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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2 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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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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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魔咒

爱情魔咒试读:

第一章 那一场出轨妩媚了谁

暧昧发酵,那碗爱情的酒醉了谁的春天

1

刘德利是个商人,风风雨雨七八年,公司做大了,钱也就似流水一样滚滚而来,银行账户比他手里女人的身体还要丰满,谁见了他不得低眉顺眼给几分薄面?可就是有个女人不识相,只因酒桌上摸了她的大腿,她就“刷”地变了脸,跳起来给了他一巴掌!

事情过去三天,刘德利一想起来就生气,不行,他不能就此善罢干休,他还没被女人这么欺负过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他道歉,他拉不下面子黑了脸,所有的人都知道,刘总生气后果很严重,可那个叫宁采采的女人端起杯子就泼了他!

司机张强说,当天那几个女人都是临时找来的,用的名字恐怕也是假的,找起来有困难。刘德利拍下桌子,这事儿交给你,挖地三尺也得给我找出来!

几天后再问张强,他仍旧说找不到,这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只是事情有点邪乎,有一天刘德利刚把车停好,远远走来一个女人。就在开车门的一刹那,“哗”的一下,刘德利眼前白花花一片,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是被泼了油漆。他跳下车,女人提着油漆桶在那里骂:“有几个钱就了不起呀?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刘德利哪听见她说了什么,他心疼的是车呀,刚买的奥迪A8。他红着眼睛揪住女人的头发把她死死地摁在墙上,说:“我他妈招你惹你了?你泼我?”

女人一边扑腾一边说:“要打击要报复你冲我来,干吗恐吓我父母,他们都老了……”说着女人竟然大哭起来,刘德利也是在这个时候认出女人的,是宁采采。

原来张强早就找到了宁采采,可他看上了宁采采,所以他欺骗了刘德利。他对宁采采说,那天她把刘德利弄得很没面子,是刘德利派他来给她点颜色的,但只要宁采采从了他,他就保证能将事情摆平。

偏偏宁采采不肯妥协,她提了一桶油漆在停车场等了一个多小时,等刘德利的车开过来,她就准确无误地泼了上去。

2

刘德利没想到宁采采还是个烈性女子,等他松开手才发现,宁采采的妆哭花了,胳膊上和脖子上也被他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他看看他的车,又看看宁采采,眉头紧紧皱起来。

张强被开除了。他说:“刘总,从你创业我就跟着你了,犯得着为这点小事儿这么对兄弟吗?风风雨雨这么多年你不能……”刘德利打断他说:“我跟财务部说了,多给你结算俩月的工资,还有,你再敢打宁采采的主意,我废了你!”

刘德利当初让张强找宁采采绝不是为了打击报复,是因为他从她身上看到了在别的女人身上看不到的品质。她不会因为他有几个钱就阿谀奉承,她打了他一巴掌,泼了他一杯酒,还骂他,他确实生气了,但也确实被她吸引了。他觉得能遇到个这么不知轻重的女子挺难得,就为了这份不知轻重,他也觉得他应该找到她。

现在刘德利找到了,宁采采在新百广场一楼卖化妆品,他常常从她那里买昂贵得让人咋舌的名牌套装,次数多了,话也就多了,他能感觉到她并不讨厌他。她问:“你到底有多少女朋友?”刘德利不语,反问:“你在乎吗?”宁采采一脸的不解:“我干吗要在乎?你们有钱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刘德利在宁采采下班时突然截住她:“我这么照顾你的生意,你请我吃顿饭不过分吧?”宁采采瞥他一眼,然后带他去了城南的小吃一条街,小手一挥,说:“这里的东西你随便吃!”他们从街头吃到街尾,肚子都吃圆了。宁采采说:“我以为你会说不干净不卫生呢!”刘德利反问:“为什么你这么觉得?”宁采采被辣椒呛出了眼泪:“你是有钱人嘛!有钱人用的东西都得消毒!”

此刻的刘德利可没心思跟她逗嘴,因为宁采采的领口太低,不经意就瞥见了白花花的一片。刘德利的手伸过去,宁采采一把打掉,骂道:“色鬼!”然后宁采采整个身体就被一股蛮力带到了刘德利怀里去,唇被封住,身体被箍得死死的,只有手还能动弹,她狠狠地在他背上抓了一把!

刘德利忍痛盯着她,宁采采却突然笑了,然后说:“还有更疼的!”她贴住他的唇就咬了下去。

3

那晚是难忘的,刘德利不是没有过女人,经验也堪称丰富,可面对光溜溜的宁采采,他愣是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他吻她的唇,她咬他;他抚摸她的身体,她抓他。她好像要故意为难他,看他窘迫的样子,她哈哈大笑。就在她哈哈大笑的瞬间,刘德利饿狼扑食一样扑上去,他在她耳边嗔怒:“你再这样我就把你光着身子扔出去!”可她只安静了一分钟,便大叫着把他从身上推下来,他刚想发怒,便看到她含泪的眼睛,她吐了一个字:“疼。”

刘德利再次进入她的身体是小心翼翼的,他没想过她还是第一次。当细细的××××从宁采采的喉咙里挤出来时,刘德利有一种飘到天上的感觉。事后,他对她说:“你招惹了不该招惹的男人,所以以后,你只能属于我!”

随后的几天,他们一有时间就粘在一起,刘德利说:“你干脆搬到我这里吧,我养你。”宁采采说:“我可不需要你养着,我有工作!”刘德利亲她一口,说:“那我把你娶回来,这总成了吧?”

秋天很快过去,激情也很快过去,刘德利发现宁采采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她太固执,太任性,他带她参加宴会,她总见不得他和漂亮女人说话。明明是生意上的事,明明只是不经意的玩笑,她总是突然就变了脸,拂袖而去,一点不管这样做他会不会尴尬!刘德利是有身份要面子的男人,她却一次又一次让他颜面尽失。

刘德利又开始了花天酒地的生活,身边的女人一个比一个风情,一个比一个美丽,没有哪一个如宁采采那般不知好歹地跟他吵跟他闹。她们会说好听的情话,会嗲声嗲气地跟他撒娇,刘德利想,这才是他要的感觉。

遇到茉莉,刘德利便下了要甩掉宁采采的决心。她有忧伤的眸子,尖尖的下巴,她说:“来,陪我跳一支舞。”他抱着她在舞池里旋转,她的身子好软,他似乎闻到了茉莉花开的清香,刘德利的心忽然间就跳得失了节奏。

4

床上的茉莉却有着刘德利意想不到的狂野和妩媚,她不似宁采采那样由着他在身上胡作非为,她更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母狮子,冲他咆哮,冲他叫板儿。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直到天际发白,直到他再没力气冲锋陷阵,他骂她是个妖精,把他折磨得快要死了。

宁采采是最后一个知道刘德利另结新欢的,刘德利以为以宁采采的性格肯定会大吵大闹一番的。可她什么也没说,她把他买给她的耳环、项链、戒指、发卡,一个一个摘下来放到桌子上,然后换上以前的衣服。他给的,她一样没带走,她甚至连一个字都没说就那么走了。

说不清楚为什么,刘德利总觉得宁采采不会善罢干休。果然,当他陪茉莉逛街回来的时候,宁采采突然从什么地方冲出来,一桶油漆把他跟茉莉浇成了绿人。茉莉吓坏了,一连几天都睡不好觉,吃不下饭。

刘德利找宁采采谈话,他给她20万元的支票,说:“你不要伤害茉莉,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宁采采,你要打击要报复冲我来,不关茉莉的事儿!”

宁采采一声不吭地望着刘德利,她的眼神越来越愤怒,她随手拿起笤帚摔向他的脸。刘德利“哎哟”一声就倒在了地上,然后他双眼通红地跳起来,狠狠地打了宁采采几个耳光:“你他妈的别给脸不要脸!把老子惹急了老子废了你!”

5

刘德利去出差,茉莉却接二连三地发生意外:红灯的时候她被人推了一下,差点儿撞上急驰而过的汽车;在商场购物的时候,被人用针状物的东西扎伤;出门溜狗的时候,眼睁睁地看着养了7年的狗被轧死在眼前。茉莉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总是彻夜失眠,就算睡着了也会做噩梦,她甚至都不敢再出门了。

刘德利看着茉莉的这个样子心疼得要死,他恨死了宁采采这个疯子,他发誓不会让她再有机会伤害茉莉。

他几经周折认识了一个叫鬼子的人,给了他20万元,叫他想办法让宁采采消失。几天后接到鬼子的电话,事情已经搞定,联系好了买主,宁采采会被卖到外省的人贩子手里,一辈子也别想再回到这个城市。

刘德利终于安了心,他关了电脑准备回家,可办公室的灯突然灭了。黑暗中走出一个影子,是张强,他的手里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他冷笑着说:“刘总,好久不见!”

刘德利一点点往后退,问:“张强,你要干什么?”

张强步步紧逼:“对了,刘总,前些日子我把你的小狐狸精吓得不轻吧?说实话,你冤枉宁采采了,都是我干的!”“张强,你到底要干什么?”“刘德利,我当你的司机8年,你说东我不敢往西,天天仆人一样被你使唤着,到头来你说不用我就不用了,你知不知道我爸妈都瘫痪在床靠我一个人养活?你这是把我往绝路上逼!现在他们二老归了天,我要你陪葬!”

刘德利身中数刀,如果不是正好有保安经过,他就真的一命归西了。

6

刘德利好不容易才联系上了鬼子,他说:“不管多少钱,你把那女的给我找回来!”鬼子说:“晚了,你也不早说那女的怀了孕,半路小产大出血,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了……”

刘德利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了喉咙,眼泪“哗哗”地掉下来,他喝了很多的酒,脑子里全是宁采采的样子。她说:“我最想的就是给你生个孩子。”刘德利翻开抽屉找宁采采的照片,但他只找到了一张画纸。看着那画纸,他一口血喷了出来,上面有胡子的是他,戴眼镜的是她,还有一个小小孩儿在他们俩中间,下面有一行字——妈妈怎么告诉爸爸已经有了一个你?

她最终说不出口,因为刘德利有了新欢,她只是泼了他和他的新欢一身油漆而已,仅此而已。

刘德利把那张画纸叠好,放进盒子里,再放到抽屉里,加把锁,锁好。就像把他自己的心一点点沉封起来,他知道,爱情已经永远离他而去了,生命里只剩下冬天……

苏珊的非主流爱情

落跑的小三儿

赵来窝在家里上网,这时大门被捶得咚咚响,打开门,蓬头垢面的苏珊拎着一只硕大的红蓝相间的编织行李袋有如天降:“赵来,你要不收留我,我立马在你面前咬舌自尽!”

赵来胆儿小,侧身给一向有点“二”的苏珊让出一条路。

赵来跟苏珊是发小,一圈朋友都看好他俩,偏偏这么多年了,两人像清水下杂面似的毫无瓜葛。赵来的舌系带有点短,总把“珊”喊成“三”,上学时经常扯苏珊的辫子藏她的笔记,工作后喜欢带着辣妹在她面前献宝。苏珊也随时标榜自己的择偶标准:开车要B字头,年收入要6个零,侧面要像许志安。总而言之,赵来知道自己没戏。这两人对外倒是出奇的口径一致:“我跟他(她)太熟,不好下手。”

3个月前,赵来听说苏珊交往了一个开着BMW的男人,存款数字后有8个零,会唱《唯独你是不可取替》,样子比许志安都还许志安。赵来以为跟苏珊再见面的唯一机会就是喝她喜酒,不料,此时她却踉踉跄跄闯进门来。

苏珊有条不紊地把自己的东西归置到书房角落,赵来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这脸青一块红一块的,还有猫爪子印,到底出了什么事?”苏珊垂着头说:“一个星期前BMW男帮我租了间小公寓,今晚他前脚进门,一悍妇后脚就跟进来了,悍妇先是打我再是打他,他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也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逃到你这来了。”赵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人家有老婆,敢情你稀里糊涂当了回小三儿。”苏珊更正:“我不是明知故犯,是‘被小三儿’了一把。”赵来啼笑皆非:“你当小三儿当得落荒而逃,都能上网易新闻了。”

分手代理人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苏珊向公司请假深藏在赵来家里,公司要好的小姐妹发MSN告诉她说有一孙二娘式悍妇到公司指名道姓要找她。她的手机时常响起,有BMW男打来的,也有可疑陌生号码打来。有次半夜手机响了,睡得迷迷糊糊的她错按了接听键,立刻传来午夜凶铃般的女鬼凄厉声,她赶紧扔了手机披头散发打着赤脚逃窜到隔壁赵来床上,把赵来骇得三魂七魄去了一半,苏珊悲愤得一脚把他踹下床去。

思前想后,苏珊早早起床,做了一顿混搭早餐,有豆浆、油条、香肠、煎蛋,还有果汁和酱黄瓜。赵来审视着这不靠谱的早餐,认定是昨晚的午夜凶铃让她受刺激了。苏珊一个劲儿地给赵来切香肠、夹油条,赵来只能把自己当食物焚化炉,一边吃早餐一边偷偷呑了一把酵母片。

苏珊郑重其事地递给赵来一盒包装精美的死玫瑰:“你按照这个地址送到BMW男的办公室去,能多大声就多大声地告诉他,我要跟他分手,以后老死不相往来。”赵来翻着白眼儿说:“你找分手代理公司吧,万一这男人跟他的悍妇老婆一样有暴力倾向,我岂不是白白当人肉沙袋?”苏珊把计算器晃到他眼前:“你知道找分手代理公司有多贵吗?你要不帮我,我只能永远把你家当避难所。”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赵来什么时候都拧不过苏珊。出门时赵来问:“真有必要这么高调分手吗?”苏珊把一个沙发靠垫砸过去:“傻蛋,高调分手我才有能力斩断旧情,才有能力开始新生活,想追我的男人才敢放马过来。”

赵来认真打量了一番苏珊,再抛金句:“小三儿猛于虎,被小三儿者猛于武松。”

露点湿身照与“眼镜门”

赵来没有想到,BMW男不仅多金而且多情,不仅没有冲他挥拳头,反而把他当成女方娘家人让座敬茶,温文尔雅地问苏珊现在过得好不好,到底她什么时候才能原谅他。吓得赵来差点忘了自己是来代理分手的,他丢下那盒枯萎死玫瑰,还有苏珊心意已决的话,狼狈离开。

与BMW男高调分手后的苏珊,昂首挺胸从赵来家撤退了,销假上班一个星期后,又卷土重来:每天早上她拿着尚未归还的赵来家钥匙闯进来,揪着赵来的耳朵逼他一起去晨运,她往赵来的小冰箱里塞进各种水果,复读机般劝诫他多吃粗粮。如果赵来胆敢无节制打网游,让苏珊看到他的一对熊猫眼的话,她立刻拉闸断电赶他出门。赵来懊悔不已:女人疗情伤的手段原来大同小异,都是把注意力从一个男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男人身上,而他不幸成了小白鼠,好在她的督导还算正确。

星期天,苏珊叫赵来陪她去动物园一日游。赵来一百个不情愿,但他敢怒不敢言。于是他俩来到了动物园,来到了东北虎区内。

东北虎突然一声长啸,苏珊吓了一跳,架在头顶的香奈儿墨镜滑落隔离河中。她连连顿足,一扭头不见了赵来。等她再次看到赵来的身影时,他已经作揖鞠躬地求动物园工作人员将老虎关进笼子,自己则赤裸上身且只穿了一条阿童木四角裤跳进隔离河捞墨镜,苏珊身后不少人举起手机拍摄,更有议论不绝于耳。估计明天的互联网上就会出现“眼镜门”的新闻,还有赵来露两点的湿身照。

赵来找回了香奈儿墨镜,苏珊递上一杯热可可埋怨道:“谁让你跳河捞眼镜?是跌了眼镜值钱还是跌了人值钱?”落汤鸡赵来精神矍铄地答非所问:“原来胆小理性的我也会做出莽撞感性的事来,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伪爱情是一次宫外孕

后知后觉的赵来茅塞顿开:我这个循规蹈矩的人能作出如此惊天动地之举,这只能是爱情的力量了。

他捧着一束玫瑰来到苏珊公司大门前,正对着空气演练真情告白,BMW男驾着簇新的宾利呼啸而来,强势气场一下就摧毁了赵来芥菜籽般的信心。BMW男一下认出了赵来,殷勤邀请他帮忙挽回苏珊。赵来违心地点点头,连他都恨自己此刻为什么要唯唯诺诺。

BMW男请苏珊和赵来去吃堂烹菜,戴着小烟囱般高耸厨师帽的大厨只为他们三人服务。饭店经理一看到BMW男就条件反射般点头哈腰,赵来的背就更驼了。BMW男发言,他已经起诉要跟悍妇离婚,他对苏珊是真心的,只愿一生爱她一人,如果她回到他身边,他可以送她一辆BMW车。苏珊刚要答复,就听到赵来呑口水的咕咚声。这时香滑鲜嫩的银鳕鱼煎好了,BMW男体贴地劝慰苏珊:“你最爱吃这口,今天多吃点。”苏珊切一块入口,嚼两下,突然掩口飞奔卫生间……

须臾,苏珊返回落座,她直勾勾盯着BMW男缓缓启齿:“我怀孕了!”BMW男立刻换上一副喜神面孔:“喜事喜事,来,干杯!”赵来灌下一杯干白,简直像喝醋精。

BMW男今天奉上钻戒明天奉上爱马仕,跟苏珊说来说去就是,他不想让她受委屈,他坚决要给她母子俩一个名分,她可不可以先打掉这个孩子,等结婚之后她想生几个就生几个。苏珊煞有介事地打开胎教音乐,充耳不闻。

再次打上门的是BMW男的悍妇老婆,赵来接到苏珊的求援电话后只用了10分钟就赶到现场。悍妇掐着腰开骂,赵来不知哪里的勇气,搂紧苏珊道:“你老公有严重妄想症,我跟苏三(珊)青梅竹马多年,她肚子里孩子是我的,跟你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慢走,不送!”

悍妇见讨不到半点便宜,踉踉跄跄撤退了。赵来望着没心没肺还在吃话梅的苏珊道:“伪爱情对你们女人来说就是一次宫外孕,劳心伤身还修不成正果,何苦来着。”

宁可“二”,不当“三”

赵来还有顾忌,他必须解开这些心结才敢向全世界宣布苏珊是他女友。“三(珊)儿,我10年不吃不喝赚到的钱恐怕才能买得起一辆入门级的宾利、保时捷或者宝马,你能等得起吗?”“傻蛋,B字头的车有很多,奔奔、宝来、还有你开的二手比亚迪都是B字头!”“我年收入才10万块人民币……”“你真是蠢得不可救药,加上小数点后那俩零,你已经超过‘年收入要6个零’这一标准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因为你自卑,胆儿小,认定女人都拜金,我如果上竿子追你,你八成早就移民了。”

……

赵来没再往下发问,只一句:“你可真够‘二’的!”苏珊一脸灿烂:“我‘二’得把BMW男主动联络我的通话清单和短信内容奉送给他老婆,他送的奢侈品我上网拍卖后把钱全部捐赠给了玉树灾区,我宁可‘二’,也绝不当‘三儿’。”

赵来挠挠头,一筹莫展:“可我习惯喊你——三儿,改不了口。”苏珊淡定一笑:“喊就喊呗,只要你不怕那些‘被小三儿’的女人们把你当成靶子男势在必得。”赵来浑身一哆嗦,舌头立马捋直了,清脆响亮道:“珊,我爱你!”

那一场出轨妩媚了谁

苏涧是在甜爱路上捡到我的。彼时,凌晨一点,我披头散发坐在路口像一个女鬼。

他先是从窗口看到我的,几个小时后看我还在那里,终于忍不住下楼,问我要不要帮忙。

他有很周正的身板,瘦,高,穿条纹的衬衫,一脸的单纯和善良。很像十年前的杨小伟。(一)

十年前我和杨小伟租住在甜爱路。因为我说我喜欢这条街,想要我们的爱情借了这街名而发扬光大。那是一条不太长不太繁华的路,隐在上海这座道路交叉纵横的城市里,更显得恬静安好。午后的阳光透过街两旁的树斑驳地落下来,很现世安稳的感觉。那时候我们都是清贫的大学毕业生,穿廉价的T恤衫买超市七点后打折的蔬菜水果。

几年后,我和杨小伟终于熬出头,在上海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买了新房搬了家,而杨小伟依然对我很好。不忙的时候,他会为我做饭煲汤,会用整个下午的时间陪我逛街,会在出差的时候记得带礼物回来,也会在我生日的时候帮我筹办一个生日聚会。他的好,就像一汪泉水,一点一滴地灌溉了我整个的生活。

所以在见到杨小伟和另一个女人从宾馆里出来的时候,我才觉得生活原来就是一块玻璃,看上去那么明亮,但只轻轻一撞,就碎如粉齑。在我呆住的时候,杨小伟也看到了我,他朝我飞奔过来时,我已经泪流满面地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手机不断地响,我没有挂断也没有接。一切都来得太迅速,我还来不及给出一个反应。司机问我到哪里去的时候,我说去甜爱路。那是我爱情开始的地方,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光,我来这里是缅怀,也是祭奠。手机终于悄无声息,没有电了。也许有的爱情就是这一格电,终有被耗尽的时候。(二)

我问苏涧可不可以去他家喝口水。他说好。苏涧一个人住,很简单的一室一厅,推开门的时候,我的心微微地战栗了一下。曾经我和杨小伟就住在这栋楼里,那时是在六楼,而苏涧的房间在二楼,但房子的格局一模一样,我依稀有了穿越时光的感觉。

苏涧倒了一杯水给我,恰到好处的温度。我抿了一口,觉得缓了过来。苏涧去厨房里煮了一碗面条,清汤的面上撒了一把葱花,我抬头望着他说,能不能让我暂时住这里,我付房租。我暂时不想回家,不想要看到杨小伟。我需要一个地方让自己静一静,也需要想一想这段婚姻是继续还是结束。

苏涧没有接我递过去的钱,他抱了一床被子给我,让我睡沙发。我以为我在陌生的环境里会睡不着,事实上,我睡得很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苏涧说他要去上一个补习班,我可以用电脑也可以看书,或者在附近逛一逛,他留了一把钥匙给我。

我说你不怕我是骗子?他指了指我身上的普拉达说,这里应该没什么好值得你骗的。

苏涧走后,我又昏沉地睡了过去。自己都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我竟然住进了一个陌生人的房子,彼此之间一无所知。(三)

苏涧回来的时候,我正在窗口发呆。他仰起头来朝我挥手的时候,阳光洒在他的眉眼上,很暖。他有一张年轻蓬勃的脸,是的,他很像那个时候的杨小伟,穿衬衣牛仔裤和帆布鞋,斜斜地背着挎包,走路的时候很轻快。

我承认是我引诱了苏涧。一想到杨小伟的背叛我的心就疼得不能自己,我需要更多的疼来覆盖过去,所以在和苏涧住在一起的第二天夜里,我出轨了。那个时候他已经对我说了,他大四,暑假里租了这里的房子为了方便上一个托福的补习班。他问我是不是感情受到挫折了,他说汪国真说过失恋面对的是即将而来的重新选择。我笑起来,我说不是失恋,是失婚。我跟他说甜爱路对于我的意义,说我和杨小伟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因为过去太过美好,所以才会在破碎的时候更加难以忍受。

那天晚上我和苏涧说了许多许多,直到最后我们蓦然地发现我们竟然肩靠着肩地坐在一起了。他的眼睛带着清澈望向我的时候,我的身体变成一根豆芽,很想要张开。他是生涩的,是慌乱的,他有些用力地想要推开我,但我却只是紧紧地把他摁在身下,用自己柔软的身体撩拨起他的欲望。

他的拒绝就软化成了迎合,吻就像一片又一片的雪花在我的皮肤上融化开来,我牵着他的手启开我的身体,是潮湿的,是汹涌的,是带着穿透力的。他有很平坦的小腹,有很结实的胸膛,在他年轻的身体面前,我沉溺了。

苏涧在进入的时候,附在我的耳边轻声地问,可以吗?我用自己的身体回应了他。(四)

和苏涧在一起的第三天,我们一起去了附近的超市。我穿着他有些宽大的衬衣和七分裤,毫不理会旁人投来奇怪的眼光。我突然变成一个任意妄为的女生,想要狠狠地放纵一把。我们买了土豆买了排骨买了牛奶还有苹果,在超市里穿行的时候,他的笑容很真切。他甚至选了一双女式的拖鞋,有些娇羞地放到我面前,问,喜欢吗?我有些迟疑地说,也许不需要,我不会住太久。

在我心里,这只是一次报复性的出轨,我用自己的背叛承受住杨小伟的背叛。而苏涧,只是恰好出现罢了。提着两大袋东西回去的时候,我和苏涧腾出手来握住,在经过甜爱路的路牌时,我踮起脚抬起手来摸了摸那三个字。我说这样就沾了喜气了。

那个午后,我说我想要洗头,不用淋浴,用水盆。苏涧替我烧了热水,我蹲下去的时候,他的手细细地穿梭过我的发丝,有泡沫流进我的眼里,我大声地嚷起来,疼,疼!他便急急地用毛巾的一角替我擦过。他关切妥帖的样子让我想要落下泪来,因为,我又想起杨小伟来,想起他也曾这样紧张过我。

我披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在沙发上和苏涧纠缠在一起。那么深的阳光里,我身体里那些悲伤的因子被一点一点地挤了出去。

第四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苏涧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在身后慢慢地推着我朝前走,我回过头来对他笑,我说,杨小伟,晚上我们吃什么呀?

话一出口的时候,我愣了一下。苏涧也愣了。

那天我们没有做爱。他把床让给我睡,自己去睡沙发,我说要不我们一起睡吧。他的手横过来,我躺过去的时候,觉得很心安。

第五天的时候,我说我陪他去上补习班。我在他教室楼下的奶茶店喝了一杯原味的奶茶,课间休息的时候他跑下来找我,他的手那么自然地握住我的手,然后亲吻了我的手背。他抬起眼的时候,我看到一些绵长的情愫。那天我问他,我说苏涧你怎么没有女朋友呀?他说他在等他的缘分。我说你想要怎样的缘分?他说就像这样的,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有个漂亮的女人问可不可以去他家喝水。我突然觉得,这已经不仅仅是场出轨了,因为这个男生,毫无理由卷进来的男生,他用心了。

那天晚上睡在苏涧的身边时,我突然醒了过来。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重复和杨小伟曾经的恋爱感觉。我住在甜爱路,和一个像杨小伟的男孩做爱,做饭,生活。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超市,在路过甜爱路三个字时抬手摸一摸……这些不过是我的逃避,因为苏涧就是苏涧,他是二十岁的男生苏涧,不是三十岁的杨小伟。(五)

和苏涧生活的第六天,他去上课的时候,我打扫他的房间,洗了他的被褥,把棉絮抱到阳台上去晾晒,床单上有我的影子,有些单薄。我的鼻翼有些酸楚,我找出手机来,竟然打开了,只是在未接电话和短信提示不断涌出的时候,手机再一次自动关机。再摁,就彻底地没有了反应。

有个年轻的女孩来敲门,见到我的时候很惊讶。我问她是不是找苏涧,我说我是他姐。比他大十岁的我,当然可以当他的姐。女孩穿灰白色格子裙,脸色有些微红地喊我姐,说是苏涧的同学。她要走的时候我问可不可以借借你的手机?我把我的手机卡放到她的手机里,就看到了杨小伟发来的短信。一共十七条,都是道歉的话。正一条条看的时候,杨小伟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迟疑了一下我接了,我说,杨小伟,你来接我吧,我想回家了。

半个小时后,杨小伟出现在甜爱路的路口。我已经换上来时的那一身衣服。我什么都没有给苏涧留下,因为我知道,我们的相遇只是一场意外,就当做是一场艳遇,一次放纵的出轨。是和苏涧在一起后,我知道了我爱的人是杨小伟,我始终爱他,所以我才会去寻找和他的回忆,那些曾经单纯的过往。但我们都已经不单纯了,而我只能把这份单纯还给这个善良的男孩。(六)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涧。关于他的那些记忆曲终人散。

我和杨小伟在一起,像以前一样恩爱。我没有追问杨小伟的出轨,他也没有问我那六天里和谁在一起。是在那六天后,我们都明白我们根本离不开对方,也许拯救爱情的,只能是爱情。

是在许久以后,看到报纸上一个男生的倾诉,他说他一直忘不掉那个和他生活了六天的女人,所以他放弃了托福的考试,依然住在甜爱路,留着那个女人曾经穿过的拖鞋和衬衣,希望有一天那个女人会重新出现。

他说他爱她。

那一刻,我潸然泪下。我以为那一场有意的出轨不过是我爱情里的浮光掠影,但我的心,却真真切切地疼了,我想起午后他向我挥手的模样,想起他在电影院里缓缓推着我前行的模样,还想起他举着拖鞋问我漂亮吗的情景,这些回忆都不属于杨小伟,原来在寻找那些关于杨小伟、关于甜爱路过去的记忆时,横生了一些温暖的枝丫……但,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只能欠着他了。

谁是谁掌心纠缠的曲线

五月,微甜

五月,天蓝得让人微微眩晕。云朵洁白,阳光耀眼。她在古老而焕发现代气息的小镇河边捡起各色圆滑的卵石,太阳帽下的脸像向日葵一样明媚,明亮的眼睛微微眯起,鼻尖上有细细的汗粒。

她知道他趴在三楼的阳台上远远地看她。通讯发达的年代,天涯也不过仿若咫尺。他刚给她发信息,说,想找个望远镜,好看得更仔细。

远远地对着三楼上那个穿白衣的身影挥挥手,那人亦然。她开始想象他是不是正在露出温暖的笑容。

沙滩上的细沙被太阳晒得正好,把脚埋进去,是非常妥帖的温暖舒适。又在沙滩上旋转,任黑发在微风中飞扬,只因知道他遥遥观望。某些时刻就觉得自己宛如豆蔻少女,为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缘由而矫情。

暮春时节,一切都疯狂生长。那心里的暧昧情愫暗暗滋长,渐渐掩盖理智。

就这样暧昧起来。电话调成振动,一个人默默翻阅那些灵犀般不期而至的信息,嘴角牵动,快速回复,然后按下删除,不留痕迹。从早上睁开眼睛,到万籁俱寂的深夜。经常在朦胧中听到震动声音,然后惊醒,拉开窗帘,远远看到他的窗户尚有一点微光,顿觉温暖踏实。

槐花开了,一大串一大串挂满梢头,风里弥漫着令人迷醉的香气。在这氤氲里迎面遇见他,他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嘴角的弧度刚刚好,漆黑的眼底有星辉一样的光芒。

即便有时间单独相处,话语也不多。那是在临时的公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水声哗哗,锅盆碗盏的碰撞,间杂着两人寥寥的对话,平淡得连时间都快静止的感觉。有时候无意提起两人在信息中谈过的话题,看到他的眼神快速掠过,像黑暗深处的一点微光。

也许是习惯在信息中彼此倾诉,分享,在一起时反而没有什么话说。饭做好了,就在厨房里摆张小桌子,端上菜,对面坐下,开始吃饭。鲜绿的莴苣,翠绿金黄的青椒炒蛋,鲜香的青菜蘑菇,三鲜汤。两只碗,桌子两头的两个人,在下午微微有些让人恍惚的天光里,营造出温厚的气氛,像一个温暖的家。

相视无语的时候,微风送来槐花的甜香,甜得几欲让人眩晕过去。

六月,听到

世界如此之大,而我却只听到自己的心跳。

她在印花棉布封面的记事本里写下这样的句子。

雨来了。地面起了一层雨雾,水花溅起地面的尘土。雨点敲打在她的窗台上,她把脸贴在玻璃上,眼前模糊一片,隐约看到楼下的空地上,有人撑起一把伞,在雨里伫立。

六月多雨。世界却似乎变得热闹起来。加入了单位年轻同事的聚会,很多人一起,讲笑话,倾诉,感慨已遗失的过去和未实现的理想。香烟的蓝色烟气在昏暗的房间里缭绕,有人一语相投,便干下一瓶百威。平日里漂亮精明的女孩子,有时会伏在别人肩头失声痛哭。没有人在意,因此可以卸下伪装。她相信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因此觉得什么都可以宽容。

她在这个群体常常很安静,充当听者的角色。而他也在。

某天有人谈起有关幸福的概念这个话题,她微笑着听他们说。童年五分钱的冰棍。少年时和女孩子的第一次牵手。约会时看一场电影,女孩子感动流泪,男孩子递过来一方洁净的手帕。参加工作时被母亲送到单位,安置好才走。原来幸福,竟然是记忆中那些最平凡的情节和最初的感动。她不由轻轻喟叹。

忽然有人问,朝弦,你幸福吗?

她看到人群中有双漆黑的眼睛,眼底有流星般的光辉闪过。

自己幸福吗?她微笑着望着前方,眼前一片空茫。

那晚她主动端起酒杯,和人拼酒。他也走过来,含笑看她。一杯又一杯下去,面颊开始发烫。觉得自己是醉了,醉在他深不可测的微笑里。

彩袖殷勤捧玉盅,当年拚却醉颜红。心中蓦地浮现这词句。倘若那人是心中倾慕,拚却醉颜红又是何妨。

散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手酥脚软。他送她回宿舍,路上突然一场雨毫无预兆地倾泻下来,她长发被淋湿,却不愿意避雨,拎着白裙子在雨中歪斜行走,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流,像一个暗夜精灵。

他在身后从容看护着她,一直到她宿舍门口。

她踢掉凉鞋,开门,却不进去,倚在门上,眼神迷离看着他。黑暗中,只听到她长发上雨水滴落的声音和外面隐约的雨声。夜风吹进来,带着一阵清凉的雨雾。

静默,黑暗中她听到他的呼吸,感到世界是如此逼仄。

他忽然过来,挟着夜雨的清凉气息。她没反应过来,已经在他怀里。她整个人呆掉,保持着刚才的僵硬动作。他温暖的手指捧住她的脸,把垂落的长发夹在她的耳后。虽是黑暗中,她却不敢对上他的目光,无处可逃,垂下眼帘。他的吻就在这时候落下来,像一场春雨,温柔而绵密,浸湿她的额头,眼睛,脸颊,唇。她全身瘫软无力,就这样软在他的怀里。

无垠的黑暗里,只听见他有力的心跳,鼓荡耳膜。

终于推开他,向他挥挥手,轻轻掩上门,在那窄窄的缝隙里,看见他黑暗中闪耀熠熠星辉的眼睛。靠在门后,兀自心跳不止。

七月,饮鸩

男欢女爱是一条单行道,一旦走上就停不下来。拥抱,亲吻,再后来,就演变成彼此身体的纠缠。

她喜欢他从背后抱住她入眠,喜欢他轻轻亲吻她的面颊,喜欢他的时而温存缱绻时而狂野奔放。

窗外的槐花早已凋落,树上满是密密层层的蓊郁叶子。夏日凌晨的空气是清凉的,皮肤中渗出来的汗水被风干,两个人带着激情过后的倦意,并排躺在开满粉色蔷薇的床上,如同潮水退却滞留在沙滩上的鱼。黎明黛蓝色的微光里,两人深深凝望,似要把对方的样子刻进彼此瞳孔里。如此绝望。

他的手机响起。他倦怠地看号码显示,接听,简短地应答,却因了她在旁边,有微微的狼狈。她把脸转到一旁,清晨的冷冽空气吹进毛孔,身体微微颤抖。

他跟过来,对着她的脸。她的眼睛在晨光里很明亮,眼白有一种接近婴儿般的淡蓝色,看起来泫然欲泪的样子,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拭,才发现只不过是因为她眼睛太明亮罢了。

挂了电话,他把她紧紧拥进怀里,用唇去亲吻她星星一般的眼睛。没有其他的话说。诺言,永远,爱情,都是太容易破碎的东西。她把他的手掌打开,看着那一条条纠缠的曲线,企图辨认哪一条代表她自己。爱情是饮鸩之欢,是爱上一个不会属于自己的人,不过饮鸩止渴而已。

她见过在清晨给他打来电话的女人,那是他的妻。很精明的样子,善于掌控局面,以让潜在的竞争者知难而退。可是,她见到那女人却坦然得仿佛一切都未有浸染。连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也许自己始终觉得那只是彼岸繁花罢了,因此可以置身事外。

只不过仍然贪恋毒酒滋味,把每一天都过成最后一天。把和他一起的时光,变成云端的天堂。

九月,离歌

收到他信息的时候,无线电里正播放那首伤感的《离歌》:

跟你借的幸福/我只能还你

忽然就有点慌,像有不好的预感。

他的信息只有五个字:我要离开了。

她在外面的台阶上坐下,看着下午金色的阳光倾泻在那些古老的青砖上。再把那条信息看一遍,然后轻轻按下删除。

他终于是离开了,单位里很多人去送他,她也在内。神情坦然,笑容明媚地向他挥手作别,她看到他隔着人群在妻子身边看着她,眼睛漆黑,看不见底。她想起那次他在人群中问她,朝弦,你幸福吗?她把手放下来,忽然喉头干涩,很想上前去问他,你幸福吗?然而只是默然回身,朝着大厅内的楼梯走去。玻璃帷幕上,映着黑色的轿车绝尘而去。毫无留恋。

她摊开手掌,再握住,再摊开,发现无论握紧还是松开,不过一无所有。

那么,那些春雨一样绵密的亲吻呢?那些黛蓝色的晨光呢?那个人温暖的手指呢?它们是真的存在过吗?

日子依旧过下去。一切就像河里的细沙,有的被流水带走,又有新的被流水带来。依然和那些年轻同事聚会,百威,蓝色烟雾,年轻女孩的眼泪。理想,空虚,迷茫,失去的和得到的,话题恒久不变。

凌晨一点,幽暗的酒吧。喧闹的音乐声中忽然浮现一个声音,朝弦,你幸福吗?

惊惶地转过头去,发现并没有任何人。她想,是产生幻听了。

手机却忽然毫无征兆地振动。掏出,看到屏幕滚动,一行行字跳进眼帘:我想念那些清冷的蓝色早晨,想念你明亮的眼睛。此刻我一个人在外地宾馆洗手间里,对着镜子看到自己满脸胡茬。很累。很想念你。

她读了又读,眼眶有温热湿润的感觉。这会是幻觉吗?可是一切都会消失,就像存在电脑上的文档,只要按下Delete,就会只剩一片空茫,仿若不曾存在。

她想起某个淡蓝色的微曦早晨,她曾打开过他的手掌。那些纠缠的纹路,最终渐渐淡却,没入命运的褶皱里。无论再深刻的纹路,都无非一样结局。

她最后一次读那些疼痛的文字,按下删除键。屏幕上,一片空茫。一切像幻觉一样消失。

戴上爱情的假面,我粉墨登场

韶然和明文是大学同学,上学时的明文和现在一样玉树临风,追他的女孩足有一打,可明文偏偏选择了韶然。他说韶然朴实无华,像山间的蒲公英,他喜欢这个调调的女孩。

网上有个热帖。

一个漂亮的女孩,她说自己有一段时间里放浪形骸,得了艾滋病。她发照片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和她有染的男人警觉,他们也有可能被传染,接着在文章的后面还备注了一连串的手机号码。

韶然就在这二十个号码里看到了十一个熟悉的数字,那是明文的手机号。

怎么可能?明文怎么可能会和这个女孩有染?韶然查了IP,那是东城的地址,事实上明文的确去过东城,而且前两天才回来。

韶然眩晕了,死亡将近的感觉席卷了她,她跌落在沙发上,手足冰凉。她的内衣连带外衣都湿透了,过了一个时辰,韶然才缓了过来。

人原来是这么的怕死!

窗子开着,有风掠过,韶然打了喷嚏,什么时候变得弱不禁风了?韶然又一次怕了起来,她虚弱地站起来,她要擦擦脸还有身子,粘湿湿的,很不舒服。

惨白、凌乱、苍老,当韶然看到镜中的自己时,她更加颓败了,跟着愤怒接踵而来。她要给明文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这么不检点?

宝贝,找我啊,想我了?明文总是这副嘴脸,贱兮兮的。

韶然和明文是大学同学,上学时的明文和现在一样玉树临风,追他的女孩足有一打儿,可明文偏偏选择了韶然。他说韶然朴实无华,像山间的蒲公英,他喜欢这个调调的女孩。

明文很优秀,工作一年就因成绩突出升了主管。两年后,明文给了韶然一个盛大的婚礼,大学同学来了不少,女人们花枝招展、争奇斗艳,但是谁也没有韶然幸福。明文拥着她,就像拥着一个圣洁的公主一般,那么小心、那么温存。

明文给了她作为女人的骄傲,韶然感激明文,她爱他胜过自己。韶然忽然改变了主意,既然明文有可能被传染,那么她也难逃干系,事已至此,那么就由她一个人承担好了。

我想找你去医院验验血,雅丽说要孩子前,身体健康指数正常孩子的质量才高。刚才的虚脱使得韶然的声音变得软软的、柔柔的,女人味儿十足。

韶然吓了一跳,这还是自己吗?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明文显然也被韶然娇滴滴的声音传染了,他亦柔声说,好,放心吧,你老公肯定是百分之百合格!

明文说的百分之百,深深地刺痛了韶然。放下电话,她大哭了一场。

化验结果让韶然舒了一口气,但是雅丽说,艾滋病毒感染后,血液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产生艾滋病毒抗体,因此在感染后的早期检查,可能会因抗体尚未产生而呈阴性反应,此即为空窗期。空窗期时没有症状,或是症状不特殊,易被疏忽或诊断成一般的感冒。

雅丽要韶然等三个月后,再和明文一起找她的朋友复查。

三个月,那将是怎么样的等待,太漫长了,韶然决定向明文说出真相。

晚上,韶然特意做了丰富的晚餐,韶然不怎么会做饭,平时都是明文做。为了这顿饭,她特意在网上下载了菜谱,就连一道简单的烧茄子,韶然都倒掉了两次,第三次才成功。

韶然哭了,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她做饭不好,工作能力一般,穿衣也不讲究,更别说优雅了。现在,韶然越发觉得自己配不上明文了。

让牛吃草是生存,让牛吃玫瑰则是生活。以前明文说过很多次,可自己总是偏执地认为明文瞧不起她,想要改变她。他越这样说她越和他对着干,故意地不修边幅,不梳洗打扮就上街。

万一三个月后真得了艾滋病,人生岂不就进入倒计时了?为什么不对自己好点呢?韶然决心要改变自己。明文进来时,韶然迎来上来,她穿了吊带睡裙,头发高高地挽着,化了淡淡的妆,浅粉色的眼影清晰可见。明文欢喜得不得了,啧啧地称赞了半天。

韶然打扮成这样,明文还是头一次看见,他张开双臂抱住了韶然,可是韶然挣脱开了,转身关了灯。桌上烛光闪烁,一束百合芬芳四溢,两个高脚杯就像两个恩爱的小人儿,紧紧地挨在一起。

韶然把红酒一一倒进去,不多不少,刚好三分之二,一杯递给明文,一杯自己拿起。她环住明文,轻轻地说,亲爱的,原来这才是生活啊。

韶然和明文喝完红酒后便纠缠在一起,她没忘记让明文带套。那是一场很美妙的性爱,美酒、鲜花、缠绵。韶然感慨万千,这一次性爱胜过好几次的匆忙了事。他俩都累坏了,少顷便相拥着睡着了。夜半,同时醒来,明文说饿了,韶然下厨热了奶,烤了面包。

吃了夜宵后,韶然坦白,她三天前去市场买鱼,不小心被旁边的一个人扎了一下,手腕割了个小口。今早再去市场时,听说那个人是艾滋病,丧心病狂,逢人便扎。

明文,我也扎到了,可能会被传染。说完,韶然伸出手腕,嘤嘤地哭了。明文伸过脖子,果然有个浅红的刮痕。他哄韶然,不会的,就那么点小口,没事的。

明文这一哄,委屈和后怕呼啸而来,韶然哭得更欢了,她嚎啕起来,肯定活不长了,那个人是晚期。明文有些呆了,他死命地抓住韶然的手,说不会的,不会的,哪有那么巧的事?

是真的,你今天没看到医院有那么多验血的吗?我是怕你担心,骗你说是为了优生才抽血的。我也不敢相信,可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还要等三个月,三个月多漫长啊。明文,咱们得好好计划好好地活啊。

韶然扛下了一切,她以为自己很清醒,说的是瞎话,等她嘴说得都麻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艾滋病这个词深深地刺痛了她,她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发泄着自己的恐惧和担忧。等回头再看明文,他已泪如雨下。

都说男人要比女人还脆弱,这话看来不假!韶然庆幸自己做得对,是该自己扛下这罪源。

事情总是那么突如其来。

那晚明文握着韶然的手,沉默了。两个人睁着眼到天明,早上,随便喝点白粥后,同时说到单位去一下。一个小时后,两人前后脚地回到家。

韶然买了耐克的运动衣,以前她总是舍不得。

咱收入也算不错,没必要非省着,市场又乱又脏,什么人都有,也不见得比超市便宜多少。明文说过韶然很多次,可她总是改不了旧的生活习惯,精打细算,什么都舍不得买,什么也舍不得扔,弄得家里也不是很整洁。现在好了,她要改变旧的生活习惯,让生活水平和收入一样直线上升。

明文背着个包回来了,他拿了两张火车票,是从北京到福州的。亲爱的,想从哪下就从哪下,反正也没有座,站不了多久的。

火车上,韶然和明文铺张报纸坐在地上,两个人一边喝着饮料,一边说着上学时的事。那时他怎么追她,她怎么拒绝,那些女的怎么眼红,说着说着他们靠着就睡着了,醒来以后已经到杭州了。

明文陡然地拽着韶然下车,韶然喊好吃的,好吃的,还没拿。明文说不要了,不要了……他说完,看了看韶然,韶然扑哧地笑了,明文也笑了。两个人互笑了一阵,转瞬又哭了。

生活原来是这样地叫人哭笑不得。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当雅丽打电话告诉韶然和明文两个人没事时,两个人喜极而泣,久久地拥抱在一起。雅丽说叫上一帮人好好地庆祝庆祝吧,韶然和明文异口同声地说不,我俩自己庆祝。

现在,韶然什么也不想说,她静静地靠着明文,望着窗外的迎春花横亘在草地上。没事就好,她不想再追究那个帖子了,明文出不出轨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能继续地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活得更好。通过这件事,韶然更懂得生活,更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了,宽容、大度,这才是爱的真谛。

这时,明文的电话响了,他没接,挂机后,又说,韶然,我处理点儿事,一会儿就回来,放心,不会有事的。是该到了了结的时候了,人这一生总不能丝丝连连的,没个清爽吧。

明文和韶然都不知道,那个帖子其实是雅丽发上去的,上面除了明文的电话号码,其余的都是假的。她是故意让韶然看到,目的就是想让韶然离开。可是韶然却以超然的态度对待了一切,这让雅丽万万没想到。

更让雅丽吃惊的是明文还真的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过。他曾经给雅丽打过电话:问问你那个搞医的朋友,一次真的会传染吗?

雅丽放下电话,心里一片黯然,她从上学时就暗恋明文,肯为明文做任何牺牲。明文之所以升得那么快,除了工作能力之外,她在暗中也是做了手脚的。那一顿饭,她的手都快被明文上司的咸猪手搓肿了。她终于做了明文的情人,可是他还有别的女人。

现在的男人怎么了?是韶然不够贤惠,不够温柔吗?她这情人做得不够妖娆,不够优雅吗?

雅丽开门,明文帅气的脸凑了过来,雅丽说,亲爱的,你来了啊。明文说着就去摸雅丽的手,这次多谢你。

雅丽说了句不客气,然后脱了衣服,滚进明文的怀抱,她还为明文套上了安全套。曾经他们都是赤裸相对,这次的艾滋病事件,让他们都学会了保护自己。

性事完毕后,明文起身说这是他最后一次来。雅丽笑了,笑得很凄惨: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你好好对待韶然吧,她是个好女人。说罢她将自己在网上发帖的事全盘托出。

明文蒙了,他骂了粗口:臭婊子,你还嫌害我不够啊?我出轨就是从你开始的,你让我怎么面对韶然?然后他奔了出去,飞也似的往家跑。

他心中的悔恨和懊恼占据了一切。他错过,和雅丽在一起过,还和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起过。明明是自己的错,可是韶然却佯装自己被扎了,掩饰了过去。他不能再对不起了韶然了,他要好好地做个本分的男人,好好地爱韶然。

此刻,雅丽删除了韶然一直信以为真的帖子,她现在终于彻头彻尾地明白了,在苦难的时候,一同跟你面对的那个人,才是你的最爱,也值得你去爱。一句谎言换了一句臭骂,全盘付出的爱情,是这样的脆弱不堪。

与此同时,韶然更是感慨万千,她望着星空自言自语,爱情是容易感染病毒的,幸好,明文及时回头了,否则……韶然真的不敢设想自己会做出怎么样的傻事。

第二章 春梦里,那深藏不露的局

碎了一地的诺言,拼凑不回流失的昨天

(一)很小很小的细节

到北京的时间,是夜里九点,有些凉。

顾澎一眼就看到站在出口处接他的吴悦,穿着一件修剪得贴身的中长大衣,很静很暖地对着他笑。他就好像依稀看到了还是学生时代的她,那个脸圆嘟嘟的,有着细长眼睛的女孩。

是一九九九年,他们高考之前班里有一台小小的晚会。有个游戏的环节是男生左脚和女生右脚绑在一起踩气球,踩得最多的那一组就赢。按照学号来排,顾澎和吴悦分在了一组,在中途的时候她被旁边的同学撞了一下,踉跄着摔下去的时候正好摔在了顾澎的怀里。在一大堆起哄调笑声里,他对上她怔怔的眼神。

其实,之前他们毫无交集。她是高二从别班转到理科班的,她长得一般,成绩平平,性格也属于内向的那种,她几乎都是独来独往,坐在一个角落的位置。有好几次顾澎他们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都会看到她坐在操场的阶梯上,默默地捧着一本书。又或者在上学的路上,在一个转角处会看到她,他们从来不打招呼,就好像完全不认识。仅此而已。

那个暑假,顾澎拿到沈阳一家大学的录取通知,他成天跟朋友海吃胡喝,过得很逍遥自在。直到有一天有同学说,吴悦好像也和你一个大学呢,他立刻打电话过去求证。她的声音轻轻浅浅,只是在快挂上电话的时候问,可不可以跟他一起去学校?

他当然没有问题,有个同学跟他同校是值得高兴的事,闲聊的时候她问他,你上次吹的那首口琴曲是什么名字?他一时没明白过来,她就继续提醒,就是高二的一次音乐课上,他即兴表演的口琴,曲子很好听。他回忆了一下,说那是NamollaFamily——爱情就是这样简单。

她又说,我的体育课成绩能结业得谢谢你。他问为什么,她说跑八百米的时候他替她加油了,所以她就坚持跑了下来。说完她的脸微微地红了,手放在膝盖上微微地蜷了起来,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她有种说不出的娇羞可爱。他已经不记得他有没有替她加油了,那么多女生,他都有去帮忙加油,不单单是她。

他不是很懵懂的男生,高中三年也和班上的一个女生有过交往,是在临近高考的时候分手的。他突然想起很多事来,想起有次他打篮球后到处找水喝,吴悦就默默地把水杯递给了他;想起有次拍着篮球回教室,撞见正在擦黑板的吴悦,板刷错愕地从她手里滑落了下来,他看到黑白上有个字,澎,现在想来是在写他的名字吧;他还想起他的手被桌背压出了血,来不及赶作业的时候,是吴悦拿了本子帮他抄……

其实都是很小很小的细节,平日里根本没有注意,但只要顺着往下翻,会翻出很多的蛛丝马迹。

那么,她一直暗恋着他吧。(二)那是他曾经想要看到的情景

吴悦没有安排他住酒店,而是让他住进了她的新房里。门口并排摆着两双情侣拖鞋,但吴悦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给他。墙壁上有她和刘政琅的结婚照,很妥帖的样子。

当初是他竭力撮合吴悦跟刘政琅的。

沈阳的冬天从十月底就开始了,在南方长大的顾澎很不习惯,很快就感冒了,裹在宿舍的床上觉得昏昏沉沉的。吴悦来找他,给他送药送吃的,帮忙打开水和洗衣服。他跟宿舍的人说这是他老乡,所以每次她来,他的室友就会说,你老乡来了。

她好像仅仅只是个老乡,在他病好后,他们的来往也并不多。有次他在图书馆里碰到她,她拿着纸巾擤鼻涕,很难受的样子,他就藏到了一排的书架子里。他是刻意避开她的,他对自己说这样做是对的,他不能给她希望,只有疏离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距离。

有一天,他在上自习的教室里,跟女朋友在一起窃窃私语,转过头的时候望见了在最后一排的吴悦,他竟然觉得有些尴尬。

女朋友是他没有用太多力气就追来的,他们站在一起很般配,别人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他听了也很自豪地笑。他参加学生会干部竞选,参加社团活动,参加工作实习,他的大学生活风生水起热闹非凡。在学校里见到吴悦的时候,她的身边永远是冷冷清清的,她依然是最不显眼的那个。

有天,吴悦来他宿舍跟他说个事,隔壁寝室的刘政琅正好在他的电脑上玩游戏,待她走后,他说顾澎,你那个老乡挺不错的。

他的心里就动了一下。(三)一碗小米粥的暖

第二天顾澎醒来的时候,吴悦已经做好了早餐。熬的小米粥还有小菜,她穿着一件棉质的家常服,头发随意地绾了起来。

这样的早餐,他很多年前有吃过。

他跟大学里第一个女朋友分手,因为他又喜欢上了别人,更漂亮的别人。女朋友对他说,也许只有蜘蛛精那样的女人才能降伏他,他的眼光太高了。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下,并没有觉得分手让他有什么痛苦。

他依然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身边走马灯似的换着女友,跟吴悦的来往更加地少了。有一次,他在学校外跟舍友拼酒,拼得胃出血,他们凑不齐住院费又找不到他当时的女朋友,不知道谁就提议去找他老乡。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端着碗,出神地望着窗外,天空是湛蓝色的,很静。听到他的声响,她赶紧拿起碗去给他盛粥,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很香。

后来听他的舍友说,他的老乡很够意思,不仅把住院费给交了,还在这里守了他整夜。他对她很愧疚,想起大学的这些时光他根本就没有照顾过她,但每次他有需要的时候她都会第一时间出现。

为了感谢她,他请她吃饭,席间带了刘政琅来,他找了借口先走,又塞了两张电影票给刘政琅,他想刘政琅是适合她的男生,家境不错,人品也好。

后来有问过刘政琅他们发展得怎样,他都说还行。还行到底是怎样?顾澎还总是见到吴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在食堂,一个人在学校的操场,她的影子小小的,有些孤零零的感觉。他就亲自去找吴悦谈,他说你应该多接触些同学,刘政琅不错,他很喜欢你。

她一直低着头听着他说,是五月,阳光落在她的发梢有些明晃晃的,末了,她轻轻地说,那我试试吧。

他不由得松了口气。(四)原来爱一个人的时候,是没的选的

吃过早饭,听到她跟刘政琅通电话的声音,他下意识地去了书房想回避一下。她有很大的书柜,奇怪的是中间有一整排的书都是《惊魂记》,那曾是他喜欢的悬疑大师希区柯克的作品。吴悦收集的竟然是各种版本的《惊魂记》,其中有一本扉页上有他的名字,那是他的书。

快毕业的时候,他考了托福打算出国,学国际贸易怎么也得出国镀一层金。那天他在寝室里收拾行李,一些打包邮寄回家,一些扔掉。正在整理的时候吴悦来了,她在他的桌前翻了翻那本书,她说这本书可以借给我看看吗?

他头也没抬地说行,不过是一本书而已。他没有在意,也根本不会去注意她有没有还,他沉浸在即将出国的兴奋和急切里,每天都忙着这里聚会那里聚餐,却发现都要走了还没跟吴悦好好地吃一顿饭。

他说叫上刘政琅吧,咱们去外面吃个饭。但那天刘政琅没来,那好像是第一次他们两个人单独吃饭,她点的菜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他问为什么她知道,她说常见他在食堂里打这些菜。他的心里隐约有些感动,有些冲动地握住了她的手,但只是几秒的时间他就松开了,因为她跟他理想的伴侣差距太远,她不漂亮,性格也太不出众。松开的时候她的手抖了一下,筷子落在地上,就好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脸上。

他在国外待了好些年了,跟以前的同学朋友联系得越来越少。只有和吴悦不深不浅地联系着,他知道她跟刘政琅在一起了,校友录上有他们的合影,她一直没有怎么变,很安静的样子。

他又交往了一些女友,但却总不长久。偶尔也会在EMS上跟吴悦说说抱怨下,她都是淡淡地回应着。他发现她是很好的听众,而且跟她聊天,很舒服。

有天夜里,他撞见他当时的女友跟别人开房,这么多年他突然觉得累了。

那天晚上,他在电脑前翻出她和刘政琅的照片时,突然失声哭了起来。他看到了她在他心里流下的那滴泪,原来爱一个人,是没的选的。他的心里早已经有了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但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了。(五)他爱过她,也被她爱过

她问他要不出去走走,说中午的时候刘政琅会来跟他们一起吃午饭。他转过身的时候撞到了门楣处,其实只是一点的疼,但在他的心里却被放大了好多倍。

知道他们要结婚的时候,他就从美国赶了回来,她以为他是为了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其实不是的,他是想要回来阻止婚礼的。他想他真的是一个傻瓜,曾经想要找一个漂亮的,能干的,活泼的女朋友,所以完全忽略了内心真实的想法,直到来来往往的人都散场,却发现她在,始终都在。

听到他撞到的声响她赶紧过来看,关切之间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是在那个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音乐响了很长时间,他终于想起来这是她曾问过的那首歌曲——爱情就是这样简单。这么多年她都还记得这首歌,那么她对他还有着感情的吧。

而这一次,换她把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她有些困顿地笑了一下,是婚纱店的,应该是让我去取婚纱了。

就有滚烫的水溅到了他的心上。是的,他到底还是迟了,墙壁上是他们的结婚照,沙发上是他们的情侣抱枕,而这间房也是他们的新房。婚礼在三天后,而他竟然用了十年的时间才知道他失去了什么。是在她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进入过爱情,因为他的爱情早已经留在了并不漂亮也不出众的她那里。

他很想问她,能不能不要结婚?但看着她现在安稳的生活和幸福的感情,他却开不了口。时过境迁,他惟一能做的,就只有祝福了。

他终于把来时那些狂乱的心情给整理了,他笑着对她说,走,我陪你去取你的婚纱,你一定是最美的新娘。是的,在他的心里,她越来越美。

在看着她依然安静的脸时,他那么庆幸,在失去她之前,他爱过她,也被她爱过。

春梦里,那深藏不露的局

也许用王菲的歌来形容更恰当一些:我像是一颗棋子,来去全不由自己,举手无回你从不曾犹豫,我却受控在你手里。

被扫地出门的男女

其实那天朱蕊已经很控制自己了。

她气喘吁吁地咬住我的唇,一边用眼神觑着楼上的房间,一边低低地恳求我:宝贝儿,快点,一会儿他要醒了。

我嘭地一下碰上房门,更紧地将她挤在角落里。嘹亮的蝉鸣在窗外织成一张浓密的网,朱蕊的裙子薄得好像一片蝉翼,轻轻一抹,就掉在了地上。

朱蕊一边狂乱地迎接着我的亲吻,一边还在犹疑地想将这场已经爆发的激情推迟到晚上。她本来下楼给陈石榨果汁,可是,经过我门口时,一手被我带了进来。

我不搭理朱蕊的推辞和挣扎,只是狠狠地俯下身子,不一会儿,我怀里这个女人就像一块融化的糖那样酥软得不像样子了。

她完全忘记了楼上还在等着喝苹果汁的老公,嘤嘤噢噢地含住我的耳垂吮吸。燥热的风从窗子里扑进来,我的汗立刻就下来了。

正在要死要活地嘿咻,房门忽然被撞开了,我先是听到保姆庞艳一声尖叫,接着看到的是陈石那张愕然愤怒的老脸。

不容解释。貌似,我和朱蕊也无法解释。

一个借住在家里的男房客,同年轻貌美的女主人滚到了床上,换成谁是陈石,也会愤怒成变形金刚吧。

我被赶了出来,随着行李扔出来的,还有庞艳脸上那抹意味深长的笑。

两天后,我接到朱蕊的电话,她也被赶了出来,而且是身无分文扫地出门。

我答应会收容朱蕊,可是,一放下电话,就迫不及待地抠下了电话卡,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朱蕊很性感很妩媚,可是,我并不是头完全纯粹的床上动物。相逢开口笑,睡过不思量,这是我一向奉行的床帏规则。

过河拆桥

两个月后,陈石娶了保姆庞艳的消息在本地的小报媒体上引起了不小的喧嚣。

得到这个消息不久,我在一家咖啡吧邂逅了庞艳。

昔日的小保姆,如今完全一副贵妇人派头。只是,再华丽的行头在我眼里,也不过一张遮羞布罢了。我笑嘻嘻地看着她,悄悄将手从桌子底下探过去。孰料庞艳却轻盈地一旋身子,微微嗔了我一眼,转而将一张卡片扔到桌子上走了。

她送了我一张新的电话卡,里面充值的话费是1000块。

我有点恼羞成怒,这个妖精应该知道,我想要的可不仅仅是一张电话卡啊。

可是,庞艳已经绝尘而去了,长出一口气,我咬咬牙拿起电话卡,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就不信庞艳再也不来找我。

离开咖啡馆,我去了附近一个小酒馆借酒消愁,喝到微醺正满腹忧伤,一只手忽然落在了肩上。

冤家路窄,我竟然遇到了朱蕊。

两个月不见,这个女人憔悴了不少。从华贵的少妇到身无分文的弃妇,连带着她的美貌也打折了不少。

她倒没有怨我,只是一杯接杯地抢着喝酒。

她当然知道陈石另娶了。

不过,提到这个事,朱蕊冷冷地笑了,她大着舌头告诉我其实无论娶谁,陈石都摆脱不了戴绿帽子的命运。

我跟着傻笑,女人嘛,总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是,朱蕊却给我看了一沓照片,我的眼立刻瞪圆了。

照片上,庞艳和个年轻英俊的男人牵手而行,快活得好像一对野鸳鸯。

朱蕊继续骂,那个骚货曝光我们的秘密,她又是什么好鸟。

我震惊得句话都说不出,这时,朱蕊凑到我面前:“对于这个人尽可夫的烂女人,你干吗不上她一次?我早看出来了,庞艳也看上你了,甚至当初她撞破我们,就是嫉妒得发了狂。”

我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盯住朱蕊,上庞艳一次?是啊,为什么不呢,那个女人确实毁了我的生活。

我只不过喜欢掌握战局

我不断地给庞艳打电话,她终于妥协了,答应尽快来见我。

朱蕊并不知道,其实在我和她身体亲密之前,早就已经和庞艳睡过了。如今庞艳虽然成了陈石的老婆,可是,这却并不妨碍我们继续翻云覆雨。

那天,庞艳一进门就像头饥渴的猛兽一样扑到了我身上,我还想稍做矜持之态,可是这个女人却很快点燃了我。不过即便如此,翻滚到床上之前,我还是轻轻附在庞艳耳边问了一句:我要的东西带来了吗?

庞艳一怔,转而埋头在我的手心里吮吸起来,然后,一阵尖锐的颤栗从手心直接跳起来,一直钻到我的心里去。

我狠狠砸下了身子,这个女人,早就忘记了我们当初的约定了。

那天我们酣战了整整一个小时,最后庞艳离开时,面颊红润,眼波流转,她笑嘻嘻地拍拍我的脸颊:“你可真棒,宝贝儿。”

我闭着眼躺在床上装死,庞艳的车子一驶出小区,我就立即给朱蕊打了电话。

看到我偷偷录下的那些色情镜头,朱蕊的脸涨红了:“你们这对禽兽。”她咬牙切齿地关掉录影机,伸手取出带子,刚要起身,我已经扑了上去。

说实话,我本来没什么欲望了,可朱蕊吃醋的样子可真可爱。

可这次,朱蕊在我的进攻下并没有溃不成军,她微微娇喘着推开我,轻轻嘟囔了一句“我今天身子不方便,下次吧。”

我扫兴地停了手,看来也只好下次了。

我们只是过河的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朱蕊走了之后,一个月音讯皆无。

再听到她的消息,是从气急败坏的庞艳那里。

这个刚刚晋级的大款妻,好日子没过两天,也被陈石扫地出门了。

她怒不可遏地将那盘录影带摔到我脸上“你小子纯粹是要毁我啊,这下好了,我也被那老东西休了。你落着什么好了?”

我丝毫不避讳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这一切,都是庞艳咎由自取。

当初我们合谋要掠夺陈石的财产,她指使我先勾引朱蕊激怒陈石。可当朱蕊真的上了我的床,她又开始嫉恨我的风流。

以至,后来虽然我成功配戏帮她取代了朱蕊的位置,可她却并不兑现事先已经答应分给我的钱财。

我不想鸡飞蛋打,也不想白白让人当棋子耍了。所以,再次利用朱蕊,毁掉了庞艳的幸福。“可是你知道吗,陈石又和朱蕊复婚了。”庞艳咬牙切齿地看着我:“折腾了这一场,你除了做了几次棋子,又落下了什么?”

我一掌将庞艳掴出门去,这个贱货,竟然骂我是棋子,她又是什么?

可是,赶走了庞艳我又有点满心灰凉。朱蕊和陈石复婚的事实忽然让我惊醒,也许当初朱蕊提供的那些照片,并不只是为了报复庞艳那么简单。

人生是个茶几,上边摆满了杯具

我想找朱蕊重新叙叙旧情,没了庞艳从中作祟,我想我们这次会万无一失了。

可是电话中,朱蕊的声音却异常的冷淡。我狠狠啐了口唾沫,妈的,女人都是提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的小人。那一刻,我真想摔了电话,可是,仔细想想,要想成大事,还得忍辱负重。

最终,在我的一再恳求下,朱蕊答应见我一次。

那天下午,按照朱蕊的安排,我早早来到一家茶吧,半个小时后,打开帘子进来的,却是陈石。

我吃了一吓,刚想爬起来跑掉,他却温和地示意我坐下。

我沮丧地跌坐在那里,毫无疑问,这次我又被朱蕊当成了棋子,她将我拿来当做向陈石表白忠诚的筹码了。

我不知道陈石会怎样报复我,正忐忑不安,陈石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诊断证明:“我想你也许会对我的病情感兴趣。”

我垂头一看:勃起障碍。瞬间恍然顿悟,为什么他的女人总是那么容易就勾引到手。陈石苍老的脸上泛起一阵微微的红,他沉吟了一下,又递过来一个文件,竟然是一份遗嘱。

那里边,赫然写着我的名字。我名下的财产份额更是让人大吃一惊。

我窘迫得喉头发紧,叫一声“陈叔叔”,再也说不出一句话。而陈石,轻轻扫了我一眼,转而将那张纸撕了个粉碎。

接下来的话更是犹如五雷轰顶,他说,“我没有孩子,因为与你父亲的交情,一直对你视若己出,没想到,你竟然会来算计我,一个贪婪的人从来都是没有好结果的,这一点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怔怔地盯着散落在地上的那份遗嘱碎片,顷刻间万念俱焚。一念之差,万劫不复,一切都被我自己毁掉了。

当初我大学毕业来到这个城市,居无定所,最艰难的时候,是父亲的老朋友陈石收留了我。而我,没有回报这个按说应该是世伯的男人,却觊觎上了他的财产,先后和他的两任妻子发生了关系。“我真是个禽兽,陈叔叔,请你原谅我吧。”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陈石淡淡一笑,接着讲出了另外一个秘密。

当初,陈石在庞艳的带领下撞破我和朱蕊的私-情,愤怒之余和她离了婚。可是,和庞艳结婚不久他就后悔了,因为,虽然庞艳也年轻漂亮,可陈石却发现,她有着不止一个情人。同时,他也发现了我和庞艳的秘密。

这时陈石蓦然明白,朱蕊原来也是受害者之一。本就深爱朱蕊的陈石,第一次设身处地为朱蕊着想,一个女人那样年轻就过着一种漫长的禁欲生活,受到蓄谋已久的诱惑,又怎么可以抵挡?

陈石最终选择了原谅,他亲自布局,让朱蕊再次找到我,利用我和庞艳分赃不均的仇恨,取得了庞艳出轨的证据。

我心寒地想起最后一次向朱蕊求欢时她的拒绝,那个瞬间,想起了那句老歌:辛辛苦苦忙算计,谁知算来算去算自己。

满心悲凉地瘫软在陈石脚边,突然想放声大哭一场。以前陈石常夸我聪明,如今看来,我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早知道陈石有那纸遗书,我何必这么辛苦?

暮色深浓,陈石决绝地离开了,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萧瑟的街头,王菲冷清的歌声不绝如缕:“我像是一颗棋子,来去全不由自己,举手无回你从不曾犹豫,我却受控在你手里。”

我茫然地举起自己的双手,那个瞬间赫然清醒,我这颗棋子,其实并没有受控在他人的手中,它被欲望和贪婪攫取了灵魂,所以才沦落到了流离失所的境地。

徐徐的夜色里,我再次想起了那句流行语人生是个茶几,上边摆满了杯具。我的杯具里,酿造的全部是自斟自饮的苦酒。

借一场相守为爱疗伤

1

曾经,我是小三。

那时的烦恼是,没有人了解我。谁能想到,此时,最可怕的事,竟成了“太多人了解我”。稍有不慎,就仿佛听到大家窃窃私语:“这个女人不地道”,“婚前就做过第三者”……

没人愿意被人揪住辫子不放,但真有人出来指责我,我也常常无话可说。因为,十年前的错事,还未改正,我又错上加错,牵累到另一个男人。

他叫毕台,大我一岁。我们两个月前认识,在我严密的防守和猛烈的攻击下,我们刚刚结了婚。怕节外生枝,婚礼是两人悄悄出去旅游办的。他见我如此节俭务实,也很喜欢,直到我们结婚回来,他提出要散散喜糖,在家里请请我的亲戚或老友。

我拒绝,借口工作太忙。他迷茫地睁大眼睛:“我怎么觉得这样不对,难道你是想隐婚不成?”

我三十有四,又不是男人,隐婚对我有什么好处?如果你非要见,也可以,今天晚上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吃饭。

我嘴里说得清淡,心里却慌乱如麻。毕台答应着,匆匆先去上班。我开始打电话,敲定晚上能一起吃饭的人。捞起电话,先说一句我结婚了。无一例外,听到的都是对方的大呼小叫:“什么时候的事情,他人怎样他父母是做什么的……”

我来不及回答,我知道那些急切问话背后的意思:你没犯糊涂吧?这么大的事情,你到底想清楚了没有?

我只是一一说:“求你们今晚来捧场,一起吃个饭,互相认识一下。记住,不要说我过去的事情,不要说,什么都不要说!”

2

我所在的城市,不大,也不小。不大的意思是,只要你想打听一个人,稍微转点圈子,就能将他的过去到现在一一知晓。不小的意思是,每年总有一些新人加进这个城市,他们渴望着融入,渴望着被接纳。

毕台就是这样一个新人。

因工作关系,他从西南某地来到这里。三十多岁,一切都要从头来过。他没有结过婚,父母都在农村,是个天生快乐甚至有点简单的人,相貌平平,又没有什么钱,这可能也是造成他晚婚的原因。

我们相识在大街上,那天下大雨,出租车很不好打,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司机却向我示意说,在我前方两米的那个男人先伸的手。我看看他,他就笑了,雨水从头上浇注下来,他却绅士地冲我示意:“你先上吧。”

我不忍,于是邀请他一起坐上来。在车上,我们交换了名片,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欣赏和渴望,内心不由得涌上一阵暖意和冲动。我主动问他,是否结婚,是否有了女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车窗外灰暗的天色和密集的雨流,车和人都再也看不清,让我俩成了滂沱大雨中的两个孤岛,情不自禁地,要靠拢过去。

然后,他就跟我回了家。我们是先性后情——他实在是个好人,当他离开我的住处,为我细心地拉上被角,悄悄在我床边放了一杯水后,我的眼睛不由得湿润起来。我在想,也许,他就是我还能过上正常生活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必须抓住他,牢牢地,绝不撒手。

第二天一早,我给他电话。是的,我很主动,但听到我的声音,他的喜悦并不亚于我。也许,在他平淡的三十多年里,从没有经过这样“浪漫”的事情。

约会三次后,我就对他说,我发现他是我需要的男人。

他望着我,单纯地睁大眼睛,不敢相信似的抬抬眉毛。“你是什么意思?”他终于从我的眼睛里,看出了那意思:“你是说,想和我走得更长一些?”

他突然这么含蓄,还真是让我有点吃惊。我将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慢慢抚摩,我说:“我们结婚吧。”

他低下了眼皮,很快回了一句:“好的。”

3

因是他第一次和我的朋友见面,所以我订了一个比较好的餐馆,但却被告知包厢已经没有了,但靠窗的角落,有一张卡座,可以坐六个人没有问题。

心里多少有点紧张,生怕那几个朋友,说出什么让人难堪的话来。我特意下班前去他单位,再次检查了一下他的穿戴,两人才一起打车去餐馆。

谁能想到,刚从出租车下来,迎面就碰上了那个臭男人。

他正站在门边,似在等什么人,一脸悠闲地东张西望着。见我和毕台下了车,没有任何躲闪的意思,堂而皇之地走了过来,一如既往地,就好像昨天才和我分手。伸出胳膊,搭在了我的肩膀上,看着我亲热地说:“我说,你这段时间去哪里了?害我操心。对了,这是谁,给我介绍一下?”

我的心怦怦直跳,尴尬地说:“我老公,毕台。”

男人愣了一下,仿佛突然醒悟了似的,用手指着毕台,调侃地说:“你老公?真是你老公?行啊,小样的,你速度还真是够快的。婚礼时干吗没请我呀?你怕什么啊?”

我推着毕台往里走,偏偏毕台不肯进,他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你看你也不给我介绍介绍,小静,这是谁呀?”

我和臭男人同时说出口来。我说的是:“张建航,我表哥。”

他说的是:“张建航,她同学。”

话音落下,我们俩同时僵住了。

毕台仿佛没有注意到这一幕,对张建航说:“正好,我们跟她的几个同学吃饭,你一起来吧。”

张建航看见我脸色发黑,终于意识到这不是玩笑了。他摇头摆手,恢复了正经模样,说自己在等人,就不凑热闹了。改天他专门请我们吃饭。

门口的这一幕,坐在窗边的我那几个老同学全都看见了。她们比我更沉不住气,脸色苍白,神情慌乱。和毕台的见面,不是小心翼翼,就是胡言乱语。

我头大疼,心大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毕台,一如既往地单纯快乐,才将气氛挽了回来。

4

张建航就是那个已婚的臭男人。我们在一起,不清不白了将近十年,中间分分合合,吵吵闹闹。直到一个月前我遇见毕台,结婚成家。但这事,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他。

和他在一起时,我才大学刚毕业。他是利用了我的天真和孤独,加上对付女人的经验,我哪里能有什么好办法逃脱,为他死为他生,还不都是他的一句话?

偷偷摸摸两年后,我们同居。那时他似乎铁了心,是要为我离婚的。可他老婆不肯,而且在知道我们住在一起后,她依然不肯。家里有什么急事,半夜她也会将电话打到我的住处来,让我叫他醒来听电话。

同居三年后,我们分手。那时我已经28岁,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分手时,我很干脆,一来彻底看清他离婚无望,二来也明白再不自救,怕会从此结不了婚。

父母到处求人帮我介绍男友,我那时也充满对新生活的渴望。不是没有碰到过中意的男子,甚至也约会过几次,但最后全都不了了之,原因如出一辙:他们打听到了我的过去。

我渐渐灰心,碰了几次足够让人伤心的壁后,我又和张建航搅和在了一起。他很得意,觉得我离不开他,他甚至对我说,我们以后就这样吧,我不会对你不好的。

现在,好不容易我结了婚,虽然亲人们知道我这样的闪婚,是利用了毕台的人脉缺乏,对我过去没有了解,但他们是真心希望,我从此能放下那一段,重新开始。

我何尝不是?

5

回去的路上,毕台一言不发。我自知理亏,伸出手去,主动握他的手。他当时不躲,但很快就松开了我的手。

车上不好跟他说什么,进了家门,他也不肯说话。只是说累了,要洗澡早早上床。

手机突然来短信,我去拿手机,毕台的眼神很是狐疑地看着我。我索性递到他的手里,让他先看。

该死!居然正是张建航的。他还真是不屈不挠,非要将我的日子,搅和个乱七八糟不可。

他说:“对不起,他没有生气吧?你看你,这么大事,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最少我能随个礼不是?我真不是故意的,这几天心里还想着你呢,看来你是真生我气了。我给赔不是好不好,明天下午,我们老地方见?”

毕台的眼睛都红了,我从没有见他这么愤怒过,整个人像是变了形,突然地,就冲我抡起巴掌。但拳头,却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我抱住他,一个劲儿说对不起。我说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否则我不会跟你结婚。虽然我利用了你,但我确实是打定了主意,要和你一起好好生活的。

毕台也哭了,那种男人粗壮的哭声,真是令人心如刀割。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心疼他的,他的难过,比起张建航带给我的痛苦,更让我心碎。也许,这就是夫妻之情吧。它并不在于时间长短,或是感情的深浅。

不知道过了多久,毕台缓和了过来。他控制住了情绪,对我讲了这么一番话:“我也有过去,这一点,我想我不说你也应该能猜到。那个女孩子,我们在一起也有十年,最后她离开我,去找了一个条件更好的老男人。到这个新城市来,只是因为我想逃避内心巨大的伤痛。直到遇见你,看到你这么不物质,让我觉得特别安慰。我没有什么可指责你的,和你一样,我也是在借你疗伤。但是,这样好不好,既然我们都拿对方当做了那味药,我们就好好服下这药,让自己健康起来?”

含着眼泪,我用力点头。

只有吃过苦的人,才会明白吃苦其实一点也不浪漫。可如果知道那是药,知道吃了总能好起来,就能把生命提升至希望的境界,是不是呢?

睡到半夜,我悄悄伸出手,去握住毕台的手,他在梦中,皱着眉头,看得出还在伤心,睡得也不踏实。可是他的手,却并没有松开。

我想,这就够了。

和我一起饮下这杯加冰的威士忌吧

曾经,我是一个标准的良家妇女,但是现在,我每夜流连在酒吧。我只喝一种酒,那就是加冰的威士忌。

曾经是那样骄傲的女子,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八卦的主角,成为一个倒霉的与人通奸却被抓了现行的女子。事发后的第二天,我就签了老公杨凡递过来的离婚协议书。净身出户,然后匆匆逃离,背着从此无法摆脱的放荡名声。

我小口呷着威士忌,寻找着可以让我堕落的男人。既然已经成了世人眼中的放荡女人,那就干脆做个货真价实的放荡女人吧。没有了名声,也没有了丈夫,我还为谁守贞节呢,不如就享受身体的欢娱吧。

这是一间以情色出名的酒吧。单身的男人和单身的女人在眉来眼去,我连续来了10天,从七点钟坐到十点钟,都没有遇到让我心动的孤单男人。

想堕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者是我对男人的要求高了一些。我叹了一口气,站起来准备离去,转身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耳边说,加冰的威士忌,是让女人甘心堕落的酒。

我心里一窒,抓起桌上的那杯水,头也不回地泼了过去。

惊呼声中,我走出了酒吧。

一个头发湿淋淋的男人忽然冲出来,紧紧地拉住我:你既然那么饥渴,就跟我走吧。

我尖叫,放开我。

他的手像铁钳一样钳着我,我踉跄着被他塞进了车里。

恨恨地抚摸着被他弄痛了的手腕,想起刚才那一幕,不知道自己的任性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后怕之余,我冷哼一声:你来找我干什么?

他轻佻地笑,奸夫来找淫妇,你说我想干什么?我歇斯底里地尖叫,抡起手袋,朝他打过去,混蛋,沈钧洛,你是个混蛋。

沈钧洛,他,就是我的那个奸夫。虽然我一直不承认,但在世人的眼中,他是。

见到沈钧洛的第一眼,我就在心里暗赞一声,果然是玉树临风。之前,多次听老公杨凡提起过他,说公司里迷恋他的女人一长排,杨凡说,这样的男人,很危险。又说,你是没有见过,你要见过,也会爱上他的,他和你老公我,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我当老公是在调情。因为这话是在我们亲热之前说的。我不以为然地反驳,男人的内涵比外表更吸引女人。

我承认沈钧洛对女人的确很有杀伤力,但我自信对他具有免疫力。我不喜欢外表过于夺目的男人,而且我爱杨凡,当他是白头到老的人。我更深知,长久的幸福与一个女人平静的心态是息息相关的,女人的心一旦失去了平静,就会平白地折腾出事来。所以我面色如常地和沈钧洛点头问好,附带说了一句久仰。

的确是久仰。久仰他的风流韵事。

他听出我的调侃,很深地看了我一眼。服务生过来,问我要什么酒,我看着一托盘花花绿绿,信手拿起一杯加了冰的威士忌。

他忽然露齿一笑,说,这是让女人甘心堕落的酒。

从来不知道加了冰的威士忌竟然隐藏着这样的寓意,这个情场老手不是以为我是在暗示什么吧,我心里一惊,酒洒了出来,泼湿了我的裙子。

他竟然蹲下欲为我擦,我暗叫不妥,急急地走开了。走远了才回头看到他还站在原地冲我举举酒杯。

那天晚上,老公俯下来压住我的时候,我竟有一丝的恍惚,好像压过来的那个人是他。

好在,我很快便忘了他。以良家妇女自居的我,一向活得很清醒很理性。

被月亮偷窥的夜里,我孑然却不一身

爱琳给罗美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好,她太张扬,举手投足之间有些做作的妖娆,和一向淡定优雅的罗美走的不是同一条路线。

她们不过是在健身房里相遇、然后相识。爱琳对罗美一见如故,自来熟,罗美却有些淡淡的。

后来休息的时候,爱琳冲着罗美妩媚地一笑,拿出一支烟,在烟盒上敲敲,问她,抽支烟,不介意吧?

爱琳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却让罗美心里猛地一震。她曾经深深爱过的一个男人,抽烟的时候,也是这样,拿出烟后在烟盒上敲敲,在说,宝贝,抽支烟,不介意吧?

爱琳抽的,也是同一个牌子,红双喜。

对爱琳的厌恶,突然就少了几分。

两个女人就这样开始了友谊。罗美一向信奉朋友之交淡如水,所以没有能称得上闺蜜的朋友,但是架不住爱琳的热情,三天两头地约她逛街、喝咖啡,两个人的友谊向着貌似闺蜜的程度发展。

既然貌似闺蜜,私生活就免不了一些渗透。比如说,罗美将自己的男朋友沈开阳介绍给了爱琳认识。

后来,沈开阳看罗美的目光就开始变得躲闪,他的手机里也开始有来路不明的暧昧短信。

然后就被罗美撞见沈开阳和爱琳热烈拥吻的情景。两个人还穿着衣服,但那女人的开领衫已经滑下了肩头,露出了大半个酥胸。

罗美的出现让他们停止了对彼此身体的探索。爱琳整整衣服,竟然还对她笑了笑,才款款而去。

沈开阳蹭过来想解释什么,罗美只说了一个字:滚!

她并不是第一次被男人背叛。沈开阳之前,她曾经有过一段长达四年的恋爱,是从青葱年华就开始的纯白爱情,是看着对方的眼睛,许下铿锵誓言的爱情。

但是她爱的那个男人,许哲,出国不久就和她断了联系,据说是和一个有钱的寡妇结了婚。那个时候,罗美不止一次地站在楼顶的天台上,想从那二十层楼高的地方,就那么飞下去。

但是现在,已经没有男人能够再让她体验那种痛苦了,因为她再也不可能用尽全部力气去爱一个人了。

所以,沈开阳带给她的伤害尚在她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一夜宿醉,醒来后头虽然很痛,但是沈开阳这一页就算翻过去了。

甚至,依然和爱琳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友谊。纵然闺蜜有毒,但是能够被抢走的男人就不是属于自己的男人,何必为了一个男人斤斤计较呢?

在这场男人的争夺战里,罗美是输家,因为输了男人,就更不能输了气势。所以,她在爱琳面前云淡风清,就好像那个男人她本来就不想要了,爱琳刚好出手帮她解决了一个麻烦似的。

更何况爱琳后来向罗美道歉,说她其实和沈开阳并没有什么,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她并不是存心要勾引沈开阳,不过是想试试自己的魅力如何,于是小小地诱惑了一下,沈开阳就上钩了。

她说,这样经不住诱惑的男人,今天不是她,明天也会有别的女人出现,早一点看穿男人的真面目总好过结婚生子后才发现要来得好。

罗美苦笑:“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喽!”“谢倒不必了。”爱琳吐出一个烟圈:“只是让你伤心了,我很抱歉。”“你没有让我伤心,你只是让我看到了自己做为女人,显然魅力不够。”罗美说。“不,罗美,你是个非常可爱的女人。真的,非常可爱。”爱琳由衷地说。

两个女人达成了表面的谅解,也恢复了表面正常的来往。虽然,在罗美的心里,已经对爱琳设了防。

其实和爱琳在一起,感觉还是很熨贴的。她点的菜,都是罗美爱吃的;要的饮料,也是罗美喜欢的;在超市购物,她扔进购物车里的牙膏、卫生用品也都是罗美惯用的品牌。

两个女人,一个妖娆、一个淡定,却有着那么多合拍的地方。罗美不得不承认,放下情仇不谈,她和爱琳,其实是很投缘的。

如果不是那个夜晚,也许罗美还会和爱琳走在一起,毕竟她太寂寞了,太需要身边有一个说说笑笑的人了。

那天是罗美的生日,她并没有告诉爱琳,爱琳却不知从何得知,竟然提着生日蛋糕和红酒来了。生日是罗美最伤感的一天。从前,许哲总是会在她生日那天别出心裁,给她意外的惊喜,而现在,一切都成了过往云烟。

罗美心情低落,爱琳也意外地沉默,两个人一杯一杯地对酌。不知不觉中,罗美有些醉了。恍惚中,觉得许哲好像就坐在自己身边,把她轻轻拥进了怀中,他温热的唇轻贴着她的耳垂辗转轻吮……她全身都在不可抑制地战栗着,呼吸开始不均匀,罗美轻呼:许哲,许哲……

他的手熟稔地伸进她的内衣里,揉捏着她的花蕾,罗美全身无力。可是那突然而至的冰凉却让罗美在片刻的愣怔过后想起了一个事实,许哲早就已经离开她了。

罗美坐直了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是坐在爱琳的怀中。她满脸的××××让罗美一阵恶心,她蹭地一下站起来,冷冷地说,对不起,我不是同性恋。“其实我也不是。”爱琳看着自己猛然空了的怀抱发呆,喃喃地说:“但是我就是控制不了地喜欢你。”

爱琳被罗美歇斯底里地推出了门外,她试图解释什么,最后却叹了一口气走了。

然后,她发了一条短信给罗美:我不是有心要伤害你,我只是情不自禁,相信我,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是的,她不会伤害她,她只会“爱”她。毫无疑问,爱琳是个同性恋者,为了得到罗美,费尽心机地勾引了沈开阳,然后又假装无辜地替自己辩解,不过是要在罗美身边给她自己留个空位。

罗美知道自己很寂寞,但是再寂寞她也不需要这种不健康的感情。罗美不再和爱琳来往,然后在父母的安排下认识了一个叫阿奔的男人,一个很合适的结婚对象。而且,看到阿奔的第一眼罗美心里就有了些小喜欢,因为他和许哲一样,是个单眼皮的干净帅气的男子。

她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和阿奔的交往之中。她需要一场婚姻,需要这个单眼皮的干净帅气的男子牵她的手,需要那些买菜做饭的现世安好。

但是那个午后,当她看到爱琳和阿奔站在一起,爱琳侧着头,无比妩媚地对着阿奔笑时,她就知道,爱琳对她是不会死心的。

罗美约爱琳到一家酒吧喝酒,爱琳喜出望外地答应了。

两个人要了一瓶红酒,爱琳坚持要和罗美干杯,说是祝贺她交了新的男友,希望她幸福。罗美在心底冷笑。

然后罗美去了一趟洗手间,在过道里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1058房间的那个女人好像是一个人来的,喝了不少酒呢,大概喝醉了吧。

罗美没有再回包间,打了车直接回家了。凌晨两点,罗美坐卧不宁,想起爱琳,忽然觉得她的一言一笑都带着不可名状的熟悉。罗美打了一个寒颤,她心里其实是很愿意亲近她的,如果她不是同性恋的话,如果她不是老抢别人男朋友的话。

罗美匆匆忙忙地赶回了酒吧,爱琳奄奄一息地躺在包间的沙发上。看到罗美,她竟然还对她笑了一下,罗美,幸亏刚才你不在。

爱琳被送进了医院,然后一直昏迷不醒,罗美直到现在才知道她竟然是个变性人。三个混混闯进包间后发现了这个秘密,出于猎奇和凌虐的心理用很变态的方式折磨了她整整三个小时。

联想到她那些似曾相识的小动作,罗美的心,咯登一下。

两天后,爱琳醒了,罗美问她是不是许哲?那一刻,她希望她摇头,可是她,点了点头。

原来,许哲出国后不久,就发生了意外,这次意外,不仅让他毁了容,而且还让他丧失了性功能。绝望的他不想再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回到罗美的身边,于是做了变性手术,想从此以一个闺中蜜友的身份陪在罗美的身边。

可是,当他真的见到罗美之后,曾经的想法动摇了,她身边的男人让他嫉妒得发狂。他渴望罗美只属于他,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于是他勾引了沈开阳。但是和罗美在一起的日子,当他了解到她只想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的时候,他的想法有了改变,他想退回到朋友的立场,远远地看着罗美就够了,但是老天爷,好像再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了。

许哲艰难地喘息着。

他不知道,罗美是故意带他去那家酒吧的,有几个不三不四的混混常在那家酒吧混,上次罗美一个人去喝酒时就差点儿落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是沈开阳及时赶到的话。当她发现有个混混正在过道里抽烟的时候,就故意说了那番话。

她只是想报复爱琳。她知道,一个女同性恋如果被男人上了的话会觉得没脸见人的,如果爱琳真的喜欢她,那她也就没有勇气再来找她了。

三天后,许哲死了。他说,我爱你,罗美,可是我更清楚,你需要的是一份健康正常的爱情,死亡,也许是我最好的方式。

罗美已经哭不出来了。

很久以后,阿奔对罗美说,她的一个闺蜜,曾经专门找过他一次,要他好好爱她,不要辜负她,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罗美笑了一下,低头抚弄怀里的女儿,爱琳,宝贝,你要乖乖的哦!

罗美的泪,滴在她粉嫩粉嫩的脸上。

那一道伤痕,足够我跋涉一生

1

很久以后,我仍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沈哲时的情形。那时,我19岁多一点。

是等候高考录取通知的炎热夏天,那个夏天我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焦急不安,事实上我的等待是懒散的,无可无不可的。那个午后,我趿拉着两跟带子的凉鞋,从家的方向去往溜冰场。没有事的时候,我喜欢在溜冰场打发时光,喜欢那种速度很快的滑行和旋转,那种速度和生活本身形成一种相对的背叛。

走在街上,偶尔拿了手背抵挡炙烈的阳光,在一个左转的路口,穿越的瞬间,沈哲就以独特的姿态闯入了我的视线。那个穿了黑色紧身背心,有一身棕色肌肤的年轻男人,骑一辆翠绿的越野摩托车,从正对的方向忽然呼啸而来,在我和他都要经过的路口,直直地相撞而去。

我目瞪口呆,思维和现实都已经来不及作出任何躲避的举动,甚至没有发出惊呼,只是定定地站住了。

沈哲的手臂在摩托车冲过去的时候,卷起了我单薄的身体,车子急剧地在5米之外刹住,发出刺耳的声音。我整个人横在沈哲怀里,很像电影中的画面。

然后,沈哲放下我,抻了抻手臂,才转过头来说:“你没有什么事吧?”

我摇摇头,眼睛直直地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种不羁的眼神,犀利的轮廓,让我的心动了动,又动了动。我感觉到自己忽然面色绯红。

沈哲笑:“小丫头,挺有胆量的。”

我掸了掸牛仔裤,迎着他的笑容:“你叫什么?”“沈哲。”

他歪了歪头看着我,我知道19岁的我,面容有些不积极的,懒散的俊美。不够精致,但已经够美。“我叫烟瑟,住在丰桥新区。19岁。考了两年大学,也许还会落榜的。”

沈暂笑起来,忽然拦腰抱起我放在车座的前面:“你去哪,我送你。”

我仰起头来,很逼近的空间里,我嗅得到他衣服上一种淡淡的香烟气息。

摩托车发动的时候,我将身体靠向了沈哲的怀中。

2

三天后,我在张贴的红榜中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竟然是如释重负般的松了一口气,我站在街角的电话亭给沈哲打电话“你说的,如果我没有考上大学,带我去骑马。”“当然。大人说话向来算的。”他回答。

城市边缘有个很大的跑马场。离开熟悉的两点一线的生活,我觉得可以用一切的方式放纵自己。骑马,喝酒,大声笑闹,拥抱一个男人的身体……

从女孩到女人的过渡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更加上心甘情愿,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出我的身体有了风情的味道。也是那天晚上,我知道了沈哲的若干。

沈哲,28岁,有过四年兵龄,曾因伤害罪度过了两年牢狱生活。三年婚史,儿子两岁。在一家新成立的建筑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在我之前,有过若干女朋友。

并不是个有良好记录的好男人,背后却有个好女人,她在他判刑那年决定嫁他为妻。

沈哲只说了这么多,然后说:“烟瑟,名分我不能给你。”

我仰头看着他:“那么爱,你能不能给?”“能。”“好了,这是我要的,只有这么多。”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7年前。7年前的我,以为自己要的爱情,会和别人有所不同。

3

那个夏天过去不久,我跑到保险公司聘了份业务员的工作,然后从家里搬了出来租了套小房子,收拾得温馨淡雅。然后才告诉了沈哲。

那个夏天以后,沈哲身边再无其他女子。也许他也感觉出我和其他女子的不同。

许是天意。不久后,沈哲的事业奇迹般的拓展,很顺利攻下城市环城路的修建权。然后他带了一班人马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买了车买了房子。他当我是天人,从此更是宠爱有加,甚至从不在人前掩饰,除了名分和一纸婚书,沈哲给了我一切。他毫不掩饰我在他生活中的存在,也早早对妻子坦白。

他的妻,那个叫华的女人没有哭闹也没有怨怼,更没有因此离开沈哲。他对她有过承诺,不是爱情的承诺,而是生活。即便他面临牢狱之灾时。他也从未屈从自己的心性,对她说:“爱,我想我不能给你,但是这一生,若你愿意跟着我走,我永远不会抛弃你。”

华从小跟着他长大,于她而官,生活的意义是和他有永远的关联。她同意了。我和华,本不是一样的女子。

这样的生活,当然也无外人追究,渐渐地大家都已习惯,两两相安无事。只是我并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过长了,我会越来越不满足,慢慢地,我开始想做沈哲名正言顺的妻。

最初是因为一次怀孕引起的。两年前的夏天,我在一段时间身体的不适反应中,发觉自己怀孕了,犹豫了几天后我问沈哲:“我可不可以要这个孩子。”

沈哲抽了一支烟,回答:“可以,但你要有所准备,让孩子和你一同承受这种生活。”“没有名分的生活?”“是。”“沈哲。你说过你不爱她,为什么你不离开她?可以给她一笔钱,都给她也可以。”

沈哲看我一眼:“记住,这是你永远没有权利要求的。”

沈哲说他忘不了几年前华坐在探监室隔着玻璃注视他的平静和坦然,她选择在那样的时候托付自己的一生,甚至不知道未来承担的是什么,她看中的从来不是荣华。他不知道除了华,是不是还会有别的女人能够做到如此。所以,他不可能和华离婚。对他来说,华是他铁打的营盘。我是他流水的情感。他不想破坏这种属于他一个人的完美。

4

我没有再争执,那年我刚刚22岁,并没有真的准备好做一个母亲。孩子用了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掉了,心里却逐渐种下了不甘。我不知道那个叫华的女人凭了什么可以不动声色地,守住她和沈哲的婚姻。我见过华,不止一次。她姿色平平,不善言语,见到她,亦是一副心平气和。好像并不在乎。她不在乎,可是我在乎,在乎沈哲,在乎他的生活他的感情他的一切。

包括未来。

我开始更多地介入到沈哲的生活中,早已辞去了那份无稽的工作,更多的时间跟随在沈哲的身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地填充着沈哲的空间。商场上,也许我是有天赋的,常常凭借着直觉巧妙迂回,为沈哲的前途平添声色。沈哲常常拥着我说:“你是上天给我的。”

只是这样的爱恋,在我心里已是越来越苦涩。我几乎无时无刻不能感觉到暗处的对手,华那种不在乎不在意不争夺的态度,让我饱受感情的煎熬。终于在一天晚上,我在喝了~些酒后,缱绻在沈哲怀中喃喃地说“沈哲,我要做你的妻子。”“烟瑟你喝多了。”沈哲冷静地说。“我没有。她给你的什么是我不能给你的,我比她爱你。”“烟瑟。”沈哲站起身来,将我放在沙发上。“你需要好好睡一觉,我先回去了。”“你永远都要回去,我知道不管你多爱我,你还是一定要回去的。”“烟瑟,我们有过约定。”“我不管,我已经这样跟着你走了6年,我不想这样跟你走一辈子。”“不想的时候,你可以离开。烟瑟,你是自由的。”“沈哲。”我摇晃着站起来,“如果你爱我,你会这样大度地放我自由吗?我不许你走,今天如果你走,我会死。”我忽然弯身在茶几上拿起水果刀来,对准了自己的手腕。“烟瑟,你不要要挟我,我最恨别人要挟我,我为此坐过两年牢。”沈哲说完掉头离开,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身体一软跌在地上,刀子咣当地甩出很远。

这个男人,我赢不了他。

直到第二天午后,沈哲才打了个电话过来-“烟瑟,你清醒了吗?”

眼泪在脸上无知无觉地洒着,他不说任何道歉和安慰的话,他只要我知道,昨天晚上,我醉了。那过激的行为,只是因为我醉了。

沈哲是个对待情感残酷而固执的人,我却因此更加爱他,不能自拔。

5

很长时间,我没有再碰触那个话题,只是有些事情一旦浮出了水面,即使是沉默的,每个人也都看得见。秋天的时候,我再一次怀孕了。这次,我是故意的。

我试图拿了孩子来打动沈哲。沈哲一直想要个女儿,在情感上,他也有最绵软的弱点。我却没有察觉,这场爱情也因此逐渐演变成了一场战争。孩子成了我手中的武器。

三个月后,我才同沈哲讲明真相。我说:“现在,我不是一个人,我的身体中有另一个生命。沈暂,我和孩子加在一起,能不能够向你要个婚姻?”

沈哲愤怒:“烟瑟,别用那样的方式破坏我们的感情,你不是那样的女人。”“我是。”我僵硬地看着沈哲,“我要你给我一个正常的家。”

沈哲失去一贯的冷静,第一次,我们有了直面的生硬的争执,当最后我赌气般的诅咒华的时候,沈哲竟然抬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猛地抬起头来:“沈哲,我怀着你的孩子,如果当初,我们留下那个孩子,他已经三岁了,是你杀了他。”

沈哲颓然地垂下手来:“烟瑟,你到底要怎样做?”“娶我,要不我们还有孩子,我们一起去死。”“好。”沈哲一把拖起我,“我们一起去死,你曾经说过,有一天我们没有爱情了,你就从高架桥上跳下去。”

沈哲将我塞进车里,车子一路呼啸着驶上城市最高的高架桥。沈暂一言不发地打开车门,站在桥的最高处,不再看我一眼。

我一抱住沈哲“你宁肯死,也不离婚。”“烟瑟,我不在乎死,不过死是很重的一件事,说出来就不灵了。我知道我欠你,但是,别用孩子做武器,你一定会输。”

我的身体颓然弯下,蹲在地上大哭。

几天后,我第二次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用一个生命的结束报复了沈哲,也报复了自己。在给沈哲最后的短信中,我告诉他:“她已经是一个生命了,她是你的孩子。”

一如我想象的,沈哲再也没有出现,他不是一个害怕失去的男人,但是他憎恨这样的报复。曾经以为一生一世的爱,如此这般冰冷地走到了尽头。而我已经26岁,26岁的我终于知道,自己用7年的青春彻头彻尾地输掉了一场爱情的战争,输给了自己。

26岁这年,我终于长大,知道了情感的本质,不是爱,而是生活。

第三章 明骚易躲,暗贱难防

别找最爱,只找相爱

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王子选中灰姑娘,这大概是全世界平凡男人和女人的终极梦想,因为地位的悬殊带来的刺激犹如从天而降一张巨额彩票,而这张彩票还正好砸中你的头。

事实上,王子公主灰姑娘牧羊人的童话结局差不多都很悲惨,别以为他们真的“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现实中有活生生的例子摆着呢,平民女戴安娜嫁给王子查尔斯,一跃成为全英国最令人羡慕的王妃,她得到了王位,却并没有真正得到王子。她爱的也许只是他的荣耀和光环,而他爱的,则可能仅仅是她的年轻和秀美,不平等的爱带来的差异无法忽视,戴安娜由极度不适过渡到疯狂反抗,最后的惨烈结局也许说明了一切。

最爱的那个人未必适合我们,适合我们的人往往不被列入“爱人”名单,只因迷信太熟悉的地方无风景,太接近的人无火花,非要把自己架到火山上去迎接那危险而刺激的爱,最后的结局往往是悲剧。

恋爱是一场浩大的淘沙过程,不适合的会被一一筛掉,剩下的差不多能过上幸福生活的大都是“平等”的人。比如说,身份相同,能一起出厅堂,一起下厨房;比如说,信仰相同,不会因为彼此的信条而争论到脸红脖子粗-再比如说,口味相同,不至于你吃辣我吃酸,饭都吃不到一起去。总之,我的意思是,差异太多虐人虐己,必须要达到一定层面上的平等,感情才会比较顺利。

有人唱相爱容易相处难,大概说的就是这个观点,相爱只关乎彼此的色相吸引,而相处则是性格与性格的相和程度,也就是我们说的平等。

有时候爱会蒙蔽人的眼睛,你以为那个人是你的最爱,可那个人往往可能是最不适合你的,记住,任何形式的爱情都会随时间熄灭,最终落实到生活中来。所以,抛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梦吧,有的人喜欢物质胜于一切,且看那些风光嫁人豪门的女明星们,哪一个是得意洋洋如鱼得水美满幸福?到处看人脸色,处处小心行事,生怕哪个细节触犯了“豪门定律”,有可能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功亏一篑。“自由”变成奢侈的梦想,被生活五花大绑还要忍笑秀幸福的日子真的并不完美,还不如跟那个什么都没有,却宠你爱你愿意载你去远方看夕阳的穷小子来得浪漫。

别找“最爱”,只找相爱,就如同别总吃龙虾,但可以选择白米饭。前者虽然营养丰富,令人垂涎欲滴,可久食会上火甚至中毒;白米饭较平易近人,顿顿食它亦无害,就像我们的爱情。

你的眼里,是一朵一朵的花

1

整个夏天,雨薇忙得像一只陀螺。

除了做中规中矩的公司小白领,她下班后还要去教一个孩子法语。

到了夜间,她准时出现在街口,在路灯下兜售那些她淘来的小玩意儿,珠花水钻丝巾。她眼力不错,所以生意好得让旁边的小贩眼里发出灼灼的火花。

启明看到她时,她正往一个胖胖的姑娘头上别发卡。在她的煽动下,胖姑娘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喜滋滋地离开了。

雨薇像没看到站在她身边的启明,悠然自得地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启明终于出了声:喂,你,这辆单车是我的。

雨薇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的?你看清楚好不好?是我花200元买的,买的,OK?

启明说,我上个月丢了单车。这真是我的车,在车身上有我的名字的缩写。

雨薇脸涨得通红,只死死地握住单车:我买的。只有她知道,这辆单车对她的重要性。她要骑着它上班,赶去做家教,还要靠它载着自己的货物,在夜市里如鱼得水,占据最好的摊位。

雨薇的狼狈,让启明有些不忍心。最后,他说,车是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要参加比赛的。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比赛的时候,你给我,比赛完了,还给你用?

那天,雨薇知道了启明的名字。她看到启明的身影,越过那些烟雾弥漫的烧烤摊,渐渐缩成小小的一个白点。她的心里充满着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自己虚张声势后的心虚。

车,确实是她买的。但买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这是辆赃车。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丢自行车,哪个倒霉蛋会正巧碰上自己的车?但事情总有万一,这个万一就是车主不仅认出了自己的车,还找上了门。

2

启明开始去夜市帮雨薇。

他说,他得看好他的车,怕她哪天把他的车拐跑了。雨薇慢慢知道,启明在一家茶餐厅上班。他常会带来金灿灿的蛋挞,或者是剔透如同水晶的马蹄糕。他把它们塞到雨薇手里。

后来,无论雨薇是在福州五星级的宾馆,还是法国的西餐厅里,都再没吃到过那样能带给她幸福感的糕点。

那是一种曾经充盈了空茫内心的妥帖与关切。

偶尔,周末的傍晚,雨薇不用去家教时,启明会请她兜风。但雨薇更喜欢蜷缩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盯着电视看时尚类节目。电视里是一群穿着怪异服装走来走去的模特儿,启明不明白雨薇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有一次,他载着雨薇去存钱。回来的路上,雨薇说,走,喝酒庆祝一下。他们走到了一家大排档坐下,点了烤鸡翅、麻辣兔头、卤鸭头。喝了几大杯啤酒以后,雨薇看着启明就“嘻嘻”地笑了。

她说,真是傻瓜。单车我已经送去检修过了,明天你拿走吧。

没等他说话,她就扑在桌子上睡着了,呼吸轻浅而均匀。他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她,今天庆祝什么?

第二天,启明正上班,雨薇骑着单车出现在茶餐厅前。单车换了新的轮胎,又被翻新过。吧台里的老板娘带着玩味眼神,看着启明戴着围裙急匆匆地跑出去。

3

单车比赛启明连鼓励奖都没拿到。

雨薇有些泄气。她说,其实,你只要再稍微快点,就可以拿到名次了。启明说,为什么一定要拿名次?我坚持到了终点,就是胜利了。

原来,他们的胜利不一样。在雨薇看来,所有的努力,都是要有结果的,都是需要得到承认的。这种承认,最终要表现出来。

启明并不这样认为,他更热衷于在厨房里研制出一种茶点,带给雨薇品尝。关于未来,启明甚至都没有自己的规划。

这是雨薇不能理解的。她把自己的每一步都计划得很精确:她要在25岁前去法国,系统学习服装设计,在28岁前衣锦还乡,成为光鲜亮丽的海归。

启明漫不经心地说,干吗一定要去法国?在国内不好吗?丽薇冷冷地哼哼,你当然不会明白海归跟土鳖的区别。

雨薇的人生是要蓬勃向上的。雨薇的家,在一个小巷里,终年充满着炸油条、米粉、炖牛肉以及腐败菜叶的味道。人们为了一根葱一毛钱,扯着嗓门“问候”彼此的祖宗。从那时起,雨薇就发誓,她再也不要回到那条街。

她要过另一种生活,为了她想象的另一种生活,雨薇没有一刻放松过,她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不放过每一个机会。当存折上的数字又升了一位后,她会狠狠地庆祝一下。

雨薇对启明说,生命在于折腾,她说,启明,你也应该折腾一下。难道一辈子就待在茶餐厅里吗?启明笑笑问她,我这样有什么不好吗?我喜欢茶餐厅。

雨薇的话,就哽在嘴里,她没办法说启明不好,但心里渐渐滋生了失望。

4

当然,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

启明会在雨薇偶尔沮丧的时候,载着她去唱KTV。启明也会在她疲惫地开门的瞬间,端出他精心制作的各种茶点,香气四溢的虾饺,暖胃解腻的普洱茶。当启明在厨房快乐地清理收拾,问她下次想吃什么茶点时,雨薇就有了淡淡的绝望。

她很难想象自己跟启明永远这样下去,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单车,路边的KTV,大排档,廉价的扎啤,以及很多的面粉、奶油、芝士。

分手毫无征兆。

雨薇那天走进了厨房,启明正在做水果奶酪火锅。他兴致勃勃地说,这是瑞士最有名、最受,欢迎的小吃。房间里充满了奶酪与水果浓郁的香味,但雨薇看到了那瓶只剩一小半的红酒。

雨薇突然问道,这些原料都是你从茶餐厅带回来的?启明点点头。

雨薇突然就爆发了。她打翻了那盆让人垂涎欲滴的奶酪火锅。她说,难道你的快乐,就是做一只老鼠,从茶餐厅里偷原料,带走客人喝剩的酒?

她把启明推出了门,他站在风中问为什么?她说,我们是不同的人。然后,她关上了门。他知道雨薇误会了他,以为他给她的糕点,都是他从餐厅揩油来的,是客人剩下的。

启明在她门口等了一夜,他渐渐地想明白了。也许,是该放手了。雨薇也不再需要他那些茶点来支撑她的生活,慰藉她备受摧残的胃。

5

半年后,雨薇去了法国。

3年后,她从法国回来,坐飞机要坐头等舱,每天在不同的城市醒来。连一双拖鞋,都是上千元的古琦。她过上了自己想象中光鲜亮丽的生活。

一次,同事请她吃蛋挞,说是很有名气的。她轻尝了一下就放下了,难以下咽。她一生里,最好吃的蛋挞,已经在几年前的夜市里,由启明带给了她。

他带给她的,还有那些美好的时光。启明的世界是清新宁静的,有着随遇而安的温和与豁达。

茶餐厅的老板娘是启明的妈妈。她直言不讳地告诉雨薇,你的眼神里有太多欲望,而适合启明的,是柔顺的女子。因为他对糕点的热爱,所以,我们家才开了这家茶餐厅。

启明妈妈最后说,如果你们都给不了对方要的生活,那么,就请把伤害减少到最低。雨薇自然懂得她的暗示。要么,跟启明分手;要么,跟启明在茶餐厅待一辈子,仰人鼻息低眉顺眼。

那样的生活,雨薇想一想都害怕。

有一年,公司举行年会,有精美的糕点。雨薇突然闻到了那些熟悉的气息,她四处张望,看到了戴着白色糕点师帽子的启明,他正忙着整理餐桌上的糕点,而在他身边,站着一位清秀端庄的女子。启明偶尔回头看她,眼睛里开出一朵一朵的花。

雨薇鼻子有些发酸。启明曾经也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在她那些流离的日子里,曾经给过她最温暖的怀抱。

她想上去打招呼,但想想还是算了。不能给他圆满,就给他平静,也是成全。雨薇站在拐角处,看了他们几分钟,然后转身离去。

开着车,满街的灯红酒绿人声鼎沸,怎么会那么遥远与苍凉?雨薇突然就觉得一种疲惫与绝望铺天盖地涌过来。

能把一个人爱死的,只有鹦鹉

晚上7点15分,她倒在我的车前,面色苍白,气息微弱,短短的头发像小刺猬的铠甲一样张牙舞爪地顶在脑袋上,显得她的脸庞更加瘦,而且小。

我说你还好吧?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她的眼帘微阖,眼底有淡淡的黑眼圈,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是你撞了我,你要对我负责任。声音不大,字字铿锵。

我的精神放松下来,身子斜靠在车上,微笑着告诉她,想负责任很简单,我们可以去派出所慢慢聊聊事情的经过。

我不是一个精神上强悍的男人,但是我的女朋友张小菁让我变得硬起心肠,对待这个世界上的每个女人,包括眼前这个百分之九十九的碰磁女。

现在换作她惊恐了。她眼睛里的恐惧一闪而过,随之而来的是跃跃欲试的愤怒。她瞪了我足足两分钟,先是脸蛋红起来,那粉红就像是涸开了的水墨画颜料,顺着她微凸的颧骨一路蔓延到她的耳根,最后沿着瘦长的脖颈滑进了衣服里。她终于在我似笑非笑的目光中疲软下来,她说我饿坏了,你能请我吃点东西吗?

其实关于艳遇这种问题,我不是没有经历过,张小菁应该也算是其中一个。

我陪老板去别家公司谈业务时,张小菁的丹凤眼便越过了结实的隔断盯牢我,然后发出了白炽灯一样耀眼的光芒。在我经过她身边时,她站起来,手中的水杯貌似不经意地一倾,温热的水洒了我一身,她柔软的手指在一张面巾纸的掩护下理直气壮地攀上了我的前胸,在那里擦来蹭去的,最后偷偷塞到我手里一张写着11位阿拉伯数字的小纸条。

我承认张小菁是一个年轻大胆的姑娘,而且她生的真是美,丰胸细腰,有着妖媚的眼及柔滑的手指,嘴唇翕合问便有香风溢满舌头,我愿意和这样香喷喷的美人睡觉,即使在梦里她也不会像眼前这个瘦巴巴的女子这样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吸溜吸溜吃着面条。

这个姑娘很大声地擤着鼻涕,她说我叫燕子,你能不能暂时给我提供一个住处?

我没有立即回答她,我说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她很不好意思地搓着手说,我没有钱,但我很有力气,还会做饭。

我说你为什么选择了我?

她说因为觉得你好看。还有,刚才是我第一次碰磁,我的钱花光了,谢谢你没有送我去见公安。

你看,她和张小菁是不同的,如果是张小菁,她一定会说,我想和你睡觉。张小菁的欲望是初生的夏娃,从来都不穿衣服的。

我看了看眼前这个姑娘,她正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等待我的答复。说实话,她长得不错,没有张小菁那么张扬。却有着很耐看的眉眼,更主要的是,我不是一个有钱人,不怕被女人惦记。

那天晚上,我试图像征服张小菁那样将嘴唇从她的耳垂游移到她的嘴唇上,再像剥开端午节的粽子一样将她扒个精光。结果被她挡在胸前的拳头硌痛了脚肌,又被她提前关闭的牙齿咬痛了舌头。我想作为一个女人,她真不称职。

燕子的硬骨节看上去不那么性感。但她却有一段香艳的过去。

燕子说,我是逃出来的。她说这话时,正在往糖醋鱼上浇汁。好像讲述的是一件与她无关的故事。

燕子的老爸是个面相老实的人,在他53岁时,却很稳当地步入了婚外情的行列里,他回家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话。看着妻子的眼睛里全是嫌恶,对待女儿的态度总是冷漠。燕子想,我做什么事才可以刺痛他呢?

我没有听到她故事的后半部分,因为张小菁来了,她的高跟鞋总是踩得很大声,几乎从一楼就可以听得到,我清楚她的节奏,很合时宜地和燕子保持了距离,让我们尽量看起来关系清白。张小菁是敏感的,她从空气里嗅出了暧昧的分子,用很清亮的声音问道,她是谁?

我看了看燕子,她正望着我,她的脸庞真小。皮肤紧实,让她看上去不像是一个27岁的女人,只是她的眼睛里涌动着在岁月面前倦息下来的疲惫,就像我现在这样。我心里的一根弦被拨动了,“铮”的一声,启开了我的唇齿。

燕子的老爸是个面相老实的人,在他53岁时,却很稳当地步入了婚外情的行列里,他回家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话。看着妻子的眼睛里全是嫌恶,对待女儿的态度总是冷漠。燕子想,我做什么事才可以刺痛他呢?

我没有听到她故事的后半部分,因为张小菁来了,她的高跟鞋总是踩得很大声,几乎从一楼就可以听得到,我清楚她的节奏,很合时宜地和燕子保持了距离,让我们尽量看起来关系清白。张小菁是敏感的,她从空气里嗅出了暧昧的分子,用很清亮的声音问道,她是谁?

我说,她是我朋友。

我给了燕子200元钱,我说你能帮我买点好吃的,再去看场电影么?

张小菁没有继续追问有关燕子的故事。她拉开了我整齐的衬衫,猛地抽去我的皮带,又用脚趾夹住我的裤角,一点一点地往下拽。她将那火辣辣的唇印在了我的胸膛上,像一只饥渴的吸血鬼一样贪婪地吮吸着我的味道,这是3个月以来,她最投入的一场演出,可是我却以一种比往常更快的速度退出了她的表演。

燕子那天回来得很晚。我不放心她,打算出去找她,却发现除了那个没有听完的故事以外,我对这个女人一无所知。

我打开门,看到她抱着好大的商场购物袋坐在楼梯上,楼道里昏暗的灯光披洒在她身上,晕出很温暖的一圈淡黄色,让她的骨骼不再棱角分明。她的头垂得很低,肩膀偶尔抖动一下,仿佛清晨的蝴蝶在抖落翅膀上的露水,我不知道她以这样的姿势在楼梯上坐了多久,但我感觉她在哭,像一个性感女人那样无声地啜泣。我突然想起来,我根本没有给过她家里的钥匙,在这个城市里,她和我一样孤单。

我向她伸出一只手臂,圈成半圆形,正好将她牢牢揽在胸前。

燕子说,谢谢你没有说谎,没有因为要掩盖一些事实将我编排成朋友的妹妹或是新雇佣的小时工。还有,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安分守己,没有让我看到高筒袜、内裤或胸罩满天飞的盛况。

她的嘴准确地拦截住我半张着的唇,将我即将出口的问题堵了回去。她小巧的舌头一点一点地探进我的口里,像刚刚从冬眠中苏醒的蛇一样缓慢而有力地游穆着,在我的口腔里翻江倒海,然后拉着我的脖子倒在床上。她的气息是上好的蚕丝,织成了细细密密的一张网,裹住我的身体,缠住我的喉咙,越来越紧,让我的呼吸逐渐有了点急促的感觉。我感觉到自己正在以年轻男人的激情和力量撞击她的身体,直到她的喉咙里发出类似拉风箱的“呜呜”声,最后将牙齿吱在我的肩膀上,把已经滚到舌头上的××××声生生咽回肚子里。

她说,你知道么,我报复我爸的最好方法就是和他的朋友上床,我的继母就是这个朋友介绍给我爸认识的,那个朋友一向自认为风流倜傥,所以当我说我想要和你睡觉时,他毫不犹豫地解析了我的身体。而我的父亲,用他通红的眼睛瞪着那个男人,再用他粗砺的手中的匕首捅向了那个男人……

也许燕子曾经是一个骗子,但我知道她现在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黑暗中,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在月光下发出骇人的光芒。

我想我能够理解她,瘦削的女孩通常有着脆弱的神经,尤其是曾经生活在幸福家庭的女孩,当她们的愤怒冲破理智,她们年轻的身体通常需要男人的慰藉。

燕子比我想像申的更有力气,我们的做爱有时更像一场博弈,棋逢对手。势均力敌。我的身体和我的心都很快活,但是我忘不了张小菁带给我的负面影响。

燕子问我,如果我们早一点遇到,能否彼此相爱?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但我握着她手臂的右手明显地抖了一下,就那样不着痕迹地泄露了我的心事。

是的,我怕女人问我爱情这样的问题。关于爱情,我曾在最初的时候问过张小瞢,她笑得很大声,然后对我套用了那句广为流传的伤心话:谈什么都别谈感情!我知道她在利用我,张小菁需要一个在长相和地位上都能和她般配的男人,这样才能掩盖她的真实身份——老板豢养的金丝雀。

我又听到燕子的叹息声了,细细的幽怨的绵长,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宣泄出她的情绪,就像秋夜里婆娑的树彩,轻轻地抖落了一地的凄凉。

张小瞢回来了,带着两个硕大的行李箱,她说,我决定搬来和你一起住。

那一天我失了神,不是因为张小菁,而是因为燕子失踪了。

张小菁盯着我的脸,冷笑着说,那个女人真是傻,居然跑到我的公司去,给了我老板一个嘴巴,还把老板娘也找来了……

我几乎能够听到张小瞢磨牙的声音了,我想她一定是恨死了燕子。半个小时前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说你不认识我,但我要感谢那个叫燕子的女人,她帮我教训了一个我又恨又爱的男人,还有,我知道谁才是那个男人真正包养的女人。

我感到了如同海洋般巨大的痛楚,燕子站在这沸腾的水上显得如此遥远。她曾经说过,她最爱余华的《活着》,让人觉得活着真带劲!可惜一直没有一个安定的地方可以让她看完这本书。

我告诉张小菁,我的屋子太小,实在容不下第三个人了。然后我就跑出去,启动汽车,我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我想套用燕子最喜欢的一个开头方武,找到她,告诉她:在拽比现在年轻两个月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女孩,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是我捡到了一个女人。然后呢?一切都不同了。

明骚易躲,暗贱难防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像我和我的妻子,在别人眼里无比的幸福,其实有些事情,只有我们自己明白。

阴暗仄仄的楼梯,耶香跺得脚都麻了,声控灯也不亮一盏,到是一个借着夜色往墙上刷广告的小贩被她的脚步声吓得慌不择路,一脚踩空,顺着楼梯轰隆隆地滚下去,头顶的灯刷地亮起来,黑暗的楼梯一下子变得惨白,原来亮一盏灯要这么巨大的声响,代价也太大了。

耶香揉着眼睛,老半天才适应了刺眼的灯光,小贩已经一瘸一拐地跑远了,她才看见墙壁上密密麻麻地刷满了小广告,××××的,维修的、红色的、黑色的,像一幅地图。耶香在地图问找到403,打开,扑鼻的霉味,房东果真是很久没有住过了。

推开朝南的窗子,耶香发现前一栋楼与她现在住的这栋楼之间的距离近得离奇,几乎咫尺。耶香惊讶地看见正对面的那扇窗子后面,一对男女正在拥吻,那个女人是背朝着窗子的,看上去很瘦削,被男人挤得紧紧贴在窗玻璃上,那个男人好像很投入,耶香越过那个女人的肩膀,看见他闭着眼睛,脸上有微微的笑,灯光微弱昏黄,她却看得清晰,真的是很幸福的表情。

到处都是灰扑扑的,耶香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可是她又不想打扫,她是真的太累了,累得想要倒在尘埃里。手机在胸前的口袋突突突地震动,震得整颗心都麻木。应该是星希回来,发现她不见了。可是她不想听,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

关了灯,躺在老旧的地毯上,窗外有月光亮起来,透过窗帘的缝隙,刚好一束光照亮地毯上一小块乱糟糟的花纹,耶香仔细辨认,像丁香,又像是月桂,细细碎碎的。最后耶香确认,是小朵小朵的茉莉。的确是茉莉,因为她闻见空气里弥漫了淡淡的茉莉香,透过旧旧暗暗的地毯,若有若无。

原来小区里真的是有茉莉的,依着围墙生长,在镂空的花墙间来回地穿梭缠绕,开得疯狂。耶香站在围墙边数,一朵,两朵,三朵……太多了,数得眼睛都花了,揉揉眼睛,那个陌生的男人就出现了,拎着一只水壶笑笑地看着她:“不要数了,开开谢谢,你根本就数不过来。”

他在给茉莉洒水,耶香又揉了揉眼睛,便认出他来了,就是昨天晚上,对面窗子那个幸福的男人。他还在笑:“今年已经算是开得不好的了,前年最多,整面墙都是,有上万朵,隔着小区外面的湖都能闻见香。”

不知道星希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突然就冲到那个男人面前,迎面一拳,那个男人哇地蹲下来,水壶也跌在地上。星希指着耶香的鼻子咆哮:“你离开我,就是因为他吗?”耶香冷冷地看着他,不解释一句,她知道,再多的解释也是徒劳。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躲到哪里,他都能找得到。

星希伸手过来拉耶香:“滚回家。”耶香被他拉得跌跌撞撞,她拼命地挣扎。就是这个时候,地上那个男人突然站起来,抓住耶香的另一只手,他的眼神很坚定,直直地看向星希。星希又一拳打过来,他躲开,两个男人纠缠在一起。

耶香慌乱地跑开,星希想去追,可是那个男人死死抱紧他的腰,他越过星希的肩膀又一次朝耶香笑,嘴角流着血。

耶香从医院回来的时候,发现防盗门的钢板瘪进去一大块,上面还溅着血,她便知道,是星希已经找来这里。她躺在地毯上,背上的伤口隐隐地痛,应该是要下雨了吧。每次要下雨之前,耶香总会这里痛,那里痛,与星希在一起的这些年,他的拳头已经将她的身体揍成了气象站。

正对面的那扇窗子亮着昏黄的光,耶香看见那个男人正在厨房煮菜,他的样子很认真,围裙上哆来A梦也很可爱。他的围裙多像是机器猫的百宝袋,变出了青椒鸡粒,变出了西芹虾仁。两栋楼隔得太近了,耶香能闻得到对面融融的香味。她翻了一个身,一个会养花,会煮菜,会与太太初恋一样拥吻的男人,好像离自己太遥远了。虽然他刚刚才英雄救过美。

防盗门又轰隆轰隆地响起来,透过猫眼,耶香看见星希狰狞的一张脸,他又在一拳一拳地砸门。耶香贴着防盗门,滑坐在地上,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却不能出去吃东西。星希砸得累了,开始在门外哭:“耶香,求求你,开开门,我是真的很爱很爱你。”他哭得大声,耶香听得心疼,她努力深呼吸,对自己说:“不能开,不能开。”

星希恢复了体力,又开始凶神恶煞地砸门,咆哮着:“耶香,我死也要和你死在一起。”他哭哭砸砸,砸砸哭哭,反反又复复,直到邻居报警,他才被好几个保安七手八脚地抬走。

耶香翻出报纸,看中缝,她又要找房子了,这里已经住不下去了。

耶香穿过小区的时候,又遇见那个男人在给茉莉洒水,他的花已经开始谢了,落在小区的甬道,厚厚的一层,淡淡糜烂的味道像是甜酒酿。他又冲耶香笑,笑得很热情,他眼角的淤青被笑容牵扯着,痛得眉头纠结在一起,很奇怪的表情。耶香也朝他笑笑:“那天很谢谢你。”

耶香想起小时候,她读书的小学校后面是茶山,有一面山坡上栽满了茉莉,每年初夏都会开满了花,班上的女生都去偷偷地摘,别在衣襟上,一低头,一阵芬芳。那个男人好像洞悉了耶香的心思,突然说:“不如,你摘几朵别在衣服上啊,上班的时候闻着都不觉得累。”男人丢下水壶,跑来跑去,在枝头找那些开得饱满,却又刚刚好不会凋谢的花朵。“那天追你的是什么人,那么凶。”那个男人问耶香。耶香沉默。那个男人耸一耸肩膀:“我只是无意问起,你不想说也没关系。”耶香摇摇头:“不是我不想说,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说,他是我先生。”那个男人突然很明白了似的,点点头,说:“家庭暴力。”

那个男人是真的很感慨:“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像我和我的妻子,在别人眼里无比的幸福,其实有些事情,只有我们自己明白。”耶香想问:“你们不幸福吗?”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也许,有些事情,真的是别人无法明白的。那个男人又说:“你还住在这里很危险的,需要搬家吗,我朋友在西区有一处空房子,可以借给你住。”“真的吗?我可以付你房钱。”耶香很惊喜,她是真的太想逃离这里了。那个男人说:“当然是真的,而且那里也有一面墙的茉莉,我朋友出国前和我一样喜欢养花。”

真的是无比繁茂一片茉莉花,那面墙已经开始凋谢了,而这里才开到刚刚好。那个男人打开门,耶香脱掉鞋子在地毯上呼啦啦跑一圈,柔软的碎花地毯。她问:“这是什么花?”那个男人说:“是木樨。”耶香又问:“什么是木樨?”那个男人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却在第二天,买来一堆的菜,在厨房叮叮咚咚地忙活。

他扎围裙的样子真的很温暖,笑笑地端着碟子催耶香:“你尝尝,你快尝尝。”耶香尝一口,问:“这是什么?”他笑得神秘:“木樨炒蛋。”耶香又吃一大口:“真好吃,你不怕我把地毯吃掉吗?”

耶香站在窗前,他摘掉围裙,走过来,从后面环在她的腰,耶香挣扎:“我不想。我不想伤害你的妻子。”可是他的吻还是落下来。耶香闭上眼睛,她想起那晚在窗前,那个瘦削的背影。她奋力推开他,眼泪掉下来:“对不起。”

他每天都会过来,煮菜,煲汤,两个人一起给花洒水,偶尔也会站在窗前,轻轻吻一下,蜻蜓点水。耶香很理智,她没理由去伤害另一个人。有时候她会奇怪,这次星希为什么没有找过来,从前不管她逃去哪里,他都能找得到。这样想着,心里便觉得失落。

那个男人又做了木樨炒蛋,耶香吃得香极了,他就坐在旁边笑笑地看着她吃。等她吃完,他要她闭上眼睛,说有礼物给她。耶香揉揉眼睛,睁开,面前是一本薄薄的房契。他说:“我的朋友不回国了,所以我把这处房子买了下来,送给你,免得你东躲西藏,连个家都没有。”

耶香的眼泪哗啦啦滚下来,这些年,她是多么想有一个家。他凑过脸来,吻她的眼泪,轻轻解她的扣子,他碰到她的伤口了,明明痛彻心扉,她却觉得是抚慰。

耶香趴在地上刷地毯,一朵小花一朵小花刷得那么精细。突然门铃响起来,还有轰隆轰隆地砸门声,都以为是星希找过来了,却是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尖声尖气地喊:“快开门,快开门,你们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交啊?”

耶香疑惑地拿出房契给她看。真是个泼辣的女人,哭天抢地,警察很快就过来了,他们对耶香说:“对不起,你的房契是假的,请跟我们回局里调查。”耶香就想起那个仄仄暗暗的楼梯,墙上密密麻麻的牛皮癣,她便一切都明白了。

耶香离开那栋房子的时候,开始下雨,难怪每一个关节,每一寸肌肤,还有一颗心,全都突突突地痛。这里的茉莉也开始凋谢了,空气里甜酒酿一样的花香,若有若无,淡淡糜烂的味道。

在深圳,我中了爱情的病毒

令人心悸的“触电”的感觉

来深圳之前,我常听人说在这座城市,“玩伴”易得,爱情难求。因此,自从我进了服装厂当仓管员以来,我就没打算谈恋爱。

一天,我正抱着小说出神入定时,眼前的光线忽然越来越暗,抬头发现一个男子正站在我面前,脸上带着一种单纯却有点羞涩的笑容。他的那种单纯就像是一个没有被虫子蛀过的苹果,有着纯洁而善良的灵魂。当时,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觉得这个男子就像是从手里的小说中跳出来的人物。

他叫许迪阳,是新来的外贸助理,据说刚从一所外贸大学毕业。由于自己胡思乱想,我发货的时候纰漏百出,不是发错了,就是数量不对……折腾了半个小时,那批货总算可以出仓了。这时,他伸出手,说:“我叫许迪阳,希望我们以后成为好朋友!”我犹豫了一下,也伸出手……可当我们双手相碰的那一刻,“啪”地一下,小火花一闪,我俩的手都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了一下,虽然有点痛,但我心里却感觉异常刺激。为了掩饰心中的不安,他像是对我说又更像是在自言自语:“这个秋季,天气太干燥了,容易产生静电,应该多喝点水。”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似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无论怎么数绵羊也睡不着,好像所有的瞌睡虫都被绵羊吃掉了似的。想起白天与许迪阳那令人心悸的“触电”的感觉,我的心脏就怦怦直跳,仿佛就要跳出胸腔。我索性坐在床头,想起中学时老师教我们产生静电的方法,如法炮制。我找来一块毛衣领,把手放在上面来回使劲地搓,然后我再把手放到铁架床上,希望能够重温上午那令人铭心刻骨的一刻。可这次,尽管也产生了静电,但我心里却没有那种甜蜜的感觉。

从此之后,我天天盼望着许迪阳来提货,可是他每个星期只能来一两次。由于有了上次的“触电”事故,每次见面时,许迪阳再也不敢与我握手了,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不过,我很快发现尽管我们在仓库见面的机会不多,可在这个近两千多人的工厂里,我们却经常能意外地重逢。每日三餐去食堂时,我都会与他不期而遇;下班之后,我无论是去厂里面的图书馆,还是去生活区的花园里散步都会与他意外邂逅。每次见面时,许迪阳总是带着他那招牌式的、单纯的笑容向我点头问好,然后我们就分开。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充满了激动与期待。

可是随着这种邂逅被无限制地重复与夸大,我就发现其中苗头不对:所有的巧合不仅仅只是巧合,巧合的背后有其神秘理由。

享受白雪公主一样的待遇

有一天,同宿舍的向思齐告诉我,最近经常有人在我们宿舍门口东张西望,并嘱咐我要小心色狼。光天化日之下怎么会有色狼出没?可当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时,却发现那人原来是许迪阳!这些天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疑惑终于解开,那一刻我如同被一种叫幸福的东西一下子击中了心脏,我想这或许就是我所期待的浪漫爱情吧。

为了让许迪阳不被人误认为色狼而招致一顿皮肉之苦,我假装有口无心地说:“同事们说最近经常有人在我们宿舍门口转悠,大家整天都提心吊胆的,我们正准备找人修理那条色狼!”我暗中细细观察许迪阳的表情,当他听到我的这番话时,居然脸不红心不跳,我没想到他还是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竟嬉皮笑脸地说:“既然不安全,那就让我给你当保镖吧!”他居然借题发挥步步逼近,可我心里却并不反感。有人生就媚骨,甘为奴隶,我又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从此,我每次出门的时候,背后都跟了一条尾巴。逛街的时候,有人给我提包;坐车的时候,有人给我占位置;看电影的时候,有人跑上跑下给我买饮料;而我值晚班的时候,有人又像门神一样蹲在门口为我站岗放哨。那段时间,许迪阳完全让我享受到了白雪公主一样的待遇。我想:我这22年来所有的快乐加起来也没有许迪阳现在给予我的多。

平心而论,许迪阳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玩伴,他是一个标准的DKD(Deathkilldecadence),即疯狂又天真。

2006年国庆节,我们去深圳大梅沙的海滨玩。当时适逢涨潮,海水一波又一波地向我们涌来。我提议把鞋子脱下来,然后将其扔到海里,看潮水能否把鞋子再冲回岸边。听完我的建议之后,许迪阳毫不犹豫地脱下鞋子,朝着汹涌的潮水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然后奋力把鞋子扔到大海里……可鞋子并没有如我们预料的那样被潮水冲回来,而是一去不复返了。那天,从海滩上回来时,为了使我的“三寸金莲”不受沙滩上那些贝壳与沙石的折磨,许迪阳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衬衣把我的两只脚包裹起来,直到我走到卖鞋的地方。可怜的是,许迪阳那件步森衬衣,算是“壮烈牺牲”了!

还有一次,我值夜班,晚上无聊而冗长。于是,我就要许迪阳悄悄地溜进仓库来陪我聊天,为了不被主管发现,我让他躲在仓库里的一个准备发运的集装箱里。后来,主管进来了,说生产部有人找我。可当我再返回仓库时,许迪阳藏身的集装箱已被装上了大卡车,准备发往非洲的赞比亚。那天,如果我再晚几分钟的话,许迪阳就可能成了一个偷渡分子。我取笑他说:“如果你偷渡去了赞比亚,那你冤不冤啊?”他却嘻嘻哈哈地说:“这还不算冤,最冤的是我不能与你在一起了!”

都说我中了爱情的病毒

当我俩如同两块嚼化了的口香糖一样难分难舍时,我想这应该是谈恋爱吧。那些天,我的这种幸福溢于言表。同事们都说我中了爱情的病毒,且还病得不轻,可室友向思齐却提醒我:“你必须非常喜欢这个男人,之后才能去爱他,否则日后他就会变得非常令你不可忍受!”对于感情,向思齐一直是个理智的保守派,可她所说的话却又让我不得不反思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到底有多么喜欢这个男人?而他又到底有多么喜欢我呢?

有一件事情一直令我耿耿于怀。

那次,我们去深圳公明镇逛夜市,当走到一个小货摊时,我的双脚就像粘上万能胶似的,再也走不动了。因为我看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东西,一把漂亮的桃木梳。那个秋季气候非常干燥,加上我所处的工作环境很容易产生静电,因此我每天早上起来梳头时,头发会经常飘起来,越理越乱,上班时只要稍稍起风,就会变成一个蓬头,头发由于静电的斥力很难服服帖帖。如果有一把桃木梳就好了,梳理头发的时候既不会产生静电,又可以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因此,我站在那里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眼中流露出的全是恋恋不舍,可许迪阳却难得糊涂。最后,我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把桃木梳被别人买走。当时,我心里简直恨死他了!

说实话,我不是一个世俗的女孩子,所以我从来没有期望过许迪阳能送我什么昂贵礼物,可我也是一个对爱虚荣的女孩子。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他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一直渴望的居然是那么一样小东西。其实,我只是想拿着他送我的桃木梳子,每天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这把桃木梳掠过我的每一寸发丝都代表着他对我的一份关爱!

我真的无法判断许迪阳到底爱不爱我。于是,我选择等待,把爱情交给命运来掌握。

从那之后,我开始把自己狂热的心故意收缩冷藏起来,不让自己在他面前表现太多受宠若惊,太多的幸福与甜蜜。在与许迪阳接下来的交往当中,我牢牢地践行着向思齐告诫我的金科玉律:要征服男人的心,就要有能耐表现出对他不冷不热,不远不近和不即不离。

就这样,一个月后,我与许迪阳之间的距离有了,可是美感却没有了。许迪阳对我骤然间冷淡了许多,或许这种不即不离已经让他心灰意冷。我的生活从热闹又重归平淡。那段昙花一现的恋情就像静电一样,来的时候出其不意,走的时候也悄无声息。我的爱情就像童话里的那只水晶鞋,在凌晨就完全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只停留在我的记忆中。尽管我与许迪阳同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彼此之间只有数步之遥,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面对他,更不敢去正视我们之间存在的矛盾。我就像一只飞得有点疲倦的鸟,只想栖息在记忆中的那一片美好的区域。

爱情碰撞出来的小火花

那段时间,我的记忆仿佛出了问题,我们在一座无名小山上度过的那个晚上总是反复地出现在我的记忆和梦境中,我却不知道这里面隐含着什么?

那是2006年的元旦,我们去爬深圳郊外的一座无名小山,很快就爬到了山顶,可接下来却无所事事,我们目光茫然地望着下面广深高速路上南来北往的车流。其实,在这个沉默的过程中,我一直期待着许迪阳能对我说些什么,或许是承诺一个未来,或许是表达一份爱意,可他的双唇却如同紧闭的蚌壳。为了打破这种尴尬气氛,我提议一起来数路上的车子,我数从南往北开的车,许迪阳数从北往南开的车,当这两边的车子数量相等的时候,我们才下山去。那天,我们坐在山头,一直从繁星满天坐到月落乌啼,两边来往车子的数量还是不相等。此时,我在心里有些怨恨许迪阳了,事实上他只要耍一下滑头,两边的车子数量就会相等,可他却一直死心眼。最后,奇迹还是出现了!当我们数到1028时,两边的车子数量刚好相等。那一刻,我兴奋得差点跳起来,我相信这就是我一直所追求的完美结果……

2008年情人节的早上,当我从梦里醒过来时,眼睛里充盈着泪水。我与许迪阳已经有一个月没见面了,我真不想在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的早晨醒来,可是我却闻到房间里有一股玫瑰花香扑鼻而来。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宿舍里每个角角落落都堆满了玫瑰花,而许迪阳正坐在我的床边,脸上还是挂着他那种招牌似的天真笑容。他用手替我拭去眼角的泪水,说:“你要不要仔细数数,这里总共是1028枝玫瑰,一枝不差,一枝也不多!”我故意说:“你不要以为送这些玫瑰就可以与我言归于好,我才没那么好哄呢!”面对这些玫瑰我差点没从心底哭出来,可是理智还是让我保留了一点女性的自尊。“那你看看这是什么?”许迪阳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居然是那把让我又爱又恨的桃木梳!我有点不解地问:“它不是被人买走了吗?”他说:“公明镇没有了,不等于整个深圳都没有啊!”许迪阳用桃木梳整理着我的篷蓬头,我感觉爱情就如同洒在心里的一场甘露。当许迪阳伏下来亲吻我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时“啪”地一下,小火花一闪,我的嘴唇感到轻微的痛,却非常的刺激。但这次,我相信绝不是静电惹的祸,而是我们的爱情碰撞出来的小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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