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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2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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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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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化妆的女孩

爱化妆的女孩试读:

简介

上大学那会儿,女生都爱扎堆儿,你三个一群,我五个一伙,一块儿上食堂吃饭,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甚至闹起别扭来,也是拉帮结派的。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一共六位姐妹。新学期刚开始,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五个人,吴莎莎、谭芳、曾丽、刘思琦,还有我;另一派,就只有陆小璐一个人了。

其实陆小璐长得很漂亮,她站到人堆里头,一眼看去,很容易就能找出来。用时新的说法,陆小璐有着一张“明星脸”。这也就算了,偏偏她还特别臭美,每天都化妆,一大早就起来试穿衣服,弄得自己跟赶演出似的,衬得宿舍里其他姐妹都像“灰姑娘”一样。加上陆小璐很少主动与人说话,一到周末总有人开车来接,慢慢地,与大家便有了距离。

可是有一段,陆小璐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虽然天天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化妆,试穿漂亮衣服,但她的精神明显没有过去好。睡在下铺的吴莎莎告诉我们,她经常半夜还听到陆小璐在上铺翻来覆去的。

第一章

许愿

晚饭时,媳妇对她说:“今天,三姨妈又打电话来,要你搬过去跟她住呢!她说她一个人好寂寞。”

尽管媳妇的语气听起来很温柔,态度看起来也很亲切,但她心中还是感到有点酸楚。她叹了一口气,幽幽地应了一句:“会的。我会去的。等我的小孙子的病完全好了。我一定去的。”

前些时,她的小孙子病重,留在医院十多天仍无半点起色。她忧心如焚。到了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她终于跑到妈祖庙里,跪在妈祖的神像前祷告许愿:只要小孙能度过这一次的厄运,她愿减寿,不管减多少年的寿命她都愿意。

大概是她的诚心感动了妈祖吧,她的小孙子终于逃过了这次的厄运。清醒过来之后的小孙子,一眼就认出她来,还叫了她一声婆婆。当时,她高兴得流泪了。“医生说,他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你放心,他的病已经完全好了。要不要我打个电话给三姨妈,说你决定到她那儿去住了。”

媳妇虽然尽量把话说得平淡,但仍掩盖不了她那一脸的兴奋之情。

老太太看在眼里,内心更是一阵的绞痛。她把视线投向儿子,儿子却一言不发很专注地在吃着饭,根本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发表什么意见。她的心更往下直坠下去,而引起了她的一阵气喘。等到她缓过气来,定了定神,才说:“不用了,等我自己跟她说吧。什么时候要去,我自己早有了打算,你不用费心了。”

饭后,老太太走到院子里去散步。

在暮色笼罩下的小院子,显得有点落寞凄凉,老太太的心境也一样。在院子里踱了一圈,她就坐躺在红丹树下的那张老旧了的竹椅上,闭目养神。

眼睛一闭上,过去许多琐琐屑屑的事,反而更清晰地展现开来。她看到自己做新娘时的样子,看到自己如何服侍公婆的情形,看到自己怎样被丈夫疼爱的情景,当然也看到自己那个独生的儿子,怎样由一个小婴儿慢慢长大成人,然后娶妻生子。这一幕幕的往事,编织成一个回忆的网,她在那网中找到了几许的悲欢。但现在,现在只剩下她自己了。公婆、丈夫都先她而去了。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天色已全暗了下来。她感到有点寂寞,甚至有点心慌了。心一慌,她就想到妈祖,一想到妈祖,她的心又渐渐地恢复了平静。在过去了的那一段漫长的岁月里,妈祖一直活在她的心里。她这一辈子,并没遭遇到什么大灾大难,但事无巨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只要跪在妈祖面前,上柱香,诚心地祷告一番,回来后她的心就落实得多了。

现在,她已不再为媳妇的那番话和儿子的那副态度而感到气愤酸楚了。这个村子早已被征用,所有的人都要搬走的。她是不会跟着儿子媳妇搬到政府组屋去的。她不习惯过去那样的生活,而且他们夫妇俩不是急着要把她送到“三姨妈”那儿去吗?“三姨妈”那儿她是不会去的,她有她自己的去处。她始终没忘了在妈祖面前许下的那个愿。“妈,天色晚了,外面冷,进来屋里看电视吧!”

听到了儿子在厅里掷来了这一句令她稍感受用的话,她终于慢慢地站起身来,向走进屋去燃上三根香,又慢慢地走到门口,向着妈祖庙的那个方向跪了下去,喃喃地祷告起来:“妈祖在上,女弟子陈六李氏求妈祖保佑我的小孙子长命百岁,保佑我的儿子与媳妇一辈子和和气气,白头偕老。多谢妈祖。”

她行完了三拜九叩的礼,这才回到厅里。在厅里,她无限温情地看了儿子与媳妇一眼,就步进自己的房里,然后轻轻地把门给掩上了。

第二天早上,儿子与媳妇发现老太太迟迟还没起身,推门进去一看,只见老太太很安详平静地躺在床上,但再怎么叫也叫她不醒了……

请你不要问我来自何方

家华到这个城市工作已经四年了。四年的社会生活把他当初来到时的傲气磨砺的几乎消失贻尽,连思想也变得浑浊起来。

他最讨厌街上的乞丐,尤其是那些身强力壮的,放着好好的体力不去干活,干嘛干这行蹭饭吃。

家华有个朋友叫大伟,天上一副菩萨心肠,见到谁有困难,都热心的帮上一把。在他眼里,大伟就是一个活雷锋。谁说这个社会雷锋少了?大伟就是。

这两个人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可现实中他们就相处非常的愉快。家华想到了一个词“性格互补”。

家华的家在外地,对家的概念非常的强烈。可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回去的次数很少。大伟是本地人,随时都可以回去。家华以前和大伟说过,想到他家里去看看。每逢此时大伟的眼里异常地闪烁,回答得也漫不经心,象是躲避。家华见此,只好作罢。

有次家华要大伟陪他上街买东西,途中遇到一个乞丐,大约五十有余。乌黑的脸,上面的污垢厚得裤腰装上一大碗来。

他拉着大伟就想走,大伟却止住了脚步。他恭恭敬敬地从兜里掏出三块钱放在了乞丐的碗里。

二人继续向前走去,家华问起了大伟:“你傻啊?现在的骗子多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呢?”“看他的样子,应该不会吧”大伟答。“你又不是查户口的,何以见得?”家华追着问。“不管真假,我都愿意,你想,一个人连自己的尊严都可以不要,那我给他三块钱,又有什么损失呢?”大伟解释。“你啊,就是一副菩萨心肠,哪天中央台再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我一定投你一票。”家华开玩笑地说。“不,不,我这点小事要是评上的话那中国就没得救了。”大伟明知是玩笑,也顺水推舟地说。

买完东西,家华又提出去大伟家看看。大伟碍不住他的三番五次地请求,就答应了。

二人拐了三四道弯,来到了一座院子门口。院内高楼耸起,门口的绿化也格外的漂亮。“这就是你的家?瞒漂亮地嘛。”家华称赞地说,脑里带着些疑问。“恩。”

抬起头来,“**市儿童福利院”八个金色大字直入家华的眼帘。

家华感到眼里有种湿润的东西在打转……

第二章

最佳配偶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叠纸,就象在搬弄着一叠煎饼。“我相信,你准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我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听着,心想要是来这儿之前先冲个淋浴,那该多好。这儿的办公室整洁宜人。不过那张椅子令人坐得不太惬意。“好,来啦……”他说着,象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象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帅极了!“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事情发展的结果感到满意。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我,三十一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札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札“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每翻阅一页,都要发出很大的声响。“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好:看书、看球赛、看电影爱坐前排、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养狗、养猫、养金鱼、养金枪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穿着朴素、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住在郊外、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讲话拘谨,属于贤妻良母型。“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栏目里没有提到啊。”“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

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象。”

我和爱丽丝结婚整整九年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难感受的幸福

——南京

南京这城市的文化光环,不仅体现在唐诗宋词中,也同时存在于日常生活里。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个不同。”他老人家为了强调自己的悲剧意识,把幸福给看简单了,其实幸福五花八门,也可以各式各样。

不妨文化地看一眼幸福,南京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向来有些风雅,看过《儒林外史》的读者都还能记得,一帮文化人喝足了酒,坐在风景处感慨古今,远远地看见两个挑粪桶的汉子走过来,歇在树荫下,一位拍着另一位的肩膀说:“兄弟,今日的货已经卖完了,我和你到永宁寺去吃一壶,回来再到雨花台看落照。”

这番话让坐在那儿聊天喝酒的文化人目瞪口呆,只能吐着舌头说:“真乃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烟水气和烟火气本义差不多,用在南京人身上,烟火就俗,烟水则雅。同样的例子还有胭脂和金粉,本来都是一个意思,可是说到六朝金粉,气势已完全不一样。南京人习惯于在小感觉上找点幸福,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幸福指数,北京人看当没当官,上海人看挣没挣钱,南京人当官、挣钱都不是强项,只能把这些个事都不当回事。

我熟悉的一些朋友,议论到别人升官发财,不是眼红,反倒有些幸灾乐祸。用此地的口头语,就是鸟人又当官了,鸟人又发财了。不在乎之外,还要加上一点点鄙视。南京人最喜欢的一句话,永远是“多大的事”,这语气一定要用地道的南京话来说,声调得往下走,充满了无所谓,一点也不往心上去。不以成败论英雄,是这个城市的最大优点,在这里,你不用害怕自己没出息,混得好不好都一样。南京人励起志来,忽然想到卧薪尝胆,能做的选择也就是发誓要到外地去,上个世纪80年代流行的是“老子到深圳去”,好像深圳到处都是机会。现在变了,改成“妈的,我要去上海了”,仿佛上海满大街都是银子。

南京一度也提过“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末就喊过这口号;到了90年代,又喊过一阵。除了提倡者自己有些激动,谁也不太当回事。说大话谁不会,说了大话还要当真,这就不对了。幸福从来不是看一个城市的大和小,也不是看高楼多少,看收入高低,看当官大小,看住房宽窄,这些玩艺一点不在乎不对,完全依靠它们也不对。幸福有时候还得玩点文化,换句话说,人总得有点精神方面的追求和享受才行。南京从来不缺文化,但是光有文化还不够,还得会享受,我不是说别的地方不懂得这享受,想说的只是地道的南京人似乎更擅长此道。

第三章

父亲的斑马线

刚来城里几天,父亲就像失去阳光的麦苗,病恹恹的。

我劝父亲多去公园里走走,公园就在我们房子对面,横穿一条马路就到了。公园很大,风景秀丽,活动的人也很多。

父亲说:“房前的马路上车太多,很麻烦。”

告诉父亲:“过马路时走斑马线,所有的车辆都会停下来让你,很方便的。”

父亲说:“真的吗?斑马线有这么神奇?”

我说:“千真万确。”

父亲好奇地问:“什么是斑马线?是留给斑马走的线吗?”

我笑了起来:“城里哪里有斑马?是马路上用白漆漆成的像斑马身上条纹的白色横线。斑马线是方便路人过马路用的。在斑马线上行走,所有的车辆都会停下来让你。”

父亲问:“是所有的车辆吗?”

我说:“是的,是所有的车辆。”

父亲还是不肯相信。我亲自带他过了一次斑马线之后,父亲“啧啧”称奇,说:“城里人开车真文明,不像乡下的车都在路上横冲直撞,怪吓人的。”

父亲又问:“行人走在斑马线上,要是车辆不停下来让行人,怎么办?”

我说:“交警会严厉地处罚他,罚款、扣分,严重的还要吊销驾照。”

父亲说:“好,城里的制度就是好。”

闲着的时候,父亲就一个人去对面的公园里散步。开始过斑马线时,父亲还是畏首畏尾。几次过后,父亲总算放心了。渐渐地,每次过斑马线,父亲总是昂首挺胸,巡视着来往的车辆,就像一个检阅军队的大将军。

父亲高兴地说:“我喜欢这种感觉,走在斑马线上的时候,所有的车辆都齐刷刷地停下,我就像检阅自己饲养的那群鸡鸭一样。”

公园里有散步的、遛鸟的、遛狗的……他们都是一些退休了的城里人,满是城里人的气派。

父亲不懂遛鸟,不懂遛狗。父亲想:城里人真怪,让鸟在天空、树上鸣叫不是比在笼子里叫更动听吗?还有,让狗和猫自己走就是了,为什么要用一根绳子拴在它们的脖子上?狗和猫都有灵性,难道它们不知道回家的路吗?

那次,父亲问一位遛鸟的大爷:“你爱鸟吗?”

大爷说:“你这不是废话嘛!我每天喂它最高级的饲料,还放交响乐给它听。”

父亲说:“既然你爱鸟,你干吗要把鸟关在笼子里,像坐牢一样?”

大爷剜了父亲一眼:“你是乡下来的吧……”

那次,父亲问一个遛狗的大妈:“你爱狗吗?”

大妈说:“你看不出来吗?我每天都要给它美容按摩,晚上我们还同睡一张床。”

父亲说:“既然你爱狗,你干吗不放开绳子,让狗自由自在地玩耍?”

大妈啐了父亲一句:“你乡下来的吧……”

此后,公园里的城里人一看到父亲走近,便都纷纷躲闪,这使乡下来的父亲孤零零的。

那天,父亲精神一振,因为他发现一位乡下人正吃力地铲一大堆游人丢弃的垃圾。父亲觉得应该去帮一下乡下来的兄弟,便二话没说,走过去拿起铲子就干上了。

乡下人很紧张,说:“你是乡下来的吧?”

父亲说:“是啊,你不也是吗?”

大哥,我求求你了,你千万不要帮我。你一帮我,明天我手里的铲子可能就没有了。说着,乡下人忙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父亲,“大哥,帮帮忙,我是从乡下来的,现在好不容易找到这份工作,我老伴还卧病在家呢。”

父亲很纳闷:我真心帮他,想和他聊上几句话,他却认为我是在抢他的饭碗。“唉……”父亲叹了一声。

父亲觉得去公园没有意思,他说:“公园虽然景色优美,人也多,可只有树木愿意和我说话了。”

不过,父亲还是喜欢去公园。他说:“我觉得过斑马线的感觉真好。”父亲空闲的时候,总喜欢在斑马线上晃来晃去。在斑马线上,他仿佛找回了所有的信心与尊严。

那天,父亲在“检阅”他的“军队”时,一辆车疾驰而过,他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车轮已经碾过了他的头颅……

也许父亲在另一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明白,自己竟然会倒在一辆警车的轮子底下,而警车正是为了追赶一辆乱闯斑马线的违规车。

我是婆婆的“废话回收站”

因为星期天有事,我缺席婆婆家每月一次的家庭聚会。星期一刚上班,四妯娌张恋琪的抱怨电话就响了,她说:“三嫂啊,你可真是婆婆的‘香油葫芦儿’。”我说这又是谁给我起的外号啊?在我们家,最具表演才能的就是恋琪了。她曾教唆我刚学说话的儿子念儿歌:“老三老三,道貌岸然,闷声不响,为人刁钻。”这首儿歌几乎成了我儿子的保留曲目了。

四个儿媳妇当中婆婆最亲我,她们都嫉妒。婆婆的脾气有点倔,自己能动手做饭,坚决不住儿女家。她的一个女儿和四个儿子都在城里上班,最远的车程也就一小时,每月一次的家庭聚会是儿女们约定俗成的。

恋琪在电话里学着婆婆的腔调说:“老三没回来,这条鱼咱就别做了。这么大一条鱼,人多吃才好。”不等我插嘴,恋琪又说:“吃饭的时候,婆婆每动一次筷子,嘴里就念叨:‘这个菜老三爱吃,那个菜老三也爱吃。’恨不得有双顶级超长的筷子,搛口菜隔山隔水地喂到你嘴里。这把小姑子羡慕得不行,说三嫂到底施展了什么柔情大法,降住了老妈?”

婆婆年轻时是个咬钢嚼铁的人,说话利索,干活麻利。公公去世早,一大群孩子的吃穿全靠婆婆扛着。她在家里是权威,儿女们体谅母亲,也都很孝顺。当初,婆婆对我和老公的婚事一百个不同意,后来老公软硬兼施,我才成为婆婆最不入眼的儿媳妇,条件是成家后,女人不能掌权。婆婆叫那三个儿媳妇都是直呼其名,唯独不叫我的名字,“老三”成了我的专号。那时的婆婆话不多,但句句掷地有声。刚结婚那几年,我对婆婆是敬而远之,每次到婆婆家都犯怵。每次回去,我从不吝惜口袋里的钱,总是大包小包地买东西,却也不见婆婆有多高兴。但是,我就不信婆婆的心永远是封闭的。

婆婆一人在家,她的那份孤独和对儿女的期盼,可想而知。我在工作闲暇时间,经常给她打电话。一开始,婆婆总以为我有要紧事找她。我说:“没事,就是想听听你说话,想知道你在家干什么,中午做什么菜。”有一次,婆婆说她中午要做地瓜面槐花包子时,我在电话这头故意夸张地往嘴里吸气,然后发出一声吸溜口水的响声来,说:“妈,俺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婆婆哈哈大笑,竟然说:“只可惜电话没有闻味功能,要不然,我做熟了让你闻闻香。”想不到婆婆也懂幽默啊,这是我以前没发现的。可能是电话里没有面对面时的那份拘谨,电话那头的婆婆很爽朗,她似乎也很享受这种交流,无拘无束,有说有笑。

在电话里她的话也多,家里的事,村里的事,只要她知道的她都说给我听。在电话的那头,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版本”的婆婆。尽管如此,我每次回到婆婆家,她依然是那副安之若素的模样。后来,我听邻居大婶说:“你婆婆最近很少出门,以前天气好的时候,她能跟老街坊们闲聊一上午。”我怕婆婆老在家不出门闷得慌,就对大婶说:“你们在街上玩的时候,多叫叫她。”大婶说:“俺总是喊上她,但你婆婆坐在外面好像有心事。我问她,她说:‘怕家里有电话找我。’”我恍然大悟,婆婆是在等我的电话啊!

知道婆婆的心思后,我尽量在每天的固定时间给她打电话,前后总是不差半小时。我工作再忙,只要到了钟点,总会记着把那串熟悉的号码按下去。婆婆总是很快就接起来,忙的话就简单说几句,不忙时就东一句西一句扯个没完。我说昨天孩子在家又做什么事了,说什么有趣的话了。婆婆就说谁家的闺女嫁了,谁家种的菜让人偷了……每天等我的电话,成了她老年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我和婆婆的关系,通过细细的一根电话线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你猜现在怎么样?婆婆竟勒令老公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我,理由是老公花钱太大方,应该让懂得持家理财的老三掌管。老公装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让权,但他事后兴奋地告诉我:“老妈把你当人物看了。”我说:“你这样说话,那我以前是啥?”他说:“你以前是人,现在是个人物了。”

人上了年纪,脑子不像年轻时那么灵活,这种事大家都理解,但是如今婆婆的话明显比以前多了,不是一般的多,而是变成唠叨了,仿佛她年轻时没时间说的话,都想在老了以后说给子女们听。她年轻时吃的苦、受的累以及这几个孩子小时候的旧事、趣事,只要她还记得,就逐一说给我们听。第一次听是新鲜,第二次听是温故而知新,第三次听就是一提及开头就知道结尾了,再然后……用大伯子的话说是:“都听三百六十遍了,还说。”老二家的女儿十五岁了,她说:“只要奶奶一提起以前的事,我就想逃得远远的。”

家里唯一能做到不逃的人便是我,因为我深知在婆婆的世界里,现在只剩下这几个孩子了。她的世界就那么大,转来转去都离不开几个孩子。人老了,更需要倾听者。说来说去,不知不觉中,有的事都已重复好多遍了,而她还在当新鲜事,带着热情向你诉说。因为她现在能回忆起的,都是经过岁月沉淀与筛选而刻在灵魂深处的,也是她记忆中最深刻的东西。谁能忍心责备老人:“你这些话已说了无数遍,我们都听腻了?”

同样的一件事,说了无数次就成了“废话”,而我愿意当婆婆的“废话回收站”。每一次,我都很认真地听,并不时地回应。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孝顺”中的“顺”吧,是一种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

救人一命

在南方某城一家旅馆门口,一个小伙子由于极度饥饿走到这儿走不动了。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但街道上人来人往,仍车流如梭。进出旅馆的人大多行色匆匆或疲惫不堪,没人注意这个饿得残喘的小伙子。小伙子是湖北荆州人。因高考失利与家人赌气只身来到南方。他天真地以为凭自己的勇气和热情到南方肯定会找到一口饭吃。但他到这座小城三天以后,竟然连洗碗扫地的工作也没找到。更糟的是他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下火车后身上就只有一顿饭钱了,也就是说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已经饿了两天了。在饥饿难耐的日子里,小伙子坚守一个信念,那就是宁愿饿死也不乞讨。这天晚上,小伙子感觉自己撑不住了,每走一步,身上就淋雨一般出一身虚汗,他不得不蹲在地上喘一会儿。

小伙子的痛苦引起了旅馆门口一个水果商的注意。水果商是一个中年妇女,她从一家国企下岗以后就在这儿支了个水果摊儿,养活着自己和一个瘫痪在床的丈夫,还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水果商一直默默地观察着小伙子,见小伙子在旅馆门口蹲了一个多小时,又不像要投宿又不像要等人,而且神态是那么地痛苦,水果商起了恻隐之心,向小伙子走去。

经过再三询问,小伙子吞吞吐吐向这个热心肠的大婶诉说了自己的窘境。听了太多类似的故事,水果商沉吟着,但她还是从口袋里抠出5块钱,对小伙子说:“你到前面小吃摊买盒饭吃吧。”小伙子望着水果商,脸顿时涨得通红,眼中很快溢出泪水,但他没接钱。水果商毫不犹豫地将5块钱塞进他手里。

小伙子买饭去以后,水果商坐在摊位前唏嘘感叹,她由这个稚气未脱的小伙子想到自己的女儿,想到在下岗初期家里最困难的日子里,女儿也曾经利用假期出去找临工,水果商觉得刚才给小伙子的钱太少了,去找那个小伙子,从水果摊可以看见那个小伙子正坐在不远处一个小吃摊前吃饭。水果商飞快地向小吃摊走去。就在水果商刚刚来到小伙子身边的时候,旅馆门口突然出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辆失控的出租车狂奔而来。在人们的惊呼声中,出租车一下子撞在水果商的水果摊上,将水果摊给撞飞了,水果商刚刚坐过的那把椅子在车轮下瞬间成了一堆碎片。

水果商和小伙子都看见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

那边,有人不停地说:“卖水果的大姐成天像泥人一般坐在这儿,这会儿却鬼使神差地离开了,她命大呀!”

水果商惊愕片刻,热泪盈眶地同小伙子拥抱在一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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