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2 1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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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静,周吉兰,谢兴超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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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研究

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研究试读:

前言

建国之初,党和政府就十分重视群众体育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四十八条就规定“提倡国民体育”。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后,山东省群众体育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全省有16个市建成或正在建设市级全民健身中心,33个县建成了县级特色工程,386个街道办事处建成了社区健身苑,并涌现了一批精品工程。国民体质监测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两年在80个县(市、区)新建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民健身与奥运全运同行”系列活动蓬勃开展,仅2007年就开展国家级、省级活动40余项,市县级大型活动594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确定了“村村有”的目标,已经完成了20000多个村健身设施的建设任务。到2010年,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全省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0人,总量达到160000人以上,占常住人口的1.7‰,省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山东省群众体育工作在管理模式上也存在着相当的可提升空间。群众体育管理模式是指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管理环节与管理成员之间的联结关系以及采用的方式、方法、手段和相应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群众组织的人员配置、资源配置、筹资机制、信息联络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作为与公众密切联系的活动载体,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承担着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操作的任务,是群众体育管理系统中最基础的部分。因此,构建和完善符合山东省情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是促进山东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群众体育尤其是基层群众体育主要由基层单位负责和承办,组织形式相对单一,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相对薄弱,缺乏自我造血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原有社会组织结构逐步分化,基层单位原来承担的群众体育服务任务也日益转向社会。同时,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等在社会生活中也日益活跃,对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单位承担的单一群众体育组织模式正在逐步改变。晨晚练点、乡镇文化体育站(以下简称“文体站”)、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等大量涌现,街道与居民委员会也在促进基层群众体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体育在组织形式上日益显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然而,目前山东省各类群众体育组织和行政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还不够明确,尚未形成相互支持、协调与合作的管理系统,还存在着原有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等问题。新兴群众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晨晚练点等组织发展还很不成熟,尚不能完全担负起从单位分离出来的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重任。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对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除了强调要继续突出抓好“三纳入”工作,还必须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去年在总局系统明确了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单项体协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职责任务,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将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任务目标分工量化到27个国家部委。从2012年开始,山东省体育局也将开展这项工作。明确各处室、各单位、各项目管理中心和省级体协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以省政府名义明确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责任分工,配套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促进各部门、行业、系统等共同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市县体育部门也要全力建设好两个工作责任制,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需要继续加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容忽视。目前,山东省市级工程已全部完成;县级工程总量140个,待建72个;乡镇街道工程总量1884个,待建444个;农村工程总量79000万个,待建近23000万个。各级体育部门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围绕全覆盖目标,突出基层这一重点,制订好工作计划,切实加快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城乡全覆盖。

在开展群体赛事活动上,要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抓手。全省运动会,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重在参与、项目多元和大型活动简化的原则,努力扩大赛事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县级运动会是重中之重,每个县区市都要举办,项目设置要不少于12个,时间跨度不少于6个月,做到每月至少有两个以上项目的群体赛事;运动会举办情况要纳入优秀县体育局长的评选考核,并作为各市参评全省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主要内容。山东省还将在今明两年实施“双千工程”,即在全省扶持建设1000个示范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成立1000支示范性的全民健身特色队伍,并要求健身队伍依托健身站点开展健身展演和健身指导工作。

近年来,山东省健身气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去年,全省新增健身气功活动站点1254个,站点总数达到3320个,在全国位列第一。这就要加强与当地610个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山东省还计划继续加强全省群体事业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等。

本课题从社会学和管理学的视角,力求在调查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构建适合山东省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为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现实依据。

第一章 研究方法

第一节 概述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几千年来,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在生产劳动、征服自然和保家卫国的斗争中,创造了诸如武术、气功、龙舟、舞龙、舞狮、高跷、秧歌、摔跤、骑马、射箭等丰富多彩的民间体育活动。但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20世纪中叶,由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我国群众体育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十分恶劣,国民体质孱弱不堪,这一情形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得到根本改观。

旧中国于1924年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奥委会”)承认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为中国的国家奥委会,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体育组织。

1949年10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其任务是“协助政府组织领导并推进国民体育运动,为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及为国防与生产服务”,组织系统主要包括:全国设体育总会,各大行政区和省市(县)设体育分会,各基层单位建立体育委员会,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完整体系,保证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1952年,毛泽东同志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指明了新中国群众体育的发展方向。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正部级政府机构,贺龙元帅任主任,标志着我国体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地位。随后,全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了专职干部。1954年9月,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体委”),其主要任务是:管理该委所属各单位和领导地方各级体委的工作,指导、配合各有关部门在体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检查对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有关体育运动问题的决定的执行情况;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提高运动员技术水平;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

在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确定后,以引进的前苏联体育制度为基础,我国建立了行政化管理与群众体育相结合的体育管理体制,奠定了把群众体育纳入国家事业管理的基础,以认真贯彻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导方针,把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增强体质当作国家的主要任务,建成了全国性体育行政体系,把各种体育活动都纳入到体育行政机构的管理之下,形成统一的体育管理体制;体育工作运行主要靠行政手段推行,各种体育活动都列入政府计划,经上级批准,按计划进行,并进行行政考核;国家负责群众体育事业的全部经费,经费统一由国家管理,任何体育活动必须事先提出预算,经过上级部门批准,还通过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直接支持职工的体育活动。在这一时期,所有的群众体育行为都是政府行为其延伸。群众体育组织体系形成了以中央政府为塔顶,按行政区划和级别纵向连接的金字塔管理体系,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体育管理体制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体育事业经历了“大跃进”、“四清”。文化大革命工作重点由“增强人民体质”转向“为国争光”,群众体育工作的地位降低,全国体育的运行都围绕着为国争光的竞技体育,实行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体制;体育行政机构的设立,主要为竞技体育服务,行业组织的任务、性质都发生了变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山东省迅速恢复并不断完善各级各类群众体育组织,有效地推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社区体育在城市迅速兴起,农村文化中心、文化站和青年之家等成为农村开展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1993年4月,国家体委提出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管理体制,逐步转移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上,即“六化六转变”的改革举措。“六化”即体育要实现生活化、普遍化、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六转变”即个人的体育费用从福利型向消费型转变;体育活动从一家(体委)办向大家(社会)办转变;体育组织形式从行政型向社会型转变;体育干部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体育事业从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体育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并专门对群众体育提出了七项改革措施。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实施,从而使山东省群众体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研究方法和调查设计

本课题是从社会学和管理学的视角,在大样本调查基础上对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进行的综合性研究,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主要调查山东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市化水平地区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现状,并分析其成因;分析发达国家体育管理模式的基本方式及其特点,科学概括其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类型,探讨其发展趋势;在上述基础上,通过中外对比,结合中国国情和山东省省情,构建特色山东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并提出实施对策,为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一、研究对象

街道和乡镇是山东省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组织,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是指城市区以下和农村县级以下群众体育管理的组织方式、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制度的总称,是实现山东省“从体育大省到体育强省”转型的组织保证。二、研究内容(1)研究山东省不同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现状,包括相关街道社区组织、体育社团组织、晨晚练点、体育俱乐部以及各项配套制度如体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机制、筹资机制、沟通联络机制、监管机制的现状,重点研究和分析其中的机构设置、职能情况以及各类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性质、特点和作用。(2)研究发达国家大众体育管理体制的类型和特点、形成背景及其发展趋势。(3)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并提出实施对策。三、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综述法

课题组从加拿大体育信息中心、洛杉矶业余体育联合会、西方体育信息机构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研究所“国际大众体育数据库”查阅国内外有关体育管理体制、体育管理政策、群众体育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论文,特别是被抽样地区的有关法规条例、发展规划等文献资料。2.问卷调查法

本课题按照山东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市化水平地区的划分,选取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东营、枣庄、聊城和济宁等地级市为调查对象,各抽取3个区和1个县级市(或县城),每个区县抽取3个街道办事处/镇、3个晨晚练点、3个群众体育俱乐部和全部区级街道体育社团,根据《街道办事处调查问卷》、《晨晚练点调查问卷》、《体育俱乐部调查问卷》和《体育社团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负责人状况、场地使用情况、经费状况、业务来往、上级和下级管理状况、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问卷调查中力求做到:调查站指定专人负责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并争取体育行政机构的协助和支持;问卷必须由各类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负责人组织填写,发放时讲明有关要求,解答相关问题,尽可能当场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收问卷并进行抽样复查。表1-1 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统计

抽样方法:调查采用立意抽样和分层抽样相结合的办法。依据研究目的和抽样的原则,选取在群众体育管理方面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抽样调查。分层抽样按照城市规模和行政级别进行分层,主要分为省会城市、沿海发达地区、中小城市(分别为地级市和县级市)、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小城镇,将行政级别相同的调查对象划归一个层面进行抽样。

样本量的设定:每个地级市抽3个区和1个县级市;每个区抽3个街道办事处、3个晨晚练点、3个体育俱乐部和全部体育社团;每个县级市抽3个镇(其中1个镇为县政府所在地)、3个晨晚练点、3个体育俱乐部和全部体育社团。3.访谈法

对部分街道办事处(镇)负责人、体育社团负责人、体育俱乐部经理和晨/晚练点负责人进行面访调查,获取第一手材料。4.数据统计法

本课题研究使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学分析。5.比较分析法及逻辑分析法

对山东省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现状与国外体育管理体制特点进行比较,找出问题,采取逐步递进的逻辑方法及社会学理论进行逻辑分析。

第二章 总论

群众体育组织运行机制是指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管理环节和管理与管理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互为因果的联结关系以及采用的方式、方法、手段和相应的政策法规。这种群众体育组织管理的运行特点,将制约着各群体组织的行为,维系和推动群众体育工作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发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运行机制的管理模式。

群众体育组织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群众组织的人员配置、资源配置、筹资机制、信息联络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群体工作系统的有效运行,既要求系统内每个子系统是有机整体,又要求各系统之间协调有序地运行,这需要各子系统必须按照管理的运行规律完整执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开展工作的组织保证,但调查显示不同城市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一节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城镇最基本的行政管理单位,也是最基层的群众体育职能机构,负责群众体育的宣传、组织、发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是体育方针及各项体育政策、法规的具体贯彻者、操作者和实施者,其工作内容主要为: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和组织实施社区体育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②组织群众参与并动员社区各界支持群众体育活动、宣传和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③负责社区体育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培养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依靠他们建立晨晚练点、体育指导站和体育俱乐部,逐步形成社区体育网络化管理体系。一、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开展工作的组织保证,但不同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超过半数的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比较完善,设有专门机构,并有专人管理,甚至少数街道还设立了体育科、股、室;设有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的,中小城市为48.1%,西部欠发达地区为49.9%,兼管的比例分别为49.9%和50.1%。而在小城镇,既未设专门机构,也未设专人对群众体育进行管理,全部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兼管,后三者均未设定体育科、股、室。综上所述,山东省多数街道办事处在管理体制上,能各自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专、兼职管理部门和人员;但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着分工不够明确、管理部门过多等问题。表2-1 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二、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管理负责人素质情况1.年龄结构

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管理负责人的年龄结构呈年轻化趋势,基本不受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就全省而言,30—50岁年龄段占70.0%左右,20—30岁年龄段占25.0%左右。随着大学生在街道办事处择业,人员层次的提高,使得基层群体工作人员已开始逐步摆脱过去的离退休人员的老龄化现象,是体育反映社会发展的良好例证。2.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

在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上,情况比较复杂。省会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小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是高学历人才择业的主要参照。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群体工作负责人明显呈现高学历趋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均超过80.0%,而西部欠发达地区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管理负责人则学历明显偏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为20.7%,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为69.1%。但在高学历的体育工作者中,专业型人才较少,非体育专业学历在各区域均占高学历人才的75.0%以上,不利于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稳步发展。表2-2 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管理负责人的学历结构统计(%)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体育专业大学生供不应求,从全省体育专业大学生的就业取向看,只有不足1.0%的人从事基层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出现了“教育部门饱和,基层群体工作人才不足”等问题。除了宏观层面的宣传和引导外,还可通过在岗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来利用社会力量或教育力量来解决。三、街道办事处承担群众体育管理职能情况

不同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所承担的群众体育管理职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承担了比较全面的管理职能,有70.0%—75.0%的街道履行了对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和晨晚练点的组织与管理,其中的大多数与各级体育行政机构和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保持着经常性的业务往来和工作联系,并对辖区内的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站点实施监督管理,并有过半数的街道办事处能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经费支持。这些不仅使各项群众体育活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而且也加强了街道办事处在群众体育组织管理上的权威性和号召力。

中小城市和西部欠发达地区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管理职能虽然也比较全面,但力度相对较低,如表2-3所示,西部欠发达地区只有约三成的街道办事处承担了经常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小城镇则仅仅承担了体育宣传(88.1%)、晨晚练点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73.2%)和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70.1%)三项职能,而且,不同地区的小城镇有着较大的差异。同时,中小城市、小城镇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对上级的体育竞赛、群众体育宣传和晨晚练点这些有影响的事情比较重视,而对下的经常性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则较松散或欠缺。表2-3 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群众体育管理职能统计(%)四、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情况

街道办事处组织、推广和开展的体育活动,一般为简单易行、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或趣味性强的项目,反映出基层群众体育受到技术指导、活动场所、器材设备、经费和锻炼者兴趣的制约。但不同城市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基本没有太大区别,一般都是以组织一年一度的单项活动或运动会等为主要内容。五、街道办事处对体育运动资源的开发利用

目前,街道办事处在群众体育管理方面,尚未形成真正的体育运动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但在群众体育活动场地设施等资源的利用方面,基本可以做到利用辖区内体育场地设施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表2-4 街道办事处利用体育场地设施统计(%)

调查显示,街道办事处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主要是利用辖区内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其次是公园、广场、辖区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以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街道办事处所属场地设施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则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总体来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对其利用率明显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主要是因为其社区体育设施较为完善、健身路径多、公园等利用较好。未来可以通过多开发户外体育活动、宏观引导项目与场地的搭配、修建利用率低的场地增加利用率(如灯光或时段的延长)等来改善场地的紧张问题。六、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的筹资机制

筹资机制不健全和筹资渠道不稳定,是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一大瓶颈。目前,在经济发达和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区,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经费主要靠政府机构和上级体育行政机构拨款及辖区单位出资。从政府机构和上级体育行政机构拨款情况看,省会城市明显高于中小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组织活动的收入情况也呈现同样规律,充分说明体育是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居民自己出资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则小城镇居首,其原因是小城镇居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休闲观念加强,加之生活压力适中,故而自己出资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构及上级体育行政机构拨款明显低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是地方财政状况在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上的必然反映;居民自己出资和组织活动收入的比率均明显低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因此,为了解决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资金,多数采取向辖区单位摊派的办法筹集资金,故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单位出资的比率高达64.3%,社会赞助比率也略高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表2-5 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渠道情况(%)七、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的沟通联络机制

街道办事处的联络沟通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目前的联络沟通仅限于同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辖区学校、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各体协的联系。前者是由其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使然,后者则是由场地、经费上的需求决定的。从调查情况看,街道办事处对外联络沟通的情况受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并不明显,但总体而言,其自发的联络沟通诉求并不强,仍处于封闭式的行政化管理之中,落后于社会的开放程度,相对滞后。表2-6 街道办事处与其他单位或组织业务联系情况(%)八、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的监管机制

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监督管理机制,至今仍停留在政府行政机关和体育社团对其业务检查和考核这一层面上,真正的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基本上能经常对所辖街道办事处的群众体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是上级体育和文化的行政机构,主要则还是对上级负责制。调查还发现,教育行政机构对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的监督管理力度,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呈逆向趋势,即小城镇高于中小城市,中小城市高于省会城市,西部欠发达地区高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①山东省教育行政体系整体比较完善,受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不大;②在经济欠发达和城市化水平低的地区,学校和教育行政机构拥有体育场地设施和专业人才优势,加之教育行政机构还具有直接兼管当地群众体育的职能。在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行政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则明显低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是因为体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往往是一套班子多个职能,行政领导身兼数职,基本无暇顾及。九、小结

就全省而言,群众体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为:解决活动资金;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大辖区内学校和公共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和完善群众体育管理法规建设六个方面。表2-7 街道办事处(镇)群众体育管理面临的困难(%)续表2-7表2-8 街道办事处需要解决的问题(%)1.缺乏资金和体育场地设施始终是困扰山东省群众体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本研究在不同维度上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其中,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缺乏资金的压力高于中小城市、小城镇和西部欠发达地区。这并非意味着西部欠发达地区资金比发达地区解决得好,而是由于西部欠发达地区还没有将发展基层群众体育提上议事日程,群众对体育的需求还不十分突出。如果按这个思路分析,则目前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的资金和体育场地设施缺乏程度,实际上要比调查所反映出来的结果严重得多。政府机构、上级体育行政机构拨款和辖区单位出资资金构成,依旧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点,即政府办体育、国营企事业单位办体育、国家无偿提供群众参与体育的条件和机会。但山东省现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职能应由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企业也不能再承担办体育的社会责任,群众体育靠公费支持运行的土壤已不存在,而广大群众和群众体育的管理者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体育消费观念和意识,尚未形成新的资金来源或筹资渠道,这是基层群众体育经费紧缺的根源。2.场地和设施方面

首先是加大建设新场地设施的力度;其次是增加学校和其他公共设施对社会的开放力度;最后要落实新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调查还显示,有60.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希望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为:①居民小区体育场地设施缺乏,不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健身的需求;②现有的居民小区虽然拥有一定的场地设施,但由于管理力量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使得场地设施闲置和损坏的现象严重,供不应求,所以对落实新建社区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期望值增高。3.群众体育管理法规不完善,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

除了普遍反映街道办事处拥有的权限太小,无法有效地协调辖区内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外,还存在群众体育管理法规不健全、缺乏进行有效管理的法规依据等问题。4.缺乏人才,群众体育活动管理力量不足

表现在:①就全省范围而言,有很大比例的街道办事处没有设置管理群众体育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有的虽设有专门人员,但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尚待提高。虽然省会城市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较高,但是体育专业管理人才数量仍明显偏低,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仍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②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太多,而权限太小,调查发现,在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分别有33.0%和29.5%的街道办事处因为职能过多、工作繁忙,使群众体育活动排不上号。有42.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小城镇除外)因在辖区内权限太小,无法协调不同单位和部门的关系,只能维持适当的管理跨度。主要通过宣传、发动、督促、联络和扶持等手段来履行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职能。5.社区网络尚未建成,社区还没有真正成为基层群众体育的载体

调查发现,城市化水平越低,希望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呼声则越高,小城镇比省会城市高出5.3个百分点,说明省会城市的基础设施好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第二节 晨晚练点

晨晚练点是由具有共同兴趣和体育目的的人们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松散的社区性体育组织。晨晚练点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受当时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喜欢锻炼的人们自发地走到户外去锻炼,但人数甚少,主要构成为中老年群体中社会地位较高、工作规律性较强和闲暇时间较多者。到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给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闲暇时间的增多,城市居民在解决了温饱以后,健身意识逐步增强,从而使得晨晚练点的数量逐年增加。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之五天工作制的实施,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进行体育锻炼的良好社会环境,晨晚练点的数量增长如雨后春笋,并且逐渐成为人们健身、休闲、娱乐和交流沟通的重要场所,成为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在晨晚练点的形成过程中,共出现过四个高峰期,即1986年、1990年、1995年和1998年,每一次高峰的出现,都是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吻合的,这说明了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是群众体育发展的基础和真正动力。由于晨晚练点具有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的特点,所以我们可从各个时期形成的数量对比,发现群众体育需求情况,并从中找出其规律。一、晨晚练点的基本形式

晨晚练点多数是由共同体育兴趣和健身目的的人们自愿组织起来的松散的区域性体育组织,约占总数的70.0%;而由街道办事处和体育行政机构帮助建立的次之,约占总数的20.0%;还有10.0%左右是由住宅小区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或由负责人开办的辅导班。这种情况将制约基层群众体育向高层次发展,因为晨晚练点在组建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借助体育行政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力量,未能形成国家指导、社会参与的格局。表2-9 晨晚练点组建形式统计(%)

绝大多数晨晚练点是群众自发组织、自愿结合和自主管理,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很大差异性,规模方面的主要特点是大小不等。就全省而言,以30—100人的晨晚练点所占比例最大;在中小城市,30—100人规模的晨晚练点占48.0%,100人以上的占30.0%,而30人以下的仅占22.0%。实践证明:人数太少,缺乏体育活动的氛围;人数太多,超过100人的,则又不便于组织管理,而且也容易受到场地限制。因此,中等规模的晨晚练点最适宜,既具有规模效益,而且交流学习机会也多,又容易找到较为适宜的场地。活动项目方面,则主要集中在对场地要求不高且随意性、娱乐性、趣味性也较强的健身操(约占50.0%)、武术气功(约占30.0%)、交谊舞(约占10.0%)和秧歌(约占5.0%)等项目上。二、晨晚练点的负责人情况

由于晨晚练点主要是体育活动爱好者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形式,所以负责人主要是由那些热爱体育活动,有一定体育专长、闲暇时间、号召力和组织能力且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主要工作是对锻炼者进行技术指导和组织活动,并负责沟通联络以及筹措经费等工作。

从年龄结构看,晨练完点负责人的年龄分布与城市化水和经济发展水平关系不大,总体呈现老龄化态势,50岁以上的占80.0%左右,其主要原因是参加晨晚练点活动的人群以离退休人员为主(70.0%左右)。从性别结构看,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女性明显高于男性,表明妇女业余文化生活比较丰富,老年妇女比男性更为活跃,她们更重视参加交谊舞和秧歌等项目的锻炼。与农村妇女相比,观念的先进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对女性参加体育活动的影响颇大。表2-10 晨晚练点负责人年龄、性别情况统计(%)

从负责人身份结构看,还是以离退休人员为主,除省会城市为50.6%以外,其他地区均在60.0%—70.0%,在职体育教师几乎为零。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小学庞大的体育教师队伍,其专业知识、教学辅导经验和能力是一笔宝贵财富,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体现出他们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作用,这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其原因为:①基层群众体育活动以趣味性和娱乐性项目为主,与学校注重基础训练的正规体育教学有很大差异,在职体育教师乃至体育科技人员缺乏主动指导中、老年人进行体育锻炼的热情;②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体育社团没有对这些具有体育专长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同时,还存在着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健身指导”的需求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以满足群众对体育健身指导的需求,进而推动基层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此外,任职资格、承担的主要工作和任职途径如表2-11所示。表2-11 晨晚练点负责人情况统计(%)三、晨晚练点的管理方式

晨晚练点的管理是以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为主(在全省约占调查总数的2/3),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体育行政机构、体育社团、锻炼者所属单位和小区物业管理为辅。一方面,反映了山东省群众健身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管理方式也呈现出自主化的特色,表明正在探索群众体育新路子。表2-12 晨晚练点管理模式统计(%)续表 2-12四、晨晚练点对体育运动资源开发利用机制

由于晨晚练点中的绝大多数是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的模式,所以能够很灵活地根据现有体育资源配置情况,选择其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活动项目,体现出因地因时制宜的特点。

利用城市公园、广场和一切体育场地设施,集健身、休闲于一体,是晨晚练点的主要特征。调查表明,晨晚练点群众体育活动场地主要集中在公园、广场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其次是附近学校和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对公园、广场的利用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73.0%,而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则仅占51.1%,相差21.9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基础建设还不完善,公园、广场建设滞后。因此,西部欠发达地区不仅要提高对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而且还要加快对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户外运动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对附近学校和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低的原因为:①学校和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的开放程度不高;②群众体育管理法规不健全,尽管体育行政机构再三强调场馆向社会开放,但未进行立法,所以难以推进;③大多数晨晚练点的参加人员(约70.6%)为离退休人员,无力承担体育场地设施有偿开放的费用;④中小城市相对缺乏高等学府。这一类问题只能通过市场调节加以解决。

调查还表明,街道办事处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已成为晨晚练点开展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且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无关,这充分说明了近年来街道办事处在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的作用和地位,街道社区已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今后履行发展群众体育最基层的职能部门。表2-13 晨晚练点使用场地设施来源(%)五、晨晚练点的筹资机制

调查表明,除小城镇外,晨晚练点的经费主要来源于锻炼者的会费,其个人消费的比率,中小城市高于省会城市、西部欠发达地区高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说明城市化水平越高、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晨晚练点经费来源渠道越广,个人承担部分所占比例越少。表2-14 晨晚练点经费来源统计(%)六、晨晚练点的沟通联络机制

晨晚练点作为基层群众体育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贯彻实施而深入人心,也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调查表明,对晨晚练点经常进行业务指导的上级部门依次为:各级体育行政机构、当地体育社团、当地辖区街道办事处、当地居民委员会、锻炼者所属单位和本社区内各类学校体育部门。这表明省开展和组织的基层群众体育活动仍以公益性为主。对晨晚练点的业务指导力度不仅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而且与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有关。

上级部门除了给予晨晚练点具体业务指导外,一些政府行政机构和体育社团还不同程度地对晨晚练点活动进行了解,以沟通信息。以中小城市的晨晚练点为例,反映上级有关部门经常进行了解,以达到联络沟通目的的占59.6%,偶尔了解的占27.0%,任何部门均没有了解过的占13.5%。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经常了解的上级部门依次为:体育行政机构、人群体育社团、文化行政机构、体育总会、项目协会、街道社区体育社团。但是在省会城市,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经常进行了解的上级部门排在首位的是街道社区体育社团,其次才是体育行政机构。

从以上情况,不仅看到了政府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主导作用,而且看到了体育社会团体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主体作用,说明在山东省正在形成政府和社会团体联合办体育的格局,但要最终形成国家进行宏观指导、社团积极参与实施的良好格局尚需时日。七、小结

值得注意的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晨晚练点经费缺乏比率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低14.6个百分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西部欠发达地区体育活动资金解决得好。这是因为:①西部欠发达地区还没有形成体育靠国家包揽的思维定势,更多的人习惯自己花钱参加体育锻炼,所以西部欠发达地区晨晚练点锻炼者会费占其全部经费来源的80.1%;②西部欠发达地区群众体育需求低于其他地区,很多群众还不知道如何锻炼、锻炼什么,所以缺乏资金和场地的矛盾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但有34.6%的晨晚练点认为缺乏专业人员辅导,比发达地区高出13.1个百分点,说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群众提高了对体育文化生活的渴求程度。

目前,晨晚练点面临的困难如下。1.经费匮乏

这是制约晨晚练点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城市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均为55.0%—75.0%。因此,如何拓展晨晚练点的经费来源渠道,进一步将其推向社会,设立群众体育基金,并使之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应成为今后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体育场地设施不足

不同地区均在50.0%左右。国家必须一方面加快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充分利用户外运动资源;另一方面必须提高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增加体育场馆开放的范围和时间,并注意合理收费。3.政府部门对晨晚练点支持和管理力度不够

目前“内部管理无章法、外部管理未归口”的状况,影响了晨晚练点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未来一方面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另一方面要归口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以改变当前晨晚练点一盘散沙、散兵游勇的局面,逐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4.缺乏专业人员辅导

无论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程度基本一样。人才资源无疑是所有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晨晚练点如果缺乏专业指导人员,就会使锻炼者达不到锻炼效果,这就影响了人们“花钱买健康”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晨晚练点的稳定和发展。

造成以上困难的原因为:①晨晚练点基本上是锻炼者自发组织、自愿结合、自主管理的模式,它没有任何组织背景和资金后盾;②虽然从理论上讲,晨晚练点是街道办事处对群众体育活动管理的延伸,但它又不属于政府系统,没有权力发号施令;③虽然晨晚练点具有民间组织的性质,但它又不是社团,没有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沟通联络机制和协调能力。表2-15 晨晚练点开展活动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续表 2-15

因此,晨晚练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下:(1)协调体育场地的使用。晨晚练点的发展和良性运行直接受到体育场地限制,因此必须妥善解决好两个问题:①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对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对户外运动资源的开发利用;②充分利用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坚决果断地将现有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单位、学校、小区体育活动中心较好的体育器材、设备和场所向社会开放,提高利用率,并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否则,目前的很多晨晚练点很难长期坚持下去,尤其是健身操、秧歌、交谊舞等项目,因为在居民区房前屋后活动,已经因为扰民而受到广泛排斥,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体育管理者的充分注意。(2)解决专业人才。人才资源无疑是所有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从调查情况看,希望“提供技术指导”和要求“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两项都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两项之和,大城市为67.4%,中小城市为69.7%,小城镇为77.4%,发达地区为66.9%,欠发达地区为58.9%。晨晚练点如果缺乏专业指导人员,就会使锻炼者达不到锻炼效果,这就影响了人们“花钱买健康”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晨晚练点的稳定和发展。(3)实行归口管理对晨晚练点来说,管理是关系到今后发展的实质性问题,由谁管理、如何管理等问题都很重要。目前管理很不规范,内部管理无章法,外部管理未归口且无章可循。搞好晨晚练点的管理办法有两个:①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②要归口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当前晨晚练点一盘散沙、散兵游勇的局面,逐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

第三节 体育社团

体育社团,顾名思义为体育社会团体,是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的总称。我国自宋朝开始,有了类似体育组织的民间社团或者称为结社,这是我国体育社团的雏形。最初的民间体育社团是在南宋时期,当时按照社团的功能分为技艺型和娱乐型。技艺型的如武术社等,娱乐型的主要包括蹴鞠社和棋艺社等。到了明朝和清朝,娱乐型社团逐渐萎缩,当时的各类体育活动开展形势较为单一,多以习武健身为目的,而部分以习武为背景的社团则秘密进行谋乱等活动,体育社团因此受到政府管制,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

近代以来,1924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官方的全国性体育组织——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它在20世纪初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作为我国体育社团的最高组织,在中国体育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作为国际奥委会委员,组织了我国参加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1932年10月,国民党政府制定公布《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标志着体育社团的管理方案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出现。国民党政府统治期间,因受国内外政治形势等影响,体育社团的发展较为缓慢。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体育社团主要是由政府进行挑选和指导。挑选的体育社团类型多是为了满足竞技体育的需要。我国体育社团的发展经历过三次高峰期,第一次是在1956年,其代表是17个全国性体育社团在这一年诞生。此后1959—1961年是中国的经济困难时期,体育社团发展受到极大影响,三年内无一家全国性体育社团成立。1962年经济复苏,社会文化生活逐渐恢复正常,1964年时出现第二波发展高潮,其标志是又有8个全国性体育社团成立,同期,成立的全国性社团中只有12个其他性质的社团。随后因经历文化大革命,体育社团受到了影响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改革开放后,体育社团出现了第三个发展高峰期。据统计,在1979年新申请成立的体育社团多达14个,是建国以来成立全国性体育社团最多的一年,同年,中国重回奥林匹克大家庭。20世纪80年代后,体育社团的发展呈现平稳态势,随着体育发展需求的增加,体育社团逐渐增多。

之后,体育社团形成时间可分成三个阶段:①1980年之前为第一阶段,经济发达地区有52.0%的社团是在这个阶段成立的,其他地区则很少;②1980—1990年为第二阶段,这是第一个高峰期,发达地区约有21.0%的社团、其他地区约有40.0%的社团是在这个阶段成立的;③1991—2000年为第三个阶段,这是第二个高峰期,发达地区有25.0%的社团、其他地区有近50.0%的社团是这个阶段成立的。以上情况表明,体育社团的形成和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繁荣、人民生活的改善,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密切相关。一、体育社团注册、运行情况

各地体育社团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约占总数的60.0%,小城镇高达86.5%;其次是在体育行政部门注册,约占55.0%,少部分是在上级体育社团或教育部门注册,还有一些社团未在任何部门注册。以上情况表明,目前对体育社团的管理还比较混乱,管理关系不明晰。

就全省而言,平均有94.82%的社团建立了自己的章程,有74.92%的社团实行会员制管理,有67.2%的社团有固定场所,说明社团内部管理正在向规范化方向转变,并为今后社团的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调查还发现,设有专职工作人员的社团,在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有50.0%左右,而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和西部欠发达地区仅有30.0%左右,其他皆为兼职。这说明,社团的社会化、规范化进程受经济发展进程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表2-16 基层体育社团注册和运行情况统计(%)续表 2-16二、体育社团负责人情况

体育社团负责人在整体上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色彩较浓

调查显示,体育社团负责人由行政机构任命或由会员选举后经行政机构确认的,省会城市为70.5%,中小城市为60.6%,小城镇为45.9%,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66.7%,西部欠发达地区为65.4%,说明城市化水平越高、经济越发达,行政色彩越浓。从社团负责人“职业身份结构”看,由行政机构公务员专职、体育行政机构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机构公务员兼职和体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兼职四项总和,省会城市为62.2%,中小城市为44.5%,小城镇为35.2%,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56.6%,西部欠发达地区为57.7%,表明山东省体育社团基本上属于政府行政机构的延伸。尤其是小城镇,虽然比例低于其他所有地区,但都是由体育行政机构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机构公务员兼职,没有专职管理人员。虽然可以依靠行政的力量,在群众体育工作中发挥作用,但会导致社团的自主性较差,各方面都受制于行政机构;同时由于负责人多系兼职,不能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社团上,从而在整体上弱化了体育社团工作。2.年龄结构老化

50岁以上的社团负责人在省会城市占57.7%,中小城市占63.0%,小城镇占70.3%,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48.9%,西部欠发达地区占80.5%,总体呈老龄化趋势,且城市化水平越低、经济越不发达,这种趋势就越明显。造成老龄化趋势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受行政体制的影响,社团负责人中不少是“德高望重”的行政离退休人员(平均比例30.0%左右),以方便与其他相关机构协调和沟通,其弊端在于负责人精力不充沛,思想较保守,直接影响社团的生气和活力。表2-17 体育社团负责人情况统计(%)续表2-173.性别比例相差悬殊

这是一个整体性的问题,但也遵循以下规律:男性比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呈逆向趋势,女性比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呈正向趋势(省会城市为85.4%比14.6%;中小城市为87.0%比13.0%;小城镇为91.9%比8.1%;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81.5%比18.5%;西部欠发达地区为92.3%比7.7%),说明经济越发达、城市化水平越高的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越开放,男女的平等地位越明显。4.专业人才明显不足

从全省范围看,社团负责人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为60.0%—70.0%,但是接受过体育专业教育(含体育中专)的比例较低,在省会城市为31.5%,中小城市为22.0%,小城镇为13.6%,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23.0%,西部欠发达地区为50.0%。而体育社团恰恰是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因此,对社团负责人进行专门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培训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三、体育社团的性质和类型

随着体育体制改革的深入,体育行政机构开始向地方和社团放权和分权,从而强化本身的宏观管理职能,最终达到管办分开的目的。从总体趋势看,把体育社团作为政府机构的一个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现象正在得到纠正。城市化水平越低,社团组织的民间化程度越高,省会城市为62.7%,中小城市为78.3%,小城镇则为98.0%。主要原因为:①小城镇和中小城市的许多体育社团建立时间较晚,一开始就以纯民间组织的性质定位;②城市化水平低,行政级别也低,没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所以社团挂靠的单位不能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分管社团工作。

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体育社团,纯民间组织的比例高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10.9个百分点,一方面是由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体育社团成立较早,体育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所以属体育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性质的社团居多;另一方面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体育社团所得上级拨款、单位出资、社会赞助和活动收入明显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所以这个地区的一些社团千方百计维持现状,不愿与体育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脱钩,改革难度较大。表2-18 体育社团的性质(%)

社团类型方面,单项体育社团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人群体育社团、街道社区体育社团、体育总会、居民小区体育社团和行业体育社团。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老年体育社团已成为群众体育工作的热点,协会的工作普遍开展得比较好,而最贴近群众的街道社区体协和居民小区体协,发展明显滞后。表2-19 体育社团类型情况(%)四、体育社团的工作职能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体育社团的工作职能在不同城市化水平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没有太大的差异,其履行工作职能情况的排序为:组织基层体育比赛活动、组队参加上一级比赛、群众体育宣传、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与各类体育组织沟通联络、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场地设施的协调、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业余运动员的登记考核工作。以上情况反映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当前体育社团在履行工作职能方面更重视面上的工作,对上级下达的硬任务和硬指标诸如组织比赛、组队参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完成得较好,而对于内部管理诸如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络沟通、场地协调等职能比较欠缺,执行过程中有折扣。表2-20 体育社团工作职能情况(%)续表 2-20五、体育社团对重大事项的管理方式表2-21体育社团重大事项管理方式(%)

调查显示,社团对重大事项的管理方式在不同城市化水平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没有明显差异。我国体育社团历来习惯于由行政领导部门决定重大事项,但目前已有近50.0%以上的社团管理是实行理事会制,重大事项由理事会集体决定。这种管理方式具有反应迅速,针对性强,便于集中的优势;有38.8%的社团实行了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全体会员集体决定,这种管理方式能集思广益,调动积极性;分别由45.6%和32.9%左右的社团由负责人和体育行政领导部门决定重大事项,这种管理方式易造成主观和武断,发生偏差,反映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团内部管理体制也处在过渡期,尚不规范,且社团的依附性较强,这是当前社团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六、体育社团的筹资机制

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尚不完善,呈多元化趋势,经费来源主要渠道是社会赞助和会员会费,其次是开展业务活动创收、广告经营收入、体委系统拨款和政府补助。调查显示,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三种:①社会赞助,城市化水平越低、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社会赞助的比例越大,说明社会参与体育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开始从国家拨款向社会筹资方向转化;②会员会费,说明公众“花钱买健康”的意识在逐步增强,逐渐建立了经常性体育活动需求和体育消费的习惯,基层群众体育社会化机制开始形成;③社团的业务创收和广告经营收入。虽然比例不大,但说明社团的筹资机制开始向商业化、市场化方向拓展。随着政府拨款的比重下降,迫使体育社团的经营理念迅速向市场化方向转化,正由过去的“福利型”向“消费型”转变,政府办体育的情况正发生改变。表2-22 体育社团经费来源渠道统计(%)七、体育社团的沟通联络机制

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在经常性业务往来中,比率最高的是体育行政机构,其次是基层单位、学校、文化行政机构、教育行政机构和街道办事处。与街道办事处的业务往来,省会城市比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分别高24.6和31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比西部欠发达地区高26.5个百分点。以上情况说明,体育社团与街道办事处沟通联络的程度,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

就全省而言,体育社团与体育行政机构的沟通联络比例普遍较高,而与基层单位等部门沟通联络较少,说明体育社团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且沟通联络机制也很不完善。调查表明,体育社团与相关部门都建立了业务指导关系,且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无关。但总体而言,体育社团更重视上级或下级协会的业务指导关系,对晨晚练点、群众体育俱乐部、乡(镇)文体站等则疏于指导,无疑将制约山东省群众体育向市场化和高层次发展。八、小结

体育社团面临的困难是多方面的,综合内部和外部因素,其主要困难有如下。1.缺乏活动资金

就全省而言,平均85.0%以上的社团受到资金的困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国家财力有限,政府支持难以到位;另一方面是体育市场化程度不高,群众“花钱买健康”的意识不强。2.缺乏人才

首先是缺乏体育专业人才,虽然社团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体育专业人才数量偏少;其次是缺乏管理型人才,目前社团负责人不仅年龄结构老化,而且多为兼职,这必然导致体育社团管理力量的匮乏。对于社团的生存和发展而言,缺乏人才比缺乏资金后果更为严重。3.缺乏权力

在全省范围内,有40.0%—50.0%的社团反映:政府对体育社团的作用重视不够;有30.0%—50.0%的社团认为,上级没有赋予社团相关职能,从而导致体育社团的权威性和号召力较差。目前,山东省社团多数是政府机构的一个部门或事业单位,所受限制较多。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办法是政府向社团放权和分权,让社团在社会生活中真正肩负起自己的使命,成为国家“办体育”的职能机构。4.缺乏相关体育法规制度的支持

作为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虽已实施,但相关的法规尚未配套,给体育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5.与外界的联络沟通渠道不畅,而且内部也缺乏沟通与合作

这种情况与我们现在所处的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是不相适应的。表2-23 体育社团面临的困难(%)续表 2-23续表 2-23表2-24 体育社团需要解决的问题(%)

体育社团需要解决的问题:①在经济上给予优惠政策或经费支持。各地区平均有83.0%的社团把此项列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②希望能优先使用辖区内的公共体育设施。调查表明,全省平均有33.0%的体育社团没有自己固定的场所。为能实现体育社团的社会职能,不同城市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体育社团均要求拥有“优先使用辖区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的权力。③希望政府实行管办分离,即政府宏观管理和指导,社团积极参与并具体实施,赋予社团“办体育”的职能和权力。就全省而言,平均有36.0%的社团希望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节 体育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是群众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载体,其场地设施比较专业化和规范化,参加锻炼的人群年龄跨度大,在城市群众体育活动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目前,山东省体育俱乐部发展迅猛,无论是在组建模式、活动内容,还是在经营类型上,都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在组建模式上,依靠社会力量创办的体育俱乐部(民间办、企业或事业单位办、企事业单位合办、企业与政府合办)占被调查总数的82.0%,他们是基层俱乐部发展的主流,也是社会成员有组织地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其中,民间办俱乐部在所有模式中比例最高,平均占被调查总数的48.0%。

除小城镇以外,经营型比例明显高于公益型,说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群众性的体育消费市场正在形成。由于小城镇城市化水平低,目前尚属由农业化向工业化的过渡阶段,城市基础设施较差,虽然有些小城镇经济也比较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程度不亚于城市居民,但其生活方式、消费习惯、“花钱买健康”的意识等与城市居民都还有一定差距。表2-25 俱乐部组建模式及经营类型情况统计(%)续表 2-25一、体育俱乐部活动目的、开展项目及参加者年龄结构表2-26 体育俱乐部活动情况统计(%)续表 2-26

从活动目的类型看,健身型排在第一位,且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关系不大;其次为培训型和休闲型,且休闲型所占比例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呈负相关,即小城镇高于中小城市,中小城市高于省会城市,西部欠发达地区高于发达地区,说明了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城市化水平低的地区,群众既把参加体育活动作为一项健康投入,更把参加体育活动作为休闲娱乐;再次是竞赛型和社交型。如此多的活动目的类型,说明群众参加体育俱乐部的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健身,除此之外就各有侧重了。

从开展的运动项目看,大多数体育俱乐部偏重于有群众基础的、传统的、易于开展的、趣味性较强的体育项目,诸如健美操、游泳、大球项目、小球项目、棋牌类、武术类等。由于生活质量和文化品味的提高,形体训练也有较大的市场,平均有23.0%的俱乐部开展了此项活动。大多数俱乐部进行项目设定的取舍标准:①对场地设施没有特殊要求;②投资少;③群众喜闻乐见。至于那些对场地设施要求较高、消费较高的项目,如高尔夫球等只有在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少数俱乐部中开展。

从参加俱乐部活动人群的年龄结构看,与晨晚练点截然不同,以年轻人为主。其中,年龄主要集中在16—39岁,这种年龄结构的人在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74.0%左右,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则高达99.0%左右。参加俱乐部活动的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在小城镇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几乎没有,在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25.0%左右。以上情况说明,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比例,依赖于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人们的健身意识。二、体育俱乐部技术人员结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体育俱乐部聘请的技术人员中,以专业教练员居首,其次是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爱好者等。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被聘请的技术人员中所占比例并不高,究其原因:①体育俱乐部专业性很强,专业教练员更能符合岗位要求;②山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数量和质量上还远远不能满足俱乐部的需求。表2-27 体育俱乐部技术人员情况统计(%)三、体育俱乐部对体育运动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

就全省而言,平均有84.0%的体育俱乐部使用自己所属的场地设施,其次是利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附近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公园和广场。调查显示,城市化水平越高的地区,俱乐部对附近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公园、广场的利用率越高,这不仅保证了对现有场地设施使用的有序化、组织化,而且也提高了对现有场地设施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表2-28 体育俱乐部利用场地设施情况(%)四、体育俱乐部的筹资机制表2-29 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统计(%)

调查显示,不同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影响俱乐部按照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式运行。以会员会费为经费来源主渠道的筹资方法,促进了体育俱乐部的社会化;其次是组织活动收入、门票和广告收入、出租场地收入、社会赞助、国家补助等。体育俱乐部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体现了其生命力和发展潜力。对体育俱乐部的社会赞助比例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向趋势。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社会赞助能力有限,所以在经营方式上更重视会员制,其会员会费收入比例高达73.1%,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出22.4个百分点。五、体育俱乐部的监管机制

调查还发现,体育俱乐部与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业务往来频繁,其中又以与体育行政机构往来居首,业务往来比率与城市化水平呈负相关,说明城市化水平越低的地区,体育俱乐部对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各方面的依赖性越强。体育俱乐部与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则明显少于与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往来,这种情况将直接影响俱乐部向社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因此,俱乐部应该加强与体育总会,尤其是项目体育社团、系统与行业体育社团、街道社区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以得到他们的业务指导。表2-30 体育俱乐部的业务往来情况(%)

调查发现,上级机构对俱乐部的体育活动考核既不严格也不规范,经常进行考核的俱乐部占被调查总数的比例在省会城市为37.3%,中小城市为22.6%,小城镇为16.7%,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32.8%,西部欠发达地区为23.1%,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城市化水平越高、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管理既严格又规范。但值得注意的是,大约有2/3以上的俱乐部处于“散兵游勇”的状态,上级机构对它们只是偶尔考核或从不考核。究其原因:①体育俱乐部注册不规范所致,未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和备案,只是在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注册,因此在业务主管部门无案可查,所以无法考核;②俱乐部多头管理所致,造成了管理都不到位,最终导致无人管理。表2-31 对体育俱乐部的体育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的上级部门(%)续表 2-31六、小结

体育俱乐部面临的困难总体情况是:占被调查总数62.6%的俱乐部反映经费不足,34.96%的俱乐部反映缺乏场地设施,26.62%的俱乐部反映人们参与体育健身的需求不高,其他问题有反映政府限制太多、不能广泛经营、俱乐部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俱乐部管理法规不健全和有关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等。小城镇在“缺乏社会体育指导员”方面反映比较强烈,比省会城市高出29个百分点,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而且在分布上也很不均衡。在山东省,俱乐部制尚属新生事物,尚未形成好的运行机制,在体制上还有待改革和创新。在管理体制上虽已认识到其优越性和势在必行,也研究了国外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但是如何结合现实情况,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提高。表2-32 体育俱乐部面临的困难(%)续表 2-32

俱乐部需要解决的问题为:①希望在经营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约占被调查总数的67.96%,且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无关。有了经营方面的优惠政策,实际上就是拓宽了俱乐部经费来源渠道,这是解决俱乐部经费问题的根本办法。②加紧制定俱乐部管理法规制度。不仅可以加强对俱乐部内部行为的约束,还可以加强俱乐部对外的行为规范,使管理有章可循,减少工作失误,有利于俱乐部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③加强俱乐部与体育行政机构的业务联系,以便俱乐部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的大政方针,从而正确把握发展方向。④加快俱乐部管理人才的培养,其管理人员必须是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综合型”人才。⑤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以满足参加俱乐部活动人群对“健身指导”的需求。⑥协调体育场地的使用,首先用好俱乐部自身的场地设施,其次用好附近单位和学校的场地设施,若有经济实力,还可开发户外运动资源。⑦理顺体育社团和俱乐部的业务联系,争取相关协会的业务指导,以利俱乐部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表2-33 体育俱乐部需要解决的问题(%)续表 2-33

第三章 省会城市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

随着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体育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独家办体育转变为企业、社会多种渠道办体育。然而,目前山东省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与飞速发展的基层群众体育活动不相适应,机制相对滞后,影响了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可喜的是,这种状况已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十二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法制化的基本框架。

从山东省目前群众体育工作发展现状看,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迫切,人数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群众体育活动模式,主要内容多从增强体质出发,以集体性的广播体操、竞技体育项目比赛和运动会为主的形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再加上广大企事业单位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已成主导意识,继续沿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群众体育管理模式,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人员和财力上都难以开展。

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山东省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因此,结合省会城市的政治、经济状况,摸清目前山东省群众体育组织管理现状,同时,了解国外大众体育的管理模式、特点及发展趋势,制订一套适应省会城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群众体育管理基本框架,已成为群众体育管理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后奥运时代,建立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立并完善国民体质测量系统,进一步改革体育管理体制,有条件的项目要推行协会制和俱乐部制,形成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相对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而言的,是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组织经济,调节资源配置的形式。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要求不是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修修补补,而是从运行机制上根本突破,是新旧体制模式的根本转换。实现这一转变,必然对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乃至整个社会变化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体育实行的“集中型”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育主要作为一项社会产业运行,因而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改变目前政府体育管理机构对体育管理中不合理的方式。

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是: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生产要素是依据市场法则流动组合的,而这种流动又总是使各种生产要素流向能够产生更大效益、回报率更高的地方和领域。按照市场经济的合理流动性,应将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形成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分工清晰、系统完善、构成网络、内外结合的管理体制。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来看,开发培育产业文化,是构建第三产业发展新高地、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这对扩大内需、启动经济增长是非常有意义的。开展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们的体育消费意识,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方面。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中国经济中存在的问题。目前,从大城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居民受连续几年实际收入增长减缓、支出逐年增加的影响,支付能力下降,对收入预期又不乐观,支出意愿随之降低。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改革风险意识加强,也使居民花钱谨慎。大城市居民、企业、政府这三大经济主体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有效需求不足仍然是大城市经济中最突出的矛盾。所以,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要根据经济的实际支付能力,开展多种多样、适合各个阶层需要的体育活动。

转变观念是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基本经济原则。一般来说,个人体育活动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满足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生存、享受与发展的体育消费需要,这种体育消费活动的主要受益者是消费者本人,其体育投资也理应由消费者个人承担。企业体育活动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满足企业及其员工的需求,是享受与发展的体育消费需要与体育广告宣传需要,其主要受益者是企业本身及其企业成员和企业公众,这类企业体育活动投资者应由有关企业来承担。至于各类专门从事体育生产经营服务的体育企业及个体职业体育运动员,其体育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追求利润及其他各种有关利益,其体育投资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润,理应完全推向市场,以促进中国体育的产业化、职业化、企业化、社会化与现代化。国家只能有选择地举办其中一些最重要的具有社会共同需要性质的社会公益体育事业,如修建公共体育馆、体育场等体育设施。此外,国家还应该通过设立各种体育发展基金、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或通过提供税收和产业政策方面的优惠条件及其他各种有效措施,来大力提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投资体育产业和兴办各种社会公益体育事业。

根据社会共同需要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体育受益主体的多元化,体育投资主体也应该实现多元化,国家既不应该也不可能继续包办一切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从理论上说,并非所有类型的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实施都属于社会共同事务。

第一节 管理模式现状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对目前省会城市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中,基层群众体育管理的状况、组织之间的业务来往或与其他组织的业务关系、上级部门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情况、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基层群众体育组织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希望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找出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一、街道办事处(镇)

街道办事处(镇)共选取样本20个,发放问卷85份,回收83份,有效问卷81份,调查结果如下。1.街道办事处文体负责人的年龄、性别、学历情况

在本次调查的省会城市81份有效问卷中,街道办事处(镇)只有6.1%的比例设有专人负责,93.9%的街道办事处没有专人负责群众体育管理工作,群众体育工作得到的重视远远不够。另外,由于目前各级组织机构队伍的精简,管理部门从微观向宏观方向发展,基层群众组织的队伍也在逐渐减少。从当前全民健身的需要来看,远远不能符合需要,直接影响到全民族体质的提高。

调查街道办事处(镇)的文体负责人中,年龄在31—50岁年龄段占的比例较大,其中女性稍高于男性。从学历层次调查结果看,具有体育专业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占被调查对象的14.4%,负责人中有相当大的比例不具备体育专业学历,这种现象将会影响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和管理工作。2.场地情况表3-1 街道办事处(镇)体育场地设施统计表(N=81)

街道办事处(镇)开展体育活动使用场地或组织场地的调查结果显示,利用辖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第一位,在公园或广场公共设施占第二位,使用街道办事处所属体育场地设施为第三位,辖区其他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为第四位,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第五位。从以上调查结果表明,目前,街道办事处(镇)开展体育活动主要利用所管辖区内的单位体育设施,而利用公共设施占一定的比例,其中还有5.0%的街道办事处(镇)没有场地设施开展体育活动。3.街道办事处(镇)经费来源表3-2 街道办事处(镇)经费来源情况统计表(N=81)续表 3-2

街道办事处(镇)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中,从经费来源看,渠道较多,街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专款比例小,无法满足组织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上级体育局系统拨款占17.3%,组织活动的收入占21.0%,比例较少,而利用辖区单位出资占第一位(49.4%),其他政府机构拨款、社会赞助为第二、三位,占40.7%和39.5%,居民自己出资为37.0%,其他款项为街道自行出资、文化站收入费用、自筹等,所占比例较小。从经费的来源分布情况看,街道办事处(镇)体育活动经费来源渠道较多,政府拨款比例较少,社会资助和组织者自筹占一定的比例。4.职能状况

目前,街道办事处(镇)在群众体育管理方面主要承担的职能情况:对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体育活动的宣传、经常性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体育活动晨晚练点的组织和管理,以上情况分列第一至第四位;而经费支持、体育活动场地的管理和协调相对比例较小,其他占8.6%(都管一点、骨干力量培训、新项目的创编、辅导),说明街道办事处(镇)对群众体育管理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组织和管理各种群众体育活动之中。表3-3 街道办事处(镇)主要承担职能情况统计表(N=81)

街道办事处在群众体育管理方面与辖区内的单位联系较多,与其他体育社团之间也保持着业务联系,有助于街道办事处搞好群众体育活动。5.对街道办事处(镇)检查和考核情况

调查中发现,上级行政管理机构能定期、经常或偶尔对所在街道办事处(镇)群众体育工作进行检查的占较大比例,只有4.3%的上级行政机构对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不进行检查说明,上级部门在此项工作中还有漏洞。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上级部门检查和考核工作主要集中在体育、文化行政部门和街道社区体协、人群体育社团、体育总会等上级部门,调查结果涉及到的上级部门还有项目体育社团、系统或行业体育社团、教育行政机构及其他诸如街道工作委员会、区域工会、区政府等上级部门等。可见对街道办事处(镇)管理部门较多。6.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监督管理状况

本次调查表明,街道办事处(镇)经常与国家体育行政机构联系占调查总数的75.8%,说明在群众体育管理工作中,绝大部分的街道办事处(镇)能够得到国家体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在调查街道办事处(镇)承担群众体育管理职能方面,街道办事处(镇)目前设有文化站、有专人指导、文化站兼管群众体育各占29.3%、28.7%、23.9%,列前三位,而街道办事处(镇)设有体育科、股、室的比例较少,仅占3.2%,设有其他部门监管群众体育的仅占4.3%,有关人员兼管群众体育占8.5%。这说明,目前街道办事处(镇)文化与体育的管理兼顾,少数街道办事处(镇)设有专人管理。

目前,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管理尚属一级管理,就是由国家政府部门指定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因而在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上同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街道办事处(镇)在群众体育管理方面与单位或组织的业务联系:目前,街道办事处(镇)与辖区学校联系最多,为80.2%,与辖区企业单位业务联系为69.1%,与街道办事处体育社团的业务联系列第三位,与辖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列第四位,与单项体育社团、居民小区体育社团有一定的业务联系。表3-4 街道办事处(镇)其他单位或组织的业务联系情况统计表(N=81)续表 3-4二、晨晚练点的管理模式

晨晚练点共选取样本30个,发放问卷120份,回收110份,有效问卷103份,调查结果如下。1.晨晚练点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身份、职务来源、主要目的及获得证书)

省会城市晨晚练点负责人年龄段的调查结果,年龄在51—70岁年龄段的晨晚练点负责人占较大比例,为66.6%,男性明显低于女性。负责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占70.6%)。特别要提出的是,在调查中,无一人是在职体育教师。山东省中小学乃至大学的体育教师不计其数,而晨晚练点的负责人没有一名在职体育教师,说明山东省的在职体育还没有体现出为社区的晨晚练点服务的迹象。负责人职务来源“自己组织”和“爱好者推荐”为绝大多数,自发性、积极性一方面说明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增强,愿意为群众体育活动服务,从另一方面看,群众的管理方面也说明,群众的自发行为缺乏管理和一定的业务水平,难以对体育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不能及时掌握和纠正锻炼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负责人不以赢利为目的,为自己和同伴强身健体是晨晚练点负责人的最主要目的。负责人中,已获得国家认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占多数,为57.9%,没有获得国家认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占42.1%。在省会城市晨晚练点负责人中,尚还存在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情况,说明目前晨晚练点指导力量薄弱,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有较大的需求。2.场地

调查显示,缺少场地设施是制约山东省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山东省体育场馆数量相对较少、面积小、开放和利用率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省会城市晨晚练点主要活动集中在公园、广场,占71.8%,街道办事处所属场地进行的占26.2%,单位、学校场地锻炼者较少,分别占13.6%和11.7%。在附近体育场地设施锻炼的占13.2%,这一数字一方面表明了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为体育锻炼者提供了良好的锻炼场所,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有条件场地如附近单位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对晨晚练点的开放程度低。分析起来有如下原因:①学校和体育场地管理者为大众服务的意识不强;②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法规不健全;③尽管有些学校和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但由于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大多数晨晚练者(逾七成)为离退休人员,他们的收入不能满足其消费,所以使用者也有限。表3-5 晨晚练点主要利用的场地归属统计表(N=103)3.晨晚练点经费来源

晨晚练点的经费主要来源于锻炼者的会费,占调查总数的66.0%,其次是街道拨款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或组织的赞助或捐款。锻炼者所属单位拨款、体育行政部门拨款、其他行政部门拨款、所属体育社团拨款均占很少的一部分。表3-6 晨晚练点经费来源统计表(N=103)续表 3-64.组织方式和指导情况

问卷反映出参加晨晚练点的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占调查结果的75.8%,第二位是由街道管理占15.2%,第三位为有关体育社团管理占4.7%,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由锻炼者所属单位管理的占1.9%、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占1.4%、小区物业管理的和其他均占0.5%。从以上统计情况看,管理方式以松散式、自发性为主。锻炼者所属单位和体育行政部门以及物业管理小区,基本上对晨晚练点在管理上介入很少,这对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会城市来讲,会影响体育晨晚练点的发展和群体工作积极性及锻炼效果。

街道和上级部门对晨晚练点的体育活动情况较关心。对晨晚练点关心、了解较多并进行业务指导的部门,以当地辖区街道为最多(57.1%),当地体育社团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指导均占有相当的比例;体育行政机构其次(49.1%);人群体育社团(22.9%)、文化行政机构(17.4%)、体育总会(15.2%)、项目体育社团(10.8%)、项目或行业体育社团(8.3%)、教育行政机构(3.7%)和其他等单位(11.6%)也对晨晚练点进行管理。5.晨晚练点体育业务联系情况

街道办事处(镇)对晨晚练点进行义务指导占52.2%,上级部门对晨晚练点经常进行了解的占59.8%(偶尔了解的占34.9%,不了解的占5.3%),其中对晨晚练点进行业务指导的部门,以当地辖区街道为最多(43.4%),其他部门(40.7%)、行政机构(38.7%)、当地体育社团(38.3%)和当地居民委员会(30.0%)指导选中数量均占有相当的比例。而体育活动者所属单位和本社区内各类学校体育部的指导只占6.1%和4.7%,说明单位对职工体育锻炼不重视,引导职工提高身体素质的意识淡薄。三、体育社团的管理状况

调查共选取体育社团15个,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0份,有效问卷132份,调查结果如下。1.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身份、学历及任命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社团管理负责人年龄41—60岁占的比例较大。社团由于体育项目的特点和行政隶属关系,男性负责人的比例偏大,说明未充分调动女性的积极性。

负责人的身份是理顺体育社团与政府相互关系的重要指标,调查结果显示,行政机构公务员、体育行政机构公务员和体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四项专职或兼职负责社团工作的占62.2%,说明体育社团仍然是政府行政机构的一个附属机构,其职能以服从政府行政机构的安排为主。

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学历状况:其他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占46.7%,体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占23.3%,表明体育社团负责人具有体育专业知识的指导和管理者占少数,不能满足体育社团的发展需要。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负责人的确定,行政参与管理占71.1%,由社团会员推举和社团创造者作为社团负责人的占28.8%,表明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中,负责人绝大多数是在体育行政机构参与下确认产生的。2.社团的注册情况

在调查社团注册情况中发现,在民政部门注册较多,占68.9%,在体育部门注册占50.8%,在上级体育社团注册占46.2%,而没有注册的占9.1%,在工商局注册、民政部门和工商局注册、教育部门注册的比例较小。说明当前山东省社团注册主要是由民政、体育部门和上级体育部门管理,同时也表明对体育社团的管理混乱,社团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多头管理情况严重。表3-7 注册情况统计表(N=132)3.社团的性质

调查显示,社团中有专职和没有专职人员各占一半;社团中98.1%有明确的组织章程;社团中实行会员制的占73.2%,仅有26.7%的社团不实行会员制;社团会员中,个人会员占被调查对象的70.0%,而团体会员占被调查对象的30.0%;社团中认为自己社团是纯民间组织的占较大比例(62.9%),有26.1%的调查对象认为是体育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另有11.0%的调查对象认为是事业单位。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中,纯民间组织、有自己的章程、实行会员制、会员中个人会员等占较大比例。4.社团类型和职能

调查结果中,单项体育社团在所调查的社团中占较大比例,为46.9%,人群体育社团占20.4%,街道社区体育社团占16.1%,体育总会占14.7%,此外还有居民小区体协(1.4%)、系统或行业体育社团(0.5%)等。说明目前山东省群众性体育组织中,涉及的种类较多,其中单项体育社团的比例较大。表3-8 社团工作职能状况统计表(N=132)

在调查中发现,社团主要工作是组织基层体育比赛活动、组队参加上一级比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此外,还有在各类体育组织间起沟通联络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场地设施的协调、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业余运动员的登记考核等工作。表明社团在群众体育活动中,大多可以充分发挥出社团职能,体现社团的作用,但在体育社团对群众体育工作检查中,社团的管理领域较小,没有充分发挥出社团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5.场地情况

由于目前山东省体育社团是行政机构的一个附属机构,因此,本次调查省会城市体育社团中,多数社团有规定活动场所,还有31.9%的社团目前没有活动场所,标志着一些人群体育社团目前的状况。6.经费情况

体育社团收入来源情况,目前省会城市体育社团主要靠社会赞助占62.9%,会员会费占49.2%,开展业务活动创收占35.6%,而政府机构的补助和体育局系统拨款仅占25.8%和18.9%,表明目前省会城市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中,体育社团的收入主要靠会员会费和社会赞助等途径解决。表3-9 社团收入来源统计表(N=132)7.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情况

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方面,主要与体育行政机构之间往来较多,占90.2%。当前社团在业务往来中与街道办事处(44.7%)、教育行政机构(25.0%)、文化行政机构(28.0%)、学校(38.6%)等几个部门开展得还不够,直接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同时还有5.3%的社团没有业务往来,说明当前社团的业务往来关系主要集中在几个部门,业务开展得还不够,直接影响社团工作的开展。表3-10 社团与那些部门经常性的业务往来统计表(N=132)续表 3-10

社团与哪些组织和单位有业务关系:在调查中发现,社团与上级或下级社团之间的来往较多,而与业余体校、乡镇文化站、群众体育俱乐部、晨晚练点之间的业务来往低于50.0%,与其他(技术培训、传统项目学校、基层社团、军民共建、退休社团)也有业务来往,但亦占相当小的比例,说明社团与基层单位或组织之间直接的业务来往较少,只与社团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业务联系较为密切。表3-11 社团一些组织和单位有业务指导关系统计表(N=132)8.小结

困难方面,没有相关法规制度支持的占第一位(47.9%),内部缺乏沟通与合作占第二位(42.7%),缺乏体育专业人才为第三位(41.3%),还有缺乏管理型人才、没有被上级组织赋予有关职能、缺乏资金、其他(无固定场所等)。从调查结果分析,目前协会内部影响因素涉及面多,调查的每个影响因素都没有超过50.0%,应尽快建立相关的法规制度,协调内部合作及加强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

影响协会的外部环境条件涉及的范围大,没有相对突出的问题。体育社团的有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占第一位(47.9%),体育社团威信不高排在第二位(42.7%),政府对体育社团的作用不重视排在第三位(41.3%)。四、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情况

调查共选取样本10个,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29份,有效问卷114份,调查结果如下。1.体育俱乐部的类型情况

目前省会城市俱乐部所属类型中,有33.9%为民办,有21.0%的俱乐部为事业单位办,还有企事业合办(11.3%)、政府部门办(12.1%)、企业单位办(11.3%)占一定的比例,企业与政府部门联办(4.8%)、基金会或股份制办(5.6%)占的比例较小。2.体育俱乐部指导情况和参加活动人群情况

调查显示,有54.0%的体育俱乐部聘请社会体育指导员,还有46.0%的体育俱乐部没有聘请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情况,有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占57.9%(国家级6.1%;一级17.7%;二级23.4%;三级10.7%),而体育俱乐部的指导员中,没有社会体育专职教练的指导资格的占42.1%,说明目前体育俱乐部中,具有指导群众体育锻炼的专业人员少,指导力量薄弱。3.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情况

调查表明,目前省会城市体育俱乐部中,经营型(63.7%)大于公益型(36.3%),由于目前经济运行已逐渐转向市场经济的轨道,有投资就应获得利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预计经营型的体育俱乐部将还会增加。

目前,在省会城市俱乐部的管理模式中,总经理责任制占的比例较大(40.4%),其次为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责任制(占27.3%),其他(行政主要领导、上级协会下属单位、街道文教科、事业单位、个人负责、体育馆分部等)占23.8%,在俱乐部的管理模式中,管理层人员涉及的人员多。此外,俱乐部管理过程中,已经制定俱乐部章程的占73.2%,正在拟定的占13.7%,而没有制定章程的仅占13.5%,说明虽然省会城市俱乐部发展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俱乐部正在发展过程中。4.体育俱乐部场地使用情况

省会城市体育俱乐部主要利用附近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占的比例较大(85.9%),高于利用俱乐部所属体育场地设施的比例(79.8%)。省会城市体育俱乐部利用附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公园、广场等设施较少。说明当前省会城市体育俱乐部使用场地,主要利用现有的并空闲的附近单位体育场地设施,也有相当部分体育俱乐部具备体育场地设施的条件。表3-12 体育俱乐部主要利用场地情况统计表(N=114)5.体育俱乐部收入来源情况

省会城市体育俱乐部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会员会费占57.0%,其次是组织活动收入占35.2%,出租场地收入占29.8%,社会赞助占25.4%,门票和广告收入占16.7%,而国家补贴、所属产业或企业投入、自主经营所占比例较小。表明目前体育俱乐部的收入主要靠自身发展和社会赞助解决,而国家补贴或靠企业投入不是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方向。表3-13 体育俱乐部收入来源情况统计表(N=114)6.体育俱乐部了解与考核情况

在俱乐部与体育行政机构通报俱乐部体育活动情况问卷中,体育行政机构对俱乐部的管理还有疏漏现象,并不全面了解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对俱乐部的管理实效性低,只是要求俱乐部要将体育活动情况经常通报和一般情况的了解,对俱乐部体育活动进行业务指导的较少,在宏观管理中发挥作用较小。目前,管理体育俱乐部的上级部门主要为当地体委或体育总会、项目体育社团、当地文化局、教育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这种现象将造成对体育俱乐部没有规范管理模式和要求。7.体育俱乐部的业务来往情况

体育俱乐部的业务往来与体育行政机构、体育总会、项目体育社团的业务来往较多,而与街道行政机构、居民小区体育社团、人群体育社团的业务来往较少,这种现象会制约目前山东省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表3-14 体育俱乐部与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业务来往情况统计表(N=114)

体育俱乐部与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体育工作方面的业务往来情况中,与体育行政机构的往来较多,还与附近学校、教育行政机构、附近基础单位、文化行政机构等有一定的业务来往。

体育俱乐部与体育社团在体育工作方面的业务来往情况的调查显示,体育俱乐部与体育总会和项目体育社团的业务来往较多,与居民小区体育社团、人群体育社团业务来往较少,说明体育俱乐部当前依托体育部门开展的体育活动和业务往来较多,而脱离人群中群体较多的环境,这会影响体育俱乐部的发展。五、小结

目前,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中的街道办事处、晨晚练点、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之间的业务往来较少,业务往来较多的是上级行政机构。说明在群众体育管理过程中,上级行政机构对各类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过多,对下级各类组织的活动都要过问、检查,势必会造成上级管理部门什么都管理不了、解决不了的现象,亦会造成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活动过程中依赖上级部门,出现等、靠、要的被动局面。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业务往来少,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共享的可能性小,影响了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积极性。综上所述,目前省会城市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存在上级部门涉及的单位较多,管理工作不明确,管理实效性低的状况。

此外,街道办事处(镇)开展体育活动情况,项目简单、群众较为喜欢、符合群体愿望、传统的或趣味性强的项目开展较多,而复杂的、实效性差、群众不大了解的项目开展较少;晨晚练点主要开展便于普及的健身操,参加的人员较多,太极拳练习者大多为常年锻炼者,练习人数也不少;体育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主要是各种单项比赛、组织体育辅导、在政府机构与群众体育组织之间进行信息沟通与联络,说明目前社团的工作中,组织活动的范围较大,内容较多;体育俱乐部则主要开展使用场地小、设备简单、大众喜欢的运动项目。分析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活动和体育辅导的项目特点,体育活动项目简单、宏扬中国传统文化、群众较为喜欢、涉及的场地小、设备简单、趣味性强、易于开展的活动项目多,这反映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受场地、器材、设备、经费和锻炼者的兴趣影响,锻炼水平较低。

第二节 问题与应对

一、问题与困难1.街道办事处(镇)

目前,要搞好街道办事处(镇)的群众体育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主要是缺乏资金、活动场所严重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与相关单位沟通困难、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表3-15 街道办事处(镇)面临的主要问题(N=81)

调查结果中,希望解决活动基金占第一位,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排在第二位,落实新建居民小区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为第三位,促使辖区学校及其公共场地向社会开放为第四位。由于街道办事处(镇)所涉及的工作范围较大,绝大部分没有专职人员管理群众体育工作。即便部分街道办事处,有负责人专职组织进行群体工作,但没有专款支持。2.晨晚练点

在调查中,经费匮乏和缺乏场地是锻炼者遇到的主要困难,体育活动的开展是靠锻炼者的参与热情维持的,选中“热情不高”的只有6.8%,而93.2%为“锻炼热情高”。调查中,晨晚练点负责人希望有关部门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协调场地的使用,列居第二的为提供技术指导。表3-16 晨晚练点主要困难统计表(N=103)

目前,大多晨晚练点、人群协会、小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只有简陋的空旷场地,不具备一定活动条件,晨晚练点的锻炼水平较低。而一些具有较好体育器材、设备条件和场所的晨晚练点利用情况又不乐观,同时晨晚练点的形成主要是锻炼者的自愿组成,没有形成管理、指导和监督机制。3.体育社团

体育社团希望政府予以支持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费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优先使用辖区内的公共体育设施、政府实行管办分离以及政府支持等方面。表3-17 体育社团希望获得的政府支持类型统计表(N=132)4.体育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是新兴事物,尚没有完整的内、外部管理机制,因此,俱乐部遇到的困难项目较多。体育俱乐部在管理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经费不足占第一位,场地设备严重不足为第二位,人们参与体育健身的需求不高为第三位,其他问题有政策限制太多、俱乐部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体育俱乐部管理法规不健全和俱乐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没有理顺、缺乏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因此,体育俱乐部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在经营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加强俱乐部与体育行政部门的业务联系、加紧制定群众体育俱乐部管理法规和制度、协调体育场地的使用、加快培养俱乐部管理的专门人才、理顺体育社团与体育俱乐部的业务管理联系、加紧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表3-18 目前体育俱乐部在管理中主要面临问题(N=114)

综上所述,经费是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首要问题。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活动经费只靠国家下拨资金,是不能满足群众体育活动需要的,应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将现有条件充分利用。同时,国家应通过立法,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经营方面制定出优惠政策,减少政策限制,扩大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影响和管理权限,使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能利用社会多渠道发展自己,壮大队伍,落实全面健身计划,将群众体育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其次,对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协调,使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开展体育活动中能充分地利用,同时,新建居民小区的场地、设备如何规划、管理,是目前基层群众体育组织面临或希望解决的第二个大问题。制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相应的政策法规,调动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作用,是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第三大问题。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反映出要解决的问题还有管理人员短缺、指导力量薄弱、业务关系不顺等问题。二、应对1.人才理顺机制(1)年龄结构:目前山东省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进行体育锻炼的主体群年龄逐步升高,从事群体组织管理人员的年龄也普遍在51—60岁区域。但随着群众体育的普及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群众体育组织管理者必将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尤其是俱乐部营利性比例增高,年轻化是根本趋势。(2)学历结构:从调查中发现,省会城市基层群众组织的管理者绝大多数是非体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体育专业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占比例较小。从事基础群众体育管理工作的毕业生不足1.0%,这种现象随着高校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招生人数,未来几年内将有大批高质量的、学历较高的体育专业大学毕业生走向群众体育的管理岗位。(3)身份结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者身份的确定,将诠释各类群众体育组织的性质。依照新型管理体制,街道隶属于行政部门,其群众体育管理者应按照国家公务员对待,专职体育社会指导员将占较大比重。体育团体属各级各类单项体协管辖,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水平,既能提高群体工作水平,又能使体育团体具有一定的威信。

总之,群众体育组织的人员配置是搞好群众体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的突破口,应壮大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机构,设置相应岗位,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作用。(4)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的人力资源包括各类体育干部、教师、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中起骨干作用的是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山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中,具有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仅占0.8%,社会体育指导员严重匮乏之势,尚未得到解决。在本次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抽样调查中,仍有33.0%的人认为缺少社会体育指导员。

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匮乏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采取“持证上岗制”,加大岗位培训的数量,在培训途径和方式上,可采用“现岗培训”、“离岗培训”和“竞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另一方面,由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主要部门聘请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基层组织巡回指导具体工作。2.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体育产业经营状况

巨大的体育市场也决定了群众体育实行体育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但目前存在如下问题:①产业界定不明确,经营管理尚属起步阶段;②产业经营范畴太小,管理方法单一,经营产值偏低,体育培训市场和信息服务市场严重不足;③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缺乏灵活性,不能刺激广大群众对体育的消费;④群众体育活动项目少,特别是户外休闲活动组织较少,有较高产业价值的体育活动尚未开发。目前,省会城市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产业开发的形式和内容还极其简单,特别是街道和体育社团,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其解决的途径首先是开发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体育文化产业,应包括体育彩票、体育邮票、体育服饰、体育健康食品等,采取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进行,增加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收入;其次要加强群众体育产品的宣传,培养、引导群众体育消费,重视发展体育信息产业和体育高科技产品。3.加快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开发利用

目前公共体育设施基本上都对社会开放,但由于群众体育队伍非常庞大,加上有的体育设施收费偏高,造成了体育设施严重缺乏的困难。各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所属体育场地、设施,目前对社会开放的很少,基本上是单位所有制,造成一方面群众体育活动场地短缺,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体育场地设施闲置、资源浪费的局面。

解决途径主要有:①为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国家将从不同的渠道下拨群众体育场馆建设经费,由国家兴建一些社区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或开发休闲体育场所,为群众提供免费休闲、健身的环境;②在法律上规定,目前山东省境内机关、厂矿、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都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体育场馆对群众参加体育活动全面开放,并收取较低的费用,来满足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③由私人投资,按企业经营的方式进行的体育俱乐部,所属的体育设施,以赢利为目的的体育场馆,应利用其场馆设施齐备、性能优良、服务周到的特点,使用的费用应按企业运行的方式进行,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成为国家新的税收热点。4.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筹资机制

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筹资机制从总体上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起步阶段,依靠国家政府下拨固定的活动经费和辖区内企业赞助予以维持,尚可满足简单群体活动的开展。但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健康锻炼为主题的群众体育活动,从内容到形式将发生巨大的变化,目前的筹资机制将自然淘汰。

应对方法主要包括:(1)按照新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管理体制,实施“分层次、分渠道、保重点、重效益”的新型筹资机制。“分层次”就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将有限的资金分别投入不同的领域,在保证投入资金的前提下,增加各地方全民健身设施、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资金;“分渠道”是指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将根据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国家体育目标,按各地方法规进行分配;“保重点”就是根据国家年度的体育工作计划,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投入;“重效益”是对整个投资情况的最终要求。上述四个分配原则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全民健身活动的基本准则。(2)加快立法步伐,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得到政策优惠。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东欧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从优惠的税收政策中获益。多数西方国家规定,非赢利的体育社团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所得收入可以免税。同时,为鼓励社会向体育组织提供赞助,企业向体育组织提供赞助可减免一定税收。(3)面向社会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可持续性发展基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旨在发展体育公益事业的活动;发行体育福利和各单项体育彩票、健康工程体育彩票等;开发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所属体育产业,使筹资范畴不断扩大,资金来源不断增多。在此基础上,建立稳定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可持续性发展基金。5.信息联络机制

随着知识经济和数字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来源和信息量极度膨胀,使旧的较为稳定的体制逐渐瓦解,伴随新的管理体制的出现,与之相吻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必然诞生,这种在21世纪建立并运行的群众体育管理信息联络机制,其运作的载体就是高科技的信息网络。

建立信息联络机制不仅是大众体育走向国际的桥梁,而且还是加强地域间群众基层体育组织联系的纽带。信息联络机制包含的主要内容:①建立群众基层体育组织信息通道;②成立群众基层体育组织指导委员会,下设群众体育指导团、指导站;③举办全省群众基层体育组织交流会,创办群众体育刊物。6.监管机制理顺机制

将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由目前一级管理向二级管理或三级管理转变。新的管理体制中,各级组织的机构、职能都加大了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自主权、自治权,同时缩小了政府对群众基层体育组织的管理权限,重新界定了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责,将监督和评估职能纳入政府的职责范围。

为了完善监督机制,西方发达国家很早就建立了具有监督和为决策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监督职能在体育管理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山东省群众体育工作在进入市场经济的初期,必须要建立和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以保障群体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可相对独立于其他管理机构之外,由政府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体育专业人士、群众体育专家组成咨询机构或体育督导组织,检查、指导群众体育工作。

建立和运行评估机制。评估机制是现代管理科学大力提倡的一种宏观管理模式,体育管理评估在山东省尚在研究阶段。我们认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管理评估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规模和开展健身活动情况;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开展竞技体育训练、竞赛情况;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体育产业开发和资产评估。

第四章 沿海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

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也是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而不断扩展的。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实现了迅猛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逐年上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推动了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促进了体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特别是在山东省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随着社会对体育投入力度的增加,人们体育意识的增强和对体育参与程度的扩展,各类基层群众性体育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面对这一形势,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单位为载体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形势的变化和需要,而新型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又尚未确立,成为制约新时期群众体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对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剖析,借鉴国外大众体育管理的先进模式和经验,探索科学、有效的发展对策,制定适合山东省新时期国情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模式,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这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社会生活方式变革的需要,也是体育自身发展的需要。

本课题研究选取3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级市和区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包括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晨晚体育锻炼点)和基层行政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镇)为主要研究对象。具体走访调查了街道办事处(镇)30个、晨晚练点45个、体育社团40个和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20个。主要调查如下问题: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现状描述、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成因分析、经济发达地区未来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构想和实施模式的对策建议。

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主要有两个特点:(1)建国以来,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公益性群众体育事业的运作,以及“单位制”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依然以较大的惯性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作用。具体表现为:①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各级群众体育管理机构,在各不同层次的群众体育管理中担负着直接的管理职能,居于管理主体的地位,保持着较大的集权性;②在区(县)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垂直领导(业务)下的街道办(镇)的体育行政管理机构,通过街道社区体协、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居民委员会文体活动站(点)和居民小区的群众体育组织等,具体实施对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这实际上是政府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延伸。(2)各类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发展,标志着群众体育管理自主化程度的提高和组织基础的初步形成。但由于旧的“单位制”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模式虽已被打破,而新型的体制尚未得以确立,使得各类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权限不甚明确,管理职能难以协调,管理手段不甚合理,特别是缺乏横向联系与合作,尚不具备独立运作的能力,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自我发展的无序性。致使其在场地、经费、管理人员、指导者和较大规模活动的组织上,不得不依赖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居于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系中管理客体的地位。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群众体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管理系统尚未形成一个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协调有序、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从而推动整个系统运转的运行机制。

第一节 管理模式

一、街道办事处(镇)

街道办事处的调查共选取样本30个,发放问卷240份,回收223份,其中有效问卷195份,调查结果如下。1.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情况

街道办事处是山东省城镇最基层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是群众体育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调查结果表明,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街道办事处中,绝大多数都有专人负责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占93.5%)。如表4-1所示,群众体育管理负责人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且表现出明显的高学历化特征,性别比例基本持平(男52.1%,女47.9%)。但具有体育专业学历的负责人相对较少,仅占总数的不足15.0%。表4-1 街道办事处(镇)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年龄分布表表4-2 街道办事处(镇)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学历分布表2.街道办事处(镇)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是山东省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中最基层的行政管理机构,在群众体育的宣传、组织、发动、协调、支持等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政府各项体育管理措施的具体操作和实施者。

从表4-3看,大多数(56.4%)街道办事处(镇)都设有专门的群众体育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管理职能,并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98.2%)。表4-3 街道办事处(镇)承担群体管理职能情况(N=195)

街道办(镇)在群体管理和组织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能选中情况如图4-1所示,首先是负责组织竞赛(82.1%),其次是体育宣传(82.1%)和指导晨晚练点(70.3%),同时还包括经常性的体育活动(70.8%)、经费支持(60.5%)和其他(7.2%)。图4-1 街道办事处(镇)群体管理和组织方面主要职能选中情况图(N=195)

在群众体育的管理活动方面,它们中的大多数与体育行政机构和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保持着经常性的业务往来和工作联系,并对辖区内的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站点实施监督管理。从其在未来能否成为辖区内群众体育工作的主要管理者的调查反馈情况来看,认为能部分管理的占62.2%,认为能全部进行管理的占36.8%。表4-4 街道办事处(镇)群众体育管理工作情况(N=195)3.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场地情况图4-2 街道办事处(镇)群体活动场地情况选中情况图(N=195)

改革开放以来,群众体育活动场地紧缺的局面有了较大的改观,但由于所建场地在功能与布局上的不合理,仍远不能满足基层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街道办事处(镇)由于在其辖区内具有行政权威性以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因此在活动场地方面有较为宽松的余地,选中情况如图4-2所示,依次为辖区学校场地(77.9%)、街道办事处所属场地(70.3%)、公园、广场(65.1%)、辖区其他企事业单位场地(57.9%)、公共场地设施(55.4%),无场地设施可用的仍占6.7%。4.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经费情况

街道办事处(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经费来源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上级体育系统拨款仅占11.8%左右,远低于辖区内单位出资(22.1%)、社会赞助(11.9%)和居民自己出资(28.7%)的水平,此外还包括其他政府机构拨款(16.9%)、组织活动收入(5.6%)、报名费(7.2%)和其他(8.2%)。5.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监管机制

从图4-3看,当前对基层群众体育活动进行管理的主要部门仍然是体育行政机构约占91.3%,社会体育组织中对基层群众体育管理相对较多的是文化行政机构(31.3%)、街道社区体育社团(28.2%)、体育总会(21.0%)和人群体育社团(20.0%),教育行政机构(9.7%)和其他(6.7%)比较少。图4-3 对基层群众体育活动进行管理的主要部门(选中比例)情况图(N=195)6.街道办事处上级检察情况

在被调查的街道办事处中,反映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对街道办事处的群体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的占43.5%,偶尔进行检查的占45.7%。对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的上级部门主要有:体育行政机构(83.7%)、文化行政机构(33.7%)、体育总会(25.0%)、街道社区体协(22.8%)、人群体协(21.7%)。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的延伸。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对街道办事处的群体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是群众体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但调查结果显示,被检查的街道办事处不到半数。而街道办事处的上级部门又有多个,这势必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因此,明晰街道办事处群众体育的上级管理部门,使其切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是非常必要的。二、晨晚练点

晨晚练点的调查共选取样本45个,发放问卷270份,回收250份,其中有效问卷242份,调查结果如下。1.晨晚练点负责人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晨晚练点负责人老龄化特点特别突出,40岁以下仅占6.0%左右,50岁以上者近80.0%,多为离退休人员,女性所占比例高达72.0%,其中57.0%已取得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从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的任职途径来看,晨晚练点以民间行为为主要途径(占72.3%)。图4-4 体育晨晚练点负责人任职途径(选中比例)情况图(N=242)2.晨晚练点建立方式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晨晚练点的建立方面,绝大多数都是由爱好者自愿组成(67.0%)或街道帮助建立(15.0%),其次为体育行政机构帮助建立(7.0%)、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5.0%)、负责人开办辅导班(4.0%)和住宅小区组织/协办(2.0%)。其中多为普通活动点(51.0%),其次是辅导站(26.0%)和住宅小区体育中心(14.0%),项目和人群协会活动点占7.0%。从对晨晚练点进行了解和业务指导的有关部门的统计(见表4-5)看,体育行政机构和当地街道社区体育社团是其主要的业务联系和活动指导部门,体现了山东省组织与开展基层社区群众体育活动以公益性为主的特征。表4-5 对晨晚练点活动情况进行了解的有关部门选中情况统计(N=242)图4-5 晨晚练点业务指导部门(选中比例)情况统计(N=242)3.晨晚练点规模情况

调查发现,山东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群众体育晨晚练点多为31—100人的中小规模(占55.8%),30人以下的为30.3%;100人以上的占13.9%。其管理方式主要是“锻炼者自愿结合,自主管理”(70.6%),其次为“由街道管理”(16.5%)、体育行政部门管理(3.4%)、锻炼者所在单位管理(2.1%)、有关体协管理是(6.2%)、小区物业(0.4%)和其他(0.8%)。4.晨晚练点场地设施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群众体育活动场地紧缺的局面有了较大的改观,但由于所建场地在功能与布局上的不合理,仍远不能满足基层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公园、广场则由于其活动投入的经济性、活动人群的地缘性和开展项目的适宜性等特点,成为群众体育晨晚练点的首选(选中数量为173,占71.5%)(N=242)。街道办事处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62,占25.6%;公共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69,占28.5%;附近单位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33,占13.6%;附近学校场地设施选中数量为35,占14.5%。5.晨晚练点经费来源情况图4-6 晨晚练点业务经费来源(选中比例)情况统计(N=242)

经费来源的选中情况如图4-6所示,依次为锻炼者会费、街道拨款、赞助或捐款、锻炼者所属单位拨款、体育行政部门拨款、其他行政部门拨款和所属体育社团拨款。6.上级有关部门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的了解及业务指导

在被调查的晨晚练点中,反映上级有关部门经常对晨晚练点情况进行了解的占59.6%,偶尔了解的占27.0%,有13.5%的晨晚练点反映任何部门均没有了解过。对晨晚练点体育活动情况进行了解的上级部门主要有:体育行政部门(66.3%)、人群体协(24.7%)、文化行政机构(23.6%)、体育总会(21.3%)、项目协会(19.1%)。对晨晚练点进行过业务指导的部门主要有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委)和当地体协。三、体育社团

体育社团的调查共选取样本40个,发放问卷250份,回收238份,其中有效问卷220份,调查结果如下。1.体育社团负责人情况

各基层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年龄则主要集中于40—60岁,以男性为主,多为大中专以上学历(69.0%),智能结构较高,但具有体育专业学历的仍不多,仅占23.0%。体育社团负责人以离退休人员和体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兼职人员为主,属体育行政或事业单位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仅占1/3。图4-7 体育社团负责人年龄情况统计(N=220)

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的任职途径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特征,多数以集中与民主相结合的形式产生。图4-8 体育社团负责人任职途径(选中比例)情况图(N=220)2.体育社团主要职能情况

基层群众体育社团是山东省体育体制中具有管理与协调职能的社会体育组织的重要形式,在政府体育机构与民间体育组织之间起着十分重要的沟通与联络作用,同时也是基层群众体育的管理主体。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基层体育社团年的主要职能活动为:①组织各种体育竞赛和组队参加上一级比赛;②宣传和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对下级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辅导活动。总体来看,虽然组建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在规模和管理质量上尚有待提高,但在开展基层群众体育活动方面,体育社团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3.体育社团业务往来情况

在群体管理业务联系组织与单位调查中(N=220),体育行政机构占83.2%,文化行政机构占23.2%,教育行政机构占22.3%;街道办事处(38.2%)、学校(38.6%)和基层单位(56.4%)则相对比例较高,没有业务往来的占6.8%。

与基层群体社团工作有经常业务往来的机构中,选中辖区内学校的占81.6%,单项体协占46.5%,综合性社团占53.0%,街道办社团占55.8%,居民小区社团占39.2%;此外,本辖区企业单位选中比例为68.7%,辖区内其他企事业单位为57.1%。4.体育社团注册情况图4-9 基层体育社团重大事项的管理方式选中百分比情况(N=220)

在被调查的基层体育社团组织中,绝大多数都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体育社团进行了注册登记,基本上都有自己固定的活动场所(69.7%),建立了较完备的协会章程(93.9%)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以会员制的形式对协会成员进行管理(72.1%),但设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协会所占比例不高(43.5%)。对协会中所遇到的重大事项的管理,多数采用“由理事会集体决定”和“由协会负责人”决定的方式(见图4-9)。另有近1/3的协会则“需由体育行政机构领导决定”,这种情况大多存在于属事业单位组建或属于体育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的体育社团中。

体育社团的注册情况,选中数量与比例分别是:民政部门为133/60.6%;工商部门为10/4.5%;民政与工商部门为10/4.5%;体育行政部门为102/46.4%;上级体协为75/34.1%;教育部门为2/0.9%;未在任何部门注册的为20/9.1%。5.体育社团监管情况

调查显示,体育社团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进行的管理,主要集中于晨晚练点(38.8%)、下级协会(32.6%)和基层单位(30.4%),均占30.0%以上,而对街道办事处(17.3%)、群众体育俱乐部(11.6%)、乡镇文体站(13.7%)和学校(17.6%)群众体育活动的检查相对较少。在调查对象中,还有22.4%的体育社团没有对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检查及管理工作。与体育社团存在业务指导关系的组织,除上下级协会(60.8%)外,还有晨晚练点(40.4%),其他业余体校为14.7%;群众体育俱乐部为22.4%;乡镇文体站为27.8%;其他为6.1%。6.体育社团经费来源情况

从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情况看,会员费(44.9%)是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其他经费来源途径则因组织的性质不同而有较大的区别。除会员费外,基层体育社团开展活动的经费主要来自社会赞助(55.5%),其次是开展活动创收(26.1%)及其他政府机构补助(20.4%)、体育系统拨款(12.7%)和协会广告收入(2.4%),其他所占比例为11.8%。四、体育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的调查共选取样本20个,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0份,有效131份,调查结果如下。

目前,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发展迅猛,无论是组建类型、活动内容,还是组织性质或经营类型,都呈现出多种多样的特征。其中以社区居民自发组织、自我管理为主的民间单项小型化体育俱乐部最多,由社会力量创办的体育俱乐部已达到80.0%以上,并逐步成为社会成员有组织地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参加俱乐部锻炼的人群中,16—39岁年龄段的最多,占81.0%,40岁以上年龄约占19.0%。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在类型、性质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有着多样性的特点。1.体育俱乐部所属关系类型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体育俱乐部主要是由民间和事业单位承办,其他所属关系类型所占比例均较小。在经济发达城市,已没有政府部门办和企业与政府部门办的体育俱乐部,这是今后体育俱乐部发展的一种趋势。从组建模式的选中数量与百分比来看,民间办(31.3%)、事业单位办(21.4%)以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办(13.0%)的体育俱乐部,占被调查总数的65.7%,是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发展的主流;其次为企业与政府部门合办(6.9%)、政府部门办(13.3%)、基金会或股份制办(5.5%)、企业办(9.8%)。2.体育俱乐部管理模式类型

这些体育俱乐部基本上都聘有各类体育工作者或优秀学员做技术指导工作,具体选中数量与百分比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占26.7%,专业教练员占50.4%,体育爱好者占23.7%,优秀学员占12.2%,而体育教师占26.0%和运动员占25.2%则比例一般;其他和未聘则分别各占0.8%。

从俱乐部内部管理机制来看,除总经理负责制(34.4%)管理形式相对较多外,其他各类管理形式(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占20.6%;理事会负责制占18.3%;其他占26.7%)的俱乐部在数量上差别不大。在被调查的131家体育俱乐部中,大多数已经制定了俱乐部管理章程(70.2%)。

主要接受的上级部门的考核与检查主要来自:体育局占63.4%,文化局占19.8%,教育局占9.9%,体育总会占24.4%,项目体协占13.7%,人群体协占3.1%,系统或行业体协占4.6%,街道社区体协的选中数量为9.2%,其他为3.1%,而基层群众体育社会团体组织对其管理力度明显不足。

从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的业务往来情况看,俱乐部与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往来主要集中在体育行政机构(84.7%)、附近学校(45.8%)和附近基层单位(43.7%),而文化行政机构为27.5%,教育行政机构为32.1%,街道办事处为29.0%。与体育社团的业务往来则主要集中于体育总会(55.7%)、项目体育社团(38.9%)和街道/社区体育社团(26.7%),与人群体育社团(18.3%)、系统/行业体协(16.8%)、居民小区体育社团(11.5%)的业务往来较少。第二节 问题与应对一、主要困难

经费不足和缺乏场地设施,始终是困扰山东省群众体育发展的两大主要因素,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亦如此,其次是相关的管理法规不完善及管理人才和指导人才的缺乏。人们参与体育、投资健身的热情不高,对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影响不大,只有体育俱乐部对此问题有较大的反应(占22.9%),说明群众的体育活动组织形式上仍以分散、小型为主,在体育消费投入方面则以低层次、经济型为主。表4-6 街道办(镇)在基层群体管理方面面临的主要困难(N=195)表4-7 晨晚练点开展活动中面临的主要困难(N=242)表4-8阻碍基层体协充分发挥作用的内部环境因素(N=220)续表 4-8表4-9 问体育俱乐部在管理中面临主要的问题(N=131)二、管理机构与组织的问题

各种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管理运作上,仍需依赖于政府行政行为的指导与规范,尤其是公益性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由于场地与经费的不足,特别需要依靠基层行政组织的协调与支持。

从目前情况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街道办事处(镇)由于管理人员中体育专业人才匮乏、政府经费投入有限、没有专门的场地设施等原因,多数采用兼职管理的形式,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由于街道办事处(镇)具有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对其辖区内群体工作的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对辖区内晨晚练点、街道社区体育社团等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上,而对经营型群众体育俱乐部则无力监管。

街道办事处(镇)用于开展群体活动的经费主要来自社会,政府行政机构拨款仅占总体的25.0%左右,组织活动收入与报名费两项合计不到总体的13.0%,社会赞助和个人经费投入成为主要的经费来源(占总体的62.0%以上)。这一方面说明山东省基层群众体育的社会自主性正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行政机构在社会转型期间,对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群众体育的投入与扶持力度不足。此外,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法规不完善,同样是制约街道办事处(镇)实现群体管理职能的重要因素,由于权限小而无法协调不同的单位与部门,因此只能维持适当的管理跨度,主要通过宣传、发动、督促、联络和扶持等手段,在上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的职能。

基层群众体育社团的组建形式主要有三种:①在体育行政机构的帮助和支持下成立,其主要管理人员或者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任命,或者由协会会员推选后由行政机构确认。这类基层体育社团大多属事业单位或体育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以街道社区体育社团或单项体育社团居多。②由上级体育社团建立的基层分支机构,在管理上相对独立,主要接受上级体育社团的领导,并与体育行政部门保持一定的联系,多属系统、行业体育社团或体育总会,与社区基层体育俱乐部或群众体育晨晚练点的业务联系相对较少。③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由群众自发组织的人群体育社团或居民小区体育社团,其主要负责人一般由会员推选产生,或是协会的主要创建者。目前,系统行业体育社团和居民小区体育社团所占的比例很少,而单项体育社团所占比例最多。缺乏资金、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政府对体育社团的作用不重视、管理权限不明确等,是体育社团在基层群众体育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主要制约因素。

山东省目前所拥有的十几万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群众体育活动指导与管理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这一群体的数量还远不能满足群众体育发展的需求,而且大多为兼职,在人员素质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次调查结果也表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负责人及指导人员中,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所占比例不高,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上都不尽合理。三、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

针对未来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与管理,各基层组织及行政机构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不尽相同。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镇)由于担负工作的内容与任务较为繁重,在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管理与开展方面,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也最为全面、最为迫切(见表4-10)。表4-10 街道办(镇)希望在未来解决的主要问题(N=195)

基层群众体育晨晚练点则最需要解决活动场地的协调使用问题(见表4-11),其次为提供技术指导和完善管理机制。表4-11 晨晚练点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N=242)

对阻碍基层体育社团充分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见表4-12),与体育社团有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是影响其充分发挥对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实施管理职能与作用的主要因素。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深入、政府对体育社团的作用不重视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体育社会团体组织权威性不高,同样影响着其管理职能与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除在经费和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方面希望得到政府的优惠支持外,在管理职责和权限划分上,提出了完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将本该由社团承担的工作移交给社团的具体要求(见表4-13)。表4-12 阻碍基层体育社团充分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因素(N=220)表4-13 基层体育社团对应获得政府支持的认识(N=220)

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需要在经营活动中获得更多优惠政策的支持(见表4-14),同时提出完善俱乐部管理法规、加强与体育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加快培养俱乐部管理的专门人才等问题,同时还希望在俱乐部的发展阶段,能够得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大力扶持。表4-14 基层体育俱乐部亟待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N=131)四、成因分析

本部分将从历史、现实和观念三个角度,来回答目前山东省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成因。(一)历史的角度

从历史角度来分析,目前山东省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的成因,离不开对传统的考察。虽然封建专制独裁一直是我国政治体制传统的主要内容,但同时我国又是世界上最早形成科层官僚体制系统的国家,我国的科举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务员考试形式。这说明,在中国的传统中,许多现代的科层特性是与非现代的独裁并驾齐驱地存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政治传统又有了新的变化:党派统治取代了家庭统治;党派统治的合法性则通过代表制得到认可;现代高校教育取代了“科举”而成为培养国家官员(干部)的主要手段,但党政一体化、政社一体化、政经一体化的单一领导和管理没有发生变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单位制”管理、“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乃至体育界的“举国体制”等,都是其具体反映。表现在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上,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仍担负着直接的管理职能,作为管理主体保持着较大的集权性。(二)现实的角度1.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最能反映人们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全国城乡的恩格尔系数已经跨入小康生活水平的区间内,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更为迅速,使得经济发达地区的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资力度,为群众体育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社会经济实力的增长、闲暇时间的增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导致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健康与体育几乎成了不可分割的名词,体育锻炼和体育娱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个体社会需求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成员参与体育、投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众体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2.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政府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逐渐过渡。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逐渐退出了对公民日常生活的直接干预,民间社会开始得到发展,许多社会中介组织出现,并正在逐渐取代政府退出的各种功能,成为民间社会自我调节的重要手段和机制。中国体育界的“小体委,大社会”之说、“体育由体委一家办,向大家(社会)办”的转变,可以说是其具体表现。由此,遍及公园、广场的群众体育晨晚练点、尚需扶持的公益性群众体育俱乐部、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的经营性体育俱乐部、基层群众体协(街道社区体协、行业体协、居民小区体协、人群体协)等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大众日常体育活动的空间场所主要在单位采用集中进行的方式;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我国市场化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单位制”的弱化和人的个性的弘扬,使得整齐划一的群众体育活动变成了自主选择的个性化活动,于是,房前屋后、公园、广场成了人们日常体育活动的主要空间场所。也正因为如此,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基层群众体育晨晚练点和小型化、多元化的公益或经营型群众体育俱乐部,已成为我国基层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中国的群众体育由依托单位走向依托社区,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人们放眼21世纪大众日常体育活动空间场所的时候,不能不考虑到城市化的结果会使体育的城乡差别逐渐缩小直至消除,也不能忽略居民生活小区化和社区服务小区化的必然趋势,为此引入了一个新的话题:配有精良体育设施的居住小区,将是21世纪大众日常体育活动的主要空间场所。目前,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许多配有体育设施的居住小区正在改变着人们在房前屋后、公园、广场从事体育锻炼的格局,一些共同爱好某一项目的小型、非正式的群众体育俱乐部或体育群体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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