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学新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5 00:19:10

点击下载

作者:张瑞强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家庭社会学新论

家庭社会学新论试读:

第一章什么是家庭社会学

“社会学对家庭的研究”与“家庭社会学”【主要新观点】

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研究领域是人类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主要研究家庭与婚姻的本质与特征、家庭与社会的互作关系、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内部关系,从而揭示家庭与婚姻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的现实层面,婚姻生活、婚姻关系根本就不能脱离开家庭而存在,并且对婚姻的研究始终是家庭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领域,所以只能将婚姻置于家庭的从属地位,因而“婚姻学”不能不作为“家庭社会学”的下位概念来处理。“家庭学”与“家庭社会学”没有太大差别,“家庭学”就是“家庭社会学”.“婚姻家庭学”和“婚姻家庭社会学”是一个概念,是家庭社会学部分内容与家政学部分内容交叉、编织在一起形成的所谓“学科”,让它作为一个区别于家庭社会学和家政学的独立学科而存在,没有必要。

家庭社会学具有所有社会学学科的一般性质,并且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学学科,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还表现出很强的综合性、一定的应用性、较强的发展性。

在二十世纪的20—30年代,家庭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家庭社会学的产生稍晚于家政学,在其创立、发展过程中,与家政学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两者在内容上有交叉和互补,家庭社会学的主要知识构成家政学基础理论的部分内容。【正文】

家庭和婚姻自产生到今天,一直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人们十分熟悉又十分关注的领域与对象,人类对家庭和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的研究与破解也始终没有间断过。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的社会学产生之后,社会学家一直把家庭与婚姻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与领域,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与婚姻,同时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发展也深化了人们对家庭与婚姻的理解,促进了对家庭与婚姻的研究走向学科化,导致社会学之下的一个独立的重要学科——家庭社会学的产生。泛泛说来,家庭社会学就是围绕人类的家庭和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展开研究,进而揭示家庭与婚姻发展变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家庭社会学的概念与性质

家庭社会学如何进行严谨的定义,社会学界至今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人类进人二十世纪以后,随着各个学科在家庭与婚姻领域的研究不断延展和深化,社会学者逐渐在家庭社会学的学科性质、主要内容、研究任务、研究领域、理论框架、知识体系等方面达成了很多共识,并将其与近缘学利——家政学区分开来,才使家庭社会学的概念清晰了很多。尽管如此,家庭社会学还是没有一个十分完美而权威的定义。(相关链接A:什么是家政学?本书第19页)

(一)家庭社会学的概念

有的学者将家庭社会学泛泛定义为研究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的一门社会科学。如果如此定义的话,那么就不能较为清晰地将其与家政学区分开,因为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也是家政学研究的重要领域。除家政学之外,还有历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等其他一些学科也研究家庭和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我国很多学者对家庭社会学做过各种定义:

1984年,潘允康撰文指出:“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和家庭演化的客观规律,研究家庭和社会的诸种关系,研究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其作用。”(潘允康:《研究家庭社会学》,《天津社会科学》1984年第4期,第44页)这是我国学者在二十世纪70年代末社会学研究恢复以后、最早且比较准确地对家庭社会学所做的定义。潘允康在其所著的《家庭社会学》(1986年出版)一书中沿用了这个定义。

1986年,巫昌祯在其所著的《家庭社会学纲要》中说:“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以古今中外的千千万万的家庭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通过对家庭与社会联系的研究,通过对家庭内部关系的剖析,来阐述家庭的结构、职能及其演化的客观规律。”(巫昌祯:《家庭社会学纲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4页。)2001年,邓志伟、徐蓉提出:“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重要分支。它运用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借鉴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家庭内部的基本关系,阐述家庭的结构、功能及其演化的客观规律,揭示家庭和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邓志伟、徐蓉:《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2006年,杨善华编著的高等院校教材《家庭社会学》写道:“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研究的是作为社会生活基本单位的家庭及其在社会影响下自身演变的规律,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机制,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杨善华:《家庭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以上列举的四个家庭社会学定义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在基本思想上有很大的一致性,在表述上也比较接近,大同小异。它们对于家庭社会学的学科定位完全相同,即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对于其主要研究内容的概括大体一致,即研究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家庭内部关系;对于其研究目的的认识基本趋同,即揭示家庭的发展与变化规律,阐释家庭对社会的作用。这几个定义对家庭社会学这个学科进行了基本概括,但是在表述中都省略了一点:与家庭密不可分的婚姻。

虽然这些学者为家庭社会学所作的定义省略了对婚姻的表述,没有着意体现婚姻,但是在他们所著的《家庭社会学》中对婚姻现象与婚姻问题的论述都着墨很多,占用了大量的篇幅。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人类悠久的家庭与婚姻发展史中,家庭与婚姻紧密联系在一起,水乳交融,难以分割。在传统社会中,婚姻完全依附于家庭而存在。进人现代社会后,婚姻关系逐渐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大多数家庭中婚姻生活是家庭生活的主要内容,婚姻问题成为家庭的核心问题。因此,思考和研究婚姻离不开家庭,思考和研究家庭大多数情况下离不开婚姻。

但是,“婚姻与家庭又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家庭是一种社会实体,其中的血缘关系为不可置换性的天然关系。婚姻则是一种社会关系——经社会认可的、男女双方协议的契约关系,具有可置换性。在家庭实体中,包含种种关系,除婚姻关系外,还包括血缘关系、收养关系;非基本成员中,还包括主奴关系、雇佣关系等,远不止婚姻关系。愈是古代愈是如此,……如果从动态角度考察家庭与婚姻,就个体家庭而言,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意味家庭生活的终结,只有无子,才会成为’绝家‘就传统社会婚姻与家庭的总体而言,家庭形态、制度的变化,与婚姻形态、制度的变化,也往往并非同步”.(王玉波:《中国家庭史研究刍议》,《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I65—I66页。)也正是如上所述,众多的社会学者们明明知道婚姻与家庭是并列的两个概念,是不同的社会现象,两者有着诸多的差别,但是在事实层面家庭与婚姻极难分割处理,因此在笔下只能将婚姻作为家庭的下位概念来处理,也不能不这样处理。

既然研究家庭根本不能置婚姻于门外,必须将家庭与婚姻结合在一起来进行,而且事实上婚姻现象与婚姻问题也一直被家庭社会学研究囊括其中,那么就应该在家庭社会学的定义中对婚姻有所体现。基于此,笔者对家庭社会学的概念做如下描述:

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研究领域是人类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主要研究家庭与婚姻的本质与特征、家庭与社会的互作关系、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内部关系,从而揭示家庭与婚姻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与家庭社会学相关的概念辨析

当今学者的一些著作、论文中,与家庭社会学相近或并列的概念还有“婚姻学”、“家庭学”、“婚姻家庭学”和“婚姻家庭社会学”,这些概念所代表的“学科”(或许能代表学科,或许不能代表)与家庭社会学是什么关系呢?

一些学者所谓的“婚姻学”主要研究的是婚姻现象和婚姻问题。的确,婚姻与家庭是不同的两个社会现象与存在,把婚姻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学研究领域似乎也不无不可,但是在现代社会的现实层面,婚姻生活、婚姻关系根本就不能脱离开家庭而存在,并且对婚姻的研究始终是家庭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领域,所以只能将婚姻置于家庭的从属地位,因而“婚姻学”不能不作为“家庭社会学”的下位概念来处理。我们可以在以往家庭社会学的概念表述中增强婚姻的意涵,但是把“婚姻学”单独作为一个学科,必要性不大。“家庭学”是什么学科呢?邱久荣在一篇关于建立家庭学的论文中设想:“家庭学研究对象,应包括恋爱、婚姻、生儿育女、家教、家风、家庭模式、家庭内部关系、家庭与外界关系、家庭的社会义务与权利、家庭发展史、家庭未来学等。家庭学研究任务,一方面研究家庭自身发展规律,一方面研究家庭与社会诸方面的内在联系。”丁文在其所著的《家庭学》中认为,家庭学是关于人类家庭的内在本质及其演变规律的一门独立科学,她同时强调家庭学是对人类家庭进行整体性综合研究,采用当代最新的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人类家庭进行全面研究。实质上,她这里强调的是研究家庭的方法论,而方法论只是构成一个学科的要素之一,并且在社会学领域的研究中系统的研究方法被广泛采用。通过她对家庭学概念的论述和整本著作的知识系统来看,她所说的家庭学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上与家庭社会学是相同的。整本著作分为九章,其中一章专门论述婚姻,因为任何专门研究家庭的学问必然离不开对婚姻的研究。通过这些学者所述可以发现,“家庭学”与“家庭社会学”没有太大差别,“家庭学”就是“家庭社会学”.“婚姻家庭学”、“婚姻家庭社会学”又是什么学科呢?通过阅读以这两个词命名的一些著作不难发现,“婚姻家庭学”、“婚姻家庭社会学”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上与家庭社会学大致相同,但是其研究内容的应用性更强一些,涉及了家庭生活的知识与方法,而家庭生活的知识与方法是家政学重点研究的内容。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理论室和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基地编著的《婚姻家庭学新编》认为:婚姻家庭学的研究对象是婚姻与家庭;在婚姻领域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婚姻制度”、“爱情在婚姻中的位置”、“影响爱情与婚姻统一的相关因素”三个方面;在家庭及其规律领域的对象主要包括“个体婚的产生”、“家庭职能”、“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家政”、“家庭问题”等。李克玉、张静所著的《婚姻家庭社会学》认为:“婚姻家庭社会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学科。它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择偶、恋爱、婚姻制度和婚姻关系、家庭过程和家庭内部各种关系、婚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子女抚养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家庭危机及其应对、婚外恋、家庭暴力、特殊家庭及其辅导等等。”以这两本书对“婚姻家庭学”和“婚姻家庭社会学”所做的定义和它们的主要内容来看,“婚姻家庭学”和“婚姻家庭社会学”是一个概念,是家庭社会学部分内容与家政学部分内容交叉、编织在一起形成的所谓“学科”并且比较倾向于社会学的性质,让它作为一个区别于家庭社会学和家政学的独立学科存在是不是有必要,笔者抱以极大的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

(三)家庭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毋庸置疑,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是社会学的下位概念。那么,理解家庭社会学这个学科的性质,就离不开对社会学的理解。

法国的实证主义哲学家臭古斯特?孔德(AugusteComte)被大多数社会学者奉为社会学的开山鼻祖。在1830年到1842年孔德出版了六卷本的《实证哲学教程》,在其中的第四卷(1838年)中他“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个新名词以及建立这门新学科的大体设想,这标志着社会学学科的产生”.社会学从十九世纪上半叶产生到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社会学是与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并列于社会科学之下的综合性学科,它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其研究领域十分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国家、家庭、各种社会组织、文化、媒体等等都是其研究对象,包括了一系列的从宏观结构到微观行为的研究,小到几个人面对面的日常互动,大到人类社会发展趋势。

相比较而言,社会学之外的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类活动或社会现象的某一部分,而社会学研究的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人的各种活动及各种活动之间的联系、各种社会现象与人的活动之间的联系,研究的任务就是“客观地找出这些现象的因果关系,形成社会发展的一般的因果律(规律),以此来解释社会变动的一般趋势”.(巫昌祯:《家庭社会学纲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一3页。)社会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开始向自然科学借用研究工具,这些研究工具是被用来研究行星、地球以及人类身体的。宇宙是由一系列自然规律组成的,所以社会也是由同类的规律组成的,社会学家试图通过运用科学研究的程序揭示这些规律。社会学家这样做的目的可以被表述为:为了揭示社会是什么以及社会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美)乔尔?M卡伦、李?加思?维吉伦特著,张惠强译:《社会学的意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从社会学的学科特点来看,它总体上属于一门学术性较强的学科,而不是应用性学科。如果说社会学具有一定的应用性,那么这种应用性主要体现在为人类认识事物和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但是一般不提供具体的手段和方法,这是所有社会科学都具有的特点。

家庭社会学具有所有社会学学科的一般性质,并且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学学科,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还表现出很强的综合性、一定的应用性、很强的发展性。

其一,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从学科来源上看,作为家庭社会学所从属的母学科——社会学体现了综合性特点,那么作为社会学的子学科——家庭社会学也是如此,只是它的综合性更强。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不可能关起门来独立进行,必须吸收、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各门社会科学互相渗透、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是社会学研究中广泛存在的事实。即便是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也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系、互相吸收、彼此引证的,社会学研究中运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现象也是常态。家庭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二级学科更是如此:用管理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经济及其管理,用心理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关系,用教育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教育和孩子社会化进程,用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家庭史和婚姻史,这些情况十分常见,并且对于家庭冲突、婚姻危机等家庭问题的解释更加需要综合运用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等各种学科的理论和知识。但是,对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吸收,其他学科研究方法的介人,只要很好地融合在家庭社会学的知识体系之中,有机统一在其理论框架之内,就不会对其学科独立性造成冲击。事实还说明,其他各种学科知识、理论和方法在家庭社会学中的综合运用也没有使其丧失自身的学科特点。

其二,具有一定的应用性。

一方面,家庭社会学不是单纯的学术性、理论性学科,而是具有一定应用性的社会学学科;另一方面,与典型的应用学科比较,比如与近缘的家政学相比较,家庭社会学的应用性要弱很多。

很多学者将社会学大致分为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两大类,其实这两大类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明显的边界。应用社会学可以简单理解为运用各种各样的社会学理论、方法、研究成果对现实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进行描述、分析、评价,并提出解决对策的社会学门类。家庭社会学大致上可以归人应用社会学门类,因为其基本理论和知识对于人们科学、深人理解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直接引导着人们沿着正确路径去寻求破解家庭问题的手段,对人们更好地建设家庭发挥着积极作用;并且它的很多内容是人们提升生活素质(尤其是家庭生活素质)必须的理论与知识,而提高人的生活素质是搞好家庭建设的核心所在。但是,家庭社会学不属于典型的应用性学科,因为它的研究很少为人们提供家庭生活的具体手段和具体方法,极少涉及家庭生活的技术与技能。

其三,具有较强的发展性。

人类家庭与婚姻现象不是静止不动的,家庭与婚姻问题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么作为将家庭与婚姻作为研究对象的家庭社会学,其知识与理论必将随着家庭与婚姻的发展变化、在实践中不断更新与提升。

从家庭社会学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二十世纪初人类社会的工业化与都市化带来大量新的家庭问题,这些新的家庭问题是家庭社会学诞生的催化剂,催促着社会学者们在家庭与婚姻领域深化探索。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的家庭关系在权力与情感运作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家庭冲突的主要诱发因素发生了重大转变。进人二十一世纪后,家庭建设中面临更多新的困扰,比如婚姻危机、择偶婚配过晚、婚外情与婚外性、养老与空巢家庭困境等,这些现实问题的实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发生变异。展望未来,人类社会一定还会出现其他新的家庭问题。例如现代生物遗传学、医学的发展使人类已经能够控制自身生殖,能够通过无性繁殖技术生产后代,这对于未来家庭伦理等都会带来极大挑战。可能老的问题还没有寻找到好的解决思路,新的问题又叠加上来。这就需要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不断跟随家庭与婚姻的发展变化情况而进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研究成果,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指导原则和解决对策。

二、家庭社会学的孕育与产生

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的家庭社会学是何时产生的?社会学家们一直在探讨,看法不一。大多数社会学者认为,既然家庭社会学是社会学之下的一门学科,那么将社会学中对于家庭与婚姻的理论与知识剥离、相对独立出来就构成了家庭社会学的主要内容,进而认为,自社会学产生之时家庭社会学就产生了。如果按照这种观点,那么1838年孔德首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个名词之时,家庭社会学就应该算作产生了,是这样吗?还没有几个学者回答说是。这个观点显然混淆了“家庭的社会学研究(即社会学对家庭的研究)”与“家庭社会学”两个事物,前者只是为后者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母体环境。

(一)家庭社会学需要具备的学科要素

家庭社会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必须具备一门独立学科应该具备的起码要素。

学科是与知识相联系的一个学术概念,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不同的学科就是不同的科学知识体系,是分化的科学领域或理论科学分支。“一般认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需要如下几个要素:一是研究的对象或研究的领域,即这门学科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研究对象,具有特殊的规律。二是理论体系,即形成特有的概念、原理、命题、规律,构成严密的逻辑系统。三是研究方法。”(谭荣波:《“源”与“流”学科专业及其关系的辨析》,《教育发展研究》2002年第11期,第114页。)对于家庭社会学来说,社会学是其知识母系统,它是母系统内的知识子系统。

在现代科学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每一门学科都持续强调与其他学科的差异而得到强化和固化,套用沃勒斯坦的话说,’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合演了一首四重奏,它们从十九世纪中叶直到1945年逐渐地成为大学里的一些正式学科‘,并在内部差异的强调下共同构建了一个可以用’社会科学‘命名并与此前的各种社会思想区别开来的制度化知识领域”。(郑莱:《一谈学科的迷思》,《读书》199S年第2期,第112页。)社会学是这样构建的,家庭社会学也是如此。作为从属于社会学的二级学科,家庭社会学必须与同属于社会学的其他学科(尤其是与其相近的学科)相区别的制度化知识领域才能称得上产生。

家庭社会学与社会学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个体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整体,但是整体的发展脉络不能代表个体的产生与发展脉络。何况,对于家庭和婚姻的研究不是只有社会学一个学科在进行,其他很多学科都在不同角度研究家庭及婚姻。家庭社会学虽然主要依赖社会学对家庭和婚姻的研究进展,但是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必须整合各个学科中相关的重要研究成果,形成知识体系才能称得上产生。此外,比家庭社会学稍早产生且与之近缘的家政学的研究对象是家庭生活,研究领域涉及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不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家庭与婚姻问题。这就导致家庭社会学在研究内容上与家政学难免有重合之处。所以要想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家庭社会学最重要的就必须在制度化知识领域与家政学相区别,否则就会令人怀疑它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必要性。在社会学创立和发展初期,这些工作并没有完成,家庭社会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并没有成型,还不具备一门独立学科应该具备的起码要素。这就如同不能把正在孵化小鸡、但小鸡还没有破壳的鸡蛋称为小鸡是一个道理。

(二)家庭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轨迹

家庭社会学什么时候才作为相对独立的一门学科出现的呢?我们可以从美国社会学家亚当斯(BertN.Adams)关于家庭研究发展脉络的论述中寻找答案。亚当斯认为,真正对家庭做系统研究应该始自于英国的生物学家达尔文(CharlesRobertDarwin),他还把过去的一百多年对家庭的研究发展史,分成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达尔文论(SocialDarwinism)大约是I860年至1890年。达尔文的进化论出版于1859年,在此后的三十年间,不少的学者试图引申达尔文的生物演化论来描述人类历史过程。这些学者包括美国的摩尔根(LewisHenryMorgan)、德国的恩格斯(FriedrichEngels)以及芬兰的威斯特马克(EdwardWestermarck)等。这些研究都是超文化研究、大规模与宏观的研究观点。

第二阶段:社会改革(socialreform)

大致在1890年至1920年。这个阶段的特色是社会改革的呼声高涨,尤其是在美国,在工业化与都市化造成的贫穷问题日益严重的局面下,童工、私生子、贫穷家庭等问题成为社会大众所关心的论题。这一阶段的家庭研究大多数是以发掘家庭问题为主,以解决家庭问题为目标。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是当时美国社会学界的领导,因此这种发掘和解决家庭问题的风气也影响到其他社会学家。

第三阶段:科学研究(scientificstudy)

大致在1920年至1950年。美国芝加哥社会学家如汤玛斯(W.I.Thomas)、顾里(CharlesH.Cooley)、蒲济时(ErnestBurgess)等人在呼吁社会改革的同时也发展出一套科学研究的方法,尤其是蒲济时的影响和贡献最大。在蒲济时的领导下,家庭研究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论题之一。他和他的学生们在这一阶段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研究婚姻关系、家庭分子间的互动关系、离婚、老年问题等等。

第四阶段:家庭理论(familytheory)的兴起从1950年至今,学者们一方面热烈与不断地进行实地研究工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开始把注意力放在理论的建造上。社会学者们将以往的研究结果加以整理,做系统性的解释,并发展出可用的概念架构,做理论的建造工作。著名学者包括美国的古德(WilliamJosiahGoode)、法柏(BernardFarber)等人。这时期也能看到家庭研究的科学方法更进一步的运用。访问法、问卷法、统计分析、因果关系的分析等方法皆已成为家庭研究不可或缺的工具。家庭研究成为社会学的主题之一成为不容争辩的事实。

亚当斯对现代社会科学中家庭研究发展脉络的梳理是十分客观的’沿着他的思路我们可以发现:

在第一阶段,社会学和其他学科关于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的研究及研究成果、关于家庭与婚姻的各种知识或理论分散在各个学科的研究领域。“一般认为,法国早期社会学家F.勒普累和德国社会学家W.H.里尔是家庭社会学的奠基人。勒普累对欧洲矿工及其工人家庭进行了实地调查,发表了《欧洲工人》(1855年)和《家庭组织》(1875年)两部著作,对家庭的经济生活作了剖析。作为孔德开创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追随者,他在研究中创造了包括社会调查、研究访问、参与观察、个案——历史以及家庭经济分析技术等多种方法,至今仍于家庭研究和社会学研究中广泛应用。里尔于1855年出版《家庭》一书,通过观察和访问,指出家庭危机问题,主张改革家庭,重建家庭。”(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页。)但是社会学家们的研究成果,以及其他学科关于家庭与婚姻的理论和知识,没有形成起码的逻辑系统,也就是说,家庭社会学作为独立学科必备的理论和知识体系还没有构建完成,仍然处于孕育的早期。

在第二阶段,社会学和其他学科对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的研究大大深化,研究成果和相关知识初步系统化,逐渐勾勒出家庭社会学研究领域的大致边界。“1920年易家钺译爱尔华特的《家庭问题》,作为商务印书馆的《时代丛书》之一种出版。该书包括:家庭的机能、家庭的起源、家庭的形成、家庭之历史上的发展、近代的家庭问题、夫妇间的经济关系、家长、家庭和婚姻之过去现在和未来、家庭与妇人等。本书对欧美家庭与婚姻状况,以及离婚与妇女生活情形,有扼要的叙述与说明。”(杨雅彬:《中国社会学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2页。)虽然在这个阶段,各种社会学理论在家庭及婚姻的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在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运用上还十分薄弱,家庭社会学依然没有破茧而出。

同在第二阶段,与家庭社会学很近缘的一门学科——家政学产生了,这是一门围绕家庭生活而构建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系统,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家政学产生的标志就是1908年12月31日美国家政学会正式成立。(李玉主编:《家政学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事实上,家政学很早以前就开始孕育,十九世纪40年代有关家政学的著作开始在美国面世,阐述有关家庭预算、子女教育的理论和知识。现存世界最早的以家政学命名的著作是1842年美国出版的《家政学原理》。(张桂英:《家庭社会学及家庭的发展趋势》,《学术交流》1987年第3期,第85页。)因为家庭生活内容实在是太广泛、太繁杂,因此我国一些学者将家政学分为狭义的家政学和广义的家政学,狭义的家政学研究的是家庭生活的基本规律和原理,广义的家政学研究的是家庭事务处理的技术、技能问题。家政学产生后,对家庭和婚姻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广泛。

在第三阶段,社会学研究中发展、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研究方法,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也越发成熟,这些都被社会学者们运用于家庭及婚姻领域的研究,使家庭社会学的研究走向系统化、科学化,同时建立了与其他社会学科相区别的研究领域,家庭社会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所有要素都基本具备了。

潘允康先生在《变迁中的家庭——家庭社会学》一书中先谈了一个观点:“838年,孔德在他的主要著作《实证哲学教程》第4卷出版之际,提出了建立社会学独立学科的要求,社会学产生了。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家庭社会学,也产生并发展起来。”(潘允康:《社会变迁中的家庭:家庭社会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但是在后文中他又说:“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上半叶,家庭社会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出现了,成熟了,其主要标志是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在家庭研究领域的运用,从而产生了家庭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潘先生在前后的论述显然有矛盾和含糊的地方,但是后文的论述应该代表了他的最后论断。学者李强认为,作为社会学重要应用学科之一的家庭社会学创立于二十世纪30年代的美国。由于家庭社会学的产生并没有十分显著的标志,所以两位学者对家庭社会学产生年代的判断不能算有太大的出人。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在二十世纪的20—30年代,家庭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家庭社会学的产生稍晚于家政学,在其创立、发展过程中,与家政学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两者在内容上有交叉和互补,家庭社会学的主要知识构成家政学基础理论的部分内容。虽然家庭社会学与家政学是两个近缘学科,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但是家庭社会学在第三个阶段已经可以比较清晰地与家政学做出区分。

自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社会学者着重进行家庭社会学的理论构建,搭建了较为完备的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其中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著作有:1964年出版的古德所著的《家庭》,1971年出版的埃什尔曼(J.R.Eshleman)所著的《家庭导论》等。在研究方法上“无论是在实证研究还是理论研究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相互作用、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对家庭社会学群体内部的研究代表了家庭社会学研究的方向和主流”.至于说把“家庭社会学”作为学科的专有名称,直到二十世纪的60年代才有人明确提出。(相关链接B:《家庭》与《家庭导论》简介,本书第21页)从二十世纪2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我国社会学者开始运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对家庭和婚姻现象、家庭和婚姻问题进行深人、具体研究,出版或发表了一些重要成果。在早期社会学的繁荣时期30年代,产生了许多有关家庭研究的论著,如陈顾远的《中国婚姻史》、潘光旦的《中国之家庭问题》、陈达的《人口问题》,特别是一些有关家庭的社会调查在当时蜚声中外,如李景汉所做《五百一十五农村家庭之研究》等;到40年代,许多名著又相继问世,如孙文本的《现代中国家族问题》、《现代中国人口问题》,费孝通的《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其中最有影响力的经典著作当属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和《乡土中国》。1930年至1948年,中国社会学界共举行过9届社会学大会,每届的议题都涉及家庭问题,1932年举行的第2届大会则以婚姻家庭理论为中心。这一时期,家庭的社会学研究异常活跃,无论是学术领域,还是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家庭问题,是中国家庭社会学研究的萌芽和起步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社会学的发展很不顺利,特别是“文革”期间曾一度搁浅甚至中断。“从50年代(指二十世纪50年代)初开始,社会学、人类学由于只讲人的自然本性和人类共性,不讲阶级性,被视为‘伪科学’遭到了批判和取缔,相应地用社会学、人类学方法研究历史上家庭问题的论著也越来越少,到六七十年代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大陆的社会学自50年代初起,中断了将近30年。因此,家庭社会学和社会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在其刚起步的时候,几乎是一片空白,人才、研究和资料积累差不多都无从谈起。

!”文革“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简称,也称为”文化大革命“,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场政治运动。在这场所谓的”大革命“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各级干部、民主人士以及普通群众受到诬陷和迫害,国民经济几乎走到崩溃的边缘,对教育、科技和文化造成严重破坏。

从二十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学研究才得以恢复。在80年代,随着社会学研究的恢复和发展,对家庭与婚姻的研究蓬勃、深人进行。1981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1983年,刘达临所著的《家庭社会学漫谈》勾勒了家庭社会学的基本知识框架,介绍了家庭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但是缺少方法论。1984年,潘允康先生在《天津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中,第一个科学地对家庭社会学进行了定义。林显宗(台)、潘允康、巫昌祯、蔡文辉(台)等学者以《家庭社会学》命名的学术著作出版,标志着中国化的家庭社会学理论架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已经建立。二十世纪80年代末至今,我国家庭社会学研究不断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的综合性增强,研究水准稳步提升。

三、家庭社会学的研究

家庭社会学研究沿着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进行,宏观上主要是在社会发展的视野下研究家庭与婚姻发展变化规律、一般性家庭与婚姻问题,微观上主要是研究家庭人际关系、特殊的或个体性家庭问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家庭社会学研究长期坚持对西方的家庭社会学采取分析的态度,在汲取借鉴其先进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的同时,大多数社会学者能够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并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与社会学的研究理论、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我国家庭社会学研究最显著的特色。当然,我国的社会学者也十分重视家庭社会学的本土化,在家庭社会学研究中紧密结合我国家庭发展的历史过程、传统家庭文化与现代家庭的生活实际,努力提出对当代中国家庭建设有针对性的策略与建议。

(一)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内容

总的来说,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内容就是家庭与婚姻现象、家庭与婚姻问题,揭示家庭及婚姻发展变化规律。具体的来说,主要内容涉及:家庭的本质与起源、婚姻的本质与起源、家庭与婚姻关系、家庭功能、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文化(包括婚姻家庭观念、家庭制度与家庭生活方式等)、婚姻家庭构建理论(包括择偶、恋爱、结婚)、家庭问题(包括家庭冲突、婚姻危机、非典型家庭等)、家庭建设基础理论、家庭与婚姻未来发展趋势、家庭史与婚姻史等等。

家庭社会学与家政学的学科属性不同,研究内容也有很大差别。家庭社会学虽然体现了较强的综合性和一定的应用性,但是总体来说侧重理论性及知识性,虽然能够为家庭生活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家庭和婚姻现象、破解家庭和婚姻问题,但是重在一般规律的归纳与分析、一般原则与策略的提炼,极少涉及家庭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也很少涉及建设家庭、管理家庭或解决家庭问题的手段与方法。家政学是关于家庭生活的学问,虽然也被列在社会学学科之下,但是不能完全纳人社会学科,其本质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综合性也比家庭社会学更强。家政学需要家庭社会学的知识作为其基本理论和知识的重要组成,但是更加侧重对家庭生活知识、技术及技能、管理手段与方法的研究,主要目标是为人们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供比较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之所以对家庭社会学和家政学的学科属性、内容和任务做以上比较,是因为一些学者的确有将”家庭“和”家庭生活“混淆的倾向,而这两者有着太大的区别,很容易导致人们对这两个学科难以区分。比如,有些学者认为:”家庭社会学,概括地说,就是从家庭与社会相互联系的角度研究家庭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本质和规律,从而探讨家庭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学问,因此,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家庭与社会的相互联系;家庭社会学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家庭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及家庭生活;其主要任务在于揭示家庭与社会相互作用和家庭生活的本质与规律。“(冯觉新、邵伏先、周运清:《家庭社会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一15页。)这段论述对家庭社会学研究内容和任务的概括不严谨,对人们准确理解家庭社会学有着负面作用。

(二)家庭社会学的研究理论

家庭社会学作为社会学之下的二级学科,其理论基本上源自于社会学的一般理论,它成熟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各种社会学流派的理论被广泛运用到家庭研究领域。”这些社会学流派理论主要有‘结构功能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符号互动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发展理论‘等。“(潘允康:《社会变迁中的家庭一一家庭社会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1页。)除此之外,还有家庭生命周期理论、系统理论、以及切合我国社会特征的差序格局理论等。这些社会学的研究理论虽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修正与完善,但是从始至今一直是家庭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在家庭社会学研究中得到广泛、成熟的运用,它们作为方法论、提供的研究视角在家庭社会学研究中从始至今一直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和思想为指导,将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注重借鉴、吸纳、综合各个学科的相关研究理论与成果,是家庭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家庭社会学是从属于社会学的二级学科,它的研究视角就是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主要研究方法即是社会学研究方法。全国面向21世纪教材《现代社会学教程》认为:社会学研究方法(即社会学方法)是由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方法与技术三个层次的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体系中,方法论处于最高层次,是研究方式与研究方法的理论与逻辑基础。

西方社会学研究理论的各个流派长期存在实证主义与反实证主义两大倾向。概括说来,实证主义偏重于主观经验现象的客观事实方面,具有自然主义倾向;反实证主义偏重于构成主观经验现象的内在因素方面,具有人文主义倾向。与实证主义与反证主义两大理论倾向相对应,在方法论上大体可以区分为实证主义(自然主义),反实证主义(人文主义)两大体系。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相适应的典型方法是定量研究,与反实证主义方法论相适应的典型方法是定性研究。两种方法论对研究对象的假定和观察角度不同,搜集数据资料的方法存在差异,各有优缺点,需要结合在一起运用,才能使研究结论更加科学。

有些学者几乎把现象学方法论与反实证主义方法等同起来,所以将实证主义和现象学方法论相对立,并提出:”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应更重视现象学方法论,充分考虑人的因素。而在分析研究结果时,则应充分应用实证主义方法论。在研究实践中,实证主义方法论和现象学方法论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是互相结合地运用于不同的研究和统一研究的不同阶段。“虽然对于现象学方法论与反实证主义方法论是否等同(或是否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还值得进一步讨论,但是这种将实证主义方法论和反实证主义方法论相结合的思路和办法很值得称道,十分可取。

在家庭社会学研究过程中,离不开哲学的引领,遇到的很多问题必须在哲学中寻找答案。”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部,其专研理论综合的部分,都可以作为哲学看待,其所研究的领域比之自然科学和社会学必然要狭窄一些。至于对各种自然科学和各种社会科学的成果最一般的概括和最全面的综合,这个任务只能属于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具有最彻底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研究方法论与西方实证主义方法论、与反实证主义方法论是有区别的,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关于社会研究和分析的总的普遍的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其社会研究的一般方法。因此,我国的社会学者在家庭社会学研究中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研究方法是当然的事情,也是以后应该且必须坚持的方向。

家庭社会学是专门研究家庭和婚姻的学问,但是对于家庭和婚姻的研究,不是家庭社会学的专有权力。其他的很多学科都以各自的学科视角对家庭与婚姻进行着探索,不同学科都有着本学科的一般解释原则。但是”各个学科之间互相隔离的问题由来已久,人类学者注意力在于家庭及其结构,常常忽略了家庭生活的情感动力。心理学家们注意到孩子的发展和人的心理,常常忽略了文化差异和社会组织方面。社会学家注意到社会规范方面,却常常忽视了历史和人的发展因素“.因此家庭社会学在研究中,主动进行跨学科的多角度比较和透视,借助各个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筛选、综合各个学科在家庭研究领域的新成果,是不断深化家庭社会学研究、提升研究水平的必须选择。【相关链接】

A、什么是家政学?

传统的观点认为:家政学只是持家的知识与技术,这是一种狭义的、微观的、低层次的理解。以下三种见解反映了现代家政学的基本概念。

1972年国际家政学会《关于家政学定义的宣言》指出:”家政学是为最恰当地满足家庭成员的身体方面、社会经济方面、美的方面、文化方面、感情方面、知识方面的欲求,探讨家庭生活的结构及其与地域社会间关系结构的学科。“1980年美国《新时代百科全书》认为:家政学”这一知识领域所关切的,主要是通过种种努力来改善家庭生活:(1)对个人进行家庭生活的教育;(2)对家庭所需物品和服务的改进;(3)研究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中各种不断变化的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法;(4)促进社会、国家、国际状况的发展以利于改善家庭生活。“1970年日本家政学会家政学概论研究委员会认为:”家政学是以家庭生活为中心,也涉及与之关系紧密的社会事物、现象,并且包括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从人和物两方面进行研究,在家庭生活提高的同时探讨人类的开发,为增进人类幸福做贡献的实证的实践的科学。“我们在建立中国家政学过程中、探讨家政学定义时必须考虑:既要注重家庭物质生活,又要注重家庭文化生活、伦理感情生活和社交生活;既要注重家庭日常生活,也要注重家庭建设,即家庭发展,以求扩大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既要有管理方法与操作技能的研究,又要有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既要研究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要素,也要研究家庭的总体和本质;既要研究各家各户对家庭生活的自我管理,也要研究社会各个方面对家庭生活的关注;既要研究我国家庭生活的现状,也要研究其发展与未来。由此出发,家政学的定义可以表述为:

家政学是研究家庭生活规律,以提高家庭物质生活、文化生活、伦理感情生活和社交生活质量为目的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我们把家政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家庭生活“,是对这个概念的科学涵义而言的。家庭生活的基本涵义是家庭成员结成小群体为生存、享受与发展所进行的种种活动。

家政学的根本任务是通过研究、教育、普及、帮助家庭掌握现代科学实用知识和管理原则,有效地充实、改善家庭生活。现代家政学的一个重大特色是重视提高人的素质。

家政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应该包括:对家政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家庭理论的研究、对生活方式理论的研究、对家庭管理理论和家庭服务理论的研究、对家政思想的研究、对家政史和各国家政学的研究。

家政学对家庭日常生活和家庭建设的应用研究包括:研究各家各户安排和办好家庭事务的实用知识、管理方法与操作技巧;研究党政机关,各个部门、人民团体、各行各业、各个学科为改善不同类型家庭生活所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工作;回答人们在家庭生活中提出的问题。

—摘录自夏邦新、王翠云撰《论家政学的定义、对象与任务》[《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第56—61页],有改动。

B、《家庭》与《家庭导论》简介

美国学者古德所著《家庭》系统地阐述了以下内容:(1)家庭在理论上的重要性;(2)家庭行为的生物学基础;(3)违法过程;(4)择偶与婚姻;(5)家庭与社会的角色关系;(6)扩大家庭的社会过程;(7)亲属群体与关系网;(8)参加工作的妻子:朝着社会与家庭的平等迈步;(9)婚姻解体;(10)认识家庭变革:理论与方法;(11)工业化如何影响家庭。中国学者在翻译这本书的时候,将书名翻译为”家庭社会学“并在前言中说:”在全美影响最大的美国社会学协会,已将家庭社会学列为最重要的几个分科之一。如今美国有关家庭问题的著作和论文已是汗牛充栋,但真正有影响的理论著作仍屈指可数,而《家庭》一书正是其中之一。“美国学者埃什尔曼所著的《家庭导论》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总体论述。第二部分着眼于结构和亚文化变异的视角,考察了当代美国人的婚姻与家庭生活方式。第三部分首先通过分析影响择偶的同类婚和族内婚的诸种社会、经济、文化、心理和生理等因素,论述了创造婚姻和家庭地位的结构和程序,继而运用本能理论、父母偶像理论、互补需要理论、角色理论、价值理论、交换理论和序列理论等对从约会、确定恋爱关系、订婚到结婚的整个过程作出了个体主义和社会文化的解释。第四部分重点阐述了婚前、非婚姻和婚姻关系中的性关系和性规范。第五部分通过考察贯穿人生的整个生命周期的互动模式,分析了婚姻和家庭制度之间的关系,阐述了婚姻和家庭的功能、趋势和特点。第六部分论述了婚姻和家庭危机的本质,探讨了家庭暴力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类型和特征。该书被美国许多大学和研究生院的社会学系列为教科书。

—第一段摘录自(美)W.古德著、魏章玲译《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译者前言)第二段摘录自萧宏撰《〈家庭导论〉出版》(《社会》1991年第11期,第17页)均有改动。

第二章家庭与婚姻的本质与起源

——对家庭演化经典学说的修正与婚姻起源的再认识【主要新观点】

家庭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生活基本组织。定义可以表述为:家庭是人类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基本组织。

满足人类繁衍的需要不是家庭的本质属性。

”成员之间相互供养“并不是家庭的本质体现,在一定意义上只能作为家庭的重要标志。

在蒙昧时代的初级阶段,人类能够回避近亲交配,尤其是母子交配,但是存在较为近缘的同族的兄弟姐妹之间的两性关系,以这种两性结合为特征的原始家庭公社可以称为”亲族家庭“(或称为近缘家庭)。那么人类家庭按照男女婚配或两性关系的形态来分类,先后经历的四种形态就是:亲族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

有必要对专偶制和一夫一妻制这两个概念进行进一步的界定:专偶制包含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两种婚姻形态,一夫一妻制特指异性之间一对一的婚姻缔结。

人类婚姻的本质就是合乎道德的两性关系,即两性关系的道德性。婚姻就是男女两性以当时社会所认可或承认的方式结为夫妻的社会现象。

在人类两性关系发展到对偶形态后,人类对于原始伦理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对原始伦理的遵守不仅从被动转为主动,还带有男女之间一定程度上的对配偶的选择(这种选择是带有主观意识的)和爱的情感,这就具备了道德心理的起码条件,性道德由此而产生。

根据伦理道德的产生与发展脉络,可以把人类社会从始至今的男女两性关系分为三个阶段:生殖禁忌型、原始伦理型、道德型。

性道德的产生才使人类男女两性关系发生了质的改变,即产生了婚姻。【正文】

家庭社会学探索的是家庭与婚姻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那么首要的任务是准确把握家庭与婚姻的本质和涵义,厘清家庭与婚姻概念的外延。如果搞不清家庭和婚姻是什么,就无从谈起家庭社会学研究。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某个事物的本质是指它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一种内在的规定性。那么家庭与婚姻的内在规定性是什么?如何框定其外延?弄清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准确定义家庭和婚姻,才能清晰梳理家庭与婚姻的起源与发展脉络,进而发现其发展规律,并对家庭与婚姻这两个密不可分的社会现象进行区分。

一、家庭的本质与起源

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宗教信仰和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家庭的本质的理解不尽相同,对其定义也存在一定分歧。对于家庭是如何产生的?目前不同的学派做出了不同的回答。关于家庭的起源,在我国学术界处于权威地位的是摩尔根与恩格斯关于家庭的起源学说,并长期处于主导地位。

(一)家庭的本质与定义

”家“的本意是屋内、住所、房屋。”庭“的本意是堂前、堂阶下的平地、院子。”家“与”庭“合成”家庭“,词义发生了重要转变,汉语词典对其释义为:”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内。“这里的”血统“汉语释义为:”人类因生育而自然形成的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释义,血统指的是不间断继承同一祖先血缘的子孙群体,强调直系亲族。血统通常以姓氏的继承表现出来,对血统的记录称为家谱。这就是当前人们对于家庭的一般理解。

在我国当代学术界,关于家庭如何定义,目前依然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家庭的本质就是以婚姻为手段来满足人类繁衍需要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本质是人类在人口生产中形成的一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特殊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原生主体是夫妻。“(王运来:《家庭的本质与家庭和谐的基本内涵》,《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第13页。)有人认为:”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收养等关系组成的,是人类生活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和缩影。“(秦素萍:《家庭作用浅析》,《学海》1994年第5期,第55页。)有人认为:”家庭,是人类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也是社会最小的单位。同时家庭又是社会的缩影。如果我们把社会比作人体,那么家庭就是人体的细胞。“(刘齐家:《论家庭文明》,《贵阳市委党校学报》1999年第2期,第59页。)有人认为:”家庭是有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成员的生存空间(场所)或生活单位。“(王跃生:《家庭结构转化和变动的理论分析——以中国农村的历史和现实经验为基础》,《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第90页。

)还有学者认为,家庭就是具有婚姻和血亲关系的人们组成的互相供养、共居共食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关于家庭的其他定义不再列举。

分析我国学术界对于家庭定义的各家观点,不同之处主要集中在家庭这个概念的外延,而对于其内涵(本质)的认识基本趋于一致:家庭是一种社会生活(或人类生活)基本单位;对于构成家庭基础的血缘、婚姻关系,歧义很小。从家庭关系种类来看,不仅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还涉及其他亲属关系,但是从本质上讲,其他较远缘的亲属关系都是由较近的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派生而来。

很多学者认为,收养关系也是构成家庭基础的一种重要形式,所以在他们给家庭所做的定义中将收养关系给予明确表述。这有必要吗?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缘亲属关系,简称拟制血亲,即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或者由社会制度所认可的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关系。在传统社会中”养子“现象司空见惯,但是”收养的孩子,并不必然成为一个完全的家庭成员“.(安?沃特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