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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21: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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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年作家编辑部

出版社: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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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2014年第10期)(电子杂志)

青年作家(2014年第10期)(电子杂志)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青年作家(2014年第10期)作者:青年作家编辑部排版:蕾蕾出版社:青年作家出版时间:2014-10-01本书由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徐则臣:发现人们最真实的处境和内心作 者:李晓晨

八月中旬的一天,我在单位电梯里碰上徐则臣。也巧,那天下午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刚公布了获奖名单,他的短篇小说《如果大雪封门》正在其中。我开玩笑,“你怎么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兴奋?”他回答,“我要怎么兴奋?难道得把你踢出去吗?”这个新科“鲁奖”的玩笑真是不怎么好玩儿,就像他的小说,读完总让人觉得沉沉的。我和他的谈话也基本延续了这种风格,他说得多,对每个问题都有周详的考虑。这让我觉得,他是那种一闲下来就老琢磨事儿的人,活得累,却踏实,持重。徐先生以自己的方式在北京活着,他的底气就是写小说。到最后,我矫情地问他,“现在,你还有什么梦想没?”他张口答,“当然是把小说写好!我都到了这把年纪了,难道还会转行?”天哪,一个出生在1978年的人,已经开始说“到了这把年纪了”。

这个年纪的人到底在想什么?在徐则臣不久前出版的长篇小说《耶路撒冷》里,他开始着手梳理“70后”一代人的轨迹,希望完整地表达出对这代人的看法。这与他之前的写作一以贯之,“在花街”与“在北京”的人来去自如。这些年下来,徐则臣有了很多变化,比如:他对好小说的理解变了,他对北京的看法变了,他对人和世界的某些观点也渐渐不同,最重要的一个——是他当了爸爸,在他看到儿子背着书包上幼儿园的时候,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个小人儿跟你竟然那么像,一下子让你觉得爱的能力完全不够”,也只有在那会儿,他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是有比写小说更重要的事儿。

[《耶路撒冷》:彻底、全面地清理对“70后”一代人的看法]

李晓晨:先说说你的长篇小说《耶路撒冷》吧,它到现在已经获了好几个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这个小说大概写了多久?写的时候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徐则臣:《耶路撒冷》前前后后写了6年,就是卡在了结构上。当时我很想彻底、全面地清理对这一代人的看法,但看法很多,要彻底塞进小说很困难,会使故事不堪重负。生活里不可能有那么多问题,如果硬塞进去就会让小说显得刻意、变形。故事能承载的就让故事去承载,但是,剩下的该怎么办?我后来意识到,可以把小说没法承载的用专栏文章的形式呈现出来,因为这种形式本来就适合去思考。这种结构可能会让读者产生被冒犯的感觉,但作者一定要把读者伺候得舒舒服服吗?难道不能给读者设置一些障碍吗?阅读和写作有时候会构成一种矛盾,读者希望“最好不要太深刻、太难”, 但小说家要在现有的形式和表达上,再往前进一步,提供某种新的东西,而所有新东西都会让人有被冒犯的感觉。

李晓晨:《耶路撒冷》让我觉得你其实是有写出一部史诗的野心的,是这样吗?你想表达的“对70后一代人的看法”是什么?

徐则臣:我没想过写什么史诗,只想把看到的、想到的、听到的表达出来。看了这么多中国式的史诗,我知道史诗的配方应该是什么:家族、时间、背景、人物、命运,如果按照这个相对固定的配方来写,写出史诗的可能其实很大。《耶路撒冷》是写在乡村长大、再回去的那些人,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再回到乡村,内心会有很多纠结。这些人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经历,我想写的,正是往来于乡村和城市之间的这一代人的看法到底是什么。不管在故乡还是城市,在花街还是北京,我更关心的是在最真实的处境里,他们的内心反应。

李晓晨:这部小说在艺术上有没有什么新的探索?进行这种探索的动力是什么?

徐则臣:最大的创新是在对时间的处理上,你看小说的目录会发现,奇数章的结构是对称的,这与我对时间的看法有关。过去人们对世界的看法是历时性的,所有事情总是通过清晰的线性结构来呈现,其中有一连串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的小说可以从早上8点讲到晚上8点,一个人物出场,另一个再出场。现在,我要把所有人物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把人物全部对称地平摊在你面前,世界突然变成共时性的关系。时间飞快,不再是历时的,而是瞬间的,结果同时全在你面前展开,就像一副扑克牌“哗”地摊开来。因为,这就是网络时代,世界呈现出来的本来面貌。

李晓晨: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对小说的看法改变了?或者说“对什么是好小说”的看法改变了?

徐则臣:是这样的吧。很多年前,我一直觉得,好小说应该是形式上回归古典、意蕴上趋于现代。中国人的审美更传统,更愿意看一个故事,然后在里面表达具有现代性的意蕴。后来我觉得,这个时代跟过去不一样了,我们已经告别了古典的时代,阅读和审美趣味是不是还要停留在古典的时代?比如,大城市给人带来的感觉,现代便捷的交通产生的后现代的、蒙太奇的感觉,这些都不再是古典的形态。小说该如何表现这些?如果还是坚持古典的形式,那是不真实的、虚伪的。生活在现代,小说必须采用新的形态,无论你接受不接受都必须如此。如果小说要想有效、及物地逼近现实,那这种现代的形式才是相对有效的,而不能非要人为采用古典的形式。好的文学应该在常人的视野、阅读和审美接受习惯的界限内,往前走一步。

[自足的乡土社会,越写越大的城市]

李晓晨:评论家们对你的小说作了一些梳理,比如分成“花街系列”“京漂系列”“谜团系列”等,你认可这种分类吗?自己更喜欢哪一部分小说?

徐则臣: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小说做出界定,我不会一直写“花街”、写“北京”。所有的命名都是一种双刃剑,它能抽象出某些关键词,让你迅速面目清晰,但时间久了,会限制读者和批评家对小说复杂性的阐释。早年我更喜欢写故乡的那部分小说,写起来底气更足。因为确实很熟悉,过去的事情储备丰富,写起来也驾轻就熟。现在更愿意写城市题材,多是写北京。多年以前,我不是很看重这块儿,现在看中它是有原因的。写故乡的部分我能写,别人也能写。写故乡主要写人际关系、风俗人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在相对静止的环境里,外界进入的新东西很少,新的艺术探索和想法也不是很多,这部分的故事是自足的。现在要表达的也差不多了,再写就成了重复,挑战越来越少,这也就让我产生了厌倦感。

北京却是越写越“大”的,我说的“大”不是指城市越来越大,而是城市发展中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大。在写北京的过程中,我第一次接触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越往深处想越开阔,问题意识越来越强。困惑越多,写得也越有挑战性。中国当代的城市文学刚刚起步,对城市文学的积累不够。乡土文学经过长时间的书写,已经形成了一座庞大的数据库,每一句话、每一个题材、每一种情绪,你都能在文学史的序列里找到。但城市文学不是这样,写城市总是缺少诗意,作家们对咖啡馆、高楼、人群的描写,远不如“枯藤老树昏鸦”有意境。恰如此,才大有可为。写城市刚刚起步,但很有意思。

李晓晨:这就是你对故乡和城市的看法吗?从在北大读书开始,你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很多年。说起北京,我们总有种特别复杂的情绪,这在外来者身上可能更加清晰,有那么多人即便生活得特别不如意,也还是留在这里,你怎么看北京这个地方?

徐则臣:了解少的时候,你知道北京是个什么样的城市;但了解越多,感觉越复杂。我一开始觉得北京很大,有被淹没的感觉。与我生活过的乡村、城市相比,它的确是个大都市,生活着洋气、现代的都市人。城市的现代化和洋气似乎与生俱来,让你觉得自己很土,是外来人和乡下人。后来发现,支撑北京现代化的很可能正是那些外省来的、有生命力的、沾着泥土的人。这些人在城市里换了一个身份,他们身上有推动城市发展的动力。理解北京,还是得把它放在整个乡土社会的背景上去理解。所以我写北京,不会像国外作家写纽约、巴黎、伦敦那样,直接把它作为一个城市性完全自足的、独立的城市来理解。我小说里的城市会更加复杂,城市的活力和可能性只能从人身上去找,我会考虑各种各样的人。

李晓晨:也包括那些生活在北京的卖光碟的、做假证的人?你的生活怎么会跟他们产生交集?我觉得很奇怪。

徐则臣:很多人说他们是“底层人物”。什么叫底层?我倒愿意把他们说成小人物、平常人。那些住在河北燕郊的白领,每天排几个小时的队来北京上班,他们是什么人?在我看来,大家都一样,都是些特别普通的为生活奔波的人。他们很鲜活,身上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去认识北京。我的确认识这些小人物。大学里,我喜欢看电影,我女朋友学电影,我经常从他们那儿买光碟,因此对这些人很熟悉。他们就是平常人,只是职业赋予他们某种黑暗的、非法的、边缘的、神秘的、可怕的色彩,其实都是普通人。

[漂在北京 ,晃晃悠悠却还是不死心]

李晓晨:有没有想过这些小人物,包括你说的住在燕郊的人,还有你自己,到底为什么留在北京?因为在你写北京的小说里我会发现特别浓重的漂泊感,你在北京经历过什么?

徐则臣:我2005年北大研究生毕业,进《人民文学》杂志社工作,一个月工资1500块。当时很多人觉得奇怪,为什么非要留在这里?我当时想,这里离文学很近,我想和文学接近,我需要时间,我就留下了。在我自己看来,可能还是有梦想的东西在支撑。那时生活压力很大,我和女朋友合租一套房子中的一间,最大的幸福就是每个周末吃一份28元的麻辣香锅。到前几年,我才解决了户口、编制的问题。

漂泊感说起来很抽象,过去我觉得,因为没有户口、编制才有这种感觉,后来我发现,解决了这些依然有这种感觉。这种漂泊感到底是什么?可能就是认同感,包括社会认同感和心理认同感。在北京我们缺少足够的认同感,在老家也没有这种认同感。自己觉得离家很远,远到回去已经变成局外人和异乡人了。就是一种在半路上晃悠的感觉,这可能也是正常的吧,只是因为我们在乎。为什么那么迫切地想买个房子,在一座城市扎下根来?西方人可能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今天在这里,明天在那里,他们觉得都是正常的。

在北京的人总是怀有希望,似乎这是个弯腰就能捡到钱的城市,身处其中的时候很难想明白。是啊,回老家可能过得很好,在这边奋斗许多年,可能依然两手空空,但你待在这里的时候,还真觉得会有机会。理论上确实如此,但机会对具体的人来说,可能就一两个,但你偏偏错过了,所以一无所获。但又总觉得,这一万个机会里总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很多人到了30多岁,彻底对这个城市绝望了,他们才会回去。不过既然年轻,也要给他们做梦的机会和权利。

李晓晨:那你对故乡的看法有什么变化吗?这些变化在小说里是不是有所涉及?

徐则臣:农村这几年变化很大,不管它以什么畸形的方式发展,确实在往前走,但它不是按照理想的方式往前走,会有基因突变。偶尔我也会怀念童年时的生活,在那个环境里是最放松的。小时候,尽管物质匮乏,生存条件也差,但你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的,以为生活就是这样的,所以很快乐,但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现在回头看老家的孩子,你会不由自主地担心,感到悲凉,这可能就是知识分子的臭毛病。这些在小说里都有体现,但我尽力不把这毛病带进去。

故乡的变化在小说里可以看到,自鲁迅先生开始,启蒙的主题一直都在。这种视角基本是俯视的,是以城市者的身份对乡村的启蒙,以远行的游子对在那里木讷不动的人的启蒙,启蒙的作品的确要有。而我更愿意设身处地地从他们的处境和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和他们自身的复杂性。闰土的时代相对闭塞,乡民可能对世界怀有向往,只是这想法相对抽象,抽象得相当于不存在。现代闰土对世界肯定有更具象的认识,他们通过旅行、网络、媒体,对世界的精彩程度有所了解,有越来越实在、具体的认知,他们内心对世界和时代的看法、纠结、矛盾,具体是什么样的,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些。

[写小说,三分凭才华七分靠努力]

李晓晨: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发现这些,我就觉得我是个对生活缺乏敏感和捕捉力的人,所以我当不了作家。但是我很感兴趣,你觉得写小说到底更倚重才华,还是更倚重勤奋呢?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个老天爷赏饭吃的行当。

徐则臣:我认为应该是三七开,三分才华,七分靠勤奋和努力。文学尤其是小说,有很多技术性因素,它是一个工匠活儿。有些技巧你再聪明,不可能生来就掌握,必须经过磨练。很多有才华的人,因为没有经过充分的训练,以至于才华不能维持下去,还有很多才华没被发掘出来。你准备不足,可持续发展就有问题。怎样有效地、节制地使用才华,也是一种能力。当你有一座山,拼命挖,挖完了,就得再去找另一座山,但又找不到,创作生涯就结束了。应该在挖这座山的同时再找另外一座山,这种意识也是一种能力。

李晓晨:处理文学和现实的关系也是其中的一种能力吧。之前《第七天》等小说引起的争议,让我们再次回到了这个问题上,这似乎不是一个很好处理的问题。

徐则臣:好的作家一定是根植于现实的,但能写出别人习焉不察的部分。大家都能看见的,他看见了,表达出来,同时能看出平常中的不平常。我从不认为无中生有的作家是好作家,不能无限度夸大虚构和想象的作用。最打动人的虚构一定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即便是穿越、架空的作品也是如此。门罗小说里的故事就没有任何稀奇的地方,却总是能让你于无声处听惊雷,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想象力——贴着生活,又完全不同于生活。

李晓晨:以前和别的作家说起来,有人觉得中国的小说观念,尤其是在艺术方面,落后西方很多,更极端的说法是东西方的小说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这些年你跟外国作家打了不少交道,有没有说起过这个问题?

徐则臣:东西方对小说的看法的确有差别,但不能抛开社会形态和基本国情来抽象地谈论小说。西方也有很传统的小说,就像乔纳森?弗兰岑的小说《自由》《纠正》,就是现实主义写法,但写得很好,技巧运用得也很好。小说应该因题材而异,因表达的东西而异。现代小说的概念本来就是从西方传过来的,西方小说家的尝试比我们更大胆,走得更远,也是正常的,中国的小说是有差距,但也没那么夸张。我喜欢的还是跟中国的情况有关系的小说,同时在艺术技巧上又有先锋性和实验性,这也是中国作家在一段时期里特别喜欢拉美文学的原因,因为它能提供更有效的示范。

[作者简介]李晓晨,现供职于《文艺报》社,码字儿为生。1986年生于济南,在齐鲁大地晃悠20多年,2011年从山东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后转战北京至今。请别靠近我作 者:杨逍

[一]

胡风隐隐觉得随着这个秋天的继续蔓延,他很有可能在某个瞬间灰飞烟灭。他后悔在八月的一天和十九岁女孩小允的一场约会。

见到小允之前,提起这次约会,胡风浑身的血液都会翻腾起来,心就像一个两岁的孩子窝在母亲的怀里哭闹个不停,他明白这是对一场约会的热切期盼和隐隐不安。

约会是小允先提出来的,这对一个渴望冒险和刺激的三十一岁男人胡风来说是万难拒绝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如果拒绝一个花朵般的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人,那他会良心不安且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事实上,是小允自己找上门来的,而胡风就像一个靶子碰在了她这个箭头上。

准确地说,小允要找的人并不是胡风,而是网络上随机游转的一个叫胯下突围的男人。胯下突围是胡风的网名。胡风之所以不把胯下突围和胡风相提并论,是因为他觉得这个角色与生活中的自己差距太大,风马牛不相及,在他的眼中,胯下突围从来不代表他自己,因为胯下突围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是他在生活中想也想不到或是想到了又绝对不敢去做的。胯下突围是一个危险的人,他极力宣扬性自由和性平等,并对一夜情抱有始终不减的热情和幻想。

小允的大胆让作为胯下突围的胡风吃了一惊,但随之而来的兴奋——诸如头皮发麻酥痒的表象很快侵袭了他,他为自己的怯弱和被动感到惭愧。

胡风其实并不是一个迷恋网络的人,身为市××院研究员的他,在进入院仅有的五年生涯中,以他的智慧博学以及察言观色力压群雄,迅速成为不可多得的项目骨干,并在最近的人事变动中,有望成为××院史上最为年轻的副院长,大家对此呼声很高。所以,胡风平时没有什么闲暇时间来泡网,他说是他把自己逼到了墙角。而唯有每个周末,他才有可能把自己困在家里,拉上窗帘,斟上一杯清茶,点上一支烟,备好方便面和榨菜,用整天的时间腻在网络上。

网络上的相识,胡风想只能用“凑巧”两个字来解释,犯不着搭上“缘分”这个煽情而又蕴含着无限骗术的文学词语。小允的出现正是这种“凑巧”,她闪烁的头像打断了胡风的盲目搜寻。

小允的开场白简单明了,不掺杂任何多余的枝节。她说三百,做不?胡风从这简短的四个字中,看出了她的老练和冷静。他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这是多年来他头一回在网上碰到的暧昧的关乎性事的问话。这是让他极为振奋的事件。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小允说她是学生,同时在学生两个字下面划了一条红线。胡风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底部,他有些莫名其妙的愤怒。他点上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他明知道这个刚刚认识的小允与他毫无关联,况且他还没有分辨出事情的真伪,犯不着这么和自己过不去,但凭着“文化学者”的责任感,他不允许当学生的做出这样的事来,或者是这个和他对话的人故意恶作剧冒充学生,或者是她把这样龌龊的事牵扯到学生这个角色上来,他都不能允许,最起码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不会视而不见。胡风想必须好好教训她一下。

在胡风为之愤怒的间隙里,小允又发来信息,她说有三个条件:1、地方由你自己找,不能超出市区;2、我一进门,你先付三百块钱给我(她又在三百块的下面划了红线);3、我的时间有限,只能为你服务一个小时。接着她又说做不?

胡风觉得这样的谈话已经不能进行下去了,现在的胯下突围已不知不觉地和他胡风本身合二为一了,他的愤怒就是胯下突围的愤怒。

你真是学生?

是又怎么样?小允说。

我为你感到羞耻。胡风说完这句话,重重地拍了一巴掌,险些把键盘打落在地。他扔掉手中的半支烟,又换上一支新的,刚点着,又狠狠地掐灭,拧得粉碎。他真不知该做个什么样的动作才能使自己平静下来。

胡风弄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小允的出现无疑是给做他一次极大的嘲讽,甚至有点像侮辱。她究竟在做什么?怎么能够把招引男人上床看成是穿衣服那样随便的事呢?

胡风气呼呼地瞪着电脑,一时缓不过神来。大约过了很久,小允的头像又闪烁起来,她说你误会了,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我根本不是学生,何必那么紧张。接着她又问胡风到底做不做?

胡风看着她的话,有点哭笑不得。的确,他刚才是太激动了,甚至是有点过火,他不应该当真啊,这年头穿着学生装的小姐满大街都是,何必呢!他不好意思地冲着白色的显示器发笑。

当胡风又相信小允不是学生以后,心潮再次澎湃起来,胯下突围又从他的身上跳了出来。

你那么小,为什么做这个?

我需要钱,急用。

我要看看你,如果你能让我满意,我也许会答应。

胡风的话音刚落,小允就打开了视频。这的确是一张带着孩子气的脸,清秀,干净,大大的眼睛冲着胡风扑闪扑闪地眨了几下。胡风顿时对她产生了好感,这应该是个新鲜的女孩,如果不是谈到了性,他绝对会以为她是一个青春的学生。她的穿着前卫,有点衣衫褴褛的感觉,头发也怪怪的,左鬓角长长的两绺竖起来,中间一绺在她低头的一瞬间搭到前额,遮住了半个脸面,极大的银色耳环像两个旧时门窗上的拉环,几乎搭在肩上。胡风想这可能就是时尚的元素吧,他不排斥这些。胡风要求她站起来转一圈,她按照胡风的指示站起来转了一圈,又凑近摄像头向胡风吐了吐舌头,胡风的心就像猫抓一样,有些受不了,他极为满意这个女孩,想会一会,于是答应了她。

得到胡风允诺的小允一闪就关掉了视频。她说时间不早了,只能是明天,不见不散。接着给了胡风一串电话号码,然后就消失了。

[二]

小允的出现让胡风精神一振,即使这是个需要付费的女人,那他也乐于一试。

为了给小允一个较好的印象,他特意把自己整理了一番,换上干净的西服,还特别打上了一条红色的领带。吃了晚饭后,他连着嚼了两次口香糖,他不希望大蒜和烟卷的味道给小允带来不快。之后,他打电话给小允说了自己在楼兰大酒店订好的房间,让她先去房间等待。小允说好的,八点钟见,并又一次强调她的三项基本原则。胡风说没问题,一定遵守。挂了电话,胡风的心情极为欢畅。

胡风看了看时间,距离八点钟还有两个小时,但他还是提前出门了。楼兰酒店在城市的另一端,距离他的家还有近四十分钟的车程。他之所以选择楼兰,有两个原因:一、楼兰距离小允的家不远,这是她的要求,她说自己时间有限,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走路上,况且她也不会去陌生的地方,这一带她熟。二、胡风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楼兰远离他的家和单位,这样就不大容易碰上熟人。

外面下着雨,细碎的雨洒进城市,整个城市很安静。胡风没有带雨伞,他坐上21路车直奔楼兰。在楼兰左面的街下车,他右拐进了楼兰对面的一家茶楼,这家茶楼和楼兰相隔不远,从落地窗就可以看见进出楼兰的任何一个人。胡风想亲眼看着小允一个人进去之后他才进去。

胡风觉得在秋天的夜晚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等待和他有一场性事的小女人真是一件惬意的事。

七点五十分,胡风看见了一个小巧的女人从一辆绿色出租车上下来,穿着极短的浅绿色裙子,头发齐齐上竖,像极了物理课本中做电击实验的人。她径直进了楼兰,在前台说了几句话就上楼去,胡风虽然没有看清她的脸,但直觉告诉他,这个娇小的女孩就是小允。果然,过了大约三分钟,他的电话响了,小允说她已经到了,让他快点来。

胡风见到小允的时候,她像个小兔子一样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并没有因胡风是她的客人而显出极大的热情来,只是略微欠了欠身,依旧蜷缩着,有点不胜寒冷的样子,胡风看出她是个缺少阳光照耀的冷漠女孩。她的确还是个孩子,不管从个头还是年龄上来看,都有点未成年,如果不是因为今晚的交易,她此刻也许还会给母亲撒一次娇,在房间里自由地走动或是做家庭作业(如果她是学生)。胡风略做踌躇就并排和小允坐在沙发上,小允一边看电视一边瞟着胡风,她也许觉得今晚不是很晦气,胡风应该算是一个风度十足且富有魅力的男人。此时的胡风则略微有一些尴尬,他竟有些不知所措,像是第一次和女孩子交朋友,心里七上八下,胡风觉得和一个完全可以做自己学生的女孩“那个”,是多么龌龊的一件事啊!他不好意思面对小允,准确来说是他感到了羞耻。

无疑,小允是坦然的。她保持着缄默,甚至有些懒于理会胡风,她把胡风仅仅看做是一个自己的客人而已,和以往的客人一样,他们之间只有交易。

胡风不知道接下来他应该做些什么。他抽出一支烟点上,想借此让自己有事可做或是掩饰内心的慌乱(他本打算不抽烟的,想保持足够的清新)。

小允看着胡风长长地吐了一口烟,说能给我一支吗?胡风机械地抽出一支给她,小允优雅地从包里掏出一只淡红色的铜质打火机,娴熟地点上,夹在食指和中指的尖端,慢慢地吸了一口。

小允说先给钱吧,你的时间有限。

胡风还是没有从尴尬中反应过来。他在考虑是不是要离开。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马上又把手缩回去。小允好像有些生气,她随口唠叨说,难道你是第一次?

你他妈的才是第一次。胡风被小允的话激怒了,本来对女人怀着敌意的胡风,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片子这个妓女竟然也会侮辱到他的头上来。他所有的关于忏悔的想法都被这句话赶得远远的。来吧,臭婊子,有什么大不了的。胡风在心里骂着。他狠狠地掐灭了半支烟,顺手从屁股上的口袋里掏出钱夹,拿出三百块放在桌子上。他几乎同时命令小允说,去洗洗。小允收起钱随意地扔进包里,更随意地说,我很干净。她似乎在暗示胡风不要浪费时间。

去洗,怎么这么多的废话,胡风真的生气了。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几乎暴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粗鲁。他把小允看成是一个放任自流、自暴自弃的无可救药的女人。

小允虽然一时不能适应胡风逆转的态度,但她明白自己的身份,只好拉了一下脸就去了浴室。

听着浴室的水哗哗响起,胡风又点上一支烟,吸了几口,却陡增出无限的悲哀来。坦白地说,他此时的心情是极为混沌而又复杂,他接触了很多的女人包括妓女,有时真的分辨不出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好女人,而坏女人又是什么样的标准?和他做爱的少妇,回家去一本正经地伺候男人、喂养孩子,而妓女则纯粹是妓女,但她们都和自己有过贴身的搏斗,难道那些少妇就是好女人,妓女就是坏女人吗?那么,小允又是什么样的女人呢?这样一个身份含糊的女人,给胡风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困惑,这困惑渐渐让他恼怒不已,他很迷茫,这个行为诡异、装束张扬的女人破坏了他的某些准则,甚至破坏了他的人生观。他不明白她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和企图,胡风觉得他此刻在精神上受到了煎熬。

最终,胡风还是被性这个字眼所控制,他泛滥的胡思乱想并没有给他一个彻底清晰的答案。于是,只剩下了性。

胡风在小允的清洗行将结束的时候冲进浴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剥光自己,在小允的无限惊讶中,强行进入她的身体,他的大脑里只有无耻这个词语徘徊激荡。小允就是想阻止也已经来不及了,只有任那男人的气息和迷离的水雾肆意从她的身体掠过。

当然,这场性事远没有胡风早先预想的那样温馨,它就在胡风的愤怒中潦草得一如他学生某篇课题的大纲。而胡风又在他结束之后,报复性地搓洗了小允的头发,他觉得这个发型有些碍眼。

小允边穿衣服边流泪,她可能是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而胡风则依旧光裸着身子坐在沙发里抽着烟看她,直至小允穿好衣服后,他才发现小允右臂上带着黑纱。胡风指着黑纱好奇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小允转瞬间就停止了流泪,说父亲死了,我刚从他的葬礼上回来。她的语气是胡风没有见识过的平淡,甚至是冷酷。胡风听完她的话,有些震惊,还想问些什么,但小允却已经收拾停当,她突然满脸笑容,朝胡风挥挥手,说有机会再见。说完真像个孩子一样,快乐地走了。

[三]

如果说胡风和小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嫖娼这个概念上的话,那胡风也就犯不着整天心惊肉跳了。如果非要说胡风对小允有什么记忆的话,那也只能是胡风和她做爱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这一点,这是事后胡风有些担忧的事,他害怕小允会有什么病传染给他。因此,他在一段时间里很敏感,凡是身体上有些许不舒服的地方,他就会马上去网上查查与症状相关的资料,或者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本市都市夜话栏目的特约嘉宾打进电话咨询,专家建议他去做一次具体的检查,他还真不放心,就去医院做了个检查,在报告说没事后,他才稍有心安,所以小允很快就被他强行排挤出大脑,他觉得她是个炸弹。

接下来的事情却是胡风极不愿见到的,这不亚于一个晴天大霹雳,因为他又在A学院阶梯教室里见到了小允。

起因非常简单。由于胡风在学术上无法遏制的良好势头,使他除在原单位如鱼得水,还频频受聘为诸多文化机构顾问或某大学客座教授,四处讲演、授课。用他自己的话说,正是事业的井喷期,如果机会来了,你甩也甩不掉。

第一个邀请胡风做客座教授的是A学院。起初胡风对此学院不以为然,因为学院不论从成绩上还是学生行为纪律上来说,都是扶不起的阿斗,在专业院校中总是排在全市后几位。A学院是职业学院,学生主要是所谓的“特长生”,说到底,他们大多是没有经过高考,有的甚至是初中前夕被分流,连中考都没参加,就直接缴钱入校的——说白了,就是继续教育学院。这些学生大都是家长管教不了,他们抽烟、喝酒、赌博或是领着小女生逛街,那都是微不足道的,有时甚至会有人爆出强奸的传言。

胡风觉得入驻这样的学校,简直就是对他的一次轻慢。他想A学院的学生先不要说听不听演讲,即使听了,也照样会干些蠢事出来,没多大用处,所以他不想去。胡风婉言谢绝了A校长,但校长反复说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提升艺术品位、用文学艺术的力量净化他们的心灵……胡风一崇高就答应了。

进驻A学院的那天,胡风受到了热烈欢迎,为此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在学校领导的陪同下,他先被安排到给大二四个班的学生上一堂公共课,做特别演讲。校长说大二学生眼看就要变成老油条了,沾点艺术的专业又爱耍个性,目前是学校最为混蛋的班级,前两天刚有几个学生涉及抢劫被派出所拘留,这段时间似乎还有匿名信说有女生在外面坐台,他希望胡风能给这些孩子一剂良药。

胡风进入阶梯教室时,为数不多的几个学生一起鼓掌,他们的掌声经久不息,并在瞬间变成有节奏的四分之三拍的击打,其中还有几个女生大笑起来,要不是校长出来阻止,他还真不知该如何进行下去。而演讲本身也正如胡风所担心的那样,变成了他一个人极为滑稽的独角戏。教室里说话的声音就像一台上山的破拖拉机,嗡嗡地响个不停。胡风完全被混乱的现状控制了,他稀里糊涂地拿着稿子往下念,只想着早点脱身了事。

可就在胡风还没来得及把第一个问题展开的时候,有个女生大声地“嘿”了一下,背了包走出来,她显然是讨厌这个演讲。她出门的时候,突然转身向胡风吐了吐舌头。胡风被她的这个动作惊醒了,瞬间掉进了万丈深渊,他认出了这个女生,她就是小允,在楼兰酒店和他做过一次付费小爱的女生小允。

大家哄笑起来,开始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无奈之下,胡风选择了不辞而别,其实他是以愤怒的名义来为自己的惊慌找了个借口。

[四]

胡风在A学院受到了侮辱,他跟校长黑了一次小小的脸,校长再三赔礼,才了清了这事。但事件本身带来的阴影,则一直在胡风的身边挥之不去。

说到底,让胡风不安的并不是A学院很差的学风,这些和他无关,而小允的再次出现,才是让他苦不堪言的真正原因。首先胡风觉得小允欺骗了他,她不该撒谎说自己不是学生,但胡风心里也很明白,这归根结底还是他的问题,他真不该轻易地相信小允。胡风是把小允放在“女人”的角度才答应和她做一场爱。他想小允应该是不同于他以前碰到过的大龄少妇,她的社会经历不及少妇丰富,所以也不可能像她们一样富有心计,她只是需要钱而已,或者说是甘愿堕落而已,因此,他并没有想着像对付那些老女人那样来对付小允。他误以为和小允的见面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好运,至少能改变他和女人的交流方向。

胡风对去A学院这件事是万分懊恼的,事情巧合的程度让他只想骂娘,真是人狂没好事、狗狂挨砖头。

接着几天,胡风突然很低调,只是埋头于项目课题,不想去参加什么聚会或是大声地在单位发表言论。他老觉得小允的那双眼睛时不时地盯着他,让他浑身麻麻痒痒的,极不舒服。胡风甚至连电脑也不想打开,他真怕小允像病毒一样侵入。

事实上,很多时候,真实的现状往往与人的期望相差甚远,小允就在胡风极不愿意看到的时候如影随形地拦住了他的去路。时间大约是胡风经历A学院的那次尴尬后的第八天。

那天下午回家,胡风突然情绪低落,对生活突生出诸多的厌恶,让他感慨不已,他觉得这几年真是苦了自己。自从两年前买了房子以来,在债务的压迫下,他的生活并不宽裕,很少像模像样地吃一顿大餐或是穿几件高档衣服,更不用说是唱歌跳舞了,至于那次和小允的约会他觉得已经很奢侈了。他想他一直在为难自己,既做家庭主妇,打扫内务,还要冠冕堂皇地摆出一副强人的样子跟他的同事和领导斗智斗勇。这段时间由于压抑,让他失去了精心打造生活的心情。他突然想去吃一次久违的饺子,其实他也想到了诸如麦当劳之类的时尚食品,但似乎有一种力量在劝说他去吃一次饺子,也许饺子更适合像他这样心情的光棍男人吧。

就这样,胡风就去了对面街上的白老五面馆。他选了临窗的桌子坐下,同时要了一斤牛肉水饺。在等待的过程中,他连着抽了三支烟,望着窗外,面馆里到底有几个什么人在吃饭,他没心思理会。真实的状况是,胡风根本不想去理会什么,或者是他也不知道他应该理会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看着窗外人来人往。对他来说,窗外的事物会暂时掏空他的记忆。很多时候,当他看着窗外时,大脑会呈现出空白的状态,将自己放松,就像片刻的质量很好的睡眠。

饺子端上来,他只顾着吃,连老板娘肥美的屁股在他眼前一晃一扭都完全忽略了,也忽略了刚刚坐到他对面的A学院女学生小允。但他忽略不了小允从天而降的甜美声音。他马上意识到小允是特来找他的,准确地说是跟踪他。

小允的到来似乎是一种巧合,但胡风是聪明的人,凭着他对小允的肤浅印象,稍作分析就理出了其中的破绽:一、小允的家和A学院在本市的东端,而胡风的家在西端,在这个长条形的城市里,东西之间最快的车程少说也要半个小时,小允不可能为了吃一顿饭而专程赶来,即使是有可能,也绝不会选择这样一家再普通不过的小面馆。二、小允的打扮与以往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她是为别的什么事来这里,那根据胡风的判断,她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穿普通的学生装了,头发也不会整整齐齐地扎起来,招人耳目是她最大的特点。

胡老师,怎么连吃饭也想不起我啊。小允一坐下来就让胡风处于下风。尽管他内心不欢迎小允,而且还有点不良的预感,但表面上又不能丢掉身份。在面馆吃客的眼中,无非就是学生碰到了老师而已,他又怎能摆出拒人千里的姿态来,所以胡风不得不口是心非地说,一起吃吧。他的面色很难堪,夹杂着反感却又强做笑的混合成分。

小允也不客气,她真空着肚子,动作利落,完全不像在楼兰时的冷漠,几乎是另一个活泼的人附在了她的身上。她在连续吃了五个饺子之后,突然又大声说,胡老师,姓胡的胡是不是胡作非为的胡?她问话的态度很诚恳,像极了一个向老师讨教胡作非为这个词语意思的学生。面馆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小允的话,有几个人笑出了声。胡风立刻窘态毕露,脸红到了耳根,他睁圆眼睛看着小允,小允夹起一个饺子,看看他,缩着脖子笑,又向他吐了吐舌头。这个动作让胡风恐慌,因为小允吐舌头的时候,他认为不是什么好兆头。

胡风为了摆脱尴尬,点上一支烟,站起来结账,自顾自地走出面馆,头也没回,他怕一回头就被咬住。但他想错了,既然人家是跟着来的,你就是不回头,那她也会咬住你的。

果然,胡风刚走出门,小允就大叫起来,让等她。胡风边想着等你我才是傻子之类的话,就边加快了脚步,可小允还是追了出来,左手提着小包,右手拿着一个饺子正往嘴里放。胡风阴着脸更快地往前走。小允由于满口饺子的缘故,只能咿咿呀呀地在后面大叫,紧接着跑上来挡在了前面,胡风看她耍无赖,准备向左侧擦过去,然后过马路,小允好像知道他的企图,也同时向左跨了一步,并不失时机地把胸部向前一挺,在胡风身上蹭了一下。胡风触电似的后退一步,他对逃走有些气馁,看来如果不把事情弄明白,就根本甩不掉她。他只好停下来。

小允看准胡风没有逃走的意图之后,才稍有心安似的,用手拍着胸部喘着粗气,没等胡风质问,她抢先说话。你这人怎么这样,跑什么跑,还怕我吃了你,接着她向前一凑,略微压低声音说,不过像你这种男人的肉肯定是臭的,吃不得,说完大笑起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胡风像从前训斥不听话的学生那样义正词严地责问她。干嘛这么紧张,她埋怨似的瞪着胡风。胡风想,我能不紧张吗,在我家门口,到处都是熟人。但他还是故意放松下来,抖了抖肩膀说,我有什么好紧张的,我与你素不相识,我只想知道,你要干什么?胡风是在偷换概念,他以为他们只是有过一次交易而已,那又是互惠双赢的事,他又不欠她什么。如果一定要说认识,那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如果他坚持说不认识,那她也不会把他怎么样。在胡风积极思考的间隙,小允爽朗地大笑起来,笑声清脆天真。胡风不自然地真紧张起来,他不停地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周围的人,当然,正如任何不正常的笑声一样,它立刻招引来了很多人奇怪的眼神。胡风真怕遇见熟人,没等小允笑完就转身走开,可小允那里会放过,她在胡风走出大约二十多步之后,快速地向前跑了几步,然后扑倒在地,接着就哇哇大哭,像是顷刻间遭到了某人的袭击一般,哭声铺天盖地,在大街上回肠荡气,胡风不由得停下脚步回头看。而小允却在胡风回望的时候冲他大喊,表哥快来,我脚崴了。表哥,哪里的表哥?谁是你表哥?胡风气急败坏,大叫疼死你算了,混蛋。谁料他这话一出,旁边的行人开始议论纷纷,有几个小女人刚好从胡风身边走过,她们说这男人怎么这么没素养,自己才是混蛋哩,她们似乎是专门要让胡风听见,声音不大不小。

此刻,胡风真想冲上去,抽他们每人几个耳光,然后把小允踢翻在地。而小允已经把事情闹大了,在她无助的大声哀叫下,胡风不得不过去扶她。待扶起,她又破涕而笑,说你刚刚不是说过不认识吗,怎么又来扶我,表哥,你真好。她故意把后面的话音提高。胡风压低声音,态度极为恶劣地再次问她,你到底要干什么?小允说,我们回家谈好吗?回家,谈,哪儿的家,谈什么?小允说,当然是你的家啊,哦,应该是我们的家,我们应该在我们的家里谈一谈我们的未来。胡风听着,浑身开始起鸡皮疙瘩,他不由得抽了口冷气。小允看着胡风说,如果你不愿意,就让我坐在这儿大哭好了。胡风当然不愿意,但一时半会他又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不能睁眼看着这个女人坐在这儿毁坏他的名声。最后,他还是决定把小允暂时带到自己的家中,他要把这一切搞得明明白白,他不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能把他怎么样。

一路上,小允一瘸一拐的,有时又有点蹦蹦跳跳的感觉,胡风看出她是假装的,也看出了她因暂时的成功而外露的喜色,他不想节外生枝,故而没有点破,他想等一切结束了,你就滚吧。小允倒没有胡风那样小肚鸡肠,她扶在胡风的肩膀上,有说有笑,就像是扶着亲哥哥那样无所顾及,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随心所欲,也不询问胡风,很开心的样子。

很快就到了胡风的家,小允嗖的一下子窜到沙发上,抓起垫子向房顶上扔。隔壁的阿姨探出头来,递给胡风一个箱子,说是他的表妹刚来过,把东西放下就出去了。她最后还嘱咐胡风去找找。胡风拉了箱子进门。小允说这是我的东西,先放在客厅吧,待会儿我自己收拾,接着,她开始在胡风的家里仔细观察,挨个房间看,连洗手间和浴室也没放过。她说房间还可以,只是洗手间有点小,浴室怎么不弄个浴缸,人泡在水里的感觉才是真的好,整个布置色彩有些灰暗,没有活力,最后她给胡风一个准确具体的判定:还凑合。接着她又对胡风说,过些日子我来收拾一下,保证让你满意。

胡风看着她进进出出,翻这看那,终于忍无可忍了,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吼了一句够了,震得窗子的玻璃啪啪作响。但他的这句如雷贯耳的停止口令,好像尽在小允的掌控之中,她没有因此停下,只是不咸不淡地说,你温柔些好不好,说着就去冰箱里找了一罐啤酒打开,自顾自地喝起来。

胡风想必须要让这些无聊的行为停下来,他已经快要崩溃了。他冲上去,把那罐啤酒打落在地,在小允毫不惊讶的眼神中,他双手死死地卡住了她的脖子,胡风用尽全力,他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只是想把这几天的郁闷一股脑地宣泄出来,他几乎是把小允卡在脖子上吊起来,只差几个毫米她就会全身离地。此时,胡风的愤怒是混沌的,他不知道这个动作的危险系数有多大。小允张大了嘴,脸憋得通红,就像是淤血过多的肿大的膝盖,她翻着白眼,眼神里尽是无助和恐惧,她意识到了胡风的疯狂,也很清楚他这是要杀了她,她的双腿开始乱踢,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做垂死挣扎,大约一分钟过后,小允终于在慌乱之中踢中了胡风的心口,胡风大叫一声缩下身子,小允趁机滚开,在离胡风约三步远的地方躺着大口喘气。

小允恐惧极了,她才意识到自己低估了胡风,她自以为有足够的把握能制住他,并让他心服口服,现在看来她错了,她的确不该这么鲁莽。

说实话,胡风已经被小允沉重的一击踢醒过来,他放纵的神经在片刻间松弛,冒出一身冷汗,看着地上痛苦不堪的小允,他有些后怕。但最大的问题是他该如何处理这种突发事件,是应该扶起小允,给她倒水,询问关切呢,还是应该板起脸孔,继续疯狂下去,直到她退缩为止?胡风心里没底。

问题的症结是胡风截至目前仍然没有搞明白小允到底要干什么,她又凭什么理直气壮地意欲住进他的家,而他仅仅是在不明究竟里不知她学生身份的情况下和她发生过一次性交易而已,难道仅凭这些就要对她的未来负责吗?再说,即使他允许她搬进来共住,难道她就没有亲人或是对她的行踪过问一二的监护人吗?带着这些问题,胡风想到了以下几个原由:一、她无路可走,也就是说她可能在死了父亲以后,变成了孤儿,至少没有人来照顾。但这一点很快就被胡风推翻了,因为在楼兰酒店做爱时,小允并没有显露出为生计而发愁的迹象,况且在直觉上,胡风也认为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女孩。二、她离家出走,像小允这样为了钱出卖身体的学生离家出走是再正常不过了,倒是很有可能,但离家出走犯不着把家搬到他这儿来啊,他和她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关联,她太应该远走高飞或是挤在她的同学家或是远方的亲戚家,胡风对此也觉着不大通顺。三、讹诈,想到这个词,胡风出了一身冷汗,这是电视剧里常有的情节,比如说一个团伙以女色做诱饵,诱骗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上钩,在他们即将上床之际,一伙人破门而入或是假装成警察,捉奸在床,然后女人大哭,男人则在这帮人的威胁下乖乖就范,类似于这样的没有创意的滥情,胡风已看过十几个不同的版本,无非就是手法不一而已,结果都如出一辙。胡风浑身的汗毛竖得更直了,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因为从目前小允的生活状态来看,她是缺钱的,而凭此来讹诈则是最好的途径。

最后,胡风就认为自己落入了这个小娘们的圈套,他必须把她赶出去,赶得远远的。

小允在胡风沉默的时候,靠着墙根坐起,她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悸中苏醒,她静静地看着胡风,像是被罪犯挟持着的人质。她似乎是决意要住进这个家,但胡风让她失望了,这个疯狂的男人以比刚才更为疯狂的架势,像凌空俯冲下来的苍鹰一般向她扑来,并大叫着我要杀了你。小允惶恐地一闪,胡风落空了,紧接着他抓起旁边的一个烟灰缸向小允砸去,小允惊叫着夺门而逃。

小允的逃走无疑是迅速的,顷刻间就没了声响。胡风慢慢地跌落在沙发上,接着大笑不止。得意的笑声在客厅里回荡。

[五]

接下来的两天胡风有些放纵自己,他刻意地无休止地听音乐,把电脑上平时一直播放的黑鸭子曲目统统更新一次,换上韩磊的电视剧曲目。他想黑鸭子梦幻般的声音会把他带进回忆,而现在他不想回忆,只有韩磊的粗犷和辽远才能让他精力充沛,让他暂时地热爱生活。男人的声音不大不小地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钻进钻出,胡风也就随着节奏激情洋溢。

胡风之所以能够放松下来,甚至有些激动,这与他的胜利有关。他以为他有能力对付小允的讹诈,毕竟她还是个孩子,他对自信有两个解释:一、小允肯定不是团伙作案,倘若她是受了某个人的指使,那么当他在家里吓跑她之后,肯定会有七八个小伙子拥入,对他施以拳脚之后实现他们的阴谋,可事实是,小允仓皇逃走了,杳无音讯。二、小允对他产生了畏惧,她和他在首次较量中败下阵去,无力反抗,而他却并未使出全部的智慧和力量,她根本不是对手。

可事情并不像胡风盘算的那样简单,小允在沉寂了两天之后,又约胡风去月梦天堂酒吧见面。听完电话,胡风又一次体验了被蚊虫叮咬过的感觉——尖厉的疼痛并夹杂着蔓延的恶劣酥麻,他下意识地摸了一遍全身,甚至连大腿内侧都没有放过,发现一切如旧。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仍然沉浸在莫名的恐慌之中,他为他自欺欺人式的放松感到难为情。而小允说话时的冷静和沉着让他伪装的自信在瞬间崩塌。

胡风想到了蛇。胡风怕蛇。记得小时候在野地里和同伴打猪草,从田埂边经过,他不小心踩在一条小灰蛇身上,那家伙一下子就缠住了他的脚踝,并有意向上盘旋,胡风于万分紧张中,闭上眼睛,把它撕成两半,回家去,就不吃不喝昏迷了两天,后来,那蛇就如影随形般地经常在他的梦中或遐思的间隙出现,他觉得蛇就是他的天敌。而现在搅乱他生活的就是小允这条蛇,她一直在他的身边吐着信子,伺机下手。

那么,到底是赴约还是拒绝?胡风不知道,他太迷茫了,若去,就意味着向小允低头或准备低头;若不去,这条已经出洞的蛇,没有理由无功而返,况且她永远躲在暗处,这对胡风的未来有着太多的障碍。至此,胡风不得不又将思路回到最初——她究竟要干什么?这是他越来越无法弄明白的问题,而对于早先关于讹诈的判断,他以为证据乏力。

胡风最终还是去了,没有理由。他想既然这是无休无止的纠缠,那还不如应约,见机行事。

月梦天堂距离胡风的家不远。昏暗的灯光里众多的男男女女互或烟酒,或歌舞。当然,胡风并没有心情去理会这里的现状,他按照小允的提示在最左边的角落里找到了她。小允站起来向他打招呼。此刻的小允对胡风而言,简直就是千年蛇妖,她变回了原形:左边的头发齐齐上竖,似乎剪短了,右边的则像极了欧美足球明星,精心梳理成许多条小辫子垂在胸前,紫色的薄羊毛衫落在大腿上,下身就只有大红的长筒靴,最为可气的是那黑色的眼影和深红的嘴唇。胡风在心里大骂这简直就是人妖。

胡风坐下来,打量四周,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他看着小允,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倒不是因为她的纠缠,而是眼前这个还是学生的小允,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不能理解,简直比妓女还甚!小允保持着冷漠,她倒了一大杯啤酒推给胡风,然后自顾自地和胡风一碰,把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能看出来她来得比较早,桌子上撂空的三个啤酒瓶就是最好的佐证。胡风压抑着愤怒和厌恶,一仰脖子喝干,点上一支烟说,你这是什么行头,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胡风的语气像极了小允的长辈。小允吸一口烟,不咸不淡地说,亏你还是个学者,屁都不懂一个,还嚷嚷什么,这叫非主流。胡风被小允的话噎着了,一时竟不知如何作答。非主流,什么是非主流,这是他头一回听到这个词语,他暗自怨恨自己见识浅薄,连一个小丫头片子都不如。对于非主流的概念,胡风只能从小允身上做一个猜想:非主流大概就是人模狗样的变态吧。胡风碰了钉子,只好喝了一杯啤酒,来缓解当前的压力,小允见胡风不说话,接着又说,我现在玩的就是这个,这也是我和你交易的原因。我需要钱,这头发、这衣服、这挂饰和化妆品都需要钱,现在明白了吧。明白个屁,胡风在心里骂着,但也开始重新审视小允,他知道既然人家玩的是非主流,那他也只能用非主流的方式对付她(虽然胡风还是没有弄清楚真正的非主流)。

胡风正思忖着怎样对付小允,小允就在胡风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面无表情地一边抽烟一边喝酒,完成了一场痛快淋漓的倾诉。倾诉的内容大致有两个:一是她的家庭和身世;二是她当前的状况。她说,你知道我现在有多痛苦吗?你知道我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吗?胡风用力地摇头,他对这些问题充满了期待。小允在开始她的倾诉之前,向胡风展示了两块伤疤,一块位于左小臂处,显然是刀伤,她捋起袖子,向灯光下凑了凑,叫胡风看;一块位于右胸,在乳房附近,她意欲拉下本不怎么高的领口,让胡风来检验她所言非虚,但被胡风及时制止了。胡风带着惊讶和不解,追问究竟。小允又喝干一杯啤酒,接上一支烟,开始了彻底的诉说。

你知道我有多爱我的父亲吗?胡风正想摇头回答不知道,小允抽了一口烟说,我有两个父亲,我现在给你提到的是我的第一个父亲,也就是我的亲生父亲。他是个温柔的男人,比母亲更细腻一些,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样的男人很“娘”,但他却给了我太多的幸福。他善于料理家务,比如能做一手好菜,缝缝补补之类,现在想来,他是可怜的人,他几乎是受到了那个女人的虐待。他塞满了我的记忆。那个女人不在的时候,我就坐在父亲对面,看他轻拉二胡,听他唱秦腔,或是在他的鼓励下唱儿时的歌。父亲的二胡悠扬,由欢快到深沉,我也就慢慢地随着音乐爬在他的腿上做一个又一个瓷实的梦,梦醒时,我一定要看到他在我的身边才能踏实,然后枕在他的胳膊上,摸着他喷薄发展的胡茬子,再次睡去。

说到这儿,小允的语速渐渐慢下来,并不时地闭上眼睛稍息一会儿,似乎是在回味这些温暖的片断。

接下来小允重点地回忆了一下她和父亲在一起时的一个细节:那时如果没有父亲,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说这话的时候有点突兀,声音大了许多,语速快了一些,随之又喝了一口酒。你知道吗,我和父亲之间有一个小秘密,我睡觉时,喜欢父亲给我脱衣服,然后由他叠好摆放于床头,也只有这样,我才能静静地睡去,如果没有父亲,我没有脱衣服睡觉的习惯。曾经有一次,父亲出差,把我安置在外婆家,而当他十天之后回来接我时,才发现我身上已经起了虱子。十天来我没有脱过衣服,总是在极度疲劳的时候和衣倒在床上,我不允许别人代替他。父亲的手和他的气息都是我最喜欢的,我熟悉它们,喜欢它们蔓延过来的味道。小允又一次闭上眼睛,胡风能看出她对父亲的喜欢和依赖。沉默良久,小允接着说,这件事一直延续到我十一岁时才终止。其实,十岁那年冬天,父亲让我单独去住,并开始对我冷淡起来,也不给我脱衣服,我几乎要疯了,十分不理解他何以要这样做,在我多次哭闹之后,父亲说我已经长大了,应该有自己的房间,应该独立生活,为此我坐在父亲的房间外面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当然,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我在父亲面前用水果刀割了一下自己的左小臂,说我宁愿去死,父亲在万般无奈中才不得不答应让我继续枕着他的胳膊、摸着他的胡子睡觉,还亲自为我脱衣服。

后来怎么又终止了?胡风好奇地问。

令胡风没有想到的是,小允却在瞬间泪流满面,脸上一片狼藉。夹在右手指间的半支香烟,残留着长长的烟灰,她把头用左手支起,不断地拉扯她非主流的头发。胡风被她的悲伤感染了,心情一下子坏起来。最终小允淡淡地说,我十一岁那年的一个雨天,他死了,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说完,小允趴在桌子上,肩头耸动。

在小允抽泣的空子里,胡风去了一次洗手间,他用冷水弄湿头发,迫使自己清醒。回来后,小允已经回到了当初的平静,她给了胡风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她说,你是不是在怀疑和猜测我的母亲。胡风点点头。

说实话,我并没有把她当做母亲,她是个陌生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之外。我已经习惯于把她叫做那个女人。她是县文工团的舞蹈演员,一生总是为了她那美妙的身材和舞蹈以及连她自己也数不清的情人奔波。她深深地陷入自恋和情感纠葛中,而我和父亲则只是她生活的装饰品,家是她累得不想动弹的时候小憩的地方。她在我的记忆里有一段缺失,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只是在她嫁给我的第二个父亲之后,这个懦弱且小有资产的男人用他的光环把那个女人照得更加透亮,我才有机会重新认识她。她是一个自私、脾气暴躁的女人,她把外面的野男人捧出来的小姐架子统统都转嫁在这个男人身上,使他无力招架,直至前段时间,你知道的,他死了,他是被气死的。此时的小允已被渐次涌上的醉意侵袭了,说话不甚清晰,不时地间断。虽有醉意,但她还是坚持说完想说的一切。

对于她的生活状态,小允完全是以第三者的眼光看待,似乎与她毫无关联。夜生活把深夜十点的月梦天堂照得更加灿烂,胡风对小允的愤怒慢慢开始减退,他无由地相信小允所言非虚。

我知道你讨厌我,甚至真想杀了我,小允用右手指着胡风说,其实,有时候我也讨厌自己,我也想杀了我,我恨自己,恨所有的一切。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说完她继续喝了半杯啤酒。胡风想夺下她的杯子,但被她大声地斥退了,引起周围几个人诧异的目光,胡风觉得有失脸面,索性就给她斟满。

接下来,小允开始无休止地喝酒抽烟,并在时断时续的倾诉中强调了她曾在两年前离家出走过的事实。她说,那个女人花了很多钱才把我找回来,她也似乎良心发现了,就搬到这个城市来,不久又找到了我的第二个父亲,他们以约束我为名义,把我安置在A学院,强行让我住校,其实你知道的,他们就是怕我妨碍他们的私生活。在这一点上我反倒要感谢他们,因为我有了足够的自由,也能从他们那儿得到足够的钱。可是我讨厌钱,除了钱我一无所有,所以我就拼命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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