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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0 08: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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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托马斯·曼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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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山

魔山试读:

第一章

到达

那是盛夏,一位朴实的青年从家乡汉堡出发,到格劳宾登州的达沃斯高地旅行,打算作一个为期三周的访问。从汉堡到达沃斯是一段漫长的旅程,跟这短暂的逗留相比,确实显得太长。这一路不知要经过几个国家,翻过几座山岭,从德国南边的平原,一直往下延伸,到康士坦茨湖的湖岸,还要穿过翻腾的海浪,还有那些我们曾以为深不见底的沼泽地。

这本是一条宽阔而笔直的道路,到这里却中断了,时不时的要停下来,或是绕道前行。到了瑞士境内的罗尔沙赫,倒是又可以乘坐火车,却也只能到兰德夸特,这是阿尔卑斯山旁的一个小火车站,人们只能在这里换乘火车。风吹着,在一段冗长无聊的等待之后,你才能登上一列狭小的火车;而当火车虽小但异常有力的发动机启动之后,这段旅程最让人心惊胆战的部分才刚开始。火车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往上攀去,似乎永远不想停歇。兰德夸特火车站地势不高,但铁轨奋力前行,却一路朝着阿尔卑斯荒原上的石子路绵延而去。

青年的名字是汉斯·卡斯托普,他独自坐在铺着灰色小坐垫的车厢里,还带了一个鳄鱼皮手提包,这是他叔叔和养父蒂恩纳佩尔参议员——这里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他的名字——送的礼物。他还带了他的行李毯,还有挂在钩子上的过冬外套。车窗已经拉下来,这个午后渐渐显出寒意,这位娇生惯养的青年把那件时髦的丝质的夏季外套领子竖起来。在他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本叫《远洋客轮》的杂志;旅程刚开始的时候,他就把这本杂志来回翻阅了数遍,现在却无心再看,它静静躺在那里。火车引擎喘着粗气,轰隆隆地往前行驶,书的封面沾了不少灰尘。

这个年轻人少不更事,两天的旅程把他与之前的世界完全隔离了。所有所谓的责任、志趣、纷扰、前途等,都被他置之脑后。这样的感觉,比他坐着马车,前往火车站的时候更为强烈。在他自己与那片纯粹的土地之间盘旋的空间里,存在着我们通常认为时间的力量。和时间的作用一样,空间每时每刻都能引起他内心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空间起到的作用更大。它和时间一样,也会让人忘记某些事情,但我们只有脱离了周围环境的控制,回到无拘无束的原始状态才能忘记那些事情。没错,它甚至会让书呆子或市侩庸人转眼间变成流氓。有人说,时间是一条忘川,但是到别处去换换空气也像是在忘川里饮一瓢水,尽管作用没那么彻底,却让人忘得更快。

汉斯·卡斯托普现在正是这种感觉。对他来说,这次旅行他并没有那么认真,他本身也没有太过看重,甚至,他还想尽快草草略过,虽然这是一次不得不动身的旅途,他只想怎么开始便怎么结束。他打算在他不得不暂住的地方安排一下生活。就在昨天,他还一直回忆着发生的种种,一面想着刚刚过去的考试,另一面又想着马上去“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工作的事。这是一家监管造船、机械制造以及冶炼的公司。他似乎对什么事情都很不耐烦似的,所以对于未来的三个星期,他压根没有在意,但现在,他好像必须要对目前所处的环境全神贯注一样,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火车把他带到了一个全新的他从未涉足过的地方,他知道,这里的生活条件不如往常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但他却变得兴奋起来,甚至有些许忐忑。家乡以及以前的生活被他全部抛开,并且落在他脚底下几百米深的地方,不仅如此,他甚至还在往上前行。他在过去以及不可知的未来之间犹疑不定,他自问未来的路应该怎么去走。这对他来说也许不够明智,自打出生之后,他就只生活在海拔几英里的地方,而今突然来到这荒无人烟的高地,而且这一路无论哪个地方一两天都不能停留一下。他忽而希望旅程已经结束,这样他可以像在别处一样开始他的生活,不用再回想这整个旅程坐着火车不停地爬在山路上的荒唐情景。他望向窗外,火车沿着又窄又弯的轨道前进,他看到前面的几节车厢,还有机车费力吐出的灰色和黑色以及绿色的烟,烟雾往旁边弥漫开来。水流在右边的深谷里呼啸,左边的巨岩间却是耸入云霄的暗黑色枞树。火车穿梭在一个又一个黑不见底的隧道里,出了洞口,迎面便是宽广的峡谷;峡谷两面是错落的村庄。接着峡谷又不见了,出现的是狭小的山谷,在山谷的裂口和裂缝处还能看到皑皑白雪。火车有时候在寒碜的小火车站或是一些大的火车站停下来,然后朝着相反的方向驶去,让人一下子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些高耸入云的山峰在眼前慢慢展开,变幻莫测,景色壮丽,一幕幕壮丽的景色,令人肃然起敬。山上的小道相继出现,然后又渐渐从眼前消失。汉斯·卡斯托普想,草木繁盛的地带应该已经过去了,可能再也看不到莺啼燕语;这甚至让他感到生命是那么的贫乏,他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和恶心,他不由得用手盖住了眼睛,过了几秒才恢复过来。他感觉到火车不再往上爬,已经过了山谷的顶峰。这个时候,火车正沿着山脚下的平原平稳前行。

此时已近八点钟,但天色尚未暗下来。远处还可以看到一川湖水。湖水是灰色的,湖岸是暗黑色的枞树,枞树往上延伸,一直到周围的高地上。越高的地方植物越是稀疏,最后只剩下光秃秃的隐匿在山雾中的岩石。火车在一个小车站停了下来,汉斯·卡斯托普听到有人喊道:“达沃斯到了。”这段旅程即将结束。忽然,他耳边响起了他表哥约阿希姆·齐姆森的声音,是亲切的汉堡口音。他说:“嘿,你到了!现在可以出来啦!”突然听到旁边传来熟悉的汉堡口音。他往外一看,正是表哥本人,他站在下面的月台上,穿了一件棕色的外套,没戴帽子,看起来比以前更加壮实。他笑了,又说道:“快出来,别磨蹭啦!”“可是我还没到呢!”汉斯·卡斯托普惊慌地说道,仍旧坐着不动。“噢,不,你已经到了。正是这个村子。这儿离疗养院很近,我已经叫了一辆车。把你的东西给我吧。”

于是汉斯·卡斯托普在一阵到达与重逢的欢笑声,迷惑不解以及激动中,把他的手提包和外套以及一个装着手杖和雨伞的行李包交给他,最后把那本《远洋轮船》也递了出去。然后他沿着狭窄的通道走出去,跳到月台上,向他的表哥问候。他们在重逢时的问候并没有十分热烈,那些性格沉稳的人往往保有这样的习惯。说来奇怪,这对表兄从不称呼彼此的名字,只为了不使内心真情流露。而且,因为他们也不叫对方的姓,互相之间只用“你”来称呼,这已经成了两人不变的习惯。

当他们急匆匆不无尴尬地握手时,一个身穿号衣头戴一顶编织帽的人站在旁边看着。年轻的齐姆森方方正正地站着,脚跟并在一起。这时候旁边的那个人走过来,跟汉斯·卡斯托普要他的行李票;他是山庄国际疗养院的门房,当这两位绅士直接驱车前去用晚餐的时候,他愿意为这位在车站下车的客人取那只大大的行李箱。那个人走起来一瘸一拐,非常显眼,汉斯·卡斯托普问他表兄的第一句话便是:“他是退伍军人吗?怎么瘸得这么严重?”“退伍军人!当然不是!”约阿希姆语气有些刻薄,“他膝盖有问题,或者说,以前害过病,膝盖骨被切去了。”

汉斯·卡斯托普在脑中迅速地想了一下:“原来如此。”他说,一边走一边回头朝那人很快地瞥了一眼,“不过你还是无法让我相信,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因为,你看起来像刚参加完军事训练回来一样!”他斜眼看了一眼表兄。

约阿希姆的个头比他高,肩膀比他宽,看起来年轻力壮,似乎生来就适合当一位军人。他皮肤黝黑,在这个金发碧眼的种族里,他这副模样并不常见。他的肤色原本就是黝黑的,晒过之后几乎变成了古铜色。他的眼睛又大又黑,嘴唇也很漂亮,上唇蓄着一抹又细又黑的胡须,要不是长了一对招风耳,他完全称得上是美男子。这一度成为他生活中唯一遗憾的事情。不过现在他又有其他烦心事了。汉斯·卡斯托普继续说:“你要跟我一起回家乡去吧?我看没理由不回去。”“跟你回家?”表兄用那双大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这双眼睛一向很温柔,但这五个月来,却显出有些倦怠甚至忧伤的神色,“什么时候?”“怎么了,三周后吧。”“哦,对,你已经想好要回家了。”约阿希姆回答,“哎,等等,你这才刚到呢。三个星期对我们这里的人来说可不算什么。不过对你这个来这儿探访且打算待三周的人来说,三个星期够多了。你得先适应这里的水土,这并不容易,你以后会知道的。不过,对我们来说,气候不算是唯一奇怪的,你会看到很多想都没想过的事情的,慢慢看吧。至于我,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顺利,你说‘三个星期后就回家’,这只是乡下人的想法。没错,我是黑,这大部分是因为雪光反射的结果。这没什么,贝伦斯也经常这么说;上次大家定期检查身体时,他说我还得在这里待上半年,毫无疑问。”“半年?你疯了吗?”汉斯·卡斯托普叫道。在这个破旧的像草棚一样的车站前面,有条石子路,他们爬上石子路空地上停着的一辆黄色篷车。当两匹棕色的马儿起步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坐在硬垫子上愤愤地责怪起来:“半年啊!你已经在山上待了半年了!谁有这么多时间。”“哦,时间——”约阿希姆说着频频点头,对表弟那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不以为然。“这儿的人根本没把时间当回事。你应该不会相信。对他们来说,三周就好比一天。你早晚会知道这些的。”他说着,又加了一句,“人的想法都会变的。”

汉斯·卡斯托普一路都在认真地看着他。“不过我看你身体恢复得挺不错的。”他摇头晃脑地说。“你真的这么想的吗?”约阿希姆回答,“我想我是恢复得差不多了。”他在垫子上坐直了身子,接着又放松下来,“没错,我好多了。”他解释道,“但还没有完全恢复。左肺叶还有罗音,现在听起来有些粗,但也不是很严重;但是下肺叶的罗音就非常粗,第二肋间还有些杂音。”“你都懂这么多了。”汉斯·卡斯托普说。“知道的还真不少啊!天晓得,也就是生病之后才慢慢知道的。”约阿希姆回答,“不过我还有痰。”他说着耸了耸肩,既有些漠不关心,又有些激动,这副神情与生病的他有些不搭调。他从外套侧面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给旁边的表弟看,刚掏出一半又马上塞了回去。

这是一只拱形且扁平的蓝色小玻璃瓶,扣着一只金属制的瓶盖:“这儿的很多人都有一只这样的瓶子。”他说着把它胡乱塞了回去,“我甚至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他们老是拿这个来开玩笑。你在看风景吗?”

汉斯·卡斯托普确实在看风景:“太美了!”他说。“你是这么想的吗?”约阿希姆问道。

他们已经在那条崎岖不平、沿着山谷方向的山路上驱车赶了好一阵子了,这条路与火车轨道平行。接着马车向左边拐,穿过一条小道和一条水路,然后在马路上奔驰,这条马路一直往上延伸到树木繁茂的山坡上。现在,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有些突起的草原,草原的西南方向矗立着一座长长的建筑物,圆顶,数不清的长廊,远远看去像海绵一般,满是小孔。暮色很快降临了,建筑物的灯逐渐亮起。天色渐暗,方才染红了天空的最后一抹红霞也已慢慢退出天际,周围陷入一片朦胧又安静的氛围中,夜晚就要降临。人口稠密,绵延不绝的山谷已到处是万家灯火,不仅是中间的部分,山谷的山腰上和两旁到处是房屋。特别是右边,那里的房屋都是呈梯田式排布的。左边的几条小径一直往上延伸,一直到斜坡上的草地上,然后消失在松林处的暮霭中。山谷在入口处渐渐变得狭窄,远处的山在它面前显得一阵凄清的灰蓝色。一阵风吹来,使人感到夜晚的凉意。“不,坦白说,这儿也并没有那么让人敬畏。”汉斯·卡斯托普说。“冰川、雪山还有高山在哪儿呢?在我看来,这些山不算很高。”“不,它们高着呢!”约阿希姆说,“到处都可以看到参天大树,这些树轮廓清晰。枞树停止了生长,其他的也不生长了,只能看到光秃秃的岩石。在上面那座施瓦茨山的右边,有一座尖尖的高峰,那就是冰川。你能看到蓝色的那一片吗?虽然不算很大,不过毕竟是冰川,名字叫‘斯卡莱塔’。峡谷中间是‘皮茨·米歇尔’和亭珍峰。你在这儿可以看到。那里一年到头都是积雪。”“永远积着雪。”汉斯·卡斯托普说。“只要你想,它永远积着雪。是啊,那些地方都很高,不过我们所处的地方本身也非常高,海拔已经到一千六百米了,所以那些山峰看起来才不那么高。”“没错,爬得可真高啊!我可以告诉你,我担心会死掉。一千六百米。我估测了一下,大概有五千英尺高。我长这么大还没爬过这么高的地方。”汉斯·卡斯托普尝试性地深深呼吸了一下这块陌生地方的空气。空气很新鲜,仅此而已。它没有香气,没有尘土,没有潮气。他轻而易举吸了进去,并不觉得惬意。“空气很新鲜。”出于礼貌,他评价了一句。“没错,这里的空气很出名。不过这地方今晚看着不如往日。有时候比这美多了,特别是下雪的时候。不过你看多了也会厌烦。你能想到的,这里的人都已经腻了。”约阿希姆说,他的嘴角扭曲,表情有些让人厌恶,不像之前的耸肩,看起来有些焦躁,和他的风格极为不搭。“你说话的方式有些奇怪。”汉斯·卡斯托普说。“是吗?”约阿希姆若有所思,把脸转向他的表弟……“啊,不是,我不是说你奇怪。我只是刚才那一瞬间有这种感觉。”汉斯·卡斯托普急着表明意思。不过他指的是“我们山上这些人”,这些字眼儿表兄已经用了好几次,他听起来有些不顺耳,有些反感。“我们疗养院地势比你看到的那个村子还要高。”约阿希姆继续道,“海拔比它高了五十米,在旅行简介里说的是一百米,不过事实上只有五十米。最高的疗养院是茨阿尔卑。你在这儿看不到。冬天的时候,他们要用雪橇把尸体运下山去,因为路都被阻断了。”“尸体?噢,我明白了,想想那副情景!”汉斯·卡斯托普说。他突然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很大声,无法自持,身体都笑得抖了起来,那张被风吹得冻僵的脸也扭曲了,甚至有些疼痛:“噢,用雪橇!你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居然如此麻木!这五个月你确实变得愤世嫉俗了。”“根本没有。”约阿希姆说着又耸了耸肩,“为什么不可以呢?对尸体来说本来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不过兴许我们在这里确实变得愤世嫉俗了。贝伦斯一直就是个愤世嫉俗的人。但不管怎样,他不是普通人,以前曾是学生会会员,又是一名优秀的医师。你会喜欢他的。那位叫克罗科夫斯基的是他的助手,非常聪慧。那本宣传册里还特别提到了他的贡献。他能为病人作精神分析。”“他能干什么?精神分析!真叫人恶心!”汉斯·卡斯托普大声说道;此时他的神经振奋起来,无法自持。精神分析真的让他笑了出来,笑得如此厉害,甚至眼泪都出来了,沿着脸颊流下来;他用手蒙住脸,双手也被带着抖个不停。约阿希姆也大笑着。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两人情绪高涨地从马车上爬出来,这个时候马车已经缓缓登上了陡峭的迂回曲折的车道,把他们带到了山庄国际疗养院的门前。

三十四号房间

他们从右边的门房进去,门房坐落在疗养院大门和玄关之间。一位有着法国味道的服务生向他们走过来,他原本正坐在电话旁看报;身上穿着和车站遇见的那个人一样的灰色号衣。他带他们走过灯火通明的大厅,大厅的左边是会客室。经过会客室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往里面看了几眼,但是那里空无一人。他问客人都在哪里,他的表兄答道:“他们都在修养治疗,我今晚要不是出去接你,一般都会在晚饭后去阳台待着。”

汉斯·卡斯托普差点又要笑出来:“什么!你晚上居然都在阳台上躺着,躺在这么潮湿的地方吗?”他问道,声音都在发抖。“对,这是规定。从八点至十点。不过现在先去看看你房间吧,洗洗手。”

他们走进法国人开的一部电梯里,电梯升上去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在擦他的眼睛。“我笑得没力气了。”他说着吸了一口气。“你跟我讲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精神分析那事是记得最清楚的。我想我这旅途的劳累也缓解了不少。脚有些冷,你的冷吗?我的脸又很热,不太舒服。我们要吃饭了吗?我有点饿了,这山上的饭应该还不错吧?”

他们踩着的狭窄的走道是用椰子皮编成的地毯,他们安静地往前走,走廊顶上白色玻璃灯罩里的电灯照下来,墙上反射出乳白色的光。

他们看到一个戴着白帽子的女护士,架着一副眼镜,一根带子系到耳后。她看起来像一个新教徒。可以说,她对自己的工作并没那么用心,有些焦躁不安,懒懒散散的。他们在走廊里走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看到她在两间用白漆标了号的门中间放了几个很大的圆圆的短颈球形容器。他有些好奇这些是什么东西,只是当时忘了问。“你住这儿。”约阿希姆说,“我住你右边那间,你左边那间住一对俄罗斯夫妇,他们有些吵闹,很讨人厌,但是也没办法。嘿,你觉得怎样?”

房间有两道门,一道在外面,一道在里面,中间有挂衣钩。约阿希姆打开屋顶上的灯,闪烁的灯光让房间顿时有了生气。屋里摆着一些实用的白色家具,墙纸也是白色的,可以刷洗。地上铺了干净的油毯,窗上挂着时髦的亚麻刺绣窗帘。门还开着,从屋里可以看到山谷里的灯,甚至还听到远处传来的舞曲。好心的约阿希姆还在橱柜上的一只花瓶里插上了花,其中有风信子和欧式蓍草。这些都是他亲自在山坡上采的。“你想得真周到。”汉斯·卡斯托普说,“房间真漂亮!我可以在这里好好待上几个星期了。”“前天这屋子死了一个美国女人。”约阿希姆说,“贝伦斯说过,你来之前她就得直接搬出去,这样你才有房间住。她的未婚夫和她在一起,是一个英国海军军官,但他不太安分,老是跑到走廊里去哭,像个孩子似的。还往脸上涂抹冷霜,胡子本来就刮得很干净,全被眼泪摧残了。前一晚美国女人狂吐了两次血,然后就没声息了。但是他们昨天早上才把她抬走,所以之后他们当然用福尔马林把房间通通消毒了一遍,用这东西来消毒很有用。”

汉斯·卡斯托普并没有认真听,有些心烦意乱。他挽起袖子站到一只大洗手盆前,水龙头在电灯照射下闪着白光,他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冷冰冰的床以及床上干净的床单。“烟熏消毒,哈?真是厉害。”他讽刺地说,洗完了手,等手风干。“当然,用甲醛的话什么细菌都能杀死,不管它多厉害。不过太臭了。当然啦,良好的卫生是最基本的。”他说话的时候还带着比他表兄更重的汉堡口音,表兄在上学的时候已经戒掉了乡音。汉斯·卡斯托普滔滔不绝地继续道:“不过我想说什么来着,也许那个海军军官用的是安全剃刀,这种刀比那种锋利的刀片更容易刮伤脸。总之,这是我的经验,这两样我都是轮流用。还有,盐水自然会伤到光滑的皮肤,怪不得他要用冷霜。这一点对我来讲倒不足为奇……”他还在喋喋不休,说他箱子里带了两百支马利亚·曼契尼牌香烟,海关的官员非常客气,家乡的很多人让他向表哥问好等。“这里有暖气吗?”他突然问道,伸手去碰暖气片。“没有,房间一直这么凉。”约阿希姆说,“到了八月份通暖气的时候,跟现在就大不一样啦。”“八月,八月!”汉斯·卡斯托普说,“可是我觉得冷!冷得不行;我是说我的身体,因为脸滚烫滚烫的。你摸摸看!”

这种让别人摸摸脸的请求,跟这个男人的性格完全不搭调,他自己说出来后也觉得挺不自在。约阿希姆没理他,只说道:“这边的空气就是这样,根本不算什么;贝伦斯自己也是整天脸红得发紫。有的人还没习惯罢了。走吧,不然我们就没东西吃了。”

在外面他们又看到那个护士,她在后面用她的近视眼好奇地盯着他们。到了一楼,汉斯·卡斯托普突然站住,他听到走廊不远的拐角处传来一阵恐怖的声音。声音不大,却令人毛骨悚然。汉斯·卡斯托普的脸都绿了,瞪大眼睛瞅着他的表哥。很明显,这是咳嗽声,一个男人在咳嗽;但却不同于汉斯·卡斯托普以往听到的咳嗽声,相比之下,以往的那些声音是健康而富有生命力的。而这是一种近似奄奄一息的咳嗽声,它突然发作,像某种有机的黏质一下子涌上来,气若游丝又叫人一阵嫌恶。“对。”约阿希姆说,“这人病得不轻,知道吗,他是个澳大利亚贵族,非常体面。他生来就是一位骑手,一位高贵的骑手,现在却落得如此田地。不过他现在还能走动。”

他们走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还在不厌其烦地谈论着那位骑手的咳嗽。“你得知道,”他说,“我以前从未听到过这样的咳嗽声,对我来说是第一次,印象太深了。咳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干的,一种是带痰的。一般来讲,带痰的比那种像狗吠一样的干的好。我以前有过哮喘,在我年轻的时候(他居然用了‘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咳起来就像狼嚎,我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变成湿的之后,所有人都很开心。但是像这样的咳嗽声,我还真没有听过,这根本不是人的声音。它不是干的,也不是湿的。简直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听到这样的声音,只想凑过去看看,他到底长得什么样子。感觉都是黏糊糊的一样。”“噢,”约阿希姆说,“这声音我每天都听到,你没必要来给我形容。”但是汉斯·卡斯托普一直没忘记刚才听到的咳嗽声。他一直在表明恨不得去看看那位骑士;当他们走进餐厅,他因旅途奔波劳累的双眼瞬间发出了光芒。

餐厅里灯火通明,优雅又漂亮。餐厅在大厅的右边,正对着会客室。约阿希姆说,这个餐厅主要给那些新到的人,或者没有按时饮食的客人,或是作娱乐用。有时候也会在这里举办生日宴会或送别会,甚至是在病人定期检查身体,状况良好时,也要来这里庆祝。有时餐厅里非常热闹,约阿希姆说,甚至还会喝起香槟酒来。此时餐厅没有别的人,只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独自坐在那儿,嘴里哼着曲子,左手的中指一直轻轻地敲着台布。两个年轻人坐下后,她换了个位置,背对他们。约阿希姆低声说,这个女人很害羞,经常在餐厅里用餐,带着一本书。据说她第一次来疗养院的时候还是个年轻的姑娘,那之后从未在外面生活过。“那么说,你刚来了五个月,跟她一比,资历低多了。即便你再待上一年,也还是不如她资历高。”汉斯·卡斯托普对他的表哥说。而约阿希姆则又照着他新学来的那一套,耸了耸肩,拿起菜单看。他们坐在窗边一张支起的餐桌旁,这是餐厅里最舒服的位置,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桌子两侧,紧靠着奶油色的窗帘,桌子上的红灯映照着他们的面庞。汉斯·卡斯托普把刚洗过的双手交叉在一起,心情愉悦又有些期待地摩擦着。这是他吃饭前的习惯,也许是他的祖先在饭前做过祈祷。一个身着黑色长袍头戴白色头巾的女郎给他们端上了菜,态度客气,声音有些沙哑。她的脸很大,肤色非常健康。汉斯·卡斯托普得知餐厅里的女侍者被称为“餐厅女郎”时觉得挺有趣的。他们点了一瓶格鲁奥德·拉罗斯酒,让侍者拿去温一温。食物都很美味——芦笋汤,带馅儿的番茄,有许多配菜的烤肉,调制得特别好的甜食,乳酪以及水果。汉斯·卡斯托普大口大口吃着,虽然他的胃口没有他预想得那么大。不过他一向吃得不少,即便不饿时也是如此,这不是单纯为了满足他的自尊心。

约阿希姆对这些菜不屑一顾,他说,自己已经看腻了这里的菜;山上的人都是这样,人们对食物的抱怨已经习以为常,要是你得在这里坐上一辈子或者一整天……不过他们还是兴致勃勃地开怀畅饮,尽量避免说些太过热情的话,同时再三表示自己的欢快,总算有个人能陪着自己说说心里话了。“没错,你来得太好了。”他说,平静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我不得不说,这对我简直是一件大事。这确实是一个变化,不管怎样,在这漫长而单调的生活里这是一个突破。”“可是住在这儿,时间肯定会过得很快。”汉斯·卡斯托普发表自己的看法。“时间快或慢,你怎么说都行。”约阿希姆说,“时间压根没有在走,我可以告诉你,你不能把这叫作时间。这简直不是生活!”他摇摇头,然后又握着酒杯。

汉斯·卡斯托普也拿起杯子喝酒,即便脸已经喝得通红。虽然他的身子还是很冷,他的四肢却有些飘飘忽忽的,既兴奋异常,又有点难受。他说话有些快,常常说漏嘴,说完还不屑地挥一下手。约阿希姆情绪也高了起来,当那个哼着曲子轻轻敲打桌面的女人离开餐厅后,他们的谈话更加自由而欢快了。他们一边吃,一边挥舞着刀叉做手势,频频点头,耸耸肩膀,连嘴里的食物都来不及咽下去。约阿希姆想听听汉堡的情况,所以把话题转到了易北河。“这是划时代的建设。”汉斯·卡斯托普说,“对我们的造船业来说是划时代的,这样的估计并不过分,我们打算投入一千五百万预算费,你要相信,我们知道怎么做。”

即便他对易北河的治理十分重视,但还是把话题岔开了,让约阿希姆多讲讲“这儿山上”以及来客们的生活状况。约阿希姆马上给他讲了起来,为他能直抒胸臆而感到很高兴。他不得不重复了尸体以及用雪橇搬运尸体的事,并声明这些都是事实。汉斯·卡斯托普再次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表哥也笑了,感到满心的愉悦,接着又说了点其他的高兴事来助兴。这时他们桌子上坐了另外一个女人,她叫斯特尔夫人,是坎斯塔特一位音乐家的妻子;她病得很严重,这么无知的女人他们从未见过,她连“疾病”的发音都不准,还叫克罗科夫斯基作助理,总是叫人暗笑。她常常喋喋不休——这山上的人大都如此。还老说什么另一个女人伊尔蒂斯太太,身上带着一把短刀——“她把这个叫作‘短刀’,这可真是无价之宝!”他们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大声地笑着,全身都抖了起来;接着两人几乎同时打了个嗝儿。

这时候约阿希姆的表情不免有些失落,想起了自己的命运。“唔,我们坐在这儿大笑……”他神色黯淡,说出的话不时被一呼一吸的膈膜打断,“我们坐在这儿大笑,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贝伦斯说还要半年,不过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要在这里多待上一阵子。日子不容易,不是吗?你倒是跟我说说,我很不好受。我本来已经获得准许,下个月就可以参加考试。但现在却又不得不叼着一支温度计到处晃荡,还要听这个无知的斯特尔夫人絮絮叨叨,然后看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一年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宝贵啊,而在这一年里,山下的生活起了这么多变化,有了这么多的发展。而我却在这山上停滞不前,像一摊污浊的死水一样一动不动;这样的比喻并不夸张。”

奇怪的是,汉斯·卡斯托普唯一的回答却是提出一个问题,就是这里能不能喊到一名服务员。约阿希姆有些诧异地看他,发现他已经快要睡着。确实,他已经昏昏欲睡了。“你快睡着了!”约阿希姆说,“走吧,我们该去睡觉了。”“还没到时间呢。”汉斯·卡斯托普含糊不清地说。但他还是弓着背僵着腿跟表哥一起走,像个太过困倦而弓着身子贴地而行的人。

但是,在灯光昏暗的走廊里,他猛地醒了过来,因为听到表哥说道:“克罗科夫斯基坐在那边,我应该很快把你介绍给他。”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一间会客室里灯火明亮的地方,靠近折门。他正在看报纸,两个年轻人走近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约阿希姆又端端正正地站着,双脚并拢,说道:“大夫,我给您介绍我这位从汉堡过来的表弟。他刚到这里。”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热情而爽朗地问候这位新来客,好像想表明跟他在一起不必太客气,互相之间完全可以坦诚相待。他大概三十五岁,肩膀很宽,胖胖的,比面前的两人都矮了一截,所以不得不向后仰起头来,方才看到他们的脸。他的脸色异常苍白,白得有些透明,甚至发出磷光般的惨白。他的眼睛闪着黑色的光,眉毛黑黑的,还蓄着两抹又黑又浓的胡子,胡子上有些地方已经显出白色,这让他的脸看起来更加苍白。他穿着一件很旧的双排扣外套;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镂空的凉鞋和一双灰色的羊毛袜,脖子上系着一条翻下的软领带。这种领带,汉斯·卡斯托普过去只在但泽的摄影师那里见过。但是说实话,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着装确实有些摄影师的样子。他热情地笑着,从胡子间露出一口黄牙。他握着年轻人的手,带着一口外国腔调的男中音慢悠悠地说:“欢迎来到我们这儿,卡斯托普先生!愿您早日习惯这里的生活,过得舒心。恕我冒昧,请问您是生病来这里疗养的吗?”

卡斯托普已经睡意矇眬,却想显得彬彬有礼,这副样子看着不免叫人感动。这副样子叫他无比懊恼。凭借年轻人的直觉,他从助理医师的热情问候里听出一些嘲弄的意味。他回答说只住三个星期,以及自己考试的事情。结束时还补充道,感谢上帝,他的身体很健康。“是吗?”克罗科夫斯基歪着脑袋,嘲讽地问道。他笑得愈加大声,“看来你值得好好研究一番。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身体一点儿毛病都没有的人。我可以问问,你刚通过的考试是什么吗?”“大夫,我是工程师。”汉斯·卡斯托普谦虚又不失尊严地回答。“哈,工程师!”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一下子收敛了笑容,没了刚才的热忱,“真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所以您在这里不需要任何生理或心理方面的治疗了吗?”“噢,不需要了,非常感谢您。”汉斯·卡斯托普说着退后了一步。

听到这里,克罗科夫斯基得意地笑起来;他再次握了握年轻人的手,大声说道:“行,好好睡一觉,卡斯托普先生,尽情享受您那无懈可击的健康吧。好好休息,再会!”他打发了这对年轻人,继续坐下看报。

电梯已经停了,他们只得爬上楼梯;两人一路无语,还在想着刚才与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会面的情景。约阿希姆跟着表弟一同来到三十四号房间,这时候那个跛足的服务生已经把来客的行李放好。他们又聊了一刻钟,汉斯·卡斯托普一面整理夜间用具和盥洗用具,一面点了一支很粗味道却很柔和的烟。今晚他却连一支烟都受不了,这让他感到惊奇。“他看上去不是一般人。”他一面说,一面吐着烟圈,“他的脸白得像蜡一般。可是天啊,他脚上穿的东西可真难看!灰色羊毛袜,还有那双凉鞋!你说,我们是不是冒犯了他?”“他一向敏感。”约阿希姆承认,“你不该这么唐突地拒绝他的治疗要求,至少心理治疗上可以接受。他最不喜欢别人拒绝接受这种治疗。我们俩也不投合,因为我不太信任他。但是我也时不时地跟他说说我做的梦,这样他也可以分析分析。”“那我刚才真的冒犯他了。”汉斯·卡斯托普急着说道,因为冒犯别人会让他很懊恼。想到这些,他感到更加疲倦。“晚安。”他说,“我要累垮了。”“明早八点我会过来叫你吃早餐。”约阿希姆说完便走了。

汉斯·卡斯托普睡前匆匆洗漱了一番,睡意向他袭来;但他又忽地起身,想起这张床上还死过人。“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他自言自语,想让自己心安一些,“这不过是一张死人睡过的床,一张普通的死人的床。”说完他便睡着了。

他睡着后没多久,就开始做梦,一直不停做到次日清晨。在梦里他看到了他的表哥约阿希姆·齐姆森,七零八碎,样子奇怪地躺在一副雪橇上,沿着深不见尾的斜坡滑下去。他的脸像克罗科夫斯基一样,苍白且发着磷光。在他前面坐着的是那位骑手。他的脸模糊不清,像那个咳嗽却没见过的男人。“这山上的人都是这副模样。”散着架子的约阿希姆说道。这时,那个带着黏液,咳嗽得可怕的人不再是那位骑手了,而成了约阿希姆。汉斯·卡斯托普不由得放声痛哭,他觉得应当到药房去,买些冷霜回来。但是尖鼻子的伊尔蒂斯太太正坐在路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估计正是她的“短刀”,但这事实上却是一支安全剃刀。这让汉斯·卡斯托普破涕为笑。就这样,他被困在这反反复复的情绪里,一直到晨曦从半开的落地窗透进来,把他叫醒。

第二章

关于洗礼盆和双重性格的祖父

汉斯·卡斯托普对于他父母住的老家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他对双亲的印象也所剩不多。他们在他五岁至六岁的这段时间里相继去世;先走的是他的母亲,死得非常突然,在分娩的前夕,原因是神经炎发作后引起神经阻塞——海德金德大夫称之为血栓——使心脏骤停。她那时正坐在床上笑,看起来好像是因为大笑过度才猝死的,但实际上是因为她已经死了。他的父亲汉斯·赫尔曼·卡斯托普,难以接受这一打击。因为他对妻子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他并没那么坚强,始终无法从失去爱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自此他一直郁郁寡欢,精神每况愈下,变得恍恍惚惚,事业也遭受阻力,卡斯托普父子公司受到巨大的财产损失。第二年春天,在吹着大风的码头上他视察仓库时,得了肺炎。因为他那颗早已悲痛破碎的心经不起高烧的折磨,因此尽管海德金德大夫细心治疗,他还是在五天后离开了人世。一大群市民来送葬,他跟随妻子进入了卡斯托普家族的墓地,那个地方在圣凯塞琳墓园,在那里可以眺望植物园的景色。

他那位参议员父亲比他活得久,虽然也没有多久;之后也去世了,同样是肺炎。也是患肺炎去世的。不过他临死时很痛苦,不像他的儿子,因为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是个生命力很旺盛的人,不会很容易就倒下。在他死前的这段时间——这一年半里,孤零零的汉斯·卡斯托普一直住在祖父家,这是上世纪初在广场一块狭小的地皮上建的一幢有北方古典风格的房子。因为风雨侵蚀,房子变得老旧且阴森,门口两侧都有半柱,中间的空地上有五级石阶。除了有落地窗和铁栏的底楼之外,上面还有两层楼房。

一楼主要是会客室,还有一间光线充足,用灰泥粉刷过的餐室。餐室内有三扇窗,挂着酒红色的窗帘,可以看到外面的后花园。祖孙二人每天四点都在这里用餐,一直渡过了十八个月。侍奉他们的是老菲爱特,他戴着耳环,衣服上是银质的纽扣。和主人一样,他衣服上也挂着用细棉布做的领子,和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一样,可以把剃得干干净净的下巴埋进领子里。祖父和孙子说话时以“你”相称,用的是方言。这倒不是为了幽默——他原本就不是幽默的人,而是一本正经的。而且他和一般人——例如仓库管理员、邮差、车夫和仆人——说话的时候也是如此。汉斯·卡斯托普喜欢听祖父说方言,也喜欢听菲爱特用方言回答他。他总是弯下腰,凑在主人的左耳边说话,因为这位参议员的左耳听觉比右耳好。老议员往往听完后点点头,接着继续用餐,笔直地坐在餐桌和桃木椅背之间,几乎不怎么前倾去吃碟子里的菜。这时候外孙坐在对面,默不作声全神贯注地看着祖父用那双上了年纪,漂亮洁白又瘦长的手灵活地用刀叉。祖父右手的食指上戴着镶有绿石的戒指。他用叉子叉起一片肉、蔬菜、土豆,接着微微低头,把它们送到嘴边。汉斯·卡斯托普看看自己的手,琢磨着以后也要像祖父那样使用刀叉。

还有一点,他想知道自己是否也可以像祖父一样,把下巴埋进衣领留出的空间里去,衣领的尖端刚好到祖父的脸颊。他有些怀疑,因为必须要像祖父一样长寿才可以;那个时候,远近各地只有老议员和老菲爱特才穿这种衣服,佩戴这样的衣领。这很可惜,因为小汉斯·卡斯托普喜欢看祖父把脸放在高高的洁白衣领里。长大之后,他对这件事还记忆犹新。回想起来,他多少还对这件事抱着喜爱。

他们吃完饭,把餐巾叠起来放在银盘子里——汉斯·卡斯托普做这件事还不太熟练,因为餐巾简直跟台布一样大。接着议员从椅子上站起来,把菲爱特留在后面,自顾自走回他的“办公室”去,点起一支雪茄。孙子有时候也跟进去。

办公室是一楼的特殊情况设计出来的,换句话说,餐室原本要开三扇窗,而非两扇,贯穿整个屋子,只留下两间房的空间,而不是平常的三间,其中一间与餐室成直角,且仅有一扇临街的窗子,深度比例极不协调。因此,差不多四分之一的长度被隔开来,刚好可以用来当办公室。这是一个小房间,上面开了天窗,光线微弱,陈设简单。还有个书架,上面摆着议员的雪茄烟盒,一张牌桌,桌子抽屉里放着一些小东西——惠斯特牌,筹码,小尺,能向上翻开的小记分板,一块石板以及一些石笔,纸质雪茄烟嘴,以及其他玩意儿;最后,在角落里有一只檀木做的洛可可箱子,箱子的玻璃门后面是黄色的丝绸帘子。“爷爷,”小汉斯·卡斯托普踮起脚尖,对着老人的耳朵说道,“请您把洗礼盆拿给我看看吧。”

祖父这时候已经把他羊毛长衫下摆撩了起来,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打开箱子的玻璃门。一股腐旧而奇怪的味道飘向孩子的鼻子。箱子里有许多很久不用的琳琅满目的东西——一对银质烛台,一只木匣装了损坏的气压表,上面刻有颇具寓意的图形;一本银版摄影的相册,一个杉木做的盛酒容器;还有一件身披飘逸的绸衣、滑稽的小土耳其娃娃,体内装有机器;以前,只需发条一开,它就会在桌面上跳来跳去,但现在机器已经失灵许久了。此外还有一个奇特的轮船旧模型,模型底部有一个捕鼠夹。祖父从中间的一层取出一个已经失去光泽的银质圆盆,盆上面还有一个银盘。他把这两件东西分别拿给孩子看,一边讲述他以前常讲的故事,一边把它们放在手里转来转去。

孙子又听到祖父在说,你可以看到,盘和盆原先不是放在一起的;但是,它们放在一起使用已经有整整一百年的历史,换句话说,从洗礼盆刚制成就开始这样了。盆子很漂亮,设计简约而典雅,正是十九世纪初严肃传统的风格。它朴素而结实,放在一个圆形底盘上。里面镀了金,但金色因岁月而褪去了光泽。盆上唯一的装饰,便是一个圣洁的玫瑰花花环,花环上面是一些锯齿形的叶子。至于那个盘子,年代更久远了,从它里面就可以看得出来——那里刻着几个夺目的字眼儿:“一千六百五十年”,字周围是各式线条弯弯扭扭的雕饰品,它们是按照当时的“现代派”风格雕刻的,花式华丽大胆,有阿拉伯式花纹,一半像星星,一半像花朵。但是在后面,却刻着这些代代相传持有者的名字,总共有七个人,还清楚地记载着每一任承袭时的具体日期。老头儿用戴戒指的那根手指一个一个地指给孙子看,这儿是汉斯·卡斯托普父亲的名字,那儿是祖父本人的名字;这儿是曾祖,那儿又是高祖,以后再一代二代地从爷爷滔滔不绝的口中说出来,孩子把脑袋歪向一旁,专注地倾听着,时而若有所思,时而心不在焉,嘴角露出一半敬畏却又昏昏欲睡的神色。

耳畔只是响起了“噌……噌……噌……”——祖父在谈论祖辈业绩故如此称呼——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人想起消逝的岁月,但是又显示出现在——他本人的生命以及过去之间虔诚的关系或是深远的影响,这些东西在他的脸上都可以看到。听着祖父讲述父辈们的事,他仿佛呼吸到圣凯德林教堂或圣米迦勒教堂地下阴冷的空气,也似乎闻到了那些地方的气息。在那里,人们脱下帽子,弓着身子,踮起脚尖左右摇摆地走着;他还似乎听到了回音之处遥远和空灵的声音。宗教的感情,对死亡的思考,以及祖父阴郁的声调讲述着的家史,全都汇合在了一起。他感到一种无法名状的欣喜。确实,也许正是因为想再次听到这样的声音,他才要求要看洗礼盆的吧。

祖父把容器放回盘子上,让孩子看看盘子光滑的镀着一层金色的里面,天窗的光投映下来,让它闪闪发光。“唔,”他说,“我们那时候把你放在受洗盆里,让圣水滴在你的身上,转眼就快八年了。圣雅各布教堂的拉森司事先把圣水注到我们的好牧师布根哈根的手上,再让它从你的头顶流过去,滴到盆里。我们还把水温了温,免得你受惊了以后大哭,但你居然没哭,只是仪式还未开始的时候,你倒哭得厉害,导致布根哈根司事都不能开始仪式,水滴在你的小脑袋上时,你马上停止了哭泣。我们希望你这是出于对圣礼的肃然起敬。再过几天,就是你有福的父亲受洗四十四周年了,当年,圣水也是那样从他的小脑袋上滴到受洗盆里去的。他也是在这所房子里出生的,就在餐室中间那扇窗的窗前,那时候老牧师赫泽基尔还在世。他年轻时差点被法国人枪杀了,因为他传教时反对烧杀抢掠。现在他也去世好些年了。唔,七十五年前,我自己也是在这里受洗的;也是在餐室里,牧师念着你和你父亲听过的一样的洗礼致辞,那清澈温暖的圣水也是那样从我的头上滴到这个镀金的洗礼盆里去的。那时候,头上的头发稀稀疏疏,不如现在多。”

孩子抬起头,望着祖父灰色的小脑袋。祖父又在洗礼盆上垂着头,仿佛他讲述的情景里那样。孩子突然感到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这是一种奇幻的错综复杂的感觉,让人感觉到时间的流逝,又感到这无止无尽的延续性。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现在他又期待着,渴望着,每当这些祖祖辈辈留下的遗物展示出来时,他都会有这种感觉。

当他长成了青年,回想过去的事,发觉祖父给他留下的印象竟比双亲留下的更深,对他的影响也更大。这可能是因为祖孙俩相依为命,体格上也极为相似。孙子很像祖父,从他发育时长出的胡子来看,就有几分神似七十来岁头发花白的祖父。不过,真正的原因无疑是因为祖父是家里的重要人物,是与众不同的角色。

早在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离世之前,他的处世观念已经远远跟不上那个时代的步伐。他是个典型的基督教徒,信奉新教,思想极为保守,顽固地认为只有贵族才拥有统治的权利,仿佛活在十四世纪的社会里。那时候,工人阶级开始与旧的自由贵族阶级抗争,试图在城市议会中争得席位和发言权。他很少接触新的事物。在他活动的年代,恰恰是动荡不安的不断革新的十年,也是飞速发展的十年。那个年代倡导的是公众的自主能力以及献身精神。显然,老卡斯托普并不接受当时辉煌灿烂的时代精神。这不是他的错误,旧观念和老制度在他的心里根深蒂固,对扩建港口的大胆规划以及兴建大城市且把上帝置之不顾的行为不屑一提。只要一有可能,他就加以制止;倘若都能如他所愿,现今的市政管理估计还保持着他那个时代的老式田园风格,就跟他的办公室一样。

这便是这位老人在之后留给别人的印象;由于年幼的汉斯·卡斯托普年少对当时的政事一无所知,所以他对祖父的印象也是如此。这是一种无形的不加批判的感受,但又是生动难忘的。这些感受在那之后作为有意识的印象完整地被他保存在脑海中。它们不能具体地表达或是分析,却如此深刻。前面已经说过,这也是由于祖孙两人患难与共的缘故,他们血缘相近相依相伴。这样的祖孙关系屡见不鲜。

卡斯托普议员又高又瘦,岁月已经让他的背和脖颈缩了起来,但他一直试图在其他方面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他神情威严地把嘴角往下拉着,即便嘴唇已经皱缩,空剩下他的牙龈,因为牙齿早就掉光了。现在只能靠着他的一副假牙来咀嚼。这样一来,就让他原本有些摇晃的脑袋稳定下来,看上去也就不失尊严。此外,下巴也可以在衣领上托着,这副样子让年幼的汉斯·卡斯托普很是喜爱。

他喜欢他的鼻烟盒——这是一只狭长的里面镀过金的龟壳盒子。抽烟的时候他习惯用一块红手帕,手帕的一角总是从他外套一侧的口袋垂下来。倘若说这有损于他的仪表的话,那么给人的感觉也只是因年老而显得不修边幅或是洒脱不拘。日子一长,就变得故意或乐意为之了,或者其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要说这是缺点,那也是他唯一的缺点了。在小汉斯·卡斯托普锐利的眼睛里,这无疑是祖父外表上唯一的缺憾。但无论是七岁孩子所看到的,还是他日后所记起来的祖父的日常外貌,其实并非他原来的样子。他原来的样子截然不同,而是更漂亮更真实的——从一幅画上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幅与老人的真实身材比例差不多的肖像画,曾经悬挂在汉斯·卡斯托普双亲的房子里。父母去世后,这幅画随着他一起搬去了广场那儿,现在正挂在会客室的红缎子大沙发上面。

在这幅画里,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穿着当议员时的官服;这是上世纪有些朴素而不失庄严的市民着装,有趾高气扬而敢做敢闯的共和政体的遗风。只有在重要场合他才会穿上这身衣服,不免让人有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之感,也显现出世间万物间永世不变的紧密联系,而祖父的办事风格也总是稳稳当当,叫人放心。这是一幅透视画,在画里面,卡斯托普议员笔直地站在铺着红砖的,在一根圆柱和拱门之间的地板红地毯上。他的下巴向下,嘴巴也往下拉着,那双蓝色的沉思的眼睛眺望着远方,眼睛下面还有泪囊。他穿着一件剪裁得像长袍的黑色外套,已经长过了膝盖,边缘的部分是宽大的皮毛;上袖同样很宽,隆了起来,袖口也装饰有皮毛;下袖窄些,用粗布制成,花边袖口很长,直接盖住了手腕处的关节。因上了年纪,瘦弱的双腿裹在黑色的丝质长袜里;鞋子上有银质的搭扣。他脖子上戴着宽大浆硬的领饰,前面往下,两边则隆起来。在下面的马甲上另外还纹着褶起的胸饰。他手里提着一顶锥形的老式宽边帽。

这是一幅某个名家的画作,它主题鲜明,风格颇有古代大师的神韵,使人联想起西班牙、荷兰与中世纪晚期的各类作品。年幼的汉斯·卡斯托普时常注视着这幅画。当然,并非他懂得艺术,而是因为他怀着一种更广泛的甚至更深切的理解心情。画里面描摹的那个祖父,即便他只见过一次——而且只是一个瞬间——当时祖父正向议院走去,他还是笃信这幅画里的祖父,才是他真真实实的样子,而他每天看到的祖父,只是临时呈现出来的祖父,而不是他原本的样子。因为显而易见,那幅不同于他日常外貌的极其特别的画像,是以一种带着偏差的甚至可以说是不成功的描摹为基础的,但依旧能看出祖父原来的真实样子。他戴的衣领是老式的,不过这样的叫法,不可能适用于这种叫人艳羡的衣饰。这些衣饰也只是临时性的。祖父戴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拱形礼帽,与画中的那顶宽边帽极其相似,而那件带褶的厚重的大外套,在小汉斯·卡斯托普看来,只是一件有花边饰纹和皮毛的法衣而已。

因此,当他最后一次见到祖父的时候,他还保持着原来谨小慎微而又完好的样子,他感到非常欣慰。他就在原先祖孙俩面对面用餐的大厅里。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躺在大厅中央一口镀银的灵柩内,灵柩放在柩架上,四周摆满了花圈。祖父跟肺炎做了一番抗争,这是一场漫长而坚决的抗争,虽然他的适应能力很强,带病的这段时间并未表现得太过明显。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在这场生死搏斗中获胜,但无论如何,最后他还是倒下了。躺在床上的祖父,脸上的表情非常安详。病痛让他变了形,鼻子又尖又瘦;下半身埋在床单里,上面搁着一根棕榈枝;脑袋枕在高高的丝质枕头上,这样,他的下巴刚好漂亮地搭在皱领前面的凹部。他的双手一半遮在花边袖口里,明显冰冷而僵硬的手指被人为的安排得富有生气,手里还捏着一个象牙十字架。看起来,他似乎垂着眼睑,低头正出神地看着它。

在祖父最后一次患病的时候,汉斯·卡斯托普还见过他几次,但未能在临终时见他一面。家人不让他看到祖父挣扎的样子,这些挣扎往往是在夜晚的时候;他只能从家中沉郁的气氛,老菲爱特红肿的眼睛,以及来回忙碌的大夫那里感觉出来。而今他站在大厅里,得出这样的结论——最终祖父临时性的形象已经正式消失,恢复了他原本真实的恰到好处的样子。即便老菲爱特失声痛哭,不住地摇着他的头,而汉斯·卡斯托普自己也放声大哭,就像当初他看到母亲突然离世,还有父亲在之后不久也一动不动像个陌生人一样躺在还是小孩子的汉斯·卡斯托普面前一样;但毕竟现在的情景要让人欣慰得多。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以及这么年轻的时候,死神已经三次对他的神经和感官留下阴影了。特别是在感官上,对这个孩子来说,死亡已经不再陌生,或者说非常熟悉了。所以后来当他面对死亡,已经可以泰然处之,丝毫不会影响到他的神经,仅仅会感到一些悲伤罢了。他尚未意识到别人的离去会对他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甚至摆出天真的漠然态度,他想,反正有人会来照顾他,因此在灵柩面前也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甚至更加冷静地观察着一切。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他的感情和表情里甚至带着一丝奇怪而老练的观赏意味,他原本会因为哀伤或是别人的感染而流下眼泪,而今,眼泪已经不再是他的一种自然反应了。在父亲去世三四个月后,他已经忘记了死亡;但现在他又记了起来,而且当时的景象,如今又清晰又直接而深刻的以一种无法描述的陌生感在他的脑海里重现。

以上这些若是归纳为文字,大致可以表达为——死,一方面是神圣令人深思而哀婉动人的,是精神方面的事;而另一方面,它又是实实在在的,是非精神的存在,完全不能称之为神圣令人深思而美丽的,甚至也称不上是哀伤的。庄严神圣的那一面,从遗体的盛葬中,从棕榈叶子中,还有那些繁茂的鲜花中才体现出来,这一切象征着天国的宁静。除此之外,祖父僵硬的手指上还捏着一个象牙十字架,灵柩顶端放着托瓦尔森的耶稣基督胸像,两侧摆着高高的烛台。在这样的场合下,所有这些都散发着浓浓的宗教气息。所有这些安排,无疑都在表明一个事实,就是祖父已经离开人世,原先的那个真实的完好的他将永远消失。此外,它们还起了一些其他世俗的意义,这一点小小的汉斯·卡斯托普心里非常清楚,只是不说出来罢了。所有的这些东西,特别是这些花以及这些晚香玉,都在试图减轻死亡的另一面,因为死亡既不是美丽的,严格地说也不是哀伤的,而是一种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体面的涉及肉身的事。这种事应该遗忘,不应时时记起。

正是死亡的这一面才让祖父变得如此奇怪,甚至完全不像祖父本人,而像一尊被死神替换过的没有血肉的蜡像,而这些神圣而庄严的仪式全是为他而置办的。躺在那里的祖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躺在那里的那个人——已经完全不是祖父本人,而是一具躯壳,汉斯·卡斯托普知道,这不是用蜡做成的,而是祖父自己的躯体,是他本人的躯体。这不太体面,却没有什么值得哀伤的——因为这不是与肉体或者是仅仅与肉体相关的事情。年幼的汉斯·卡斯托普仔细看着那副蜡黄的光滑得如同奶酪那般的尸体,大小和真人一样,面容以及双手正是祖父生前的样子。一只苍蝇飞下来,停在祖父一动不动的前额上,开始上下移动它的触须。老菲爱特小心翼翼地把它赶跑了,留神尽量不碰到祖父的前额。他脸上的神情虔诚而严肃,似乎不想也不愿意回想起刚才自己做了什么。这些都只因为,如今的祖父已经是一副没有生命的躯体。但是苍蝇飞了一圈之后,又落在了祖父手上靠近象牙十字架的位置。看着这一切,汉斯·卡斯托普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味,这股气味虽然很淡,却比以前闻到的更浓烈且奇怪。这让他羞愧地想起过去的一位同学身上也有过同样的味道,因为他身上的这股臭味,大家都回避他。晚香玉放在那儿正是为了驱散这种气味的,但即便它浓烈芬芳,还是掩不住那股臭味。

他已经多次站在祖父的灵柩旁了。第一次是和老菲爱特,第二次是和他的舅公蒂恩纳佩尔——舅公是个酒商,和他的两个儿子吉姆和彼得在一起。现在已经是第三次了,也是最后一次,一群穿着周日礼服的码头工人来给卡斯托普父子公司的这位创始人送葬。接下来葬礼便开始了。大厅里站满了人,由圣·米歇尔教堂的布根哈根牧师致悼词,他正是给小汉斯·卡斯托普做洗礼的牧师。后来他们一同驾着车去墓地,紧随其后的是一列列的马车。一路上他对小汉斯·卡斯托普非常和气。这一时期的生活就算结束了,那之后汉斯·卡斯托普搬到了新的地方,换了一个新的环境。在他年轻的生命里,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在蒂恩纳佩尔家以及卡斯托普的品德

这一变化对他并未造成什么损失;因为他住进了蒂恩纳佩尔参议的家,他是受托来监护汉斯的,他自己并不需要什么。而对于保护他今后的切身利益来说——他对此一无所知——他无须操心。因为蒂恩纳佩尔参议是他母亲的舅舅,经管卡斯托普家族的整个产业,把不动产卖掉,清理卡斯托普父子进出口公司的业务。他从中获益的是年轻的汉斯·卡斯托普差不多四十万马克的遗产。蒂恩纳佩尔把这笔钱转为信托基金,每季度初从中获取百分之二利息,同时又无损于亲戚间的情谊。

蒂恩纳佩尔的房子坐落在哈费斯特胡德街花园的后面,凭窗眺望,外面是一片草地,草地上一根杂草也没有,远处是玫瑰花坛,再过去则是一条河。参议每天清晨都步行到老城去办公,为了可以活动一下筋骨,因为偶尔他脑中有瘀血——虽然他有一辆上好的马车。他傍晚五点才回家,一家人规规矩矩地围坐桌旁吃饭。他是个德高望重的人,总是穿着最考究的英国服装;他清澈的蓝眼睛在金边眼镜后面凸着,鼻子红红的,留着花白的方方正正的胡子;左手粗糙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他的妻子去世很久了,有两个儿子,彼得和吉姆,其中一个是一名海员,常年不在家,另一个和父亲一样也是酒商,以后会继承父亲的家业。多年来,家务一直是一位来自阿尔托纳的金匠的女儿主管,她叫沙勒恩,浑圆的手腕上饰着浆硬的白色褶纹。她最关心的,是早餐和晚餐都应当有丰盛的冷食,以及蟹啊,鲑鱼啊,鳗鱼啊,熏过的鹅胸肌肉啊,还有烤牛肉用的番茄沙司等。每当蒂恩纳佩尔参议设宴招待客人时,她总是警觉地监视着雇来的仆人。而对于年幼的汉斯·卡斯托普,她也尽一己之力像一个母亲那样照顾着。

可以说,汉斯·卡斯托普既是在狂风暴雨漫天灰尘中成长的,也可以说是在黄色的胶布雨衣下长大的。总之,他终于长大了。他以前有些血气不足,按照海德金德大夫的建议,每日放学后的三餐结束时都给他喝一杯黑啤酒。大家知道,这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饮料。海德金德大夫认为,这种酒可以增加血气。而汉斯·卡斯托普却觉得这对他的精神能起些镇静作用,还可以让他达到他舅公蒂恩纳佩尔所说的那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也就是说,他的下颌耷拉着,脑子什么都不想,眼神空洞地坐在那里。但他总体上还算健康,打网球和划船都有一手,不过他不大爱划桨,而喜欢夏夜在乌伦霍尔斯特摆渡房的露台上坐着听听音乐,好好地喝上一杯茶,望着灯火通明的小船,还有天鹅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游荡。只要你听他用沉静的理智的,同时又有些低沉单调且带着当地方言的口音说话,只要你看到他那标准的金发碧眼,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头发,还有带有一些古典风味,而且从他沉稳的慢悠悠的性格中流露出祖先遗传下来的某种他自己完全觉察不到的自负,你就决不会怀疑年轻的汉斯·卡斯托普是地地道道在这块乡土成长起来的,他能在这儿逍遥自在,即使他反问自己,他对这点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海滨城市的空气,还有世界零零散散聚集于此的商业,以及这儿优裕的生活,都让他感到极为满足。他闻着先辈们曾经呼吸过的空气,空气夹杂着海水、煤炭、柏油的味道以及殖民地堆积成山的货物中发出的刺鼻臭味。码头上,巨大的蒸气起重机像一头大象一样在工作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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