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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1 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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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福克纳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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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试读:

序言

《水浒传》一样的《西游记》—“我”弥留之际的旅行

美国意识流文学大师福克纳(1897-1962)身为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美国文学尤其是美国意识流文学的贡献可以说是丰碑式的。

福克纳出身于美国南方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曾祖父曾经是南北战争时期南军的校级军官,退伍后还成了作家。福克纳也充分继承和发扬了曾祖父的文学天赋,在青年时代反复的漂泊和吹牛中锻炼出了写作的功夫。

相比较他青年时代入伍加拿大空军的传奇和游历欧洲的风流,他早年的生涯虽然谈不上历经坎坷,但也称得上是世态炎凉。那些年在南方的生活,以及南方没落家族的耳濡目染,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创作素材。而他,也费尽心血虚构了一个位于密西西比州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作为他小说故事情节的背景。在他三十多年创作生涯的十九部长篇和上百个短篇小说中,足足十五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及杰弗逊镇。这当中,就包括这部《我弥留之际》。

按照福克纳本人的说法,这部书是他的小说中最最简单的一部,最最易懂的一部,甚至可以作为研究福克纳的入门。

除了微笑,没有任何语言能够描述我对这个观点的看法。

我经常说,我更喜欢东方的美感,甚至喜欢陶醉于纯粹中式的意境中。或许,我的眼光和视角也更加趋向于东方式的古典,所以这部书对我来说,竟然非常晦涩,虽然冥冥之中感觉得出福克纳想告诉我什么,却又不敢肯定。无数条线路交织在我的脑海,它们纠结着,甚至刻意地扭动着,让你捋不出一个像样的头绪。但是大师的文字却又充满了诱惑,让你不得不深入下去,在充斥着一团乱麻的死水中,努力地享受畅游的乐趣。

这部书的表现方式很新颖,或许很多中文读者都会不适应。这部作品一共五十九个章节,每个章节实际上就是标题所写人物的一段独白,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或经历故事。这就够我喝一壶了,因为文中不同章节的“我”并不是一个人。

如果说,仅仅这样也就算了,但是书中还有个叫瓦达曼的人物,我直到看到他的那一句“我妈妈是条鱼”的时候,才缓过神来,哦,原来这孩子不是个傻子就是个小孩。总之,这孩子说的话从逻辑上根本不能用成人的思维去考量。

没有接触过福克纳的读者朋友们,你们是幸运的,这套书出版的时候有我这个排头兵告诉你们状况。我直接看的是编辑给我的初稿,注释都没有。足足看了十几章节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编辑也表示为难,不仅编辑为难,连当时负责校对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

主要的难点也就这两个,了解了这些,故事倒也不复杂。甚至于站在欣赏中国古典小说的角度去看待这部作品,依然非常适宜。在我看来,这部书,就是一部《水浒传》一样的《西游记》。

故事再简单不过了,一个贫苦的美国南方农家失去了伟大的母亲,父亲为了承诺,带着一家把灵柩带到母亲的老家。虽然一路上历经了千辛万苦,但是一家人终于把母亲安葬了。

有点像《西游记》,不是吗?一个领头的父亲就像唐僧,带着自己的儿女完成一个心愿,或者说承诺。有个情节甚至让我这个“西游粉”会心一笑—他们在一条湍急的河流中失去了他们拉车的骡子。我不知道福克纳是不是看了《西游记》,然后在“蛇盘山诸神暗佑,鹰愁涧意马收缰”这一回取得的灵感。

当然这是句玩笑话,福克纳那时候,《西游记》或许还没有英文版,有了福克纳也未必看过,看过了也未必借鉴,因为他最爱的小说是《堂吉诃德》。但是我们不妨从这个思路出发去分析分析这几个参与“西天取经”的人物。

父亲安斯无疑是坚定的,但是却又和唐僧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他们同样执着但是懦弱,或者说胆怯,遇到事情不愿意独自承受。但是,相比较唐僧普度众生的理想,安斯更加虚伪,这也是我用《水浒传》来比喻的原因之一,后面我会说到。

二儿子

达尔

是个另类,他仿佛什么都知道,甚至另类得有些诡异。他最后被妹妹戴尔告发,送到了精神病院。但是不得不说,与其说他是个精神病,倒不如说他是个思想者。他思考问题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和兄弟姐妹,换句话说,超越了他所在的阶级局限性。只有他知道母亲最疼爱的

朱尔

是私生子,只有他知道妹妹戴尔想趁着机会到城镇偷偷地堕胎。他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这个计划的荒谬。但是他最终毁于自己的鲁莽,因为企图焚烧棺木阻止这个计划而被认为是个疯子。在属于他的章节中甚至出现了一段旁白,可见作者对这个人物倾注的心血。

倾注了心血,那么他是孙悟空吗?可惜,他不是。

朱尔这个儿子则非常特殊,他是个不那么见得了光的角色。他不是

安斯

的孩子,是他母亲“偷汉子”出生的,要命的是他自己和二哥

达尔

还知道,所以他和兄弟们格格不入。但是他也是最能干的,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买了一匹马。我觉得,这在当时的美国南部农村应该不亚于买辆高档摩托了。所以一路上他都坐在马上使劲烧包。但是他对母亲的感情有目共睹,不仅为了母亲的遗体赴汤蹈火(真的是水火之中),还对企图焚烧母亲遗体的达尔恨之入骨。为了母亲能够安葬在故乡,在骡子被水淹死后,他还奉献了自己心爱的马来换取拉车的骡子。微微地有那么点小白龙的味道,不是吗?

任劳任怨的大儿子

卡什

总是让我联想到沙和尚。他对母亲有着很深的孝心,但是不善于表达。他表达的方式就是在母亲弥留之际不停地、耐心地、认真地帮母亲打造一副棺材。在去母亲家乡的路上,为了保护灵车而导致了腿骨的骨折—甚至在家人自作主张用水泥帮他固定骨架的时候,他都能忍着钻心的疼痛与严重的灼伤!面对困难和痛苦,他总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隐忍内向的性格,退让的生活态度是他的最大特点。或许他也知道朱尔不是父亲安斯的骨肉,或许他也知道

达尔

的做法有其正确性,但是他不愿意表达,甚至不想去表达,只想看看大家的意见。在是否送弟弟达尔去疯人院的事情上,他一声不吭,并且自我安慰着。他真的对困难和痛苦不以为意吗?我相信,他只是做出这样而已。在整部书中,他的煎熬是最长的(从做棺材开始),他的痛苦是最大的(腿伤),表现出的却是一副不以为意的姿态,越发让人同情和不平。

女儿戴尔和小儿子

瓦达曼

加在一起就是个活脱脱的猪八戒。戴尔一路上都存有私心,她甚至希望母亲尽快去世,好让她去城里偷偷地堕胎。最后不仅没堕成胎,还稀里糊涂地被一个冒牌妇科医生给侮辱了,男友给她堕胎的钱也稀里糊涂地被老爸弄走了。

瓦达曼则是猪八戒憨厚可爱一面的无限放大,他的视角很独特,只能用一个字“纯”来形容。他不知道死亡的意义,为了让母亲能在棺材里呼吸竟然还在棺材上打洞,结果害得母亲的遗体上留下了伤口,还是在脸上。后来他只得始终暗示自己,妈妈是一条鱼,像那条被家里杀了吃的鱼一样,不存在了。一路上,因为母亲尸体发出腐臭而引来的秃鹰在他眼里却非常有趣,不停地数着它们的数量。这与二哥达尔的聪明形成了对比,一路上两人匪夷所思的对话也让我们这些凡人读者摸不着头脑。而在二哥被所有人厌恶而送到疯人院的时候,唯独他表现出依依不舍的感情,反复地在默念“达尔。达尔是我的哥哥。达尔。达尔。”他最傻,也最善良,拥有一种让人无限怜悯的可爱。

既然两者如此相像,为什么没有一个孙悟空一样的人物呢?因为这不是一个《西游记》一样的喜剧,而是一个《水浒传》一样的闹剧,甚至带着些悲剧的色彩。没有孙悟空出来摆平困难,困难是无法战胜和逃避的,更没有普度众生传经东土的高尚目标。旅程的意义,只在于满足老爹安斯的一种近乎偏执的虚荣心。那么,老爹安斯这形象是不是又有点像宋江呢?宋江为了所谓的忠义牺牲自己的战友兄弟,换取所谓的英名。安斯为了成功履行承诺的虚荣,让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出发前,他一再和朋友们提及,什么承诺啦,什么信仰啦。实际上呢?他真的对妻子安迪有那么深的感情,甚至于需要忍受磨难而完成她的遗愿?

但是在妻子安迪生病时安斯的那段独白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没有请医生,至少书里头没有提到。相比较花钱请医生了解妻子的病情,他更关心自己的假牙是不是该换了,以便于以后吃更好的粮食。书中穿插了他们的故事,虽然是一对夫妻从相识到别离的经过,但是丝毫称不上爱情故事。安斯是个孤儿,妻子也是个孤儿,但是两人在一起后依然是孤独的。这种孤独困扰着妻子安迪,最终让她对生活、对爱情失去了信心和兴趣。与牧师偷情生下了朱尔后,又始终陷入罪恶感中不能自拔。她只得把感情寄托于最疼爱的儿子朱尔,并且为了洗刷罪恶感又为安斯生了两个孩子—戴尔和瓦达曼。

安斯真的对妻子有那么深的感情吗?甚至于子女在他看来都不算什么。在家中,他就以身体有病,出汗就会死这个荒唐而又不可抗拒的理由来逃避劳作,将重活儿全部交给儿子们。真的出汗就会死吗?那么他汗衫上明显因为汗渍导致的褪色又怎么解释呢?

那么在路上,为了省钱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大儿子卡什的腿伤当作牲畜来治疗,导致了卡什的痛苦甚至残疾;达尔反对他的计划,被他借机送到了疯人院;女儿戴尔拿来堕胎的钱也被他夺取;这些行为也都可以解释了,因为安斯的自私自利,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最后,每个子女都有所失去,甚至有了终身的阴影。然而,安斯却以一种“鬼鬼祟祟却也自得满满”的可笑姿态出现了。他用女儿的医疗费换了一副崭新的假牙和手杖,焕然一新的面貌甚至让阴影中的孩子们都差点认不出他了。最可恶的是,他身后竟然还有一个帮他拿箱子的艳丽女人。本书最后一句话,就是安斯对卡什、朱尔、瓦达曼、戴尔说的:“来,见过本德伦太太。”形成了一个绝佳的讽刺—孩子们的努力,除了满足母亲的遗愿外,都是在帮父亲造势。他们一个个要死要活,父亲却迎来了人生第二春。

没有什么对结发妻子的承诺,没有什么对糟糠之妻的感情。整个过程都是一场秀,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他甚至还拒绝了一些帮助。他只想做成自己的事,作好这场秀,牺牲子女的利益甚至未来都在所不惜。

此外,整部书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现实描写,与《水浒传》也颇有些神似。而多个人物逐渐汇成一线的叙事方式,更是与《水浒传》的结构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或许还不止这么简单。福克纳作品的高超之处,或许就在于让你了解了世界的残酷之后还存有美好的希望。无论如何,安迪完成了遗愿。当我们因为安斯的自私而气愤失望的时候,也能为安迪有这些爱她的子女而欣慰。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最后一章是卡什平平淡淡的描述,而不是安斯得意扬扬的炫耀。何志浩2013年9月书于安徽达尔尔和我从田里上来,我们一前一后地在路上走着。虽然我走朱在他前面十五英尺1处,可是人们从棉坊里看我们,都能看到他那顶磨破的草帽足足高出我一个头。

如铅垂线一般笔直的道路,被踩得很平滑,再经七月骄阳的炙烤,就变得和砖头一样硬了。它从成排的绿棉间,穿梭至田中央的棉坊,在那里转过弯,沿着平缓的四角绕了屋子一圈,然后继续穿向棉田。

棉坊由原木搭建而成,木材间还有长长的裂缝。这是一座周正的房子,单独建在一块土地上,屋顶已经破损。棉坊倾斜着,其下并无支撑,它在阳光中闪闪发亮。两面正对着的墙上各有一扇巨大的窗户,窗户朝着路的方向。我们走到棉坊时,我转了个弯,沿着屋子四周的路走,而在我身后十五英尺的朱尔,则径直直行,一大步跨过窗户。之后,他还是一直朝前,那暗淡的眼睛,就像木头一般镶嵌在他木然的脸上。他四个大步迈过屋面,步伐铿锵,就如同从臀部以下被赋予了生命的、穿着打补丁外套的雪茄店的印第安人。接着,他又一大步跨过对面的窗户,再次走到了路上,这时我也刚拐过路角。我们又一前一后地走着,中间相隔五英尺,朱尔走在前面。我们沿路朝着悬崖脚下走去。

塔尔

的马车停在小溪旁,套在围栏上,缰绳缠到了座位的支柱处。车厢里有两张椅子。朱尔在小溪旁停下,他从柳枝上取下葫芦打水喝。我从他身旁走过,沿着道路往上走,然后就听到了卡什锯木的声音。

我走到上面时,他已经停止了锯木。他站在木屑中,正在将两块木板合拢。木板两边都是阴影,衬托之下,木板呈现出金黄色,就像软黄金,闪着光泽的斧刃在木板侧面留下了均匀的纹理—卡什真是个好木匠。他把木板放在支架上,然后将它们的沿边对准做好的木匣。接着,他跪下来,顺着木板边缘眯眼斜视了一会儿,然后再放下木板,拿起扁斧,不愧是一个好木匠。对安迪·本德伦来说,躺在这样的棺材里再好不过了。这能让她自信起来,能让她感到舒服。接着,我继续朝屋子走去,身后是扁斧的声音:

恰克 恰克 恰克

1一英尺等于 0.3048 米。

科拉

是我攒了些鸡蛋,昨天就用它们来烤蛋糕。烤出来的蛋糕非于常棒。我们就靠这些鸡了,虽然经过负鼠和诸如此类动物的袭击后,剩下的已经不多,可它们都是下蛋能手。到了夏天,还有蛇出没,蛇破坏鸡圈的速度可比什么都快。这样一来,养鸡的成本就远远超出了塔尔先生所预想的,然而,我向他保证,鸡蛋的数量增加,就能够弥补超出的成本。从此以后我就得格外小心了,因为,关于是否养鸡,这是我最后一次说了算。当时我们本打算养些便宜的鸡种,可是劳温顿小姐劝我养优良品种时,我已经答应了,因为塔尔先生自己也承认,优质的猪牛品种才能带来长效收益。所以,我们丢了这么多鸡以后,鸡蛋就不能留着自己吃了,是我说要养鸡的,我可不想让塔尔先生责怪我。于是,当劳温顿小姐说起蛋糕一事时,我就想,可以把鸡蛋做成蛋糕来卖,这样一次性多赚点就可以提高鸡群的净产值。而且,一次只捡一个鸡蛋,也没什么损失。恰好那个星期鸡下蛋很勤奋,我攒下的鸡蛋不仅够我们卖,够我们烤蛋糕,甚至连买面粉、糖和柴火的钱也省了。接下来,就在昨天,我用鸡蛋烤了蛋糕,我可是专心到了极致,烤出来的蛋糕自然不在话下。可是,今天早上,劳温顿小姐告诉我们,夫人改变主意了,她不开派对了。“再怎么说,她也该买下这些鸡蛋呀。”凯特说。“唉,”我说,“我估计她现在一点都用不着它们了。”“那她也该买下它们,”凯特说,“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有钱的太太就爱朝令夕改。可怜了我们这些人哪。”

有钱人可不敢与上帝面对面,因为他会看穿人的心思。“不如,我星期六把它们拿到集市去卖。”我说,因为蛋糕的质量可真是没话说。“一块蛋糕可以卖两美元。”凯特说。“那么,算起来,我好像也没什么损失。”我说。接下来,我用一打蛋糕换了些糖和面粉。做蛋糕并没怎么亏,因为塔尔先生自己也知道,我攒下的鸡蛋比我们计划要拿去卖的还要多,所以,多出的鸡蛋就像是我们捡到的,或是别人送给我们的。“她既然答应了你,就应该买下那些鸡蛋的。”凯特说。上帝能看穿人的心思。不同的人对诚信的理解各不相同—如果这是上帝的意愿,那么也轮不到我来质疑他的命令。“我估计她压根儿就没打算用到它们。”我说。而且,它们真的不错。

尽管天气炎热,她还是把棉被盖到了下巴处,只露出双手和脸。她靠在枕头上,探出头来,看着窗外。每一次他拿起扁斧或锯子,我们都能听到声音。即便是聋子,也能通过看她的脸,来听他的声音,甚至看到他。她那憔悴的脸上,骨头无力地支撑着皮肤,勾勒出苍白的轮廓。她的眼睛就像两支蜡烛,你眼看着它们渐渐熄灭,然后消失进铁烛台里。然而,那永恒不灭的救赎与慈悲还未能降临到她的身上。“它们真的不错,”我说,“可是,相比安迪烤的,还是有所不同。”你看看那只枕套,要真是熨烫过的话就能见识她闺女的本事了。她躺在那儿,任凭四个男人和一个野丫头摆布,被他们服侍着,这也恰恰表明了她对闺女的盲目信任。“这一带,没有谁烤蛋糕的手艺能和安迪·本德伦相提并论,”我说,“要是她能下床动手,我们的蛋糕恐怕一块都卖不出去了。”她躺在被窝里,隆着身体,样子堪比秧鸡。你只能通过褥子的聒噪声来判断她还在呼吸,哪怕女儿还站在身旁给她扇扇子,她脸颊上的头发竟一丝都没有动弹。我们就这样看着她的双手换来换去,一刻不停。“她睡着了吗?”凯特小声问道。“她只是看着卡什在那边锯木。”女儿回答说。我们也能听到他锯木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某人在打鼾一样。她的项链和她那红色的帽子配极了,你想都想不到,它只花了二十五美分。

我本可以好好来用这笔钱。可是,除了烤蛋糕外,我好像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我可以跟他说,人人都会犯错,但不是所有人都能从错误中全身而退,我就这么跟他说着。她抬起手,轻轻擦了一下汗珠,然后理了理头发。她见我正看着她,眼神就变得空洞起来。

达尔

和弗农一起坐在后廊上。爹歪着身子,把壶盖夹在拇指和食爹指间往后拉,一边倒着鼻烟壶,一边用下唇吸着。我走过后廊时,他们扭头看了看我,然后用葫芦打水喝。“朱尔呢?”爹问。我打小就知道,水在杉木桶里放一放,喝起来味道要好得多。尝一口,温暖中透着凉意,那种微妙的感觉,就像在炎热的七月,杉林里吹过凉爽的风。水至少要放上六个小时,还要用葫芦喝。绝不能用金属容器舀来喝。

最好是在晚上。我常常躺在走廊的草垫上,听着周围的动静,等大家都睡着,我就起身来,朝水桶走去。一切都是黑色的,隔板是黑色的,连水面上都有一个虚无的圆孔,在我用勺子搅动水面之前,或许还能在桶里看到一两颗星星,又或许,在我还没有将水喝下去之前,能在勺子里看到一两颗星星。随后,我长大了一些,也更加强壮了。到了那时,我总会等到他们都睡着,然后衣角上挽,躺在那里,听他们睡觉时发出的声音,用心感受自己,感受着清凉的沉寂吹上身来,想象着那边的卡什是否也在黑暗中做着同样的事,或许,在我想要或是能够这样做的两年前,他就已经这样了。

爹的外八字很严重,他的脚趾要么抽筋,要么就弯曲着,有的甚至变了形,小脚趾上的指甲已经没有了,都是因为他自小就穿着自制的鞋子在湿地里干重活。爹的短靴就放在凳子旁边,它们看上去就像是用钝斧将生铁砍凿而成的。弗农去了城里。我从未见过他穿罩衣进城。他们说,这都是他妻子的缘故。她还教过书哩。

我将勺子里的沉淀物甩在地上,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嘴。天亮之前是要下雨了。也许不到天亮就要下起来。“去牲口棚吧,”我说,“给马群套上马具。”

他还在那边逗马。他就要穿过牲口棚,走进牧场。那匹马也会不见:只见他一个人站在松树苗间,感觉冷飕飕的。这时,朱尔就会吹响口哨,只一声尖厉,就听得马儿喷响鼻子,然后朱尔就会看见它在蓝色的阴影中一闪而过。朱尔又吹一声,马儿就跃下斜坡,它四肢紧绷,竖起的耳朵快速扇打着,一双不对称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接着,它又纵身一跃,在二十英尺远的地方停下,侧着身子,然后扭头看向朱尔,一副嬉耍而又警觉的模样。“马兄弟,快过来。”朱尔说。它还真的抬起脚,像风一样飞驰而来,身上的毛都竖起来,像无数的火舌在打转。它甩着尾巴,摆起鬃毛,转溜着眼睛,又一次短冲,然后停下,腿脚合拢,看着朱尔。朱尔从容地向它走去,双手放在两侧。若是不看朱尔那移动的双脚,阳光下的他们,还真像两座野人雕像。

就在朱尔快要碰到马时,马突然后脚站立,向朱尔扑去,紧接着,一阵纷乱的马蹄让朱尔眼花缭乱,就像不断扇动翅膀时产生的幻觉。此时的朱尔,在马儿高昂的胸部下方,像蛇一样灵巧而迅速地躲闪。眼看马儿就要踩上朱尔的手臂,只见他腾空而起,与地齐平,然后如蛇一般灵巧地躲闪,最后终于牵住马儿的鼻子,落到地上。然后,他们就那样僵持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十分凶狠,接着,马儿往后一拉,把缰绳绷得更紧了,它头往下低,双腿还在打战;朱尔则站稳脚跟,一手挡住马儿的鼻息,一手快速拍打着它的颈背,一边爱抚它,一边责骂它野蛮不羁。

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着,马儿一边颤抖一边呻吟。接着,朱尔如旋涡一般,一转而上,骑上马背,动作快如鞭策,而且身在半空就已经摆好了骑马的姿势。马儿也随即低下头,叉腿而立,准备出发。马儿一路跳下山,马背前后耸动着,朱尔像蚂蟥一样贴在马肩隆上,走到栅栏处时,马儿突然四脚合拢,又一下子刹住。“好了,”朱尔说,“闹够了,就别折腾了。”

到了牲口棚时,马儿还没停下,朱尔就从马背上滑下。接着,马儿走进了畜栏,朱尔也跟着走进去。马儿头也不回,就朝他踢去,将一只蹄子蹬进墙里,“砰”的一声,犹如枪响。朱尔往它肚子上一踢,马儿扭转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这时,朱尔一挥拳头,从它的脸上打过,却不小心跌进食槽,然后又站了上去。他抓住干草架,埋下头,穿过畜栏顶部和门缝往外窥探。路上什么也没有;这里甚至听不到卡什锯木的声音。他从草架上拖下一抱干草,塞进食槽里。“吃吧,”他说,“一逮着机会就把这鬼东西消灭光吧,你这饱食终日的东西。你个贱种。”他说。朱尔为他就待在外面,就在窗下,在那该死的棺材上又锤又锯。因在那里,她能看见他。在那里,她的每一次呼吸里,满是他敲木和锯木的声音。她似乎看到他在说话。他说,看我(把棺材)给你做得多好。我也曾让他到别处去。我说,天哪,你想看她躺在里面吗?似乎在他很小的时候,她说过,如果有肥料,她会养一些花,于是他就拿着烤面包的锅,去马棚里装了满满一锅马粪回来。

此刻,还有其他人坐在里面,他们就像一群兀鹰。他们一边等,一边扇着扇子。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成天锯啊钉啊的,让人觉都睡不好。她的双手搭在被子上,像两只被挖出来的老根,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我能看见扇子和

杜威·戴尔

的一只手臂。我说,能不能就让她一个人待着。锯啊,敲啊,扇子扇得空气在她脸上迅速流动,她那么累,还怎么呼吸,更何况那该死的扁斧还总是敲个没完。敲个没完。敲个没完。敲个没完。结果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停下来看看,然后夸他是个好木匠。如果从教堂上摔下来的是我,而不是卡什,如果那满载木头的车是压在我身上,而不是爹的身上,那么村子里的那些浑蛋就不会都来盯着她看了,如果有上帝,那么这会儿,他干什么去了呢?仿佛只有我和她在一座高山上,我们将岩石滚下山,砸在他们的脸上,我们搬起岩石,砸向他们的脸和牙齿,以及其他一切上帝创造的部位,直到她安静下来,而且那该死的扁斧也不再敲个没完。再敲一下,我们就清净了。达尔们看见他转过角落,走上台阶。他也不看我们,就说:“你们我准备好了吗?”“把马套好了吗?”我说。我又说:“等一下。”于是他停了下来,看着爹。弗农站着不动,吐了一口痰。他做出一副得体的模样,故意往走廊下的灰尘里吐去。爹用手轻轻地揉着膝盖。他往山崖外望去,看向远处的平野。朱尔看了他一眼,又走到水桶那里,喝水去了。“我可不喜欢扭扭捏捏。”爹说。“那可是三美元哪。”我说。爹的驼背处,汗衫已经褪了色,颜色看起来比其他地方浅。他的汗衫上没有汗迹。我也从没见他的汗衫上有过汗迹。他二十二岁那年,在太阳下干活,晒出病来了,于是他就对人们说,他要是出汗,就会死。我想他一直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可要是她等不到你回来怎么办,”他说,“她会失望的。”

弗农往灰尘里吐着痰。天亮之前就要下雨了。“她可是盼着呢,”爹说,“她巴不得立刻就起程。我是知道她的。我答应过她让大家在这儿准备好,她可是盼着呢。”“那样一来,我们就一定要那三美元了。”我说。他往远处的山野望去,双手在膝盖上轻轻地揉着。他的牙齿已经脱落,吸鼻烟的时候,嘴唇就不断往里边抿。他的下巴长了胡楂,看起来就像一只老狗。“你最好快做决定,我们也能快点过去,赶在天黑之前装进去。”我说。“妈的病还没那么严重,”朱尔说,“闭嘴,达尔。”“没错,”弗农说,“一个星期以来,她就数今天的精神最好了。等到你和朱尔回来,没准她就可以站起来了。”“你要知道,”朱尔说,“你来看她已经够频繁了。你也是,你们大家都是。”弗农看着他。朱尔的眼睛就像灰白的木头,嵌在那涨红的脸上。他比我们所有人都高出了一个头,他总是比所有人高出一个头。我对他们说,正因如此,妈打他和宠他的时候才更多一些。因为他在屋子里转悠的时候更多。所以他的名字才叫朱尔1,我是这么对他们说的。“闭嘴,朱尔。”爹说,不过,爹好像也没听得多认真。他望着远处的平野,双手揉着他的膝盖。“要是她等不到我们回来,”我说,“你可以借用弗农的牲口,我们能赶上你。”“啊,闭上你的臭嘴。”朱尔说。“她想跟我们一起走,”爹揉着膝盖说,“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烦了。”“她就在那儿躺着,看着卡什削那该死的……”朱尔说。他说这话时,样子刻薄又凶狠,可最终却没有说出那个词。就像一个小男孩,在黑夜里拼命使出自己的勇气,却突然被自己的吵闹声吓了一跳,于是噤住声。“她想坐我们自己的马车,”爹说,“知道是自己的东西,她躺着都要舒坦些。她以前也是个惯用自家东西的女人。这点,你最清楚不过了。”“那么,就让她坐我们自己的车吧,”朱尔说,“可谁又说得准—”他看着爹的后脑,眼睛像灰白的木头。“呸,”弗农说,“她能撑到一切都准备好的,她的时辰还没到。再说,现在的路也好走了,你们很快就能送她到镇上。”“这天定是要下雨了,”爹说,“我运气不好,一直都不好。”他双手揉着膝盖说,“都怪那个医生,他还撒谎说随时都可以来。这么晚了,也没见他来个信儿。如果他明天来,告诉她时间已经近了,她可是不会再等了。我是知道她的。不管马车有没有准备好,她都不会再等了。到那时,她会难过的,我可不想她还活在人世时,让她难过。她妈家的墓地在杰弗逊,她的亲人们就在那里等着她,她已经迫不及待要赶去了。我答应过她,我和孩子们会尽快赶着骡子载她去那儿,好让她安息。”他双手揉着膝盖,说,“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烦了。”“好像有谁在赶着把她送去那儿似的,”朱尔又用那刻薄而凶狠的语气说道,“卡什还整天在窗前,又锤又锯—”“那是她自己希望的,”爹说,“你不喜欢她,对她也不好。你就从来没对她好过。我们可不想欠任何人的情,我和她一样。她知道是自己的骨肉在为她锯木板、钉钉子,心里会踏实些。她一向不愿别人来为她收拾摊子。”“那可是三美元哪,”我说,“你希望我们去还是不去呢?”爹揉着膝盖说:“我们明天天黑之前就会赶回来。”“唉—”爹说,他头发蓬乱,凝望着远处的平野,一边慢慢地吸着鼻烟。“说呀。”朱尔说。他说着走下了台阶。弗农又往灰尘里吐痰。“好吧,明天天黑之前就回来,”爹说,“我不会让她再等了。”

朱尔往回一瞥,然后转过房子去。我朝大厅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声音。我们的房子是顺着山势往下倾斜的,所以,随时都有微风斜向上吹过大厅。要是一片羽毛落到前门边,便会被吹起来,随风掠过天花板,然后斜着向后飘,飘到后门,再遇到下转的风—声音也是这样。所以,当你走到大厅时,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有谁在头顶用空气交流。

1朱尔的英文 Jewel一词有“宝贝”的意思。——译者注科拉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场景,就好像他知道再也见不到她了一这样,

安斯

·本德伦将他从妈的终榻前赶走,让他再也见不到她。我总说,达尔和别人不一样。还说,他是唯一一个继承了他母亲的特点、天生就有恻隐之心的人。不是朱尔,不是那个她辛苦生下来,又如此娇惯和宠爱,最后却对她乱发脾气甚至怨骂她的儿子,他不断做坏事来折磨她,到头来,还得我随时站出来阻止他。他是不会来和她告别的。他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赚取那额外的三美元,哪怕要以不能和母亲吻别为代价。他才是彻彻底底的本德伦家的孩子,谁也不爱,什么也不在意,只希望贪便宜。

塔尔

先生说,达尔要他们再等等。他说,达尔差点就跪下来,求他们不要逼他在这个时候离开他妈。可这并不管用,安斯和朱尔一定要赚那三美元。但凡认识安斯的人,都不指望他会改变主意,大家只是寄希望于那个将她多年的牺牲和偏爱付之东流的儿子朱尔—他们可别想蒙我:塔尔先生竟然说本德伦太太最不喜欢的就是朱尔,但是,我可比他还清楚呢。我知道她偏心他,因为他身上有着与她相似的性格特点,正是因为这种性格,她才得以忍受安斯·本德伦。塔尔先生说,她应该毒死他的—为了三美元,竟然不来参加垂死的妈的吻别仪式。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连续三个星期来,我只要一有时间就过来,没有时间也会抽时间过来,将我自己的家庭和担子丢在一边,只是为了让她在咽气时能有个人陪着,为了留一张熟脸在身边,为她打气,不让她独自去面对那伟大的未知世界。这也没什么,因为我就是这么希望的。可是,谢天谢地,我希望留在身边的是我自己的家人,我的骨肉,因为只有我的丈夫和儿子们才能给我最好的祝福,尽管他们有时候也很麻烦。

她是一个孤独的女人,孤高自傲,还在人前装样子,隐瞒着他们令她感到痛苦的事实。她的尸体在棺材里还没有冷却,他们就要把她运往四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埋葬,这是违背上帝意志的。还不让她和本德伦家的人躺在同一片土地上。“可是她想去,”塔尔先生说,“和娘家人躺在一起,是她的愿望。”“那她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呢?”我说,“没有人会阻挡她,即便她的小儿子也不会拦她,他差不多已经长大,就像其他几个儿子一样,变得自私,而且铁石心肠。”“那是她自己的意思,”塔尔先生说,“我听安斯说过,那是她自己的意思。”“你当然会相信安斯了,”我说,“像您这样的人就会相信他。你还别说。”“我相信他,是因为,这件事他说不说都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塔尔先生说。“你还别说,”我说,“不管是活着还是死后,女人就该与丈夫和孩子待在一起。你希望我死的时候离开你和女儿们,去亚拉巴马州,背弃与你们同甘共苦、至死不渝的意愿吗?”“唉,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说。

我也希望如此。为了表示我对基督徒丈夫的敬爱,为了不让他操心,也为了体现我对基督徒孩子们的爱和尊重,我希望过上上帝和人类眼中的正确生活。因此,当我怀着责任感躺下时,被爱人的面孔围绕就是我所得的回报,每一个我爱的人都献给我送别之吻,这就是对我的回报。不像安迪·本德伦一样,孤独地死去,还要将她的骄傲和破碎的心隐藏起来。死了也好。她躺在这里,支撑着头,看着卡什做棺材,生怕他偷工减料似的,而其他几个男人,什么也不关心,只想着是否来得及赶在下雨涨水之前赚那额外的三美元。如果他们没有决定去拉最后一趟车,那么,就会将她裹在被子里,先用马车拉她过河,再停下来,让她以基督教的方式死去。

达尔不一样。这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场景了。我曾一度对人性失去信念;怀疑让我甚是苦恼。可是,上帝将我的信念归还给我,还向我揭示了他对生灵的博爱。不是朱尔,不是那个她一贯宠爱的儿子,不是他。他还惦念着那额外的三美元。是达尔,是人们口中那个奇怪、懒惰,和安斯差不多、成天混日子的儿子;而卡什,则是一个好木匠,他总有做不完的木活;朱尔呢,净做些捞钱的活儿,要么就总是惹人闲话;还有那个接近赤裸的丫头,总是拿着一把扇子,站在安迪身后,只要一有人来和她说话或者宽慰她,她就立刻抢过话,好像不让别人靠近她似的。

还是达尔。他走到门口,就站在那儿,看着他垂死的母亲。他只是看着她,这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上帝的博爱和仁慈。我知道,她对朱尔,只是装装样子,而她和达尔之间,才有着真正的理解和关爱。他只是看着她,也不进去,不让她看见他,见了也伤心,他知道安斯要将他从母亲的终榻上拉开,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她。“你想怎么样,达尔?”杜威·戴尔一边摇着扇子一边说道,声音大而急促,似乎连他也不让靠近。而他也只是看着垂死的母亲,再多的话也只能埋在心里。杜威·戴尔是我第一次和莱夫一起下棉田。爹不能出汗,因为如果出这汗,他就会死,所以,大家都赶来帮忙。而朱尔则什么也不管,他和我们不亲,我们并不相亲相爱。卡什则似乎要把那些漫长而炎热、糟糕又暗淡的日子锯成板条,然后装订成什么东西。爹以为,邻居们总会相互帮忙,却没发现自己总是让人家来帮忙。我也不指望达尔能来帮忙,他坐在那超级大的桌子旁,他的眼睛里已经不是食物和台灯,而是脑海里那一片深掘的土地,土地之外,还有一些遥远的坑洞。

我们下到棉田,一路摘着棉花,树木之间的间隔越来越小,于是形成了秘密的树荫,我和莱夫各自拿着麻袋,躲在秘密的树荫下摘棉花。麻袋半满的时候,我就开始问自己要不要继续摘,因为我说过,如果走到树荫处,麻袋就满了,那可怪不得我。我说过,要是走到树荫处,麻袋还没有满,就说明我不是摘棉花的料,就还要转到下一排摘,可要是麻袋已经满了,我也就没办法了。我们一路摘着朝树荫处走去,目光会一起落在他的手或者我的手上,而我什么也没有说。我说:“你在干什么?”他说:“我在往你的麻袋里摘。”因此,当我们摘到这一排结束的时候,我的麻袋已经满了,而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这件事不能怪我,我也没有办法。就在那时,就在我看见朱尔的那一刻,他已经明白过来。他也不开口,就“说”1他已经明白了,就像他对我“说”妈就要死了一样,我知道他是明白的,因为,如果他开口说自己明白,我就不会相信他在那儿看到过我们。可是,他“说”他已经明白了,而我也不开口,就“说”“你要告诉爹,让他伤心死吗?”他也不开口,“说”,“何苦呢?”我之所以能和他这般既能相互领会又心生厌恶地谈话,是因为他能够明白。

他就站在门口,看着她。“你想怎样,达尔?”我“说”。“她就要死了。”他“说”。塔尔这个老蠢蛋正在赶来,看她死了没,而我可以糊弄他们。“她什么时候会死?”我“说”。“在我们回来之前。”他“说”。“那你为什么带朱尔来呢?”我“说”。“我要让他帮我装货。”他“说”。

1这里加引号的“说”,并不是指开口说,而是神情传递信息,是我和朱尔之间的相互领会。塔尔斯不停地揉着他的膝盖。他的外衫已经褪了色;一只膝盖上安还打着补丁,补丁上的哔叽布片是从他星期天穿的裤子上剪下的,已经磨得像铁一般光亮。“没人比我更讨厌这样了。”他说。“人时不时也该往前看,”我说,“可是,不管迟早,都免不了有害处。”“她想即刻就动身,”他说,“再怎么说,杰弗逊也够远的。”“可是,现在路也好走了。”我说。今晚铁定会下雨。他的家人埋在纽霍普1,离这儿不到三英里。可他就娶了这么一个女人,从她家到这儿,骑马快也要一天,而她还偏偏死在他之前。

他望向远方的平野,揉着他的膝盖。“没人比我更讨厌这样了。”他说。“他们回来还有一会儿呢。”我说,“免不了让人担心。”“那可是三美元哪。”他说。“说不定,他们根本不用急着赶回来呢,根本不需要,”我说,“我是这么希望的。”“她快不行了,”他说,“她已经打定主意了。”

事实上,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样的生活无比艰难。至少对某些女人来说是这样。我宁愿妈活到七十多岁。她不管日晒雨淋,每天不间断地劳作;自打最小的孩子出生后,她就从没有生过一天病,直到有一天,她四处望了望,然后走进屋去,拿出一件装饰着蕾丝的晚礼服穿上,这件裙子,她可珍藏了四十五年,从未体面地穿出来过。接着,她躺在床上,拉起罩子,闭上了眼睛。“你们要照顾好你们的爹,”她说,“我可是累了。”

安斯双手揉着膝盖。“这是上帝所赐。”他说。这时,我们还可听到卡什在角落外又锤又锯的声音。

没错。再没有比这更真的了。“上帝所赐。”我说。

那个男孩走上山来。他扛着一条足有他那么长的鱼。他把鱼挂起来,像大人一样,口中一声哼响,转身吐了一口痰。鱼足有他那么高。“那是什么?”我说,“是猪吗?你从哪里弄来的?”“在桥下,”他说着把那东西翻过来,这一面,打湿的地方,灰尘已经结了块,凸起的鱼眼睛也糊上了灰尘。“你要把它放在这儿吗?”安斯说。“我要给妈看。”

瓦达曼

说着朝门的方向看去。我们可以听到风中的说话声。卡什也还在那儿又锤又锯。“有人在里面呢。”他说。“那是我的亲戚,”我说,“他们见到这鱼也会很高兴的。”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门口。接下来,他用脚把鱼翻了过来,用脚趾戳它鼓起的眼睛,还一边往里面抠。安斯还是望着远处的平野。瓦达曼一会儿看着安斯的脸,一会儿又转眼看看门口。然后,他转身朝房子的角落走去,这时,安斯头也不回地叫住了他。“你把那条鱼洗干净。”安斯说。

瓦达曼停下来。“为什么不让杜威·戴尔来洗呢?”他说。“我叫你洗。”安斯说。“啊,爹。”瓦达曼说。“你来洗。”安斯说。他也没有回头。瓦达曼只好退回来,拿起鱼。这鱼从他的手中滑落,将打湿的灰尘弄在他身上,然后掉在地上,又弄了自己一身灰尘,它嘴大张着,瞪着眼睛,就像羞于死去一般,急匆匆地又躲回到尘埃里。瓦达曼咒骂着它。他像个大人一样,叉腿骑在它的身上。安斯仍然没有转过头。瓦达曼再次拿起它,像抱木柴一样,两手抱着它,绕过屋子去。它从头到尾搭在他身上,足有他的身体那么大。

安斯的手腕从袖子里露出来,甩动着: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他穿什么衣服看起来像是自己的,都像是朱尔穿旧了给他的。然而,那并不是朱尔的。他虽瘦削,手臂倒是很长。不同的是,他衣服上没有汗迹。仅凭这一点,就可判定这是安斯的衣服,错不了。他的眼睛就像烧焦的煤炭,嵌在脸上,两眼望着远处的平野。

当阴影漫上台阶时,他说:“五点了。”

就在我起身时,科拉走到门口,说该起程了。安斯伸手拿过鞋。“好了,本德伦先生,”科拉说,“你还不打算起来吗。”他开始穿鞋,一脚踩进鞋里,他做任何事都是这个样子,好像希望自己真就不能做,也就真的不用费力去做。当我们走上大厅时,只听得他步伐沉重,鞋子像铁鞋一般在地板上拖过。他走到她的门口,眨着眼睛,似乎越过了眼前所见,仿佛看到她坐在椅子上,或是正在扫地,他看向门内,却每一次都吃惊地发现她躺在床上,而杜威·戴尔还在给她扇扇子。于是他就站在那儿,似乎再也不打算动弹什么的。“好了,我想我们最好出发了,”科拉说,“我还要去喂鸡。”这天肯定是要下雨了。那样的云是骗不了人的,而有了那些棉花,每一天才好似上帝赐予的。那对他来说有别样的意义。这时,卡什还在修理木板。“需不需要我们帮忙?”科拉说。“如果需要帮忙,安斯会告诉我们的。”我说。

安斯并没有看我们。他四处看了看,非常惊讶地眨着眼睛,好像看到妈躺在床上有多么吃惊似的。要是卡什在帮我修葺牲口棚的时候有那么认真就好了。“我对安斯说过,他们不用急着赶回来,”我说,“我是这样希望的。”“她已经打定主意了,”他说,“我想她是一定要走的。”“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事,”科拉说,“愿上帝宽慰你。”“至于那些玉米……”我说。我对他说过,她现在病着,家里忙得不可开交,我可以过来帮忙。和四邻的人们一样,我也帮了他不少,现在想不帮都不行了。“或许她能撑到你忙完农活呢。”我说。“除非那是上帝的旨意。”他说。“愿上帝宽慰你。”科拉说。

要是卡什帮我修葺牲口棚的时候有那么认真就好了。我们走过时,他抬起头说:“别指望我这个星期就给你弄好。”“不急,”我说,“什么时候都可以。”

然后我们上了马车。科拉把蛋糕盒放在膝盖上。这天是肯定要下雨了。“我不知道他能做些什么,”科拉说,“真的不知道。”“可怜的安斯,”我说,“她督促他干活都有三十年了。我估计她也累了。”“我倒想她再督促他三十年,”凯特说,“若没有她,他也会在摘棉花之前再找一个的。”“我想卡什和达尔可以结婚了。”埃拉说。“那可怜的孩子,”科拉说,“可怜的小家伙。”“朱尔呢?”凯特说。“他也可以了。”埃拉说。“嗯,”凯特说,“我想他快了。我是这么想的。我希望这里不止一个女孩不愿看着朱尔被束缚。不过,他们根本不用担心。”“为什么呀,凯特!”科拉说。这时,马车开始吱嘎地向前摇去。“可怜的小家伙。”科拉说。

今晚肯定要下雨了。是的。马车之所以会吱嘎作响,是因为天气太干燥,这可还是伯赛尔家造的马车啊。但是,它会好的。一定会好的。“她既然说过,就应该买下那些蛋糕的。”凯特说。

1New Hope,字面意思为“新希望” 。——译者注安斯该死的路。还有,这天肯定是要下雨了。我站在这儿,仿佛这有千里眼一般,能看到天幕就像一堵墙,横在他们身后,横在他们和我的承诺之间。我竭尽全力,集中精神去做每一件事,可是那些作孽的孩子。

路就横在那儿,一直通向我家门口,凡是霉运,总能找准那道门,进进出出。我对安迪说过,路过时,总希望好运就住在路上,而她则以妇人的眼界说:“那你就干脆起来,到外面去。”可是我告诉她,这根本和运气无关,因为上帝造路,就是用来行走的—不然,为什么他要让它们平铺在这土地之上呢。每当他打算让什么东西一直移动,他就会造出横躺的东西,像一条路、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而他要想让什么东西静止不动,他就会造出竖直的东西,像一棵树或是一个人。所以,他从不让人们住在路上,我说,是先有路还是先有房子呢?你见过他把路建在房子边上吗?从没见过吧,我说。现在的人总喜欢把房子建在一些地方:凡是有人坐马车经过,都能将口水吐在门口。人们总是孜孜不倦,总想着去到别的地方,而他则希望人们像一棵树,或是一排玉米那样站着。因为,如果他要人们一直移动,或是去什么地方,那他不得让他们腹部贴在地上,像蛇一般前行啊?他可是有理由这样做的。

可如今,路修在这儿,所有的霉运都能悄悄找着道,径直来到我的家门口,还以它的名义给我扣上各种税。也不知卡什从哪儿得了要学木匠的想法,还要我们在他身上花钱,若是没有路,他可想不到这方面去;还害得我从教堂上摔下来,一连六个月手都抬不起来,如果他学成木匠,这一带也少不了活计,不过,我和安迪就得做牛做马了。

还有达尔。总是叫我不要管他。这群不争气的儿子。我也不是害怕干活;我能养活自己和家人,还给了他们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他眼里全是那块地,他要去做自己的事,我可就少了帮手。我对他们说,一开始他眼里全是那块地,这没有错,因为土地上的路是竖直的;然后,直到那条路被横转过来,他的眼里依旧全是那块地,于是他们就开始逼我不要管他,还以法令的名义让我少了帮手。

还要让我出钱。她本来是一个无病无痛、身体健壮的女人,可是自从有了那条路后,一切都变了。她倒下了,就躺在床上,什么也顾不得。“你病了吗,安迪?”我说。“我没有病。”她说。“你只管躺下休息,”我说,“我知道你没病。你只是累了。你只管躺下休息。”“我没病,”她说,“我会起来的。”“躺好休息,”我说,“你只是累了。明天就可以起来了。”而她就躺在那儿,那个曾经无病无痛、身体健壮的女人,自从有了那条路后,一切都变了。“我可没请过你来啊,”我说,“你要做证,我可从来没请过你。”“我知道你没请过我,”

皮博迪

说,“我肯定你没请我。她呢?”“她在床上躺着呢,”我说,“她只是有点累了,可是—”“你出去一下,安斯,”他说,“到走廊里坐一会儿。”

到头来,还要我出钱给她医病,而我的牙齿已经落光,只盼着有一天能有些结余,让我去补补牙,这样也能像正常人一样吃上帝赐予的粮食。再说,直到那天前,她都和地方上的其他女人一样,无病无痛、身体健壮。硬要赚那三美元是要付出代价的。孩子们不得不出去赚它,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此刻,我又仿佛有千里眼一般,看到一帘雨幕横在我和孩子们中间,它像一个无赖,从那条路上来,好像这大千之地,就没有别家的房子让它去淋似的。

我以前也听到人们抱怨自己运气不好,那也是该得的,因为他们本来就有罪。可我不认为自己是被诅咒了,因为我没做错什么,自然也没什么可诅咒的。我承认,自己并不虔诚。可是我心存和平,这我是知道的。比起那些虚伪的人来说,我做事一向不好不坏。我知道老天爷会眷顾我,就像眷顾一只掉落的麻雀1。说起来,一个缺衣少食的人竟然会被一条路难倒,这也够悲哀的。

瓦达曼绕过屋子来,膝盖以上都是血淋淋的,脏得像头猪,肯定是用斧头砍了那条鱼,没准还把它扔掉,然后撒谎说是被狗吃了。罢了,他也没比那几个年长的哥哥好到哪里去。他走了过来,看了看屋子,然后坐在台阶上,一句话也不说。“哟,”他说,“我是彻底累喽。”“去洗洗手吧。”我说。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以后,哪个女人能像安迪那样含辛茹苦地抚养他们。这点我可要为她说句话。“这鱼的血和内脏多得就像猪一样。”他说。这鬼天气让我费尽了精力,我可是什么也上不了心。“爹,”他说,“妈的病情又加重了吗?”“去洗你的手吧。”我说。可我就是上不了心。

1《圣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二十九节,“两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译者注

达尔

周,他去了镇上。他颈背上的头发剪得很短,发线与太阳晒这到的地方之间露出一道白杠,仿佛白骨的接缝。他一次都没有回头看。“朱尔。”我说。坐在马车上,仿佛路在往后退,骡子快速扇动的两耳之间,似乎形成一条隧道,路也如丝带一般消失在马车之下,而马车的前轮则像一个线轴。“朱尔,你知道吗,她就要死了?”

两个人生了你,而其中一个就要死了。世界就是这样完蛋的。

我对杜威·达尔说:“你希望她快点死,这样你就可以去镇上了,是吗?”尽管我们俩都心知肚明,可是她不会说出来。“你之所以不说,就连说给自己听也不愿意,那是因为,一旦你说了,你就会意识到那是真的,是吗?可现在,你已经知道那是真的了。为什么不说呢,就算是对自己说?”她当然不会说。她只是一直说着,你要告诉爹,让他伤心死吗?“你不能相信那是真的,因为你无法相信杜威·戴尔,杜威·戴尔·本德伦运气这么差,是吗?”

夕阳已在水平线上徘徊了一个小时,那姿态宛若血红的鸡蛋停靠在一团积雨云上;阳光已呈紫铜色,眼前是一片不祥之兆,鼻下弥漫着如硫黄一般的闪电气息。皮博迪到来时,他们就得用绳子了。他吃了冷的青菜,肚子胀满了气。他们用绳子把他从路上拖起来,像气球一样晃荡在充满硫黄味的空气里。“朱尔,”我说,“你知道安迪·本德伦就要死了吗?安迪·本德伦就要死了?”皮博迪斯最终还是来请我了,我说:“他终于把她折腾得不行了。”安我说,这也未必是坏事,最开始我也不愿意去,因为那时我兴许还能做点什么,将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上帝啊。我想,天堂里或许也有医学院那一套愚蠢的道德观,或许来请我的还是弗农·塔尔,他总是掐准了时间来,弗农总能掐准时间,他总能为安斯把钱用到好处,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可是,等到天色稍晚,我就知道,来请我的只能是安斯了。我知道,在这样的暴风天气里,需要请医生的,也只能是那个倒霉的男人。我还知道,当安斯最终意识到需要请医生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我走到山泉处,下了马车,拴好马,太阳已经沉到一片黑云之后,那黑云宛若上下倒置的山脉,又如一车煤渣倒在那里,四下里也不见风影。还没走到那里,我就听到卡什在一英里以外锯木的声音。安斯则立在路尽头的悬崖边上。“马呢?”我说。“朱尔带走了,”他说,“除了朱尔,也没人能驯得住它。我想,你得走上去了。”“我可重二百二十五磅,要我走上去?”我说,“要我从那该死的崖壁上爬上去?”他就站在那儿,在一棵树旁。上帝让树长根,却让安斯·本德伦生脚,这可真是大错特错。要是他能把他们交换一下,那么这个村子就不必担心森林有一天被砍伐殆尽了,甚至连其他村子都不用担心了。“你要我来做什么呢?”我说,“要我待在这儿,在云散风起时,被吹到别的村子去吗?”即便是有马骑,我也得花十五分钟,穿过牧场,爬到山顶,然后来到房前。这路就像弯曲的四肢,被风吹起,撞在悬崖上。安斯已经十二年没有进过城了。他的母亲是怎么爬上去把他生下来的呢,他也不愧是他母亲的孩子。“瓦达曼去拿绳子。”他说。

不一会儿,瓦达曼就拿着绳子出现了。他把绳子的一头交到安斯手上,一边沿路往下走,一边放着绳子。“你拉紧点,”我说,“我已经把这次出诊记在账本上了,所以不管我去还是没去,都要收你的钱。”“知道了,”安斯说,“你能爬上来的。”

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转身回去,真是见鬼了。一个七十多岁的人,重二百多磅,还要被绳子拉着在一座该死的山上爬上爬下。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一定要凑齐那五万美元死账,才肯收手。“你的妻子在搞什么鬼,”我说,“偏偏病倒在这该死的山上?”“真是不好意思。”他一边放开绳子,一边说道。绳子就被他丢在原地,而他转身朝房子走去。这时,还可见一些天光,如硫黄火柴一般。木板也像一根根火柴。卡什并没有回头。弗农·塔尔说他将每一块木板拿到窗前给安迪看,让她来选。那孩子快赶上我们了。这时,安斯回过头看着他。“绳子呢?”他说。“你不是把它扔那儿了吗,”我说,“不过,还是先别管绳子。我等会儿还要下山去呢。我可不想待在这儿,让暴风雨袭击。一旦被吹走,不知要吹多远呢。”

那丫头还站在床边,给她打扇子。我们进去时,她扭头看着我们。近十天来,她就像死人一般。我想,她长久以来离不开安斯,甚至都无法去改变了,如果死亡是一次改变的话。我还记得,小时候总以为死亡是一种生理现象;如今我知道,那不过是意识的功能—而意识是指遭受丧亲之痛的人的意识。虚无主义者说,死亡就是结束;而信奉正统基督教的人则认为,死亡是开始;事实上,死亡不过是让那些单身住客或是一家子住客搬离他们的住所或者镇子。

她看着我们。只有一对眼睛看起来还在动着。那眼睛仿佛触碰着我们,不是触碰我们的视觉,也不是触碰我们的感觉,而是如水管里冒出的一股水,那一瞬间,就好像从喷嘴里分离出来了,仿佛根本没经过水管。她也不看安斯一眼。只是看着我,然后看了看那孩子。她躺在被子里,如同一根腐烂的棍子。“安迪太太。”我说。这时,丫头仍没有停下来,还在打着扇子。“感觉怎么样,我的姐妹?”我说。她的头搭在枕头上,面容憔悴,她看着那孩子,说:“你可是选对了时候把我送走,连暴风雨都引来了。”接下来,我叫安斯和那孩子出去。她看着那孩子走出屋子。她一动也不动,除了那双眼睛。

我出去的时候,他和安斯在走廊里,那孩子就坐在台阶上,安斯则站在一根柱子旁,他甚至都没有靠在上面,他的手臂悬吊着,头发立了起来,缠结在头上,就像一只丧气的公鸡。他转过头,朝我眨了眨眼。“为什么不早一点来请我呢?”我说。“一会儿有这样事,一会儿又有那样事,”他说,“那些玉米和孩子们也要忙着应付,杜威·戴尔在好好照顾她,乡亲们也来帮忙,于是我就想……”“该死的钱,”我说,“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我因为别人没付钱就难为人家?”“也不是因为钱,”他说,“我只是在想……她要去了,是吗?”那个小家伙还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他的身形,在硫黄色的光线中,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小。这个村子有一个麻烦:所有的事,天气,不管什么,都停留得太久。就像我们的河流和我们的陆地:迟钝、缓慢,又猛烈;这样一来就形成或是创造了一种无法改变的、令人不安的生活景象。“我知道她,”安斯说,“我一直都知道。她已经打定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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