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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12: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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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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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试读:

译本序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英国现代著名作家,一八九七年以描绘伦敦贫民区生活的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开始其漫长的创作生涯。他一生著作甚多,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他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最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

毛姆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位西方现代作家。他的著作早在三四十年代就有介绍;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如《孽债》(即《人生的枷锁》)、《剃刀边缘》(即《刀锋》)等,解放前曾在我国上映过。近年来,国内杂志陆续发表了他的一些短篇,著名长篇《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的中译本也相继出版,引起了我国广大读者的兴趣。现在,我们能有机会把毛姆这部最主要的作品介绍给读者,既了却了我们多年来的夙愿,也有助于大家对这位作家的进一步了解。本文就毛姆其人以及他的这部代表作,作些粗略的介绍,谈几点很不成熟的意见,以就教高明。* * *

萨默赛特·毛姆于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母亲和父亲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亨利·毛姆抚养。亨利·毛姆是肯特郡惠特斯泰勃镇的教区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对待侄子冷漠而近于粗暴。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之后,境遇更加不幸。他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八九二年初,他未遵从伯父让他进牛津攻读神学的安排,而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毛姆曾说:“这段经历对我很宝贵。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正是根据他从医实习期间的所见所闻写成的。

从一八九七年起,毛姆弃医专事文学创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写了若干部小说,但是,用毛姆自己的话来说,其中没有一部能够“使泰晤士河起火”。他转向戏剧创作,获得成功,成了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伦敦舞台竟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他的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这种空前的盛况,据说只有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才能与之比肩。但是辛酸的往事,梦魇似地郁积在他心头,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他去表现,去创作。他决定暂时中断戏剧创作,用两年时间潜心写作酝酿已久的小说《人生的枷锁》。

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到过瑞士、俄国和远东等地。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写作间谍小说《埃申登》提供了素材。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诸岛;一九二〇年到过我国,写了一卷《中国见闻录》。一九二八年起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维埃拉,直至一九四〇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

两次大战的间隙期间,是毛姆创作精力最旺盛的时期。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初期,他写了一系列揭露上流社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道德堕落、讽刺有闲阶级荒唐行径的喜剧,如《周而复始》、《比我们高贵的人们》和《坚贞的妻子》等。这三个剧本被公认为毛姆剧作中的佳品。一九三三年完稿的《谢佩》是他的最后一个剧本。毛姆的戏剧作品,情节紧凑而曲折,冲突激烈而合乎情理;所写人物,着墨不多而形象鲜明突出;对话生动自然,幽默俏皮,使人感到清新有力。但总的说来,内容和人物刻画的深度,及不上他的长、短篇小说,虽然他的小说作品也算不上深刻。这一时期的重要小说有:通过描写一画家舍弃西方文明,来到南海与土著人民生活在一起,创作出绚烂多彩的画幅,反映现代西方文明束缚、扼杀艺术家个性及创作的《月亮和六便士》;通过一位“文坛泰斗”及其周围种种人物的描写,惟妙惟肖地刻画当时文坛上可笑可鄙的现象的《寻欢作乐》;以及以大英帝国东方殖民地为背景、充满异国情调的短篇集《叶之震颤》等。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他的短篇小说风格接近莫泊桑,结构严谨,起承转落自然,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作家竭力避免在作品中发表议论,而是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让人物在情节展开过程中显示其内在的性格。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到了美国,在南卡罗来纳、纽约和文亚德岛等地呆了六年。一九四四年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小说出版后,反响热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的欢迎。

一九四六年,毛姆回到法国里维埃拉。一九四八年写最后一部小说《卡塔丽娜》。此后,仅限于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名誉文学博士学位。一九五四年,在他八十寿辰的时候,英国女王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同年一月二十五日,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一九六一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九十一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巨著《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书中主人公菲利普·凯里童年和青年时期的辛酸遭遇,大多取材于作家本人早年的生活经历;作家在这个人物身上,更是倾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和切身感受。但是,“《人生的枷锁》并非自传,而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里面事实和虚构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作家是依仗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换句话说,在这本小说里,毛姆打破了事实的拘束,虚构了某些重大情节,塑造了菲利普·凯里这一人物形象。通过描写主人公的曲折遭遇,揭露社会从精神到物质上对人的折磨与奴役。虽说在菲利普·凯里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毛姆早年的某些影子,但他更像狄更斯笔下的大卫·科波菲尔,更像塞缪尔·勃特勒笔下的艾内斯特·蓬提法克斯和康普顿·麦肯齐笔下的迈克尔·费恩。因而,《人生的枷锁》成为继塞·勃特勒的《众生的道路》以后又一部取材于作者亲身经历、揭露维多利亚时代末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主义作品,从而真正确立了毛姆在英国文坛的地位。

菲利普·凯里是个有思想、有个性的青年,患有先天残疾(跛足),性格孤僻、敏感、执拗。他自幼双亲亡故,在冷漠而陌生的环境中度过童年;进寄宿学校之后,饱受不合理的教育制度的摧残;而当他跨入社会,又在爱情上遭到残酷打击。在他坎坷的人生道路上,荆棘丛生,他每跨一步,都要经受一番痛苦的折磨,并在身心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

小说着重描写他如何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流中,寻求到人生的真谛。

菲利普自幼由当教区牧师的伯父威廉抚养,后来又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所以他是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然而,他很早就切身体会到宗教的虚伪。他十二岁那年,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菲利普显得十分虔诚。他先是在《福音书》里看到,而后又在大教堂牧师布道时听到关于“信念能移山”的基督信条;圣诞节回到家里,再经过大伯的一番解释,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万能的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随着指定日期的临近,他愈加心诚。到了开学的前一天晚上,他冒着严寒,赤裸着身子,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向上帝作祷告,可是他的跛足依然如故。他旁敲侧击地询问大伯:“假如你祈求上帝做某件事,心也够诚的,结果事情却没发生,这说明什么?”牧师回答说:“只能说明心还不够诚。”菲利普想起保姆给他讲过的关于捉鸟的故事:如果能在小鸟尾巴上撒一撮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鸟逮住。可惜谁也没法挨近小鸟。想必“信念”也是如此:谁也没法心诚到足以挨近上帝。于是他得出结论:他大伯一直在耍弄他。如果说菲利普这时还只是朦胧地意识到宗教信仰的虚妄,那么,等他年事稍长,有了选择判别的能力,便自觉发出“人何必非要信奉上帝?”的呐喊,毅然与宗教决裂了。后来他在寓居巴黎习画期间,进一步摒弃了以基督教义为基础的道德伦理观。所有这些无不形象地揭示了宗教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作者对宗教的愤懑充满了字里行间。毛姆还运用他那支解剖刀似的笔,勾画出作为“社会栋梁”的牧师的伪善面目和肮脏的灵魂,他们不论对信徒、同行,还是对妻子、亲友,一概冷酷无情,所谓“教义”,始终只是挂在嘴上的骗人鬼话。在他们的灵魂深处,其实是“认定上帝是不存在的,在此生结束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他对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宗教,进行措词如此激烈的抨击,这在当时文坛上还不多见。这是《人生的枷锁》不容忽视的现实主义成就之一。

菲利普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不愿为了“侍奉上帝”而虚度自己宝贵的一生。他不等毕业就断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皇家公学。他辗转于欧陆与英伦之间,念书学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他在阅历人世的同时,还潜心研读古今哲学著作,探索人生的奥秘。但是他的这些努力一无结果,他只能从落魄诗人克朗肖的玩世不恭的奇谈怪论中寻找精神寄托,为自己勾画出一套所谓“尽可为所欲为,只是得留神街角处的警察”的处世“准则”。事实上,这套“准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行不通”。他进伦敦圣路加医学院学医,爱上了爱皮西点心店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为她荒废了学业,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遗产,耗费了许多,再加上买卖股票赔了本,一时生计无着,幸亏由朋友介绍,在一家服装店当了个顾客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他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尽管在作家笔下,主人公算是摆脱了情欲的纠缠,卸却了人生职责的重负,似乎进入了心清神净的“大悟大彻”之境,最后甚至还有了“否极泰来”的结局,然而我们在这个人物身上,清楚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青年人理想尽遭破灭的可悲命运。

菲利普个人的不幸遭遇,无疑有其丰富的社会内容。他的悲剧命运,应该说是由他所处的时代决定了的。十九世纪末期至二十世纪初,正是资本主义英国急剧向垄断资本阶段过渡的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资本迅速集中到金融与工业垄断资产阶级手里,中下阶层在贫困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大英帝国在国外更是疯狂争夺市场,拼命劫掠殖民地的资源。一八九九年,英国殖民主义对南非布尔人悍然发动了长达两年之久的侵略战争;“巨人竭尽全身之力”,才算赢得不光荣的“胜利”。接着,各帝国主义之间又在酝酿一场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的世界大战。资本主义社会经历着严重而尖锐的经济和政治危机。随着固有的宗教、道德、文化、哲学的逐渐解体,人们思想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场深刻的精神危机。维多利亚王朝时期的那种虚假的乐观气氛已荡然无存。西方文明将人类引入了精神绝境。小说展示的正是这样一幅“充满恐怖的现实世界”的晦暗画面,画面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听凭“命运之神”的驱使,飘忽在“茫茫无尽头的黑暗深渊”之中,“既不明其缘由,也不知会被抛向何方。”小说围绕主人公菲利普的坎坷遭遇,冷静而客观地揭示了一系列灰色人物的悲剧命运。这当中有贫病交迫、靠给穷学生授课苟延残喘的“日内瓦公民”迪克罗,他年轻时浴血疆场,为“自由”而战,晚年却对整个人类不寄予任何希望,静等从死亡中得到解脱;有立志献身艺术、却无绘画才能的穷学生范妮·普赖斯,她忍冻挨饿苦度了几个春秋,终于落到山穷水尽、炊断粮绝的地步,只得含恨轻身,悬梁自尽;有悲叹生不逢辰、自诩看穿尘世的落魄文人克朗肖,他靠翻译庸俗小说、炮制无聊诗文为生,借杯中物和酒后清谈消愁,最后以病死在贫民窟内而终其贫困、潦倒的一生;有爱金钱、讲虚荣、头脑平庸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她把嫁人当作终身的衣食之计,结果却被人玩弄、抛弃,沦落为街头的卖笑女子,“淹没在伦敦茫茫的人海之中”。此外,更有那些被作家一笔带过的伦敦贫民,他们不少人不堪忍受贫困的煎熬,被迫走上了绝路。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菲利普的不幸遭遇,只不过是整个社会大悲剧中的一支小小的插曲。

由此可见,毛姆在小说里直言不讳地描绘出了过去时代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同时也形象而真实地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些人物是时代的人、阶级的人、社会的人;他们的个人命运总是同他们所处的时代联系在一起的。毛姆就是这样冷眼看世界、如实反映生活,就是这样不断地抠挖着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疮疤。这无疑显示了毛姆作为文学家具备着时代喉舌的可贵品质。

作为一个目光敏锐的社会观察者,毛姆不会不看到他借以存身的社会已病入膏肓,而人世间的种种苦难,正是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所造成的。然而,作为一个脱离人民的资产阶级作家,他当然不会看到西方社会悲剧的根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更不愿承认只有通过变革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类社会悲剧。小说中主人公菲利普最后省悟出的人生“真谛”,实际上也就是作家自己审视了人生、社会之后所得出的结论:生活毫无意义,也不可能改变成另一个样子。只有摒弃人生的幻想,挣脱精神上的枷锁,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显而易见,毛姆之所以选定“人生的枷锁”作为小说的标题,其用意也就在于此。小说原以希伯来大预言家艾赛亚(基督教《圣经》中人物)所说的“美自灰烬出”为题,后来作家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见到“人生的枷锁”一说,欣然作了更改。斯宾诺莎认为:人屈从于感情,有如套上了枷锁;只有运用理智,人才自由。他主张人们应运用想象和理智,变经验为预见,这样才能掌握“未来”,才不致沦为“过去”的奴隶。当然,毛姆在借用这一说法的时候,理性的内容消失了,而是代之以一套类似东方佛家“清心寡欲”、“四大皆空”之说的虚无主义人生哲理。这是这部巨著的糟粕所在。其实,作家在小说中所阐明的这套“哲理”,说穿了无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教,一种麻痹人们意志的精神麻醉剂,它既消除不了那些挣扎在资本主义桎梏中的人们的痛苦,更无助于改变造成人世间种种不幸的社会现实。这是我们在读完小说之后必须进行思考和分析的问题。

小说《人生的枷锁》发表于一九一五年。实际上,毛姆在一八九七年完成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之后,就立即着手写自传体小说《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此书完稿后未获出版,而作家本人再也没有勇气去读它,任其撇在一边。“但是,我忘不了书中的那些人物,还有那些事件和感情……某些梦魂萦绕的往事,成了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搞得我食不甘味,眠不安生,最后,我决定暂时停止戏剧创作,先让自己摆脱掉回忆的纠缠。我写这本书(即《人生的枷锁》),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我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因为等我看完校样之后,我发现那些缠人的幽灵全都安息了:人物也罢,事件也罢,以后再没在我脑海里浮现过……现在我很难说清楚,究竟有哪些内容是我向壁虚构的,有哪些是活生生的事实——究竟哪些事是实际发生的,哪些事是我希望发生的。”

由此可见,毛姆写这部作品,先后两易其稿,酝酿、构思长达十数年,是部精心构思、精心创作的巨著。正如他对一位友人说的那样:“有教养的人们常常问我,‘你为什么不再写一部《人生的枷锁》这样的小说呢?’我回答他们说,‘因为我只有一次生命。我花了三十年才收集到写那部小说所需的材料。’”小说问世后,颇得当时不少著名作家和评论家的好评,认为它是一部“融会了作家真挚感情,体现了作家真实思想的感人之作”;它“以质朴无华的文体,出色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甚至是悲剧性的情感”,“给人留下坦率而真诚的印象”。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西奥多·德莱塞在一篇题为《现实主义者眼里的〈人生的枷锁〉》的文章中,把这部小说称为“天才的著作”,称毛姆为“艺术大师”。这部小说自出版以来,始终未绝版,至今仍广为世界各国读者所传诵。一九六六年,英国著名批评家西里尔·柯诺利将此书列入“现代文学运动巨著一百种”,说明它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本书译者分工情况:

第一章

至第六十三章,张增健、倪俊译;第六十四章至第一百二十二章,张柏然译。张增健 张柏然第一章

天亮了,天色阴沉沉的。彤云低垂,寒风刺骨,眼看要飞雪花了。屋里睡着个孩子,一名女仆走了进来,拉开窗帘。她朝对面的房子,一幢正门前筑有柱廊的灰泥房子,无意识地望了一眼,然后走到孩子床边。“醒醒,菲利普,”她说。

她掀开被子,抱起孩子,带他下了楼。孩子迷迷糊糊的,还未醒透。“你妈妈要你去哩,”她说。

她来到下面一层楼,推开一间屋子的房门,将小孩抱到床前。床上躺着一位妇人,是孩子的母亲。她张开双臂,让孩子依偎在自己身边。孩子没问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将他唤醒。妇人吻吻孩子的眼睛,并用那双纤弱的小手,隔着孩子的白法兰绒睡衣,抚摩他温暖的身子。她让孩子贴紧自己的身子。“还困吗,宝贝?”她说。

她的声音轻轻悠悠,仿佛是从远处飘来。孩子没有应声,只是惬意地微微一笑,躺在这张暖和的大床上,又被温柔的双臂搂着,感到有种说不出的快意。孩子紧偎着母亲,蜷起身子,想让自己缩得更小些;他睡意蒙眬地吻着母亲。不一会,他阖上眼皮,酣然入梦了。医生走过来,站在床前。“噢,别现在就把他抱走,”妇人悲戚地说。

医生神情严肃地望着她,没有答话。妇人心里明白医生不会让孩子在她身边呆多久的,她又一次亲亲孩子;她抚摸着孩子的身体,手指轻轻下捋,最后触到孩子的下肢;她把右脚捏在手里,抚弄着那五个小脚趾;接着又慢慢地把手伸到左脚上。她抽搭了一声。“怎么啦?”医生说,“你累了。”

她摇摇头,哽咽着说不出话来,眼泪沿着双颊扑簌而下。医生弯下身子。“让我来抱他。”

她心力交瘁,无力违拗医生的意愿,只得任他抱走了孩子。医生把孩子交还给保姆。“最好还是把孩子送回自己的床上去。”“好的,先生。”

仍在呼呼熟睡的孩子被抱开了。做母亲的这时万箭钻心,低声呜咽起来。“可怜的孩子,不知他将来会怎么样呢?”

侍候产妇的看护在一旁好言劝慰,想让她平静下来。隔了一会,她由于精疲力竭而停止了哭泣。医生走到房间另一侧的一张桌子跟前,桌上有具死婴,用毛巾蒙着。他揭开毛巾看了看。虽然医生的身子被屏风遮住,但床上的产妇还是猜着了他在干什么。“是女的还是男的?”她低声问看护。“又是个男孩。”

妇人没有再吭声。不一会,孩子的保姆回来了。她走到床头前。“菲利普少爷睡得很香,”她说。

一阵沉默。医生又给病人搭脉。“我想这会儿没我的事了,”他说。“早饭后我再来。”“让我领您出去,”孩子的保姆说。

他们默然不语地步下楼梯。到了门厅,医生收住脚步。“你们派人去请凯里太太的大伯了,是吗?”“是的,先生。”“你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到这儿?”“不知道,先生,我正在等电报。”“那小孩怎么办?我觉得最好把他领开去。”“沃特金小姐说她愿意照看孩子,先生。”“这位小姐是谁?”“是孩子的教母,先生。您认为凯里太太的病还能好吗,先生?”

医生摇摇头。

第二章

一个星期之后。翁斯洛花园街上的沃特金小姐公馆。菲利普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他没有兄弟姐妹,已习惯于独个儿玩耍取乐。客厅里摆满了厚实的家具,每张长沙发上都有三只大靠垫。每张安乐椅上也放着一只椅垫。菲利普把这些软垫全拿过来,又借助于几张轻巧而易于挪动的镀金雕花靠背椅,煞费苦心地搭成个洞穴。他藏身在这儿,就可以躲开那些潜伏在帷幔后面的印第安人。菲利普把耳朵贴近地板,谛听野牛群在草原上狂奔疾驰。不一会儿,他听见门打开了,赶紧屏气敛息,生怕被人发现;但是,一只有力的手猛地拖开靠背椅,软垫纷纷跌落在地。“淘气鬼,你要惹沃特金小姐生气啦。”“你好啊,埃玛!”他说。

保姆弯下腰吻了吻他,然后将软垫抖抖干净,一只只放回原处。“我该回家了,是吗?”他问道。“是呀,我特地来领你的。”“你穿了件新衣裙哩。”

这是一八八五年。她身上穿一件黑天鹅绒裙袍,腰里衬着裙撑,窄袖削肩,裙子上镶了三条宽荷叶边;头上戴一顶系有天鹅绒饰带的黑色无边帽。她犹豫起来。她原以为孩子一见面,一定会提出那个问题,结果压根儿没提,这一来,她预先准备好的回答也就无从出口了。“你不想问问你妈妈身体好吗?”最后她只好自己这么说了。“噢,我忘了。妈妈身体好吗?”

埃玛这会儿胸有成竹。“你妈妈身体很好,也很快活。”“哦,我真高兴。”“你妈妈已经去了,你再也见不着她了。”

菲利普没听懂她的意思。“为什么见不着了?”“你妈妈已在天国里了。”

埃玛失声痛哭,菲利普虽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也跟着号啕起来。埃玛是个高身材、宽骨架的妇人,一头金发,长得粗眉大眼。她是德文郡人,尽管在伦敦帮佣多年,却始终乡音未改。她这么一哭可真动了感情,难以自禁;她一把将孩子紧搂在怀里。她心头隐隐生出一股怜悯之情:这可怜的孩子被剥夺了他在人世间唯一的爱,那种自古至今纯属无私的爱。眼看着非得把他交到陌生人手里,真有点叫人心寒。过了不多一会儿,她渐渐平静下来。“你威廉大伯正等着见你呢,”她说,“去对沃特金小姐说声再见,我们要回家了。”“我不想去说什么再见,”他回答说。出于本能,他不想让人看到自己在哭鼻子。“好吧,那就快上楼去拿帽子。”

菲利普拿了帽子,回到楼下,埃玛正在门厅里等着。菲利普听到餐室后面的书房里有人在说话。他站定身子。他明白是沃特金小姐和她姐姐在同朋友谈心;他这个九岁的孩子似乎感到,要是自己这时候闯进去,说不定她们会为他伤心难过的。“我想我还是应该去对沃特金小姐说声再见。”“我想也是去说一声的好,”埃玛说。“那你就进去通报说我来了,”他说。

菲利普希望能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埃玛敲敲门,走了进去。他听见她说:“小姐,菲利普少爷向您告别来了。”

谈话声戛然而止;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亨丽埃塔·沃特金是个身材敦实的女子,脸色红润,头发是染过的。在那个年头,染发颇招物议,记得教母刚把头发染了的那阵子,菲利普在自己家里就听到过不少闲话。沃特金小姐和姐姐住在一起。这位姐姐乐天知命,打算就此安心养老了。有两位菲利普不认识的太太正在这儿作客,她们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菲利普。“我可怜的孩子。”沃特金小姐说着张开了双臂。

她呜呜哭了起来。菲利普这会儿明白过来为什么她刚才没在家吃午饭,为什么今天她要穿一身黑衣。沃特金小姐呜咽着说不出话来。“我得回家去了,”菲利普最后这么说。

菲利普从沃特金小姐怀里脱出身来;她又一次亲了亲这孩子。然后,菲利普走到教母的姐姐跟前,也对她说了声再见。陌生太太中的一位问菲利普是否可以让她吻一下,菲利普一本正经地表示可以。虽说他在不住流眼泪,但是对于眼前这种由自己引起的伤感场面,倒觉得挺带劲的。他很乐意再在这儿多呆一会,让她们在自己身上淋漓尽致地发泄一通,不过又感到她们巴不得自己快点走开,于是便推说埃玛正在等他,径自走出了书房。埃玛已到地下室同她的女友拉家常去了,菲利普就守在楼梯平台处等她。他能听到亨丽埃塔·沃特金的说话声音。“他母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想到她竟这么去了,心里真受不了。”“你本来就不该去参加葬礼,亨丽埃塔,”她姐姐说,“我知道你去了会难过的。”

一位女客接口了。“可怜的小家伙,就这么孤苦伶仃地活在人世上,想想也可怕。我见他走路腿还有点瘸呢!”“是呀,他生下来一只脚就是畸形的。因为这个,他母亲生前可伤心哩。”

这时,埃玛回来了。他们叫了一辆马车,埃玛将去处告诉了车夫。

第三章

凯里太太去世时住的那所房子,坐落在肯辛顿区一条沉闷却颇体面的大街上,地处诺丁希尔门和高街之间。马车到了那儿以后,埃玛就把菲利普领进客厅。他伯父正在给赠送花圈的亲友写信致谢。有一只送来迟了,没赶上葬礼,这会儿仍装在纸盒里,搁在门厅桌子上。“菲利普少爷来了,”埃玛说。

凯里先生慢腾腾地站起身来同小孩握手,一转念,又弯下腰在孩子额头上亲了亲。凯里先生的个头中等偏下,身子开始发福。他蓄着长发,有意让它盖住光秃的头顶。胡子刮得光光的,五官端正,不难想象,他年轻时相貌一定很帅。他的表链上挂着一枚金质十字架。“打现在起你要跟我一起过日子了,菲利普,”凯里先生说,“你愿意吗?”

菲利普两年前出水痘时,曾被送到这位教区牧师的家里呆过一阵子;但今天能回忆起来的,只是那儿的一间顶楼和一个大花园,对于他的伯父和伯母却没有什么印象。“愿意。”“你得把我和你的路易莎伯母看作自己的父母。”

孩子的嘴唇微微哆嗦了一下,小脸蛋蓦地红了起来,但是他没吱声。“你亲爱的妈妈把你托付给我照管了。”

凯里先生不善于辞令,这会儿不知该说些什么是好。他一得到弟媳病危的消息,立即动身前来伦敦。他一路上没想别的,只是在担心要是弟媳果真有什么不测,自己就得负起照管她儿子的责任,这辈子休想再过什么太平日子。他年逾半百,结婚已经三十年,妻子没生过一男半女;到了这把年纪,他可不乐意家里凭空冒出个小男孩来,说不定还是个成天爱大声嚷嚷、举止粗野的小子哩。再说,他对这位弟媳从来没有多少好感。“我明天就打算带你去布莱克斯泰勃,”他说。“埃玛也一块儿去?”

孩子将小手伸进埃玛的手掌,埃玛将它紧紧攥住。“恐怕埃玛得离开你了,”凯里先生说。“可我要埃玛跟我一块儿去。”

菲利普哇的一声哭开了,保姆也忍不住潸然泪下。凯里先生一筹莫展地望着他们。“我想,最好让我单独同菲利普少爷谈一下。”“好的,先生。”

尽管菲利普死命拉住她,但她还是温存地让孩子松开了手。凯里先生把孩子抱到膝头上,用胳臂勾着他。“你不该哭鼻子哟,”凯里先生说。“你现在大了,不该再用保姆啦。我们得想法子送你去上学。”“我要埃玛跟我一块儿去,”孩子又嘀咕了一遍。“这样开销太大了,菲利普。你爸爸本没留下多少钱,不知道现在还剩下几个子儿呢。你得好好算计算计,一个便士也不能随便乱花。”

就在前一天,凯里先生走访了家庭律师。菲利普的父亲是位医术高明的外科医生。他在医院担任的各种职务表明,他在医务界已占得一席之地。所以,当他猝然死于血中毒症,人们看到他留给遗孀的财产只有一笔人寿保险金,以及出赁他们在布鲁顿街的那幢房子所收得的租金时,都感到十分意外。那是六个月以前的情况;当时凯里太太身体已十分虚弱,又发觉自己怀了孩子,于是一有人提出要租那幢房子,就稀里糊涂地同意了。她把自己的家具堆藏起来,另外租住进一幢附带全套家具陈设的房子,赁期一年,而租金呢,在那位牧师大伯看来,简直高得吓人。她之所以这么做,为的是在孩子出世前能顺顺当当地过一段日子。但是她从来不善于当家理财,也不懂得节衣缩食,量入为出,以适应境遇的改变。为数本来很有限的钱财,就这样东花一点,西用一点,差不多全从她的指缝里漏掉了。到现在,一切开销付清之后,剩下的不过两千镑多一些,孩子在独立谋生之前,就得靠这笔钱来维持生活。所有这一切又怎么同菲利普讲呢,而这个孩子还在一个劲儿哭鼻子。“你还是找埃玛去吧,”凯里先生说,他觉得安慰孩子的本事恐怕埃玛比谁都强。

菲利普不声不响地从大伯的膝盖上溜了下来,但凯里先生随即又将他拦住。“我们明天就得动身,因为星期六我还要准备布道讲稿。你得关照埃玛今天就把行装收拾停当。你可以把所有的玩具都带上,要是想要点父母的遗物留作纪念,你可以各留下一件。其余的东西全要卖掉。”

孩子悄悄地走进客厅。凯里先生一向不习惯伏案工作,这会儿,他怀着一肚子怨气继续写他的信。书桌的一头,放着一叠账单,这些玩意儿使他怒火中烧。其中有一张显得特别荒唐。凯里太太刚咽气,埃玛立即向花商订购了大批白花,用来布置死者的房间。这纯粹是浪费钱。埃玛不知分寸,竟敢这么自作主张。即使生活很宽裕,他也要将她辞掉。

但是菲利普却赶紧跑到埃玛身边,一头扑倒在她怀里,哭得好不伤心。菲利普出世后一个月就一直由埃玛照顾,而她也差不多把菲利普当亲生儿子看待。她好言哄劝,答应以后有空就来看他,决不会将他忘掉;她给菲利普讲了他所要去的那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接着又讲了自己德文郡老家的一些情况——她父亲在通往埃克塞特的公路上看守税卡;她老家的猪圈里养了好多猪;另外还养了一头母牛,且刚生下一头牛犊——菲利普听着听着,不但忘掉了刚刚还在淌眼泪,而且想到这趟近在眼前的旅行还渐渐兴奋起来。过了一会儿,埃玛把他放到地上,她还有好多事要做呢。菲利普帮着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放在床上。她叫他到幼儿室去把玩具收拢来,不多一会儿,他就高高兴兴地玩开了。

最后,他一个人玩腻了,又回到卧室来。埃玛正忙着把他的衣物用品收进大铁皮箱里。这时,菲利普忽然想起伯父说过他可以拿件把父母亲的遗物留作纪念。他把这事对埃玛说了,并问她应该挑选什么。“你最好上客厅去看看有什么你喜欢的。”“威廉大伯在那儿呐。”“没关系,那些东西现在都是属于你的嘛。”

菲利普缓步走到楼下,发现客厅门开着。凯里先生已经走开了。菲利普慢慢悠悠地转了一圈。他们刚来这儿不久,屋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特别使他感兴趣。这是某个陌生人的屋子,里面看不到一件合他心意的东西;不过他还是能分辨出哪些是母亲的遗物,哪些是房东的物品。这时,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只小钟上,记得有一回曾听到母亲说起她很喜欢它。菲利普拿着小钟,闷闷不乐地上楼来。他走到母亲的卧室门外,霍地停住脚步,侧耳细听。虽然谁也没关照他别进去,但他总有种感觉,似乎自己不该贸然闯入。菲利普有几分畏惧之意,心儿怦怦乱跳不止;同时却又有那么几分好奇,驱使他去扭动门把。他轻轻地旋转门把,似乎生怕被里面的人听见,随后把门一点一点推开。他在门槛上站立了片刻,最后鼓足勇气走了进去。现在他已无惧意,只是觉得眼前有点陌生。他随手把门带上。百叶窗关着,窗缝里透进几缕一月午后清冷的日光,屋里显得很幽暗。梳妆台上放着凯里太太的发刷和一把带柄面镜。一只小盘里有几只发夹。壁炉架上摆着一张他自己的照片,还有一张父亲的照片。过去,他常趁母亲不在的时候上这儿来;可现在,这屋子似乎变了样。那几张椅子的模样,看上去还真有点怪。床铺理得整整齐齐,好像当晚有人要来就寝似的。枕头边有只套袋,里面放着件睡衣。

菲利普打开大衣柜,里面挂满了衣服,他一脚跨进柜子,张开手臂尽可能多地抱了一抱衣服,将脸埋在衣堆里。衣服上温馨犹存,那是母亲生前所用香水散发出的香味。然后,他拉开抽屉,里面放满了母亲的衣饰用品。他细加端详:内衣里夹着几只薰衣草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阵阵清香。屋子里那种陌生气氛顿时消失了,他恍惚觉得母亲只是刚刚外出散步,待会儿就要回来的,而且还要到楼上幼儿室来同他一起用茶点。他的嘴唇甚至依稀感觉到了母亲给他的亲吻。

说他再也见不着妈妈了,这可没说对。见不着妈妈?这怎么可能呢!菲利普爬上床,把头搁在枕头上。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

第四章

菲利普同埃玛分手时眼泪汪汪的,但是一上了路,沿途所见所闻使他感到挺新鲜。等他们最后到了布莱克斯泰勃,他已显得随遇而安,兴致勃勃。布莱克斯泰勃离伦敦六十英里。凯里先生把行李交给了脚夫,同菲利普一起徒步朝牧师公馆走去。他们走了不过五分钟就到了。菲利普一见那扇大门,立即记起来了。那是扇红颜色的栅门,上面竖有五根栅栏,门上的铰链很活络,能向里外两个方向自由启闭,要是攀吊在栅门上,可以像荡秋千似地前后摆动,只是大人不许这么玩罢了。他们穿过花园来到正门前。这扇正门只有在客人来访时,或是在星期天,再不就是逢到某些特殊场合,比如牧师出门去伦敦或从伦敦归来时,才让使用。平时家里人进出都走边门;另外,还有一扇后门专供花匠、乞丐和流浪汉等出入。这是一幢相当宽敞的黄砖红顶楼房,有教堂建筑物的风格,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盖的。正门的款式颇像教堂的门廊,客厅装有哥特式窗户。

凯里太太知道他们会搭乘哪班火车来,所以就在客厅里静心等候,留神着开门的咔哒声。她一听到这声响,立即跑到门口。“那就是你的路易莎伯母,”凯里先生瞧见凯里太太时对菲利普说,“快去同她亲亲。”

菲利普拖着他那条瘸腿奔跑起来,步态怪别扭的;他跑了几步又站住身子。凯里太太是个瘦小、干瘪的妇人,和丈夫同年,长着一对淡蓝眼睛,脸上皱纹之密,褶印之深,还真少见。灰白的头发,依然按她年轻时流行的发型,梳成一绺绺的小发卷。她穿了件黑衣裙,身上唯一的装饰品是根金链子,上面挂着一枚十字架。她神态羞怯,说起话来柔声细气的。“一路走来的吗,威廉?”她一边吻着丈夫,一边带着近乎责备的口气说。“我可没想到这点,”他回答说,同时朝他侄儿瞥了一眼。“走了这么一程,脚疼不疼,菲利普?”她问孩子。“不疼。我走惯了。”

菲利普听了他们的对话不免有点奇怪。路易莎伯母招呼他进屋去,他们一齐走进门厅。门厅里铺着红黄相间的花砖,上面交替印有希腊正十字图案和耶稣基督画像。一道气势不凡的楼梯由厅内通向厅外,它是用磨光发亮的松木做的,散发着一股异香。当年教区教堂装设新座椅时,幸好剩下很多木料,于是就成全了这道楼梯。楼梯栏杆上镌有象征福音书四作者的寓意图案。“我已叫人把火炉生好了,我想你们一路风尘仆仆,到家一定会感到冷的,”凯里太太说。

门厅里有只黑乎乎的大火炉,只有逢到天气十分恶劣,再加上牧师先生伤风不适的日子才用它来取暖。即使凯里太太受凉感冒了,那也舍不得生这个炉子。煤太贵了。再说,女仆玛丽·安也不乐意在屋子里到处生火取暖。要是有个炉子就生个火,那非得再请个女仆不可。冬天,凯里夫妇整天呆在餐室里,这样,只需在那儿生个火炉就行了;习惯成自然,到了夏天他们照样在那儿饮食起居,凯里先生只是在星期日下午才去客厅睡个午觉。不过每逢星期六,他为了撰写讲道稿,总让人在书房里生个火。

路易莎伯母带菲利普上了楼,把他领进一间面朝车道的小卧室。临窗有棵参天大树,菲利普记起来了,是的,就是这棵大树,枝条低低垂挂着,借着这些枝条,可以上树,爬得很高很高哩。“小孩住小屋,”凯里太太说。“你独个儿睡不害怕吧?”“哦,不害怕。”

菲利普上一回来这儿,有保姆陪着,所以凯里太太用不着为他操什么心。而此刻她望着菲利普,心里委实有点放心不下。“你自己洗手行吗?要不要我帮你洗?”“我自己能洗,”他回答得挺干脆。“嗯,待会儿你下楼来用茶点,我可要检查呢,”凯里太太说。

她对孩子的事一无所知。在决定让菲利普来布莱克斯泰勃之后,凯里太太经常在盘算该如何对待他。她急切地想尽一下作长辈的义务;而现在孩子来了,她却发现自己在菲利普面前,竟像菲利普在自己跟前一样,感到羞怯不安。但愿他不是个老爱大声嚷嚷的野孩子,因为凯里先生不喜欢那样的孩子。凯里太太找了个借口走了,留下菲利普一个人,可是一转眼又跑回来敲门。她没走进房间,只是站在门外问了声他会不会自己倒水,然后便下楼打铃吩咐仆人上茶点。

餐室宽绰,结构匀称,房间两面都有一排窗户,遮着厚厚实实的大红棱纹平布窗帘。餐室中央搁着张大餐桌,靠墙边立着的带镜红木餐具柜,颇有几分气派。一个角落里放着一架簧风琴。壁炉两边各摆着一张皮靠椅,革面上留有商标压印,椅背上都罩有椅套。其中一张配有扶手,被叫作“丈夫”椅;另一张没有扶手,被称为“老婆”椅。凯里太太从来不坐那张有扶手的安乐椅。她说,她宁可坐不太舒适的椅子;每天有许多家务事要干,要是她的椅子也配上扶手,那她就会一个劲儿坐下去,懒得动弹了。

菲利普进来时,凯里先生正在给炉子加煤。他随手指给侄子看两根拨火棒。其中一根又粗又亮,表面很光滑,未曾使用过,他管这根叫“牧师”;另一根要细得多,显然经常是用它来拨弄炉火的,他管这根叫“副牧师”。“咱们还等什么呢?”凯里先生说。“我吩咐玛丽·安给你煮个鸡蛋。我想你一路辛苦,大概饿坏了吧。”

在凯里太太想来,从伦敦回布莱克斯泰勃,一路上够劳累的。她自己难得出门,因为他们只能靠区区三百镑的年俸度日;每回丈夫要想外出度假,因手头拮据,负担不起两个人的盘缠,最后总是让他一个人去。凯里先生很喜欢出席全国基督教大会,每年总要设法去伦敦一次。他曾上巴黎参观过一次展览会,还到瑞士去旅行过两三回。玛丽·安把鸡蛋端了进来,大家入席就座。菲利普的椅子嫌太低,凯里先生和他太太竟一时不知所措。“我去拿几本书给他垫垫,”玛丽·安说。

玛丽·安从簧风琴顶盖上取下一部大开本《圣经》和牧师祷告时经常用到的祈祷书,把它们放在菲利普的坐椅上。“噢,威廉,他可不能坐在《圣经》上面呀!”凯里太太诚惶诚恐地说。“你上书房给他拿几本书来不行吗?”

凯里先生沉思了半晌。“玛丽·安,我想,如果你偶尔把祈祷书搁在上面一次,也没多大关系吧,”他说。“这本《大众祈祷书》,本来就是一些像我们这样的凡人编写的,算不得什么经典神书。”“这我倒没想到,威廉,”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在这两本书上坐定身子,牧师做完了谢恩祈祷,动手把鸡蛋的尖头切下来。“哎,”他说着,把切下的鸡蛋尖递给菲利普,“你喜欢的话,可以把这块蛋尖吃了。”

菲利普希望自己能享用一整个鸡蛋,可现在既然没这福分,只能给多少吃多少了。“我不在家的时候,母鸡下蛋勤不勤?”牧师问。“噢,差劲得很,每天只有一两只鸡下蛋。”“那块鸡蛋尖的味儿怎么样,菲利普?”他大伯问。“很好,谢谢您。”“星期天下午你还可以吃上这么一块。”

凯里先生星期天用茶点时总要吃个煮鸡蛋,这样才有精力应付晚上的礼拜仪式。

第五章

菲利普同那些自己要与之一起生活的人终于渐渐熟稔起来,通过他们日常交谈的片言只语——有些当然并非有意说给他听的——了解到许多有关自己和他已故双亲的情况。菲利普的父亲要比牧师年轻好多岁。他在圣路加医院实习期间,成绩出众,被院方正式聘为该院的医生,不久,他就有了相当可观的收入。他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满不在乎。有回牧师着手修缮教堂,向这位兄弟募款,结果出乎意外地收到了几百镑。凯里先生手头拮据,省吃俭用惯了,他收下那笔款子时,心里酸甜苦辣,百感交集。他妒忌弟弟,因为弟弟竟拿得出这么一大笔钱来;他也为教堂感到高兴,不过又对这种近乎炫耀的慷慨解囊隐隐感到恼火。后来,亨利·凯里同一个病人结了婚,那是个容貌出众却一贫如洗的姑娘,一个无亲无故却是出身名门的孤女。婚礼上良朋佳友如云。打那以后,牧师每次上伦敦,总要去看望这位弟媳。不过在她面前,牧师总显得拘谨,甚至有些胆怯;心底里却对她的仪态万方暗怀愠怨。作为一个兢兢业业的外科医生的妻子,她的穿戴未免过于华丽;而她家里精美雅致的家具,还有那些鲜花——甚至在寒冬腊月她也要生活在花丛之中——说明她生活之奢华,已达到令人痛心的程度。牧师还听她说起,她要出门去赴宴。正如牧师回到家里对他老伴所说,既然她受了人家的款待,总该礼尚往来啰。他在餐室里看到过一些鲜葡萄,想来至少得花八先令一磅;在吃午餐时,还请他尝用尚未上市的鲜芦笋,这种芦笋,在牧师自己家的菜园里还得过两个月才能拿来当菜吃。现在,他所预料的一切都已成了现实。牧师不由心生某种满足之感,就像预言家亲眼见到一个无视自己警告而一意孤行的城市,终于遭到地狱硫火的吞噬一般。可怜的菲利普现在差不多不名一文,他妈妈的那些良朋佳友现在又管什么用?菲利普听人说,自己父亲肆意挥霍实在是造了孽;老天爷还算慈悲,及早把他亲爱的妈妈领回到自己身边去了。在金钱方面,她并不比小孩更有见识。

菲利普来到布莱克斯泰勃一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似乎使他伯父颇不以为然的事情。一天早上,牧师在餐桌上看到一个小包邮件,是由伦敦凯里太太生前所住寓所转寄来的。上面写的是已故凯里太太的名字和地址。牧师拆开一看,原来是凯里太太的照片,共十二张。照片只拍了头部和肩部。发式比平时朴素,云鬓低垂在前额上,使她显得有点异样;脸盘瘦削,面容憔悴,然而疾病却无损于她容貌的俏丽。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隐隐透出一股哀怨之情,这种哀怨神情菲利普已记不得了。凯里先生乍一见到这个已辞人世的女子,心头不觉微微一震,紧接着又感到迷惑不解。这些照片似乎是新近拍摄的,可他想象不出究竟是谁让拍的。“你知道这些照片是怎么回事,菲利普?”他问道。“我记得妈妈说去拍过照,”他回答说。“沃特金小姐还为这事责怪妈妈来着……妈妈说:‘我要给孩子留下点什么,让他长大以后能记起我来。’”

凯里先生愣愣地望着菲利普。孩子的话音尖细而清朗。他回忆着母亲的话,却不明白话中的含义。“你最好拿一张去,把它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凯里先生说。“其余的就保存在我这儿吧。”

他寄了一张给沃特金小姐。她在回信里讲了拍摄这些照片的始末。

一天,凯里太太躺在床上,觉得人比平时稍微精神了些,医生早晨来看她,似乎也觉得病情有了点转机。埃玛带着孩子出去了,女仆们都在下面地下室里,凯里太太蓦地感到自己孑然一身飘零世上,好不凄苦。一阵巨大的恐惧攫住心头:她原以为要不了两个星期,病体就会复原的,现在看来要永远卧床不起了。儿子今年才九岁,怎么能指望他将来不把自己忘掉呢?想到他日后长大成人会将自己忘掉,忘得一干二净,她心如刀割,难以忍受;她之所以这么炽烈地爱着他,是因为他体质羸弱,又有残疾,又因为他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结婚以后她还没有拍过照,而结婚到现在一晃已有十载。她要让儿子知道自己临终前的模样,这样他就不会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凯里太太知道,如果招呼侍女,说自己要起床,那么侍女一定会阻止她,说不定还会把医生叫来。她现在连挣扎、分辩的力气也没有。她下了床,开始穿衣。由于长期辗转病榻,双腿酥软,身体难以支撑,接着脚底又产生一种刺痛的感觉,甚至连脚都没法放到地上。她咬紧牙挺着。她不习惯自己梳理头发;她抬起手臂梳头时,感到一阵眩晕。她怎么也梳不成侍女给自己梳理的那种发式。那一头金黄色的秀发,既柔且密。两道细眉又直又黑。她穿上一条黑裙子,但选了一件最合她心意的夜礼服紧身胸衣。胸衣是用白锦缎做成的,这种料子在当时很时髦。她照照镜子,瞧见自己脸色苍白异常,但皮肤却很细洁。她脸上一向没有多少血色,而这一来,她那美丽的嘴唇反而越发显得红润。她情不自禁地抽泣了一声。但是,此刻可不是顾影自怜的当口,她已感到精疲力竭。凯里太太披上皮外衣,那是亨利前一年圣诞节送给她的,当时她颇为这件礼物自豪,感到无比幸福。她悄没声儿溜下楼梯,心儿突突剧跳不已。她顺顺当当出了屋子,叫了辆车去照相馆。凯里太太付了十二张照片的钱。在坐着拍照的过程中,她支撑不住,不得不要了杯茶水。摄影师的助手看到她有病,建议她改日再来,但她坚持让自己拍完。最后,好歹算拍完了,她又叫车回肯辛顿的那所幽暗小屋。她打心底里厌恶那住所,想到自己竟要死在那里面,真可怕。

她看见大门洞开着。当她的车停下来时,侍女和埃玛三步并作两步奔下台阶来搀扶她。先前,她们发现房间空了,可真吓坏了。她们一转念,心想太太准是上沃特金小姐那儿去了,于是打发厨娘去找。不料,沃特金小姐却跟着厨娘一起来了,一直心焦如焚地守在客厅里。此刻沃特金小姐也赶下楼来,心里焦灼不安,嘴里不住嗔怪凯里太太。凯里太太经过这番折腾,已劳累过度,加上需要硬挺的时刻已经过去,她再也支撑不住,一头扑倒在埃玛怀里,随后便被抬到楼上。凯里太太虽只昏迷了不多一会儿,但对守护在身旁的人来说,时间却长得难以置信;他们赶紧派人去请医生,医生一直没来。到了第二天,凯里太太体力稍有恢复,沃特金小姐从她嘴里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那当儿,菲利普正坐在母亲卧室的地板上玩耍,这两位妇人谁也没去注意他。她俩的谈话,他只是似懂非懂地听到了一些,他也说不清那些话怎么会留在他的记忆里的。“我要给孩子留下点什么,让他长大以后能记起我来。”“我不懂她为什么要拍十二张,”凯里先生说,“拍两张不就行了!”

第六章

牧师公馆里的生活,千篇一律,日复一日,无甚变化。

吃过早餐不久,玛丽·安把《泰晤士报》拿进来。这份报纸是凯里先生同两位邻居合订的。十时至一时归凯里先生看,到时间花匠就拿去给莱姆斯庄园的埃利斯先生,一下午报纸留在他那儿,到七时再送交梅诺庄园的布鲁克斯小姐。她最后拿到手,也有个好处,报纸随后便留在她那儿啦。凯里太太夏天制作果酱时,常从她那儿讨张报纸来包果酱罐。每天凯里先生坐下来专心看报的时候,凯里太太就戴上无边帽,由菲利普陪着上街买东西。布莱克斯泰勃是个渔村,镇上只有一条大街,店铺、银行全设在那儿,医生以及两三个煤船主也住在这条街上。小渔港的周围是些窄街陋巷,住着渔民和穷苦村民;既然他们只上非教区教堂做礼拜,那当然是些微不足道的角色啰。凯里太太在街上一见到非国教教会的牧师,总是忙不迭闪到街对面去,免得同他们打照面;实在规避不及,就目不斜视地盯着人行道。在这样一条大街上,竟然设立着三座非教区教堂,这种丑事实在叫牧师无法容忍:他总觉得法律该出面干预,明文禁止设立这类教堂。小镇离教区礼堂有两英里,这也是造成镇上人普遍不从国教的原因之一。在布莱克斯泰勃买东西可大有学问,必须同国教派教友打交道,凯里太太心里雪亮,牧师家人光顾哪家店铺,对店主的信仰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镇上有两个肉铺掌柜,向来是上教区教堂做礼拜的,他们不明白牧师为什么不能同时光顾他们两家铺子;牧师的解决办法很简单,这半年在这家肉铺买肉,那半年再照顾另一家的生意,但他们对这个办法就是不满意。一旦哪家轮空,不定时向牧师家送肉,掌柜的就口口声声扬言以后不再涉足教区教堂了;牧师有时候不得已也要回敬一下:不上教区教堂做礼拜,已是大错特错,如果竟敢错上加错,真的跑到非国教教堂去做礼拜,那么即使他铺子里的肉再好,他凯里先生迫于无奈,当然只好永远不上门问津了。凯里太太路过银行,常常进去替丈夫捎口信给经理乔赛亚·格雷夫斯。格雷夫斯是教区教堂的唱诗班领班,同时兼任司库和执事。他个儿又瘦又高,蜡黄的脸上长着个长鼻子,满头白发,在菲利普心目中,没有再比他老的人了。教堂账目归他管,款待唱诗班歌童、安排主日学校学生远足之类的事儿,也由他负责。虽说教区教堂连架风琴也没有,但是格雷夫斯主持的唱诗班,在布莱克斯泰勃却一致公认是全肯特郡首屈一指的。凡要举行什么仪式,比如主教大人来施坚信礼啦,教区长在收获感恩节来讲道啦,所有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全由他格雷夫斯一手张罗。他处理起教区事务来,无论巨细,都独断独行,从来不同牧师认真磋商。而牧师呢,尽管生性怕麻烦,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对这位教会执事的专断作风,也很不以为然。看来,他俨然以全教区首要人物自居了。牧师几次三番在凯里太太面前扬言,如果乔赛亚·格雷夫斯不有所收敛,迟早要给他点厉害瞧瞧。不过,凯里太太总是劝他忍耐着点:格雷夫斯用心还是好的,要是他缺少君子之风,那也不能苛求于他嘛。牧师采取了克制态度,以恪守基督徒的美德自慰;不过有时免不了要在背地里骂这位教会执事是“俾斯麦”,出出肚子里的怨气。

有一回这一对终于闹翻了;至今凯里太太想起那段令人焦虑不安的日子,仍心有余悸。是这么回事:保守党候选人宣布要在布莱克斯泰勃发表竞选演说;乔赛亚·格雷夫斯把演说地点安排在布道堂内,随后跑去找凯里先生,说自己希望到时候也要在会上讲几句。看来那位候选人已请乔赛亚·格雷夫斯主持会议了。这种越俎代庖的做法,叫凯里先生如何忍受得了。牧师的职权理应受到尊重,在这点上他决不允许有半点含糊。要是一次有牧师出席的会议,竟让教会执事来主持,岂不荒唐透顶。牧师提醒乔赛亚·格雷夫斯,教区牧师乃是教区的至尊人物,也就是说,在教区内该由牧师说了算的。乔赛亚·格雷夫斯回敬说,没有人比他更认从教会的尊严了,但这回纯粹是政治上的事务;他反过来提醒牧师别忘了耶稣基督的训诫,“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对此,牧师反唇相讥:为了自己的目的,魔鬼也会引用《圣经》;不管怎么说,布道堂的支配权只属于他一个人,如果不请他主持,他决不同意动用教堂来召开政治会议。乔赛亚·格雷夫斯冲着凯里先生说了声悉听尊便,接着扬言,反正他本人觉得美以美教堂同样是个很合适的开会场所。凯里先生说,如果乔赛亚·格雷夫斯胆敢涉足于一个比异教徒庙宇好不了多少的地方,他就再没有资格担任堂堂国教教区的执事。乔赛亚·格雷夫斯一气之下,便辞去了所有圣职,并于当晚派人到教堂取回黑袈裟和白法衣。替他管家的妹妹格雷夫斯小姐,也辞去了母道会的干事职务。母道会的会务,是向教区内贫苦孕妇发放法兰绒服、婴儿衣、煤以及五先令的救济金。凯里先生说,这回他总算真正当家做主了。但是牧师很快发觉自己对各种要处理的事务一窍不通;而乔赛亚·格雷夫斯呢,愤怒之余也发现自己失去了生活中的主要乐趣。这场争吵使凯里太太和格雷夫斯小姐深为苦恼。她们先是私下通信,继而又碰头商量,决心要把这个疙瘩解开。她们一个劝解自己的丈夫,一个说服自己的哥哥,嘴皮子从早磨到晚。既然她们谆谆规劝的原是这两位正人君子心里巴望做的,所以过了令人不安的三周之后,他俩终于握手言欢了。他们重修旧好,当然对双方都有好处,但他们却归之于对主的共同之爱。演讲会还是在布道堂里举行,不过改由医生来主持,凯里先生和乔赛亚·格雷夫斯两人都在会上讲了话。

凯里太太把口信带给银行家之后,照例要上楼同格雷夫斯小姐拉句把家常,谈谈教区里的事儿,对副牧师,或者对威尔逊太太的新帽子议论一番。威尔逊先生是布莱克斯泰勃的首富,估计每年至少有五百镑的收入。他娶了自己的厨娘做老婆。她们闲聊的时候,菲利普规规矩矩地坐在密不透风的客厅里,目不暇接地看着鱼缸内穿来游去的金鱼。这间客厅只有在接待客人时才使用,窗户整天关着,仅在早晨开几分钟,让房间透透风,客厅里的这股浑浊气味,在菲利普想来,大概跟银行业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吧。

这时,凯里太太想起还得去杂货铺,便又跟菲利普起身上路了。买好东西之后,他们常沿着一条小街一直走到小海滩。小街两边净是些渔民居住的小屋子,大多是小木屋(这儿到处可以看见渔民坐在自己家门口织补渔网,渔网就晾挂在门扉上)。海滩边上仓库林立,但从仓库间的空隙处仍可望得见大海。凯里太太在那儿伫立几分钟,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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