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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1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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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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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年轻的歌

永远年轻的歌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从以下内容阐述,分别为:

第一辑 校园青春剧场

、第二辑 冬季,不再下雪、第三辑 一切为了爱、第四辑 青春有爱。第一辑 

校园青春剧场

你瘦了憔悴得让我好心疼,有时候爱情比时间还残忍,把人变得盲目而奋不顾身,忘了爱要两个同样塌心的人。·校园青春剧场 潘华/中国人民大学·

无事生非

 钟钟/上海交通大学·

爱在北京冰天雪地里

 恩雅/厦门大学·

非现代性的

 丁慧真/西南师范大学·飘雪的长青 冰封的恋怀 易水寒/长音税务学院·飘飞的纸鹤 陈实/华东师大校园青春剧场潘华/中国人民大学

有时候爱情比时间还残忍,

把人变得盲目而奋不顾身,

忘了爱要两个同样塌心的人。

你瘦了憔悴得让我好心疼,作者简介:潘华,男,27岁,现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从小热爱戏剧和文学,曾多次为学校剧社撰,写剧本,现为校剧社副社长兼总编。格言:我有我可以。

片头曲:《情书》

演唱:张学友你瘦了憔悴得让我好心疼,有时候爱情比时间还残忍,把人变得盲目而奋不顾身,忘了爱要两个同样塌心的人。你醉了脆弱的藏不住泪痕,我知道绝望比冬天还寒冷。你恨自己是个怕孤独的人,偏偏又爱上自由自私的灵魂。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他曾为了你的逃离颓废痛苦,也为了破镜重圆抱着你哭。可惜爱不是儿滴眼泪儿封情书这样的话或许有点残酷,等待着别人给幸福的人往往过的都不怎么幸福。可惜爱不是忍着眼泪留着情书伤口清醒要比昏迷痛楚,紧闭着双眼又拖着错误,真爱来临时你要怎么留得住?B——Boy G——GirlM——Male F——FemaleS——Somebody

B从来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适合谈恋爱的人,至少现在不适合。他没有高大威猛的身材,也没有郑伊健般飘逸的酷酷的长发,更没有让女孩一见倾心的笑容。他每日穿梭于这所理工大学的校园中,立志要把大好青春奉献给祖国的四化建设,所以,B常常对宿舍的兄弟们说:“追不追女孩子是个个性问题,与能力无关。”同宿舍的M却嗤之以鼻:“追不追得上,却是个能力问题,与个性无关。”B看了看镜中蓬头垢面的自己,想:“理发店该开门了吧!”

理完发,修饰一新,B仍然没有故事发生,于是他发誓三个月不过理发店的门,直到M的一个同学的同学出现。

M的这个同学的同学G在文科大学读书,学的是与B完全相反的专业,艺术气息很浓。虽然是学文,但G与她宿舍的姐妹们却不甘被信息时代淘汰,她们凑钱攒出一台电脑,希望能与最时髦的IT扯上一点关系。但是在接通电源后,电脑里什么都没有发生。六个小女生就全呆在那儿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毕竟,电脑不是电视”,这是她们最后得出的结论。

G还是比较有办法的,她想到了在理工大学的同学,那同学又拨通了M的电话。这时,M想到了B,决定把机会让给B。那个呼机号码于是被连呼三次。

B的呼机适时响起。他忙找IC卡。电话刚一拨通,话筒另一侧便传来了G带着哭腔的声音:“B,你在哪儿?我正在清华找你。”B一下傻了,然后吐出一句:“我在人大,你的宿舍楼下。”

B把这段臭事告诉了M,结果M大笑了整整一个上午,直笑得眼泪都挤了出来。M十分认真的把它记到了电脑里,决意要在网络上发表,并署上自己的大名,他深信这个笑话一定很受欢迎。(平安夜,天很冷,风也很大)

G在车上很是着急,明明与B约了七点,可塞车就耽搁了一个多小时,现在已经八点多了。B会走么?会生气么?会……G不愿再想了。

好不容易,车到清华站,还没停稳。只见G拼命挤过前面的人,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冲下车。售票员心里直起疑,让车上的乘客赶快检查钱包、口袋,看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D哆哆嗦嗦地在风中等了一个小时,腿都僵了,眼看清华校门口又多了尊“雕像”。还好,G赶到了,“雕像”开始从心一直热到手、脚,包括脑子。看着脸冻得发青的B, G心里真的好想哭。事实上,她的眼眶里,已经有了一种可以称其为tear的东西。B从身后变魔术般掏出了一朵玫瑰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显得特别娇艳,“平安夜平安,My angel!”

G接过玫瑰花,心里很高兴,问了一句大多数女生总会明知故问的话,“你买的?”“不是,从学校花房里偷摘的。”B表情老实的回答。

G向B扑去……

导演:CUT!

男主角:(回头看了看导演,急了)导演,还没演完呢。

导演:不用了,下面的情节,大凡爱情片都会出现,观众都猜得到,用不着演了。

男主角:(十分失望的)哎……

B和G总是喜欢用打电话的方式联络感情,因为B很忙,每天有做不完的作业、试验与考试,这一点是学文科的G无法理解的。在电话中,G喜欢和B开玩笑,讨论一些诸如“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怎么办?”,“如果我们相遇时,彼此看见对方的爱人怎么办?”之类的问题。G说:“如果分手多年后,我再遇到你和你的太太,我会装作不认识你。如果我牵着孩子见到你,我会让他喊你一声‘叔叔好’。如果……”

B接了上去:“如果我牵着孩子见到你,我会叫他快喊‘妈妈’。”说完,十分得意的笑了。然而,G却怎么也想不到,在电话中开的玩笑,竟然真成了的现实。而且,提出分手的会是B。

B的爸爸生病住院,B每天除了上课、学习、睡觉,就得呆在医院里陪着他。整整两个星期,B没法给G打电话。G很担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呼了几次,B也没有回电话。“他一定有事瞒着我,一定是嫌我烦了,一定……”G想了很多,加上一些联想,她得出了结论:B变心了。

之后,无论B怎么打电话来解释,G也不理睬,她给自己定了一个限度——十次电话,如果B能坚持打十次电话来,她就原谅他。可是,现实世界中的B,总是没有电视连续剧中那些痴情的男主角那么有耐心,他也给了自己一个限度,不多不少,恰好九次。

于是,B与G之间就仅仅少了那么一次电话……

男主角:真可惜,如果G能放宽一点限度,只要她在B第九次打来电话时,能听他解释,那他知道,G一直伤的很痛。G总是外表看起来坚强,其实心早已碎了。

女主角:还是B比G狠心。

男主角:也许……

导演……潘华

后记:这不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也许某一个片断,就有你的影子。希望这个有着些许美丽与哀愁的故事,能让你对大学生活留下一些记忆。无事生非钟钟/上海交通大学

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作者简介:钟钟:女,30岁,曾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性格温柔,活泼喜欢上网聊天,对电脑有一定了解。格言是路在脚下,切莫偏高。

我,住在城市的东北角;他,住在城市的西北角。我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西南角上班,那里,万商云集,商务楼比肩摩天;他,每天都要穿越大半个城区去城市的东北角上班,那里,空旷寂静,名校聚集。每天,都要在睡眼惺松中,带着隔夜的昏沉挤公交车,乘地铁。也许,偶尔会在地铁广场与他相遇,也不过是擦肩而过,失之交臂,永不会认识。然而,互联网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互联网改变了这铁一般严酷的事实,说它严酷,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该认识。我,是一个浪漫的人,命中注定要在网上相识相恋;我,需要奇遇艳遇,以逃避枯燥,乏味,烦闷和琐碎的生活。网上的交友中心和聊天室比比皆是,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步步为营地盯着你口袋里的上网费。

那一天,我在办公室郁闷无聊之极,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于是我偷偷地上网收信,收到一封爱缘中心的垃圾邮件。我怀着平常心点击了这一链接,在广告动画下,照例是注册登记,照片上传,网络资源……等等,我点击了最近加入网络的男性档案,在一长串的名字中,点击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对我而言却有深刻意义的名字:STONE。

STONE, STONE,是痛,是痛,石头会感觉到痛吗?这个名字熟悉得耀眼,初恋的情人“冬”,STONE,是冬,石冬,会不会是他?他现在好吗?十年一梦,往昔的伤痛已经平复,留下的是甜蜜的回忆,我是个A型的双鱼座女子,既想爱又容易受伤,伤口还好得特别慢,浪漫,迷人,敏感,林黛玉就是爱哭的双鱼座。

在网上找爱,有一种欺骗丈夫的快感,中国是自古以来的礼仪之帮,受骗而不骗非礼也,谁叫巧言令色的丈夫在我初恋失恋之时乘人之危,乘虚而入呢?我当时是个天真无邪纯洁纯情的傻姑娘,正处于失恋痛苦的无底深渊,当时没有互联网,我没有对象可以发泄内心的愤怒,苦恼,没有成千上万的人,没有昏天黑地的时间去玩爱情游戏。我只是对着一叠白纸,让大学时代的情人在海上触礁沉船而死;在又一叠白纸上,让初恋的情人出家去当和尚,每杀死他一回,每让他做一回和尚,我心灵的痛苦就减少一分。

话实说,在办公室我这个小女人的手闲得发慌,点击了那块又臭又硬的STONE,他的资料显示:男,1962年1月13日生,体重80KG。身高1.76M,学历:大专,职业:大学教师,爱好:多媒体设计,E—mail:STONE@ONLINE.SH.CN不错,跟我有共同语言,PC.自从有了电脑和INTERNET,我就不玩既辛苦又带不来物质利益的白纸上写黑字的游戏了,开始在电脑上把玩余生。

我这个小女人真是可耻,上网主动找情人,我已临中年,却仍是意志薄弱,受不了诱惑,人家跟我有一点点共同语言就激动得不得了,也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再轰轰烈烈地活一把?我于是发出了一封草草的EMAIL:您好!STONE,认识您很高兴,本人性别:女,30岁,现在一外资公司任职电脑部主管,如能与您交友,不胜荣幸之至。

我发这封EMAIL的初衷并不是想抛弃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在外面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天不怕地不怕,在家里包揽了全部家事。我们曾开玩笑说:我们互相放风筝去吧,风筝的牵线拽在对方的手中,只要其中有一只风筝被外面的电线杆或树木挂住了牵绊住了,两只风筝就各自飞向不同的方向,从此杳无音讯,如平行线再不相交;如果两只风筝都觉得外面的世界好无奈,我们就回家里,至死相爱,永不飞翔。

第二天我就得到了激烈的回应:“认识您很高兴,您的自我介绍很有意思,颇想与您一见,我的呼机号码123—456789”,第三天在回复的EMAIL中留下了手机号码,第四天我给予了我家中电话。

难以想象,在网路上认识的男人是否会是一个令我恶心的人,我不敢贸然见面,以生病,工作忙为由推脱。我在伊妹儿中写道:“1.如果你讨厌我,我不讨厌你;2.如果我讨厌你,你不讨厌我;3.如果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发生这三种情况的结果是BYEBYE;4.你有点喜欢我,我有点喜欢你,甚好,君子之交谈如水;5.见了一次,还要见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他,一而再,再而三,隐隐约约,曲曲折折地约我,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电子媒婆一网络,促成了我们的第一次会面,约会的地点是人所共知的爱情表现主义展览地一外滩,这是我和他从单位回家转车的必经之路,我拿着一本FRONT⁃PAGE2000的书,由他辩识我,然后去南京路上的西餐厅喝咖啡,吃晚餐,再喝咖啡,聊工作,聊电脑,聊网络,聊呀聊呀,聊得昏天黑地,乐不思归,两个陌生人一见如故,就象以前一直是好朋友一样。

我,是一个性情浪漫的人,虽然有丈夫,我的窈窕身材看不出一点少妇的模样,隐性的欺骗算不算欺骗?他,是一个健康理智的未婚男子,在网路上贴出交友征婚的信息,本是以寻找伴侣为目的,动机单纯,一个未婚男子想与一个资历相当的姑娘一见而后快,一见而了解我的容貌、体形、性格、爱好。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只是产生些许好朋友的感觉。

否则,怎么会在外滩的地道口分手时,问我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很含蓄的:“您家里是否装电话?”回答:“有,”“以后您写在电子邮件中发给我好吗?”我不置可否,王顾左右而言他,我怎会在EAMIL中告诉他我家的电话号码?若我可以告诉,我当场就告诉了。他表达得很得体,以免当场遭拒的尴尬。

在西餐厅靠窗的角落,在迷迷朦朦的光线下,我和一个有艺术感的陌生男人倾心相谈,他不知道我有没有丈夫儿女,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妻子儿子,几个小时的时间脱离了生活的正常轨道,是对于枯燥,乏味,烦闷生活的反叛。

我们的交谈始终围绕电脑技术,网络漫游,工作情况,提也不提私人感情与家庭生活。

如果说,我一点都不爱我的丈夫的话,那是错误的,我不能否定这六年的婚姻生活,强烈的爱虽已磨蚀,剩下5%的温情,绝对是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尽管我在网上寻找爱情,我并不打算离家弃夫。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

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喜欢从早忙到晚,一刻也不要停歇。我的办公室包括我在内全是女人和女孩,手头工作一忙完就听到女人们和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絮语,话题内容总有婚外恋,不能也不敢去实行,谈论谈论也能缓解心中的饥渴和欲念。每当这时我就有意无意地打电话给他:陌生的所在无谓的“秘密情人”。他也常打电话给我,问这问那,怎样申请免费信箱?什么是断点续传?如何做个人主页?要学一些什么软件?哪里有个人主页基地?哪儿最快?容量最大?我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告诉他。终于有一天,他问我,如果我晚上有问题想请教您,如何跟您联系?我愣了一愣;即使我给了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您也不会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是一个有丈夫的人。因为您从来不问我,所以我也没有告诉您。既然您问了我,我就告诉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是7654321,不过,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最好……尽量……您明白吗?他比我愣的时间还长,使我仿佛觉得电话线的这一头在地上,另一头在天上,他终于能够发出枯涩的声音:我明白了,我理解您的处境。我们各自轻轻地说了声BYEBYE就挂断了电话。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我,高傲的我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找他。隔了两三个月,我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

小姐,我不擅长用键盘交流思想,我不知道怎么对您说,我也是个有妻室的人,我的WIFE并不反对我与异性网友交友,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在现实生活中见面,让我们从网上来,回网上去吧!祝夫妻和睦,事业有成!

我无法排遣心中的失落感,把这件有头无尾的小事告诉了丈夫。丈夫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我老半天,说了三个子:没想到。此后,一切都改变了,丈夫不再只顾工作,股票和足球,有时也陪我上网,聊天,请教我电脑软件方面的问题。甚至为了满足迎合我的要求,读了中国古代房中术《素女经》,我们的性生活比以前更为多姿多彩。爱在北京冰天雪地里恩 雅/厦门大学

满天的雪花就纷纷扬扬的下呀下呀,还给大地一片洁白,犹如生命中最初的爱。

黄昏的夕阳落在未融化的雪上,绽开白色的迷惘。作者简介:恩雅,男,北京人,曾就读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喜欢西方现代音乐,喜欢写作,部分作品曾在国内刊物上发表,格言是我的心就是世界。

一年前,她在首都机场给他打电话说:我要走了,那时候漫天的雪花飘落而下,他的声音寒冷而坚强,最后说的是:你来了我去接你,你走了不送了。她就真的走了,牵着一个美国男人的手,拖着沉重的叹息,转过身去。

她说过她是一个画家,她喜欢莫迪里阿尼的画,那些细长脖子柔弱的人象她一样倔强。他说他是一个作家,写一些自己也没弄懂的,但是别人喜欢东西。她认识他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会在电话里发出很响亮的吃东西的声音。

他认为她应该很胖,她就用“胖”这个名字上网和写东西。他们总是很默契的出现在一些聊天室里,她一进来的时候他就会大喊:俺媳妇来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认为他们在谈恋爱。其实鬼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胖说,它应该没有面包好吃吧?他肆无忌惮的大笑,笑的眼泪都流出来胖叫他名字的时候,愉快得象个气泡,LU—LU的响。

那个时候他们是快乐的,据说那是因为年轻的关系。那时候LULU会很坏的说,胖是他最景仰的两个女画家之一,另一个是潘玉良。胖说画家太肤浅还是谈作家吧。LULU就给她讲文学和顾城,并且很肉麻的贴出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胖。胖特别感动的说LULU是她最崇拜的现代诗人两个中的一个。LULU兴奋的问另一个是谁,胖说:舒琪。

他们就这样征战在浩瀚的网际,互相亲密和抬扛。他们总是聊到很晚才睡去,在胖要睡着的时候她说,你给我说说北京吧,我只是很小的时候去过,谁也没看,就看了毛主席。LULU说北京的地铁很旧很老了,但是特别亲切,经常会有乱七八糟的男女在那里接吻,那种感觉真他妈的真实,不象咱们,只有一台老旧的电话。那瞬间胖忽然深沉起来,她说曾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那个女人后来卸妆的时候感觉连五官都卸了下来。

LULU对这种深刻的描述感觉震撼。

胖继续问:青春是不是流逝的特别快?

LULU说是的,除非修改系统时间,不然就死机了。

在这些弹指一挥间的日子里,冬天就悄然的来了,不知道是谁提出来,认识这么久该见个面了吧。LULU说我们都要老了,要在年轻的时候轰轰烈烈爱一把,哪怕爱情是个面包,也该吃个新鲜不过期的。胖不反对并且老气横秋的说,在反复寻找的日子里,早就没有了新鲜的爱情。

约好了日子和地方,胖走之前说;LULU你去见我的时候看看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据说后来谁也没见到谁,胖的美国男人就带着她到另外一个国家去了。LULU后来说,那天他等了很久,北京的冬天好冷呀,满天雪花都在尖叫着。

过了不知道多久了,有一天,胖从学校到宿舍穿越很长地铁的时候,听见了一个黑人在唱《TAKE MEHOME》,那夜她很大声的哭泣,哭了很长时间后给LULU写了一封信:我在网上的老地方等你。

那晚他们同时打开了电脑,胖看见的第一段话是:你那里下雪了么?

胖说:我给你打个电话好么?

LULU说:你想听我的声音?

胖说:不,我想听下雪的声音。

其实那时北京根本没有下雪,但是胖坚持说她听见了。

第二天胖办理了回国的手续,她最后放下电话担心地问LULU,这次咱们见面算什么关系?

LULU说:前妻吧,嘿嘿,前妻多亲切呀!

那晚北京真的下雪了,很小很轻的那种,纠缠了很久才落下去。雪快停的时候LULU就看见一个有很长头发,很大眼睛的胖走了出来,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俺媳妇回来了!

胖睁着很大的眼睛说:北京的街好多人呀,北京的馒头好大呀,北京的冰糖葫芦好长呀!

LULU嘲笑胖,在夜深的时候就给她讲著名的375中巴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夜里,375路中巴呼没有人了,只坐着一个怪异的老头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就那么沉默的坐着。路过北三环的途中上来三个人,两个男人夹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老头突然找小伙子吵架,结果他俩被售票员赶下车去。小伙子很生气的问那老头没事找什么麻烦,想打架不是?老头闪着狡猾的眼睛说:你没看见那个女人的脚没有着地么?第二天在郊外发现这辆中巴了,一个人都没有。象空气般消失了。

胖就一头扎进LULU的怀里尖叫:北京的鬼好多呀——!

胖有很多奇怪的习惯,她叫麦当劳“大屁股”说那个黄色的M特别的色情。她还喜欢流串到各个角落买一些斑斓的毛线袜,说那是人的根,我们要把根裹起来。胖穿上这些袜子的时候,心里特别踏实,她死命的在雪地上踩出几个脚印,反正是别人的城市爱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吧。

那个时候LULU特别难受,他就在大街上抓住胖,舔她的嘴巴,看他们粘在一起结起薄薄的冰。

胖在白天的时候象蝴蝶那样的尖叫着,散开的头发遮住了肩膀,阳光洒在上面爬着透明的忧伤。LULU在黑夜来临时会经常把他们一起去过的聊天室打开,抓着胖的手一起敲出几个大字:俺和前妻祝大家HAPPYFORWINTER。

任凭那夜越来越深,雪越来越沉。

据说那个冬天他们在北京疯了十三天,第十三天的夜,正好是平安夜。他们坐在三里屯一家叫:EAZYDAYS的酒吧里。胖接了个电话回来问:我明天就走了,我们还有什么没有做么?

LULU说:没有,都做了。

胖说:哦我忘记了给你也讲个故事。

胖讲了很久一直讲到天亮:

有一对青梅竹马的爱人,别人总认为那个男人不够浪漫,劝女人应该离开他看看外面的世界。那天女人说要到外面去寻找浪漫了,你送我吧。男人说好的。在机场女人就哭的死去活来,同行的朋友劝她别那么痴情,人都走远了。女人说,不,他在拐弯的地方一定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的。果然那个男人就在拐弯要消失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女人就没有走,她后来对别人说幸福其实是很乏味的。

故事讲完了,胖就起身走了,LULU在偌大的机场看着胖一步一步迈向遥远,LULU一直没有敢动,他在等她回过头来看他一眼,但是没有,一直没有,胖很长的头发的背影消失在人流中。

LULU回家后看见胖留给他的很多的袜子很一张胖画他的肖像。上面的人没有眼睛只有一行很小的字:不让你的眼睛看见我离去时的背影。

黄昏的夕阳落在未融化的雪上,绽开白色的迷惘。

胖总是记得自己走出来的最后一步,她努力克制自己不转过头去,任凭大滴大滴的眼泪砸在脚上和心里,从呼啸的飞机上,她看了最后一眼的北京,无数朵白色的云象童话一样别离,别离,写着人生无常。

多少日子里,胖把头埋在膝盖里,看异乡窗外那只熟悉的猫头鹰,寒冷和坚强就从骨头里弹了出来,那些苦涩是年轻不能承受之轻。后来她不坐地铁了,学会了抽烟和开很快的车,生活慢慢的充裕起来,加州的阳光总是能宽容的洒在每个异乡人的脸上的。

LULU有了一个女朋友,是一个在北京的上海人,她有很干净的脸,会说很地道的北京话,他带她去香山看红叶,去北海划船,去吃大碗的卤煮火烧,LULU对女朋友说,没错,幸福其实是很乏味的,爱谁谁吧。

网上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到后来,连坐出租车,司机都会很热情的留下ICQ说,有事CALL我!快餐似的文化汹涌而来,把那些古老的传说淹没在若干BYTE里。

胖在海的那端渐渐没有了消息,她极少写信,她说自己很忙,带了一个旅游团了。她说有一次她带一队日本人去参观古堡,死命的给别人讲脚不着地的鬼的故事,一个女孩问她在这里干了多少年了,她嗤牙咧嘴的说:三百年了,有无数的人晕倒过去。

当LULU决定结婚的那年,北京异常的浮燥起来。据说西直门那带的最高温度有43C,动物园里的狮子特别的快乐,以为回到非洲老家了。LULU把准备好的钻戒收了起来,结婚的事冬天再说吧。那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在世纪末的空气中,美国人做一些恶作剧后又立刻抱歉,小肯尼迪和他美丽的妻如风坠落,股票在最热的时候走出了一条金色的曲线,整个夏天,莫名的浮燥和不安笼罩大地。

秋天香山的叶子又红了一遍,接着这个世纪最后的冬天就来了,来的冰冷而尖锐,它用十多年来最坚决的寒流将那些不安凝固起来,每条大街小巷,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它划过的痕迹。

LULU那天在天安门广场和千万个兴奋的同胞一起呐喊:10,9,8,……1!澳门回归了,他总隐约觉得这个回归和自己有关系,不知谁大叫了一声:俺媳妇回来了!LULU挥舞的手在人群中僵硬凝固起来:我媳妇回来了吗?

那晚他打开很久不用的电脑写着:北京要下雪了,你离开我太久了,胖。

世纪末的最后几天,北京的天一直阴沉着,雪却总是下不下来,象在等待千禧年的钟声把它叫醒。LULU没有目的地徘徊在机场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里,和旧日的回忆告别?机场是新的了,无数个故事在这里降落又飞起,像他们的心来回的活着又死去。LULU站在世纪之交的门口,象个初恋的孩子那样孤独而倔强。

雪不知什么时候下起来了,很冷,该回去了,LULU拖着脚步走开,在雪花飘落在他头发上的瞬间,他在拐弯处回过头去,那时候很长头发的胖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在拥挤的人群中,他分明看见她抱着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是不是有很多很多的袜子?

LULU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满天的雪花就纷纷扬扬的下呀下呀,还给大地一片洁白,犹如生命中最初的爱。非现代性的丁慧真/重庆北培西南师范大学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作者简介:丁慧真,女,20岁,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99级甲班,性格开朗、活泼,待人真诚,喜欢交友和写作。格言:眼睛里充满世界。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了我们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西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里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

我终于还是有一次在上写作课时遇见了金毛。他的长发剪掉了,不过剪不剪对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长发不长发的。他的脸还是一样的黝黑,他的眼睛还是平视前方,他一点儿没变。那天本来是幸福的一天,因为在傍晚时我又遇见了金毛,他手里拿着两本书去我们经常上课的教学楼上自习。大学里就自习多,你不上自习就没事儿干。可那天比傍晚晚一点儿时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那是让人心情变坏的麻烦,我不想给你把这麻烦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老是惦记着已经过去的坏心情,总之那麻烦惹坏了我的心情,让我简直不想呆在寝室,我背着书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楼,我在考虑去那时,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儿。我觉得我必须找到金毛,把那麻烦从我心里倒出来,我要问他为什么会这样,然后经他说我才知道关于他的东西。我要跟他说话。我进的那个阶梯教室没金毛,我坐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没不想干,那麻烦弄得我一点儿心情也没有。就在没心情的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男生执勤似地给他的女朋友撑着伞走了进来。其实的小得就让人觉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长发才坐下来。她真有点儿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发我不会决定马上就走,或许我会再坐会儿。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来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恋人为什么就喜欢一起上自习,谈恋爱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他们非要把它们扯在一起不可。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学楼并没能恰巧看见金毛,于是我决定去了另一幢,我讨厌这幢教学楼。可到了另一幢教学楼的门口,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想进去。你要是有烦恼连教室也烦。

我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他妈的麻烦见鬼去吧。回来后我边听耳机边看英语,我的心情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那讨厌的英语一点儿也不让我厌烦了。我的心情越来越舒畅了,于是我就想起了应该给金毛写信。等熄灯后室友们爬上床去睡后,我点上蜡烛开始给金毛写信,我可讨厌在刺眼的灯光下写这种信,也讨厌写这种信的时候有人总在说话。

那封信简直糟透了,我完全是瞎扯一通,我认为写情书就是瞎扯。我大概写到凌晨两点,写完后我把它装进信封,写上金毛的名字,还贴了邮票。其实根本用不着贴邮票,我只要把它往中文系九七级本科信箱里一投,他就能收到,哪里用得着邮票。可是我还是贴了,我以为这样才可以表明我是多么的真诚,我那时的确是诚心诚意的。我真想知道他有什么反应。我的猜测也是白搭,我能猜出个什么结果,开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他认真起来,一认真我就害怕,我仅仅希望他能有一丝的感动,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当然我不可能得到有关金毛收到信的任何消息,我没在信里署上名字,我认为这样可以表明我是纯洁的。我总是卖弄我的纯洁。

没几天就写了第二封信,那天晚上我觉得孤独得要命,我觉得非写不可。我把那封信写得太好了,你看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孤独时总能什么都写得很好。关键是我这样做时我就不觉得孤独了,我真把金毛当作最贴心最贴心的人了。你要是觉得有人和你很贴心很贴心,你就孤独不起来。

我的第二封信投完后,学校就开始停课举行校运动会了。开幕式时恰巧了,我看见金毛走在一方阵里,西装革履的,却不时左顾右盼。你如果见了他那神态就会和我一样,认定他连个道貌岸然的善男也不是。运动会上我有时乱窜,偶尔也拎着参赛运动员的两只鞋子从始点跟着跑到终点。我并没见金毛参赛,否则我会拼命给他写稿拼命给他加油,结果我懒得什么也没做。这运动会一点儿也不好玩儿。

就在运动会的最后一天的晚上,我的室友发现金毛在对面男生寝楼上弹吉它。这可让我们兴奋死了,我们一起在阳台上尖叫,喊起金毛的名字,直嚷嚷他弹的真好,让他再来一曲。我一点儿也不懂音乐,可我还是喊着弹的真好,我只想好好夸夸他。金毛的眼睛好像是瞅着我们阳台的,我们就断定金毛一定从信里发现了珠丝马迹,知道了是我写的。这简直让我室友们嫉妒死钱了。那天晚上我激动得几乎失眠了,我洗涮时手握着水筒,就像抓了金毛的手臂一样具体。我相思了那么长时间终于有了点儿回报有了点儿反应。我突然心痛起来,我是令人幸福的心痛,我真愿意一直这么痛着。

第二天我的一个室友私作主张,通过她们什么玩意部长问金毛怎样处理那个给他写情书的女孩。她一直说我不像玩玩,我动真格的。室友的这个举动真是给我添乱,我乱得不得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第二天的第二天,我那个室友一脸沉痛地给我说,金毛说他要考研。我听了差点儿没笑死,他考研和我有什么关系。笑过后我才回过神,金毛在拿这个理由拒绝我。这本来的是我的室友私作主张的,根本不是我的意思,可不管怎样遭拒绝的是我。

如果你没在这事儿上遭过拒绝,你根本没法明白那是个什么滋味,那实在不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我简直沮丧得要命,我一沮丧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校园到处是人,根本就找不到属于你自己的空间。我在一个混帐教室里慢慢哭了起来,我的鼻涕和眼泪一块也出来了。我极讨厌爱哭的人,有些女孩受到一点儿打击就哭,我最看不起了。我真不喜欢那个时候的我,我完全是不能控制自己,我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有这反应。这是多么丢人的事,不说也罢。只是我为了拒绝的事伤心了两天。这两天我总揣本英语书早出晚归,有时看一会儿,发一阵儿呆。这个学校,你发呆也找不到地方。过了这两天,我就平静起来了。于是我写了第三封信,想作个有始有终的了断,在信的末尾,我没忘写上“这个游戏一点儿也不好玩,不玩了。”

我差不多要忘了那让人伤心的事时,我那个常在一起疯几乎总爱形影不离的室友对我说,对于那件事她绝对不能给我讲,她已经和别人许诺不准给我讲。她总爱这么卖关子,存心吊我胃口,可她越吊,我就越想弄清楚不可。她真是个不爽的家伙,我费了很大劲,说了好多迷糊她的的话,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金毛昨天去找了我!天哪!我完全想象不到事情从这起了变化,你也一定想不到。他也真是个不爽快的家伙,既然已经拒绝了,干吗又来找呢,他简直存心戏弄我,存心又来勾起我的幻想。我本打算死心了事,可是我还禁不住激动起来。天知道我究竟想干点儿什么才好。

金毛留下话,可以认识一下,我最好能去找他一下。在考虑到底还要不要认识一下金毛,或许我该忘掉这个不爽快的家伙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他了。我要会一会这个让我伤心两天的家伙。我是恰巧听了一个讲座才去找金毛的。我没想到那个讲座会那么好,讲座的名字叫《我有一梦想》主要讲你梦想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只要你努力,讲座完后我讨了演讲人的签名,那演讲人还送了我一句话:“你一定能够做到!”我揣着那张签名就去找金毛了。

我找到金毛时他手里拿着明天的早餐走着,我叫住了他说,我就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我们谈谈吧,他一下明白了过来,不好意地看了看手里的相思蛋糕,说我先把它拿上去。我看着他极尴尬地走掉,还真觉得有点儿意思。等金毛再出来,他的鼻梁上就多了副眼镜,这真有点儿意思,我早就说过他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蹬实了脚上的高跟鞋,站直了身子,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我还不习惯把谈话当作战场上作战似的,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那很像很熟悉的朋友间的谈话。只不过金毛在说话的过程中老是把他的黑色上衣翻上翻下,这动作还真让人猜测不透。但我得承认,金毛既健谈又理智,到底是大三的,跟大一的就是不同。谈话结束后我说声bye撒腿就跑,完全不顾金毛在后面盯着我的背影看。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全没了什么激动,浑身懒洋洋的,打着呵欠夹着书本上去上课了。以后再遇见金毛咧嘴哧哧笑笑,打个招呼就完了,继续看书,睡觉写文章。还能做什么?不知道。不过有一天看着看着书,又诗意缠绵起来,随手写下一首《我不知道爱了你》。我硬说我的爱情消失在我的诗里,你信吗?我真希望我们一起去期待。

飘雪的长春,冰封的恋情

——一个“才子”的冰雪童话易水寒/长春税务学院

望着你逐渐远去的背景,我让自己消瘦的身影站成一直孤独的风景。作者简介:易水寒,原名刘建军,男,21岁,长春税务学院国际经济系987班学生,热爱文学,喜欢读书,视书为一生的忠实朋友。格言:我将爱洒向世界。

望着你逐渐远去的背景,我让自己消瘦的身影站成一直孤独的风景。(一)我的伤感永远不会懂

我漫无边际的长路羁旅,是被人们称的逆旅。

走过了很长很长一段路,我满足疲惫,身上沾漓尘土,满脸尽显沧桑。望着梦中渴望却遥遥不至的幸福,我未敢懈怠。心的舟在爱的河流游弋,却未曾想到两边岸芷汀兰的风光。因为河的尽头是我的爱的源头,我的心将在那里停驻。我在匆忙赶路之中,心依然平静,虽然难免落寂与悲哀,小时候的梦想,世上最美的新娘,我一直不曾遗忘。

考试完毕,我飞也似地逃离了长春。

我拒绝了兄弟同行的要求;拒绝了南方温暖的阳光的诱惑,拒绝了一切情感回访我的孤独……我要独自去寻找一个无人的处所尽情放纵自己,释放一下压抑已久的心情。我要到旷野去走走,寻找且聆听那关于真爱的宣言……

可是,茫茫人海,哪里有这样的一个所在?

对于真爱,我得用终生去索解这个谜么?

我夜不能眠的日子里,是谁缚住了我心的翅膀,令我的双臂沉重呼吸困难?

在挥动的各色手帕中,是谁的手突然收回,笑容从此凝聚。

或许,在我的长途跋涉中,在我的盘缠消耗已殆之时,在某个落日的黄昏,我会脚踏一片金色悄然而立在你的面前。长久地凝视,没有丝毫杂念,没有目传神授的祈盼,只求让思念那根绷紧的弦得到些许放松。

我记得你曾经预言过,我比你早逝,我欣然应允。生命毕竟短暂,死是灵魂的自由世界。从此,我已不再心为形役,做一个爱的奴婢。也好!也许你并没有一丝悲伤,我也就不必担心。只是

在我涨满的期翼里

当死亡悄然来临

在我墓前的草丝里

也赫然放着你的花朵(二)看你是愁想你很苦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芬:

写下这个名字时,一种甜蜜的感觉直涌心头,你我的合照像一片阳光安详地躺在我窗前的案几上。在水一方的一男一女,流水记住了他们的影子,鱼儿吐着水泡,愤泄着它们的嫉恨。波光里你的身影,荡漾在我的心湖。我忧郁的双眼,极目向北远眺……

起风了,刮起的树叶随风旋舞,轻轻地,是你来了么?是你来拜访我的无眠么?

守候了千年的渴望

等来的 不是你

是你

子转百年的明眸

夜深人静之时,灭灯畅想。这种感受真好,在黑暗的夜里,独自一个人做一些做做的事。我在漫天黑夜里放飞我的思绪,让它在天宇漫天飞舞,在轻歌曼舞一番之后,向遥远的北国飞去。那是我的梦遥远的寄托的地方,我的思绪将在那里停驻。

半夜

是我的梦叩响了你的门

来拜访

你蓝色月光下的温柔

在思念着你的日子里,我做了种种假设,在我幽幽远远的梦境里,一朵洁白的梅花在迎寒吐芳,在广阔的西北平原,在黄河岸边飞来飞去,翩翩起舞。那优美的舞姿,那悠扬的琴声,伴随着旋转的风中雪花,直逼我心房,令我眩目,令我窒息,这洁雅的梅花最后化作亮丽清秀一色,消失在夜空中。我又被无情地抛回冰冷的冬夜。见你总在梦魂里!在我一天又一天神伤的日子里,是梦中的你牵住我思绪的头。我任你狂奔,任你漫无边际地神游。

我又作种种推测,我禁不住问你也问我自己,我能牵你的手带你出去走走吗?你默默无语。于是,我就第一次有了眩晕的感觉。我带着这种良好的心情,开始了我们漫无目的地神游。

最失去的地方是哪儿呢?断残的长城吗?你不愿去,你说说不定那儿的草丝里还不时传出孟氏女子的悲啼声。那么,南京的莫愁湖呢?也不行。你害怕在那湖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西湖呢?那断桥还屹立在悲风凄雨中吗?那地方自然是去不得。因为你不愿在那伤神,我也不愿在那销魂。于是,我们就去了许多别的地方。在日出日落好一阵子以后,你灿烂的笑容成了我快乐的杀手。我早已数清了你夹带几根白发的青丝。你的举手投足早已印在我脑海里。我心灵深处珍藏的是你的一切,在我的梦里,我可以自由地牵你的手神游,却总是找不到你愿意停留的地方。我只是你心中的过客,“你风度翩翩地走过来,看不透,你潇洒后面的内容。”和你一起神游的时候,我只看见

湖水梳洗着柳枝

树枝拥抱着栖鸟

晨雾滋润着花朵

晚霞轻吻着夕阳

但是

这些拥抱掺些轻吻又有何益

如果湖水不是我 柳枝不是你

树枝不是我 这儿不是你

晨雾不是我 花朵不是你

昨夜,我又梦见一起去过的大海。海水湛蓝湛蓝。我思念的小舟载着呜咽的歌在白浪中摇摆。海面一片死寂,但是缺少了前一次的安详,增加了些许可怖的景色。突然,海那一边的上空,两颗流星在夜空中擦肩而过,在经过磨损和碰撞之后,像两朵凋谢的玫瑰,坠向海底。

梦中的大海,伤心的地方!(三)沉默是冬阳的长春

你说你要走,只有默默向你挥手。望着你背影,可知心里多难受,闭上了双眼,已是迷蒙的一片……

在你坚定地走向他的时候,我无语目送。尽管我知道我有千言万语,我有千万个理由要你留下来。“你正在发病,你留下来吧!”

在送你去目的地的路上,绞心的天堂差点让我窒息而死。话到嘴边又咽下!我好想对你说,你就是你,属于我一生守望的人,你就是你,属于我千万次追求的人。可是,至爱又如何,千年等一回又怎样。我虽是性情中人,但痴情如吾辈不乏其人。曾经有过的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从此注定了我一生将对爱的敬畏,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那时,天是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连泥土都吐着芬芳,鱼儿结伴而行……随着时间向前推移,自己对爱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于是,我在这个爱的宫殿里用意念代替花朵去寻找芬芳,用虚华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浪漫:柔和的光线里,到处充满温馨;不大的空间,却是情意融融,在心灵上给你以家的感觉。家里的妻儿是精神寄托的所在,眼里的妻子永远是可人的新娘。于是,我就在守着爱的日子里,像辛勤的园艺师,呵护花般呵护我们的爱,呵护心中那道永远亮丽的景色。长相厮守的日子该是平淡无趣的吧!盐油酱醋,吃饭工作是何等的无味!可是,不!我的爱的乐园到处都是美丽的花朵,时时都吐露着芬芳。每天早上比她醒来早一点,轻轻地在她额上扎一下。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每天出门前,管它工作多忙时间多紧,都要把她搂在怀里,附在她耳边说:我走了,亲爱的!亲昵的轻喃,深情的呼唤,“亲爱的”三字不再是俗套的一种习惯,而是对所有至深至爱的诠释,我们已在我们共同的灵魂里,我得到了爱恋最本质的东西。我们在任何情形下不倦怠,也不会百无聊赖。我们在每一天都怡然自得,在平常的生活里互给对方以天使般的感觉。该回家了,或许她早已在家等了。那么,芬,你在干什么呢?是静等我回家,还是在厨房忙碌?哦,亲爱的,小心点,别烫伤了手。虽然你受了一点小伤躺在我怀里撒娇的样子很可爱,我还是宁愿你不受一点伤害。回家时,路过一家花店。去买一束花吧!轻轻地推门进屋,冷不妨把妻子搂在怀里,拥一束鲜花于她胸前:芬,你和花谁漂亮?唉呀。芬,你的头发都乱了,就给老公一次献殷勤的机会,帮你洗一下,哦,不,先亲一下!去你的!孩子都这么太子,妻娇嗔。难道你不是我的千年新娘么?

我们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丰满成长,而始终散发着清新的芬芳,对妻的爱好仍如初恋一样。

于是,我就在梦想中一天天成长,守候着一生的真爱,等待着我的千年新娘的到来,我的妻子很美很美,那是因为她父母,因为她自己,更是因为我。我的爱意像雨露滋润着你的美丽。你回报给我清新芬芳!我们摒弃了一切俗套和模式,以一种超乎寻常的坚实东西构筑了爱的殿堂。

看你的背影渐渐远去,你亲切的笑语依然在耳边响起。你知道吗,当你急速的脚步声渐远,我真想深情地呼唤你!可是,你连挡风的纱巾都没揭下,让我多看你一眼!然而,是什么哽住了我的喉咙?是什么模糊了我的双眼?是什么阻止了我汹涌的感情?看你在车上痛苦的样子,我的心里多难受,我多想拥你入怀!可是,看到你提及他时那种幸福与满足的样子,我的心被你无情捏碎。我有面对死亡的勇气面对困阻,却害怕被人误解,被人冷讥,更害怕对你造成伤害,我的心情谁能体会?福与满足的样子,我的心被你无情捏碎。我有面对死亡的勇气面对困阻,却害怕被人误解被人冷讥更害怕对你造成伤害我的心情谁能体会

如果你是地狱

我愿永坠地狱之中

为了在一起

飘飞的纸鹤

陈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作者简介:陈实,1999年考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在校成绩优良,喜欢体育运动,尤其喜欢西方古典名曲。格言:世界在我胸中。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

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

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

何必呢?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

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

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

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

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

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

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

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

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

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

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

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

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

我想知道你的解释。

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

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

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

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

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第二辑 

冬季,不再下雪

想我能是风,能为你送去一生的祝福;想我能是云,能为你点缀记忆的天空,想我是山坡上那首牧歌,有一天能被悄在唱起。·冬季,不再下雪 王培荣/湖南财经学院·

爱在别处

 杜风/中国人民大学·

永失我爱

 周湘祈/湘潭大学·

我是蝴蝶,轻舞飞扬

 吴哲/北京师范大学·

女友去也

 英杰/北京广播学院·用胸口的人本温为生命保暖庄庸、林沁/中国人民大学·渐渐远去月光里的爱 申志颦/郑州大学·心深处的伤口 蓝雪/四川师范学院冬季,不再下雪王培荣/湖南财经学院

所有的浪漫只停留在微笑的刹那,当你蓦然回首时,是否真的把她淡忘,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要付出真心的,所以在那无言的结局里我选择了她,即使今生无缘,即使来生不再重回,但我始终为她祈祷,一个我现在正爱着的人。作者简介:王培荣,1978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曾出版了散文集《晨曦》,1999年5月获全国“春节”杯散文大赛优秀奖,现就读于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学院。

冬季弥漫着寂静来了,只是没有雪;冬季蒙着残酷的面纱来了,只是没有雪。

一样的日子里,你含笑地从白雪中走来,我以为这是天地的边缘。纯粹的宁静是你的凝眸,洁白的冷酷是你的细眉。

星斗的小屋挂满了透明的冰凌,冬阳将它们照成七彩的光影,于檐下细细地玩味,它是否知道,一种感觉叫孤独,一种漫长的等待。

再见你时,无故地没有了先前的那一种撼动。你说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什么样的环境只不过是一个布景。我愕然,似乎命运愚弄了人生。我揉揉眼睛,想看清楚你。究竟是世界在你眼中变得不再真纯,还是世界变你为冷漠?于是恍然明白“但愿人长久”的诗句是经历了怎样人情世故的变迁才会有如此的期许。

我真感谢这个没有下雪的冬季。是它,给予我生命的力量与源泉。没有贞洁的空间,是一片和霭,不再把所有熟悉的阴影投射给你,不再企盼人生的末路上还有一个你。因为冬季里,没有雪,是不允许的。

我此后,便变得惶然,一切的一切也欣然。不敢再去默契世间的阴灵,因为没有雪的冬季,他们是森然可怕的;不敢再去投影空灵的世间,因为世间万物是一片苍白。

我忐忑不安于世人的嘲讽,便也跟随你去,而你“千里共婵娟”的热嘲冷讽,使我懂得了冬季无雪的滋味,便回首,却惊起一段愁肠……

在反反复复的茫然中,我正确地认清了你。一种风花雪月的日子里造就的木讷,一个在的荒凉世间里造就的原始人!

你的意味却总是如此的荒凉与无奈,你看待幸福的东西就等于荒凉。而我的心却是异常的明亮。孤藤老树昏鸦的惨悲之景,你愿意欣赏;小桥流水人家是我的世外桃源!

就此分手吧!我说。

这里天气不再阴疆!你说。

不,夏季的天空不如冬季,是多雨的!我说。

无雪比雨更好!你说。

我只是漠然。

仍然是冬季,只是没有落雪……

心悸

商店里,正流行贺年卡大展销,从不赶时髦的我,却不禁动了心思要去看一看,贺卡的世界,好温馨的乐园呀!

我特别欣赏一张,并不流光溢彩,也不艳丽夺目,只为洁白中那一行谈淡的小字:“一场缘分,一次一生,别忘了我。”

不知怎的,蓦然想到你,老觉得特别适合你,那份素雅,那份清怡,那份秀美……

总以为买贺卡是小学生们的游戏,此时却觉得一张贺卡在手,万种风情都相宜。

太多太多的感触,太多太多的思绪,太多太多的心里话,何不借它悄悄传递?

相识,本身就是缘分。

你打破了我那点可怜的“男子汉”的自尊,你拓展那段皱了的心路历程。从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修长的双腿舞蹈般地动,火红的宽松衫中透露着勃发的青春,脖子上那条毛线编织的细带坠着把无忧无虑的钥匙,就那么晃阿晃,叫整个世界都充满向往。从没见过像你这么飘逸的女孩,灵慧的眼睛何时何地都那么悠闲,镜秀的思维于漫不经心牵出长长经纬,捧着小说的那份悠闲和成绩单上的那排第一,同样令人妒羡不已。

你不会不知道,男孩子在背后谈论最多的女孩就是你。

是因为你的超然?是因为你的清纯?是因为你的恬谈?抑或是因为你在男孩面前不忸怩作态?说不清楚。

男孩子心中没有偶像,男孩子悄悄地对着模特儿找着自个儿喜欢的形象。

你是没法说的。哥们儿说。

不能告诉你,哥们儿在一起开着怎样粗野和无法无天的玩笑。但请你相信,大家绝对没有半点恶意。不过是想发泄一下内心深处那朦朦胧胧却实实在在的膨胀得难受的……什么呢?权且叫情感吧。

多少次,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欣赏你的倩影,几回回,梦里有你灿烂的笑靥。人生苦短,值得珍藏的记亿太多。

当秋天的枫叶还在遥远的地方摇晃着绿的脑袋时,又怎能挽得住夏日里远航的风帆?尽管拥有无法丈量的企望。

我们将在十字路口分别,或许,这便是永远的结局。

招呼,潇洒的一笑,默默地看着你走出我灼热的目光,无论征程难易,无论岁月长短,我会为你真诚的祝福,无论天涯海角,愿你偶而想起那个清高而又自卑的男孩。

回首时,已是夕阳一片,未有归途,真的是很想再见她,但我没有勇气,毕竟我们的相逢是那么的短暂,但我是一个懂得珍惜的人。所以,在经过情感的柔风细雨后,我会懂得把我的心捧给我现在正爱着的人,她富有一个诗意般的字,一个蕴含着似花蕾般永远给人沁人心脾般感觉的名字。

怀念那份情感

一夜的风,带走我一身的疲惫,我躺在床上,望着静静的空间在那里沉静着,一幅幅让人怀念的画面展现在眼前,我不知道怎样去摆弄它,只得束之高阁,但这份宁静之感不能让我拥有,只得挥舞起床头的几本书,向空中抛去……

或许,那分明只是初见,你和我,却恍然疑惑是重逢了,这刹那间,我们用无比繁复的心情去丰富一见如故的含义,那短暂的静温都在彼此的心中留下最难忘的投影,微笑和眼神便澄清心潮中久已熟悉的恋情,噪声和话语是悠远时空里的回声。或许,只有到那山中水边,到一处宁静的竹篱茅舍中,在雪晨,在月夜,挥毫或抚琴,才能让我记忆起曾经拥有的岁月。

岁月的变更,带走了已往的所有熟悉,我只能在浑沌的人世间漂流,而面对你们的离去,我只能保持漠然,并且没有丝毫感觉,没有预示,没有心灵感应。我不是不敢连这一点点企盼也没有,而只是不敢滋生,因为哪怕是瞬间,哪怕是一闪即逝,即使我们从一见如故的情节中追想绎珠草和神成侍者的宿缘,也不能让我重新绊回自己的人生轨迹,毕竟一见如故的惊喜,是那样的微弱,那样的令我退却。

当你从我的身边恍然离去之时,我的心并不感到失落,而却在我的人生路上增添了一份希望的契机,增长了我对人生的见解。我希望人世间的相逢是那样的和睦,那样的永久。我不再乞求苍白的在世间安排我一个人去笑傲江湖,去意气风发。即使我如今朝气蓬勃,我也决不会去渴求世人的施舍,我一介弱质书生,在逼仄的人生苦旅上,艰难跋涉,孤苦而又窘迫地面对红尘浊世,又何必去毁了真性灵。那些无私无欲的谒诚关怀成了过时旧装,被束之高阁,业已蒙尘,又何劳我去为你的踏入来增添我对当今之世的思索呢?真挚的情感已经分崩离析,不再重新圆回于萍聚时的欢欣,所有的交往与旧情都在这根物欲的绳线上迈步,我又何必去做它们的绊脚石呢?你的匆匆离去,又何劳我去追名逐利,隐痛含羞地拾掇起那一缕缕不值得珍藏的记忆呢?

以后的日子,我会关上门,用古典的笔,用现代的思维,蘸着青春和血泪,写一些不成篇的诗句,任随时泼过来的感情,把自己冲到看不到边的茫茫人海。

以后的日子,我会默默注视着你跋涉的背影和前行的脚步。当渴望如潮水般一次次爬上人工筑成的海堤时,我只能命令自己咬紧牙关,叹息一声,原路返回。

想你如初

拭去眼角的几滴泪,我无言,只得一望无垠的视野。

你就这样逝去了,如烟,如雾。烟那样轻灵,雾那样温柔。我望着你孤寂的身影,心中万分的惆怅。我不知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这泓黑色的水,能否在无奈冷静的夜里安慰我。我懂得你离去后的萧条,不再似白驹过隙般的迅速。在我眼里。你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当想起你的时候,在月白风清的夜晚,那感觉,似轻轻流水,那么脆弱。

我懂得你的逃离,是因为我的无奈,我的无言以对命运的裁判,我懂得你孤寂心房里有一座大山,在辽远的天堂里有你静待的双眼,你突然别离人世,是我冷冰的敌意般的仇视。现实的脸庞在背叛我哭出心底的墨水,似在想你,又似念你……

对于你,我是比夏天更清亮的一件瓷器。我在一种幻觉里面改变,用含血的眼包涵你的泪,我的衣服就是你满眶的泪水。

爱得持久,便会产生漠然。灼热的心痛,会让人心醉。永远走远,便是我无尽的回忆,在岁月的门前,我在为你倒数的时光匆匆。

长江冷峻的一日,便是你的祭日。大黄昏,乌托邦困扰了生和死,在理想的殿堂,或许,你的神首便是我高耸的头颅。当我空寂而死时,灵魂会被你的真挚所驾驭,而我只能素面朝天,俯首你的坟前。

群山围囿,雏燕低飞,岁月流逝,光阴荏苒。第一场雨便呼应了萌芽,我的生命出现了生机,为你的复活而着迷,圣母般那样虔诚的无庸,只懂得哭泣便是我生之本能,不能为再想你流露出半点哽咽。

我把面孔仰面于大风,肆虐便是它狂劲的显示,我孤苦无助,只能在意想之中把握你,与你同唱来生缘,生命过客,客栈依依停停。就这样,回音便淌进无血的涛声里……

思念

风起的时候,我的心为你而忧。

不曾想过思念的日子竟是这样苦涩。独伫风中,有飘零的感觉。常常在日落的时候。痴望迟归的孤雁远远飞过。我无意让自己悲凉,只是禁不住那份清冷的侵袭,于是无意间便抖立成一株悲凉的树。

是谁,执意地拽回我那晃荡的情感?是谁,花开花落堆积成满屋的思念?又是谁,砌起我满夜的悲痛,又令我举目茫然?

想过很多种结局。

唯独没有想过能在这样的夜晚读你的心事,享受你如此的温情。我的心有很多的感动,在这炎炎的夏季,因为有了你,心思才变得如此洁净。梦里呜咽的小河,是我年复一年的呼唤;满天明灭的星斗,是我满怀心事的张望。在黄河远古的源头,我是一条水草,经过千年的漂泊,随波逐流到你摆渡的岸头。

曾在风起的日子笑看花落,也曾在雪飘的时节举杯赏月。过客路过了一站又一站,妍丽的彩虹不曾让我心醉;都市的喧闹,不曾让我留连。却在那个风雨迷漫的黄昏,走进了你摆渡的船头。

不敢说,一生的路程,能与你结伴同行;不敢说,满川的风景,能与你举杯共赏,乘船客,一路的沉浮非我主宰,你是掌舵人。

蒙娜丽莎之所以永恒,是因为莫测的微笑;你于我之所以值得珍视,是因为我从未失去也从未拥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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