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2 05:32:29

点击下载

作者:(德) 托比亚斯·贡贝特 等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

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试读:

前言

政治需要有明确的导向。只有那些能够明确指出其行动目标的人,才能够实现目标,并以此鼓舞其他人。因此,我们希望在本读本里阐明这样一个问题:在21世纪,社会民主主义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它以哪些价值为基础?它追寻的目标有哪些?以及如何才能够践行这些目标?

很显然的是,社会民主主义不是什么拥有固定结构且永久固化的东西。社会民主主义的含义,必须不断重新商讨,并以民主的方式去争取得来。通过这一系列的社会民主主义读本,我们并非意在提供一个最终的定论,而是希望给予读者阅读和继续思考的机会。该系列读本旨在帮助所有积极建构社会民主主义和对其感兴趣的人厘清自己的立场。

六年前,有关社会民主主义的首部读本问世: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其间又有六本针对不同政策领域的读本得以出版,此外还发行了多部有声书和教学电影,另有数次读本的再版。本系列读本已经翻译成十几种语言。这是一个好的成就,却不是让人高枕无忧的理由。

从2008年开始,政治讨论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金融市场危机的爆发,虽未让所有的人,但也促使许多人转变思维。组阁形势与政党格局有了变化,讨论与话语都有了新的内容与形式。

因此,通过第四次出版,我们推出了这一部经过全面修订的读本。它具有新的结构,新的篇章,但保留了被证明有效的内容编排框架,借助这样一部读本,我们再次尝试回答这个问题:在当今,社会民主主义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在此,我们要衷心感谢本书的主要作者——托比亚斯·贡贝特(Tobias Gombert)先生。托比亚斯·贡贝特先生也完成了读本修订中的大部分工作。在首版读本中,马丁·蒂姆普(Martin Timpe)先生则做出了很多贡献。他再次——这一次是与克尔斯汀·罗特(Kerstin Rothe)和米夏埃尔·雷施克(Michael Reschke)一起——用出色的能力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指导了编辑过程。我们要感谢上述各位,以及所有其他参与者的付出与杰出的合作!书中尚存的不足,责任由我们自负。

社会民主主义学院的标志是一个指南针。通过社会民主主义学院提供的内容,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希望借此为读者提供一个明辨自身立场与导向的大框架。若各位读者能通过利用我们所提供的内容来确定您的政治道路,我们将不胜荣幸。社会民主主义的生命力正在于,各位公民不断地去讨论它,并为之而投入。克里斯蒂安·克雷尔(Christian Krell)社会民主主义学院院长波恩,2014年11月约亨·达姆(Jochen Dahm)社会民主主义系列读本项目主管第一章 社会民主主义是什么?用四个回答引入主题

本章

·从理论角度介绍“社会民主主义”的概念;

·区分作为政治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和作为理论概念的“社会民主主义”;

·并介绍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基本权利及其落实;

·这一章对于本读本而言是一个导引。

一些人说:“社会民主主义——这难道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吗?这样一个概念包含的承诺是,对于社会中所有的人而言,民主应该是均可利用的以及社会均衡的,这始终是一个民主政体的组成部分,难道不是吗?这岂不是理所当然的?”什么是社会民主主义?四个回答

其他的人问道:“社会民主主义嘛,在我们德国,我们想要通过社会市场经济来落实,对吧?”

再有一些人认为:“社会民主主义属于社民党(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内容,所以跟社民党成员有关,这应该是他们的理论。”

又有其他人问道:“为什么是社会民主主义,而不是民主社会主义?后者才是惯用的概念。”谁说的是对的?

至此,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讨论开始产生语言混乱:那么,谁说的是对的?“巴别塔”的阴影开始隐约出现,而消除分歧的过程却依然艰巨。一个费力却不讨好的办法。

首先,语言要统一,这样人们才能理解不同的观点和立场,并对其进行解释——要争论方向性的问题,那么争论者就要先找到一个共同的出发点。

上述这四个引入问题均有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含义,它们涉及在讨论社会民主主义时应注意的要点,涵盖了四个方面。

第一群人探讨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与前提条件,探讨人们从社会民主主义中可以期待或有理由期待什么。

第二群人探讨的更多的则是已经做到了一些什么的问题。他们想要进行实证研究,检验社会民主主义是否已经在社会中得以践行。

第三群人询问的是,谁可以是社会民主主义社会设想的载体。这个问题的提出也是很有道理的。

第四群人询问,不用一个已经建立的概念而去用另一个概念,这有何种优点。这个问题还涉及社会民主主义的核心内涵究竟是什么,以及它靠什么来与别的概念进行区分。定义是有必要的。

要谈论社会民主主义,谈论者就必须要先弄清楚他讲的社会民主主义的含义,以及他想要通过社会民主主义与谁对话。“社会民主主义”并非一个确切的单义概念,它五彩斑斓,人们将不同的价值观与社会民主主义相联系。由于“社会民主主义”概念有着社会影响,会被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用或是拒绝,它就因此具有了政治意义。

这四个问题阐明,在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概念之前,人们必须先解释清楚这个概念的含义;而且,人们必须明白,自己要将怎样的社会目标与之相连。找到人们自己的定义。

就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概念而言,人们在理论讨论中对它有着不同理解——它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定义。

我们出版本读本的目的,不是为这个问题提供答案,而是引导读者进入这个讨论。所以书中会专门按照不同的政治与科学处理方法,对这个概念进行描述。虽然不能给读者以现成的答案,但本书希望能给读者提供一个导向,从而使每位读者可以自己决定,哪些答案可以使他们信服,哪种思想对他们有政治意义上的触动。但是,社会民主主义作为理论是一回事,作为政治运动又是另一回事。作为一种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这两个词代表的不仅是人们必须就其意义达成一致的理论概念。它们首先还代表了一种强有力的思想。人们认同这种思想,一代一代的人都为此而努力,后来者也在继续为它而奋斗,将来也会这样做。而这段历史,这段社会民主主义作为运动的历史——无论是以政党、工会还是工人文化运动的形式而出现——也将在本书中不时被提起。图1.1 “全德工人联合会”的旗帜“社会民主主义”这一强有力的政治思想早期出现在一面旗帜上。1863年5月23日,费迪南·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等人建立了“全德工人联合会”(ADAV),就这个时间点来说,法国大革命的热度早已消失,资产阶级在德国实现其理想的愿望也落空了。相反,在1848年“资产阶级革命”后发生的是复辟,即封建王国的重建。在革命外衣的包裹下,资产阶级主导的工业得以发展。“自由,平等,友爱”——这些口号在过去和现在都没错,然而在崛起的资产阶级手中,它们被错误地运用了。各家工人协会便相继建立,并将“自由,平等,友爱”作为他们的奋斗事业。“全德工人联合会”在成立十周年时,用一面旗帜强调了上述口号,在“自由,平等,友爱”旁边,又增加了“团结就是力量!”。而实现这种团结有多困难,所有的协会参与者那时候就已经了然于心。要想团结,前提条件有很多,不仅要批判现状,更要发展出对于更美好的社会及其实现道路的共同构想。要想实现团结,就需要始终进行民主的商议和投票。因此,这面旗帜所勾勒的任务,并未完成,而仍然是一项挑战。第一节 出发点:暂定的概念

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究竟是什么,尽管对此还没有一个普适的定义,不过,还是有着一些定义上的提议,一些关于其限定性和区分性的想法,以及一些结合点。

每个人想要采用哪一种定义,应该且必须由他自行决定。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各位读者能在阅读本书后,朝着“自己”的定义更进了一步。什么是社会民主主义——一条建议相关影片http://www.fes-soziale-demokratie.de/filme.html.

对于讨论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出发点是什么,我们在此给出以下建议:

·它将民主的实现与共同体的组织,并同时与政治、公民、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权利相关联;

·它传递出以价值为导向的,对于自由、公正和团结的基本理解;

·它可以与其他方向的思考和论证(如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等)相区分;

·它描述的是一个理论讨论的关联框架;

·它将科学的讨论与政治方向性纲领相结合。托马斯·迈尔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概念

就我们的读本系列而言,主要有一种解释社会民主主义的方法得到了认可。2005年到2006年间,托马斯·迈尔(Thomas Meyer)先后发表了《社会民主主义理论》和作为补充的《社会民主主义实践》。这两册书为我们提供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在多个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实证研究结果。

迈尔建议了这样一个定义:社会民主主义在现如今的语境中来说,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它既是民主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又是用于表达一种政治方向性纲领的名称。尽管这两个常用的定义使用方法之间有着多种多样的相互关系,但这两者实际上涉及的是两个明显具有不同的适用要求的有区别的事实。无论是在奠定其规范基础,还是扮演其解释性角色,抑或是就不同的实现方法进行比较性的讨论时,社会民主主义理论都不限定在某些特定的政治行为体,尽管社会民主主义实现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得依赖政治行为体致力于可从中推导出来的实际行动计划。反之,不同的政治行为体可以在他们认为有利的地方将“社会民主主义”作为纲领名称,至于这些行为体的政治努力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被社会民主主义理论所覆盖,乃至是否寻求与它之间的关联,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关紧要的。(Meyer 2005:12)理论模型

一方面,社会民主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模型。如果真的从理论模型角度严肃地看待它,那么它必须按照“科学的游戏规则”运行,比如说它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要能为论据提供经得起检验的理由和证明。政治目标

另一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政治目标,那样的话,科学的“游戏规则”就不是最主要的了。相反,作为政治目标导向,它要能经得起政治讨论的考验,要面对民主决策带来的挑战。科学与政治的结合

我们在走这条路之前,还要指出一个保留条件。早在本章开篇时,各位读者大概已经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社会民主主义——它和科学有什么关系?它明明是个政治范畴的问题。基本上来说,科学必须是中立的。”事先说明一下,我们部分地赞同上述说法,社会民主主义当然是和政治设想,和规范、价值、政治目标有关的。

科学是否被允许在政治上选边站?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许多分歧。我们对此的回答是:科学至少应该想要通过其工作,为创造更美好的社会贡献它的一分力量。

科学家并不是游离在这个社会之外的,他们也是其中的一分子。他们也有着价值观念,也是“政治人”。这样看来,“科学”也始终具有“政治性”,因为人总是借助于它,想要并且也确实对社会产生着影响。

同时,科学上的自由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它意味着,科学家可以(自我)批判且独立地进行研究,不必为了满足委托方的心愿而对研究结果进行伪饰。伴随科学的自由而来的是一种责任,科学家要将自己的利益透明化,要考虑到他的工作对于社会的影响。另外,我们难道愿意拥有一些不清楚自己的作为对于社会的影响的科学家吗?

因此,社会民主主义这一理论模型也必须和其他的理论一样,说明它是以怎样的价值与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二节 论证的层次社会权利与民主

以上论述已经明确:社会民主主义不仅是一种规范模式。它还涉及社会民主主义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实现,这又涉及社会权利和民主间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权利的实际影响,也就不可能存在民主。反之,民主保证了社会权利能够得到体验。社会民主主义模型也就必须考虑到这种交织。三个层次

为了处理价值及其在社会中实现的问题,可以将论证划分为三个层次:基本价值、基本权利和手段。图1.2 基本价值层次、基本权利层次和手段层次

在自由、公正和团结等基本价值层次,澄清的是个体与社会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生活应如何构建。基本价值

基本价值可以有不同的阐释,例如可以从基督教传统、犹太传统、穆斯林传统,或是人道主义传统加以阐释。

基本价值在社会中发挥着一项重要功能:它为基本权利及其通过某种手段的实现,也就是为人类的共同生活提供了一层保护膜。将基本价值比作保护膜,还有另一个意思:在社会的共同生活中,人们所有的行动都必须共同思考和感受这些基本价值,这对社会的存续是必要的。权利与义务,控制与落实,这些并不够。最后,这层“保护膜”也需要不断地被更新和维护。基本权利

在基本权利的层次上,基本价值被转换或者落实为对社会有约束力且经过民主合法程序认可的行为规范。因此,人民行使一项基本权利的原因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应该是民主协商的过程。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可以要求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方法

手段层面讨论的是社会或国家可以如何保障基本权利的实现。对于各个国家与共同体而言,从各项基本权利中产生了具体的行动义务。但是履行这些义务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正如国别研究报告所表明的,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一定程度上在方法方面呈现出显著的差异。

因此,社会民主主义如果想达到其规范要求,就必须对这三个层次的问题作出回答。接下来,我们将分别用专门的章节就这三个层次的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 社会民主主义是什么?

在本章,也就是第一章中,我们已经探讨了“社会民主主义”这一概念,并提出了论证社会民主主义的三个层次(基本价值、基本权利和实施)。我们将在下面几章中具体讨论这几个层次。第二章 基本价值

第二章,我们先考察社会民主主义的三个层次中的基本价值层次。社会民主主义有一个基本的规范框架,这个框架与三个基本价值——自由、公正、团结——的理解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第三章 基本权利及其实现

第三章,我们继续探究基本权利。只有将基本价值转化为恰当的被法律和民主合法程序所确认的规则,它们才能发挥出应有的社会作用。基本权利是如何转化为法律规则的?至于基本权利和国家行动义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托马斯·迈尔的理论将在这个问题上为我们提供帮助。第四章 行为责任和手段

在第四章,我们将观察国家是如何践行由各项基本权利带来的义务。我们可以确定,在履行这种义务上,全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方法,它们或多或少都有成效。这一章中的重要基础也是托马斯·迈尔的实证研究。第五章 讨论范畴中的社会模式

在第五章中,我们将会对不同社会模型的社会政策指针进行考察。对此,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对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以及保守主义的起始图景与目标图景进行相互比较,其中包括对德国现在的政党格局进行的考察。第六章 结尾即开始

第六章是结尾的一章,在这一章里探讨我们已经了解到的未来会面临的挑战,另外还会简单地介绍一些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更深入的读本,因此,这一章也为想要进一步研究某些问题的读者指明了方向。第二章 基本价值

本章

·阐释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自由、公正、团结;

·从历史与哲学的视角出发,将这些基本价值与当今的政治相结合;

·我们将讨论长久以来在联邦政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政党关于基本价值的理解。“自由!平等!友爱!”这正是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在资产阶级时代的开端,这一口号被转变为“自由,公正,团结”的基本价值。对基本价值的广泛认同

与此同时,这些概念不断有新的表述,发生改变,以及适应当今时代的转化。例如,2007年,联邦德国最大的两个全民党——社会民主党(SPD)与基督教民主联盟(CDU),更新了它们援引这些基本价值的基本纲领。许多纲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从各自党派的角度来描述“自由,公正,团结”这三项基本价值,并从中得出自己的政治目标。社会民主主义的核心意义

恰恰是作为政治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强化了这些基本价值以及嵌入在内的基本权利。因此,基本价值在社会民主主义的论证模型中也起着核心作用。下文,我们将相继对自由、公正和团结这三点基本价值作更详细的考察。第一节 自由“自由”,是被所有政治行为体最频繁提到的一项基本价值,它的内涵显得五彩斑斓。自由的根源

社会民主主义将“自由”与启蒙思想以及资产阶级时代的开端联系在一起。许多哲学家,如约翰·洛克(John Locke)、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以及批判理论的代表人物等,都曾在不同的历史时间节点,对于实现自由的可能性进行过深入思考和描述。三个基本问题

粗略来说,关于自由的讨论包含了这样三个基本问题:

·“自由”应被如何定义?

·在社会中,自由要如何得到实现及保障?

·在社会中,自由有哪些界限?来自约翰·洛克的“自由”定义

对于“自由”这一概念的定义,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表述尤其获得认同: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世界上任何更高权力的约束,不屈服于某人的意志或其立法权,而仅以自然法作为它的法律原则。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就是除了受在共同体中由人们一致确立的立法权约束外,不受别的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受立法机关基于人们所给予的信任而制定的法律外,不受别的某种意志的主宰或某项法律的限制。(Locke 1977:213)自由的三个维度

按照洛克的思想传统,人们将自由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维度:

·人自身的自由

·对于自主思考和感受的自由

·支配合法占有的物品的自由

自由的三个维度对无数的宪法产生了影响,这些宪法都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许多理论援用约翰·洛克对于自由的定义,并对其进行阐释。作为自然权利的自由约翰·洛克(1632—1704),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洛克从根本上发展了现在所说的经验主义,其研究的内容是人类如何能从经验中进行学习。因此,对不同的经验进行比较,正是经验主义的理论思想的出发点。1690年,约翰·洛克发表了分上下两篇的《政府论》,在这一论著中,洛克撼动了英国君主制度的理论基础,发展出了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的社会宪法。

洛克的思想的出发点在于,他所提到的这三种自然自由是每个人天生就有权拥有的。人类并非在社会中才获得这些权利,而是在社会出现“之前”就具有了。“自然权利”必然要有所改变

这些“自然权利”无法简单地“存留”到社会中。它们必须转化为每个人向社会提出的要求。

至今,洛克的论证虽然经历了不同的哲学思想释义,但其核心内容仍然有效。当人们要理解作为基本价值的“自由”这一概念时,洛克的论述总会不断地被援用。洛克被视作自由主义中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历史语境

尽管洛克的这一定义总是不断被援引,但不能忽视的是:这是历史语境下的文本。我们不能够在不考虑其产生条件的情况下理解这个定义,也不可以简单地将其转换到今天的环境中来。这也表现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在社会中,自由如何得到保障和实现?

在历史讨论中,重要的是,洛克(以及他之后的许多其他启蒙时代哲学家)反对“自然的不平等是大部分人无自由的原因”的论述。自然的平等与随之而来的相同的自由,这在专制社会是一种革命性的主张。毕竟君王们自己宣称,他们的统治权力与相应的社会不平等,都是由上帝所认可赋予的。洛克的社会契约

不过洛克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自然赋予的平等自由的层面,而是通过社会契约的方法,将自然自由转变为了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规则。

在社会中——这也正是洛克的论证的核心——人占有其自身的自然自由,个人对于思考和感受的自然自由,均必须通过个人参与决策过程,通过政治权利来被社会所保证;而能够支配合法获取的物品的自然自由,则需要一个自由的、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市场来保证。图2.1 约翰·洛克的自由概念

在社会中,自然自由必须通过新途径来得到新实现。恰恰就“自由如何才能得以实现”这个问题,早在18世纪时,就存在着对约翰·洛克理论的批判。让—雅克·卢梭(1712—1778),他凭借其理论著作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先驱者之一。卢梭曾就社会不平等的发展著有一部基础论著,他在其中做了哲学和历史的实证研究工作。在其他的一些代表作中,他分别致力于研究民主的国家理论以及教育问题。对洛克的四点批判让—雅克·卢梭对于洛克的批判

让—雅克·卢梭应该是最重要的洛克批判者,他从四个中心点对洛克进行了反驳,或者说是补充:

1.只有在建立社会时,所有的人为了获得公民权利而放弃所有的自然权利,才能达成一份良好的社会契约。

2.彼时存在于资产阶级君主制度社会中的社会契约并非良好的社会契约。

3.只有在所有关于法律的政治决策由所有人作出时,“自由”才能够得到长久实现。只有这样,每个人遵从的才是他本人的意志,因而是自由的。

4.“自由”与一种发展思想相联系。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都拥有“发展能力的能力”(perfectibilité)。这种“能力”也并非天生决定的,而是通过人在社会中所拥有的学习机会和生活机会来得到发展。理想:一个自由且平等的集体

首先,第一条批判就让人感到惊讶:为什么人们应该把所有的自然权利上交,然后再从社会中拿回来呢?这难道不是正好为专制统治大开了方便之门吗?卢梭在这一点上所持的极端观点,大概会让人感到奇怪。他采用了这样一些极端的表述,原因在于他想要以此来清楚地表明,不得有任何圣职、任何财富以及任何因此而导致的不平等出现在社会中。只有这样,自由对于所有人来说才是能够实现的。这样一个理想浮现在卢梭眼前:一个自由且平等的集体。而洛克——卢梭如是假设——合法认可的是少数人的圣职和财富,却不是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只有富人才有自由?

卢梭主要针对的是自由在社会中的实际效果。对于他所处时代的社会,他断言,所有人的自由只是嘴上所宣称的。事实上,那时候“自由”这个概念的构建,只是为保障富人的地位而服务。

自由——卢梭如是说——也完全是作为“空口号”在被使用。卢梭通过展现一位富人向穷人们宣传错误的社会契约以及单方面获益的自由时所说的话,来使这个问题更尖锐化:“让我们联合起来,”他对他们说(作者注:指穷人),“为了保护弱者不受压迫,为了将野心束之高阁,也为了保障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财富:让我们为公正与和平制定规章制度,所有人都有义务遵守它,它赋予强者或是弱者相同且相互的义务,而不理会个人的声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变化无常的运气。总而言之,让我们汇聚我们的力量,不要将它对准我们自身,而是汇聚成一种至上的权力。”(Rousseau 1997:215—217)让—巴普蒂斯特·亨利·拉科代尔(1802—1861),法国著名神学家,道明会修士,也热心于政治事业,并在1848年成为法国国民议会的成员。

因此,始终还要关注的是,向社会中所有人保证的自由是否真的对所有人产生影响。在法国道明会修士让·巴普蒂斯特·亨利·拉科代尔(Jean Baptiste Henri Lacordaire)的这样一句名言中,也能发现这样的思想。在强者与弱者之间,在富人与穷人之间,在主人与奴仆之间,压迫他们的是自由,解放他们的是法律。(拉科代尔)作为讨论“自由”是一句空口号?您是否赞同卢梭的观点?您能否从现在的政治讨论中,举出将“自由”作为空口号滥用的事例?自由与统治权力的关系

卢梭的第三条批判涉及“自由”概念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自由与统治政权的关系。洛克以及在他之前观点更鲜明的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认为,立法权虽然由人民合法认可,却不一定由人民自身来行使。而卢梭所遵循的是一种极端的民主主义。他主张,人只有受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的约束,才能够是自由的(即仅遵从于自己的政治意志)。“发展各种能力的能力”

在其第四条批判中,卢梭对于洛克的“自由”概念中的一项中心内容作了补充:他认为,人的自由的产生,并非人简单地天生被赋予了“各种能力”,而是被赋予了发展各种能力的能力(参见Benner&Brüggen 1996:24)。人能够进行发展,能够发挥其个性,才是民主社会的一项主要挑战。卢梭:共和主义的代表人物

卢梭所作的批判性补充,也使得他成为共和主义的重要代表:他将实现每个公民的自由与成功建立民主国家,与所有公民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在一起。卢梭认为,这样民主形成的社会才是实现全体人民全面平等自由的前提条件。目标是什么样的?

但是,伴随这种补充而来的有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才能成功实现,所有人有意愿且有能力地根据其自由意志迈入一个民主制宪的社会中?为了支持这样一个民主制宪的社会,难道不首先需要能广泛且负责地运用自由吗?

有责任意识地自由生活,运用自由,发挥个性,这正是一个学习过程,它要求有一个能实现这一切的社会。(1)教育

从专制社会时代来看,卢梭这一分为二的回答是可疑的:他充满希望的答案是“教育”,但这必须跳脱出当时的社会,在一个新的社会中进行。卢梭甚至在他的长篇小说《爱弥儿·论教育》中,将题词献给了“教育”。图2.2 卢梭:正确和错误的社会契约(2)一个“明智的立法者”

答案的第二部分则是这样的,社会的第一部民主宪法,必须有一个“明智的立法者”。这样,公民才能学习到,他们在已经生活于社会的自由中时,自己想要作什么决策。

卢梭的答案中的两部分,从过去到现在始终存在争议。自由的界限孟德斯鸠和康德:自由有哪些界限?

负责地运用自由,正是另外两位重要哲学家也致力于研究的问题。关于“自由在社会中的界限”这一问题,最常被援用的是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和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的表述:诚然,人民似乎可以在民主社会中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但政治自由却并非在于做所有想做的事。在一个国家中,也就是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是人们能够做他被允许想做的事,并且不被强迫做他们被允许不想做的事。现在人们必须记住,什么是独立,什么是自由。自由即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若某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之事,那么他将不再拥有自由,因为其他人也同样拥有了这样的权力。(Montesquieu 1992:212)因此,绝对命令是唯一的,且是这样的:谨按照您能由此希望其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准则来行动。(Kant 1995:51)孟德斯鸠的答案

孟德斯鸠提出的自由的界限,指的是遵守法律的义务。法律给自由以界限,同时也成为自由的保障,它避免了他人对于界限的破坏。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1689—1755),法学家,伦理学家。在今天,他尤以其著作《论法的精神》(1748)闻名。此外,他致力于君主立宪制和“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康德的答案

康德的表述更进一步,将该问题带到另一个层面。他对自由的界限作了更抽象的表达。任何行为都应当得到检验,看其是否能作为普遍法则使用。这种拓宽不仅与法律的遵守有关,更与在法定框架内运用自由有关。简单来说:要是每个人都做了,会是什么 样?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到今天仍是最有影响力的启蒙时代德国哲学家之一。他的著作几乎涉及那个时代的所有哲学领域。他的一些重要著作如:《纯粹理性批判》(1781),《实践理性批判》(1788),《判断力批判》(1790),《永久和平论》(1795),《形而上学原理》(1796/1797)。

这里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说明:驾驶以汽油为燃料,而因此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大型越野汽车是不被禁止的。但如果将其表述为这样一个普遍法则,将会是一个巨大的环境政治问题:“世界上每个人都被允许驾驶越野汽车。”

这条法则的表述或许不会遭到所有人反对。但我们若是想象一下,要是所有人经济上都有能力且自身有意愿这样做,那将是一次环境政治的灾难。那么按照康德的想法,个人行为的自由界限在这里就已经被逾越了。当人们对“绝对命令”的刺激进行透彻思考,并反过来将其与自身的行为相结合,那么作为控制手段的“绝对命令”也会根深蒂固。自由的界限是道德范畴的问题,与公共福利联系在一起

因此,在康德这里,自由的界限成了道德范畴的问题,对于所有个体来说,它与公共福利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从个体出发采取的关于自由界限的视角,却远远不足以在社会中承载所有人的自由。也就是说,在社会中,不仅是要避免对个体自由的侵犯和干涉,还必须另外为那些自由受限者拓宽其自由的界限。这一点只能作为所有人平等的自由而在社会中实现。图2.3 绝对命令的思想

伊曼努尔·康德的道德自由概念,尤其在20世纪对社会民主主义产生了影响。由维利·艾希勒(Willi Eichler)牵头提出的《哥德斯堡纲领》,正是受到了新康德主义学者莱昂纳德·内尔松的思想(Leonard Nelson)及其伦理哲学的影响。

社会民主党(下文皆简称为“社民党”)的基本纲领《汉堡纲领》简明扼要地把握并延续了这样的思想:“每个人都具有获得自由的资格和能力。他是否能过上与这种资格相适应的生活,取决于社会。”积极与消极自由权利

关于“人如何发展个性,发挥个性,从而自由生活”的问题,后来也有许多哲学家对其进行了思索。以赛亚·柏林(1909—1997),俄罗斯裔英国哲学家。他在1958年发表的著作《两种自由概念》中,对两种自由权利进行了区分:·消极自由权利(如对人身完整性的权利),这种权利所保障的是不受国家和社会的侵犯;·积极自由权利(如对于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通过社会和国家采取的措施实现并推动个体的自由。

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革新,他区分了消极自由权利(形式的、防御的)和积极自由权利(在社会中实现的)。须注意:这里使用的形容词“积极”和“消极”并非指向“好的”或“坏的”。消极自由权利是指避免国家或社会对于个体的侵犯。它保护着个体。消极自由权利

消极自由权利的示例如下:

·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对儿童使用暴力;

·数据保护。积极自由权利

积极自由权利则是指对社会中所有人发挥自我个性,参与社会事务,进行支持。它赋予个体以能力。对于积极自由权利的示例如下:

·受教育的权利;

·使用医院、游泳池、文化产品的机会。阿马蒂亚·森(1933—),印度经济学家,哲学家,1998年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的工作重心之一就放在社会不平等的后果上。对于人类发展指数,一种测量人类贫富的标准,其思想就来自阿马蒂亚·森。阿马蒂亚·森“能力方法”

就如来自印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提出的新理论——“能力方法”,它是以广泛参与社会生活、[1]而远非只以财政平等为先决条件。消极自由权利与积极自由权利的关系

关于“是否存在这两种自由权利”和“这两者在社会中应当是什么样的关系”的问题,在政治讨论中存在争论。图2.4 消极自由权利与积极自由权利

关于“积极自由权利和消极自由权利是什么关系”的讨论,也使[2]得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构想分离开来。

自由主义观点的出发点则趋向洛克的哲学阐释,它这样问道:“有哪些规则和社会关系与个体自由对立?”自然(和前社会时期的)自由应当在社会中得到拯救。只有当社会对于个体的权力得到收敛,才能够实现这种拯救。

而从社会民主主义观点出发的补充性提问则还包含:“社会需要做什么来使得所有人能够自由或变得自由?”这样,社会获得了一个积极角色,它要推动人的自由,并设法使每个人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自由民主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通过对于消极自由权利和积极自由权利的不同评估而相互区分。自由主义:消极自由权利的优先地位

自由民主主义赋予消极自由权利以绝对优先权——即社会的侵犯必须加以避免。从自由民主主义的观点来看,积极自由权利甚至还限制了社会自由,因为它们会对个体独立意志的决策造成妨碍。这里可以“最低工资”为例。设立最低工资侵犯了劳动力市场上的契约自由,限制了劳动报酬协商的活动空间。社会民主主义:消极+积极自由权利

社会民主主义却强调消极自由权利与积极自由权利之间的相互补充和相互制约。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教育是一项积极的基本权利,它的重要性在于能使人们良好运用其意见自由,而意见自由是一项消极的基本权利。要对教育提供经济资助,国家则必须征税。而这反过来又是对于作为消极基本权利的所有权的一种相对侵犯。

但这却并非一件易事。

如何平衡个体与集体间的关系和如何具体构建自由权利,是且将一直是民主社会的一项挑战。示例1:

一所学校进行扩建,目的是为了更具包容性,使它对于残障学生和健康学生同样适宜。但只有征用隔壁绿植良好的花园地皮,学校才能进行扩建。隔壁邻居不愿意出售地皮,进行带补偿费的征用是合法可行的。那么您要如何进行抉择?示例2:

联邦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曾多次购入所谓“税务光盘”,上面有着所有可能偷税漏税的德国公民的账户资料。这种购入首先违背了银行保密义务(一种消极自由权利)。另一方面,国家可以用这些额外的税收来为基础设施和改善公共生存保障提供经费。那么您要如何进行抉择?示例3:

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有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的生产方式,它们对几乎所有的生产步骤进行记录和评估(“工业4.0”)。那些不采用这种新标准的企业,在某一些生产部门会没有竞争力。但同时,这种数据收集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和顾客的信息自主权。那么您要如何进行抉择?示例4:

最近有一些关于劳资协议统一性问题的争论。其核心问题是,从成员数量上看,最为强势的工会是否应该主导一个雇员群体的协商。该规定的批评者指出,这是对作为消极自由权利的劳资自主权和(尤其是一些小的工会的)罢工权的有害侵犯。而支持者则将其看作一种合理的侵犯,认为它能够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并保护那些强势的工会。您怎么看?延伸阅读:Robert Misik(2015),“Die eigentliche Kraft der Freiheit,”in:ChristianKrell und Tobias Mörschel(Hg.),Werte und Politik, Wiesbaden, S.51—60.Leonard Dobusch(2015),“Digitales Update für dieFreiheit,”in:Christian Krell und Tobias Mörschel(Hg.),Werte und Politik, Wiesbaden, S.61—72.图2.5 关于“自由”这一概念的思想体系从对于“自由”的讨论来看对社会民主主义的要求:

·人身自由,以及积极参加社会生活和决策的自由,必须得到基本的确保与保障。

·自由的前提条件是,每个人都的确能自由地生活。这就需要有社会的预防措施和预防机构,来保障其实现。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形式上的效力并不足够。

·自由的前提条件是,政治决策通过民主方式作出。

·自由的前提条件是,人们负责且理智地行动。这是对于一个民主社会中教育的要求。德国社民党《汉堡纲领》中的“自由”:“自由意味着自决地生活的可能性。每个人都有获得自由的资格和能力。他是否能够过上与这种资格相适应的生活,取决于社会。他必须摆脱侮辱人格的依赖性、摆脱困苦和恐惧,他必须有机会发展其他能力,负责地参与社会和政治。只有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享有充分社会保障的时候,他才能够使用他的自由。”(Hamburger Programm 2007:15)第二节 公正

本节

·将对基本价值中的“公正”的普遍定义提出建议;

·将对“公正”与“平等”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并根据一个排序模型,对历史中的和现代中的“公正”概念进行区别。什么是公正?

公正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第二项基本价值。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对于该项基本价值的描述,与自由主义理论不同。所以,社会民主主义理论对于“公正”,或者说“社会公正”到底有什么描述?

哲学家托马斯·海因里希斯(Thomas Heinrichs)对其作了有帮助的定义:公正是一个关于社会协商的问题。公正,属于一种关系范畴。它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某种关系就被称为公正。因此,问题不可以是“什么是公正”,而应当是“公正涉及的内容是什么”。……公正这一主题指的是个体在其所处集体中的位置,是他在这个社会中与和他进行交往的他人所具有的关系。……人们都有确认在与他进行交往的他人的关系中的位置的需求,他们要知道他们如何被感受,如何被评价。……当个体的自我价值感受与他人的评价相符合时,他就感觉到得到了公正的对待。这样的评判体现在对于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分配、拒绝和剥夺中。(Heinrichs 2002:207)

显然,公正也是一个有诸多前提条件的概念:人们作为个体能够感觉到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从社会承受角度看,存在着“公正”的分配。什么是公正的,什么不是,只能通过社会协商和讨论过程来得到确立。因此公正有这样的前提条件:

·对(物质或精神的)财富进行分配;

·财富的分配遵循由所有人接受且合法承认的分配标准;[3]

·分配标准能被个体所理解。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图2.6 暂时的“公正解答”的产生

从社会民主主义的观点来看,这种“公正的分配”只有在所有人至少可能有能力参与到协商中时,才成为了社会的协商。其前提是要有一个民主框架,且自由权利已被相互承认。

考察“公正”的三个前提条件,很明显的是决策方式和“发言权”是决定一项规定“公正”与否的关键。它需要的是一种社会程序,来对公正进行组织。“公正解答”产生的示例:

一个城镇中对于托儿所名额的分配要进行新的安排。目前适用的原则是居住地原则(“就近原则”),现在市议会则打算对这种分配进行调整。那些处于特殊社会处境的父母(如单亲家庭、家中有三个以上小孩或低收入者)应得到优先考虑。若托儿所名额不足,其他的父母(有相应的经济条件者)在必要时应当选择稍贵一点的日托保姆。

抽象来说,这种解决方案听起来是“公正的”。来自邻居父母们的抗议也是预料之中的。这种抗议无法被完全避免,因此这座城市所要选择的道路是很重要的。在进行决策前,议会是否将所有的公民考虑在内?有没有其他方案得到讨论?各位公民在事先进行的市政选举中,能认识到现在的多数派在争取这样的变革吗?

并非所有人都会觉得自己得到了公正的对待——这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决策可以进行这样的制定,即让尽量多的人民认为是公正的。

合法性仅能够从民主决策中产生。要么议会作为整体,经由选举而具有为公众发声的合法性;要么决策通过所有公民的投票而得到合法认可。

要为分配问题找到公正解答,社会协商和民主决策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图2.6展示的是一个规范基本模型,也就是如何能得到长期的“公正解答”。平等代替公正?

不仅是给公正下定义难,要达到公正更难。如果考虑采用“平等”这一概念,是否会变得简单一些呢?毕竟“平等”一直以来都是政治要求。一些人在想要提及第二项基本价值“公正”时,便支支吾吾:现在,“平等”是基本价值,还是“公正”是基本价值?为什么不是“平等”呢?

如果把“平等”作为“公正”,是不是会更简单一些?

尽管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也很引人入胜,但是:通过民主协商来合法认可分配标准,并让个体理解这些标准,这项挑战即使在平等分配的情况下仍然存在。“论人计酬”——“不公平的平等”的示例!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进行简单的理解:即“统一健康基金”,民间称其为“人头税”,是在2005年联邦议院竞选中由联盟党提出的。其核心在于,所有的人都要为医疗保险缴纳相同费用。

尽管这是平等分配,但许多人在这一点上,却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与利益群体和相关者进行的讨论,媒体的报道,特别是德国基民盟(CDU)和基社盟(CSU)糟糕的选举结果,促成了对迄今“公正”的解决方法的确认。用当时的德国社民党主席弗朗茨·明特费林(Franz Müntefering)的话来说:“强者多担。”……是(一种社会的)秩序的出发点,而非其结果……,这正是平等。在进行分配的权衡时,人们需要有分配的基础标准,在此标准上不同的分配就是公正的表现。这个首要的分配标准便是数字上的平等,即将待分配物的分配按需要考虑的人的数量来进行分割。与公正不同,平等不需要标准。……在具体情况下,若对财富分配没有标准,对于某个人得到更多或与其他人不同也没有给出解释,人们要是不想要这样任意而为,他们就可以让所有人得到同等的东西。(Heinrichs 2002:211)

尽管如此,在“公正讨论”的框架下,尤其像我们在概览不同的公正概念时将要看到的,平等仍然占据显著地位。平等分配是出发点

在理论层面,我们首先可以抽象地从以下准则出发:平等是对于财富和机会的平等分配。平等分配首先是,我们可以将其作为出发点的分配形式。

示例:在一个小孩的生日会上,要对一块美味的蛋糕进行公正的分配,在没有别的理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蛋糕分为相同大小的块而实现。一次“公正的不平等分配”却要求协商和达成一致(例如:按照需求的公正性进行分配,如“饥饿”)。

到这里,进行的仅是接近五彩斑斓的“公正”这一概念的初步尝试。因为这个概念如此五光十色,且承载着感情,无论在历史中还是在现在,一直不断地有理论家将“公正概念”纳入讨论中。以下选择了一些概念进行介绍。一、不同的公正概念概览有用信息:来自沃尔夫冈·默克尔的“坐标系”

图书馆里满是关于“公正”的资料文献——要想仅对这些概念有一个粗略的了解,就可能要通过几部辞典来实现。为此,本册读本使用的是一个总结性的排序模型。

其中尤其有用的是来自德国政治学家沃尔夫冈·默克尔(Wolfgang Merkel)的模型。他就这个问题研究出了一个坐标系:四种主要流派

坐标系在横轴上对于从集体角度还是从个体角度讨论公正理论进行了区分。纵轴上回答的是,这些理论对于是由社会还是国家进行再分配是什么态度。默克尔根据坐标系将公正理论划分为四个主要流派:自由意志主义的、社群主义的、社会自由主义的以及面向平等的公正

[4]理论。图2.7 公正概念的区分(Merkel 2007:4;作者有所改动)

·自由意志主义的公正所包含的是这样一种构想,个体的自由对于公正的社会来说是轴心和关键。这种个体的自由不得由于社会或国家的再分配,或“集体的统治权”,而受到限制。这种公正的设想假定了个体间承认相互拥有平等的自由。

·社群主义的公正所包含的是这样一种构想,一个公正的社会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实现。该种思想的代表倾向于否认“国家的再分配”。他们更看重自愿和团结的关系网络,以及没有国家约束的帮助。

·社会自由主义的公正概念基于自由主义的构想而建立,认为每一个个体都享受集体无法违背的自由权利和基本权利。但自由权利必须通过协商达成分配,才能对所有人而言是可以实现的。因此这种对于公正的构想是“对分配友好的”。

·面向平等的公正首先针对的是集体中的平等问题。该种对于集体中的平衡的要求,会构成对个体自由权利的侵犯,因为集体承认个体拥有(各自平等的!)自由权利。

如果人们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分类,那却是对于默克尔的不公平。确切来说,默克尔的思想所涉及的是这四种关于“公正”的讨论中的细微区别,这些区别间也有着多种多样的过渡地带。按照一种公正类型划分的“纯粹学说”几乎不存在。

如此,对分配友好且在集体范畴中进行讨论的公正概念,也没有完全否定个体的自由权利。即使要求社群主义公正的人,通常也不会完全否认福利国家的功绩。

在下文中,我们将利用坐标系,尽量简洁地介绍一些公正概念。对此,我们不能也不会对全部的、复杂的理论进行评价。不如说,我们仅限于从前面提到的默克尔模型的角度来考察各个理论的论证核心。二、自由意志主义的公正——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是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最突出的代表之一。1976年,弗里德曼因其在货币理论和消费理论方面的研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5]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是新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理论中活跃且旗帜鲜明的代表。他的信条是,全面的自由唯有靠广泛的自由市场和竞争的资本主义才能得以实现。(Friedman 2008:49—51)

弗里德曼认为自由是绝对的基本价值,而竞争的资本主义是实现自由的前提条件。思维游戏:“鲁滨逊·克鲁索”

弗里德曼的社会构想基于独立的财政思想,即“鲁滨逊·克鲁索们的集合”(Friedman 2008:36)。他们相互间能够自由行动:通过自愿合作进行的协作的可能性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的——当然也经常被否认的——前提上,即进行经济交易的双方都从中获益,其条件是,双方对于该交易都是自愿的,且对于所发生的交易是充分了解的。因此,这种交换带来的是没有强迫的协作。社会中这种经由自愿交换而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模型,正是自由的,基于私营企业家的市场经济——我们称其为竞争的资本主义。(Friedman 2008:26;强调部分为原文所加)

那些“鲁滨逊们”,都是自由且独立行动的个体,他们为了自己的收益而相互进行交易。但是,这种自由意志主义的社会构想要如何与“公正”这一概念联系起来呢?现在来看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因为它原本仅在有限范围内依赖于此。

就这一点而言,弗里德曼极端地指出,所有的鲁滨逊(已经)是平等的,且既不必进行集体的协商,也不用进行再分配。“平等的市场自由”

对弗里德曼来说,人们实际上已经凭借“平等的市场自由”开启了合作。因此,他们也就没有要在社会中就公正规范达成一致的紧迫性。再分配和集体,对于实现一个公正的社会来说,几乎没有重要性。

不过弗里德曼也还是没有脱离现实,放弃在共同生活中的普遍规则和国家框架:“基本要求是维持法律和秩序,目的是避免个体对于他人施加人身压力,以及使自愿缔结的契约得到遵守,并以此赋予‘私人’以其实际内容。”(Friedman 2008:37)

因此,弗里德曼认为有避免垄断和限制契约对于未参与的第三方的影响,也就是“副作用”的必要性。国家,或者说政府,就这点而言成为了某种“裁判”。(Friedman 2008:38)三、社会自由主义的公正——以约翰·罗尔斯为例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其论著中研究了相对紧缺的物品应得到公正分配时,社会中的利益冲突怎样才能够被消除。罗尔斯的观点的出发点即是这样一种设想,即人们都是作为具有协商能力且相互承认的个体,进入一个关于“公正”的协商过程。约翰·罗尔斯(1921—2002),他在今天被认为是自由主义历史中最重要的伦理哲学家之一。曾是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1971年,发表了影响力最大的作品《正义论》。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正义理论也在社会民主主义的范畴中得到讨论。

虽然它关系到一项“思维实验”,但很明显,罗尔斯援用的是个体自由权利的一个自由主义内核。“无知之幕”

那么这项思维实验是怎样组织的呢?罗尔斯将这些具有协商能力,相互认可,并且权利平等的人们置于这样一种情况中,所有人都处于一张“无知之幕”后面。没有一个人知晓,他个人在社会中占据怎样的位置。但所有人却有一个共同的任务,那就是为了社会而进行公正原则的协商。

约翰·罗尔斯接着主张,在这种情况时:

·能够制定每个人都赞同的、关于“公正”的基本思想和普遍原则;

·公民间认为彼此是自由且平等的;

·能够找到社会合作的准则。

那么在罗尔斯的论证中,公正是一种在公平的条件下由一个集体(或社会)中的成员以达成共识的方式来约定的基本制度和程序。可供进一步讨论和研究的练习:

·约翰·罗尔斯在其论证中,邀请您进入他那“无知之幕”的思维实验中。

·您要不要接受这个邀请?接着,请您想象一下,您自己参与到了一次由自由、平等且进行理性讨论的个体们所组成的会议中:

·你们可以在哪些原则上达成一致?或者说哪些原则对您来说是重要的?

·哪些原则是有争议的?

·可以通过哪些论证来化解争论点?

·哪一些原则在德国的当今社会环境中得到践行,哪一些没有?

罗尔斯通过“无知之幕”开发了哪些规则?罗尔斯提出了两项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每个人都应当对于最广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有着平等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及其平等体系适用于所有人。”(Rawls 1979:81)基本原则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然具有以下特性:(1)它们必须……给最不利者带来尽可能多的好处;(2)它们必须与职务和地位结合在一起,在公平的机会均等条件下,这些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Rawls 1979:336)基本原则1:得到认同

第一项基本原则所涉及的是基本自由的中心内容,即每个个体都必须被赋予这种基本自由,以使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自由。这里提及的“平等的体系”清楚地表明,每一种行为方式必须始终独立于具体个体。具体来说,人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有保障的个人权利。第一项基本原则几乎得到本书所有作者的认同。基本原则2:有待商榷

罗尔斯(按照自由主义传统)设定第一项基本原则必须绝对优先于第二项基本原则。

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争议的第一项基本原则不同,对于第二条基本原则,也就是所说的差别原则的讨论却是困难的。罗尔斯在这里提议了一个抽象规范,按照这个规范,不平等对待能够被评判为公正的。与公正的不平等分配联系在一起的应当有这样两个条件,分别为:

·该种不平等分配能使最不利者也能获利;

·职务与地位对每个人开放。不平等分配的长期后果

对于“公正的不平等分配”的第一个条件,罗尔斯针对的是不平等分配的可预料后果:当所有人从中获益,甚至是社会中的最弱势者,那么这样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可以被确定为公正的。其关键在于一种后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