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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9 0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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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小荷 董啸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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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客文艺:易见

soul客文艺:易见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soul客文艺:易见作者:易小荷,董啸排版:昷一出版社:九州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4-01ISBN:9787510866128本书由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那一刻的美好,已经记录在册易小荷

「那些百分百把自己投在时间的荒涯与词语的密林中的人,已经变成孤绝的勇士。」

2018年初,作家阿乙、孙一圣、杨树鹏在“骚客文艺”的活动中聚在了一起,不知道怎么聊起了之前的人生轨迹,阿乙曾经在派出所下班后的麻将桌上望到自己流水的人生,杨树鹏先是个小混混后来进了消防队消耗过剩的荷尔蒙,但他最羡慕的是孙一圣做过的工作:酒店服务员,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能知晓陌生人生活的神秘职业。而孙一圣自己津津乐道的,是和父亲开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去外地拉死人——越远越好,别人不爱拉,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这一切不由得让人想起福楼拜家的聚会:福楼拜、屠格涅夫、都德还有左拉,这些影响了文学的名字,以及他们那些嘈杂又琐碎的聚会。

我并不是刻意地把前后两个聚会拉在一起做比较的,但是命运的事情,谁知道呢?据阿乙的表述,他之所以走上文学的道路,既不是计划,也不是缘分,而是无奈——比如想做记者没有做上,想好好做编辑却没有活干……

某个读者在“骚客文艺”的阎连科的一个访谈后面留言说:“这是我看到过的第五个因为饥饿而当上作家的人了。”

回过头来看看,绝大部分作家的写作之路都像是在茫茫黑夜漫游,他们的童年/少年时代是如此荒凉,不得不像感受命运一样感受到写作的存在。

每个人都仿佛如此颓丧,每个人其实也都在奋力一跃,就像牢牢抓住在空中飞起的身躯一样抓住那命运,不让它狠狠坠落。

有位朋友说,语言既可能无力也有可能有力,一旦从使用者嘴里滑出,有可能指向多个维度,在“能指”与“所指”间滑动。

比如六神磊磊,这个以解读金庸成名的年轻人,在一篇写杜甫的文章中这样写道:“这一生,我终于没什么成就。一直到死,我的粉丝也就三五十个人。“我也曾轻狂过,我也曾七岁咏凤凰,我也曾落日心犹壮。但和什么李白呀、高适呀、岑参呀、王维呀的名头相比,我真的差远了,他们都好有才。“不过,对朋友,我做到了仗义、友爱、感恩、有始有终。“对粉丝,我做到了坚持更新,我写了一千五百多首诗。”

「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真谛,永远地了解。」

知乎上一位读者赞叹:“剑走偏锋,别出心裁,结合时事,见微知著,常常有令人拍案的解读。没有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洞察力,很难做到这样。”

而另外一位在豆瓣上以“风行水上”ID大红的作家高军,刻画人物更是一绝。寥寥数语,眉眼风情,行为步态,性格特征就都活灵活现,呼之欲出。一沙一世界,也仿佛应了余华老师那句贴切的比喻:“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灵魂,有时候灵魂是几个细节,有时候灵魂是一句话,有时候灵魂可能就是一小段的描写。”《庄子》开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人生的孤独和鲲鹏何其相似,无论身处何地,往往都是遮天蔽地,不知其形。

在时间的荒涯与词语的密林中,一片赤诚的人越来越少,那些百分百把自己投进去的,已经变成孤绝的勇士。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愿意选择的还是“安全”,也就是说和“人群”站在一起,哪怕那意味着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不读书不欣赏美景,过着自己不喜欢的人生。

而当余华在写下《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喻意,当阿乙把派出所扔在脑后,当周云蓬坐上绿皮火车,当杨树鹏脱下消防服遥望北京,当孙一圣辞去服务员,当洪峰、阿丁、蒋方舟、董啸、王小山都从他们各自的城市出发,开始写作之旅,最终于这里会合,我都忍不住想到那部《飞越疯人院》。

在电影的结尾,当主角麦克·墨菲准备逃跑时,邀请一个病友比利一起走,他说:“我还没有准备好。”这不仅仅是比利一个人的答案,也是全体病人的答案。他们都“没有准备好”。没有准备好脱离内心的桎梏,去奔向自由的远方。

于是我们要奉上这第二本书,如果不想只是简单地站在原地,被人生蹂躏。英国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留下了一句话让我无比喜爱:成为自己比什么都要紧。

哪怕是独自行走在下临万丈深渊的羊肠小道之上。

然而世界并非冷若冰霜,还有温暖在暗暗滋长。如同断了电的夜晚,有人也会点着蜡烛找到你,微光摇曳下,莽莽余生里,你们是那一段的同行者。

这一段当然要像伍尔芙写给丈夫莱纳德的信里说的那样度过——“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真谛,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

余华

1960年4月出生,1983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第七天》等。作品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出版。

孙一圣

85后,山东菏泽人,现居北京。曾做过酒店服务生、水泥厂保安、化工厂操作工和农药厂实验员。著有小说集《你家有龙多少回》,还有若干小说被译成多种文字发表。

易小荷

前体育记者,前《南都周刊》主笔、编委,专栏作家、诗人。前“七个作家”主编,现“骚客文艺”出品人,“搜历史”出品人。

蒋方舟

1989年出生于湖北,现居北京,青年作家。

洪峰

著名小说家,现居云南,中国当代文学代表作家,被称为文坛射雕五虎将之“北丐”,高考制度恢复后于1977年底考入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多部作品被译成多种语言出版。

张发财

演过金马奖影片,不严肃设计师,非正经历史写作者。现居南宁。

王小山

专栏作家,主持人,扑克爱好者。金马奖获奖影片演员。2016年“十大最具影响力纪录片”《探秘新丝路》主持人。

周云蓬

歌手,诗人。和王小山一样是金马奖获奖影片演员。

李海鹏

作家、新闻记者和专栏作者。曾为《南方周末》高级记者、《第一财经周刊》专栏作家、《GQ》专题总监、《人物》杂志主编。现任《时尚先生》全线产品出品人和杂志总编辑。

阿乙

原名艾国柱,做过警察、编辑,现在是作家。著有小说集《灰姑娘》《鸟看见我了》;随笔集《寡人》《阳光猛烈,万物显形》,长篇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等。

金毅本书摄影。居杭州。笔名夜班工人丙、七等生等。前媒体人,现金融民工。喜文字,好摄影。著有诗集《渴望青鸟》等。新华社、“视觉中国”签约摄影师。

六神磊磊

自媒体人。

任晓雯

小说家。著有《好人宋没用》《浮生》系列等,作品被翻译成瑞典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等。

杨树鹏

电影导演,作家。代表作品《我的唐朝兄弟》《少年》。出版故事集《在世界遗忘你之前》,诗集《我买下的绝望地》等。

董啸

吉林长春人。诗人,专栏作家,“骚客文艺”主编。

苗欣宇

前小说作家,前媒体记者,前图书编辑,现任专职奶爸,著有《仓央嘉措诗传》等百万余字。未来不知道,打算有生之年把买的书都看完。

王元涛

吉林人,曾任《巷报》主笔,韩国《亚洲经济》总编辑,著有长篇小说《我的朋友孔丘》《汉城汉城》等。现居深圳。

阿丁

男,七零后作家,新锐画家,当过医生、记者、编辑、图书出版人。现居宋庄,跑步画画,偶尔到外地开个画展。

李西闽

作家。现居上海,自由写作。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收获》《天涯》《作家》等刊物发表大量文学作品。出版三十余部长篇小说。

风行水上

原名高军,安徽人,作家,画家。出版有随笔集《世间的盐》《快活馋》《橄榄成渣》等。

唐棣

小说家,艺术家,电影导演。出版有小说集《西瓜长在天边上》《进入黎明的漫长旅程》等四部,电影随笔集《电影给了我什么》。执导电影长篇《满洲里来的人》。

张佳玮

自由撰稿人,1983年生于无锡,现居巴黎。

柳羊

原名李柳杨。诗人、模特,也写小说。1994年出生于安徽,作品散文多见于多种杂志及选本,有专栏《宝宝读诗》呓语夜在夜里黑下去了我在我肉体里睡着了听见一声鸟叫比所有的植物都愤怒生长 我收拢了种在门前的樱桃树下如满盛十年的命运等待大雨把它洗干净了晾晒于枝丫那时候的第一颗果实必将使整个春天的嘴唇流血我想这就是人类的美德余华

我演讲题目叫《广阔的文学》,这是两个月前应主办方的要求提供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当时选择这个题目是基于自己的江湖经验,演讲的题目越大越好,题目大了怎么说都不会跑题。今天上午我准备下午应该说些什么的时候,意识到这个题目出问题了,不应该用这么大的题目,这个题目是唬人的,我阅历有限能力也有限,我说不出文学真正意义上的广阔。

然后呢,我找不到笔。

华中科技大学很友好,让我住在学校宾馆的套房里,可是没有笔,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找笔,写字台上没有,床头柜上没有,所有的柜子和抽屉都打开来找了,连卫生间也没有放过,就是没有笔。我想利用上午的时间把下午要讲的写个提纲出来,可是没有笔。本来想写个提纲讲讲文学的宽度,没能力讲文学的广阔,就讲讲文学的宽度。可是没有笔,所以今天晚上的演讲可能连宽度也没了。

我不是抱怨华科大的宾馆,我作为一个作家自己没带笔,我也没有抱怨自己,因为衣服的口袋资源有限,原来放笔的口袋现在放手机了。这么想想还是当年穿中山装的时候好,胸前口袋插上一支钢笔很般配,现在都穿西装了,西装胸前口袋插上钢笔就不伦不类了。

不管我能不能说出文学的广阔,文学的广阔都在那里,那是包罗万象的广阔。估计我今天也就是说些坐井观天的事,好在你们都知道天空有多么广阔。

去年11月份,我在罗马尼亚书展的一个论坛上有一个发言,我说:“当我们在一部小说里读到有三个人在走过去、有一个人在走过来,这已经涉及了数学,'3+1=4';当我们读到树叶在飘落下来,这就涉及了物理;当我们读到糖在热水里融化的时候,那就已经涉及化学。所以,假如文学连数理化都不能回避的话,它根本不可能回避社会或者政治。”

希腊神话里宙斯对人类表示不满的时候,会用夸张的句子说“他想用闪电鞭挞整个大地”,这样的描写确实会让你觉得他是一个众神之王,他的鞭子就是闪电,符合他的身份。同时你也觉得这个描写很有气势,这又涉及到了气象学,所以文学里什么都有。

文学里面有很多夸张的描写,比如莎士比亚,他的悲剧和喜剧都非常好,当然他的戏剧有一个套路,先让邪恶战胜正义,最终再让正义战胜邪恶。他有一个戏剧,我忘了剧名了,里面描写一个忠臣被奸臣诬陷,国王把他流放到一个没有人的荒岛上,他在那里孤独地生活,而且极其艰难。他的荒岛比《鲁滨孙漂流记》的荒岛还要可怕,到处都是毒蛇,天长日久他的眼睛瞎了。再后来就是正义战胜邪恶,国王幡然醒悟,发现自己错怪了这个忠臣,派人给他送诏书,把他召回来,恢复他的官职。当那个人带着皇帝的诏书来到荒岛上找到这个双目失明的老人,给他念皇帝诏书的时候,这个历经苦难的人无动于衷,他说,即使上面每个字都是一个太阳,我也看不见了。这是典型的莎士比亚式的语言,天才作家的夸张。

为什么这么说?夸张在文学里是很不好处理的,很容易失真,所以更需要叙述分寸的把握。莎士比亚让这个双目失明的老人说出这样的话,让读者或者观众心酸,而且准确表达出了这个老人在有过荣华富贵又经历苦难之后对一切淡然的内心状态。

李白也夸张,他说“白发三千丈”。我记得2008年《兄弟》在日本出版的时候,日本有一个评论家写文章说这部小说很夸张,但是这部小说来自一个有过“白发三千丈”诗句的国家,也不足为奇,这是一个日本人的看法。李白“白发三千丈”后面一句是“缘愁似个长”,愁成什么样了?这个涉及精神病学,妄想症的一个病例。

我不是说李白是个精神病患者,我只是觉得他会有精神不正常的时候,我今天在这里说“广阔的文学”也是妄想症的一个病例,夸大妄想症。其实每个人都有来自精神方面的问题,只是有时候分裂了有时候还没有分裂,有时候发作了有时候还没有发作,李白发作的时候就是“白发三千丈”,我发作的时候就是今天说“广阔的文学”,当然我的病情远没他的那么牛。

文学和疾病的关系源远流长,有些作家能够写出不朽之作,所患疾病在后面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普鲁斯特,他的感觉十分奇妙,他写晚上入睡时,脸枕在丝绸面料的枕头上,觉得清新光滑,像是枕在自己童年的脸庞上;他写早晨醒来,看着阳光从百叶窗照射进来,觉得百叶窗上插满了羽毛。这和他体弱多病有很大关系,他10岁时得了哮喘病,这种病在当时很麻烦,后来他的哮喘病越来越严重,影响晚上入睡,他入睡前要喝一种麻醉药水,这种药水喝多会产生幻觉,所以睡在自己童年的脸庞上和百叶窗上插满了羽毛都是药水作用下的美丽幻觉。

很多作家有忧郁症。爱伦·坡几乎每天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是他好好的,一直没死,还写下一系列阴森森的故事给别人看,看了他故事的这些别人一个个觉得自己的健康每况愈下。安徒生也是,一生都在担心自己的身体,担心自己眉毛上的小印记会扩大盖住眼睛,担心自己偶然间被别人的拐杖碰到会导致胃破裂,所以他写出了《卖火柴的小女孩》。麦尔维尔的忧郁症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白鲸》看似很强大,其实是在掩饰他长期以来的沮丧和忧郁,最后还是没有掩饰住,还是在作品中流露出来了。卡夫卡就不用说了,他的忧郁症在书信日记里一览无余。那个号称硬汉的海明威也经常会不正常,在非洲打猎时心血来潮,以为自己是西部电影里的神枪手,让他的一个朋友头顶一只碗,他一边后退一边举起猎枪,他的朋友对他的枪法实在没有信心,在他开枪之前就逃跑了。德国的席勒写作时桌子上要摆着烂苹果,烂苹果的气味会给他带来灵感,如果你们有兴趣跑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过路的女孩,现在流行的说法叫美女,你们问美女写作时闻烂苹果意味着什么,美女肯定会说这太变态了。

至于在文学作品中描写出来的疾病,那就太多了,什么样的病都有。我年轻时读过很多被文学描写出来的疾病,那时候我身体很好,可是读着读着觉得自己这里不舒服那里有病了,觉得自己应该去医院了。所以文学又涉及医学,或者说文学有时候就是医院,从大城市的三甲医院到下面的乡镇卫生院,里面挤满了作家、作品中的人物,还有读者,也分不清谁是医生谁是病人。

在广阔的文学里,我们读到过各种各样题材和形形色色的故事。我刚才说到了涉及数理化的、涉及气象学的、涉及医学的,涉及最多的,我想应该是社会和历史了。先来谈谈文学怎样涉及社会,我们读到的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托尔斯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狄更斯的、巴尔扎克的、司汤达的等等,还有二十世纪的很多伟大作品,无一例外,每一个文学文本的后面都存在着一个社会文本,这是讲述文学如何广阔时最大的一个话题。

我今天还是讲短篇小说,讲长篇小说太费劲了,把自己说死了也说不完。我现在脑子里首先出现的是大家熟悉的鲁迅的《风波》。《风波》描写的是当时社会出现巨大变化的时候,处在社会动荡边缘的农村——绍兴乡下的一个地方,那个地方那些人的反应。小说很巧妙,鲁迅写得好像很随意,虽然不像《孔乙己》那么讲究,它仍然是一部和《孔乙己》并驾齐驱的短篇小说。《风波》一上来就是九斤老太在抱怨孙女六斤,都要吃饭了还在吃豆子,要把这个家吃穷了,然后她的孙女躲在树后面说:“这个老不死的。”接下来是七斤回来了,七斤回来以后忧心忡忡,说皇帝好像要坐龙庭了。我估计就是张勋复辟的那个前后传到浙江绍兴,那个时候没有互联网,更没有后来的微信什么的。我曾经在一个收藏古玩的作家朋友家里看到他收藏的地契,那个地契居然是洪宪五年时的地契。我们都知道袁世凯是个短命皇帝,那个时候信息闭塞,袁世凯早就死了,相对偏远的地方还以为他是个活皇帝,还是用洪宪的年号。《风波》的关键是什么,就是辫子,这篇小说关注的是辫子,尤其是赵七爷的辫子。七斤摇船去城里,他不想做田里活,想到城里挣钱,到城里遇到革命军把辫子给剪了,回来以后也不觉得这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情,七斤嫂还说辫子没了看上去人挺精神的。后来一听说皇帝又回来了,没有辫子那就是要砍头的罪,八斤嫂和七斤嫂因此有一次吵架。鲁迅把吵架写得很简洁,但是写得传神。

我觉得小说里最妙的是赵七爷。革命军来了,他把辫子盘到头顶上;革命军走了,听说皇帝又坐龙庭了,他就把辫子放下来。我认为鲁迅《风波》里最重要的人物是赵七爷,不是七斤。当然七斤是小说叙述的角度,鲁迅是从七斤的角度来写的。这是反映辛亥革命胜利之后旧的势力反扑回来的一篇大变革时期的小说,仔细想想,其实我们都是赵七爷,我们在社会重大变迁的时期如何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谁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些立在潮头的人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更何况我们这些随波逐流的人。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赵七爷,都是审时度势把辫子盘到头顶上,又审时度势把辫子放下来。我觉得这是中国人的生存之道,这是面对社会巨变时的应对方式,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也是常用的一个方式。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灵魂,有时候灵魂是几个细节,有时候灵魂是一句话,有时候灵魂可能就是一小段的描写,它各不相同,《风波》的灵魂是辫子,赵七爷盘上放下的辫子和七斤被剪掉的辫子。涉及到社会巨变,用一部短篇小说把它表现出来,《风波》是一个好例子,当然也可以找到其他的例子,很多都是长篇小说了。比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读了里面关于列文的篇章,就知道当时的俄罗斯出现变化了,列文是一个思想比较先进的地主,属于一个新兴地主。巴尔扎克的作品也一样,雨果的作品不用说了,雨果的作品是属于时代感很强的作品,涉及到社会或者涉及到其他诸如此类的方面。另外还有一些作品既涉及到社会又涉及到历史,《风波》里面同样有历史,我们现在读它的时候,它就是一段历史。小说的《风波》有一个社会文本,还有一个历史文本。你们再读读《风波》里面的人物对话,我觉得过了那么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可以听到我们周边会出现类似的对话。

文学有一种奇妙的力量,就是历久弥新。我记得有一次在巴黎街头,太阳下山、天快黑了,所有人都在匆匆忙忙走路。我一个人在逛街,我的翻译还没有过来跟我一起吃晚饭,我就一个人在旅馆附近的街上闲逛。突然我脑子里出现了欧阳修的一句诗“人远天涯近”。这句诗也在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出现过,有两个出处,这个不用关心,重要的是我们今天站在武汉或者北京这样大城市的街上,看着那么多人在匆匆忙忙走来走去,所有从你身旁经过的人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再看看远处的山脉,反而觉得和你有关系,那个时候就会感到人和人之间是遥远的,人和山之间是亲近的。

那句诗表达的可是宋代和元代的人的感受,到了今天仍然会有这样的感受。鲁迅给予我们的感受也是这样,我1983年开始混入文坛,在文坛已经晃荡了三十四年,现在再读鲁迅的杂文,虽然讽刺的是当时的社会和当时的文人,我们读来有时觉得是在讽刺今天的社会和今天的文人。

我曾经有过一个比喻,如果把我们的现实当成一个法庭,文学不是原告不是被告,不是法官不是检察官,不是律师不是陪审团成员,而是那个最不起眼的书记员。很多年过去后,人们想要知道法庭上发生了什么时,书记员变得最重要了。所以文学的价值不是在此刻,那是新闻干的活,而是在此后,欧阳修的诗句和鲁迅的文章就是此后的价值。我前面所说的一个文学文本的后面存在着社会文本和历史文本也是这个意思,社会文本说过了,现在来说说历史文本。

很多伟大的作品两者皆有,我前面提到的《风波》《安娜·卡列尼娜》,还有很多作家的作品,都是在文学文本的后面同时存在社会文本和历史文本,说起来可以滔滔不绝,不去说他们了。今天说说茨威格,他有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看不出后面有社会文本,只有历史文本,所以就说这本书了。茨威格像写小说那样去写重大的历史事件,那几个改变人类进程的历史事件。其中一个是《拜占庭的陷落》,写的是苏丹率领大军如何攻打当时的东罗马帝国首都拜占庭,就是后来的君士坦丁堡,现在的伊斯坦布尔。茨威格的描写有着明显的虚构,他写东罗马帝国的军人如何奋勇抵抗,让苏丹觉得攻不下拜占庭准备率军退回。他率大军包围拜占庭,进攻时牺牲减员很多,同时需要很大的给养,时间长了给养跟不上。在苏丹准备撤军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拜占庭有个凯尔波尔塔小门,这个小门当时是给皇宫里的佣人进出使用,东罗马帝国把整个拜占庭的各个地方都守住了,唯独忘了这个小门。结果土耳其人发现了这个小门,攻了进去,拜占庭就陷落了,人类历史此后出现了重大的变化,伊斯兰世界兴起了。所以茨威格认为就是这扇小门改变了欧洲的历史,他也许是有依据的,但是拜占庭的陷落不会只是一个因素造成的,应该由很多个因素集合到一起造成的。

茨威格的思维很有意思,他的思维就是人类历史的进程往往是一个被疏忽的小问题演变成了人类历史的重大变化。他还写了当年拿破仑的战败,热爱古典音乐的人肯定都知道贝多芬的《威灵顿的胜利》,你们可能听过卡拉扬的版本,里面的大炮声是用真的大炮轰出来的声音录制的,《威灵顿的胜利》就是写拿破仑如何败给威灵顿的那场战争。

当时拿破仑手下有一个叫格鲁希的元帅,其实他并不是当元帅的材料,当时拿破仑手下那些能干的元帅基本上都已经战死沙场,就剩下格鲁希这样才能有限但是忠心耿耿的人还活着,所以格鲁希成了元帅。拿破仑给了他一支部队让他守住一个要塞,自己率领部队去进攻,结果拿破仑中了威灵顿的埋伏。当时这位元帅知道拿破仑和敌人在激战了,他们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枪炮声,他手下的将军们都坚决要求率领自己的部队去救拿破仑,格鲁希说,给我几分钟考虑一下。

其实不止几分钟,茨威格说就是这几分钟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格局。格鲁希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忠诚,他要忠于拿破仑的命令,拿破仑让他在那儿,他就在那儿,没有拿破仑的命令他不能动。格鲁希不会审时度势,因为他不是一个帅才,他应该是个和拿破仑在一起,在拿破仑身边,拿破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的人。由于拿破仑能够放出去独当一面的元帅都已经战死了,只能把他拿出去独当一面,结果导致了拿破仑的失败。格鲁希犹豫以后,同意手下的将军率兵去营救,但是晚了,威灵顿已经胜利了。

茨威格的故事讲得很吸引人,这本书现在好像是叫《人类群星璀璨时》,过去在中国出版时不叫这个书名。茨威格把他的历史观融入到这样一个半虚构半非虚构的写作之中。茨威格这两个故事的灵魂在哪里?在于一个小门和几分钟的犹豫改变了欧洲的历史,他寻找到了历史的切入点,也是写作的切入点。仔细想想,很多历史的改变确实是在不经意之处发出的,人生也一样,后来的壮举当初只是一个小小杂念,很多的成功其实是歪打正着。

文学包罗万象,我说到现在也没说出多少来,但是有一点是我最后要说的,就是文学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流行过雨果的一首诗: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

现在我要说一个人的心灵的故事。我年轻时读过《圣经》,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天主教徒,什么都不是,我是把《圣经》作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来读的,假如现在有人要我选择,说只能选择一部你认为最了不起的文学作品,我会说那就是《圣经》。《圣经》里有很多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我至今难忘,由于读的时间久远我已经忘了在哪个篇章里,也忘了里面人物的名字,但是故事的内容我记住了,因为我知道这个故事的力量在什么地方。

这个故事讲一个富人,他有很多少头羊。《圣经》里计算一个人的财富都是用多少头羊来计算的,羊就好比是现在的银行存款。这个富人有好多头羊,还有一个城堡,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厌倦这样的生活,想带着他的妻子孩子们去远游,就把所有的羊还有城堡交给他最信任的一个仆人,然后他带着家人和一些仆人走了。他在外面漂泊了很久之后,开始想家了,身体也不好,想落叶归根,就让一个仆人去通知帮他看家的仆人,让看家的仆人准备一下,他要回来了。过了一段时间消息传来,说那个看家的仆人把他派去的仆人杀了。跟随他的仆人们说,那个仆人已经背叛你了,已经把你的财产据为己有。这个富人不相信,他责怪自己不该把一个笨嘴笨舌的仆人派去。然后派了一个聪明伶俐的仆人去报信。他说,前面那个仆人肯定没有说清楚,只要这个仆人去就能说清楚了。这个富人根本不会去想那个仆人是否已经背叛了他,他脑子里没有这样的想法。结果那个聪明伶俐的仆人去了也被杀了,他还是不相信,他说,还是我错了,我应该派我最疼爱的小儿子去,他只要看到我的小儿子,就知道我是真的要回来了。他把最疼爱的小儿子派过去,也被杀了。《圣经》就是用这样的方式讲述一个人内心的纯洁,人性的纯洁能够讲到这种激烈的程度,当他知道那个仆人确实背叛他以后,愤怒爆发了,故事最后是他率领一直跟随他的家人和仆人打了回去,背叛他的那个仆人被处死,这就是结局。故事的前半段讲述的不是人的愚蠢,而是人性的善良和纯洁。

善良或者纯洁看似天真软弱,但是爆发时的力量是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挡的,我想这就是人类的美德。怀抱李海鹏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十五头羊、一百一十二只红母鸡、三十六只白岩母鸡、三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

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

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三十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的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

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鬼魂的硬度孙一圣1

普希金以别尔金的名字发表过五篇小说,是普希金一个月内接连写出来的,称作《别尔金小说集》。《棺材商人》是其中的第三篇。

讲的是棺材商人普罗霍洛夫乔迁新居到尼基塔门,刚到新的地方,他正在喝茶想事。三声敲门声,打断了他。是他的邻居,一个德国鞋匠邀请他和他的两个女儿第二天参加鞋匠的银婚纪念。第二天普罗霍洛夫带着两个女儿参加宴会。在宴会上,他忍受了巡警尤尔科。大家互相敬酒,为每个客人的健康干杯。鞋匠、裁缝、面包师傅等也都为了各自的主顾干杯,都很高兴。尤尔科一时兴起对棺材商人说:“怎么样,老伯伯,为你的死人的健康干杯吧。”大家哄笑。棺材商人觉到受到侮辱,很不高兴。喝完酒棺材商人怒气冲冲回家,大说酒话,要以上帝的名义,把他的那些主顾,他的那些死人们都请到家里来举行宴会。说完呼呼大睡。棺材商人被人半夜叫醒,因为老太婆特柳希娜死掉了。他要送棺材和丧葬用品,忙了整整一天,傍晚才回家。走到教堂边上尤尔科喊住他,祝他晚安。然后棺材商人就回家了。一到家,透过窗外的月光,棺材商人看到很多死人在他家走来走去。这些死人,鬼魂,就是他以前的主顾,跟他一块进来的是他的最后一位主顾,一个旅长。甚至他的第一位死人,彼得洛维奇也来了。除了那些骨头已经散架的死人,其他的死人们都来了。棺材商人被吓昏了过去。棺材商人醒来以后,他的佣人告诉他他是在做梦,老太婆特柳希娜也没有死。还说巡警尤尔科也来找过他,告诉他今天是他的命名日。棺材商人一阵高兴,吩咐佣人把两个女儿都叫过来。

虽然普希金在这篇小说里没有使用他惯常的巧合,我还是不喜欢这个虚晃一枪的故事,他给了你鬼魂,又给了你一个梦,这个梦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鬼们否决了。鬼,让我看到了希望;梦,又让我泄气。这里的梦和巧合有着同样令人泄气的理由。

读完之后,我很是不能释怀。不得不承认,即使梦完全推翻了鬼魂,当我读完小说以后很久,鬼魂仍然大于梦,也就是说,鬼魂的形象已经溢出了梦的边界,向棺材商人的现实生活挺进了。甚至鬼魂的形象也跑出了小说边界,攻占了读者的内心。这时候,梦,已经可怜得不堪一击了。

我曾经看过一场小型话剧,《局外人》。进场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是黑匣子。进了场,我才理解工作人员的解释,这不是平常的话剧场,类似茶话会。三面靠墙是观众,每一面只有两排椅子。演员和观众的距离很近。演出期间,演员有时候会跑到观众后面,拉大空间,跟场内的演员对戏。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虚构的边界。如果演员没有超过舞台的边界,虚构的界限也十分清楚。但演员一旦来到观众的背后,虚构的边界一下突破了观众的壁垒,好像电视机里的人物突然爬出了屏幕,冲你招手。

这个边界问题,让我想到《棺材商人》里梦的边界。小说里,梦里的鬼魂屡次三番地破壁而出令我不安。我以为是小说的力量,后来,我沮丧地发现,鬼魂之所以令我如此不安,甚至与小说无关,仅仅只是因为梦是常见的,而鬼则从未有过。我们从来都对没有见过的东西有很是富裕的想象。

那么,剔除人为倾向,再称量一番,鬼魂还能大于梦吗?

这篇小说里梦的边界很清晰,由棺材商人被人半夜叫醒开始,到棺材商人被吓昏了结束。

其实,这个梦可以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老太婆特柳希娜死掉了;第二部分是鬼魂的出现。很明显,鬼魂的出现是小说的重点,第一部分承担了揭穿梦境的责任,而梦境则直接推翻了鬼魂的出现,使鬼魂成了子虚乌有。

但是在这篇小说的逻辑体系中,鬼魂真的是子虚乌有吗?

棺材商人醒来后有这么一个情节:巡警尤尔科找过他。而在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普罗霍洛夫也遇到了巡警尤尔科,尤尔科喊了他,并祝他晚安。我们都做过梦,在半梦半醒之间,现实的声音参与并改变了我们的梦境。这时尤尔科拜访,以现实的身份切进了梦境,让普罗霍洛夫做出了与尤尔科有关的梦,这就是在梦境走到一半,尤尔科突然出现的原因。现实晃动了梦境,使梦境出现了裂缝,使尤尔科通过耳朵钻进梦中。注意,尤尔科出现以后的梦境,就是鬼魂出现的梦境。那么,梦境里的鬼魂并非凭空出现,而是,通过这个尤尔科制造裂缝,使梦境有了缺口,从而,现实中的鬼魂通过这个缺口,通过耳朵,同样钻进了梦境。所以,第二部分的梦境,虽然也是梦境,但梦境只是背景,而鬼魂才是真实。因为我们从未见过鬼魂,鬼魂也不会直接来到人的面前,这样通过梦境这样一个介质让鬼魂出现,既不突兀,也不会让人害怕。所以,这里的梦境不是来推翻鬼魂的,而是来帮助鬼魂参加宴会的。

这里的鬼魂一下子真实了起来。

我非常钟情打断棺材商人思考的那三声敲门。这是故事转折的开始,也正是敲门声令我紧张起来。为此,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三声的时候,专门跑出屋子,来到外面敲了三声门响,假装一个突然到访的人走了进来。我进来的时候,设想屋里的主人正等一件大事,我真希望他的等待能够久一点,再久一点。我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三声敲门令我想到《麦克白》的四声敲门声。《麦克白》第二幕第二场,杀掉国王邓肯以后,麦克白听到的一阵敲门声。德昆西曾非常困扰这阵令他震惊的敲门声。费尽心力找不出解释。过了很多年德昆西终于找到一个令他自己满意的原因:杀人时观众也已进入了麦克白杀人的状态,这已经不是庸常生活的状态,而敲门声意在提醒观众杀人的异常状态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进入普通状态的生活了,回到了正常的心跳声了。在敲门声之前,观众是难以体察的。

然而这里的敲门声却与莎士比亚不同,这里的敲门声更像一种通道,他在告诉读者鬼魂到来的方式。

当我读完小说会有一个疑虑,鬼魂是怎么进入棺材商人的房间的?我就回去找,找到如下一段:

天色已晚。棺材老板快要走进家门,陡然间,但见有个人影溜到门边,推开门便钻进去,不见了。(戴启篁译)

夜晚很迟了,棺材商人走进自己的家。他突然觉着好像看见有人走到他的门前,打开了侧门。走进去不见了。(萧珊译)

无论是哪个译本都能发现鬼魂是直接开门进去。尽管我没看原文,也不知道哪个译本更准确一些,但是我能大致理解到“推”字在这里,无论有没有直接翻译出是推门。这里很重要。鬼魂不是穿墙而过,也不是穿门而过,更不是跳窗过去,而是跟人一样以门进出,“推”门进屋。“推”字既能让鬼魂实体化,又能区分与人类的进出方式。这是礼貌、高贵的人际交往,无论人还是鬼魂。在普希金的小说里我们能够很容易看到人物的高贵性。鬼魂亦是,人死了,高贵和礼貌没死。人的礼貌是敲门,鬼的礼貌是推门。因为鬼是不宜扰人的,除非得到主人的邀请。

写到“推敲”二字令我想到贾岛的典故。但这里没有取舍,而是分别有了各自的工作。

当鬼魂推门而入,是的,天色已晚,门的移动像是触发了门里的某个隐秘的机关,像是有人敲响了鞋匠敲门的响,响在响上响了起来,于是,鞋匠再一次敲响了三下门。2

我在另外一篇的小说中,看到的是对鬼魂的质疑。这篇小说是果戈理的《外套》。

普希金对果戈理很好,好到什么地步呢?

有一次,普希金为了写布加乔夫的历史,曾到奥伦堡搜集材料。当地人把他误作彼得堡派来私访的“钦差大臣”,争相讨好逢迎普希金。普希金回去不久,果戈理想写一个喜剧,写信给普希金求他帮忙提供素材。普希金收到信后赶到彼得堡,把自己那次离奇的奥伦堡之行绘声绘色地讲给了果戈理。果戈理果然写出了一部喜剧,这便是《钦差大臣》。本来普希金自己想写来着。

还有一次,果戈理去拜访普希金。普希金向果戈理讲了一个骗子购买灵魂的故事,并且敦促他写成小说。这个小说便是《死魂灵》。

屠格涅夫、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共同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都是从果戈理的《外套》里走出来的。”用不着他们说,我看完果戈理《外套》被惊到。这真是一部令人惊叹的小说。

我不想在这里逐步分析这个小说哪哪好。仅简略说说关于小说里鬼魂的部分。《外套》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就是一个小职员,本本分分,努力工作。他还是很穷,连件像样的外套都没有。天气太冷了,小职员省吃俭用省下一笔钱,请裁缝做了一件外套。裁缝尽职尽责,做出了一件令自己都赞叹不已的外套。小职员穿上外套以后果然暖和许多,他就急忙去参加领导的晚宴。但是他的领导和同事们,没人在意他穿的新外套。说了一下后又开始他们各自的谈话。小职员从宴会上半途离开,但是,半路上他被一个高大威猛的人把外套抢走了。小职员就报警,没用,他就找到当地的一个大人物,但是大人物很忙,忙着见他的老朋友。好不容易见了一次,大人物很不高兴,就训斥了小职员。小职员回到家,就生了病,然后死掉了。死掉以后,广场各地出现了一个鬼魂,抢劫人们的外套。就连大人物,在一次晚上坐马车的途中也被鬼魂抢了外套。这个鬼魂就是小职员的鬼魂。到最后,有人见到鬼魂穿着外套走向大桥消失了,不过这时候,鬼魂的身材高大了许多。

我在这里勉强把这个故事这样讲一遍,很是吃力,也很是惶恐,生怕讲坏了。小说里有很多令人赞叹的描述和细节,不是这个简述可以承载的。

当初看到小职员死掉的时候,小说才到一半,我暗自着急,很替果戈理担心,主人公这么快就死掉了,还有一半的篇幅怎么办。看完证明了我担心的多余,也使我显得愚蠢。

后面鬼魂的出现,小说才更精彩起来。

其实鬼魂的几次出现,我都特别心惊,我害怕就此结束。因为仅仅只要鬼魂出来闹几场,文本就太过轻佻了。小说的最后一幕,一下子就让前面的几次出场的鬼魂几经周章地变换了几次小说的脉络,甚至也拉长了小说前半部的长度。小说的结尾是这样的:

然而,许多好事而喜欢多操心的人们还是怎么也不肯安静下来,说在城市的僻远地区,死官员还是照旧出现。的确,一个柯洛姆纳区的岗警亲眼看见过幽灵从一幢房子后面走出来。可是,他生来有点虚弱,有一回,一只普通的长成了的小猪从一家私宅里奔出来,把他撞了个狗吃屎,惹得站在周围的车夫们放声大笑,为了这场侮辱,他还逼他们每人出一文钱买过鼻烟闻哩。——他是这样虚弱,所以不敢把幽灵拦住,却在黑暗里一直跟他往前走,直到最后,幽灵忽然回头一看,停下来问道:“你要干什么?”并且举起了在活人中间也从来没有见过的大拳头。岗警说了声“没有什么”。立刻就往回走。然而,幽灵的身材可变得高得多,长着一把大胡子,仿佛举步往奥布霍夫桥那边走去,完全被夜的黑暗吞没了。

小说的结尾给出了鬼的具体形象:鬼魂的身材高大了,并且长了一把大胡子。而鬼的长大,却是惊世骇俗的。人可以死,人也同样是长大的产物。但是在我们固有的认知里,鬼不同,鬼的形态是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长大的,鬼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看到鬼的长大这一点的时候,令我震惊,这个震惊直追卡夫卡的《变形记》。《外套》的结尾是直抵《变形记》的开头的。《变形记》的开头是一次对小说的政变。伟大的《变形记》也是一部失败的小说。《变形记》的第一句话:“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第一句话便是一个罕见的独裁者,剩下的三万多字的力量,满是起义的暴力因子,都在试图推翻第一句话,直到最后都没有成功。第一句话,以一个独裁者的形象统领了整个小说。我想这也是卡夫卡越到后面越觉着这篇小说写得烂的原因吧。卡夫卡写着写着越来越感到了无力,卡夫卡没有解决掉这个小说,也正因为卡夫卡的失败,小说意外地走向了另一种面貌,但并不是小说的失败。

如此暴力的开头,我几乎从没在其他小说里见到。只有一次,那是一部长达几十万字的黄色小说,小说内容极其淫秽,开篇第一句令我念念不忘。因为时间久远,我忘了小说的名字,也忘了原句,大意是:“武汉的男人都死绝了,她决定去广州。”作为以女性为主角的一部黄色小说,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开头,它也结束了上一部黄色小说。

回到《外套》。仔细看过小说,最后的这个鬼魂其实并非小职员,而是抢劫了小职员外套的人。他抢劫了小职员的外套穿在身上,被人错当成了小职员的鬼魂。因为之前小职员之所以出来,是因为他没有了外套,他在找他的外套。而最后的这个鬼已经穿上了外套。这个抢劫犯穿着小职员的外套,被别人错认成是小职员的鬼魂。真是一件既矛盾又吊诡之举。

那么,前面几次出现的鬼魂究竟是不是鬼呢?也许是小职员的鬼魂,也许是人们或者是大人物的恐惧之心呢?他们并非害怕小职员的鬼魂,而是大人物或者人们的愧对之心导致的一种心理压力。

小说结尾的鬼,是对鬼的质疑,绝非简单的质疑,是鬼魂对鬼魂的质疑增加了所有鬼魂的硬度,使鬼魂走出虚构的藩篱,一步一步迈向真实。托尔斯泰的奇怪的耳朵孙一圣

关于契诃夫和托尔斯泰有这么一则趣闻:

有人告诉契诃夫,说托尔斯泰很喜欢他发表在《家庭》杂志上的小说《宝贝儿》。契诃夫很激动,托尔斯泰竟然看了自己的小说,并且朗读了。没过几天托尔斯泰的女儿塔吉扬又告诉契诃夫,托尔斯泰很喜欢他的小说《宝贝儿》,花了四天的时间朗读了它。这次契诃夫不高兴了,甚至低落了起来。因为他发现托尔斯泰之所以喜欢这个小说,竟然仅仅是因为喜欢“宝贝儿”这个对男人百依百顺的女人。

又过了一段时间,当契诃夫、托尔斯泰和高尔基三个人见面的时候,托尔斯泰第三次表达了对《宝贝儿》的喜爱,并且滔滔不绝。契诃夫很尴尬,但又不好发作,因为对方是托尔斯泰啊,是他最崇拜的作家。高尔基的回忆录是这么记述他们三人见面的状态的:“托尔斯泰说得很激动,泪花在眼眶里闪动。而契诃夫这天正好发烧,脸颊上泛着潮红,他低头坐着,认真擦拭夹鼻眼镜。良久的沉默之后,叹了口气,不好意思地轻声说道:‘那里有印错的字……’”

虽然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契诃夫和托尔斯泰有很大分歧,但丝毫不损他对托尔斯泰的爱。契诃夫曾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我特别害怕托尔斯泰死去。如果他死去,我的生活会出现一个大的空洞。”并一再列举托尔斯泰的伟大之处。

契诃夫比托尔斯泰小三十二岁,死在了托尔斯泰的前面。

托尔斯泰有个特点,他很少用比喻,即使有也显得笨拙。这里的笨拙不是愚蠢。很多人写比喻大都愚蠢。俄罗斯出写长篇的作家,很多大部头,可能跟广袤的西伯利亚有关。巴别尔却是个例外,他的小说甚至没有小说里人物的名字长,就像是一根烤肠插在竹签上。巴别尔的比喻特别灵动,想人之未想。句子也像被刀两头断掉,与托尔斯泰仿佛两个极端,但这不妨碍巴别尔把托尔斯泰封神。甚至直言《哈吉·穆拉特》写得仙气直冒。

好像没人质疑托尔斯泰:契诃夫仰慕托尔斯泰,高尔基年轻时受契诃夫提携,巴别尔更是高尔基一手提拔——这里似乎有一条隐秘的传承。《安娜·卡列尼娜》是一个出轨的故事。很难想象已经写出《战争与和平》这样巨作的托尔斯泰会去处理这样一个故事——这似乎是福楼拜该干的事儿。从托尔斯泰晚年出走看,这个小说也有写自己的嫌疑。快死了他才敢走出安娜那一步。其实托尔斯泰写得艰难,每天骂自己写得烂。要不是因为连载,他早就放弃了。

自我怀疑似乎是每个作家的通病,卡夫卡写完《变形记》在日记里说对《变形记》大为反感,觉着结尾不堪卒读。

詹姆斯·伍德说托尔斯泰的“网状的细节令人目不暇接”。细节越多,越慢。这种古典主义的慢,太容易让昏聩的读者昏睡了。《安娜·卡列尼娜》第一部,在众多的细节里,我特别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当安娜从莫斯科返回彼得堡,在火车站看到自己丈夫的那一刻。她看到丈夫的时候是这么写的:

火车在彼得堡车站停了下来,她下了车,首先引起她注意的就是丈夫的脸,“哎呀,我的天!他的耳朵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她望着他那冷冰冰的、一本正经的脸,特别是他那对现在使她感到惊奇的、撑住礼帽边缘的大耳朵,心里想。

这是安娜的丈夫卡列宁第一次出场,一出场耳朵就变得非常奇怪,连给他个正常耳朵的机会都没有。这里,卡列宁的耳朵为什么奇怪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先看一下,安娜经历了什么?她在莫斯科遇到了沃伦斯基,这个年轻的浪荡子。他想跟她玉成好事,她自然发现了他的企图。但安娜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颇具先见之明地离开了。从这一点我们就能看到安娜动心了。否则她干吗要仓促逃跑?

安娜坐在从莫斯科开往彼得堡火车里的时间,第29节的内容是安娜的安全地带。这一节之前她离开了莫斯科,离开了沃伦斯基。下一节她就马上见到卡列宁了。所以,这一小节,把安娜那种被人追求之后的心悸,又很安全地摆脱的感觉写得精细而微妙。这一节像在一个安全堡垒,正因为安全,安娜也就尽情释放。我们也得以看到安娜的变化。她的变化很明显,在火车里“一切形象却异乎寻常地鲜明,使她感到惊奇”。

这里多说一下关于火车前进的驱动力。

29节整个章节都是火车从莫斯科出发,前进,到波洛果伏的一个小站暂停。有一句是这么写的:“后来火车开动了。”证明火车前进了。但是火车开动,是需要理由的。我们都坐过火车,大巴也可以。当火车开动以后我们每个人几乎都会做什么?都会看窗外啊,我坐火车没有一次不看向窗外的,无论座位靠窗还是不靠窗。但是作者没有写,这很反常,为什么没写,因为作者很忙,忙着干什么,忙着写安娜在火车里的方方面面,根本腾不出手去写窗外。最多让雪花扑打窗子,绝不让目光向外伸长哪怕一厘米。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看一下窗外,说一句外面的世界在倒退,不就把火车往前推了嘛。这么一句作者也吝啬给出,没有参照物,只写车内,列车又该怎样前进呢?

小节开篇不久,也就是说“火车开动了”后面隔了一句之后,有这么一句:“接着是衣服裹得很紧,半边身子洒满雪花的列车员走了过去。”到小节将近结尾,到一个小站的时候,又来了这么一句:“一个衣服裹得很紧,身上落满雪花的人在她耳边说了什么。”这个人就是列车员。第二句减去第一句还剩什么,半边身子的雪花。火车从启动到暂停,雪花的变化使火车的前进有了马达。

回到彼得堡以后,安娜已经变了。变了以后,要怎么写,因为一定要有什么不一样,因为她看事情不一样了。然而,下了车见到丈夫要怎么不一样,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托尔斯泰让安娜头一眼就看到了丈夫的耳朵,奇怪的耳朵。为什么是耳朵奇怪呢,而不是其他的部分呢?比如眼睛,比如鼻子,甚至是嘴巴,或者嗓音,为什么偏偏是耳朵。而且,时隔9页以后,安娜再次说出了丈夫奇怪的耳朵。“可是他的耳朵怎么这么奇怪呀!是不是因为他刚理过发了?”

从他们见面第一次,到第二部开始展现,我们很能明白,安娜和卡列宁之间出现了问题,因为安娜遇到了沃伦斯基。前面我说安娜变了。安娜变了以后,就跟丈夫闹了矛盾。矛盾的起源是什么呢?是安娜听不进丈夫说话。就是说,无论卡列宁说什么,安娜都听不进,都听不见了。因为她满脑子都是沃伦斯基。安娜听不见丈夫说什么,耳朵就成了摆设。耳朵一旦成了摆设就会显得很奇怪。

你会说等等,不是说丈夫的耳朵奇怪吗?怎么是安娜的耳朵奇怪呢?

我们想象一下,如果一件事出了问题,无论是不是自己的问题,我们会觉着是自己的问题吗?不会。人性如此。我们往往会觉着是别人出了问题。所以这里,安娜自己变了,她看不见自己变了,也就说她看不见自己的耳朵。但她能看得见丈夫的耳朵。

所以,一下车看见丈夫的时候,安娜已经变了,安娜的耳朵已经奇怪了,但她看不见。她觉着是丈夫变了,丈夫听不见自己了。

这就是为什么是丈夫的耳朵变得奇怪了。

安娜第一次看到丈夫奇怪的耳朵之后,时隔两页,也就一张纸的时间,沃伦斯基也看到了安娜的丈夫。这一幕,托尔斯泰悄悄滑过一个危险的边缘,给人来了个措手不及。先看原文:

他(沃伦斯基)本来知道她有丈夫,但几乎不相信他的存在,直到看见他,看见他的脑袋、肩膀和穿黑裤子的腿,特别是当他看见他露出所有主的神气,泰然自若地挽起她的胳膊时,他才确信这一点。他看见卡列宁,看见他那彼得堡式刮得光光的脸和严厉而充满自信的神态,以及他的圆礼帽和微驼的背,才相信他的存在……

当沃伦斯基看见卡列宁的时候,他看见了他的脑袋,肩膀,穿黑裤子的腿,刮光的脸,甚至看见了圆礼帽,几乎样样都看见了,当他看到圆礼帽的时候,我真是胆战心惊,差一点他就看到耳朵了。作者对耳朵只字未提,轻巧地跳了过去。我像从悬崖边上走了一遭,回到安全的路上继续走,却再也走不稳了。

我想再抄一遍两次奇怪的耳朵:

1.火车在彼得堡车站停了下来,她下了车,首先引起她注意的就是丈夫的脸,“哎呀,我的天!他的耳朵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她望着他那冷冰冰的、一本正经的脸,特别是他那对现在使她感到惊奇的、撑住礼帽边缘的大耳朵,心里想。

2.“可是他的耳朵怎么这么奇怪呀!是不是因为他刚理过发了?”

请注意,第二次耳朵奇怪后的下半句,安娜给丈夫找了一个理发的托词。而第一次的托词是什么呢?是帽子。撑住礼帽边缘的大耳朵嘛。给丈夫理由也给自己安慰。因为安娜还不适应这种变化,她还在极力抗拒她的变化。

这里,如果只说耳朵奇怪,无论一次还是两次,都是太好的细节,就像我们前面分析的那样。但是后面紧跟的帽子和理发的托词,却更容易让人忽略。无论怎样的写作者都会很容易将后面的“托词”滑过去,而托尔斯泰却在最容易令人忽略的地方“涩”了一下。

奇怪的耳朵,是一次细节的闪光,而帽子和理发是光照后面的阴影,闪光不好捕捉,阴影更容易被人忽略。两次阴影的不同,证明两次的光照也不同。托尔斯泰抓住了阴影,抓住阴影的同时又区分了阴影。

即使我们注意到细节的光亮,也很容易忽略光照后面的阴影。托尔斯泰在叙事上的稳,使他不在闪光的地方忘形,出其不意地伸出他那双大手,隐秘地揪住阴影的尾巴。

另外,小说在第一部走到32节的时候,安娜还没和沃伦斯基有什么,安娜回到家,见到儿子以后,有这么一句:“儿子也像丈夫一样,在安娜心里引起一种近乎扫兴的感觉。”这句话,已经提前拓宽了通奸的边界。这句话已经表明,这不单单是一个婚内出轨的故事,一个将要溢出生活的形象马上降临了。接下来,她马上就为儿子辩护,说他毕竟是可爱的,生着浅黄色头发、蓝眼睛和结实的腿,紧接着的一句话迅速改变了故事的深度:“安娜在亲近和抚爱他(儿子)时,体会到一种近乎肉体的快感。”这句话令人不安,像一根竹签,准确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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