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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2 0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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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梅里美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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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再版精装)轻经典:卡门

(2016再版精装)轻经典:卡门试读:

译者序

边缘的神话

梅里美(1803—1870)的小说非常好看,从一个半世纪前流行至今,始终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它吸引读者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借用流行字眼儿,富有“刺激性”。

梅里美、雨果和巴尔扎克都是同时代人,当时在文坛上也是齐名的。从作品的数量和深度来看,如果把雨果、巴尔扎克的著作比作“大型超市”的话,那么,梅里美的小说就是“精品小屋”了。

梅里美仅以《卡门》、《高龙芭》、《伊勒的维纳斯》等十余部中短篇小说,就跻身大家的行列,必然有他的独到之处。仅就《卡门》而言,1847年一发表,便成为经典之作,而经比才作曲的歌剧《卡门》,又成为西方歌剧经典中的经典,经久不衰,与小说并举双赢。

梅里美的小说篇幅不长,数量不多,而且在反映社会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也远远比不上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的作品,但却能显示出永恒的艺术魅力,成为“梅里美现象”,这就值得仔细探究了。

我看梅里美小说所产生的印象,大抵可以借用《卡门》中这样一段话来描述:“敲响晚祷钟的几分钟前,一大群妇女欢聚在高高的河堤脚下,没有一个男人敢混迹其中。晚祷钟声一敲响,即表明天黑了,等到钟敲最后一响,所有女人便脱光衣裙,进入水中。于是欢叫声、嬉笑声响成一片,真是沸反盈天。男人都站在堤岸上面,眼珠瞪得要冒出去,观赏那些浴女,但是却看不真切。然而,暗蓝色的河面上朦胧浮现的白色身影,足能勾引起有诗意的头脑浮想联翩,其实略微想象一下,也不难把那看成狄安娜和仙女们在沐浴……”

这种印象,既不像看雨果《悲惨世界》的一幕幕悲剧那样真切,也不像看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的一场场表演那样清晰,而是朦朦胧胧、雾里看花,望见那白影憧憧的浴女,恍若狩猎女神和仙女们在沐浴。换言之,就仿佛在异常的时间、异常的地点,看到异乎寻常的情景,如同神话一般。

如同神话,又不是神话,至少不是神界的神话,而是发生在人间的神话,但又不是发生在人间的正常生活中,而是发生在人世的边缘。

读几篇梅里美的小说就不难发现,他本人虽然生活在主流社会中,却让他的小说人物远离巴黎等大都市,远离人群密集的场所。他这些故事的背景,虽不能说与世隔绝,但大多也是化外之地、梦想之乡,是社会力量几乎辐射不到的边缘地区。

例如《

查理十一世的幻视

》的怪诞故事,发生在17世纪的瑞典,时空都很遥远。《

勇夺棱堡

》的战役则远在俄罗斯,其余的故事也都是在西班牙、意大利,甚至在浩瀚的大海上展开的。至于马铁奥大义杀子,

高龙芭

设计复仇,全是科西嘉人所作所为。须知在当时,科西嘉岛刚从意大利并入法国版图不久,全岛自成一统,有自己的语言、文化和习俗,总之,有一种独特的科西嘉精神,是法兰西文明的化外之地,就连法国本土人,在岛上也归入四等公民的外国人之列。岛上大部分被荒野、丛林、高山、峻岭覆盖着,还受着原始的强力的控制。

原始的强力,这正是梅里美所偏爱发掘并描绘的。他在《伊勒的维纳斯》中写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恶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不过,性格的原始动力,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已经异化了,只有到社会的边缘、时间的边缘去寻觅了。

因此,梅里美塑造了马铁奥·法尔科恩这样一个铁汉,一个传奇式人物。他住在强盗出没的丛林边缘,浑身涌动着江湖义气,什么问题都以刀枪解决,是一个受绿林好汉敬重、军警也不敢招惹的豪杰。可是,偏偏他的独苗儿,他寄予极大希望的十岁的儿子,为贪图一块银表,出卖了被军警追捕而受了伤的一名强盗。马铁奥得知实情,不由分说,亲手处决了年幼的儿子。

支配这种大义灭亲之举的原始冲动,不仅任何社会力量和秩序都限制不住,就连亲情也无法遏制,这是不能以现代人的目光来判断的事情,既新奇,又神奇,对现代社会中过着平庸生活的人们,恰恰极富刺激性。

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就谈到,梅里美十分厌恶一些作家为愉悦公众,剖析在自己身上泛滥的半真半假的感情,“毫无节制地满足庸俗群众的低俗趣味和好奇心理”;梅里美则有意向流行的趣味挑战,选取同现代文明社会尽可能没有联系的题材。

梅里美不愿意像巴尔扎克那样,描述大家都熟识的周围的生活现象,而是到现代社会生活的边缘去寻找稀有事物,寻找具有振聋发聩的冲击力、能让多愁善感的市民热血沸腾的奇人奇事。他正是沿着这种取向,舍规弃矩,自成方圆,又塑造出高龙芭、

卡门

这两个神话般的女性形象。

如果说像马铁奥这样的汉子,受原始动力的驱使,做出惊天动地之举还不足为奇的话,那么两个美得出奇的女子:一个科西嘉姑娘、一个吉卜赛女郎,也做出了石破天惊的事情,就不能不叫人叹为观止了。

高龙芭是个村野姑娘,但是用小说结尾时一个农妇的话来说:“你瞧那位小姐,长得多美,可是不一般!我敢肯定,她长了一对毒眼。”所谓毒眼,即目光能令人着魔。高龙芭的这双毒眼,正是她那颗复仇女神的心灵的窗口。她这一生,仿佛只有一个目的:为父报仇,除掉仇家。为此,她千方百计迫使她哥哥奥尔索——一个接受了现代文明的退役军官就范,终于假奥尔索之手,打死了仇家的两个儿子。最后,那个仇家——一个当村长的老律师,因承受不了打击而疯了,她还是不放过,要亲自去看看他经受痛苦折磨的悲惨相。

在高龙芭看来,社会、法律、文明、道德,既然不能为她报仇,就全都毫无意义。

她一生只干一件事,干一件大事:杀父之仇一报,今后是生是死就无所谓了。

这种性格的原始动力,比生命还重要,谁敢碰一碰就要倒霉,甚至可能同归于尽。

与高龙芭的野性美不同,卡门的美带有一种邪性。她笑的时候,谁见了都会神魂颠倒,美色和她的巫术、狡诈一样,都是她的武器。她靠美色将唐何塞拉下水,成为强盗和杀人犯。唐何塞骂她是“妖精”,她也说自己是“魔鬼”,“越是不让我干什么事儿,我就越急着干了”。她不再爱唐何塞时,唐何塞怎么哀求,甚至拔出刀来相威胁,也都无济于事。卡门绝不求饶,连讲句假话应付也不愿意,她中了两刀,“一声未吭就倒下去”。卡门我行我素,不择手段,蔑视和反抗来自社会和他人的任何束缚——如能少坐一天牢,他们宁可放火烧掉一座城市。哪怕拼了性命,她也要维护个性的自由,保持吉卜赛人的本色。

梅里美笔下的人物形象,都生活在社会的边缘,远非典型人物,为什么在文学史中还占有鲜明的地位呢?说起来情况比较复杂,这里仅仅指出他们具有的突出的共同点,即都率性而为,一意孤行。非洲酋长塔曼戈将同胞卖给黑奴贩子勒杜船长,在醉酒中甚至把妻子送给人家,酒醒后追上贩奴船反而身陷魔窟。于是,原始的暴力与文明的暴力,在海上展开了殊死搏斗。再如唐璜,他不是单纯的生活放荡,而是以其放荡向整个社会挑战,向宗教挑战,还直接向上帝挑战。他们受原始动力的支配,表现出来的狂热激情,具有毁坏的力量,往往轻易地毁掉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所爱与希望(杀子杀妻),甚至轻易地毁掉自身(唐何塞、卡门、塔曼戈),连生命也视同儿戏。他们极其自然的举动,在世人看来就是惊世骇俗的行为了。

因而,梅里美的这些故事,大多充满血淋淋的场面,冷酷无情的毁灭,不知惨死了多少人。不过,梅里美并没有把悲剧题材写成悲剧,至少没有写成真正意义上的悲剧。

悲剧的命运,都是由社会、宗教(或其他信仰)、自然力造成的。悲剧人物的悲壮之美,正是体现在他们同其中一种力量不屈不挠的抗争中。如《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由贫困和社会的法律而造成不幸,他在苦役犯监狱度过前半生,出狱后化名才得以回归社会,还受尽追捕之苦,备受屈辱和误解,但仍然不懈地为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成为社会道德和良心的标准像,完美地完成了命运赋予的使命。

然而,梅里美笔下这些人物,根本不肩负任何使命,与世人所诠释的命运无涉,他们处于人世的边缘,游离于社会之外。他们处于现实和神话的边缘,现代文明和原始野蛮的边缘,犹如荒原的野草、丛林的杂木,随生随灭。他们生也好,死也好,无所谓悲剧不悲剧,无所谓意义不意义,不能以常人常理去判断。他们有的只是生命的冲腾与勃发,以及生命所不断呈现的炫目光彩,在常人看来无异于神话。每个人物都是唯一的,并没有社会代表性。卡门就是卡门,高龙芭就是高龙芭,马铁奥就是马铁奥,就连伊勒的维纳斯,也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或者克隆。《伊勒的维纳斯》中的叙述者,要临摹这尊雕像的头部,怎么也把握不准那神态,这不令人深思吗?

神话人物都是生命的原始动力的产物,梅里美小说人物湓涌着原始的动力,他们的故事也就成了现代神话,即边缘人的神话。

梅里美叙事手法高超,善于营造一种似真似幻、若无还有的神秘气氛,故事往往自始至终扑朔迷离,往往只有谜而没有谜底。在《伊勒的维纳斯》中,新婚之夜的惨剧,读者即使看了新娘的证词,仍难断定新郎就是被维纳斯雕像勒死的。至于《

阴错阳差

》,朱莉的悲剧虽然同神话搭不上边,而且唯有这个中篇故事发生在巴黎社交界,但是毋庸置疑,人总有一种可悲的,甚至是可笑而愚蠢的倾向:往往在误会的沙滩上,建起自己感情的神话殿堂。

走进梅里美神奇的小说世界,应当怀着欣赏时装表演的心情,或者怀着参观博物馆的心态,来阅读他这些神话般的故事。走在博物馆里,就不会担心美神的雕像忽然走下基座来掐人脖子。同样,我们也不会想象马铁奥忽然离开化外之境的科岛,跑到巴黎的街头,在埃菲尔铁塔下枪杀他的儿子。称马铁奥为好汉、硬汉、铁汉都可以,但是不要把他的行为(其他人物的行为亦然)同社会意义联系起来,说什么“大义灭亲”,或者“舍子取义”,他很可能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名誉和生存状态。

这里还要讲两句有关译名的问题。译名不同,由来已久,不同的译者各有偏好,尤其还有译自英语的名称来捣乱,往往把读者搞晕了。《嘉尔曼》这个名字就不错,从法文音译过来,但是恐怕很多读者都不知道它就是《卡门》。“卡门”之名来自歌剧,译者大概不是学法语的,这个名字用在一个美丽的吉卜赛女郎身上,尽管并不怎么雅观,但是流传既广,为读者计,这个译本只好舍高就低,沿用“卡门”了。至于《高龙芭》还是《科隆芭》,《

马铁奥·法尔科恩

》还是《马特奥·法尔戈内》,都近似音译,则并不以词言义。至于《阴错阳差》,又译《错中错》、《双重误会》,也都取义相近。这里简略交代一下本书的篇名与别名,以免译者和读者发生双重误会。李玉民查理十一世的幻视

霍拉旭,天地间有多少事情,

都不在你们哲学的梦想中。——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幻视幻觉和鬼魂的出现,一般人都不以为然。不过,这类现象有一些得到充分证明,再不相信,那就势必全盘鄙弃所有的历史见证了。

这里有一份正式笔录,由四位诚信可靠的见证人签署,这就保证了我下面讲述的事件的真实性。我还要补充一句:这份笔录中所记载的预言,早就为人所知并引用,又被如今发生的事件完全证实了。

声名显赫的查理十二世之父,查理十一世是瑞典最专断、也最贤明的一位君主。他限制了贵族过分的特权,废除了元老院的权力,还一手制定并颁布法律。总之,他将在他之前寡头当权的国家体制改了,强迫各个等级都赋予他绝对的权威。不过平心而论,他是个开明的人,勇气十足,笃信路德宗派,性格刚强,一副冷面,非常务实,完全缺乏想象力。

他妻子乌尔里克·艾雷奥诺尔刚刚去世。尽管有人说,是他冷酷无情的态度促使王后早断香魂,但他实际上很敬重妻子,并因不幸丧妻而十分悲痛,心肠如此冷酷的人会这样哀伤,这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这件丧事之后,他变得更加忧郁,更加沉默寡言了,全力投入工作,处理国事,显然是要强行排遣心中的极痛深悲。

一个秋天的夜晚,在斯德哥尔摩王宫的书房里,查理十一世穿着睡袍和拖鞋坐在燃得正旺的炉火前,由他宠信的内侍大臣皮埃尔·布拉厄伯爵和医生博姆加坦陪伴。顺便交代一句:这位医生自命不凡,他主张人除了医学,可以怀疑一切。那天晚上,国王不知什么缘故,觉得有点儿不适,便传来医生问问。

夜已深了,可是国王却一反平日的习惯,始终不道一声晚安,以便让他们意识到该是告退的时候了。他垂着头,眼睛凝视着尚未燃尽的劈柴,深深地保持沉默,既烦他的伴臣,又不知为什么,害怕独自一人形影相吊。布拉厄伯爵明明白白地看出,他在这里不太受欢迎,便几次表示担心,别耽误陛下歇息,可是,国王一个手势,就让他老实待着了。医生也谈到熬夜有损健康,然而,查理却咕哝一句回答他:“别走,我还不想睡觉。”

于是,他们又变换了好几个话题,结果每个话题刚说两三句话,就无以为继了。

显而易见,陛下的心情非常恶劣,臣子碰到这种情况,就只有小心侍候的份儿了。布拉厄伯爵则揣度,国王的悲伤必是丧偶之憾所致,他对着挂在书房里的王后画像观赏了一会儿,就长叹一口气,高声说道:“这幅肖像多像本人啊!就是这种表情:无比高贵,又无比温柔!……”“嗳!”国王生硬地回答,他每次听人当面提起王后,就认为是一种责备,“这幅像画得太美了!王后容貌很丑。”

说罢,他又暗自气恼,觉得这话太阴损,于是站起身,在屋里走了一圈儿,以便掩饰自己为之脸红的一种内疚。他走到朝向庭院的窗户前站住。夜色朦胧,一弯新月挂在天空。

如今瑞典国王居住的王宫,当时尚未竣工,正是查理十一世开始动工修建,他那时住的旧王宫,坐落在莫勒湖对面的里达尔霍勒姆岬角。那是一座马蹄铁形状的巨大建筑。御书房位于一角的末端,几乎正对着议会大厅:各级议员就在大厅里聚会,聆听国王的旨意。

那座大厅的窗户,此刻好像由一束强烈的灯光照亮。国王觉得很诧异,开头他还以为,那光亮是哪个侍从举着一支火炬。然而,那间大厅很久没有打开了,半夜三更去那里干什么呢?何况,那光特别明亮,不可能是一支火炬。说是着火了倒有可能,可又不见冒一点儿烟,玻璃窗也没有被打碎,而且也听不到一点儿声响。所有迹象都表明,那必是神明显灵。

查理一言不发,对着那些窗户望了半晌。这时,布拉厄伯爵伸手正要拉铃,想唤来一名少年侍从,打发他去弄明白那奇怪的亮光是怎么回事,但是当即被国王制止了。“我要亲自到大厅去看看。”国王说道。

他讲这句话时,显见面失血色,呈现一种宗教恐惧的神情。不过,他仍然步伐坚定,走出书房,内侍大臣与医生紧随其后,每人举着一支明烛。

保管钥匙的门房已经睡下。博姆加坦奉国王之命,前去把他唤醒,并让他立刻打开议会大厅的每道门。这命令突如其来,门房惊诧不已,他急忙穿好衣服,带上那串钥匙来见国王。他先打开一条长廊的门:那长廊是议会大厅的前厅和通道。国王走进去,一看不禁大吃一惊:两侧墙壁挂满了黑色帏幔。“这是谁下的命令,前厅挂了这样的帏幔?”国王怒冲冲地问道。“陛下,据小人所知,没人下这样的命令。”门房不胜惶恐,答道,“上次小人安排人打扫这条走廊,墙壁还像早先一样,镶着橡木护壁板……可以肯定,这样的帏幔,绝不是御用储藏室中的物品。”

这工夫,国王脚步很快,长廊已经走过三分之二。伯爵和门房则紧紧跟随,医生博姆加坦稍微落后一点儿,他既怕单独丢下他一人,又担心前路情况异常,难免有凶险。“陛下,不要再往前走了!”门房高声说道,“小人以灵魂担保,大厅里肯定有妖魔作怪。在这深夜时分……陛下的爱妃——王后去世之后……据说她总在这条长廊散步……愿上帝保佑我们!”“停下吧,陛下!”伯爵也高声说道,“议会大厅传来的喧哗声,您没有听见吗?真难说陛下会遇到什么危险!”“陛下,”博姆加坦也说道,他手中的蜡烛刚被一阵风吹灭,“至少,您也应当让臣下去召来二十名持钺卫士。”“我们都进去吧。”国王停在大厅门口,语气坚定地说道,“看门人,你快点儿打开这道门。”

他还抬脚踹了一下门扇,咚的一声巨响,由拱顶传递回音,像放炮似的震荡长廊。

门房抖得厉害,手拿着钥匙磕着锁孔,怎么也插不进去。“一名老兵,竟然发抖!”查理耸了耸肩膀,说道,“喂,伯爵,您来把这道门打开。”“陛下,”伯爵退缩一步,答道,“如果陛下命令臣迎着丹麦的或者德国的炮口前进,臣毫不犹豫,一定从命,然而此刻,陛下,您让我对付的是地狱。”

国王一把将门房手中的钥匙夺过去。“我算明白了,”他以鄙夷的口气说道,“这事儿只有我来做。”

随从哪儿来得及上前阻拦,他当即打开厚重的橡木大门,举步走进大厅,口中还讲了一句:“愿上帝助佑。”三名随从虽然恐惧,但是受好奇心的驱使,或者不想丢下国王而心中愧疚,于是他们也随同进入。

大厅烛火无数,通明透亮。黑色帏幔取代了有人物图案的古壁毯。墙壁上还像往常一样,整齐地悬挂着德国、丹麦和莫斯科的旗帜,全是古斯塔夫·阿道夫的将士获取的战利品。那中间有瑞典战旗,蒙着黑纱,也都清晰可辨。

大厅座无虚席,四个等级的议员各就其位。人人都一身黑服,而那些人的面孔,在黑地儿的衬托下,都显得特别明亮,十分耀眼。目睹这奇异景象的四个人,谁也没有在这群人当中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就好比一个演员面对黑压压的一片观众,他的眼睛一个人也分辨不出来。

在国王通常向议会发表演说的讲坛上,他们看见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但是佩戴着王室的徽章。尸体右首站着一个头戴王冠、手拿权杖的孩子;左首则有一个老人,确切地说是另一个鬼魂,身子靠在宝座上:他穿着大礼袍,那正是在瓦萨将瑞典建成王国之前总督的装束。御座对面坐着几位法官模样的人物,他们身穿黑色长袍,举止凝重而威严,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几份大开本的羊皮书文件。在御座和议员所坐的长椅之间,还停放着一个蒙着黑纱的大木砧,并排还有一把大斧。

参加聚会的这些幽灵,似乎没有一个发觉查理及其三名随从到场。他们刚进入大厅,只听见一片窃窃私议,语声混杂,耳朵难以捕捉住一句清晰的话语。穿黑袍的法官中的年纪最长者——似乎是主持审议的那一位——这时站起来,用手在摊在面前的一本羊皮书卷上敲了三下,全场立刻肃静下来。只见从查理十一世刚才打开的那道门对面的另一道门,走进几个双手捆绑在背后的年轻人,他们衣着华丽,面色红润,目光坚毅,高扬着头走进大厅。随后一个健壮的大汉,身穿紧身棕色皮外衣,手上拉着捆绑几个年轻人双手的绳索。走在最前面的囚犯,看来是罪魁祸首,他走到大厅中央站住,凛然的目光轻蔑地看了看脚下的木砧。与此同时,那具尸体似乎抽搐抖动起来,伤口汩汩流出殷红的鲜血。那年轻人跪下去,伸出了头颅,大斧在半空中寒光一闪,又急速落下。咔嚓一声,一股鲜血喷射到讲坛上,同那具尸体的鲜血相混。砍下的头颅,在鲜血染红的石板地上弹跳几下,一直滚到查理的面前,将他的脚也染红了。

查理惊讶万分,目瞪口呆,直到这时未发一语,可是,一看到这种惨怖的场景,他那舌结就打开了。他朝讲坛走了几步,对着身穿总督服的那个人,大胆地讲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如果是上帝派遣来的,你就说话;如果是魔鬼派来的,你就走开。”

那幽灵声调庄严,缓慢地回答他:“查理王!这鲜血,不会在你在位的时期流淌……(说到这里,声音变得模糊不清了)那要等到五朝之后。瓦萨的后代要遭殃,遭殃,遭殃啊!”

事情至此,参加这场惊人聚会的众多人物,形体开始虚幻了,完全变成了彩色的身影,很快就化为乌有。奇幻的烛火也全熄灭了,只有查理及其随从手中的蜡烛,还映照着被微风轻轻拂动的古老壁毯。有一阵工夫,还听得见一种相当悦耳的声响,一个见证人将那比作树叶间的风声,而另一个见证者,则说是竖琴调音时的断弦之声。大家一致认为,幻象持续的时间约为十分钟。

黑色的帏幔、砍下的头颅、染红地面的汩汩鲜血,无不随着幽灵一同消隐。唯独查理的拖鞋上,还留着一块红色的血迹,仅此就足能唤起他的记忆,即便那夜的场景没有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

国王回到书房,命人记述下来他所见的幻景,并让几个随从签了名,他本人也签了字。这一笔录的内容,尽管采取了谨慎措施向公众隐瞒,不料在查理十一世生前便很快传得沸沸扬扬了。这份文件保留至今,而时至今日,对于它的真实性,还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笔录的结束语十分精彩:“我刚才讲述的情况,假如有一言虚妄,那么我情愿完全放弃进入天国的希望,而天国的生活我理应向往,不仅因为我做了一些善事,更是因为我热忱为民众谋福利,并捍卫先主所信奉的宗教。”

如今,有人再想起古斯塔夫三世之死,以及刺杀他的凶手安卡斯特洛姆的判决,就一定会发现这一事件不止一处应了笔录这一奇异预兆的情景。在各级议员面前被砍头的那个年轻人,就是预示安卡斯特洛姆。那具头戴王冠的尸体,应是古斯塔夫三世。那孩子,则是他儿子和继承人,古斯塔夫·阿道夫四世。

还有那位老者,想必是古斯塔夫四世的叔父,德·苏德马尼公爵,在侄儿被废黜之后,他便登基为王了。勇夺棱堡

我有一位军人朋友,几年前开赴希腊,死于热病。生前他给我讲述过他初次参加的战斗。他讲的战事,给我留下特别鲜明的印象,因此一有闲暇,我就凭记忆写出来。故事的内容如下:

9月4日晚上,我到团里报到,在宿营地见到上校。他刚一接待我时,态度相当粗暴,但是看了B将军的推荐信之后,方式有所改变,特意对我讲了几句客气话。

上校把我介绍给刚刚侦察回来的上尉。这位上尉长得人高马大,一头棕发,相貌不善,难以接近。不过,战事也没有容我进一步了解他。他刚投军时,只是普通士兵,因作战勇敢而晋级,荣获十字军功章。他的声音沙哑细弱,同他那高大的身躯极不相称。他嗓音这么怪,听人说是在耶拿战役中,喉咙被子弹打穿的缘故。

上尉一听我来自枫丹白露军校,便做了个鬼脸,说道:“我的中尉昨天刚刚阵亡……”

言下之意,我自然领会:“本该您接替他,但是您胜任不了。”

一句刻薄的话已经滑到我唇边,又被我咽下去了。

舍维里诺棱堡距我们的营地约有两炮程。当时月亮从棱堡后面升起,跟每次初升一样,又大又红,可是那天晚上,我觉得月亮大得出奇。一时间,在月轮的光华衬托下,棱堡的黑影凸显,就像要爆发时的火山的圆锥峰顶。

我身边的一名老兵注意到月亮的颜色,他说道:“月亮好红啊,这可是个信号,要攻占那个著名的堡垒,恐怕得牺牲很多人!”

我一向迷信,尤其在这种时刻,这一征兆足令我心惊肉跳。我躺下却睡不着,起来又走了一阵,遥望舍维里诺村后面的高地,只见营火连绵不断。

夜风寒气袭人,我感到周身的血液差不多冷却了,便回到篝火旁边,用斗篷紧紧将身子裹住,闭上眼睛,希望一觉睡到天亮。可是,久久没有睡意,我的神思不知不觉又蒙上一层凄惶的色彩。我暗自思忖,十万大军遍布这片平原,却没有一个是我的朋友。我一旦受伤,就会被送进医院,接受那些不学无术的外科医生的胡乱治疗。从前听说的外科手术的事故,此刻又浮现在我的脑海。我的心不禁怦怦狂跳,下意识地将手帕和皮包当作铁甲,护在胸前。我困倦已极,不时打盹,但是不祥的念头愈演愈烈,每次袭来,都蓦然将我惊醒。

最后,还是困倦占了上风,等敲响起床鼓时,我睡得正酣。我们排成散队形,点完名,又将枪支架起来了,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会平静地度过这一天。

将近3点钟,一位副官来传达命令。我们奉命又操起武器,狙击兵又在平野散开,我们则缓缓跟进。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就望见俄军前哨全部撤回到棱堡。

一支炮队开来,布置在我们右侧,另一支则布置在我们左侧,不过,两支炮队都远远地在我们的前方。他们开始猛烈炮轰敌阵,敌军也给予有力的还击,舍维里诺棱堡很快就消失在滚滚的硝烟里。

我们一团兵力因为有一条低洼地带做掩护,所以能躲避俄军炮火。他们的炮弹主要射向我们的炮兵阵地,只有少数几颗打过来,将炸飞的泥土和小石子抛给我们。

我们连队一接到前进的命令,上尉就格外注意看我,逼使我两三次捋了捋刚留的小胡子,尽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我并不害怕,唯一担心的就是别人以为我害怕。那些毫无威胁的炮弹反倒为我壮胆,让我保持沉着冷静的英勇姿态。自尊心也在提醒我,毕竟处于炮火之下,我所冒的危险是实实在在的。我能如此镇定自若,真是喜不自胜,还想到日后去普罗旺斯街德·B夫人沙龙讲讲如何攻占舍维里诺棱堡,心里先就美不胜收了。

上校来看我们连队,他对我说道:“怎么样?您刚一上阵,就碰到硬仗了。”

我微微一笑,摆出一副十足英武的样子,掸了掸落在三十步开外的一颗炮弹抛在我衣袖上的一点尘土。

俄国人似乎发现他们的炮击毫无威力,便改用开花弹,从而能打到洼地,击中我们。这时,飞来一块相当大的弹片,掀掉我的军帽,打死了我身边的一名士兵。“祝贺您啊,”上尉见我拾起军帽,就对我说道,“这一天,您就平安无事了。”

我知道军中这种迷信,即相信“罪不二罚”的格言不仅适用于法庭,而且适用于战场。我十分得意,又戴上军帽。“也不打声招呼,就让人脱帽致敬。”我尽量说得快活一些。

这句笑话并不高明,但是在那种场景中讲出来,还是相当绝妙的。“祝贺您啊,”上尉又说道,“您再也不会有什么事儿了,今天晚上,您就会指挥一个连了。因为我有明显的感觉,事情冲我来了。我每次受伤,身边的军官就中弹身亡,而且……”他压低声音,似乎面有愧色,又补充说道:“他们的姓名,全是以字母P开头的。”

我装作意志坚强:碰到这种情况,许多人也会像我这样,许多人听了这种预言,也会有我这种反应。我初来部队,意识到自己必须时刻显得冷静,显得英勇无畏,不能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任何人。

半小时之后,俄军的炮火明显减弱了。于是,我们走出掩蔽的地带,要攻取棱堡。

我们团由三个营组成。第二营负责包抄,进袭棱堡的入口。其余两营兵力从正面进攻,而我属于第三营。

我们一冲出隐蔽的洼地,迎面就遭遇好几阵火枪齐射,但是伤亡不大。子弹的呼啸令我吃惊,我频频回头,从而招来几句玩笑话:我那些战友更为熟悉枪炮声。“归根结底,打仗也并不那么可怕。”我心中暗道。

狙击兵打前阵,我们跑步前进。猛然间,俄军高呼三声乌拉,三声乌拉清清楚楚,然后就肃静了,还停止了射击。“我可不喜欢这种寂静,”上尉说道,“这对于咱们绝非什么好兆头。”

我觉得我们的人有点儿太吵闹了,不由得在心中做个比较:我们的喧哗显得乱哄哄的,而敌人的肃静却显得威严。

我们很快就冲到棱堡脚下,而我军的炮火早已摧毁了周围的护栏,炸烂了那里的地面。士兵们高呼“皇帝万岁”,冲进这片刚刚制造的废墟。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叫喊了那么久,高呼万岁声还是那么响亮。

我举目观望,所见的景象终生难忘。硝烟大部分已经升起,离棱堡二十来尺高,宛如华盖悬于半空。透过淡蓝色烟雾,只见俄军精锐部队排列在半毁的护墙后面,举着枪岿然不动,好似一尊尊雕像。那场面还恍若在我眼前:每个士兵都左眼注视我们,右眼被举着的步枪遮住。在离我们仅有数尺的地方,一名士兵手执点火棒,伫立在一门大炮旁边。

我一阵战栗,预感自己的最后时刻到了。“舞会要开场了,”上尉嚷道,“晚安。”

这是我听到他最后讲的话。

棱堡内一通军鼓响起,只见所有步枪放低,枪口一齐朝前。我闭上眼睛,听见枪声大作,接着便是一片呼号和呻吟声。我又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在世上,真是惊叹不已。棱堡又被硝烟团团围住。我周围尽是死伤人员。上尉就倒在我脚下,他的头被圆炮弹打烂,脑浆和鲜血溅了我一身。全连只存活我们七个人。

这场杀戮之后,紧接着一阵惊愕。上校将军帽挑在剑尖上,喊着“皇帝万岁”,头一个登上护墙。所有幸存者都立刻跟上去。随后发生的情况,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我们冲进棱堡,也记不得是怎么冲进去的了。硝烟弥漫,彼此看不见却展开肉搏。想来我是砍了人,因为军刀上沾满了鲜血。终于,我听见有人欢呼胜利!硝烟逐渐散去,我看见棱堡满地尸体,血流成河。尤其是那些大炮,都掩埋在死人堆下面了。法国部队活下来两百来人,大家乱哄哄聚在一起,有的给枪上弹药,有的在擦拭刺刀。旁边还有俘获的十一名俄国兵。

上校满身是血,仰面倒在棱堡入口处的一辆被毁坏的弹药车上,有几名士兵正忙着救护,我也凑到近前。“资格最老的上尉在哪儿?”上校问一名中士。

中士耸了耸肩膀,表情明白无误。“资格最老的中尉呢?”“就是这位先生,昨天刚来的。”中士回答,语气十分平静。

上校苦笑了一下。“好吧,先生,”他对我说道,“部队就由您来指挥,赶紧加固阵地,用这些军车将堡垒口堵死,敌人增援部队要来反扑,不过,C将军也会派部队来支援你们。”“上校,”我问他,“您伤得很重吗?”“哼……亲爱的,棱堡毕竟攻下来了。”

菲德里哥

从前有一位少爷,名叫菲德里哥,他仪表堂堂,又彬彬有礼,为人十分宽厚。不过,他生活放荡不羁,形同酒色之徒,酷爱赌博、美酒和美色,尤其嗜赌。他从不去做忏悔,光顾教堂也只是为了寻找作孽的机会。且说这个菲德里哥,曾让十二个富家子弟在赌场输个倾家荡产(结果这十二个人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后来在一次同朝廷的雇佣军的激战中丧命,临终也未能忏悔),但时过不久,他本人也把赢的钱输个精光,连祖宗留下的家业也全搭进去了,只剩下一座小小的庄园,坐落在卡瓦镇那片山峦的背后。他只好去小庄园避居,打发穷日子。

他就这样隐居了三年,白天去打猎,夜晚同佃户打打纸牌。有一天他打猎满载而归,从未打过这么多猎物,心中正喜不自胜,忽见耶稣基督率众圣徒上门求宿。菲德里哥慷慨好客,正好这天有野味佳肴,可以好好款待客人,自然喜出望外。于是,他将几位行客让进屋来,以极为殷勤热情的态度接待他们用餐住宿,说是仓促间难求齐全,如果招待不周,还请客人见谅。我主耶稣基督心知这次运气好,见菲德里哥这主儿如此好客,也就不计较他出于虚荣心理的这种小客套了。“有什么就吃什么,我们没挑拣。”耶稣说道,“您还是吩咐人尽快做好晚饭,一来天色晚了,二来我们这位也饿得要死。”他指了指圣彼得,又补充一句。

菲德里哥二话不说,立刻照办。他不仅要给客人品尝野味,还吩咐佃户抓来仅余的一只小山羊宰掉,立马放到火上烧烤。

晚饭做好了,宾主入座用餐。菲德里哥感到美中不足,酒还不够档次。“先生,”他对耶稣基督说道:“先生,多希望我这酒是佳酿,

为心诚,薄酒也当玉液琼浆。”

我主闻听此言,就品尝了一口。“您还抱什么歉呢?”他对菲德里哥说道,“您这酒十分香醇,我就请这个人来品味。”(他指了指圣彼得。)

圣彼得品尝之后,连称好酒好酒,“味道好极了”,他还请主人同饮。

菲德里哥只当这是客气之言,但还是陪使徒饮酒。这一喝吃惊不小,只觉得无比香醇,胜过他最富有时喝过的任何一种美酒,真是奇迹。他从而认知救世主来到面前,立即站起来,似乎不配与如此神圣的客人共餐。可是,我主却吩咐他重新坐下,他不再过多客气就从命了。晚餐由佃户夫妇侍候,饭后,耶稣基督及其门徒便告退,去了为他们准备的套间。菲德里哥则和佃户单独留下,还像往常那样打牌,同时喝着剩余的神奇的酒。

次日,那些神圣的旅客下楼来,到客厅与主人见面。耶稣基督对菲德里哥说道:“我们非常满意你对我们的招待,想报答你。你可以按自己的心愿,向我们要求三种恩典,我们都会满足你,因为我们掌握天上、人间和地狱的一切权力。”

菲德里哥听了这话,就从兜里掏出总随身携带的纸牌,说道:“主啊,您就让我用这副纸牌,每赌必赢吧。”“如你所愿!”耶稣基督答道。

这时,站在菲德里哥身边的圣彼得,就悄声对他说:“可怜的罪人啊,你在想什么呢?你应当请求主拯救你的灵魂呀。”“我可不大在乎这个。”菲德里哥回答。“你还能得到两种恩典。”耶稣基督说道。“主啊,”菲德里哥接口说道,“既然您大慈大悲,那就请您施法力,让任何爬上我家门前这棵橙树的人,没有我的允许就下不来。”“如你所愿!”耶稣基督又说道。

使徒圣彼得听到这里,就用胳膊肘用力捅了捅身边的菲德里哥。“可怜的罪人,”他对菲德里哥说道,“你作了那么多孽,就不怕下地狱吗?赶快求主在他那神圣的天堂给你留个位置吧;趁现在还来得及……”“根本不用着忙。”菲德里哥说着,就从圣徒的身边走开。这时,我主又问道:“第三个恩典,你有什么愿望?”“我希望不管是谁,”菲德里哥答道,“只要坐到我这壁炉旁边的板凳上,没有我的同意就再也站不起来。”

我主还像对待前两个愿望那样,同意了这第三个要求,这才率领众门徒离去。

最后一位使徒刚一跨出门槛,菲德里哥就想试一试他这副纸牌的神力,于是唤来佃户赌一把。他拿什么牌连瞧也不瞧,当即赢了第一盘,第二盘和第三盘也果然赢了。他确信灵验之后,就动身进城,住进一家最好的旅馆,租下最豪华的套房。

他进城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全城。他从前的那些赌友,都蜂拥来看望他。“我们还以为你永远不露面了呢,”唐吉乌塞波高声说道,“人人都说,你已经隐居起来了。”“说得对呀。”菲德里哥回答。“三年不见了,你是怎么打发你那鬼日子的呀?”其他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问道。“祈祷呗,亲爱的弟兄们。”菲德里哥语气虔诚,应声答道。“这就是我的祈祷书。”他补充说道,还从衣兜里掏出他珍藏的那副纸牌。

这种回答引起哄堂大笑,每人都认定菲德里哥去了外国,在不大机灵的赌客身上捞回了本钱。而现在,这帮精明的赌友又和他重聚,都急不可待,要再次在赌桌上让他倾家荡产。有几个人更是心痒难耐,当时就要拉他上赌桌。但是,菲德里哥恳求他们将牌局推迟到晚上,接着便请大家到餐厅,只见按照他的吩咐,早已摆上丰盛的酒宴,他们无不啧啧称赞。

这顿酒宴比使徒们的那顿饭欢乐得多:不错,他们所喝的酒,也无非是莫奈姆瓦夏酒和基督之泪酒,但是在座的除了一人,谁也没有喝过更好的酒。

客人未来之前,菲德里哥另外还准备了一副牌,同原有那副完全一样,以便在必要时换着使用,玩三四局也输掉一局,免得对手怀疑他作弊。这两副牌,他分别放在左右两侧。

晚宴之后,这帮高贵的赌友便围着绿台布桌子坐下,菲德里哥先将那副普通牌放在赌桌上,确定当晚赌博的赌注,数额比较适当。他要激发自己的赌兴,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头两局便全力投入,结果两局皆输,不禁暗自气恼。接着,他又叫人拿酒来,趁着几个赢家为已赢的牌局和将赢的牌局祝酒的时机,他一只手拿开普通牌,另一只手换上由神祝福的那副牌。

第三局一开始,菲德里哥就毫不注意手中的牌,而是从容地观察对手,发现他们都在暗中搞鬼。这一发现使他喜出望外,从此可以心安理得,干脆掏空对手们的钱袋。从前他输得倾家荡产,正是他们作弊的结果,而不是他们牌技有多精,手气有多好。如此看来,他对自己的牌技可以有个更好的估计,早先赢牌也证明了这一点。自尊心、复仇的信念和必赢的信心,这是使人十分惬意的三种感觉。现在菲德里哥全有了,不过,他又想到从前的赌运,忆起那十二个富家子弟,他是靠赢他们的钱才发了财。他确信在赌友中,唯独这十二个青年才是诚实的赌客,有生以来他头一次后悔赢了他们的钱。一片阴影,蒙住他脸上本来喜悦的神色。他赢了第三局时,长叹了一口气。

接着又赢了好几局,而且菲德里哥有意尽量多赢一些,这样头一个晚上所敛的钱,就足够付这顿酒宴和一个月的房费。这一天他就想达到这个目标,适可而止。牌友都颇为失望,临走还撂下话儿,第二天一定再来。

第二天和随后几天,菲德里哥掌握赢输极有分寸,短时间就发了大财,还没让任何人看出这其中真正的奥秘。于是,他离开旅馆,搬进非常气派的府邸,不时大摆宴席。那些绝色的佳人,无不想博得他的青睐,餐桌上每天都摆满美酒佳肴:菲德里哥的府邸便闻名遐迩了,成为寻欢作乐的中心。

他小心谨慎,一年赌下来,才决心彻底报复了,要让当地几个最大的财主输得片瓦无存。为此,他先将大部分金币换取了宝石,一周前就向他们发出邀请,出席一次特殊的盛会,还请来最有名的乐师、艺人前去助兴。盛会的压轴戏就是豪赌。于是,缺少现钱的人就向犹太人借贷,其他人则倾其所有,结果无不输个精光。菲德里哥赢了金币和钻石,当夜就带走了。

此后,菲德里哥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只有跟心术不正的人赌博用那副有把握的牌,至于其他人,他认为凭自己的能力,就足可以对付了。他就这样跑遍了世界各个城市,到处赌博,每赌必赢,而且每到一地,就享用当地最好的物产。

不过,他还念念不忘被他害了一生的十二个人,他们的身影不时浮现在他的脑海,败坏了他的所有乐趣。终于有一天,他决心去拯救他们的灵魂,否则也要舍命去陪他们。

此意已决,他便拄根棍子,背上行囊,启程前往地狱,身边仅带上自己的宠物——名叫马驰赛拉的母猎犬。到达西西里岛,他又登上吉贝尔山,再从火山口往下走,深入地下,从山基往下所抵达的深度,相当于从皮埃蒙特平地到山顶的高度。从那里到普路同的居所,必须穿过由刻耳柏洛斯看守的庭院。趁着刻耳柏洛斯向他的母猎犬大献殷勤的时机,菲德里哥穿过院子,没有遇到任何障碍,他上前敲普路同的门。

菲德里哥被带到普路同的面前。“你是谁?”冥王问道。“我是赌徒菲德里哥。”“真见鬼,你跑这儿来干什么?”“普路同,”菲德里哥答道,“如果你认为,人世间第一赌徒还配得上同你赌一把的话,那我就向你提出这样的建议:咱俩赌一赌,你想赌几局都成。我只要输一局,我这颗灵魂就理所当然归你了,加入遍布你的属地的所有灵魂之列。不过,我若是赢了,就有权在你的臣民中挑选一个,每赢一局我就带走一个。”“好吧。”普路同答应道。

说着,他就吩咐拿一副牌来。“我带着一副。”菲德里哥急忙说道。他从衣兜里掏出那副由天主施了法力的纸牌。

他们开始赌博。

菲德里哥赢了第一局,就向普路同索取了斯特法诺·帕加尼的灵魂:这是他想拯救的十二人中的一个。他从普路同的手中接过此人的灵魂,便装进自己的行囊里。同样,他又赢了第二局,随后又胜第三局,一连赌了十二局都胜了。每赢一局,他就索取一个他所关心的灵魂,放进自己的行囊中。等十二颗灵魂都齐了,他还向普路同提议接着赌下去。“可以呀。”普路同回答(其实他已经输得十分败兴),“不过,咱们先出去一下,这里也不知道有一股什么臭味儿。”

其实,普路同就是找个借口,要摆脱菲德里哥。果然,菲德里哥背着他那一行囊灵魂,刚一跨出门去,普路同便扯着嗓子大喊,让人随后赶紧关门。

菲德里哥重又穿过地狱的庭院,仍旧没有引起刻耳柏洛斯的注意,只因那条恶犬早就被他的母猎犬迷住了。菲德里哥又十分艰难地爬上吉贝尔山顶。然后他呼叫爱犬,不大工夫,马驰赛拉就赶上来了,于是,他重又下山,返回墨西拿,这次赌博赢得了灵魂,欢喜的心情远远超过他在人世间的任何一次赢局。到了墨西拿,他又上船重返大陆,回到自己的小庄园,从此金盆洗手,结束了赌博生涯。(过了数月,马驰赛拉产下了一窝小怪物,其中有几只甚至长出三个脑袋,被投进水中溺死。)

且说又过了三十年(此时菲德里哥年已七旬),死神上门索命,让他做做思想准备,只因他的大限已到。“我准备好了。”临终之人说道,“不过,死神啊,你把我带走之前,还求你到我家门前的这棵果树上给我摘一个果子。满足了这一小小的口福,我就死而无憾了。”“如果只有这点要求,”死神答道,“那我倒是乐意满足你。”

说罢,死神便上了橙树,摘了一个橙子,岂料再想下来,却万万不能了:菲德里哥不准许。“噢!菲德里哥,你骗了我。”死神嚷道,“现在我受你的法力控制了,你就放了我吧,我保证给你增寿十年。”“十年!好大的口气呀!”菲德里哥说道,“老兄啊,你想下来不难,必须再大方点儿。”“再给你二十年寿。”“别逗了!”“给你三十年。”“还不到三分之一呢。”“怎么,你还想再活一个世纪?”“一点儿不差,亲爱的。”“菲德里哥,你这是胡闹。”“有什么办法啊!我爱生活嘛。”“好吧,就给你一百年,”死神说道,“真拿你没办法。”

死神刚一应诺,立马就能从树上下来了。

等死神一走,菲德里哥跃身而起,只觉体格状况极佳,开始了新生活,既有青春活力,又有老年人的人生经验。他这新生活究竟如何,所知不多,无非是尽情满足自己的七情六欲,尤其是肉体的欲望,当然有机会也要做些好事,但是还像头一世那样,并不怎么考虑自己灵魂的救赎。

一百年过去了,死神再度来敲他家的门,看到他卧病在床。“你准备好了吗?”死神问他。“我打发人去请我的忏悔师了,”菲德里哥回答,“就等他来了,你先在火炉旁坐一坐吧。我只等做完临终忏悔,就随你奔赴永生永世。”

死神非常和善,便坐到板凳上等待,足足等了一小时,也不见神甫的影子,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就对菲德里哥说道:“老家伙,这可是第二次了,咱们有一个世纪没见面了,你就没有花点儿时间反省吗?”“老实说,哪儿有时间啊,我要做的事儿多着呢。”老人一脸讪笑,回答道。“那好哇!”死神见他对宗教大不敬,非常气愤,便接口说道,“你连一分钟的活头儿也没有了。”“得了吧!”菲德里哥见死神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也接口说道,“我凭经验就知道,你特别随和,一定还会宽限我几年。”“几年?无赖!”死神说着,还在徒然挣扎,要离开壁炉。“对,毫无疑问。不过这次,我没有过高的要求:这第三世嘛,我也不想活到老年了,有四十年的寿命就满足了。”

死神明知还像从前上橙树那样,自己这次又被一种超凡的法力所控制,被钉在板凳上了,但是他恼羞成怒,怎么也不肯答应。“我知道有一种办法,能让你变得通情达理。”菲德里哥说道。

他立刻叫人抱来三捆柴火,扔进炉膛里。一时间,壁炉里烈焰熊熊,烤得死神叫苦不迭。“饶命啊!饶命啊!”死神连声叫嚷,就觉得自己这身老骨头给烤焦了,“我答应再给你四十年阳寿。”

菲德里哥听了这话,就解除了魔法,而死神被烤得半焦,赶紧逃之夭夭。

到了期限,死神又来索命,只见菲德里哥背着行囊,挺立在那里等候。“这回没的说,你的死期到了,”死神猛然冲进来,对他说道,“再也无路可退了。咦,你背这口袋干什么?”“这里装着我十二个赌友的亡灵,是我从前到地狱里解救出来的。”“那就让他们和你一同下地狱吧!”死神说道。

他当即揪住菲德里哥的头发,腾空而起,向南方疾飞,并且一头扎进吉贝尔火山口,将他的猎物带到地狱门前,连敲了三下大门。“谁呀?”普路同问道。“赌徒菲德里哥。”死神回答。“别开门,”普路同嚷道,只因他猛然想起赌输了的那十二局,“那个无赖会把这帝国的臣民全带走。”

普路同不肯打开地狱大门,死神无奈,又将他的死囚带到炼狱门前。然而,守门的天使却拒不放入,认定菲德里哥罪孽深重。死神万不得已,并怀着极大的遗憾,不顾多么憎恨菲德里哥,还是带他前往天国了。

死神将菲德里哥撂到天堂入口,圣彼得便问菲德里哥:“你是何人?”“我就是早年招待过你们的人,”菲德里哥回答,“曾用打来的野味款待你们的人。”“你处于眼下这种状态,还敢到这里来亮相吗?”圣彼得朗声说道,“怎么,难道你认为,天堂的大门是向你这类人敞开的吗?你连进炼狱都不够资格,还想到天堂来要个位置吗?”“圣彼得,”菲德里哥说道,“大约一百八十年前,你们和你们的圣主到寒舍投宿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接待你们的吗?”“这一切倒是千真万确的,”圣彼得又说道,他虽然心念旧情,但仍不改责备的口气,“可我不能自作主张,说放就把你放进来。我这就去告诉耶稣基督一声,说你到了,就看他怎么说了。”

天主得到这一消息,便来到天堂门口,只见菲德里哥跪在门槛前,十二颗灵魂分列在两侧,他就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你进天堂倒也罢了,”他对菲德里哥说道,“而这十二颗灵魂,是地狱索要的,我不能昧着良心放他们进来。”“这是什么话!主啊,”菲德里哥说道,“当年您光临舍下,不是也有十二位随从吗?我不是照样尽地主之谊,尽我所能款待你们吗?”“真没法儿拒绝这个人。”耶稣基督说道,“你们既然来了,就都进来吧。不过,你们千万不要向人炫耀我给你们的恩典。坏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啊。”

塔曼戈

勒杜船长是个出色的海员。他从普通水手做起,后来当上副舵手。特拉法尔加角一役,他的左手被一块碎木严重击伤,不得不截肢,然后拿上有良好评语的服役证书复员了。他是闲不住的人,一遇机会便重操旧业,上了一艘海盗船,充当二副。抢劫了几次钱财,他得了应得之份儿,便买了书籍,研究起航海理论来。而由于他的航海实践,他早已是行家里手了。过了一段时间,他成为游弋在近海的三桅海盗船船长。那条船安装了三门大炮,拥有船员六十人,战功赫赫,译西岛近海行船的人至今还记忆犹新。他在战争期间,聚敛一小笔钱财,希望再坑坑英国人,增添点儿数额,不料签订了和约,他大失所望。无奈之下,只得为和平时期的商人效力,好在他行事果断,经验丰富,很有名气,有人愿意把船交给他指挥。当时严禁贩卖黑奴,如若偷运,不仅要骗过法国海关官员警惕的眼睛(这还不算太难),还必须逃过英国巡洋舰的追逐,那才是最最凶险的。因此,在从事乌木生意的商人眼里,勒杜船长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地位长期卑微的海员,大多养成惰性,极端憎恶革新,即使升任高职,也往往带着这种因循守旧的思想。勒杜船长则不然,对革新毫无成见,而且恰恰相反,是他首先建议船主采用铁箱盛水和贮水。一般贩奴船都备有手铐和脚镣,而他船上的手铐脚镣则是新型的,还精心涂了漆,以防生锈。不过,他在奴隶贩子中最出彩的,还是他亲自指导建造的一艘双桅贩奴船。那条帆船制造精巧,形似战舰一般狭长,能装载大量黑奴。他给船取名为“希望”号。照他的设计,统舱既狭窄又低矮,高度仅有三尺四寸,他断言这种高度足能坐下个头儿正常的奴隶,况且,他们又何必站起身呢?“到了殖民地,”勒杜说道,“他们也就只有站着的分儿了。”

黑奴背靠着船舷,面对面坐成两排,放脚之间还有一条空地儿。在所有贩奴船上,这条空地儿只能用做过道。可是,勒杜却想到,这条空地儿还能塞些黑奴,只是躺成一长趟,与两侧的黑奴构成直角。这样一来,吨位相同,他的船就比别的船多装十余名黑奴。当然,还可以多塞进一些,不过,总得讲点儿人道。横渡大洋要用六个多星期,每个黑人至少有五尺长二尺宽的空间,好能活动活动。勒杜向船主解释他这种宽大措施,说道:“因为,不管怎样,黑人也跟白人一样,毕竟也是人啊。”“希望”号从南特起航,迷信的人后来注意到,那天是星期五。验关人员仔细检查了这条双桅帆船,却没有发现那六口大箱子:箱子里恰恰装满手铐脚镣,即不知为何被称作“法庭栏杆”的刑具。他们看到“希望”号运储大量淡水,也并不感到惊讶,尽管这条航船所持的证件,只是去塞内加尔做木材和象牙生意,路程不算长,但是有备无患,万一海上无风滞留,船上缺水怎么办呢?

且说“希望”号帆缆索具装备齐全,在一个星期五的日子起航了。勒杜也许还嫌桅杆不够结实,但是船由他指挥,他也就毫无怨言了。一路顺风,船横渡大洋,很快就抵达非洲海岸,趁英国巡洋舰不在这一带巡逻之机,就在若阿勒河口(我想是此地)停泊。当地掮客闻风来到船上。真是天缘凑巧,那个著名的武士兼人贩子塔曼戈,刚好将一大批奴隶带到海滨,准备廉价出手,他自信有能力和办法,一旦缺货就立刻补充。

勒杜船长应邀上岸,去拜会塔曼戈,走进临时为他搭建的窝棚里。只见他左右簇拥着两个妻子、几个中间商以及黑奴押送员。为了接待白人船长,塔曼戈还特意打扮一番,穿上一件蓝色军服。军服已然很旧了,倒是还有下士的饰绦,每个肩头扛着两块肩章,系在同一颗扣子上,一前一后摆动。他人高马大,军服太短,里面又没穿衬衣,结果军服白衬里和几内亚粗布短裤之间,露出一大块黑皮肤,好似一条很宽大的皮带。他手执一支精制的英国造双管步枪,侧身挎着的一把大马刀,悬挂在腰间的一根绳子上。这位非洲武士如此一打扮,就以为帅呆了,胜过巴黎和伦敦的那些顶尖儿的花花公子。

勒杜船长一言不发,打量他好一会儿,塔曼戈则笔直地站立在那里,活似一名士兵在接受一位外国将军的检阅,而他那得意的神情正表明,他在分享自以为给这个白人造成的印象。勒杜以行家的眼光将他上下打量完了,便回头对大副说道:“这条大汉,若能被安然无恙运到马提尼克岛上,我就至少能卖一千埃居。”

大家坐下来,一个粗通沃洛夫语的水手充当译员。双方寒暄几句之后,一名见习水手用篮子提来几瓶烧酒。大家开始祝酒畅饮。船长为了激发塔曼戈的好兴致,送给他一个礼物:一个有拿破仑浮雕像的精美的铜火药壶。对方收下礼物,适当谢过,他们又移到树荫下,几瓶酒摆在面前。这时塔曼戈才示意,让人把他要卖的奴隶带上来。

奴隶拉成一长列走过来,他们又累又怕,都佝偻着身子。每个人脖子上都套着一把六尺多长的叉子,两根叉齿在颈后用一根横棒固定。要走路时,押送的人将打头的那个奴隶的叉柄扛在肩上,那个奴隶再把第二个奴隶的叉柄扛起来,第二个再扛第三个奴隶的叉柄,如此类推。如果要站住,领头的人将叉子的尖柄往地上一插,整个队列就全停下来了。不难判断,脖子上套着六尺多长的粗棍,谁也休想在行进中逃走。

这些男女奴隶,从面前每走过去一个,船长就耸耸肩膀,觉得男的太瘦弱,而女的不是太老,就是太小,他连声抱怨黑种人已经退化。“一代不如一代。”他说道,“从前可大不一样,那时女人身高五尺六寸,而男的有四个,就能推动绞盘,拉起三桅战舰的主锚。”

不过,他一边挑肥拣瘦,一边还选出头一位最健壮、最漂亮的黑人。挑出的这些人,他可以按普通价钱买下来,其余的必须大打折扣。塔曼戈当然维护自己的利益,吹嘘自己的商品,还说男人货源奇缺,这种生意要冒极大风险。最后他开了价,多少我不得而知,要白人船长照这个价往船上装那些奴隶。

译员刚把塔曼戈开的价译成法语,勒杜就不胜惊愕,气愤得几乎仰面倒下去。继而,他喃喃地讲了几句恶言恶语,起身要走,仿佛碰到一个如此不讲道理的人,只好中断一切交易。这时,塔曼戈一把拉住他,好不容易才让他重新坐下。又打开一瓶酒,重新开始讨价还价。现在轮到这个黑人觉得白人还的价太离谱,太荒唐可笑了。他们又喊又叫,争论了好长时间,同时喝下大量烧酒。不过,烧酒对买卖双方产生的作用却大相径庭。法国人越喝越压价,而非洲人越喝越退让。就这样,一篮子烧酒入肚,买卖就成交了。用劣质的纺织品、打火石、三桶烧酒、五十支没修好的步枪,就换取一百六十名奴隶。船长这才同有了七八分醉的黑人抬手成交,并且立即交割:法国水手接收过来奴隶,急忙给他们卸下木叉,戴上手铐脚镣,由此充分表明欧洲文明的优越性。

还剩下三十来名奴隶,全是老人、孩子和病弱女人。船上的货舱已经装满了。

剩下这些废物,塔曼戈不知如何安置,干脆处理给船长,一件货换一瓶烧酒。这个价钱很吸引人。勒杜想起从前在南特观看《西西里晚祷》演出的情景:剧院大厅已经满员,他看见又挤进许多又肥又胖的人,居然全坐下了,人体的伸缩性太大了。于是,在三十名奴隶中,他又挑了二十个身体细溜的。

剩下这十个,塔曼戈只开价一杯烧酒一个。勒杜想到孩子乘公共马车不花钱,只占半个座位。因此,他又要了三个孩子,还当即宣布再多一个也不要了。塔曼戈一见七个奴隶窝在手里,便抓起枪,对准站在前头的一名妇女:那女人正是那三个孩子的母亲。“你不买,我就打死她,”他对白人说道,“只要一小杯烧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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