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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9 1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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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耐基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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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传

林肯传试读:

内容提要

受后世敬仰的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16任总统。他并非出身名门,背后更没有一位伟大的女人,只有一个嫉妒心强的妻子;他连普通人的家庭幸福都没有——四个儿子中有两个未及成年便夭亡;就任总统后,爆发南北战争,北方无将可用,林肯连吃败仗……他曾经极度抑郁,甚至差点自杀。

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在他唯一一部传记作品里,用深刻的洞察力和优美的文字将林肯的睿智、善良、坚韧以及对正义和自由的追求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译者完整翻译了原著并努力保留原著文风,以期读者通过本书认识一个不一样的林肯。

译者序

戴尔·卡耐基的《林肯传》(TheUnknownLincoln)是林肯传记中的经典作品之一。不过,对于以《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优点》等励志图书蜚声世界的卡耐基,中国读者更多地熟悉他的“心灵导师”和“成功学大师”的头衔,而不太知晓他在传记领域的成就——当然,这与卡耐基只写过这唯一的一部传记不无关系。

1888年,戴尔·卡耐基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与林肯年轻时生活的伊利诺伊州毗邻),此时距林肯去世已有23年。而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大约与林肯的时代相隔60年了。此时,有关林肯的各种传记和资料已经相当丰富。一次偶然的机会,卡耐基在伦敦阅读到了由爱尔兰人所撰写的有关林肯的文章,他意外地发现自己与其他美国同胞头脑中的那些林肯生平事迹,只是人所共知的,此外仍有许多他们不了解的。他认为“很有必要写一部简短的传记,简洁地介绍林肯生涯最有趣的故事”,于是他阅读了大量图书资料、采访见证人并亲自到林肯的行迹地体验生活,得到了关于林肯总统生平中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迹材料。

正是卡耐基的这个出发点,注定了这不是一本一般的传记,它并非要完整记叙林肯生平大事。书中林肯给人的印象是善良、坚忍、忧郁、压抑、邋遢、粗鲁,有自杀倾向、两次遭遇丧子之痛、承受婚姻折磨、战争中一败再败……这与我们一般人心中的“美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有作为”“解放黑奴”等光鲜形象很不一样。

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的林肯,21岁时随全家迁到伊利诺伊州,并且从这里走向政坛。同样与伊利诺伊州有缘的奥巴马总统,将林肯当作精神偶像,2009年1月参加就职典礼时特意追随林肯足迹进行了总统巡游,以向这位伟大的前辈致敬。同年2月,奥巴马参加纪念林肯诞辰200周年活动时发表演讲说,他特别感激林肯,因为有了林肯,他才有可能成为美国的第一任黑人总统。

的确,林肯的《解放奴隶宣言》开启了黑人取得与白人平等人权的进程,没有林肯,很难有奥巴马的今天。签署《解放奴隶宣言》无疑是林肯的主要成就之一。但是,让人觉得意外甚至有趣的是,南方分裂政权挑起战争后,林肯宣布应战,但其动机并不是要解放黑奴,而仅仅是要阻止联邦分裂。林肯曾致信《纽约论坛报》主笔格里莱:“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一个奴隶,我愿意这样做。”林肯的内心是反对奴隶制的,但个人情感并不能代替政策,他的政治主张是保护联邦,而不是要摧毁奴隶制度。

曹德谦先生在《美国的108》一书中说:“如果说华盛顿的标记是他的高尚品德的话,那么,林肯的标记就是他那无与伦比的人道主义精神。”黑人领袖道格拉斯说:“尽管亚伯拉罕·林肯集伟大、明智和雄辩于一身,他还是不会以伟大的亚伯拉罕、明智的亚伯拉罕或雄辩的亚伯拉罕传于后世,他将以诚实的亚伯拉罕传于后世。”无论是失意时还是得意时,无论是对待普通人还是对待敌人,林肯始终是忠厚诚实、富于同情心的,他身上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可以说,在当时的美国社会中很难找到像他这样的君子。

做律师时,林肯的收入并不高。有一次,他只花了15分钟就打赢了一场官司,避免了一个骗子非法占有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的1万美元的财产。一个小时后,他的合伙律师沃德·拉蒙来跟他分配250美元的律师费,遭到了林肯的严厉谴责。拉蒙争辩说律师费是事先谈好的,而且女孩的哥哥也愿意支付这笔费用。“也许是这样的,可是我不愿意。”林肯反驳道,“钱是从这位可怜的疯女孩口袋里掏出来的,我宁愿挨饿也不愿以这种方式诈取她的钱财。你至少要退回一半,否则我的那一部分我将分文不收。”林肯表示,自己的很多当事人跟自己一样,也很穷,所以不忍心收费太高。

林肯任总统时,军队中开小差的人很多,当地司令往往判以死刑,而罪人家属就去向林肯求情,并十之八九能获得林肯的赦免。手下将军们对此很不满意,林肯回答说:“如果我错误地赦免一个人,这诚然是不好的,但我毕竟可以重新把这个人召来,补上一枪。相反,如果我错误地枪毙一个人,我就没有办法补救了。”

有一次,一个女孩给林肯寄来了一封信。她说:“长期担心、犹豫不决,我还是决定给你写这封信,跟你说说我的烦恼。”原来和她订婚几年的未婚夫参军之后,曾获准回家参加选举。他们当时对婚姻不太认真,过于随意。现在“你若不大发慈悲,给他批假回家跟我完婚,我们就成了非法夫妇……我祈求上帝,希望你不要轻蔑我,不要置之不理”。读完这封信,林肯被深深地感动了。他看着窗外,泪水模糊了双眼。于是,他拿起笔在信尾批示战事部长斯坦顿:“无论如何,把他送回她身边。”

对普通人,林肯寄予同情。对敌人,林肯也同样心怀慈悲。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当被问到如何处置南方伪政权美利坚联盟国的总统杰弗逊·戴维斯时,林肯说,如果戴维斯自己跑掉,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但是如果我们逮住了他,而我又把他放走,那么大家会谴责我的。林肯的意思是不会去追究戴维斯的罪责。遗憾的是林肯说完这番话没多久,便遇刺身亡。正在逃亡路上的戴维斯听闻林肯死讯,不仅没有高兴,反而叹息道:“我们在敌人的宫廷中少了一位朋友。”从林肯的敌人口中说出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对林肯人道主义的最好评价。

在对待亲情方面,虽然记载不多,但是从几个细节中可见一斑。

年轻时,林肯经常在干活的时候给大伙儿讲笑话,雇主为此指责林肯耽误活计,林肯的父亲警告了林肯,但林肯似乎没什么改变。一次,林肯的父亲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扇了林肯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含泪花,默不作声。但父子间从此产生了终生未消弭的隔阂。林肯在父亲的晚年给了他经济上的帮助,可在1851年父亲卧床病危时,林肯并没有去探望他。他说:“如果这个时候见面,恐怕会不愉快,甚至很痛苦。”

林肯对待父亲似乎有点过头,但他与继母却相处得很好。他常常认为它的成就有一部分是受了他继母的身教。他的继母曾经拥有一个藏书室,里面藏有五册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林肯将这些书视为无价之宝。小时候,因为贫穷买不起算术书,林肯只好借来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抄下来,然后用线缝在一起,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后来,林肯的继母一直保存着林肯自制的部分算术书。林肯成年后,时而去看望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70英里之外的继母。但是由于玛丽·托德的反对,林肯没有将继母接到身边。在离开伊利诺斯州赴任总统前,林肯去和继母告别,他仍旧叫她“妈妈”,继母紧紧地抱住林肯抽泣着说:“亚拉伯罕,我不希望你当总统,不愿你当选。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会出事,这辈子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们只能在天堂重逢了。”从这样简单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林肯与继母之间深厚的感情。

林肯是个非常幽默的人,本书中时有体现。南北战争爆发后,北方军一直缺乏将才,林肯先后委任过麦克莱伦、伯恩赛德、胡克、米德等几位将领,但是这些人都有些令人失望。最后,林肯终于找到了一位他真正需要的将军——格兰特少将。但有人向林肯控告格兰特有酗酒的毛病,称此人不宜重用。林肯问道:“请问你们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酒是什么牌子?”此人答道:“不知道。”林肯说:“很遗憾,如果你们能告诉我是什么牌子,我将购置这种酒,分发给各战场司令,以便让他们喝了可以打胜仗。”

最后,不得不说说林肯的家庭和婚姻,以免读者朋友看完本书后,对林肯及其妻子产生偏见。

林肯夫妇一共育有四个儿子,但令人痛心的是,除长子罗伯特外其余三个儿子均未及成年便病逝。这对任何一个家庭而言,无疑都是最大的悲剧。但是卡耐基似乎不这么看,他毫不客气地说:“林肯一生最大的悲剧不是遭到暗杀,而是娶了玛丽。因为当布斯开枪的时候,林肯不知道什么东西击中了他。可23年来,他几乎日日夜夜都在吞下赫尔顿所谓的‘不幸的婚姻种下的苦果’。”

在本书中,卡耐基花了不少笔墨在玛丽·托德身上。在他笔下,玛丽·托德是个脾气暴躁、虚荣心强的醋坛子般的泼妇,是她把林肯拖入了一场婚姻悲剧,致使他终生郁郁寡欢。受相关传记的影响,有人甚至说林肯“死于怕老婆”,“真不明白林肯到底伟大在哪里?”

客观地说,除了林肯与安·拉特利奇短暂的甜蜜的爱情、偶尔穿插着的林肯的幽默、善良,这部传记中的林肯大多数时候似乎都处于抑郁、失败、逃避中。但是不要忘记一个事实,即卡耐基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了他的出发点——写一写林肯生平中鲜为人知的事迹。也就是说,通过这本传记我们只是看到林肯的某些侧面。但是,仅仅是因为卡耐基写作出发点使我们对林肯夫妇产生不一样的印象吗?或许不是那么简单。

对于被“妖魔化”了的玛丽·托德,有人寄予了同情,并为其翻案。谢小军在《林肯夫人的悲悯一生》(载于2003年第4期《世界文化》)一文中提出,一些有关林肯的传记往往把玛丽描述成一个恶妻,似乎林肯一生都在忍受她的折磨,这其实是不公正的。该文作者认为原因主要出在林肯的好友赫尔顿身上,赫尔顿是林肯的合伙律师,也是林肯的挚友,他终生崇敬林肯,但与玛丽的关系不太融洽。林肯逝世后,赫尔顿写了一本关于林肯的传记,在书中他把玛丽描写成了一个泼妇并声称玛丽不是林肯真正爱的女人。赫尔顿是林肯身边较亲近的人之一,他的评论对后世影响比较大,容易让人相信。

谢小军认为,玛丽和林肯的婚姻是幸福的,他们的感情是真挚的。自结识玛丽后,林肯便被她磁石般的魅力吸引住了,她是第一个走进他生活圈子里泼辣而有才华的女人,他们经常在一起读书和朗诵诗,在一起谈论政治问题,但大多时侯是玛丽在高谈阔论,每当玛丽侃侃而谈时,林肯总是不发一言,饱含热情地默默注视着她,似乎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吸引着他。

玛丽·托德家族显赫,林肯则出身卑微,两个人恋爱时,玛丽大约23岁,林肯比玛丽大9岁。无论家庭背景还是林肯此时的成就,两个人并不相配,但玛丽似乎没有介意这些,她居然看出了林肯有当总统的潜质。她经常对外人宣称自己要当总统夫人,并因此遭到别人的嘲讽。事实证明,玛丽的眼力和预见力是近乎神奇的。玛丽的占有欲非常强,一旦有别的女人与林肯接触,玛丽就会醋意十足,甚至做出极为无礼的举动。玛丽希望对林肯的毛病进行改造,比如他的邋遢、不修边幅、粗心、不那么讲礼节,但林肯似乎不为所动。作为一个显赫家族中的女子,一个要强的女人,玛丽的这些要求并不过分。只是,在卡耐基笔下,玛丽身上的问题被集中起来凸显放大了。

造成玛丽负面形象的原因追究到这里,似乎已经足够了。但颇有意思的是,有人对卡耐基创作本书时的深层心理背景进行了挖掘。

卡耐基出生于密苏里州玛丽维尔附近的一个小市镇,小时候家里很穷。后来因演讲知名后,在瑞士遇到了一位名叫洛莉塔的法国贵族女子,两人因异域气质相吸引,不久便结婚了。但是,婚后不久卡耐基就隐约感到了这场婚姻的危机。卡耐基原本很欣赏洛莉塔的贵族气质,可她自视为贵族,经常嘲讽卡耐基的各种行为。在花钱方面,洛莉塔无计划、无节制。她爱喝酒,如果卡耐基不能陪她一起去,她就会喝得大醉,回来后辱骂卡耐基并摔打东西。洛莉塔跟卡耐基来到美国后,诸多的失望让她内心狂乱了,她经常借着酒疯和卡耐基打架。洛莉塔的脾气似乎越变越坏,卡耐基渐渐感到无法忍受。

在这种背景下,偶然一次了解到林肯的婚姻生活,让他发现自己和林肯竟是如此相似。于是他注入自己所有的热忱和精力来完成这本书,他要借林肯和玛丽的不幸婚姻来表达自己对婚姻的厌倦和怨恨。卡耐基用相当多的笔墨细腻地描述了玛丽的悍妇作风,而这一切实际上就是他本人对洛莉塔的印象。

卡耐基在本书中确实多次引用了赫尔顿书中的文字,其所受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而他写作之时自身的婚姻状态,毫无疑问也会影响他对传主的情感态度以及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有了上述交代,读者们应该会对林肯夫妇有更多客观的判断。

卡耐基《林肯传》的中译本不少,有早年的也有近些年的,有些译本不完整,比如不加任何说明便直接去除了林肯葬礼之后的部分,并且多有漏译。实际上,卡耐基安排了谋杀者的逃亡及去向传闻、林肯遗孀的凄苦生活等部分,自有他的想法。认为传主已经去世,后面与他非直接相关的事情就不必再写,这未必妥当。

本书根据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文原版《林肯传》(The UnknownLincoln)译出,在翻译过程中没有任何省略删减,是一部完整的译本。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书正文前附加了一张美国本土各州区位示意图,书末附录了林肯生平大事年表。但是书中必定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敬请读者海涵。译者2015年10月

本书的写作过程和原因

多年前的一个春日,我在伦敦戴萨特饭店吃早餐。与平时一样,想从《晨报》各个专栏中找点美国新闻。通常,都是一无所获,但在那个幸运的早晨,我有了意外的发现。

已故的被誉为“下议院之父”的奥康纳,当时在《晨报》主办了一个名为“男人与记忆”的专栏。在那个特别的早晨和接下来的几个早晨,这个专栏成了亚伯拉罕·林肯的专版——不涉及他的政治活动,而是关于他的私人生涯:他的悲伤,屡次失败,贫困,对安·拉特利奇伟大的爱以及他与玛丽·托德的婚姻悲剧。

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这一系列文章,感到非常意外。20岁之前,我生活在美国中西部,那儿离林肯的故乡不远;而且我对美国历史非常感兴趣,应该说我对林肯的生平非常了解,但是我很快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去伦敦阅读了由爱尔兰人撰写的发表在一份英文报纸上的连载文章之后,才意识到在人类历史资料记载中,林肯的一生最为神奇。

难道我真的这么可悲、这么无知吗?我很惊讶。但没过多久,我就不这么想了。因为针对这个问题,我很快与同胞们展开了讨论。结果他们跟我一样,他们所了解的林肯是这样的:林肯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需要到很远的地方借书,然后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他劈过栅栏木条,当过律师,讲有趣的故事;他说人应该脚踏实地,被人们称为“诚实的亚伯”;与道格拉斯法官辩论,当选美国总统;戴着大礼帽;解放黑奴;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称希望自己知道格兰特喝的是什么牌子的威士忌,好给其他将军也送一桶;后来在华盛顿的一家剧院被布斯枪杀。

受《晨报》上的这些文章激发,我到大英博物馆图书馆阅读了很多有关林肯的书籍,而且越来越着迷,最后变得一发不可收,决定自己写一本关于林肯的书。我知道,自己缺乏动力、心情、素养或者专业水平,为学者和历史学家完成一部学术性的著作。另外,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写一本这种类型的书,因为已经有很多关于林肯的优秀作品问世。然而在阅读了很多大部头的著作后,我认为很有必要写一部简短的传记,简洁地介绍林肯生涯最有趣的故事,供今天忙碌的人们阅读。我正试图去写这样一本书。

我在欧洲开始动笔,在那儿写了一年之后,又在纽约写了两年,可最后我把手稿撕个粉碎扔进了垃圾桶。后来,我去了伊利诺伊州,在林肯曾经点燃梦想和奋斗的地方写作。之后的几个月,我跟那些父辈曾经帮林肯测量土地、建造篱笆、帮他赶猪去集市的人生活在一起。为了对林肯有更深的了解,我又花了几个月时间专门研究一些陈旧的书籍、信件、演讲稿、被遗忘的报纸,还有一些发霉的法庭案宗。

我在小镇彼得斯堡待了一个夏天,因为小镇离重建的纽萨勒姆村只有一英里远。在纽萨勒姆村,林肯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开心的时光,那段时光也是他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里,林肯开过磨坊、杂货店,学习法律,当过铁匠,在斗鸡场、赛马场当过裁判,在这里恋爱,也在这里心碎。

纽萨勒姆仅仅存在了大约10年,即使在最鼎盛的时期,村子里的居民也不超过一百人。林肯离开不久,村子被废弃了,蝙蝠、燕子在腐朽的小木屋里筑巢,半个多世纪以来,成群的奶牛在这里吃草。

几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将这里保护起来,仿造一百多年前的小木屋,建成了一座公园。现在,被遗弃的纽萨勒姆村跟林肯时期的样子几乎没有区别。

白栎依然耸立,林肯曾经在树下学习、搏斗、风花雪月。每天早上,我从彼得斯堡开着车,带着打字机来到这里写作,有一半内容都是在这些树下完成。在这里写作是多么美妙啊!蜿蜒的桑加蒙河在面前静静地流淌,四周绿树环抱,绿草如茵,鹌鹑婉转鸣唱;林间,蓝松鸦、黄鹉和红雀光彩夺目。我感觉林肯就在这里。

夏天的傍晚,我经常一个人来到这里,夜莺在桑加蒙河沿岸的树林里鸣叫,月光在夜幕中勾勒出拉特利奇酒馆。这让我不禁想起,一百多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夜晚,就在这块土地上,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安·拉特利奇,手挽手在月光下漫步,聆听夜莺歌唱,沉醉在那些令人向往却不能实现的梦幻中。我相信,就是在纽萨勒姆,林肯找到了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写到关于林肯最心爱的女人时,我带着一个小的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驾车行驶在乡村小路上,途径猪圈、牛场,来到这个安静的地方——安·拉特利奇的墓地,这里已经完全荒废,杂草丛生,只有扒开周围的杂草和荆棘才能靠近坟墓。林肯在这里落泪,从这里开始了他悲剧的人生。

本书的很多内容在斯普林菲尔德完成,有一些是在林肯度过16年悲伤岁月的故居里完成,还有一些是在他完成第一次就职演说稿的写字台上完成,另一些是在他当律师以及和玛丽·托德吵架的地方完成。

第一部分

1 汉克斯家族的感情逸事

每天晚上,上完阅读和拼写课后,露西和她的老师就肩并肩坐在书房,看着壁炉里舞动的焰火,望着森林那头月亮缓缓升起。

据历史记载,当哈洛德斯堡还叫福特哈洛德时,有个叫安妮·麦克金蒂的女人和她的丈夫最先将猪、鸭和纺车带到了肯塔基州;而且,在这块血腥、黑暗的蛮荒之地,她也是首个制造奶油的人,但真正让她出名的是她创造了一项经济奇迹。在神秘的印第安人部落地区,既不生产棉花也买不到棉花,当地的羊群总是被大灰狼吃掉,所以当地几乎没有制造衣服的原料。具有发明天赋的安妮·麦克金蒂,利用当地的荨麻和野牛毛为原料,纺织成“麦克金蒂布”,这两种原料在当地非常多,而且相当便宜。

这是个伟大的发明,主妇们不辞辛劳,跋涉150英里,向她学习纺织技术。她们边纺织边闲聊,除了荨麻和野牛毛,闲言碎语也是她们的谈资。不久,麦克金蒂的家就变成了公认的流言蜚语滋生地。

那时候,通奸是可以被起诉的,非婚生育是不法行为。可能因为安妮·麦克金蒂的一生,没有多少新鲜的事情能够刺激她,她热衷于向大陪审团揭发失贞少女,对她而言,揭发他人隐私让她感到非常满足。在福特哈洛德的法庭卷宗里,一再出现某一少女“被安妮·麦克金蒂密告通奸”的字眼。1783年春天所审讯的17起案件中,有8起通奸案。

在这些案件中,有一件是在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判决“露西·汉克斯通奸”。

这不是露西第一次“犯事”,她很早之前就在弗吉尼亚犯过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古老的记录显示:他们就凭一些不能作为证据的事实,以讹传讹,构筑了一个有棱有角的故事,至少,必要的情节似乎都有。

汉克斯家族住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处狭长的地带,一侧是拉帕汉诺克河,另一侧是波多马克河。在这个地方,还住着华盛顿家族、里斯家族、卡特家族、福特罗伊斯家族和其他许多名门望族。这些贵族每个礼拜都会去教堂做礼拜,而像汉克斯家族这样目不识丁的穷邻居也会一起来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露西·汉克斯像往常一样来到了教堂,正好华盛顿将军请拉·费耶特将军到教堂当贵宾。人们争先恐后驻足观看,想目睹这位法国将军的风采,一个月前,拉·费耶特将军在约克镇帮助华盛顿将军俘获了康华里斯伯爵。那天早晨,唱完最后一首圣歌之后,人们列成纵队,先后与两位英雄握手。

除了战争和国事之外,费耶特将军还有另一爱好,那就是对年轻貌美的女子特别感兴趣。他有一个习惯,当被引荐给感兴趣的女子时,通常会献上一吻来回报对方的恭维。在这个特别的早晨,他在教堂里一共吻了七个女孩,这一举动引起的反应远比牧师朗诵的福音所引起的反应热烈得多,而露西·汉克斯正是被吻的女孩之一。这一吻与费耶特将军替美国打的仗相比,或许更具意义。

另一位单身贵族也参加了那天早上的礼拜,他是一个富有的农场主的儿子,早对汉克斯家族略有所闻:贫困、目不识丁,跟他的家族地位相比相差甚远。但这个早晨,他觉得,当然很可能只是想象而已,费耶特将军在吻露西的时候,好像比吻别的女孩多了一份热情。这位单身贵族很仰慕费耶特将军的军事才华和欣赏美人的眼光。从此,他开始梦见露西·汉克斯。当他静下来思考时,他想到很多赫赫有名的美女也是出身贫寒,有的甚至比露西出身更加卑微。汉米尔顿夫人和穷裁缝的私生女杜巴瑞夫人就是最好的例子。杜巴瑞夫人几乎一字不识,可是她几乎在路易十五背后统治着法国。这些令人欣慰的事实,让这个单身贵族的欲望变得高贵了几分。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整整一天满脑子都是这件事。星期二早上,他骑马来到汉克斯家族的小屋,雇佣露西去他家庄园当女仆。

其实庄园已经有很多奴隶,并不需要仆人。然而,他却雇了露西,让她在屋里屋外做些轻松的工作,不让露西跟其他奴隶搅在一起。

那时,弗吉尼亚州的很多富人习惯将儿子送到英国读书。露西的雇主曾经在牛津大学读书,毕业之后,他带回了很多自己珍藏的书籍。有一天,他偶然来到书房,看到露西拿着一块抹布坐在那里,入神地看着历史书上的插图。

显然,这不是仆人分内的事。可他不仅没有斥责露西,反而关上门、坐下来给她讲解。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她竟然兴致勃勃地听完,后来露西表示自己想读书写字。

1781年的弗吉尼亚州,没有免费的学校。一个女仆拥有读书的欲望是令人惊奇和难以理解的。弗吉尼亚州有一半的地主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写,几乎所有的女人在转让土地所有权时都是画押为凭。

然而现在,这个女仆竟然想读书和写字。即使是全弗吉尼亚州最好的大善人,能不将此事视为造反,也会觉得太荒诞了。然而,露西的雇主被她想读书的想法吸引了,甚至心甘情愿地教她。那天晚餐过后,他让露西来到书房,教她认字母。经过几天晚上的学习,他便开始握着露西的手教她写毛笔字,就这样学习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句公道话,他教得好极了。从留存至今的毛笔字迹可以看出,露西下笔自信而大胆。她的笔迹苍劲有力,个性鲜明、独具特色。露西不仅写过“approbation(批准)”一词,而且拼写很准确。当年,就连乔治·华盛顿这样的书写大师都不能做到完美无瑕,所以她的成就显得很突出。

每天晚上,上完阅读和拼写课后,露西和她的老师就肩并肩坐在书房,看着壁炉里舞动的焰火,望着森林那头月亮缓缓升起。

露西已经爱上他了,很信任他;但露西太过于相信他,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她寝食难安,面容憔悴。她觉得再也无法继续隐瞒了,于是向他坦白她怀孕了。他也曾考虑过娶她为妻,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以及其他复杂因素,他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他已经对露西感到厌倦了,于是用一笔钱打发了她。

时间一个月一个月地过去,人们开始对露西指指点点,躲着她。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她硬着头皮带着自己的女儿走进教堂,立刻引起一阵骚动。正在做礼拜的良家妇女个个义愤填膺,甚至有一位妇女站了起来要求“将那荡妇赶出去”。

露西的父亲不希望女儿再受侮辱,于是将家里那点少得可怜、值钱点的财物装上马车,行驶在荒村野外的小路上,穿过坎伯兰山凹,最后在肯塔基州福特哈洛德定居下来。在那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隐瞒露西孩子的身世。

在福特哈洛德,露西仍旧是个美人,就像在弗吉尼亚州,吸引男人的眼球。男士们追求她、奉承她,不久,露西再次坠入爱河,可又再度失足。人们开始议论纷纷。很快,安妮·麦克金蒂知道了一切。之前就提到过,大陪审团指控露西犯有通奸罪。但是当地法官知道露西不是一个目无法纪的女人,于是他把传票藏了起来,对此置之不理,自己打猎去了。

那是1789年11月的事。次年3月,又有一个女人出庭指控露西,要求将露西重新押上法庭,并如实回答针对她的一系列指控,还要求法官让这个轻佻的女人为她的罪行负责。因此,法院开了另一张传票;但愤怒的露西却将传票撕毁并甩在传唤者脸上。5月,法院准备重新开庭,如果不是一个年轻人出面,露西肯定被强行拉上了法庭。

这名男子叫亨利·斯帕罗,他骑马来到露西所在的小镇,将马系在露西的家门前,然后进去对露西说:“我不在乎外面的流言蜚语,我爱你,我愿娶你为妻。”至少,斯帕罗向露西求婚了。然而,露西并不想马上结婚,她不想制造这样的流言蜚语,那就是斯帕罗是被迫结婚的。“我们再等一年,亨利。”露西说,“我要向每个人证明,我可以堂堂正正地生活。如果到时候你还爱我,我们再结婚吧。”

1790年4月26日,亨利拿出准婚证,传票的事再也没人提起了。一年后,他们结婚了。

这一切让安妮·麦克金蒂一伙人喋喋不休,并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长久,露西可能会再次通奸。每个人都听到了这样的传言,亨利·斯帕罗自然也不例外。为了保护露西,亨利建议和露西一起再往西迁,在新的环境下开始新生活。然而,露西拒绝了亨利的请求,她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逃避;她表示,自己不是坏人,是不会离开福特哈洛德的,她会在福特哈洛德为自己奋斗。

她做到了,为亨利养育了8个孩子,并用行动改变了当地居民对自己的不良印象。她的2个孩子成为了传教士,而她的外孙——私生女之子,后来成为了美国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我讲上面的故事,主要是介绍与林肯血缘关系较近的祖辈。他对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外公颇为敬重。

威廉·赫尔顿是与林肯开办律师事务所21年的合作伙伴,比任何人都要了解林肯。幸运的是,他在1888年出版了三册《林肯传》,这是关于林肯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其中,第3册的第3页到第4页这样写道:

关于林肯的祖先及身世问题,我记得他只提过一次。好像是1850年,当时我和他坐着马车去伊利诺伊州的梅那德法院,我们接手的案子可能或多或少会涉及遗传特性的问题。途中,林肯第一次提到自己的母亲,仔细描述了他母亲的性格,还列举了自己从母亲身上继承到的特性。他表示,他的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个弗吉尼亚农民或者庄园主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强大的分析能力、逻辑能力、思维能力以及抱负等特性,都跟汉克斯家族不一样,这些特质都是遗传自他的外公。他还认为,私生子一般都要比非私生子更健壮更聪明。他觉得自己的非凡的天赋来自于那位心胸豁达但不知名的弗吉尼亚人。这些话勾起了他对母亲的回忆,马车在崎岖的路上前进,他悲伤地说道:“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的一切都归功于她。”随后便陷入沉默。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说一句话,他悲伤而神情专注,陷入沉思,显然在回忆往事,在他的四周仿佛有一道围栏,我不敢贸然闯入。他忧郁的神态、忧虑的话语,让我印象深刻,这是一次让我终生难忘的经历。

2 苦难的童年

南希·汉克斯和孩子们,像小狗一样蜷缩在屋子角落的树叶和熊皮堆里。没有奶油,没有牛奶,没有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甚至连马铃薯都没有,他们只能靠野生猎物和坚果充饥。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由姑妈和伯父抚养长大,从她签署文件时以画押代签来看,她很可能根本没上过学。

南希住在阴暗的森林里,来往的朋友很少。22岁的时候,嫁给了托马斯·林肯,这个人是全肯基塔州最粗俗无知、最没教养的人,靠打零工,打猎为生。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林肯角”。

托马斯·林肯是个流浪汉,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一事无成,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才会随便找份工作。他曾做过修路工,当过油漆工,捕杀过熊,当过伐木工,犁过地,种过玉米,修建过小木屋……据记载,他曾三次当上狱警,手持霰弹枪看守犯人。1805年,肯塔基州哈丁郡以每小时6美分的酬劳,雇佣托马斯抓捕和鞭打顽抗的奴隶。他对金钱毫无概念,虽然在印第安纳州的一处农场住了14年,可他居然没有存款支付每年10美元的土地费。在如此贫困的时候,南希只能用野荆棘缝制衣服,而他却在肯塔基州伊利莎白镇的一家店铺为自己赊了一条丝质吊裤带,不久又在拍卖会上花3美元买了一把剑。像他这样一贫如洗,却尽买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大概是打算光着脚,穿上丝质吊裤带,手持宝剑散步吧。

婚后不久,托马斯迁到了镇上,想靠做木工来维持生计。他找到了一份建造磨坊的工作,由于他切割的木材不合格,雇主拒绝给他开工钱,还和他打了三场官司。从小在森林里长大的托马斯很快认识到,自己属于这片森林,于是带着妻子回到森林边缘一个贫瘠的农场,从此没有离开过。

离伊丽莎白镇不远处,有一大片没有树木的土地。印第安人已经在那儿繁衍数代,他们放火烧了森林、灌木、矮树,让青草在太阳下生长,供美洲野牛吃草、打滚。1808年12月,托马斯·林肯以每英亩66.23美分的价格,买下这片不毛之地的一块农田。农场里有一个猎人的小屋,屋子四周长满了山楂树,半英里外就是诺林河往南的支流。春天到来,山茱萸花开了;夏天来了,老鹰懒洋洋地在蔚蓝的天空盘旋,长长的青草随风摇曳,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到了冬天,由于很少有人居住,这里便成了全肯塔基州最荒凉的地区。

1809年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在荒地边缘的一栋猎人小屋里,在一张铺满玉米壳、用竹竿撑起的床上。屋外狂风大作,2月的寒风卷着雪花穿过房子的缝隙,打在南希和林肯的熊皮大衣上。9年后,南希不堪拓荒生活的艰苦,积劳去世,那年她35岁。她短暂的一生,与享受和幸福无缘,无论她走到哪,“私生子”的帽子始终紧紧地扣在头上。可惜的是,她不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成为美国总统,也看不到人们在亚伯拉罕·林肯出生的地方为她修建的大理石教堂。

荒郊野岭,人们不相信纸币交易,大部分纸币分文不值。因此,猪、火腿、威士忌酒、树狸皮、熊皮以及其他农产品被作为交易介质。有时候,就连牧师都收到威士忌酒作为礼拜的报酬。1816年秋天,亚伯拉罕7岁的时候,托马斯用他的肯塔基农场换了400加仑左右的玉米威士忌,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一处荒凉的森林。离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个捕熊的猎人,这里的乔木、灌木、葡萄藤和矮林实在长得太密了,必须用刀砍出一条进出的通道,就在这个被丹尼斯·汉克斯形容为“丛林礼赞”的地方,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度过了14年。

林肯一家抵达的时候,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托马斯·林肯匆忙地搭了一个只有三面的“帐篷”:没有地板,没有门,也没有窗户,只有一个用木杆支撑的屋顶,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屋棚,第四面完全敞开,刺骨的寒风与冰雪肆意吹打。现在印第安纳州的农民甚至都不会把牛或猪等家畜,安置在这么恶劣的棚里过冬。可在1816~1817年这个漫长的冬天,托马斯·林肯觉得自己和家人能有这样一个安身之处已经满足了,这可是有史以来最冷、最难熬的一个冬天。

南希·汉克斯和孩子们,像小狗一样蜷缩在屋子角落的树叶和熊皮堆里。没有奶油,没有牛奶,没有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甚至连马铃薯都没有,他们只能靠野生猎物和坚果充饥。托马斯·林肯尝试过养猪,可饥肠辘辘的野熊活生生地吃掉了它们。多年来,亚伯拉罕·林肯在印第安纳州经历的痛苦,远比他日后解放的奴隶所经历的痛苦多。

在那里,人们几乎不知道世上有牙医,连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外,所以当南希牙痛时,托马斯也照着先辈的土方:削一个山胡桃木钉,将末端顶在犯病的牙齿上,用石块猛烈敲打钉头。

最早到中西部地区的开拓者患上了一种神秘的“牛奶病”,牛、马等染上它必死无疑,有时候整个地区的人全都病死。一百多年来,这种病一直困扰着医学界。到20世纪初,研究表明,中毒的根源是动物吃了一种叫白蛇根草的植物,毒素经由牛奶传给人类。白蛇根草遍布森林牧场和绿荫峡谷,至今仍有人因此丧命。伊利诺伊州农业部门每年都会在政府和法院大楼前贴上布告,警告农民:如果不除掉这种草,就可能会死在它手上。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油画)

1818年秋天,可怕的灾难蔓延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夺走了很多生命。当时,南希帮忙照看猎人彼得·布诺尔的妻子,他们两家只相隔半英里。布诺尔死后,南希突然病倒,额头发烧,腹部剧痛,并出现严重呕吐。随后,南希被带回家,躺在破破烂烂的树叶和兽皮床上,手脚冰凉,内脏却像着了火一样,不停地说要喝水。

托马斯·林肯非常迷信,他相信预兆。在南希病倒的第二个晚上,有一只狗在屋外哀嚎了很久,托马斯放弃了一切希望,认为南希即将死去。

南希病情越来越重,甚至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说话有气无力。她把林肯和其他孩子叫到床边,吃力地跟他们说话,孩子们俯首聆听。她希望孩子们相亲相爱,谨遵教诲,崇拜上帝,这就是她最后的遗言。随后,南希的喉咙及肠道开始坏死,陷入长时间的昏迷状态。最终在病倒的第七天——1818年10月5日去世。托马斯在她的眼皮上放上两枚铜钱,使她瞑目,然后从森林砍来木材,制成粗糙的木板,用木钉钉在一起,做成一副简陋的棺材,将南希这个苦命女人疲惫、枯瘦的遗体放进去。两年前,托马斯用雪橇将南希带到这里,现在,同样是用雪橇,将南希的尸体拖到不远处的山顶,将其安葬,没有举行任何仪式。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从此与世长辞。我们不知道她的长相,也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因为她短暂的生命大都是在荒僻的丛林深处度过,没几个人见过她,给人留下的印象更是模糊不清。

林肯死后不久,有一位传记作家开始寻找关于总统母亲的一些记忆。他访问了那些曾经见过南希的人,可南希去世已经半个世纪了,人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逐渐淡忘的梦,模糊不清。连她的长相都众说纷纭,有人说她又矮又胖,也有人说南希又瘦又高;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的,有人说是淡褐色的,还有人肯定地说是蓝绿色的。曾和她一起生活了15年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说她的头发是浅色的,但仔细回想后,他说南希的头发是黑色的。南希死后60年,安葬的地方甚至连石碑都没有一块,所以现在只能找到安葬她的大概位置,在养育她的伯父和姑妈的坟墓旁,但是不能确定哪一座是她的。

南希去世后不久,托马斯重新建了一座有四面墙的小木屋,但依然没有地板,没有窗户,也没有门。屋子的入口处挂着一块脏兮兮的熊皮,屋内阴暗,地面很脏。托马斯大部分时间在树林里打猎,留下两个没有母亲的孩子自己打理家务。莎拉负责做饭,林肯负责生火并从1英里外的地方打水。他们没有刀叉,只能用手当餐具;他们也没有肥皂,因为取水很不容易,所以他们的手一直都是脏兮兮的。南希生前可能自己制作肥皂,可留下的一点肥皂早就被用光了,孩子们也不会制作,托马斯也不做肥皂,所以他们一直贫困地生活在肮脏的小木屋里。

整个漫长的冬天,他们不洗澡,也很少洗肮脏的破衣服,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污浊不堪。小屋照不进阳光,唯一的光源就是壁炉的火光和猪油灯。只需看看其他形容当时开荒区的文字记载,就可以想象,没有女人的林肯小屋是什么样子,臭气熏天,跳蚤成灾,寄生虫肆虐。

一年后,就连老托马斯·林肯也受不了了,他决定重新找个能够打理家务的妻子。13年前,他曾向肯塔基州一个叫莎莉·布什的女人求婚,但是,莎莉拒绝了他,并和哈丁县的一个狱卒结婚。后来这个狱卒死了,给莎莉留下了三个孩子和一堆债务。托马斯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他在溪边洗了个澡,用沙粒擦洗干净污浊的双手和面孔,带着宝剑穿过浓密的丛林来到肯塔基州。然后又在伊利莎白镇买了一条丝质吊带裤,吹着口哨走在街上。

那是1819年,新奇的事件连连发生,人们都在谈论社会的变化和进步。有一艘轮船在这一年完成了横渡大西洋的壮举。

3 勤学不辍

他到地里干活时仍然不忘求知。当马在玉米地旁休息时,他就坐在篱笆围栏上学习。中午他不和家人一起吃午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书,在一旁躺下跷起二郎腿,畅游在书本的海洋里。

林肯到了15岁才开始认识一些字母,虽然吃力,总算稍能阅读,至于写作能力,那就根本谈不上了。1824年秋天,有个边远山区的老师沿着鸽子溪游历到这里,创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姐弟每天早出晚归,每天穿过林间小路步行4英里,到新老师阿泽尔·多尔西的学校求学。多尔西老师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老师才能判断学生是否在全身心地学习。他在教室走来走去,用教鞭敲那些不开口的学生。在他的监督下,学生们都努力地大声朗读,在很远的地方都能听见孩子们读书的声音。

林肯上学时,头戴松鼠皮帽,穿着鹿皮马裤。可是马裤太短了,只能遮住膝盖,整个小腿都露在外面,遭受风雪摧残。

所谓的学校也就是个简陋的小木屋,老师刚好能够站直,房子没有窗户,教室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缺口用沾了油的纸糊着,这样可以让光线透进来,地板和桌椅都是用零碎的木头做的。

阅读课的教材以《圣经》章节为主,林肯模仿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林肯的字体清晰而且和这两位总统很像,引起众人议论纷纷,不识字的人们都找林肯代他们写信。

这样,林肯从学习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在校学习短短几个小时对他来说已远远不够,他开始在家里学习。当时纸张又贵又稀少,于是林肯用木炭在木头上练字。木屋是用劈开的圆木筑成,他就在圆木扁平的一面作算术,木板写满之后,他就用刮刀把写满字的木板刮去一层,这样木板就可以重新用来写字了。

他穷得买不起算术书,只好借来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抄下来,然后用线缝在一起,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直至林肯去世,他继母手上仍保存着部分林肯自制的算术书。

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针对不同的主题写出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写起诗歌来,并把自己的诗句和散文拿去请教邻居威廉·伍德,希望得到指点。威廉对他的一些诗文记忆深刻甚至能够背诵,他的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位律师对他谈论国政的文章印象很深,并帮他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曾经刊出了他的一篇关于自我克制的文章,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他在学校的第一篇文章,是从他的玩伴残忍对待动物一事有感而发的。他们抓到一只甲鱼,把燃烧的木炭放在甲鱼背上,林肯求他们不要这样,跑过去光着脚把木炭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呼吁善待动物,足见他自幼就显示出特殊的怜贫恤苦之心。

5年后,他去了另外一所学校。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只是零碎地在那里学习。这样他所受的正规教育至此结束,上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12个月。直到1847年他在当选国会议员后,填写自传表时,他填的教育程度是“不全”。

后来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林肯说道:“我成年以后所知仍然不多,不过能读、能写、略通算术,仅此而已。以前我没有正规地上过学,我之所以有现在的一点点成就,完全是出于需要,通过自学而取得的。”

他的老师,相信巫术、坚信地球是方的。然而就在那段不寻常的时期,林肯养成了人类最珍贵的特质,甚至大学教育也不过如此,那就是对知识的热爱,对学习的渴望。

阅读,将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充满幻想的世界,一个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这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阅读,开阔了他的视野,而且在20多年中,阅读一直是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他的继母曾经拥有一个藏书室,里面藏有五册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他将这些书视为无价之宝,尤其是《圣经》和《伊索寓言》。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仔细、反复阅读,这对他的谈吐风格和辩论方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但是这些书对他来说远远不够,林肯渴望阅读更多的东西,但他没有钱,于是他开始借书、借报、借一切有印刷字的东西去看。他向俄亥俄州一位律师借阅了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接着,又尝试阅读了《独立宣言》《美国宪法》。

他曾经为附近的农场主干活,挖树桩,在玉米地除草。他从那里借来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牧师威姆斯写的《华盛顿生平》。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傍晚总是尽量利用日光看到很晚,临睡前,晚上只要还有一丝光线,他就如痴如醉地读,睡觉时他就把它塞进圆木做的墙缝里,这样天亮后就可以继续看。一天夜里下了暴雨,书被雨水浸透了,农场主要林肯赔偿,林肯不得不免费为他切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在林肯借来的所有书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史考特教本》。这本书讲述的是公共演讲,并介绍了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等人的著名演说。

他常常手中捧着《史考特教本》,在树下走来走去,朗读哈姆雷特跟对手说的台词,还有安东尼在凯撒尸体前的演说:“朋友们,罗马的同胞们,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凯撒的,不是来歌颂他的!”当林肯遇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章节,但又没有纸时,他会用粉笔记在木板上。后来,他自己做了一本简易的便签,写下所有他喜欢的句子。随身携带,仔细研读,很多长诗和演讲词就这样谨记于心了。他到地里干活时仍然不忘求知。当马在玉米地旁休息时,他就坐在篱笆围栏上学习。中午他不和家人一起吃午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书,在一旁躺下跷起二郎腿,畅游在书本的海洋里。

每当法院开庭,他会走上15英里到河边的镇上去听律师的辩论。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偶尔放下锄头或草耙,站在围栏上,演绎他在洛克波特或玻利瓦尔听到的律师辩论。此外,他还模仿顽固的浸礼会牧师,星期日在鸽子溪教堂里发表的演讲。林肯也把《奎恩笑话集》带到田间,闲时跨在圆木上大声给人讲笑话,树林里回响起听众们的大笑声。不过这么一来,玉米地里杂草丛生,田里的麦子也被耽误而发黄了。

雇用林肯的农场主抱怨林肯太懒惰,说他懒得可怕。对此,林肯表示承认。他说:“我父亲只教我干活,但从没有教我去热爱它。”

老托马斯给他下了强制命令:一切愚蠢的行为该停止了。但是林肯一如既往,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自己演说。一天,老托马斯当着众人的面,扇了他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上,眼里含着泪水,什么都没说。父子间的隔阂从此产生,而且终生如此。林肯在父亲的晚年给了他经济上的帮助,可在1851年父亲卧床病危时,林肯都没有去探望他。他说:“如果这个时候见面,恐怕会不愉快,甚至很痛苦。”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卷土重来,死亡的阴影再次笼罩了印第安纳州鹿角谷。

带着恐惧和挫折,老托马斯处理了家里的猪和粮食,80美元卖掉了满是树桩的农场。第一次制作了一辆笨重的马车,载着家人和物品,让儿子驾车,向伊利诺伊州桑加蒙山谷出发了,印第安人称桑加蒙山谷是“盛产粮食的地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公牛拉着马车缓缓前进,笨重的车篷吱吱作响,翻越重重山丘,穿过印第安纳的森林,横跨荒无人烟的伊利诺伊草原,烈日下,他们在足有6英尺高的枯草里行进。

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机,那时他21岁。在抵达迪卡特尔后,林肯一家在法院广场上搭了一个帐篷。26年后,林肯指着当时马车停放的位置说:“我真想不到自己竟然能成为一名律师。”

赫尔顿在《林肯传》中写道:“林肯曾跟我谈过那次远行的经历。那时路面上的冬霜白天融化,晚上冻结,再加上是牛拉车,走起来又慢又累。那时没桥,遇到河流就得锳过去,除非绕路行走,否则非涉水不可。清晨时河水可能还会轻微结冰,水牛每走一步都会在薄冰上留下一个小方坑。有一天,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队了,直到大家过了河,才发现它在对岸慌得乱叫乱跳,河水在破裂的冰面上流淌,可怜的家伙不敢过河。为了它再赶着牛返回对岸显然是不值得这么做的,大部分人都急着赶路,于是决定丢下它。‘我不忍心抛弃它,哪怕只是一只狗。’林肯回忆道,‘于是我脱掉鞋袜锳水返回对面,抱起发抖的家伙。它高兴得乱跳,各种行为都充满着感激,这让我觉得这么做很值得。’”

当马车载着林肯一家穿越大草原的时候,国会正针对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国家展开激烈深入的辩论。会上,丹尼尔·韦伯斯特用深沉而洪亮的声音,发表了后来被林肯称作“美国演说史上的典范”的演讲。这次演说名叫《韦伯斯特答海涅书》,林肯将它的结束语作为自己的政治信仰,那就是“自由、联邦永远是不可分离的”。

谁也想不到,美国的分裂问题到30多年后才得到解决,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即不是伟大的韦伯斯特,也不是才华横溢的克雷或著名的卡豪恩,而是林肯——一个笨拙、毫不起眼,戴着浣熊帽,穿着鹿皮裤,正赶着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小伙子,嘴里还哼唱着:

万岁!哥伦比亚,这片乐土,

你若不肯开怀畅饮,那可真是我的罪过。

4 机会来了

这样的活动对林肯来说简直太难得了,不仅开阔了他的视野,也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他发现自己具有演讲天赋,演讲极具感染力,这份自知给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勇气和信心。

林肯一家定居在伊利诺伊州迪卡特附近的一片森林里,森林边缘有一处悬崖,在悬崖边上可以俯视桑加蒙河。

林肯在这里砍树、建屋、割草、清理地面、用牛犁地,开垦了15英亩土地,在地里种上了玉米之后,用栅栏把这片土地圈了起来。

第二年,他替附近的农夫们干点零工,比如耕地、铺地面、建围栏、杀猪。

林肯在这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伊利诺伊州有史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草原上的积雪厚达15英尺,家畜大量死亡,鹿、野鸡几乎全部被冻死,甚至还有人被活活冻死。

这年冬天,林肯决定劈1000根木头,来换取一条用白胡桃木树皮染成的褐色牛仔裤。他每天要去3英里外的地方干活,有一次,当林肯经过桑加蒙河时,独木舟翻了,他跌入寒冷刺骨的河里,当他到附近的梅杰·瓦尼克家时,双腿早已冻僵。之后的一个月,林肯无法下地走路,那段时间他待在梅杰·瓦尼克家里,躺在壁炉前面给别人讲故事,并看完了《伊利诺伊州法典》。

在此之前,林肯追求过少校的女儿,不过少校不同意。他的女儿,瓦尼克家族的一员,怎么能嫁给一个笨拙、没受过教育,而且没有土地、没有钱、没有前途的伐木工呢,这绝不可能!

的确,林肯没有土地,而且他也根本不想要土地。他已经在田地里度过了22个年头,吃够了开垦荒地的苦头,早已厌烦了这种寂寞单调的生活。他想出人头地,想和社会各阶层的人交流,他梦寐以求的工作就是给别人讲故事,然后得到别人的掌声。

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林肯曾经与人同乘一条平底驳船驶向千里外的新奥尔良。他感到这次航行非常有趣、刺激、惊险。一天晚上,当船在杜赫尼夫人农场附近靠岸时,一帮黑人带着刀和棍棒冲上船,他们要杀掉所有船员,把尸体扔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新奥尔良的藏身之处。搏斗中,林肯用那强壮的长臂抓起一根木棍,把三个强盗打进河里,并追着其他强盗打。不幸的是,一个黑人持刀砍中了林肯的额头,并在林肯的右眼上方留下了永远的伤疤。

不,即使是老托马斯,也无法让林肯一辈子守着开拓者的农田。

林肯在船上找到了一份差事,一天的报酬是50美分,还会有额外的奖励。他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及远房的兄弟姐妹一起砍树、劈柴,随后将这些木材运到一个木柴加工厂。后来,这些木材被用来制造了一艘80英尺长的船,沿着密西西比河运输腊肉、谷物、生猪。

林肯在船上负责做饭,掌舵,讲故事,有时大声唱歌:

戴头巾的土耳其人目中无人,

为自己卷曲的胡须感到自豪,

其实,除了他们自己,谁都不欣赏他们。

这段在河上逐波漂流的生活给林肯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赫尔顿说:“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目睹了奴隶制度的恐怖真相。他看到‘系着铁链的奴隶遭到鞭打’。经常耳闻目睹这些,心中的正义感使他强烈反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林肯的一位同伴曾说:‘自此奴隶制度深深地烙在他脑海里。’一天上午,他们在街上闲逛,经过一个奴隶拍卖会时,看到一个健康漂亮的混血儿姑娘正在被拍卖。出价人仔细检查她的身体,他们使劲掐她身上的肉,疼得她像马一样跑来跑去,这样,买家根据她的动作就能看清她的身体状况。正如拍卖人说的,不管交易是否成功,出价人都能检查个够。这一切让人感到作呕,林肯带着难以压制的怒火迅速离开了。他对同伴说:‘上帝,朋友们,快离开这里,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消灭它(指奴隶制度)。’”

林肯的雇主丹顿·奥福特先生对林肯颇有好感,喜欢听他讲笑话和故事,欣赏他诚实的性格。他让林肯回到伊利诺伊州,在纽萨勒姆用木头盖了一个小杂货店。纽萨勒姆是个很小的村子,坐落在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旁,一个高高的悬崖顶上,村子里只有十几户居民。林肯经营着这个小店,并开了一家磨坊和一家锯木厂。林肯在这里一待就是6年,这对林肯的未来产生了巨大影响。

村里有一群叫克拉瑞丛林帮的孩子,他们粗野、野蛮好斗。他们吹嘘,在全伊利诺伊州,喝威士忌酒、说脏话、摔跤和打架没人比得过他们。不过,心眼并不坏,他们忠厚,坦诚慷慨,富有同情心,只是喜欢出风头罢了。因此,当多嘴的奥福特先生在镇上夸奖林肯体力过人时,克拉瑞丛林帮的人就兴冲冲地过去想给林肯一点教训。

但比赛的结果却跟他们想象的完全相反,年轻的小巨人林肯在竞走和跳跃比赛中战胜了他们。而他那双长手臂,要是扔炸弹,肯定比他们扔得远多了。另外,林肯还能给他们讲趣味故事,让他们笑上很久。

有一天,村子里的人们都来到白橡树下看林肯与克拉瑞丛林帮头目杰克·阿姆斯特朗摔跤,林肯打败了他,取得了至高无上的胜利。从此,克拉瑞丛林帮对他十分折服,忠心耿耿地跟随林肯。他们请他当赛马和斗鸡裁判。当林肯失业且无家可归时,他们带他回家,供他吃住。林肯在纽萨勒姆村的声望达到了自己生涯的巅峰。

在这里他找到了寻求多年的机会——克服恐惧,公开演讲。在印第安纳州的穷乡僻壤,他只能面对田间劳作的农民演讲。在新奥尔良,有一个叫文学会的组织,每个星期六晚都在拉特利奇酒馆的餐厅举行集会,林肯加入不久便成了组织里的重要人物,他给大家讲故事,朗诵自己创作的诗词,或者发表类似桑加蒙河漂流这样主题的即兴演讲,并对很多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辩论。

这样的活动对林肯来说简直太难得了,不仅开阔了他的视野,也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他发现自己具有演讲天赋,演讲极具感染力,这份自知给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勇气和信心。

几个月后,奥福特的杂货店倒闭,林肯失业了。正巧,即将有个选举,国内政治热浪袭来,他希望能够发表演讲参加竞选。

在当地教师门特·格雷厄姆的支持下,林肯为自己的第一次公开演讲准备了几个星期,宣布竞选州议员,演讲内容涉及内部改革、桑加蒙河航运、教育改良、司法体制等一系列问题。

在演讲词的结尾处,林肯说:“我出生在最贫贱的社会阶层,也没有有钱有势的亲戚荐举我。”最后用令人同情的句子结尾:“不过,如果各位觉得我不适宜参加竞选,我也不会因为这次挫折而感到苦恼,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失望。”

几天后,一位骑士冲进纽萨勒姆村,带来一则惊人的消息:印第安首领“黑鹰”布莱·霍克发动了战争,带着部队沿着洛克河,一路烧杀抢掠。

消息一传开来,人心惶惶,雷诺州贴出告示招募志愿军。当时失业、身无分文的公职候选人林肯,被选为队长,试图训练克拉瑞丛林帮,却被他们大骂:“去死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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