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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2 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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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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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1)

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1)试读:

前言

在中国证监会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借鉴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编撰了《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1)》。《中国期货市场年鉴(2011)》的编写工作由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同志亲自主持,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具体负责。中国期货业协会的领导和相关同志为年鉴的编写和出版提供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欢迎期货行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年鉴提出批评和指正,以便今后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九月第一部分综述2011年期货市场概述

2011年全年,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分别为10.54亿手(单边,下同)和137.52万亿元,较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32.72%和11.03%。其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累计成交5041.19万手,成交金额43.77万亿元,分别占全期货市场的4.78%和31.83%。国内商品期货方面,期货价格走势基本与国际市场保持联动,但总体波动幅度小于国际市场。天然橡胶期货跌幅最大,跌幅达35.04%。早籼稻涨幅最大,涨幅为7.72%。国内金融期货方面,沪深300股指期货跟随现货市场震荡下挫,年内累计下跌25.34%。

一、上市品种逐渐丰富

2011年中国证监会继续指导和督促相关期货交易所积极推进期货品种创新和业务创新,实现了铅、焦炭、甲醇三个期货品种的平稳上市工作,并组织开展原油期货、国债期货等新品种的研究工作。我国已上市期货品种分类情况见表1-1-1。表1-1-1 我国已上市期货品种分类情况

二、商品期货交易规模居世界首位

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三年世界第一;2011年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交易量在全球交易所排名分列第11、14、15、32名(见表1-1-2)。表1-1-2 2011年国际期货交易所交易量排名

三、全市场资金量平稳增长

2011年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延续了近年以来的平稳增长趋势,日均资金量达到1876.6亿元,较2010年日均资金1500亿元增加了25.1%(见表1-1-3)。表1-1-3 期货市场日均资金情况 单位:亿元*银行资金为银行期货保证金账户日均资金量。

四、市场流动性状况良好,持仓结构趋于合理

2006~2010年,我国期货市场各品种的流动性显著提高;2011年,在国家宏观调控及证监会抑制过度投机的背景下,成交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由2010年的日均647.46万手下降至2011年的日均432.02万手,但市场流动性状况并未出现恶化,持仓量有所提高,高换手率情况得到缓解,且多空双方力量总体较为均衡。2011年期货市场法人持仓比例逐步上升,法人持仓比例在40%以上的期货品种占期货品种总数的63%(见表1-1-4)。表1-1-4 2011年各期货品种持仓结构情况

五、市场秩序平稳规范

2011年,中国证监会按照“夯实基础、培育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稳定物价总水平的要求,加大对期货市场运行的预研预判和监测监控力度,陆续出台了5个加强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指引,督促期货交易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市场稳定运行,夯实了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基础。2011年期货市场监管概况

2011年,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期货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创新发展,强化市场监管,期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期货市场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市场运行情况

2011年,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总体呈现冲高回落的走势,多数品种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仅黄金、原油等少数品种上涨。其中,受避险需求的推动,黄金期货价格在三季度连续创下历史新高。与2010年年末相比,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锌、铜、铅、铝期货价格分别下跌24.57%、21.97%、20.84%、18.82%;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下跌38.47%;芝加哥交易所集团(CME Group)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8.15%,黄金期货价格上涨10.23%;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小麦和大豆期货价格分别下跌17.83%和13.93%,玉米期货价格上涨2.77%;美国洲际交易所(ICE)棉花期货价格下跌36.61%,糖期货价格下跌27.46%。

国内商品期货方面,期货价格走势基本与国际市场保持联动,但总体波动幅度小于国际市场。天然橡胶期货跌幅最大,跌幅达35.04%。早籼稻涨幅最大,涨幅为7.72%。国内金融期货方面,沪深300股指期货跟随现货市场震荡下挫,年内累计下跌25.34%。

2011年全年,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分别为10.54亿手(单边,下同)和137.52万亿元(单边,下同),较2010年同比分别下降32.72%和11.03%。其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累计成交5041.19万手,成交金额43.77万亿元,分别占全期货市场的4.78%和31.83%。国内期货市场全年运行基本平稳,未出现大的风险事件。

二、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2011年,中国证监会按照“夯实基础、培育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目标,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促进期货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一是大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和对外开放。继续指导和督促相关期货交易所积极推进期货品种创新和业务创新,实现了铅、焦炭、甲醇三个期货品种的平稳上市工作,并组织开展原油期货、国债期货等新品种的研究工作,研究推动商品期货保税交割扩大试点工作。核准期货公司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改变期货公司单一的期货经纪业务模式。启动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以满足国内现货企业参与境外商品期货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继续稳步推动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研究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夯实市场发展基础。推进期货市场休眠账户清理和历史账户规范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期货市场实名制制度,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夯实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开展已上市期货品种功能评估工作,修改完善天然橡胶等期货品种合约和业务规则,包括修订持仓限制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以适应和满足产业客户需要。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规则体系建设,强化法规基础工作,继续研究股指期货套利管理办法,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款进行修订,继续推进《期货法》立法研究工作。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引导期货公司深化中介职能定位,鼓励优质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做大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认真落实国家稳定物价总水平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下半年以来欧美债务危机导致我国期货市场波动幅度加大的局面,加大对期货市场运行的预研预判和监测监控力度,督促期货交易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市场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大了近两年陆续出台的15个加强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指引的落实与检查力度,不断推行程序化监管。同时,启动了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价格操纵案件的行政执法提供操作规范。

四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不断提升行业合规运作水平。重点加强对期货公司营业部的监管,引导营业部合规经营,组织开展了对全部期货公司及部分营业部的全面检查,强化信息技术监管。继续研究和完善中间介绍业务后续监管政策、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净资本等监管政策。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发布《期货业诚信建设实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开展配资公司业务调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防配资业务扰乱期货市场秩序。2011年期货公司监管情况

2011年,中国证监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项工作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推动期货市场实现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目标,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开展期货公司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和改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监管,促进期货公司合规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引导作用,加强净资本监管、保证金管理、营业部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普遍提升行业合规运作水平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扎实稳妥推进业务创新。

一、依法监管,进一步提升期货公司整体合规运行水平和行业诚信度(一)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明确营业部监管标准

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2011年重点加强了营业部监管,统一监管政策要求,引导营业部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了《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作为期货营业部的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对营业部的设施条件、负责人履职、内部控制、“四统一”操作和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研究起草《律师事务所期货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草案)》,继续研究完善中间介绍业务后续监管政策,研究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政策,研究净资本监管政策,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等。(二)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日常监管,确保监管政策落到实处

在日常监管方面,2011年7月至11月,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了对全部161家期货公司及部分营业部的全面检查,重点是关注期货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信息技术水平,摸清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力求做到找准风险点,加强研判,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三)加强期货公司信息安全工作,强化技术监管

在前两年落实《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的检查和整改验收的工作基础上,2011年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期货业协会开展信息技术升级的检查评审工作,共有39家期货公司信息技术达到升级标准,并有一家公司成为行业首家符合信息技术管理四类标准的公司。通过检查,督促期货公司加大了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加强了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有效地提高了行业信息技术保障水平。(四)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发布《期货业诚信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同时向各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业诚信建设的通知》,协调各方监管力量,加强监管协作,督促辖区期货公司诚信经营,支持并协助实施该指导意见。

二、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期货公司服务国民经济能力(一)顺利推出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

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标志着期货公司告别单一的期货经纪业务模式,开始面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这一业务创新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需要,以实体企业、产业客户和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截至2011年底,证监会共核准了46家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二)积极研究推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等试点创新工作

为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满足国内现货企业参与境外商品期货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筹备工作组,开始对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所涉及的境外商品期货品种、客户参与条件、外汇额度、资金监控及监管制度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讨论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持续就有关政策问题与相关部委开展沟通协调。同时,继续稳步推动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研究工作。(三)适时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引导期货公司增强服务国民经济能力

2009年,中国证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并完成了期货公司首次评价工作。从该项制度的实施效果看,经过两年分类监管,期货公司合规意识显著提高,自我约束机制不断强化,逐步出现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无论是在提高监管效能,还是在促进期货行业功能发挥、增强期货公司抗风险能力、扶持优质期货公司做大做强方面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对期货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2011年,在系统总结两年来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对分类监管制度进行了修订,重点加入了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等指标,进一步引导期货公司深化中介职能定位,鼓励优质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这一措施初见成效,2011年底有两家行业领先期货公司成功通过收购兼并发展壮大。

三、坚持注重防范风险,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和期货市场平稳运行(一)有效应对风险事件

2011年,受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经济形势影响,期货行业风险有所增大。曼氏全球金融公司破产也对国内个别期货公司香港地区子公司和少数境外期货持证企业产生了影响。这些风险事件的发生虽然是零星、个别的,但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出台应对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跟踪事件进展,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公司自有资金安全,上述风险均已得到有效控制或妥善处理。(二)规范期货配资公司业务

自2011年7月份开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防范配资业务扰乱期货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及时发布《关于防范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强化监管,严防配资业务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对网络上有宣传信息的配资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检查了配资公司业务规模、盈利模式、业务流程及其进入期货市场的方式等;同时对期货公司参与配资业务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在完成对配资公司及期货公司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与国家工商总局就前期检查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并对配资业务的相关处置采取配合行动。

四、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做好期货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一)系统研究总结2010年股指期货投资者调查工作

2011年1月组织召开2010年股指期货投资者调查总结会,总结了2010年股指期货投资者调查工作的情况,形成了《关于股指期货投资者调查工作的总结报告》等调查研究报告。(二)开展2011年投资者教育与调查工作

中国证监会组织保证金监控中心开展2011年期货投资者调查工作,组织召开了2011年期货投资者调查工作启动会,制订投资者调查方案,组织期货投资者调查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规定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与职责,明确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等。第二部分领导讲话拓展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在第八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的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姜洋(2011年5月28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办的第八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战略部署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期货市场改革和发展,期货市场步入平稳健康运行的轨道,期货市场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期货品种创新有序推进,市场法规和各项制度逐步健全,期货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经过20年的发展,期货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大大提升。

一是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前4个月,我国期货市场的成交量3.18亿手,成交总金额44.57万亿元,市场在前期提高保证金、取消手续费优惠及调整合约规模等措施的背景下,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各期货交易所在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的同时,齐头并进,不断探索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期货公司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职能得到强化,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期货市场规模已经具备了在更高层次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二是产品和制度创新步伐加快。在证监会的积极推动下,继去年成功上市股指期货以后,今年又分别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铅期货和焦炭期货,目前两品种运行平稳,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的期货品种体系更加丰富。2010年年底成功启动了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工作,券商、基金和QFII等机构投资者正有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三是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会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推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推进《期货法》立法工作,并提前研究涉及的重要问题。期货市场发展实践证明,开户实名制、期货公司净资本风险监管制度、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制度,既符合我国现阶段“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特点,也体现了国际期货市场监管的趋势。目前,我会正在积极推进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规制度保障。

四是股指期货上市一年多来,市场运行平稳。去年4月16日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以来,由于准备充分,市场交易理性,流动性较好,与股票现货市场拟合程度较高,合约交割较为平稳顺利,未发生过强行平仓及强制减仓等风控事件。截至2011年4月底,股指期货共成交6079万手,总成交金额55.4万亿元。总体看,股指期货市场实现了“平稳起步和安全运行”的预期目标,在完善股票市场运行机制、服务证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套期保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逐步显现。

五是期货市场功能日益显现。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我会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各项监管工作体现期货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多年来,期货市场不仅为现货企业提供了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工具,市场产生的价格信号也给社会资源配置产生了导向作用,为相关部门的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目前,产业领域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和管理风险的越来越多,法人企业客户持仓比例超过50%,套期保值的持仓比例也大大提高。

当前,从国际、国内的环境看,期货市场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期货市场因为具有流动性好、风险可控、透明度高等特征,其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和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经济波动以及地区形势动荡,也为期货市场发挥其功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际衍生品市场监管改革、交易所并购竞争加剧以及国内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无序发展等也对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期货市场由量变到质变发展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期货市场要在发挥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方面担负起更重要的任务。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期货监管座谈会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管,推进创新,确保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期货市场,今年前4个月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分别占全国市场的25.94%和25.23%,已跻身全球前十大衍生品交易所之列。以铜为代表的各期货品种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铅期货上市后,运行平稳,功能初步发挥。上期所上市的期货品种都是重要的国民经济战略物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息息相关。在当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这些期货品种对现货企业锁定风险、稳定收益,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希望上期所再接再厉,将自身发展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融入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中,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期货交易所每年举办的衍生品市场论坛,为我国乃至全球期货和衍生品行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希望期货业和现货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相互增进了解,共同促进相关期货品种做深做精,促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良性互动。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深化监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中国及全球衍生品市场发展论坛上的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姜洋(2011年7月6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与期货期权世界(FOW)联合举办的“中国及全球衍生品市场发展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国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为主导,通过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全球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动荡不安的背景下,市场运行安全平稳,市场创新有序推进,市场功能显著发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品种创新有序推进,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继去年成功上市股指期货以后,今年证监会又分别批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铅期货和焦炭期货,期货品种体系更加丰富。目前,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总数达到26个,覆盖农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今年前5个月,期货市场成交量4.12亿手,成交总金额56.6万亿元,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期货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基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为推进期货市场监管的程序化和科学化水平,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对市场监管的有关条款,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发布15个交易所业务监管工作指引,涉及品种上市、规则修改、市场监查等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市场运行预警、监测监控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期货法》的立法研究工作,为期货市场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制度保障。

三是市场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功能逐步发挥。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各项监管工作体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此,证监会一方面在开发新品种和制定新规则时,注重从源头上体现为实体产业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推动期货交易所对现有品种功能评估、合约和规则修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着力做精做深现有期货品种,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期货市场在促进完善商品定价体系、推动相关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改善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股指期货上市一年多来,市场运行平稳。去年4月16日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以来,市场交易理性,流动性较好,与股票现货市场拟合程度较高,合约交割平稳顺利。今年前5个月,股指期货共成交1832.5万手,总成交金额17.5万亿元。券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正有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市场实现了平稳起步和安全运行的预期目标,在完善股票市场运行机制、服务证券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套期保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

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近几年,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6家内地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从事期货业务,3家港资机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批准了31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到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正在研究开展期货公司境外期货业务试点。2010年底,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期货开展保税交割试点。此外,国际上不少生产流通企业通过国内法人实体参与了中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产生良好的效果,QFII也已获准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目前,证监会已与4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也与全球主要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在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和联合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了务实有效的交流合作。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仍面临较为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依然艰巨,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对期货市场发展和监管带来挑战。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期货监管座谈会的部署,强化监管,推进创新,确保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同时,证监会真诚希望加强与各国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国际衍生品市场的各种挑战。

大连商品交易所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特色鲜明的重要期货市场,《期货期权世界》是国际衍生品领域的重要专业媒体,两家机构联合举办的这次衍生品市场发展论坛,为全球期货和衍生品行业提供了很好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希望与会各方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相互增进了解,拓展各方在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合作空间。欢迎境外专家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真诚期待与国外同行相互交流市场发展和监管经验,共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在“郑州农产品期货(粮油)论坛”上的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姜洋(2011年9月5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本次由郑州商品交易所举办的“郑州农产品期货(粮油)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战略决策,大力推进期货市场改革和发展,认真落实期货市场监管和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我国期货市场呈现出健康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期货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商品期货品种创新有序推进,成功上市了股指期货,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期货品种体系,市场法规和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市场功能逐步发挥,期货市场已经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继续保持期货市场健康运行。去年年底以来,证监会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今年前7个月,我国期货市场的成交量为5.76亿手,成交金额为77.4万亿元,继续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截至7月底,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开户133.7万户,客户保证金超过1900亿元。法人企业客户持仓和套期保值持仓的比例明显提高。

二是继续推进期货市场创新。继去年成功上市股指期货后,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上半年又平稳上市了铅、焦炭两个商品期货新品种。目前我国期货品种总数已达26个,期货市场品种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的期货品种体系初步形成,为现货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和管理风险提供了条件。2010年底,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期货开展保税交割试点,8月底顺利完成了首批交割。

三是继续健全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上半年,证监会推动最高院修订发布了新期货司法解释,并联合开展了法院系统的培训工作,为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为增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针对性,上半年陆续出台了涉及关联账户监管、品种功能评估和交割仓库管理等5个监管工作指引,期货交易所业务活动的监管指引已达15个。目前,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需要,我会正推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期货法》相关专题的前期研究。

四是继续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建设。为应对期货市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证监会不断强化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发布了期货市场关联账户认定标准和合并计算规则的监管指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完善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对跨市场风险的研判监控,有力保障了上市一年来运行的平稳有序;三是研究制定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认定标准;四是平稳推进期货市场休眠账户清理和历史账户规范工作。下半年,证监会将加强对已发布监管指引的检查落实和培训工作,督促期货交易所完善一线监管机制。

五是继续推进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证监会始终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一是建立期货品种功能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上市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二是从有利于企业套期保值的角度,不断修订有关合约和规则。在焦炭、铅、燃料油、天然橡胶等4个品种上先行试点新的套期保值审批和限仓制度。三是在新品种上市时,注重从源头上体现为实体产业服务的要求。四是下半年证监会将组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情况问卷调查,了解产业客户利用期货市场的效果。期货市场在促进现货市场流通秩序建立、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十分复杂,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对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功能发挥提出新的挑战。面临这样的形势,期货市场要服务和服从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局,继续深入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期货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监管,完善市场规则体系,稳步推进市场创新,推动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粮油产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上市的粮油类期货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菜籽油和早籼稻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豆粕、豆油、玉米及棕榈油期货等10个品种,今年前7个月,这10个品种成交量合计达到1.2亿手,成交金额7.1万亿元,分别占全国商品期货市场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额的21.3%和13.2%,已经成为我国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粮油类商品是农村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和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农产品价格波动性增强的背景下,粮油类期货品种在方便涉农企业管理现货风险、稳定生产经营,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

近年来,郑州商品交易所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品种特色,不断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新模式,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郑商所主办这次论坛为期货行业和粮油类现货企业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各方能够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不断探索期现货市场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升级的目标贡献力量。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在第六届国际油脂油料大会上的致辞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姜洋(2011年11月12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国际油脂油料大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期货市场发展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受美欧债务危机深化、全球性通胀压力加大以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的交织影响,期货市场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在国家“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方针的指引下,期货市场坚持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规则体系,有序推进市场创新,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完善市场预警监测监控机制,市场总体运行平稳。针对今年以来市场运行波动较大的特点,中国证监会将风险防范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指导期货交易所及时采取压力测试、调整保证金等综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市场运行不发生大的风险。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三公”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市场监查工作,严格规范异常交易行为,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09年以来先后发布了15个交易所业务活动监管工作指引,涉及品种上市、规则修改、异常交易行为及关联账户认定等主要业务环节。三是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为落实开户实名制和统一开户的要求,今年9月启动了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推进法规基础制度建设,目前正积极推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和《期货法》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四是有序推进市场创新。今年成功上市了铅、焦炭和甲醇期货,目前我国期货品种已达27个,商品期货品种体系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五是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去年底批准开展铜、铝期货保税交割试点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8月完成了第一次实物交割。

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不稳定,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改革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夯实基础,培育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深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培育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和透明度,推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

随着期货新品种的陆续上市和市场规模的稳步扩大,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的经济功能逐步发挥。我国是油脂油料的消费大国,油脂油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上市的油脂油料期货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豆粕、豆油及棕榈油期货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期货等,油脂油料产业重要的品种均已上市交易。油脂油料期货已逐步发展成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今年前10个月,油脂油料期货品种成交量合计达到1.4亿手,成交金额9.3万亿元,分别占全国期货市场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额的15.7%和8.2%。油脂油料期货价格正日益成为国内外关注中国农产品供需形势的重要窗口,并成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参考价格。油脂油料期货对于现货产业链企业锁定风险、稳定收益,促进油脂油料产业健康发展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马来西亚衍生产品交易所联合主办的国际油脂油料大会已经成功举办了5届,已经成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行业盛会,为全球油脂油料期货界和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与会各方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共同促进油脂油料期现货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在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的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 姜洋(2011年12月3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来自海内外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国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面对美欧债务危机持续深化、全球性通胀压力加大、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等复杂多变的新的市场环境,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国家“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战略方针,切实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着力完善市场规则体系,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积极推动期货市场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市场创新、业务创新和对外开放。今年国内3家期货交易所成功上市了铅、焦炭和甲醇期货,目前我国期货品种已达27个,商品期货品种体系进一步完善。顺利推出了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共核准了46家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去年底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铜、铝期货保税交割试点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8月完成了第一次实物交割。按照“风险可控、由易到难、有限试点、循序渐进”的思路,正式启动了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出研究工作在进一步深入。

二是坚持以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确保市场平稳运行。针对今年以来期货市场运行波动较大的特点,中国证监会将风险防范和市场维稳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和预研预判,指导期货交易所及时采取压力测试、调整保证金、严格投机持仓限额等综合风险防控措施,市场运行总体实现了平稳有序。

三是完善市场监管的制度机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先后发布了15个交易所业务活动监管工作指引,涉及品种上市、规则修改、异常交易行为及关联账户认定等主要业务环节。强化市场监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最近一年,4家期货交易所对超过700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共查处45起违规案件。注重审核和执法的程序,坚持公开透明,推行期货公司阳光监管的理念,积极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四是加强市场法规制度基础建设,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为落实开户实名制和统一开户的要求,启动了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目前正平稳有序推进。修订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并颁布了《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和《期货法》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合约规则的导向作用和期货公司的中介职能定位,有针对性完善市场规则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产业发展。期货市场在稳健企业经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服务宏观经济监测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仍不稳定,大宗商品金融属性日益增强、价格波动剧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我国经济的平稳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对风险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期货市场作为市场化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专业市场既责无旁贷,又重任在肩。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夯实基础,培育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深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提高市场效率和透明度,推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

一是要贴近实体经济,提升期货市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期货市场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等要深入基层,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掌握实际情况,做更加精细的工作。要把满足实体经济需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这也是期货市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市场发展要扎根于实体经济,新产品设计、合约规则修改、市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政策都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国民经济为目标。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期货公司要主动上门服务,自觉强化中介能力,做好期货市场与实体产业的桥梁和纽带。

二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创新和对外开放。要坚持积极、审慎的原则推进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速度、创新的步伐与监管的能力、风险控制的水平要相适应。积极研究和稳步推进商品、金融期货、期权产品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不断丰富期货和期权金融衍生产品体系。稳步推进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引导差异化发展,推动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做优做强。鼓励、培育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发展,优化投资者结构。积极研究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总体原则和基本思路,逐步扩大期货行业对外开放的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需要。

三是要适应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把安全稳定运行放在突出位置。要高度警惕市场运行中潜在的各种风险及各类参与主体的苗头性、隐患性风险,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风险预警、监测监控、分析评估和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监管政策和制度规则,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要完善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市场的公信力。坚持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作为期货市场监管的目标。推行程序化监管,进一步完善一线监管的机制,充分发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强化期货公司自我合规管理的要求。加强监管的透明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监管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强化监管权威,维护“三公”的市场秩序。

五是要加强研究、人才培养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优化市场发展软环境。要积极支持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期货公司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期货市场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推进衍生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把规则讲透、把风险讲够”的原则,加强对期货市场各类产品的风险提示和归类,研究建立与之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投资者审慎评估,理性参与,确保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深入开展舆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培育市场诚信文化和风险管理文化。

中国国际期货大会自200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6届,已经成为推进中外期货界、产业界交流、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平台。希望与会各方深入探讨,分享经验,增进互信,拓展合作,也欢迎海内外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对中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我们愿与有关各方一道,为应对国际衍生品市场的各种挑战、促进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第三部分文件汇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件汇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9号

现公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深化中介职能定位,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期货行业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 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 参与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 评价指标

第八条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一)客户资产保护。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二)资本充足。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三)公司治理。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四)内部控制。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五)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六)信息公示。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体现其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第九条 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的业务规模、成本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以下内容:(一)日均客户权益总额;(二)期货业务收入;(三)成本管理能力;(四)净利润;(五)净资产收益率。

第十条 期货公司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主要根据期货公司为产业客户服务的情况,以及在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价,包括以下内容:(一)机构客户日均持仓;(二)机构客户日均权益;(三)机构客户日均权益增长量。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持续合规状况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的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采取的刑事处罚进行评价。

第三章 评价方法

第十二条 设定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等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期货公司的评价计分。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不符合具体评价标准的,每项扣0.5分。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以下原则给予相应加分:(一)期货公司评价期内日均客户权益总额位于行业前5名、6至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75分、0.5分、0.25分。期货公司评价期内持仓成交比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50%的,该指标不予加分;(二)期货公司评价期内期货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60名、61名至排名中位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5分、1分、0.5分。期货公司评价期内商品期货手续费率或金融期货手续费率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50%的,该指标不予加分;(三)期货公司评价期内成本管理能力位于行业前5名、6至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0.2分、0.1分。期货公司评价期内期货业务盈利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该指标不予加分;(四)期货公司评价期内净利润位于行业前5名、6至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75分、0.5分、0.25分。期货公司评价期内营业部部均手续费收入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该指标不予加分;(五)期货公司评价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持续合规状况指标得分低于规定分值的,市场竞争力指标不予加分。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以下原则给予相应加分:(一)机构客户日均持仓位于行业前5名、6至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75分、0.5分、0.25分;(二)机构客户日均权益位于行业前5名、6至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75分、0.5分、0.25分;(三)机构客户日均权益增长量位于行业前10名、11至20名、21至30名、31至40名、41至50名的,分别加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发生以下情形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扣分:(一)风险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标准的,每次扣1分;风险监管指标预警的,每次扣0.5分;(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重大预警,经核实为期货公司原因的,每次扣0.5分;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一般预警,经核实为期货公司原因的,每次扣0.25分,最高扣3分;(三)违规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对外担保的,每次扣2分;(四)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开仓交易的,每次扣2分;(五)错单和穿仓损失金额超过当期提取的风险准备金额10%的,扣2分;(六)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或审阅意见的,每次扣3分;(七)任用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每人次扣0.1分,最高扣2分;(八)任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九)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存在3个月以上缺位的,每人次扣2分;独立董事存在3个月以上缺位的,每人次扣1分;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监事会主席)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存在3个月以上缺位的,每人次扣0.25分;(十)未经许可或报备变更股权的,每次扣10分;(十一)未经许可设立、变更经营场所的,每次扣10分;(十二)未按规定使用分类评价结果的,每次扣1分;(十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等创新业务不符合有关业务规则的,每次扣0.5分。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扣分:(一)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的,每次扣2分;(二)被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二)至(七)项监管措施的,每次扣3分;(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或者罚款的,每次扣3分;被暂停、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每次扣5分;被采取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措施的,每次扣8分;被采取永久性市场禁入措施的,每次扣10分;(四)被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监管措施的,每次扣10分;(五)被警告的,每次扣12分;被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的,每次扣15分;(六)被撤销部分业务许可、关闭分支机构,或者被刑事处罚的,每次扣20分。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营业部被采取本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监管措施的,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及时告知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期货公司营业部按本规定第十七条所述原则进行扣分。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被中国期货业协会训诫、公开谴责、暂停会员部分权利的,每次扣0.5分;被暂停会员资格的,每次扣1分;被取消会员资格的,每次扣2分。期货公司从业人员被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的,每人次扣0.25分。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因同一违规事项被纪律惩戒的,从高扣分。

期货公司被期货交易所下发监管意见函的,每次扣0.25分;被警告、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期货公司有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强行平仓的除外)、罚款、没收违规所得的,每次扣0.5分;被暂停或限制业务、暂停或调整会员资格的,每次扣1分;被取消会员资格、市场禁入的,每次扣2分。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违规行为已被采取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者同一违规行为被采取多项纪律处分、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按扣分最高的项目进行扣分,不重复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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