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操作实务(第4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9 06:36:14

点击下载

作者:史玉光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小企业会计准则操作实务(第4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操作实务(第4版)试读:

前言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2013年开始执行,本书依据该准则和近几年出台的税收法规,在前三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前三版得到了读者的厚爱,在此向广大读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多年,已经被广大财会人员所熟知。近两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小企业会计实务产生很大的影响。查账征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其中一些申报表是根据2008年后发布的一系列财税法规设计而成的,共41张表格,附表分为三级,层次清晰。小企业纳税申报时常用的表格有10张左右。

为了适应已经发布的财税法规,需要修订本书。本书修订的宗旨:凸显实务,不仅重点解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而且与最新出台的税务法规密切结合,介绍小企业的日常会计处理实务。本书具有以下特点:(1)内容全面。全面介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详细讲述了小企业会计操作实务。同时,注重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同业务的相关税法,也介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差异,更好地让读者了解小企业日常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同时,以查账征收小企业为例,介绍了小企业纳税调整的相关业务。(3)重点突出。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版对于小企业的负债业务重点介绍了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其他负债业务分在相关章节介绍。本书第 13 章简单介绍了小企业财务报表的格式、内容及各个项目的编制方法,没有实务举例。由于农、林、牧等行业的会计处理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本书在撰写过程中,没有介绍和解读《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生物资产的条款。近年来出台的有关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第 10 章的“所得税费用”一节介绍。

本书适合参加《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的企业财会人员,以及职业培训、财经院校等学习小企业会计业务的人员使用。

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作者参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列示在本书的参考文献中。对没有列示的部分,在此深表感谢,并顺致歉意!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得到了对外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余恕莲老师和王秀丽老师的悉心指导,林燕、靳朝晖、王利梅、丁珽、陈月、李岩、倪雪峰、郑卉、周蕾、邹童英、孙一秀、丛小虎、刘欢、刘洋等参与编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史玉光2015年12月

第1部分 概述

第1章 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照执行)。该准则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理念,充分考虑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会计基础薄弱等现实情况,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内容,降低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了和《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致性,减少了财税差异,但和《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很多差异,尽管这些差异不是本质上的差异,会计人员在实务处理时仍需区分。

1.1 小企业的标准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先后于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特别是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根据2011年7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标准为:(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专栏 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是指除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类小企业外,应按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标准划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分别对 16 个行业按照企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了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2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具有自身独特的制定思路,简化了会计处理要求,内容短小精悍,适用范围较小。

1.2.1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2006年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从2013年开始,小企业执行财政部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大力支持小企业发展,对于提高经济增长活力,有效扩大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会计制度等多项政策工具,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着力于从支持小企业数量健康增长,优化小企业结构,引导小企业集聚式发展,提升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推动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会计管理方面引导小企业改善其经营管理,规范其会计行为,增强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2.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需要

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传承创新、强化管理,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我国小企业执行的会计标准不一,有的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的仍执行分行业会计制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需要

鉴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一些国际会计组织和国家会计准则机构十分重视中小企业会计的研究。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形成共识,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一律执行单一的会计标准并不合理。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组织形式以及产权关系等具有显著特征,表现在会计管理方面,无论是会计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还是会计机构和人员配置、会计处理水平等均有独特之处。因此,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上应当适用不同于其他主体的原则、方法和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差别报告制度,即允许一些会计主体不按照某些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编制财务报告。差别报告制度主张不同的主体应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即会计标准的制定要适应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单独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或小企业的会计标准,减轻小企业在提供财务报告方面的负担,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例如,英国早在 1997年制定发布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在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国际通行做法下的必然选择,是我们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我国建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些要求比《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高,这也是从小企业需要发展的角度考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设计既符合我国小企业发展实际,也符合国际倡导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结合各国实际加以应用的理念。

4.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我国小企业会计标准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发布实施分行业会计制度。1992年“两则两制”改革中,财政部结合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的管理要求,先后制定了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金融、施工、农业企业等 13 个分行业会计制度。这一阶段,所有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根据所处行业不同,执行相应的分行业会计制度。第二阶段,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阶段,打破了分行业、分所有制制定实施会计制度的模式,而是根据企业规模和内部管理的特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且,《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交易事项或者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要求较高的处理方法,给予了简化处理。第三阶段,2011年11月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在考虑企业规模和内部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立足于主要满足税务部门、银行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大大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并且和税法规定保持了协调。

小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历程,既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

相关链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前言和正文三十五章组成。前言主要陈述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历史、中小主体准则的结构和维护等问题。三十五章主要内容分别为中小主体,概念和一般原则,财务报表列报,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综合收益表和收益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和收益与留存收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估计和差错,基本金融工具,其他金融工具,存货,联营中的投资,合营中的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企业合并和商誉,租赁,准备和或有事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收入,政府补助,借款费用,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资产减值,雇员福利,所得税,外币折算,恶性通货膨胀,报告期后事项,关联方披露,特殊活动,向《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过渡等。

财政部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定。

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范围不同。具体来讲,我国主要从企业规模角度进行划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主要从公众受托责任角度划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换言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所有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其实施范围远大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于上市公司的范围。

目前采纳或计划采纳《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的部分国家或地区,也并非将其应用于真正意义上的小企业。例如,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ASC)在2010年10月的研究报告中提出本国企业会计改革的基本构架,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负有公众受托责任的企业(如上市公司),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是不负有公众受托责任的规模较大的企业,执行依据本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后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三是不负有公众受托责任的小规模企业(职工人数50人、营业收入低于650万英镑且资产总额低于326万英镑的小企业),执行本国制定的《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各国也根据本国国情来决定实施国际准则的范围。

1.2.2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思路《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要立足国情,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要求,同时要和我国税法保持协调,还要有助于银行等债权人提供信贷,即注重三个结合。

1.遵循基本准则和简化要求相结合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

按照基本准则,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要求。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要简化要求。例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要求小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和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为满足这些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缩小了小企业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要求其提供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高质量信息,从而有助于税务部门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征税,有助于银行根据小企业真实的偿债能力做出融资决策。

3.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和有序衔接相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因此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1.2.3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的简化

1.简化计量属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和现值等五种计量属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统一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2.简化会计确认和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初始取得时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在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损失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定义为“短期投资”,对其计量采用成本法,而不考虑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利息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长期债券投资中的溢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一律采用成本法;小企业的房产和地产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不划分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和税法规定相一致;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入账,不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无形资产不再划分使用寿命有限的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摊销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使得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大大简化,有效规避了“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职业判断及对会计处理净利润的人为操控;小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收入,销售退回、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不区分属于本年度的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不需要判断是否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跨年度劳务全部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劳务收入,不判断劳务交易结构能否可靠计量。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3.简化财务会计报告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不强制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不反映每股收益、综合收益等项目,删除了“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每股收益”等项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采用直接法。无须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基本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信息。

1.2.4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与执行要求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

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同时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经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采用章节体例,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十章,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内容。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具体内容如表1-1所示。表1-1 《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内容一览表

2.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规定,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做规范的,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号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

小企业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九十条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2.5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作用

1.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

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面广;体制灵活,组织精干;然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产出规模相对较小,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并且“家族”色彩比较浓重。由于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既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内部会计控制有待加强。例如,有的小企业不存在内部会计控制,有的存在内控制度但管理无效,有的业主或经理无视内控的存在,凌驾于内控之上;有的会计记录没有原始凭证支持或会计处理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有的搞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违纪违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小企业财务报表不完整,人为操作严重,随意调节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通过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

2.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降低小企业纳税成本

制定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可以促进小企业建账建制,提高会计处理水平,实行查账征收。这不仅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同时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赋公平。《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时着眼于会计和税法的协调,尽量减少会计规定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允许部分会计要素的会计处理方法采取税法规定,便于服务企业纳税和税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和遵从成本。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制定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可以促使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身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进而从制度上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能更简明扼要地反映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便于银行读懂报表。例如,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下分项列示了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的信息;在利润表“营业外支出”项目下分项列示了其中“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的信息等,以便引起债权人的关注。

4.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完善小企业会计行为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纲,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和空间。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使用公允价值,只有部分特殊情况涉及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计量属性单一规整;对所有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待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再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均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反映,既有利于小企业准确核算资产损失,也有利于税务部门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

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健全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基础。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原则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进行适当简化,既维护了基本准则在整个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统驭地位,又兼顾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小企业成长壮大为大中型企业,转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所面临的制度转换成本。

1.2.6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具体分析,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经营规模较小。经营规模较小是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2)不发行股票或债券,不是金融性质的企业。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的提法是国际通用的,其他国家也是这么认定的。小企业一般不承担以上两项社会公众责任。承担以上两项社会公众责任的企业不能划分为小企业。(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由于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银行及税务,不是投资人,所以,纳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范围内的小企业,应该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企业集团内的子公司。

如果一个企业已经是母公司了,能够控制其他公司,就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其股东就成为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对该企业从高要求。由于企业集团需要统一会计政策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如果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一家企业是某家企业的子公司,一般而言,子公司的母公司往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统一会计政策,子公司也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应当注意的是,小型微型企业和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并非等同的概念。例如,工业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而其他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也就是说,小企业首先比照工信部[2011]300号文件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判断标准对自身的适用性,以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标准。但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仍需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准绳,严格判定自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从而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1.3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模式,通常有三种: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和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相并列;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即不单独建立一套会计准则体系,只在非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下,简化确认和计量,简化信息披露。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选择的模式是,为小企业单独制定会计准则,即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指导下,把《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蓝本,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业务,制定了一套规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差异,只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简单,尽可能和税法的规定一致。

为便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能够快速掌握和应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时,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只需规定小企业主要业务或常规业务,非日常业务的会计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对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予以了规范,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企业合并、中期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关联方披露等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是合理分工和有序衔接相结合的关系。具体体现有: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做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从形式来看,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和准则指南构成,其中准则指南又包括会计准则解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只有1个,其文本内容只占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的10%左右。

从内容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多,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如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有关认定标准。对小企业的负债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是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要求对短期投资和存货列明“期末市价”和“期末账面余额与市价的差额”,供报表使用者分析判别相关情况。

2.收入确认《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要求小企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在收入计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

3.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其会计处理内容、摊销期限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内容、摊销期限均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基本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6.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和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例如,小企业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其他政府补助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导致小企业会计和税法存在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8.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须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9.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具体内容,如表1-2所示。表1-2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续表续表续表注:备注栏列示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条目。

1.4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比较

如何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坚持以税法为导向的原则,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和《企业所得税法》尽可能协调一致。主要理由有:以税法规定为基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同时减少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计征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另一种观点坚持会计和税法适当分离的原则,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遵循原有的会计原则,而不应过多地考虑税法规定。主要理由有:一是税收和会计的目标不同,适当分离是必要的,虽然小企业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是税务部门,但会计以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前提,税法以确保税金的强制征收为前提,两者目的、意义、原则均不相同;二是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后,税法和会计的差异已大为减少,会计上的很多理念已被税法所采纳,加之小企业本身业务单一,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不多;三是和税法一致,可能导致一些会计处理偏离基本准则的原则要求。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财政部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时采纳了第一种观点,以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消除小企业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这样,既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有利于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比的前提下降低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的工作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1.4.1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计算企业会计利润和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距,《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如下。

1.小企业资产和税法规范资产的差异

小企业的大部分资产和税法确认的资产计量方法一致。小企业也有一部分资产存在小企业会计和税法规范的差异。(1)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投资成本包含买价和相关税费,但不包含已经到付息期或已宣告尚未领取或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或股票现金股利。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小企业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不仅包含买价和相关税费,也包含已经到付息期或已宣告尚未领取或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或股票现金股利。(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

1)折旧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而《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是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可见,上述两项内容所述固定资产不在税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之列。

2)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和税法的差异。小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但《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而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为 20年;②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⑤电子设备,为3年。”这会导致小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因计提折旧年限不同而产生差异。根据 2014年出台的加速折旧新政,小微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在购进当年税前一次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这也会导致小企业这部分固定资产的财税差异。(3)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小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中专利权部分,由小企业开发完成,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这部分研发支出归集的成本予以资本化,转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但按照税法规定,小企业在摊销无形资产时,应按其 150%分期摊销,递延计入以后年度费用。因此,小企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

2.小企业负债和税法规范负债的差异

小企业负债中,“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和税法规范的应付职工薪酬差异较大。(1)残疾人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各种薪酬。小企业残疾职工的薪酬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按实际发生额进行会计处理。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等相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2)一般人员应付职工薪酬中工资附加费部分和税法规范内容不一致。不一致内容包括:

1)福利费。会计要求,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不超过14%的比例计提。但是,所得税法要求超过14%的比例实报实销,小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支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职工教育经费。会计要求,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不超过2.5%的比例计提。但是,所得税法要求在超过2.5%的比例内实报实销,小企业实际发生的教育经费超支部分,结转年度继续扣除,当年超支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计提,并缴纳有关部门的工资性支出。小企业超过税法规定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小企业收入和税法规范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小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小企业确认的收入(包括利得),和企业所得税法规范内容基本一致。但是,也有部分差异较大。(1)劳务收入不包括金融保险企业取得的收入。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科技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但是,小企业劳务收入不包括小金融保险企业取得的收入。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企业和其他具有金融保险性质的企业。(2)视同销售确认的收入不同。小企业会计确认的收入中仅包含一部分视同销售收入,即外部视同销售收入,如捐赠支出、对外投资等。这从支出表面看,没有买卖行为,甚至不开具发票,但税法视为销售行为,即作为交易活动处理,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但其内部视同销售的收入,小企业会计不予确认收入。内部视同销售,是指小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其会计主体内部各单位之间发生的物资转移活动,如基本建设支出领用本企业产品。这种活动不论从转移表面看,还是从商业实质看,都不具有销售性质,没有买卖行为,也不开具发票,但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作为销售活动。同时,按《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内部视同销售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视同销售,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3)国债利息收入。小企业会计将国债利息收入作为小企业收入处理,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不缴纳所得税,作为免税收入处理。同时,小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仅包含债券票面利息,也包含逐期摊销的溢折价金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只包含债券票面利息。

4.小企业费用支出和税法规范费用的差异(1)管理费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小企业会计处理时,实报实销。但是,税法规定允许税前列支60%,且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否则,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财务费用。其中的利息支出,小企业会计处理时,实报实销。但是,税法规定允许税前列支部分,为小企业从非金融企业取得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部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销售费用。小企业进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会计处理时,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但是,税法规定一般企业允许税前列支部分不超过当年收入的15%,否则,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超支部分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结转下年度继续扣除。(4)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的内容有差别的具体有两项:

1)捐赠支出。小企业会计处理时,发生的捐赠支出实报实销。但是,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捐赠部分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且捐赠对象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方可准予扣除。否则,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捐赠部分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小企业会计处理中,发生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支出为实报实销。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列支,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将这部分滞纳金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1.4.2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致性

为降低小企业纳税调整成本,满足税务部门税收决策的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保证了两者的一致性。

1.《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1)资产会计处理的协调。

1)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企业所得税法》贯彻确定性原则,不承认持有期间市价变动对资产的影响,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不确认持有资产的减值,除金融企业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提取的准备金外,减值准备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不再根据资产公允价值调整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另外,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在实际取得股利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等。

2)统一资产折旧(摊销)方法和年限。《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竣工”为自建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截止时点,不再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与《企业所得税法》一致;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3)统一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内容和摊销期限。《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大修理支出的界定、长期待摊费用会计处理的内容、摊销期限和税法完全一致。(2)收入会计处理的协调。

1)统一收入确认原则。企业所得税法以收讫货款或者取得索取款项权利凭据为确认标准。小企业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收入确认标准,减少了关于风险和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减少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

2)统一收入确认时间。《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七种常见的销售方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