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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0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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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斌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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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管理

保险企业管理试读:

前言

保险企业管理学是保险经济研究的组成部分,以保险企业中的经济管理活动为研究对象。保险企业中的经济管理活动是投入短缺的物品,以创造出新的以保险保障为形式的新物品。这样的物品转变过程就在企业的组织范围内进行。保险保障生产的任务或由此派生的子任务要通过决策来进行控制。

作为一种理论,保险企业管理学要寻求一个关于保险企业中经济管理活动的概念与论述的完备且不矛盾的体系。通过该理论能够对现存的实际情况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并且能够依据这个理论对企业内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更好的设计。保险企业管理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以实际为标准的,以应用为导向的理论。

本教材的基本内容共分为十章。包括保险经营管理导论、保险市场管理、保险公司计划与统计管理、保险营销管理、保险承保管理、保险理赔管理、保险投资管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第一章保险经营管理导论主要阐述保险经营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保险经营与保险管理的关系。第二章保险市场管理着重论述保险市场的特征、结构、运行机制,调节保险市场的经济规律等。第三章保险计划与统计管理着重考察保险计划和统计管理的意义、原则、要求与管理过程。第四章保险营销管理主要分析保险营销的方式方法、营销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五章保险承保管理侧重阐述保险承保的一般程序和承保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六章保险理赔管理主要分析理赔的意义、原则、要求、方式和理赔的环节与管理内容。第七章保险投资管理侧重论述资金运用的条件、可运用资金的构成、资金运用的方式和原则,以及保险投资管理的内容。第八章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侧重分析保险财务管理的概念、意义、目的、内容和保险财务管理的实施与评价。第九章保险偿付能力管理着重分析保险偿付能力的概念、保险偿付能力边际的种类以及国家和保险公司对偿付能力的管理。第十章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主要论述了再保险的意义,业务种类、形式,以及分出、分入再保险的管理。

保险企业管理学既有理论,又有实务,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在理论部分,侧重基本观点的提出和必要的论证,不作过深的分析;在实务部分,考虑到同其他实务课程的关系与配套,也只是介绍保险企业管理的基本方法、原则和过程,不作太多太细的分析。所以使用者可根据自己的教学要求,从实际出发,对教材的内容作必要的调整。2017 年3 月

1保险经营管理导论

1.1 保险经营1.1.1 保险经营的概念和思想

1.保险经营的含义

保险经营简单说来是指为了实现保险经营过程的合理化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对其各个环节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活动。保险经营一般要经过展业、承保、分保、防损、理赔和保险资金运用等环节的运作过程。

2.保险经营的思想

保险经营思想是指保险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解决各种经营问题的指导思想。经营思想,一方面应与该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经济规律相协调;另一方面又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当地的经济水平相关联。科学先进的经营思想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滞后甚至错误的经营思想,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策略的实施、经营环境的改善,使企业经营处于被动局面,甚至面临困境。因此,树立正确、合理的经营思想对于保险公司甚至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1)利国利民思想。利国利民思想是指保险经营要以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和谐、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的保障这一根本目标为出发点,并将此作为保险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度量标准。只有在贯彻利国利民思想时要妥善处理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才能发挥保险本身的功能和作用。

保险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具有很强社会性和公益性的行业,在为政府提供市场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效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不仅是政府工作的中心,也是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保险具有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在养老金储备水平提升、养老支柱建设、养老社会环境营造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险业应秉持利国利民思想,解决保险意识问题,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文化;解决保险价格问题,推动形成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解决保险服务问题,推动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的保险服务。

保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不仅可以提高保险这个资本和智力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而且能够带动会计、审计、法律、评估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还能够通过提供创业资金、完善市场机制、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多种渠道,推动经济转型升级。(2)现代经营思想。所谓现代经营思想,就是把保险作为一种商品来经营的思想。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这就要求保险经营者应按照商品经营的客观经济规律来经营保险商品。

①市场观念。市场观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应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保险作为一种商品,只有为市场和客户所接受,其价值才能实现。强化保险经营的市场观念,要求保险企业树立服务意识,按照保险市场需求和保户需要来开展保险经营活动,以达到保险资源的最佳配置。

②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应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涉及面比较广、影响比较大的经济活动。为了保障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保险企业的经营。保险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提供保险服务,不断促进自身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③效益观念。人民币利率调整的历程及其对保险业产生的影响,给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者上了深刻的一课。保险企业在快速扩展过程中,如果盲目追求短期规模效应,不讲求经济效益,不计较经营风险的累积,不顾及中长期的经营战略,根本无法应对经济的波动,是极其脆弱的。许多为了占领市场、追求纯规模效应而推出的保险新产品,给保险公司留下了巨大的风险包袱。各家保险公司应把承保利润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出发点,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效益最大化,强调经济效益观念,这是现代保险经营思想的首要内容。

④信息观念。信息观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应具有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分析、利用的意识。信息是企业的重要资源,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经济技术信息,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也就很难在竞争中取胜。

⑤竞争观念。竞争观念是指保险经营者应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即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竞争是保险企业之间在人才、技术、商品质量、价格、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综合较量。在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保险经营者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随着保险市场国际化的不断深入,保险经营者也要敢于参与到国际保险竞争中,兼收各方所长,逐步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经营水平。

⑥创新观念。创新观念是指运用制度设计、技术开发、服务拓展等方式创造出满足消费者需求、利于保险企业发展的企业制度、产品和服务等。保险创新是保险企业突破市场制约因素的根本措施。保险企业的发展受相关产业和市场的制约,尽管大多数保险产品具有较长寿命,但是满足市场的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生命周期,即具有一个较为完整的从引入到退出市场的时间过程,如果企业不及时更新,生存就会受到威胁。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创新发展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保险业逐渐缩小差距的机遇。保险企业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经济增长是使企业更具优势的根本途径。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保险业市场体系、制度设计都较为完备,而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时间短、市场利用力不足都决定着必须重视保险创新。1.1.2  保险经营的目标

1.企业经营目标的含义

企业经营目标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目的性的反映与体现,是指在既定的所有制关系下,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在其全部经营活动中所追求的、并在客观上制约着企业行为的目的。通俗说来,企业经营目标是在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的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是企业经营思想的具体化。

企业经营目标一般不止一个,其中既有经济目标又有非经济目标,既有主要目标又有从属目标。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收益和企业组织发展方向。

1.确定保险经营目标的意义

企业的经营目标反映了一个组织所追求的价值,为企业各方面活动提供基本方向。它不但可以使企业能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适应环境趋势,而且能使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确定保险经营目标,不仅有利于保险企业制定经营决策,有利于明确经营方向,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合理配置各方面资源,而且有利于保险企业妥善处理公共关系。(1)确定保险经营目标,有利于保险企业经营决策。经营决策是指企业对未来经营发展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战略或手段进行最佳选择的过程。经营决策是企业管理全部工作的核心内容,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和生存发展。保险企业要根据自己面临的不同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明确自己的具体经营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某个新市场的开拓,某种新产品的市场投入,某个销售点的增设,也可能是增加利润、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具体数量指标,还可能是企业扩大(如兼并、联营、集团化)或提高企业公众形象。正确的经营决策促使保险企业能灵活地、连续不断地针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作出反应,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由此企业就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科学地确定经营目标,是企业制定正确经营决策的关键。有了经营目标,就指明了经营决策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保险企业正确发展的方向。(2)确定保险经营目标,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当保险企业明确经营目标时,就锁定了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甚至每个员工从上到下围绕企业的总目标制定各自的目标,确定行动方针,安排工作进度,同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进而实现部门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并对成果进行严格考核。没有经营目标,企业就无法经营;目标是否明确,则直接关系到经营成果。因此,确定企业经营目标是保证保险企业上下合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实现经营计划的关键。总之,经营目标是国家、保险消费者、企业和员工各方的利益和诉求的综合反映。通过保险经营活动,国家得到税收和生产建设的保险保障,保险消费者获得优质的服务和有保障的生活,保险企业得以发展壮大,员工也可以实现个人价值。因此,确定保险经营目标,有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发展保险经营活动的积极性。(3)确定保险经营目标,有利于妥善处理公共关系。良好的公共关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关注公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塑造企业形象,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良好的企业形象能给企业带来无穷的益处,对内能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得到员工的认同;对外能吸引人才,得到社会的支持,获得资金提供,获得消费信心。随着保险企业经营技术水平的提高及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使得保险企业间的竞争日益集中体现在企业信誉和企业形象方面的竞争。由于保险企业服务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决定了良好的公共关系是促进保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保险企业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塑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等公共关系手段来实现以公众的需求为核心的保险经营活动,才能得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承认与支持,为企业发展创造出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2.保险经营目标的内容(1)从利益的角度划分保险经营目标。

①保险经营的社会目标是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从微观层面看,现代商业保险企业的经营目的是盈利并借以获得生存和发展扩大的基础,但从全社会的宏观角度看,它是对减低风险进行组织、管理、计算、研究、赔付和监督的一种服务,体现出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社会属性及其社会管理功能。保险是一种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经济制度,也就是将不幸而集中于个人的意外危险以及由该意外危险而产生的意外损失,通过保险而分散于社会大众,使之消化于无形。保险企业作为专门经营这种具有社会功能的保险产品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活动中自动地就有着社会责任,并且正是通过这些社会责任的实现而使保险公司体现出不同于其他经济组织的特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没有保险企业的有效经营,无法履行保险企业固有的社会责任;不以社会经济保障为着眼点,自利的保险企业不可能立足于市场。经济效益是前提,缺乏利益驱动机制的保险公司无法履行其社会责任,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应该是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既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促进社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又确保自身经营效益的实现。

只有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现代保险企业才能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获得新的发展和提高,才能使保险业真正担负起在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与责任,才能使作为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全面的实现。

②保险经营的公司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传统理论认为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尽管少数重要经营指标(比如保费收入、利润)可以大致对保险公司做粗略排名,但无法准确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价值。保险公司的市场价值(未上市公司比照已上市公司估值)是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盈利模式、内含价值、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等的集中体现。一个企业的市场价值是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对其市场价值造成影响。保险公司只有认真研究价值创造,不断加强管理,做大做精主业,全面提升综合实力,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才能为客户、股东、员工、公司、行业和国家创造价值。实际上,公司价值包含了公司行业地位、综合竞争力、影响力、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综合因素,代表了股东在公司中的综合利益,而利润只是体现公司综合价值中的一个方面。

③保险经营的个人目标是员工的自我价值实现。当企业的战略目标明晰之后,要让员工认同企业的战略目标。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包括下面几个方面:工作价值,即员工在工作方面的出色表现。物质价值,即员工所获得的物质回报。精神价值,即员工在工作中所获得的成就感,精神价值来源于自我感觉。社会价值,通过工作实现理想与抱负,这也是自我实现发挥到极致的表现。个人目标的实现是以保险公司的社会目标和企业目标为前提的,没有社会目标的实现,就没有保险商品价值的实现,也就无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在无法实现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员工的利益更无从谈起。(2)从保险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划分保险经营目标。

①财务稳定性目标。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是指保险公司所积累的保险基金能否足以履行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能够抵付赔款支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是好的;反之,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是差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与其偿付能力密切相关。通常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越强,其财务稳定性状况越好。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偿付能力风险,保证有充足的偿付能力,至少具有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最基本的目标。保险公司要实现这一基本目标,就必须通过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实现财务稳定,在财务稳定目标下,实现持续的盈利目标,增强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偿付能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②可持续发展目标。保险业一定是一个应当持续发展的行业。这是因为,保险业“经营”的是风险,而风险是不可能消失的。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规模的增大和社会结构的日益庞杂,风险总量会越来越大、风险类型会越来越多、风险结构也会越来越复杂。为此,必须破除盲目发展业务的观念,在效益的基础上扩大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必须先做好专业化才能考虑多元化,必须本着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负责的精神,确认“能够管理多大规模的风险”,而不是“希望承担多大规模的风险”。如果保险公司承保了超过其能够管理的风险规模(包括再保险及其他的风险转移手段),它将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它的可持续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因而也就不可能以自身的稳健来承担起对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财产的制度保障作用。

③盈利目标。因为保险资金具有负债特征,投向的目标资产不仅要满足一时需求,还要满足整个负债期的收益需求。而由于负债特征,保险资金运用的起点也比其他资金高。保险业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矛盾仍然突出,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利差损风险和再投资风险。在低利率的大环境下,相对安全的另类投资给险企带来了更多收益,也缓解了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问题,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其偿付能力。正是因为另类投资的高收益,吸引了险资愿意承担高风险。未来保险资金应抓住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机会,调整固定收益配置结构、挖掘权益投资机会、拓展境外配置市场、推进保险资金在包括医疗、健康、养老在内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投资,达成盈利目标。

④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在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目标后重要的是处理好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财务稳定性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经营目标的盈利性,还要考虑企业在未来的竞争环境中始终保持盈利能力的增长,以保证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长盛不衰。因此,企业必须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将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考虑其中,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契机。正确合理的财务稳定性目标有利于指导企业财务实践,是企业财务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更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础条件。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准确制定企业经营目标,还要把握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利益的实现。如果保险公司一味追求高速发展业务,必将导致盲目竞争、费率下降,忽视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大的赔付责任,同时利润降低和一些特殊风险的出现将直接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财务稳定出现问题又将制约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因此,企业的财务稳定性目标一定要系统考虑保险企业资金的有效管理控制和使用分配,兼顾财务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财务稳定性目标与盈利目标的关系:保险行业具有负债经营、经营周期长、资金规模大、投资需求高等特点,所以保险公司对财务稳定性有特殊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转和融通能力主要是偿付能力,包括赔款、给付和偿还其他债务的能力。由于保险业是负债经营,积聚了国民生产各部门的风险,一旦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不稳定或出现危机,其影响范围非常广泛,所损害的不只是公司的股东和保单持有者,甚至会影响社会经济生活安定。盈利是长期负债所需资金的最可靠、最理想的来源。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稳定的收益流是保险公司健康长期发展的重要保证。一般投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虽然利润增加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若保险公司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视风险,则会使保险公司倾向于选择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一旦出现不利,保险公司将陷入困境甚至破产。为了保证企业财务的稳定,审慎的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保持稳健经营的法宝。因此保险公司在确定财务稳定性目标时,必须在纳入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考虑自身盈利性,达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盈利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保险公司制定的盈利目标要与公司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不仅要符合短期利益目标,更要有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企业基于可持续发展角度制定的盈利目标须兼顾社会与企业的共同利益,即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保险公司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以大数法则为科学依据,所以保险公司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发展业务,扩大承保,才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利润。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盲目追求规模保费,那么不仅会使保险赔付率上升,业务结构失衡,还会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这些短期行为一方面影响公司忽视险种创新和品牌建设,一方面对保险行业的形象有损,不利于企业长期目标的实现,导致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竞争力下降。要着眼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保费收入、市场占有率、理赔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进行盈利目标的制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因此保险公司应将财务稳定性目标、盈利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在强调保证财务稳定性目标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利益对盈利目标加以平衡,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3)从保险企业发展的角度划分保险经营目标。

①长期目标。长期目标是指保险经营所要实现的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期结果,是经营总目标的蓝图,一般为10年或10年以上的远期规划目标。保险企业的各个层次都需要长期目标,包括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其主要内容包括保险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规模和具体经营指标如承保范围、承保率、保险基金积累额度和员工数量等。

②中期目标。中期目标是指企业五年经营活动的预期成果,是达成长期目标的一种中介目标,是长期目标的进一步分解和具体化,通常与长期目标保持一致。

③短期目标。短期目标一般是指年度或季度、月度目标,是是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具体化、现实化和可操作化,是最清楚的目标。短期目标是可以维持长期目标实现的物质保障。长期目标可分解成多个短期目标,从而使长期目标变成可以实现的计划。1.1.3  保险经营的原则

保险经营原则是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是适应、协调和改善保险经营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经营策略得以顺利实施和保险经营目标得以圆满实现的保证。它源于保险企业经营的实践,决定于保险经营的性质,服务于保险经营目标的实现,也是保险经营思想的具体体现。由于保险商品除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之外,还具有特性,所以保险经营的原则也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

1.保险经营的一般原则

商品经营的一般原则有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和薄利多销原则。保险经营是商品经营,所以它的一般原则也就是商品经营的一般原则。(1)经济核算原则。经济核算原则是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利用价值、货币形式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记录、计算和分析,使公司以收抵支,并获得利润。

保险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可以促使保险公司全面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保险偿付能力。同时,经济核算还可以促使保险公司压缩各项费用支出,节约保险成本,提高利润水平。保险企业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成本核算、保险资金核算、保险利润核算。

①保险成本核算。保险成本由三部分组成:业务支出、营业费用和各类准备金提转差。其中业务支出所占比例最重,主要包括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出保费等。影响成本的关键是赔款,影响赔款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和风险发生随机现象;二是人为因素,即道德危险,包括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两方面。道德危险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程度上对赔款的大小、经济效益的高低有一定制约力,因此,防止和杜绝道德危险出现至关重要。核算保险成本,可以对单位经济保障劳务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作出评价。

②保险资金核算。保险资金泛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的开业资金,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开业资本金规定一定的数额。资本金也属于一种备用资金,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各种准备金不足以支付时,保险公司即可动用资本金来承担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与资本金性质不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保险成本核算只能反映保险公司经营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效益,而未能反映所占用资金的效益。为了全面评价所用资金的效益,还须对保险企业所占用的全部资金进行核算,考核单位经济保障劳务所占用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

③保险利润核算。保险企业的利润核算同其他生产经营企业的利润核算有着较大的差别。一般企业的利润是当年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去当年的生产支出,而保险企业不能简单地把当年的保费收入减去当年的赔款和费用作为利润。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的核算,除要从保险费收人中减去保险赔款、经营费用和税金外,还要减去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金。这是由各年保险风险发生的不平衡性和未了责任的延续性所决定的。保险公司经营中的各项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对全体被保险人的负债。因此,在进行保险利润核算时,要特别注意未了责任。(2)随行就市原则。随行就市原则是市场观念的具体体现。商品经营,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特点,及时协调市场供求的关系。随行就市,是商品经营者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行情,采取灵活措施以适应市场需求的主动行为。所谓灵活措施,即指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和价格水平。

随行就市,不仅要求保险公司经营要适应市场行情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要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要对影响保险市场行情的各方因素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并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准确预测和判断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这就要求保险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及时作出灵敏的反应,随行就市,不断调整保险产品的品种和价格水平,做到适销对路,降低风险成本,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在“互联网+”浪潮下,保险行业应抓住机遇,借助“互联网+”模式的广泛应用和大数据的精确定价、精确营销、精确管理,有利于打造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升级的转型提升,有助于构建符合大数据要求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响应前台,有助于推进轻资产机构的建设;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从用户不同阶段的需求出发,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体验。

总之,只有准确判断市场行情,保险公司才能适应市场变化,抓住经营机会,将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转化为保险商品,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3)薄利多销原则。薄利多销原则是一般商品经营的重要原则。薄利多销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增加企业盈利;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保险企业也要遵循薄利多销原则,具体体现在保险价格的确定上。合理的保险价格体现着等价交换的原则,是保险经营的中心问题。保险价格过高,不仅会损害投保人的利益,同时会使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业务的拓展。保险价格过低,则会导致保险企业缺乏足够的偿付能力,甚至亏损,最终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

随着网购模式的推广和深入,各种基于互联网的保险需求陡增,尤其是针对退货风险、卖家信用风险等风险点的保险产品。作为市场化产品,并没有人强制要求受众群购买,但产品的销售热度非同一般。尽管单独看这些保险的每一笔保费都很便宜,但由于有巨额数量作为支撑,保费总额就会变得尤为可观。薄利多销正是这些热销网络保险产品的典型特征,这也与普通的商业规则相契合。保险公司经营这些产品,从单一业务看未必能给公司带来利润,但其更大的意义在于,保险公司可以借助这些量大面广的业务获得多方面数据,为下一步开发其他产品、在网络保险市场抢占更大市场份额奠定基础。通过数据的积累、分析、挖掘,发现更多的市场需求点,开发更多新产品,并且进行精准营销,这是保险公司的中长期目标。

2.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

保险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经营,除了遵循一般商品的经营原则外,还要遵循自己的特殊原则,即风险大量原则、风险选择原则和风险分散原则。(1)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

风险是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但是保险公司并不承保所有风险,只对可保风险予以承保。简言之,可保风险是保险人愿意并且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可保风险一般具有五个条件:一是非投机性,保险人通常不能承保投机风险,因为保险人如果承保投机风险,既难以确定承保条件,又与保险经济补偿的职能相违背。二是偶然性,可保风险应该是有发生的可能而不可预知的,如果风险不可能发生,就无保险的必要,而风险的发生不具有必然性。三是意外性,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既不是因为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的故意行为,也不是前二者不采取合理防范措施引起的,而是意外发生的。四是普遍性,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保险是以大数法则作为保险人建立保险基金的数理基础,因此可保风险必须是普遍存在的风险。五是严重性,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有导致比较重大损害的可能性,才会产生保险需求,从而产生保险供给。

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这是因为:第一,保险的经营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过程,而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确定的,保险人只有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才能建立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以保证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履行。第二,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和标的,才能使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形更接近预先计算的风险损失概率,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第三,扩大承保数量是保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保费收人就越多,而营业费用会随之相对减少。因此,扩大承保数量是保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保险公司正是利用在个别情形下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在大数中消失的这种规则性,来分析承保标的发生损失的相对稳定性。按照大数法则,保险公司承保的每类标的数目必须足够大,否则,缺少一定的数量基础,就不能产生所需要的数量规律。但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它的局限性,即承保的具有同一风险性质的单位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通过再保险来扩大风险单位及风险分散面。因此,遵守风险大量原则,保险人应积极组合拓展保险业务队伍,在维持和巩固原有业务的同时,不断发展新客户,扩大承保数量,拓宽承保领域,实现保险业务的规模经营。(2)风险选择原则。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按照一定标准对投保人和保险标的的风险进行审核评估,以排除不合格的投保人和保险标的,防止不可保风险的介入。风险选择原则是指保险人在承保时,对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等要有充分和准确的认识,并做出承保或拒保或者有条件承保的选择。

保险人对风险的选择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尽量选择同质风险的标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风险条件或范围的保险标的。保险人在不同阶段都可以进行风险选择,包括事前选择和事后选择。事先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在承保前考虑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种选择包括对“人”和“物”的选择。所谓对“人”的选择,是指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评价与选择。所谓对“物”的选择,是指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评估与选择。事后风险选择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风险超出核保标准的保险合同作出淘汰的选择。保险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等待保险合同期满后不再续保;第二,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事项予以注销合同;第三,保险人若发现被保险人有明显误告或欺诈行为,可以中途终止承保,解除保险合同。

风险选择原则要求保险人不仅需要承保大量的可保风险和标的,还需对所承保的风险加以主动的选择,使集中于保险保障之下的风险单位不断趋于同质,通过承保质量的提高,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对于发生概率大、造成损失程度高的风险,应采取避险的对策,即指保险公司直接回避产生风险的事项和活动,将损失出现的概率控制到零。保险公司应通过严格的核保拒绝承保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项目或剔除某些保险责任,识别和避免道德风险。对于发生概率大、造成损失程度低的风险,承保后应重点加强防灾防损工作,既包括事前主动预防,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包括损失后积极实施抢救、减轻标的的损失程度。对于发生概率小、造成损失程度低的风险,应当把不同的风险加以组合,使投保企业未发生风险损失的部分能对其他发生损失的部分进行补偿;同时对于赔付率很低的企业续保时应实行折扣费率,给予一定的费率优待,以保证效益型险种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风险大量原则是对保险人承保的数量要求,风险选择原则是对保险人承保的质量要求,科学的保险经营原则应该是风险大量与风险选择的有机统一。(3)风险分散原则。风险分散原则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使其承担的保险责任在保险人可承受范围内。

风险分散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实现。宏观层面的风险分散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一是使风险在地理范围上分散;二是使风险在时间上分散;三是通过多种经营来实现风险分散。微观层面的风险分散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承保前分散。主要通过在承保时合理地划分危险单位,并且使每一个危险单位都尽可能独立来实现。合理划分风险单位,参考每个风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对超出自身承保能力的部分不予承保。对承保的风险责任加以限制,如控制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核保时对保险标的要合理划分危险单位,按照每个危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规定免赔额(率),对一些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规定一个额度或比率,由被保险人自负,保险人对该额度或比率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实行比例承保,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实际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承保金额,而不是全额承保。等。二是承保后分散。保险人以再保险和共同保险等手段使风险空间上得以分散,同时又以提存各种准备金制度,使风险在时间上得以分散。

为保证经营的稳定性,保险人应使风险分散的范围尽可能扩大。倘若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过于集中,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产生责任累积,使保险人无法承担保险责任。1.1.4  保险经营的环境

经营环境是指围绕并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各种因素地总和。这些因素可能给企业带来机会或威胁,企业必须针对环境状况作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地调整。保险经营环境是与保险企业经营有关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总称,是贯彻保险经营思想、制定经营策略和实现经营目标的前提条件。国际化经营使保险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更为多元化、复杂化,因此保险企业对经营环境的认识与协调显得更为重要了。

1.保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

保险企业经营的内部环境包括劳动者、经营技术、资金和信息等基本因素。(1)劳动者。劳动者是保险企业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是保险经营活动中最具创新力量的经营资源,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才智两部分,因而劳动者素质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其体力和才智差异。一个拥有高素质劳动者群体的保险企业,其经营活动的开展就具备了根基和竞争实力。保险劳动者与社会各界进行着广泛的接触,涉及许多学科的知识和技能,不仅要熟悉业务,广采博学,而且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劳动者的精神境界,从而创造一个和谐的、催人奋发的企业人事环境,为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出劳动者群体的聚合力,使企业充满活力。(2)经营技术。经营技术泛指经营活动中应用的各种技能、技巧、知识和方法,主要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技术两大类。自然科学技术是指保险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各种风险识别、预防、救灾技术,查勘定损所需的物理、化学、生物、医学、数学等知识和运算方法等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从事防灾防损技术研究的部门,对保险防灾防损进行有关的技术研究。它们运用有关的技术和设备对承保危险进行预测,对保险标的进行监测,研制各种防灾防损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制定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这些国家的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活动不仅使保险公司获益,而且使公司在社会上也获得了良好的声誉,而它们的防灾防损技术往往领先于社会其他部门,从而又促进了社会防灾防损技术的发展。社会科学技术主要是指保险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管理知识和方法,如保险展业宣传、广告技巧、保险财务技术、劳动人事组织与管理、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艺术、保险经营调查、预测和决策技术等等。保险经营技术是保险经营活动的科学基础,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3)资金。资金是保险经营活动中物资的货币表现,是保险企业得以存续的血液,也是保险经营成果的核算媒介。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资金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在资金来源上,除国家财政拨付或股东集资股份等资本金外,主要来自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储金;其次在资金核算上,保费资金由于其所承担偿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不能将当年全部保费收入作为已赚保费,还必须提存各种保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资金积累上,历年的盈余上缴国家利税外,其余部分主要归入保险总准备金,以扩大承保能力和应付特大风险损失的偿付。企业资金是经营实力的集中表现,资金的雄厚程度对保险经营的信誉、承保能力、竞争能力以及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均具有直接制约作用。(4)信息。信息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了解企业内外经营环境,从事保险经营决策等活动的依据。信息通常包括一切与保险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以及自然界信息,因而,信息具有广泛性特征。信息是现代保险企业的重要资源,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必备内部环境,它对保险经营的预测、决策和经营控制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险行业与 “大数据”有着天然的最紧密联系。保险的基本原理就是大数法则,无论是财产险的概率性事件,还是寿险的生命周期概念,实际上都是大数据的概念。引进大数据现代新技术手段,目的是将保险消费者洞见从抽样转变成全量数据分析,从而实现与消费者更多的交互,将保险的本质理念更多地传授给消费者,以提供更贴近其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保险企业经营的内部环境,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可控制要素。因此,要使保险经营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经营环境,就必须准确地弄清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造成劣势的原因,从中找到内部潜力挖掘的方向,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

2.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

保险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就是整个社会和自然界,是企业不可控要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经营发展水平、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社会诸因素、保险市场竞争状况、国家的政策和法令等等。(1)自然环境。保险经营的自然环境,包括保险经营过程中可利用的各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界的不规则变动状况两大部分。从直接的保险经营角度来看,保险经营活动本身需要各种自然资源,如土地、水、能源等,这些资源直接制约着保险经营活动;从间接的角度来看,保险人承保的企业风险,如财产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受自然资源状况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风险程度,进而间接影响到保险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自然界的不规则运动或外力作用引起的风暴,雷电、洪水、泥石流、飓风等,使保险经营又处于一种不确定的自然环境之中,若企业实力不足,就有可能在巨大自然灾害面前难以对所承保的大量风险予以经济补偿,从而影响到保险经营的稳定性。根据瑞士再保险Sigma数据,2015年,全球共发生198起自然灾害,是有记录以来自然灾害数量最多的一年,自然灾害带来的相关损失约800亿美元。而2015年由保险业承担的自然灾害损失为28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0.04%,或全球财产险直接保费收入的1.8%。2006年~2015年,全球因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年均经济损失经调整通胀因素后为1920亿美元,其中约70%没有保险保障,即十年总计保障缺口高达1.3万亿美元。地震、洪水和风暴是全球面临的三大主要自然灾害,对人口和财产价值集中度较高的地区造成的损失非常严重。

对中国而言,自然灾害呈现出类型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等特点。首先,中国是全球地震灾害最为频发的国家之一。2008年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造成四川、甘肃等省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450亿元人民币,然而保险赔偿仅为18亿元人民币,约占经济总损失的0.2%。其次,中国也频繁遭遇台风侵袭。例如,2015年2月台风彩虹,造成广东、广西等地经济总损失达45.72亿美元,然而保险损失仅约为4亿美元,约占总损失的8.7%。第三,中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国土面临洪水威胁。例如,2016年6月30日以来发生在中国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及江淮、西南地区东部等地因持续强降雨引发的严重水灾。根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16年7月8日,因强降雨而引发的洪涝、风雹、泥石流等灾害已造成江苏、安徽等11个省直接经济损失达670.9亿元人民币;而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16年7月6日,安徽和湖北的保险索赔金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左右,仅占两省经济总损失的2.2%。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程度高,而保障程度偏低。根据sigma研究,中国是全球自然灾害保险保障缺口第三大的国家,预期年均未保险损失高达227亿美元,占全球总缺口比例约19%,其中,洪水风险导致了近一半的预期未保险损失。因此,自然环境对于我国保险企业的影响远远大于对其他工商企业的影响,提高自然灾害保险深度,强化灾害保障能力刻不容缓。(2)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亦称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指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其中包括各种产业结构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消费结构与水平。

社会再生产过程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能及时和迅速地使这种中断和失衡得到恢复。同时,整个保险活动属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它可以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上各个经济单位持有的闲散货币资金集中起来,然后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债券、股票以及发放贷款等方式,将这些资金间接转入投资领域,支援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同时,分散和防范风险,保障商业贸易顺利进行。随着国际贸易如“一带一路”的发展,与其他国家合作的过程中有可能遇到一些风险,因此,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保障我国对外贸易少受风险因素的影响。

保险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者,可以活跃资本市场,同时保险资金数量较大,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金融市场来说是一种稳定的支撑力量。最后,对庞大的保险资金进行高效管理和科学运用,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实现金融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可以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总之,不管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国际贸易,还是企业的改革发展都离不开保险业作为保障。

保险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实体单位和经济细胞,是构成国民经济总体中最基本的要素,同时,国民经济形势又是保险经营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当国民经济繁荣时,社会对保险商品的消费水平相对提高,保险市场需求增大,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险企业经营规模就会扩大,经济效益就会提高。反之,情况则相反。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经营水平、发展速度和规模起决定作用。(3)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风险意识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的感觉、评估、预防和控制的态度和愿望。保险意识则是人们关于保险现象、本质、作用以及对各种保险方法的理解、感觉和评价。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是保险经营至关重要的保险文化环境。明确而积极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仅可以为保险经营提供良好的心理气氛,使保险展业易于进行,提高保险广度和深度,而且还有利于促进保户加强对已保财产的风险管理,积极配合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减少风险损失,提高保险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强,还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和对保险的需求,积极主动地自行设计投保方案,向保险企业申请特殊种类的保险,或为保险经营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推动保险业的发展。此外,人们若具有较强的风险和保险意识,就能够监督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这也是提高保险经营水平的重要促进因素。因此,保险经营者应因势利导,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向社会宣传风险和保险管理知识,教育、引导和培育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提高全民族认识、估价、处理风险和妥善利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能力,进而为保险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保险心态环境。(4)社会因素。社会环境是由社会中每个人的观点、态度、信念、教育程度、习惯和行为组成的。社会环境通过各类人的生活观念、态度、习惯和行为,影响保险企业的经营,从而使企业的各项目标、任务都适合它所服务的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和社会信仰的要求。人口是社会环境的第一要素。人口数量直接决定保险市场规模和潜在容量,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居住分布等影响着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也对保险企业的经营环境产生着深刻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保险企业必须深入细致地研究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掌握人们的保险需求偏好,对于稳定企业经营、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有充分考虑到社会因素的影响,企业才能顺利开展经营,也才可能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5)保险市场竞争状况。社会主义保险市场是一种商品经济市场,无疑也存在着竞争。保险市场竞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同业竞争,即保险企业之间在经营规模、种类、信息、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上层开的竞争。由于云计算、搜索引擎、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互联网参与方获取和深度挖掘信息的能力大幅提高,保险消费者交易行为逐步实现可记录、可分析、可预测,保险业的定价模式也可能深刻变化。第二是行业竞争,即保险企业同其他企业或事业单位相互渗透,乃至引起资金转移而产生的竞争。第三是金融体系内的竞争,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行业之间的界线逐渐模糊,保险业的竞争已经不仅局限于行业内公司之间的竞争,还要扩展到金融体系内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格局已初步形成,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状况将日趋激烈,这就要求保险企业增强竞争意识,敢于竞争,善于竞争,并重视对保险市场竞争状况的研究,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据此确定经营对策,充分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出奇制胜。(6)国家的政策和法令。国家的政策和法令是保险企业经营的政治法律环境,包括与保险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实施细则。保险经营的政治法律环境对企业经营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保护保险企业的合法行为和利益;二是取缔企业的违法行为,限制其不良行为,以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政策和法令还会通过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从总体上制约保险企业经营的相关因素。因此,分析、研究企业经营的政策、法令环境,掌握企业经营的大气候,对于稳定和开拓经营业务,把握经营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实现保险“新国十条”中对保险行业寄予的厚望,“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监管层多措并举,引导保险业开辟新蓝海,如2015年8月,保监会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紧接着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以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

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是辩证的统一体。企业内部环境是可以控制和改造的,它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发展的源泉,而其外部环境则是不可控因素,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制约因素。两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企业内部环境的改善可改变外部市场竞争实力对比,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企业外部环境如社会诸因素、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中的各种因素也可能直接渗透到企业内部环境之中,成为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就在于,采取一切措施保持企业内外环境的统一,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动趋势创造和改善企业内部条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以适应外1部环境的变化。1.2 保险管理1.2.1  保险管理的概念

保险管理是对保险经济要素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活动。目的是实现保险经济活动的合理化,取得保险经济最佳效益。

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产生于人们劳动的社会性或劳动的协作性。在个体劳动中,一切活动都是依靠劳动者个人承担,独立完成全部劳动过程,不区分哪些是经营活动,哪些是管理活动。随着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时管理就作为一种专门职能从经营过程中分离出来,并成为大规模共同劳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因此,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出在生产社会化条件下,企业管理的性质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劳动过程的一般要求,由此形成管理的自然属性;另外企业管理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是实现一定生产目的的主要手段,由此形成管理的社会属性。

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风险为经营对象,尤其需要管理。通过管理,可以合理组织生产力,不断维护、完善生产关系,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盈利,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2.2  保险管理的意义

保险经营是一种集保障性、负债性、广泛性于一体的特殊经营,更加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具体说来,加强保险管理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来匹配其负债,特别是履行其给付保险金或赔款的义务。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其是否具有偿付能力,不仅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是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意义十分重大。

2.维护保险合同的公正性

由于保险合同比较特殊,主体之间的争议不仅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有时还会产生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及上述主体与第三人之间。争议所反映出的问题非常复杂,专业性很强。为了防止保险人可能出现的欺诈等不实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树立保险的可靠信誉,必须通过对保险经营的管理,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核实,对保险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

3.贯彻“新国十条”保险发展方针“新国十条”是建设保险强国的总方针、总保障。“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当前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更需要对保险经营进行严格的科学管理。1.2.3  保险管理的职能与任务

1.保险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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