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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0 23: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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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溪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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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差好好静度时光

人生只差好好静度时光试读:

做光阴的拾荒者

by/顾素玄

初识沐溪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一个纯粹的人。

后来渐渐熟悉起来,我俩聊天打趣,几乎无话不谈,亲昵得丝毫不像素未谋面,这个最初的印象依然没有变过:她对人对事自有一番好意在心头,不会故作热情,也不会冷漠疏远,言语间没有试探,不怀揣更多的目的,认真,又随性。

但我说的纯粹,转换成她自己的语言,大抵应是“笨拙”。

她说她总是太过笨拙。

这样的话让我想起蹒跚学步的孩子。不是最聪明最耀眼学什么都最快的那一个,是有些缓慢,有些不稳,但一步步脚踏实地走来还是能找到自己的路的孩子。

我们中的大多数,可能都没有荣幸地成为最聪明的孩子,只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笨拙地跌跌撞撞,然后为撞见的一丝阳光一缕美好忍不住心生欢喜。可难道不正是因为世界太小,动作太慢,才会只需简单一束光就可以把整个世界都点亮吗?

沐溪喜欢做的,便是把散落在光阴里的这些细碎美好一点一点地收拾起来,汇集成晴和日暖,可以晾晒低沉乏味的心情。她对生活的美好也的确表现“笨拙”,凭着自己的喜好投入心力去爱,对拥有的,小心翼翼倍加珍惜。

她养绿萝在家中,时不时会给我发来照片,若是长势蕃茂,她就会藏了自豪感在言辞间,让人觉得养绿萝这件事,是有关生死的大事。可是她爱它,又不是砸了金银的溺爱,甚至养它的瓶都不是去市场上正经挑选出来的花瓶,而只是把用完了的化妆瓶留给它。可是这个细节,每每让我觉得,这份小小的,对植物的爱,是那么真实,那么花尽心思。瓶子我看过,光滑清白,线条没有一丝凛冽,全是柔润,像极了她的心。

当然,低落消沉的时日也不是没有过,可她仿佛有种莫名的力量在身体里,前一日还在向你大肆倾诉落败如丧家犬的情绪,第二天就能叽叽喳喳唠叨变化的天气,细数吃到的美食。哪怕只是在家中下一碗面——下面也会告诉你,因为在她看来那就是她认可的丰富多彩、满足至极的人生。

村上春树的随笔里提到过一个词:小确幸。意指微小而确切的幸福。这个词其实也带着一点笨拙的感觉,是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俗世才会感知到的心情。沐溪去看这世界,是存了“小确幸”在心里的。哪怕她说出的话语轻柔而温和,有时可能还会有些浅淡的忧伤浮了一层在面上,但你能看到,支撑她说这些话做这些事的,始终是她心中未曾动摇的爱意与感激。

因着这爱意与感激,她的文字,不是用力的,也不逼仄,带着质问。如同找到川流不息的街道旁一家不起眼的小花店,你随时推门随时入,给你一晌安宁。

于是,你坐在她的花店里,闲看窗外熙来攘往、人事繁杂,给心留了一寸地,安放她的花香。最细微的小物,最不起眼的诗句,最深入的情感,她都用她那敏感的小小触角探知出来了,盛放于你面前,细致到无须你多费思量。

生活中的细节与感动,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曾有过,只是有人更善于对待,善于把它拆分成好几个慢镜头,在幕布上一遍遍地播,然后把定格成的每一帧画面都寄存在回忆里,等到再忆起时就变成了自己的独家记忆。

沐溪的独家记忆是她的,也是你我的。我们都能在其中找到一个相似的影子,哪怕事有异同,有些心情与心愿总是类似。生活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跌宕起伏,更多时候,它只是平静一湖水,唯一不同的,或许只是鉴照于其中的你我的样子。你是素白的,湖水里便漂满云朵;你是绚烂的,湖水中便投映霞光。

但云朵是好,霞光亦是好。它只是人生的一种喜好,一个选择。总会有人追求于汲汲骎骎的生活,也总会有人就愿意虚度时光。我相信第一眼或第一句话的感觉,就像依凭着这感觉,我和沐溪成为了朋友。每个人的心都有一片海,如果嗅到同类,心底就会溅起欢喜的浪,生发出随着这条海岸线一直走下去的愿望来。

我和她通过谈话识别对方,而她写下这些文字,何尝不是另一场露天的谈话。只不过五湖四海,天地更为广阔。但本质是不变的——那些清幽而深远的香气漫散在字里行间,是一颗灵魂的坦诚,等待一个来嗅的人。【自序】去温柔,去细水长流

我有时候也会问自己,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敏感、笨拙、不够乐观……这些词语怎么都没办法把一个人塑造成言笑晏晏的好模样。可换一个方向,在这些描述的背面,又是另一番天地:略微敏感的性子总是能让人发现细枝末节的纹理,一圈圈荡漾开来,总能淘到一些好宝贝;虽然笨拙却活得踏实认真,走完每一步,都要看看脚印是否踩得稳妥,从而使好景致入眼的同时也入了心;纵然不够乐观,也不缺乏热情,对待这个世界,总是乐呵呵。

是这两年,我才慢慢学会揭开了这个背面,开始知道喜欢自己。之前的许多年,更像是秤砣,在不够有能力负重的年龄,偏要往身上加码。大概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自己活得耀眼一点,不囿于生活,不困于世情。

然而,在我们很年轻的时候,这与其说是向往,更像是空谈。你想要耀眼,就总要为自己寻找一些光环,罩在身上,这个追寻之路,从来都漫长。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大抵如此。

可是没关系啊,只要你喜欢,自然愿意去追。只是在追的过程中,需要给自己一个平衡点,让人向往着日月,还能踩着星星一路欢喜下去。

这样,你会发现,世界很大,你追得有点累,可又很美,你舍不得不去追。

我的平衡点就是我无处不在的小欢喜,随便捞起来一个就足够在黑暗里点亮一盏灯。哪怕还不够耀眼,却总有灯光打过来。

冬天暖阳普照的时候,我喜欢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人。有老人眯着眼睛听戏,播放器的声音很大,却不觉得吵。有小孩子拿着羽毛球拍晃晃悠悠地发球,掉在地上,重新捡起,乐此不疲。也有极具流浪气质的大叔,抱着吉他弹唱着老到让人心安的民谣。

处在放松状态下的人,没有戾气,总让人格外留意。

夏天傍晚余热未散尽的时候,会步行很远的路,为着去吃某家小店的特色冷饮,隔着窗户看街景,有姑娘在路边拦出租车,风过处,头发盖过前额,还能窥到好看的眉眼。

无意间的留恋,漫无边际,总让人坦荡荡地舒服。

也有些欢喜是别人投递过来的,伸手捧住,满是谢意,却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剔透的暖,所有能出口的话都在那样的漂亮里失了气息。因为这些善意的存在,让我无数次感动于这个世界的慷慨。或许你也遭遇过它的不公,可这些微小的力量,让你对它有了更多的宽容。

把暖给了别人,别人又给了别人,温暖便流通于世。

这本书,想要传递的就是这样低微的、平和的,甚至可以说是青涩的人和事,它们对我来说是生活的胶片。在每一个我提不起来气力的行程里,我发现了它们,也被它们感染。我们围坐在一起,打造出的画面一幕又一幕。

没有喧闹,微笑和叹息都不发声。

也正因此,使得书中的内容显得私人化。更像是偏安一隅,低吟浅唱。可谁又能说偏安一隅就不会蓬勃生长,低吟浅唱就不会等到驻足听曲的人呢。

在私人化的物语里读到属于自己的情绪,这是我常遇到的事,也希望带给不同的人。某一刻的情绪碰撞,我们都呆立片刻,相视一笑,就懂得了其中的意味。

惭愧的是,这意味尚不够深远。纵然写作是我多年的欢喜,一直以来,如孩童般怀着赤忱,半分未曾想过丢弃。可在文字面前,我依旧很低很低。

书写的这些文字还很浅薄,可我总想,未来还有十年、二十年,去用心,用力,即使现在写得不好,总有一天,会变得好一点吧。至于我年轻的生命里,想要把看过的东西梳理一番,等到老去相逢,面对这些稚气,还能傻笑一番,与之相认。

纵它来时浮光掠影一现,我亦视如珍贝。

而这些微物和遇见里的悸动,只能放在如今写,才不过分矫情。

姑且算作我的执拗。

我小心翼翼地把我的世界剖开给你看。若能让你摒弃了浅薄,看到细碎的真诚,哪怕只有丝丝缕缕,于我而言,就是对这些年坚持的肯定,就是这本书的意义。

廖一梅的《像我这样笨拙地活》里面有句话,我一直记着:悲观主义不是情绪,是你对世界的基本认知和态度,我不是一个死气沉沉、郁郁寡欢的人,我是一个乐呵呵的悲观主义者。乐呵呵的悲观主义者,我极其喜欢这个定义。若能这样一直笨拙地、乐呵呵地活着,未尝不是幸福。

老去的时候,还可以在墓志铭上写:她认真活过这一生。

写下这些时,帘外秋雨正潺潺,正是,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新凉。 第一章所有好的一切,与人生静处

岁月不会说话,人会。

时间不会作答,心会。

往事风流,眼底落花。

每一次遇见,

都会认真地说一句:你好啊。

那么多的“你好”,

呼唤着人生,归于静处,

欢喜的,是每一程。清和

从花卉市场抱回一大捧紫色勿忘我,卖花的小姑娘语气讨喜,静悠悠地说,春天适合买花看花。我笑称,最好住进花丛里,做花痴。

两个人因这场对话,乐得开怀。

周遭行人如织,头顶树叶的影子落下来和人影纠缠在一起,从从容容的,生成一幅画,端然的好景致。有时,会在午间出去,就为了看看这叶脉人影,当然还有车辆,无论哪个时间点,都在路上悠悠然地行驶着。远的是过往,近的就是眼前这活泼泼的世界。

也喜欢下雨天,能偷懒在家看书睡觉最好。躲在屋子里哪怕听风吹窗棂都觉安然,手中的书翻了一页又一页,雨滴银线似的打下来,不用抬头看,就能嗅到那味道。如果这时候,有人可等,想必也是安宁的。也学张爱玲,听雨声潺潺,像住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那人是因为下雨才不来。

欢喜有味道,欢心有情谊,取悦旁人太难,取悦自己却容易。这是年纪大了才渐渐明白的道理。

泡了新买的茉莉花茶,冲下去,香气清淡。晚上写稿子写到神思困乏的时候,一口口咽下去,一切似乎都顺畅了起来,莫名地又有气力去应对外界的嘈杂纷扰。

当你知道你并不能把任何事情都妥帖地安放在掌心的时候,就慢慢地学会了妥协。这并不是坏事,而是需要我们持久去练习的事情。经历了旁人带来的苦楚,环境带来的困惑,渐渐地才能学会对付自己的情绪。对旁人好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好。

毕竟,这世间,只有一个你。哪怕收拢在掌心的这部分,是微苦的,也能试着去化解。

从前也养过花儿,紫竹梅,花瓣小小的,晶莹透亮,一朵朵衬着紫色的叶就像郑重的小逗点,安静又迷人。养的时候惬意非凡,但最终还是没能度过难挨的冬天。彼时,一个人住在城郊租住的小房间里,没有暖气。推窗而来,都是凉意。原本想要养一些植物,陪着过冬,最终却是埋葬了它们。好比一个处在孤独深处的人,以为从旁拉上一个路人,总比没有伴侣好。却罔顾了环境的适应性,也许会是孤独之上叠着孤独。于是,还是买花的次数比较多,倒也成就了买花时的种种遇见,抑或说是心思宁和的时候,能感受到的事物就比较多。

想起《枕草子》里说道,如果我知道你是听子规夜啼去了,我即便是不能同行,也让我的心随你们去吧。就当作听了一场子规夜啼吧,花、影、茶,是为清和。素绚《论语·八佾》里有这样一段对话:“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简而言之,就是先要有白色底子,才能在上面作画。

一直觉得这样的意味极美,有了纯净的底色,才能挥毫成就色彩。类似于感情的酝酿发酵前要以赤诚相交为前提,人生的浑厚起伏要以平和温顺打底。

一切都是不张牙舞爪的,一切又都是安于平淡的。后来,翻到百度百科里有词条“以素为绚”,愣时有一种寂静的释然,想想“素”又未必不是“绚”呢,“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不就是这样吗?

我常常对于自己痴迷的物件,哪怕是一个词,都总能生出无限遐想。为此,觉得这世间合该有这样一种花,取名叫“素绚”,不要开得热烈,过分姹紫嫣红,也不要开得孤寂,只落得凄凄的名。没办法,对于自己的喜欢,总有贪恋。甚至于还为这种想法,查找了各种花木资料,到底也没找到。

也并没有过多失望,得不到的长在心里也未尝不可,即使慢慢散去,也留有痕迹,因为当初的念想是温柔的,那痕迹也必是清浅的。

这是我一贯的态度。

堂姐家的小女儿倒是取名叫“素绚”,女儿出生后,她花费很多心思想的名字。每次看到小小女童玩耍的样子,面容洁净,眼神无害,恍然就会希望时光倒流,你、我、他,所有的人都有原始的心态,温良又多情,可爱又天真。想想那画面可能也够呛,弄不好就是一场灾难,所有的大人都成了孩子,那谁来担当大人的角色呢?但看着乌糟糟世界里,唯有孩子配得起那样的纯真,总归是有点不够奢侈,就想着要更多一点,深陷其中,看十里春风,言笑晏晏。

在我把日子过得极为漫长的时候,我总希望时间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把一切的坏情绪都寄托于时间交替,像人体内的血液清空那样,注入新的血液,幻想着能够焕然一新,疲惫、焦虑,所有不好的一切都能被消除。于是,做很多的事情,让自己精力充沛起来,时刻都像拥有超能量一样,去弹跳,去用力。

可试验后,发现并不起作用,依然会在半夜失眠。起床喝水的时候,看到外面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的天空,感慨它总是比人醒得要早。突然意识到,有些无奈,就像自然规律,你需要去顺应它,跟着它的脚步走。

在试着不过度用力之后,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窝在外面,随便找一处能晒太阳的地方,抱本书,翻不了几页,看人、看景,脑海空荡荡,哪怕是前面刚看过的句子,后面就不记得了,也不去惧怕。在有遗忘的地方,重新捡起来,哪怕一直记不得也没关系,没有什么是要求必须记得的,必须争夺的。能体味的快乐,已经莫大了。

我发现,接受自己的随遇而安比强迫自己去奋力追击要让人顺心得多。于是,活着,并且不再责怪生活,成了常态。

也许下一刻会对人生有新的定义,但眼下,这是我想要的。读到黎戈的新书《各自爱》里的一句话,她说,平淡的生活更足以滋养笔底波澜。素以为绚,其实是素以养绚。

想来,就是这样,平静才能愉悦,心素才能养绚。送别

和一个相交不久的朋友约了去听讲座,结束之后,天色已晚。本来要告别,她突然说:我陪你坐公交车吧,等你坐到中转站,我再回去。

因为之前两个人一直待在一个需要安静的空间里各自坐着,并没有合适的聊天机会,晚间还要赶回去,似乎这是最恰当的时间段。但还是觉得有点惊讶,成年人之间的告别好像无须这么黏腻,尤其是在一个人独自生活了这么久之后,突然不知道该怎么适应别人给予你的细节上的珍视。我抬头看她,不知道脸上是什么神情,但心是软的,我知道。

在坚硬的壳里待了太久,别人在外面敲一下,递过来一份热烈阳光,那一瞬,总要晃一下眼。后来也并没有多待太长时间,也仅是几站地的距离,车上人多,我扶着栏杆,她拽着吊环,还能时不时地窃窃私语。她说下次要带本书给我,我说着稿子写到哪卡了壳,两个人费劲地歪着脑袋,尽力地压低着声音,像幼时耳鬓厮磨的小伙伴,十几分钟的车程,一路都是默契。那是我最不孤单的一小段行程。

没有即刻就分道而行,没有选择在嘈杂的地方吃顿告别饭,不紧不慢地走出几分欢喜。鲜少有人,有心情送给别人一份离别的契合。

送别这词太伤感,要送出人情味才觉得遗憾没有那么满。

哪怕景再美,走过长亭外,古道边,笛声也是残的。

倘若撇不清这遗憾,那就不要说再见好了。

某一年,和默默喜欢了很久的男孩子在一个岔路口告别。他匆匆而过,在路的另一边,我还来不及挥手,就被一辆辆车影隔开。

没有告白,也没有告别,手伸了一半,僵在半空中。旋即落下,没有定格。谁都没有。那是一个坚定地认为遗憾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的年纪,也就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并不觉得难过。

然而,最无望的离别是没有机会送别。

姥爷是出意外去世的,没给我任何一眼可以跟他对视的机会。我渴望他能用鲜活的气息跟我说一句告别的话,哪怕只是一句惯有的嘱咐。我渴望他能叫一声我的名字,我总觉得他即便要离开,也会摸摸我的脑袋说,不要哭啊,我去去就回来。我也就会乖乖地站在原地等着他,任凭他离开一小会儿,就一小会儿,我知道,他会带回我喜欢吃的小零食。他总是那样,所以我只要相信他就行了。

可这一次,他什么也没有带给我。还选择了偷偷地走,把我留在了原地,任凭我怎么哭闹,都不发一言。

后来我累了,不再跟他发脾气了,有一天他来到我梦里,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就是知道一定是他。在梦里他试图抓我的手,我把手递过去,可就是触不到彼此,他站在远远的地方望着我,张了张嘴,像要跟我说话,可周围明明那么空,我却听不到一点声音。我用力地往前凑,想要听听他发出的声音,可什么都听不到。那一晚,我猝然惊醒。

从此,他再没入过我的梦。无论我怎么想念他,都没有。

我把梦境讲给妈妈听,她叹口气,也许是来跟你告别吧,从小到大,他都那么疼你。

我没有再说话,也不敢再流泪。乡下的风俗里,人走了之后,如果亲人对他的牵挂太浓烈,他就会频频回头,走得也不安稳。

他不回来了,那就让他安心地离开好了。

直到那一年高考过后,外婆突然给了我一沓钱。她说,你姥爷生前给你攒下的,一直念叨着,等你考上大学了给你作学费。

我看着外婆,哭得不知所以。

他还是带了东西给我,哪怕这是最后一次,哪怕他就要不告而别。可欠下的那一场送别要怎么办?

就这样欠着吧,一直欠着吧。风里都是叹息,声音迅疾。我不能看着他离开,可他能看着我远行。这也是一种别离,温情又冷酷,盛大却没有声势。

别离曲,最怕是终局。置莲怀袖中

路边有人卖莲蓬,买了两枝揣回去。

那情形,真有乐府诗里“置莲怀袖中”的感觉。

不喜欢味苦的食物,一个人住,从来想不起买这些,也无从下手。从网上找了食谱,一点点照着做,剥去绿色的外皮,撕去白肉外表的一层薄膜,沿着莲蓬子的一端把它分成两半,中间绿色的小芽被我挑出来,晒干了泡茶,败这夏日火。莲心和着冰糖一起煮。看莲子在沸水里浮沉,有一瞬,心无旁骛。

因为靠近菜市场,能听到各色嘈杂的声音,小贩的叫卖声热烈,邻里寒暄听不清,似乎也亲切。对面人家阳台上的绿萝垂着叶子,依然端庄严肃。在这样热烈的当口更有种闹中取静的意味,清寂得留不出空隙。

忽有斯人可想,就是这样涌上心头。早上起床时突然窜入脑海里的一句诗词或者夜深时翻来覆去难成眠的心思,都是在最安静的氛围里生发出来的。

适应宁静,却不是时时都能面对它。越是柔软的东西越容易让人无所遁形。避不开,索性痛痛快快地接纳。

曾经教过我们古代文学的老师极喜欢《西洲曲》,课上讲解过多次,总是优柔又情深的语调,配她纤细的身形,真像是要把思与忆都吹向西洲。

时间久了,已想不起她的容貌。唯记得她爱穿宽大的棉麻裙,裁剪大多简单,颜色也都偏暗,以墨绿色居多。我们私下讨论过这些裙子大概是老师自己做的,唯她穿上别有韵致,换了旁人定也驾驭不来。

总有一些风格是私人化的,间或类同,也会有细微的偏差。你控制它久了,就成了专属标签。人也一样,找寻自己,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定位的过程。

为自己定位,在复杂的世界里开辟出特色。可以不漂亮,没有斐然的才华,只要有这么一份独特,也不乏可爱。

可惜有时这独特总不能如你所愿。

我想让自己如水一样,结果火急火燎地绕了一圈,淋了一身汗,把水撇在了后头。

我不喜欢味苦的东西,不是因为怕苦,只是知道,外界会在你并不需要的时候强加给你苦,而甜不同,总是要你自己去寻,也不一定寻得到。

莲子青青,万物都是刚刚开始的样子。

洁净给你,傲然给你,其他的,自己去寻。

只这一刻,让我快活。内置

你的包里通常会装什么东西?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题。想了想,固定的几样东西,近十年来一直没变过,记事本、中性笔、创可贴。

记事本是因为有写字的习惯,有时候脑海里突然会闪过一个片段,必须在短时间内记下来才不会忘掉。或许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但那瞬间的火花,会让人感到特别。

无处打发的空闲,等人的时候,路边发呆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会冒出什么样的古怪念头,但我喜欢记录这些古怪。

在我还没有随身带着记事本的习惯时,我用纸巾写过字。随便扒拉出来一张,写写画画,不成形的卡通人物,两三句歌词,蒙蒙 的内心独白。年纪小的时候,做这些事情总不觉矫情,反倒有滋有味。

记事本和中性笔是标配,它的到来要比中性笔晚。

这习惯来自我爸爸,他的衬衣口袋里总是装着一支笔,直挺挺地竖在那里。即便是一支廉价的钢笔,他依然能够用它写出潇洒的字。有次,随他外出,遇到要用笔记录的事情,不凑巧的是,他忘记带了。伸手问我要,我摇头。

爸爸叹气,学生出门怎么能不带笔呢。

从此就记下了,再不曾忘。对一个人的敬畏和崇拜会让你不自觉地以他为目标,并不是性格上的靠拢,只是单纯地想要掌握他拥有的技能。

并非所有的父女都能维持一种亲和关系,我跟他之间的状态,更像是学生和老师。他教,我学,虽然只学会了些皮毛,但我努力装扮自己,怕给他丢脸。

他教给我的习惯,我一直带在身上,久了就像信仰。

随身带创可贴的习惯,想想倒有几分好笑。当年偷偷喜欢的男孩子,打球的时候擦伤了胳膊。当时特别后悔的事就是手边没有创可贴,不能第一时间冲到他身边。心里明了只是不起眼的小伤,并且也亲眼目睹他去医务室处理伤口。但隐隐觉得错过了一个可以靠近他的机会。纵然心下了然,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也不一定能靠近。

但心有旁骛的时候,总当自己会有所不同。

后来,都不记得当年为什么会喜欢他。但这习惯却保留了下来,不见得是为了谁,只是日常的必需品,有备无患。时不时地也能用上。和朋友逛街,她的高跟鞋磨破了脚跟,我随手从包包夹层里翻出来递给她,还被大赞。即便受伤的机会不多,备着就像是为自己留了一个退缩的空间。

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喜欢看书,买包的时候,最小也必须能容纳下一本书。用零散的时间去阅读,拼凑起来,逐渐也能发展成小规模。

二十岁的时候,不再喜欢花花绿绿的饮料。包里开始装着有温水的小型杯子。

再往后一点,变得越来越细心,时不时塞一些能派上用场的小物什在包里。看似在不停地增重,其实挑选出来的都是随着年龄增长而不可或缺的。

在这样的重量里,逐渐觉得安稳。

你收获的,不一定是旁人能看得清的。但你知道,内里和包包一样,要为它置办必需品。让它和你融为一体,你才能看清到底需要什么。美人不老

美人迟暮未必就是老,遵循自然的常态未必就是单调。

大学时教礼仪的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女孩子,能年轻就不要老。二十岁有二十岁的娇俏,四十岁有四十岁的优雅,在能够扮嫩的年纪就不要过分着急地往成熟堆里挤,总有一天你会走到适宜成熟的时节,但二十岁的甜美只有那一季。

有时候,跟着规律走,走的就是独一无二的频道。

年少的时候负责青春,年长的时候负责修炼内心,年老的时候负责优雅,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负责美丽。尾随着时间的针脚,细细密密地牵引,不差分毫,也不过分逾越,如此就好。怕就怕在需要修炼内心的年纪只顾着追逐外在动人,年老的时候换不来优雅;更怕还未年老,就不再动人。打乱了的节奏,很难再捋顺。

被誉为超模奶奶的卡门·戴尔·奥利菲斯(Carmen Dell orefice),银发晃动,红唇恣肆,眼神里的俏皮一览无余,美得让人看不出年龄。她曾经是《Vogue》最年轻的封面女郎,如今八十多岁依旧是T台上最靓丽的模特,媒体称赞岁月带不走她的优雅,时间也拿她无可奈何。翻看她的照片时,禁不住想这样子被时间静止的女人,该是不会低头的,哪怕风霜紧逼,也要整洁从容,不失气度。Carmen Dell orefice的经历也不是平整无波的,少女时代就开始做人体模特,挣钱为母亲交房租,资助颠沛流离的父亲,以及供自己读书。

一个强大的女子,不会因时间的砥砺而低头,只会在岁月的沟壑里更加精致。或者说,这世界上原本就有一种美人是从来不低头的。她们用眼睛来记住世界的宽广,用面容来描摹岁月的幽深,用心灵来记录脚底的道路,灵动地活着才能时时刻刻美着。

最无情的就是在还美着的年龄,却已经不动人了。活力、张力、灵力,都还给了这个世界,还一味地抱怨着外界的压力太大。

在家门口的一个店里买衣服,导购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孩子,进店的时候就发现她长得很美,长发柔顺,身形适中,一张脸清秀耐看。可不到一会儿,印象分就打了折扣。店里的客人并不多,她却总是带着一副疏于招呼的脸,自顾自地站在那里,宛若神游太虚。我挑了件裙子,结账的时候,她突然开口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这样唐突的语气,我本想不予回答,可那一刻她的眼睛里又带着几簇小火花,噼里啪啦的,燃烧的都是年轻女孩子迸发的激情,既清澈又明朗。我愣怔了下,才回答她。得到答案后,她一脸艳羡地说,你们这一类文化人的工作,工资高,还轻松。我现在真想换个工作,却又不知我能做什么?

我反问她,你想做什么呢?她吞吞吐吐半天才说,有点想做文员,可是念书的时候没学到东西,什么都不会,再说工资也不高。她微微低了下头,眼眸低垂,似是烦恼,又有点无力。我并不善于跟陌生人聊天,但那一瞬不知怎的好像有许多话要说,我告诉她我们公司的前台待遇也不错,要求并不高,只需会一些基本的办公软件就够了。我话音未落,她就拼命摇头,不行啦,我不擅长学习的。她自己又罗列出一些感兴趣的工作,然后立刻就用不擅长学习来否定掉。

我看着她带着那种茫然的眼神站在那里,恍惚觉得美还是美的,可也仅仅是美着罢了,并不动人。店里的另一个导购,年龄和她差不多,脸上带着软乎乎的笑容,在招呼着新来的客人。她还站在那里,仿佛要经历点时间,才能走出来。

我们有许多个开始,也有许多个结束,有人一辈子都没结束过,有人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美人可以永远不老,美丽却只是一个阶段的美丽而已。棱角

不喜欢一切棱角分明有攻击性的人或事,过了爱追逐特立独行的年纪,能把一切平和化是最大的愉悦安宁。

倒也不是不争不抢,只是懂得了权衡这个词的意义,什么不重要,什么可舍弃,已经能够全然地理清顺序。况且,真正需要的东西,其实很少,从来也不需要你煞费苦心。

见过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眼神里的青涩明明还褪得不够干脆,就已经尝试着颤颤巍巍地营造一股杀气。

耍了三分心机,用了七分力气,却因布下的网不够细密,被窥破,在大环境里还未站稳脚跟,已无法立足。

她辞职的时候,有同事感慨,还是太嫩。

我心里想的却是,还好尚存着稚气,否则人生这么长,岂不是刚刚开始就要拼了命地冲锋陷阵,宛若没有童年的孩子,未来得及天真,已经成熟,生命里没有过渡段。

见过总爱扯着嗓子大喊大叫,企图用气势压倒别人的人。等到嗓子哑了,开不了口,依旧不堪一击。最无奈的是面对一个没有道理可讲的人,迎上去完全没有意义。这是最不可爱的棱角,丝毫和个性鲜明扯不上关系。

有些棱角称得上是可爱的戾气,不伤及他人的我行我素在我看来也是一种纯净,可惜大多数人都把握不好这个度,弄不好就要跟自私扯上关系。

有些棱角是软的,像触角一样。性子倔强又不凌冽,喜欢给自己凿个洞住进去。不服输不懂圆滑,极具有原则性,轻易不能让人碰触。接触之后,会发现这种棱角不是尖的,其实是内里柔和,非要靠了全副武装。有些棱角是硬的,像石头,挡在路上,要做旁人的绊脚石,撞得别人头破血流来为自己的道路添料。

身边有许多软棱角,它们是三角形的,有最稳固的形态,深入接触,融入其中后,都会不自觉地卸下铠甲,内里其实鲜红柔软。

偶尔也会碰到硬棱角,躲不开的时候迎上去,并非每一次都能化解,撞的次数多了,自己也就坚硬了,可充其量也就只能做个软棱角。

只是这样时间久了,就忘了,每个人最初都是没有棱角,柔软一团的。等清晨

对于一个失眠症患者来说,等清晨的机会可能比较多。而我不是,只是间歇性地出现那么一两次。乐观地接受这种调味,不急着回到黑夜的怀抱,不睡觉也有不睡觉的好处,时间突然加倍。用这多出来的一部分,可以放肆地任性一把。

人在黑夜里总是忍不住放松下来,有很多外放的情绪,但又是秘而不宣的,你知道它溢出来了,但是只属于你自己。

也问过自己,当我失眠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其实只是浅薄的生活。在有规律的日子里待了太久,偶尔也盼着潦草行事。

外面下暴雨的夜里,电闪雷鸣。腻在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有些电影的魅力就是,你知道它的好,可总也不敢再看第二遍,只怕掌控不住思绪如潮。也不太喜欢那样的情愫,沙漏般落下来,又收不回去,像是在跟自己闹别扭。

雨声大过了电影的对白,玛蒂尔达被父亲殴打之后,在楼梯口,莱昂借给她手帕擦鼻血。她问:人生总是这般痛苦,还是只是在童年的时候?莱昂答:总是这样苦。

多么有阴影的对白。偏偏又那么无可挑剔。

雨声又大了一点。从前并不喜欢这样号啕无节制的雨,像是闹脾气的大人,闹得太久,把旁人都搅和累了。曲终人散后,谁也没有好心情。

再者,我总是怕打雷。

问过一个长时间失眠的人。他说,时间总不怕浪费掉的。有那么多事情可做,倒觉得不那么舍得睡了。

原本是失眠症的受害者,最后演变成了受益者。他后来还是去看了医生,配合做一些系统性的治疗,渐渐好了起来。又觉出安睡的好。这样子,随遇而安,真令人满足。

黑夜更像是一块红色大布,头顶一罩,璀璨的就绽放,暗淡的就默然。而你只需把自己安顿好就行了。不知何时,天已经亮了。渐渐萌生出困意,迷糊地睡去。

只是偶尔颠倒了黑白,你要明白,这并无大碍,没必要刻意去安排。睡不着的时候等清晨到来,顶多也就是把第二天的日光睡成黑暗。

给自己安稳,任何拐弯都不足以将你滞留。初恋爱

燕草一如碧丝,秦桑还未低成绿枝,想念却随时都能落满城池。

这样的季节,适合静静不言语,却捻不灭往昔。你知道,爱如捕风。

所有的忐忑,看似没什么重量,压过来时才感知铺天盖地。她说,还是觉得胆怯,无边无际。不过是因为要去见初恋的那个人,把隔年的情绪都翻腾了出来,本以为已成陈酿,捯饬出来了才知道到底还是没酿好陈年故事这坛酒。

怎样的衣服都觉得不够漂亮,怎样的发型都觉得土气,怎样的自己都觉得不满意。因为不被爱过,或者因为情断之后的念念不忘,或多或少存了点傻气的自卑。

哪怕是不够好的他,都足以让你珍而视之。并不是没有想过重逢的场景,起承转合,每个细节都苛求完美。到这时才知,为了一个人敏感又赤诚,并非年少的专属课。

拜伦的诗里说,如我再遇见你,在多年以后,我将何以致候,唯沉默与眼泪。沉默、眼泪,都带着狼狈。最好的希冀是,如果当年的自己,不够漂亮,借着经年之后的相见,让他觉出你的美丽;如果当年的自己,不够出众,借着这场相见,让他看见你闯荡江湖后能独当一面的魅力。

我不是要你后悔当初的别离,只是要你知道我希望你过得好的时候,其实我也过得不差。哪怕渐行渐远,地球两边,并列成线,也分毫不差。

随时盛装准备,与旧人重逢时能够单枪匹马也不失气度。

我们的倔强,有时候更像一块牛皮糖,黏在一处就会越来越紧,直至招人厌烦,从而忘记了它最初只是一块糖,哪个角度都裹着甜蜜。

把这倔强放在爱情的执念上,难免会散发出不够可爱的气息。

有软语温存,也会有猜忌中伤。似乎在意一个人就要把情感当成喷头,哗啦啦,淋漓尽致,不能躲不敢藏。想要彼此呈现最天然的一面,可两个透明的个体碰撞,保不准就会擦伤。

年纪还小的时候,除了对爱情的一腔热情之外,什么都没有。以为所有的伤口,都可以用创可贴来愈合。

最后的结局往往是伤口溃烂的时候,再也无法治愈。分开之后,心底存着不甘。稚气的时候,也曾谆谆告诫自己,若使经年之后,他想起这份爱,能够含着微笑、怀着温存,必当在最绚烂的相守里保持着自己最招人爱的一面。

可事实上,招人恨的地方,往往更多,又爱又恨,谁都撇不清。遗憾太多,就总想有个弥补的空间。

我把我的遗憾说给她听,她歪头神秘地笑,才不是,我当年人见人爱,如今更胜一筹,只是要让他后悔错过了一块璞玉。

既然已是璞玉了,就更不需要在意一块顽石了。我感慨,看她带着君临天下的气度出门去,身上的衣服宛若带有金光。

恍惚以为她要去战场。

回来之后,询问经过。喝茶、聊天、寒暄,像普通朋友一样,她轻描淡写地说。完全没有想象中那么隆重。“这算什么,相逢一笑泯恩仇吗?”我调侃道。“只有恩,哪有愁?想要的不过是这相逢一笑。”她收了笑,眼底波光潋滟。

令人心动的爱情,大概就是你远走之后,我一个人度春秋。偶尔也会盼着再回首,想要的却只是不争不抢,看你嘴角的温柔。幸福

卡夫卡说,幸福的人啊,小心你们的笑声不要太大,因为你会惊醒隔壁的痛苦。

幸福和痛苦,就这样子,泾渭分明。

幸福的人来不及惆怅,痛苦的人找不到时间疗伤。这两种极端大概是最为饱和的状态,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明确的临界点。两者交织,拎不清扯不断。

经常没缘由地提不起兴致,但又上升不到难过或者痛苦,那是太过厚重的字眼,生活拾掇拾掇还是能翻出很多花儿来,仅此一点,就足够笑嘻嘻地去面对惨兮兮的所有,依旧活得很用心,过得很认真。不是日复一日地快乐,但轮回的次数也够用。

一个清醒的人,时常犯的错是兴奋状态下难免糊涂,足够分量的痛苦时又异常清醒。如果两者能够对调,绝对会和谐很多。幸福刻骨铭心,痛苦半真半假。

但我很没用,别说对调,不把两者深化到极端已是快活。所幸,遇到需要唱响大悲咒的时刻不多。于是,还能迈着步子冷飕飕地往前迈。当然,间或也会迷路。

印象最深的一次,在一个景点,零点过后,依然人声喧闹,我沿着河堤散步,两旁的大红灯笼惺忪着眼,慢悠悠地却能照亮整条街。夜很亮。

可不知怎么就走进了黑暗,也许是因为只顾着夜里寥寥的思绪,忘记拐了几道弯。再回头,遍寻不到来时路,深夜的沉静大片散开,赶走了闹腾,瞬间心跳如鼓。像是自己造了座迷雾森林,原本以为好多人做伴,总不会失去方向,可迷雾遮住了每个人的脸,试图拨开,手却戳不到合适的位置。一个路痴的修养就是随时能把自己走丢掉,承认这种论调真让我羞愧。虽然我已经在努力地改变这种局面。那一刻,还是手足无措。

还好,我的清醒也会在极度紧张的状态下发挥出来。慌乱之后,我垂着头,站在那里,细致地想了几分钟后,凭着感觉往回走。中间走错了好几次岔路,没有人,没有灯火。最后回到住处,觉得棉被和床分外亲切。

这样的小插曲,却让我疑心是战胜了一场大劫难,瞬间进入祥和之中。我害怕迷路,对于一个恨不得在身上装雷达的人,这像是一种缺憾,随时提醒着自己的弱点。

比这更深层次的困扰是我的泪腺足够发达,泪点又不那么高,以至于一切悲剧的载体都能够触动情绪,比如电影、书本,甚至别人的故事。可那时候往往是在释放一种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情感,跟痛苦或者幸福都无关。那样场景中的落泪也不等同于哭泣,只是一种手段。我使用得比较频繁而已。

但过后完全就可以舒畅地把这些通通丢掉,再去采摘开心果园里更加新鲜的水果,吃下去。如此反复。

和朋友去摘草莓,看着她在塑料大棚下被憋得红彤彤的脸,还兴奋地因为摘到一颗大草莓在那大呼小叫。

我突然开口问她,你今天快乐吗?她说,现在很快乐,早上关门的时候夹到手不快乐,周末过得这么充实又很快乐……反正就是快乐和不快乐。

我接着她的话,早上看着粥在锅里咕嘟嘟翻腾的时候很快乐,称体重的时候胖了三斤不快乐,周末过得这么充实又很快乐……反正就是快乐和不快乐。

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没有过多悲切的痛苦,小小的快乐却可以凝结成幸福。很庸俗,很琐碎。

简单,已是莫大的恩惠。我不说想念

想念,这个词,说出来,总像是压低了舌尖的暧昧,流转着,不敢固定,似乎一开口就有了倾洒的欲念。所以我从不对人说:我很想你。哪怕是真的很想。

有过一场错落的遇见,说不上是对的时间。就觉得心是合衬的,妥帖地有了个去处,不会拐弯,恨不得把心窝里的一切都抛洒出来,既忐忑又哀怨。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理解了穷尽、极致这些描述的意味。

更惊恐地体会到当你的穷尽、极致,无人回应时,那种萧条的凉意。一边幻化出无限可能,一边又自惭形秽地把这些可能一点点打破。

一切都始料未及,一切都猝不及防,一切其实都是原始的雏形,只不过有了一丝迹象,就想让它燎原。于是,那些细小的片段都成了燎原的火焰。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没有谋略,没有技巧,所有的纯粹都在心肺里,鼓足了气,迎着一个方向。还会忍不住想,倘若被发现了怎么办?

夏天很阳光,他穿白色的短袖衬衫,有蓝色的条纹,线条笔直地同白色面料贴合着,恰到好处地黏在一起。我觉得,衣服很幸福。

也去看他打篮球,仅有一次,他的技术并不好,动作算不得潇洒帅气。投篮的时候眼神里带着一股清澈的倔强,我看到的似乎只有这一样,就被场外女生此起彼伏的叫嚣声湮没。此后,再没去过,总是不愿插足那种被捧上高点的快乐。只他跳起来投篮的动作,让我觉得,篮球很幸福。

一切和他有关的小物什,似乎都只有一个名字,叫幸福。

也许是机缘,抑或是刻意,后来还是在同一个城市读大学。只是一切并没有按照电视剧本那样顺理成章,但也并不坏,和他的关系一度达到抛物线的制高点。哪怕后来又惨跌至最低点,也并不妨碍那一段炉火般的温度。

喜欢过,就是喜欢过,哪怕后来不喜欢了,也仅仅是后来的不喜欢而已。

最刻骨铭心的场景是他来看我,坐公交车到校门口,会边走边打电话给我,我就会穿过宿舍楼、操场、教学楼前面那个小小的花池。明明没有多远的距离,却像是长途跋涉,人间道路那么长,我想长成最好的样子走到他面前。

于是,我使劲地奔跑,一步一步地向他跑去,觉得空气里微风叮咛,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声响,我气喘吁吁的,还是能听得真切。直到快跑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会唤我,你慢点跑,我就在这。

他说他就在那里,我们之间有着一条路的距离,我一路小跑,用尽气力,跑了三分之二。他从对面走来,云淡风轻,走过三分之一。

所有的紧张和惶恐都消失,他在我对面,像撑起巨大的降落伞,在一个最安全的距离内,给我重叠的温暖。

后来再没有体验过那种小跑着冲向一个人的快乐,轰隆隆的心情,招架不住,你不防,它就不躲闪。

我们可以对待每份感情都投入,都无所保留。但每一份感情里的快乐,永远无法对等,无法有重影,那些用碎片拼接起来的幸福感,需要你用很大很大的心力去维护,去把它打磨成一副完整的样子,稍有不慎,也许就会支离破碎。尤其是当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人的意念的时候。

像是秋天路过长街,捡起一枚树叶,有好看的脉络,骨骼纤细,觉得碾平、压制成书签该是极为合适的。

于是,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页里,可没过几天,就忘了这回事。再翻到,已不知是何年何月。

感情像那枚落叶,或者我是那枚落叶。挡不住它凋落,挡不住它斑驳,甚至挡不住它被遗忘,直到暮色来临,还原一片黑暗。

分开之后的很多年,都还是记得他的生日。起初会在零点的时候,给他永远呈灰色的QQ留言,不奢望回复,也真的没有回复。

也是那时候,才知道所谓渺小到尽头,就是没有回应,依然炙热。

后来看刘若英主演的电影《生日快乐》,小米和小南,两人平时也不联络,但每年两个人的生日,他们必定相互问候对方。没有多余的话语,占据多余的空间。只有简单的生日快乐,不多写一个字,只为了像普通人般模糊。剧本是根据刘若英自己写的故事改编的,特意找了来看,浅浅淡淡的,说不上哪里好,就是读过之后,有余温在心上,却是凉的。

刻意地伪装成普通人,就为了掩饰并不普通的感情,这本身就在加剧一种痛楚,我们都知道,却都假装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不再等到零点,直到有一天,再没有任何形式的生日祝福。一切似乎都要过去了。预备了好久的台词,并没有用上。也曾认真地想过该用什么样的形式,荡气回肠的沉默,或者抽抽搭搭的眼泪。

似乎都不合适。还为此伤透了脑筋。

刻画出的一切都太过鲜明,和当初来势汹汹的喜欢一样。可事实上,并没有那个多年以后。在真真正正等了多年以后,那个场景也都还只是一个幻想。

世界上的遇见总是奇妙,出趟门等公交车的时间,就可能会遇到旧时人。但想见的那个,哪怕身处一个城市,也难以等一个机会擦肩,最后就成了渐行渐远渐无声。

并非没有听过他的消息,都是干净的和煦的,一如初识时,他的世界,清新、饱满,眼睛里都盈满了清澈。我知道,我将终身感谢那份清澈。

而一个人幸福的状态,是不应该被外人打扰的,不得不承认,我早已是局外人。

不想再给予任何注解,不想添加任何旁白。所有的一切都会迎来它的顺其自然,不再惧怕重逢。

就是这样,恰如其分地结束。八月

我格外喜欢八月,只为这两个字读出来有一种迢迢的暖意。再者它是夏天的尾巴,总让人感到舍不得。北方的冬天来得太早,往往过完夏天,好像这一年就要结束了。秋天太短,冬天太长,日光不温存的时节,总让人打不起精神。

八月就像是四季打了个结,哪怕偏了点靠后一点,也挡不住它身后带着平安喜乐。一个人有偏好,真是任什么公正平等的说辞都阻挡不了,恨不得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用到。

好时节适合去见人。晚间有凉风的街道,满满当当都是吃夜市的人,走过去,热热闹闹。我那么怕吵的人,都只想就着冰啤酒待在这混沌天地里。纵使空气里飘着油腻腻的味道,也能调动起愉悦的细胞。

也喜欢去吃火锅,沸腾腾的热气里,说一大堆闲话,胃里塞得再也装不下,腆着肚子往回走,还不忘买杯柠檬茶,捎带着看两眼路边姑娘飞扬起来却不显凌乱的长发。

美丽也分季节,夏天就是这样横冲直撞,毫无节制的漂亮。

这种浅薄的快乐,恋着会上瘾。

这样的夜晚也总是漫长,不忍那么早去睡觉,拖一刻是一刻。从床头随意翻出一本从前没看完的书,短篇小说集子,信手翻出来一个故事。床头故事最适合夏夜消暑。不凑巧的是,这故事开端浪漫悱恻,中间稳稳当当,收尾处却看得人脊背发凉。明明是现代人的事,却披着古代的壳,寥寥几句诗词,诉完了薄情和寡义。

原本要睡前调剂,这下可好,要看着天花板好久,才能把睡意找回来。但我对八月一向宽容,哪怕是整晚不睡,都能发掘出层出不穷的快乐。

也会在心里想一些计划,比如要学会做一些上得厅堂的菜,颇有兴致地买来菜谱。做了一两次,称不上好,总归不难下咽,就懒得再尝试。还是发现凉拌面配西瓜更爽口。我本是懒怠的人,在舒适随意上,更是愿意由着自己性子来。

还养了盆栀子花,起初花开得白白胖胖,放在阳台上,凉风吹来,满屋子都是香气。后来不知怎么就颓废下去。任凭我怎么打理,从网上找了许多养栀子花的方法。最后也没能挡住它一点点地消瘦下去。叶子一片片枯黄,耷拉着脸。每天下班后我都要去阳台上看看它,想靠着自己的耐心把它医好。

直到最后一片叶子变黄,我有点无措。讪讪地摸了摸那些黄叶,和之前繁茂的绿意里陪衬着白色花朵的景致是那样不同。可前后也不过两个月的时间。我原本都打算好了,它再长大一点,要移盆的时候,就带回家去,让爸爸养。爸爸对花草的耐心比我多许多倍,花草在他那里总能得到更好的照顾。

可现在,只剩下了这个栽着枯枝的盆子。从鲜活到颓败,竟然那么快,让人无力。

短时间里没敢再养花。看着桌边的绿萝长势依旧那么好,竟然有点感动。

有厚重的喜悦,也有简单的惆怅,在这样琐碎的日子里感受到长久的美丽。

牵着八月的手,还能走好多天。 第二章心中繁华,哪里都有故事

荒芜的时候,读一首诗,

听一听日子打响指的声音;

叹息的时候,积攒下力气,

抬头看星星高高挂起。

随意的故事,

都能悟出地久天长。

这就是舒服的定义。

心有繁华,看遍绿意。

他坐在草地上,

怀着愉快的心情摘花,

把花儿一朵一朵地汇聚起来。* * *——欧里庇得斯立秋

立秋这天,是周末。

早上起来,想到时间还很宽裕,就故作惊喜地笑了一大把。周末是一种可以被定义为肆无忌惮犯迷糊的喜庆日,哪怕什么都不做,懒都能懒得理直气壮。

窝在床上读到一首小诗:他坐在草地上,怀着愉快的心情摘花,把花儿一朵一朵地汇聚起来。

是欧里庇得斯的诗。

简短的几句话,字词间都是温柔。诗歌具备这样的魔力,让人忍不住想躲在里面偷偷睡觉。醒来之后回望,只剩下一场好梦。

有一则欧里庇得斯的逸事,他曾承认写三句诗有时要花三天时间。一位跟他对谈的诗人惊讶得叫了起来:“那么长时间我可以写出一百句诗呢!”“这我完全相信,”欧里庇得斯答道,“可它们只会有三天的生命力。”

多庆幸,他把诗歌的生命力拉得这么长。隔着久远的时代,在这平凡日子里都能闻到一股清气。

时间总是走得太顺畅,随随便便就能牵走一天,等你发觉,唯有不知所措。我们害怕流失,尤其是有生命力的东西,它们的流失是有声响的,你屏息静听,听到的都是逝去的腔调,收不回来,想到这里,就难免胆战心惊。所以,总想要保留,不管是宽阔还是狭窄,似乎留有余地,想收拾的时候,都还有空隙。

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很多人的日子难免快一些。没办法,步伐太慢,就会被抛下。可我宁愿被抛下,也不要做一个会因为跑得太快而踩着自己脚尖的人。

我总是太过笨拙。

去听一个绘本作家的讲座,期间有读者站起来对作家说,能画画还能写美好文字的人真好,我喜欢这么好的你。

我被这句话打动,站起来看她,女孩很清瘦,带着黑框眼镜,表情真诚。作家站在台上,往前走了几步,朝向女孩的方位,一字一句地说,我曾经也很笨拙,我用每一天让自己来变好一点,现在成了你所看到的样子,可我的内心依旧觉得自己是个笨拙的人。

朴素执着的人,最容易让人动容。把每件事、每一天都当作采集标本来做来过,即便日子流逝,也留有活过的证据。

我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喜欢过了。

秋天不声不响就来,有一种猝不及防的怅然。因为冬季太难熬,我对夏天总有偏爱,夏季过完,就觉得这一年都不会再有温度了。

可看着外面夏天的余热还未散去,也还是高兴,秋天过后就是冬天了,哪怕我不期待,它也还是会来。

下楼去买菜,街道上行人自由自在,和昨天并无区别。

一路上想着待会要做什么菜,要不要跟朋友约了去看电影,新上的片子,网上评价还不错。裙子过长,拖拖拽拽,鞋子摩擦地板发出刺啦的响声。

抬头看前面巷口的葡萄架上,葡萄已经快被摘空了。

我想着,秋天来就来罢,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我爬上了门,打开楼梯。

穿上祷告,说完了睡衣,

然后关了床,钻上灯。

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 * *——爱德华·泼拉《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吻你一个晚安

走夜路时略微会紧张,习惯性安慰自己的方式是打乱思维,让头脑混沌起来,很多长久不提的往事都会带着一个模糊的轮廓冒出来,我就顺着这轮廓往下捋,想不起来也不要紧,就当作新造了一个故事。这样子,一件事露了点头,挤着脑细胞想一下,再给它塑造个走向,就像深夜里做了个美梦,突然惊醒,重新闭眼之后就想着一定要续上先前的梦,当然,结局要好。这样自己感到很有趣,不知不觉就把路走完了。

到家门口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晚安。没有标点,空落落地立在手机屏幕上,却有一种可以打着哈欠认真睡去的安心。

有时候,我们需要一种特定的形式给予心灵上的成全。

晚安是一种奇异的表达,没有黏腻的修饰词,开口即是问候,也是结束。我喜欢这样爽快利落的语言。

遇到过一个女孩,在我最低落的时候,每晚给我道一句晚安。

那时,我在网上写很凌乱的心情文字,类似于独白体,别人看得一知半解,我自己也就图个发泄。唯有她看得真诚,一字一句。还给我发来各种各样的问候,事无巨细,谈她那边的天气还有生活,找到了一家好吃的甜品店,街边遇到的奇怪的花花草草……起初是惊讶地收着,后来习惯。熟稔之后,有时候会突然念起她来,又不知道可以聊什么,就在临睡前跟她发短信说晚安。

就像我俩的暗号,说不出口的想念都在里面。

后来,我一个人怀着热烈的期许去远方,到了之后却发现更像是跌进了孤零零的废墟,很多陌生的茫然,即使想了许多办法,也不能平复。

在趋近成熟,又不够成熟的阶段,总是要伪装强大,逃避向旁人诉苦,就怕难堪会暴露。守着骄傲,哪怕最亲近的人,也不给他们看。

内里孤独的触角结了网。

有一次,下夜班之后,站在路灯下,看旁边霓虹灯渐次闪耀,听着路边或匆忙或从容的脚步声。一切慰藉,都那么遥远。

就是那一刻,收到她发来的晚安。静悄悄的一抹暖色,我看了很久。

而后慢悠悠地往回走,路过河堤公园时,看到有摆书摊的老人,淘了两本旧书,书页已经残破,封皮也不全,粗略翻了几页,觉得喜欢。

结账时才发现包里带的零钱不够,我正懊悔怎么忘记检查钱包时,老人摆了摆手说:“姑娘,书赠有缘人。你拿去吧。”

我愣了一下,边道谢边慌慌张张地把包里的零钱都塞给老人家。

河堤对面高楼林立,有玫瑰色的灯火打在上面,恰恰落在半身腰,俏生生地像打了个蝴蝶结。有一种肿胀的幸福跑了出来。

我把这些心情分享给她,而后跟她说了晚安。我自顾自地把她的晚安当成一种魔力。她也欣然接受。

无助、孤独、绝望……这些埋在生活里的消极,达到足够的浓度时,总需要有人给你一捧水,将它稀释。

自以为是的强大有时候并不能解救你。

我就是在那时,爱上了跟人说晚安。

更重要的是,你对一个人说“我爱你”,也许会收到“谢谢你”或“对不起”。但“晚安”不会,大多数情况下你收回来的还是“晚安”,这样可以获得对等答案的方式真安全。

我收获了很多晚安,而晚安之后,等到的就是新的一天。

它让我明白,总有细小的真诚,值得你弯腰去捡。

后来,她考研失败。我一度想过突然出现在她的城市,给她一个拥抱。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种突兀的念头,虽然我们都知道这想法并不奇怪。但是某种程度上,我们又都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城堡,任何附加的形式似乎都是打扰。

那之后,她成了我手机里永远的“晚安姑娘”。

你呀你别再关心灵魂了

那是神明的大事

你所能做的

是些小事情

诸如热爱时间

思念母亲

静悄悄地做人

像早晨一样清白* * *——海桑《你自己来吧》清白

下雨天,从院中朱红色花盆里剪下一枝白色忍冬花,拿了绿瓷瓶插上。斜斜一枝,清清白白。趁着花还未变黄,不把它当作金银花看。

忍冬在刚开的时候是白色的,开到将谢之时,转为黄色,于是白花黄花错杂,俗称金银花。金银这名字太市侩,读起来也没有忍冬清白。

太多东西,起初眉目都好,恰似远山如黛,后来烟尘气就太足了,裹着素罗衣也还是失了半分静气。“在意的太多,往往到最后不知道起初想要什么。”“或者什么都不要才最好。”

劫后余生,他开始学着把世事看得稀薄。能入心,寻得静好的都是小事情。慢慢地热爱一种事物比一股脑的狂热之后再丢掉要显得不那么令人讨厌。

一个人认真地尊重生活,尝试去同它相应和的时候,都带着虔诚,看起来比较悦目。这时的谈天也不那么急促。

这些东西要花很久才会愿意去学,花了很大力气发现爱的都是不费力气的寻常物什。

每年都会想要去看海,就在海边坐一坐,听听海浪绵长的呼吸。夕阳薄红的面容下还有残余的柔情,身上的披肩和树叶的颜色类似。慢慢地站起来时,腿有点发麻,周围有很多人,每个人都好看。

陌生的也都熟悉。

对生活不起疑的人会祥和许多,这祥和会让人漂亮。可爱的漂亮,跟底子好坏没关系。我喜欢人身上具备的这种漂亮,一出来就会有气场,更难能可贵的是不设防。

去拜访一位许久未见的长辈,没有很多话。看他写对联,毛笔在大红纸上走着,稳稳的笔法,不带技巧,上面书着“富贵门庭迎盛世,吉祥人家纳万福”。

他说,年纪大了,就喜欢这些俗气话。能俗气是好事,修多少静气才能换来这一“俗”,才能领悟到寻常日子里的敦厚可亲。

给过自己一段特别肆意散漫的时光,不长,满足感极强,一切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终于抓住了自己的人生,结束了像无尾鱼的日子。

明快的境遇里,安静得不想发出一点声音。

跟他人说,我最不怕闲着,总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可做。不用出人意料,规律却不用遵守规矩。心里有个尺寸,定的都是最正常的码数。

找空气好的地方去跑步,跑出一身汗,闻见夏天。阳光像月光,熏黄得没有戾气,只有暖意。卸下重担,将可调控的东西都搭配得当。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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