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威廉·冯特
出版社: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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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概述》情感三度说试读:
导言
1.心理学的问题
在心理学发展史上,两种定义最为突出。其一,心理学是“心理的科学”,把心理过程看作现象,通过这些现象可以推断基本的形而上学心理—实体的本质。其二,心理学是“内在经验的科学”;心理过程属于形式独特的经验,能够轻易地通过这种事实得以识别:它的内容因“内省”而得,或者称其为“内在感觉”,与之相对的是另外一种获取感觉的方式——外在感觉。
可是这两种定义都过时了。第一种形而上的定义适用的时间要比第二种长,但也落后于时代了,因为心理学已经成为一种经验论学科,有自己的运作方式;并且精神科学已经获得认可,成为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同自然科学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作为基础研究已经独立出来,从形而上学理论中脱离出来。
第二种经验论的定义把心理学看作“内在经验的科学”,同样不充分,容易引发这样的误解:心理学的对象同所谓的“外在经验”毫不搭界。实际上,一些经验内容属于心理研究范畴,却不在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和过程里,如我们的情感、意识、决定等。另外,换一种角度,一些自然现象也会成为心理学对象。一石一木、音调光线,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矿物学、植物学、物理学的对象。可它们同时也是“观念”,是心理学的对象,心理学力图探求它们的起源,探求它们同其他观念及心理过程的关系,如感情、意愿等,这些可不是什么外在之物。如此一来,视为内省机构的、异于外在感觉(客观知觉的机构)的“内在知觉”并不存在。心理学力图研究一些观念的属性,这些观念同样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自然科学通常忽略感情、意识、意愿等主观行为,这些主观行为无法通过特殊器官获得,但它们同指向外部对象的观念密切相关。
自然而然地就形成这种印象:外部经验和内在经验都指向同一对象,但如何科学考量一个统一的经验,在这方面存在不同视角。人们很容易想起这两种视角,因为实实在在的经验划分为两种要素:呈现给我们的内容及我们对内容的理解。我们把前者称为经验客体,把后者称为经验主体。这种划分表明看待经验的两种方向。一种属于自然科学,关注经验客体,认为经验客体独立于主体;另一种属于心理学方向,通过经验内容同主体及属性的关系从总体上把握经验内容,经验内容直接从主体获得属性。相应地,自然科学的视角可以看作间接经验的视角,因为只有对主观因素进行抽象之后才能获知,主观因素存在于现实经验之中;另一方面,心理学视角可以看作直接经验的视角,因其刻意规避这种抽象及其后果。如此一来,心理学就成为一种概括性的经验主义的科学,同自然科学相辅相成,而且精神科学的方法也支持这种处理方式,要知道,心理学为全部的精神科学奠定了基础。心理学、哲学、历史、政治学、社会科学等都把间接经验作为主题,客体同认知和行为主体的交互决定着间接经验。精神科学都不使用自然科学的抽象和假想的附属的概念;恰恰相反,它们都把观念和伴随观念的主体行为看作直接现实,力图通过直接现实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加以解释。这一研究方法用于任一精神科学之中,同样成为心理学自身的一种过程范式。
自然科学从经验主体那里获得经验内容并对经验内容进行研究,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这一问题通常表述为获得“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出,外部世界意味着展现在经验中的客体整体。相应地,心理学的问题被定义为“主体的自身知识”。可是这一定义也是不完整的,因为主体要同外部世界及相似的其他主体发生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和单一主体的属性一样都构成心理学的问题。况且,这种表述很容易被理解为外部世界和主体是经验的相互分离的组成部分,或者外部世界和主体至少是互相独立的经验内容,但是,事实上,外部世界总是和主体的理解及认知功能联系在一起,内在经验总是包含来自于外部世界作为不可分割组成部分的观念。现实中,经验并非不同元素的单纯罗列,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理解内容的主体及呈现在内容中的客体是这种有组织的整体的组成部分;外部经验和内部经验的紧密联系就是这一事实的必然结果。基于此种原因,自然科学无法经由认知主体的抽象而得,需要通过主体的属性,当我们将主体从思想意识如情感中移除时,主体属性会完全消失;自然科学还会通过视作生理科学基础的属于主体的属性(如感觉的质量)而得。与之相反,心理学通过经验的直接特征把经验的总体内容作为研究主题。
由此可知,要想把自然科学与包括心理学在内的精神科学划分得泾渭分明,唯一的依据在于所有经验都包含两种要素——客观呈现的内容与经验主体。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要素的逻辑定义要优先于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可这种优先性并未得到确认,因为很明显,这种区分只有通过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才能行得通,否则根本无法优先于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而存在。即便自然科学与心理学是有区别的,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伴随全部经验的意识,在经验过程中客体呈现给主体。这样的话,我们就找不到这种区别得以立足的条件,也找不到对内容与主体这两种元素加以分别的明显特征。甚至这两种术语的应用都要局限于经验的初始阶段,经过逻辑上的深思熟虑后加以区别,这时才能使用这两种术语。
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方式是相互补充的,前者的方式是主体尽可能抽象思考后再考虑客体,而后者需考量经验诞生时主体起作用的部分。另外,在处理经验单个内容的时候,两者采取各自不同的方式,这两种方式也是互相补充的。自然科学力图在不考虑主体的情况下发现客体本质。因而,自然科学产生的知识是间接的和概念性的。它不在乎经验的直接客体,而是通过对我们的理念中的主观成分进行抽象,从客体中获得概念,并加以处理。这种抽象需要不间断地用假想来补益现实。科学分析表明许多经验成分——比如感觉是客观进程的主观产物。这些客观进程有自己的客观属性,不依赖于主体,所以从未成为经验的组成部分。科学无法直接接触客观进程,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就采取对物质的客观属性进行假设得到假设概念的方式。相反,心理学用完全的、切实的方式考察经验内容,涵盖关乎客体的理念及围绕着这些理念的主观进程。因而,心理学获得的知识是直接的和感知的——在宽泛的意义上说,不仅能感知,而且具体的现实同思想意识中所有抽象的、概念性的部分相分离。心理学能够展现经验内容的关联,因为这些关联只有完全绕开自然科学中的抽象及辅助性的概念,实实在在地呈现给主体。这样一来,自然科学与心理学都试图阐释经验内容,在这方面它们都是经验主义的,尽管视角不同,但我们明显发现,心理学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所以经验主义色彩更加浓郁。
2.心理学的普遍形式
心理学是一种经验主义科学,不是研究有限的、特定的经验内容,而是研究全部经验的直接内容,这种看法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当然存在不同的见解,这些见解总体上是早期阶段的遗留,而且在如何看待心理学同哲学等其他科学的关系上,它们也是不统一的。上文(1)提及的两种心理学定义最为普及,以此为基础,可以得到心理学的两种主要形式:形而上学心理学和经验主义心理学。它们各自还可分出更多的流派。
一般而言,形而上学心理学不太重视心理过程的经验主义分析和因果解释。它把心理学视为形而上学哲学的一部分,走向了探索“心理本质”的路径,这一路径处于形而上学系统之中,而心理学不过属于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样,心理作为一种形而上学概念确立了,于是人们就努力从中推导出心理经验的实际内容。形而上学心理学不是力图从心理过程中推导心理过程,而是从毫不相干的本源出发——要么基于特别的精神实质,要么基于物质的属性与过程——正是这种特征将形而上学心理学与经验主义心理学区别开来。心理过程的本源又有两种定义,且因而形而上学心理学产生两种分支。第一种是唯心论心理学,认为心理过程是特别的心理实体的表现,并且认为这一心理实体要么从根本上异于物质(二元论),要么本质上同物质相关联(一元论或单子论)。唯心论心理学假定精神的本质是超感觉的,由此体现其形而上学倾向,进而假定精神是不朽的;有时还掺杂更多的前世观念。第二种就是唯物论心理学。自然科学从物质本源出发进行假想来解释自然现象,唯物论心理学认为心理过程具有与之相同的物质本原。在唯物论心理学范畴内,心理进程类似于至关重要的物理进程,同一些物质粒子组织紧密相关,这些物质粒子形成于个体生命过程中,随生命消逝而分崩离析。唯心论心理学认为精神本质上是超感知的,并从中体现出形而上学倾向,唯物论对此持相反态度。唯物论心理学还借助以下两种手段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它引用大脑中的分子进程这一模棱两可的理论(机械唯物主义)来解释心理经验的内容;有时候它还认为感觉要么是物质粒子的必要属性,要是大脑分子的必要属性,用这些感觉的不同组合来解释所有复杂的心理过程,认为大脑物理过程的多种组合(心理生物理唯物主义)导致了心理过程的发生。变异了的唯物主义与变异了的唯心主义心理学达成一致,它们不再通过经验自身来阐述心理经验,而是试图假想出一些进程来得出经验,这些假想进程发生在形而上学本原里。
当形而上学心理学流派纷争之际,经验主义心理学应运而生。经验主义心理学内部分歧不大,直接从心理过程的相互关联中总结概念,并力图以之为依据来解释心理过程;要么采取另一种方式:先从一些简单的心理进程入手得到一定的规律,然后用这些较为简单的心理进程的相互作用来解释更加复杂的心理进程。这种经验主义的考察方式有多种基本原则,因而可以据此辨别经验主义心理学的不同派别。经验主义心理学总体上可以划分成两类。第一类研究内在与外在经验的关系,还研究经验主义两大分支即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纠缠不休的态度。第二类注重事实本身,从中提取概念用于解释心理过程。经验主义心理学不外乎这两大类。
1中提及的两种形式的心理学在心理经验这个一般问题上互不让步,因为它们在如何定义心理学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意义,即内在感觉的心理学和直接经验的心理学。从外部感觉得到经验并用于自然科学,一种特殊的经验同外部经验相协调,内在感觉的心理学就把心理过程看作特殊经验即内在经验的内容,还认为这两个范围内的经验迥然而异。第二种心理学即直接经验的心理学认为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并无明显差异,唯一的区别在于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构成了统一经验,并衍生出两种研究视角。
第一类经验主义心理学的历史要比第二类久远。面对自然哲学的侵蚀,心理学力求独立,随之产生了内在感觉的心理学流派。在厘清自然科学与心理学边界的时候,它认为自然科学与心理学是平等的,两者具有全然不同的客体及考察客体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它找到了依据。这一看法通过两种途径影响经验主义心理学,出现了两种需求。其一,内在感觉的心理学坚信心理学应该采纳经验主义方法,同时认为这些方法不同于自然科学所采用的经验主义方法。其二,它认为有必要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内在经验与外部经验之间建立联系。为了满足第一种需求,它着眼于内在感觉,发展出纯粹内省的方式(3)。为了解决第二种需求,它必须回归形而上学的基础,因为它假定经验的生理内容和心理内容是不同的。但人们发现这一立场是自相矛盾的,除非通过形而上的预设,不可能解释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的关联,即所谓的“身心交融”。反之,这些预设必然影响心理—逻辑的考察,导致不得不引入形而上假设。
与之相对,另外一种形式的心理学就被定义成“直接经验的科学”。在它看来,经验还是那个经验,是整体的,不能分成内在经验和外在经验,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不过是为了方便研究而人为划分出来的两种视角与方法;它也不承认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在根本上有什么差异。因而,实验方法是直接经验的心理学所首先考虑的,这些实验方法能够确切地分析心理过程,如同自然科学通过实验研究自然现象一样,唯一的差别在于视角有别而已。而且,直接经验的心理学还认为其他研究心理过程与创意的精神科学和它有着同样的基础,也就是都要研究经验的直接内容,都要研究内容与行为主体的关系。于是可以这样认为,对显而易见的精神作品如语言、神话思想、风俗等进行心理学分析,能够帮助理解所有其他的心理过程。相应地,这类心理学在方法论上与其他科学门类——向自然科学靠拢的实验心理学、向精神科学靠拢的社会心理学——关系密切。
总之,经过直接经验心理学的分析,心理客体与物理客体的关系根本就不是个问题。根本就没什么不同样的客体,只有一个内容统一的经验,如此而已。在自然科学这里,经验内容是经过主体抽象后进行研究的。而在心理学这个范畴里,经验内容通过其直接属性及其与主题密不可分的关系加以研究。如此看来,所有关于物理客体和心理客体的关系的形而上学假设都是徒劳的,都在企图解决并不存在的问题。由于心理过程属于经验的直接内容,在考察心理过程的相互作用时,心理学得抛开形而上学的辅助性的假设。还有一种更加开放的情况,把内在经验和外在经验看作不同的、互相补充的研究视角。心理过程互相纠缠的时候,会出现缺口中断,参照物理学方式是可行的,这样可以发现确实的连接是否补上。将这一方式调转方向也是行得通的,可以从心理—逻辑研究中得到元素来补充缺口,保证心理—逻辑知识的连续完整。发现这两种形式的知识的确切关系,只有以此为基础心理学方可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经验主义科学;也只有通过这一方式,生理学才能真正成为心理学的补充,反之亦然。
前文提及第二类划分心理过程研究所入手的事实与概念作为基础的原理,这一大类的经验主义心理学也有两个分支且随着心理研究的发展,呈现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可称之为描述性的,第二个阶段是解释性的。要对不同的心理过程加以描述区分,就需要相应的分门别类。不同的过程集聚成群,产生了类概念;对特殊形式进行解释,就得把特定的复杂过程的组成成分纳入相应的类概念。这些概念涵盖感觉、知识、注意力、记忆、想象、理解和意志等。它们对应于物理学的一般概念,如重量、热量、声音和光等,这些物理学概念源于对自然现象的直接观察。和物理学概念一样,衍生出来的心理学概念在归纳事实的时候可以当作首要手段,但无助于解释这些事实。经验主义心理学经常混淆描述和阐释,这是它的缺陷所在。就这样,官能心理学把这些类概念看作心理力量或者心力,并把心理过程归因于单独或综合的行为。
解释性心理学的研究方式恰恰与描述性官能心理学的方式相反。要表现出经验主义的完整性,解释性心理学必须依靠确定的事实作为解释基础,这些事实自身属于心理经验。然而,这些事实来自不同领域的心理活动,那么解释性心理学就要演变出两个分支,分别对应不同的组成直接经验的两种因素:客体和主体。如果倚重直接经验的客体,那么就趋向唯智论心理学。这一形式的心理学试图从观念或者智力过程中得到所有的心理过程,尤其是主观情感、冲动和意愿等;智力过程体现了它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性。反之,如果倚重直接经验从主体中的产生方式,那就属于解释性心理学,这种心理学转向与外部客体无关的主体行为,这一立场和对待观念的立场一样相互独立。这种心理学被称作唯意志论心理学,因为和其他主观进程相比,意志过程最为重要。
就内在经验的本质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立场,由此产生两种形式的心理学我们称之为内在感觉的心理学,这一形式往往趋向唯智论。原因在此:当内在感觉和外在感觉相作用的时候,首先进入研究视野的心理经验的内容是那些呈现给内在感觉的客体,呈现方式类似于自然客体呈现给外在感觉。由此可以如此假设:客体属性可以归根于独立于全部心理经验内容之外的观念,因为观念可以视为呈现给外在感觉的外在客体的映象。这样,映象就成为内在感觉唯一真实的客体,即便无关外在客体的所有进程(如情感)划归模糊的观念,要么是关系人的身体的观念,要么最后成为观念组合后产生的效果。
另一方面,直接经验的心理学趋向唯意志论。这是显而易见的:当心理学的主要精力放在全部经验的主观层面的时候,就要特别研究那些自然科学所抽象出来的因素。
唯智论心理学在演变过程中分出两种形式。在第一种形式里,判断和推理的逻辑过程被看作所有精神活动的典型形式;第二种形式也很典型,主要考察通过频率辨别出来的连续性记忆映象的组合,即所谓的观念联合。不难发现,逻辑理论同心理研究的流行方法相关,因此起源更早。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认同。联想理论源自18世纪的经验主义哲学。某种程度上两种理论互不让步,因为前者试图把心理进程的整体性简化为更高级的过程;而后者则把心理过程的整体性简化为更低级的过程,也就是形式更简单的智力行为。两者都是片面的,不仅无法解释情感、意志过程,也无法全面把握智力过程。
内在感觉和唯智论心理学的融合催生了一种特别的假设,这一假设在很多方面对心理学原理至关重要。这一假设可以简单定义为相对于观念的实在本质的错误的唯智论的属性。所谓的内在感觉的客体和外在感觉的客体之间建立类比,不仅如此,内在感觉的客体被看作外在感觉的客体的映象;由此,自然科学中为外在客体附加的属性就转化为“内在经验”的直接客体。相应地,观念自身就成为永恒的实在,如同我们用观念来指称的外在客体一样;这些观念在意识中可隐可现,保持原貌;实际上,观念可以或明或暗地察觉,无论内在感觉是否从外在感觉中激发出来,还可以根据倾注在感觉上面的关注程度察觉,但总体上观念会保持稳定的质量性状。
在所有层面,唯意志论心理学与唯智论都格格不入。唯智论构想了内在感觉及内在经验的特定客体,唯意志论则转而认为内在经验等同于直接经验。据此,心理经验并非由呈现给主体的客体总和组成,而是由经验过程的所有成分构成,即由拥有直接特征的全部的主体经验构成,这些主体经验不会经过抽象和思考的雕饰。随之就有必要将心理经验的内容看作过程的互连。心理事实是事件,而非客体;心理事实和所有的事件一样迟早会发生,但绝不会像预设的那样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上发生。在这个意义上,意志是理解所有心理经验的典型。唯意志论心理学并未确认意志是精神错乱的唯一真正的形式,仅仅认为意志和情感、情绪密切相关,和情感、观念一样都是心理经验的基本成分。唯意志论心理学还认为其他所有心理过程都跟意志类似,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并非永恒客体的相加,在这点上不同于唯智论,唯智论由于错误地归因于具有特性的观念而笼统地认为过程是客体之和,而我们将这些特性归于外在客体。对心理经验的直接现实的确认不可能帮助我们从异于经验的过程中获得心理现象的特别成分。形而上学心理学采用类比手段,试图从假设的本原中的想象过程中获取所有的意识过程,无法解答心理学的实际问题,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心理学将自身同直接经验联系起来,但一开始它仍然假定所有的心理内容都包括客体因素及主体因素,只有通过刻意的抽象才能区分,并且从未表现为独立的过程。实际上,稍加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存在无法激发情感和不同程度的冲动的观念,也没有无关乎观念化客体的情感和意志。
随后的章节将继续阐述处于主导地位的心理学原则,在此可以总结为三点:(1)内在经验或者心理经验不是脱离于其他经验的特殊经验,而是自成一体的直接经验。(2)这一直接经验不是由一成不变的内容组成的,而是由互相作用的事件体系构成的;不是由客体而是由过程构成的,而是由普遍的人类经验及其关系构成的,这种关系遵循特定的规律。(3)每个过程都包含客观内容和主观过程,因而涵盖全部知识与全部人类实践活动的总体环境。
从这三条一般原则出发,心理学同其他科学的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直接经验的科学,心理学是自然科学的补充;自然科学由于从主体那里得到抽象,必须考虑经验的、客观的、间接的内容。简而言之,任何特定的事实只有经过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分析之后才能被透彻理解。在这一层面上,物理学与生理学都是心理学的辅助,心理学又反过来补充自然科学。
心理学是关于人类直接经验的普遍形式的科学,这些经验形式依照特定规律互相作用,它成为精神科学的基石。这些精神科学都绕不开源自人类直接经验的活动及活动造成的后果。心理学研究这些活动的形式与规律,所以成为最宽泛的精神科学,并为其他所有的精神科学如心理学、哲学、历史、政治学、社会科学等奠定基础。
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不仅是理论知识的基础,还是实践活动的基础,心理学对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都同样重视;它还研究这些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的相互关系,鉴于此,心理学成为经验主义的学科,其成果用于研究知识理论和伦理学的一般问题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知识理论和伦理学构成哲学的两大基石。因此,就其同自然科学的关系而言,心理学是补充性的科学;就其同精神科学的关系而言,它是基础性的科学;就其同哲学的关系而言,它是预备性的经验主义科学。
图1下表总结了上文描述的心理学主要形式及其关系。图1 心理学的主要形式及其关系
在发展过程中,许多不同形式的心理学融合在一起,但我们可以辨识总体轨迹。形而上学心理学先于经验主义心理学形式,描述性心理学形式早于解释性心理学形式,唯智论心理学形式先于唯意志论心理学形式。最早把心理学看作一门独立科学的作品是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这一著作在形而上学上划入二元论派别,由于它存在经验主义解释,就归入官能心理学阵营(灵魂是活在肉体里的原则。营养、感觉和思想是三种基本的官能。)现代唯心主义心理学始于笛卡儿的二元论,他认为存在两种不同的现实形式:其一,作为无法扩展的思考实体的灵魂;其二,作为可以扩展的无法思考的现实的物质。笛卡儿体系在人类大脑的特定区域也就是松果体那里发现了这两种形式的现实的冲突点。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是现代唯物主义之父(德谟克利特的古代唯物主义二元论并未将自身同唯心主义二元论区分开来)。18世纪,霍布斯和拉美特利(1709—1751)、霍尔巴赫(1723—1789)一起推动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发展,而狄德罗(1713—1784)和爱尔维修(1715—1771)发展了心身唯物主义,时至今日依然不乏信徒。唯心主义一元论始于莱布尼茨(1646—1716)的单子论,现今已被赫尔巴特(1776—1841)及其所创立的学派、洛茨等替代。内在感觉的心理学的创立应该归功于约翰·洛克(1632—1704)。这一形式的心理学在今天依然颇多拥趸,比如康德在一定程度上捍卫这种心理学,还有投入更多精力的爱德华·贝内克(1798—1845)、K.弗特拉奇等。现代官能心理学始自克里斯蒂安·沃尔夫(1679—1754),他在自己的作品里划分了两种主要官能:知识和欲望。从特腾斯(1736—1805)的时代开始,三种官能替代沃尔夫的两种官能,得到广泛认可。柏拉图命名了这三种官能,康德也是如此。它们分别是知识、情感和欲望。解释性心理学最早表现为逻辑主义,直接对应于心理过程的普通解释。早期的经验主义者有洛克和伯克利(1648—1753),这两人成为逻辑主义的代表人物;在《论一种关于想象的新理论》里,伯克利期待现代实验心理学的出现。即便在今天,在生理学学者的作品里依然能看到这种逻辑主义的观点,他们热衷于讨论生理学,把相关主题列为知觉范畴。今天我们要找出逻辑主义的先锋,那么非弗朗茨·布伦塔诺及其学派莫属。联想心理学最早出现在几乎同期的两位作者的作品里,他们是大卫·哈特利(1704—1757)和大卫·休谟(1711—1776)。可是他们代表两种不同的方向,这两种方向延续至今日。哈特利的联想心理学通过参考一些生理学条件来考察联想过程,而休谟则把联想过程视为心理过程。前者倾向于心身唯物主义,可以在当代作家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的作品里发现端倪。赫尔巴特的心理与学休谟的联想心理学更加亲密。赫尔巴特强调观念的静态与机械性,是彻头彻尾的唯智论教条(在此,感觉和意志仅仅属于观念的某些阶段)。联想心理学都认同精神生活的基础性的机械观点。赫尔巴特通过假设为他的心理学研究赋予精确的数学风格,不能单单因为这一点就忽视两种形式的联想心理学的相似性。在“纯粹内省”和联想学派的作品,可以发现很多唯意志论心理学的苗头。《心理学纲要》一书最早对唯意志论心理学进行了透彻的梳理。值得一提的是,至少通过本书目前为止的探讨,心理学上的唯意志论明显区别于叔本华(1788—1860)等人所研究的形而上学的唯意志论。形而上学唯意志论力图把一切化为原始的先验的意志,这种意志是现象世界的本原,是这个世界的本原。相反,心理学的唯意志论认为经验的意志过程连同其成分情感、感觉、观念等才是典型的意识过程。在它看来,意志是一种复杂现象,由于自身囊括不同类型的心理元素而具有不凡的意义。
3.心理学的方法
心理学的对象不是经验的特定内容,而是具有直接特征的一般经验,因而,除了笼统地采纳经验科学的方法用来判断、分析、解释事实之间的因果之外,它没什么方法可以借鉴。自然科学从主体中进行抽象,然而心理学不是这样,这是事实,这就没必要修改方法以通用于两种领域,虽然看上去这么做行得通。
自然科学远比心理学成熟,在方法论上可供心理学参考。自然科学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实验和观察。实验人设置一定的条件,有目的地加以控制,观察现象的成因与过程,这就是实验。而观察的范围就窄很多,在研究现象的时候,观察者不施加任何控制,任事件自然发生,将其本来面貌呈现给观察者,成为经验过程。自然科学总是尽可能地使用实验这种手段;在任何环境中,即便现象自身能够完整呈现,供实验人精确观察,实验人仍然可以随意控制这些现象的发生和过程,还可以从复杂现象中分离出各种因素,这就体现出实验这种方法的优势。但是,即便在自然科学中,这两种方法针对不同的应用范围也有所区别。人们认为实验方法专门针对特定的问题,而单纯通过观察不能经常性地得到如意的结果。如果我们忽略一些由于特殊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的例外,那么,根据这两类问题可以把自然现象总体上划分为过程和结果。
控制实验可以用于精确计算过程,分析成分,分析光震动、声震动、放电、肌肉收缩诸如此类的自然过程。只有当观察者能够决定过程何时开始,才能实现精确观察,所以原则上这种实验控制很有必要。同样,从复杂现象中分离出各种各样的成分,这时实验控制也是不可或缺的。此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一些条件,或者改变条件的变量。自然客体是另外一种情形。它们相对稳定,观察者可以随意处置并观察。在应对这些稳定的对象的过程中,只有当这些对象的制造和修改成为调查研究的主题的时候,实验研究才是真正需要的。相反,如果仅仅研究这些客体的实际本质,那么单纯的观察足矣。因此,只要不考虑物理、化学、生理学问题,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解剖学和地理学就是纯粹的观察性的科学;实际上这些学科也经常遇到物理、化学问题,但这些问题仅限于自然过程,与它们的客体无关。
如果我们将这些思考用于心理学,考虑到心理学的主题的本质,立马就能明白只有实验性的观察才行得通。心理学的内容只是过程,而非恒定的客体。为了精确研究这些过程的发生和进展,研究它们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些成分之间有什么关系,我们首先就得控制这些过程的起始阶段,还得在必要的时候改变相应的条件。在所有情况下,只有实验才是可行的。除了这种一般性的原因,还有心理学所独有的原因,而心理学独有的原因根本无法用于自然现象。在自然科学中,我们得有目的地从观察主体中得到抽象;在自然环境中,尤其条件适宜的时候,比如天文学,单纯的观察完全有把握确定过程的客观内容。但心理学完全不同,它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它进行抽象;只有直接经验的同样的客体成分有规律地频繁出现且伴随同样的主体状态的时候,适合机会观察的条件才会出现。但心理过程千变万化,这种观察条件不可能出现。况且作为精确研究的必需条件之一的观察意图总要改变心理过程的发生和进程,这种机缘巧合更是不可能存在的。可是心理学的首要问题就是确切研究主题过程的发生和变化,不难理解在这些研究过程中,观察者的意图就是要改变被观察的事实,或者干脆将事实抹消,至少普通的内省性质的观察可以这么做,无须任何形式的实验设备。我们再来看实验方法。如果我们要在心理学中使用实验方法,从过程的发生阶段就得使用,因为心理学在过程的发生阶段就得介入,还得像物理学和生理学那样使用研究过程的实验模式。在最适合观察的环境中,感觉受到外部刺激得以生发。各种刺激感觉生发的条件产生或复杂或简单的关系,就催生了客体观念。如果我们希望研究观念形成的方式,我们就只能模拟观念生发的自然方式。这么做的时候,我们还能够随意变换促使观念形成的印象组合,从而改变观念自身;还能够知道单个条件在观念形成中施加何种影响。显然,不用等到机会来临,用系统化的实验方式,通过紧挨在前面的印象就能精确掌握记忆映象的属性。情感和意志也是同理。情感和意志用精确研究所得心应手的形式呈现,当那些印象有目的地制造出来的时候(经验表明印象有规律地同情感和意志的反应建立关联)。不存在不能使用实验方法进行研究的基础的物理过程,也不存在逻辑上不需要实验方法的研究。
单纯的观察在很多自然科学学科中大行其道,但由于心理现象的特性,无法用于个体心理学。心理客体是永恒不变的,不受我们的注意力的束缚,类似于相对稳定的我们怎么观察都改变不了的自然界客体,满足这样的条件才有可能实施纯粹的观察。但心理学中有很多事实,它们并非实在的客体,但是具备心理客体的属性,相对恒定,不受观察者的控制,通过实验也很难认清。它们是历史长河中孕育出来的精神产品,如语言、神话观念、风俗习惯等。它们的起源和发展都依赖整体的心理条件,从它们的客体属性就能推断出来这些心理条件。这些精神产品都具备一种普遍特征,都以一个精神群落为先决条件,这一群落由许多个体组成,当然这些个体的最深层的根源就是个体的心理属性。出于对群落的依赖,尤其是对社会群落的依赖,此处所涉及的心理研究这一学科称为社会心理学,同个体心理学或者实验心理学有所区别(因为实验是这种心理学中占支配地位的研究方法,所以称之为实验心理学)。发展至今,这两个派别都形成了自己较为成熟的体系,泾渭分明,虽然研究方法不同,但并非毫不搭界。所谓的社会心理学对应着单纯的观察方法,精神产品是被观察的对象。这些精神产品同社群关系密切,社会心理学因此得名。个体的精神产品变幻莫测,难以成为观察对象,导致精神产品同社群的关系密切。只有个体集聚成社群的时候,心理现象才获得所需程度的稳定。
总之,心理学和自然科学一样,也有两种方法:用于分析简单的心理过程的实验方法与用于研究一般精神产品的、研究更高层次的心理过程和演变的观察方法。
参照生理学的过程范式,特别是生理学中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的过程范式,心理学引入了实验方法。基于这种缘由,实验心理学又称作生理心理学。使用生理心理学这一术语的作品往往从生理学那里引用事实证据来印证自身,需要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小心探讨这些事实,尽管它们自身确定无疑是生理学所独有的。不难看出,生理心理学是一门中间学科,从名称上就知道它首先是心理学,并且,除了那些起到支持作用的生理事实,它基本上就是前面提及的“实验心理学”。有人试图区分证明生理心理学不是正统心理学,认为正统心理学是内在经验的心理解释,而生理心理学从生理过程中获取内在经验,但大家都不接受这种观点。心理学里只有一种因果解释,就是从简单心理过程获取更加繁复的心理过程。在这种解释方法看来,由于存在前文说明的自然科学与心理学的关系,心理元素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4.主体的一般说明
经验的直接内容构成心理学的主题,在所有实例中过程是具备综合特征的经验的直接内容。对外在客体的感知,对这些感知的记忆、情感、情绪和意志行为,它们不停变化,持续融为一体,而且作为单独的过程本身,它们各自同样是混合程度不一的整体。比如,关于外在身体的观念由部分观念组成,这些部分观念分别针对身体的不同部分。声音听来简单,但我们可以控制它的方向,让它同外在空间的观念建立关联,而外在空间的观念是高度混合的。所有感情都指向激发感情的感觉,所有意志都指向意志附着的客体。在处理这类复杂事实的时候,科学研究要解决三个连续相接的问题:第一个是分析复合过程;第二个是经过分析发现元素是如何结合的,并展现出这种结合;第三个问题是研究这些结合形式的运作规律。
第二个关于结合的问题又分成几个更细的问题。首先,心理元素聚成复杂的心理复合物,这些复合物是分离的,互相相对独立,不停流动,形成心理过程。观念就是这种心理复合物的一组例子,要么直接指向外在印象或者客体,要么我们将其解释为印象的记忆与先前察知的客体的记忆。如此一来,这些心理复合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更加难以捉摸了。因此,观念聚成更大规模的并发性的观念综合体或者有规律的观念序列,同时,情感和意志过程互相组合,并同观念过程结合。心理复合物通过这一方式发生作用,成为第二种过程综合体;第一种或者更低层级的顺序形成更简单的组合,而第二种以第一种为基础,更高级,将这些简单组合构成更高层次的联合体,就这样把元素组合变成心理复合物。按照第二种顺序形成的复合物两两作用,形成更加复杂纷繁的组合,其中蕴含着一定的规律。继而,第三种结合方式就出现了,我们笼统称之为心理发展。它可分为不同范围的发展。细分性的发展关系到单相心理行为,如智力功能的发展、意志的发展、情感的发展,甚或这些功能再细分之后的发展(如审美或者道德情感)。这些片面的发展综合起来就形成心理人格的全面发展。最终,动物及更高层次的人类个体同他们的同类不断交往,就诞生了高于个体形式的整体的心理发展。关于心理发展的研究存在诸多流派,都为知识论、教育学、美学和伦理学等其他科学奠定了心理学基础,相应地,这些流派也分别同相关学科保持更为恰当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这些流派分支蔚为大观,形成不同的心理科学,如儿童心理学、动物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不一而足。因此,在这一框架里我们应该只探讨这些对一般心理学最为重要的儿童心理学等学科的后果。
心理问题中最终极、最普遍的问题在于发现心理现象的原则和一般规律,这就需要研究不同形式的组合,也即元素组合成复合物,复合物与复合物再相互作用,然后继续发展演变。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了解心理过程的实际构成,只有如此才能发现以心理过程为表现形式的心理因果关系,我们需要研究经验内容及其成分的各种组合,进而掌握个中规律。
因而,下文中我们必须探讨如下内容:(1)心理元素;(2)心理混合物;(3)心理混合物的互连;(4)心理发展;(5)心理因果关系的原则和规律。Ⅰ心理元素5.心理元素的主要形式与一般属性
心理经验的全部内容具有一种复合特征。因此,经过提取抽象分析后就得到心理元素或者心理现象的小得不能再小的成分。由于元素实际上以不同的方式聚合成整体,就有可能将它们剥离出来。如果元素a在一个地方同元素b、c、d等组合,在另外的地方同b′、c′、d′等组合,这就又可能把a同其他元素剥离,因为其他元素不可能仅同a这一种元素组合。以声音为例,这个时刻它是一种音调,而另一个时刻它成为别的音调,不同时刻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主音不断变化,而伴音没有变化,就可以将其从各种变量中提取出来,将单音作为心理元素。
经分析得知,心理元素有两种,对应于直接经验所涵盖的两种因素,即经验的客体内容和经验主体。如果对感觉元素进行单独分析,暂时不考虑同其他感觉的关系,也不考虑时空关系,我们可以把客体内容这种元素称为感觉元素,或者简单称为感觉,如音调,如对冷热、光明与黑暗的感觉等。另一方面,主体元素称为情感元素或者简单情感。另外,还要注意那些伴生感觉引发的情感,如随光线而来的次生情感,随声音、味觉、嗅觉、热、冷、痛苦等而来的感觉,看到令人愉悦的或者令人反感的物体后所产生的情感,还有意志行为中的情感。这些简单情感在现实中都和观念元素相联系,所以是具有两种意义的抽象产物;而且,随着情感自身不停地变动,心理过程得以发生,情感也就顺其自然地成为心理过程的成分。
心理经验的实际内容总是由感觉和情感因素按照多种形式组合而成的,因而一个特定心理过程的特性很大程度上不是源于元素的本质,而是源于这些元素形成心理混合物的整体性。关于身体、节奏、情感、意志的观念就成为心理经验的特定形式。然而,它们的特征不是由它们的感觉和情感元素决定的。在这一层面上,心理混合物同化学里的化合物相似。罗列化合物元素的属性无法得到化合物的属性。要知道,心理过程的具体属性和元素本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每个心理元素都是经验的具体内容,但并不意味着经验的具体内容同时就是心理元素。因此,时空观念、情感、意志行为是特定的过程,而不是初级的过程。
感觉和简单情感有一些特征是共通的,有些特征是不同的。两者都具有两种决定因素,那就是品质和强度。任一简单感觉和情感都有确定的品质特征,这一品质又具有不同的强度。我们依据心理元素的品质进行相应的安排,因而能够区分蓝、灰、黄、冷、热、严肃、开心、沮丧、忧郁、悲伤等感知和情感。另一方面,我们一直通过量化的称谓表现心理元素的强度,如弱、中等强度、强、最强等。对于品质和强度这两种因素,这些表达方式都属于类概念,这些概念先对元素进行粗浅的处理,进而触及更广泛的深层元素。对于简单感知的品质尤其是色彩和音调,语言已经发展出一套相对完善的命名库。关于情感的品质和强度程度,这些方面的命名远远落后于数量和精度。另外还有清晰与模糊等属性,这些属性有时和品质及强度一样归于基础属性。后文15中涉及的明晰、含混等源于心理化合物的相互作用,不能视为心理元素的决定因素。
每个心理元素都涉及品质和强度两种决定因素,都涵盖一定的强度范围,保持同样的品质,从一种强度到另一种强度,持续渐进。这种渐变只有两种方向,一种是强度增加;另一种是强度降低。这些不同的强度构成特定的范围,好比在一条直线上,任选一点,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行进。可以如此总结:任一元素的强度构成一种持续的维度,存在最小化与最大化的两极,称为最小化的感觉和最大化的感觉,或者最小化的情感和最大化的情感。
相比强度的单调,品质具有更加多变的属性。相似的品质构成一个不间断的序列,实际上,每种品质在这个序列里都被安排在特定的点上,能够不受干扰地从一个点移至另外一个点。我们不妨将这个序列称为品质体系,品质体系不仅在多样化的渐进性上有差异,在渐进方向上也有差别。根据品质体系的两种变化形式,我们可以区分出两大类品质体系,一类是同质的复杂体系:另一类是一维的、二维的、多维的品质体系。压力感觉、寒冷感觉、痛感,这些只有一种品质,然而这些品质具备千变万化的强度。但并不能据此说明每种品质体系里仅仅存在一种品质。实际上,在这些品质体系里,不同的品质数量有限;还有,我们能够使用的术语有限,只能使用这些有限的术语来指称实际存在的差别。如果我们用几何方式表达这种体系,我们很可能无法将其简约成一个单独的点。例如,不同位置的皮肤承受压力,带来的感觉差别不大,但这些小小的差异足以帮助我们区分不同的皮肤位置。或锐利或迟钝,或粗糙或平滑,带来不同的感觉,但不能说它们的品质不同。依赖于大量同时发生的感觉才能体现出差异,如果没有这些感觉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组合形成心理化合物,就无法产生那些印象。
品质的复合体系有别于前述体系,因为它们涉及诸多千差万别的元素,所有可能的中间形式存在于这些元素中,如音调体系、颜色体系、味觉及嗅觉体系,都包含在这类复杂的品质体系里。在情感复合体系中,我们发现一些主体补充物的体系形成感觉体系,如声音情感体系、色彩情感体系等。很可能还存在许多客观上同复合印象相关联的情感体系,但它们特征简单,比如,不同的音调组合产生相应的或和谐或不协调的情感。只有两三种感觉体系明确了维度数量上的差异。因此,音调体系是一维的;普通的色彩体系包含色彩及其趋向白色的过渡品质,是二维的;光线相关的感觉是比较晚辈的体系,包含暗色调与趋向黑色的过渡品质,是三维的。
讨论至此,感觉元素和情感元素在关系层面上总体相通。它们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一些同事实相关联的基本属性上:感觉直接指向客体,而情感直接指向主体。
感觉的强度变化而品质丝毫不动,可以呈现为一系列的纯粹强度的变化。这个强度系列持续变化,沿着单方向,从强度为零直至最高强度E(0E,图1.1)。另一方面,情感总是从毫无情感的零开始变化,沿着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愉悦令人愉悦的;另一个方向是令人不快的。在图1.1中标记为G′G″,是相互对立的情感。当感觉的品质开始变化,但仍然保持同样的品质维度,这时感觉进入纯粹的品质变化,这些变化总是沿着同一个方向进行,直到差异最大化。以色彩为例,在一个纯粹的品质序列里,红、绿、蓝、黄是最大差异。在音调感觉中,最低音和最高音时最大的品质区别(E′E″,图1)。每个情感元素的品质变化从零或者无差异点(0)开始,向着相反的情感进行(如图1.1中下面的箭头所示,G′G″)。情感规律性地同某些感觉发生关联,如声音情感和色彩情感,这时情感特征的变化最为鲜明。比如音调感觉,接近最大差别的时候,高音和低音的感觉明显不同;相应地,声音情感趋向两极。总之,感觉品质的系列由于差异最大化而趋向极端,情感品质的系列趋向最大化的相反。情感两极之间的无差异区域经常无法展现,因为,一些情感消失,另外的情感留存,甚或产生新的情感。感觉发生变化,情感滑入无差异区域,此时最容易发生无差异区域隐伏的情况。比如在音阶的中间,对应高音和低音的情感消失,但中音的情感品质不受影响,高音低音消失后中音情感更加分明。原因在于,对应于某个特定感觉品质的特定情感无一例外地是一个复合情感体系的成分,在这个体系中,这一特定情感又属于多种维度。一种特定音高的情感品质不仅属于音高情感维度,还属于强度情感维度,另外叮当作响的声音的组合又是一种维度。只要音符和强度情感牵涉其中,并且拥有分明的声音情感,中音和中等强度的音调就位于无差异区域。只要无视其他相伴而生的情感元素,穿越无差异区域的情感元素立马就能发现。图1.1 强度和品质持续变化所导致的感觉和情感的关系
品质特定同时简单且不能再简化的情感看上去不仅是简单感觉的主体补充物,还是复合观念乃至复合观念进程的显眼的附属物。不仅存在简单的随音符和强度而变化的声音情感,还有一种和声情感,它作为一种情感不仅是无法进一步细化的声音情感,还随着声音成分的特征而变化。从旋律中还会诞生更多的其他情感。在此需要再次强调,每一种情感在特定时刻都是不能简化的单元。基于这一原因,简单情感要比简单感觉更加丰富。
多种多样的纯粹感觉位于众多独立体系中,位于品质上不搭界的各种元素中间。属于不同体系的感觉称为异类感觉。比如,声音和色彩、热量和压力,都是完全不同的异类感觉。基于这一标准,四种特殊的感觉(嗅觉、味觉、听觉和视觉)每一种都是一个封闭的、复杂的感觉体系,互为不同;一般感觉(触觉)包含四种同质的感觉体系(压力、热、冷和痛苦)。另一方面,全部的简单情感组成一个单独的互相关联的集合,因为没有一种情感形式能够通过中间形式或者无差异区域过渡到其他形式。但是我们可以区分一些体系,它们的元素练习更加紧密,如伴随色彩、音调、和声、节奏的情感。可是这些情感并非绝对封闭的体系,因为它们同其他体系的关系随处可见,或相近或对立。比如从适宜的温度、和声、希望实现中引发的情感,无论它们的品质差异有多大,它们都有共性,属于“令人愉悦的情感”这一大类。一些单个的情感体系之间关系甚至更加紧密,如声音和色彩情感,暗色情感让人想起低音情感,亮色情感让人想起高音情感。这种关系归因于感觉自身,同样可归因于感觉及其相伴而生的情感的混淆。
这是第三个鲜明特征,总结出了情感源泉的统一性,但感觉的根源依赖于众多不同的、相互区隔的条件,并非统一的。情感同整体性的主题紧密相连,感觉同变化万端的客体紧密相连,或许这一事实能够解释情感与感觉源泉的差异。
只有在现代心理学中,“感觉”和“情感”这两个术语通过上述定义才获得指配给它们的意义。在更早的心理学著作中,这两个术语时而没有差别,时而可以互换使用。触觉和来自内脏的感觉也被称作情感,甚至触觉本身也被视为“情感感觉”。事实上,这反映了词语最初的意义,起初情感等同于触觉,可是一旦有了区分,就能避免二者的混淆。同理,心理学研究人员甚至使用“感觉”这个词语来表达意义,不仅表达简单品质,还表达复杂品质,如复杂的声音、时空观念等。一旦我们拥有足够丰富的针对这些复杂品质的“观念”,我们就能从容地将感觉这个词语锁定在感觉品质上,这些品质在心理学上是简单的。最终,“感觉”这一术语缩小范围,用来表达直接源于外部感觉刺激的印象。然而,对于一种感觉的心理特征而言,这种变迁无关紧要,因而对术语的定义也是可有可无的。
很多时候,感觉元素和情感元素的区分由于情感无差异区域的存在而变得格外容易。原因在于这一事实:情感在两极之间变动而不仅仅是有所差异,且情感属于我们直接经验的更加多样化的元素。这种可变性决定着情感不可能在品质和强度上维持稳定状态,这也说明了为什么精确研究情感如此之难。
所有直接经验中都有感觉的踪影,但在某些特例中,情感在无差异区域中时隐时现。很明显,在感觉实例中,我们可以对伴生的情感进行提取抽象。在此,很容易产生两种错误的观点,一种认为感觉是情感的起因;另一种认为情感是感觉的特殊种类。前者的谬误在于,情感因素从来不会来自感觉,仅仅来自主体态度,因此在不同的主体环境中,不同的情感会伴随同一感觉。后者也无法立足,因为情感和感觉两大类元素泾渭分明,感觉与客体、情感与主体的直接关系可以区分,另外,感觉在差异范围内变动,而情感则在两个极端之间摆动。由于客体和主体因素隶属于所有的心理经验,感觉和情感视为心理现象的真正的、同样基本的、无处不在的、互相关联的元素。在两大类元素相互作用中,感觉元素表现得更加稳定,它们指向外在客体,可以剥离出来。因此,在研究两种元素的属性的时候,需要先从感觉着手。从同时发生的情感元素中分离出来的简单感觉也称为纯粹感觉。6.纯粹感觉
5中的“纯粹感觉”这一观念是双重抽象的产物:一是来自感觉观念;二是来自同感觉相结合的简单情感。我们发现如此定义的纯粹感觉构成许多全然不同的品质体系。每种体系,如痛感、听力、视觉体系等,要么是同质的,要么就是复杂的连续体(5),且不会向其他体系过渡。
生理学告诉我们,感觉的诞生通常依赖于一些物理过程,这些过程一部分源于我们周围的外在世界,一部分来源于一些身体器官。我们从生理学中借用一个术语来命名这些制约过程,即感觉刺激或者知觉刺激。如果刺激是外部世界的过程,我们称之为物理刺激;如果刺激过程来自于我们的身体,那就是生理刺激。根据心理刺激来自大脑之外的器官还是大脑本身,心理刺激又分成边外围刺激和中心刺激。很多时候感觉都具备三种刺激。比如,光线的外部印象作为物理刺激是作用于眼睛;在眼睛和视觉神经这里产生外围生理刺激;最后,在四叠体和大脑皮层的枕部发生中央心理刺激,视觉神经的终点在大脑皮层。有时候不需要物理刺激,但两种形式的生理刺激不可或缺,比如,随着剧烈的视觉运动我们观察到光线闪烁的时候。另外一些时候,仅仅存在中央刺激,比如,当我们回忆起先前经历的光线闪烁的时候。因此,始终伴随感觉的只有中央刺激。当一种外围刺激催生感觉的时候,外围刺激必须携手中央刺激,而当物理刺激催生感觉的时候,物理刺激必须联合外围刺激和中央刺激。图1.2不同感官的神经末梢的形式
A、B为触觉小体;C为原始耳囊;D为高级听觉器官耳蜗中的螺旋器图解,其中cc为螺旋器本身的拱门,h为毛细胞,g为神经末梢基底膜;E为嗅觉神经末梢;F为舌头中的味蕾;G为分层的含有不同器官的视网膜,其中s、z为前室和晶体(构成视网膜内层),g1、g2为小细胞神经,g3为细胞大神经,o为视觉神经的神经末梢(视网膜外层)。
经过对人类进化的心理研究,我们断定不同感觉体系分化的部分原因来自综合进化过程中。最初的感觉器官是包裹内在感觉器官的皮肤。后来,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器官从皮肤结构分化出来。因此,可以如此总结:同这些特定感官相对应的感觉体系通过分化逐渐从综合感觉的感觉体系中形成,也就是说,从压力、冷热的感觉中形成。可以这样推断:许多在人类中明显分化的体系在低级动物那里是模糊不分的。根据心理学立场,综合感觉的原始特征格外明显,因为综合感觉中负责把感觉刺激向神经传输的器官要么非常简单,要么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器官。压力刺激、冷热刺激、痛感刺激能够在皮肤上制造感觉,可无论怎么研究,就是找不到专门的末梢器官。相应位置的确存在对压力最为敏感的专门的接收器官(图1.2中的触觉小体、突触末梢、环层小体),但这些器官的结构决定着它们只向神经末梢进行机械传输。专门传输冷热、痛苦的末梢器官依然还没被找到。
在进化到高级层次的专门的感觉器官中,我们发现了精密结构,不仅能够恰当地把刺激向感觉神经传送,而且能够造成刺激的生理转化,要产生特别的感觉品质这种生理转化看上去必不可少。但在这方面那些特别的感觉并不相同。
尤其是在听觉器官中,接收部分的重要性和嗅觉、味觉、视觉器官中的接收部分所具备的重要性似乎并不相同。在低级进化阶段中,听觉器官在结构和功能上都没有同负责平衡的感觉器官及负责动觉印象的感觉器官分离开来。平衡及动觉印象的器官提供关于身体的位置感觉和运动感觉,可以看作一般触觉的内在调整,可是作为听力的原始器官它不能接收声波的印象。这种原始器官通常由单囊组成,单囊又包含一个或更多的耳石,囊壁上延展着一束神经纤维(C)。由于身体动作或者强烈的声音波动,这些耳石开始振荡,此时我们假定,在神经束的纤维上,一系微弱的压力刺激列转瞬即逝。脊椎动物的动觉感官同听觉器官相分离。但两种器官在空间上密切关联。在更高级的动物及人类中,听觉器官在结构上极其复杂,可是它的基本结构仍然类似于形式最简单的器官。在耳蜗中,听觉神经首先通过轴线,大量精细管道穿过轴线,然后听觉神经穿过毛孔,毛孔连通耳蜗腔室。薄膜上密布枝杈,这些枝杈扩展成耳蜗的螺旋绕组,且附有沉甸甸的、坚硬的特别拱门(螺旋器拱门)。这种薄膜称为基底膜,当声波激荡耳朵的时候,它必须依照听觉规律进行相应的振荡。因此,它在此时起到的作用等同于最低级的、未分化的听觉器官中的耳石。但是,随着薄膜的进化又出现了其他变化,使得薄膜更容易理解多样化的语调感觉。耳蜗基底膜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维度,耳蜗底部的基底膜要比最顶端的要窄。基底膜就像一个长短不一的线缆构成的系统,在这一系统里,其他条件都没变化,长线适合低音、短线适合高音,因而我们认为耳蜗基底膜的不同部分有着不同的调频。我们相信带有耳石的最简单听觉器官的感觉系统是同质系统,并未明显有别于压力感觉,但我们知道,更高级动物耳蜗中基底膜及其附属器官的进化源自一系列原始同质感觉,这一系列感觉组成一个高度复杂的多样化系统。不论原始还是高级,两者的器官在形式都是一样的,都能向感觉神经完整传送物理刺激,而且对刺激进行变换。
嗅觉、味觉和视觉器官从根本上异于听觉器官。这些器官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刺激不可能直接作用于感觉神经。这些器官介于直接刺激和具有专门调整外部刺激的结构的神经细胞之间。能量被调整后形成刺激作用于感觉神经。此处讨论的嗅觉、味觉和视觉三种器官具备专门进化而成的细胞,这些细胞来自身体外层,称为感觉细胞。这些感觉细胞的末端接触刺激,另一端和神经纤维相连。鼻子里的这些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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