盗的。盗贼共盗走了十坛“玫瑰红”,还有三坛是空的。看得出来,盗贼胆子不小,在进得库房后,竟坐下来不慌不忙先喝了三坛酒才离开。在一面的墙壁上,媚娘赫然发现上面画有一个斗大的骷髅头,她暗自笑了:看来骷髅盗终于现身了,而且好戏就在后头。

果不其然,骷髅盗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在喝下那三坛“玫瑰红”后,由于酒迅速排出体外,不慎在地上留下了一串清晰的红色脚印。媚娘立即召集店内所有伙计,沿着脚印跟着寻过去,一直追到城西十多里外的山脚下,才发现脚印在一座不显眼的坟墓边突然消失了。在那座坟墓前的杂草中竖着一块石碑,依稀可见碑上刻着这么一行字:卜天雕之墓。天啊!媚娘和伙计们惊得目瞪口呆,难道骷髅盗是一个死人?出来行窃的是他的鬼魂?不可能!媚娘绝对不相信人死后还能出来作案,其中一定有原因。她顺手在墓碑上拍了拍,突然,“吱”的一声,墓碑竟移到了一旁,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洞口来,随即,一股浓郁的玫瑰花香气,飘出了洞口。“快闪开!”媚娘大叫一声,迅速闪到一旁。有两个伙计跑得慢,“扑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顿时不省人事。媚娘掏出身上预先准备好的解药,塞进他俩嘴里。不一会儿,两人醒转过来。众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解释。待洞中的玫瑰花香和酒气散尽,她冲进去一看,发现一个满脸横肉的人躺在那儿一动不动,他身边正好放着十坛酒。媚娘猜想这人肯定是骷髅盗无疑了,只是想不到他会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坟洞里。她叫伙计将他绑了,抬出洞外,赶紧送到官府。到了县衙门,经皇甫一逸突审,此人正是人们谈之色变的骷髅盗!

几天后,骷髅盗被押往刑场处决了。消息传开,大快人心。只是人们弄不明白:媚娘的“玫瑰红”是千杯不醉的,骷髅盗怎么喝了她的酒,醉得跟死猪似的,躺在坟洞里任人捆绑呢?还有那两个伙计,居然被玫瑰花香熏得昏了过去,这酒还真是神了。

媚娘的“玫瑰红”酒,以及骷髅盗的被捕,很快传到了京城。当朝皇帝李豫得知后,立即传下圣旨,令皇甫一逸带媚娘即刻动身进京面圣。

待皇甫一逸赶到媚娘酒店时,才发现她将店中所有的伙计遣散后,从里头将店门给堵上了。皇甫一逸等人破门而入,一眼就看见有个人悬梁自尽了。他上前仔细一打量,不禁心下一动,觉得自尽的女子,竟然跟几年前在盘马镇失踪的叶剪眉一模一样!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还放了一封信,竟是留给皇甫一逸的。皇甫一逸取过信拆开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媚娘正是叶剪眉,她和她父亲叶鹤亭曾是多年前被朝廷通缉的钦犯。

叶鹤亭真名方柜子,原本是唐玄宗时期杨国忠府上的酿酒师,杨国忠喝的酒都是经他一手酿出来的。方柜子对酿酒这一行十分痴迷,他一边酿酒,一边不断地吸取前人的经验加以创新。经过多年的努力,他研制成了以玫瑰花为主要原料的“玫瑰红”酒。这种酒又名“千日醉”,即便喝上几口,也会醉卧三月而不醒。如果在这种酒里加上一种特殊配方,喝千杯都不醉,并且全身会散发出玫瑰花香,有延年益寿、活血美容等功效。据说,杨国忠正是向唐玄宗进献了“玫瑰红”酒,而一跃成为他身边的大红人,进而独揽朝政大权,为所欲为。

岂料,“安史之乱”时,杨国忠被哗变的兵士砍了脑袋。方柜子知道自己大难临头了,趁乱带着女儿逃了出来,改名换姓隐居在宣城。果然没过多少年,唐玄宗的儿子李亨继位后,下旨通缉方柜子父女。好在换了名的叶鹤亭改行做了裁缝,谁也没有认出他们父女俩来。经历了那可怕的一幕后,叶鹤亭立下了一个家规:叶家的后代从此不得再酿酒,如有违犯者,应以死谢列祖列宗。

但叶剪眉做梦也没有想到,父亲立下这个家规没过多少年,便惨死在了骷髅盗的手下。有一年春上,叶剪眉和邻居结伴到敬亭山玩,当晚没有回来,住在了一个女伴的家中。谁料她第二天一早刚踏进家门,就发现父亲倒在血泊之中,他的胸口插了一把尖刀,一旁的墙壁上画了一个斗大的骷髅头。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席卷一空。

官府接到报案,皇甫一逸带上一干衙役赶到叶剪眉家中,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毫无疑问,这又是骷髅盗犯下的案子。皇甫一逸和叶鹤亭曾是好朋友,他安慰了叶剪眉几句,说会想办法尽快抓捕案犯,给她一个交代。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叶剪眉对官府方面失去了信心,她暗暗下定决心,要亲手将骷髅盗擒获归案,为父亲报仇,替当地百姓除去一害。

叶剪眉离开盘马镇后,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骷髅盗嗜酒如命,他每次将偷盗来的财物,大多用来换了酒。为了报仇,叶剪眉不得不破了父亲订下的家规,隐藏在一个深山里,花了几年的时间,将“玫瑰红”酒重新开发出来。随后,叶剪眉化名媚娘来到宣城,她怕有熟悉的人认出自己,使计划受阻,便轻纱遮面以掩盖身份。她将“玫瑰红”酒在宣城打红,就是为了吸引骷髅盗的注意。为尽快引鱼上钩,她又故意三个月才开一次店门,好让骷髅盗前来盗酒。叶剪眉的这一计策果然见效。只是骷髅盗做梦都没有想到,他在库房里偷喝的酒,是没有放置特殊配方的“千日醉”。他更没想到,一路上居然留下了一串红色脚印,被叶剪眉轻而易举地将他绑到了官府。

遗憾的是,在骷髅盗被斩后不久,叶剪眉也自尽了,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她父亲生前所订下的家规。从此,曾经神乎其神的“玫瑰红”酒就这样失传了……

绝世奇吻

皖南宣州有一个名叫苏美唇的奇女子,她不仅天生丽质,美貌动人,更有一样奇特之处,那就是替人治病一不用针灸,二不用开药方,而是用吻。什么疑难杂症,只要能得到她的红唇一吻,患者的病会立马痊愈。这苏美唇原本是药商苏天乐的女儿,据说在她刚刚出生之时,满屋异香缭绕,隔月不散。左右邻里,莫不惊诧,都说此女将来必定是贵人。苏天乐信以为真,对女儿更是视若掌上明珠。

这年春上,几个姐妹邀苏美唇一同去敬亭山玩。当她们登上太白楼时,有一个女子望着面前那一簇含苞待放的杜鹃花,突然开玩笑道:“我们姐妹当中,就数美唇姐长得最漂亮,都说美人是花之身,花是美人之影,美人一吻能催得百花开,不知美唇姐一吻能不能使得杜鹃花儿开?”一旁的几个姑娘听了大笑,一把将苏美唇推到花丛中,嚷道:“美唇,你就试试看吧!”苏美唇也是女孩儿心性,笑道:“试试就试试。”说着,当真弯下腰伸出红唇,在那些花苞上逐一亲吻起来。不料没一会工夫,奇迹还真发生了,那些花苞竟迅速展开娇嫩的花瓣,怒放而出。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皖南。好多人都不相信世上竟有这种怪事,一些与苏天乐相熟的朋友,纷纷找上门来,都以能一睹他女儿的奇技为幸事。苏天乐有心将女儿的绝技推到众人面前炫耀一番,自然是来者不拒。苏家屋后有个花园,苏美唇当着众人的面试给他们看,每一次被她吻过的花苞,都能次第开放。在场的人见了,无不惊得目瞪口呆。

不久,又一件奇事发生了。那苏美唇偏爱养猫,她身边有一只别人送给她的波斯猫,她平时特别喜欢,连睡觉都把它带在身边。有一次,那波斯猫不知生了什么病,不吃不喝,百药不治,眼看快奄奄一息了,苏美唇好不伤心,竟搂着猫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忍不住用嘴对着猫嘴吻了一下。不料,那猫儿竟精神大振,病当即就好了。此事传开后,居然有一个年轻书生找上门来,求苏美唇给他治病。书生叫贺庭芳,原是杭州人,他到宣州是来拜访一个朋友的,不料病倒在一家客栈里,浑身酸疼,吃什么吐什么,他找了好几个郎中都没查出什么毛病来。他的那位朋友告诉他,说有个叫苏美唇的姑娘能治百病。贺公子听了朋友的介绍,不相信一个姑娘的吻有那么大的奇效,但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上了苏家的门。

苏天乐一听此事,顿时勃然大怒,自己的女儿还是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可以去吻一个陌生的年轻后生?他当即喝令店铺内的伙计将贺公子轰出去。“慢!”不料苏美唇走出来,将父亲扯到后室,红着脸,羞羞答答地说,“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爹何不发发善心,让女儿试试,看是否真能救得了那位公子的命呢?”原来,苏天乐要那些伙计轰赶贺公子时,苏美唇早在一旁偷偷看到了,她见贺公子长得一表人才,举止文雅,绝非那种市井轻浮之徒,不由得心生爱慕。知女莫若父,苏天乐见女儿说话的神情,一眼便看出了她的心思,也是疼女心切,笑道:“行,女儿既然有意于那位公子,爹岂会做那种棒打鸳鸯的事?”就这样,苏天乐走出后室,叫住贺公子,亲自替女儿做起媒来,说要让自己的女儿给他治病也不是不行,但他必须答应娶她女儿为妻。贺公子已听说苏美唇是当地有名的才女,对于这等好事,哪有不应承的道理?当即便跪倒在地,冲苏天乐叫起岳父来。苏天乐乐得不知天上地下地哈哈大笑。随后,苏天乐给贺公子安排了一个密室,让女儿给他治病。说来也怪,贺公子得苏美唇一吻后,只觉得一缕异香由口中沁入肺腑,直奔丹田,四肢百骸被一股热流滋润着,浑身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之感,身上的病痛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贺公子的不治之症被治愈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神医王一帖的耳朵里。原来这王一帖曾给贺公子治过病,但他用尽了自己一生的医技,也无能为力。此时听说贺公子的病被苏美唇治好了,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和苏天乐是结拜的生死弟兄,有机会亲眼见过苏美唇的吻能使花儿开放,使病猫痊愈。没想到,苏美唇的吻还有百药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琢磨了半天,王一帖还是搞不懂其中的缘由,他当即就去了苏家,找到苏美唇,从她口中弄了一点唾液带回家研究。谁知他不研究便罢,一研究出其中的原因后,竟感叹不已。王一帖随后叫人请来苏天乐,说:“天乐兄,从贤侄女的唾液中,我总算弄清她的吻为何有那么神奇的功效,原来这都是嫂夫人在世时一手造就的呀!”原来,在苏美唇出生的当天,苏天乐的夫人就不幸去世了。他听了王一帖的话,觉得莫名其妙,问:“贤弟,此话怎讲?”王一帖便如此这般,把其中的原因一一分析给他听了。临了,他又说:“贤兄,这真是闻所未闻的奇事啊。你能得这么一个女儿,我真不知道该向你恭贺呢,还是替你担心,是吉是凶,恐怕只有天知道了!依小弟愚见,你还是早一点将贤侄女嫁出去,以免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席话,说得苏天乐闷闷不乐。

为女儿的命运着想,苏天乐决定早早将苏美唇嫁出去。那位贺公子回到杭州后,办事倒也麻利,没过两天,就亲自领人来到苏家,向苏美唇正式求婚,婚嫁的日期很快定了下来。谁知就在贺公子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被人杀死在客栈。苏美唇得知未婚夫被害的噩耗,犹如惊雷贯顶,两眼一黑,差点儿昏了过去。官府得到报案后,始终没有查出凶手。

更怪的是,在以后的几年里,无论是谁向苏美唇求婚,最后都惨遭杀害。凶手到底是谁,为什么专门要杀那些向苏美唇求婚的人?没有人知道其中的内情。但人们却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无论苏美唇有多大的本事,长得有多美,却是一个谁也碰不得的女子,谁要想娶她为妻,只有死路一条。

苏美唇一下子成了小伙子们避之而惟恐不及的女煞星。就在苏天乐为女儿的婚事愁得寝食难安的当口,又有一个不怕死的人上门求婚来了。这人是谁?宣州知府唐多令。这唐多令已是50多岁的一把年纪,比苏天乐还大几岁,而且在他身边已经有三房姨太太,现在居然打起苏美唇的主意来。苏天乐虽是一个商人,却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他宁愿让女儿在家做一辈子老姑娘,也不愿将女儿嫁给唐多令那种人。唐多令见求婚不成,竟恼羞成怒,给苏天乐捏造了一个私通土匪的罪名,将他打入死牢,叫人活活折磨致死。就在苏天乐死后的第二天,一伙蒙面歹徒将苏美唇打昏劫走了。

待苏美唇醒转过来,才知是唐多令干的。她不由得怒气冲天,质问道:“姓唐的,你这个畜生,你害死了我爹,连我也不放过,到底为什么?”“哈哈哈……”唐多令望着她那漂亮的脸蛋,淫邪地大笑道,“小美人,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你那千金难买的一吻吗?你可知道,为了得到你,唐某我可是煞费了多少苦心啊!”苏美唇突然意识到什么,厉声道:“这么说,那些向我求婚的人,都是你派人杀的?”唐多令得意地狞笑道:“算你聪明,正是老夫所为!”说着,像一只饿狼一样朝苏美唇扑了过来,一把将她压倒在地上,强行与她接吻。可是,他刚将嘴唇凑近苏美唇时,就“啊”的一声,捂着嘴鬼哭狼嚎起来。原来苏美唇报仇心切,一张口就将他伸出的舌头咬断了半截。一怒之下,唐多令从一旁摸出一柄长剑,刺进了苏美唇的胸口。

苏美唇死后,有个人将她的尸体埋在了她父亲的坟墓旁,墓碑上刻着“绝世奇吻苏美唇之墓”。那人将她的后事处理完毕,当天半夜潜入唐多令的住宅,一刀割下了他的脑袋,悬挂在城门口。那人杀了唐多令后,又回到苏天乐的坟墓前留下一封信,仰天长笑道:“贤兄,你们父女俩是我害死的呀,现在我谢罪来了。”说罢一头撞在墓碑上,血溅黄土,一命而亡。人们发现死者是王一帖。

原来,王一帖上次从苏美唇的唾液中,发现含有大量药用成分,而这种唾液不仅能医治各种疾病,更有养身美容的奇效。也就是说,经常与她接吻的人,有病治病,无病可延年益寿。一个人的身上怎么含有这种神奇的药效呢?王一帖分析,早在苏美唇的母亲怀上她时,她母亲就患了不治之症,尽管尝遍了世上所有的药物,却没有一点功效。王一帖告诉苏天乐,他有一副药方可让她服下,但只能保住她一时的性命。苏天乐为了夫人腹中的孩子,让夫人服下了他开的那一帖药。谁料苏夫人死后,她生前所服的各种药物,竟影响了腹中的胎儿,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苏美唇的唾液中,也含有那种神奇的药效。

王一帖弄清了事情的因果,随即告诉了苏天乐。他还说,苏美唇只有嫁人生了孩子后,那神奇的特异功能才能从她身上消失。一个女孩家有那种特异功能,不一定是好事,故此他劝苏天乐早一点将女儿嫁出去。

谁知,王一帖给苏美唇唾液做分析的事,不知怎么传到了唐多令的耳朵里,出于好奇,那天傍晚,他派人找到王一帖,威逼利诱,要他说出事情的真相。王一帖迫于唐多令的淫威,只得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唐多令一听苏美唇的吻有那么神奇的功效,心想如果能得到这个奇女子,岂不是美人在怀,又能养身,一举两得?为了独占苏美唇,唐多令派杀手一连杀了好几个向苏美唇求婚的人,又派人到苏家给自己提亲。王一帖杀了唐多令这个昏官,自己也了断了性命。他留下的那封信,使事情大白于天下。可怜一个美丽的年轻姑娘,居然为了她那绝世奇吻,竟遭不测,直至香消玉殒。

铁笔伏花贼

明末清初,豫北锦鸡庄出了一采花大盗超级人飞檐走壁,来去无踪,轻功甚是了得。专捡夜深人静时,潜入闺房,燃亮一支红烛,做一厢情愿的新郎。事实后,灯熄人走,悄无声息,被奸淫的清一色是未出阁的绝色女子。

一时间,锦鸡庄上,谁家有女初长成,做父母的提心吊胆,做女子的吊胆提心,出水的鞭蓉反为家里罩上了挥之不去驱之不散的阴影。

庄主严清风有女严如风,年方二八,柳眉桃唇,为防花贼,严清风让女儿女扮男装,在家研读五经四书,未出阁前不得迈出大门半步。庄丁护院,日夜巡逻。眼看着如凤和文举人的婚期将近,女儿的出阁成了严庄主的一块心病,他提心女儿露出红装后遭花贼得手。决计受点损失为民除害。贴出告示,有擒采花贼者,赏银千两,一连几天,没有一个揭告示的人。严清风把赏银加加两次,由一千两加至一千五百两,由一千五百两加至两千两,重赏之下,有一名竖眉豹眼,青面阔口,膀宽腰圆,身上布满足有一多长的体毛的壮汉来到庄上,自称能降伏花贼。

庄上人见了壮汉的模样,无不称奇,心想,这回花贼必然被擒,严庄主却另有想法,花贼入室作案,凭借的是绝顶轻功,不知壮汉的轻功怎样,遂开门见山道:“花贼身怀绝技,官府捕快几次都未擒获,不知壮士如何应敌?”

壮汉也不答话,来到院中,随身抛出一条铁索,如银蛇腾空。铮铮声落,壮汉已借铁索的劲风立于房脊之上,铁索随之收入怀中。院中庄客齐声喝彩。严庄主满意的点了点头。壮汉白日涤藏府中养精蓄锐,夜晚走街串巷,寻踪觅迹。可让壮汉想不到的是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李家年仅十三岁的小姑娘又被畜生糟踏,花贼在锦鸡庄上连续作案九十多起,庄上人都无比痛恨的骂花贼作畜生,畜生也就成了花贼的代名词。壮汉惭愧的一抱拳,向严庄主辞行,起身离开了锦鸡庄。

过了两天,又有一名身材细挑,面目清秀的年轻汉子来到庄上。这回,庄上的人都知道了擒花贼需要的是上乘的轻功,想看看年轻人如何。年轻人叫庄丁在院中栽下梅花桩,每根桩上置一大碗,将水倒满至沿刚溢不出,而后飞身上桩,脚尖轻点碗沿掠过,水竟没洒一滴。如此轻功令在场的庄客无不叫绝。

年轻人凭借一身轻功,夜色中如黑燕穿空,无声无息的潜伏于屋顶,倒挂于屋檐,窥探花贼出没。并在严庄主面前夸下海口,一旦有花贼行踪,定当抓获归案,这花贼好像是故意和年轻人作对,不给年轻人面子,就在年轻人担当起生擒花贼重任的当天夜里,刘家十六岁的扮作男装的女子也被畜生夺走了童贞。年轻人无颜再见严庄主,悄悄离开了锦鸡庄。

两名壮士离去后,再也没了上门揽瓷器尖的。自打刘家扮作男装的女子竟也遭花贼摧残,严庄主心头焦急万分,他担心自己的女儿哪一天也会同事。下令再加赏银一千两,四方招募勇士。严庄主相信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重赏之下肯定会有降伏畜生的高人出现。

告示贴出不久,这天,庄上来了一名老者,看上去有七十多岁的年纪,瘦瘦的脸颊,一捋长须飘飘洒洒。腋下夹着一支斗大的狼毫。严庄主和众庄客见老者这副模样,都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前面俩壮士都柰何不了花贼,这瘦老头有何能耐过来混赏钱,有庄客打趣道:“老先生,我们这不是开学堂请先生,您走错门了吧?”没想到老者声音宏亮,口齿清楚:“老朽还没糊涂,不就是一区区采花贼吗,来!笔墨赐候!”严庄主也不知老者是何意,命人桌上铺好一张宣纸,老者大笔一挥,纸上的十个字跃入众人的眼帘,竟是:一物降一主,卤水点豆腐。众庄客都不由的笑出了声。一名庄客上前去揭画,没想到揭起来的却是一张没字的破字,上面的十个字像生了根似的钉在了桌上。严庄主大骇,虽然看不出老者有无轻功根底,但这样的奇人已属少见,必然有过人的本领。遂留住府上,擒贼除害。

话说这老者确是一奇人,人家捉贼是昼伏夜出,他正好来了个相反,夜依昼出,夜里呼呼大睡,白天除了到受害人家中了解案情,就是街上走走,店铺串串,庄里庄外的转悠转悠,整个没事人一般。

转悠了几天,老者索性搬了个桌子在街上繁华地段卖起画来,铺好宣纸,挥毫泼墨,不一会,一位纤纤女子,含情脉脉,风情万种,跃然纸上,落款竟是:花中君子。人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向见其画不见其人的美人画怪才花中君子露出了庐山真面目,现场作画卖画,展露才华,一幅活灵活现的美人图在字画店的卖价那可是一百两银子,现在只卖十两银子,人们争相抢购,奔走相告。

自号花中君子老者,一看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买画看画的人,感觉到有点忙话不过来,就又来了一手,每幅美人画卖价二百两争银,足足比字画店里还高出了一倍,爱画的人们本来想捡点全家买回家细细咀嚼美色,没想到花中君子是个怪老头,一下子就变了卦,只能望画兴叹了。

但大多数人其实都不是冲着画来的,而是冲着人来的,都是想一睹这位久疗其名匿迹江湖的美人画怪才是何许人物。所以,画涨了价,能买起的人不多了。围观的人仍旧里三层外三层不见退去。

临近中午时分,人群中挤进来一位白发白须,精神矍铄,满脸怒气的老丈,大声呵斥道:“哪儿来的孽障,竟敢假冒我花中君子的名号,再不识相,休怪我报官问罪!”老者也不是省油的灯,朗声一笑:“休得口出狂言,有能耐当场来一幅画,你若成了真的花中君子,老配立马销声匿迹!”“此话当真?”“当真!”白发老丈袖子一挽,大笔一挥,如行云流水,顷刻间,一眉是眉,眼是眼,桃红唇,胭脂脸的绝世美女栩栩如生的浮现在纸上,宛若仙女临凡,落款竟也是:花中君子。

人们想不到一眨眼的工夫冒出来两个花中君子,一时也分辨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正在众人惊疑之际,老者一声断喝:“畜生!哪里走!”随着喝声嚓的甩出了手中的狼毫。已掠上人头如脱弦之箭出一丈多远的老丈被狼毫击中应声跌落下来。人群中一阵惊呼,这畜生不是采花大盗吧,一拥而上,五花大绑把老丈捆了个结结实实扭送到县衙。

严庄主接到报信,也赶往县衙。一路上,绑着的老丈还算规矩,可到了县衙一见到县太爷就跪地磕头,连喊冤枉:“大人!小人私查暗访,发现了采花大盗,可恨此贼武艺高强,心肠歹毒,小人遭其暗算,反被诬陷,求大人为小的做主!”县太爷松下一看,喊冤之人并不认识,一拍惊堂木:“大胆!下跪者何人?竟敢在本官面前胡方乱语。”“大人,我是文举人啊!”文举人是严庄主选定的乘龙快婿,严庄主闻听此言,走上前指着老丈骂道:“大胆狂徒,装疯卖傻,我家姑爷岂是你这等败类!”老丈见严庄主县太爷不信,头抵着地好一阵磨蹭,脱下了假发套假胡须,露出了年轻俊秀的面容。

县太爷一看真是文举人,顿时傻眼了,这文举人怎么可能是采花大盗呢,定是受人诬陷。一拍惊堂木,冲押来文举人的老者道:“大胆淫贼,为逃罪责,竟敢嫁祸于人,还不从实招来!”再看老者,不惊不慌,面无惧色,有理有据的当堂道出了一个令人不敢相信的事实。

原来,老者通过对受害女子和当地百姓的走访,发现采花贼是一名美色狂,采花前必先燃亮一支小小红烛,端详女子花色,如女子容貌欠佳,采花贼会毫发不损怅然离去。和爱花的人采花一样,越是绝色女子,才越激起采花贼的占有私欲。一天路过一家字画店时,老者偶然发现了落款花中君子的美人画,凭着几十年磨练丹青的独特眼光,很快从画中捕捉了受害女子张家小姐的眼睛,李家小姐的小嘴,刘家小姐的脸蛋,而这些女子平日里都是大门不出小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什么花中君子,分明就是采花大盗。老者进店一问,画是通过秘密渠道来的,花中君子是一位不露庐山面目的美人画怪才。

为了引出花中君子,老者街头冒名卖画。花中君子明知老者是来擒采花贼的,但自持天生飞毛腿,打娘胎出来,左大腿侧就有一块飞鹰样胎记,胎记上一簇黄毛,从小就能飞檐走壁,在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并未把老者放在眼里,稍加乔装打扮就上街来跟老者讨说法。当老者喊出畜生二字时,花中君子心头惊慌,想一拍飞毛腿逃之夭夭,没想到老者早从受害女子那里得到花中君子左腿侧的飞鹰胎记奇异黄毛,甩出手中饱蘸胶水的狼毫沾住了花中君子的飞毛,花中君子才束手被擒。

飞毛腿,那只是民间传说中的事,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飞毛腿,堂上堂下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县太爷命差役差验,文举人的左腿侧果然有一块飞鹰胎记,只是飞毛已被胶水沾没了,文举人还想狡辩,这时,被老者派往文举人府上搜查的几名庄丁,已把九十九件搜查到的受害女子的内衣呈上堂来,原来,花中君子有一个怪癖,就是每玩弄一名女子,都要把女子最贴身的内衣带走,私藏于府中。在铁的事实面前,文举人像霜打的秧苗焉了下来E……

严庄主没想到温文尔雅名闻乡里的文举人竟是采花大盗,痛心之余又有几分庆幸,自己差点亲自把女儿送入文府,成了花贼的盘中虎。命庄丁速取赏银,外加黄金五十两,重重酬谢老者。可一回头,才发现老者早不见了踪影。

人狼恩仇

巍巍秦岭,婉蜒连绵数百里,山势起伏,苍茫葱郁,终年云雾缭绕。秦岭主峰池峰之下有个小村子,村以峰为名,就叫池峰村,七八十户人家均以耕种为业。峰上多飞禽走兽,尤其多狼。也许因为方圆一带小野兽多,狼在山上不会饿肚子,所以从不下山骚扰人畜,狼在山上,人住峰下,多年相安无事。

这年秋天,肖大峰去城里买来——杆猎枪,趁着农闲,想上池峰去打一些山鸡、兔子什么的。

这天,肖大峰正扛着猎枪在山道上转悠,忽然发现一条秃尾巴狼,隐身在一片矮丛林中,正闪着一双绿幽幽的眼睛,警惕地望着他。肖大峰情不自禁地手痒起来:老狼的绒毛柔柔的,把那狼皮剥下来,正好给刚出生的儿子小峰做条垫毯,便端起枪来瞄准老狼。但秃尾巴老狼极为机警,显然是发觉了肖大峰的企图,便撒开四条腿,往丛林深处窜去,还故意左冲右突,把荆树条碰得“刷刷”乱响。

肖大峰见狼逃了,正要去追,忽听一阵“哼哼唧唧”的声音。他循声奔过去一看,只见一头小狼崽,正伏在一片干草上,身子微微颤抖着,一一双惊恐的眼晴,怯怯地望着他。

肖大峰明白了,原来那秃尾巴母狼是为了掩护小狼患,才故意逃跑想引开自己的。他心里一动,便抢上一步,一把拎起小狼患的后腿,转身往峰下走去。果然,不一会工夫,肖大峰身后传来一声悲凄的呼号,正是那条秃尾巴母狼追来了。

肖大峰忙端起猎枪,怎奈一手抓着小狼患的后腿,狼患在他手中挣扎着,那猎枪的枪身颤抖着,他一连放了三枪,子弹都打飞了。母狼左躲右闪,就是不肯离去,扯长声音哀哀的呼唤。肖大峰忽然生出一丝侧隐之心,想起了自己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儿子,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咬了咬牙,喝一声:“还给你!”便将狼崽子向秃尾巴母狼掷去。谁知偏又那么巧,小狼崽的脑袋正好撞在一块又尖又硬的岩石上。小狼崽惨叫一声,扑通落地,四脚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秃尾巴母狼发疯一样嗷叫了一声,扑向小狼崽,绕着圈儿舔着血迹,不停地呜咽着……

肖大峰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摔,竟把小狼崽给摔死了,心里不由一阵内疚,他狠狠地一跺脚,就转身下了山。

村里人得知肖大峰失手摔死了小狼崽,都大惊失色,七嘴八舌说:“你摔死了小狼崽,母狼一定会来报仇的!”

肖大峰听了,心里不由害怕起来,才知道事情严重了。自己在明处,狼在暗处,倒还真不易对付。

果然,当天半夜,肖大峰正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忽听得外面传来几声惨人的狼嗷。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抓起靠在床沿上的猎枪,摸到窗□,警惕地注视着外面。不料,那狼在屋前悲凄地长嗷了几声,便杳无声息了。但出奇的寂静,使他这一夜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他安慰了妻子玲玲几句,搂着猎枪坐到了天亮。

就这样,那秃尾巴母狼每天半夜都来肖大峰房前屋后转悠悲嚎,有时甚至用爪抓大门、扒窗户,闹得肖家夫妇心惊肉跳。肖大峰几次要持枪冲出屋,都被玲玲死命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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