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农民: 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选择(大字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8 06: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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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雪峰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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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农民: 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选择(大字本)

谁是农民: 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选择(大字本)试读:

《中国道路丛书》总序言

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中国一直在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中,努力寻求既发挥市场活力,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势的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的崛起。怎样将中国的发展经验进行系统梳理,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理论体系,让世界理解中国的发展模式?怎样正确总结改革与转型中的经验和教训?怎样正确判断和应对当代世界的诸多问题和未来的挑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都是对中国理论界的重大挑战。

为此,我们关注并支持有关中国发展道路的学术中一些有价值的前瞻性研究,并邀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中国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我们将组织编辑和出版反映与中国道路研究有关的成果,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的系列丛书。《中国道路丛书》的定位是:致力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模式的研究和理论创新,以此凝聚社会共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立足中国实践、通达历史与现实、具有全球视野的中国学派的形成;鼓励和支持跨学科的研究和交流,加大对中国学者原创性理论的推动和传播。

本《丛书》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践行中国道路,发展中国学派。

始终如一地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总结中国经验、探讨中国模式,应注重从中国现实而不是从教条出发。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正确认识中国的发展方向,都离不开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实践推动认识的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世纪奋斗历程中反复证明了的正确认识路线。违背它就会挫折失败,遵循它就能攻坚克难。

毛泽东、邓小平是中国道路的探索者和中国学派的开创者,他们的理论创新始终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同时因应世界的变化。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他们从来不生搬硬套经典理论,而是在中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理论。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摒弃无所作为的思想,拒绝照抄照搬的教条主义,只有实践才是真知的源头。本《丛书》将更加注重理论的实践性品格,体现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鲜明特点。

坚定不移地践行中国道路,也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理论挑战,例如将新中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彼此割裂和截然对立的评价;例如极力推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和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等错误思潮。道路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我们的改革目标和道路是高度一致的,因而,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在百年兴衰、大国博弈的历史背景下,中国从积贫积弱的状态中奋然崛起,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成就斐然,道路独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一定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路,这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

推动社会科学各领域中国学派的建立,应该成为致力于中国道路探讨的有识之士的宏大追求。正确认识历史,正确认识现实,积极促进中国学者原创性理论的研究,那些对西方理论和价值观原教旨式的顶礼膜拜的学风,应当受到鄙夷。古今中外的所有优秀文明成果,我们都应该兼收并蓄,但绝不可泥古不化、泥洋不化,而要在中国道路的实践中融会贯通。以实践创新推动理论创新,以理论创新引导实践创新,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架构到话语体系,一以贯之地奉行这种学术新风。我们相信,通过艰苦探索、努力创新得来的丰硕成果,将会在世界话语体系的竞争中造就立足本土的中国学派。

本《丛书》具有跨学科及综合性强的特点,内容覆盖面较宽,开放性、系统性、包容性较强。分为学术、智库、纪实专访、实务、译丛等类型,每种类型又涵盖不同类别,例如在学术类中就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战略学、传播学等领域。

这是一项需要进行长期努力的理论基础建设工作,这又是一项极其艰巨的系统工程。基础理论建设严重滞后,学术界理论创新观念不足等现状是制约因素之一。然而,当下中国的舆论场,存在思想乱象、理论乱象、舆论乱象,流行着种种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安定团结的错误思潮,迫切需要正面发声。

经过60多年的社会主义道路奠基和30多年改革开放,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迫切需要形成中国本土的理论创新和中国话语体系创新,这是树立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在国际上争取话语权所必须面对的挑战。我们将与了解中国国情,认同中国改革开放发展道路,有担当精神的中国学派,共同推动这项富有战略意义的出版工程。

中信集团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曾经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它不仅勇于承担大型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也勇于承担政治责任。它不仅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同时也是中国道路的践行者。中信将以历史担当的使命感,来持续推动中国道路出版工程。

2014年8月,中信集团成立了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构建平台,凝聚力量,致力于推动中国改革发展问题的研究,并携手中信出版社共同进行《中国道路丛书》的顶层设计。

本《丛书》的学术委员会和编辑委员会,由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组成。我们将进行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努力使《丛书》成为中国理论创新的孵化器,中国学派的探讨与交流平台,研究问题、建言献策的智库,传播思想、凝聚人心的讲坛。

代序:谁是农民

谁是农民?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常常听到有人深情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要为农民说话,替农民办事。”20世纪90年代,三农问题尖锐时,全国人民对农民充满同情;取消延续2000多年的农业税,全国人民都支持;给农民财政补贴,建设美丽乡村,所有人都认为应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所有人都认为正确。总之,凡是为农民办事谋利益,道义上都具有正确性,语气上可以不容置疑。

为什么为农民说话、替农民办事就具有正义性?舆论就支持?人民就赞成?为什么无论是高官、学者还是媒体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的亲戚朋友都是农民,所以我要为农民谋利益?”

因为农民是中国最大规模的劳动群体,他们中大多数人为共和国做出巨大贡献但至今仍然收入不高、处境不佳。站在他们一边,就是站在道义和正义一边。

不过,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为农民说话谋利益,虽然政治正确,其农民所指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人群。今天的农民不再是一个单称,而是许多完全不同人群的总称。我们需要分清楚在为农民说话时,到底是为哪一个农民群体说话。

当前中国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一种是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一般农业型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一种是占极少数的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近郊以及城中村的农民。

前一种农民占农民总数的90%以上,他们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中老年父母的务农收入和年轻子女外出务工的收入,一个农民家庭主要靠代际分工来形成半工半耕的结构。“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营决定了务农收入不可能很高,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受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决定,也不可能太高。在这种农民家庭中,务农收入解决温饱,务工收入成为积蓄,农民家庭温饱有余、小康不足。这部分农民与世无争,既不上访,也不争利,很少发生群体性事件,缺少社会的关注。

后一种农民因为土地处在经济发展带来城市扩张的推进面上,他们的土地要被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住房可能要拆迁。因为征地拆迁,这部分农民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安置。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形成土地非农使用的巨额增值收益,虽然大部分被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的形式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农民也分享到了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的好处。而且,城市发展带来更多就业和经商机会,使这部分农民更容易获得更高收入。这部分农民还可以从城市发展中获取出租住房的机会。因为存在巨大的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借征地拆迁机会,农民会要求更大更多的征地拆迁补偿,农民与地方政府在如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上进行利益博弈,并因此引发占全国农民上访总数一半以上的上访事件,这部分农民的状况也因此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引起决策层高度重视。但实际上,就笔者调查来看,这部分农民的状况要远好于全国农民的总体状况,且农民盼征地盼拆迁是一个被有意遮蔽了的事实,这些有了征地拆迁机会的农民不是不愿征地拆迁而是希望获得更大更多的征地拆迁利益。在有些地方,城郊尤其是城中村,农民已经成为土地食利者。他们的状况不仅远好于全国一般地区的农民,甚至要好于城市居民。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分农民已不再是纯粹农民,而是土地食利者,是与全国90%以上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完全不同的群体。

当前媒体和学术界的主流意见似乎都是站在这部分农民立场上讲话的,要给这部分农民以更大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会。如果这部分农民只是食利者,那么媒体表面上为农民讲话,实际上就只是在为食利者讲话。

站在农民立场讲话还是站在土地食利者立场讲话,是一个大问题。

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称谓。首先要区分承包土地的农民和经营土地的农民。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承包到集体成员并长久不变的。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但土地经营者却在变动,其中一个重要变动是大量且越来越多承包土地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这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仍然留村种田的农民经营。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站在承包者的立场,土地租金越高越好,站在农业经营者的立场,农业本来就是弱质产业,利润不多,土地租金太高,经营者利益就会受损。从土地权利安排上讲,对于离开土地、不具体经营土地的承包者而言,土地权利越大越好,对于经营土地、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而言,当前农村耕地产权分散,地块零碎,耕作不便、灌溉不便、收割不便、植保不便,总之是生产不方便,他们需要将耕地整合起来进行连片经营的产权安排,所以希望村庄集体有一定的统地能力,而不是片面强调承包人的土地承包权。

种地的农民也是一个高度异质的概念:种自己承包地的农户,通过口头协议流入土地形成适度经营规模的“中坚农民”,通过正规合同流入土地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租地的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等等。种自己土地的农户,最大问题是经营规模太小,地块分散,生产环节缺乏集体统的力量的社会化服务的支持。以口头协议为基础、流入进城亲朋邻里耕地耕种的“中坚农民”,土地租金不高,农业收入不低,自置一些机械,若再有一定社会化服务,这样的“中坚农民”种田就会既有效率又可持续。根据笔者估计,当前“中坚农民”占农户的比重大约在10%~20%之间。这些留在村庄务农的“中坚农民”,因为收入来自村庄,社会关系也在村庄,他们就成为村庄治理的有生力量。通过正规合同流入土地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一般会要求耕地连片,带来的问题是土地租金一般较高,种田风险很大,因此尤其指望国家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优惠。

国家补贴通过正规协议流入土地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就会挤压自发土地流转所形成“中坚农民”的生存空间,因为过去低价流转给“中坚农民”的土地很快就会流转到大户手中。而且老人农业也越来越受到挤压。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国家政策支持,给大户农业补贴,反而会破坏具有极强农业生产能力和良好社会稳定性的“老人农业+中坚农民”的农村基本社会经济结构。

从流出土地农户来看,越是有能力在城市安居的农户,就越希望有正规长期的土地流出,以获取最高租金,而难以在城市安居、随时有可能返回农村的农民则希望土地只是不正规的、可以随时要回耕种的流转,他们在高租金和收回自种的权利之间找平衡。

种自家承包地的农户也有不同,家庭农业中,有老人农业,种几亩地,也有黑龙江一户承包数百亩,自己当“背手农民”的家庭农业。黑龙江不少农户承包土地数百亩,自己不经营而是雇人种田,这样的“背手农民”,因为具有规模经营的条件,农业现代化程度高,收入高,对国家粮食贡献大,因此成为受到鼓励的农民,这类“背手农民”比重很少,却是媒体最为青睐的对象,而老人农业则成了负面含义极强的词汇。

租土地耕种的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因为具有经营规模,较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效率高,产出大,而成为农业的典范和希望,成为受到国家政策鼓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农民形象光鲜、含义正面,是广受追捧的群体。这些群体因此获得更多的话语权。相应地,当前中国大多数农民成了落后的、要抓紧时间淘汰的群体。

除了以上“应该”得到国家大力扶持的规模经营主体以外,据说谁来种田是重大现实难题,培养职业农民刻不容缓,因此,如何制定政策,通过财政支持来培育扶持职业农民,并最终由职业农民替代老人农业,需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据说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很成功,日本有大约200万农户,但农民通过农协可以垄断农产品生产与供给,从而保护自身利益。中国就是要通过农民职业化,形成人数很多、能量很大、收入很高的新型职业农民,既解决农民问题,又解决农业问题?问题是,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农民人数很少,农产品价格奇高,粮食自给率只有30%多一点,而农业补贴极多,这样的农业能算成功?

这样,在种田的农民中,又可以区分出一般的种自家承包地的“小农”,通过口头协议流转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农民”,国家财政支持所培育起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以及未来担当农业大任的职业农民。前面的“小农”和“中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语境下都是要淘汰的对象,都是不应得到支持的落后生产力的象征;而具有融资能力、可以进行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以及职业农民,因其规模经营和高劳动生产率,而可能只需要2000万个此类的农业经营主体,就已足够耕种18亿亩耕地。如此一来,当前中国2.1亿户小农就要尽快地消灭?要让多余的农民进城?

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职业农民代表了中国农业的方向,所以要站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职业农民立场上理直气壮为他们讲话。

还有人说华西村和南街村的村民也是农民,这些村的农民早已变成雇主,如何还可以说是农民?

有人说,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但进城务工经商的大多数农民工的父母和子女仍然留守农村,农业收入仍然是他们完成家庭再生产的重要收入来源,他们进城还有可能随时返回农村,他们难道不是农民?

有人说,有农村土地、到农村买房的就是农民。因为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权利可以继承,有些早已在城市安居的农村进城人口却不会随便退出土地而将土地留作“乡愁”。

还有城市人到农村买房作为度假休闲,以实现更高生活质量,他们住在农村,在农村有房产,需要农村有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他们也是农民吗?

农村中,因为有背景而成为钉子户,成为借农民弱势群体身份来谋取个人最大利益的人,他们是农民吗?

当我们理直气壮地要为农民讲话、替农民谋利益时,我们所说的农民就只能是作为中国最大弱势群体的农民,站在农民的立场,是站在当前仍然留村务农及虽然进城务工经商但仍未能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农民工的立场上。我们不是用“抽象的农民+抽象的权利话语”来为农民讲话,而要具体地、设身处地地为仍然处在中国社会金字塔底层的大多数人考虑,我们要考虑如何让他们生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应该让他们即使收入不多,也仍然可以保持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举例来讲,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阶段,农民进城能否在城市安居?若无法在城市安居还能否返回村庄?与其让农民落入贫民窟,不如让他们可以选择返回村庄,因为村庄毕竟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是熟人社会,有农家小院,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根、有意义,还有新鲜的空气。总之,所谓农民立场,就是为中国最广大的农民群体谋取获得基本尊严的生存条件。这部分农民有出路,中国才有出路。这是一个底线。农民企业家、农村出身的官员学者媒体人、已经在城市安居的农民,都不再是这个意义上的农民。

我们一定要对“谁是农民”保持清醒。

导论:未来30年中国三农政策重点与道路选择

(2015年11月)

一、三农政策重在保底

让农民致富还是为农民保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政策目标。当前三农政策的重点是让农民致富。然而,在城市化、市场化的背景下,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入城市,农村的相对衰落几乎是必然的。当前大约一半的中国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农业GDP占比已低于10%,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显然已经转移到城市,众多农民是否具有进城的基本能力?如果不具备,农民将失去基本的发展能力。道理很简单,有限的农业GDP无法使占全国总人口大约一半的农村人口致富,而更加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会冲击兼具社会主义成分和自给自足经济的保底农业。市场经济的力量必然造成农民的分化:一部分农民走向富裕,而另外一部分农民破产。

其实,社会早就有这方面的共识,就是农民增收要以减少农民为前提,或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减少农业人口。

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城市化进程中,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只有36%,2015年城市化率已达55%。未来二三十年也将是中国高速城市化的时期。即使如此,当前中国仍然有近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而且,进城务工经商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缺少稳定的就业与收入,他们很难在城市体面安居,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经商,他们的父母、子女却仍然留守在农村,他们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却可能缺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条件,因此一部分农民工还要返回农村。这样来看,当前要依托农村完成家庭再生产的人口就占到全国人口的2/3以上。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农民工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机会不是很多,他们还需要农村退路以及农业就业和收入。

也就是说,减少农民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三农问题很难在短期内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也就不能操之过急。在这个过程中,为农民在农村生活和农业就业提供保底,不仅对仍占全国近一半的农村人口很重要,而且对可能进城再返乡的农民工来说也很重要。总体来讲,当前三农政策以农民致富为重点,其中原因不难理解,当前中国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必然是国家关注的一个焦点。习近平总书记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又说“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道理很简单,没有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群体的小康,中国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现代的发达国家。问题在于,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发达国家,全面小康社会也正在建设过程中,农村“强富美”的目标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我们急于求成,导致大多数农民既无法体面进城,又难以在农村生活,那么中国农民这个最大群体就难以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真正受益者。

因此,我们必须对当前三农政策的目标及具体实践机制进行认真分析,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二、中等收入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持了高速经济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当前中国人均收入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世界200多个经济体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来看,真正由一个发展中国家跻身发达国家之列,可以列出来的也就是所谓的“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亚洲四小龙”都是地域狭小的国家或地区,人口加起来只有8000万左右,不到中国人口的1/15。这样看来,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确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在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城市可以提供的稳定就业与收入机会相对有限,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大都难以在城市获得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这并不是说所有进城的农民工都没有机会。农民工在城市寻找各种可能的机会,因为个人努力,也因为存在机会,有些进城农民工通过个人打拼获得了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条件,他们举家进城,并真正融入城市,成为了城市中的一员。但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很难有如此好的运气,他们可能年轻时进城,年老时仍然未能获得在城市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这样他们就可能要返回农村。他们在城市挣钱,在农村消费。他们挣钱支持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多接力进城的资本,从而让子女更有进城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城市化的主要机会来自他们在城市务工经商,很少有农民依靠农业收入完成城市化的。中国当前这样一种可以让农民自由进城、进城后又可以选择返乡的格局,不仅避免了一般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大规模城市贫民窟,而且可以让所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既有打拼的机会,又有打拼失败的退路。这样一种机制支撑了中国高速经济增长,保证了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政治稳定。

随着中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城市可以提供越来越多稳定且高收入的就业岗位,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工有机会体面地在城市安居。经济发展是一个过程,更多体面安居的机会也就需要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保留进城农民工返乡的权利或机会十分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让少数农民致富,而是要防止大部分农民破产,要让农民进城后仍然有返回农村的退路。

三、两种农村及生活其中的农民

中国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国家,不仅存在城乡差异,而且存在区域差异,其中最典型的区域差异是沿海发达地区与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差异。与之类似的是大中城市近郊农村与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差异。因为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近郊的农村土地开始非农使用,土地非农使用的巨大增值收益让占有土地的农民从中受益。这样,我们就可以区分出两种不同的农村:一种是沿海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近郊的农村,这些农村实际上已经成为城市带的一部分,经济繁荣,不仅人口没有流出,而且会有外来打工的人口流入,土地非农使用所形成的增值收益被当地农民分享;另外一种是广大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村,这些农村大量人财物流入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农村逐步空心化,日渐衰落凋敝。

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比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普遍兴办工业,持续的经济发展使这些沿海地区发展出众多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城镇,整个沿海地区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城市经济带。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已经工业化,另一方面,没有工业化的农村也已被繁荣的区域经济覆盖。区域经济的繁荣提供了众多工商业机会,不仅本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可以从中谋取就业机会,而且大量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也在不断流入谋取就业机会。沿海发达地区成为人口净流入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入使这一地区农村的农业用地变为非农建设用地,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成为基层治理的焦点问题。因为人口流入和经济繁荣,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具有了较强的财产属性,一处农村宅基地的私下交易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万元。

中国的快速城市化不仅是人口的城市化,也是土地的城市化。大中城市近郊农村也就成为土地城市化的首选。大中城市近郊农村在城市扩张中逐步被纳入城市版图,征地拆迁也因此成为大中城市近郊最为常见的事。征地拆迁,将农村土地纳入城市,进行非农使用,分配由此产生的巨额增值收益,必会引发激烈的博弈。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恶性事件也屡屡发生。

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还是大中城市近郊农村,都是人口流入、经济繁荣、可以分享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具有较多收入机会的城市带或城中村。这部分农村人口不多,占全国农村人口的10%左右,地域面积不大,低于5%,但这部分地区,因为经济发展、土地非农使用产生巨额增值收益,而产生了与全国其他地区十分不同的就业与收入模式和基层治理模式。

因为具有便利的就业渠道,可以分享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所以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近郊农村的农民与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中西部农村的农民完全不同。这些地区的农民虽然因为争夺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而发生激烈博弈,却因为人数比较少,获利机会多,从而使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真正核心与重点在于占农民总数90%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村,包括沿海不发达地区的农村,比如粤北。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当前中国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农村及生活其中的农民。前者人口较少,获利机会较多,后者人口众多,获利机会较少。当前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和关键在于解决后者的问题。

四、中西部农村

当前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中西部农村,除极个别外,都是人口流出村,村里青壮年劳动力大多进城务工经商,在农村普遍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大约有70%的农民家庭都存在这种“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即年迈的父母留村务农而年轻子女进城务工。“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使得缺少在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人可以有农业收入,年轻人进城获得务工收入,这样一个农民家庭就可以同时获得务农收入和务工收入,又因为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家庭支出比较少,农民家庭就容易有盈余。

除“半工半耕”家庭外,还有一些农户举家进城,不再种地,他们将土地流转给亲朋邻里耕种,这部分农户中,少数在城市体面安居,不再回到农村,也不再种地,其他农户可能随时返回农村种地。在不同的家庭周期,农户家庭劳动力结构有所差异,一些家庭父母年龄太大已经无法种地,子女仍然年轻,还在城市务工,这些家庭的土地也流转出来。恰巧有部分青壮年农民因为家中父母年事已高需要照看,或子女年幼不愿进城务工,这些留村青壮年仅仅耕种自家承包地,经营规模太小,难以获得维持基本体面生活的收入,他们便从外出不再种田的农户那里获得土地,形成适度经营规模,并在农村寻找各种获利机会。这样,在中西部农村就产生了比例不大(大约占10%,最多不超过20%)的主要收入在农村、社会关系在农村的留村青壮年农民,这些青壮年农民在农村的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农民的收入,且保持了家庭生活的完整,这部分农民就成为村里的“中坚农民”,正是“中坚农民+老人农业”,成为当前中西部农村普遍的、具有稳定性的结构。正是这样一种结构保持了当前人财物流出背景下中国农村的秩序。

五、农民进城的模式

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大部分进城农民工按居住地被统计为城市人口,但他们中的大部分并没有获得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他们的父母和子女仍然留守农村,他们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却可能返回农村。这并不是说农民不愿意进城,而是因为存在农村这个退路,农民就不会不顾一切地进城。

有能力进城的是农村强势群体,且这个群体进城要靠家庭的接力。正是年迈的父母仍然从事农业,才为家庭中年轻子女提供了进城买房的积蓄。而农民家庭即使在城市买了房,也并不意味着全家进城,因为全家进城,就会失去农业收入,而城市生活成本又高,加重了进城农民家庭的经济困难。我们在湖北两个村进行了统计,共有177家农户在城市买房,却只有1户全家搬到城市居住。

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在城市打拼,成功了,他们就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是要由农村的体面生活进入城市的体面生活,由农村的小康进入城市的市民生活。否则,农民会在进城后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时返乡。正是当前保护型的城乡二元结构为农民提供了可以返回农村的机会,从而避免落入城市贫民窟。

中国农民进城是接力式的,并且在城乡之间不断往返进行。中国农民“可逆的”进城,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具有远非一般发展中国家所可比的弹性与活力。这是中国之所以可以在高速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保持政治与社会稳定的秘密。

六、机会在城市,年轻人必然选择进城

显然,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阵地在城市,城市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正因为经济增长极在城市,农村年轻人发家致富的机会在城市,他们就一定要进城打拼,要到城市寻找各种机会。

因为进城后仍然可以返乡,所以进城农民工可以放心大胆地打拼。各种可能性都可以尝试。即使他们在城市无法获得安居的就业与收入,他们在城市挣钱到农村花,在城市工作回农村养老,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当前农业GDP占比很低且越来越低,而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以亿计,其中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人数极为庞大,这就使年轻人根本不可能留在农村,因为农村缺少机会。这就是当前绝大多数农村年轻人进城的原因。反过来,正是农业GDP仍然被那些缺少进城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所获取,使得数以亿计的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民仍然可以在农村体面生活。这数以亿计的农民需要农业GDP,需要农业的就业与收入。

正是城市经济发展快,就业机会多,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的成功率便极大地高于留村“创业”。年轻人在农村创业成功率较低,而进城务工经商者最差也可以获得不低的务工收入。面对城市与农村完全不一样的机遇可能性,年轻人必然选择进城。

七、农村的凋敝与繁荣

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必将导致农村人财物的流出,因此农村的凋敝是必然的。进城农民之所以会在进城后选择返乡,是因为他们不愿落入城市贫民窟,而不是因为农村生活质量比城市中产阶级更高,农村比城市更加繁荣。农民进城后返乡,是因为凋敝的农村也比城市贫民窟的生活更加有保障和有安全感。

因此,我们就应当对正处在高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设定四种可能的选择:一是过体面的城市生活,可以在城市安居,这是农民希望进入城市过的生活;二是过不体面无保障的城市贫民窟生活,这是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状况,中国农民不愿落入贫民窟,他们因此可能选择返乡;三是在相对凋敝但仍有机会的农村生活,有房住,有农业就业与收入,有熟悉的社会关系,有自给自足的经济,这样的农村生活质量并不太高,但可以保底,相对贫民窟的生活质量要好,因此成为进城失败农民的退路;四是在生活质量高于城市的农村生活,比如在欧洲发达国家,尤其是德国的农村可以获得几乎所有城市公共设施的便利,却没有城市的拥挤喧嚣,这样的农村是美丽乡村,比如华西村等,农民的生活质量高于城市中等收入群体。显然,这样的农村并非中国一般农村的常态,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不可能在更好的农村与更好的城市之间选择,而是在体面进城失败后可否回到不太凋敝、能够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与缺少基本保障及安全感的城市贫民窟之间选择。一般发展中国家,进城后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农民无法再返回农村,他们只能落入城市贫民窟,而中国通过制度安排和新农村建设让农民可以返回农村,且回得来、住得下、生活得好,这个好只是比城市贫困市民好,而不是比城市中产阶级生活质量高、条件好,因此这个农村不是繁荣的,是一般农村而不是美丽乡村。当然,这个一般农村要进行建设,使其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这个基本条件是维持底线的条件。

八、财产性收入来自何处

一般来讲,农民收入来自务工和务农。从全国情况来看,农民家庭有近一半的收入来自进城务工,另一半来自务农。近年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呼声比较高,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就要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来自哪里?有人认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土地,甚至有人计算,中国农村土地资源总价值高达274万亿,按5%的收益率来计算,这笔高达274万亿的“沉睡资产”一旦醒来,每年可以为农民增加14万亿的财产性收入,平均到每个农民超过1.5万元。

如何让农民的“沉睡资产”醒来?流行的意见是通过土地产权改革,让土地可以入市,可以流通,达到让农民享受财产性权利的目的。比如,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获得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利和利益,农村集体土地就可以“显化”价值,农民就可以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中分享财产性收入。再比如,通过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增加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

问题是,所谓财产性收入实质上就是租金收入、利息收入,也就是食利收入,这样一种收入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分配财富,属于财富的再分配。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农民通过租金、利息获得财产性收入,就一定会有地方来支付这笔收入,这个财产性收入既不会因为农民的分享而增加,也不会减少。问题是从什么地方来支付这笔收入?不是说农民不该得到财产性收入,而是农民可以拿什么去换取这笔财产性收入。按当前一些人的说法,农民最大的资产是土地,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让宅基地入市,让农民住房入市,即使如此,在一般农业型地区,农民大量进城,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住房多的是,入市会有谁来买?又如何变成财产性收入?我们去中西部农村调研,看到到处都是农民进城后留下来的空房子与闲置宅基地,而且农民将宅基地直接复垦种上了粮食。农民之所以需要农村的住房和宅基地,不是因为宅基地是什么特殊的、比一般农地值钱的“沉睡资产”,而是因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在农村生活需要住房和生产附属设施,现在农民进城了,他们就不需要农村住房和生产附属设施了。若他们进城后因无法在城市安居而返回农村,就又需要住房和宅基地了。在农民那里,宅基地并非特殊的“沉睡资产”,而是相对来说耕种不便的荒地、山坡地、高岗地、旱地。

也不是所有地方农民的住宅、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都不值钱,关键要看地方。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带农村,已经融入城市生产生活体系,可以分享城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农村宅基地因此具有了一定的财产属性。简单地说,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因为地处经济发达地区,人口流入,宅基地稀缺,住房稀缺,从而带来宅基地或住房的增值。在城中村、大中城市近郊农村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带农村,农民可以有财产性收入,不是因为土地本身是“沉睡资产”,而是经济发展与人口流入产生了对建设用地和住房的需求,而占中国农村绝大部分的中西部地区农村,根本就没有对农村建设用地和住房的需求,又如何实现土地价值的“显化”、支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呢?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劳动群体,寄望于让农民也可以通过食利来致富,这样的想法实在过于荒唐。

农民依托农业收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从而可以将务工收入积累下来应对人生大事和储备进城资本,同时也可以在村庄生活中完成社会价值再生产,获得个人尊严和生活意义。这是农民回应城市化而自发采取的生计模式,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和住房是支持这种模式的微观基础,农村产权在未来30年仍然是农民的“命根子”(即“社会保障”)而非“钱袋子”(即“财产权”)。

九、农村建设用地

前面讲道,有人估算农民的土地资产有274万亿,其中最主要的是农民手上有大约两亿亩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按每亩建设用地50万元计算,仅两亿亩农村建设用地就价值100万亿。

但是,很显然,农村建设用地值不了这么多钱,因为农村建设用地大都是荒地,而真正一等好地都用于种粮食了。一亩粮田或农地最多也只值几万元,一亩荒地就能值50万元?当然不可能。有人说,城市建设用地动辄每亩几百万元,问题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来自哪里?来自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是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带来了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从而提升了城郊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或者说,之所以城郊农地变成非农建设用地会有巨大的增值收益,只是因为城市发展需要土地,城市经济发展所形成的价值附着在特定的土地上。没有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农地就不会非农使用,也就没有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

也就是说,土地值不值钱,不在于土地是农地还是建设用地,而在于城市发展需要建设用地,而城市扩展都是平面推进的,城市本身的聚集效应就使得特定区域的土地具有远超农地的价值。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所需的城市建设用地是相对固定的,特定发展程度和规模的城市附着于特定土地上的价值是相对固定的。如果一个发展程度和规模有限的城市有太多的建设用地,则平摊到每块建设用地上的附着价值就会变小,甚至让建设用地完全不值钱,如当前全国县城普遍存在的鬼城。原本以为只要征收了农民的土地,建了房子,就可以获得土地财政,却忽视了征收土地、建造房子超出城市发展的需求,就会造成不必要的土地浪费、资源浪费甚至金融风险。

城市发展导致城市扩张,从而产生对城郊农地非农使用的需求,正是这种需求使农地非农使用具有了增值收益,这个增值收益是城市经济发展所附着其上的,而不是农地非农使用所产生的。如果城市不需要土地,农地非农使用就会因为没有土地需求而无法实现价值,还不如用于种粮食。这也是为什么城市总是有边界。

在特定发展阶段,中国城市的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会产生相对稳定的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和附着在土地上的价值总额。在保护耕地政策下,国家限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造成了城市建设用地的相对稀缺,从而使城市有更高的人口密度、经济密度,但这不会改变附着在土地上的价值总额。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只会摊薄这个价值总额。

至于远离城市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因为根本不需要建设用地,所以建设用地上没有可以附着的因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所形成的价值。这些建设用地就不值钱。目前,中国实行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试图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来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形成指标交易,从而将城市发展所形成的价值转移到农村。这里的问题是,这种转移没有产生任何额外价值,却因为要拆农民房子、复垦农民宅基地(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而实实在在地将过去已经形成且未来农民还可能返乡居住的住房等物质性财产拆除了。

建设用地之所以值钱,是因为经济发展、城市扩张产生了需求。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来自城市经济总量与人口规模,这本来是一个常识,现在人们似乎忘记了这个常识,以为只要是建设用地就值钱,进而以为中西部地区农民的宅基地也属于建设用地,也值钱,于是想方设法地将农民房子拆掉来唤醒农民的“沉睡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这其中的错乱实在是令人唏嘘!

十、“两权”抵押

2015年,中央出台政策决定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试点,目的是为了让农民更容易获得融资,以及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两权”抵押,理论上当然有利于农民获得低成本的融资,从而可以更好地投入生产,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现在的问题是,农民以“两权”抵押来融资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融资发展生产成功了,农民可以还清贷款,增加收入,甚至因为经济收入大幅增长,有了在城市买房、进城安居的条件。另外一种结果则是发展生产遇到风险,投资失败,无法还清贷款,因此失去了用作抵押的“两权”。一方面,他们投资失败,更难进城;另一方面,失去“两权”的他们难以留村。也就是说,通过“两权”抵押投资失败的农民既进不了城又留不了村,他们会无路可退。

在当前城市化的背景下,真正有能力进城的农民家庭完全没有必要通过“两权”抵押来融资,以获得更大的进城资本。相反,那些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民家庭不仅经济收入有限,而且生产生活风险很大,家人生病,做生意缺钱,甚至办红白事,都可能要通过“两权”抵押来融资,而每次融资都存在因无法还款而失去“两权”的可能。越是缺少进城资本的农民家庭越可能冒着无路可退的风险将作为基本保障的“两权”抵押出去。

十一、农村金融的性质

之所以要推动“两权”抵押试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人认为农民之所以不富裕,是因为农民贷款难,无法获得低息贷款发展生产,所以要让农民致富,就必须让农民获得低息贷款,就要让农民拥有获得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前面讲过,目前以及未来30年,“两权”可能仍然是农民的基本保障,以基本保障作为抵押物融资,风险太大。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希望农民通过融资获得生产资金,从而发家致富。但如前所述,农民融资发展生产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发展生产成功,发家致富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发展生产失败,农民破产了。总体上来说,金融下乡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这些提高的收入大多集中在少数致富的农户手中,而破产农户数量巨大,失去基本保障。当前农村已经出现了分化。金融下乡的愿望是让农民致富,问题是,在一部分农民致富的同时又造成大量农户破产,这个大量破产的农民群体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农民能否在农村致富并不重要。因为农民致富真正的机会在城市而不在农村,农村过去是所有人包括最弱势的农民群体的保底,现在,也许未来还应如此。金融下乡能否让农民致富不好确定,但其能产生让农民破产、失去基本保障的风险是存在的。至于让农民贷款去创业,那风险就更大了。

农业GDP相对有限,金融进入农业是要赚钱的,即使有农户通过贷款创业而致富,也会挤占本来有限的农业GDP,进入农业的资金越多,一般农户从农业中获取收入的机会就越少。

十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

当前中央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农业部、共青团、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的通知》(农办加〔2015〕17号),其初衷也许是为了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但是,通过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青年创业,却可能造成一些不良后果。

第一,相对来讲,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阵地在城市,农村的创业机会相当有限。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多数会失败,结果打工数十年的积蓄有可能化为乌有。

第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这些人在政策鼓励支持下回到农村创业是要获得收入的,这就使本来有限的农业和农村收入被一些国家支持的相对强势群体拿走,而仍然依托农业和农村收入的、数以亿计的一般农户(尤其是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农民和过去的中年农民,下文讨论)更难从农业与农村中获取保底的收入。

第三,在当前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很难有真正的创新,更多是低水平的重复,产能更加过剩。结果,一户的成功以另一户的失败为前提,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市场竞争,产能效率更低。这样的创业让农民工数十年的积蓄打了水漂,让更多的农民失去保底。因此,该项政策引导的利弊尚需进一步权衡。

十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

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仅靠农业有限的GDP,农民不能致富,因此中央开始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尤其是借鉴日本发展所谓第六产业的经验,推动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通过政策支持来发展农村的休闲观光旅游业,以延长农村产业链,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

北京、上海这些特大城市的市民有较多休闲度假的需求和能力,其周边农村便具备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的机会。北京市提出,郊县农村主要有三大任务:一是保障蔬菜供给,二是提供生态屏障,三是提供市民休闲度假去处。这三大任务正适合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近郊农村。北京、上海的近郊农村都是特大城市带一个规模很小的农村。特大城市市内生活拥挤单调,若利用休息时间到周边农村观光甚至体验一把农耕生活,接触一下大自然,就是市民很大的福利。北京、上海市郊农村利用特大城市庞大的市民需求发展农村休闲、观光、旅游,致富不是难事。

也正因为北京、上海市民有如此巨大的休闲度假的需求,市郊农村的农民一定会自动响应这个市场机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哪里有赚钱的机会,哪里就会有市场的响应。即使农民的资金不足,也一定会有资本加入以获利。北京、上海市郊农村因此具有了远高于一般农村地区农民的获利机会,这是由他们的特定区位决定的。

不过,既然北京、上海市郊农民有远多于一般农村地区农民的获利机会,国家就没有必要专门出台政策支持发展第六产业,因为该政策无法让全国农民普遍受惠,而仅是让很小部分人变得更加富有。国家政策尤其不能支持资本下乡举办第六产业,挤占农民的获利机会。当前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第六产业,且实践中变成对资本的支持,结果是富者越富,而一般农民,甚至北京、上海市郊的农民也无法获得好处。

从全国来看,城市市民都有利用节假日到周边农村接触大自然的需求,虽然一般城市市民没有北京、上海市民那么巨大的需求与消费能力,但也足以支撑城市周边部分农村的农户从第六产业获利。有获利机会,农民就会去响应,就有办法组织起来获利。这是由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性质决定的,根本无需政策扶持。

真正有机会从第六产业获利的是大中城市郊区,尤其是特大城市郊区农村的农民,相对全国9亿农民,这部分农民为数极少,且都是我们所说的相对强势群体。

十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一直以来,鼓励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都是国家三农政策的重点,更是地方政府工作重点。为什么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很简单,种大宗农产品收益有限,农民不能通过农业生产致富。相对来说,市场稀缺程度比较高的经济作物,价格高、利润大,农民种经济作物就可能致富。因此,中央和地方都通过政策引导甚至行政手段来推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从种粮食作物改为种经济作物。2015年中央两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就强调“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

问题是,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相比,虽然利润要大些,风险却也比较大。因此,种经济作物很可能出现严重亏损。若是农民自己种植,他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对自身风险承受力的判断,以及各自的经济实力、风险偏好,自主决定种什么,同时自己承担种植风险、获得种植收益。

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应当是一个市场自发调节的过程,政策部门不应干预。政策部门最多只能是发布市场预警,提供市场信息,让农户自己决定种什么和怎么种,而不可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在中国农产品供给能力极强、农户对农产品价格信号极为敏感的情况下,政策干预和行政干预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因为什么农业产业赚钱,风险耐受性比较高、对市场信号敏感的农户自然会率先响应市场机会。从而很快达到供求平衡甚至供过于求的状态,市场会自动形成农业平均利润率。

也正因如此,通过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往往不仅不能让农民致富,反而因为对市场的干预,造成农产品更为巨大的价格波动,从而造成了农民更大的来自农产品市场的风险。

十五、无人种田还是无田可种?

从政策部门到学界、媒体,当下普遍的一个担忧是,中国将来无人种田。这种担忧成为制定政策的一个基本前提。

问题是,当前中国农村仍然有6亿多人口,其中有2亿多农业劳动力,但全国耕地总计才有20亿亩略多,劳均耕地面积不足10亩。而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一个劳动力耕种30亩耕地完全不成问题,何来无人种田的问题?

当前农村不是无人种田,而是无田可种。表面上看,当前中国农村农业劳动力的年龄偏大,青壮年农民都进城去了,深入观察就会发现,不是青壮年不愿意留村种田,而是无田可种。当前中国农村户均不足10亩耕地,甚至大部分农户只有五六亩耕地,如此少的耕地,每年农业人均产出大约只有1万元,相较于一对青壮年夫妇在城市一年可以有5万~6万元务工经商收入,这1万元的农业收入显然太少。青壮年若不进城务工经商,家庭收入就会远低于其他进城农户,他们就成为村里办不成事、说不起话的人,就被别人视作懒汉、对子女不负责任的父母。但是,如果有30亩土地可以耕种,每年从土地中可以获得大约4万元的收入,还可以有一些农村副业收入,他们就将更有积极性留在农村务农。从全国农村调查中发现,农村普遍存在种二三十亩土地又有一些副业收入的留村青壮年农民,他们强烈希望有更多土地耕种。一旦只能种自家不足10亩的耕地,他们就不大可能在农村待得下去,就只能被迫进城。

当前农村的土地主要由中老年农民耕种。中老年农民缺少城市就业机会,正好留村种地。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推进使肩挑人扛的重体力劳动大幅度减少,中老年农民完全有能力种好自家承包地,且他们往往是精耕细作,所种耕地的产量远高于规模农业的亩产。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农忙季节只有1~2个月,剩余农闲时间主要用于田间管理,中老年农民完全可以应付。

再过若干年,现在种田的中老年人年龄更大了,不得不退出农业生产,这个时候是否会出现无人种田的局面?完全不会。因为一旦老人不再种田,他们就要将耕地流转给邻里亲朋,那些因为父母年龄太大或子女过于年幼,或就是不想进城的青壮年农民正盼着扩大耕种规模,这些青壮年农民会将老人不再耕种的土地流转过来,形成适度经营规模,进而可以在农村体面地生活生产。这些青壮年农民因此成为农村秩序的守护者,他们是“中坚农民”。

在一些农民家庭中,父母太老无法种田,子女却仍然有能力在城市务工经商,他们的土地流转给亲朋邻里耕种。再过若干年,进城的子女不再年轻,父母又过于年老,需要照顾,他们缺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条件,就会回到农村要回承包地用于自己耕种。值得注意的是,正因为有田可种,他们才回得来。

未来30年,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相当部分都很难真正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因此会回到农村。有田种,对回到农村的中老年农民来说很重要。当前农村中青年人少,不是因为没有人种田,而是因为没有田种,农村无法获得维持一个家庭体面生活的基本收入,因此他们或者进城务工经商,以获得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收入,或者在农村创造出除种自家承包地以外的收入机会,包括流入土地耕种,也包括在农村获取各种可能的获利机会:当经纪人、跑运输、农机服务、开商店、办作坊等。这些获利机会给农村留下了占农户总数大约10%的对维持农村社会秩序极为重要的青壮年作为“中坚农民”。遗憾的是,当前一些政府出台的政策手段没有向中坚农民倾斜,反而将中坚农民在农村的可能获利机会剥夺了。

十六、推动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家之所以要推动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除担心无人种田以外,还有一个理由是,农民种自家一亩三分地不可能致富。有人推算,农民家庭收入要达到小康,户均耕地必须不低于100亩,中央农村政策因此将家庭农场的适度经营规模定为100亩及以上,并大力支持这些规模在1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的发展,中央两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问题是,即使按100亩一户的家庭农场来计算,全国20亿亩耕地只能容纳2000万个家庭农场,而中国现在仍然有2.3亿农户,有9亿人口依托农业和农村来完成劳动力和家庭再生产,这样一来,中央对所谓“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越大,地方行政越是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自发产生的“中坚农民”就越是丧失生存空间,在城市无就业优势的中老年农民就越是无田可种。即使这2000万户“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小康了,还有2亿多农户的处境却可能更加艰难,且进城后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农民工也无处可退:因为退回村庄再也无地可种了。

十七、农地确权,长久不变?

当前农村正在进行一项已经十多年没有过的中心工作,即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准确地说是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为什么现在要进行这样一场花费超过千亿元的土地确权?据说是为了让农民吃定心丸,以及让农民可以有更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可以对土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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