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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2 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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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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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历史

八卦历史试读:

简介

中国历史太长,讲历史多离不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皇皇盛世,几乎一样长久的变乱年代则常被轻描淡写。但是,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大一统时代的光明,都在前一个变乱年代里孕育。新一段历史的起草往往不在盛世之初,而在乱世之末。刀枪剑战和巧言虚辞交加的春秋战国时代、多族碰撞与殷殷礼佛的两晋南北朝时代、更国换帝如走马灯的五代十国时代、脆弱的统一孱弱的军事与超级发达的文化并存的宋辽金蒙时代,都各有各的气质。乱象纷呈,变乱使一切俱废重组,乱世有一切重新开始的期待。乱世可展示最彻底的人性,乱世中有最多传奇的人与事,乱世更有故事。

第一章 史海钩沉

焚书:李斯和秦始皇在专制路线上又一默契

【国宴风波】

沸沸扬扬的焚书事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最终的原因都很清楚,当然是秦的决策人秦始皇颁布了焚书令;原因的原因也很清楚,那是因为丞相李斯的上书建议。

李斯上书是专长,在对他的历史记载里,有过好几次上书的记录。最出名的是《谏逐客书》,文采飞扬,妙喻连珠,是秦之难得的好文;最糟糕的当是关于焚书的上书,是秦之不该得的坏文。

李斯上书并非来自作文的冲动,他是文人不错,同时他更是立志当官并果真当上了大官。曾经为士和已经入仕的双重经历,对观察他的上书尤为重要。

上书的原因来自咸阳宫的一次争议,这是发生盛大宴会上的偶发事件,可把它称作“国宴风波”。而国宴风波则因为制度之争,制度之争说白了就是“古今之争”,即过去的分封制与秦推行的郡县制之间的争论——二者的分歧是一个老问题,同时也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场斗争迟早要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一场存在已久的斗争,虽说它的到来不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但它真的爆发时,我们仍然可以研判,爆发的时间、地点是否合适。而这一点,可能影响到斗争的最终走向。

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置酒宴,举办招待酒会。这次官方的正式聚会,估计参加者众,文武百官想必尽数出席,连七十位博士也都受邀到场。一场气氛热烈的招待会,在进行中有些不愉快,恐怕秦始皇本人也无法意料。

没有确切的史料解答,秦始皇为什么安排此次大聚会。我们能够掌握的信息是,此时秦一统天下已经八年,北方和南方的形势进一步稳定,秦版图空前广大。北方攻防结合,蒙恬的三十万大军北逐匈奴,收复今内蒙古一带的大片土地,设三十四个县(一说四十四县),并在一条漫长的防御带上开始修筑长城;南方战事与安抚并举,随着南越平定,岭南一带收入版图,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秦以迁徙的策略,让汉人同越人杂处。

南北边地基本安定,当是招待酒会一年前的事,估计不是举办此次宴会的主因。有观点认为,此次宴会当是一年一度的“国庆”招待会,或可聊备一说。以我看,秦始皇设宴招待群臣,很可能关乎都城建设的庆典,比如位于渭水北岸咸阳宫殿群的落成。

此前一百三十多年前,孝公和商鞅决定移都咸阳,拉开了都城建设的序幕。其中的咸阳宫,当是所有宫殿建设中最为浩大的工程,它在昭王时代建成启用。伴随秦统一天下的进程,气魄过人的嬴政,早有把国都建成天下之都的谋划。据说,秦军每征服一国,便安排专业人员绘其宫殿,依样在咸阳附近仿造重建。渭水北岸,高高的坂原,各具特色的六国宫殿由此平地拔起,应该是众星捧月地围绕着先前的咸阳宫,形成蔚为大观的渭北咸阳王宫区。

而举办招待会的公元前213年,恐怕是咸阳都城建设的一个转折点。从建设的时间表上分析,渭北的建设大功告成,渭南宫殿和皇室园林新一轮规划建设即将全面铺开。都城向渭南拓展,昭王是先行者,一座横桥飞架南北,更是一个帝都气度非凡的象征;秦始皇的规划手笔则更大,一北一南双城对峙的空间布局,被后人推崇为“象天”的构造,显示出千古一帝不可一世的霸气。

以一场盛宴作为建设的庆典,只是我的猜度,相比不能确定的原因,完全能够确定的结果则是,由秦始皇名义摆开的这场宴会并不愉快,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争议。

一般的争议都来自意见不合,它的背后是人的价值观的差异和性情气质的冲突,一比高低的辩论,各不相让的是非之争,在酒桌上是常事。而这事发生在“国宴”上,就可能会让情况变得略为复杂。

没有先兆的事件,突发于酒宴进行之际。

秦朝国宴是何种礼仪,我没有看到史书上的记录,估计要比周朝的规范简略,属于周天子举办宴会缩水改造版。但进酒的程序一般不会变,总会从公卿开始为皇帝祝酒,以下类推。轮到参与议政的博士官团队进酒时,气氛想必十分热烈。因为这是清一色的知识分子群体,能说会道,再加上共有七十名之多,即便厅堂再大,队列也会显示出一定的规模。

此时,管博士的官是仆射(读“夜”)周青臣,他领头趋前颂扬说,从前“秦地不过千里”,完全仰仗“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把诸侯国改置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您的威德,自古到今谁人能比呢?

话说得很马屁,但是在酒宴的特殊场合,借酒表忠,话说大些,也属于礼多人不怪。嬴政很受用,史书上说“始皇悦”是实情,不高兴才怪呢。

没想到,关键时刻杀出了一个淳于越。当然这个关键时刻不是议程设定,而是淳于越的发言带来的,他当面向秦始皇表示不同意见:

一是,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一千多年,靠的是分封子弟功臣,来给自己当作辅佐。如今陛下虽然拥有天下,但自己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像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靠谁来救援呢?凡事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还没有听说过。

二是,周青臣当面阿谀,只能加重陛下的过失,这人不是忠臣。

嬴政闻言后什么反应,书里没有记载,但宴会厅里总免不了些许尴尬。此时,唯一的记录是“始皇下其议”,嬴政可能不高兴,却不便发作,打破僵局的最好办法是——面对群臣征求意见:你们同意他的意见吗?

历史,又一次把发言权交给了李斯。

此时的李斯位至丞相,居三公之首,他是在嬴政即位那一年进关入秦的,来到秦国已经长达三十四年。长期在嬴政身边工作,加上位高权重,再加上有雄辩之才,李斯在皇帝尴尬时分不可能袖手旁观。

果然,李斯一言,岂止满座皆惊。【焚书建议】

李斯的焚书提议,是直陈于宴席之间,还是事后上书所为,同一本《史记》上,《李斯列传》和《秦始皇本纪》给出了两种答案。

笼而统之,李斯的观点主张大体如下——

首先是阐述自己的认识论,即对历史时势的认识,突出“与时俱进”的史观。“时变异也”,是他讨论这个问题的出发点。五帝的制度并非一代重复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一代,可是为什么都能治理天下?李斯解释说,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

其次,强调制度和政策的现实必要性,通过对时局的分析,批判复古派。“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李斯的话说得有些重,“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李斯直接点名批驳了,但还在讲道理,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效法呢?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已经平定,法令统一,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

接着,李斯上纲上线了,话锋一转,开始咄咄逼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这番话就等于定性了,意思是儒生之所以要效法古代,目的是以此来诽谤当世,惑乱民心。

分析、评价、定性,李斯在铺垫之后,提出了“惊世骇俗”的焚书建议——

丞相臣斯昧死言: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李斯的这个建议来得不寻常。

先看首句,所谓丞相李斯冒死进言的表达,并非是为表示决心与忠心,也不是客套话,而是臣子对皇帝说话和行文的一种惯例,其本质就是为了突出“君尊臣卑”不同地位的定位。明白这一点很重要,大臣之所谓“臣”,意味着要从思想和行动上臣服于一国之君的“尊位”;至于一般官吏和老百姓,那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君——臣——民”的尊卑,不仅是政治规范,而且还是行为准则。

第二个自然段针对现实的议论,交代古代因为“天下散乱”、“诸侯并作”,引出过去私学泛滥的话题;联系“皇帝并有天下”的现实,认为在是非分明、黑白清晰的时代,私学的害处早已暴露无遗:

一是,会引发民间聚集一起来非议法令;

二是,会助长一种歪风,就是根据自己所学,对朝廷出台的政策指令乱发议论;

三是,会带来政坛上的邪气,入朝不入心,出朝乱议论,在君前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异说法以抬高自己,在民众当中带头制造谤言。

像这样的坏风气坏现象如果不禁止,会出现什么结果?李斯从上和下两个层面分析说,在上面,君主威势就会下降,意思是人家就不买你皇帝的账了;而在下面,朋党的势力就会形成,那就会形成像吕不韦一党的政治势力了。所以,一定要禁止。

第三段才是关键,怎么来禁?李斯长期担任司法长官,主持过秦律修订,列出几条法令对他来说是本职工作、小菜一碟——

规定一,要求史官除保留秦国史记之外,将所有史书烧毁,可谓“内外有别”。

规定二,焚书的具体法条,一是要求集中焚书,除博士官以“职务行为”藏书外,个人收藏的《诗》、《书》、诸子百家著作,全部都要送到地方官那里去统一焚毁;二是禁止言论自由,有敢在一起谈议《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更要灭族抄斩。

规定三,是对执法者的要求,官吏如果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以同罪论处。

规定四,时间期限以三十天为限,拒不烧书的,脸上刺字,并罚做苦力。

规定五,属于免责条款,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不在清除之列。

规定六,属于补充规定或延伸性条款,禁止私学,愿学法令的,“以吏为师”。

以上李斯的系列化主张,在我看来,并非全是在宴会上的言说。很大的可能是,他在咸阳宫的酒会上,只是旗帜鲜明地批驳了淳于越的“复古观”,并指出其危害性,而具体的焚书建议,则是事后“深谋远虑”的结果。

对于宴会上的“复古”言论,李斯在事后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不再追究;二是高度重视,组织更加猛烈的批判;三是乘虚而入,让斗争全面升级。

李斯在秦国政坛属于步步为营的“不倒翁”。他出于吕不韦的门下,却能够成功地摆脱和吕党的牵连,获得嬴政的信任与重用;以楚国游士的身份入秦,却能度过逐客的危机,步入皇帝一人之下的相位——这一切,除他本人的才干之外,还得益于他的远见、谨慎,和对时机的判断与把握。同时,从中看可出他性格气质的影响,作为河流气质“下游型”的知识分子,如何借势和把握借势的时机,李斯深谙其道。

由此带来新的问题:李斯的深谋远虑,何以引发一个被后人口诛笔伐的恶劣事件?对李斯的焚书奏议,秦始皇大笔一挥“可”,是否可以作为秦政正式走向文化专制乃至全面专制的标志?焚书事件的发生,在它的背后还会有哪些不为人注意的原因?【制度大讨论】

围绕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朝堂之上的制度之争,不是第一次。

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完成统一之初,朝廷就此曾展开过讨论。

那一次,是由丞相王绾提出分封建议引起的。王绾认为,诸侯刚刚消灭,而燕、齐、楚地处偏远,如果不在那里设王,就无法镇抚,所以向秦始皇提出了立各位皇子为王的奏议。

秦始皇未置可否,把议题拿到桌面上让大家讨论。结果是,“群臣皆以为便”,大家都说好,可见分封一派在当时的秦国政坛占主导地位,在人数上处于绝对多数。

只有廷尉李斯不以为然。一边倒的声音里,他果断地站了出来,以周的衰亡为例,旗帜鲜明地向秦始皇表示——分封之法不可取:“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亲属很多,可是他们的后代逐渐疏远了,互相攻击,就像仇人一样,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阻止。现在天下靠您的神灵之威获得统一,都划分成了郡县,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这样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这才是使天下安宁的好办法啊。设置诸侯没有好处。”

分封会带来彼此之间的征战,这是李斯提出否定的要点,也是他进行论证的逻辑起点,秦始皇对此深表赞同,当即表态说:“从前天下人都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就是因为有那些诸侯王。现在我依仗祖宗的神灵,天下刚刚安定如果又设立诸侯国,这等于是又挑起战争。想要求得安宁太平,岂不困难吗?廷尉说得有道理。”

借助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语式,决定权通常都掌握在关键人的手里,秦始皇显然是能够决定制度最终选择的关键人物,他一锤定音,以设立了三十六郡的创新制度,结束了第一次朝堂上的古今之争。但这一次的制度之议画上句号,不等于说分封的强大声音从此烟消云散。

今天,我们也许很难明白,王绾的分封之议为什么会在秦权贵大臣中有如此巨大的市场?一个似乎是“倒退”甚至是“复辟”的制度,为什么会有众多追随者?主要的原因恐怕是大臣的心里都会有一份王绾式的担心,那就是统一后的秦帝国地域过大,边远地区“天高皇帝远”,大家担心那里的局面不大容易控制。再一点,就是分封制搞了那么多年,有一套完全可以借鉴和参照的运作模式与制度规定,它足以在各个阶层尤其是公卿大夫阶层,形成习惯成自然的“文化基因”。

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

秦帝国虽然消灭了诸侯,但是凶悍的利剑与铁蹄无法消除诸侯在人们心中的影响。何况,丞相王绾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复古派,他只是一位非典型的分封制度设计者。因为他的分封主张,是指对局部地区的分封,是为了安抚边远地区而采取的制度化安排。这种主张并不是周的分封制的复制或翻版,而是一种带有混合并行意味的新制度——以郡县制为主、郡县和分封合二为一的制度,它大体类似后来西汉推行的郡国制。对此大臣们纷纷称是,我想主要也就是基于其郡国并列的特点,否则,我们容易得出秦廷上下都是一批老古董和保守党的错误印象。

然而,从史书的记载上,我们直到今天也不清楚,王绾提出的设王分封,具体的制度设计到底是怎样的。他提出来的让皇子为王,究竟是多大权限的王?如果是像周朝封国那样的诸侯,可以拥有土地、人口、军队,并享有政治、经济、行政、军事等一切治权,秦始皇一定不会满意。如果是名义上的王,享有经济赋税的特权,其行政和军事权力由中央政府节制,这样的分封其实倒也未尝不可。

一个庞大的帝国,一个天下一统的河山,从战火中突围出来,一下子来到人们眼前,也许这样的局面来得太快,让身居高位的王绾,还来不及考虑未来国家制度的具体细节。这样在朝堂上,他只给我们读史者提供了一个引子,一个关于郡国制制度设计的可能性猜想,便随之成谜。

相比王绾,李斯不仅是鲜明的革命派,他更是注重细节的行政干才,一位思维缜密的务实官员。从他身为小吏就痴迷“帝王之术”的成长经历可以判定,他为天下归一这一天,等待并准备了多年。

在秦并天下之初,力主推行郡县制,大致来自李斯国家利益至上的一贯思想,也会来自他对帝国实施中央集权的信心。更为重要的是,他对分封导致征战存在着隐忧和足够的警惕——而这一点,秦始皇的看法,一定和他高度一致。但从人数上看,他们君臣二人是少数派。

虽说少数派战胜了多数派,但这是一次正常而和平的讨论。无论是王绾提出对边地的分封,获得了绝对多数的响应;还是李斯的不同意见,都可以视作正常的制度选择的讨论。从秦始皇让大家议论,以及最后决策的过程看,它大体是在一种商讨的气氛中完成任务的,属于决策前的正常议事程序。

然而八年之后,分封制又被提出,但事情的发展却惊心动魄。【韩非的幽灵】

历史并没有给出更多的信息,淳于越重提分封话题,是一时兴之所至随口一说,还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从一场欢庆的酒会,到全国烧起同一把焚书的火,可以肯定的是,事态的发展应该说超出了淳于越的意料,甚至也超出了秦始皇的意料。从事件的演进和后果上看,李斯无疑是始作俑者,是事实上的文化纵火犯。

关于李斯焚书的动机,后人评说甚多,代表性的观点有这么两条——

一是为了迎合秦始皇,而迎合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信任,保住自己的官位。所以李斯无所不用其极,把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上纲上线,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忠心,来迎合原本多疑的秦始皇。

二是深受法家愚民思想的影响,不想让民间百姓掌握知识,更不想让他们有独立的思考和思想,认为这样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治理。

第一点涉及私欲,第二点则关乎立场,我以为,对立场的坚守,是李斯提出焚书建议的主因。

依照对知识分子性情气质的划分,李斯当属河流气质下游型的知识分子,他的身上具有“从势”和主动型的鲜明特征。从势,并不意味着他要丧失一切原则和立场,相反他要以一定的立场来证明和上级站在同一条战线,并会形成议政甚至制定政策的惯性思维,形成他基于立场出发的第一反应。而主动的特征,会让他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李斯的第一反应,并非是一个单纯士子接受外界刺激后的第一个反应,也不是那个出自本能的原始性反应。他的第一反应是经过对立场的长期酝酿,对职业的训练有素,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而形成的个人风格化的价值判断。而这个价值判断,一定和秦始皇的立场并无原则冲突,这也是他多年受信任和被重用的原因。就此而言,在反对分封制的问题上,他不需要刻意地迎合秦始皇以求信任,无论他的思想,还是他的职责所系,此时他都和秦始皇站在同一个战壕里。

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也属于李斯的第一反应。防什么?是由他的思想意识决定的,不会脱离他国家意志和强权至上的思维轨迹。而所谓分封问题,只是他推进防范体系的一个难得的由头,是进行破题的现实材料。李斯不会担心分封制度会卷土重来,因为早在八年前,秦始皇和他还属于少数派的时候,就果断地选择了郡县制。而经过八年的制度化实践,帝国的实力和势力不断强化,在这样亘古未有的“大好形势”面前,自负而又好大喜功的秦始皇,怎么可能舍弃“独创”的郡县制而去重蹈分封制的覆辙呢?这一点李斯自然清楚,而重弹老调的淳于越,显然是在不合适的地点说了不合适的话。

但是话又说回来,即便淳于越再不识时务,也决不是导致最终焚书的理由,只有李斯的基于立场的第一反应,才是酝酿风暴的策源地。

焚书之举,是法家的传统动作,这几乎是众口一词的声音。这个传统能上溯到什么时候,大多数意见认为是从秦孝公与商鞅时代开始的。因为《韩非子》有记载说,“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孟子也说过,“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这一法一儒的典籍里,关于焚书的记载,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信息——

商鞅让厚道的孝公焚烧诗书,很可能是焚书的第一个教唆犯;

秦国的焚书和推行法令两种措施,像一枚钱币的两面相提并论,这种思维一直延续到秦朝的建立;

从孟子所言中,似乎焚书之事还不限于秦国,焚书的动机说得很清楚,是“诸侯恶周礼害己”,也就是怕过去的正统思想影响自己的政策。

孟子作为战国时期儒家孟门一派的领袖,对焚书动机的寻找可能过于简略。相比之下,法家的理论家韩非对此政策研究,当是同时代的翘楚。“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这是韩非对理想社会的勾勒——以全民学“法”运动禁止书籍的传播,以政府官员的训诫禁止“先王之语”(历史记载),以动员民众对敌作战禁止私带兵器。韩非的理想同样来自于他的第一反应,来自于他法家思想家的极端立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是他的基本判断,而这个基本判断的背后,是他对专制政权效率的推崇,以及对民心民意无情的打压。至于如何压制驾驭老百姓,韩非总结的“禁奸之法”,也有上中下三策,“太上禁其心”,这无疑是最佳办法,让你的心不要乱想,实际上就是控制思想,管住大脑的思维——古人习惯把头脑的工作叫做“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这好理解,就是不许乱说,不许乱动(只做法律允许做的事)。

当然,韩非之说,主要还是理论主张,无论推行愚民政策还是落实专政措施,他的作用基本是限于倡导者,也可以算是政策的研究和设计者,但不能算是具体的实施者。关于法家在秦国的长期实践,他也只是一名观察者、研究者、欣赏者。至于秦国是否在孝公时期焚过诗书,韩非的话未必可信。因为一是史书无此记录;二是商鞅变法时的秦国,属于文化落后地区,儒家不屑光顾,被东方视为愚昧之地,没有多少书可供一焚。但秦国围绕“耕”和“战”的富国强兵之道,被他一眼看穿。“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于军”,能入韩非法眼的社会就当这样,劳动之人和从军之人,听从政府统一号令(以吏为师),达到归于功(富国)和勇于军(强兵)的需要。

如此社会,思想文化根本不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而是如何禁止的问题。

这就是李斯要完成的使命。

李斯虽然杀了韩非,但是对韩非的思想遗产却是烂熟于胸,作为法家政策最重要的实施人,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韩非思想在现实中的延续,甚至可以这样比喻,李斯是活在人世间的“韩非的幽灵”。所以李斯的焚书建议中,对韩非的领悟早已是轻车熟路。他给出的理由只是一句话,叫做“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于下”,那就是帝王威信下降和知识群体成势的结果,其潜台词却无比丰富,如果任由“私学”非议和对抗皇帝所立之“法”继续,如果还有书的存在,如果还有不利的议论,那么,处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何让人臣所尊?而那些势力和影响越来越大的知识分子将如何控制?

焚书令是在第一反应的前提下,李斯和秦始皇在专制路线上达成的又一默契。

不懂低调:沈万三炫富激起朱元璋的杀心

万历年间刊行的《金瓶梅词话》第三十三回里,潘金莲顺口说了句当日流行的歇后语:“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意思是,此事尽人皆知,想瞒也瞒不住。

万历距沈万三时代已两百多年,沈万三仍是名满天下,妇孺皆知,可见,沈万三确乎是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

沈万三财富传奇

沈万三,名富,字仲荣,历史上称他为沈万三秀,并以沈万三之名风行天下,原名反而很少有人提及。

为什么大家叫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呢?据董谷《碧里杂存》等资料解释,明朝初年称巨富为“万户”,姓后加“万”,是当时对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种习惯称法。又,当时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称“秀”的人家产须在万贯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家有亿万资产,故称以沈万三秀或沈万三。可见,他的名字是尊称、排行与户等的合称。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沈万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迁居长洲(今江苏苏州)东蔡村,到他父亲沈佑时迁至湖州南浔沈家漾。元至正二年(1342)南浔一带大水,贫民纷纷逃往他乡,沈佑也在此时迁往周庄。

传说中的江南首富沈万三,富得让朱元璋都垂涎,以至于招来杀身之祸,家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么程度,历史上留下了许多有趣的传说。

据《留青日札》记载,当朱元璋打下江浙后,沈万三与其弟万四(沈贵)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粮万担,献白金五千两,以佐用度,“太祖军食,多取资焉”。但是贪得无厌的朱元璋却要“务罄其所有金”,想方设法来消耗他的家财。

据董谷《碧里杂存·沈万三秀》记,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日召见他,给他一文钱要他生利,从初二开始,一文取两文,初三日取四文,初四日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亦即按等比级数增长,以一月为期。沈万三不知就里,欣然接受。哪知回家一算,一月之后,该付给朱元璋利息为五亿三千六百八十七万九百十二文。按,洪武钱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则共计三千三百五十五万四千四百三十二斤。沈氏虽富,但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盘剥?

除了巧取,还有豪夺。有一次,朱元璋召见沈万三,要他每年“献白金千铤,黄金百斤”,还命他造六百五十间廊房,养数十“披甲马军”,并对他的田产每亩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税。

沈万三大概也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所以想主动报效以保平安。明洪武六年(1373)前后,当他得知京城(今南京)要筑城墙时,就主动承担了修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的任务。当时的南京城墙全长三万七千一百四十米,合七十四华里多,朱元璋的筑城计划,仅造砖一项,便涉及一部(工部)、三卫(驻军,相当于军区)、五省、二十八府、一百一十八县,另有三个镇。而沈万三一人负责的城墙,占整个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他以一家之力,是怎样如期完成的?没有人知道。

今南京水西门外,有座赛虹桥,相传为沈万三儿媳所建。明人记载,沈万三建造数桥之后,很是得意,便在家中炫耀。谁知儿媳很不以为然,便用私房钱悄悄建了一座桥。该桥“工巧宏丽”,比公公所造之桥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把它叫做“赛公桥”——儿媳尚且如此,可见沈家确实实力不凡。

王行是一位学者,曾受聘于沈家坐馆,教沈家子弟读书。据英宗正统年间苏州人杜琼作《王半轩传》记:“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每成章,辄偿白金以镒。”白金即白银,一“镒”就是二十两,学生写一篇作文,老师竟有如此之高的报酬,沈氏的家底可见一斑。

沈万三处于事业巅峰时,他的弟弟沈贵(万四)已看到危机,曾写诗劝他说:“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罐载酒木绵花。”要他低调做人,从事耕织,但沈万三没有听从他弟弟的话,终于招来了灭顶之灾。

据明人田艺蘅《留青日札》记载:有一次,朱元璋准备犒赏三军,沈万三主动要求代他出赏钱。朱元璋有意刁难他说:“朕有军百万,汝能遍及之乎?”哪知沈万三豪爽地回答:“愿每军犒金一两!”朱元璋听后大吃一惊,嘴里说:“此虽汝好意,然不须汝也。”但内心里却起了杀掉沈万三的念头。《明史·马皇后传》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为?’乃释秀戍云南。”

所谓“戍云南”,就是发配到云南充军。根据这一记载,他应该是死在云南,或者死在充军的路上了。

沈万三“元人”考

明史专家顾诚先生曾作《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详细考证了沈万三的身世,否定了他是明初人的说法,认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代,史籍中有关沈万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迹”均是讹传。兹将顾诚先生及有关学者的论述综述如下。

一、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查清,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确定的。《吴江县志》卷五六载:“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

张士诚的军队攻占平江路(苏州)是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这就是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沈万三已死去十二年以上。既然他已经在元朝末年去世,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了。

二、据元末明初人王行所撰的《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洪武九年(1376),沈万三之子沈荣甫死,年七十一岁。据此,则元明易代之际,其子沈荣甫六十二岁,其孙沈森也有三十九岁,以中国人偏高寿命推算,沈万三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极小。即使活着,至少也是八十左右的垂垂老者,什么筑城呀、输粮呀、犒军呀,还用得着他来露脸么?他露得了脸么?

三、《沈荣甫墓志铭》云:“初,(沈)荣甫之先君子(富),游于故侍讲袁文清公(桷)之门,公每嘉其敦信义。时楚之长沙攸县人冯子振,方张声誉,号海粟,以文翰自矜许。来吴,必主之,深加爱厚,为大书‘积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

王行为当时著名学者,两次受聘为沈氏家庭教师,为沈家亲属所作的应酬文字达十一篇之多,但涉及这个名闻天下的大富翁沈万三的却仅此一见,时间标示为“初”,称谓为荣甫之“先君子”,除此“追述”之外,无任何直接描写之文字。又,王行为沈万三之子、之孙都写了《墓志铭》,却没有为沈万三写《墓志铭》。考王行首次设馆于沈家为元末,可见,在王行莅馆之前,沈万三早已作古。

四、据上文,沈万三与元代侍读学士袁桷有过交往,冯子振曾多次下榻于沈万三家中,并为他题了“积善”二大字。据《元史·袁桷传》,袁桷死于元泰定四年(1327),下距明朝开国(1368)四十一年。冯子振附于陈孚传后,未书卒年,陈孚卒于元大德七年(1303),下距明朝开国六十五年,从他的交游层面来推测,他主要的活动年代是元朝中期,即大德、延祐年间,即使后延,也很难延到明朝开国之后。

五、《沈荣甫墓志铭》继续说:“及荣甫持家政,乃筑堂构宇,以冯书揭诸题间,既以承夫先志,又以勖其后人,是足以见其好善之心矣。”

按:积善堂建于元末,有吴县著名高僧释妙声作《沈氏积善堂》诗可证。原诗云:翰林宾客散如云,积善于今喜有君。背郭堂成因旧扁,传家书在足前闻。屋头雨过乌尤好,池上风清鹤不群。我亦袁公门下客,题诗三叹感斯文。

释妙声诗文多作于元至正年间,所以其集入元诗选,积善堂落成之时,沈万三已死,其子荣父主持家政,所以释妙声才有“我亦袁公门下客,题诗三叹感斯文”之叹。

六、我们虽不能断定沈万三绝对活不到八十多岁,亲眼看到大明帝国的建立,但是,明军在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率领下,进兵云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的事,筑城、犒军之时,云南并不在明朝管辖之下,因此,在明朝初年就把沈万三充军云南,绝无可能。如果是在平定云南之后再把他充军该地,那么,沈万三当在百岁上下,他能够如此长寿吗?朱元璋再暴虐,能把一个百岁老人发配充军吗?

可见,《明史》及明代野史大多是民间传说,以讹传讹;或者是误把沈万三子孙的所作所为,附会成了沈万三本人了。

沈万三虽是元朝人,却未见元人记载。入明以后,有关沈万三的传说越来越多,却没有一条是出自与沈万三本人有直接接触的人之手,现存的洪武年间官方或半官方文献,也从未提及沈富其人。洪武十二年(1379)卢熊纂刊的《苏州府志》多达五十卷,其中竟然也没有涉及沈万三及其家族。

究其原因,也不难理解。元明之际,元人著述散佚毁弃的相当多,生活于元代的沈富不过是个“多田翁”,既无出仕的政绩,又不足以跻身“儒林”,默默无闻自在情理之中。到明朝建立前后,沈家子孙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人因家境富裕,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不仅在朱元璋推行的粮长制度和举荐制度中崭露头角,而且同当时的文人有广泛的交往,因此,沈家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尽管沈万三早已去世,沈氏在洪武年间也已分成四家,但是人们提到江南首富沈家时,还是习惯于用沈万三来概括。“聚宝盆”的传说

沈万三何以富甲天下?民间有许多有趣的传说。

清代著名文人褚人获《坚瓠集·聚宝盆》载:沈万山年轻的时候,家里贫穷,有一天,梦见一百多个身穿青衣的人求他救命。第二天早上,他见一渔翁捉了一百多只青蛙,准备剥剐了拿到市场上去卖。万三联想到昨夜的梦,动了恻隐之心,就拿钱买下,放生于池中。当天晚上,青蛙们呱呱地叫了个通宵,吵得他睡不着觉。早晨起床后准备去驱赶,只见它们都环绕着一只瓦盆蹲着,他很觉得奇怪,于是便把那只瓦盆抱回了家。有一天,万山的妻子在盆中洗手,把一只银钗掉在盆中,不料银钗一变二、二变四,不一会儿已是满满一盆,数也数不清。随后拿金银来试也是一样。从此之后,沈万山开始富甲天下。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想杀掉他,亏了马皇后劝谏,才把他流放于岭南。抄没家产的时候,得到了这个瓦盆,拿给识古器的人一看,说这就是聚宝盆。

在沈万山的财富神话中,聚宝盆最为著名。这只聚宝盆后来怎么样了呢?谢肇浙《五杂俎》卷三载:“金陵南门名曰聚宝,相传为洪武初沈万三所筑也。人言其家有聚宝盆,沈遂声言:以盆埋城门之下,以镇王气。故以名门云。”这就是现在的南京中华门。

张岱《明纪史阙》也有相同的记载,不同的是,在朱元璋欲诛而赦之后,沈万山才交出聚宝盆,然后埋于城下的。

此外,还有乌鸦石、马蹄金等很多神话似的传说,不一而足。孔迩《云蕉馆纪谈》记:“沈万山,苏州吴县人也。家贫无产,以渔为生。一日饭毕,就水洗碗,碗忽坠水中。因撩之,不知碗之所在,但觉左右前后,累累如石弹,乃尽取之。识者曰:此乌鸦石也,一枚可得钱数万。因以富。或曰:夏日仰卧渔船上,见北斗翻身,遂以布襕盛之,得一勺。及天明,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罗担七条而至,谓曰:汝为我守之。言讫忽不见。启视,皆马蹄金也,以此致富。”

这些传说都很有趣,既反映了民间的财富幻想,也显示了人们对沈万山暴富的迷惑不解,因此当然不是沈万山富有的根源。

何以富甲天下?

沈万三发财致富的真正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是垦殖说。

明初翰林学士刘三吾的《坦斋文集》内,有沈万三侄儿的《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云:“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祐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

刘三吾这篇墓志铭已说明,沈汉杰死于洪武四年(1371),过了二十年之后,应沈玠之请而作,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主要材料得自沈玠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

刊印于光绪年间的《周庄镇志》卷三的《沈伯熙墓志铭》也说:“大父祐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沈万三)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

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

根据这些资料,专家们推测:沈万三的父亲从湖州南浔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以后,辛勤耕作,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纳佃户、出租田地、雇用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掌管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食粮,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可见,沈万三家族主要是靠垦殖起家,辅以农产品交易,逐渐发展成为江南第一富豪的。

二是赠与说。

杨循吉《苏谈》中有《陆道判捐资》一文,其中说道:“元时富人陆道原(应为德原)货甲天下,为甫里书院山长,一时名流咸与之游处。暮年,对其治财者二人以赀产付之曰:吾产皆与汝……道原遂为黄冠。所谓二者,其一即沈万三秀也。”

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顾、陆、李三子》云:“元末吴人顾阿英、陆德原、李鸣凤皆富而好古,亦能诗文,至今有脍炙人口者。一时名士咸与之游,名振东南。顾有三十六亭馆,陆之治财者,沈万三秀也。李尝助太祖军粮二万斛。入国朝,顾削发为僧,陆为黄冠,[遗业于万三],李挈妻子、家资浮海去,俱惧法而避之,惜哉!”《周庄镇志·杂记》也说:“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

这些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陆德原的赠与,事实果真如此吗?明都穆所辑的《吴下冢墓遗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见的《陆德原墓志铭》,略谓:陆德原字静远,长洲甫里(今甪直)人。家有资产,又得族田千亩。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至元六年(1340)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晋之手,有力地证实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的事,况有入赘之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

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甚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与,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则可能是讹传。

三是通番说。

这里所说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贸易。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

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元人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二百二十余个。自1282年起,元朝开始海运漕粮,并设立了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行泉府司。因官船和人手不够,便雇私家船户运送。据元学者虞集《道园学古录》说:船户中以富豪船户获利最多,他们常夹带商品船和小快船,“交通海外诸番,博易以致巨富”。也就是假公济私,靠走私发了洋财。

延祐元年(1314)开放私人对外贸易,下海商船大增。至正三年(1343),江苏沿海“下番”船只多达三千余条,主要贸易对象是高丽、日本和琉球,也有去南洋群岛等地的。此时的沈万三正值青壮年,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有商贸经验,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发财机会。

从周庄白蚬江经大运河由刘家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带的丝绸、茶叶、陶器、工艺品等特产又深受海外欢迎,回头带些舶来品,如珍宝、香料和药材,来回都能赚取巨额差价。“通了番”的沈万三,想不发财都是不可能的。《明史》载,至正十九年(1359),暂时归顺了元朝的张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这次行动,就是由沈氏家族具体实施的。因为陆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势力的阻隔,所以《吴江县志》有沈万三“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可见沈家对海运已是熟门熟路了。另外,明人笔记多处记载沈万三家有海外珍奇,也可作为他“通番”的佐证。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在张士诚保护下,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则》等规定,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反过来,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以与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为了输诚讨好,花钱消灾,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什么输粮呀,献金呀,筑城呀,犒军呀,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在所不惜。为什么?为了保命。只要大明天子不以“资敌”的名义要他们的脑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了。他说:“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便是沈万山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经过这次打击,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清人刘昌《悬笥琐探》说:“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唯大松犹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万三,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

坐落在周庄的沈万三故居,如今已修缮一新,对中外游客开放。人们聆听着他的财富神话,浏览着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联翩,感慨万千!

皇宫无亲情:隆裕皇后不招亲姑姑慈禧待见

人们都说慈禧和隆裕是我们家出的两位凤凰,也有很多传说,说慈禧在宫中如何袒护隆裕;隆裕如何在慈禧面前告珍妃的黑状;说隆裕如何心胸狭窄,如何整治珍妃。我觉得如果没有证据,这样说对隆裕很不公平。

我爷爷曾经把隆裕进宫的很多事情都告诉我,隆裕绝对不是那样的人。隆裕被人称为“女中尧舜”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起来,隆裕虽然是由慈禧选入宫的,但从入宫当天起,隆裕就陷入了无尽的苦难当中。虽然慈禧是隆裕的姑姑,但慈禧并不喜欢隆裕。相反,慈禧不仅喜欢经常陷害隆裕的同治皇帝的妃子瑜妃,处处袒护瑜妃,甚至瑜妃找茬与隆裕发生冲突,最后受到慈禧责罚的还是隆裕。

除了瑜妃,慈禧还喜欢珍妃。后世有很多人认为是慈禧害死了珍妃,慈禧与珍妃势不两立,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当年隆裕与珍妃、瑾妃姐俩同时入宫,慈禧因为珍妃长得年轻貌美,并且非常聪明,所以非常喜欢她。而隆裕和瑾妃由于相貌不出众,所以慈禧对她们并不太理会。虽然隆裕是自己的亲侄女,但在很多事情上,慈禧还是偏向瑜妃和珍妃。因此,隆裕在宫内的生活并不如意,一是没得到皇帝的爱情,二是没得到慈禧的宠爱,三是没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

我很不明白,慈禧与珍妃的矛盾,为什么人们会往隆裕的头上栽赃。可以说,隆裕虽然贵为皇后,但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得到宫内实权派慈禧的赏识,慈禧对隆裕的所说所做根本不理不睬。并且在很多事情上,慈禧对隆裕的成见很深。这是有故事的。

当年爷爷进宫探望自己的姐姐时,隆裕曾经对爷爷说过这样的话:“我知道在这个皇宫里,大家都不喜欢我,而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我。我每件事情都尽量做得小心,每件事情能忍则忍,能让则让,可为什么大家对我还是这样?我也知道很多人都说我的坏话,说我心肠歹毒,说我经常在老太后面前告人黑状。可我不是那样人啊!在这个皇宫里,因为我是皇后,所以处处小心、事事谨慎,唯恐有人说出我的不好来,但还是挡不住人的嘴。看来古人说得没错,人嘴两张皮啊。即便很多时候你把心掏出来给人家,可人家还说是黑的。当年恪顺皇妃(珍妃)买官卖官的事情,我从头到尾不知道,可最后人们把这件事情怪罪在我的头上。我替恪顺求情,不但招来了老太后的记恨,恪顺也给了我很多白眼,可能认为是我告的状吧。还有皇上,对我也很有意见,好像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的一样。可这样的事情,即便是我做的,我又有什么错儿呢?更何况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头脑的人想想也知道,皇上和恪顺把我当作眼中钉,他们那么私密的事情,怎么可能让我知道?他们恨不得我死了,能给他们腾出地方来。他们对我从来都是表面恭敬心不合,什么事情都防着我,可他们不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也知道很多人都认为是我告的状,可这只是人们胡乱猜疑罢了。最让人伤心的就是老太后,别人都以为我是她的亲侄女,所以她处处袒护我,可事实是这样吗?根本不是。这个皇宫内很多人都知道,恪顺喜欢绘画,我也喜欢绘画,但由于老太后喜欢恪顺,所以专门请了一位老师来教她。不过说实话,即便是这样,也没有让恪顺对老太后有丝毫的好感。当年老太后可是专门为恪顺请的很有名的画师来教她,可恪顺也没怎么学出来。当时瑾妃也跟着学绘画,虽然表面上看瑾妃没有恪顺那么机灵和聪明,但在这些方面,恪顺真的是没有任何天赋。她的天赋全用在了争权夺势上面。所以她的绘画水平最后也没有瑾妃高。当时也没人教我,不过我小时候,也是学过琴棋书画的,所以虽然羡慕她们,但我的绘画水平和技巧,一点也不比她们低。相反,她们虽然学了那么长时间,可最后也没什么成绩。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出来,我和瑾妃两个人在书法和绘画上面比珍妃要好很多。我也知道宫里总是有人说恪顺这个好、那个好,并且说她怎么机灵、怎么灵巧。可说实话,我真的没看出她灵巧在什么地方。不过要说机灵,那是肯定的,她不仅一进宫就把老太后哄好了,没几天也把皇上哄好了。所以,不仅老太后宠着她,皇上更是拿她作为掌上明珠,一旦有什么不顺心的,肯定是拿我撒气。恪顺哄人的功夫是天生的,如果是后天学,就她那么小的岁数,得怎么个学法啊?我是没那本事。”

爷爷叹了口气,接着说:“当年隆裕太后对我说的这些,我能感受到她在宫里是多么为难。在外人看来,好像她挺风光的,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进宫几次,每次她都要跟我讲她遇到的不平,老太后的偏听偏信。”

爷爷说隆裕告诉他,老太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根本不喜欢她。每当爷爷进宫看望隆裕的时候,隆裕总是一副很为难的样子。隆裕还曾经对爷爷说过这样的话:“说真心话,我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虽然嫁的是皇上,可并不像民间其他女子一样,能享受到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女人可以不要别的,但女人一定是需要爱情的啊。没有爱情,我退而求其次,想寻求点平静,可在这个是非之地,我能有平静吗?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树欲静而风不止。我的处境就是这个样子。很多人对我这个皇后位置,心存记恨,恨不得我能早死。而我在这个宫里还剩什么啊?唯一能让我堂堂正正维持我自己尊严的就是这个位置了。可还是有人要打击我,想把我从这个位置上赶下去,我现在的主要任务,也是每天主要的事情,就是想方设法保住我的位置,否则我就什么都不是。”“在老太后面前,我还不如到处惹是生非的恪顺贵妃呢。老太后有时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威严,尤其是对待恪顺和瑜妃的时候。这么多年,你看到过谁敢在老太后面前撒娇?我是从来没有过的,但恪顺和瑜妃就经常这样。而偏偏老太后吃这个,所以我的日子就变得更艰难了。甚至那个瑜妃,明目张胆地认为我有的东西她就必须要有。她当初没当成皇后,现在虽然成了寡妇,可还是想过皇后一样的日子。恪顺也一样,她们总是时不时地闹出点是非出来,而最后被老太后责骂的,肯定是我。”

隆裕对爷爷说了这么一件事情,让隆裕非常伤心。当年慈禧和光绪、隆裕一行“西行”结束,回到宫内稳定下来后,正赶上农历正月初十,也就是隆裕的生日。在清朝宫廷,太后和皇后的生日被称为“千秋日”。按照清朝历代的规矩,每逢皇后千秋佳节的时候,宫内就要由皇帝赐宴,同时要张灯结彩、搭台唱戏地热闹一番。这是祖宗立下来的规矩。

但由于当时社会非常动荡,国家陷入了内外交困的时节,隆裕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自己过生日那么花费的话,不仅国内民众会遭受很多苦难,而且宫内的财力也会遭受重创。所以隆裕虽然也想风光地办一次生日庆典,但由于现状,她就跟光绪提出自己的生日停止一切活动的建议。

光绪看见隆裕呈上来的建议,十分高兴。于是下令采纳隆裕的主张,并马上下发了一份停止一切庆祝活动的谕旨。当时很多大臣都在为隆裕的生日准备礼品,一听停止举办活动,也都十分高兴,暗地里对隆裕多了几分赞许。

但隆裕没想到,自己这个建议,竟然让慈禧非常不高兴。慈禧认为隆裕这样的建议,非常好,有见识,同时也有皇后的风范。但慈禧并不喜欢隆裕这样的表现,因为这样一来,以后宫中所有人只要过生日,就肯定会依照隆裕的样子去执行,不但破坏了皇家的规矩,也让皇家失去了很多的体面。虽然不高兴,但慈禧并没有马上表现出来。

到了隆裕生日这一天,按照规矩,太后要到皇后宫里行赐寿的礼仪。虽然庆祝活动取消了,但家中的小礼法,还是不能太寒酸了,毕竟是皇后过生日。所以当天光绪和隆裕给慈禧请过安后,就回到皇后宫内,在院内准备迎接慈禧。难得有机会让光绪跟自己一起,隆裕自然非常高兴,并且也特意准备了一番,显得光彩照人。虽然是夫妻,但隆裕毕竟和皇帝有些生分,所以也稍稍增加了一些羞涩,这让隆裕看起来状态非常好。

据说这一天天气也不错,没多久,慈禧一行就到了皇后宫内。慈禧一行入宫后,四处巡视了一番,只稍微坐了一会就走了,而且脸上非常难看。这一下,光绪和隆裕就心里发毛,不知道有哪些地方得罪了慈禧。

不一会,就听到慈禧传谕隆裕宫中的太监首领刘太监。据说这位太监也是非常会来事的一个,见慈禧脸色不好,就处处陪着小心。但没想到,慈禧问他:“皇后所坐的锦茵如此漂亮,怎么跟我宫中的一样啊?想必是有人从我宫中偷走了,孝敬皇后娘娘去了。我自己的东西,要给谁我自有主张,到底是谁想送这个人情呢?”刘太监一听这可不是小事,有人敢从太后宫中拿东西,那罪过就大了。皇后的锦茵来自何处,自己是知道的。并不是有人从太后宫中拿走的,而是太后宫中的锦茵和皇后宫中的锦茵都是一家作坊做出来的,所以表面上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况且皇家所用的东西,本身区别就不是很大。除非是主子们自己特别要求做的,才会跟别人的不一样。所以刘太监回答慈禧说:“太后明鉴,没有这回事。皇后的锦茵与太后的锦茵都是一家作坊做的,自然相差不大。”慈禧一听非常生气,说:“难道是我看走眼了不成?”刘太监说:“奴才不敢。”慈禧越想越生气,于是说:“我平日里白疼你们了,如今你们和皇后串通一气来骗我,而且这么明目张胆地在我面前撒谎,你是在袒护皇后吗?”

刘太监一听,一身冷汗马上下来了,这个罪过可不轻,于是没有回答慈禧的话。慈禧一见刘太监不说话了,于是叫人把刘太监打了一顿,才放他回到隆裕宫内。隆裕一见刘太监的样子,也吓坏了,知道自己也没办法跟慈禧解释,所以只好暗地里陪着小心。慈禧并没有因为隆裕是自己的侄女而对隆裕手软,她紧接着就颁布了一道谕旨,称隆裕皇后千秋日典礼疏误,特此罚俸三月。

第二章 八卦历史

郭沫若笔下的强奸犯:秦始皇为何被恶搞

从前221年并吞六国,混一天下,到前207年秦王子婴在自己的颈上系上绳子,乘坐着白马素车,捧着皇帝的玺符,来到轵道旁,恭候刘邦的到来,前后不过十五年时间,一个强大的皇朝就解体了。明人杨慎将其形象地比喻为如电光石火般短暂,所谓“不啻石火之一敲,电光之一瞥,吹剑之一吷,左蜗之一战,南槐之一梦也”(见《升庵集》卷七十),这真是一个短命的皇朝。

而论及原因,汉人普遍认为是由于暴政。如陆贾称:秦朝任用刑法,不作变革,最终招致灭亡。贾谊在其名文《过秦论》中认为始皇是禁止文书的传播,推行酷烈的刑法,崇尚欺诈与暴力,轻视仁德与正义,以凶狠残酷的方式来治理天下。二世胡亥是刑法繁复严酷,吏治严峻苛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贾谊的观点也得到了司马迁的认同,因此在《秦始皇本纪》篇末引其《过秦论》以为总评。晁错谴责始皇父子宫室的规模超过限度,贪婪的欲望没有极限。民力疲弊之极,赋敛却仍不加节制。他们还妄加赏赐以随顺其喜悦之意,妄加诛戮以快慰其愤怒之心。法令纷繁芜杂,刑罚残暴酷烈。二世皇帝更是亲自射杀行人,使天下寒心,不能安于其处。董仲舒批评始皇好用残暴冷酷的官吏,赋敛无度,竭尽百姓的财力,百姓四散逃亡,不得从耕作纺织之业,结果群盗四起。班固也指出,世俗传言说秦始皇开始推行暴政,到胡亥时发展到极致。

要知在两汉,出于不同的目的,时人几乎异口同声地指斥秦之残暴,痛恨之下,甚至不肯承认它作为一个皇朝而存在的事实。如扬雄在其《剧秦美新》一文中称之为“秦余”,也就是历史上多余的一个皇朝的意思。班固在《汉书?王莽传》中把秦与新莽并举,称以前秦朝烧毁《诗》、《书》以确立其私议,现在王莽又借六经之事文饰其奸邪之言,正所谓殊途同归,就如同《易经》中所讲的无德而居于高位的亢龙一样断绝了气息。秦朝和新莽所得到的天命因为不是正统的帝王之命,因此也就如同非正色的紫色、非正声的蛙声一样,又如同岁月中由多余的日构成的闰年、闰月,不过是作为神圣的帝王驱除的对象而存在罢了。并且人们对秦朝也极尽嘲笑之能事。司马迁为此在《史记?六国年表》中指出学者们为所听到的事情所影响,见秦朝存在的历史短暂,便不肯认真考察探究其兴亡的原因,而都嘲笑它。

更有甚者为了贬低始皇,人们又杜撰了一个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典故。据《史记?吕不韦列传》称,秦庄襄王子楚早年在赵国为质子时,一方面由于秦国当时频繁地攻打赵国,因此赵国对子楚相当冷淡;另一方面由于子楚是秦昭王次子安国君的庶子,地位低贱,故而秦国也不甚关心子楚,结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很不得意。这期间秦国王室内部发生了一件重大变故,却是秦昭王的太子在秦昭王四十年(前267年)时死了。要说这与子楚也没什么关系,然而想不到的是秦昭王没立其太子的儿子也就是其嫡孙为继承人,而是立了次子安国君为太子。父亲为太子,这本应是一件高兴的事,但在子楚看来与自己关系也不大。因为尽管被安国君立为正夫人的爱姬华阳夫人无子,但子楚被立为安国君嫡嗣的希望也很渺茫,因为在安国君的二十余个儿子中子楚排行居中,也就是说没有年龄优势;并且子楚远在国外,穷困不堪,纵是有心争位,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然而阳翟大商人吕不韦却从子楚这萧瑟的处境中看到了巨大的利益,于是为谋取暴利,遂携重金投奔子楚,意欲通过光大子楚的门庭最终使自己飞黄腾达。吕不韦肯在安国君宠幸的人们身上投资,又兼其巧舌如簧,最终居然将子楚这个落魄王孙推上了安国君嫡嗣的位置。他为长保富贵,又设计把自己身边一个已经怀有身孕的绝色女子赵姬献给了子楚,以期通过偷梁换柱的手段达到长期掌控秦国的目的。这种手段被司马迁称为“钓奇”,也就是钓取奇货的意思。该女子到了子楚那里后,隐匿了已有身孕的事实,到“大期”时,生下了儿子嬴政,也就是始皇。

此论一出,再提起始皇,人们往往径以“吕政”名之。南宋人胡宏在其《皇王大纪》一书中称“吕政穷欲极凶”;朱熹在其《四书或问》一书中称:“史谓元帝牛姓,犹吕政之绍嬴统也。”王应麟在其《通鉴答问》一书中称:“至吕政而法令益苛,诗书尽废”。元人陈栎在其《历代通略》一书中称:“人见秦灭于二世子婴耳,岂知嬴氏之秦已灭于吕政之继也哉”;胡一桂在其《史纂古今通要》一书中称:“吕政嗣位,犹冐嬴秦之姓”。明人凌迪知在其《氏族博考》一书中称:“况吕政受命,寄身不常”;王立道在其《具茨集》一书中称:“吕政纵并吞之谋”。清人秦蕙田在其《五礼通考》一书中认为,司马迁做《封禅书》“意在广陈淫祀以彰武帝之失,而于三代常礼幸存一线于吕政者,反从其略”。

然而揆诸史实及常理,《史记》的嬴政是吕不韦私生子之说并不成立。

如嬴政“大期”而生之说就经不起推敲。关于“大期”,魏晋人谯周和东晋人徐广都认为是指十二个月,如徐广称:“期,十二月也。”谯周称:“人十月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期’。”但是正如谯周所言,人多是十月怀胎而生,因此嬴政十二个月才出生,未免与常理过于不符。对此谯周解释如下,赵姬是为了消除子楚的怀疑方才这样做的。他认为人从怀胎到分娩需要十个月,嬴政却推迟了两个月,因此称“大期”,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既然称自己隐匿了有身孕的事实,则生嬴政自然应当过了正常的时期,所谓“既云自匿有娠,则生政固当踰常期也”(见司马贞《史纪索隐?吕不韦列传》)。此意为不如此就要露馅,因为赵姬被送给子楚时怀孕当已两个月,若到子楚那里后的第八个月也就是如期十月而生,在子楚看来当属不正常生产,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怀疑。但向后推迟两个月,也就是赵姬到子楚那里的第十个月而生,嬴政就属正常生产,子楚就没有怀疑的理由了。

不过此说虽有道理却不高明,因为其他事情尚可商量,生孩子这事却由不得人说三道四,到了该出生时,莫说是两个月,就是一刻也推迟不了。显然,嬴政十二个月出生说是不成立的。“大期”还可理解为是十个月。唐初人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卷十三中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若将此“大期”理解为从赵姬怀孕算起,则其在子楚府中生下嬴政时肯定少于十个月,这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怀疑。但嬴政一出生,子楚即以赵姬为夫人,则显见所谓的“大期”应是从赵姬到子楚府后算起,却是足月而生,子楚没有理由不相信这是自己的儿子。情况若是如此,即嬴政属正常生产,则嬴政也肯定不是吕不韦的儿子。所以无论是十二月说或是十月说都不支持嬴政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的说法。

而比较“大期”的十二月说和十月说,十二月说应更符合《史记》的原意。因为持此说的谯周与徐广,尤其是谯周所生活的年代与《史记》成书年代相去不远,并且谯周还是一个研究《史记》的专家,故而他对一些基本常识的看法应与汉代比较接近。而孔颖达为唐初人,与汉人已相去甚远,看法的可信度上是不能与前两人相提并论的。细究起来,史书之所以言之凿凿地记下嬴政“大期”而生的话,根据现代胚胎学的解释,应该是因为古人在推算孕期时出现误差所致。考此说应该出自《秦记》,即秦的官方材料,因为像这种琐碎的事情,一般人是不会知道的。而秦代的史官之所以将此事郑重其事地载入秦的史册,乃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件事可以反映出嬴政与众不同的卓异秉性。

嬴政并非吕不韦之子还可从吕不韦、赵姬(即史书所称的“帝太后”)、嬴政三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就吕不韦而言,若其果真欲以赵姬来“钓奇”,则他在以后的政治生涯中必然会持续加强与赵姬的联系,竭力增进与嬴政的感情,并伺机将自己与嬴政的关系用比较恰当的方式告知嬴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他长保荣华富贵,也才符合“钓奇”之意。从当时的情况看,吕不韦也完全具备这样做的条件,因为庄襄王死时,嬴政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国家大事尽在他和赵姬手中,照说他们是既有时间又有机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嬴政的,并且以其行事之老辣,使一小儿乖乖就范应该不成问题。然而从后来吕不韦的言行看,他和赵姬并没有这样做,当时随着嬴政年龄渐长,因担心自己与赵姬私通的事情败露,招致嬴政的报复,吕不韦竟主动疏远了赵姬,不肯再与其私通,此举显然也与“钓奇”之旨相违。对此的解释只能是吕不韦并无“钓奇”之举,嬴政也不是他的儿子。不然后来嬴政也不会质问吕不韦说:“你对秦有什么功劳?秦封你于河南,食邑十万户。你与秦有什么亲情?号称仲父。”把他朝绝路上逼,而吕不韦竟拿嬴政没一点办法,犹豫良久,只得饮鸩而死。

吕不韦可称得上是战国晚期的一个能力超凡的政治家,因此关于他被逼而死这事,着实令后人不解:他怎么会在掌握国家大权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区区十三岁的小儿将自己的权力慢慢侵蚀,然后再将自己置于死地,竟无还手之力呢?对于这个问题,本人觉得应该从制度上理解。说来说去,吕不韦不过是一个来自东方诸侯的客卿而已,吕不韦再强悍,也是个客人,嬴政再小,也是个主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或者也可以说,嬴政是董事长,吕不韦是总经理,两者在地位上是有着质的区别的,这是其一。

其二,自战国以来,权力愈来愈集中,到战国晚期,秦其实已形成相当完善的官僚制度,而君主即居于权力的中心,任何敏感事务都需君主认可,或者说有君主的印信才能实行,故而再强的大臣也很难斗过君主。始皇的假父就是那个大阴人嫪毐后来要比吕不韦更接近权力,不也没弄成事!其三,此时的重臣虽有封邑,但只有经济方面的权力,而无在封邑上组织私人武装的权力,并且封邑随时都可能被君主剥夺,与春秋时期卿大夫相比,可说是已被摘除了神力。其四,当时辅佐嬴政的并非吕不韦一人,还有其他很多实力派人物,尤其是手中握有重兵的蒙氏家族与王氏家族,他们实际一直都是王权的有力捍卫着,也可以说谁做国君他们就忠于谁。也正因如此,这两个家族自秦昭王时起,一直被君主依为左膀右臂,吕不韦若想动嬴政,那是非常难的。所以总此诸点,吕不韦只能眼睁睁看着权力一点点地丧失而没有一点办法。最后只得饮鸩而死。

此外记载战国至楚汉之间史事的《战国策》一书也不支持嬴政为吕不韦之子一说,因为该书有偷窥癖,极爱采摭他人隐私,逞为快论,然在叙述吕不韦崛起这一段史事时,却绝口不提有献姬之事,并且认为吕不韦游秦不是如《史记》所说在秦昭王时,而应在孝文王时,而此时嬴政已经数岁,故吕政之说当不攻自破。学者已经指出,《史记》所记战国时事,多本之于《战国策》,唯有此处,别据他说,然也最不可信。

考“吕政”之说大概产生于与吕不韦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他的才华出众的食客们,这些人或因吕不韦而受到牵连,或为吕不韦的不幸遭遇而抱不平,因以此来骂始皇。而之所以这么骂始皇,很有可能受了战国晚期赵人李圆兄妹的启发。因为这对兄妹就曾和楚国的重臣春申君一道在楚国上演了一出偷梁换柱的活剧。

却说当年李园带着他的妹妹来到楚国,想把妹妹献给楚考烈王,后来听说考烈王没有生育能力,担心跟了考烈王后,会由于不能生孩子而失宠,于是设计先将妹妹送给了主持国政的春申君,待到怀孕后,李园又让他妹妹劝春申君把自己送给楚王。

李园的妹妹于是对春申君说:“楚王对于您的宠幸,就是楚王的兄弟也比不上,现在您为楚相国已二十多年,楚王也已经老了,可是楚王至今也没有儿子,那么楚王死后肯定由其兄弟继位,而楚国立新君后,新君也肯定会像楚王宠幸您那样宠幸他们所喜爱的人,那么您就很难继续得到国君的宠幸了。不仅如此,您在长期主持国政期间,对楚王的兄弟们多有无礼之举,因此如果楚王的兄弟做了国君,恐怕您就会大祸临头了。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我这个已有身孕的女子送给楚王,如果我侥幸生了个儿子,那就是您的儿子做了楚王,楚国就都是您的了。您想想这种结果与您身临不测之罪相比哪一个好哪?”

春申君听了觉得很划算,就把这女子献给了考烈王,这女子进宫后便得到了考烈王的宠幸,过了一阵儿就给考烈王生了一个男孩,于是那男孩便理所当然地被立为太子,而该女子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楚国的王后。

后李园兄妹又设计于考烈王二十五年亦即始皇九年(前238年)趁考烈王去世之日,刺杀了春申君,立太子为王,这就是楚幽王。李园兄妹遂霸有楚国。只是生当末世,不免好景不长,此后过了十多年楚国就灭亡了。想来这兄妹俩真有点火山口上搞杂耍的味道。“吕政”之说很可能就导源于此。而六国的亡国之人,则借此宣扬秦先六国而亡;饱受始皇暴政摧残的人,亦可通过骂他是吕不韦的私生子,而获得一种阿Q式的快乐。于是流言不免流传开来。由秦入汉后,由于汉人论秦,唯恐其恶事不彰,不免肆意传布,遂成舆论,司马迁受此影响,因取之以入于《史记》,遂使“吕政”之说千载流传。不过细看《史记》关于此段史事的记载,可发现司马迁本人对此事也是疑信参半。虽然众口一词称嬴政为吕不韦之子,但他所见到的秦代的史册却明确记载了始皇是“大期”而生,也就是十二个月而生,于是本着“疑以传疑,信以传信”的严谨治学态度,而两言之。然而后人因对始皇有成见,务必要把他为私生子这事坐实了,于是不勉强作解人,结果常把简单的问题搞得极其复杂。

总之由于两汉对秦已下恶评,随着时代的发展,秦的骂名便滚滚而来。发展至唐宋,就有了孟姜女对始皇暴政的血泪控诉。这个故事说始皇时,有一个叫范杞梁(或写作范喜良)的人,结婚刚三天就被征发到北方去修长城。他的妻子孟姜女因对他思念不已,遂跋山涉水,前往修长城的地方寻找他。然而当她历尽艰辛终于来到长城时,却得知范杞梁早已去世。悲痛之下,一连哭了三天三夜,直哭得感天动地,以至于长城为之崩塌。这就是著名的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然而尽管故事讲得有鼻子有眼,但却更经不起推敲。检讨史籍,可发现这个故事的人物原型实际上是春秋时期齐国的杞梁和他的妻子。据称齐人杞梁在一次战役中阵亡,战后齐庄公在郊吊唁杞梁,由于根据礼制妇人无外事。因而他的妻子认为杞梁要是有罪,就不应该劳烦国君吊问。如果无罪,她们还有先人留下的破敝的房子,因此她认为自己不应该在郊外接受齐庄公的吊唁。齐庄公于是到杞梁的家中吊唁他。

历史发展到汉代,在汉人刘向的《列女传》与《说苑》这两部著作中,关于这件事又有了崩城之说。据《列女传》称杞梁的妻子由于没有孩子,因而无所归依,接受齐庄公吊唁后,在城下枕着她丈夫的尸体痛哭,感动得路过的人都为之流泪,这样哭了十天,结果城墙为崩塌。《说苑》内容与此大同小异。

到了唐代,民间盛传杞梁妻事,久之遂与秦朝修长城事产生了联系。如晚唐五代的贯休和尚有《杞梁妻》诗云:“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塞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

此后孟姜女哭长城之说遂广为流布,而几成定论。有的虽明知其假,但禁不住其中所蕴含的道德教化思想的诱惑,而甘愿上当受骗,并自愿以讹传讹。

因此自宋以后,学者以之考史,如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在提到秦长城时说:“秦长城是秦始皇让蒙恬辅佐他的儿子扶苏所筑,东西长万里,杞梁妻哭城崩得夫骨,指的就是这个长城。”

诗人以之命篇,如元杨维祯的《杞梁妻》云:“极苦复极苦,放声一长哀。青天为之雨,长城为之摧。为招淄水魂,共上青陵台。”

伶人以之入戏,如宋元时有《范杞良一命亡沙塞,孟姜女千里送寒衣》之戏文,而元明杂剧亦有《孟姜女死哭长城》之剧目。

民间为之建祠,如据清人称在山海关、山西潞空、直隶古北口都立有姜女祠。显然关于孟姜女哭长城一事,自宋代以来近乎众口一词,于是始皇便更加臭名昭著了。

待到历史进入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始皇又从史学家郭沫若那里得到了一个强奸犯的名声。郭沫若创作于1942年的历史剧《高渐离》中,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那个靠开发蜀地的丹穴而致富的寡妇清去琅邪行宫朝拜始皇,结果被赵高设计让觊觎她美色的始皇给奸污了。我们不妨通过《高渐离》中的台词看一看在郭沫若的笔下始皇的阴谋是怎样得逞的:

第二幕

……

秦始皇:(沉默有间之后)赵高,我有一件事情要同你商量一下。

赵高:陛下有什么驱使?

秦始皇:(又踌躇了一下)今天来的,那位巴蜀的寡妇怀情夫人,我没有想也,她不仅有钱,而且还那样的美貌……不过这位怀情夫人,我今天见了她一面之后,我觉得……(停顿,不肯立即说出。)

赵高:陛下觉得她怎样?

秦始皇:唉,我没有想出巴蜀竟有那样的美人啊!

赵高:(会意)陛下的意思是要她的那个——“丹穴”吗?

秦始皇:(呈出带矜持的傻笑)赵高,你真是聪明人!可你要知道,我是要得很快!

赵高:(有点疑难)太快了,恐怕……

秦始皇:不!你不能拖延!我今晚就要。假使今晚不到手,明朝就要你的头!

赵高:那么,小臣的头就抵上怀清夫人的“丹穴”了。

秦始皇:(严肃)不同你胡扯!你今晚上非想出办法不可!

赵高:(略作筹思)办法是有了!

秦始皇:怎么办?你赶快告诉我!

赵高:我打算去请她到我这儿来,就说明天皇上请她一同登琅邪山看东海日出。请她到我这儿过夜,明天好作准备。到时候,由陛下亲自向她请求,我看是万无一失的。

秦始皇:她肯来吗?

赵高:她一定会来。她晓得小臣是一位宦官啦!

秦始皇:好,你就赶快照办。(起立)我回头再来。(本人按:接下来在赵高的布置下,当晚怀清夫人住进了赵高的书斋)

……

赵高:是,明天清早天不见亮就要动身,夫人,我看你也请早点休息的好。(告退)我们明天见吧。

怀清夫人:好,我们明天见。

赵高由左侧门下,顺手将门由外部掩上,并已键好,未为怀清夫人所觉察。怀清夫人送赵高至门次,复转身立室中四望,颇表示满意。

秦始皇由窗口出现。

怀清夫人:(大惊)呵,你是谁?

秦始皇:我,我,我是皇帝。(越窗而入)

怀清夫人:(诧异)你这样进来,你要做什么?

秦始皇:我吗?我要替你熄灯。(将室内灯亮逐渐熄灭,室中仅余月光,向怀清夫人走去。)

怀清夫人:(乘机退至左侧门,拟逃出,但门已外键,捶门,发出哀怨的声音,倒于门次)啊,我中了你们的圈套!

随着时代的发展,始皇真是愈来愈不是东西了。

考郭沫若之所以恶搞始皇,据他自己说有影射当时的独裁者蒋介石的意思。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在民国时期写下了诸如《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读“随园诗话”札记——论秦始皇》等一系列文章,对始皇进行猛烈的批判,就这还嫌不够,又兴致勃勃地写了小说《秦始皇将死》和历史剧《高渐离》、《虎符》等,以更加生动形象的形式来演绎始皇的丑恶,其中《高渐离》就是他恶搞始皇系列中的巅峰之作。不过从当时的情况看,如果由着他的思路发展,建国后他很可能还会写出超越《高渐离》的更为不朽的贬损始皇的篇章。然而有意思的是,人民领袖毛泽东对始皇却甚有好感,195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始皇备受后世诟詈的“焚书坑儒”时说:“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1968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会上,毛泽东还点名批评郭沫若说:“你那个《十批判书》崇儒反法,在这一点上我也不那么赞成。”郭沫若为此不得不收回以前说过的话,1972年发表的《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明确称颂始皇说:“秦始皇的杰出处就是在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他跟着时代的进步而一同进步了。”饶是如此,毛泽东仍在1973年所做的一首名为《读〈封建论〉呈郭老》的诗中旧事重提,此诗流传甚广,版本颇多,据说原件是这样的:“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之事待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真不知当年郭沫若读过此诗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

秦纵然不暴虐,汉人也要给他脸上抹黑的……

禅让下的血腥:舜如何夺了老丈人尧的江山

黄帝创建的,由该家族三代四个人继承下来的稳固基业——堂堂的华夏联盟,在瞬间落到了外人的手里,这不失为一个天大的遗憾。这“篡权者”正是我们的祖先之一——舜帝。那么,他是用什么方法打垮这种牢不可破的家谱继承机制,并且将自己的行为冠冕堂皇化,而以“禅让制”流芳百世的呢?

仅在此,我们就总结两点,夺取了某个权位,不仅需要技巧,还得需要舆论支持,以便让自己夺权的行为合法化。

较量:“禅让”遮羞布下的厮杀

四千年前的某个晚上,茅草宫殿里灯火通明,陶器收藏家尧正在把玩着一个陶壶。该壶制作精巧,壶壁薄如鸡蛋壳,足见制壶之人技艺之高超,心思之缜密。谁也不知道尧是在专心看壶,还是在琢磨制壶之人的心思。这是因为此壶的制作人正是部落长老们竭力推荐的盟主接班人——舜。

尧与舜之间的较量,或许就像这个鸡蛋壳薄的陶壶一样,蒙上了道德的遮羞布,双方都小心翼翼,生怕将大局弄乱,却又是那么地激烈,招招致命。

如果舜只具有高超的制壶工艺,并不足让尧心存戒备,甚至暗藏杀机。怪就怪在,舜的才能确实太大了。

舜出生于与华夏民族齐头并进的东夷族,他的妈妈死得早,从小跟着父亲和后母生活在一起。他的后妈有自己的亲生骨肉,对舜这个外人的孩子自然不待见。而舜的亲生父亲是个瞎子,能再娶到老婆,已经是万幸了,能不事事依着老婆?舜从小就受尽世间的磨难,忍受着后母、亲爹,还有弟弟的欺负。但是,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才锻炼出了大智大勇、大慈大悲的舜。

在十七岁那年,舜自己卷了卷铺盖,正式外出打工了。他没有去繁华的地方,而是到当时最需要开发的地方去了——他去了现今济南市以南的历山。

在历山开荒的日子,也是舜展现政治才华的绝佳时期。在那里,他遇见了秦朝的创始人伯益,并且吸引了一大批追随者。在处理拓荒者的纠纷中,舜对于破坏规矩的人毫不留情,维持了良好的投资秩序,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开荒。

但舜并不甘于山大王的生活,他又跑到了中原的雷泽去打鱼,他打到的鱼很多,却也遇到了很多斗争,结果他和抢鱼的人不打不相识,再一次赢得了渔民的爱戴。接着,他又开始了陶器工匠的生活。他做出了薄如鸡蛋壳的陶瓷制品,并将此技术无偿传授给其他的人。

游历天下的经历,使得舜的“粉丝”满天下,遍布于农业、渔业和手工业之中。就连大名鼎鼎的华夏部落长老“十二牧”,也成为了舜的铁杆粉丝。可不,这些长老因此就在尧的御前会议上力荐舜当华夏部落的盟主。

御前会议的“崭露头角”让舜第一次进入了尧的视野。尧,可以忍受一个杰出的开荒者,也可以忍受一个有才能的渔夫,甚至可以与一个与他有同样爱好的陶器工匠交朋友。但是,尧无法容忍学一行,精一行,而且不甘于任何一个行业的舜。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舜,无疑是自己儿子继承盟主之位的最大障碍。如果说御前会议,是舜首先对尧的发难,那么,尧接下来对舜的出手,则是招招致命,却又显得那么温和。

尧不愧是一个爱才的盟主,他一把年纪了,还亲自前往历山,调查和考验舜。一个早晨,在山东济南的历山里,这两个改变历史的巨人相会了。舜当时正在地里聚精会神地耕田,一头黄牛和一头黑牛拉着犁在前,舜在后。也许是出于同情,也许纯属无聊,舜在犁后面拴了一个簸箕。他赶牛的时候,不是用鞭打牛,而是敲击簸箕,用声音来吓唬牛。

看见这样的场景,尧觉得很有意思,于是,他们开始了第一次攀谈。

尧问:“耕夫都用鞭打牛,你为何只敲簸箕不打牛?”

舜拱手以揖,并答道:“牛为人耕田出力流汗很辛苦,再用鞭打,于心何忍!我打簸箕,黑牛以为我打黄牛,黄牛以为我打黑牛,就都卖力拉犁了。”

舜的绝妙主意,让尧对他的好感剧增。尧觉得这个年轻人将来必担大任,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另外一方面,这个人无疑将成为自己的儿子未来的竞争对手。

有的看官一定会说,干脆,尧帝趁机杀死他,以除后患。这是多么狭隘的观点啊。尧,毕竟是有道德之人,他是打着寻找接班人这块遮羞布的,此等露骨的手段不能为之。另外,舜的身后是强大的东夷,如果杀了舜,定会得罪东夷族,这对于当时陷入水灾的华夏族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于是尧作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那就是,他送给舜大量的牛羊,外带两个美女,一把古琴。这两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尧帝自己的女儿娥皇和女英。他让舜带着自己送的美女,穿着细葛布衣服衣锦还乡了。

尧不可谓不聪明。从表面上看,尧给舜送礼,是爱惜人才的表现,可以为自己博得一个好的名声。其实,这是尧一举几得的计谋。一方面,舜的声望与日俱升,让这样一个红人当自己的东床快婿,可确保东夷之地的安宁。另外,自己的女儿不是笨蛋,她们嫁给舜,自然会利用舜和父母弟弟的矛盾,想法地将舜除掉,为自己的儿子继承华夏盟主扫清障碍。最后,即使退一万步,舜真的成了气候,当了华夏盟主,也不算华夏部落联盟到了外人手里,毕竟舜也是自己的东床快婿嘛。

可不,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厉害的美人计开始起作用了。舜的爸爸瞽叟和同父异母弟弟象对舜更加憎恨了。在舜小的时候,这些家人就极其地憎恨舜,但他们还没有置舜于死地的打算。可当舜带着牛羊、美女回家之后,却屡次遭受父亲兄弟的“毒手”,这与他两个老婆不能没有关系。

娥皇和女英是尧的女儿,自然是尧的代表。她们就像华夏族驻东夷族的大使一样。她们暗示瞽叟和象,快把舜害死吧。舜死了,舜的财产就归你们了,我们这两个大美女也归你们了。舜死于自己人之手,与尧没关系。而娥皇和女英嫁给舜的弟弟,也算是与东夷族的“和亲”,是不会损伤华夏族与东夷族之间关系的。

这不,瞽叟开始对舜下毒手了。他让舜去修补谷仓的房顶,自己却在谷仓周围铺上干柴。然后,瞽叟点燃干柴,把舜置身大火之中。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舜创造性地发明了降落伞,他挟着两个又大又宽的宽边斗笠,像鸟儿张开了两只翅膀,从高高的谷仓顶上飞了下来,逃过了这一劫。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瞽叟让舜去挖井,等他挖得够深的时候,瞽叟和象就一起往井里填土,想把舜给活埋了。

瞽叟和象干完这一切,以为大功告成了,他们就拍拍身上的灰尘,开始瓜分舜的财产了。瞽叟得到了舜的牛羊,而象却一下子抱住了经常和他眉来眼去的娥皇和女英。“这下好了,没了舜,我可以和这两个小美人儿长相厮守了。”象得意地吻着美人的脸蛋,弹着舜的古琴,高兴之极。不料,此时一双粗糙的手却拍在了象的肩膀上。“谁呀?”象生气地回头一看,好像见到了鬼魂,“我的妈呀,大哥,你怎么又回来了。”象吓得瘫倒在地。舜,竟然又活了。原来,在打井的时候,舜就留有一手,在井边挖了一个通向外边的暗道,父亲与兄弟填井的时候,舜就从暗道里逃了出来。但舜没有马上回家,他倒要看看,父与弟在他死后到底要干些什么?不料,他的老婆和财产都被父和弟给霸占了。他能不气愤吗?

但是,舜还是饶恕了他的坏父亲和坏弟弟,待他们像平常一样。这是因为,舜知道,父亲与兄弟,仅仅是尧的一个棋子而已,不值得为这个生气。

可不,飞鸽传信,茅草宫殿里的尧知道了自己女儿的间谍活动宣告失败了。虽然舜没有对他的女儿怎么样,因为自知自己力量尚且不能与尧抗衡,不敢轻举妄动。但是尧可不能听之任之,他决定亲自出招了。他的招术向来温和,这次也不例外。

很快,一封调令传到了舜的家中,调令来自于尧。他说:“女婿啊,目前,我们部落出了几个大坏蛋,他们是四伙凶恶的群体,还得仰仗你去帮忙消灭啊。”这四伙人是谁?史书记载,其中一个叫浑沌,到处结交盗贼,组织了当时最大的黑社会,行凶作恶,杀人如麻;一个叫穷奇,喜欢散布谣言,诬陷忠良;一个叫梼杌,独断专行,谁的话都不听;一个叫饕餮,嘴馋,是个美食家,每顿都得吃香的喝辣的,入不敷出就去打家劫舍。但就这样的描述,就足让剿灭他们的人害怕。不过,更难办的是,这四个首恶都是前氏族领导人的子弟。

舜,就是靠着“十二牧”,即部落长老起家的。如今,要去剿灭那些人的子弟,这不是逼迫舜和自己的后台过不去吗?尧这招可谓厉害,简直在挖舜的墙角。

可舜的处理方式,则更为高明。他就像篮球场上的中场队员一样,尧给他一个任务,他顺势将这个球传给别人,这就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舜对这四个首恶转述了一下命令,说:“尧让我来命令你们到四千里外的边远地区,让你们去抵御人面兽身、四只脚的魑魅,让你们比一比谁更厉害!”尧让舜与四恶互相残杀,舜则让四恶与更加厉害的魑魅残杀。舜的这招真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尧见舜屡次破了自己的计谋,真的急了。在一个暴风雨的日子,尧竟然派舜一个人穿越荒山野岭和原始森林去出差。尧毕竟是部落盟主,舜不能不听命令。可在暴风雨天气里去原始森林,实在是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被野兽吃了。即使不被野兽吃了,也会迷路的。只要舜迷路,耽误了公务,尧就有借口杀舜了。足见,尧这次的计谋不仅狠毒,而且辛辣。

可惜的是,舜实在是本事太大了,他不仅毫发无伤,成功地穿越了密林,而且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尧傻眼了。看来,舜是不好惹的啊。可尧的醒悟太晚了,接下来,该舜出招了。舜是不会甘心自己久居尧之下的。

夺权,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当你自己势单力薄,而对手又过于强大的时候,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强大的对手一定会有很多敌人,而这些敌人都将是你最好的同盟军。他们与你有着共同的目标,不需要任何代价,你们就会紧紧地绑在一起的。

尧继承黄帝的衣钵,根底深厚,但另一方面,尧始祖的敌人,也都是尧的敌人。尧,树敌太多了。舜注定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人去战斗。

顺利完成了尧帝任务的舜,自然可以在部落联盟里得到一个官职。尧给舜的是司徒的职务。毕竟,舜是尧在“十二牧”会议上点头决定的接班人,而且舜的粉丝众多。既然在部落中站住了脚,舜就开始发挥他超常的政治才华了。

相比较于尧的儿子丹朱,舜更了解普通人的困苦,而且更善于团结部落联盟中的多数人。在舜的管理下,百官的事从此变得有条不紊,而且很多诸侯都来朝觐,大家相处和睦,呈现出一派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

仅仅在部落联盟中培育党羽,对于舜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结交更多有实力的人。正如前文所叙述,尧以及他的祖宗担任部落盟主过程中所树立的敌人众多,这些敌人与舜有着推翻尧的共同目的,极有可能成为舜的同盟。

话说尧帝的祖父颛顼的后代有八大贤人,被称为“八恺”,势力很大;尧的老爸帝喾的后代中也有八大贤人,被成为“八元”,他们的势力也不小。这些人都具有继承黄帝家族所创立的华夏民族的资格,所以,帝尧对这些人深怀戒惧,处处打压,害怕这十六家族对自己的统治形成威胁。这十六族因为没有出头之日,也备感郁闷。对于这么好的同盟军,舜能放过吗?于是他主动向这十六族发出了信息。

如果按照现代西方政党制度,尧家族属于执政党,而这十六家族则属于在野党。尧非常糊涂,不懂得联合在野党,不知不觉就孤立了自己。而舜将这些在野党团结起来,其力量足以撼动执政的尧了。这十六族中的任何一家都是皇帝的后裔,都代表着正统,而尧却是篡夺哥哥的位置而当上盟主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

担任司徒一职的舜帝,拔擢了这十六族中人,让“八恺”主管土地,让“八元”主管伦理教化。通过这十六族,舜掌握了华夏联盟的经济政治命脉。另外,舜经营多年,朝堂上已无反对之人。更重要的是,虽然尧不太情愿,但他却是合法的继承人。

篡位吧!舜!

不急不急,舜必须对尧十分地尊敬,他和尧的所有斗争都是在一块遮羞布下展开的。这块遮羞布就是“尧深明大义,禅让盟主之位给舜”。他们俩人的斗争是不能撕破这块遮羞布的,谁先撕破,谁就倒霉。尧的篡位,就是明显撕破遮羞布的行为,这是不得人心的。其实,舜是不需要撕破遮羞布的,他已经实质上控制了华夏联盟的所有权力了。

三年后,舜教唆百官造反,八十九岁的帝尧不得不让舜摄政。摄政的舜,离真正当权仅仅一步之遥了。此时不排除异己,何时排除?在摄政的位子上,舜逐步开始行动,属于尧的那班人全部被“清除掉”了。譬如,重臣驩兜被流放到南方的崇山,蚩尤的后裔三苗被流放到西方的三危山,禹的父亲鲧被流放到东方的羽山,等等。

尧对舜的做法是不满的,他和他的儿子丹朱正在招兵买马,准备将舜帝这个黄帝家族的外人赶走。尧,毕竟是一代盟主,而且仍未退位,其号召性也是不容小看的。此时,舜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其后果将很严重。

舜立即秘密地囚禁了尧和丹朱父子俩。在囚禁地平阳,女婿舜与老丈人尧见面了。“我想见一见我的儿子丹朱和亲戚。”尧说。“我傻啊,我刚刚扣下了丹朱的勤王之师,如果让你和他见面,他又想办法夺我的权力了。”舜终于说了实话。“那么,你要逼我做什么呢?”“不做别的,继续你的承诺,把那块遮羞布变成真实的。你扮演一个英明的盟主,抛弃你的儿子,选择我作为华夏部落联盟的头头。”“你……”尧气得说不出话。“其实也不用劳累你,你的大印在我这呢。我盖上你的大印,就算你同意了。”舜高高兴兴地离开了平阳。

过不久,可怜的尧就郁闷地死在了平阳。

在丧礼上,舜哭成一团,他执意要为尧守孝三年,看上去比尧的亲生儿子还要孝顺。倒是尧的亲生儿子丹朱还在舜的控制之中,哪敢随意哭泣,害怕哪一天自己的小命就不保了。

守完孝,百官都劝说,舜啊,尧深明大义,觉得自己的儿子无能,一直培养你当盟主,现在你坐这个位子吧。舜则说,不急不急,还是让丹朱坐吧,他毕竟是尧的儿子啊。可丹朱哪里敢坐,他自己现在连性命都没有保障。

就这样,舜推辞了好久,不得已,坐上了盟主的位子。

那时候,起源于尧时代的洪水一直没有彻底解决。洪水淹没了大半个中国,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尧任命的水利部长鲧治水不利,只知道堵塞,水越堵越多,结果终于泛滥了。这是横在舜面前的一大难题。

意气风发的舜处理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杀人,他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当时的“水利部长”鲧。治水不利,就该杀嘛。更重要的是,鲧就曾经反对舜继承尧的位置。不料,鲧的儿子大禹主动请缨,想去治水。“没想到,这孩子挺有骨气,那就你去吧,你要是治不了,照样杀你。”舜恩准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舜认为,他的这第一把火烧得够厉害了,一定为他树立了威望。殊不知,他的这把火其实是为他自己烧的。若干年后,他所做的一切又重演了,只不过他扮演的是“尧”这个角色,大禹利用他的方法,将他彻底打败了。

第三章 艳女传奇

秦淮八艳中的才女柳如是为何上吊自杀

明末清初之际,风云突变,王朝更迭,南京秦淮河边虽说照旧是歌舞升平,繁华热闹,但无形中也多了一股慷慨凄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大明王朝的达官贵人们卖国求荣、摇尾争宠的时候,“秦淮八艳”脱颖而出。她们,不仅具有沉鱼落雁的姣容,卓尔不群的才艺,而且大都具有难能可贵的民族气节,叫人击节称叹,欷歔不已。

相府下堂妾“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辛弃疾清新、优美的词句打动了一个青楼女子的芳心——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清纯优雅的名字:柳如是。

柳如是,本姓杨,名爱,后改姓柳,名隐,号河东君。浙江嘉兴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因家境贫寒,很小就被卖到松江盛泽镇归家院做婢女。

所谓归家院,实即一妓女院。当时盛泽镇声伎风流之盛,几乎可与金陵(南京)相比。

归家院的掌门人叫徐佛,会操琴,擅画兰草,长得姿容不俗。幼小的柳如是受到徐佛的熏陶,也能诗词,擅书画,才艺出众。稍长,相国周道登告老还乡,到归家院挑个婢女侍候他的母亲,挑去挑来,就挑上了柳如是。

周母常居深宅大院,见到伶牙俐齿的柳如是自然欢喜。柳如是在归家院见识到许多人物,察言观色,应对从容,伺候起周母来自然得心应手。可惜不久,青春美丽的柳如是就被妻妾成群的周道登看中,把她收为最末一房小妾。

她很快就受到了专房之宠。清钱肇鳌《质直谈耳》卷七载:“(她)年最稚,明慧无比,主人常抱置膝上,教以文艺,以是为群妾忌。”不久,群妾诬告柳如是与男仆私通,周先生本来就是个糊涂蛋,众口铄金,竟然不辨真假,勃然大怒,要柳如是自尽。最后是周母念及柳如是服侍之情,幸免一死。1633年,十五岁的柳如是被逐出周家,再次回到了归家院。

柳如是走后,周家老爷相思成病,含恨归西。这等于给柳如是做了一通实实在在、轰轰烈烈的广告。凭着“相府下堂妾”的名人效应,她很快在众多青楼名娃中脱颖而出。

明末吴越一带,人文荟萃,文社林立,名流交相唱和,咏诗著文,清议朝政,裁量人物。柳如是天生聪慧,又自小周旋于名流士大夫之间,受到了难得的熏陶与教益。翰墨丹青,吟诗作词,弹唱度曲,样样精通,更是增添了一种出尘脱俗的美。每次集会分题命韵皆能顷刻而就,颇有曹子建之捷才。她性格豁达开朗,常以南宋叱咤风云的巾帼英雄梁红玉自比,一时闻名而来者应接不暇。

颠踬在婚姻的道路上

可叹的是,柳如是具有超人的才情,却没有常人的命运!“心比天高”,地位却是比苦命的晴雯还要低下的妓女,这就注定了她在婚姻的道路上必然要颠踬一生。

宋辕文出生于云间望族,聪敏好学,年未弱冠就已名噪乡里,和陈子龙、李雯并称为“云间三才子”。

崇祯五年(1632),他在陈眉公的寿宴上与柳如是相遇,为她写下了著名的《秋塘曲》。其序云:“坐有校书新从吴江故相家流落人间,凡所叙述,感慨激昂,绝不类闺房语。”诗中又有“校书婵娟年十六,雨雨风风能痛哭。自然闺阁号铮铮,岂料风尘同碌碌?”之句,对柳如是的身世才华感佩不已。

他开始同柳如是交往。柳氏才情横溢,或浅唱低吟,或高谈阔论,或袖舞回风,或即席分韵,都叫宋辕文迷醉、倾倒。他决心娶柳氏为妻,但柳如是对这位公子哥儿的话却是将信将疑。她狡黠,要试试他的决心和诚意。《柳如是别传》这样写道:

如是约泊舟白龙潭相会。辕文蚤赴约,如是未起,令人传语:“宋郎且勿登舟,郎果有情者,当跃入水俟之。”宋即赴水。时天寒,如是急令篙师持之,挟入床上,拥怀中煦妪之。由是情好遂密。

尽管如此,柳如是要想成为他明媒正娶的妻室却是困难重重。宋母听说儿子爱上了一个妓女,怒不可遏,让他罚跪受训。宋辕文辩解说,柳如是并没有索要钱财,其母更怒,说:“财算什么,她不要钱,却要你的命!”

迫于家庭的压力,宋辕文拜访柳如是的次数越来越少。

不久,松江知府方岳贡下令清理流妓,柳如是找来宋辕文,希望他出面以他家“客人”的身份将自己留下,宋辕文怯懦了,挨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姑避其锋”。

柳如是听了,凄然地说:“别人这样说也就罢了,你却不应如此。从此以后,我与你恩断义绝!”说完,亮出一把武士刀,向桌上的那张七弦琴砍去,铿然一声,琴弦根根断绝。

另一个令柳如是心仪的男子是陈子龙,他比柳如是大十岁,是当时“几社”的领袖人物,他慷慨豪侠,志大才高,到处收徒讲学,自然也十分傲气。

柳如是平时喜欢“幅巾弓鞋,著男子服”,同文人名士交往时,常自称为“弟”。近代王国维惊叹于柳如是之放诞,曾写诗赞道:幅巾道服自权奇,兄弟相呼竟不疑。莫怪女儿太唐突,蓟门朝士几须眉。

但当她给陈子龙写信自称为“弟”时,陈却不高兴,没有回信。据说,柳如是“登门詈陈曰:‘风尘中不辨物色,何足为天下名士?’”,子龙大惭。从此,两人开始了文墨之交,关系日益亲密起来。

有一次,二人乘舟游玩,陈子龙看着裙裾飘飘的柳如是,情不自禁地赞叹:“美哉,洛——神!”

柳如是听到了,半开玩笑地说:“你们男人总是对女人说三道四,品头论足,好像女人生下来就是供你们欣赏把玩的。今天我偏要对你们男人欣赏欣赏、评说评说不可。”

说着,柳如是就写了一篇《男洛神赋》(收在柳如是《戊寅草》诗集中),将陈子龙比做了男洛神,真是千古妙想。这篇赋完全秉承了六朝文风,文辞华丽,用典繁复精当,既评品了陈子龙的人品和文才,也表达了对陈子龙的爱慕之情,其心气之高,胆子之大,叫陈子龙既惊讶又感动。

此时,陈子龙两次名落孙山,碰上了抑郁不得志的柳如是,两人见面无所不谈,评品天下大事,切磋诗词艺文,惺惺惜惺惺,不知不觉地坠入了情网。

崇祯八年(1635),陈子龙背着家里人,在松江外一座名叫南楼的小红楼里,和柳如是同居了。柳如是将此楼称为鸳鸯楼,把这段时间写的词集命名为《鸳鸯楼词》。在此期间,柳如是为人校书取酬维持生活,陈子龙则埋头攻读以备科试。清茶淡饭滋润着恩爱美满、缠绵悱恻的生活。

陈子龙此时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绝句《春日早起》:独起凭栏对晓风,满溪春水小桥东。始知昨夜红楼梦,身在桃花万树中。

有人认为,它就是《红楼梦》书名的来源。

然而,这一段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陈子龙毕竟是一个已有家室的人,于情于理,他们之间的感情不管多深,也只能被放浪不羁的士大夫们看做才子佳人之间的一段风流佳话,柳如是永远无法堂堂正正地走入陈子龙的生活。

半年后,陈子龙妻张氏带着一干人等,大闹鸳鸯楼,柳如是不甘受辱,悲切而毅然地离去。

与陈子龙被迫分手后,柳如是独居横云山。她追思这份深情绮怨,依依难舍,曾一气呵成《梦江南·怀人》,洋洋洒洒二十阕,逐一追忆南园之“画楼”、“棠梨”、“鹭鹚洲”、“木兰舟”等景物。前十首以“人去也”为首句,后十首以“人何在”为首句,低回倾吐,字字深挚,眷恋之情和怀人之苦,如泣如诉。

人去也,人去小棠梨。强起落花还瑟瑟,别时红泪有些些。门外柳相依。

柳如是竟以绝世之才,作此伤心之笔!悲伤中,却透露出坚强。柳如是之性格,可见一斑。

在“秦淮八艳”中,最有美貌的,当属陈圆圆;最温柔适意的,为董小宛;最有气度尊严、最有自主精神、最有勇气和胆魄的,就是柳如是。

二人分手之后,陈子龙还曾经为柳如是的诗稿《戊寅草》作序,与柳如是后来的丈夫钱谦益也有交往,颇有谦谦君子之风。清兵攻陷南京后,他参与抗清活动,事败被捕,矢志不屈,投水自尽。事在顺治四年(1647),陈子龙四十岁。

倾城之恋

钱谦益,号牧斋,万历三十八年(1610)一甲第三名进士。他少年得志,本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然而仕途坎坷。一开始,就因为极力攻击阉党而被罢官回乡;好不容易等到崇祯上台,被重新起用,然而又因与温体仁争做内阁辅臣而被排挤出局。不得已再次回家,开始了长达十六年的隐居生活。

明崇祯十三年(1640)的一个冬天,钱谦益正坐在他“半野堂”的书房打盹,家人送来一张拜帖,写着:“晚生柳儒士叩拜钱学士。”“柳儒士?”他心里起了疑问,不署名号,自称儒士,这会是谁呢?也许是慕名而来的无名晚辈吧?

钱谦益来到客厅,只见来客深深一揖,恭恭敬敬地说:“晚生见过钱老先生,冒昧造访,还望见谅!”

钱谦益见来客一身兰缎儒衫,青巾束发,一副典型的富家书生打扮,但身材娇小,皮肤白皙,清秀有余而刚健不足。看来确有几分面熟,可搜索枯肠,始终想不起是谁,在哪里见过。

来客看着钱谦益若有所思的神态,不禁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轻悠悠地吟道:草衣家住断桥东,好句清如湖上风。近日西冷夸柳隐,桃花得气美人中。“真没想到啊!是柳姑娘光临寒舍,有失远迎!”钱谦益连忙请柳姑娘落座,命侍婢上茶奉酒,给柳姑娘驱寒消疲。

说起柳如是与钱谦益的交情,那还是两年前的事。钱谦益被排挤出朝后,一路游山玩水,途经杭州时拜访杭州名妓草衣道人,在她客厅的书桌上,一帧淡雅的诗笺上写着一首小诗:垂杨小苑绣帘东,莺花残枝蝶趁风。最是西冷寒食路,桃花得气美人中。“好清丽别致的诗句,谁写的?”“柳姑娘。”“是名满苏杭的柳姑娘柳隐么?”“正是。”“真个名不虚传啊!”钱谦益本是诗词大家,一边读,一边叹,不由得诗兴大发,立马步原韵和诗一首,即柳如是刚才见面时所吟的诗,不赘。

第二天,经草衣道人引见,钱谦益、柳如是泛舟西湖,煮酒论诗,以文会友,格外尽兴。钱谦益对此一直念念不忘,想不到今天,这位风华绝代的才女竟女扮男装,乘一叶小舟翩若惊鸿地出现在自己的“半野堂”上。

柳如是本是有备而来,当即赠钱谦益七律一首,名曰《庚辰仲冬访牧翁于半野堂奉赠长句》:声名真似汉扶风,妙理玄规更不同。一室茶香开澹黯,千行墨妙破冥濛。竺西瓶拂因缘在,江左风流物论雄。今日沾沾诚御李,东山葱岭莫辞从。

诗中把钱谦益比做东汉大儒马融,而风流儒雅更在马融之上,直把钱谦益夸得眉开眼笑。钱谦益早就知道柳如是择婿标准颇高,但今得美人亲访,不妨大胆一试芳心。钱谦益也题了一首诗《柳如是过访山堂枉诗见赠语特庄雅辄次来韵奉答》:文君放诞想流风,脸际眉间讶许同。枉自梦刀思燕婉,还将抟土问鸿蒙。沾花丈室何曾染,折柳章台也自雄。但似王昌消息好,履箱擎了便相从。

钱谦益把柳如是比做私奔的文君,又用了章台、王昌等事关风流的典故,聪明的柳如是岂有不明之理。她敬钱谦益学识渊博,钱谦益怜爱她出淤泥而不染,一敬一爱,一段有声有色的忘年之恋揭开了序幕。

钮琇《觚剩·河东君》有一段记载:“(柳)昌言于人曰,‘天下唯虞山钱学士始可言才,我非如学士者不嫁。’适宗伯丧偶,闻之大喜,曰:‘天下有怜才如此女子者耶?我亦非才如柳者不娶。’”正所谓惺惺相惜,至此已是水到渠成。

从此,寂静的“半野堂”中时时荡漾起一老一少忘年之交的笑声。他们踏雪赏梅,寒舟垂钓,湖中荡舟,山上看月,诗酒做伴,日子过得快乐、和谐。

第二年,也就是1641年,钱谦益摆脱家庭干扰及世人非议,与青楼女子柳如是在杭州西湖芙蓉舫中结为伉俪,并花费巨资为她建造了一座精美典雅的小楼,命名为“绛云楼”,楼中藏书为江南之冠。又根据《金刚经》中“如是我闻”之句,将柳氏起居之室命名为“我闻室”,以暗合柳如是的名字。

其时钱已五十九岁,而柳则年方二十三岁,虽是老夫少妻,却是情投意合,恩爱无比。顾公燮《消夏闲记》载:有一天,柳如是问丈夫爱她什么,钱谦益说道:“我爱你白的面、黑的发啊!”言外之意是无一处不爱;接着,钱谦益又反问娇妻,柳如是偏着头想了想,娇嗔地说:“我爱你白的发、黑的面啊!”

闺中戏语,没想到竟不胫而走,一时传为美谈。

国破之后

1644年,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江南旧臣谋划拥立新君。钱谦益本来是拥戴潞王朱常淓的,但马士英带着军队武装推福王朱由崧上台,做了弘光皇帝。钱谦益摇身一变,赶忙巴结当权的马士英,竟也当了个礼部尚书。

不久,清军攻破南都,弘光朝廷土崩瓦解,高踞朝堂的弘光重臣们纷纷迎降,投效新主人,成为当时的一道奇异的风景线。钱谦益作为旧朝遗臣,又是一方名士,不奉新朝,便忠旧主,他面临着命运的选择。

柳如是目睹了清兵破城、扫荡江南的种种惨象,内心悲愤不已。她亲自备办一席酒,举杯向钱谦益说:“此时应当取义全节,以副盛名。”钱谦益思索再三,也点头同意。

第二天,两人泛舟湖上,约定双双投水自尽。没想到钱谦益在船上四顾茫然,伸手探水再三,抬头对柳如是说:“今夜水太凉,我们不如改日再来吧!”“水冷有何妨!”“老夫体弱,不堪寒凉。”柳如是想不到他所敬重的夫君竟然说出这样毫无气节的话来,深感绝望,二话没说,转身就扑向水中。钱谦益仓皇失措,幸亏船上用人及时救起,柳如是没有死成。

柳如是见事已如此,又说:“隐居世外,不事清廷,也算对得起故朝了。”但钱谦益表面唯唯,实际上却已剃发留辫,投降清朝了。柳如是也无可奈何。

当年秋季,清廷颁旨令众降官赴北京授职,大家都携妻妾同行,唯独柳如是坚决不肯随钱北上。动身那天,柳如是竟身着象征朱明王朝的大红衣衫站在道边为丈夫送行。同路的降官见柳氏此举不仅又羞又愧,同时也为她的大胆捏了一把汗。然而柳如是此时已是心如止水,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钱谦益北上入京,半是迫不得已,半是对功名富贵还存有一丝眷恋之情,没想到清廷只给他授了一个编修《明史》副总裁的闲职。钱谦益变节降清本来就于心有愧,现在官也做得窝囊,不到半年便称病辞职回家了。

顺治五年(1648),三十岁的柳如是生下了一个女儿,钱谦益喜不自胜。在柳如是的劝说和推动下,钱谦益表面上隐居在家,醉心于平淡而欢乐的小家庭生活,暗地里却与西南及东南海上的反清复明势力,如郑成功、张煌言、瞿式耜、魏耕等人联系,柳氏更是全力资助,表现出她强烈的爱国民族气节。尽管没有成功,但人们对钱谦益的看法却有了一些改变。

1650年,绛云楼突遭失火,藏于楼中的数万卷藏书、名瓷奇石均付之一炬,损失巨大。

1664年,钱谦益八十三岁,病殁于杭州。丈夫死后五十三天,四十六岁的柳如是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风风雨雨的一生。

一代奇女,香消玉殒。

是殉情,还是被逼自杀?

柳氏为什么自杀而死?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其一,为钱徇情说。

钱柳结合时,钱的嫡妻陈夫人尚在,钱谦益却公然对柳“礼同正嫡”,并且忍痛卖掉珍藏多年的宋版《汉书》,“挥霍万金”专为柳如是建绛云楼。这种违礼之举,招致当地缙绅哗然攻讨。结婚那天,“琴川绅士沸焉腾议,至有掷砖彩缢,投砾香车者。牧翁吮毫濡墨,笑对镜台,赋催妆诗自若”。这对有过侧室小妇经历、曾经任人蹂躏的柳如是来说,当然是感激万分的。

婚后,柳如是狂放不羁,不改风尘本色,常和钱谦益的一班朋友比酒作乐,酩酊大醉,颇有太白遗风,实无闺阁风范。钱谦益竟毫不介意,反称她“佳人那得兼才子,艺苑蓬山第一流”。对于钱谦益的娇宠和宽容,柳如是也是铭刻在心的。

所以,当顺治五年钱谦益因黄毓琪一案被捕问罪时,曾经拒绝以新婚宠妇身份入京的柳如是,这次却甘做犯人家属“抱病蹶然起,冒死从”,经多方打点,竟使钱得以无罪生还。为此,钱感激涕零,竟不顾嫡妻尚在,写下了“从行赴难有贤妻”的诗句。钱谦益曾为“东林党”领袖,在社会上声誉极高。钱死后,柳如是为其殉情是可以理解的,也在情理之中。

其二,被逼自尽说。

柳如是在嫁到钱家后的二十多年中,一直掌握着钱家的经济大权,这让钱氏家族中的人不可容忍。钱谦益一死,抢夺家产的斗争爆发了。钱家的族人钱朝鼎指使钱曾等人趁家主新丧,大吵大闹,逼迫柳如是交出房产钱财,当即夺田六百亩,僮仆十数人。六月二十八日,又向柳如是逼索钱财三千两,“有则生,无则死。毋短毫厘,毋迟瞬息”。登堂入室,摩拳擦掌,秽语恶声,扬言要把柳如是唯一的女儿及入赘的女婿打出家门。但绛云楼失火后,钱家财力大减,钱谦益重病时服药都是向药铺赊账。即使有钱,以柳氏之傲骨,又怎容得这伙无耻刁徒如此强横?但她毕竟是一个失去靠山的弱女子,既无力抗争,也不甘妥协,最后只有走上绝路。

死前,她在给女儿留下的遗书中说:“我来汝家二十五年,从不曾受人之气,今日竟当面凌辱。我不得不死,但我死之后,汝事兄嫂,如事父母。我之冤仇,汝当同哥哥出头露面,拜求汝父相知。”因此,《中国历代才女小传》等书认为:柳如是是被族人追逼而自杀的。

其三,绝望自杀说。

柳如是豪侠一世,我行我素,无论在国事和家事上,都充满了壮美的幻想和追求,但现实给她的回答却是严酷的。

她曾接受过宋辕文的爱,但宋母的威压、宋辕文的暧昧,使得柳如是挥刀断弦,情义两绝。后来宋辕文发迹,位列新朝之卿相,其才情,其人品,看来早就被柳如是看透。

她主动追求过陈子龙,陈子龙是明诗三大家之一,气节人品为当时之冠。尽管陈氏正妻棒打鸳鸯,但柳如是对此无怨无悔。后来她不只同陈子龙保持着诗文交往,而且大力支持陈子龙的抗清活动,直到陈子龙失败被俘,以身殉国。

后来,她又主动投靠钱谦益,看重的是他的学识和东林党领袖的名气。但是,清人渡江,钱谦益迎降,柳如是激愤异常,留下了“你殉国,我殉夫”的名言。钱谦益归隐后,她又利用钱氏影响,积极参与全国各地的反清复明活动,自崇祯十七年(1644)郑成功来常熟师事钱谦益后,柳如是更是以师母身份与他切磋时政,评品得失,为郑氏的抗清复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顺治二年(1645),弘光政权被剿灭,三年(1646),隆武政权、鲁王、绍武政权先后被摧毁;十八年(1661),永历帝被俘,并于次年被吴三桂缢杀。随着南明最后一个政权的垮台,复明的希望也彻底破灭,而今丈夫一死,正所谓国事家事两凄然。她绝望了,早就有“殉国、殉夫”之志的柳如是,怎么可能偷生呢?

她在遗书中写道:“死后棺木不能入土,因国土被人占去了,要在土室中悬空置铁索,再放棺木于铁索上……”其爱国之情,溢于言表。绝望之后,她的自杀是必然的,族人们的逼索钱财,只是加速了这个进程而已。

柳如是后话

柳如是文才诗艺高居“秦淮八艳”之首,有《戊寅草》、《湖上草》、《东山酬和集》、《红豆村杂录》、《河东君诗文集》、《尺牍》、《我闻室鸳鸯楼词》等作品传世。其数量之多,文辞之美,足以令人咋舌。其《尺牍》,清人认为“艳过六朝,情深班蔡”。她的书画也极负盛名,后人赞其为“铁腕怀银钩,曾将妙踪收”,历来为收藏珍品。

当代国学大师陈寅恪不仅赞誉柳如是为“女侠名姝”,并在八十高龄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为她写了八十余万字的专著《柳如是别传》。他在《柳如是别传·缘起》中说:“搜寻钱柳之篇什于残缺毁禁之余,往往窥见其孤怀遗恨,有可以令人感泣不能自己者焉。”使陈先生“不能自己”的不只是她绝代的才华,更重要的是她难能可贵的气节。陈先生诗云:高楼冥想独徘徊,歌哭无端纸一堆。天壤久销奇女气,江关谁省暮年哀。残编点滴残山泪,绝命从容绝代才。留得秋潭仙侣曲,人间遗恨终难裁。

柳如是如地下有知,真应为此三百年后的痴情叟回眸一笑!

柳如是死后,未能与钱谦益合葬,反而被逐出钱家坟地。

柳如是的墓在虞山脚下,那是一座孤坟,墓前石碑只一米多一点,上面刻着:河东君(柳如是号)之墓。

百步之外,钱谦益与原配夫人合葬在一起。

哀哉!

义和团从大毛子杀到十毛子的秘密法术

拳民就是义和团的成员,这种称谓是义和团发生那个年月的,没有褒也没有贬,他们的对手,被称为教民。在那个农民起义比较被看重的年月,中学生都知道,义和团跟太平军不一样,没有统一的领导,统一的组织。但是没有统一组织的拳民,却穿着差不多的服装,黄布包头,红肚兜,行为方式也高度一致,都是集中在一处(拳坛)“亮拳”,表演神灵附体(上法),然后舞刀弄枪,用大刀片往坦露的肚皮上砍,扎枪顶着咽喉,展示“刀枪不入”的本领。从山东到直隶,从河南到山西,北方诺大面积的土地上成千累万的义和团,都差不多,好像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一样。

很长时间以来,义和团研究是个显学,但是学者都忙着给给义和团找根正苗红的“爹”(组织源流),只是这个出身好的爹,总也找不准,大家吵成一锅粥,有的说义和团源于鲁南半土匪性质的大刀会,有的说源于谱系上曾经有过造反历史的民间教门八卦教,有的则说是源于跟教会有冲突的民间拳会梅花拳。除了这几样之外,学者们找到的其它的组织源流,这个教,哪个门,总括起来,能有几十种之多。“爹”找不明白,儿子的秘密自然也没人理会,一本又一本的著述问世,但拳民到底是怎么回事,看了之后,依旧不明白(因为没有人屑于说)。其实,当年的史料文献和后来的口述材料说得很清楚,义和团大体上由这样几部分人组成,一是老师,或者叫师傅,属于传道授业的。义和团的行为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老师都有“法术”,说起来都是从峨眉山、昆仑山什么地方下来的,有异人相授,比金庸先生还要早些,给这些山抹上了带有气功和武功的神秘色彩。当然,实际上这些老师,也都是乡下人,本没有什么特殊的本事,不过见过点世面,胆子大,敢说,也敢做,就成了老师。

好在要教的东西也不难,无非是点半像气功,半似技巧的玩意。这种玩意现在依然有人玩,比如用刀往运好了气的肚皮上砍(注意事项:不能用刀划,一划肯定出事),扎枪顶着咽喉(注意事项:找好角度,否则穿帮)等等。还有的有点类似于前不久曾经很是流行的气功,老师装神弄鬼弄几下,接了功的弟子们马上像神鬼附体一样,乱蹦乱跳,一跳老高。不同的是拳民们荷枪带棒,手里有家伙,而且上法(接功)之后,往往宣称自己是什么什么神仙附体,跟乡间跳大神的巫婆神汉差不多,跳够了,马上精神萎靡,回复常态,回家照吃煎饼。当然,老师传功,也像后来的气功大师,总是要弟子孝敬银钱。

不是一个拳坛一个老师,老师要到处走,义和团就是在老师的走村串街中流行开来的。老师虽然号称传的功法各有玄奥,但就跟前些年气功热的时候的气功一样,虽然大师们的门派不同,据说奥秘也各异,但基本的招式却大致差不多,所以天南地北的拳民,比划起来,外人看上去,就都一样了。应该指出的是,义和团运动过后许多年,华北乡村兴起红枪会的时候,类似的老师,类似的功法传播,又出现了。新面孔,老招术。

义和团拳坛的真正骨干人物,被称为大师兄二师兄的人。这些人或者是对气功感悟性好,或者有点武功底子,或者比较脾气比较暴,拳民行动的时候,一般都是这些人领头,烧教堂,杀教民,动真格的,需要这些人带头下手。当然,下手的时候,原本在拳坛练的本事,大多用不上。对方要是弱,比如妇孺什么的,就剁成肉酱,对方如果强,坚持抵抗,多半也就算了。

拳坛的多数,是一般的拳民,老少都有,小的十岁上下,属于义和团的儿童团,老的七八十的都有。这些人平时的时候,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大师兄二师兄的带领下,在拳坛上演练,个别有条件的地方,还有民间鼓乐伴奏。这种演练,在美国学者周锡瑞看来,很有表演性和仪式性。的确,看当时人的记载,拳坛经常有很多人围观,跟看戏似的。后来气功热的时候,每逢大师出场,聚众练功的时候,好像看得人也很多,可见古今一个道理。当然,拳民办可能只在家门口表演,还要出去干事(其实真有不少拳民办打算出远门的,只在家乡玩玩算了,但袁世凯做山东巡抚,非逼着拳民北上京津,说是那边有鬼子打,实际上是以邻为壑),出去干事的时候,杀杀烧烧,吆喝呐喊,全指着这些普通拳民。

除此而外,一个拳坛,还有若干不经常出现,但却不可缺少的人物,他们算是拳坛的后台或者叫恩主。这些人是多半是乡绅或者富户,以武举居多,武举人和武秀才。明清两代,虽然文、武都有科举,但军队的军官,却基本上不由武举来充任,大多行伍出身,武举基本上成了人们求个功名,改变身份,取得绅士资格的一种方便门路(比起文举,考试也相对容易通过),因此,武举,成了乡村社会低级绅士的代名词。这些人比较闲,好生事儿,所以,官府鼓励,拳民起来的时候,他们往往乐于掺和其间,为拳坛张罗个吃喝什么的。

说起来,拳民起来,跟自打基督教开禁以来,尤其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绵延几十年的民教冲突有关。“民”指一般非教徒的老百姓,“教”指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教会和信教的教民。两者的冲突,有些属于利益方面的,比如说,一个地方只要出现了教民群体,一个社区就出现了另一个中心,新的权威,这种权威对世界有一种新的解释,这样或多或少会令原来的权威感到一点不舒服。更多的是属于文化方面的,属于基督教自身的行为和中国传统习俗的冲突。

最早的文化冲突跟民间的戏乐活动有关。唱戏以及相关的社火秧歌活动,是中国农民的娱乐,但这种娱乐却往往以酬神演戏的方式展开,于是被教会理解为“偶像崇拜”。因此,教会特意给教民从总理衙门讨来一项“特权”,既不许教民参加活动,也不要教民分摊戏份。但是,当酬神演戏是为了求雨的时候,多少会有点麻烦,如果没求来还好,求来了,雨又不可能只下在求雨人的地上,也沾了雨露的教民,就会被人视为占了大便宜,纠纷自所难免。

比较常见的文化冲突,跟是教会的日常仪式有关,从出生、入教时的洗礼,到死前的终傅礼,平日做弥撒,以及密室忏悔,都令中国的老百姓既感到神秘,也感到不解。容易往邪了想,双方有点摩擦的时候,就更易于流于恶意揣测。一般来讲,虽说中国人讲究男女受授不亲,但乡村世界,农家村姑,没有条件藏在深闺,所以,男女混杂再所难免,但是这种混杂,一般只限在野外、集市等空旷地方,一旦男女混杂在一个房间里(比如教会做弥撒),就难免引起人们有关脐下三寸的联想,从通奸到乱交、群交。至于密室忏悔,隔膜更甚,不可解释,则联想也就更加活跃,简直就板上钉钉认定就是密室行淫。应该说,自从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基督教开禁以来,中国的城乡产生了无数的关于基督教、教会、教民的讹言,有无数份的打教揭帖在流传,其中最核心的成分,都跟“淫”有关,来自文化的隔膜,被恶意地放大了。显然,对于打破大门进来的西方人,无论输入的宗教本身怎样,中国人的观感,几乎从进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先天不良的。

特别被恶意放大的隔膜,还有教会育婴堂收养弃婴事件。在过去的时代,中国农村比较普遍存在溺婴的现象,主要是弃养女婴。虽然背后有生活的无奈,但不能说不是一个恶习。当然,中国也有人办育婴事业,收养弃婴,但这个事,做的比较大的,还是教会的育婴堂。育婴堂收来的弃婴,很多本身生命条件就不太好(视弃养的时间长短而定),收来之后,嬷嬷们往往对于拯救婴儿灵魂,比拯救他们的生命更在意,因此,造成了育婴堂的婴儿死亡率比较高。当育婴堂将这些死婴集中埋葬的时候,麻烦就来了。过去弃婴东死一个,西丢一个,狼吃狗叼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一个地点,一个棺材埋很多,就很扎眼。于是传说这些孩子,都是教会害死的,更进一步传说教会拐来中国人的小孩,挖心肝做药,挖眼睛点银(可以将铅点化为银)等等。有的育婴堂为了鼓励人们帮助收弃婴,往往会给那些送来孩子的人一点报酬,但是就是有匪类,为了这点报酬,居然去拐人家孩子,这种匪类一旦暴露,就会把屎盆子扣在育婴堂头上,“坐实”了有关的讹言。轰动全国的1970年天津教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闹起来的。

当然,由文化隔膜导致的冲突,在基督教的传播历史上,并不稀罕。从理论上讲,隔膜是会随着交流的增加而消除的,基督教的某些风习固然怪异,中国人见得多了,自会见怪不怪,随之而来的会是理解,甚至和解。只要彼此没有在误会形成对抗,只要彼此的敌意没有形成刻版印象,冲突就会消散。但是,当时清政府的作为,却使这种和解的可能化为乌有。

基督教虽然开禁,被允许放了进来,但对于清政府来说,这只是高压之下的权宜之计。清廷大员们的如意算盘是明开暗禁,用奕?的话来说,就是天主教系属异端,“虽已开禁,仍当暗为防范。”(《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因此,不仅某些官员出头限制甚至扑杀教会人士,而且一些乡绅有组织的对基督教的抵制活动,背后也有官府的背景。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民教冲突的教案,只要官府参与调停审理,多半是在两下“拱火”,刻意把双方的敌意人为地加以扩大。后来谈到教案,有一个流行的说法,说是官府一般都屈从于西方的压力,偏向教会一方。这个说法其实只说对了一半,事实的后一半,据我查阅教务教案档的所见,是这样的,每当发生教案的时候,只要打上衙门,负责审理的官员,开始都向着民方,有时候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偏袒,整个审理呈现一边倒的面目。但是,在这种时刻,西方国家的公使和领事往往会出面干预,这种干预,有时甚至带着炮舰。在根本不对等的外交压力下,由于总理衙门的参与,案件又开始翻过来,到了这个时候,官府又开始向着教会和教民了。“教方恒胜,民方恒屈”,仅仅是一个统计不完全的结果,产生这个结果的过程,往往被人们忽略了。

最为奇特的是,无论怎样审理,官府是绝不会让老百姓知道真相的。许许多多诸如教会淫乱、挖心、采生折割之类的指控,在官司打完,指控者失败的情况下,并没有人来澄清,给人感觉是官府屈从于洋人的压力,胡乱断案,每每令那些原本理直气壮的民方感到含冤负屈,误会不但没有化解,反而激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有的教案,当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冲突的民方原来对教会和教民心存善意的时候,官府反而故意小题大做,过分惩罚“肇事”的民方,同样激化了矛盾。(参见《被燎掉的大胡子》,《读书》1999年6月)官府利用信息的控制,权术的运作,基本做到了即使对西方让步,也点燃了民众对西方的怒火的目的,为官府日后在和西方争斗中,利用“民气”,埋下了伏笔。

拳民,就其大多数而言,实际上就是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在顽固派官员“民气可用”的判断下,被利用形成的武装群体。不过,拳民最厉害的武器,是他们宣称“刀枪不入”的法术,和法术背后的神灵。也可以说,拳民的“刀枪不入”,是他们上法时附体的神仙们赋予他们的。

当然,没有谁可以真的刀枪不入,法术,都是既骗自己人,也骗观众的玩意(只是骗不了洋人)。不过,从拳民上法(附体)概率比较高的一些神灵人物上面,倒是可以透出他们的另一些秘密。

当然,所谓的神灵,无非是些农民熟知的戏曲人物,比如《三国》的关张赵马,《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还有公案戏里的黄天霸等等。我统计过,这三类人,是拳民上法的时候,出现概率最高的,也就是说,当他们宣称自己被神灵附体的时候,都喜欢说自己是这三类神灵。三国英雄豪杰多了,但是,拳民却根本不选曹魏和孙吴阵营里的人物,无论典韦、许褚、张辽、徐晃,以及周瑜、黄盖、太史慈有多么了得,但他们的眼里却只有关羽、张飞、赵云、马超和黄忠。看来,受到西太后眷顾的拳民,既在乎自己的“忠义”,也在乎自己的“正统”。唐僧三徒属于那种原先在野,后来被官府招安,终成正果的神(佛),特别是孙悟空,金刚不坏之身,惹多大的祸都死不了,很难不让拳民们喜爱。至于黄天霸,那是朝廷命官的鹰犬,专门为清官效命,剿灭那些采花大盗(有暗指那些淫乱的洋人洋教的可能)的。而且朝廷里特别赞赏拳民的大臣中,号称清官的刚毅,认为某些义和团的大师兄,就是他的黄天霸。

在拳民大面积兴起前夕,不管出于什么动机,西太后戊戌政变,粉碎了清廷向西方学习的变革前程,但是,当初之所以发动这场变革的外部压力,一点也没有因六君子的人头落地而减少,反而使清朝政府更让西方、包括日本看不上眼,压力反而更大。为了应付压力,向前既然不肯,就只有向后看。从“民气可用”到“刀枪不入”,拳民,只是顽固派官员给西太后找来的抵抗工具。甘当工具的拳民们,虽然做事的时候有点荒唐,乱杀乱烧(北京前门大栅栏商业区,就毁于他们的一把火,几万无辜的教民和用了洋货的人被杀),在八国联军还没有启动的时候,就非要从大毛子杀到十毛子,把一切西方的东西,扫荡干净,其实思想意识却和中央保持一致(缺乏教育,没有灌输,能做到如此,真是难得)。只是他们借以做工具的资本实在是太可怜,法术不过来源于乡间的巫术和气功,而且还是不太像样的巫术和气功,附体的神灵,不过是他们在戏曲里熟悉的人物,想借点宗教的力,却又不大明白,服装虽然统一,不过是图个吉利(黄、红吉色),说是八卦分团,但大家都称自己是乾字团,争当老大,其它的七卦,几乎没人用。连喝的符,念的咒,都跟道教没多少关系,全靠自家糊弄。

这些拳民秘密,在当时和过后的一段时间里,其实不是秘密,只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有意要把事情弄糊涂,才成了秘密。这些秘密不弄清楚,拳民,也许还会回来。

名妓李师师失去皇帝宠爱后的归宿之谜

一代名妓李师师和北宋君主的风流韵事,传说很多,散见于南宋以来的多种笔记、小说,其中以无名氏的《李师师外传》和张端义的《贵耳集》,比较详细、真切。《外传》中的李师师

据《李师师外传》记述:李师师,北宋汴京人,是一个洗染工的女儿。

按当时的汴京风俗,父母喜爱的儿女,就送到佛寺去挂个出家的名儿,叫做“舍身”。师师小时也舍了身,当时习惯称佛门弟子为“师”,所以父母就疼爱地叫她“师师”。

师师四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一个后来称做李姥姥的烟花女子收养了她。

师师长大以后,色艺双绝,在汴京各教坊中名列第一。宋徽宗赵佶是一个风流天子,他不理朝政,却热衷于琴棋书画、声色狗马,听说李师师艳绝一世,就想见见她。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徽宗叫太监张迪送去许多裘衣、彩缎、珍珠、金银,假称是大商人赵乙,李师师让他等了好久,直到深夜才接见他,态度傲慢,露出不屑一顾的样子。徽宗问她年纪,她不答;再问,她把座位移得远远,取下瑶琴,自个儿弹了三遍,鸡就叫了,徽宗只好悻悻地离开。这是大观三年(1109年)八月十七日的事。

李姥姥对她说:“赵客人礼仪不薄,你怎能这样冷淡?”

师师说:“不过是个金钱的奴仆罢了,我为什么要敷衍他?”

不久,街头巷尾就传出了皇帝到过李家的新闻,李姥姥听了,吓得半死,流着眼泪对师师说:“要是真的,就要满门抄斩了!”

师师说:“不要怕,他既然肯来看我,又怎会忍心杀我?逛妓院的事,皇上一定很忌讳,决不会公开办理的。”

果然,赵佶不曾见怪,春节的时候,还送来了一张蛇跗琴和一些白金。后来,他们就交往起来了。

师师喜欢的,徽宗都喜欢;师师需要的,徽宗都备办。他们一会儿弹琴,一会儿下棋,一会儿写字,一会儿作画,愉快极了。

这年九月,赵佶还画了一幅题为“金勒马嘶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的画,送给了她。

为了来往方便,赵佶以治安保卫为名,修了一条通道,直通李家,叫做“潜道”。从此,赵佶同师师来往,就不会再闹得沸沸扬扬了。

有一次,宫内宴会,嫔妃云集,韦妃悄悄地问赵佶:“是个什么样的李家姑娘,陛下喜欢得那样!”

赵佶说:“也没什么。要是你们穿上一样的衣服,同师师杂在一起,就马上会显示出一种明显的差别,那一种幽姿逸韵,完全在容色之外。”

后来,徽宗把皇位让给钦宗,自号“道君教主”,退居太乙宫,同师师的见面就少了。《贵耳集》的风流轶事《贵耳集》为南宋张端义作所,其中记载了一段涉及著名词人周邦彦的风流韵事。

有一次,赵佶到李师师家,正碰巧著名词人周邦彦也在那里。周邦彦听说皇帝来了,赶忙躲到床下回避。赵佶并不知道,自己带来几只江南进献的新鲜橙子,边剥边吃,同师师说了一会儿悄悄话,就离开了。

周邦彦当时吓了一身汗,从床下爬出,又觉好笑。后来,他把这段所见所闻,填了一首词,叫做《少年游》: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吹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后来,赵佶又到李师师处,问她有什么新词?师师说:有,就唱了一曲《少年游》。赵佶听了,好生奇怪,这言语,这细节,分明是那日同李师师相见的情景。又问是谁写的,师师说是周邦彦。徽宗勃然大怒,拂袖而归,他找到丞相,说:“开封府有个叫周邦彦的监税官,税没交足,你们为什么不捉拿法办?”

丞相一查,周邦彦的税早交足了,但因为皇帝要办,就以职事废弛为名,糊里糊涂地判他罢黜官职,驱出京师。

隔了几天,赵佶又到了李师师家,师师不在,坐到更初,才见师师回来,愁眉泪眼,憔悴不堪。

问:“哪里去了?”

答:“送周邦彦出京。”

问:“有没有作词赠别?”

答:“有《兰陵王》一首。”

赵佶强压着妒忌的火,说:“唱一遍听听。”

师师也强敛愁容,佯装笑脸,咿呀地唱起来。

柳阴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飘绵送行色。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长亭路、年去岁来,应折柔条过千尺……

那缠绵悱恻的情,那抑郁无告的怨,随着那婉传的歌喉,幽幽咽咽地泻出。赵佶那焚烧了许久的无名妒火,早已被词里拂尘似的柳枝儿,拂扫得烟消云散了。他不禁惭愧了起来,回宫之后,下了一道诏书,把周邦彦召回。因为周邦彦善于填词谱曲,还提拔他当了个“大晟乐正”的官。

年龄公案

对这两则故事,人们提出了许多疑问。

首先是这件风流韵事的有无?提出质疑的人说:

其一,周邦彦生于1056年,死于1121年,活了六十五岁。赵佶同师师的交往开始于大观三年,即1109年。而此后的周邦彦,至少是五十三岁了。在那样一个人寿不丰的年代,周邦彦以五十三至六十五岁的高龄,再到妓院去厮混,恐怕没这个道理。

其二,北宋词人最早提到师师的是张先。相传,他的《师师令》就是为李师师而作。与张先相先后的词人晏几道、秦观也曾在词里咏叹过师师。张先去世于熙宁十年(1077),那时师师至少也应有十五六岁,到大观三年,就应该至少有四十七八岁,这同周邦彦的年龄大体相当,但生于1082年的徽宗赵佶,这时只有二十七岁,不论他如何贪欢好色,也决不会肯同一个母亲辈的老妇来往吧。

其三,考周邦彦的历史,没有当过开封府税监这类小官;考宋朝的职官制度,也没有“大晟乐正”这个官职。

但是,多数研究者仍然相信这段风流公案存在。因为:

第一,这段故事流传得比较广泛,除了文人记述外,还有大臣公开上章,批评皇上不该动辄“轻车小辇”溜出宫外胡闹,这也委婉地旁证了这一事实基本存在。况且,张端义、周密等人都是有一定地位和深于掌故的人,年代离周邦彦不算太久,记述当有所根据。

第二,天下同名的女子甚多,张仙、晏几道、秦观等人所见的熙宁时代的师师,不一定是宣和时代赵佶、周邦彦所交往的师师。因此,以张先词来推断宣和师师的年龄,可能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

第三,宋代词人大都常在妓院厮混,《宋史》说周邦彦行为“少检,不为州里推重”,足见其生活作风并不严谨,认为他到了五六十岁就不会出入妓院,实属迂腐之见。

李师师的归宿

其次是,李师师归宿如何?

关于李师师的归宿,说法不一,大多缺少可靠的依据。

其一是出家、殉难说。《李师师外传》继续写道,徽宗赵佶退居道宫之后,李师师自感失去了靠山,身家难保,当时金兵犯境,河北告急,师师就主动向开封府打了一个报告,愿意捐献积蓄,助河北军费,后来又求得徽宗同意,在北城慈云观当了女道士。金兵攻破汴京后,统帅达懒指名要交出师师,汉奸张邦昌搜捕到她,把她送到了金营。李师师说:“我本是卑贱的妓女,但曾经蒙皇上眷爱,现在宁可一死,决不让你们把我当做礼品,换取晋身之阶。”说着,拔下金簪,自刺其喉,不死,又把金簪吞到肚里,才死去。

后来,被拘押在五国城里的赵佶听说了师师的死情,也禁不住眼泪滔滔。

其二是落难说。

有人说,金兵攻下了汴京以后,烧杀抢劫,无所不为,师师落在金兵手中,后来辗转嫁给了一老兵为妻,羞辱地度过了这大起大落的坎坷一生。

其三是南渡说。

不少人说,靖康之难以后,师师也辗转南渡,流落在江、浙、湖、湘一带。有人说在湖湘一带见到过她,已没有往日的风姿;有人说在江浙一带,士大夫还邀她听过歌。《宣和遗事》说,师师南渡以后,曾在杭州重操旧业,后来又流落到湖、湘一带,嫁给了商人,则是以上两种说法的综合了。

宋人刘子翚《汴京纪事》诗惋叹地说: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缕金檀板今无色,一曲当年动帝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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