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插图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8 1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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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柯南·道尔 著,郭恒莉,岳婷婷 编,郭恒莉,岳婷婷 译,

出版社: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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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插图本]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插图本]试读:

一、诺伍德焚尸案

“在刑事侦探眼里,”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说,“自从莫里亚蒂教授作古以后,伦敦就变得索然无味了。”“我可不敢苟同,你知道,很多人都不会同意你的看法。”我回答。“哈,是的,我不能太自私,”他笑着说,“整个社会太平了,我这个刑事侦探也失业了。”

我在记录此篇时,福尔摩斯已经回来几个月了,在他的要求下,我把诊所卖掉,重新回到贝克街和他合住。在我们共同度过的这几个月中,日子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太平。我翻阅笔记,这段时间发生的案子就有好几件,其中轰动一时的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案件,差点让我们两个人丧命。这天早上,福尔摩斯说完一通不以为然的话就靠回椅背,随意翻动今天早上的报纸,突然响起一阵骇人的门铃,紧接着是“咚咚咚”猛烈的敲门声,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门开了,在吵嚷声中,有人穿过门厅,急匆匆跑上楼梯。不一会儿,一个小伙子发了疯一样闯进来。只见他脸色苍白,头发凌乱,气急败坏,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当看到我们疑问的目光,他才意识到要对自己贸然的行为表示歉意。“对不起,福尔摩斯先生,请原谅我,我要被逼疯了。我就是那个倒霉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

他的自我介绍很是奇怪,似乎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我们就会对他很熟悉一样。我的同伴面无表情,说明他对来访者也毫不知情。“请抽支烟,麦克法兰先生,”福尔摩斯说,“看你的样子,我的朋友华生也许可以给你开点镇静剂。坐下来,觉得稍微好一点的话,就给我们讲一下,你是谁,来这里有何贵干?你报了姓名,像是我们应该认识你一样。但是从事实讲,我除了知道你是单身律师,是个共济会会员,有气喘之外,一无所知。”

我对我朋友的推理方法很了解,但是我们的委托人就愣在那里,对其中的奥妙大惑不解。“是啊,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这些都对。他们就要来抓我了,但愿我能把事情说完,这样就算进监狱我也可以安心了,因为知道你会在外面替我奔劳。”“谁要逮捕你?为了什么事?”“说我谋杀了下诺伍德的乔纳斯·奥德克先生。”“啊,刚才还在跟我的朋友讲,震惊社会的案子怎么没有了。”虽然福尔摩斯对年轻人表示同情,但是不乏有心满意足之感。

我们的拜访者颤抖着伸出手拿起福尔摩斯膝头上的那份《每日电讯报》。“先生,您要是看了这份报纸,就知道为什么我会跑到这里来了。就在这儿,请让我给你读一下,标题:‘下诺伍德著名建筑师神秘失踪,怀疑为纵火谋杀案,案犯已被掌控。’他们一定会把这个线索追踪到我身上的。我从伦敦桥一直被追踪,他们只等下命令,就会逮捕我。我母亲一定会伤心死的。”他使劲扭着自己的手,在椅子上来回晃动,坐立不安。

我注视着这个年轻人,他浅黄色的头发,长得很漂亮,只是神经紧张,脸部刮得很干净,两片薄薄的嘴唇不断地张合着,年龄约莫二十六七岁,从举止穿着上不难看出他是个有身份的人。夏季薄外套的衣袋里露着一卷签过字的证件,表明了他的职业。“华生,麻烦你把报纸上的相关内容念一下好吗?”福尔摩斯说。

那篇报道大体上是这样的:

昨日深夜抑或今日凌晨,下诺伍德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乔纳斯·奥德克先生从事建筑行业多年,是该区一位知名人士。奥德克先生系独身,现年五十二岁,住在锡登罕路底的幽谷山庄。性格孤僻,少有人来往,经多年经营,家底殷实富足。其屋后是贮木场,昨夜约十二点发生火灾,由于木燥火烈,奥德克被烧成灰烬,起初认为是一场普通火灾,后有迹象表明是一场严重的刑事案件。经查,房主失踪,卧室未曾使用,保险柜被打开,重要文件散落一地,室内有搏斗迹象。发现一根手杖,顶端有血迹,据知情人士称,昨晚奥德克先生在卧室内招待过客人,此手杖是该访客的所有物。此人是一名伦敦年轻律师,叫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是东中区格莱沙姆大楼426号麦克法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警方已确定该人犯罪动机,案情必有惊人发现。

今晨消息: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被控谋杀乔纳斯·奥德克先生,已被逮捕。最起码逮捕令已正式发出。据悉,被害建筑商室内有搏斗痕迹外,又发现法国落地窗曾被开启过,并有拖曳重物到火场的痕迹。据称,在火场的灰烬中发现烧尽的残骸。警方推断是一起杀人焚尸案。该案由机智且有经验的苏格兰场莱斯特雷德警探负责,相信他能迅速追踪线索。“此案很有意思,”福尔摩斯慢吞吞地说,“首先,麦克法兰先生,你不是说已经有足够逮捕你的证据了吗?怎么现在还这么自由?”“我住在布莱克希斯街,跟我的父母住在一起,但是昨晚处理乔纳斯·奥德克先生的委托后,我就住在诺伍德的一家旅馆里。他的遭遇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是在火车上读到报纸,就是刚才的那个消息,没想到我竟落到这种地步,就马上过来找你了。我要是在城里办事,或者在家里,肯定已经被逮捕了。我在伦敦桥车站下火车后,就发现有人跟踪我。不好!什么人来了?”

那是门铃声,响过后就听见楼梯上有沉重的脚步声。不一会儿,我们的老朋友莱斯特雷德警官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后面还跟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对吗?”他问。

可怜的委托人脸色煞白,站起身来。“你被怀疑在下诺伍德谋杀乔纳斯·奥德克先生,你被捕了。”“等一下,”福尔摩斯说,“我想,缓半个小时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吧,这位先生正在跟我们讲这件事呢,有助于把事情弄明白。”“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警官绷着脸说。“但是,您允许的话,我倒很有兴趣听他讲些什么。”“好吧。看在你以往给我们的协助上,我答应你。不过我要看住人犯,并且给他提出警告,他所说的话将对他自己不利。”“我也别无他求,”当事人说,“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只给你半个小时。”警官看了看表说道。“我先声明,我并不认识奥德克先生,”麦克法兰说,“我知道这个名字,是因为很久以前,我父母认识他,但是后来疏远了。他昨天下午三点来到我办公室的时候,我很惊讶,但是等看到他交给我的东西时,我更惊讶了。就是这几张纸,请看。”他放在我的桌子上。“‘这是我的遗嘱,’他说,‘麦克法兰先生,请你把它写成法律形式。我在这等你。’“我在抄写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惊讶,他的财产,除了一小部分外,其余的都留给我。他有些奇怪,小个子,毛发全白了,像只雪貂。他一直笑嘻嘻地看着我,我看着他的遗嘱,简直无法相信我的眼睛。他说,他是个单身汉,没有什么亲属,以前与我父母熟知,知道我从小就是个优秀的孩子,把钱留给我,他很放心。我嘴里一直称谢。他还说,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田产、房契之类的在家里,他要我去他家一趟,把这些都点清楚。他要我晚上就去诺伍德他的家里,带上遗嘱,把所有的事情搞清楚后,他才会放心。‘暂时不要告诉你的父母,等事情办妥以后,给他们一个惊喜。’他说。“福尔摩斯先生,他让我这么做,我肯定会照办,他给我这么大的恩惠,我肯定唯命是从。于是我跟家里人发了个电报,说我手头有点要紧事。奥德克先生要我晚上九点钟跟他一起用晚饭,在这之前他可能不在家。但是我找到他家的时候,已经晚了半个小时。”“稍等,”福尔摩斯说,“谁开的门?”“他的女管家吧!”“她一定知道你的名字吧?”“她知道。”“请继续。”“她把我带到起居室,桌子上摆着晚餐。我们吃过晚餐后,奥德克先生带我去了卧室,他打开保险柜,拿出一些文件,一份份看过去,就已经十一二点了。他说不必打扰女管家了,让我从窗户爬出去,窗户本来就是开着的。”“窗帘放下了没有?”“哦,我记得窗户好像被遮着一半。我的手杖落下了,他说以后还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就先放在那里。我就这样走了,保险柜开着,桌子上放着一堆文件。天太晚了,我没法返回,就在诺伍德找了间旅馆住下了。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今天早上就看见这个可怕的消息。”“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警官不屑地问。“暂时没有了。我要到布莱克希斯一趟。”“你应该去诺伍德。”警官说。“哦,是的,我想也是。”福尔摩斯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不容置疑,我的朋友确实是比莱斯特雷德高明得多,眼光更加犀利,许多让他抓狂的案子,在我朋友这里都会迎刃而解。我看出莱斯特雷德用好奇的眼神打量我的朋友。“我想跟您再说几句,福尔摩斯先生,”他说,“至于你,麦克法兰先生,你就先行一步吧。”可怜的小伙子被带走了,警官却留下来了。

福尔摩斯看着那几张遗嘱草稿,似乎很感兴趣。“这份遗嘱很有特点,莱斯特雷德,你说呢?”“前几行和后面一两行我能看清楚,但是其余的乱七八糟。”“这是在火车上写的。清楚的部分,是在停车阶段写的,乱的那部分是在火车行驶途中写的。如果,他全程都在写这份遗嘱,那一定是一趟快车,在诺伍德和伦敦桥之间只停过一次。”“这跟案子有相关性吗?”“这说明这份遗嘱是乔纳斯·奥德克在列车上拟好的,如此草率,难道不奇怪?这只能说明他并不想让这份遗嘱生效。”“他这不是给自己开出一份死亡判决书吗?”“哦,你这样想啊。也有可能。不过我对这个案子还没有把握。”“没有把握?这已经很清楚了,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年轻人想杀死老头儿,好继承一大笔遗产。而且现场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若是那么明显,还有什么侦探价值?你也要从年轻人角度来考虑,你会选择遗嘱刚立好的晚上作案吗?还在一个别人明明知道的时间点来行凶,焚尸灭迹后还把自己的手杖丢在那,这难道不奇怪吗?”“不管你怎么猜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知道,所有的字据,他一份没拿,因为不管怎么样,他是唯一继承人,都会有他的份。”

我的朋友被他说得愣住了。“那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只有再见了。我今天会顺便去诺伍德看你们的进展的。”

警官走后,我的朋友精神抖擞,准备投入一天的工作中,看起来信心十足。“我要先去趟布莱克希斯,华生。”我朋友穿上大衣说。“为什么不是诺伍德?”“这件案子很奇怪,一件事接着另一件事而来。大家把目光放在第二件事上,是因为那是一件刑事案件。从逻辑上讲,只要搞清楚第一件事,那么第二件事就会变得简单。那份遗嘱,写得如此匆忙,而且授予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这里面有诸多疑点。是的,伙计,我想不需要你帮忙,这次行动会很安全,你在这里等我回来向你报告消息吧。”

我朋友回来时已经很晚了,一脸憔悴,一眼就看出他希望落空了。他拿起小提琴,单调地拉了一个小时,极力地稳定情绪。然后开始跟我讲述今天的事情。“错了,全错了,我在莱斯特雷德面前信誓旦旦,但是,这次我们错了。我想伦敦的陪审团智商没有很高水平,恐怕他们宁愿相信莱斯特雷德的证据,而不是我的假设。”“你去布莱克希斯了?”“是的,华生。我在那里发现死去的奥德克完全是个小人。我去的时候,只有麦克法兰的母亲在家,她是个矮小的女人,无知无识,听到她儿子的遭遇后,又恐惧又愤怒。但是对奥德克的死亡,并不感到惋惜。正好相反,她谈到奥德克的时候流露出那种深恶痛绝的样子来,必定会对他的儿子不利。自然,要是她儿子曾经听过这些话,对他产生憎恨,也许会干出暴行来。‘他从年轻时,一直是禽兽,’她说,‘我很早就认识他了,曾经跟他订过婚。幸亏老天没让我嫁给那个混蛋。他曾经把一只猫关在笼子里活活饿死,这使我厌恶极了。这是我结婚时的照片,他把它撕碎,又寄还给我。他是在诅咒我。至于那些遗产,我和我儿子不会要他一点东西,上帝也会证明,他的死跟我儿子没有任何关系。’”“我又试着寻找有利于我们假设的证据的线索,可是找到的只有相反方向的。我就去了诺伍德。“幽谷庄园是一幢现代别墅。右后方离开道路一点,就是堆放木料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火场。警长说又有了大发现,在火场的灰烬里找到尸体残骸,还有几枚变了色的扣子,扣子上有裁缝的姓。我在那里看了足足一个时辰,所发现的迹象都跟警方吻合。看来,我是一无所获。“我去卧室检查,确实有新鲜血迹,手杖上也有少量血迹。手杖是我们委托人的,而且房间里确实只有两个人的脚印。保险箱空了,我翻看了那些文件,其实奥德克并没有那么富有。但是,明知道自己很快能继承,为什么还要去偷呢?这值得怀疑。我又询问了女管家,她很不爱说话,嘴巴紧得很。她说她把麦克法兰领进房间,十点钟就上床睡觉了,她的房间在另一头,没有听见这边发生了什么,可是礼帽和手杖确实是麦克法兰的。灰烬里取出的衣服纽扣显然是主人昨晚上穿的。奥德克很少与人交往,除非有事,不会有人来找他。她是被火警惊醒的,闻到一股肉给烧焦的味道,至于那些文件,她一概不知,主人的私事她从不过问。但是我直觉感到,她肯定隐瞒着一些事情。“除非我们能找到其他立论,否则这个年轻人就完蛋了。不过我发现他的银行存折所剩无几,都是过去一年里开了几个大支票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先生。一个退休的建筑师还有这么大宗的贸易,我倒是很有兴趣探个究竟。那么我下一步就去银行调查一下。”

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脸色苍白,愁容满面,还有很深的黑眼圈,不知道是不是一夜没睡,周围散乱地放着许多当日的晨报,还有一份电报:

获新证据,麦克法兰罪行确凿,劝放弃此案。

莱斯特雷德“像真的一样。”我说。“莱斯特雷德扬扬得意,让我丢掉这个案子,恐怕还不是时候。吃完早饭,我们就去。”

幽谷山庄,是郊区的一幢别墅,现在周围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莱斯特雷德见到我们就喜形于色:“一个人总不能指望自己事事得胜,这次我准叫你们心服口服,本案麦克法兰就是凶犯。”

他领我们走进一间昏暗的客厅。“瞧这里,这是麦克法兰行凶后来取他的帽子,留下的血迹。”警官说。那是一个很清晰的拇指印。“你知道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吧。我已经比较过了,这正是麦克法兰的指纹。这是最后一着,也是决定胜利的一着。”警官继续说。“决定性,胜利。”福尔摩斯说。

我听出他的口气还有别的意思。我回头看他时,他暗自高兴地忍不住扭动,可是还在刻意忍住不要爆发内心的喜悦。“这真是奇怪,小伙子在拿帽子的时候,偏要让自己的大拇指往墙上按,这个动作自然吗?”福尔摩斯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这是谁发现的?什么时候发现的?”“女管家,是她告诉夜里执勤的警察的。”“昨天怎么没有发现?”“昨天这间客厅,没来得及检查。”“这么说,这个指印昨天就有了?”“这有什么值得怀疑的?我可以让指纹专家来鉴定一下,这是不是他的指纹。”莱斯特雷德说。“这没问题,这确实是他的指纹。”“那就够了。要是还有什么疑问就到隔壁客厅找我。我在那里写报告。”“华生,我觉得案子有转机,给委托人带来希望了。”“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华生,我们到阳光下去走走吧。”

我陪朋友在花园里散步,心里乱哄哄的,不知道福尔摩斯到底卖的什么关子。我的朋友对屋子似乎很有兴趣,一一地查看,领我到地下室、阁楼都检查了一遍。最后在顶楼过道,看到一排三间房子,他猛地一阵兴奋。“这个案子确实很有意思。我想该是向他摊牌的时候了。他一直拿我们取笑,我们也回敬他一下。”“你在写报告?”他跟莱斯特雷德说,“不过,你不觉得略早一点了吗?”“怎么讲?”“还有一位重要的证人你没有请到。”“你要能请到就请吧。”“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你有几位警士?”“三个,可以一起叫来。”

五分钟后,三个警察都到了。福尔摩斯让他们带上两大捆麦秸,上了有三间房间的顶楼,又让他们打来两桶水。大家都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招,莱斯特雷德警长脸色转红,有些愤怒。福尔摩斯毫不在乎,让警士点火,并且让他们大喊“失火了,失火了”。奇迹发生了,走廊尽头的墙被打开了,从里面跑出一个瘦小的老头儿。“好啦,哈哈,”福尔摩斯说,“把火浇灭吧。这就是失踪的乔纳斯·奥德克先生。”

所有人惊呆了,看着这个老头,一脸的狡诈、邪恶、凶狠,还有一双多疑的浅灰色眼睛。“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警长愤怒地说。“我又没害什么人。我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把自己藏起来,看看会出现什么后果,只是一个玩笑而已。”奥德克不自然地笑着说。“没害人?你把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平白无故地送上绞刑架。要不是这位先生,说不定就让你得逞了。”

案情有结果了。奥德克把自己藏在一间密室里,他的贴心管家就是得力帮手。至于那个指印,是奥德克从文件封套上取个蜡模,自己弄点血,印上去的,好进一步置麦克法兰于死地。近几年,投机生意失败,因此他打算用这个骗局骗过所有债主,他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开了高额支票,那个就是他自己的化名,他打算事成以后就用那个名字活下去,这样他就可以把债主甩得干干净净。同时,他想报复旧情人,因此冲着旧情人的儿子下手,只要他做得像,就可以把她的儿子谋杀掉。因此他用遗嘱当幌子,瞒过年轻人的父母,把他引入这张天罗地网。他可以说做得天衣无缝,留点血迹,火堆里有动物的骸骨,还有衣服的纽扣,一切都似乎牢不可破。但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弄了一个血指纹在墙上,露出破绽,满盘皆输。

奥德克像困兽一样,被警察围住。“我只是开个玩笑,只是一个恶作剧,并没想过要加害麦克法兰先生。”他不住地哀求。“这个要由陪审团做决定,”莱斯特雷德说,“即使我们不能以谋杀罪起诉你,也可以告你陷害罪。”“并且你还会看到你所有的债主要求冻结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全部存款。”福尔摩斯说。“总有一天我会好好报答你的。”奥德克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说。

我朋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二、银色白额马

“看来,我得去一次了。”吃早饭的时候福尔摩斯跟我说。“去哪?”“去达特摩尔,金斯皮兰。”

我并不感到诧异。事实上,我还在纳闷,他竟然没有插手这件离奇的案子,这案子在英国已经家喻户晓了。近来,我的同伴整日闷在屋里,来回踱步,眉头紧锁,烟斗抽个没完,对我的问题充耳不闻。每天的报纸,他也只是粗略看一下,就扔在一边。尽管这样,我知道他在冥思苦想。当前,公众关注的问题就是,威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马奇异失踪以及驯马师惨死的案件不得下文。然而,就这个问题,福尔摩斯完全可以用他的分析能力大展身手。所以,他提议去调查这个案子,正合我意。“太好了,只要不妨碍你工作,我十分高兴与你同行。”我说。“亲爱的华生,你能去,简直是太好了。这个案子有很多特点,你定会不虚此行。现在刚好能赶上帕丁顿的火车,路上我再跟你详谈。你最好把你那副高倍望远镜也带上。”

一个小时后,我们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夏洛克那张轮廓分明的脸藏在带有护耳的旅行帽里,急切地阅读报纸。许久,他读完报纸,往座位下一塞,将烟盒递给我。“开得真快啊,”他说,他望着窗外,看看表,“约翰·斯特雷克被杀、白额马失踪案,你大概也知道了吧。”“我从《电讯报》《新闻报道》上了解了一点。”“就本案来说,推理艺术,无须新的证据,只需要筛选案情的细节。这件惨案极不寻常,又涉及诸多人的切身利益,使我煞费苦心,猜测、假设。难就难在,要抓住事情的真实轮廓,要把那些虚妄之词抛开,依据可靠的证据,才能猜到谜底,这正是我们的责任。星期二晚上我收到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探的电报,都要求我同他们合作破案。”“今天都已经是星期四了!昨天为什么不动身?”我惊呼道。“我也会犯错,亲爱的华生。事实上,我不相信那匹英国名马会藏匿很久,特别是在达特摩尔北部那么荒凉的地方。我一直在等,希望会有消息说盗马贼也是杀害斯特雷克的凶手。可是直到今早上除了逮捕菲茨罗伊·辛普森的消息外,再无收获。我想,我该行动了。”“你得出什么结论了?”“案子主要事实我已经掌握了。”

我仰身向后靠在椅子上,抽着雪茄,夏洛克俯身向前,开始向我讲述故事的缘由。“白额马,”他说,“索莫密种,祖先就是良驹,一直保持优秀纪录。它有五岁的牙口了,一直是罗斯上校的宠儿,总是争得头奖。它一直是威塞克斯杯锦标赛上的冠军,是赌客最看好的马,从来不叫人失望。因此,许多人为切身利益考虑,不希望这匹白额马出现在下星期二的比赛上。“人人都知道,在金斯皮兰,上校对这匹马严加保护。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是上校的赛马师,后因体重增加退下来。他给上校当过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是个忠实的仆人。他手下带着三个小马倌,品格都很好,一个住在马厩里负责守夜,另外两个住在饲料棚里。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约两百码的小别墅里,没有孩子,雇着一个女佣。穿过荒野,大约两英里远,有个比较大的梅普尔顿驯马场,属于巴克沃特勋爵,塞拉斯·布朗在管理。附近有少数吉卜赛人在居住。在星期一,这个惨案就发生了。“那天傍晚,一切照常,内德·亨特留下守夜,其余两个马倌到驯马师家就餐。九点过几分,女仆伊迪斯·巴克斯特来马厩给他送饭,是一盘咖喱羊肉,没有饮料。因为按规定,除了自来水,守夜人是不能喝别的饮料的。女仆提着一盏灯,穿过一片荒野。“在离马厩还有三十码的时候,黑暗中有个人跟她打招呼。是一个穿着很体面的人,花呢灰套装,绑着绑腿套,手里拿着一根重圆头手杖。这个人脸色苍白,有三十出头的样子。“‘请问这是哪里?’他问。“‘这是金斯皮兰马厩啊。’女仆说。“‘哦,真幸运,走对了。你这是给马倌送饭的咯?给你机会赚点外快,应该不会嫌弃吧?’他掏出一张折叠的白纸,‘把这个给小马倌,你就如愿以偿地买新衣服了。’“女仆被吓得跑开了。跑到窗口,亨特已经打开窗户等着她了,每次饭菜都是从窗口递进来的。这时陌生人也跟过来了。“‘晚上好,’陌生人说,‘我有话想跟你说。’姑娘发誓说,那个人说话的时候,她看见攥在他手里的纸露出一角。“‘我有机会可以让你腰包鼓起来,’那人说,‘你们有两匹马要参加威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银色白额马和一匹贝阿德。你给我透点风儿吧。’“‘原来是马探子,可恶。’他起身去放狗。姑娘赶紧往家跑,不一会儿,姑娘回头就看不见那人了。亨特带狗出来也找不到那人了。”“小马倌带狗出来,门没有锁吗?”我问。“聪明,华生。我昨天发电报核实过,说马倌出来的时候把门锁上了,并且那扇窗户很小,人是钻不进去的。“亨特等到其他人来,让他们去通知驯马师。斯特雷克听说后,隐约觉得不安。他的太太半夜一点听见他起床,要去马厩,劝他不要去,因为外面在下雨,但是他穿上衣服,自顾自地走了。“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起床,见丈夫没回家。跑到马厩去瞧,看见马厩门开着,亨特蜷缩在椅子上不省人事,显然是被药物麻醉了。白额马槽档空了,驯马师也不见踪影。另外住在马料棚的两个马倌被叫醒,说夜里没听见什么动静。他们心存侥幸,跑出去寻找。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挂在荆棘丛上。在荒原上的一个圆形的洼地里发现了驯马师的尸体。头部被钝器打烂,大腿上有刀口。很清楚,驯马师曾经和凶手搏斗过,血迹都凝结在刀柄上了,左手还抓着红黑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说,这领带正是那陌生人的。亨特醒后,也承认领带是那人的。他肯定,就是这个陌生人在咖喱羊肉里下了药。在夜里搏斗那会儿,那马还在场,但是那天早上,马就消失不见了。尽管重金悬赏,附近的吉卜赛人也在留神打探,但是毫无踪影。最后一点,经化验,亨特剩下的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然而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一家吃的同样的饭菜,却无人中毒。“案件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再说一下警方采取的措施。“受命调查此案的是,格雷戈里警探。他一到现场就逮捕了最大嫌疑人。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那个人,住在附近的别墅里。此人出身、教养都很好,但在赛马上挥霍了大量金钱,曾经把五千英镑的赌注压在白额马上败北。被捕后,他迅速承认他去马厩是为了打探赛马的事情,并无恶意,只是想获得第一手消息。他看到领带时,脸色煞白,但是并不能说明什么。他衣服潮湿,说明他晚上冒雨出去过,他的手杖顶端镶着铅头,完全可以当武器使用。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辛普森身上没有伤痕。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我就感激不尽了。”

我听得入迷了,但是我还是看不清楚这些事件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关系又有什么意义。“警方是什么看法呢?”我问。“恐怕我的想法跟他们的正相反。他们认为辛普森把小马倌麻醉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马厩,牵走白额马。后来遇到驯马师,两人大打出手,辛普森把驯马师打死,而他自己没受一点伤。马被藏匿或者走失在荒原上。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肯定会把情况调查清楚的。”

我们到达塔维斯托克小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探已经在车站等我们了。“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您能前来。”上校说。“有什么进展?”福尔摩斯问。“很抱歉,进展缓慢。我们一起去现场看一下。”警长说道。“辛普森已经落网,我们相信他就是那个我们要对付的人。可是我认为证据还是不足。”我们坐上马车后,警探继续说道。“斯特雷克的刀伤作何解释?”“我们认为是他在倒下的时候自己划伤的。”“那么,情况对辛普森很不利。”“那毫无疑问了。我想,我们有足够证据对他提出起诉。”

福尔摩斯摇摇头说:“一个足够有经验的律师完全可以让这些证据站不住脚。他要女仆转给马倌的纸,他自己是作何解释的?”“他说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英镑的钞票。”“那条领带他怎么解释?”“他承认那条领带是他的,但是声称已经遗失了。我们发现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晚上曾经在案发地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扎营,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我们怀疑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联系。他把马交到他们手上,也未必不可能。”“当然有可能。”“我们把周围的马厩也都搜寻过。”“听说,在这附近还有一家马厩。”“梅普尔顿马厩,驯马师塞拉斯·布朗,他的马在这次赛马中赌的是第二名,他在这次赛马中也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跟斯特雷克关系并不好。但是在他的马厩中没发现什么。”

等下车后,福尔摩斯双眼露出异样的光彩,极力克制住自己的心情,我知道他已经找到线索了。“斯特雷克在您这里服务很多年了吧,上校?”“是的,我对他很满意。”“死者口袋里的东西应该都有登记吧,警长?”“东西都在起居室,你要看就去看吧。”

在中央的桌子上,警探把一堆东西摆在我们面前。有一盒火柴,两英寸长的蜡烛,一只ADP牌的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有半盎司切得长长的烟丝,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锋利、坚硬。“这把刀很奇特。有血迹,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华生,你对这把刀应该很熟悉吧?”福尔摩斯说。“这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说。“把这种刀带在身上有些奇怪。那些纸是怎么回事?”“三张是卖草人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的字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装店的发票,三十七镑五十先令,开票人邦德街莱苏丽尔夫人,抬头是德比希尔。德比希尔是斯特雷克的朋友,会有信件寄到这里。”“二十二基尼的衣服可不便宜啊。我们去现场看一下。”

我们在荒原上没走多久就到了那片洼地。驯马师的大衣依旧钩在沿边的荆棘丛上,由于事发那晚没有风,所以大衣应该是放在上面的。福尔摩斯仔细地看草丛上的脚印,他拿着一只斯特雷克的靴子,一只辛普森的皮鞋和白额马的蹄铁,认真地对照。并且在草丛里发现一根烧剩一半的蜡火柴。“趁天还没黑,在这野地里转转。我想,为求个好运,我把这块蹄铁装在衣袋里吧。”福尔摩斯说。

罗斯上校对我同伴的工作方法很不耐烦,便跟警探说:“警长,干脆我们向公众宣布将白额马除名,不参加比赛了吧。”“绝对不行,我保证白额马能参赛。”我同伴说。

上校和警探回去后,我跟福尔摩斯在荒原上踱步。他依旧在沉思中。“马是群居的动物,定然不会独自在荒原上。吉卜赛人害怕惹事上身,这种事唯恐避之不及。”他最后说。“那去哪里了呢?”“不在金斯皮兰,就在梅普尔顿。”

我们边谈边走,没过多久就到了要查看的洼地,在湿软的地面上有明显的马蹄印,福尔摩斯拿出蹄铁一一核对,确定无疑,是白额马的蹄印。我们接着往下走,又发现蹄印,并且在蹄印旁边发现人的脚印,我的同伴脸上充满喜悦。我们顺着蹄印走,走了一个折回。足迹到了一条沥青路上就消失了,路对面就是梅普尔顿马厩。

马厩里出来一个凶恶嘴脸的老头,恶狠狠地说:“你们是干什么的,赶紧走。”“我想跟您聊聊,先生。”福尔摩斯柔声说道。“我没时间跟游手好闲的人说话,滚开。”

福尔摩斯凑到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老头身子打了一个寒战,脸红到发根。“胡说,你想讹人。”他叫道。“你要在外面谈还是里面谈?”福尔摩斯笑着说。

二十分钟后,他们两个重新出来,那老头,塞拉斯·布朗,完全变了一个人,像一只哈巴狗一样跟在我朋友身边。“一定不能出错。务必到场比赛。先不用改回原貌。小心点,不准耍花招。”我朋友继续说着。“请放心,请放心!”

我们折回去金斯皮兰,我说:“那么,马在他那了?”“他本想赖掉,可是我把细节丝毫不漏地说出来,他吓傻了,不得不认罪了。”“马在他那里不会有损吧?”“他会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马的,亲爱的伙计。”“罗斯上校看起来不是个宽容的人。”“他对我有些傲慢。我就拿他稍微开开心,给他点颜色瞧瞧。关于马的事,对他只字不提。”“毕竟斯特雷克被杀的事更重要一些。”“事情到此为止。我们今晚就回伦敦去。”

等我们回到驯马师家里,告知他们我们要回去,警探愣住了,上校神情轻蔑地说:“抓不到凶手,你灰心了?”“依旧充满信心。星期二的比赛,你的马会照常参加。”

我们登上车门时,福尔摩斯问旁边的小马倌说:“你们围场里的羊最近有什么异常?”“不知道为什么,有三只瘸了。”小马倌说。

我的朋友感到很兴奋,他抿嘴笑,并且搓着手。罗斯上校还是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这个很重要吗?”上校说。“十分重要。而且那晚上的狗没有叫,也有很大问题。”

四天后,福尔摩斯和我又上了火车,前往威塞克斯杯锦标赛的现场。上校依旧态度冷淡。“我并没有看见我的马。”上校说。“只要你想看见,总能认出来吧。”福尔摩斯答道。

上校怒气冲冲。但是在赛马牌的项目、名单上清楚地写道:“罗斯上校,赛马:白额马;骑师:黑帽,红上衣。”

在比赛马上结束时,上校突然说:“是的,那是我的马。得冠了。我承认,我摸不着头脑了。您也太过分了吧,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前去一看究竟吧。”我朋友说。我们挤到马栅栏旁,我朋友继续说道:“用点酒精给它洗洗脸洗洗腿,你准一见如故。”“亲爱的先生,你做得可真绝啊。你是怎么找到这匹马的?”“您的一位好心邻居把它收养了几天。”福尔摩斯笑着说。“要是你能把凶手抓到就好了。”“凶手就在眼前,就是这匹马。”“这匹马?”我跟上校惊呼道。“没错。那个约翰·斯特雷克,不是一个完全值得信赖的家伙。”

当夜我们返回伦敦。在途中,福尔摩斯跟我们讲述了案件的全过程。

此案的经过是这样的。首先从那盘咖喱羊肉开始,小马倌的剩饭里有麻醉剂,而麻醉剂是有很大味道的,咖喱正好冲淡了它的味道。而能决定那天晚上吃咖喱羊肉的只有斯特雷克夫妇,因此辛普森的嫌疑是可以排除的,因为他不能赶巧碰上他们吃咖喱羊肉的时候来投毒。小马倌的那盘羊肉是单独盛开的,因为其他人吃了同样的饭,却没有中毒。其次,那晚的狗没有叫,最大的可能就是,进来的是熟人。赛马作弊是常有的事,但是斯特雷克基于什么原因下毒麻醉小马倌,并牵走白额马的,我们可以从他口袋里的东西得出结论。再者,他口袋里的那把手术刀,是用来做精细手术时用的。我们知道,在马的后脚踝的肌腱上小小挑一下,马会稍微有点跛,一般会认为是训练过度引起的,不至于被发现是被暗下毒手引起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圈场里的羊跛脚的原因,他在拿它们做实验。最后,基于斯特雷克的犯罪动机,我们可以从他口袋里的账单推断出来。一件昂贵的女士大衣,却不属于斯特雷克太太。我的朋友走访了那家女士服装店的地址,并且呈上斯特雷克的照片,那家店主对斯特雷克很熟悉,声称他叫德比希尔,并且有一位极漂亮的妻子。可见斯特雷克金屋藏娇让他债台高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马斯格雷夫家族仪规

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性格有些怪异。他思维简捷,穿着简单,但是生活却杂乱无章。每当我看到他把烟圈放在煤斗上,把烟叶放在拖鞋顶部,把一些尚未回复的信件用一把折刀插在壁炉台上时,我觉得我比他强多了。福尔摩斯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他坐在室内的扶手椅上,轻扣手枪,用一百发子弹在墙壁上打出代表维多利亚爱国主义精神的字母VR。我总觉得这破坏室内整体环境的和谐。

他不喜欢销毁文件,特别是与他的案件有关的文件,因此他每一两年才会集中整理一次,正如我在其他的回忆录中提到,每当他因功勋而扬名,便会心血来潮,精力充沛,随后热情消失,日渐萎靡,他便整日与小提琴和几本书为伴,每日活动范围只局限于沙发和桌子之间。如此日积月累,在房间的角落里堆放着一捆捆手稿。有一年冬天的夜晚,我提议花两个小时来整理一下房间,他无法反驳我的合理要求。他脸上带有歉疚的神色,走进寝室,随手拖出一个大铁皮箱子,箱内的三分之一已经装满了文件,都用红带子捆成小摞。“华生,这里有很多案件,”福尔摩斯带有几分调皮地说,“要是你知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你肯定会要求我把它们都拿出来。”“那都是你以前的工作记录咯?”“是啊,我的朋友,这都是我未成名时接的案子。这里面不乏很有意思的案件呢。”

他从箱子底取出一个小木匣子,像个儿童玩具盒。匣子里装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一把老式铜钥匙,缚有线球的木钉,还有三个生锈的旧金属圆盘。“哈,我的朋友。这些都是我的珍品收藏。”他高兴地跟我说。“哦,像是些遗产。莫非它们还有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这的确是故事的本身。这些都是纪念马斯格雷夫家族仪规案子的物件。”我的朋友说道,并把那些东西如数家珍般的摆在桌子上。“要是你乐意给我讲一下,我一定会很高兴。”我以前不止一次听他提起过这个案子,可是始终没能知道详情。今天,我的朋友兴致很高,开始给我讲述这个奇特的案例。

当年,福尔摩斯初来伦敦,住在蒙塔格街,在大英博物馆附近。那时候他还没有现在的名气,主要是靠老同学介绍几个案子,剩余的时间就用来学习各种学科知识。一天早晨,一位福尔摩斯的老同学登门造访,他是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从外形看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子弟,长着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身量高挑,举止文雅。据我的朋友介绍,马斯格雷夫确是一支古老贵族的后裔,住在苏塞克斯郡的赫尔斯通庄园,那是一幢历史悠久的建筑。“我今天特地向您来请教,这对我很重要。我在赫尔斯通遇上了点麻烦,警方也无能为力,事情出奇地不可解。”简单的寒暄后,马斯格雷夫说道。“请告诉我详情。”我朋友激动地说。福尔摩斯几个月一直闲来无事,听到这样的案件,便表现得急不可耐,迫切地想了解事情的发生经过。马斯格雷夫便向他娓娓道来。管理像赫尔斯通那样古老的宅邸总是劳心劳力的,定期接待客人、举办聚会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庄园共有八个女佣,两个男佣,一个厨子,一个男管家和一个小听差,当然花园和马房还有另外一个班子的人。做得时间最长的是男管家布伦顿。他以前是个小学教师,长得一表人才,精力充沛,他在庄园里工作有二十年了,但是现在还不到四十岁。他会几种语言,各种乐器都会玩上一点,所以在人烟稀少的乡村扮演风流浪子很是得心应手。他结过婚,但是妻子去世了。几个月前跟二等女佣蕾切尔·豪厄尔斯订婚,大家都以为他这次改邪归正了,可是前不久又把蕾切尔抛弃,跟猎场看守班头的女儿珍妮特·特雷杰丽斯搞在一起。蕾切尔是个容易冲动的姑娘,刚患过脑膜炎,昨天才能行走。这是赫尔斯通的第一场戏,可是跟第二场相比,简直不值一提。第二场戏跟管家布伦顿被解雇和出事有关。

赫尔斯通是一所凌乱的庄园。上星期四晚上,马斯格雷夫喝了一杯浓咖啡后,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凌晨两点依旧睡不着,他决定去拿那本被遗落在弹子房的小说。当他走下楼梯,看见藏书室里竟然有灯光,他猛地反应是家里进了夜贼。他顺手从墙上拿下一把装饰用的战斧,悄悄走近一看,竟然是布伦顿。布伦顿在专心地研读一些文件,这些文件显然是属于这个家族主人的,一个管家半夜在这里查看主家的东西,颇让人生疑。赫尔斯通的主人,马斯格雷夫不仅觉得可疑,而且很愤怒。“好啊,你就是这样来回报我们对你的信任的?这里不需要你了,明天你就走吧。”赫尔斯通的主人怒喊道。

布伦顿吓得跳起来,顺手把刚才在研读的一张像航海图一样的纸往怀里一塞。他鞠了一躬,从主人身边默默走开。马斯格雷夫借着桌子上的烛光,翻看布伦顿摆在桌子上的文件。那是关于这个古老家族古时行礼时用的对答文,叫作马斯格雷夫仪规。过去几百年,马斯格雷夫家族的人都会遵照仪规举行成年礼。在马斯格雷夫看来,这些古董只会引起过去族内人或者考古学家的兴趣,却想不明白为什么管家会偷偷研读这些仪规。“先生,我不能丢这个脸,先生。我身份低微,但我是个要脸面的人。您这是在逼我走上绝路。看在上帝的分上,您再宽限我一个月,容我给您递交辞职信,一个月后,我马上走。”布伦顿再次走到主人面前,清了清嗓子说道。“不行,我不能容忍那么久,你的行为在这里是不能容忍的。”主人说,“我只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个星期后,你马上走。”

布伦顿还想再讨价还价,但是马斯格雷夫先生不再理他,径自回到卧室睡觉去了。这以后的两天,布伦顿干活特别卖力,处处小心,对那件事也只字不提。按规矩,每天早餐过后,布伦顿都会到马斯格雷夫先生那里听候一天的吩咐,可是第三天,管家并没有出现。此时,女仆蕾切尔·豪厄尔斯走过来,她大病初愈,看起来还有些虚弱,脸色苍白毫无血色,马斯格雷夫先生便劝她不要工作了。“你还需要卧床休息,”他说,“先不要工作了。”“我都好了,马斯格雷夫先生。”她的眼神看起来很奇特。“我们得听听医生的说法。你现在停下手里的活儿,休息去吧。顺便到楼下把布伦顿叫过来。”他说。“管家走了。是的,他走了。”“他去哪了?”“他走了,不在卧室里。哦,是的,他走啦!不见了!”她突然往墙上一靠,发出刺耳的笑声,她歇斯底里地发作了。其他仆人听见后,赶忙跑过来把她扶回卧室,一路上她哭嚷不停。马斯格雷夫先生向仆人询问布伦顿的下落,布伦顿的卧室没有睡过的痕迹,门窗都关得好好的,他的钱、衣服、手表,都在房间里。只有他平时穿的黑色套装不见了,拖鞋也不见了,靴子还在原地。管家布伦顿去哪里了呢?无人知晓。

他们把这个迷宫一样的宅邸搜了个遍,包括已经不住人的旧厢房也一间不漏地反复搜查,却始终没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但是紧接着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他们转移了注意力。蕾切尔·豪厄尔斯病倒了两天,时而昏迷不醒,时而歇斯底里,因此请了一个护士作为她夜间的陪护。可是布伦顿消失的第三天夜里,蕾切尔也不见了。他们开始追查失踪的姑娘,她的脚印从窗子底下,穿过草地,一直到湖边消失了,那湖有八英尺深,所有人心情变得沮丧。他们赶紧打捞,希望能找到尸体。可是没有找到尸体,反而发现了一只麻布口袋,里面装着生了锈的破烂金属和没了光泽的水晶或是玻璃片。他们忙了一整天,也没有找到布伦顿和豪厄尔斯的下落。本郡的警察也智竭力穷没能发现任何线索,所以马斯格雷夫先生来找我的朋友,希望他能提供帮助。

我的朋友善于想象,离奇的案件情节让他痴迷,失踪的管家,失踪的女仆,女仆爱着管家,湖里打捞出来的口袋……这一切都让这个案件变得暧昧不清,可是据我的朋友说,这些因素都没有切中事情的本质。“我要看一下那份仪规,马斯格雷夫,”福尔摩斯说,“那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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