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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19: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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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H.劳伦斯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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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集:恋爱中的女人

劳伦斯集:恋爱中的女人试读:

荒原上的苦难历程

——《恋爱中的女人》译序

张爱玲在自己的一本小说序言中曾说:“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沉浮,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我以为D.H.劳伦斯正是以这种心境写作这部巨著的。小说留给读者的,只能是荒芜的寂寥。至于那心灵荒原上的情、欲、爱,真可以用大诗人迈克尔·德雷顿的几行诗来描摹:爱在吐出最后一丝喘息,忠诚跪在死榻一隅,纯真正在双目紧闭……

小说伊始,我们已经看到这样一个女人:她面色苍白,衣着华贵,举止高雅,其实是一个性变态的女人。她凶狠、狡诈,一心要占有男人的灵魂。她为变态的强烈情欲所驱使,对男人可以竭尽温情,一旦遭到挫败,她又会像疯子一样报复,大家闺秀的高雅此时会丧失殆尽,只露出魔鬼的本来面目。她是一个疯狂的刽子手,她就是贵妇人赫麦妮。

小说向我们展示出的伦敦城,一片黯淡阴冷,蓬帕杜尔咖啡馆更是乌烟瘴气。一群行尸走肉般的男女,无望地及时行乐,鬼混度日。他们心灵空虚,万念俱灰,烟酒也无法排遣心中无端的苦闷与孤独,情欲的放纵只能加深心灵的痛苦。好一幅世纪末的群像!

小说以“恋爱中的女人”作为书名,这个书名表达的或许只有小说一半的内容,实则劳伦斯用更多的篇幅描写伯金和厄秀拉、杰拉德和戈珍这两对情人苦涩的恋情,写他们的追求。他们身处在一个悲剧的氛围中,心头笼罩着总也拂不去的阴影。他们试图用爱——异性的及同性的来填补心灵的孤独,可陌生的心总也无法沟通。他们甚至失去了生的意志——爱不起来、活着无聊、丢弃不忍、结着幽怨、系着压抑。郁闷的心境令人难以将息。

伯金是一个天生的悲剧之子,他有着过于纤弱的灵魂与羸弱的体质,这些足以铸就他悲剧的气质。这样一个痛苦的精灵在冷酷无情的工业文明时代只能活得更累,苦难更为深重。他冷漠、忧郁、绝望,总在痛苦地思索人类的命运与人生的意义,但得出的都是悲剧性的结论:人类已日暮途穷,机器文明将导致人类的彻底毁灭。

这个悲剧之子在爱情上同样苦苦地求索。贵妇人赫麦妮在千方百计缠着他,那强烈的变态情欲令伯金厌恶,可他又舍不得与她断绝关系,最终自食其果,险些被赫麦妮杀死。他追求着才女厄秀拉,他们双双追求着一种灵与肉和谐的性关系。可他们始终达不到这个崇高的理想境界。冥冥中的忧郁、陌生与苦楚阻隔着他们,时有情欲的放纵也成过眼烟云。与此同时伯金无法抵抗杰拉德的魅力,他需要杰拉德的同性友谊做他爱情生活的补充。他与杰拉德时有冲突,无法达到情同手足的程度。这又是一种折磨。

由此可见,伯金是一个现代的悲剧浪漫者。他预感大难临头,对社会和世界早已绝望,因此要追求一个个人圆满的结局了此一生。伯金是不幸的,个性悲剧与社会现实的黑暗只能把他一步步推向苦难的深渊。他的爱,他的思索与追求,是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知识分子的痛苦写照。欲哭无泪、欲罢不能、不堪回首、前景叵测,此乃伯金的苦难历程。

杰拉德·克里奇是一个值得深思的人物。他是一位工业巨子,劳伦斯称之为“和平时期的拿破仑,又一个俾斯麦”。他一心只想发展企业,增加利润,像一台精密的机器不知疲惫地运转。他对工人冷酷无情,毫无人性与人道可言;他信奉科学和设备,不知不觉中自己却成了机器的奴隶。随着企业的大发展和资本的大幅度增加,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异化为非人。他心灵空虚,毫无情感,空有一具美男子的躯壳,深感疲乏无力,生的欲望早已丧失殆尽。他时而会在梦中惊醒,在无限的孤独中瑟瑟发抖,生怕有朝一日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他是一个精神上的阉人,心早已死了。

为了寻回真实的自己,他想到了爱,想借此良方起死回生。他先是与女模特米纳蒂厮混,后又追求良家女儿戈珍。可是死人是无法爱的,他身上那股死亡气息只能令戈珍窒息。

最终戈珍弃他而去,投入了一个德国雕塑师的怀抱。杰拉德气急败坏,精神错乱中死在冰天雪地的阿尔卑斯山谷中。一具心灵冰冷荒芜的躯体葬在冰谷中,这儿是他最恰当的归宿。

如果说小说里还有什么亮点和纯粹的温暖和感动,这应该说来自杰拉德的父亲老矿主克里奇先生。这是个淹没在喧嚣与骚动的浪潮中时隐时现的人物,似乎游离于主体和主题,但似乎又是不可或缺,起着某种平衡作用。这绝不是劳伦斯有意无意中的闲笔,他像长久阴天的寒冬里偶尔透过乌云闪烁一下的太阳,其光芒稍纵即逝,但却能令整部小说富有温暖色调。这个老父亲的角色似乎是劳伦斯理想中最好的父亲,是最理想的企业家,他经过资本的原始积累后良心未泯,内心充满了原罪感,对苦难中的矿工充满同情和怜悯,多有善举。他甚至认为从事劳动的矿工们是最高尚的,这些穷人比他更接近基督,如果不是为了扩大生产,他甚至想要把财产全分给他们。几个不同的章节里时而出现濒死中不断反思生命和生活的老克里奇,同时将果断刚毅与矿工为敌的工业巨子儿子杰拉德随时置身于与父亲的对比中。最终,生活的逻辑战胜了理想,老克里奇必须死去,虚幻的基督教的爱必须让位于残酷的工业文明的发展逻辑。而且,让他死去的还有那些他自叹不如的比他接近基督的矿工们,他们对他的仁慈并不领情,他们生活在“民主”时代,要求的是生来平等。可是“一旦人们开始为财产的平等而斗争,如何分得清哪是为平等而战的激情,哪是贪欲的激情?”于是,老克里奇先生抑郁而死。劳伦斯的笔是那样残酷,他让老克里奇缓慢地在心灵与肉体的病痛中抽丝般地死去,多少章过去了,老克里奇一直在背景中隐现,不肯死去,枯竭的身躯和枯槁的病容一再如幻影出现,似乎在用游丝般的温暖平衡小说的残酷,又似乎是用自己的磨难昭示着现实的残酷无情。小说的逻辑遵从了现实的逻辑,老克里奇必死,这个理想人物必须让他遭到现实最残酷的扼杀——恨他如绊脚石的杰拉德们和他深爱着的穷人们一刀一刀地将他处以剐刑,这是文明发展的利刃,掌握在看似对立的两个不同的阶级手中,但都对准了他。但就是这盏风中的蜡炬,给《恋爱中的女人》荒芜的高原增添了难得的亮色。

关于这部小说,学术界的论文与专著已经汗牛充栋,几乎穷尽了全部可以研究的话题和角度。因为这是劳伦斯最重要的小说之一,从时序上说,估计是英语文学中首部现代主义小说。小说肇始于战前和平时期,是工业革命如日中天的发达期,背景是轰轰烈烈开发中的煤矿区与矿区附近依旧田园诗般的旧英国乡村,但却重写并杀青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期,应该说是少有的“战争”小说。但它又像劳伦斯同时期的很多中短篇小说一样,反倒没有战争场景,没有前线的惨烈杀戮,其故事和人物经历的是内心的战争和两性之间的战争。其荒芜而荒谬的内心世界与外部场景都令人把它比作小说中的《荒原》。但事实是,如果不是因为受它的姊妹篇《虹》在1915年遭禁的影响,完稿后拖延四年才于1920年在美国出私人征订版并在次年才在英国出版,它会比广为人知的现代主义作品《荒原》和《尤利西斯》早出版几年。即使拖延四年出版,也和后两部作品在同一时间段面世。所以萨加说它是英语世界里的首部现代主义小说。同时,按照文化批评大家霍嘉特的观点,它是英国小说中的高峰之一。

既然是如此的高峰之作,其成就自然是有目共睹,并且如霍嘉特所说,这样的书不可重复,不是别人写小说的模仿物,它更该被看成是丰富的矿藏:任何做小说者必读它,并且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

劳伦斯曾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借康妮之口道出对好小说的看法,说:“小说,如果写得恰到好处,可以揭示生命之最为隐秘地带。”

从写实的表象上看,劳伦斯让《虹》中两个英国小镇上的新派女性通过恋爱关系与采矿业的工业巨子和郡政府的教育官员发生接触,很快把小镇的女性婚恋话题转向国家、民族、民主、欧洲和世界的问题上。劳伦斯继承了传统英国小说中对风光绮丽的小镇生活的热爱,刻画了形象各异的小镇人物,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英国是一个小镇组成的国家,令人想起《米德尔马契》《傲慢与偏见》《弗洛斯河畔的磨房》《苔丝》,甚至《简·爱》。但他大大超越了哈代、艾略特和奥斯汀,很快就让两个新女性走入了男人的世界,走向了无比广阔的空间,从伦敦走向了欧洲。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场景的蒙太奇般的组接和切换,伴随着人物激烈的争吵和情欲的释放,令读者在紧张的节奏中迅速感受到了英国社会的动荡变迁,感受到工业文明的乱象丛生,人们的内心活动紧张跌宕,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论有产阶级、无产阶级还是夹在中间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们,都无所适从,世纪末的黑云压在每个人心头,看不到乌云的任何尽边。生活的镜头迅速切换着,心灵的窗口迅速打开,戏剧冲突犹如一场场祭奠的仪式,场景都笼罩在浓重的甚至是浓艳的色彩下,令人感到有古希腊悲剧的音乐和鼓声在奏响,有上帝的彩笔在涂抹着浓艳的色块。这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主义写法了,可以称之为戏剧诗。英国现代小说到了这里,算是真正达到了一个高峰,而且是独具一格的高峰,无可比拟。因为它如此凝练、紧张地揭示了太多的现实和心灵的隐秘之处,手法如此反传统,这样的杰作竟然出自一个如此年轻的作家,其价值肯定是要被无情地埋没多年才能被后人认识。特别是劳伦斯在此表现出了超阶级意识,把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写成一个硬币的两面,让他们中间仅仅隔着利益,实则都是文明的牺牲品,这样石破天惊的揭示只有在后现代主义的视野里才能得到响应。所以劳伦斯受到来自左右两方面的攻击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真理总是要有先知来揭示,先知往往是要上十字架和火刑柱的。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恋爱中的女人》是一部非凡的启示录式的作品。

作为文学作品的这本新的启示录意象纷呈,光影迷离,于无声处时而惊雷阵阵轰鸣,似有神的宣判。不错,厄秀拉和戈珍的名字本身就隐含着神话悲剧的启示:一个是历史上的烈女,带领1100个处女出使匈奴,惨遭杀害;另一个是条顿传奇中尼伯龙根国王的公主,杀了自己的丈夫。而在小说中,厄秀拉以新女性的姿态义无反顾地进入与伯金的危险的性关系中,一面体验自己所爱之人的男性神话,也体验性关系中彻底的赤裸和爱到极点时彻底忘却羞耻的极端情色感受,同时明知无望,还是竭尽全力将伯金拯救出同性情爱的迷惘苦海,其实她是在扮演烈女的角色,烈女并非只出现在战场,也出现在情场。戈珍则同样与杰拉德一起体验了彻底的放纵,又遵循自己激情冲动的引领与杰拉德分道扬镳,首先从精神上杀死了杰拉德,最终杰拉德在变成行尸走肉的情况下自己倒毙在雪谷中,他其实是被神话中的戈珍公主杀死的,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自投命运的罗网。所以两对恋人的性爱体验总是像一场场宗教仪式,令人感到那不是做爱,而是在把他们自己献给神的祭坛。劳伦斯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将隐含的神化原型与现实世界嫁接,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从批评视角审视他的作品埋下了引子。

这书里展开的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性战争,没有刀枪剑戟,但字里行间战火纷飞,人性的隐秘地带一一得到触动。两对情人历经感情折磨,历经疯狂的爱欲宣泄,历经感情和性爱的暴力,最终以杰拉德变疯而死为结束;但故事远没结束,厄秀拉和伯金并没有达到完全和谐,故事的结局是开放式的,结尾是伯金对死去的杰拉德冥冥中的倾诉:那死去的和正在死去的仍然可以爱。

劳伦斯在为这部小说写下的自序中表白道:“男人为其即将生出的欲求而挣扎并寻求满足。如同蓓蕾在树木中挣扎而出,新的欲求之花在磨难中生自人的体内。任何一个真正有个性的男人都会试图认识并了解他身心中正在发生什么,他要挣扎,以得出语言上的表达。这种挣扎决不应该在艺术中被忽略,因为它是生命之重大部分;这决非理念强加于人,而是为获得意识生命而进行的激情抗争。”这段听似与“恋爱中的女人”关系不大的话是在昭示生命新的隐秘地带。故事远没有结束甚至是刚刚开始。

所以“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霍嘉特才把这本小说推崇为英国小说的一个高峰,霍嘉特还说,这样的小说能改变读者,读了这样的小说,我们对自己人格潜流的感觉从此变了:改变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我们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式,看待社会的方式,看待时间与代际、家庭与地域和空间的方式。总之这部小说完全符合劳伦斯自己给小说下的定义:“闪光的生命之书”。这是因为,作为小说,它揭示的是生命的全部,甚至是劳伦斯所说的人性最隐秘的地带,这是任何哲学、宗教或伦理学都无法在自己领域里的一本书里能揭示的。所以劳伦斯说作为小说家,他感觉比圣人、哲学家、科学家和诗人都优越,因为那些人只能主宰人的不同部分,却不能获得人的整体,而小说家的小说却能让人全身颤抖。

第一章 姐妹俩

一天早上,在贝多弗父亲的家里,布朗温家两姐妹厄秀拉和戈珍坐在外飘窗的窗台上,一边绣花、绘画,一边聊着。厄秀拉正绣一件色彩鲜艳的东西,戈珍膝盖上放着一块画板在画画儿。她们默默地绣着、画着,想到什么就说点什么。“厄秀拉,”戈珍说,“你真不想结婚吗?”

厄秀拉把刺绣摊在膝上,抬起头来,神情平静、若有所思地说:“我不知道,这要看怎么讲了。”

戈珍有点吃惊地看着姐姐,看了好一会儿。“这个嘛,”戈珍调侃地说,“一般来说指的就是那回事!但是,你不觉得你应该,嗯,”她有点神色黯然地说,“应该比现在的处境更好一点吗?”

厄秀拉脸上闪过一抹阴影。“应该吧,”她说,“不过我没把握。”

戈珍又不说话了,有点不高兴了,她原本要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你不认为一个人需要结婚的经验吗?”她问。“你认为结婚是一种经验吗?”厄秀拉反问。“肯定是,不管怎样都是。”戈珍冷静地说,“可能这经验让人不愉快,但肯定是一种经验。”“那不见得,”厄秀拉说,“也许倒是经验的结束呢。”

戈珍正襟危坐,认真听厄秀拉说这话。“当然了,”她说,“是要想到那个。”说到此,她们不再说话了。戈珍几乎是气呼呼地抓起橡皮,开始擦掉画上去的东西。厄秀拉则专心地绣她的花儿。“有像样的人求婚你不考虑接受吗?”戈珍问。“我都回绝了好几个了。”厄秀拉说。“真的呀?”戈珍绯红了脸问,“是什么值得你这么干?你真有人了吗?”“有,年薪上千镑,而且人很棒,我太喜欢他了。”厄秀拉说。“真的呀!是不是你让人家引诱了?”“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厄秀拉说,“一到那时候,压根儿就没了引诱这一说。要是我让人家引诱了,我早立即结婚了。我受的是不结婚的引诱。”说到这里,两姐妹的脸色明朗起来,感到乐不可支。“太棒了,”戈珍叫道,“这引诱力也太大了,不结婚!”她们两人相对大笑起来,但她们心里感到可怕。

这以后她们沉默了好久,厄秀拉仍旧绣花儿,戈珍照旧画她的素描。姐妹俩都是大人了,厄秀拉二十六,戈珍二十五。但她们都像现代女性那样,看上去冷漠、纯洁,不像青春女神,反倒更像月神。戈珍很漂亮,皮肤柔嫩,体态婀娜,人也温顺。她身着一件深蓝色丝绸上衣,领口和袖口上都镶着蓝色和绿色的亚麻布褶边儿,长筒袜则是翠绿色的。她看上去与厄秀拉正相反。她时而自信,时而羞赧,而厄秀拉则敏感、充满期望。这小地方的人让戈珍那泰然自若的神态和毫无掩饰的举止吓着了,说她是个“精明的女人”。她刚从伦敦回来,在那儿住了几年,在一所艺术学校边工作边学习,过的是出入画室的生活。“我现在在等一个男人的到来。”戈珍说着,突然咬住下嘴唇,做了个奇怪的鬼脸儿,一半是狡狯的笑,一半是痛苦相。这模样把厄秀拉吓了一跳。“你回家来,就是为了在这儿等他?”她笑道。“得了吧,”戈珍尖声叫道,“我才不会上赶着去找他呢。不过嘛,要是真有那么一个人,相貌出众,又收入颇丰,那——”戈珍有点不好意思,话没说完。然后她盯着厄秀拉,好像要看透她似的。“你不觉得你都感到厌烦了吗?”她问姐姐,“你是否发现什么都无法实现?什么都实现不了!一切都还未等开花就凋谢了。”“什么没开花就凋谢了?”厄秀拉问。“嗨,什么都是这样,自己啦,一般的事情啦,都这样。”

姐妹俩不说话了,都在茫然地考虑着自己的命运。“这是够可怕的。”厄秀拉说,停了一会儿又说,“不过你想通过结婚达到什么目的吗?”“那就是下一步的事儿,不可避免。”戈珍说。

厄秀拉思考着这个问题,心中有点发苦。她在威利·格林学校教书,工作好几年了。“我知道,”她说,“人一空想起来似乎都那样,可要是设身处地地想想就好了,想想吧,想想你了解的一个男人,每天晚上回家来,对你说声‘哈罗’,然后吻你——”

谁都不说话了。“没错!”戈珍小声说,“这不可能,男人不可能这样。”“当然还有孩子——”厄秀拉迟疑地说。

戈珍的表情严峻起来。“你真想要孩子吗,厄秀拉?”她冷冷地问。听她这一问,厄秀拉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我觉得这个问题离我还太远。”她说。“你是这种感受吗?”戈珍问,“我从来没想过生孩子,没那感受。”

戈珍毫无表情地看着厄秀拉。厄秀拉皱起了眉头。“或许这并不是真的,”她支吾道,“或许人们心里并不想要男人和孩子,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而已。”戈珍的神态严肃起来。她并不需要太肯定的说法。“可有时一个人会想到别人的孩子。”厄秀拉说。

戈珍又一次看看姐姐,目光中几乎有些敌意。“是这样。”她说完不再说话了。

姐妹两人默默地绣花、绘画儿。厄秀拉总是那样神采奕奕,似一团被压抑的火焰。她自己独立生活很久了,洁身自好,工作着,日复一日,总想把握住生活,照自己的想法去把握生活。表面上她停止了活跃的生活,可实际上,在冥冥中却有什么在生长出来。要是她能够冲破那最后的一层壳该多好啊!她似乎像一个胎儿那样伸出了双手要冲出母腹。可是,她不能,还不能。她仍有一种奇特的预感,感到有什么将至。

她放下手中的刺绣,看看妹妹。她觉得戈珍太漂亮、实在太迷人了,她柔美、丰腴、线条细腻。她还有点顽皮、淘气、出言辛辣,真是个毫无瑕疵的本色人儿。厄秀拉打心眼儿里羡慕她。“你为什么回家来,普伦?”

戈珍知道厄秀拉羡慕她了。她直起腰来,线条优美的眼睫毛下的目光凝视着厄秀拉。“问我为什么回来吗,厄秀拉?”她重复道,“我自己已经问过自己一千次了。”“还不知道吗?”“知道了,我想我明白了。我觉得我退一步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说完她久久地打量着厄秀拉,目光询问着她。“我知道!”厄秀拉叫道,那神情有些迷茫,像是在说谎,好像她不明白一样,“可你要跳到哪儿去呢?”“哦,无所谓。”戈珍说,口气有点超然,“一个人如果跳过了篱笆,他总能落到一个什么地方的。”“可这不是在冒险吗?”厄秀拉问。

戈珍脸上渐渐掠过一丝嘲讽的笑意。“啊!”她笑道,“不过是说说而已!”她又不说话了,可厄秀拉仍然沉思着。“你回来了,觉得家里怎么样?”她问。

戈珍冷漠不语然后冷冷地直白道:“我发现我完全不是这儿的人了。”“那爸爸呢?”

戈珍几乎有点反感地看看厄秀拉,有些被迫的样子,说:“我还没想到他呢,我不让自己去想。”她的话很冷漠。“好啊。”厄秀拉吞吞吐吐地说。她俩的对话的确进行不下去了。姐妹俩发现自己遇到了一道黑洞洞的深渊,很可怕,好像她们就在边上窥视一样。

她们又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活儿。一会儿,戈珍的脸因为控制着情绪而通红起来。她不愿让脸红起来。“我们出去看看人家的婚礼吧。”她终于说话了,口气很随便。“好啊!”厄秀拉叫道,急切地把针线活儿扔到一边,跳了起来,似乎要逃离什么东西一样。这么一来,反倒显得刚才气氛紧张了,令戈珍感到不快。

往楼上走时,厄秀拉注意地看着这座房子,这是她的家。可是她讨厌这儿,这块肮脏、太让人熟悉的地方!她内心深处对这个家是反感的,这周围的环境,整个气氛和这种陈腐的生活都让她反感。这种感觉令她恐怖。

两个姑娘很快就来到了贝多弗的主干道上。这条街很宽,路旁有商店和住房,布局散乱,街面上也很脏,不过倒不显得贫寒。戈珍刚从切尔西区和苏塞克斯来,对中部这座小煤镇子十分厌恶,这儿真叫杂乱丑陋。她朝前走着,穿过长长的砾石街道,到处都混乱不堪、肮脏透顶、小气十足。人们的目光都盯着她,让她感到很难受。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尝尝这乱七八糟、丑陋不堪的小城滋味。她为什么要屈从于这些毫无意义、丑陋不堪的人的折磨,为什么要屈从于这座毫无光彩的农村小镇呢?为什么她仍然要向这些东西屈服?她感到自己就像一只在尘土中蠕动的甲壳虫,这真令人反感。

她们走下主干道,从一座黑乎乎的公共菜园旁走过,园子里残剩的白菜沾满了煤灰,不知羞耻地支棱着。没人感到难堪,没人为这个感到不好意思。“这真像地狱中的乡村,”戈珍说,“矿工们把它带到地面上来,是用铲子挖上来的。厄秀拉,这可真太好玩了,太好了,真是太妙了,这儿是另一个世界。这儿的人全是些食尸鬼,这儿什么东西都沾着鬼气。全是真实世界的鬼影,是鬼影、食尸鬼,全是些肮脏、龌龊的东西。厄秀拉,这简直跟疯了一样。”

姐妹俩穿过一片黑魆魆、肮脏不堪的田野。左边是散落着一座座煤矿的谷地,谷地对面的山坡上是小麦田和森林,远远的一片黢黑,就像罩着一层黑纱一样。白烟柱、黑烟柱拔地而起,像在黑沉沉的天空上变魔术。近处是一排排的住房,顺山坡逶迤而上,一直通向山顶。这些房子用暗红砖砌成,房顶铺着石板,看上去不怎么结实。

姐妹俩走的这条路也是黑乎乎的。这条路是让矿工们的脚一步步踩出来的,路旁围着铁栅栏,出口上的阶梯让矿工们的厚毛布工装裤磨亮了。现在姐妹俩在几排房屋中间穿行,这里可就寒酸了。女人们戴着围裙,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街角上窃窃私语,她们用一种未开化人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布朗温姐妹;孩子们则在叫骂着。

戈珍继续走着,被眼前的东西惊呆了。如果说这是人的生活,如果说这些是生活在一个完整世界中的人,那么她自己那个世界算什么呢?她意识到自己穿着青草般嫩绿色的长筒袜,戴着草绿色的天鹅绒帽,柔软的长大衣是蓝色的,颜色更深一点。她感到自己腾云驾雾般地走着,一点都不稳,她的心缩紧了,似乎她随时都会猝然摔倒在地。她怕了。

她紧紧偎依着厄秀拉,后者对这个黑暗、粗鄙、充满敌意的世界早习以为常了。尽管有厄秀拉,戈珍还感到像是在受着苦刑,心中一直在呼喊:“我要回去,要走,我不想知道这些,不想知道还有这些东西存在。”可她不得不继续朝前走。

厄秀拉可以感觉到戈珍是在受罪。“你讨厌这些,是吗?”她问。“这儿让我吃惊。”戈珍结结巴巴地说。“你别在这儿呆太久。”厄秀拉说。

戈珍朝前走着,手似乎还牵着姐姐。

她们离开了矿区,翻过山,进入了山后宁静的乡村,朝威利·格林学校走去。田野上仍然笼罩着一层浅浅的黑煤灰,林木覆盖的山丘也是这样,看上去似乎泛着黑色的光芒。这是春天,春寒料峭,但尚有几许阳光。篱笆下冒出些黄色的地黄连花儿来,威利·格林村舍的园子里,一丛丛的黑豆果已经长出了叶子,伏种在石墙上的香雪球,灰叶中已绽出些小白花儿。

她们转身走上通向教堂的主干道。在最低的转弯处,教堂墙根和树下站着一群等着看婚礼的人们。这个地区的矿业主托玛斯·克里奇的女儿与一位海军军官的婚礼将要举行。“咱们回去吧,”戈珍说着转过身,“全是些这种人。”

她在路上犹豫着。“别管他们,”厄秀拉说,“他们都不错,都认识我,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非得从他们当中穿过去吗?”戈珍问。“他们都不错,真的。”厄秀拉说着继续朝前走。

这姐妹俩一起接近了这群躁动不安、眼巴巴盯着看的人。这当中大多数是女人,是矿工们的妻子,更是些混日子的人。她们脸上透着警觉的神色,一看就是下层人。

姐妹俩提心吊胆地直朝大门走去。女人们为她们让路,可让出来的就那么窄窄的一条缝,好像是在勉强放弃自己的地盘一样。姐妹俩默默地穿过石门踏上台阶,站在红地毯上的一个警察盯着她们往前行进的步伐。“这双长筒袜子咋样?”戈珍后面有人说。一听这话,戈珍浑身就燃起一股怒火,一股凶猛、可怕的火。她真恨不得把这些人全干掉,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干净。她真讨厌在这些人注视下穿过教堂的院子沿着地毯往前走。“我不进教堂了。”戈珍突然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她的话让厄秀拉立即停住脚步,转过身走上了旁边一条通向学校旁门的小路,学校的院子就在教堂隔壁。出了教堂的院子,来到学校里的藤架下,厄秀拉坐在月桂树下的矮石墙上歇息。她身后学校高大的红楼静静地伫立着,假日里窗户全敞开着,面前灌木丛那边就是老教堂淡淡的屋顶和塔楼。姐妹俩被掩映在树木中。

戈珍默默地坐了下来,紧闭着嘴,头扭向一边。她真后悔回家来。厄秀拉看看她,觉得她漂亮极了,感到自惭形秽,脸都红了。可她让厄秀拉感到紧张,有点累了。厄秀拉希望独处,摆脱戈珍给她造成的透不过气来的紧张感。“咱们还要在这儿待下去吗?”戈珍问。“我就歇一小会儿。”厄秀拉说着站起身,像是受到戈珍的斥责一样,“咱们就站在球场角落里,从那儿什么都看得见。”

阳光明晃晃地照着教堂墓地,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树脂的清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或许是墓地里紫罗兰散发着幽香的缘故。一些雏菊已绽开了洁白的花朵,像小天使一样漂亮。空中山毛榉上已经酿出了血红色的叶子。

十一点,四轮马车准时到达。一辆车驶过来,门口的人群拥挤起来,产生了一阵骚动。出席婚礼的宾客们徐徐走上台阶,踏着红地毯走向教堂。这天阳光明媚,人们个个兴高采烈的。

戈珍不偏不倚、好奇地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主体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把他们看成是一件完成的作品。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将他们还原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定型了的人,已经密封、打上了烙印。在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之前,再也没有什么未知、悬而未决的问题了。克里奇家的人一到,她的兴趣才被激发起来,她发现这里什么都不是那么容易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长子杰拉德。尽管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像是暗暗鼓足了力气要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蓝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深蓝绸衣的褶绉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患偏执狂的女人,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来肤色白净,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出奇警觉,脸上神采飞扬,像是泛着光晕,那神情让他看上去似乎与周围的这些人根本不同。

戈珍立即打量起他来,他身上某种北欧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欧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像透过冰凌的阳光一样在闪着寒光。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毫不做作,像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光彩照人,男子气十足,恰像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看得出他的静态中存在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驯服的。“他的图腾是狼。”她心里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像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攫住了她,全身的血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一种乡恋一样。她要确定自己没有错,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实实在在地弄清楚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的注定是他的人吗?难道真有一道淡淡的金色北极光把我们两人笼罩在一起了吗?”她问自己。她无法相信这个,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

女傧相们来了,但新郎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动作缓慢,步态矜持。她长着一头金发,脸型狭长,脸色苍白。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檐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的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光滑的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大捧玫瑰色仙客来花;鞋和长筒袜也是灰褐色的,颜色很像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但发型显得沉重。她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步态出奇的矜持。她的衣服由浅黄和灰褐色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就是有点令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像罗塞蒂画里的人物,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思妙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英国中部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达比郡的准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深谋远虑。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终归还是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种身份的男人都有过从。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见到过别的一些男人,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名流。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部地区相会将会令人感到异样。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搞点艺术的小贵族们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衣着得体,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思想的传播者。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与这些方面的先锋们很是默契。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嘲弄她,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不如她。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令世俗无奈。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暴露在外。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她的盔甲上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她心里有一片可怕的空白,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余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像建在沙子上,像建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她表面上安富尊容,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强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或蔑视举止将她推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用美学知识、文化、处世见解和无私公正来为自己设置保护墙。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同她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关系,赫麦妮在多愁多忧的人生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康,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因此她担惊受怕,受尽折磨。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竭力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的程度。可她总是感到不如意。

他也是个变态之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是恋人。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她太累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知道他努力要摆脱她以最终获得自由,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人一筹的智识深信不疑。他的智识也高,而她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像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身的完美。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是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她一来,他就会知道。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又怕又想,心里打了一个寒战。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明白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他肯定会明白,他能看出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出众,无与伦比。他最终会认可自己最好的命运,不会不接受她的。

渴望令她疲倦地抽搐了一下。她走进教堂后左顾右盼着找他,苗条的躯体不安地抽搐着。身为男傧相,他是应该站在祭坛边上的。她缓缓地把目光投过去,但心中不免有点迟疑。

他没在那儿,这让她感到一阵风暴袭来,似乎自己要沉没了。毁灭性的失望感攫住了她。她木然地朝祭坛挪过去。她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彻底毁灭性的打击,它比死还可怕,那种感觉是如此空旷、荒芜。

新郎和伴郎还没有到。外面的人群渐渐乱起来。厄秀拉感到自己似乎该对这件事负责。她不忍心看到新娘来了却没有新郎陪伴。这场婚礼千万不能失败,千万不能。

新娘的马车来了,马车上装饰着彩带和花结。灰马雀跃着奔向教堂大门,整个进程都充满了欢笑,这儿是所有欢笑与欢乐的中心。马车门开了,今天的花儿就要从车中出来了。路上的人们稍有不满地窃窃私语。

先走出马车的是新娘的父亲,他就像一个阴影出现在晨空中。他高大、瘦削,一副饱经磨难的形象,下颌上浅浅的一道黑髯已经有些灰白了。他忘我而耐心地等在车门口。

车门一开,车上落下纷纷扬扬的漂亮叶子和鲜花,飘下来白色缎带和蕾丝边,车中传出一个欢快的声音:“我怎么出去呀?”

等待的人群中响起一片满意的议论声。大家靠近车门来迎她,眼巴巴地盯着她垂下去的头,那一头金发上沾满了花瓣。眼看着那只穿着白鞋的娇小的脚儿试探着蹬到车梯上。随着一阵雪浪般的冲击,一团雪白的新娘呼地一下,拥向树荫下的父亲,面纱中荡漾出笑声来。“这下好了!”

她用手挽住饱经风霜、面带病色的父亲,荡着一身白浪走上了永恒的红地毯。面色发黄的父亲沉默不语,黑髯令他看上去更显得历经磨难。他步履僵硬地踏上台阶,似乎头脑里一片空白,可他身边的新娘却一直笑声不断。

可是新郎还没有到!厄秀拉简直对此无法忍受。她忧心忡忡地望着远山,希望那白色的下山路上会出现新郎的身影。那边驶来一辆马车,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没错,是他来了。厄秀拉随即转身面对着新娘和人群,从高处向人们发出了一声呐喊。她想告诉人们,新郎来了。可是她的喊声只闷在心中,无人听到。于是她深深为自己畏首畏尾、愿望未竟感到惭愧。

马车叮叮咣咣驶下山来,愈来愈近了。人群中有人大叫起来。刚刚踏上台阶顶的新娘惊喜地转过身来,她看到人头攒动,一辆马车停了下来,她的情人从车上跳下来,躲开马匹,挤进人堆中。“梯普斯!梯普斯!”她站在高处,在阳光下兴奋地挥舞着花束,滑稽地喊叫着。可他手握着帽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并未听到她的叫喊。“梯普斯!”她朝下看着他,又大叫一声。

他毫无意识地朝上看了一眼,看到新娘和她的父亲站在上方,脸上掠过一丝惊奇。他犹豫了片刻,然后使尽全身力气跳起来去追她。“啊哈!”她反应过来了,微微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喊,然后惊跳起来,转身跑了。她朝教堂飞跑着,白鞋噼噼啪啪敲打着地面,白衣服飘飘欲仙。这小伙子像一条狗一样追上去,跳跃着从她父亲身边掠过,丰满结实的腿和臀部扭动着,恰似扑向猎物的猎狗一般。“嘿,追上她!”下面那些粗俗的女人突然凑过来逗乐儿,大喊大叫着。

新娘手捧鲜花跑着,一路上花朵被纷纷震落。她稳稳地转过了教堂的墙角,回头看看身后,挑战般放声大笑着转过身来站住,随后就转到灰色的石扶墙后边去了。这时新郎前倾着身子跑了过来,一手扒住那沉默的石扶墙墙角,飞身旋转过去,随之他的身影和粗壮结实的腰腿都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门口的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喝彩声。然后,厄秀拉再一次注意到微微驼背的克里奇先生,他茫然地等在一边,毫无表情地看着新郎新娘奔向教堂。直到看不到他们两人了,他才转回身看看身后的卢伯特·伯金,伯金忙上前搭话:“咱们殿后吧。”说着脸上掠过一丝笑。“好的!”那位父亲简短地回答。说完两人就转身走上了小径。

伯金像克里奇先生一样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些许病容。他身架窄小,但身材不错。他走起路来一只脚有些故意拖地。尽管他这身伴郎的装束一丝不苟,可他天生的气质却与之不协调,因此看上去稍嫌滑稽。他生性聪明但不合群,对正式场合一点都不适应,可他又不得不违心地去迎合世俗。

他装作一个极普通人的样子,装得惟妙惟肖。他学着周围人讲话的口气,能够迅速摆正与对话者的关系,根据自己的处境调整自己的言行,从而达到与凡夫俗子毫无区别的程度。他这样做常常可以一时博得旁人的好感,从而免遭攻讦。

现在,他一路走一路同克里奇先生轻松愉快地交谈着。他就像一个走绳索的人那样对局势应付裕如,尽管一直走在绳索上却要装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来。“我们这么晚才到,太抱歉了。”他说,“我们怎么也找不到纽扣钩了,花了好长时间才把靴子上的扣子都系好。您是按时到达的吧。”“我们一般来说总是遵守时间的。”克里奇先生说。“可我却常迟到,”伯金说,“不过今天我的确是算好时间的,却出于偶然没能准时到,太抱歉了。”

这两个人也走远了,一时间没什么可看的了。厄秀拉在琢磨着伯金,他引起了她的注意,令她着迷也令她心乱。

她想更多地了解他。她只跟他交谈过一两次,那是他来学校履行他学校监察员的职责的时候。她以为他似乎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暧昧,那是一种自然的、心照不宣的理解,他们有共同语言哩。可这种理解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什么东西让她躲他又要接近他。他身上有某种敌意,隐藏着某种无法突破的拘谨,冷漠得让人无法接近。

可她还是要了解他。“你觉得卢伯特·伯金这人怎么样?”她有点勉强地问戈珍。其实她并不想议论他。“我觉得他怎么样?”戈珍重复道,“我觉得他有吸引力,绝对有吸引力。我不能容忍的是他待人的方式。他对待任何一个小傻瓜都那么正儿八经,似乎他多么看重人家。这让人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他干吗要这样?”厄秀拉问。“因为他对人没有真正的判别能力,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戈珍说,“跟你说吧,他对我、对你跟对待任何小傻瓜一样,这简直是一种屈辱。”“哦,是这样。”厄秀拉说,“一个人必须要区别待人。”“非得区别对待不可,”戈珍重复说,“可在别的方面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他的性格可好了。不过你不能相信他。”“嗯。”厄秀拉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厄秀拉总是被迫同意戈珍的话,甚至当她并不完全与戈珍一致时也这样。

姐妹两人默默地坐着等待参加婚礼的人们出来。戈珍不耐烦谈话了,她要想一想杰拉德·克里奇了,她想看一看她对他产生的强烈感情是否是真的。她要让自己有个准备。

教堂里,婚礼正在进行。可赫麦妮·罗迪斯一心只想着伯金。他就站在附近,似乎他在吸引着她过去。她真想去抚摸他,如果不摸一摸他,她就无法确信他就在附近。不过她总算忍耐到了婚礼结束。

他来之前,她感到太痛苦了,直到现在她还感到有些眩晕。她仍然因为他对她漫不经心而感到痛苦,神经受着折磨,她似乎在一种冥冥的幻觉中等待着他,精神上忍受着磨难。她忧郁地站着,脸上那狂热的表情让她看上去像天使一样,实际上那都是痛苦所致。这副神态显得楚楚动人,不禁令伯金感到心碎,对她产生了怜悯。他看到她垂着头,那销魂荡魄的神态几乎像疯狂的魔鬼。她感到他在看她,于是她抬起头来,美丽的灰眼睛目光炯炯地望向他。可是他避开了她的目光,于是她痛苦屈辱地低下头去,心灵继续受着煎熬。他也因为羞耻、反感和对她深深的怜悯感到痛苦。他不想与她的目光相遇,不想接受她的致意。

新娘和新郎的结婚仪式举行完以后,人们都进了更衣室。赫麦妮情不自禁挤上来碰一碰伯金,伯金容忍了她的做法。

戈珍和厄秀拉在教堂外倾听她们的父亲弹奏着风琴。他就喜欢演奏婚礼进行曲。瞧,新婚夫妇来了!钟声四起,震得空气都发颤了。厄秀拉想,不知树木和花朵是否能感到这钟声的震颤,对空中这奇特的震动它们会作何感想?新娘挽着新郎的胳膊,显得很娴静,新郎则盯着天空,下意识地眨着眼睛,似乎他无所适从。他眨着眼睛竭力要进入角色,可被这么一大群人围观感觉上又不好受,那副模样十分滑稽。他看上去是位典型的海军军官,有男子气又忠于职守。

伯金和赫麦妮并肩走着。赫麦妮一脸的得意表情,就像一位浪子回头重做天使,可她仍然有点鬼气。现在,她已经挽起伯金的胳膊了,伯金面无表情,任她摆布,似乎毫无疑问这是他命里注定的事。

杰拉德·克里奇过来了,他皮肤白皙,漂亮,身体健壮,浑身蕴藏着未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他身架挺直,身材很美,和蔼的态度和幸福感使他脸上泛起奇特的微光。看到他,戈珍猛地站起身走开了。她受不了了,想独自品味一下这奇特强烈的感受,它彻底改变了她的脾性。

第二章 肖特兰兹

布朗温家两姐妹回贝多弗家中去了,参加婚礼的人们则聚集在肖特兰兹的克里奇家。这座狭长的宅第坐落在窄小的威利湖岸上一面山坡的顶端,房子又矮又旧,很像一座庄园宅第。肖特兰兹下方那片舒缓下斜的草坪上长着几株孤零零的大树,算是其庭院了,草坪前是狭窄的湖泊。草坪和湖泊对面与肖特兰兹遥遥相望的是一座林木葱茏的小山,那山遮住了那边的煤矿谷地,可挡不住煤矿里上升着的黑烟。但不管怎样,这派景象颇有点田园风味,美丽而宁静,这座宅第自有其魅力所在。

现在肖特兰兹挤满了克里奇的家人和参加婚礼的宾客。父亲身体不好,先退出去休息了,这样杰拉德就成了主人了。他站在简朴的客厅里迎接男宾们,态度友好,举止潇洒。他几乎在社交中获得了快乐,笑容可掬,十分友好。

女人们让克里奇家三位出嫁了的女儿驱使着忙东忙西,把场面搅得很乱。你总能听到这个或那个克里奇家的女儿那特有的命令:“海伦,到这儿来一下。”“麦泽莉,我让你到这——里——来。”“喂,我说惠特曼家的——”厅里裙裾窸窣,衣着漂亮的女人们匆匆而过,一个孩子在厅里跳舞般地穿梭,一个女仆刚进来又匆匆出去。

男宾们三五成群默默地聚在一起,边吸烟边聊天,装作对女人世界那热闹的场面不屑一顾。可他们并不能真正地谈话,因为那些女人的冷笑声和不停的说话声响成了一片。他们等待着,焦躁不安,心里很恼火。可杰拉德看上去仍然那么和蔼可亲,那么幸福,不知道他是在等人还是清闲无事,只知道他是这个场合的中心人物。

突然,克里奇太太无声无息地进到房里来,表情刚烈、线条分明的脸向四周探视着。她仍旧戴着帽子,穿着罩有褶绉纱的蓝色绸衣。“有事吗,妈妈?”杰拉德问。“没事,没事!”她含糊其词地答道。然后她径直朝伯金走去,伯金此时正跟克里奇家的一位女婿谈天。“你好啊,伯金先生。”她声音低沉,似乎她根本不把客人们放在眼里。说着她向他伸出手来。“哦,克里奇太太,”伯金随机应变与她搭讪着,“刚才我都没机会见您呢。”“这里有一半人我不认识。”她声音低沉地说。她的女婿趁这当儿不自在地躲到一边去了。“您不喜欢生客吗?”伯金笑道,“我就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要重视那些偶然碰到一起的人,干吗要去认识他们?”“对!对!”克里奇太太压低嗓门,有些紧促地说,“可他们来了,就在这里呀。我并不认识厅里这些人。孩子们向我介绍说:‘妈妈,这位是某某先生。’我再也不知道别的了。某某先生和他的名字是什么关系?我跟他及他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呢?”

她说着抬起眼睛看看伯金,这一看把伯金吓了一跳。她能过来跟他说话,这令他感到受宠若惊,要知道她可不是把什么人都放在眼里的。他低下头看着她那张表情紧张、轮廓分明的脸,但他不敢凝视她那双凝重的蓝眼睛,于是他移开视线去看她的头发。在她漂亮的耳际上方,头发马马虎虎、松松散散地盘着,头发并不怎么清爽。她的脖颈也不怎么清爽。尽管如此,伯金还是觉得自己跟她更亲近些,而不是跟别人。不过他心里想,自己可是常常洗得干干净净,至少脖颈和耳朵总要洗净。

想着这些事,他微微笑了。但他仍然很紧张,感到他和这个陌生的老女人像叛徒和敌人一样在别人的营帐里交谈。他就像一头鹿一样,一只耳朵抿到后面,另一只耳朵则向前伸着探寻着什么。“人其实无所谓。”他有一搭无一搭地搭讪着。

这位母亲猛然带着深深的疑问抬起头看看他,似乎怀疑他的诚意。“你怎么解释‘所谓’?”她尖刻地问。“很多人并不那么重要。”他回答,被迫把话题引深了,“他们还说说笑笑呢,最好让他们全滚。从根本上说,他们并不存在,就没他们。”

她在他说话时一直凝视着他。“我们才不想象他们的存在呢。”她刻薄地说。“没什么好想象的,所以说他们不存在。”“哼,”她说,“我可不会那么想。他们就在那儿,不管他们是否存在,他们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我。我只知道,他们别想让我把他们放在眼里。不要以为他们来了我就得认识他们。在我眼里,他们跟没来一样。”“没错儿。”他答道。“是吗?”她又问。“就跟没来一样。”他重复道。说到这儿他们都停下来不说话了。“可他们的确是来了呀,真讨厌。”她说,“我的女婿们都来了。”她有点自言自语地说,“如今劳拉也结婚了,又多了个女婿,可我真分不清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他们来了,都叫我妈妈。我知道他们要说什么——‘你好,妈妈。’我真想说:‘我怎么也算不上是你们的妈妈。’可有什么用?他们来了。我有我自己的孩子,我还是能分辨出哪个是我的孩子,哪个是别的女人的孩子。”“应该是这样吧。”伯金说。

她有些吃惊地看看他,或许她早忘了是在跟谁说话。她找不着头绪了。

她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下房间,伯金猜不出她在找什么,也猜不出她在想什么。很明显她是在注意自己的儿子们。“我的孩子们都在吗?”她突如其来地问他。

他笑笑,吃了一惊,也许是害怕。“除了杰拉德,别人我不怎么认识。”他说。“杰拉德!”她叫道,“他是孩子们当中最没用的一个。你没想到吧,是不是?”“不会吧。”伯金说。

母亲远远地凝视了自己的长子好一会儿。“喂。”她令人不可思议、嘲弄地吐出一个字来。这一声让伯金感到害怕,他似乎不敢正视现实。克里奇太太走开了,把他忘了,但一会儿又顺原路走回来了。“我很愿意他有个朋友,”她说,“他从来就没有朋友。”

伯金低下头盯着她那双蓝色的凝眸,他理解不了她的目光。“我是我弟弟的看护人吗?”他轻声地自言自语道。

他记起来了,那是该隐的叫声,他微微感到震惊。如果说谁是该隐,那就是杰拉德。当然他并不是该隐,但他确实杀害了他的弟弟。那纯属偶然,他也不必对杀害弟弟的后果负责。那是杰拉德小时候,在一次偶然事故中害死了自己的弟弟。不就是这么一档子事吗?为什么要给造成事故的生活打上罪恶的烙印并诅咒生活呢?一个人靠偶然活着,也因偶然而死,难道不是吗?一个人的生活是否取决于偶然因素?是否只有种族、种类和物种普遍相关联?或者不是这样?是否根本就没有纯粹偶然这一说?是否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具有普遍意义?是吗?伯金站在那儿思忖着,忘了克里奇太太,正如她也忘记了他一样。

他不相信有偶然这回事。在最深刻的意义上说,一切都交织在一起。

就在他得出这个结论时,克里奇家的一个女儿走上前来说:“亲爱的妈妈,来,把帽子摘掉吧,嗯?咱们就要坐下用餐了,这是个正式场合,不是吗,亲爱的?”说着她把手伸进妈妈的臂弯里,挽着她走了。伯金随后立刻走过去同最近的一位男士聊起来。

开宴的锣声响了,人们抬头看看,但谁也没向餐厅移动脚步。屋里的女人们似乎感到这锣声跟她们无关。五分钟过去了,老男仆克罗瑟焦急地出现在门道里,求助地看着杰拉德。杰拉德抓起架子上的那只弯曲的大海螺壳,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吹出了振聋发聩的一声。这奇特的海螺声令人心颤。这一招儿可真灵,人们纷纷动作起来,好像听到同一个信号指挥一样一齐向饭厅挪动。

杰拉德等了一会儿,等妹妹来做女主人。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不会尽心去尽她的义务的。可妹妹一来就急急忙忙奔向自己的座位去了。所以只好由他指引客人们入席了,他做这件事时显得有点太专横。

开始上餐前小吃了,饭厅里安静了下来。就在这时,一个留着长长披肩发的十三四岁的姑娘沉着冷静地说:“杰拉德,你弄出那么可怕的声音来招呼客人,可你忘了招呼爸爸。”“是吗?”他冲大伙儿说,“我父亲躺下休息了,他不太舒服。”“他到底怎么样?”一位出嫁了的女儿问,眼睛却盯着桌子中间堆起的那块巨大的婚礼蛋糕,蛋糕上落下些假花儿来。“他没病,只是感到疲劳。”留披肩发的温妮弗莱德回答道。

酒杯里斟满了酒,人们个个都兴高采烈地聊着天。远处的一桌旁坐着母亲,她的头发仍松松地盘着。伯金坐在她边上。有时她会恶狠狠地看一眼那一排排面孔,伸着头毫不客气地凝视一会儿,然后声音低沉地问伯金:“那个年轻人是谁?”“不知道。”伯金谨慎地回答。“我以前见过他吗?”她问。“不会吧,反正我没见过。”他答道。于是她满意了。她疲惫地合上了眼睛,现出一副安详的神态,看上去很像憩息中的女王。然后她又睁开眼,脸上露出社交场上的微笑,一时间她很像一位愉快的女主人了。她优雅地向前倾倾身子,似乎人人都深受欢迎,皆大欢喜。然后阴影突然回到她脸上,那是一种阴郁、鹰一样的表情,她像一头争斗的困兽那样,眉毛下露出凶光,似乎她仇视所有的人。“妈妈,”迪安娜叫道,“我可以喝酒吗?”迪安娜比温妮弗莱德年长些,很漂亮。“行,你喝吧。”母亲木然地回答,她对这个问题压根儿不感兴趣。

于是迪安娜示意下人为她斟酒。“杰拉德不该限制我喝酒嘛。”她平静地对在座的人们说。“好了,迪。”哥哥和蔼地说。迪安娜一边喝酒一边挑战般地扫了哥哥一眼。

这家人之间这样无拘无束,有点无政府主义的样子,真奇怪,这与其说是放任自由,不如说是对权威的抵制。杰拉德在家中有点支配权,并不是因为他处在什么特殊位置上,而是因为他有压倒别人的性格。他的声音和蔼但富有支配力,这种声音的特质震住了他的弟妹们。

赫麦妮正同新郎官讨论民族问题。“不”,她说,“我认为提倡爱国主义是一种错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就像商行与商行间的竞争一样。”“哦,你可不能这么说,怎么能这么说呢?”杰拉德大声说,他很热衷于争论,“你不能把一个种族等同于一个商业康采恩。而民族大概指的就是种族,民族的意思就是种族。”

一时间大家都不说话了。杰拉德与赫麦妮之间总是这样令人奇怪地客客气气,但又相互敌视,他们两人可说得上是势均力敌。“你以为种族等于民族吗?”她若有所思地问,脸上毫无表情,口气游移不定。

伯金知道赫麦妮在等他参加讨论,于是他尽责地开口道:“我觉得杰拉德说得对,种族是民族的根本因素,至少在欧洲是这样。”

赫麦妮又打住不说话了,似乎是要让这条论断冷却一下。然后她做出一个奇怪的权威性假说:“不错,就算是这样吧,那么提倡爱国主义不就是在呼唤种族的本能吗?难道这不更是在提倡商业的本能?这是一种占有财富的本能。难道这不就是我们所指的民族?”“也许是。”伯金说,他心里感到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不合时宜,场合也不对。

可杰拉德现在正在争论的兴头上,仍要争论下去。“一个种族可以有其商业性的一面。”他说,“事实上,它必须这样,这跟一个家族一样,人必须得有给养才行。为了给养,你就得跟别的家族争斗,跟别的民族斗。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不这么看。”

赫麦妮又不说话了,只是露出一副霸道、冷漠的神态。然后她才说:“是的,可以不这样,我觉得挑起敌对精神是不对的,这会造成仇恨并与日俱增。”“可是你能够取消竞争精神吗?”杰拉德问,“竞争是生产与改进所必需的一种刺激。”“没错,”赫麦妮轻描淡写地答道,“不过我觉得没有竞争也行。”

伯金说:“我声明我是厌恶竞争精神的。”

赫麦妮正在吃一片面包,听伯金这样说,她忙把面包从口中拉出来,那动作慢而可笑。她转向伯金,亲昵、满意地说:“你的确恨这种精神,没错儿。”“厌恶它。”他重复道。“对呀。”她满意地轻声道,心里算是踏实了。“可是,”杰拉德坚持说,“既然你不允许一个人夺走他邻居的活路,那你为什么允许一个民族夺走另一个民族的活路呢?”

赫麦妮低声咕哝了好久才用讥讽、满不在乎的口吻说:“这并不总是个财富问题,对吧?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商品问题吧?”

杰拉德被她话语中流露出的庸俗唯物主义惹恼了。“当然是,或多或少是这样,”他反击道,“如果我从一个人的头上摘走他的帽子,那帽子就变成了自由的象征,当他奋起夺回他的帽子时,他就是在为夺回自由而斗争。”

赫麦妮感到不知所措了。“错是没错,”她恼火地说,“用想象的事例来进行争论算不现实吧?没有哪个人会过来从我头上摘走我的帽子的,会吗?”“那是因为法律制止了他这样做。”杰拉德说。“不对,”伯金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想要我的帽子。”“那只是观点问题。”杰拉德说。“也许是帽子的问题。”新郎笑道。“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他想要我的帽子,”伯金说,“可以肯定说,那就由我来决断失去帽子还是失去自由的损失更大。我是个自由、漠然的人,如果我被迫去打架,我失去的就是自由。这是个哪一样对我来说价值更大的问题,是我行为的自由还是帽子更重要?”“对,”赫麦妮奇怪地望着伯金说,“对。”“但你允许有人过来夺走你头上的帽子吗?”新娘问赫麦妮。

这位高大、身板挺直的女人渐渐转过身来,似乎对这位插话人的问题麻木不仁。“不,”她答道,那语调低沉,似乎不是人的声音,那腔调中分明隐藏着一丝窃笑,“不,我不会让任何人从我头上掠走我的帽子。”“可你怎么防止他这样做呢?”杰拉德问。“我不知道,或许我会杀了他。”赫麦妮声调缓慢地说。

她的话音里隐藏着一声奇怪的窃笑,举止上颇有一种说服力和威慑力。“当然,”杰拉德说,“我可以理解卢伯特的想法。对他来说,问题是他的帽子重要还是他心境的安宁重要。”“是身体的安宁。”伯金说。“好,随你怎么说吧,”杰拉德说,“可是你怎么能以此来解决一个民族的问题呢?”“上帝保佑我。”伯金笑道。“可要让你真去解决问题呢?”杰拉德坚持说。“如果民族的王冠是一顶旧帽子,窃贼就可以摘走它。”“可一个民族或一个种族的王冠能是一顶旧帽子吗?”杰拉德坚持说。“肯定是,我相信。”伯金说。“我还不太能肯定。”杰拉德说。“我不赞成这种说法,卢伯特。”赫麦妮说。“好吧。”伯金说。“我十分赞成民族的王冠是顶旧帽子的说法。”杰拉德笑道。“你戴上它就像个傻瓜一样。”迪安娜说。迪安娜是他的小妹妹,才十几岁,说话很冒失。“我们真无法理解这些破帽子,”劳拉·克里奇叫道,“别说了吧,杰拉德,我们要祝酒了,咱们祝酒吧。满上,满上,好,干杯!祝酒词!祝酒词!”

伯金目睹着他的杯子让人斟满了香槟酒,脑子里还想着种族与民族灭亡的问题。泡沫溢出了酒杯,他忙往后倾斜了身体躲闪着。看到新鲜的香槟酒,伯金突然感到一阵干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屋里的气氛搅得他心烦意乱,感到心头压抑得很。“我是偶然为之还是出于什么目的?”他自问。他得出结论,用个庸俗的词来形容,他这样做是出自“偶然的目的性”。他扫视一下走过来的男仆,发现他走起路来静悄悄的,态度冷漠,怀有侍从那种不满情绪。伯金发现自己厌恶祝酒,讨厌男仆,讨厌集会,甚至讨厌人类。待他起身祝酒时,不知为什么他竟感到些许恶心。

终于结束了,这顿饭。几位男士散步来到花园里。这里有一块草坪,摆着几个花坛,小小的花园边上隔着一道铁栅栏。这儿的景色颇为宜人,从这里可以看到一条林荫公路沿着山下的湖泊蜿蜒而至。春光明媚,水波潋滟。湖对面的林子呈现出棕色,充满了生机。一群漂亮的泽西种乳牛来到铁栅栏前,光滑的嘴和鼻子中喷着粗气,可能是盼望人们给面包干吃吧。

伯金倚着栅栏,一头母牛往他手上喷着热气。“漂亮,这牛真漂亮,”克里奇家的一位女婿马歇尔说,“这种牛奶质量最好了。”“对。”伯金说。“啊,我的小美人儿,哦,小美人儿!”马歇尔假声假气地说,这奇怪的声调让伯金笑得喘不过气来。“你们那阵子赛跑,谁胜了,鲁普顿?”伯金问新郎,以掩盖自己的笑声。

新郎从口中拔出雪茄烟。“赛跑?”说着脸上浮起一层笑意,他并不想提刚才往教堂门口跑的事,“我们同时到达。至少是,她先用手摸到了门,我的手摸到了她的肩膀。”“说什么呢?”杰拉德问。

伯金告诉他说的是刚才新郎新娘赛跑的事。“哼!”杰拉德不满地说,“你怎么会迟到呢?”“鲁普顿先是谈论了一阵子灵魂不朽,”伯金说,“然后我们找不到纽扣钩了。”“天啊!”马歇尔叫道,“在你结婚的日子里谈什么灵魂不朽!你脑子里就没别的事好想了吗?”“这有什么错?”面庞修饰得干干净净的海军军官,敏感地红了脸问。“听起来你不是来结婚的,倒像是被处死。谈哪门子灵魂不死!”这位连襟加重语气说。

但他却讨了个没趣。“那你得出了什么结论?”杰拉德问,竖起耳朵来准备听一场玄学讨论。“今天你不需要灵魂吧,小伙子?”马歇尔说,“它会妨碍你的。”“行了!马歇尔,去跟别人聊吧。”杰拉德突然不耐烦地叫道。“我保证,我是真心,”马歇尔有点不快地说,“说太多的灵魂——”

他愤愤然欲语还休,杰拉德生气地瞪着他。随着他胖胖的身体消失在远处,杰拉德的目光渐渐变得和缓、亲切了。“有一点要对你说,鲁普顿,”杰拉德突然转向新郎说,“劳拉可不能像罗蒂这样给我们家带来这样一个傻瓜。”“这你就放心吧。”伯金笑道。“我没注意他们几个人。”新郎笑道。“那,那场赛跑是怎么回事?谁开的头?”杰拉德问。“我们来晚了。马车开到时,劳拉正站在教堂院子的台阶上。她看见鲁普顿朝她赶过去,就往前跑。你干吗生气?这有伤你家的尊严吗?”“是的,有点儿,”杰拉德说,“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分寸才是,要是没法做得有分寸就别做什么事。”“真是极妙的格言。”伯金说。“你不同意我这样说吗?”杰拉德问。“很同意,”伯金说,“只是你用格言式的口吻说话让我感到别扭。”“该死的卢伯特,你是想让所有的格言都为你自家垄断起来。”杰拉德说。“不,我要让什么格言都滚开,可你总让它们挡路。”

杰拉德对这种幽默付之一笑,然后又扬扬眉毛表示不屑一顾。“你不相信有什么行为准则吗?”他苛刻地向伯金提出挑战。“准则,不。我讨厌所有的准则。不过对乌合之众来说倒应该有些准则。任何一个人都有他的自我,他可以自行其是。”“你说的那个自我是什么意思?”杰拉德问,“是一条格言还是一种陈词滥调?”“我的意思是自行其是。我认为劳拉挣脱鲁普顿跑向教堂大门正是自行其是的绝好例子,妙极了。一个人最难能可贵的是循着自己的自然冲动做事,这才最有绅士风度,但条件是你适合这么做。”“你别指望我会认真对待你的话,你以为我会吗?”杰拉德问。“是的,杰拉德,我只指望极少数人这样认真待我,你就是其中之一。”“恐怕在这儿我无法满足你的期待,无论如何不能。你认为人人应该自行其是吗?”“我认为他们总应该这样。我希望人们喜欢他们自身纯个性化的东西,这样他们就可以自行其是了。可人们偏偏只爱集体行动。”“可我,”杰拉德阴郁地说,“不喜欢像你说的那样置身于一个人们独自行事、顺着自然冲动行事的世界中。我希望人们在五分钟之内就相互残杀一通。”“那就是说你想杀人。”伯金说。“这是什么意思?”杰拉德气愤地问。

伯金说:“不想杀人的人是不会干出杀人的事来的,别人不想让他杀他也杀不了。这是一条十足的真理。杀人要有两个人才行:杀人凶手与被杀者。被杀的人就是适合于被人杀害的人,他身上潜伏着一种巨大的被害欲望。”“有时你的话纯粹是胡说八道。”杰拉德对伯金说,“其实我们谁也不想被杀害,倒是有不少人愿意替我们去杀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呢。”“这种观点真叫恶心,杰拉德。”伯金说,“怪不得你惧怕自己,害怕自己的幸福生活。”“我何以惧怕自己?”杰拉德说,“再说我并不认为自己不幸福。”“你心里似乎潜伏着一种欲望,希望你的内脏被人剖开,于是你就想象别人的袖子里藏着刀子。”伯金说。“何以见得?”杰拉德问。“从你身上观察出来的。”

两个人对峙着。他们之间的恨是那样奇特,这恨已经与爱差不多了。他们之间总是这样,对话总会导致一种接近,一种奇特、可怕的亲近,或恨,或爱,或两者兼而有之。他们总是满不在乎地分手,似乎分离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他们确实把它当作一件小事。可他们燃烧着的心相互映照着,一齐燃烧着,这一点他们是不会承认的。他们要保持一种漫不经心、毫无拘束的友谊,并不想把双方的关系搞得矫揉造作、没有男人味,不想那么心心相印、热乎乎的。他们一点也不相信男人之间会亲密无间,因此,他们之间的巨大友情受到压抑,未能得到任何发展。

第三章 教室

学校的一天就要结束了。教室里正上最后一堂课,宁静、安谧。这堂课讲的是基础植物学。桌子上摆满了杨花、榛子和柳枝供孩子们临摹。天色变暗了,下午就要结束了,教室里光线暗极了,孩子们无法再画下去了。厄秀拉站在前面给孩子们提着问题,帮助他们了解杨花的结构和意义。

一道浓重的橘黄色光线透过西窗射了进来,给孩子们的头上勾勒出一圈火红金黄的轮廓,也给对面的墙壁涂上了一层瑰丽的血红。可厄秀拉对这道光线并不怎么在意,她太忙了,白天已进入尾声了,一天的工作像退潮时平静的潮水一样,渐渐收尾了。

这一天就像许多天一样恍恍惚惚地过去了。最后她有些急匆匆地处理起手头上的事。她给孩子们提着问题,督促着他们,为的是在下课的铃声敲响时让他们弄懂这天应该知道的问题。她手里拿着杨花站在教室前的阴影中,身体微微前倾对孩子们讲着,沉浸在教学的激情中。

她听到门“咔嗒”响了一声,但没去注意。突然她一惊:她看到一个男人的脸出现在那一道血红金黄的光线中,就在她身边。他的脸红焰一般闪着光,眼睛看着她,等着她,等着她去注意他,她简直给吓坏了,她觉得自己就要昏过去了。她心中压抑着的潜意识的恐怖感涌上心头,令她痛苦不堪。“我让你吃惊了吧?”伯金同她握着手说,“我以为你听到我进来的声音了。”“没有。”她迟疑着,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笑着说他很抱歉。她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太黑了,”他说,“开开灯好吗?”

说着他挪到边上打开了电灯,灯光很强,教室里清晰多了,但跟刚才他进来时比显得陌生了,刚才这儿充满了舒缓黯淡的魔幻色彩。伯金转过身好奇地看着厄秀拉。她的眼睛惊诧地睁圆了,由于惊恐,嘴唇都有点哆嗦了,看上去她就像一个刚刚被惊醒的人一样。她的面庞洋溢着一种活生生、温柔的美,就像柔和的夕阳一样在闪烁。他看着她,又添一分喜悦,满心的欢乐,轻松愉快。“你正讲杨花呢吗?”他问着,顺手从讲台上拣起一颗榛子,“都长成这么大了吗?今年我还没有留意过呢。”

他手中捏着榛子的雄花,看上去很入迷。“还有红的!”他看着雌蕊中露出的绯红色说。

然后他在课桌中穿行着去看教科书,厄秀拉看着他稳步走来走去,他的稳重令她心绪静了下来。她站在一旁,似乎浑身凝固住了,眼看着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聚精会神地走动着。他那静悄悄的身影几乎像凝结着的空气中的一片空白。

突然他向她扬起脸来说话,听到他的声音她的心跳加快了。“给他们一些彩笔吧,”他说,“让他们把雌性花涂上红色,雄性花涂成黄色。如果我画,我会画得很简单,只涂红、黄两种颜色。在这种情况下素描没什么用,只强调这一点就行了。”“我这儿没有彩笔。”厄秀拉说。“别处会有的,红的和黄的,你只需要这两种。”

厄秀拉打发一个男孩子去找。“彩笔会把书弄脏的。”厄秀拉对伯金说,脸红透了。“没那么严重。”他说,“你必须把这些东西标出来,这是你要强调的事实,而不是记录主观印象。而这种事实就是雌花的小红斑点儿和悬坠着的黄色雄性杨花,黄色的花粉从这儿飞到那儿。将这事实绘成图,就像孩子画脸谱一样——两只眼,一只鼻子,嘴里长着牙齿,就这样——”说着他在黑板上画出一个人形来。

就在这时,门玻璃上映出另一个人的身影。来人是赫麦妮·罗迪斯。伯金走过去为她打开门。“我看到你的汽车了,”她对他说,“我进来找你,你不介意吧?我想看看你履行公务时的样子。”

她亲昵愉快地看了他好半天,笑笑,然后朝厄秀拉转过身来,厄秀拉和她的学生们一直在看着这对情人间的一幕。“你好,布朗温小姐。”赫麦妮同厄秀拉打招呼,那声音低沉、奇妙,像在唱歌,又像在打趣,“我进来,你不介意吧?”

她那双灰色、几乎充满讽刺意味的眼睛一直看着厄秀拉,似乎要把她看透。“哦,不介意的。”厄秀拉说。“真的吗?”赫麦妮追问,态度镇定,毫不掩饰自己的霸道专横。“哦,不介意,我很高兴。”厄秀拉笑道,既激动又惊恐,因为赫麦妮似乎在逼近她,那样子似乎跟她很亲昵,其实她怎么能亲近厄秀拉呢?

赫麦妮需要的正是这样的回答。她转身满意地对伯金说:“你做什么呢?”那声音漫不经心的。“摆弄杨花。”他回答。“真的!”她说,“那你都学到了什么?”她一直用一种嘲弄、玩笑的口吻说话,似乎这一切都是一场游戏。她受了伯金的影响,捡起一枝杨花。

她身穿一件宽大的绿色大衣,大衣上透着凸出的图案,显得她在教室里有点怪模怪样的。大衣高领和大衣的衬里都是用黑色皮毛做的,里面着一件香草色的上衣,边儿上镶着皮毛,很合适的皮帽子上拼着暗绿和暗黄色的图案。她高大,模样很怪,就像从什么稀奇古怪的图画上走下来的人一样。“你认识这红色的小椭圆花吗?它可以结坚果呢。你注意过它们吗?”他问赫麦妮,说着他走近她,指点着她手中的枝子。“没有,”她回答,“是什么?”“这些是产籽的小花,这长长的杨花只产花粉,给它们授粉。”“是吗?是吗!”赫麦妮重复着,看得很仔细。“坚果就从这些红红的小东西里长出来,当然它们要先从那长长的垂悬物那里授粉。”“小小的红色火焰,红色火焰。”赫麦妮自言自语着。好半天,她只是盯着那长出红花的小花蕾看来看去。“多么好看啊,我觉得它们太美了。”她凑近伯金,细长、苍白的手指指点着红红的花丝说。“你以前注意过吗?”他问。“没有,从来没有。”她答道。“以后总能看到这些了。”他说。“对,我会注意的,”她重复他的话说,“谢谢你给我看了这么多,它们太美了,小小的红火苗儿——”

她对此那么入迷,几乎有些发狂,这可有点不正常,让厄秀拉和伯金都感到迷惑不知所措。这些红雌蕊竟对赫麦妮有某种奇妙的吸引力,几乎令她产生了神秘的激情。

这一课上完了,教科书放到一边不用了,学生们终于放学了。但赫麦妮仍然坐在桌前,双肘支在桌上,两手托着下颚,苍白的长脸向上仰着,不知在看什么。伯金走到窗前,从灯光明亮的屋里朝外观望,外面灰蒙蒙的,细雨已悄然落下。厄秀拉把她的东西都归置到柜子里去。

赫麦妮终于站起身走近厄秀拉问道:“你妹妹回家来了?”“回来了。”厄秀拉说。“她愿意回贝多弗来吗?”“不愿意。”厄秀拉说。“是啊,我想她受不了这地方。我待在这里就得竭尽全力忍受这个地区的丑陋面目。你愿意来看我吗?和你妹妹一起来布莱德比住几天,好吗?”“那太谢谢您了。”厄秀拉说。“那好,我会给你写信的。”赫麦妮说,“你觉得你妹妹会来吗?她如果能来我会很高兴的。我觉得她挺了不起,她的一些作品真是优秀之作。我有她的一幅木刻,上了色的,刻的是两只水鹡鸰,也许你没见过吧?”“没有。”厄秀拉说。“我觉得那幅作品妙极了,全然是本能的闪光——”“她的木刻很古怪。”厄秀拉说。“十足的美妙,充满了原始激情——”“真奇怪,她为什么总喜欢一些小东西呢?她非刻些小东西,小鸟啦,或者小动物什么的,人们可以捧在手中把玩。她总喜欢透过望远镜的反面观察事物,观察世界,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赫麦妮俯视着厄秀拉,用那种超然、审视的目光久久地盯着她,这目光令厄秀拉激动。“是啊,”赫麦妮终于说,“这真奇怪。那些小东西似乎对她来说更难以捉摸——”“可其实不然,对吗?一只老鼠并不比一头狮子难以捉摸,不是吗?”

赫麦妮再一次俯视着厄秀拉,仍然审视地看着她,似乎她仍然按照自己的思路想着什么,一点也不在意对方在说什么。“我不知道。”她回答。“卢伯特,卢伯特。”她唱歌般地叫他过来,他就默默地靠近了她。“小东西比大东西更微妙吗?”她问道,喉咙里憋着一声奇特的笑,似乎她不是在提问而是在逗他。“不知道。”他说。“我讨厌微妙不可捉摸的东西。”厄秀拉说。

赫麦妮缓缓地审视着她,问:“是吗?”“我总认为小东西表现出的是软弱。”厄秀拉有点不高兴地说,似乎她的尊严受到了威胁。

赫麦妮对此没有注意。突然她的面部皱了起来,眉头紧锁着,似乎她想着什么,竭力要表达自己。“卢伯特,你真的以为,”她当厄秀拉不在旁边一般,问道,“你真的以为唤醒了孩子们的思想是件值得的事吗?”

伯金脸上闪过一道阴影,他生气了。他两腮深陷,脸色苍白,几乎没有人样了。这个女人用她那严肃、扰乱人心的问题折磨他,说到了他的痛处。“他们不是被唤醒的,他们自然会有思想的,不管愿意不愿意。”“可是,你以为加快或刺激他们的思想发展会更好吗?让他们不知道榛子为何物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要把榛子弄成一点点的,把知识分割成一点点的?让他们识其全貌不是更好?”“你想不想知道,这些小红花是要授粉的呢?”他严厉地问。他的语调蛮横、尖刻、残酷。

赫麦妮的脸仍然仰着,表情茫然。伯金则在生闷气。“我不懂,”她语气缓和地说,“我是不懂。”“可知识对你来说就是一切,是你的全部生命。”他愤愤地脱口而出。她缓缓地审视他。“是吗?”她说。“知识,是全部的你,你的生命——你只有这个,知识,”他叫道,“只有一棵树,你的口中只有一颗果子。”

她又沉默了一会儿。“是吗?”她终于无动于衷地说。然后她又怪声怪气地问:“什么果子,卢伯特?”

那永恒的苹果。他气愤地答道,连自己都仇恨这个比喻。“是的。”她说道,看上去很疲惫。沉默片刻,她竭尽全力振作精神,又恢复了那漫不经心歌唱般的语调。“别考虑我,卢伯特。你是否认为孩子们有了这些知识会变得更好、更富有、更幸福?你真是这么想的吗?是不是最好让他们不受影响,顺其自然?让他们仍然是动物,简单的动物,粗犷、凶暴。怎么样都可以,就是不能因为有自我意识而无法顺其自然。”

大家以为她说完了,可她喉咙奇怪地咕哝一下,又说了起来:“让他们怎么着都行,就是不要长大了灵魂残废,感情上残废,最后自食其果,无法——”赫麦妮像一个神情恍惚的人一样握紧了拳头——“无法顺其自然地行事,总是谋划什么,总是选择来选择去却一事无成。”

大家又以为她的话说完了。可就在伯金要回答她时,她又狂热地说:“总是无法自行其是,总那么清醒,自我意识过强,时时注意自己,难道没有比这更好的吗?最好是动物,一点头脑都没有的动物,也比这强,这样太不值了。”“难道你认为是知识使得我们失去了生气,让我们有了自我意识?”伯金气恼地问。

她睁大眼睛打量着他说:“是的。”她停顿一下,茫然地看着他。然后她用手指抹了一下眉毛,显得有点疲惫。这个动作令他反感极了。“头脑这东西,”她说,“就是死亡。”她渐渐抬起眼皮看着他说,“难道头脑,”她浑身抽搐一下,“不是我们的末日吗?难道它不是毁灭了我们的自然冲动,毁灭了我们全部的本能吗?难道今日的年轻人不是在长大以后连活的机会都没有就死了吗?”“但那不是因为他们太有头脑,而是因为太没有头脑了。”他粗暴地说。“你敢肯定吗?”她叫道,“我觉得恰恰相反。他们的意识太强了,一直到死都受着沉重的意识的重压。”“受着有限的、虚假的思想的禁锢。”他叫着。

赫麦妮对他的话一点也不注意,仍旧狂热地发问:“当我们有了知识时,我们就牺牲了一切,就只剩下知识了,不是吗?”她可怜巴巴地问道,“如果我懂得了这花是怎么回事,难道我不是失去了花朵,只剩下了那么点知识?难道我们不是在用实体换来影子,难道我们不是为了这点僵死的知识而失去了生命?可这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一切知识对我意味着什么?什么也不是。”“你只是说说而已罢了,”伯金说,“可知识对你来说意味着一切。甚至你的人同野兽论,也不过是你头脑里的东西。你并不想成为野兽,你只是想观察你的动物功能,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刺激。可这都是次要的,比最墨守成规的唯理智论更没落。你爱激情,爱野兽的本能,这不过是唯理智论最坏的表现形式,难道不是吗?激情和本能,你苦苦地思念这些,可只是在你的头脑中,在你的意识中。这些都发生在你的头脑中,发生在那个脑壳里。只是你无法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罢了:你要的是让谎言来等同真实。”

对伯金的攻击赫麦妮还以冷酷刻毒的表情。厄秀拉站在那儿,一脸的惊诧与羞赧。他们相互这样反目,把厄秀拉吓坏了。“这全是夏洛特夫人那一套。”他用令人难以捉摸的口吻说。他似乎是在冲着一片空荡荡的空间说着指责她的话。“你有了那面镜子,那是你顽固的意志,是你一成不变的领悟能力,你缜密的意识世界,除此以外再没别的了。在这面镜子里你一定获得了一切。可是现在你清醒了,你要返璞归真了,想成为野蛮人,不要知识了。你要的是一种纯粹感觉与‘激情’的生活。”

他用带引号的“激情”来讽刺她。她气得浑身直打战,无言以对,那副样子很像阿波罗神庙里宣示阿波罗神谕的女祭司。“可你的所谓激情是骗人的,”他激烈地继续说,“压根儿不是什么激情,而是你霸道的意志。你要抓住什么东西,为的是控制它们。为什么?因为你没有一具真正的躯体,一具黑暗、富有肉感的生命之躯。你没有肉欲,有的只是你的意志,理性的傲慢和权力欲、知识欲。”

他又恨又蔑视地看着她,同时因为她痛苦自己也感到痛苦。他感到羞耻,因为他知道他折磨了她。他真想跪下恳求她的宽恕,可他又无法平息心中的怒火。他忘却了她的存在,自顾让自己发出充满激情的声音。“顺其自然!”他叫道,“你还顺其自然!你比谁都老谋深算!你顺的是你的老谋深算,这才是你,你要用你的意志去控制一切,你要的是老谋深算与主观意志。你那可恶的小脑壳里装的全是这些,应该像砸坚果一样把它砸碎,因为不砸碎它你仍然会是这样,就像包着壳的昆虫一样。如果有人砸碎了你的脑壳,他就可以让你成为一个自然的、有激情的、有真正肉欲的女人。可你呢,你需要的淫——从镜子中观看你自己,观看你赤裸裸的动物行为,把这完全理性化。”

这话很伤人,似乎他说了太多不能令人原谅的话,但厄秀拉关心的是借助伯金的话解决自己的问题。她脸色苍白,很茫然地问:“你真的需要肉欲吗?”

伯金看看她,认真地解释道:“是的,恰恰需要这个,而不是别的。这是一种满足和完善,是你的头脑无法获得的伟大的黑暗知识,是黑暗的非自主生命。它是你自己本身的死亡,可却是另一个自我的复活。”“可这是怎样的呢?你怎么能够让知识不存在于头脑中呢?”她无法解释他的话。“在血液中,”他回答,“意识和已知世界沉入黑暗中,什么都没了,非有一场洪水不可。然后你发现自己是一具可以感知的黑暗躯体,变成了一个魔鬼——”“可我为什么要变成一个魔鬼呢?”她问。“女人号叫着寻找她的魔鬼情人,”他说道,“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赫麦妮似乎从死亡中醒来了。“他是一个可怕的撒旦主义者,不是吗?”她拉长声音对厄秀拉说,那奇怪的共鸣声在结尾处又变成嘲弄的尖笑。这两个女人在嘲笑他,笑他一无是处。赫麦妮那得意的女人的尖笑在嘲弄他,似乎他是个阉人。“我不是,”他说,“你才是真正的魔鬼,你不允许生命存在。”

赫麦妮缓缓地审视了他好久,那目光恶毒、傲慢。“你什么都懂,不是吗?”她语调缓慢、冷漠,透着狡猾的嘲弄味儿。“够了。”他说,他的面庞钢铁般生硬。赫麦妮立时感到一阵可怕的失落,同时又感到释然。她转身亲昵地敦促厄秀拉说:“你肯定你们会来布莱德比吗?”“是的,我很乐意去。”厄秀拉说。

赫麦妮满意地看看她,心不在焉地想起什么来,似乎丢了魂一样。“我太高兴了,”她说着振作起了精神,“两周后的什么时候来,行吗?我就把信写到这里来,写到学校,行吗?好吧。你肯定会来吗?好。我太高兴了。再见!再见!”

赫麦妮对厄秀拉伸出手来凝视着她。她知道厄秀拉是她的直接情敌,这让她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现在她要告辞了。与别人告别,把别人留在原地总让她感到有力量,感到占了便宜。再说,她要带走这个男人,尽管是怀着仇恨。

伯金站在一旁,失神地一动不动。可当他告别时,他又开始讲起来:

在这个世界上,实际的肉欲与我们命中注定的罪恶的放荡意淫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晚上,我们总要扭开电灯在灯光下观看我们自己,于是我们把这东西都注入头脑里了,真的。你要想知道肉欲的真实,你就先要沉迷,坠入无知中,放弃你的意志。你必须这样。你要生,首先要学会死。“可我们太自傲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太自傲,而不是自豪。我们没一点自豪感,我们傲气十足,自造假象欺骗自己。我们宁可死也不放弃自己那一丁点自以为是、固步自封的自我意志。”

屋里一片安宁。两个女人满心的敌意和不满。而他却好像在什么大会上做讲演。赫麦妮几乎连听都不听,自顾耸耸肩表示厌恶。

厄秀拉似乎在偷偷看着他,并不真的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他身上有一种巨大的魅力——这个瘦削、苍白的人体内蕴涵着某种奇特的丰满,他的话像另外一个人的声音在传达着对他的认识。他眉毛和下巴的曲线漂亮、优雅,展示着生命本身强有力的美。她说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但她感到一种满足与畅快。“可是,尽管我们有十足的肉欲,但我们没有这样做,不是吗?”她转身问他,绿眼睛里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她在笑,像对他挑战一样。于是,他的眼睛与眉毛立时洋溢起神奇、毫无拘束、令人心动的迷人笑意来,但他的嘴唇丝毫没有动一动。“不,我们没有,”他说,“我们过于自以为是了。”“肯定地说,这并不是自傲的问题。”她叫了起来。“是的,不会是别的。”

她简直迷惑了。“你不认为人们都为自己的肉欲力量感到骄傲吗?”她问。“这说明他们没有肉欲,只有感知,这是另一个问题。人们总意识到自己,又那么自傲,并不是要释放自己,让自己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来自另一个中心,他们——”“你要用茶点了吧,嗯?”赫麦妮转身优雅、和蔼地对厄秀拉说。“你工作一整天了呀——”

伯金的话戛然而止。厄秀拉感到一股怒火涌上心头,她感到懊恼。伯金绷起脸道别,似乎他不再注意她了。

他们走了,厄秀拉盯着门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她关掉了电灯,又一次坐在椅子上失魂落魄起来。随之她哭了,伤心地啜泣着,很伤心,可是喜是悲,她弄不清。

第四章 跳水人

一个星期过去了。星期六这天下起了细细的毛毛雨,时下时停。潇潇雨歇之际,戈珍和厄秀拉出来散步,朝威利湖走去。天色空蒙,鸟儿在新枝上鸣啭,大地上万物竞相勃发。姐妹两人在清晨柔和、细腻的雨雾中兴致勃勃地疾行。路边黑刺李绽开了湿漉漉的白花瓣,那小小的棕色果子在一团团烟儿似的白花中若隐若现。灰蒙蒙的天空中,紫色的树枝黑黝黝得发亮,高大的篱笆墙阴影在闪动,忽闪忽闪的,像是活了一般。早晨,万象更新。

姐妹俩来到威利湖畔,但见湖面一片朦胧,幻影般地向着湿漉漉空蒙蒙的树林和草坪伸延开去。道路下方的溪谷中传来微弱的躁动声,鸟儿对唱着,湖水神秘地汩汩淌了出来。

两位姑娘飘然而至。前面,离大路不远处湖的角落里,一棵胡桃树掩映着一座爬满苔藓的停船房,还有一座小小的浮码头,码头上停泊着一条船,像影子一样在绿色朽柱下的湖水上荡漾着。夏天就要到来了,到处都笼罩着阴影。

突然,从停船房里闪出一个白色的身影,疾速飞掠过旧浮码头。随着一道白色的弧光在空中划过,水面上飞溅起一团浪花,接着舒缓的涟漪中钻出一个游泳者。他置身的是另一个水淋淋、遥远的世界。他竟钻入了这纯洁透明的天然水域。

戈珍站在石墙边看着。“我真羡慕他呀。”她声音低沉、满怀渴望地说。“嚯!”厄秀拉颤抖着说,“好冷!”“是啊,可在湖里游泳是多么棒啊,真好!”

姐妹俩站着,看着泳者游向浩渺的空蒙水面,他动作很小地朝远处游着,渐渐与水雾和朦胧的树林融为一体。“你不希望这是你自己吗?”戈珍看着厄秀拉问。“我希望这样,”厄秀拉说,“不过我不敢肯定,这水太凉了。”“是啊。”戈珍勉强地说。她仍然入迷地看着那人在湖心里游动。他游了一程后就翻过身来仰泳,眼睛却看着墙下的两个姑娘。她们可以看到微波中闪现出他红润的面庞,可以感到他在看她们。“是杰拉德·克里奇。”厄秀拉说。“我知道。”戈珍说。

她伫立着,凝视他的脸在水上起伏,盯着他稳健地游着。他边游边看她们,他为自己深深地感到自豪,他处在优越的位置上,自己拥有一个世界。他我行我素,丝毫不受他人的影响。他喜爱自己那强有力的击水动作,喜爱冰冷的水猛烈撞击他的四肢将他浮起,他可以看到湖边上的姑娘们在看他,这真让他高兴。于是他在水中举起手臂向她们打招呼。“他在挥动胳膊呢。”厄秀拉说。“是啊。”戈珍回答道。

她们仍然看着他。他又一次挥舞着手臂,表示看到了她们,那动作很怪。“很像一个尼伯龙根家的人。”厄秀拉笑道。可戈珍什么也没说,仍然默立着俯视水面。

杰拉德突然一个翻身,用侧泳的姿势快速划走。他现在孤身一人独处湖心,拥有这里的一切。在新的环境中,他兴高采烈,可以无拘无束,他喜欢这种孤独。他幸福地舒展双腿,舒展全身,没有任何束缚,也不同任何东西发生联系,在这个水的世界中只有他自己。

戈珍太羡慕他了,就是他拥有那纯粹的孤独与流水的那一刻都让她那样渴望,她太渴望得到那一刻了。为此她感到似乎自己站在公路上是个废物。“天啊,当个男人多好啊!”她叫道。“什么?”厄秀拉惊叫道。“自由,自在,灵动!”戈珍脸色出奇红润,光彩照人地叫着,“你是一个男人,想做什么就可以做,没有女人那许许多多的障碍。”

厄秀拉弄不清戈珍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怎么会这样突如其来地大叫。她不明白。“那你想做什么呢?”她问道。“什么也不做,”戈珍立即叫着驳斥她,“只是假设而已。假设我要在这水中游泳吧,可这不可能,我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等事,我就不能脱掉衣服跳进水中去。可这是多么不合理啊,简直是活得不痛快嘛!”

戈珍的脸涨得通红,她太生气了,这让厄秀拉不知所措。

姐妹两人继续在路上走着。她们这时刚好穿过肖特兰兹下方的林子。抬头看去,但见一长溜矮矮的房屋在湿漉漉的清晨中朦胧而迷人,更有棵棵雪松掩映着一扇扇窗口。戈珍似乎认真地琢磨着这幅图景。“你不觉得它迷人吗,厄秀拉?”戈珍问。“太迷人了,”厄秀拉说,“淡泊而迷人。”“它是有一定风格的,属于某个时期。”“哪个时期?”“肯定是十八世纪,多萝西·华兹华斯和简·奥斯汀那个时代,你说呢?”

厄秀拉笑了。“难道不是吗?”戈珍又问。“也许是吧,不过我觉得克里奇家的人跟那个时期不般配。我知道,杰拉德正建一座私人发电厂,为室内供电,他还着手进行最时髦的改进呢。”

戈珍立即振作精神,说:“那当然,这是不可避免的嘛。”“对呀!”厄秀拉笑道,“他一下子就做了几代人的事。为这个,人们都恨他。他强抓住别人的领子拖着人家走。等到他把可能改进的都改进了,再也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时候,他就会立即死去。当然,他很有干劲儿。”“当然有干劲儿了。”戈珍说,“说实在的,我还没见过像他这么大显身手的人。不幸的是,他这么大的干劲儿用在什么上头,后果是什么?”“我知道,”厄秀拉说,“就是折腾最新式的机器呗!”“太对了!”戈珍说。“知道他枪杀了他的弟弟的事吗?”厄秀拉问。“杀死他弟弟?”戈珍大叫着皱起了眉头,似乎她不同意这么说。“你还不知道哇?嗨!我还以为你知道了呢。他和弟弟一起玩一支枪。他让弟弟低头看着装了子弹的枪筒,他开了枪,子弹穿透了他弟弟的头,这太可怕了!”“多么可怕!”戈珍叫道,“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对,是他们很小的时候。”厄秀拉说,“我觉得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怕的事。”“他肯定不知道枪里上着子弹,对吗?”“对,那是一支在马厩里藏了好多年的老枪了。没人知道它还会响,更没人知道它里面还上着子弹。可出这样的事,真是吓死人啊。”“活吓死人!”戈珍叫道,“同样可怕的是孩提时代出了这样的事,一生都要负疚,想想都害怕。想想这事,两个男孩子一起玩得好好的,不知为什么,这场祸从天而降。厄秀拉,这太可怕了!我受不了。要是谋杀还可以理解,因为那是有意的。可这种事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或许真是有意的,它藏在潜意识中。”厄秀拉说,“这种漫不经心的杀戮中隐藏着一种原始的杀人欲,你说呢?”“杀人欲!”戈珍口气冷漠生硬地说,“我认为这连杀人游戏都不算。我猜可能是这么回事,一个孩子说:‘你看着枪口,我拉一下扳机,看看有什么情况。’我觉得这纯粹是偶然事故。”“不,”厄秀拉说,“我是不会扣动扳机的,更别说在别人低头看着枪口时扣动扳机了。人的本能让人不这样做,不会的。”

戈珍沉默了,但心里十分不服气。“那当然,”她冷冷地说,“如果是个女人,是个成年女人,她的本能会阻止她这样做。可两个一起玩的男孩子弄不好就会这样。”

她既冷酷又生气。“不会的。”厄秀拉坚持说。就在这时,她们听到几码开外有个女人在大叫:“哎呀,该死的东西!”

她们走上前去,发现劳拉·克里奇和赫麦妮·罗迪斯在篱笆墙里侧的农田里,劳拉·克里奇使劲弄着门要出来。厄秀拉忙上前帮她打开门。“谢谢您,”劳拉说着抬起头,脸红得像个悍妇,不解地说,“铰链掉了。”“是的,”厄秀拉说,“这门也太沉了。”“真奇怪!”劳拉大叫着。“您好啊,”赫麦妮一开口便歌唱般地说,“天儿很好。你们来散步吗?好。这青枝绿叶美吗?太美了,太美了。早晨好——早晨好,你们会来看我吗?谢谢了,下星期,好,再见——再——见。”

戈珍和厄秀拉站着,见她缓缓地点头,缓缓地挥手告别。她故作微笑,浓密的头发滑到了眉际,看上去高大、奇怪、令人胆寒。然后姐妹俩走开了,似乎低人三分,让人家打发走了一样。四个女人就这样分别了。

她们走到比较远的地方时,厄秀拉红着脸说:“我觉得她太没礼貌了。”“谁?赫麦妮·罗迪斯?”戈珍问,“为什么?”“她待人的态度,没礼貌!”“怎么了,厄秀拉,她哪点没礼貌了?”戈珍有点冷漠地问。“她的全部举止,哼,她想欺侮人,没礼貌。她就是欺侮人,这个无礼的女人。‘你们会来看我’,好像我们会趴在地上抢这份恩赐似的。”“我不明白,厄秀拉,你这是生的什么气,”戈珍有点恼火地说,“那些女人才无礼——那些脱离了贵族阶层的女人。”“可是这太没意思,庸俗了。”厄秀拉叫道。“我没看出来呀。如果我发现了这一点,就当没她这个人,我才不允许她对我无礼呢。”“你认为她喜欢你吗?”厄秀拉问。“哦,不,我才不这么认为呢。”“那她为什么请你去布莱德比做客?”

戈珍微微耸耸肩膀。“反正她明白我们不是普通人,”戈珍说,“不管她怎样,她并不傻。我宁可同一个我痛恨的人在一起,也不同那些墨守成规的普通女人在一起。赫麦妮·罗迪斯在某些方面是敢于冒险的。”

厄秀拉回味了一会儿这句话。“我怀疑这一点,”她回答,“她什么险也没冒。她明白请我们这些教员去做客并不冒什么险,这点倒值得我们敬佩。”“太对了!”戈珍说,“想想吧,好多女人都不敢这样做呢。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她的特权,这就不错。我想,真的,如果我们处在她的位置上,我们也该这样做。”“才不呢,”厄秀拉说,“不,那会烦死我。我才不花时间做她这种游戏呢。那太失身份了。”

这姐妹俩像一把剪刀,谁从她们中间穿过都会被剪断;或者又像一把刀和一块磨刀石相互摩擦。“当然,”厄秀拉突然叫道,“我们去看她那是她的福分。你十全十美的漂亮,比她漂亮一千倍,她过去和现在都无法跟你比。我还觉得你的衣着比她美一千倍。她从来没有像一朵花似的鲜艳、自然,总是那么老气横秋、老谋深算。而我们比大多数人都聪明。”“一点不错!”戈珍说。“这一点应该得到承认才是。”厄秀拉说。“当然应该,”戈珍说,“不过,真正的美应该是绝对的平凡,是完美的平淡,就像街上的行人,那样你才是人类的杰作,当然不是实际上的行人,应该是艺术创造出来的行人——”“太没劲了!”厄秀拉叫道。“当然啦,厄秀拉,是太没劲了。你无法超脱尘世,十足的朴实才是艺术创造出来的平凡。”“打扮自己打扮不好可太没意思了。”厄秀拉笑道。“太没意思了呗!”戈珍说,“真的,厄秀拉,这太没意思了,就这么回事。一个人希望自己能口若悬河,便学着高乃依那样夸夸其谈。”

戈珍妙语连珠地说着,脸红了,心儿激动起来。“而且高视阔步,”厄秀拉说,“人们总希望像鹅群中的白天鹅一样高视阔步。”“没错,”戈珍叫道,“鹅群中的白天鹅。”“他们都忙着当丑小鸭,”厄秀拉嘲笑说,“可我就不觉得自己是一只丑陋、可怜的小鸭子。我情不自禁地以为自己是鹅群中的白天鹅。人们让我这样看自己。我才不管他们怎么看我呢,爱怎么看就怎么看。”

戈珍抬头看看厄秀拉,心里有点奇怪,说不出的妒忌与反感。“当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理睬他们,就这样。”她说。

姐妹俩又回家了,回去读书、谈天、做点活,一直到星期一又开始上课。厄秀拉常常弄不清除了学校一周中的始与终及假期的始与终以外,她还等待别的什么。这竟是全部的生活!有时,她似乎感到她的生活不过就是如此这般地度过,就觉得可怕极了。但她并没有真的认命。她的精神生活很活跃,她的生命就像一棵幼芽,缓缓发育着但还未钻出地面。

第五章 在火车上

一天,伯金奉召去伦敦。他并不怎么常在家。他在诺丁汉有住所,因为他的工作主要是在诺丁汉开展。但他常去伦敦或牛津。他的流动性很大,生活似乎不稳定,没有任何固定的节奏,说不上有什么实在的意义。

在火车站月台上,他看到杰拉德·克里奇正在读报纸,很明显他是在等火车。伯金站在远处的人群中,他的本性决定了他不会率先接近别人。

杰拉德时不时地抬起头四下张望,这是他的习惯。尽管他在认真地看报,但他必须监视四周。似乎他头脑中流动着两股意识。他一边思考着从报上看到的东西,冥思苦想着,一边盯着周围的生活,什么也逃不出他的眼睛。伯金远远地看着他,对他一心二用很生气。伯金还注意到,尽管杰拉德的社交举止异常温和,他似乎总在防着别人。

杰拉德看到了他,脸上露出悦色,走过来向他伸出手,这让伯金为之一振。“你好,卢伯特,去哪儿呀?”“伦敦。我猜你也去伦敦吧?”“是的——”

杰拉德好奇地扫视一下伯金的脸。“如果你愿意,咱们就伴吧?”他说。“你不是常常要坐头等车厢吗?”伯金问。“那是因为我无忍受人群的拥挤,”杰拉德说,“不过三等也行。车上有一节餐车,咱们可以去那儿喝茶。”

再没什么可说的了,两个人只好都把目光投向车站上的挂钟。“报纸上说什么?”伯金问。

杰拉德迅速扫了伯金一眼,说:“瞧报上登的多么有趣儿吧,有两位领袖人物——”他递过手中的《每日电讯报》说,“全是报纸上日常的行话——”他低头看着那个专栏说,“瞧这篇小小的,我不知道你管这叫什么,几乎算杂文吧,和这两个领袖人物一齐登了出来,说非得有一个人崛起,他会赋予事物新的价值,告诉我们新的真理,让我们对生活有新的态度,否则不出几年,我们就会消亡,国家就会毁灭——”“我觉得那也有点报纸腔。”伯金说。“听起来这人说得挺诚恳的。”杰拉德说。“给我看看。”伯金说着伸手要报纸。

火车来了,他们两人上了餐车,找了一个靠窗口的桌子,相对坐下来。伯金浏览了一下报纸,然后抬头看看杰拉德,杰拉德正等他说话。“我相信这人说的真是这意思。”他说。“你认为他的话可靠吗?你认为我们真需要一部新的福音书吗?”杰拉德问。

伯金耸了耸肩膀,说:“我认为那些标榜新宗教的人最难接受新事物。他们是要标新立异。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审视我们的生活,我们是自作自受、自暴自弃,可要让我们绝对地打碎自身的旧偶像我们是不会干的。在新的没有出现之前无论如何先要摆脱旧的,甚至旧的自我。”

杰拉德凝视着伯金。“你认为我们应该毁掉这种生活,立即开始飞腾吗?”他问。“这种生活。对,我要这样做。我们必须彻底摧毁它,或者令它从内部枯萎,就像在一张紧绷绷的皮里一样。它已经无法膨胀了。”

杰拉德的目光中透着一丝奇怪的笑意,他很开心,人显得平静而古怪。“那你觉得会怎么开始?我想你的意思是改良整个社会制度?”他说。

伯金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对这种谈话也感到不耐烦了。“我压根儿没什么建议,”他回答,“我们真想要变好的话,就要打碎旧的。不打碎旧的,任何建议都是妄自尊大的人耍的无聊把戏。”

杰拉德眼中的微笑开始消失了,他冷冷地看着伯金说:“你真把事情看得那么糟吗?”“一团糟。”

杰拉德眼中又浮上了笑意。“在哪方面?”“各个方面,”伯金说,“我们是一些意气消沉的骗子。我们的观念之一就是自欺欺人。我们理想中的世界是完美的,廉洁、正直、充实。于是我们不惜把地球搞得很肮脏,生活成了一种劳动污染,就像昆虫在污泥浊水中穿行一样。这样,你的矿工家的客厅里才能有钢琴,你现代化的住宅里才会有男仆和汽车,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才会有里兹饭店或帝国歌舞杂耍剧场,才会有加比·戴斯里斯这样的舞蹈家和歌唱家或《星期日》这样的大报社。这让人多么丧气呀。”

这通激烈的言辞让杰拉德好久才醒过闷来。“你认为我们生活没有房屋行吗?要重返自然吗?”他问。“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让人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他们能有一番别的什么作为,世界就是另一种样子了。”

杰拉德思忖着。他并不想得罪伯金。“难道你不认为矿工家的钢琴象征着某种非常真实的东西吗?它象征着矿工渴望高层次的生活。”“高层次!”伯金叫道,“是的,高层次。令人吃惊的高级,壮观啊。有了这个,他就可在周围的矿工眼里变得高人一等了。他是通过自己反射在邻人中的影子才认识自己,如同布罗肯峰上迷雾中的幽灵一样。他有钢琴支撑着自己,高人一头,因此得到了满足。他就是为了那种布罗肯幽灵活着,活在人们的看法中。你也是这样。一旦你对人类变得举足轻重了,你就觉得自己也变得举足轻重了。为此你在矿上工作很卖力。如果你一天生产的煤可以做五千份饭菜,你的身价就比你做自己的一份饭菜提高了五千倍。”“我想是这样的。”杰拉德笑道。“你不明白吗?”伯金说,“帮助我的邻居吃喝倒不如我自己吃喝。‘我吃,你吃,他吃,我们吃,你们吃,他们吃’,还有什么?人们为什么要将这个动词变位呢?第一人称单数对我来说就够了。”“人应该把物质的东西摆在首位。”杰拉德说,但伯金对他的话没在意。“我必须为什么活着,我们不是牛,吃草就可以满足。”杰拉德说。“告诉我,”伯金说,“你为什么活着?”

杰拉德露出一脸的困惑表情。“我为什么活着?”他重复道,“我想我活着是为了工作,为了生产些什么,因为我是个有目的的人。除此之外,我活着是因为我是个活人。”“那什么是你的工作呢?你的工作就是每天从地下多挖出几千吨煤来。等我们有了足够的煤,有了豪华的家具和钢琴,吃饱了炖兔肉,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又听年轻女人弹钢琴,然后怎么样?当你在物质上有了真正良好的开端后,你还准备做什么?”

杰拉德对伯金的话和冷嘲热讽报以嘲笑。不过他也在思索。“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他回答,“还有很多人仍然没有兔肉吃,没有东西烧火来炖兔肉。”“你的意思是说,你挖煤,我就该去捉兔子?”伯金嘲笑着说。“有那么点意思。”杰拉德说。

伯金眯起眼来看着杰拉德。他看得出,杰拉德虽然脾气好,但人很阴冷,他甚至从他那夸夸其谈的道德论中看出了某种奇怪、恶毒的东西在闪动。“杰拉德,”他说,“我有点恨你。”“我知道,”杰拉德说,“可为什么呢?”

伯金费解地地思忖了一会儿说:“我倒想知道,你是否知道你也恨我。”他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你是否有意与我作对——莫名其妙地恨我?有时我恨透了你。”

杰拉德吃了一惊,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他简直瞠目结舌了。“我或许有时恨过你,”他说,“但我没意识到——从来没有切肤的感觉,就这么回事。”“那更不好。”伯金说。

杰拉德奇怪地看着他,他弄不明白伯金的意思。“那更坏,是吗?”他重复道。

火车在继续前行,两个人都沉默了。伯金的脸上挂着一副恼怒的紧张表情,眉头皱得紧紧的。杰拉德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揣度着,弄不清伯金的心思。

突然伯金眼神直勾勾、有力地看着杰拉德的眼睛,问:“你认为什么是你生活的目标和目的呢?”

杰拉德又一次感到惊诧,他弄不明白这位朋友的意思。他是否在开玩笑?“我一时可说不清。”他有点自嘲地说。“你认为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吗?”伯金直截了当、极其严肃地问道。“你说的是我自己的生活吗?”杰拉德问。“是的。”

杰拉德果真困惑了。“我说不清,”杰拉德说,“现在我的生活还没定型。”“那么,至今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哦,发现些什么,取得经验,干成一些事。”

伯金皱起眉头,脸皱得像一块棱角分明的钢模。“我发现,”他说,“一个人需要某种真正、单纯的行动——爱就是如此。可我并不真爱哪个人——至少现在没有。”“难道你就没有真正爱过什么人?”杰拉德问。“有,也没有。”伯金说。“还没最后定下来?”杰拉德问。“最后,最后?没有。”伯金说。“我也一样。”杰拉德说。“那么你想吗?”伯金问。

杰拉德目光闪烁,嘲弄的目光久久地与伯金的目光对视着,说:“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我要去爱。”伯金说。“真的?”“是的。我需要这爱有个着落。”“爱有着落。”杰拉德重复道。

良久,他又问:“只一个女人吗?”傍晚的光线在田野上洒下一路金黄,映着伯金紧张、茫然而坚定的面庞。杰拉德仍然摸不透伯金的心思。“是的,一个女人。”伯金说。

可杰拉德却以为伯金这不是自信,不过是固执罢了。“我不相信,一个女人,只一个女人就能构成我的生活内容。”杰拉德说。“难道你和一个女人之间的爱不是你生活的核心问题吗?”伯金说。

杰拉德眯起眼睛看着伯金,有点怪模怪样、阴险地笑道:“我从来没那种感觉。”“没有吗?那么你生活的中心点是什么?”“我不知道,我正想有个人告诉我呢。就我目前来说,我的生活还根本没有中心点,只是被社会的结构人为地撮合着不破裂就行了。”

伯金思索着,觉得自己似乎要打碎点什么。“我知道,”他说,“它恰恰没有中心点。旧意识像指甲一样死了——丝毫不留。对我来说,似乎只剩下与一个女人完美地结合了,这是一种最终的婚姻。除此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意思。”“你是否说,如果没有这个女人就没有一切了呢?”杰拉德问。“太对了,反正也没有上帝。”“那我们就没出路了。”杰拉德说着扭过脸去看着车窗外,金色的田野飞驰而过。

伯金不得不承认杰拉德的脸既漂亮又英俊,但他强作漠然不去看。“你认为这对我们是艰难的磨炼吗?”伯金问。“是的,如果我们非要从一个女人那里讨生活,仅仅从一个女人那里,这对我们是个磨难。”杰拉德说,“我不相信我会那样生活。”

伯金几乎愤愤地看着杰拉德说:“你天生就什么都不信。”“我只相信我所感受到的。”杰拉德说。说着他那双目光锐利、颇有男子气的蓝眼睛嘲弄地看了看伯金。伯金的眼睛里此时正燃着怒火,但不一会儿,这目光又变得迷茫、疑虑,然后漾起了温和、热情的笑意。“这太让我苦恼了,杰拉德。”伯金皱皱眉头说。“我看得出。”杰拉德说着嘴角上闪过一丝男子气十足的漂亮微笑。杰拉德身不由己地被伯金控制着。他想接近他,想受到他的影响。伯金身上有什么地方跟他很相似。但是,除此之外他没注意到太多别的。他感到他杰拉德怀有伯金不知道的、更经得起考验的真理,他感到自己比伯金年长识广。但他喜爱朋友身上那一触即发的热情,喜欢他多才多艺,喜欢他聪明热情的言谈。他欣赏伯金的口才和迅速交流感情的能力,但伯金所谈的真正含义他并没有真正思索过,他觉得自己比他明白多了。

对这一点,伯金心里明白。他知道杰拉德喜欢自己但并不看重自己。这让他对杰拉德很冷酷。火车在前进,伯金看着外面的田野,杰拉德被忘却了,对他来说杰拉德不存在了。

伯金看着田野和夜空,思忖着:“如果人类遭到毁灭,如果我们这个种族像所多玛城一样遭到毁灭,但傍晚仍然这么美丽,田野和森林依旧亮丽,我也会感到满足的,因为造就这美丽夜色的一切还在,并且永远不会消失。总之,人类不过是那未知世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人类消失了,这只能说明这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完成了,完结了。但得到表现的和将被表现的是不会消逝的,它就在这明丽的夜色中。让人类消失吧,由时间来决定。但创造的絮语是不会终止的,它们只会存在于时间之中。人类已不再能体现那未知世界的意义。人类成了一个僵死的字母。会有一种新的载体,以一种新的形式出现。让人类尽快消失吧。”

杰拉德打断他的思绪问:“你在伦敦住哪儿?”

伯金抬起头答道:“住在苏活区。我跟一个人合租了一套公寓,什么时候都可以去住。”“这主意不错,好歹算你自己的地方。”杰拉德说。“是的。不过我并不那么注重这个,我对那些不得不去打交道的人感到厌倦了。”“什么样的人?”“艺术家,音乐家,伦敦那帮放荡不羁的文人们,小里小气、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的艺术家们。不过也有那么几个人挺体面,在某些方面算得上体面人。这些人是彻底的厌世者,或许他们仅仅是摆出与这个世界作对、否定一切的姿态而已,不过他们无论如何算是够消极的。”“他们都是干什么的?画家,音乐家?”“画家、音乐家、作家——一批食客。还有模特,激进的年轻人,他们与传统公开决裂,但又没有特定的归属。他们大多都是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自称独立谋生的女人。”“都很放荡吗?”

伯金看得出杰拉德的好奇心上来了。“可以这么说,但大多数还是严肃的。别看挺骇人听闻,其实都一回事。”

他看看杰拉德,发现他的蓝眼睛中闪烁起一小团好奇的欲望之火。他还发现,他长得太漂亮了。杰拉德很迷人,他似乎血运很旺盛,令人动心。他那蓝色的眼睛里,目光尖锐而冷漠,他身上透着某种美,那是一种忍从的美。“我们倒是可以看看各自的生活,我要在伦敦逗留两三天呢。”杰拉德说。“行,”伯金说,“我可不想去剧院或马戏场,你最好来我的公寓,来看看海里戴那帮人什么样吧。”“谢谢,我会去的。”杰拉德笑道,“今晚你做什么?”“我约海里戴去蓬帕杜尔咖啡馆,那地方不怎么样,可又没有别的地方可聚。”“在哪儿?”杰拉德问。“皮卡迪利广场。”“哦,那儿呀,我可以去吗?”“当然,你会很开心的。”

夜幕降临了,火车已过了贝德福德。伯金望着窗外的原野,心中感到十分失望。每到临近伦敦时,他都会产生这种感觉。他对人类的厌恶,对芸芸众生的厌恶,几乎变成了一块心病。“宁静绚丽的黄昏幽远邈远地微笑——”

他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一样自言自语着。杰拉德细微的感觉被触醒了,他倾着身子笑问:“你说什么呢?”伯金瞟了他一眼,笑着又重复道:“宁静绚丽的黄昏幽远邈远地微笑,牧场上羊儿在打盹——”

杰拉德现在也看着田野。伯金不知为什么现在感到疲劳而沮丧,对杰拉德说:“每当火车驶进伦敦时,我就感到厄运将临。我感到那么绝望,那么失望,似乎这是世界的末日。”“真的!”杰拉德说,“世界的末日让你感到恐惧吗?”

伯金微微耸了一下肩。“我不知道。”他说,“末日将至而尚未到来之时才让人感到恐惧。可是人们给我的感觉太坏了,太坏了。”

杰拉德的眼睛中闪过兴奋的微笑。“是吗?”他审视地看着伯金说。

几分钟后,火车穿行在丑恶的大伦敦市区里了。车厢中的人们都振作起精神准备下车了。最终火车驶进了巨大拱顶笼罩下的火车站,来到伦敦城巨大的阴影中。伯金浑身激灵一下,到站了。

两个人一齐进了一辆出租汽车。“你是否觉得自己成了那些该死的人中的一员了?”伯金问道。他们坐在这小小的疾行着的空间里,看着外面丑陋的大街。“不。”杰拉德笑道。“这是真正的死亡。”伯金说。

第六章 薄荷酒

几小时以后他们又在咖啡馆里见面了。杰拉德推开门走进宽大雅致的正厅,透过弥漫的烟雾可依稀辨认出顾客们的脸和头,这些人影反射在墙上的大镜子里,景象更加幽暗、庞杂,一走进去就像进入了一个朦胧、黯淡、烟雾缭绕、人影绰绰的世界。不过,在这个享乐的气泡里,红色的绒椅倒显得实在。

杰拉德眼神机警,巡视着四周,慢慢地穿过一张张桌子和人群,每过一处人们都抬起头来看他。他似乎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地方,穿入一处闪光的新的去处,来到了一群放荡的人们之间。他感到喜悦、快活。他的目光扫过桌面上方那一张张脸,发现人们的脸上闪着奇特的光彩。然后他看到伯金起身向他打招呼。

伯金的桌旁坐着一位黑发女子,柔软蓬松的头发剪得很短,样式很考究,齐耳短发很像埃及公主。她娇小玲珑,脸色红润,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里透着敌意。她皮肤娇嫩,身材说得上美,神态也迷人。看到她,杰拉德的眼睛立时一亮。

伯金看上去很木然,神不守舍,介绍说这女子是塔林顿小姐。塔林顿小姐勉强地向杰拉德伸出手来,眼睛却阴郁、大胆地盯着他。杰拉德精神焕发地落了座。

侍者上来了。杰拉德瞟了一眼那两人的杯子。伯金喝着一种绿色饮料,塔林顿小姐的小酒杯中只有几滴酒了。“再要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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