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中外文学名著典藏系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2 1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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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亨利·法布尔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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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中外文学名著典藏系列)

昆虫记(中外文学名著典藏系列)试读:

第一章 蜣螂

蜣螂第一次进入人们的生活至今,已有六七千年的时间。在古代埃及,农民在春天灌溉农田的时候经常见到这种昆虫。它们黑黑的、肥肥的,忙着向后推着一个圆球形的东西。这个奇怪的圆球让古代埃及农民感到很惊讶,同今天这里的农民一样。这个圆球被古埃及人想象成了地球的模型,并且蜣螂的动作也与天上星球的运转相合。因此,他们认定这种甲虫一定掌握了很多天文知识,便给它取名叫“神圣的甲虫”。当时他们还认为蜣螂滚的圆球中装满了自己的卵,小蜣螂也是从那里面出来的。但是他们错了,大多时候里面并没有卵,不过是一个食物储藏室而已。你要是认为这是什么可口食品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蜣螂的工作,是把各种污物从地表上收集起来。这个食物球便是用它收集到的垃圾搓卷起来的。蜣螂扁平的头前边长着六只尖细的牙齿,它们呈半圆形分布,就像是一种弯形钉耙。无论是刨除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还是收集自己挑拣好的食物,蜣螂都要靠这些牙齿。它的前腿也是非常有用的工具,这些弓形的前腿不但非常坚固,而且还在外端长了五颗锯齿,蜣螂就是用它来搬动一些障碍物的。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蜣螂制作圆球的步骤。它先是左右转动带锯齿的臂,扫出一块小小的空场,把自己收集来的东西堆放起来。然后,再用四只后爪去推。蜣螂的腿又长又细,尤其是最后的那一对,形状略弯曲,前端还有尖尖的爪子。蜣螂把这些材料用后腿压在身下,不断地搓动、旋转,直到它变成圆球形。用不了多久,它们就能把一个圆球从一颗小粒滚得像胡桃那么大,不久又像苹果那样大。我曾亲眼见过有的蜣螂能把圆球滚得像拳头那么大,它们真是一些贪吃的小家伙。这些圆球的食物做好以后,还要搬到合适的地方去。于是,蜣螂的旅行便开始了。它用后腿将球抓紧,用前腿行走。它是倒着向后走的,头朝下,臀部撅起,姿势实在是有些不雅。它轮流向左右推动那个圆球。大家都以为它会拣一条平坦的路走,毕竟它重负在身。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它给自己选择的道路不是险峻的斜坡,就是不可能上去的地方。这个家伙固执得很,偏要选这样的路来走。对它来说,这个球非常重,再加上它是倒着行走的。所以,整个过程很艰苦,它需要小心翼翼地将这些球推上高坡。如若有一点疏忽,这个坡就算是白爬了,因为它会被球带着一起滚落下去。有的地方还会三番五次地滚落,可能是被一根草绳绊倒,也可能是在一块滑石上失足。总之,一丁点儿的障碍处理不好,就可能前功尽弃。有的时候,蜣螂得经过一二十次的跌落才能爬上一个坡。也有时,它会在绝望的时候变换路线,去寻找平坦的路。在人们的眼中,蜣螂很善于合作。当一个蜣螂做成了一个球,便会离开在场的其他同类,独自把劳动成果向后推去。这个时候,一个还没开始工作的邻居就会跑过来帮着球的主人一起用力推。对于这种帮助,球的主人肯定是欢迎的。但是,它真的是热心的伙伴吗?不,他是一个“强盗”。要知道不下苦工夫和没有忍耐力是做不成圆球的,而去偷或者抢一个那就容易多了。所以有的“盗贼”就会用很狡猾的手段,甚至是暴力,去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有时候,从天而降的“盗贼”会将球主人击倒在地,然后蹲在球上。前腿放在靠近胸口的位置,摆出一副准备打斗的姿势。要是这个球的主人不甘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被霸占,上前来理论的话,这个“强盗”就会从后面给它一拳。球的主人爬起来后就去推自己的球,想赶快摆脱纠缠。这时候,两只蜣螂之间不可避免地就会发生一场角斗。它们会腿与腿相绞,关节与关节相缠,互相撕扯、互相冲撞,摩擦的甲壳会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激烈的打斗结束后,胜利的一方会爬到球顶上,而失败的一方则默默离开。若是“强盗”获胜了,主人只得重新从小弹丸做起。有时候会出现第三只蜣螂参与抢劫,这种情况我亲眼见过许多次。也有的时候,“盗贼”会拿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行骗。它假装热心肠,帮助球的主人搬运食物。在经过深车轮印、长满百里香的沙地和其他险峻地形的时候,这个贼很少用力,它大部分时间都坐在球顶上欣赏风景。到了目的地之后,主人便开始挖坑。挖坑的时候需要用边缘锐利的头和有齿的腿向下开掘,沙土被抛向后方。就在这时,贼会紧紧地抱住球,假装自己死了。随着坑越刨越深,在里面工作的蜣螂已经看不到外面的情景,即使偶尔出来看一下,看到球旁睡着的蜣螂一动不动,它也不会起疑心。如果主人离开的时间一长,这个贼就会抓住机会,迅速将球推走,就像小偷怕被捉住一样。如果这种偷盗行为被发现,球的主人会追上来,这个贼就马上变换角色,表现出一脸无辜的样子,让主人觉得它只是在制止这个球向坡下滚去。于是,它们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一起将球搬回去。如果贼把球顺利地偷走了,主人只能自认倒霉。它会擦擦面颊,深吸几口气,振翅飞走,回去从头开始。这种百折不挠的作风让我既羡慕又嫉妒。后来,它的食品终于安全储存好了。它的储藏室是一些土穴,一般掘在沙土或者软土上。这些储藏室如拳头般大小,有通往地面的通道,宽度也刚好可以让圆球通过。等到把食物推进储藏室之后,蜣螂就会坐在里面,找一些废物把进出口堵起来。圆球塞满了整个屋子,从地面到天花板全是美味佳肴,设宴的人通常只有一个,至多两个,坐在墙壁边一条狭窄的小道上进餐。蜣螂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或两个礼拜中不停地宴饮,昼夜不停。我在前面提过,古代埃及人认为神圣甲虫的卵,藏在它们的圆球中。事实并非如此,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了蜣螂放卵的真实情形。我跟一个牧羊的小孩很熟,他经常在空闲的时候过来帮我。有一次,他来找我,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六月的星期日。他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样子像是一只梨,只不过稍微小了一些,颜色是那种腐朽后的褐色。这只“梨”摸上去很硬,外形也很好看,像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宝贝。男孩说里面肯定有一个卵,因为他在掘地的时候不小心弄碎了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梨”,并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白色的卵,大小就像一粒麦子一样。我决定去考察一下。第二天,天刚刚亮,我就和小牧童一起出发了。蜣螂的地穴很好找,因为它的土穴洞口总有一堆新鲜的泥土。不一会儿,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小牧童用小铲使劲地向地下挖掘,我为了不错过什么,便伏在一旁的地上观察。一个洞穴被掘开了,我在潮湿的泥土里发现了一个“梨”。在这个精致的“梨”上甚至还有一只母蜣螂在工作。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奇异的工作,当时非常兴奋,甚至比从古埃及遗物中发掘出翡翠雕刻的神圣甲虫还要兴奋。继续搜寻之后,我们又发现了第二个土穴。这次也发现了一只母蜣螂,它紧紧地抱着一个“梨”。一定是它刚刚完成工作,还没来得及离开。毋庸置疑,蜣螂的卵就在它怀中的这个“梨”中。这样的“梨”,我在一个夏天里至少发现了一百个。蜣螂把人们扔在野外的垃圾收集起来,制作成了这些球形的“梨”。原材料的选择是比较严格的,因为这个“梨”还要当蜣螂幼虫的食物。当它们从卵中出来的时候,是没有觅食能力的。所以,蜣螂妈妈为了不使它们挨饿,会把它们安放在一个适宜的食物里。这样,它们一出生,就衣食无忧了。蜣螂把卵放在“梨”比较狭窄的那一端。无论是植物的种子,还是动物的卵,都是需要空气的。这也说明为什么鸡蛋壳上会分布着许多小孔。如果蜣螂不是把卵放在“梨”比较狭窄的那一端,而是放在比较厚的那一端的话,这些卵就会被闷死。因为这些“梨”质地坚硬,外面还有一层硬壳,根本不透气。蜣螂妈妈一般会把幼虫居住的空间布置得精致、透气,甚至在“梨”的中央也有一些空气,因为等幼虫消耗完周边的食物之后,它会到“梨”中央去进食,这时它已经变得很强壮。蜣螂把“梨”做得一头大一头小,还在外面包上坚硬的外壳,都是很有道理的。它们的地穴温度极高,甚至有时会达到沸点。在这种环境中,三四个星期的时间就会让食物变得干燥,不能吃了。假设蜣螂幼虫出生后面对的食物像石头一样坚硬的话,这些幼虫就只能被饿死了。这样的牺牲者不是没有,我曾经在八月的时候找到了许多。要避免让幼仔生活在一个烤箱中,母蜣螂就会把“梨”的外层用它那强壮的前臂压成一层硬壳。整个过程十分辛苦,这个硬壳可以用来隔绝外面的高温,是一个像栗子外壳一样的保护层。若是主妇们想在酷热的夏天里保持面包的新鲜,就会把它们放到一个紧闭的锅里。同样,昆虫也会这样做,它们为了保存幼虫的食物,为了家族和后代的希望,也会打造出这样一口“锅”。我经过对蜣螂在巢中工作的观察,知道了它是如何去做“梨”的。它把需要的材料运到地下后,就足不出户,专心致志地工作。一般情况下,蜣螂会先搓起一个球,然后把这个球推到自己的土穴。在推进的过程中,这个球会沾上一些泥土和细沙,表面开始稍稍变硬。有的时候,蜣螂会在收集材料的地表附近选择修建土穴的地点。这样,工作就变得简单了,材料捆扎好之后可以直接扔进洞里,省去了运输。有一天,我见一只蜣螂在洞穴中藏了一些原材料,这些原材料还没有成形。当我第二天再去它的工作场地上看的时候,那些没成形的材料已经被加工成了一个“梨”。这个“梨”的外形已经具备了,看上去很精致。蜣螂在一旁忙碌着,像个艺术家一样。这个“梨”贴着地面的部分,已经敷上了一些细沙,其余部分磨得像玻璃一样光滑。这表明蜣螂只是把“梨”塑造成形而已,还没有细细地滚过。制作这个“梨”的过程,同以前在阳光下制造圆球一样,都是用它那有力的大足轻轻地搓压。我把泥土装入大口玻璃瓶中,为母蜣螂做成了一个人工的地穴,还在玻璃瓶上留下了一个小孔,用来观察它们的动作。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自己的工作室中研究它们了,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蜣螂先是做一个完整的球,然后再在球上面绕一道圆环,并不断用力压这道圆环,直至圆环被压成一条深沟,像瓶颈一样。圆球的一端被这条深沟勒出一个凸起,蜣螂在这个凸起的中央用力往下压,做成一个凹穴,像是火山口一样。这个凹穴越来越深,边缘也就越来越薄,最后变成了口袋模样。蜣螂把凹穴内部打磨光滑之后在里面产卵。最后,用一些纤维塞住口袋的口,也就是“梨”的尾端。为什么蜣螂在封口的时候看上去如此随意呢?蜣螂把其余的地方都用大腿拍得结结实实,唯独封口处不会去动,因为卵在口袋中距离封口很近,如果塞子塞得太深,里面的卵就会受到伤害。所以,蜣螂把纤维很随意地塞在封口上,而不是使劲塞进去。蜣螂的卵会在产下7~10天之后孵化成幼虫。它们毫不犹豫地咀嚼四周的墙,这些小家伙聪明得很,它们进食的时候总是朝着厚的地方前进。这样就不会把“梨”弄破,以免自己从中掉出来。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长得很肥胖,样子也变得难看。背上会隆起,皮肤也变得透明,若是拿起来朝着光亮的地方看,那些内部器官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假如古埃及人看到这些肥胖的蛴螬,它们肯定不会想到,这些臃肿的家伙将来会变成庄严、美观的神圣甲虫。第一次蜕皮后,尽管已经能从这些幼虫身上辨别出蜣螂的形状,但是它们还没有完全长成蜣螂。这个小动物非常美丽,别的昆虫无法与之相比。那像蜜一样的黄色,加上半透明的感觉,让它浑身散发着一种琥珀的魅力。在下一次蜕皮之前,这种状态能保持将近四个星期。此后,它的颜色会变成红白色。随着蜕皮,颜色逐渐变黑,直到最后变成像檀木一样的黑色;表皮硬度也逐渐增强,直到披上角质的甲胄。到这时,它才彻底地变成了一只蜣螂。这时,它还居住在地底下那个梨形的巢穴中。它渴望突破硬壳的束缚,渴望暴露在阳光里,这一切能否实现呢?环境是决定性因素。它们通常都是在八月份出来,这是一年当中最炎热、干燥的时候。如果泥土不被雨水湿一下的话,仅凭这只昆虫自己的力量,想打破墙壁,冲出硬壳,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圆球尽管是用柔软的材料制成的,但是,此时已经被酷暑的高温烧得像砖头一样硬。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把圆球放在一个盒子里,并保持干燥。早晚这些圆球内的囚徒会用它们头上的耙和前足上的锯齿去刮墙壁,发出一阵阵刺耳的摩擦声。持续两三天之后,它们没有取得丝毫进展。这时,我决定给它们其中的两只一些帮助。我用小刀在硬壳上戳开一个洞,尽管如此,它们也没能破壳而出。不到半个月,所有的硬壳都安静了。这些囚徒用尽了全力,却还是死在其中。我又拿来了一些同样的圆球。这次我先用湿布把它们裹起来,然后放入瓶中,并用木塞塞好,等到湿布上的湿气把硬壳浸透之后,再将湿布拿开。这次试验很成功,囚徒冲破了被浸湿变软的壳。它们认准一点之后,便用腿支撑住身体,把背部当成一条杠杆,使劲地顶和撞,墙壁最终被它们撞成碎片。这种条件下的试验,蜣螂每次都能从中破壳而出。野外环境中的那些壳也是一样的情形,若是八月的太阳把大地烤得像砖头一样硬,这些蜣螂是不可能逃出牢狱的。这个时候如果下一阵雨,硬壳变软,再加上用肩扛、用腿蹬、用背撞,它们就能得到自由。刚从地下钻出的它们最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阳光。它们跑到太阳里之后一动不动,专心取暖。过不了多久,它们就要吃东西。它们会像自己的前辈一样,做一个可以吃的球,选一个储藏的地方掘一个土穴,把球藏在里面,然后吃掉。没有人教它们这些,这些本领是它们生来就具有的本能。

第二章 登上旺杜峰

旺杜峰位于普罗旺斯,是一座高耸的秃峰。它是法国境内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山脉海拔最高的一座山峰。常年屹立于云端,在很远处就能看到它。因为它的周围没有其他山峰,或者说没有能与它比肩的山峰。多少年来,它就那样静静地、孤独地矗立在法国南部。旺杜峰是研究不同气候带植物分布的天然实验室,随时准备供科学家、植物学家和对此感兴趣的爱好者前来观察研究。由于海拔太高,旺杜峰的山脚和山顶差异特别大。山脚下生长着一些半木本植物,例如惧寒橄榄树、百里香;与山脚下茂盛的植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顶上的荒芜,那里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被白雪覆盖,只生长着一些极地区系植物,这些植物的老家都是在北极。如果你想了解同一经线上由南到北的植物分布和特征,并不需要进行一次长途旅行,只需要拿出半天时间去攀登一次旺杜峰。你从山脚下出发,成片的百里香散发出芬芳的气味,这些气味让你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和旅行的快乐。百里香的叶子又小又圆,层层堆叠在一起,像是铺了一层地毯。在向上攀登几小时之后,你就会见到对生叶虎耳草,它们非常繁茂,远远看上去就像厚厚的垫子。这种植物还分布在北冰洋的岛屿上,每年七月都会有植物学家登上北冰洋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上考察,它们在这些岛屿上见到的第一种植物便是对生叶虎耳草。在旺杜峰的山脚下你会感觉到像是在晴空万里的非洲,树篱笆中的石榴树上铺满了鲜红的石榴花,这种小花最喜欢的便是非洲的晴空;等到了山顶,你就仿佛到了格陵兰和北角的冰地。那里的碎石块中,生长着罂粟,它的茎杆被碎石块埋着,只留一朵艳丽的黄色花冠露在地表。这里的环境是如此荒凉,然而这朵花却是如此惊艳,攀登过旺杜峰的人一定不会忘记它迷人的身影。我已经二十五次登上旺杜峰了,从来没有厌倦过,每一次都会有新鲜感。这种新鲜感正是来自那些反差鲜明的景象,那些本应该生长在不同气候环境中的植物聚集到这一座山峰上,这些景象令人迷恋。我还记得在1865年8月第二十三次攀登旺杜峰时的情景。当时我们一行八人,有三个人的目的是考察沿途植物,其余的人不过是想锻炼身体及好奇上面的风光而已。攀登旺杜峰非常艰辛,以至于这次之后,他们之中再没有人愿意跟我再去攀登一次。在他们眼中,仅仅是为了玩一下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甚至是要躺在床上好几天爬不起来的话,太不合算了。如果你没去过旺杜峰,难以想象它的样子,那么我来给你打个比方。你试想一下,你用铺公路用的碎石堆起一个石堆,只不过这个石堆有点大,足足有两千米高。然后,你再把一些墨水洒到石堆的表面,用来象征森林,这样你就可以把这个石堆想象成是旺杜峰了。在旺杜峰的山体上,你会发现一些砾石,还会发现一些其他大块的岩石。继续攀登的话,你还会碰上一些小平原。这些平原大都是突然出现的,没有缓冲坡,也没有过渡地段。你可以在这些小平原上休息一下,为接下来的攀登补充一些能量。接下来的路非常难走,脚下全是石头,而且非常窄。这种糟糕的路况一直持续到顶峰,那里的高度是海拔1912米。旺杜峰上没有绿绿的草坪,没有欢快流淌的溪水,更没有百年大树。这里只有石头,数不清的石头。你走在上面的时候,脚下被踩碎的石灰层岩发出金属般的声响,就像踩到了一串风铃。滑落的岩石像是山上泄下的水一般,形成了旺杜峰特色的碎石瀑布。我们登山的出发地点是旺杜峰山脚下一个叫贝杜安的地方。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做好了全部准备工作,包括与导游商量登山路线,检查登山装备,查看随身携带的食品。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大家便睡了。明晚就要在山上过夜了,所以,今天晚上必须要睡个好觉。尽管我知道登山前一晚好好休息的重要性,可是我从来没有睡安稳过。这也是我每次登山都特别疲劳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我奉劝我的读者:如果你们想去登旺杜峰,千万别在贝杜安夜宿。否则的话,你面对的将是一些嘈杂的场面。包括有人无休止地扯着嗓子交谈,弹子球的撞击声彻夜不停,醉鬼把手中的杯子和酒瓶弄得当当响,酒后还要高歌一曲,一些铜管乐器“呜呜哇哇”的声音从隔壁的舞厅里传来,人们在这里尽情狂欢,想尽一切办法使自己不休息。试想一下,你在这种环境中住过一个星期之后,你能指望休息好吗?更可恶的是,我住的房间底下便是烤肉叉。那是为我们准备食物用的,它整整转了一夜,“吱吱嘎嘎”的声音让我一夜没有合眼。我眼睁睁地看着窗外的天色逐渐发白。一头驴想尝试一下公鸡的工作,在窗前大声地号叫。大家都起床了,我也跟着起来,我觉得这一觉跟没睡一个样。向导牵来了牲口,我们把食品袋和行囊都放到牲口背上,让它驮着。此刻的时间是四点。伴随着向导吆喝驴的声音,我们出发了。走在队伍最前头的是骡子和驴子,特利布莱在一边牵着它们。特利布莱是这一带向导中最年长的,专门负责带人爬旺杜峰,我都亲切地喊他老兄。此时的天色还有些微暗,有的队员在借着微弱的光观察路边的植物,他们是我的同事,都是植物学家。队员们大多是在三三两两地交谈。我肩上挂着气压计,手中拿着铅笔和笔记本,跟在队伍的最后边。我肩上的那个气压计原本是用来测量植物海拔的,最后竟变成了大家喝朗姆酒的借口。只要发现一种独特的植物,便有人喊我去测海拔,趁着这个空隙,大家都去喝一口朗姆酒。当时正是黎明前夕,山上很冷,所以大家便频繁地喊我测海拔,他们便趁机喝点朗姆酒。我知道后面的路还有很长,便不得不减少了测海拔的次数,催促大家快点赶路。随着海拔的不断上升,气温越来越低,我们也感到越来越冷。开始时见到的一些植物种类也逐渐消失了。首先是橄榄树和绿圣栎;等到了一定高度,葡萄树和扁桃树也不见了;再往上走,桑树、核桃树和白橡树也消失了踪影,黄杨树变得多了起来。之后,我们进入到了一个植被很单调的区域。这是一个中间过渡区域,这里的海拔位于种植植物生长区的上线,但是还没有到山毛榉生长区的下线。在这里,你只能看到一种植物,那就是山地风轮菜。因为这种植物的小枝叶浸上香精油后,会产生一种辛辣气味。所以被当地人称为“培布雷达泽”,意思是“驴胡椒”。它还是一种佐料,可以撒到小奶酪上面。驴子身上的食品袋中就有小奶酪,队员们的眼睛不住地往那些食品袋上面瞅。我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大早上就出来爬山,到现在肯定饿了。我仿佛听到了大家的肚子在叫唤。只有等到休息的时候才能吃东西。为了帮助大家暂时哄骗一下自己的肠胃,我传授给它们一个方法。路边的碎石上有一种植物,它在植物学上的名字叫“盾牌酸模”。这种植物非常矮小,叶子呈箭头形。我教大家用这种植物暂时充饥。看着我塞了满满一嘴的盾牌酸模,队员们都感到很好笑。可是,等他们尝试了一下之后,便争先恐后地去路边采这种植物。这都在我的预料之中,因为它的味道确实不错。没过多久,我们便穿越了中间过度地段,来到了山毛榉生长区。最开始看到的山毛榉都是相互间离得很远,单独生长的。广阔的空间让它们的肢体得到了充分的舒展,下端的枝条都拖到了地面上。再往上爬一段就会发现一种小矮树,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之后,就会看到大片的山毛榉。此时的它们已经不再是孤零零地立在那里了,而是结成一片广袤的森林。对于任何植物来说,这里的生长环境实在是够残酷。脚下的土地是贫瘠的石灰岩,冬季里还要忍受狂风暴雪的摧残。即使是山毛榉,也有很多受不了这种环境。你会发现一些山毛榉光秃秃的只剩下一根树干,树枝不是被风吹断了,就是被雪压断了,有的甚至被连根拔起,躺在地上。这片茂密的山毛榉树林远远看去黑压压的一片,就像是旺杜峰的一条腰带。穿越这片树林大约需要一小时左右,之后又会看到间隔很远的一棵棵山毛榉,跟走进树林之前看到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走进树林之前看到的是山毛榉生长区的下线,而现在看到的则是它的上线。此时嘴里嚼的那些路边植物已经哄不住肠胃了,我们得找地方准备午餐了。我们选在了一个名叫格拉夫泉的地方歇脚。这里有一个浅浅的水潭,水是从远处用水槽引来的,这些水都是地下泉水,非常清凉。平时除了牧羊人以外,没人到这里来。山脚下此时还是酷暑,而这里的泉水却是如此清凉,水温只有7摄氏度,让人难以想象。我们将大桌布铺在地上,这块大地本身就像是一块色彩鲜艳的地毯,上面绣满了美丽的植物。我们的午餐非常丰盛:有加了蒜的一整只羊腿,味道清淡的一整只鸡,加了山地风轮菜佐料的当地乳酪,掺杂着肥肉丁和胡椒的阿尔灌肠,汤水晶莹的咸腌绿橄榄和油浸黑橄榄,白瓤和黄瓤的两种不同口味的卡瓦庸甜瓜,正在泉水中冰镇的饮料,最后是有助于餐后消化的洋葱蘸酱。怎么样?够丰盛吧!我那两位植物学家同行是第一次跟我攀登旺杜峰,他们被这些丰盛的午餐惊得目瞪口呆。随后午餐开始,大家纷纷加入到了这场食物消灭战中。这场进餐如史诗般壮丽。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可能是因为太饥饿了,无论是羊肉还是面包,都是大块大块地往嘴里塞,彼此之间顾不上说话,噎住了就大口地喝饮料。照这个吃法,真不知道剩下的够不够明天吃。我嘀咕着:管他呢,先填饱肚子再说吧。饭后大家都躺在那里,一边聊天,一边惬意地打着饱嗝。在交谈中大家赞赏着准备午餐的人,认为他很有预见性,知道大家爬了一上午山之后肯定会非常饿,需要大量进食,而这顿午餐正是如此丰盛。之后,大家又开始对中午的美食品头论足起来,说着各自最喜欢的食物。有人说喜欢橄榄,有人说喜欢瓶装的鲜鱼,还有人说喜欢灌肠,最后他们评选出了最受大家欢迎的食物,那就是培布雷达泽乳酪。说完之后,大家躺在草地上晒起了太阳。一股股轻烟从人群中升起,那是他们在抽烟斗和吸雪茄。一个小时之后,休息该结束了。导游喊大家起来,抓紧赶路。我们原定的方案是这样的:导游和我们在此地分两路走,他带着行囊和牲口走一条小路,到达一个叫“羊圈”的地方,那里有一座用石块垒成的大房子,他就在那里等我们。我们走另一条路线,继续攀登,直达顶峰。然后在天黑之前下到海拔1150米的“羊圈”,与导游会合,并在那里过夜。这个方案是大家事先定好的。我们顺利地登上了峰顶。大家都好奇地朝四处观望,南边的山坡略显舒缓,我们刚才便是从那里爬上来的;北面的情况则不同,是一处陡峭的悬崖。这个悬崖深不见底,从上面往下看,胆战心惊。我估计这个悬崖有1500米那么深,扔下一块石头去,很久才会落入谷底,并且中途不会被任何东西阻挡。谷底是一处河床,从上面看就像是一条白色的布带,非常醒目。队员们像顽皮的孩子一样,他们掀起一块大岩石,把它推下了悬崖。如此重的石头从这么高的地方滚下去非常壮观,队员们都在为自己的恶作剧而欢呼。我也有自己的乐趣,那就是在岩石底下发现了一种蜂。这种蜂叫做立翅泥蜂,我之前在平原上的路边见过一次。之前见它们的时候,它们还是一个个地独居。而在这里,它们却变成了群居,几百只挤在一起。我刚要准备着手研究的时候,起了南风。早上出门的时候就刮过一阵南风,现在则没有那么简单,伴随着这阵南风一起来的还有一团团乌云,随时都有可能化作一场大雨。此时的山顶上起了大雾,到处飘浮着水汽,能见度只有几米。此时我们队伍中少了一个人,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德拉古尔,就在变天之前他离开我们独自去寻找一种植物,那是一种只有在高海拔处才生长的植物。我们将双手围成喇叭状,大声地呼喊着他的名字。但是,这里实在是太辽阔了,我们的喊声全部消失在迷茫的大雾中。眼看着翻腾的大雾,我们十分焦急,最后决定亲自去寻找德拉古尔。为了不走散,我们剩下的七个人手牵着手。我走在队伍最前面,因为这些人当中我最熟悉这里的地形。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一段时间,简直就跟在夜晚捉迷藏一样。最后还是没有寻到德拉古尔的身影。我怀疑他看到天上的乌云之后,自己跑回“羊圈”了。因为他经常光顾旺杜峰,对这里的地形和天气都比较熟悉。于是,我们也决定回“羊圈”。此时大家身上都已经湿了,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难题摆在我们眼前:寻找德拉古尔的时候东转西转,再加上这样的鬼天气,我们迷路了。我已经搞不清哪边是南,自然也不知道南坡在哪儿。我问问这一位,再问问那一位,得到的答案也完全不同,并且他们自己也不肯定。我们全部都迷失了方向,分不清东南西北。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能辨别东南西北是如此的重要。虽然都是下坡,但是我分辨不出脚下的路是通往哪个方向的下坡。要是走错了,不但回不了“羊圈”,还有可能一头栽进陡峭的悬崖,摔个半死。想到后果的严重性,我停下了脚步,犹豫不决。多数人觉得应该停止前进,原地不动,等雨停了再作打算。还有一部分不赞同,他们觉得应该尽快寻找下山的路,免得雨越下越大。我也认为应该尽快下山,雨下到什么时候谁也不知道。再说天一黑气温就会下降,到时候冻不死也会冻僵。有一个队员没有发表意见,一直默默不语。他叫贝尔纳·维尔洛,是我的好朋友,这次是专门从巴黎植物园赶过来陪我攀登旺杜峰的。尽管一言不发,但是看得出他并没有慌张。我把他拉到一边,悄悄告诉了他我的顾虑。理智战胜了恐慌,我们开始推断方向,找出哪边是南边。他问:“你确定乌云是从南边过来的吗?”我说:“确定,这个绝对错不了。”“当时吹的是南风,乌云从南边过来,下雨的时候雨滴也应该是由南往北倾斜落下的。”“这样一来,只要分辨雨从哪个方向吹过来,那个方向就应该是南。”“理论上是这样,不过这个方法不太可靠。因为现在风比较小,雨滴太乱,根本看不出是从哪个方向落下来的。再说,谁也不能保证风向没有变过,当乌云在山顶上聚集的时候,风一般都是打转的。”“你说的有道理,那还有什么其他线索呢?”“我想到了一点,如果风向一直没有变,那么雨会从南边吹过来,我们身上的左边首当其冲,肯定比右边要湿。即使是后来风向变了,变成了旋转风,那么我们身上的各处被淋湿的程度应该是差不多的。总的说起来,左边还是会比右边湿。对不对?”“我同意你的说法。”就这样,经过你一言我一语的推断之后,队员们便明白了。纷纷往自己身上摸,看一下哪边更湿。当然,他们摸的不是自己外面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就湿透了,而是最贴身的衣服。结果让大家很兴奋,左边果然要比右边湿。这下子好了,我们手挽着手朝左边走去,我还是在队伍的最前面。我边走边对队员们说:“这是我们最后的办法了,就让我们冒一回险吧。”队员们纷纷回应着我:“我们跟你走。”就这样,队伍坚定地行走在陌生的山路上。山坡非常陡峭、湿滑,在上面感觉收不住脚。就这样互相搀扶着走出二十多步以后,队员们心里便踏实了。哪里有什么悬崖,脚下分明是坚实的土地。山坡上到处都是碎石,脚踩过之后,这些碎石便向坡下滚去,路上又碰落了别的碎石,就这样,汇成了一小股碎石流。发出咔咔啦啦的声响,像是美妙的音乐一般动听。我们下山走的非常快,没几分钟便来到了山毛榉区的上线位置。这里树多,再加上天马上要黑了,脚下的路变得非常模糊,需要弯下腰去才能看清楚。“羊圈”坐落在茂密的树林里,怎样在这种情况下找到它又成了一个新问题。这个时候我又有了线索,是两种罕见的植物,一种是善昂利藜,另一种是荨麻。它们平时都生存在无人出没的恶劣环境中。我一只手挽着别人,另一只手不断地在草丛中挥舞。若是感到被扎了一下,就能确定那个方向有一棵荨麻。此时的荨麻便是我们的路标。在队伍尾端的是维尔洛,这位植物学家也在一丝不苟地用手探寻荨麻。别人对这种探路方式表示怀疑,他们的想法是一口气冲下山去,最好是能冲到山脚下贝杜安的旅馆床上去。维尔洛安慰着中间几位队员,用自己植物学家的身份告诉他们,这样的探路方式是最科学的,也是最合理的。你用手去摸索野草,就能感觉出哪里是路,哪里不是。晚上我们看不到东西,但是还可以用手去感觉东西。没多久,我们便找到了羊圈。和我们想的一样,德拉古尔果真在羊圈中,导游也在。我们换上干净衣服,点起了一堆篝火,气氛又活跃起来。没有水怎么办?我们用一个布口袋从外面盛了一袋雪,然后将其挂起来,底下放上一个瓶子,将融化的水收集起来。这些水后来被我们做晚饭用了。睡觉也不用发愁,前人已经用身体将地上的一层山毛榉叶碾得非常碎了,躺在上面非常舒服。无论是谁来登山,只要过夜,都会来这里睡觉。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张铺垫上睡过。有的人睡不着,便整夜地守在火堆旁,不停地拨弄着柴火。这个石棚非常封闭,只有一处可以往外走烟,若是没人翻弄火堆的话,烟肯定会灌满整个屋子。尽管如此,屋子里的空气中还是充满了大量的烟。只有将嘴巴、鼻子贴着地面,才能呼吸到几口新鲜空气。人们纷纷睡不着了,有的被烟熏得咳嗽,有的低声嘟囔着抱怨,还有的干脆坐在火堆旁拨火。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大家实在是忍不住了,最后决定一起去看日出。屋外的雨早就停了,万里晴空,繁星点点,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这个时间爬山让大家都感到吃不消。原因是没有休息好,非常疲倦,再加上这个海拔高度空气稀薄。我身上的气压计一直在下降,现在已经降到了140毫米。也就是说,现在的空气密度只有山下正常密度的1/5。相应的,氧气含量也只有正常条件下的1/5。如果是一般情况下,这种变化也不会让人感到多么不适应;可是,昨天折腾了一天,晚上大家又几乎没有睡着,现在稀薄的空气让人感到非常难受。大家放慢了步伐,喘着粗气。有几个队员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下,断断续续地大口呼吸。最终,我们又一次登上了峰顶。大家躲在山峰顶端的一块大石头底下,在那里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喝着朗姆酒,希望这寒冷的夜晚快点过去。没过多长时间,太阳就升起来了。太阳把旺杜峰巨大的影子投射到大地上,十分壮阔。山的南边和西边都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现在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平原上有一条大河,名叫罗讷河。如果太阳再升的高一点,雾都散去的话,我们就能见到它。山的北边和东边都是翻滚的白云,像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海中还有几座黑色的岛屿若隐若现,那是附近山峰的山顶。别只顾着欣赏美景,我们这次来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观察植物。眼下是八月,对于观察植物来说多少晚了点儿,因为大部分植物的花季已经过去了。如果你想仔细地观察,加上收集大量植物标本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因为那个时候正是牲畜上山的时候,你得赶在它们之前。要不然,成群的绵羊可不会口下留情,给你留下些什么。不过,你不用担心顶峰的植被被牲畜破坏,它们不会到顶峰来进食的。那里在七月将是一片花的海洋,路边的碎石上开满了各种五颜六色的鲜花。关于七月间山顶上的美景,我记忆犹新:一簇簇绒毛报春花白嫩娇艳、婀娜多姿;瑟尼斯紫罗兰那硕大的花冠呈蓝色,在石灰岩地面上格外显眼;败酱草散发出一种怪怪的味道,那是花串的芬芳与根部的臭味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到处遍布着阿尔卑斯勿忘我草,它那靛蓝色的小花非常鲜艳、明快;对生叶虎耳草和苔状虎耳草像孪生兄弟一样,总是生长在一起。花冠是紫红色的是对生叶虎耳草,花冠是洁白色的是苔状虎耳草。天气再热一点的话,你就会见到一种叫做“巴那斯·阿波罗蝶”的大蝴蝶。它的翅膀是乳白色的,上面有四个红色的圆点,周边镶着一圈黑边,非常漂亮。在阿尔卑斯山脉这种荒凉的地方,巴那斯·阿波罗蝶显得雍容华贵。关于旺杜峰峰顶的奥秘,枚不胜数,谁都不可能将它们全都弄明白。现在我就要去看一下昨天发现的那群立翅泥蜂们,经过一场大雨之后,不知道它们是否还在那片石头底下。

第三章 荒石园

在野外建立一个实验室是我年轻时最大的愿望。这是一个很奢侈的想法,因为当时我连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我四十多年来一直有一种想法,那就是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把四面都围起来,谁也不得入内,任它长满荆草,变得荒芜。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黄蜂和蜜蜂最喜欢这种环境。在这里,我可以避开烦扰,用一种特殊的语言同我的这些朋友们相互问候、交流,谁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学会它们的语言。在这里,不会有长途旅行和远足浪费时间和精力,我可以专心地去观察我的昆虫。四十年来,我每天过着为衣食操心的日子。最终,凭借着我坚强的意志,我终于建起了梦寐以求的实验室。尽管实验室的条件不是太好,但是我还是非常高兴,我相信我的生活会从此改变。这个实验室就像是一把钥匙,他打开了戴在我脚上几十年的铐链,让我重新获得了自由。我唯恐这自由来得太迟,最难过的莫过于等到桃子熟了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牙已经吃不了桃子了。我现在的视野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广阔,不但如此,还在不断压低,变得狭窄。对于我已经过去的那些生命,我毫无遗憾,也无所谓自疚,甚至没有一点点值得眷恋的东西。我体会到的只是社会的世态炎凉,心早就碎了。现在我不想只为了活命而吃苦,我要干我自己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如此。这个实验室是一个荒园,里面到处都是废墟,立着的只有一面破墙,墙根被石灰沙泥筑得结结实实。这半截墙多么像我啊!为了追求,即使是残垣断壁也不放弃。我还能否再为昆虫们书写几页历史?我的体力还能否允许我追求自己的理想?我对昆虫是如此的热爱,为什么直到今天才想起为它们做点什么?昆虫啊!快去告诉你们的朋友吧,就说我从来没有把你们忘记,我在一直惦记着你们。说我一直惦记着节腹泥蜂的秘洞中那个我没有解开的秘密,还有我对洞泥蜂猎食的细节记得清清楚楚。我之所以现在才来,是因为我的时间少得可怜,我势单力薄,没有人与我为伍。最重要的就是,我要对付那糟糕的生活。好吧,我想你们会原谅我的。还有人批评我,说我说话太随意,也就是没有学院派的那种郑重、严谨。在他们眼中,如果不把一个道理说得非常拗口,或者写的非常难懂,那么这个道理就是错误的。我不赞同他们的观点。真理本身就是通俗易懂的,能被大众掌握的。再说,我用通俗的语言描写,但是我的观察和研究是非常谨慎、细致的。这一点,大自然中很多被我研究过的昆虫可以为我作证,不管是蜜蜂还是蜘蛛。我的语言虽然空洞,不懂得装饰和滥情,但是我原原本本地记录下了我看到的一切,既没有漏掉什么,也没有杜撰、臆造、添加什么。虫子们,你们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们说服不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我可以代替你们呼喊。我可以告诉他们:“你们是一群刽子手,你们研究昆虫的方法是将它们解剖;而我呢?我是活着观察它们;在你们眼中,虫子既肮脏又恶心;而我却觉得它们非常可爱;你们总是在实验室的案台上撕扯拉拽它们的身体,而我是在蓝天白云下的大自然中观察它们的起居;你们关心的是它们体内的细胞,而我注重的是发现它们的天性;你们眼中只有死亡,我眼中更多的是生命。”我还想说明:人们在童年的时候都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但是,人们对大自然和各种小虫的热爱后来都不见了。研究大自然成了一门被垄断的学科,专家们通过分离细胞技术去研究这些动植物的结构,却没人去关注动物的本能。就像是清澈的泉水被野猪践踏了一样,专业的、枯燥的研究代替了人们年少时抱有的那种乐趣。面对着这些问题,我很无奈。我在为专家和学者撰写文章,我也在为哲学家们撰写文章,我希望我写的东西能够对他们有所帮助,帮助他们找出动物本能的起源。同时,我还在为年轻人而写,我想唤起他们对大自然的爱,就像小时候那样。我想让他们明白:大自然、动植物都是生动的、有趣的,并不是书本上那样的干巴、枯燥。为此,我一直要求我的文章不能写得类似于一些科学家那样,故作深沉,刻意卖弄。那种文章恕我直言,在我眼中就像某种土著人的语言一样,没人看得懂,也没人会去看。现在,我想说说我的这个荒园。它一直在我的计划中,并且是去我最期待的,我要将它打造成一个昆虫实验室。最终这个愿望实现了,我如愿以偿得到了一小块土地。它坐落在一个小村落的幽静之处。这是一块有许多石子,不能耕种的土地,在我们这里,这种地形一般被称为哈麻司。除了百里香之外,很少有别的植物能在上面长起来。这种地形也并不是不能种东西,不过得需要你拿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它们,这样算来,又不值得。有时候在春雨过后,上面会长出一些小草。荒园里面尽是掺着石子的红土,有人告诉我,以前的主人曾经在上面种过葡萄。现在上面原有的植物都被人清理掉了,这让我十分懊恼,我只得重新来种植百里香。我以后可能会用到百里香,因为它可以用来作为黄蜂和蜜蜂的猎场。这里到处充斥着偃卧草、刺桐花,还有一种长满了橙黄色花,有硬爪般花絮的西班牙牡莉植物。在这些花草上面盖着一层伊利里亚的棉蓟,它的枝干能长达六尺,末梢还有粉红色的球,更要命的是这些球上面长满了小刺,让想去采摘的人无处下手。这其中还生长着矢车菊,这种植物上面长了长长一排钩子。这里到处充满了棘刺,要是你没有穿高筒皮靴就贸然闯入的话,就有你好受的了,你肯定会为自己的粗心付出代价。尽管如此,这里依然是我的乐园,这是我经过几十年的辛苦努力才得来的。以前我把这里称为伊甸园,现在我还是这样认为,它依然是创造生命的地方。这块土地十分荒芜,而且没有养分。在农夫眼里,即使是往这块地中撒几粒萝卜种子都是在浪费;然而,对于昆虫来说,这里却是天堂。周围的蜂类都被园子中遍布的荆蓟和矢车菊吸引了过来,在我眼前嗡嗡作响。这么多的蜂类聚集到一起,这在我以前多年的昆虫观察中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可以说这是一个蜂类家族的大聚会,各行各业的蜂都来参加。它们中有专门捕捉活食的猎人;有专门垒砌蜂巢的泥土匠;有专门整理绒絮的纺织工;有专门负责裁剪树叶为筑巢备料的备料工;有负责给木头钻眼的木工;还有在地下打地道的矿工,等等。快看啊!这种蜜蜂居然会缝纫。它把刺桐的网状线剥下来,并用它的颚把这些东西带走,显出一派骄傲的神情。这些东西被它带到地下,用来储存蜜和卵;那边的那种蜂叫切叶蜂,它们的身躯下面带着切割用的毛刷,这些毛刷有黑色的、白色的,还有血红色的。它们飞到邻近的那片小树林中,用毛刷把树叶锯成圆形的小片,这些小片被它们用来包裹食物;这群穿着黑丝绒衣的是泥水匠蜂,顾名思义,他们是做水泥、沙石工作的。我经常看到它们工作,就在我的这片土地中的石头上;此外,还有一种野蜂。这种野蜂非常奇怪,将自己的家安置在空蜗牛壳里。另外一种蜂把自己的幼虫安置在悬钩子秸秆的木髓里,这种秸秆得是非常干燥的那种。第三种高手在干芦苇的沟道里安家。第四种更高明,直接住在泥水匠蜂的空隧道里,连房租都省了。生着角的蜜蜂,后腿上长着刷子的蜜蜂都有,这些角和刷子都是收割用的。我有一位朋友名叫佩雷斯,他是一位昆虫学者,同时还在波尔多当教授。我要是发现了什么新的昆虫物种,便会向他请教如何命名。在我们交谈的时候他曾经问过我,是否有什么好办法能一下子捕捉到许多稀有的昆虫,要是里面有那种首次被发现的昆虫那就更好了。并叮嘱我,如果发现了稀有昆虫,就把它的标本寄过去。我不擅长捕捉昆虫,也没有什么秘诀。我能捉到昆虫完全是因为环境所赐。这里是昆虫们喜欢的那种环境,尤其是那些茂密的如同地毯一般的蓟草和矢车菊。建筑工人把我的私人乐园的墙壁建好之后,留下了一堆堆的石子和沙子。没过多久,就有住户搬了进去。泥水匠蜂把睡眠的地方选在了一个石头的缝隙中。还有蜥蜴,这是一种凶悍的动物,如果你不小心压到它们,它们就会毫不客气地去攻击你,它才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甚至连狗也逃脱不了。它们挑选好了洞穴,就在里面埋伏着,准备伏击路过的蜣螂。鸫鸟长着黑色的耳毛,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这副打扮,再加上整日在石头上面重复着那几句歌,怎么看都像是一位黑衣僧在念经。在哪里才能找到那些里面藏有天蓝色鸟蛋的鸟巢呢?它们一般藏在石头后面,如果你去移动这些石头,鸟巢和小黑衣僧也自然被移动了。这些不幸被破坏掉的鸟巢和里面小黑衣僧让我感到十分惋惜,它们是多么可爱的邻居啊!至于那只蜥蜴,我对于它的离开没有丝毫的留恋,因为它实在是太凶悍了。除此之外,掘地蜂和猎蜂的群落也隐藏在沙土堆中。不过,后来建筑工人把这些掘地蜂和猎蜂们都驱逐走了,它们的家也无缘无故没了,我真为它们感到遗憾。但是,还是有一些猎户们留了下来。他们整天忙着寻找小毛虫。有一种黄蜂个头挺大、胆子也挺大,毒蜘蛛它都敢去捕捉。这片土地上居住了很多相当厉害的毒蜘蛛。在这里,你还可以看到一种蚂蚁,它们强悍、勇猛,时常见它们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战场出发,估计至少有一个兵营的力量。不久之后,就会带回被猎取的俘虏。此外,还有各种鸟雀住在屋子附近的树林里,绿莺、麻雀、猫头鹰,应有尽有。一个小池塘坐落在这片树林中,里面住满了青蛙。它们通常在五月份组成乐队,演出绝对让你震耳欲聋。黄蜂是这里最勇敢的居民,因为它连声招呼都不打就霸占了我的屋子。白腰蜂也在我的屋子门口安家,这让我在进屋子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得小心翼翼,要不然就会踩到它们,我可不想破坏它们的采矿工作。泥水匠蜂把房子修建在我的窗户框里面,它们把土巢筑在软沙石的墙壁上,把我不小心留在窗户木框上的小孔当做出入的门户。另外几只泥水匠蜂可能迷路了,它们在百叶窗的边线上筑起了蜂巢。这些黄蜂总是在我的午饭时间到访,当然,它们翩翩而至不是来看我,是惦记着我那些葡萄熟了没有。所有的这些昆虫全是我的朋友,它们惹人喜爱。我以前和现在所熟悉的伙伴们,全部都聚集到了这里,每天都忙着打猎、筑巢,还有维持它们的家族。如果我想换个地方住的话,离我很近的地方就有一座大山,那里遍布着野草莓树、岩蔷薇和石楠植物,黄蜂和蜜蜂就喜欢在这些植物上面聚集。我给自己找了充分的理由离开城市,来到乡村,来到这里,整日做一些除杂草和灌溉莴苣的事情。人们在大西洋和地中海沿岸建了许多实验室,花费了大量资金,仅仅是为了研究一些生活在海洋中的小动物。但是,这些海洋生物对我们的生活几乎没什么影响;还有人为了弄明白那些环节动物卵块是如何分裂的,不惜花大价钱置办高倍显微镜、昂贵的解剖仪器,雇用船只和海员,甚至建造水族馆。在这些动物身上有必要花费如此多的精力吗?人们为什么对生活在我们身边的、触手可及的那些昆虫如此地不闻不顾?相对于海中的那些动物,它们与我们更息息相关。它们中有的对人类有益;有的与人类不相往来;还有的穷凶极恶,专门与人类作对,疯狂地吞噬农作物。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座昆虫研究室,专门研究各种昆虫。是活的昆虫,不是在瓶子中泡酒的那种死的。在这座实验室中,我们可以研究昆虫的生活习性、本能、劳动、产卵、猎食、筑巢、战斗等各个方面。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严肃对待,它们不仅是自然的知识,还能影响到科学、社会学、哲学等各个学科领域。我们要通过实验、观察和推断来弄明白哪些行为是昆虫的本能,是生下来就拥有的本领;而哪些本领是昆虫后天掌握的,是运用自己的智力获得的。弄清楚这个问题,有利于我们研究人类的思维。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从最基本的小处开始着手研究的,比如,数一下甲壳虫的触须有多少节。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几乎没有人知道。要想彻底地了解昆虫,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也需要大量的人员。但是,我们现在没有开始任何行动。大家的目光应该从海底的小动物身上挪开,转移到软体动物和植形动物上来。我们对自己身边的昆虫是如此陌生,这是不应该的。因此,我自己建立了一座荒园,把它当做昆虫实验室。不用担心,我的实验室完全是我自己一手建造的,没有花纳税人一分钱。

第四章 舍腰蜂

许多昆虫非常喜欢与人们当邻居,它们会把巢穴建在我们的屋子旁边。这其中就有舍腰蜂,它是这些昆虫中最能够引起人们兴趣的。这是为什么呢?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舍腰蜂的身材十分美丽动人;第二,它的头脑非常聪明;第三,它的窠巢非常奇怪。但是,还是很少有人知道舍腰蜂这种小昆虫。就算是它们住进某一家人的火炉旁边,这户人家也不见得会对这个小邻居了解多少。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舍腰蜂天生具备了安静、平和的本性。事实也是这样,这个小家伙不会让人们察觉它,它居住得实在是太隐避了。就这样,好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家里还有这样一位成员。现在,就让我来把这个平凡的、谦虚的小动物放到聚光灯底下,让大家都了解它!舍腰蜂这种动物非常怕冷。它喜欢阳光,阳光不但帮助橄榄树茁壮成长,鼓励蝉儿高声歌唱,还会给它带来温暖。所以它在阳光下搭建起自己的帐篷,建筑起自己的安乐之居。有的时候,太阳不能满足它们,它们便会为了整个家族的需要,为了让大家感觉更加温暖、舒适,找到人类的门上,要求和我们做邻居。它们总是自作主张,举家迁移进来,甚至连门也不敲一下,连声招呼都不打。一些农夫们的单独的茅舍是舍腰蜂平常主要的居所。通常在这些茅屋的门外,都会有一些高大挺拔的无花果树,一口小小的水井被遮盖在这些果树的树荫下。在具体确定住所的时候,舍腰蜂一般会选择一个能在夏日里被太阳照到的地方。要是能有一个大一点儿的火炉的话,那就更好了,一堆柴火也必不可少。这些需求都是由它怕冷的天性决定的。对于它来说,寒冷的冬夜中火炉喷发出的火焰十分温暖。因此,每当舍腰蜂看到有黑烟从烟筒里冒出来,就会非常激动,因为它们知道多了一个地方供自己考虑选择。那里将会带给它安逸、温暖的生活。相反,要是烟筒里面并没有什么黑烟的话,这种地方是绝对不会得到它的信任的,它也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家选择在这样的地方。舍腰蜂的头脑很聪明,它会推断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们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说不定还不如自己。这位小客人会在七八月的大暑天中出现。它要寻找合适的地点来做窠。无论这间屋子里面有多么喧闹,都不会惊动和扰乱到舍腰蜂。同样,住在屋子里的人们也不会发现它。他们的眼中都没有对方,因此也就互不干扰了。舍腰蜂会用它那尖锐的目光和灵敏的触须到处视察,为自己的新巢选址,天花板、木缝、烟筒这些地方它都不漏过。尤其是火炉旁边的地方。就连烟筒里面都要认真地视察,整个过程细致入微。等它结束考察工作,选定建巢地点之后,便立即飞走。不久之后,又飞了回来,还带着少量的泥土,随着房子的底层开工建设,整个筑造家园的工作便正式启动了。舍腰蜂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点,那就是选择新巢的地点各不相同。对于那些小蜂来说,最需要的莫过于炉子内部的温度了。因此,会让舍腰蜂觉得满意的地方,应该是烟筒内部的两侧,大约二十寸高的地方。这个地方虽然是一个非常舒服的藏身妙处,但是,它也有不少缺点。既然是在烟筒的内部建巢,烟的问题不可避免。如果蜂巢要是被烟喷到的话,里面的舍腰蜂自然也在劫难逃,一定会被熏成棕色或者黑色,就像那些烟筒里的砖石一样。小黄蜂也有可能会被闷死在里面。不过,这件事情它们的母亲似乎早有对策,用不着我们替它担心。它们的母亲总是能把自己的家族安排在烟筒的适当位置上。这种地方一般非常宽大,除了烟灰以外,其他的东西都很难到达这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尽管舍腰蜂处处当心,时时谨慎,但还是不会躲过所有的危险。有这样一件事情会时有发生,那就是舍腰蜂建造房屋的过程中,有时会有一阵蒸汽或者是烟幕过来侵扰,这时,舍腰蜂不得不停工,无奈地看着刚刚建成一半的房子。这种停工没有规律,有时候是一小会儿,有时候是一整天。尤其是碰到这家的主人在烧水洗衣服的时候,这种情况是最危险的,因为从早到晚,炉灶里的烟灰与大盆和木桶里面的大量蒸汽混合在一起,形成了浓厚的云雾。对于蜂巢来说,这是个很严重的威胁,随时都会让它家破人亡。我记得听人说过,河鸟每次回巢的时候,都要飞过水坝下的大瀑布。听起来让人很佩服河鸟的勇气和胆量。相比之下,舍腰蜂勇气也毫不示弱,甚至,它比河鸟更勇敢。每次舍腰蜂在回巢的时候,都会用牙齿含回一块泥土,用于建造它的巢穴。它每次都是要穿越浓厚的烟灰和云雾,才能到达它的施工工地。但是,那层烟幕实在是太厚重了,舍腰蜂冲进去以后,它那小小的身影便被完全吞噬。虽然看不见它,但是能听到它的声音,是一阵不太规则的、呜呜的声音。这不是别的什么声音,是舍腰蜂在唱歌的声音。它在一边工作,一边低声地哼唱着歌曲。从歌声中我们可以知道,舍腰蜂很快乐,它高高兴兴地工作,不辞辛苦地建设着自己美好的家园。可以看得出,它很乐意从事自己现在的这份职业,也对自己的工作成绩很满意。它躲在厚厚的云雾深处,神秘地进行着它自己的工作。忽然,它止住了歌声,安然无恙地从神秘的浓雾深层飞出来,浑身上下完好无损。这已经成了它的本能,这种十分危险的事情它几乎每天它都要经历很多次,直到它建好自己的巢,储藏好食物,最后把自家的大门关上为止。到那时,它才会休息一下。为了自己的家园,这个小家伙也真够不辞辛苦的了!除了我以外,没人发现舍腰蜂在炉灶里不停地忙着建造住所、储存食物。这可能是因为我比较细心的原因吧。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它们时的情景,当时我在爱维浓学院里教书。时钟已经指向两点钟,再过几分钟,外面就会敲鼓,那是在催促我去给羊毛工人们作演讲。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了一只小昆虫,它很轻灵,也很奇怪。当时它从木桶中升起的热水蒸气中穿飞出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身体也很有意思,中间部位非常瘦小,但尾端却异常肥大,而这两个部分竟然是由一根长线连接起来的,让人觉得太奇妙了,这是舍腰蜂给我的第一印象。当时我没有用观察的眼光去看它,纯粹是觉得好玩。自从初次相识之后,它就成了我家里的小客人,我一直对它抱有很浓厚的兴趣。我期盼着能和这个小家伙互相熟识、相互交流。于是,我跟我的家人说,当我不在家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打扰这些小家伙,免得破坏了它们的正常生活。可以看出,尽管它是没有受到邀请的不速之客,我还是对它非常在乎。事情发展态势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当我回到家里以后,发现它们都安然无恙,没有受丝毫打扰。小家伙仍然藏在蒸汽后面,为了自己的家而努力地工作。我为了便于仔细地观察它,熄灭了炉灶中的火焰,我对它实在是太好奇了,包括它的建筑才能以及它的建筑,它吃什么样的食物,还有幼小的黄蜂的进化及生长过程,等等。在接下来将近两小时的时间里,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说来也奇怪,经过这次观察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舍腰蜂再也没有光顾过我的屋子。将近四十年来,我再也没有在这个屋子里见过它们。更多的关于舍腰蜂的知识的认识,是来自我邻居家的炉灶旁边的蜂巢。我通过细心观察,在舍腰蜂身上发现了一种孤癖的、流浪的习性。在这一点上,它与其他大多数黄蜂以及蜜蜂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它会先选择好一个地点,自己筑起一个巢穴,这个巢穴显得特别孤独。还有就是,你很少能在舍腰蜂生活的地方见到它的亲属和家族的成员。这种小动物在距离我们城南不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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