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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9 0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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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勒内·格鲁塞,秦传安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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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简中国史

极简中国史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极简中国史作者:(法)勒内·格鲁塞,秦传安排版:昀赛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4-01ISBN:9787214113320本书由时代数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第1章 中  土

亚洲文明是众多美索不达米亚之类的大冲积平原的产物,这些地方,土壤的天然肥沃激发了人的农业才能。这就是巴比伦在西亚的情形,也是中国的“中原”在东亚的情形。

这片大平原,从北方的北京到南方的淮河,从西部洛阳的通衢大道到东部山东的崇山峻岭,覆盖范围超过12万5千平方英里,面积比英格兰和爱尔兰还要大。按照希罗多德的说法,埃及是“尼罗河的馈赠”,同样,中原也是黄河及其支流的馈赠。“在相对晚近的时期里——我们是在地质学家所赋予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说法——这块平原是一片海湾,大海的波涛冲刷着山西的绝壁悬崖,而今天的山东半岛,当时还是一座岛屿。”从远古时期起,黄河就从更远的西部黄土高原携带着巨大的泥土冲积层滚滚而下,把它们堆积到这一区域,因此创造了一片非常肥沃的冲积土。作为这一泥土沉积物不断积累的结果,大海被阻挡住了,海岸线不断向东延伸;这个过程今天依然在继续。就这样,年复一年,泥浆抬升了黄河的河床,两岸的居民不得不相应地筑高他们的堤坝,结果,这条大河流到下游的时候已经远远高出于平原之上;这是一种荒谬的情境,充满了极度的危险。

再向西,在中原的那边,绵延着层层叠叠的黄土梯田,覆盖面积超过26万平方公里,那条营养丰富的大河就是从这里发源。这一丘陵起伏的地区,整个都被浩瀚无垠的黄土层所覆盖,它类似于阿尔萨斯黄土,是在过去数千年里被大风所堆积起来的细腻的黏土、沙粒和石灰岩的尘粉,形成了大块的整体,岁月的侵蚀把它们切割成层层梯田。总的来看,这是一块像中原一样肥沃的土地(那时候这里并不缺[1]雨)。这里是黍稷和小麦的王国。最后,还有一些广袤的区域,从北京到开封,再从开封到南京的门户,西北梯田的黄土与中原的冲积泥层在这里悄无声息地融合,组成了整个地区最肥沃的部分。在这一[2]区域,黍稷耕作与水稻耕作结合了起来,前者适合于黄土梯田,后[3]者则更适合于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

中华文明就是从这一地区兴起,与农业的发展携手并进,或者毋宁说,是与黍稷耕作以及后来的水稻耕作携手并进。史前时期那不为人知的几百年时间,被用来焚烧、清理西北高原上覆盖着黄土的灌木丛林,被用来排干东北平原腹地的沼泽湿地。《诗经》中的远古歌谣颂扬了这项劳作:“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4]还有:“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艺黍稷。”在那些因为指导这种集体劳动而受到颂扬的神性英雄中,有一位是神农,他教会人们刀耕火种、使用锄头;另一位是后稷——“黍稷之王”。还有一项同样重要的劳动,要归功于传说中夏朝的创立者大禹。他通过挖沟排水的工作,从水中开拓土地,“让江河退回大海”,并增加了沟渠与河道的数量。

正是汉人的祖先们所过的这种农业和定居的生活,把他们与那些一直过着游牧打猎生活的部落区别开来,这些游牧部落,要么生活在陕西和山西北部的大草原上,要么生活在淮河与长江流域的沼泽森林里——他们大概属于同一种族血统。没有理由认为存在种族的差异,更无法想象他们是原始中国人种的移民——有人说他们来自中亚。而且,这些“野蛮”部落,环绕着远古中原的狭小领地,他们注[5]定终有一天也要采用汉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从古风时期的末叶开始,他们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游牧生活,开始从事农业(在长江下游的游牧部落中,这个过程是自然而然的)。在北部湾也是一样,如果说安南人与他们的芒族同胞有什么不同的话,那是因为他们成了海滨地区稻田的耕种者,而生活在内陆森林中的芒族人却没有尝试去学习关于农业的任何东西。

就同样的地区而言,古代中国农民的社会生活,跟今日的乡村生活并无大的不同。在大平原上,他们住在泥屋里(砖要到后来才得以使用),这些泥屋抵抗不了季风雨和侵蚀所造成的毁坏;而在黄土高原上,他们则居住在从峭壁上挖出的窑洞里,田地悬于农舍之上,窑洞的通风口有时候古怪地通到耕地的中间。蚕的饲养看来也有着非常古老的起源。如果我们可以相信《禹贡》(约公元前5世纪)中提到[6]的经济地图的话,山东及毗邻地区就很可能一直是“桑土”。除此之外,在传说中的“三皇”当中,排名第二的黄帝曾亲自教汉人养蚕,用纺织品取代他们用稻草或野兽毛皮所制成的“粗”衣。而中原农民自古以来就从灌木丛和沼泽地里开垦土地,为的是确保他们的征服地能采用一套精耕制度,这套制度在他们今天的后代中依然有效。有人写道:“中国人的农业只不过是更大规模的园艺而已。”我们可以补上一句:在中国农业的发祥地,无论是在黄土高原,还是在中原冲积地,都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林地,汉人对森林有一种憎恶感,不管是在哪里发现的。在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之后,汉人便系统地开山伐树,远远超出他们对燃料的直接需求,同时也懒得去操心如何进一步利用那些山丘,任由它们光秃秃地躺在那里。因为有西北梯田和东北辽阔低地的养育,他们根本不愿意在高地上定居。平原上的黄土就这样世世代代塑造着汉人。

没有比中国农民的生活更辛苦劳累的了。尽管他们有着顽固倔犟、不屈不挠的耐性,尽管有黄土高原和中原的天然肥沃,但他们始终听由自然环境的摆布。在干旱时节,黄土地面临饥荒的威胁,而在中原,则有黄河泛滥的危险。汉人对他们所说的“河神”怀有一种迷信色彩的畏惧,这种畏惧,佐证了远古时期的河畔居民因这位无法驾驭的邻居而感受到的恐怖。为了让河神息怒,他们总是定期向他献上童男童女作为祭品。这些大片大片的低洼地,因为缺乏造林而无力抵御洪水和干旱,这里的农民,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农民都更加勉强地依赖于土地。他们日常生活的秩序受到节令的控制。

比其他任何农业地区都更加明显,这里的乡村生活被清楚地分割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从春至秋在地里劳作,接下来就是在室内过冬。春分时节,冬天的几个月里一直躺在地里的“禁牌”被竖了起来,一个头等重要的仪式——神田的首耕,由国王亲自主持,给土地“驱神”。春分不仅预兆着土地的丰饶,而且预示着种族的繁盛。在“燕燕于归”之日,人们开始举行婚礼,这在冬天是被禁止的。在乡村,当“初雷乍响”的时候,年轻的农夫和乡村少女们便聚集到一起,唱着情歌,在田野里结合:

溱与洧,方涣涣兮。

士与女,方秉兮。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7]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秋分时节,在举行收获庆典之后,对于村民来说,闭门不出的冬天便开始了,这其间,女人们把她们的时间都用在了纺织上。不难看出,农民的生活方式严格遵循季节的循环。汉人最初的宇宙观,尤其是把事物分为两个一般类别的原始“分类法”,很可能就来源于此,这种分类法直至现代依然在支配着所有的中国哲学体系,无一例外。早期的农民生活被严格地划分为两个时期,一是闭门不出的冬季,此时女性的工作很突出(这是纺织者的季节),另一个是农业劳作时期,主要由男人打理。按照类似的分类方法,万物被分为两种法则或形态:阴和阳,阴对应阴影、寒冷、收缩、潮湿和女性,阳对应热、膨胀和男性。这两种法则,就像它们所效仿的季节阶段一样,是互相对立的,同时又互相更改、互相引发、互相转换。它们之间的互相依存,或者统辖它们的交替与转换的秩序,就是宇宙的秩序,也是社会的秩序,或者照中国人的说法,就是“道”,这是构成后来中国一切哲学学说的一个中心概念。

中国人的原始宗教,其主要目标就是确保季节的循环与农业生活的周而复始相和谐,或者像后来所说的:天人合一。天上的秩序,由[8]居住在大熊座的“皇天”(也称“上帝”)所控制。同样,人间的秩序则由国王来保证,为了这个目的,国王被授以“天命”,这让他成为“天子”。 国王的职责就是为管理农事而制定历法,用必须的献祭以及与皇天相协调的仪式活动举行季节仪式。在大祭司这个角色上,国王的首要职责就是主持新年大典,通过祭献一头红牛作为燔祭向皇天祈春。接下来就是耕神田,这是农事开始的信号。在夏天的第二个月,国王要举行另外一场献祭,伴随着祈雨,如果不成功的话,那么就要处死所有的神汉和巫婆,他们因为自己的咒语被证明毫无效果而被活活烧死。最后,在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国王主持弃田仪式,然后带着祭品返回冬天的住处,这一次,牺牲品是一头黑牛。这次祭祀是献给“太阳神”的,接下来的一次祭祀就是献给祖先的了。最重要的一次庆典——收获庆典——圆满结束了一个周期,全国的百姓都要参加这次庆典,饮酒狂欢,普天同庆。在每个季节,国王都要穿戴合乎季节“方位”的服饰:冬天是黑色,春天是绿色,夏天是红色,秋天是白色;这些就是他在大祭司的职位上行使职能所穿着的僧袍。在他行使五花八门的职责时,协助他的有整个卦师和法师“团队”——这些人在早期中国哲学的苦心经营中所扮演的角色稍后我们会加以分析。

除了这种“季节循环”之外,还有一种“祖先循环”,这对今天的所有中国百姓来说是很平常的事,但在远古时期却只局限于贵族阶级。实际上,只有那些有理由被祖先灵魂附体的贵族,才是唯一的拥有一颗能够生存下来的灵魂的阶层。事实上,他们拥有两颗灵魂,一颗是纯粹的动物呼吸,注定要变成一种鬼,围绕着尸体盘旋;另一颗则是精神上的灵魂,死后以神怪的形式升天,但只有当其实体被子孙们的祭品所供养时才能生存。这种“祖先崇拜”,本质上与日常或季节性的供奉有关,这些供奉使得死人(被他的牌位所代表)能够参与到家庭生活中来。就它的起源来说(即“地神”崇拜,在原始时期被一棵树或一块粗糙的石头所代表),同样也与这种领主宗教有关。这[9]个神(最早的地域性的神)凶狠而残暴。马伯乐说:“他喜爱祭献给他的鲜血和祭品,献祭的时候首先要用牺牲者的鲜血涂抹他的石碑。这个牺牲者通常是一头牛,不过,要是用人牲也不会让他不快。”

在人类历史上这些鸿蒙初始的时期,我们发现了一个农民社会,他们生活在中原与黄土冲积层的交汇处,在忙着清理这块远古的中国领土上的矮树丛,这是一个有着贵族阶级和君主政体的社会。那些战争领袖的存在,证明了中原农民被迫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他们时刻要警觉地提防着周围的半游牧部落。

由这个农民社会的土地所积累起来的财富,很快就产生了一个高踞于社会顶端的奢侈阶层。尽管对于第一代王朝——夏朝的政治历史我们实际上一无所知,但关于他们在这个遥远时期里所使用的器具,考古学最近给了我们一些蛛丝马迹,在最近7年里,关于第二个王朝——商朝(前1558?—前1050?),考古学为我们提供了一批意想不到的发现。

鉴定年代来自夏朝时期的最早考古发现,出土了一件粗糙的装饰陶器,饰有所谓的“篦纹”图案。这种装饰风格,在欧洲的俄罗斯被普遍使用,在公元前2000年至1500年之间的西伯利亚尤为著名,它[10]的发现或许表明,这两个国家在那时候就已经存在某些联系了。接着是绘制器皿的发掘,近年在河南省的仰韶和秦王寨两个村子发现了一些砖红色的陶瓷器皿,绘有一种生动饱满、笔法灵动的装饰图案,包括几组意想不到的条纹、三角、斑点、交叉线和带有睫毛的眼睛。仰韶陶器出现在大约公元前1700年,这个日期与夏朝的第二阶段是一致的。

半山陶器(这是以甘肃省内自1921年起开始发掘的一个地点命名的)的鉴定年代是公元前1500年至1400年之间,或者依据某种观点是在公元前1400年至1300年之间,这个年代与商朝的第一个时期相吻合。这些器皿是真正的艺术品,绘有红黑两色螺旋纹的华丽装饰,其装饰品质堪与爱琴海的艺术品相媲美。而且,这种可比性不仅仅是风格上的,因为类似的主题在乌克兰和罗马尼亚的史前绘制陶器中也发现过,这让人不由得猜测:它们可能是通过俄罗斯草原的通路从爱琴海传到中国西北的。但毋庸置疑,这种外来的装饰风格不可能在中国的土壤中持久扎根。在半山,除了这些“爱琴海”螺旋纹装饰之外,我们还得到了很多更简单的装饰形态(棋盘图案)的证据,这些明显是从编织物上模仿来的。这种装饰形态(本土形态)是在下一个时期(约公元前14世纪)所能发现的唯一形态(螺旋纹被抛弃了),它们[11]是从甘肃省的马厂遗址中出土的。我们在那里看到了隔行编织物图案向绘制陶器的转移,在下一个时期里,我们将看到这些图案进入了最早的青铜器装饰。[12]

这里我们触及到了青铜器在中国出现的秘密。据考古学家门京说,青铜器在大约公元前1500年被引入西伯利亚。然而,在中国(特别是在安阳)发现的几件非常早的青铜箭头却显示出了西伯利亚的起源。此外,几件早期商代青铜器还透露出了对木制品的拙朴模仿的痕迹,青铜器制作者忠实地复制他的模型,甚至模仿了槽口和刀痕。突然遭遇到西伯利亚金属制作技术的汉人,仿佛一夜之间就拿起了他们远古的陶制和木制礼器,并把它们转变为青铜器。

1934—1935年间在安阳(位于今河南省的最北端)所做的考古发现,把各种各样的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在这个公元前12世纪处于鼎盛时期的商朝古都,我们发现自己突如其来地面对着一个已经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尽管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东西能够揭示这一文明的发端。有一处发掘现场,占地约6公顷,完全被一幢建筑的基础所占据,这幢建筑规模宏大,被认为是一座皇宫。陵墓显示了用人和动物做牺牲的殡葬祭祀的痕迹。事实上我们知道,人牲曾长期在宗教仪式中扮演重要角色,例如,在朝廷举行的新年仪式上,就用四个牺牲者分别对应四个主要城门的方位。在安阳陵墓中发现的那些用于占卜的骨头与龟甲上,刻有一直流传至今的最早的汉字。这些汉字表明,书写符号与图画符号的差别并不大。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巴比伦人的楔形文字,以及汉字,全都是从类似的图画中发展而来的。然而安阳发现的这些汉字已经充分格式化了,这迫使我们去认识自真正的“原始”图画以来汉字所经历的一个初步精细化的漫长时期,其原型迄今尚未得到揭示。

在安阳的发掘中,最具代表性的发现是那些令人惊叹的青铜器,考古学家们大吃一惊,此时,他们不得不承认,在这样一个遥远的时[13]期,各类青铜器的仪式形态和装饰就已经被完美地确立了。假如此前我们并不知道在中国传说里安阳只不过是商朝最后的都城之一的话,那么我们恐怕会认为,这的确不亚于一项突然出现的奇迹,就像[14]那位全副武装的雅典娜从宙斯的头颅里蹦出来一样。较早的几座都城从未得到过发掘,这些都城无疑跟中国人青铜作品最早的那些简陋成就是同时代的。如果我们承认青铜加工技艺是在(或接近)公元前17世纪末叶从西伯利亚传入中国的话,那么,在我们能够到达中国青铜器的起点之前,还留下了一段大约300年的时期有待探究。

因此,近年在安阳发现的商代青铜器,就这样向我们展示了一座艺术的巅峰,没有必不可少的蹒跚学步阶段。在以后的几个时期里,中国的青铜器制作者从未在礼器上达到过同样的建筑构架能力,也没有实现过类似的总体平衡。最著名的例子,是那些有盖的大烹罐(被称做盂或),但类似的有说服力的例子显示在那些更朴素的形态中,比如三脚罐和三脚杯(前者被称做鬲或鼎,后者被称为爵)。事实上,这种节制绝不会损害形态的典雅,正如你在一种名叫“觚”的钟形大酒杯中可以看到的那样,这种酒杯纤细得令人吃惊。装饰着大多数青铜礼器上都有的几何与神话主题的图案,也同样华丽。这些怪兽面具,尤其是饕餮,其气魄会让你大吃一惊,它们开始是牛、羊、虎、熊等写实风格的头颅,然后逐渐被程式化,成了吓人的鬼怪。在商代青铜器中(还有玉器上)发现的另一个神话形象就是夔龙——“一种声如雷霆的牛龙”。中国传说中的英雄们就是擂响用这种怪物的皮所制成的鼓,“发出雷霆般的命令”。乔治·萨勒说:“神话动物赋予它所装饰的对象以一种神秘而强大的力量。”

在安阳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些饱满有力的大理石圆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雕刻过的大理石块,表现的就是神话中的怪物。(这种“对圆雕的偏爱”,在商代之后似乎停止了,直到很久之后的战国时期,中间再也没有出现过。)

最后,除了青铜器之外,安阳文化还产生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玉器,也都具有礼仪的意义。玉是纯洁的象征,根据中国古人的信仰,它拥有一种内在的“美德”。我们从中国古典文献中得知,对王族头饰来说,用玉器做装饰是允许的,而王权的显著象征,就包括一块大玉版(圭),牢牢系在君主的腰带上。商代遗址的发掘,出土了玉制的刀、斧、戈,其中有一些为褐色或黑色,在外表上模仿青铜的颜色。还有两种非常典型的玉制礼器:璧和琮。璧是一种中心有孔的圆片形玉器,代表天;琮是一件外方内圆的立体状玉器,代表地。这两种玉器形态,就像青铜器一样,可能也用在国王为祈求土地丰饶而献给上天的季度献祭中。

这种物质文明的丰富,证实中国古代史书在谈及商代帝王时所讲述的那些事情。商代最后一位国王——纣王,身后留下了“中国的

[15]尼禄”这样的名声,是一个精致、奢华、腐败的宫廷的产物,也是一个已经开始衰落的文明的样本。他“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16]为长夜之饮。”然而,在这奢华堕落的外表的后面,华夏种族的扩张依然在继续。第2章 先民的扩张

看上去似乎有些荒谬,如果你打算把中国的历史与任何其他伟大人类社会的历史作个比较的话,你应该把目光转向加拿大或美国。无论在中原,还是在美洲,基本而实质的利害关系,远不是政治的此消彼长、盛衰兴替,而是一个勤劳民族对浩瀚无边的处女地的征服,在这条征服之路上,他们只发现了一些半游牧族群。这场奋斗中最艰苦的部分,便是对大自然本身的抗争:清理蛮地荒土,砍倒原始森林,驯服大江大河,到处开拓耕地。然而,法裔加拿大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只用了300年时间就把整个北美大陆置于他们的犁锄之下,而中原的农业征服,却耗去了将近4000年的漫长岁月。这场征服,从大约公元前2000年在黄土地和中原的边界之内开始,到今天仍然没有全部完成,因为,在西南边陲的崇山峻岭中,倮倮和苗族的那些“土著居民”依然在阻挡着汉人农民的影响。

毋庸置疑,早在商代中期(公元前14世纪),中原的殖民者就结成了紧凑的团体,蜂拥着越过中原的边界,到那些“蛮夷”当中去开垦新的耕地,他们已经征服了这些蛮夷,要么同而化之,要么战而胜之。这个过程,跟汉人的耕地在19世纪对蒙古草原的蚕食或者20世纪对满洲森林的侵蚀比起来,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汉人这次最早的扩张,南至长江流域(这里当时几乎完全被森林所覆盖),北至山西的黄土梯田,西北至陕西的渭河流域,这块土地同样是从黄土中开拓出来的。在接近长江的地方,汉人接触到了那些依然处于半开化状态的部落(尽管他们无疑跟自己同种同族),这些部落靠打猎和捕鱼为生,在汉人榜样的带领下,他们也逐渐采用了农耕的生活方式。

在西北,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在这一地区扎下脚跟的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先民部落——周人,他们象征性地把自己置于一位农业神人“后稷”的保护之下,担负起了清理、耕种这片富庶的冲积平原的任务。这一地区是从黄土中开拓出来的,覆盖着细腻的灰黄色黏土,后来的陕西首府西安城(或称长安)就是在这里建起来的。这是一块盛产玉米和稷粟的土地,足以和加拿大相媲美。古代史书带着有所克制的热情说到在这里定居的周人家族的最初的首领们,他们在所有其他人之前就“开始耕种”。他们将拿出一套“屯垦”制度,以便能够不断抵抗周围的戎狄。中国西部荒野的移民们,过着所有处于同样位置的殖民者一样粗糙的生活。他们开辟耕地的顽强决心,不仅损害了在梯田毗邻地区放牧的半游牧部落,也让他们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古代史书记载,他们曾一度在野蛮人的猛烈攻击面前被迫撤退,然后,再一次从黄土高原下来,迁往渭河流域,“将士扶老携幼”。

作为边境的保卫者和高原的开拓者,周人的首领们在他们严酷的工作中习惯了战争的艰辛困苦。公元前11世纪中叶,他们中的一位(史称“武王”)得益于商纣王的威信扫地,纣王因为残暴和荒淫受到百姓的憎恨。武王领导了一次反叛,大败纣王的大军。纣王逃回王宫,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自杀了:“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17]赴火而死。”武王高奏凯歌,进入都城。“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18]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

这次胜利,是边境居民及西部高原流域的粗野拓荒者对骄奢淫逸的宫廷和中原富足的耕种者的胜利。周人就这样登上了王座,他们拥有足够的智慧在地处高原的渭河流域坚持了几近300年的时间,他们把自己的力量归功于这里的地理位置,从那里,他们可以俯瞰中原。这个时期的艺术(公元前11世纪及公元前7世纪),以比前一时期风[19]格更粗糙的青铜器为特征,最近,瑞典考古学家高本汉对这一点做出了无可怀疑的鉴定。这些青铜器带有线条的韵律,是一种简朴、有[20]时笨重的几何图案。如果这些迹象靠得住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最初的周代统治者们的物质文明,似乎标志着某种回归,从商代那些奢华而炫目的艺术创造中向简朴粗拙回归。

一次灾难终结了周人的势力。公元前771年,他们的都城遭到了西部犬戎的突袭和劫掠。在行军中,王朝放弃了他们的驻地,退守到中原门户洛阳地区,这是那个时期中原的中心。他们发现那里要安全得多,但是,他们很快就丢掉了自己的战士品格,国王们成了有名无实的傀儡,实权落入了封建诸侯之手。第3章 封建制度与侠士精神

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古代中国,为西方研究中世纪的学者提供了封建制度比较研究的材料。在这一时期的中国社会中,王权衰弱所牵涉到的制度,跟10世纪法国的制度有几分相似之处。封建领地的划分延续了相似的时间长度;其次,像在法国一样,一定数量的大诸侯导致了领土的重组。

我们不会尝试着列举中原所有的诸侯国,但应当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的形成是地理因素的结果。今日中国的行省,常常相当于几个欧洲国家那么大,与永久性单位相一致(像后者所做的那样),在整个历史变迁的过程中,这些单位总是反复出现。这些大的地区性单位,在古代中原的诸侯国中就已经很明显了。比方说,在西北,位于渭河流域——这条河流是从黄土中开掘出来的,俯瞰着河南平原——即今天的陕西省,从这段历史时期开始以来就固定了。我们已经看到周王是如何离开这些西部地区向王座进军的。被周天子们抛弃的这个边境国王的角色,已经被他们分封的诸侯秦伯担当起来了,他们在陕西建立了自己的封地,注定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在山西的黄土梯田上,建立起了另一个诸侯国,这要归功于它高于中原之上的地理位置在建立霸权上的优势,而且,这一优势让它能够把这种霸权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第三个强势诸侯国,建立在山东东部,这个个性独特的省份,从神圣的泰山一直延伸到中国的“布列塔尼”[21]——岩石嶙峋的山东半岛。在长江中游的湖北(这是一块湖泊纵横的浅盆地,那年头被森林所覆盖),蛮族部落被汉文明的榜样所吸引,自发地采用了汉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他们在这里建立了第四个大诸侯国。迄今为止,我们只提及了最强大的诸侯国。如果打算列举所有其他的诸侯国(包括从封建领地中再分出去的更小的诸侯国),我们应该可以得到大约60块封地。

同样,我们也不应该纠缠于各路诸侯之间龙争虎斗的具体细节。它们就像11世纪法国封建领主之间的纷争一样单调乏味,只有从历史地理学的观点看才是有趣的。在这里,重要的是社会结构本身,以及这段时期的社会生活,这是欧洲封建社会的对等物。

这是中国的骑士时代。这一时期的战争是有侠士风度的战争,用来作战的是那种杰出高贵的武器——战车。这些战车对我们来说已经很熟悉了,不仅仅是通过古代史书的描述,而且还通过汉代的浅浮雕。战车被套在四匹马上,两匹套在车辕上,另外两匹则通过皮带从“两翼”拉动战车。这些马都是矮小、结实、强健的战马,膘肥体壮,充满激情。它们的马嚼子上饰有小铃铛。战车由一个矮而窄的框架所组成,装在两个轮子上,车尾敞开。中国人的战车,像亚述人的战车一样,也载着三个人:御者居中,长矛手在右,弓箭手在左。三个人全都身着胸甲、臂饰和牛皮做的护膝甲。长矛上带有小钩子,为的是能叉住敌人,弓的顶端镶着象牙。三位伙伴都有一块彩绘过的盾牌,他们盔甲上的清漆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前锋、后卫和两翼都飘扬着军旗,上面绘有代表四个主要方位的象征动物——朱雀代表南方,玄武代表北方,白虎代表西方,青龙代表东方。

当一位诸侯的大军侵略邻国的时候,后者的国君,出于挑衅和虚张声势,往往会派出一支卫队护送粮草给入侵的敌军。有时候这种挑衅会采用更血腥的举动,国君会派出使者至敌军阵前,这些勇士当着敌军的面割断自己的喉咙。有时候,一辆战车会飞快地驶至敌军城门之下,大声叫骂,凌辱对方。紧接着,就是一场按照亚述人的方式展开的战车混战。“千乘战车互相冲锋,战旗对战旗,荣誉对荣誉。”就像在荷马时代那样,当两军勇士彼此认出对方的时候,他们会高高地站在战车上互相致以“傲慢的问候”。有时候,在战斗之前他们会在一起喝酒,甚至交换武器。这样两军对手之间的战争,不得不遵照严格的礼法来进行。如果被征服者能证明自己的勇敢,或者,如果他们懂得如何以真正的骑士风度向胜利者致词的话,那么他们会得到赦免。就像后来在日本武士中一样,“名声是凭借慷慨大度的行为而赢得的。”日本人的武士道,早就已经有了同样的东西,这就是侠士荣誉的礼法准则,带着这样的准则,勇士们在他们张弓之前表情冷峻地把自己暴露在敌人的箭镞之下,侍从们也是带着这样的准则,从容赴死,为的是给主人的纹章带来荣耀。早期的编年史《左传》中,有许多段落生动描绘了这些英雄美德。秦王的首席御者,尽管被箭矢所穿透,依然擂鼓不止,因为“擐甲执兵,固即死也”。“矢贯余手及[22]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岂敢言病。”

在和平时期,绅士们也抱有同样的理想。他们的腰带装饰着玉佩,发出“清脆和谐的声音”,他们来到国君的宫廷里,参加贵族箭术比赛,伴随着袅袅不绝的轻歌曼曲,点缀着彬彬有礼的问候致意,整个比赛搞得就像是一场芭蕾舞。

这种对君主忠诚、待敌人公平的侠士理想,这种对用兵诚实的尊重,这种和平时期在“礼教”中表现出来的高贵谦恭的准则,在中国人的精神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部分儒家教义就出此。第4章 先圣前贤

中国哲学,就像希腊和印度哲学一样,代表着人类思想史中的最初面貌。

在中原,哲学思考很可能来自非常古老的四季交替的自然观念。对这种季节规律的观察,必定塑造了远古时期中国人的思想,这种思想,表现在把客体分成两个一般类别的分类方法中。这两个类别就是阴和阳,它们代表了黑暗与光明,潮湿与温热,由此类推,还有天与地,收缩与膨胀,女性与男性。这两个法则既互相对立、互相交错,又互相依赖,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互相转换,这种关系解释了宇宙万物和整个生命的过程。然后,在这两个对立的法则之上,添加第三个法则——也可以描述为它们的不可分离、互相依赖和无穷演进的法则。

这些自然观念,在原始思维的最早分类中是与生俱来的,接下来,[23]就是从占卜学派中提取出来的更复杂的观念。在早期的中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占卜者,为了方便自己操作而想象了一个抽象世界,它高于并支配着我们这个可感知的世界,这有点像柏拉图的“理念”学说。然而,中国人的占卜,牵涉到几何抽象,牵涉到对不同组合的认识,从而形成了一整套以“三爻”和“六爻”的形式排列的虚线和实线体系,不同的排列方式,象征着阴和阳的不同组合,亦即宇宙的各种面貌,以及未来的各种可能。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纯粹中[24]国式的关于数量的质量价值的观念,我们不难意识到,这种特殊的观念,为远东哲学后来的发展充当了一个起点。

正是在这种知识背景下,孔子诞生了(相传是在公元前551年)。孔子出生于鲁国(今山东)一个破落的贵族之家,他一度背井离乡,奔走于邻国的宫廷之间,回来之后创立了一个智慧学派。由于其教义的道德特征,人们把他与苏格拉底相提并论。他们之间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身后都没有留下任何成文著作。我们不得不从柏拉图和色诺芬留下的肖像中(有时存在分歧)推想苏格拉底的形象。而就孔子的情形而言,这个任务可能更加棘手。我们所拥有的他的格言和对话,仅仅是经由一个修订本才传到我们手中的,而这个修订本,是在他去世大约500年之后完成的。然而,从这个文本中,浮现出了一个颇具人格魅力的人物轮廓,令人愉快地展现了他敏锐的感受力,以及从容自然的巧妙应答,这绝不是那些惯于歌功颂德的赞美者所能编造出来的。

孔子的思想路径,就我们所能够追寻的范围而言,似乎绝不寻求什么改革。照着守旧派(他跟这一派颇有渊源)书吏们的样子,他的教义看上去似乎是对古代传统的评注。在他的身上,你会再一次发现合乎礼教的对天的敬畏,也就是对宇宙秩序的敬畏。阴和阳的古典理念,以及更高的“道”的观念,在孔子那里通常意味着治国之正道,亦即古道;而他的道教竞争对手们,则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像他这一学派的所有圣哲贤人一样,孔子也宣扬孝道,提倡对亡魂的虔敬,换句话说,就是祖先崇拜。尽管他恪守传统,但某些逸闻趣事却让我们看到,他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完全被礼仪俗套所束缚。他[25]给予最高评价的东西,看来应该是意图的纯洁和心灵的诚实。他的学说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学说,他的教义是一种积极的道德。“看来,正是作为良心的监督者,让他赢得了声望。”

可以把儒学概括在“仁”的概念中,这个概念一方面意味着对他人的仁爱之感,同时又暗示着自己身上的人性的高贵之感。简言之,这是一种对自己以及对拥有这一理想所包含的所有附属美德的其他人的尊敬,这些美德包括宽厚、忠诚和仁爱。在外部关系中,仁表现在持续不断的克己中,这是一种对礼仪的尊重,是一种合乎礼仪的优雅,而这种优雅,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只不过是内心优雅的外在显示而已。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某种谦恭,正是这种谦恭,在骑士理想的支配下,在欧洲的贵族阶级中激发出了封建时期的礼节。

像苏格拉底的教义一样,儒学也首先倾向于教人认识自己,为的是不断自我完善。正如苏格拉底正式放弃了爱奥尼亚哲学家对宇宙起源的研究一样,孔子——无论从哪方面讲他也绝不是个不可知论者——也拒绝探索命运的奥秘,拒绝“语怪力乱神”。他说:“知之为[26][27]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还说:“未知生,焉知死?”他的教义不承认个人道德与公民及社会道德之间有什么不同。其目标就在于“仁政”,正如在所有中国哲学体系中一样,这种仁政,要借助君王美德与上天秩序之间的和谐而得到保证。“正是君主的道德力量,以及他从天命中所得到的超自然的影响力,导致他的百姓是为善还是为恶。”因为人们看重这些格言,孔子后来被人们尊奉为典型的圣人和文人学士中的至高权威。

如果我们不得不把儒学的精神浓缩为一句话的话,那么我们会说:它是与宇宙秩序相联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合作)的一种公民秩序。

孔子的继任者,是表现出了最大独创性的墨子(他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末和公元前4世纪初)。凭借一次大胆的飞跃,这位杰出思想家异乎寻常地走近了有神论。墨子援引了一个人格化的神“上帝”,取代了其前任的非人格化的“天”。他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而且本质上是道德的:“善行的主要理由应该是对上帝的畏惧,上帝能看到山林深谷中的一切,能看到人眼不能看穿的隐蔽处的一切。他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取悦的。他希望君主对人民仁善,而人人互爱,因为上帝爱[28]所有人。”

墨子从这种有神论中提炼出了非常高的道德律令。孔子的利他主义到他这里变成了兼爱,达到了自我牺牲的程度:“杀一人以存天下,[29]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同样,墨子强烈谴责了诸侯之间的战争。下面这句格言概括了他的思想:[30]“夫知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知矣。”道家则是一个迥然不同的学派。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的占卜者关于阴、阳、道的观念的思考,这些观念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它们还与自我暗示的实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正是远古时期的巫婆神汉们的本行,他们狂热的舞蹈导致了精神恍惚的状态,能够捕捉人们的注意力,并保持神的在场。从这些原始的实践(依然充满了原始巫术)到“道教之父”们的高级思想,无论如何都是一条漫长的路,而且,正统观点更愿意对它可疑的祖先视而不见。据传说,哲学上的道教是由一位被称做“老子”的圣人创立的,我们对他没有任何称得上是确凿无疑的了解,但根据传说,他应该活到了公元前5世纪末。对第二位道教圣人列子,我们也并没有更多的了解。相反,第三位圣人庄子,倒是清清楚楚地表明了他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的下半叶,他大约死于公元前286年。

道教从古代巫术实践中保留了某些在呼吸控制上的古怪练习,或者不如说是一套真正的“呼吸体操”方法,为的是把新入行的人送入迷狂和飘飘然的状态。对古代中国来说,这些方法并不稀奇,你可以在印度的瑜伽修行者当中找到这些方法。这些自我暗示的方法,被一种神秘的实践给弄得高深莫测,像印度的瑜伽一样,这也是为了“让灵魂清空一切,只留下它最纯的本真”。道教圣徒因此达到了一种持久的迷狂状态,“一种不可思议的优美状态,也是一种真正的自然状态”。

道教文献向我们揭示了这种神秘方法的不同阶段。在《庄子》一书中,一位圣人的弟子声称:“自吾闻子之言,一年而野,二年而从,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来,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31]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另一段说:“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列子》一书则更精确地分析了这些冥想状态,这种状态即使在俗务缠身的时候也能得到维持,因为它们可以与这种状态沟通:“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不觉形之所倚,足之所履,随风东西,犹木叶干壳。竟不知风乘我邪?[32]我乘风乎?”

这种智力上的苦修赋予道教徒以非凡的力量。葛兰言写道:“他达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除了纯力之外他不再是任何东西,这种纯力无法估量、无懈可击,并且完全自治,圣徒彻底自由地在环境中穿行。”

庄子教导说,在这种超越状态中,圣人超越一切俗世的可能性之上:“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33]游乎四海之外!”

他像纯粹的精魂一样穿过所有物质,因为对他来说,一切物质仿佛都是能渗透的一样。《庄子》一书,以柏拉图式的神话开篇,描写一只巨大的天鸟扶摇直上,去寻找“道”。“‘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苍苍,[34]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在这种乘着巨大神鸟的翅膀的星际飞行中,在这种想要一举达到那推动世界的无名力量的狂热渴望中,庄子感觉到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

因此,为了让自己与大自然合为一体,加入到宇宙力量中去,道[35]教徒必须压制自己的逻辑推理,“吐尔聪明”。庄子教导说,要[36]“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社会和文明只不过是纯粹的习俗而已。像卢梭的信徒一样,为了让人回到自然的人的状态,只有除掉身上文明的东西。这就是长生的秘诀,也是整个道教所遵循的原则:不为自己追求生存而违背自然规律,只要顺应自然,便可以长久生存。在日常生活中,道教的最高境界就是“无为”而治。老子道:[37]“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在深入研究“道”的概念的同时,道教又提出了形而上学的思想。形而上学,威力无穷,难以明确地下定义。“道”是在宇宙中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没有任何明确定义或限定。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38]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一切都在物之外。“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39]愈甚邪?’曰:‘在屎溺。’” 道萌生于元始的、混成的统一整体,分裂为阴和阳对立的两方,阴阳合和而万物生。这个实体是完全不可知的事物,不能言喻的事物。“可以名的道不是真正的道”。因此我们只能认为它很消极,就如我们经常引用的《老子》中的四句话:[40]“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但当我们认为这种一元论是静止不变的时,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实际上是动力论。正如马斯佩罗和葛兰言所观察的那样,“道”与其说是一个实体,还不如说是一种力量。它总是散发光芒,而且具有[41]生命冲动。“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或者确切地说是“宇宙自生性的永恒原则”,宇宙的力量与生命冲动具有同等威力。

通过一个很奇特的换位,绝对一元论就变成了根本的相对论。如果“万物”是一体的,那它们就可以相互替换,相互转换。智者自身,如果埋藏名姓,抛却品行,隐藏自我个性,那就跟世上的其他人都一样。《庄子》中写道:“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42]之梦为周与?”甚至在莎士比亚的剧本中,中国的哈姆雷特——列子,手上提着一颗路边捡来的头颅,一边喃喃道:“谓予与彼知而尔[43]未尝生未尝死也”。然后就主观地想象到勒南的形象(勒南的形象就出现在天狼星的位置)。庄子为了提出普遍相对论的观点,启发我们去类似观象台的地方观察事物。“如果你登上太阳”,在这样的高度,“物我”(或者像我们所说的“主体与客体”)高度合一的亲密关系中:“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44]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这种相对主义,或者更准确地说,这种普遍可逆性,产生了一种超然姿态,平静而安详地接受人类生活的一切兴衰枯荣。马可·奥勒留写道:“啊,世界!你带给我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有益的。”庄子同样说:“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45]他对这“道”喊道:“吾师乎!吾师乎!赍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46]世而不为仁。”道教的最后一课就是漠不关心。

还有一种很奇特的哲学,就是杨朱的哲学,杨朱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中叶。至此,我们来到了一个很糟糕的时代——战国,这是一段诸侯混战的时期,伴随着骇人听闻的对全体平民的大规模屠杀。对这刀光剑影的几百年,杨朱给我们留下的景象是令人绝望而愤世嫉俗的。他的教义是一种悲观厌世的宿命论,他内心的悲苦伤痛,留下了[47]一段私人笔记,让人联想到卢克莱修:“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死则腐骨。腐骨一矣,熟知其异?且趣当生,[48]奚遑死后?”

如果说现实世界的图景让思想家们深感失望的话,那么,有一个学派毅然决然地接受了这种现实,这就是法家。在这个刀光剑影的世纪里,他们尝试建立起不依赖于道德的治国学说。从人的本性出发,连同人的所有恶行,法家创立了一套在本质上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仁政学说。法律,即使是在庸君的治下,也应该通过交替使用“二柄”——明赏罚,以确保国家的兴盛和百姓的安乐。政治是一门技术,判断法律价值的标准,并不是其理论的道德属性,而是其实践功效。就这一方面而言,主要的事情是,法律应该以力量为后援:“夫虎之[49]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

孟子(约前372—前289)是儒家学派的一位道德家。他讲授一种中庸学说,介于杨朱自私的个人主义和墨子彻底的自我牺牲之间,强烈主张反对法家的苛刻无情。简言之,他回到了孔子的人道主义,使之与更现实的正义理论相平衡。

孟子特别重教育:“心灵的卓越是通过培养仁善的胚芽而达到[50]的,就像一粒得益于沃土和丰年的麦种。”这种温和的学说当时并不受欢迎,直到后来在汉朝的稳定统治之下才大获成功。因为战国时期是一个十分糟糕的阶段,所有法家的现实主义学说都几乎满足不了暴君和冒险家们的要求。第5章 火与剑

终于有几个大国从封建诸侯的混战当中脱颖而出,它们兼并了一些小诸侯国,并很快就卷入了彼此之间的生死角逐。在这场决定谁是最后胜利者的竞赛中,所有诸侯都是竞争者,笑到最后的人将因为统一中原的版图而收天下之利。自公元前335年以后,几位举足轻重的大诸侯不再为那位有名无实的周天子而操闲心了,他们开始把国王的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在希腊帝国,亚历山大的将军们在他死后的公元前305年也同样是这么干的)。战国时代正是诸侯争霸的高潮时期。

随着战国时期的到来,早期的侠士之战让位于冒险家的战争,完全没有了怜悯和忠诚,反而发展成了大规模的群众战争,一个国家的全部百姓都被卷入了针对邻国的杀伐。杰出高贵的战争武器——战车,这种伊利亚特式的竞赛武器,开始彻底让位给骑兵——用于奇袭和突袭的武器。军事技术的革命,在公元前307年被赵国(今山西南部)的国王引进。在对付匈奴人的过程中,他认识到,这些游牧部落的优势要归功于马背上的弓箭手,他们的灵活性和迅速变换队形,总是让汉人的战车御手们猝不及防。采用匈奴人的战术策略,他也组建了一些骑马射手团队。他的邻居和竞争对手,秦国(今陕西)的国王,甚至走得更远:他不仅装备了骑兵,而且还组建了轻装备步兵,作为“国家”常备军,以取代笨重的诸侯兵。与此同时,随着攻城器械、移动城堡和石弩(这组成了名副其实的炮兵)的发明,攻城兵也出现了。骑士战争的谦恭有礼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战国诸侯之间的角逐是一点也不讲情面的。从今往后,征服者们不再那么豁达地把战俘扣起来换取赎金,而是把他们全部处死拉倒。秦国的士兵是各国中最骁勇好战的,他们只凭自己砍下的敌人的头颅来领取军饷。在那些被攻取的城镇里,即使他们已经投降,满城的男女老少也都全部要成为刀下之鬼。原始人类的吃人习惯再一次恢复了,首领们为了“提高威信”,毫不犹豫地把他们征服了的敌人扔进沸腾的大锅里,喝着令人毛骨悚然的人汤,甚至强迫受害者的族人一起喝。

战国时期的列国中,秦国因为其地理位置而拥有最大的优势。它从渭河的高原流域俯瞰着富庶的河南平原,这块平原是它在这场比赛中最主要的奖品。中国的希罗多德、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用这样惊人的措辞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一点上来:“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51]险,县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52]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除了地理优势之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人民的尚武个性,他们生活在中国蛮荒西部这些偏远的边境地区,是一个拓荒者的种族,是一个屯垦的民族,再加上一个为充分利用这些自然天赋而建立的作风顽强、注重实际的地方王朝,这个王朝早就认识到了那些竞争王朝秘而不宣的弱点,那就是,王室领地为了照顾王家随从的利益而被割裂为许多子封地和私人地产。于是,为了避免这个不断削弱的过程,秦王们学会了如何奖赏他们的臣民而无须分割王室领地。最后,秦王们还搜罗了一大帮法家围着自己转(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一哲学流派),这些人为了确立国王的权威并证明征服的正当性而构建了一整套包罗广泛的君王和国家的专制主义理论。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严厉无情的摄政大臣,他们在辅佐幼主时,为了确保王室政策的连续性,常常比国王本人还要卖力。这些摄政大臣中,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商鞅,关于此人,编年史家简略地说道(时在公元前359年):“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53]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然而,这位中国的黎

[54]塞留好心帮忙,却没有得到好报。新国王在作为王位继承人时曾受[55]到过商鞅的训斥,登上王位之后,他就“车裂商君以徇”。对这样一个高级别的显赫人物采用这样一种严酷的刑罚,这足以证明秦国法律之严厉,这些法律对各个等级的社会阶层都一视同仁的残忍。“诽[56]谤者族,偶语者弃市。”严厉的纪律被强加给了全体百姓。

即使是在这样的领袖人物的统治之下,征服当时的中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用了150年才得以大功告成。只有亚述的几位国王的编年史,才展示了这样大量的暴行。公元前331年,秦军俘获魏军并处死8万人;前318年,他们粉碎了魏、韩、赵的联盟(这个联盟曾帮助过匈奴人),斩8万2千首级;前312年,他们大败楚国,8万人头落地。前307年,他们为6万人头的成绩而沾沾自喜,不过,随着昭襄王的即位(他从公元前306年至前251年统治秦国),屠杀的规模就愈发变本加厉。前293年,他击败了韩国和魏国,为自己赢得了24万颗人头的战利品,这只是个开始。在前275年对魏国的战役中,只有4万人头落地,但在针对同一位敌手的一次新的远征中,又有15万颗人头入账。前260年,在对赵国的一次主要胜利中,尽管他已经答应留下被征服者的性命,但还是有40余万人被杀。其他的诸侯国被日益增长的恐怖气氛所笼罩。差不多10年过去,秦国没有吞掉一个诸侯国。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位成功地结束了前辈工作的秦王登上了王座。这位中国版图的统一者,就是未来的始皇帝。第6章 中国的恺撒

公元前246年,未来中国专制制度的缔造者登上了秦国的王座,当时他只被称为“秦王政”。这一年,他只有13岁。他的年幼让别的诸侯国暂时松了一口气,但这只是一段短暂的缓刑期。他的幕僚提到他的时候说:“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当他的一位将军、赵国(今山西)的征服者向他献上10万颗人头的庞大战利品的时候,他25岁。其他国王不由得想到了自己的末日,觉得只有暗杀掉这位年轻的国王方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其中的一位组织了这样一场谋杀,但秦王侥幸逃过一劫,被剁成肉酱的反倒是那位刺客。打那时起,他的征服便以闪电般的速度接二连三地获得成功。在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之间,所有其他的诸侯国(分别为今天的山西、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和安徽)一个接一个地被全部吞并。公元前221年,那个时代的整个中国版图被统一在了秦王的治下,于是,他采用了至高统治者的头衔——皇帝,由于他是“秦朝的第一个皇帝”,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他又被称为秦始皇。

中国的皇帝,随着中国统一的实现而被创立。在各个不同朝代的统治之下,这个名号维持了2133年的时间(从公元前221年至公元1912年)。

秦始皇在完成中国领土的统一之后,紧接着就是政治、社会甚至智力统一的工作了,这项工作同样是他的不朽业绩中非常值得注意的部分。这位中国的恺撒不仅是一位征服者,而且还是一位天才的管理者,无人能与之比肩。他把秦国的祖先们所创立的军事和民事中央集权制扩大到了整个帝国。通过大规模的人口交换,他成功地瓦解了最顽固的地方分权制。他的君主独裁政治结束了在中国社会中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封建制度。他非但没有像他的将军们所希望的那样为了讨他们的欢心而创立一个新兴的封建贵族阶级,反而把帝国划分为36个郡,每个郡均由一位文职长官、一位军事长官和一位监督官直接管理。他的丞相李斯,统一了整个帝国的书写文字标准,这对今后来说是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因为方言的差异常常使得标准的书写语言成为唯一可以理解的交流工具,无论在北京还是广州。此外,他还“一法度[57]衡石丈尺。车同轨”。这最后一项度量方法还提及了一套驰道体系的创立,其宽度统一为“五十步”,栽种树木,修建堤防,以防御洪水。

公元前213年,在丞相李斯的鼓动下,这位中国的恺撒下令销毁典籍,尤其是儒家的著作。这一措施,使他受到了历代文人学士的憎恨。在这一时期,传统上依恋于过去封建礼仪的文人学士,有意无意地成了被秦始皇废除的那套政治制度的忠实党徒。为了消灭这个暗地里的反对派,皇帝便开始“禁书”。这样一种激进措施,未必像人们所说的那么普遍,因为不管怎样,那些典籍终究是幸存了下来。在一个最分裂、最封建的国家中,他的专制独裁在仅约20年的时间里就创立了一套足够强大的、持续了2100年之久的中央集权制度。无论如何,这总归是秦始皇的一项重要成就,这项成就足以跟恺撒和亚历山大大帝的成就相媲美,但比它们更持久。简言之,他是那些命中注定要重塑人类的最有力的天才之一。

这位中国的恺撒到处树碑立传、刻石记功,遍及他的帝国,这些碑铭证明了他并非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历史功绩。泰山的碑文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初并天下。”碣石的碑文说:“初一泰平。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琅邪的碑文说:“东抚东土,以省卒士。”——这是远东的“中国太平”(Pax Sinica)的惯用套话,相当于地中海世界的“罗马太平”(Pax Romana)。更有甚者,还有这样的话(为了产生同样的效果):“黔首安宁,不用兵革。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这样的套话,让人联想起自鸣得意的“华夏盛世”(Orbis Sinicus),堪与“罗马盛世”(Orbis Romanus)相媲美。

秦始皇的石刻,成为他旅行的纪念物。统一中国之后,他开始巡幸几个主要地区。他登上了有着神秘色彩的泰山,为的是与天上的神灵交谈;他从琅邪台地上凝视东海,试图与海上的神灵对话,这些神灵是神话中的日出之地蓬莱仙岛上的居民。

秦始皇的急务之一,就是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确保中原的安全,这些人当时被称为匈奴人,游牧于帝国的北部边境。为了阻止他们的入侵,古代先王们在北部边境的不同地点修筑了一些蜿蜒延伸的城墙。公元前215年,秦始皇把这些尚未完善的古代防御工事连接成了一条连续的防线。这就是长城。它从渤海湾畔的山海关口向前延伸,直到西北边陲的渭河源头(今甘肃)。

直到这一时期,中原的版图还只包含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中原的南方,尤其是广东地区,依然是化外之地,蛮荒之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遣了一支远征军,占领广东,并着手使已经征服了的地区“汉化”。为了这个目的,秦始皇下令搜捕游民,把他们从长江口遣送到广东,让他们成为新领土上的移民。欧洲人的殖民历史可以提供很多类似的例子,他们通过输入罪犯而实施了类似的移居地制度。

秦始皇死于公元前210年,按照他的愿望被埋葬在今陕西省临潼附近的一个地方。他的陵墓是一座巨大的古冢,垂直高度48米,斜坡长度约60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人工建造起来的大山。陵墓之内,还埋葬着他众多的妃嫔,以及那些把财宝运送到这里的工役。

战国时代目睹了秦国崛起的那段时期(从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起),以及在秦始皇治下皇室被神化的那段短暂时期(公元前221—公元前210年),目击了青铜器艺术的一种截然不同的新风格的发展。这种风格从前叫做“秦代工艺”,如今被称做“战国工艺”,其特点就在于把器皿侧面的动物表现“从浮雕中解放了出来”,正如我们在著名的鲤鱼瓮(现藏卢浮宫)上可以看到的那样。它首先以一种全新的装饰形式为特征,饰有隔行而重叠的线条、环圈、钩子、编织、螺旋和波浪形纹饰,给人以生气蓬勃或在永恒运动中舞蹈的印象。蜥蜴形状的龙,已经完全不同于周代青铜器装饰的缓慢运动,而是被卷进了这种颤动的韵律,跳起了狂热的舞蹈。类似的活力在打猎场景中也可以看到,这些场景装饰着后来向汉代艺术转变的那段时期的青铜器。这种风格既是周代艺术的逻辑发展,更不用说也可能受到了同时期相邻艺术的影响。这一最早出现在中国北部边境的相邻艺术,便是草原艺术。

在这个让我们牵肠挂肚的时期,那片浩瀚无边的草原地带,从俄罗斯南部的黑海北岸,穿越北西伯利亚和蒙古,直到中原的长城,一直被不同种族的游牧部落所盘踞——俄罗斯血统的高加索斯基台人,蒙古种的匈奴人,全都赶着他们的畜群追随季节性牧场漫游漂泊。这些草原上的骑手,斯基台人和匈奴人,拥有一种独特的艺术风格,尤其表现在那些装饰性的青铜牌匾上,上面饰有正在战斗的动物——野兽与马、捕食的鸟与鹿,这些动物以一种充满动感的风格古怪地扭曲,显出痛苦的样子。我们已经看到,汉族人为了能够站在相同的立足点上与匈奴人作战,照着他们的样子创立了自己的骑兵射手团队。同时,他们还采用了匈奴人的部分装束——骑手的长裤取代了战车御者的长袍,以及他们的部分装备,尤其是青铜扣环及装饰品。我们注意到,在这些牌匾和扣环出现的相同时期,中国艺术也出现了风格化的动物主体,它们的节奏韵律与草原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它们属于战国时期和秦代的中国风格——它们对这种风格的形成很可能有所帮助。这个事实令人颇感兴趣,因为它让我们得以发现:中国艺术不仅与匈奴艺术及米努辛斯克地区的西伯利亚青铜艺术有着某种联系,而且还与俄罗斯南部的斯基台艺术有着某种联系(尽管是间接的),而后者,后来因为它与希腊艺术的关系而闻名遐迩。

不管这些考古学比较(这种比较依然很不成熟)可能会有什么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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