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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1 17: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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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祖雪等

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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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社会工作:基于“5·12”汶川地震的实证研究

灾害社会工作:基于“5·12”汶川地震的实证研究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灾害社会工作:基于“5·12”汶川地震的实证研究/谭祖雪等著.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3.5

ISBN 978-7-5021-9589-2

Ⅰ.灾…

Ⅱ.谭…

Ⅲ.救灾-社会工作-研究-中国

Ⅳ.D632.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096770号灾害社会工作:基于“5·12”汶川地震的实证研究谭祖雪 等著出版发行: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二区1号楼 100011)编辑部:(010)64523604 发行部:(010)64252978经 销:全国新华书店网 址:www.petropub.com.cn印 刷:北京晨旭印刷厂2013年5月第1版 2013年5月第1次印刷710×1000毫米 开本:1/16 印张:14字数:204千字定价:48.00元(如出现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调换)版权所有,翻印必究PREFACE 前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一场8级地震突如其来地降临到天府之国的大地上。作为一种突然出现的不可抗力,如此剧烈地影响了灾区人民的生活。一瞬间,多少家园被夷为平地,多少亲人阴阳相隔,众多生命的轨迹被永久地改变。面对如此巨大的毁灭性灾难,面对已经面目全非的家园,面对痛失的亲人朋友,灾区人民没有倒下,他们用川人一如既往的坚强和韧性,高喊着“雄起”的口号,在这片他们深深热爱的土地上,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投入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行动中。

作为新生力量的社会工作界,在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情况下投入了抗震救灾的行动中。社会工作在我国尤其在四川尚属新生事物,全国乃至于全世界都没有抗击这么大巨灾的经验。但是,巨灾凸显出了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一时间,社会工作界紧急集结,奔赴救灾第一现场。在已倒塌的房屋前,在刚搭建的帐篷里,在临时修建的学校、板房,都可以看到社会工作者忙碌的身影。但是,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尤其是灾区的社会知晓度非常低,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一度出现了介入困难。那么,社会工作在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中究竟有没有作用,有什么样的作用,它的作用是否可由其他专业取代等问题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实践证明,社会工作以其特有的价值理念和方法,在首次介入我国重大 灾害救援中,就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何科学地认识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科学评估社会工作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功能与作用;探讨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的机制,使社会工作更好地为灾后重建服务,对于促进灾后恢复重建、推动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因为如此,负责全国救灾工作的民政部才在2008-2010年三年间,将其作为招标课题面向全国竞标,组织力量对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及灾后重建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研究依据。

非常荣幸的是,西南石油大学在2008年获得了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总结评估招标课题“社会工作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功能与作用评估”、2009年获得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志愿者队伍建设招标课题“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机制研究”、2010获得民政部委托课题“灾害社会工作五年规划研究”。三个研究课题内容层层递进,形成了一个系列,分别回答了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中可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灾害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这些成果成为了本书的主干内容。

与此同时,本书的作者自地震后就一直深入灾区一线,通过科学研究、政策调研、专业督导、直接服务、决策咨询等方式,参与了20多项专业救助工作约70余人次,持续开展社会工作研究和服务,足迹遍布各个重灾区和极重灾区,如应邀参加民政部专家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专家组,赴灾区开展相关调研,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担任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专家服务团成员、建立省委组织部灾区社工站,为灾区干部提供心理及社会支持服务;参加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家组、连续四年担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四川震后儿童友好家园”督导、参加英国救助儿童会—香港理工大学资助的“暑期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为灾区儿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我校青龙场校区设立社工站,为汶川七盘沟中学240余名师生提供暑期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担任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四川大学绵竹兴隆学校社工站及汶川映秀小学社工站督导等,提供长达三年的学校社会工作服 务;担任都江堰社会工作者协会顾问及督导、华东理工大学-香港循道卫理会都江堰华循社工站理事,提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入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什邡市人民医院等,提供医院社会工作及残疾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等等。这些实践及其研究成果,也为本书的内容作出了贡献。

本书正是在作者承担的民政部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了作者相关的其他研究成果,经过梳理、总结而成。与国内同类著作相比,本书具有如下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有实证研究作基础。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一些学者已经对社会工作在地震灾区中的介入问题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主要是从理论上探索社会工作在灾区的干预与重建中的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意义作用等方面问题,大多缺乏实证研究和实际经验的总结,没有量化的研究成果,没有涉及对灾后社会工作的测量评估问题。本成果是由灾区本土学者用了三年时间持续进行研究而获得,有翔实的第一手调查资料和数据及其统计分析结果,因而在该领域具有创新性。二是研究比较全面。围绕灾害社会工作这个主题,较为系统地总结了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情况,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中做什么、怎样做,进而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思考。这在同类书中还不曾见。

当然,也应看到,本书的一些研究结论毕竟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尤其是实证研究中数据的采集等更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数据肯定会有所变化。但是本书中的数据和研究结论毕竟客观地反映了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为现在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资料。所以,作者还是决定将这部分内容原汁原味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汶川地震已然过去五年了。五年间,在党和政府的强力推进下,灾后重建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我国的社会工作事业也迅速发展,社会工作者盼望已久的春天终于来到了。作者希望将五年间作为灾区本土研究者所作的些许工作展示出来,以期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添砖加瓦,同时献给那些不能忘却的纪念!Chapter 1 第一章 灾害社会工作的历史与现状一、国(境)外灾害社会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国外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

灾害社会工作作为灾后预防长期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身体健康问题和精神健康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工作方法,其主要通过介入灾后个体和群体的社会环境和物理环境来达到介入的目的。个体最直接的社会环境由社会支持网络构成,包括家庭、朋友和正式的社会服务组织。灾害发生后,这些网络经常会被破坏。社会工作者参与到灾害救援中协助灾民重新建构这些支持网络来降低社会功能的破坏,促进灾后重建。灾害社会工作不但包括提供专业服务,同时还包括参与协调工作,开展跨组织的合作与服务。一个有效的且得到协调的灾害服务组织的网络可以协助个人、家庭和社区恢复重建及避免长期心理社会问题的产生。

1.灾害社会工作的早期发展

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的发源之时提供的战时救济服务,主要的关注点是人们的物质环境。起始于美国内战期间,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承担了正式的角色,他们帮助战时受伤的军人处理心理或精神上的创伤。另外一方面是,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来看,影响个人、团体和社会的福利的环境包含物理的、生理的和社会的因素。自从19世纪后期开始,社会工作者已经开始介入到人们的微观环境中来提升人们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社会及心理功能。这种介入的一个重要的焦点是1900年前移民到美国的新移民的城市生活环境。拥挤不堪和不健康的住房情况、糟糕的公共卫生及这些城市新居民的居高不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导致了社会工作者和公共卫生工作者合作努力去改革城市系统和城市的状况。

这些早期的城市变革的努力与亚当斯(Jane Addams)在赫尔馆(Hull House)发起的睦邻组织运动(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及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ies)是有密切关系的。睦邻组织运动的工作者为公共健康改革进行游说,从而大幅降低了城市中的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在1871年芝加哥火灾中慈善组织会社中的工作者积极进行灾难救援和为火灾中的受灾者提供服务。在1906年的洛杉矶大地震中,慈善组织会社通过使用传统的跨部门协调的方式来提升灾难反应能力。无论是慈善组织会社还是睦邻组织运动都代表了早期社会工作既重视社区动员也重视服务协调的传统。通过社区动员来提升个人、家庭和群体的环境状况,这也是现阶段社会工作关心环境问题的根源。协调工作承诺为脆弱群体提供服务,同时链接服务来提升所关注受灾人群的服务的持续性。

2.发达国家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际上各种灾难事件频出,如美国弗罗里达飓风事件、美国“9·11”事件、印度洋大海啸事件、伊朗大地震、印度大地震、日本“3·11”地震等,灾害带来的破坏性后果为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面临各种灾害频发的现象,各个国家都在积极应对,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积极参与到了各国应对灾害及灾后救援和恢复的工作中。(1)美国

在美国,社会工作者参与到灾害救助中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有以下三种方式:成为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的工作人员——在联邦应急管理署的人员招募中,多数职位倾向于有相关社会服务经验的人;成为联邦应急管理署合作伙伴(地方部门、社区机构、相关NGO)的工作人员,如在美国红十字会从事相关减灾工作;参加职业协会(例如NASW)组织的救灾项目,成为专业志愿者参与救助。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指出,社会工作者“特别适合去说明灾害的情况,倡导高效的服务,并且在潜在的官方机构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中担任领导”。根据NASW的相关资料显示,美国社会工作者在灾害应对过程中扮演了心理辅导者、危机管理者、资源联结者、社区组织者和研究者等角色。

首先,社会工作者是重大灾害后提供精神健康服务(Mental Health Service)的最强大力量。自1997年起,NASW就与美国红十字会签订协议,为灾民、难民、救援工作者、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精神健康服务。根据协议,NASW的所有会员都必须完成红十字会的灾后精神健康服务课程。社会工作者通过参与红十字会以及其他NGO组织的灾后救援活动,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有需要的灾民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

其次,社会工作者在灾害发生中进行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的工作,通过发挥自身专业技巧评估居民受灾情况,并迅速制定出合理的灾后介入方案。如1982年5月美国伊利诺伊州马丽翁发生飓风灾害,社会工作者设计出一套减灾方案(Disaster Relief Project),协助灾民缓解灾后创伤压力。

第三,社会工作者也是灾害援助中的资源链接者和服务倡导者。由于自身坚持专业价值理念,社会工作者总会关注弱势群体的状况。在灾难发生后,灾民中也会出现一些弱势者,比如少数民族、较偏远地区民众、社会地位低下者等。这些人可能没有投保灾害保险,不容易接触到救灾资源,容易被救灾组织遗忘。而社会工作者则可以协助这些人群链接到合适的资源,并倡导救灾组织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适当的服务。

第四,社会工作者具备独特的社区工作手法,在社区应对灾害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成为了受灾社区的组织者(Community Organizer)。在灾害发生前,社会工作者通过社区教育加强居民的防灾意识,降低灾害风险;而在灾害发生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组织灾民互助,实现社区自救;在灾后,社会工作者链接资源,支持社区实现灾后的社区重建。如1993年美国密苏里河大水灾,圣路易的社会工作者联合心理咨询师、精神健康师、护理师等提出了社区教育、支持与训练资源方案。

最后,社会工作者善于在实践中总结,对灾害应对的方法策略进行深入研究。尤其从社会工作的专业角度出发,讨论社会工作介入重大灾害应对的相关问题。这些讨论集中在如下几个方向:①社会工作对受灾民众的心理介入,相关研究非常重视社会工作专业在应对灾民灾后心理创伤方面的工作,如危机介入、多元压力释放、PTSD(创伤后心理应激障碍)的缓解等。②社会工作在资源的链接及相关方面的介入,尤其是为弱势群体链接资源。资源链接是社会工作专业宗旨的体现,如为受灾的残疾人链接到康复相关的资源,并协调不同救灾系统之间的合作等。③社会工作在重建受灾社区中的介入,包括恢复社区的支持功能,建设以邻里为基础的社区组织,促进灾后救助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等。社会工作者的以上角色,可能由于其所处的机构及灾区环境、灾害发展的过程以及工作者个人的能力和取向不同而有所侧重,但总的看来,通过坚持专业价值观、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社会工作者在灾害应对的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美国社会工作协会(NASW)作为社会工作者的联合体,自身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知识基础,社会工作协会支持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到发生灾害的地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协会认为,社会工作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①预防和减轻灾害的负面影响,积极协助灾害地区的受灾群众尤其是其中的脆弱群体正确面对灾难。

②提升效率和效能,积极做好灾难救助和灾后恢复工作,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从而避免增大初次灾害的破坏效果。

③为灾民提供精神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同时,要保持对灾区民族和文化的敏感性,尊重灾区的独特文化。

④关注延长了的灾害恢复重建期,这个期间很多灾民会失去之前受协助的资源,缺乏重建灾前生活质量的能力。

⑤在管理领域和直接服务领域,组织一批训练有素的灾害学专家,在防灾规划和灾害反应方面开展有效的跨专业合作和跨机构合作。

⑥在灾害服务中,社会工作者要深入一线(Presence)承担义务并担负领导者的角色。

⑦提供准确的和有效的公共资讯给灾民,这些资讯包括:灾难应对的不同阶段信息;应对方法;有效获得政府灾害应对部门帮助的策略。

社会工作协会为社会工作者在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也提供了各种支持和便利,这些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注意为灾害社会工作者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压力管理的知识和支持他们各方面能力提升需求,包括行政人员和实务工作者,提升其应对灾民需要的反应能力。

②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提供关于创伤应对和危机事故及心理疏导治疗的培训。

③开展严谨的灾害研究,尤其是有效的介入方法的研究。

④通过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定期更新灾害相关情况及各种可用的资源。

⑤在社会工作者协会的刊物上出版一系列灾害社会工作相关的文章。

⑥对受灾害影响区域的社会工作协会会员免收会费。

⑦为受灾害影响地区的协会的会员免费邮寄社会工作刊物和相关社会工作书籍。

⑧为受灾害影响的社会工作者免费发布社会工作招聘信息。

⑨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络(CNN)、今日美国(USA Today)、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等媒体合作,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提供社会工作者参与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的事例和媒体报导的相关资料。(2)德国

德国是灾害多发国家之一,作为欧洲经济、人口大国,面临多种灾害的影响,因此,全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高度重视。

德国在应对频繁灾害的过程中建立了预警、抢险、救灾和减灾等机制,并在灾后重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类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组织以及志愿者组织对灾害救助的介入,增强了其抵御自然灾害侵袭的能力。德国约有40万个社会工作者组织,从其提供服务的情况看,可以分为互益性和公益性两大类。德国社会工作者组织主要通过社会福利服务和行业协会参与到灾害救助过程中。德国政府已将社会工作者组织纳入到灾害救助体系中。无所不在的社会工作者组织是德国的亮点。社会工作者组织在普及灾害预防文化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德国推广灾害预防文化的主要渠道。这些组织遍布社会的每个角落,构成了一张全覆盖的普及网络,他们深入到社区、学校,甚至幼儿园。在灾害预防文化普及方面,政府及其部门起到了引导作用,社会工作者组织发挥了具体落实作用。政府的职责一是提请议会立法,并根据法律授权,颁布政府规章,二是履行执法职责。社会工作者组织发挥网络优势,自觉、自愿地推进工作的落实。

另外,在德国已经形成一个分布广泛、人数众多、涵盖各行各业、隶属于不同组织的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如技术救援署、红十字会组织、教会组织等大量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平时志愿者们在各自工作岗位工作,遇突发灾害事件迅速集结,参与灾害紧急处置和救援。

在德国,社会工作者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不仅仅从事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也成为各种灾害救助任务的主要承担者。(3)日本

日本作为一个人口密集、资源匮乏的岛国,长期以来备受台风、地震、海啸等各种极端自然灾害的困扰。正因为如此,多年来日本在灾害预警、灾后救援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日本,社会工作介入自然灾害救助主要有三条途径:政府福利机构、民间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组织。

在政府福利机构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在灾害发生后将随有关机构的派遣团赴灾区调查灾区基本情况,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评估相关社会问题的属性、范围、影响程度,参与抢险方案、赈灾方案、社区重建方案的设计。社会福利协会的社会工作者承担志愿者的工作,在志愿者参与灾害救助前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展开志愿者中心的运营。同时,作为组织协调者,负责保持与民间组织的沟通和协调;作为直接服务提供者,到避难所、学校、家庭,对那些有需求帮助的人们提供包括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的直接服务。在民间组织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减灾中无法估计或没有足够资源解决的各种问题;同时作为桥梁,连接受灾公众和政府部门,顺利实现两方的沟通。如Whole Earth自然学校在1995年的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后,进驻了东滩区的东滩小学,以小学为基地设立了野外救援人员的救援总部,帮助政府无暇顾及的野外救援人员。在灾害救助中志愿者被政府定义为“救助人”,很少考虑志愿者尤其是那些初次参与灾害救助的志愿者也需要帮助和辅导。对此,Whole Earth自然学校提出运营志愿者村落,开展健康福利和卫生管理工作,成为为志愿者服务的志愿者。

专业社会工作者组织——JACSW(Japanese 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Social Workers)通过在灾区设立救助中心的方式介入自然灾害救助,该援助中心的任务有:作为连接灾区和外界救助的节点,收集灾区信息,决定灾区所需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并与外界的各种志愿组织联系,组织灾区居民的救灾行为;分派社会工作者到避难所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服务。

在日本,宽广的公共领域为社会工作者介入灾后救援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日本存在着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参与到这些非政府组织,为灾区包括志愿者在内的不同民众提供互补的、多样化的和全方位的服务。

日本的社会工作者在政府部门占有一席之地,更利于灾后恢复和灾民社会福利的推进。通过在政府部门占有一席之地,社会工作者将服务方案变为政府实施灾后管理的指导方针,更好地促进了灾区社会福利,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日本社会工作者注重促进灾后灾民生活和生产能力的恢复,提高灾区社会的自我修复及管理能力。无论是志愿者还是社会工作者都不可能长期持续地停留在灾区,因此灾后社区的社会功能恢复,最终还是取决于灾民。日本社会工作者在灾区救援时注意不插手灾民的私人生活领域,在帮助灾民时以间接帮助为主,有效防止了灾民的依赖心理。而且日本社会工作者通过有特色的NPO组织,为灾民脱离他人帮助,实现灾后重建提供了一条现实之路。

尽管日本的社会工作者在灾害救助中显示了多方面的优势和亮点,但缺陷也并不是不存在。日本的社会工作者还没有形成专业的分工体系,如缺少医疗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的专业训练,使得社会工作者提供直接服务时的专业性略显不足。日本的社会工作者尽管有自己的专业组织,但数量较少,且该类专业组织在进行灾害救援时与在政府部门、民间组织所做工作雷同,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服务体系,凸显专业特长。

3.国外灾害社会工作宏观机制的发展

国外的社会工作专业在介入到灾难救援和灾害重建的过程中总结出来了一套适合自身特色的灾害社会工作宏观机制,这套宏观机制为社会工作有效介入到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提供了机制保障,为社会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的有效介入奠定了制度基础。

在西方,作为公民社会福利供给主要责任人的政府一直以来是灾害救援的主导者,但由于当今灾害发生后社会状况日益复杂,政府独自承担和主导的灾害救援机制经常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供应不足与无效率现象。其主要表现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冗员充斥、成本较高及“本位主义导致行动缓慢”、“僵化的科层体制无法提供或缺乏应急反应能力”等五项限制因素。灾害发生时灾害对灾区的民众所造成的伤害是快速且直接的,灾民需要政府部门快速的应急反应,反应是否迅速直接关系灾害紧急救助的效果。而政府的科层制过分强调分层逐级上报与授权,阻碍了信息流通与命令上传下达的速度,因此在面对重大灾害发生的时候,政府僵化的科层体制无法提供应急救灾服务。同时,政府在灾害救援体系上采取临时任务编制,也造成了行动动员迟缓。另外,近年来,随着政府社会福利工作人员的精简,导致灾害管理人力普遍不足。由于社会福利措施不断增加,政府部门人力编制并未增加,因此造成了正式及专业人力不足。在现有的人力资源运用上,并未因多次处理灾害事件而积累人力与经验。由于平时缺乏灾害救援训练,相关认识严重不足,仍处于“发生后再处理”的态度,造成灾害发生后,往往缺乏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

政府在灾害社会工作中存在失灵的同时,第三部门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失灵问题,即“志愿失灵”(Voluntary Failure)的现象,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导致的:首先,表现为业余性。多数慈善组织在从事灾害社会工作时,依赖少数兼职者、志愿者、非专业人士开展工作。这些人员流动频繁,因此可能出现热心有余而专业性不足的情形。其次,表现为慈善资源的不足。多数慈善组织规模小,年平均收入仅仅百万元,经济实力单薄。受这些因素的制约,非盈利组织擅长的只是小规模、区域性的救援活动,如果遇到区域较广的灾难发生,则会在救援上产生困难,甚至会出现一些慈善组织因人力和经费短缺而退出救灾行列的现象。再次,政府福利政策扩张对慈善组织造成冲击。随着政府社会福利政策的扩张,对灾民的保障日趋多元,以及政府对灾民急难救助金申请程序的简化,涵盖案主需求的额度也更大,再加上未来社会保险机制的进入,灾民向民间慈善组织申请救助频率就会相应减少,其所能发挥的空间将因政府福利政策的扩张而受到压缩,弥补政府不足的价值日趋降低。最后,民间慈善组织缺乏民众信任。由于慈善组织灾害服务成效难以令民众放心,以及与一些民间组织、媒体之间种种不愉快的合作等负面影响,使灾民对其产生不信任心理。此外,由于缺乏公权力赋予其“合法性”基础,民间组织无法提供任何承诺给灾民,灾民也可能因为慈善组织宣传不周,担心受骗而心存疑虑。因此,慈善组织与非自愿案主建立关系很难。

在此背景下,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第三部门发育的日益完善,三部门联动救灾,社会工作广泛地参与到灾害救援中逐渐成为一种常态。美国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联邦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执行、民间机构配合、商业机构参与的救灾机制。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第三部门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其灾害社会工作的实践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一种“公私协力”机制,即在灾害救援过程中,社会工作与政府保持“伙伴关系”,在灾害危机状态下构建互助行为及其保障机制,从而达成合作关系,共同寻求资源整合,分担灾害救援责任的灾害救援模式。公部门的缺陷恰好是私部门的优势,私部门的缺陷也恰好是公部门的长处。因此,通过建立“公私协力”关系,双方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有效克服“失灵”的现象。西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私协力”概念非常流行并逐渐成为灾害社会工作乃至灾害救援的重要模式之一。

研究和实践表明,西方发达国家灾害社会工作的“公私协力”式运作模式,能够有效适应灾害救援的要求。总体上,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中扮演了补充性(Supplementary)角色,可以督促和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避免“政府失灵”。具体操作环节中,一方面,社会工作组织弹性化的组织形态有助于其更为及时地回应受灾民众的适时需求,帮助政府达成救助的时效性;另一方面,灾害社会工作整合的弹性社会资源可以有效缓解政府资源筹集压力;此外,灾害社会工作为案主的切实需要提供针对性的资源,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平均分配公共资源造成的低效。

理论上来讲,“公私协力”的灾害社会工作模式虽可以实现社会工作与政府在救灾过程中的优势互补,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灾害社会工作的普遍发展趋势,但近年来国外灾害社会工作实践表明,“公私协力”也正逐渐暴露出诸多的先天不足,呈现出了表面化和松散化的特点。首先,西方灾害社会工作这种“公私协力”模式,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集中领导主体,因此在灾害社会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往往会产生各自为政(Inconsistence)的局面,从而难以真正形成统一的灾害救助和服务体系。其二,在缺乏协调和配合的情况下,“公私协力”的灾害社会工作模式往往会导致资源的重复浪费(Duplication)。社会工作组织独自对受灾群众进行慰问与发放物资,虽展现了机动性与时效性,但同时也会造成与政府争相投入的重叠性,严重影响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用。其三,由于沟通不畅、缺乏有效领导等原因,西方国家灾害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公私协力”,往往容易出现“私部门自愿参与灾害社会工作,但政府对其贡献视而不见的现象,这也影响了其积极性。对于私部门而言,与政府互动合作的必要性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会因为某些因素,停止或改变与政府既有的联系”的状况,导致原本的“公私协力”最终演变成“公私对抗”的恶性循环局面。

2011年“3·11”地震发生后,日本的各种专业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推动致力于灾后重建的社会工作,各个组织相互配合、补充完善,共同肩负重担。日本社会福利士协会、日本精神保健福利士协会、日本医疗社会福利协会等专业组织,各自设置了震灾对策总部来开展工作。日本的社会工作界在参与阪神大地震及“3·11”大地震的灾难救援及灾后重建过程中,逐渐建立了日本灾害社会工作的工作机制:即针对灾害社会工作,需要以个人援助为主的护理管理,与以地域社会为主的网络形成相结合。针对类似的灾害,建立了从灾区以外地区调派社会工作者的机制,以及把灾区社会工作者的援助方法理论化,完善工作守则。同时,建立了直接对受灾者提供生活援助的灾区以外地区的护理工作人员、志愿者之间的配合方式。

虽然日本“3·11”地震中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非常活跃,但是在与医疗援助的配合下开展的活动可以说比较薄弱。具体来说,在市町村的社会福利议事会等组织中,在来自外部的社会工作者的援助下,开展了调派志愿者、提供生活福利资金的贷款业务。包括这样的工作在内,在与医疗援助的配合下,社会工作得以推广,更顺利地对问题重点从医疗问题过渡到生活问题的人们提供援助也是可以办到的。所以根据“3·11”地震社会工作救援的经验,社会工作者建议在灾后恢复过程中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与医疗相连接的情况增加。因此这样的应对震灾的社会工作机制需要建立起来。同时,日本的社会工作者认为针对震灾社会工作,需要以个人援助为主的护理管理,与以地域社会为主的网络形成相结合,来研究探讨其发展的方向。

纵观国外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宏观机制的发展可以发现,无论是西方国家灾害社会工作普遍的“公私协力”式的发展趋势和模式,还是日本的灾后社会工作救援模式,实际上是建立在其相应的国情基础上所做出的选择,这些国外的社会工作参与灾害救援的灾害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无论从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操作模式上都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国情。但在其具体实践过程中展现的诸多经验教训,对我国“政府领导、行政主导、社会参与”式防灾减灾机制却也具备了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4.国外灾害社会工作微观实践的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已日趋完善,其灾害社会工作宏观机制也得到了建立和发展。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众多的社会工作者对于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的微观操作模式上,在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角色定位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也积累了相当丰硕的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虽不一定能直接应用于我国实际,但也可以对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灾害社会工作的介入对象:灾民群体中的儿童、老人、生理心理残疾人士、穷人、少数民族等属于受灾人群中的最脆弱群体,要受到社会工作者的特别关注。在应对儿童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方面,社会工作游戏或社会工作活动是很好的方法。也可以鼓励儿童通过讲故事、写作和绘画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在农村学校学生的灾后社会工作干预中,社会工作者使用一系列方法进行干预和辅导,如全校集会、小团体辅导、个别辅导、同伴辅导、咨询和培训等。同时开展以学校为基础的活动,包括与灾害有关的书籍着色、海报竞赛、诗歌朗诵、歌曲创作、征文比赛、艺术治疗、木偶节目、短剧等服务项目。

在灾民生活状况的改善方面,强调要注重儿童隐私的保护,如在厕所挂简易塑料门帘,男女卫生间和浴室分开等;对年轻母亲的服务则包括开办儿童中心(以便自己短暂离开时有别的母亲照顾孩子)、开设教育营(让母亲知道孩子可能面临的危险)等;给灾民营地中的儿童提供基本的识字、算术教学和反思活动。

在美国卡特莱纳飓风过后的灾后重建中,白人、黑人在灾后重新安置地点条件上存在不平等。妇女在灾后由于家园被毁、自己又没有收入而更易成为受虐待的对象。也就是说,性别不平等使得妇女更易处于不利境地和受到性虐待。社会工作在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中要特别注意此类问题。印度地震灾难中,许多年轻妇女丧夫,社会工作机构则提供服务安排她们开始新的生活。

总体来说,要对灾后的成人进行心理社会关怀,如公开讨论、同理心、积极倾听、社会支持、兴趣外化、转移源于灾害的想法、放松技巧、精神支持等,并发挥社会工作的倡导功能。在对家庭与个人开展灾后干预服务时,社会工作者要提前做好准备,理解其文化和政治现状,并对其所需的知识、技术进行调整。

灾害社会工作的阶段性角色任务:灾害社会工作从阶段上来看可分为四个阶段:减灾(Mitigation),备灾(preparedness),救灾(Response)和恢复(Recovery)。社会工作在微观和宏观层面都可以在救灾工作上扮演重要角色,积极参与各个阶段的工作,并不断提高在所有四个阶段的工作效率和相应的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灾难的频繁发生,社会工作在灾难中扮演的角色也在不断扩充。在灾难发生前期,社会工作者要对灾难进行评估,缓解灾难带来的伤害,并为以后可能会发生的灾难做准备。灾害发生前的培训和建立合理的信息反馈架构是社会工作务必从长计议的范畴。社会工作者在减灾阶段需加强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可持续的救灾与管理的社会资本。社会工作者也要多接触需要帮助的人,改善资源分配,创造连接整个弱势群体的服务体系。

在备灾阶段,社会工作者可以组成备灾工作队,提供创伤应激(PTSD)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心理上的辅导,帮助受害者了解典型的应激反应,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以及协调社会资源。在这一阶段中,最重要的工作除了建立灾难预警系统外,就是及时通过训练增强对灾难的应变能力,使得相关群体在灾难中可以迅速组织起来,减轻社区受灾害的影响。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能是善用当地已有的资源、技能和机构,加强中央政府及地方、村落的灾难准备及能力,以及通过培训增强当地非政府组织或当地救援官员应付灾难的能力。此外,社会工作者在备灾期间对于弱势群体如老、弱、病、残等必须有远见,留意他们在灾难发生时的有关安排和应对。

在灾害应急救助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包括收集灾后救援文献,编辑及发放救灾手册等资料;举办灾难事件专业服务知识技能课程,组织社会工作专家及学生志愿者赴灾区开展灾区紧急心理救援及直接服务。此外,在灾难发生时往往需要了解当地政策的工作人员及时到场救灾,管理部门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需要不断紧密联系来应对每个突发的新危机。因此一套完整的网络体系和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在这个阶段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目击者、社区居民以及救灾人员进行哀伤辅导、压力管理、紧急安置等紧急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灾民开展安置服务、情绪安抚、赈灾措施、资源协调等方面工作。

从西方国家社会工作参与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的具体实践来看,社会工作可以在灾后救援和社会服务中扮演多种不同角色。政府和传统的赈灾机构往往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胜任收集数据、调查和交换信息等工作,因此在灾难重建阶段社会工作可以介入到政策发展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而减轻灾难带来的损害。社会工作在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帮助生活重建、关怀弱势、心理重建以及建立制度等。社会工作者需要和受灾地区重建计划涉及的政府部门、社区领袖共同努力,协调合作,从多方面考虑,建立未来的重建计划和实施方案。

灾害社会工作具体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及挑战:首先是社会工作者在救灾工作中对当地文化了解不足。社会工作者在救灾时应该根据有关地区具体的社会、文化和历史关系因素进行评估,并仔细考虑经济、社会及政治上的不平等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救灾工作的复杂性。因此,社会工作者在救灾时务必留意不同文化对各种情绪和思想意识的差异的影响。例如,有些文化表达痛苦是正常的,但是有些文化认为表达心理的痛苦是很尴尬及不正常的;在许多的文化中,苦难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从宏观的层面来看,外来捐助者和救灾机构由于文化差异和经验,可能会制定不适合当地情况的救灾策略,进而制造出一些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其次是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各界间缺乏合作、协调困难与角色混乱。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可以说是社会工作者在救灾中的重要任务,也因此使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有别于心理治疗人员及其他赈灾工作人员。因此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尤其与政府、捐助者、志愿者以及其他组织的合作,成为社会工作者在救灾过程中需要面临的一个巨大工程。但是,社会工作者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妥善发挥功能。非政府机构在需求评估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与各个政府部门合作较少而产生很大的局限性,甚至导致许多资源因为服务的重复而浪费。社会工作者在资源整合、分配物资、食物和资金赔偿等实际过程中,可能因误用资源而造成救助服务的局限性。此外,由于相关法律缺乏灵活性,也可能造成社会工作者在与其他机构联系、合作时出现混乱的情况。另外,社会工作者所采取整合资源的体系在实行过程中备受政治因素控制,对“新尝试”可能有反应迟钝的局面。

再次是社会工作者自身在救灾过程中出现精神疲惫的状态。在参与“9·11”事件的灾难救援和灾后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中,每3名救灾人员中就有一位在不同程度上患相关精神压力的症状。另外,社会工作者在“9·11”事件为纽约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后,自己也出现情绪疲劳。救灾人员见证了灾情的严重,并致力于服务灾民,他们本身的精神状况也往往不支,需要得到适当的调适和疏解。

另外是社会工作研究不足、缺乏培训。西方国家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末期,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研究的论文很少系统地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刊物及其他的沟通渠道公开发表。由于过往社会工作缺乏大规模参与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经验,同时相关研究力度也严重不足,这就导致了社会工作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都异口同声感叹社会工作在救灾方面的实务研究与经验缺乏整合。其实,社会工作救灾研究工作可以建立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基础上,结合个案、小组和社区的应用,为社会工作研究致力发展理论、测量方法及具体实践。

以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在救灾工作中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如在加勒比海的灾难管理中,社会工作教育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因此他们缺乏必要的救灾技巧及有效干预的知识。“9·11”事件之前,美国的社会工作教育者并没有把灾难管理作为社会工作课程与实践中的重要部分。在印尼地震海啸的救援过程中,发现社会工作者可以在三天的培训课程中学到一些基本的心理安抚的知识,但是长远的训练需要实践资料去证实服务的质量及方法的有效性。总之,社会工作灾前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教育所缺乏的一环,因此怎样在灾前对社会工作者进行灾难管理的培训可说是一个值得慎重考虑的挑战。

最后是微观灾害社会工作实务积极开展,宏观灾害社会工作发展不足。虽然社会工作者能够针对受灾地区灾民的需求给予快速反应,满足其需求,比如在灾区开展了各种类型的个案工作,但是在宏观灾害社会工作方面表现出了严重的不足,如很少开展社区工作,提供社区服务给灾区民众。另外,社会工作几乎没有参与到全国、州级及地区层面的灾害应对规划中。

灾害社会工作教育与培训:在诸多灾害面前,社会工作者参与救灾工作教育应跨学科,使社会工作者接受培训并准备进行有效的灾害干预。应该由心理治疗师、护士和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基本精神健康干预的训练。

2001年在社会工作教育界出现了“公共教育”的概念,社会工作教育除了传统的个案、小组、社区工作外,还必须包括关注人权、参与宣传和公众教育以及社会康复;社会工作者需要培训,以努力实现心理康复以及诸如照顾孤儿、提供寄养方案,教育支持服务,娱乐及康乐服务和恢复文化艺术等长期目标。社会工作关于灾害管理和救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可以包括:宏观调控和生态表征、社区工作——组织灾民、团体和社区教育、自然灾害和管理知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倡导技巧、对大众媒体的说服和互动。微观方面则可以包括了解灾民深层的社会心理状态、死亡和生存、不同的宗教葬礼安排、危机干预、创伤后辅导、较高的自我意识、专业承诺和在救灾援助中的学生实践。此外,在重大灾难发生的时候,可以对灾害管理和救灾工作进行短期培训,内容包括一般灾害,救济服务,社区组织,团队工作,危机干预和个人及团体辅导。在以往的灾害管理中,也有部分关于社会工作者灾害管理培训的记载。2003年,纽约市灾后创伤委员会制定了一套培训方案,以研讨会的形式,涉及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经验。这些培训和督导进一步讨论创伤后的经验(包括各种生理、心理和行为反应,焦虑,睡眠不佳,躯体问题,滥用药物、酒精和咖啡因以保持清醒,避免做恶梦,或试图保持忙碌而不去思考和感觉等)。每周一次的研讨会大约有100人参加。美国“9·11”事件后,美国社会工作教育界为毕业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了一系列针对灾害管理工作的招募、培训和督导。对于新手,培训还涉及自我需求照顾和获取多方援助等内容。美国社会和社会工作界对于个人心理特别留意,对于个人在灾后的心理情况尤其重视,并强调相关的个人分析和治疗。

总的来说,国外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和实践成果相当丰富,灾害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也较为统一,灾害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与重建中的角色任务、服务领域与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技巧等也都给出了明确而一致的界定,但可能是由于自然灾害的特殊后果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特征,国外对于灾害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的具体时间点及其定位等方面尚未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国在开展自己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和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为发展出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充分发挥灾害社会工作功能的社会工作救灾模式奠定必要基础。港台地区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

我国港台地区,特别是台湾地区在过去十多年中经历了“9·21”大地震、八八水灾、莫拉克风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在此类灾害发生后社会工作各类组织积极投入到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港台地区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界在借鉴国外灾害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本地区的灾害情况,积极开展了诸多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在灾害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功能分析、灾害社会工作的介入重点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对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香港地区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

我国香港地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经常会发生台风、雨灾、水灾等各种灾害。在各种灾害发生后,社会工作者出于专业使命及专业特长的考虑,积极投入到灾害的救助工作中去。下面我们以非典(SARS)期间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为例来看香港社会工作者在灾害社会工作中所开展的各种干预服务。

在2002-2003年SARS病毒爆发期间,香港的社会工作者迅速行动,及时回应了社会的需要。社会工作者奔走于不同的街区、大厦之间,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和问候,从个人、群体和社区等不同层面帮助受非典影响的人士,展现了专业助人风范和社会工作的社会责任及其社会功能。香港社会工作专业对抗非典的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期的迅速回应期。在初期,基督教信义会社会服务部和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系联合回应社会的需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为感染了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的亲友及邻居提供医疗以外的支援,一方面使医护人员得以专注于对抗SARS的工作,另一方面使患者的亲友及邻居得到情绪上的支持,协助一些需要实际生活支援的病患者家人寻找并获得所需援助。为一些对SARS感到极大困扰及情绪不稳定的人士提供初步的服务,帮助其舒缓情绪,并转介恰当的服务和资源。为一些因家人患病而急需生活支援的家庭发掘社区中可助其解困的援助资源,比如需要有人协助照顾家中老弱和儿童。中期全面系统的介入和服务。中期整个社会工作界都已经行动起来,所有的社会服务机构都迅速调整,都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和内容方面增加了针对由SARS所带来的各种特别和临时的社会需要方面的服务,及时有效地满足各种新的需要。在中期提供的服务有:辅导及支援服务;SARS咨询服务;特别活动/计划/服务等。后期全面纵深发展服务。到了SARS发展的后期,由SARS带来的社会新需求也越来越多,社会工作的介入要求也越来越深入和细致,并发展出一些特别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支援暂时停课学生和托管服务;探访独居人士;儿童和青少年照顾服务;老人暂托服务、为弱势社群提供的服务和支援、专业人士和社会工作者支援服务及义工资源协调服务等。

2.台湾地区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

在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灾害的救援中社会工作者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①心理辅导及精神支持:协助案主家属调适丧亲情绪、辅导案主家属了解情况确认事实、重建家人信心与强化家庭功能,辅导自立自强,并建立未来的计划。②提供积极性、建设性的生活照顾:就业或转介辅导、子女教育补助、医疗补助、协助案主制定经济计划、对低收入户予以特别照顾等。③追踪辅导:经常性走访,提供实时的服务与解决困难。

2009年台湾地区“莫拉克”风灾发生后,社会工作者在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着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包括:支持服务的功能、身心评估与反应需求的功能、个案倡导的功能及资源连结的功能等。

我国台湾“9·21”大地震发生后,台湾的社会工作界发现有些灾难本身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危机,危机在于个人、家庭、组织内部未解决的困扰,而这些困扰干扰到当前解决危机的能量施展。例如,亲子关系不良、生活适应能力不佳、沟通障碍、价值冲突、制度无法有效运作、权力斗争以及积压已久未被妥善处理的压力等。

根据以上共识,在“9·21”大地震紧急救援期间,社会工作者最常介入的任务依序是:①对受灾个人及家属的支持。②协助个人与资源的连结及增加多元性资源的接近性。③防止灾民有更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④预防个人、家庭的瓦解。⑤改变微观体系,促进受灾居民之福祉。⑥改变宏观体系,促进受灾居民之福祉。⑦其他。

生活重建中心是“9·21”大地震灾后重建中最具特色的社会福利服务。“灾后重建计划工作纲领”指出,灾后重建包括四大计划,即公共建设、产业重建、生活重建、社区重建。其中生活重建又包括心灵重建、学校教学及学生辅导、社会救助及福利服务、就业服务、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等五项次计划。其中与社会福利直接相关的是“社会救助及福利服务计划”,其计划目标为①协助安置灾区弱势群体安定生活。②辅导丧亲者走出悲伤,适应新生活。③透过生活照顾,协助其恢复生机。④结合政府与民间资源,协助解决灾民困难。⑤凝聚社区意识,重建家园。

在社会救助及福利服务计划中提及针对受灾对象的不同需求,结合宗教及其他民间团体力量,制定各类救助措施,分工合作,提供灾区失依老人、孤儿、身心障碍者及其生活救助的协助与照顾,并协助临时安置点培育社区意识,协助灾民重建生活。

在台湾“9·21”大地震灾后重建计划——生活重建计划中有“学校教学及学生辅导计划”。参与儿童心理重建是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职责,他们的职责包括:①追踪辅导因震灾而暂时失学的学生。②机动性工作团队,支持灾区学校不足的辅导人力。③扮演教育局与灾民的沟通桥梁。④加强学校儿童少年灾后心理辅导。⑤扮演学校及区域性的社区资源的桥梁。⑥提供教师相关辅导讯息,以协助教师辅导受灾儿童。

台湾地区的经验显示,社会工作者不但在灾后救助中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在灾后重建的漫长岁月中也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台湾“9·21”地震灾后重建为例,有学者将社会工作持续性提供的服务划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社区家庭支持中心”。第二种是“项目委托模式”。第三种为“跨区域方案”模式。“社区家庭支持中心”模式主要是当地地方“政府”与全国民间灾后重建联盟、社会工作专业协会等民间团体共同规划“灾后生活重建—各乡镇社区家庭支持中心计划”。即在重建地区的各乡镇普遍建立“社区家庭支持中心”,该中心受“政府”监管,但采取委托民营的方式运行。其主要宗旨是结合政府资源和社会服务民间团体的力量,共同为灾后居民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并且在全社会建立普及式的社区服务体系,成为居民接受服务的第一个据点。该中心的基本服务功能包括四大项目:咨询与转介;个案辅导与管理;居家照顾服务;社区组织。“项目委托”重建工作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社会福利资源较为丰富,民间机构较为发达的地区。在这样的地区,应对灾后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委托不同民间团体发展专门的项目来解决相应问题。如“9·21”失依儿童家庭辅导方案,由财团法人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推行;“9·21”灾区老人、妇女服务计划,由台湾妇女展业协会具体承担;“9·21”震灾关怀个案,灾区因灾致残身心障碍者社区照顾计划,则由伊甸基金会中区服务中心来开展。在这种重建工作模式中,不同的项目是由受委托的具体机构来运作,但是也具有统一的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由“政府”本身的社会工作者组成,主要负责协商和规划工作。“跨区域方案”模式。这种模式是为服务特定对象而发展出来的。根据灾后服务对象的流动性特征,在这种模式中,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经常跨越一定行政划分的区域,因此不能依靠和某一行政单位合作就能完成,这种模式多由民间团体总会规划,而以其设于各地的分会或中心承担服务落实的工作。以儿童联盟与安泰人寿合作提供的“9·21”失依儿童抚养家庭辅导方案为例,主要为失依儿童提供家庭照顾者和相应资源及支持。但由于重建中这些失依儿童已散居于各地,而且会有迁移现象,因此需要社会工作者到各地区访视,成为跨区域的重建方案。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我国港台地区由于社会工作开展较早,在对灾害社会工作的适用范围、运行模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焦点大都集中在对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对象定位等价值层面的探讨,同时又在此基础上强调了服务组织建设和服务手段的合用等以达成灾害社会工作的最大效益发挥。二、中国大陆灾害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汶川地震前的灾害社会工作

中国社会工作开始于鸦片战争以后,一些在华的西方传教士在中国通过创设服务机构,在医疗、灾荒救济和慈幼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社会救助工作。20世纪20年代以后,一批留学欧美的学生和爱国人士回国后将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带回中国,在一些著名大学如燕京大学、金陵大学、岭南大学、齐鲁大学等先后开设了比较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具有深远影响意义的乡村建设运动和救灾救济等实务工作在此阶段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这个时期,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实务开始发展。当时的社会工作主要涉及的领域为农村社会工作、城市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等。到1949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工作实务在扶助贫困、照顾鳏寡孤独、乡村改造和灾害救助等方面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单位制为特征的集中管理体制,并对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改造,民间性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实务也基本随之消失,政府既是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运行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政部门、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行政性和半行政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社会工作职能,它们的工作领域、服务对象以及工作目标等与现代专业社会工作比较接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专业的行政社会工作制度。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实行院系调整,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被取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由此进入了一个长达30余年的中断期。

1987年9月,民政部举行社会工作教育论证会,同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由此正式开始恢复重建。关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恢复重建20余年进程的阶段划分,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史柏年将其划分为恢复重建(1987-1993年)、初步发展(1994-1998年)、快速发展(1999年至今)三个阶段。特别是在快速发展阶段,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蓬勃发展。截止到2010年,中国有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约260所,社会工作研究生教育(MSW)于2009年获批,2010年正式招生,如中国人民大学等10余家高校还提供了社会工作博士教育。因此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方面,我国已初步完成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

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政府起到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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